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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与惯例一致,这间驿站也位于两条道路交汇之处。桦树林的白色枝干间,该建筑用木瓦封顶,拱廊由圆柱支撑,伸向旁边的马厩与柴房。眼下站中空空如也,看起来没有任何客人或旅行者。

  灰母马精疲力尽,跌跌撞撞,脚步僵硬不稳,脑袋几乎垂到地面。杰洛特牵着它,把缰绳交给马夫。后者看上去四十来岁,被岁月的重担压弯了腰。他摸摸母马的脖子,看看自己的手心,上下打量一番杰洛特,直接朝他脚边吐了口唾沫。杰洛特摇摇头,叹了口气。他已经预料到了,也明白这是自己的错。他让马跑得太快,还是在崎岖的地形间飞奔,但他必须甩开索雷尔·戴格隆德及其手下的喽啰。不过杰洛特知道,这理由很难让人信服——他自己也看不起那些能把坐骑累死的家伙。

  马夫牵走了母马,嘴里嘟嘟囔囔。他在唠叨什么、想些什么,猎魔人都心知肚明。杰洛特又叹了口气,推门走进驿站。

  站内香气弥漫,令人心花怒放,猎魔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多没吃东西了。

  “没有马。”驿站老板出现在柜台后,显然料到了他想问什么,“下一辆送信马车两天后才能到。”

  “我要吃的。”杰洛特抬头看向高高的椽子与房梁,“我会付钱。”

  “没有。”

  “唉,别这样,老板。”房间角落传来一个声音,“你不该这么对待旅行者吧?”

  角落桌边坐着个矮人,亚麻色头发,亚麻色胡子,身穿绣着花纹的栗色短上衣,前襟和袖子上有装饰用的黄铜纽扣,脸颊红润,鼻梁高挺。杰洛特有时会在市场上看到形状奇特、略带粉色的土豆,而这矮人的鼻子就是同样的形状与同样的颜色。

  “你有土豆汤卖给俺。”矮人扬起浓眉,朝驿站老板投去严厉的目光,“总不能说你老婆只做了那么一丁点儿吧。汤肯定够这位先生喝,让俺用多少钱打赌都行。坐吧,旅行者。要不要来杯啤酒?”

  “当然乐意,多谢。”杰洛特坐下来,从腰带的暗袋里摸出一枚硬币,“但让我请你好了,善良的先生。尽管我看上去容易让人误解,但我不是流浪汉,更不是乞丐。我是个猎魔人,正在工作,所以衣衫破旧,外表邋遢,还请不要见怪。老板,两杯啤酒。”

  酒水迅速出现在桌上。

  “我老婆很快会端来土豆汤。”驿站老板嘟囔道,“刚才的事请别放在心上。我必须随时备好伙食。如果哪位贵人、王家信使或邮车来了……我这儿却没有吃的……”

  “明白,明白……”

  杰洛特举起杯子。他认识许多矮人,了解他们的饮酒习惯,知道该怎么敬酒。“愿正义得以伸张!”

  “愿那帮狗娘养的死无葬身之地!”矮人补充道,与杰洛特碰杯,“跟遵守礼仪和传统的人喝酒就是痛快。俺是埃达里奥·巴赫。其实是埃达里翁,不过所有人都叫俺埃达里奥。”

  “我是利维亚的杰洛特。”

  “利维亚的杰洛特,猎魔人。”埃达里奥·巴赫大声说着,擦去胡须上的酒沫,“你这名字很耳熟。你游历过许多地方,难怪熟悉礼仪。至于俺,你看,俺是从希达里斯坐送信马车来的,或叫‘慢吞车’,这是南方的叫法。现在俺要等定期往来于多里安和瑞达尼亚的送信马车,打算去崔托格。好吧,土豆汤总算来了。尝尝什么味道。你该知道,最美味的土豆汤只可能出自俺们玛哈坎的婆娘之手,你肯定没喝过正宗的。要用黑面包和黑麦粉做的酵头,加上蘑菇和煎得恰到好处的洋葱……”

  驿站的土豆汤味道很棒,加了很多鸡油菌和煎洋葱,就算比不上玛哈坎女矮人的手艺,杰洛特也没觉得差到哪儿去。埃达里奥·巴赫也默默地大口喝汤,没再发表任何评论。

  驿站老板突然看向窗外,他的反应让杰洛特也看了过去。

  两匹马来到驿站外,情况比杰洛特夺来的坐骑还要糟糕。马背上共有三人,确切地说是两男一女。猎魔人警惕地扫视房间。

  “吱呀”一声,门开了,芙莱嘉走进驿站,身后跟着利根扎和特伦特。

  “如果要马……”看到芙莱嘉手里的剑,驿站老板的话语戛然而止。

  “猜对了。”她替他说下去,“我们需要马。三匹。赶紧的,去马厩把马牵来。”

  “……可现在……”

  老板这次也没能把话说完。芙莱嘉跳向他,在他眼前亮出利刃。杰洛特站起身。

  “嘿,你们几个!”

  三人同时转头看向他。

  “是你!”芙莱嘉拖长声调,“你这该死的流浪汉。”

  她的脸上有块瘀青,是杰洛特挥拳留下的。

  “都是因为你,”她哑音说道,“谢夫洛夫、拨火棍、斯佩里……整队人都被杀了。而你,你这狗娘养的,把我打下马鞍,偷了我的马,像个懦夫一样逃走了。我得跟你好好算算这笔账。”

  她的身材娇小而苗条,但骗不了猎魔人。他有过亲身体会,所以很清楚:人生就像在这驿站一样,哪怕再丑恶的东西,也可以装进平凡无奇的箱子寄送出去。

  “这里是驿站!”老板躲到柜台后大喊,“受到王家保护!”

  “听到没?”杰洛特平静地说,“这里是驿站。你们走吧。”

  “你这白毛无赖,算数还这么差劲儿。”芙莱嘉嘶声道,“要我帮你数数吗?你只有一个,我们有三个人。说明我们人数比你多。”

  “你们有三个人,”他的目光扫过他们,“我只有一个。但你们也没多到哪儿去。这是个数学悖论,是规则里的例外。”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快他妈滚!趁你们还能走路。”

  他看到她眼中闪烁的精光,立刻明白她是那种少见的对手——她可以眼睛盯着一处,手上却攻击另一处。不过芙莱嘉练这招应该没多久,杰洛特毫不费力就避开了她这狡诈的一剑。他半转身体,闪过袭击,顺势飞起一脚,踢得她左腿离地,倒向柜台。只听“咚”的一声,芙莱嘉结结实实地撞上了木头台面。

  利根扎和特伦特肯定见识过芙莱嘉的身手,见她一招便落下风,惊得二人张大嘴巴,呆呆立在原地。趁这工夫,猎魔人一把抄起早在墙角发现的扫帚,先用桦木枝抽中特伦特的脸,然后用木柄敲中他的脑袋,再用扫帚绊住他的腿,往他膝盖窝狠踹一脚,令其摔倒在地。

  利根扎冷静下来,拔剑跳起,由上至下猛劈。杰洛特侧身闪过,身体右转,抬起手肘。利根扎带着惯性往前一扑,正好被杰洛特一肘砸中气管,喘息着跪了下来。在他倒地之前,杰洛特从他手中夺过长剑,笔直地往上掷出。那把剑插进一根椽子,再也没能掉到地上。

  芙莱嘉朝他下盘攻来。杰洛特堪堪躲过,打中她持剑的手,抓住她的胳膊,迫使她转过身,再用扫帚柄一绊,让她再次重重地撞上柜台。

  特伦特又扑了过来。杰洛特用扫帚抽打他的脸,一下,两下,三下,速度非常快,然后用扫帚柄敲中他一边鬓角,接着是另一边,再狠狠打中他的脖子。猎魔人将扫帚柄别在他两腿中间,凑上前去,抓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扭,夺过他的长剑,往上一丢。那把剑也插进一根椽子,未能落地。特伦特后退几步,被一条长凳绊倒。杰洛特相信没必要再伤害他了。

  利根扎爬了起来,但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两臂无力地垂下,抬头看着插进椽子、触不可及的两把剑。芙莱嘉再度发难。

  她旋转剑身,虚晃一招,迅速反手刺击。这个套路很适合在照明不佳、空间狭小的酒馆里伤人,可惜猎魔人不在乎有没有照明,也对这套路再熟悉不过。芙莱嘉的剑刃只劈开了空气,那下佯攻令她自己转了半圈。猎魔人趁机晃到她身后,用扫帚柄自下向上卡住她的胳膊,用力扭断了她的手肘。芙莱嘉惨叫起来。杰洛特从她指间夺过长剑,将她一把推开。

  “我本想留下这把,”他看着那把剑,“就当我费时费力的补偿。但我改主意了。我不想带着强盗的武器。”

  他把剑向上一扔。剑刃插进房椽,颤抖不休。芙莱嘉面白如纸,扭曲的唇间亮出牙齿,弯腰从靴子里又抽出一把小刀。

  “这是个愚蠢至极的决定。”他直视她的双眼说道。

  商道上响起蹄声,马匹嘶鸣,武器铿锵。驿站外的院子里突然挤满了骑手。

  “假如我是你们,就会找个角落老实坐下。”杰洛特对那三人说,“假装自己不在这儿。”

  驿站门“砰”的一声被撞开,马刺叮当作响,一群士兵大踏步走了进来,一个个头戴狐皮帽,身穿编有银丝的黑色短上衣。为首的是个留着八字须、系红色腰带的男人。

  “我是王家部队的科瓦奇军士!”他高声说道,单手握住腰带上的钉头锤,“隶属第一骑兵连第二小队,为泰莫利亚、庞塔利亚和玛哈坎的统治者弗尔泰斯特国王陛下效力,奉命捉拿一批瑞达尼亚匪帮!”

  芙莱嘉、特伦特和利根扎坐到角落的凳子上,专心盯着自己的脚尖。

  “目无法纪的瑞达尼亚掠夺者、打手和强盗越过我国边境。”科瓦奇继续说下去,“这群渣滓破坏边境桩,四处放火,抢劫、折磨并杀害我国臣民。他们被我王家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只能像狗一样躲在森林里,等待机会逃出边境。这些人很可能会在附近出现,所以我要警告你们,谁敢为他们提供帮助或通风报信,都将视为叛国,而叛国罪的代价是绞刑!

  “这间驿站有没有陌生人出现?有没有新面孔?一切可疑之人?我要强调一句,指认或协助捉拿罪犯者,奖赏一百奥伦。老板?”

  驿站老板耸耸肩,低下头,嘟囔一句什么,然后俯身贴近柜台,卖力地擦起台面。

  军士扫视周围,走向杰洛特,马刺叮当作响。

  “你是谁?哈!我好像见过你。在马里波。我认得你的白发。你是猎魔人,对吧?擅长追踪并猎杀各种怪物。我没说错吧?”

  “没错。”

  “那没你的事了。必须说一句,你这行当令人敬佩。”军士宣布说,同时用品评的眼光看向埃达里奥·巴赫,“这位矮人先生也不在怀疑之列,因为强盗里没发现矮人。但我要公事公办地问一句:你来这间驿站做什么?”

  “俺从希达里斯搭送信马车来的,正等着换车。俺还得等上很久,所以这位可敬的猎魔人与俺同席而坐,一边谈天说地,一边把啤酒化成尿。”

  “你说换车?”军士重复一遍,“懂了。你们俩呢?你们又是谁?对,就是你俩,我在跟你们说话!”

  特伦特张大嘴,眨眨眼,嘟囔了一句。

  “说啥?嘿?站起来!我问了,你们是谁?”

  “放过他吧,长官。”埃达里奥·巴赫语气轻松,“他是俺仆人,俺雇来的。是个傻子,低能儿。胎里带的毛病。谢天谢地,他弟弟妹妹就很正常,因为他老娘学聪明了,知道怀孩子时不能在传染病患者屋外的水塘里打水喝。”

  特伦特的嘴巴张得更大了,低下头,不悦地嘟囔并呻吟起来。利根扎也嘟囔两句,作势想要站起,却被矮人一只手按在肩上。

  “不用起来,小子。还有,闭嘴,保持安静。俺懂进化论,知道人类是从什么动物进化来的,用不着你一直提醒俺。也放过他吧,长官。他也是俺的仆人。”

  “唔,好吧……”军士依然怀疑地打量着他们,“仆人,是吗?既然你这么说……那她呢?一个年轻女人,却穿着男装?嘿!起来,让我瞧瞧你!你是什么人?问你话呢,快说!”

  “哈哈,长官。”矮人大笑起来,“她?她是个妓女,俺是说,风尘女子。俺在希达里斯雇的她,让她给俺暖床。旅行时有女人陪,你就不会想家了,天底下所有哲学家都会赞同这句话。”

  他用力拍拍芙莱嘉的屁股。芙莱嘉咬牙切齿,脸色气得更白了。

  “是吗?”军士皱起眉头,“乍一眼我怎么没看出来?哎,太明显了。她是个半精灵。”

  “而你是个半鸡儿。”芙莱嘉恶狠狠地说,“鸡儿只有常人的一半。”

  “闭嘴,闭嘴。”埃达里奥·巴赫安抚道,“别往心里去,长官。俺就喜欢这种泼辣的货色。”

  一个士兵冲进房间,递过一份报告。科瓦奇军士挺直了脊背。

  “发现匪帮踪迹!”他宣布道,“我们必须全速追赶!请原谅我们的打扰。随时为各位效劳!”

  他和士兵们离开房间。片刻后,沉重的马蹄声离开了院子。

  “请原谅刚才的闹剧,原谅俺随性的发言和粗鲁的举动。”沉默片刻后,埃达里奥·巴赫对芙莱嘉、特伦特和利根扎说道,“说老实话,俺不认识你们,不在乎你们,也不喜欢你们的所作所为,但俺更不喜欢有人被绞死。想到你们被挂上绞架,两腿乱蹬的模样,俺就特别沮丧。这就是俺出言轻浮的原因。”

  “你们的命是这出言轻浮的矮人救的。”杰洛特补充道,“礼貌点,向矮人先生表示谢意吧。我见过你们对那农夫一家的行径,知道你们是怎样的无赖。我不会动一根手指头维护你们,不愿也不会像这位高贵的矮人一样替你们打掩护。没有他,你们三个已经被绞死了。所以,走吧。最好走那位军士和骑兵队相反的方向。”

  看到三人的视线不断瞄向插进椽子的长剑,杰洛特立刻打断了他们的念想。“想都别想。你们拿不走的。没了武器,也免得你们再去打劫和勒索了。滚。”

  “好紧张。”三人离开并关上房门不久,埃达里奥·巴赫长出一口气,“该死的,俺的手还在发抖。你呢?”

  “我没事。”杰洛特回想起刚才的情况,“我在这方面……有点缺陷。”

  “有些人很走运。”矮人咧嘴一笑,“就连缺陷都对他们有好处。再来杯啤酒?”

  “不了,谢谢。”杰洛特摇摇头,“我也该走了。我发现自己的处境……这么说吧,还是尽早赶路比较好。在一个地方待太久并不明智。”

  “俺注意到了,但俺不会瞎打听。不过,猎魔人,你知道吗?俺也不想留在这里,干等两天后的马车了。首先,俺很无聊。其次,被你用扫帚打翻的女人,跟俺道别时的表情特别难看。咳,当时俺脑子发热,肯定说过头了。被俺说是妓女还被拍了屁股,她多半不会善罢甘休。她可能还会回来,到时俺可不想继续待在这儿。所以,咱们一起上路如何?”

  “好啊。”杰洛特露出微笑,“有个好伙伴,路上就不会孤单了,天底下所有哲学家都会赞同这句话。只要我们方向一致就行。我要去诺维格瑞,必须在七月十五之前赶到。必须在十五日之前。”

  他最迟要在七月十五之前赶到诺维格瑞。巫师们雇佣他,买下他两周时间时,他就强调过这一点。没问题,当时派尼提和查拉骄傲地看着他。没问题,猎魔人。你眨眼工夫就能赶到诺维格瑞。我们会直接把你传送到主街上。

  “十五号之前,哈,”矮人扯了扯胡子,“今天是九号。时间不多了,要走的路却很长。不过有个法子能让你及时赶到。”

  他站起身,从挂衣钩上取下一顶宽沿尖顶帽,戴在头上,又将一只袋子挎上肩头。

  “俺在路上再跟你解释。走吧,利维亚的杰洛特,正好俺也要走这个方向。”

  二人脚步轻快,甚至有点轻快过头了。事实证明,埃达里奥·巴赫是个典型的矮人。尽管在有需要或方便的情况下,矮人也可以驾乘各种交通工具和坐骑,无论马匹还是驮兽都行,但他们更喜欢走路。矮人天生就适合步行,一天能走三十里,堪比普通人驾马一日的骑程,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能背着常人拿都拿不动的行李。与没有负重的矮人一起走路,人类根本追不上他们的脚步,哪怕猎魔人都不行。杰洛特忘记了这一点,因此没过多久,他只能要求埃达里奥稍微放慢点速度。

  他们沿林间小路前行,有时穿过崎岖不平且没有道路的野地。埃达里奥知道怎么走,对这片区域了如指掌。他解释说,他家住在希达里斯,家族规模很大,以致一年四季都有聚会,比如婚宴、洗礼、葬礼或守灵等等。按照矮人的传统,除非你能拿出有公证人签字的死亡证明,否则别想缺席这种聚会,而活着的家族成员是没法弄到死亡证明的。因此,埃达里奥对往来希达里斯的路线可谓烂熟于胸。

  “咱们的目的地,”他边走边说,“是位于庞塔尔洪泛区的定居点维阿特纳。维阿特纳有港口,经常有帆船和渡船在那儿停泊。只要运气不坏,咱们就能找艘合适的船。俺要去崔托格,所以会在鹤丛岛下船,你还得多坐一段,三四天后就能抵达诺维格瑞。相信俺,这是最快的法子。”

  “我相信。慢点儿,埃达里奥。我快跟不上了。你的职业经常走路吗?莫非你是个行商小贩?”

  “俺是矿工,在铜矿坑干活。”

  “当然,所有矮人都是矿工,都在玛哈坎的矿坑里干活。站在采掘面旁边,用铁镐挖矿。”

  “你这叫刻板印象,懂吗?要不了多久,你又该说所有矮人都满嘴脏话了。再喝上几杯烈酒,你还会觉得俺们都爱拿战斧砍人。”

  “我没这么想过。”

  “俺的矿坑不在玛哈坎,而在崔托格附近的铜矿镇。俺也不负责挖矿。俺是矿坑铜管乐队的号手。”

  “有意思。”

  “另有件事才叫有意思呢。”矮人大笑着说,“是个逗人发笑的巧合。俺们乐队的拿手曲目叫《猎魔人行军曲》。听起来是这样:嗒啦-啦啦,砰,砰,呜叭-呜叭,铃-叮-叮,啪啪啦啦-嗒啦-嗒啦,嗒啦-啦啦,砰-砰-砰……”

  “你们怎么想出这鬼名字的?你们见过猎魔人行军吗?在哪儿?什么时候?”

  “其实……”埃达里奥·巴赫显得有些心虚,“这是用《大力士进行曲》改编的。所有矿坑铜管乐队演奏的不是《大力士进行曲》、《运动员入场曲》,就是《老兵行军曲》。俺们想搞点原创的。嗒-啦-啦,砰-嘀-哎!”

  “慢点儿,不然我要累死了!”

  森林里荒无人烟,但他们经常走过的草地和林间空地却截然相反。那些地方忙得热火朝天,人们收割干草,将其耙平,再聚成草垛和草堆。矮人欢快地招呼他们,他们有时会以同样的方式回应,有时毫无反应。

  “这让俺想起了俺们乐队的另一支进行曲,”埃达里奥指指辛勤劳作的工人,“名叫《割干草》。俺们经常演奏,尤其是在夏天,还会跟着唱。俺们矿坑有个诗人,他写了几句绝妙的歌词,甚至可以拿来清唱。歌词是这样的:

  男人前面忙割草,

  女人后面跟着跑。

  抬头看天吓一跳,

  担心大雨哗哗浇。

  男人女人抱成团,

  狂风暴雨里取暖。

  大鸟挥舞左右摇,

  管他风狂雨又暴。

  然后从头唱起。挺适合行军的,对吧?”

  “慢点儿,埃达里奥!”

  “慢不得!这可是行军曲!要遵守行军的节奏和韵律!”

  在途中一个小丘上,他们看到一道白墙的残骸、某栋建筑物的废墟,以及一座造型独特的塔楼。

  杰洛特根据塔楼认出了那间神殿——他不记得里头供奉的是哪位神祇了,但听说过与之相关的故事。很久以前,那里住着一群祭司,据说他们贪婪、放纵、沉迷于酒色,终于有一天,当地居民忍无可忍,将他们逐出神殿,赶进一片密林,从此祭司们在那边住了下来,改信林间神灵,最后的结局相当凄惨。

  “那是老艾莱姆。”埃达里奥说,“咱们没走错路,时间也掌握得很好。傍晚就能赶到林间坝了。”

  他们沿小河前行。上游湍急的河水拍打着巨石,翻涌起泡沫,下游河面变宽,形成一大片水塘。一座用木头和泥土筑成的堤坝汇聚了河水。堤坝旁很是忙碌,一群人正在那里辛勤劳作。

  “到林间坝了。”埃达里奥说,“你看,下面那建筑就是堤坝。有了它,工人就能把林地里的木材推进河道运走。你应该注意到了,这河太浅,没法行船。所以等水位上升,他们堆好木材之后就会打开堤坝,形成适合漂木的大浪。生产木炭的原料就是用这种方式运输的。木炭……”

  “……是炼铁的必备原料。”杰洛特替他说完,“而熔炼是工业里最重要也最有前途的分支。我知道。有个巫师最近替我指点迷津了。他很懂木炭和熔炼。”

  “他能懂也不奇怪。”矮人哼了一声,“巫师会是苟斯·维伦工业区那些商号的大股东,名下有好几间铸造厂和金属加工厂呢。他们在熔炼行业捞到大笔利润,在其他行业也一样。也许这是他们应得的,说到底,这种技术基本上就是他们开发的。不过嘛,他们大可以放下伪善的论调,不如干脆承认魔法不是啥好东西,不是舍己为人的慈善事业,而是谋求利润的巨大产业。俺干吗跟你说这些?你早就知道了。跟俺来,那边有间小酒馆,咱们去那儿休息。那儿肯定有床位。你也瞧见了,天快黑了。”

  这间小酒馆根本配不上“酒馆”这个称呼,但没人会感到意外。它的服务对象是堤坝那边的伐木工和撑筏工,对他们来说,只要有酒喝,什么地方都无所谓。一间棚屋,上面是漏雨的茅草屋顶,再用木杆撑起一块雨篷,下面是粗木板钉成的桌椅,外加一面石头壁炉,当地人就心满意足了。他们不需要也不指望更加奢侈的享受,只在乎隔墙后面有没有酒桶,老板能不能端出啤酒,或者老板娘心情好时,会不会在壁炉余烬里摆上铁架,烤几根香肠,哪怕卖得稍微贵些也行。

  杰洛特和埃达里奥都没抱太大期待,好在啤酒很新鲜,明显是从刚打开的木桶倒出来的。他们又恭维了老板娘几句,让她煎了一锅血肠配洋葱。在森林里穿行了一整天,杰洛特觉得这血肠的味道甚至堪比小牛腿肉加蔬菜、野猪肩肉、墨鱼汁比目鱼,以及“万物本性客栈”所有的美味佳肴。不过说实话,他还是比较想念“万物本性客栈”。

  “你也知道那位先知的命运吧?”埃达里奥朝老板娘招招手,又点了杯啤酒。

  落座之前,他们仔细查看了一棵大橡树旁覆盖苔藓的巨石。石头上刻着文字,说在复活纪元1133年的春分节,先知雷比欧达曾在此地向他的门徒布道,1200年,斯派里顿·艾普斯——来自林德的针织品大师,在小市场开业大吉,价廉物美,欢迎选购——出资建造了纪念此事的方尖碑。

  “你知道人称先知的雷比欧达的故事吗?”埃达里奥刮着黏在锅底的血肠,再次发问,“俺是说,真正的故事。”

  “不知道。”猎魔人用面包擦拭锅底,“不管是真的还是编的,我都不感兴趣。”

  “那就听俺说。这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俺记得就是这块大石头上写的日期不久。你也清楚,时至今日,几乎没人见过龙了,除非是在杳无人烟的群山或荒野里。而在过去,它们出现得比较频繁,有时会造成麻烦。它们发现满是牲口的牧场是绝佳的用餐地点,可以毫不费力地填饱肚子。对农夫来说,幸好这种巨型爬虫每个季度也就开荤一两次,不过它们的食量足能让牧场倒闭,尤其是它们相中哪片区域之后。有条巨龙就盯上了科德温某个小村庄,它会飞进村子,吃几只羊、两三头牛,再从鱼塘里抓几条鲤鱼当点心,最后喷火点燃一间谷仓或一片草垛,拍拍屁股飞走。”

  矮人灌了口啤酒,打了个嗝儿。

  “村民们费尽心机想赶走那条龙,使用了各种陷阱和花招,结果全是徒劳。幸运的是,雷比欧达刚好带着门徒来到附近的班·阿德城。当时他已经是个名人了,被称为先知,有众多追随者。农夫们向他求助,令人吃惊的是,他竟然没有拒绝。等那条龙再次出现,雷比欧达前往牧场驱赶它。那龙像做烤鸭一样把他烧得外焦里嫩,吞进肚里。对,就这么吞了下去,然后飞回山里。”

  “完了?”

  “没有,听俺讲。众门徒为先知哭泣,陷入绝望,然后雇了几个猎人。是俺们的人,矮人小伙子,熟悉龙的矮人猎人。他们追踪那条龙一个月,按照惯例,跟着那只大爬虫的排泄物。门徒们跪在每一坨大便旁边,一边翻搅一边痛哭,想拼出他们导师的残骸。最后他们凑齐了所有尸骨——反正他们觉得算是凑齐了吧。当然了,肯定不光有人骨,还掺杂了牛羊的骨片,目前都收藏在诺维格瑞神殿的一口石棺里,当作神圣的遗物。”

  “得了吧,埃达里奥。这故事是你编的,或者经过大幅修改。”

  “为啥这么怀疑?”

  “因为我常与一位诗人同行。如果一件事有真实的和更吸引人的两种版本,他肯定会选择后者,还会大肆添油加醋。如果有人指责他,他会哈哈大笑,诡辩说就算某事不是真的,也不能代表那一定是假的。”

  “让俺猜猜这位诗人是谁。不用说,是丹德里恩。不过故事自有它自己的规则。”

  “‘故事多是虚构的记录,记载的多是无足轻重的事件,多由堪比白痴的历史学家灌输给我们。’”猎魔人笑着说道。

  “再让俺猜猜这句格言的作者是谁。”埃达里奥·巴赫咧嘴一笑,“科沃的维索戈塔,哲学家、伦理学家,同时也是历史学家。不过,关于先知雷比欧达……嘿,就像有人说过的,历史就是历史。俺听说,在诺维格瑞,有时祭司会从石棺里取出先知的遗骸,让信徒亲吻。俺要是在场,肯定下不去嘴。”

  “我也是。”杰洛特说,“至于诺维格瑞,既然我们提到那里……”

  “放轻松,”矮人打断他,“你不会迟到的。咱们一早就起床,出发去维阿特纳。咱们会找到一条合适的船,让你及时赶到诺维格瑞。”

  希望如此,猎魔人心想。希望如此。

  人物异类,狐则在人物之间。幽明异路,狐则在幽明之间。仙妖殊途,狐则在仙妖之间。阴阳两隔,狐则在阴阳之间。神鬼途分,狐则在神鬼之间。

  ——清代学者 纪昀[1]

  [1]前三句出自《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如是我闻(四)》,后两句为仿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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