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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奇小姐失踪案实录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腌姜呈半透明,颜色粉红。我揭起姜片搁在淡粉色油甘鱼生上,把姜、鱼和寿司米一起蘸进酱油里,有米的一面朝上。然后,没几口这团东西就落了肚。

  “我觉得该报警。”我说。

  “该怎么开口呢?”简问我。

  “按失踪案建档呗,再或者……不知道。”

  “请问,阁下是在什么地方最后一次看见这位女士的?”乔纳森装出十足的官腔,“您说什么?哦,我明白了。虚报案件扰乱警务是违法行为,阁下不会不知道吧?”

  “可是整个马戏团都……”

  “这些均是合乎法定年龄规范的流动人口。他们来来去去,无踪可循。如阁下知悉具体姓名,本人尚可考虑秉公上报……”

  我沉着脸吞了个三文鱼皮卷:“好么,我们去报社怎样?”

  “大妙!”乔纳森口中说妙,可听那声调,显是觉得此事大大不妙。

  “乔纳森是对的,”简说,“他们才不信呢。”

  “为什么?我们老实可靠,都是普通良民啊。”

  “你是写奇幻的,”她说,“就靠编故事混饭吃。没人信你的。”

  “你们俩也是目击者,可以帮我佐证。”

  “乔纳森的邪典恐怖片系列秋天就要首映了。别人会说他造廉价新闻搞恶性宣传。我也快出新书了,一样没法说。”

  “你是说,这事我们跟谁也不能说?”我喝了口绿茶。

  “相反,”简满有把握地说,“想告诉谁就告诉谁,麻烦的是怎么让别人买账。要我说,绝对没人信。”

  腌姜刺激着我的味蕾:“也许你是对的。而且,不管芬奇小姐现在在哪儿,恐怕她都比在这儿快活得多。”

  “她不叫芬奇小姐,她叫—”接着,简说出一个名字。名字的主人是我们曾经的朋友。

  “我知道,但是我第一眼看到她,就想到芬奇小姐。”我辩解道,“就像片子里一样。晓得吧,那种拿掉眼镜,放下头发就能变身的女人。‘哇哦,芬奇小姐,你好漂亮。’”

  “她么,一点没错。”乔纳森说,“无论如何,最后就是这么回事。”想到当时的情景,他忍不住一阵寒战。

  就这样,现在你知道了,故事的“合”就在此处。几年前,我们三人就此不再过问此事。于是,以下奉上的,是芬奇小姐失踪记的“起,承,转”部分。

  首先声明,我一点儿也不指望你相信这件事。嗯,一点儿也不。毕竟我是个职业骗子—虽然我自认是个诚实的骗子。如果这是在绅士俱乐部里,我一定品上一两杯波尔多葡萄酒,趁着夜晚,傍着暗红的炉火给你娓娓道来。可惜我并非绅士,笔头又比嘴皮利落得多。下面,你将认识芬奇小姐(我已经说了,她真名不叫芬奇,也不像芬奇。这里我为当事人考虑,将真名隐去),明白为什么我们吃寿司时已经成了三缺一。信不信由你。现在,连我自己都不能确信这是一份“实录”。当年种种显得如此遥不可及。

  故事可以从十多个地方开始,但最佳起始地应该是数年前伦敦的一家旅馆。早上十一点,我在房间里,突然电话铃声大作,我吓了一跳,赶紧起身去接。

  “喂?”现在美国那边时间还早,不会有人找我。英国也不该有人知道我的下落。

  “嗨,”一个熟悉的声音咬着字不正腔不圆的美音,“我是巨影制片的希拉姆·彭·大嘴德克斯特。我们现在在重拍《法柜奇兵》。新剧本里没有纳粹,只有一群爆乳女。我们听说要找绝世剽悍猛男非你莫属,也许阁下愿意出演男主角明尼苏达·琼斯……”

  “乔纳森?”我说,“你怎么找到我的?”

  “你知道是我呀。”他马上一改荒腔走板的美国调,换回伦敦口音,不无失落地说。

  “是啊,一听就是你。”我说,“问你话呢,理论上没人知道我在这儿。”

  “我自有门路。”他不怎么神秘地说,“听我说:我和简要请你吃寿司,怎么样?记得你吃起寿司都是一吨一吨往下吞,让我想起伦敦动物园海象馆……喂你之前,我们还附赠去剧院看戏,你说呢?”

  “不一定。我想我会说‘好’吧,不过我也想说‘你小子打算怎么阴我呢’。”

  “没打算阴你,”乔纳森说,“其实也不算阴你,不真算。”

  “骗我呢,是吧?”

  有人在话筒边说了几句。乔纳森接着说:“别挂,简想和你说几句。”简是乔纳森的太太。

  “你还好吗?”她接过电话说。

  “不错,多谢。”

  “你看,你一定一定得帮我们救救急—我们不是不想专门请你,事实上也的确要请……不过,还有一个客人……”

  “她是你朋友。”背景声里乔纳森说。

  “才不是,我都不怎么认识她。”她远离话筒说,然后又转回来,“呃,你看,有个和我们有点交情的人难得来一次英国,说来说去,我答应要带她玩玩,明天晚上一起过。说实话,她这个人有点可怕。乔纳森听你那电影公司的人说你在伦敦,我们就想,要找人陪场非你莫属……千万要答应我。”

  就这样,我答应了。

  回头想来,我觉得这件事责任要算在邦德系列作者伊恩·弗莱明账上。上个月我才看过篇文章,弗莱明建议赶稿的新人作家都去旅馆里闭门造书。我没有书稿要交,但手头还有个电影剧本。于是,我买了张飞伦敦的机票,跟电影公司的人说三周后就能完工,然后在小威尼斯一家风格特立独行的旅馆里落了脚。

  全英国没人知道我在伦敦,否则我就得成日成夜地见人,没机会盯着电脑屏幕发呆,偶尔写上两笔。

  老实说,我已经无聊得有些心不在焉,巴不得有人来打岔。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去了乔纳森和简家。他们的房子大约在汉普斯特一带,外面停着辆绿色小跑车。我走上楼梯敲了门,乔纳森马上走出来。他穿了身拉风的漂亮套装。上次我见他时(要么是见真人,要么是看电视),他那头褐发还没现在这么长。

  “好啊,”乔纳森说,“我们打算看的戏取消了,不过还能去干别的。你没意见吧。”

  我想说我根本不知道本来要看的是哪一出,换什么都没区别,但乔纳森已经往起居室走去。他问过我后拿来瓶碳酸水,保证我寿司一定照吃不误,还说简等孩子睡了就下来。

  起居室刚刚重装过。乔纳森管这种风格叫摩尔人妓院。“开始也没想装成这样,”他解释道,“计划时哪种妓院都不像,不过装着装着就这样了,看起来像个窑子。”

  “他跟你介绍过芬奇小姐了吧?”简说。上次我见她时那头深棕色秀发这时染成了大红色。她曲线玲珑,如雷蒙德·钱德勒的用喻一样曼妙。

  “谁?”

  “我们刚在说迪特寇 [1] 的上色法,”乔纳森表示歉意,“还有尼尔·亚当斯画的那期《杰瑞·刘易斯》。”

  “她随时都会来,你要跟他提前说好。”

  简是做记者工作的,却误打误撞成了畅销作家。她给一部说两个灵异现象探员的电视剧写了本配套读物,那本书一炮打响,荣登畅销书榜首,排名居高不下。

  乔纳森则是主持晚间脱口秀节目出名的。那之后,他那诡异的魅力又在多个领域全面开花。无论镜上镜下,乔纳森的为人如出一辙。这在电视人里还真不多见。

  “有点像对亲戚尽义务,没法推掉。”简解释道,“好吧,也不是什么亲戚。”

  “她是简的朋友。”做丈夫的高高兴兴地说。

  “她不是我朋友,但我也不能不给他们面子,对不对?何况她在英国也就待几天。”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我永远没机会知道简到底不能对谁说不,什么叫亲戚间尽义务。夫妻俩把我介绍给芬奇小姐—当然,这不是真名。

  她戴着黑色小皮帽,身穿黑色皮外套,黑发在脑后束成一个紧巴巴的小圆髻,用镶陶发带扎住。她的妆化得颇富技巧,衬出那股严酷劲儿,连专扮女王的应召女看了也要妒火中烧。一对薄唇紧抿着,双眼怒瞪世间万物。她戴了副线条刚硬的黑框眼镜—这东西如此强势地插入她脸部结构,大大超出视力矫正道具应有的地位。

  “那么,我们就去剧场咯。”她用下达死刑判决的语气说。

  “呃,说对一半。”乔纳森说,“我是说,没错,门还是要出的,不过《罗马人在英国》是看不成了。”

  “很好,反正也是品位低下的玩意儿。”芬奇小姐说,“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觉得那种污七八糟的东西值得拍音乐剧。”

  “我们去马戏团,然后吃寿司。”简安慰她说。

  芬奇小姐嘴一绷:“我不赞成看马戏。”

  “这个马戏团没有动物的。”简说。

  “很好。”芬奇小姐嗤声道。我开始理解为什么简和乔纳森非拖我一起陪死了。

  我们动身时飘着淅淅沥沥的雨,街上很暗。四个人挤进跑车里,向伦敦市中心开去。芬奇小姐和我坐在后座上,不怎么自在地挨在一起。

  简对芬奇小姐说过我是个作家,而她据说是生物学家。

  “准确地说,我是生物地质学家。”芬奇小姐纠正道,“乔纳森,你说要去吃寿司,是真的吗?”

  “呃,是啊,你不喜欢寿司?”

  “哦,我只吃熟食。”她说着,开始给我们列举鱼生里蛰伏的各种吸虫蠕虫寄生虫。据称只有把东西烧熟才能杀死这些小东西。她对我们描述着小虫的生命周期,其时雨水沥沥而下,将夜伦敦渲染成浮华的霓虹旋涡。简从副驾驶座上送来同情的一瞥,然后重新埋下头,和乔纳森一起研究起一张手抄路引。我们从伦敦桥横穿泰晤士河,芬奇小姐又给我们科普了盲眼、疯癫和肝功能衰退常识。后来,我们从南华克大教堂边拐进一条漆黑的小路,她还在滔滔不绝地描述象皮病的种种症状,看那股得意劲儿,好像这些病恙都是她一手发明的一样。

  “马戏团在哪儿?”我问道。

  “就在这一带,”乔纳森说,“他们联系我们说最近有圣诞特场,我本来想付钱来着,不过他们坚持免费献艺。”

  “肯定很有意思。”简期待满满地说。

  芬奇小姐嗤之以鼻。

  一个僧侣打扮的秃头胖男人沿着人行道向我们跑来。“是你们!”他说,“我一直留神等着呢,你们来晚了,马上就要开演了。”他转过身,又沿来路跑了回去,我们紧随其后。雨打在秃头上,沿着他的脸往下淌,把肥斯特·阿达油彩妆冲成棕白相间的水道。那人从街边墙上推开一扇门。

  “里面请。”

  我们进去时,里边已经有五十来人。大家身上滴着水,人堆里冒着热气。一个化着劣质吸血鬼妆的女人手拿电筒四处查票,兼职向无票入场者售票。紧挨在我们前面的是位矮胖敦实的夫人,她抖抖伞上的水,凶巴巴地环视四周,然后对身边那个大约是她儿子的年轻人说:“这玩意儿最好别让我失望!”她付了两人的票钱。

  女吸血鬼向我们走来时认出了乔纳森:“他们是跟你来的?四个人对吗?你在嘉宾名单上。”听到这句话,那矮胖女人狐疑地回头瞪了我们一眼。

  不知何处的放音机里传出秒针走动的嘀嗒声。房间的一头,一个双扇木门吱吱呀呀地打开,一个低沉的声音回荡着:“进来吧!心甘情愿地来吧!”接着是一串疯狂的大笑。我们走过木门,步入黑暗。

  鼻端传来砖石和朽木的味道。我马上明白了:地上列车轨道之下,往往有彼此相连的老地窖,其网络规模庞大,联系着千百种形状、千百种大小的空屋。有些地方被酒商和二手车贩子用作仓库,有些则成为流浪汉的归宿。他们栖身其中,直到对阳光和生活设施的渴求将其逐回地面。大部分房间空置着,静候末日到来,随着拆迁重锤和新鲜空气的侵入,它们再无秘密可留,再无幽奇可守。

  有火车咣当咣当地从头顶开过。

  肥斯特叔叔和吸血鬼带我们簇拥着前进,走进一个布置成屠宰场候宰栏的地方。我们站下来,等待着。

  “我希望,看完这个以后能有座。”芬奇小姐宣布。

  所有人站定后,手电筒灭了,聚光灯打了下来。

  马戏团的人出场了,有骑小摩托的,有骑沙地车的。他们跑跑笑笑摇摇晃晃。我想,他们的造型师一定脑子里塞了太多漫画,或者看了好多遍《冲锋飞车队》,扮出的都是些朋克修女吸血鬼怪兽脱衣舞娘活死人。

  一众牛鬼蛇神在我们周围蹦蹦跳跳,一通群魔乱舞。戴圆礼帽的主持人开始唱艾利斯·库珀那首《欢迎光临我的梦魇》。他唱得很糟。

  “我认识艾利斯·库珀,”我从不怎么牢靠的记忆中翻出句挖苦,暗自套用道,“而你,先生,绝不是艾利斯·库珀。”

  “真烂。”乔纳森与我所见略同。

  简竖起食指,让我们收声。最后几个音符淡去时,聚光灯下只剩主持人一人。他在围栏四周兜着圈子,一边说起话来。

  “欢迎,欢迎,欢迎你,欢迎他,欢迎大家,欢迎来到夜梦剧场。”

  “哇,是你的书迷耶。”乔纳森低声说。

  “我觉得这是《洛基恐怖秀》的台词吧。”我低声顶回去。

  “今夜!你们将目睹超乎想象的怪兽、疯汉以及夜的造物。各种神奇技艺会让诸位恐惧尖叫,也可博大家开怀一笑。我们将穿越一个又一个房间,探索地下世界中接踵而来的噩梦、欢乐与奇迹!但是—我要特别提醒各位!为保障您的生命安全,请不要踏出房间中标示的观众区。否则,痛苦的诅咒、肉体的折磨即将降临,永恒的灵魂也难免失落!另外,我还要强调,绝对谢绝使用闪光相机和任何形式的摄录装置。”

  听完这些,几个年轻姑娘拿着笔形电筒,引我们走进下一个房间。

  “看来是没座的咯。”芬奇小姐完全不为所动。

  第一个房间

  第一个房间里有个金发女人。她身穿缀亮片的比基尼,双臂下有针孔痕迹。肥斯特叔叔和一个驼子用锁链把她绑在大轮子上。

  轮子缓缓转动。有个红衣主教打扮的胖子开始沿女人身体轮廓丢飞刀。然后,驼子给主教蒙上双眼,后者唰唰唰连出三刀,利落地钉在女人头边。他拿下眼罩,另两人也解开女人,把她从轮子上扶下来。四人一起鞠躬,我们纷纷鼓掌。

  这时主教拿出把道具刀,假意要割开女人的喉咙。血从刀沿上溢出来。观众中有几人倒吸一口冷气,一位姑娘过于激动,不禁轻叫出声,但她的朋友们咭咭咯咯,笑成一团。

  主教和比基尼女人最后一次鞠躬致意。灯灭了。我们跟着手电走进一条砖砌走廊。

  第二个房间

  湿气更重了,四处散发着霉味,像个惨遭遗忘的地窖。不知什么地方传来滴雨声。主持人向我们引见了“怪物”。“夜的试验台是它的产床,拼合成型的‘怪物’力大无穷,惊天动地!”那只弗兰肯斯坦怪物妆化得不怎么专业。不过,肥斯特叔叔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后,它连人带石头一起举了起来。女吸血鬼驾着沙地车开足马力冲出来时,它更是抵得小车无法前进。最后,怪物露了一手绝活儿,吹起一只热水袋,然后把它捏炸了。

  “这东西是寿司皮做的吧。”我对乔纳森嘀咕道。

  芬奇小姐波澜不惊地指出,传播寄生虫不是寿司的唯一罪状。因为过度捕捞,金枪鱼、剑鱼和智利海鲈鱼都濒临灭绝。这些鱼类的繁殖效率远远不及人为破坏速度。

  第三个房间

  这片空间纵向延展,渐渐没入黑暗。原来的屋顶不知去向,头顶远处,一处空仓库的天棚勉强算作新顶。眼角处有些飘忽的蓝紫色光影,是紫外线的痕迹。黑暗中,牙齿、白T恤和小块棉绒制品发出荧光。这时,耳边响起一阵颇具节奏感的低沉音乐,大家抬起头。只见头顶高处飘浮着四样物什,分别是骷髅、异形、人狼和天使。他们的道具服也在紫外光下荧荧生光,仿佛一场依附在高空秋千上的陈年旧梦。他们伴着音乐晃过来,晃过去,突然同时放手,四人如一,向我们头顶急坠下来。

  我们倒吸一口冷气。不过他们不等砸上大家,就像悠悠球似的高弹起来,重新升到高处,攀回秋千去了。众人这才意识到,虽然黑暗中无法看清,但他们都由橡胶索分别固定在屋顶上。他们在半空中跳着,跃着,坠着,游着,我们一言不发,只顾屏息凝视,拼命鼓掌。

  第四个房间

  也就是条大号版走廊。屋顶很低。主持人大模大样地走近观众,挑了两个人带到前面:除那位矮胖女士有幸中标外,还有个穿羊皮外套、戴皮手套的黑人。主持人宣布接下来他要展示催眠术,接着,他在空中虚晃几下,把那位女士请了回来,只留下黑人。后者被带到一个箱子上站定。

  “都是说好的,”简低声嘀咕,“那人是托儿。”

  布景断头台上,铡刀拉了上去。主持人放下刀,将一个西瓜一分为二,以示刀锋之利。接着,他操纵着黑人,让他把手放在断头台上。铡刀再次落下,只见黑人的手和手套一起掉进筐里,手腕处鲜血狂喷。

  芬奇小姐发出短促的尖叫。

  那人捡起手,跟在主持人身后紧追不舍,一前一后,在我们周围绕圈。这时,屋里响起“本尼希尔秀”里的音乐。

  “假手呗。”乔纳森说。

  “是啊,我看着它掉下来的。”简说。

  芬奇小姐用纸巾擤着鼻子。“我觉得,”她说,“这节目品位很有问题。”

  接下来,我们走进—

  第五个房间

  四周的灯都亮了。一面墙边有张临时木桌,一个年轻的秃顶男人兜售着啤酒、果汁和瓶装水。墙上有去隔壁洗手间的指示牌。简上前买饮料,乔纳森去了厕所。所以,只有我陪在芬奇小姐身边,尴尬地打开话匣。

  “说来,”我说,“听说你刚回英国不久。”

  “我在科摩多研究龙蜥,”她说,“你知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能长那么大?”

  “呃……”

  “它们适应了环境,可以捕食侏儒象。”

  “那儿有侏儒象?”我兴趣盎然,起码这比寿司寄生虫讲座有趣多了。

  “是啊,岛上生态环境天然如此,一般来说动物不是体形巨大,就是个头偏小。这是种平衡,你看……”芬奇小姐说这些时,冰封似的脸渐渐生动起来。我听她娓娓细说为什么动物们有的变大有的缩小,不由得生出几分好感来。

  简给我们端来饮料,乔纳森也从洗手间回来了。他刚才方便时被粉丝搭话,还给人签了个名,这时虽然心下高兴,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有件事问你,”简说,“我正在做一期《发现未知》,也看了不少民间动物学报。作为生物学家,你—”

  “生物地质学家。”芬奇小姐打岔道。

  “哦,好吧。反正……有人说现在地球上还存活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史前生物,科学界也对此一无所知。你怎么看?”

  “可能性非常非常小。”芬奇小姐教训人似的说,“生活着猛犸、剑齿虎和隆鸟的小岛?‘失落的世界’式传说?无论如何,绝不可能。”

  “听起来是太原始了,”乔纳森说,“你说隆什么?”

  “隆鸟,一种不会飞的史前大鸟。”简解释道。

  “哦,那个啊,我知道。”她丈夫不怎么领情。

  “其实严格说来,这些动物都不是史前生物。”芬奇小姐说,“最后一批马达加斯加隆鸟三百年前死在葡萄牙水手枪下。根据可靠记录,十六世纪俄国宫廷中有人展示过小型猛犸象。罗马皇帝韦斯巴西安曾从北非带回一群动物。据记载,基本可以确定那是某种剑齿虎。大猫们最后死在马戏团里。这都不是什么史前生物,它们曾和我们共有历史。”

  “真不知道长那么长的牙有什么用,”我说,“听起来碍手碍脚的。”

  “胡说,”芬奇小姐说,“剑齿虎是非常优秀的猎手。一定是这样。化石记录中剑齿类生物反复出现过好几次。我真心希望今天还有剑齿虎活着,不过这都是做梦。我们已经把地球研究透了。”

  “地球其实很大……”简正要质疑,灯光突然忽明忽暗地闪烁几下,一个鬼气森森的声音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它还说,今天晚上有个特别彩蛋,除了让人心惊肉跳的表演,下半场节目中,夜梦剧场还将为观众奉上他们引以为豪的“许愿橱”。

  于是大家扔掉塑料杯,簇拥着走进—

  第六个房间

  “有请痛苦之主!”主持人宣布。

  聚光灯向上扫去,照在一个穿泳裤的年轻人身上。他瘦得惨无人道,由一副穿过乳头的铁钩吊在半空。一对朋克女上前扶他在地面上站定,给他递上各种道具。男人往鼻子里锤进一枚六寸钉,用舌环举起重锤,又往泳裤里塞了几只雪貂。最后,高个朋克女又准又狠地掷出几枚注射针头,扎在他肚子上。

  “这人是不是几年前上过你节目?”简问。

  “没错,”乔纳森说,“这人脾气很好的。当年他在上下牙之间点了根炮仗。”

  “你们不是说表演里没有动物吗?”芬奇小姐说,“他把雪貂塞进下边去,也不管可怜的动物作何感想。”

  “我觉得这要看它们是公貂还是母貂。”乔纳森高高兴兴地说。

  第七个房间

  一场摇滚谐剧,包袱拙劣低俗。修女袒胸露乳,驼子把裤子丢了。

  第八个房间

  屋里一团漆黑。我们在黑暗中等着。我腿疼得很,想找个地方坐一会儿。浑身又累又冷,我受够了。

  突然有人把光打在我们身上。大家一边伸手遮脸,一边拼命眨巴眼睛。

  “今夜……”一个诡异的声音响起,沙哑而阴沉。我敢肯定这绝不是主持人,“就在今夜……诸位当中,将有一位获赠愿望一个。在许愿橱里,您将梦想成真。谁是这位幸运儿?”

  “喔哦,我猜又是个托儿。”我想起四号房里那个砍了手的黑人。

  “嘘。”简说。

  “是谁呢?是您吗,先生?还是您,夫人?”黑暗中伸出一根食指,颤巍巍地向我们点来。那人手提一盏便携式聚光灯,模样从这里看不真切。我猜这人大概穿着猩猩戏服之类,因为那体形并不是人类。他走路的姿势也仿佛猿猴。也许演弗兰肯斯坦怪兽的就是他。“是谁呢,嗯?”我们眯着眼看他,让出一条道来。

  突然,他向这边猛扑过来。“啊哈!看来有人自愿了!”他说着,跳过分隔表演区和观众区的绳圈,抓住芬奇小姐的手。

  “我才没自愿。”芬奇小姐说着,被那人拖走了。她太紧张,太体面,像个典型的英国佬,实在不适合帮人逗场子。她被拉进黑暗里,消失了。

  乔纳森骂了句娘:“我觉着她得把这笔账记上一辈子。”

  灯亮了。一个穿着大鱼戏服的人在我们周围骑了几圈小摩托。车绕圈的时候,他站在脚踏板上直立起来,随后沿着四面墙壁骑上骑下。突然摩托撞上一块砖,车轮一滑,摔倒在地,把鱼人压在车底下。

  驼子和没穿上衣的修女赶紧跑上来,掀开摩托,把人拖走了。

  “我这条蠢腿呀,”两人拖着他时,鱼人开口了,他的声音呆滞死板,“我这条蠢腿呀,我可把它摔断了。”

  “你看,是故意的吗?”离我们不远处,一个姑娘问。

  “不是。”她身边有人答道。

  肥斯特叔叔和女吸血鬼有些不安。他们带我们走进—

  第九个房间

  芬奇小姐在等我们。

  房间很大。即使在厚重的黑暗笼罩下,空间感依然存在。可能是黑暗使我们五感更加敏锐;也可能是平日里我们身边信息繁杂,这时世界消失,一切便清晰起来。人群的挪步声和咳嗽声传出数百尺,才碰上墙壁,发出回声。

  我觉得,黑暗中潜伏着可怕的巨兽,它们饥肠辘辘,虎视眈眈。这个念头攫住了我,我带着股疯劲儿,越发信以为真。

  灯光缓缓渗入黑暗。芬奇小姐出现在我们面前。直到今天我还在纳闷,那些人从哪儿搞来了她这身行头。

  生物地质学家的黑发披在身后,眼镜不知去向。几缕勉强遮体的戏服挂在身上,居然恰到好处。她拿着长矛,面无表情地注视大家。接着,她的大猫走进灯光,脚步轻缓,来到她身边。其中一只扬起头,放声咆哮。

  有人哭出声来。我闻见动物身上强烈的尿臭。

  两只大猫身量和虎类仿佛,但身上没有黑纹,皮毛仿佛落日下的沙滩。它们眼如黄玉,吐吸中有新鲜血肉的气息。

  我打量着它们的口颌。利齿如剑,完全不似大象豪猪那圆滚滚的长牙。这是尺寸惊人的犬齿,专擅撕扯拉拽,剔肉去骨。

  大猫在我们四周踱步,缓缓绕圈。我们挤在一起,众人如一。古老的时光依然刻印在大家血脉深处。那时,我们藏身洞窟之中,野兽在夜幕下徘徊。那时,我们的身份,是猎物。

  剑齿虎(如果它们真是剑齿虎的话)的样子有些不安。鞭子似的尾巴警觉而焦躁地甩来甩去。芬奇小姐一言不发,垂眼看着她的凶兽。

  矮胖女人举起伞,对一只大猫挥了几下:“别过来!你这丑畜生。”

  虎低声咆哮,像猫似的往后腿上一坐,眼看就要扑过来。

  女人脸如白纸,却不依不饶地用伞尖指着圈外,仿佛擎着一柄剑。手电微弱的光驱不散伦敦城下的黑暗,她没想逃跑。

  大猫跳起来,优雅地巨爪一挥,将女人拍在地上。它耀武扬威地站在她身上。一声咆哮,那声音如此浑厚,我只觉五脏六腑都在与之共鸣。女人好像昏过去了。我想,这倒不失为她的福气。接下来,双刀般的利齿就要撕裂她那副老皮囊,她最好不再醒来。

  我四下张望,想找条生路,可另一只虎绕来绕去,毫不松懈。我们像一群受惊的小羊,困在绳圈范围内。

  只听乔纳森把三字骂娘真言重复了一遍一遍又一遍。

  “我们要死了,对不对?”是我自己的声音。

  “我觉得,没错。”简说。

  这时,芬奇小姐走进绳圈中来了。她抓住大猫的后颈,向后拉去。大猫拧着脖子,芬奇小姐又用长矛在它鼻子上狠狠拍了一下。这下,虎尾巴夹了起来,大猫也乖乖地从女人身上退下去。

  地上没有血,我看得很清楚。希望那女人除了昏厥以外没再受伤。

  地下空间远处,灯光缓缓亮起来,仿佛破晓天光。我看见,雨林中的晨雾笼罩巨蕨和紫萼;远处恍然传来蟋蟀低鸣,还有不知名的异鸟,沐浴晨光,用啼声迎接新一天。

  我心中有名纯粹的写手。即使我本人正跌跌撞撞地从车祸现场爬出来,这位写手也能精明地注意到碎玻璃在血泊中的反光方式不同寻常;我遭遇人生中一次次重大挫折时,他能冷静地判定我是否因此心碎,看清每一枚心之碎片形状如何。现在,这位写手想,只要有造烟机,一些植物,一条音轨,不难造出这种舞台效果。当然了,你还得有个一流灯光师。

  芬奇小姐无意识地挠挠左胸。她转过身,背对我们,向地下世界中的雨林黎明走去。两只剑齿虎脚步轻柔,伴在她身边。

  鸟声高扬,转而啁啾。

  晓光重归黑暗,雾气消散,女人和猛兽不见了。

  矮胖女人的儿子扶她站起来,前者睁开眼睛。我们见她吓得不轻,但并没受伤。她捡起伞撑在地上,瞪视人群,却见大家突然鼓起掌来。

  没人招呼我们。肥斯特叔叔和女吸血鬼已经不见了。我们自己走进—

  第十个房间

  这个房间是为压轴大戏准备的。观众席上有塑料座椅,本来我们该坐下来欣赏演出终场。但是,坐下之后大家等了又等,马戏团的人踪影全无。又过了一会儿,我们终于明白,再等也是白费。

  人们向下一个房间走去。一扇门打开,传来车笛和雨声。

  我看了看乔纳森和简,三人一起走过去。最后一个房间里,无人照管的售货台上有各种马戏团纪念品:海报,CD和徽章。桌上还有一个敞开的钱箱。向外的门洞开,昏黄的灯光从街上投进屋来,风吹着没卖出的海报,不耐烦地来回掀弄纸角。

  “要不要等她一下?”有人在问。真希望当时说这话的是我。可是其他人纷纷摇头。于是我们走进雨中—雨已经小了,细细地在风里飘着。

  我们顶风冒雨,沿着狭窄的街道,走了没一会儿就找到了车。我站在人行道上,等他们打开后门。穿过城市喧嚣和霏霏细雨,我仿佛隐约听见一声虎啸,就在不远处,整个世界随这声音颤抖。当然,可能那不过是过路火车悠长的笛声。

  (张秋早 译)

  [1] 史提夫·迪特寇,美国漫画家,笔下主要角色中,以蜘蛛侠最为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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