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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我愿意收留你

  事后,很多年后,我听到一首为我们的相遇而作的歌谣。吟唱那首歌谣的男童唱得不怎么样,跑调的时候比着调的时候还多。但纵使他践踏诗文,诗文的甜美音律依然光芒万丈。我并不惊讶自己被描绘成了什么样子:高傲的女巫拜倒在英雄的剑下,跪在地上恳求他开恩。贬低女性似乎是诗人的主要娱乐消遣。好像我们不趴在地上痛哭流涕,这世界上就没故事可讲了。

  我们一起躺在我那张大大的金床上。我想看他在欢愉中放下戒备,想看他激情满满、赤身裸体的样子。他一直没有赤身裸体,但其余的我都看到了。我们确实在彼此之间建立了一些信任。

  “实际上我不是从阿尔戈斯来的。”他说。壁炉的火光在我们身上跳跃,在床单上洒下了长长的阴影。“我的那座岛叫伊萨卡。它山石嶙峋,并不适合养牛。所以我们只好养山羊,种橄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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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场战争呢?也是编的吗?”

  “战争是真的。”

  他总是安定不下来,一副似乎随时能挡掉暗箭的样子。但他的疲惫感也显露了出来,像退潮后浮出水面的岩石一样。出于待客之道,我不该在他填饱肚子、恢复精神之前盘问他,但我们已经不用这么客套了。

  “你说你的旅途很艰辛。”

  “从特洛伊启航的时候我有十二条船,”在昏黄的火光下,他的面孔像一块老旧盾牌,破旧不堪、沟壑密布,“现在只剩下我们这些人了。”

  这震惊来得措手不及。十一艘船意味着有五百多人断送了性命。“这么大的灾难怎么会降临到你们头上呢?”

  他详述着事件的经过,像是在梳理烹肉步骤一样。风暴吹着他们横跨半个世界。某些国度里净是食人族和杀气腾腾的野蛮人,贪图享乐之人还麻痹了他们的意志。他们遭遇了波塞冬之子、残暴的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伏击。他吃掉了六个人,还吸干了他们的骨髓。为了逃命,奥德修斯不得不弄瞎他的眼睛,而如今,复仇心切的波塞冬正穿越海洋追杀他们。

  怪不得他一瘸一拐,怪不得他灰头土脸。这是一个曾直面怪物的人。

  “如今雅典娜,那个一直为我引路的女神,也抛弃了我。”

  听到她的名字我并不惊讶。宙斯这位天资聪颖的女儿视诡计与巧思胜过一切。奥德修斯正是她会珍惜的那类人。

  “是什么惹恼了她呢?”

  我不确定他会回答,但他深吸了一口气。“战争会孕育诸多罪行,我并不会对这些罪行免疫。当我祈求她的原谅时,她总会给予我宽恕。然后屠城就开始了。神殿被夷为平地,血溅圣坛。”

  血染神圣之物,这是最大逆不道的亵渎行为。

  “我和其他人一道参与了这样的事情,但当其他人留下向她祈祷的时候,我没有和他们一起留下。我……我不耐烦了。”

  “你已经打了十年的仗,”我说,“这情有可原。”

  “你太仁慈了,但我觉得我们两个都知道事情并非如此。我刚一上船,四周的海水就狂怒地卷起了惊涛骇浪。天空暗淡下来,变成了铁灰色。我本想让舰队调头折返,但为时已晚。她的风暴推着我们急速驶离特洛伊,”他揉搓着指关节,好像那里很疼似的,“如今我向她喊话,她已经不再回答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可即便他疲惫不堪、悲伤不已,他还是迈进了一个女巫的家门。他坐在我的壁炉边,除了风度翩翩、面带微笑之外没有流露出任何迹象。这需要多大的决心,多么警觉的意志力啊。但人都是有极限的。疲惫玷污了他的脸。他的嗓子已经哑了。我曾说他是一把刀,但我发现他已经被活剥至了骨髓。一阵心痛油然而生。当我让他上我的床的时候,那只是一种冒险,但如今在我心中忽隐忽现的那股情感却比冒险要古老得多。他就在那里,肉体就展露在我面前。这个破碎不堪的东西是我可以修补的。

  我掂量着这个想法。当第一拨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我走投无路,愿意冲任何对我施以微笑的人摇尾乞怜。如今,我是一个邪恶的女巫,接连用猪圈证明着自己的实力。这突然让我想到了赫耳墨斯曾在我身上做的测试。我会是个软柿子还是个妖女?是一只愚蠢的海鸥还是一头邪恶的怪兽?

  这些不可能依旧是仅有的选项。

  我拉起他的手,让他坐起身来。“奥德修斯,拉厄耳忒斯之子,你已历尽艰难,如冬日的枯叶般了无生气。这里就是你的避风港。”

  他如释重负的眼神像一阵暖流,流遍我全身。我领着他来到客厅,命令宁芙们侍奉他的起居:为他接满银光闪闪的洗澡水,为他清洗汗涔涔的四肢,为他拿来干净的衣物。事后,他站在堆满食物的餐桌前,浑身干净亮洁。但他并没有落座。“抱歉,”说这话时他紧盯着我,“我不能吃。”

  我知道他要什么。他没有暴跳如雷,也没有苦苦哀求,而是等着我做决定。

  周遭的空气似乎都被描上了金边。“来吧。”语毕我大步流星穿过客厅,来到了屋外的猪圈。我轻轻一触,猪圈的门就哗地打开了。猪群尖叫了起来,但它们看到他跟在我身后,于是恐惧减弱了一些。我在每头猪的长鼻孔上都涂抹了精油,然后念了咒语。它们的鬃毛脱落了,以人的姿态站了起来。他们向他奔去,哭着紧紧握住他的手。他也哭了,他没有号啕大哭,但却泪如雨下,直到胡子都被浸湿了。他们看上去像是一位父亲和他任性的孩子。当他启航去特洛伊的时候,他们多大?大多数人可能还是孩子。我站在稍远的地方,像牧羊人观察着羊群一样。“别客气,”等他们不再唰唰流眼泪时我说,“拉船上岸,把其他人也带来吧。所有人都会受到款待。”

  那晚他们吃得很饱,纵情大笑,举杯欢庆。卸下重担后,他们看上去年轻了一些,仿佛换了个人似的。奥德修斯的疲惫感也消失了。我从织布机的地方观察着他,饶有兴致地看到了事物的另一面:指挥官与手下。他对与此相关的一切都很在行,会被手下傻里傻气的行为逗乐,批评人时很温和,沉着冷静,让人很安心。他们围着他,就像蜜蜂围着蜂巢似的。

  当盘子见底,大家在长椅上昏昏欲睡的时候,我将毯子递给他们,让他们找自己觉得舒服的地方睡觉。为数不多的人在空房间里四仰八叉地睡了,但大多数人还是去了屋外,在夏日星辰下进入了梦乡。

  只有奥德修斯留了下来。我将他领到壁炉旁的银椅子上,为他倒了酒。他的表情很愉悦,身子又开始前倾了,好像不论我有什么想法,他都迫切地想知道似的。

  “你喜欢的那台织布机,”我说,“是工匠代达罗斯做的。你听说过这个名字吗?”

  看到他露出了真心惊讶与愉悦的表情,我很开心。“怪不得它这么令人叹为观止。我可以摸摸它吗?”

  我点头示意,他立马就奔织布机而去。他用一只手摩挲着经纱,从下到上。他的触摸带着一股尊敬,像圣坛前的祭司一样。“这东西是怎么落到你手上的?”

  “是送给我的礼物。”

  他的眼里充满了疑惑,还有明明白白的好奇,但他并没有追问。相反,他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所有人都学赫拉克勒斯的样子假装与怪兽搏斗的时候,我就梦想着成为代达罗斯。盯着未经雕琢的木头和铁块,想象能把它们打造成什么奇观,似乎这是最能彰显智慧的。发现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之后,我还挺失望的。我总是划破自己的手指头。”

  我想起了代达罗斯手上的那些白色疤痕。但我忍住没说。

  他将手搭在织布机的侧架上,就像搭在心爱的猎犬的脑袋上似的。“我能看你用它织布吗?”

  我不习惯有人在我工作的时候离我这么近。纱线似乎在我指尖越缠越乱。他的目光追随着我的一举一动。他问我每个零部件的作用是什么,以及这台织布机跟其他织布机有什么不同。我尽可能地回答着他的问题,但最终我不得不承认我无从比较。“我只用过这一台织布机。”

  “想象一下这有多幸福吧。就像一辈子没喝过水,只喝过酒似的。就像让阿基里斯帮你跑腿似的。”

  我不认得这个名字。

  他滔滔不绝地说着,像游吟诗人一样:阿基里斯,弗西亚国的王子,全希腊动作最迅捷之人,特洛伊之战中的顶级亚细亚斗士。他帅气,有才华,由令人生畏、如海一般优雅且致命的涅瑞伊得斯忒提斯所生。特洛伊人在他面前倒下,就像野草在镰刀面前倒下,英勇的赫克托耳王子也丧命在他的梣木长矛下。

  “你不喜欢他。”我说。

  他的脸上浮现出了内心深处的某种兴致。“就他的长处而言,我很欣赏他。但他是个糟糕的战士,不论他能血洗多少人。关于忠诚和荣誉,他有很多不合时宜的想法。为了把他拴住,让他为我们的目标服务,为了让他不要误入歧途,每天都是一场恶战。然后他人性中最好的那部分泯灭了,从此之后他就更难管束了。但就像我说的,他的母亲是个神,预言像海草一样纠缠着他。他需要应付的事情太宏大了,我这辈子都理解不了。”

  这不是谎言,但也不是事实。他将雅典娜唤作他的守护神。他曾与那些捣毁世界就如捣毁鸡蛋般轻而易举的人物结伴同行。

  “他人性中最好的部分是什么?”

  “他的恋人,帕特洛克罗斯。他不太喜欢我,但话说回来,品质高尚的人向来不喜欢我。他死的时候阿基里斯疯了,至少差点就疯了。”

  那时我已经从织布机前转过身来。他说话的时候,我想看着他的脸。窗外,黑色的天空正逐渐向灰色过渡。一匹狼趴在爪子上叹了口气。我看到他终于迟疑了起来。“喀耳刻小姐,”他说,“埃阿亚的黄金女巫。你对我们开恩,这于我们而言是雪中送炭。我们的船已是千疮百孔。我的手下已几近崩溃。我不好意思再开口了,但我必须这样做。我由衷希望我们可以在此逗留一个月。这会不会太长?”

  我心中迸发出一阵喜悦,像蜂蜜滑过喉咙一样。但我还是让自己面不改色。

  “我觉得一个月不会太长。”

  白天,他在船上干活。晚上,当他的手下吃饭时,我们就坐在壁炉边。夜里,他与我同床共枕。他的肩膀很厚实,是打仗时历练出来的。我用手摩挲着他歪歪扭扭的伤疤。这是有乐趣的,但说实话,更大的乐趣在事后:我们一起躺在黑暗中,他会给我讲关于特洛伊的故事,一矛一戈将那场战争呈现在我眼前。自恃清高的阿伽门农虽贵为军队统帅,却像回火失败的钢铁一样脆弱。墨涅拉俄斯,阿伽门农的弟弟,因自己的妻子海伦被劫持而挑起了战争。勇敢却迟钝的埃阿斯,身形魁梧如一座大山。狄俄墨得斯,奥德修斯冷酷无情的得力助手。还有特洛伊一方:帅气的帕里斯,洋洋得意的偷心大盗。他的父亲,胡子花白的普里阿摩斯,特洛伊之王,因温柔慈祥而深受诸神喜爱。赫库芭,心怀勇士精神的特洛伊王后,她的子宫孕育了如此之多高尚的后代。赫克托耳,赫库芭的长子,那个城墙高筑的伟大城市的高贵继承人与守卫者。

  还有奥德修斯,我想。那只海螺。总有另一道螺旋藏在视野之外。

  我开始明白当他说自己这支军队有弱点的时候,他是什么意思。动摇的不是他们的体力,而是他们的军纪。像他们这么自恃清高、无法无天、脾气又倔的军队,世界上前所未有,每个人都坚信如果缺了自己,战争就会失败。

  “你知道战争中真正的赢家是谁吗?”某天夜里他问我。

  我们正躺在床脚边的地毯上。每时每刻,他的活力都在恢复。如今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像被风暴点燃了一样。当他开口的时候,他集律师、诗人和江湖骗子于一身,据理力争,娱乐听众,揭开面纱让你看到世界的奥秘。这不止是因为他的口才,他的口才已足够伶俐,而是所有东西加在一起的效果:他的表情,他的姿态,还有他出口成章的语气。我想说那就像是他施的一个咒语,但我所知道的咒语都无法与之匹敌。那天赋是他独有的。

  “统帅们把功劳都抢走了,这是当然,而且金子确实是他们出的。但他们总会把你叫到他们的帐篷里,让你报告你在做什么,而不是放手让你去做那些事情。诗歌说立功的是那些英雄。他们是另一类人。当阿基里斯戴上头盔,在战场上杀出一条血路的时候,普通人的心在胸膛中狂跳。他们想象着那些将会被传颂的故事,渴望自己也能出现在故事中。我曾与阿基里斯并肩作战。我曾手执盾牌与埃阿斯比肩而立。我知道他们著名的长矛呼啸而过时是什么感受。当然,那些士兵又是另一类人,虽然他们懦弱、意志不坚定,但当他们被集结在一起时,他们就能载着你走向胜利。但必须有一只手将所有类别的人聚在一起,将他们拧成一股绳。一个能引导大家向目标前进,在战争的种种无奈面前又不会退缩的智者。”

  “这就是你的职责了,”我说,“也就是说到头来,你还是和代达罗斯很像。只不过你调教的是人,而不是木头。”

  他投给我的那个眼神啊,像纯净至极、毫无杂质的佳酿。“阿基里斯死后,阿伽门农命名我为希腊第一勇士。其他人打起仗来也很英勇,但他们在战争的真实面孔前止步不前。只有我有勇气直面必须完成的那些事。”

  他敞胸露怀,上面疤痕密布。我轻轻地敲了敲那里,好像是想听听里面藏着什么似的。“比如说?”

  “你承诺会宽恕间谍,这样他们就会把自己知道的和盘托出,然后你再杀掉他们。你要把叛变的人暴打一顿。你要哄着那些英雄,让他们别生闷气。你要不计代价让大家保持高昂的士气。当伟大的英雄菲罗克忒忒斯因为伤口化脓而残废的时候,士兵们丧失了斗志。于是我把他丢在了一座孤岛上,并且声称是他主动要求留下的。埃阿斯和阿伽门农会一直猛攻特洛伊紧锁的城门,直到自己丧命为止,但想到巨型木马之计的人是我,是我编的故事说服了特洛伊人,让他们将木马拉入城内。我和精挑细选的手下一起窝在那木马的肚子里,如果有谁因为恐惧或压力而瑟瑟发抖,我就用刀抹了他的脖子。当特洛伊人终于进入梦乡后,我们血洗全城,像狐狸血洗毫无还手之力的鸡群一样。”

  这些是不能在法庭上吟诵的赞歌,是伟大的黄金时代所不齿的故事。可不知怎的,在他口中,它们并不可耻,反而既公正又精彩,务实且不失睿智。

  “如果你知道其他国王都是什么秉性,当初为什么还要加入这场战争呢?”

  他揉搓着脸颊。“哎,因为我立下的一个愚蠢的誓言[1]。我本想毁约的。那时我儿子刚满一岁,我依然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我想,还会有其他荣誉可争的。所以当阿伽门农的手下来征我入伍的时候,我假装自己疯了。我光着身子跑到屋外,开始在大冬天里耕地。他把我还在襁褓中的儿子放在了我的铁锹之下。当然,我住手了,于是就和其他人一起被征走了。”

  真是一个痛苦的矛盾,我想:为了保住儿子,他只能失去他。

  “你一定很愤怒。”

  他举起双手,然后又让它们落下。“这世界就是个不公平的地方。看看阿伽门农的那个顾问落得什么下场吧。帕拉墨得斯,他叫这个名字。他对军队的贡献很大,但却在守夜的时候掉进了一个坑里。不知是谁在坑底插了很多带尖的木桩。那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如果为人正直的帕特洛克罗斯在场,他可能会说,阁下,你不是真正的英雄,不是赫拉克勒斯,不是伊阿宋。你并未怀着诚挚之心,讲过一句肺腑之言。灿烂骄阳下,你没有任何高尚之举。

  但我见过伊阿宋。我知道光天化日之下可能会发生什么。我只字未提。

  白天、黑夜接连流逝。我的房子里挤了大概四十个人,我这辈子头一次身陷凡人之中。他们脆弱不堪的身体时刻需要照料,需要食物和水,需要睡眠与休息,需要清洗手脚、清理排泄物。凡人一定很有耐心,我想,才能不停地逼着自己做这些事情。在第五天,奥德修斯的锥子滑落了下来,刺穿了他的大拇指。我给他上了药膏,施了咒以避免感染,但伤口还是花了半个月才愈合。我看着他的脸上闪过疼痛的表情。现在疼,一会儿还疼,今天疼完明天疼。而这只是他身上一处不舒服的地方,除此之外,他脖子发僵,胃里反酸,旧伤隐隐作痛。我用手摩挲着他凸起的伤疤,尽可能地缓解他的疼痛。我提议把他的疤痕全都抹去。他摇了摇头。“那我还怎么认得出自己呢?”

  我暗自窃喜。这些疤痕跟他很配。他是名垂千古的奥德修斯,这名字已经被缝进了他的肌肤之中。不论谁见到他都要向他致敬,并且说:这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这是一个有故事可讲的船长。

  在那些时刻,我本可以给他讲讲我自己的故事。斯库拉和格劳科斯,埃厄忒斯,还有米诺陶洛斯。将我后背割破的石墙。血流成河的客厅反射着月光。一具具被我拖下山、连同他们的船一起烧光的尸体。肌肉拉扯与重组时发出的声响。还有,当你给一个人变形时,你可以停在半途,随后那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就会死掉。

  他会聚精会神地听,在脑海里不停地审视、掂量、记录我所说的话。不论我如何假装自己能像他一样把真实想法藏得密不透风,我都知道这不会奏效。他会将我看穿。他会搜集我的弱点,把它们与他的其他藏品放在一起,与阿基里斯和埃阿斯的弱点并排放在一起。他将这些弱点带在身上,像其他人随身带着尖刀。

  我低头看着自己暴露在壁炉火光中的裸体,想象着那上面写满了它自己的历史:瞬间划破的手掌,缺了几根手指的手掌,施法时弄出的上千道疤痕,父亲的怒火烧出的道道沟痕,半融化的蜡烛般的脸。这些仅仅是给我留下了印记的过往。

  不会有人向我致敬。埃厄忒斯是怎么评价丑八怪宁芙的来着?这世界上的一个污点。

  光滑的小腹在我的手掌下闪着微光,与蜂蜜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时的颜色一样。我拉着他俯下身,压在我身上。我是黄金女巫,没有任何过往。

  * * *

  我对他的手下也有了一点了解,那些他口中意志不坚定的人,那些隙坏之舟。波利忒斯比其他人彬彬有礼,欧律洛科斯则很固执,总是板着脸。下巴尖尖的埃尔佩诺尔笑起来像猫头鹰正扯着嗓子尖叫。他们让我想起了狼崽,填饱肚子之后就忘了悲伤。在我经过的时候他们会低下头,好像是想确定手还在自己身上一样。

  白天都被他们用来比试了。他们在山间、在沙滩上赛跑。他们总会气喘吁吁地跑到奥德修斯身边。你愿不愿意给我们的射箭比赛当评委?掷铁饼比赛呢?投长矛比赛呢?

  有时他会笑盈盈地跟他们去,但有时他会大喊大叫,或动手打他们。他并不像他伪装的那样心平气和、容易相处。和他一起生活就像是在海边驻足。每天海水的颜色都不一样,顶着浪花的海面的高度也不一样,但一成不变的是不停向海平线翻涌的躁动。当船上的围栏断掉时,他会怒气冲冲地将它踢到一旁,把碎片扔进海里。第二天,他会阴着脸、扛着斧头到森林里去,当欧律洛科斯提出帮他一把的时候,他咬牙切齿的。他依然可以控制住自己,摆出当初为了驾驭阿基里斯而每天都必然要摆出的那幅面孔,但这让他付出了代价,事后他容易闹情绪,容易发火。他的手下会灰溜溜地走开,而我会看到他们脸上的困惑。代达罗斯曾对我说:就算最好的钢铁,锤打过猛也是会变脆的。

  我圆滑如油,平静如无风的水面。他在我这里畅所欲言,我让他为我讲述他在异国他乡的旅途见闻。他为我讲述了黎明女神之子、埃塞俄比亚国王门农率领的军队,还有手执半月形盾牌的亚马孙女战士。他听说在埃及,一些法老其实是女扮男装的。据他所知,有些蚂蚁和狐狸一样大,能在沙丘中挖金子。在很靠北的地方,有一个民族不相信环绕地球的是俄刻阿诺斯的大洋河,而是一条盘曲着身子的巨蟒,身子如船一样粗,而且永远吃不饱。它永远都停不下来,因为它的胃口会驱使它不断向前,一点一滴吞噬一切。终有一天,当它把全世界都吃光之后,它会把自己也吞掉的。

  但不论他云游到了何方,他总会回到伊萨卡。他的橄榄丛和山羊群,他忠心耿耿的仆人和他亲手养大的极品猎犬。他品格高贵的父母,年迈的奶妈,还有他第一次狩猎野猪时的场景,那次狩猎给他留下了我在他腿上看到的那道长长的伤疤。他的儿子忒勒玛科斯现在应该已经能下山放牧了。他会好好照顾它们的,我就一直把它们照顾得很好。每位王子都需要熟悉自己的土地,没有比放羊更好的学习方法了。他从没说过,万一我回到家之后,所有一切都化为灰烬了呢?但我能在他身上看到这个想法,那想法像他的二重身一样,正暗自壮大。

  秋意渐浓,日光渐渐变得稀薄,草地在脚下咯吱作响。一个月的时间马上就要过去了。我们躺在床上。“我觉得我们要么马上动身,要么就留下来过冬。”

  窗户敞开着,微风从我们身上拂过。这是他的一个把戏,把话像空盘子一样撂在桌子上,看看你会往里面放些什么。但他居然继续说了下去,让我有些惊讶。“我想留下来,”他说,“如果你愿意收留我的话。只要收留到春天就可以了。海面一旦可以行船了我就走。几乎不会耽搁什么的。”

  最后一句话不是对我说的,是他在与别的什么人暗暗争辩。也许是他的手下,也许是他妻子,我不在乎。我将脸扭向一边,不让他看到我的喜悦。

  “我愿意收留你。”我说。

  * * *

  在这之后,他身上起了一些变化,某种此前我并不知道他有的紧张感不见了。第二天,他哼着小曲,随自己的手下去了海边。他们将船拖进了一个有天然屏障的山洞。他们将船固定在木桩上,卷起船帆,收起了所有船具,让它们安稳地度过冬日的风暴,直到春天来临。

  有时,我会发现他正盯着我看。他的脸会蒙上一层关切之情,然后他会若无其事地对我旁敲侧击。他会问关于这座岛的事,关于我父亲的事,那台织布机的事,我的身世,还有巫术。那表情我已经了然于心了:那与他看到三条腿的螃蟹,或琢磨埃阿亚东部海湾颇具迷惑性的潮汐时流露出的表情一样。这世界由谜团组成,我不过是无数谜团中的一个罢了。我没有回答他,他假装很失落,但我发现,从某种稀奇古怪的角度来说,这反而取悦了他。没有在他的叩击下应声而开的大门本身就很新奇,也是某种解脱。全世界都对他敞开了心扉。他却对我敞开了心扉。

  有些故事他会在白天给我讲,还有一些只有当柴火烧尽,除了阴影之外没人能看清他的脸时他才会说。

  “在独眼巨人那件事之后,”他说,“我们终于迎来了一丝转机。我们到达了风神岛。你知道那个地方吗?”

  “埃俄罗斯国王。”我说。他是宙斯的走狗之一,负责追踪那些推着船只游荡世间的狂风。

  “我讨得了他的欢心,于是他助我们加速前进。除此之外,他还给了我一个大袋子,里面装着所有会阻碍我们的风,这样它们就不会给我们制造麻烦了。一连九天九夜,我们都擦着海浪疾驰而过。我没有合过眼,一个小时都没有,因为我要守好那个袋子。当然,我告诉了我的手下那袋子是什么,但是——”他摇了摇头,“他们觉得那里面装着我不愿分享的财宝。他们从特洛伊那里分得的赃物早就葬身大海了。他们不想空着手回家。这下,”他深吸了一口气,“你想象得到发生了什么。”

  我的确想象得到。如今,他的手下比以往更难管教,因为可以闲散一整个冬天而忘乎所以。晚上,他们喜欢玩扔酒糟的游戏。他们会拿某个大木盘当靶子,但他们根本瞄不准,因为那会儿他们已经喝了一碗接一碗的酒。桌子上脏兮兮的,好像发生过屠杀似的,然后他们会指望我的宁芙把桌子收拾干净。当我令他们自己收拾的时候,他们面面相觑。如果换作别人,他们是不会服的。但他们还记得自己的猪鼻孔。

  “最后我实在撑不住了,”奥德修斯说,“我睡着了。我没有察觉到他们把那袋子从我手中偷走。是呼啸的狂风把我叫醒的。它们从袋子中飞旋而出,将我们吹回原地,好像我们从未离开一样。每一里都白走了。他们觉得我会为丧命的那些兄弟默哀,没错。但有时,仅仅是不亲手杀掉他们就已经花光了我的力气。他们皱纹见长,脑子却不见长。我带他们上战场的时候,他们还来不及做那些能让一个男人变稳重的事情。他们离乡的时候尚未成家。他们没有孩子。他们没有经历过歉收的年月,没有体会过家无担石的日子。他们也没经历过丰收的岁月,没有学会节俭。他们没有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变老,变得体力不支。他们没有亲眼看着父母死去。恐怕我不仅剥夺了他们的青春,也剥夺了他们的岁暮。”

  他揉搓着指关节。年轻的时候他是个弓箭手,上弓弦、拉弓、射箭所需的力量给手造成的伤害是无与伦比的。上战场之前他丢下了弓箭,但疼痛却一直追随着他。他曾对我说如果他带了弓箭的话,他会是两军加起来最棒的弓箭手。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它呢?”

  政治因素,他解释说。弓箭是帕里斯的武器。帕里斯,那个偷了别人妻子的小白脸。“在英雄们中,他是被当作懦夫看待的。就算一个弓箭手的技艺再高超,他也不会被当作希腊第一勇士的。”

  “英雄都很蠢。”我说。

  他笑了出来。“我们达成了共识。”

  这会儿他紧闭着双眼。他沉默了很久,我以为他已经睡着了。然后他说:“你不知道那时我们离伊萨卡有多近。我都能闻到海滩上燃火捕鱼[2]的味道。”

  我开始请他帮些小忙。能不能请他宰头鹿做晚餐?能不能请他打点鱼回来?我的猪圈快要塌了,能不能请他修一修篱笆?看到他拿着满满当当的渔网,还有从我的果园里摘的一筐筐水果走进门,我会一阵狂喜。他和我一起在花园里劳作,加固葡萄藤。我们谈论着风向,谈论着埃尔佩诺尔喜欢上了在屋顶睡觉,以及我们是否应该禁止他这样做。

  “那个蠢货,”他说,“他会摔断脖子的。”

  “我会跟他说只有在他清醒的时候才能上去。”

  他哼了一声。“这辈子都不可能。”

  我知道我是个傻瓜。就算他熬过了明年春天,甚至一直待到下个春天,这样一个人被禁闭在我这座逼仄的岛屿上,也是永远都不会幸福的。就算我想方设法满足了他,界限仍然存在,因为他是个凡人,而且已经不年轻了。知足吧,我对自己说。一整个冬天的时光已经比你和代达罗斯相处的时间长了。

  我没有知足。我摸清了他最喜欢的食物,笑着看他吃得那么香。夜晚,我们一起坐在壁炉边,谈论着白天发生的事。“关于那棵大橡树,”我问道,“被雷击中的那棵,你是怎么看的?你觉得它里面烂掉了吗?”

  “我会去看看,”他说,“如果烂掉了的话,砍掉它应该不难。明天晚饭之前我把这件事办好。”

  他砍掉了那棵树,剩下的时间则一直在帮我斩荆棘。“它们已经泛滥了。你急需一些山羊。四头羊用一个月的时间就能把它们吃秃。而且会让它一直秃着。”

  “可我要上哪儿去找山羊呢?”

  悬在我们之间的那个词,伊萨卡,像骤停的咒语一般。

  “算了,”我说,“我变几头绵羊就好,这就能把事情搞定了。”

  晚餐的时候,宁芙们开始在那些人身边徘徊,好把她们喜欢的人领到自己床上去。这让我很开心。我的家族正与他的家族交融。我曾对代达罗斯说我永远都不会结婚,因为我的手是肮脏的,而且我太喜欢自己做的事情了。但这个人,他的手也是肮脏的。

  不过,喀耳刻,你觉得他对家庭生活的体贴入微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妻子。当他谈起她的时候,他一直这样称呼她。我妻子,我妻子。这几个字被他当作盾牌横在身前,像那些害怕死神来索自己小命而不敢直呼死神其名的乡下人一样。

  佩涅洛佩,这是她的名字。有时,在他睡着之后,我会对着漆黑的空气默念这几个字。这是一种挑衅,或许也是一个证明。看见了吗?她并没有来。她没有你信以为真的那些威力。

  我尽可能地忍着,但到头来,她还是那块我不得不揭的伤疤。我等待着,直到他的呼吸声说明他已经足够清醒,能够交谈了。

  “她什么样?”

  他给我讲述她温文尔雅的举止,讲述她温柔的指令能让人迅速活跃起来,比任何叫嚷都管用。她的泳游得很好。她最喜欢的花是藏红花,她会把当季开的第一朵藏红花戴在发间以求好运。他谈起她的时候会让人产生错觉,好像她就在隔壁房间,好像他们并没有分隔十二年,并没有天各一方似的。

  她和海伦是堂姐妹,他说。她比海伦聪明、睿智一千倍,虽然海伦自有她的聪明之处,当然,喜怒无常。那时我已经听他讲过了关于海伦的故事,她是斯巴达女王,是宙斯的凡人女儿,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帕里斯,特洛伊的王子,把她从她夫君墨涅拉俄斯的身边偷偷抢走了,结果挑起了战争。

  “她是自愿跟帕里斯走的,还是被迫的?”我问道。

  “谁说得准呢?我们在她的城门外驻扎了十年,但我从没听说她试图逃跑过。但墨涅拉俄斯刚一攻进城门,她就光着身子扑到了他身上,发誓这对她来说是场折磨,她只想回到自己的夫君身边。你是永远无法从她那里得到全部实情的。她像蛇一样深藏不露,眼睛总盯着自己的利益。”

  跟你没什么两样,我想。

  “而我妻子呢,”他说,“她始终如一。对所有事情都始终如一。就连智者偶尔都会误入歧途,可她从来不会。她是一颗恒星,是一把真材实料的好弓,”接着是一阵沉默,我感觉到他正在记忆深处游走,“她说的话都不止有一层含义,也不止有一个意图,但她依然始终如一。她了解她自己。”

  这些话像被打磨过的尖刀一样,毫不费力地插进了我的身体里。从他说起她织布的样子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爱她。然而月复一月,他还是留了下来,我也任由自己被麻痹。如今我看得更加透彻了:那些与我同床共枕的所有夜晚,不过是他的旅者智慧。当你身处埃及时,你要膜拜伊西斯;当你人在小亚细亚时,你要为库伯勒宰一头羊。这不会冒犯你那位仍在家乡坐镇的雅典娜。

  但即便我有这样的想法,我也知道这不是全部的答案。我想起了他在战争中度过的那些岁月——应付着国王们喜怒无常的坏脾气和王子们的臭脸,平衡着每个自恃清高的勇士与他的同僚之间的关系。这功绩与驯服埃厄忒斯的火牛不相上下,而且他只能依靠自己的足智多谋。但在伊萨卡的家中,不会有这样暴跳如雷的英雄,不会有协商会,不会有午夜偷袭,不会有为保全人命他必须孤注一掷想出的计谋。这样的人怎么能再次回归家庭,回到他的壁炉边和他的橄榄丛中呢?我意识到,他和我之间的家庭和睦更像是某种预演。当他坐在壁炉边,当他在花园中劳作时,他是在努力回忆家庭生活的秘诀:斧头落在木头上而非血肉上时是什么感觉;他要如何重新融入佩涅洛佩的生活,像代达罗斯的接缝一样圆润。

  他在我身边睡熟了。时不时地,他的气息会在喉咙间卡顿一下。滴答。

  帕西法厄会建议我熬制一剂爱情魔药,将他拴在我身边。埃厄忒斯会说我应该偷走他的心智。我想象着他的脸,上面除了我放进去的想法之外空无一物。他会坐在我的膝盖上,抬头望着我,既愚蠢又对我充满爱意,可却两眼空空。

  冬雨飘零,整座岛都散发着大地的气味。我很爱这个季节,海滩冷冷的,鹿食草盛开着白色的花。奥德修斯长胖了些,活动的时候也不那么频繁地咧嘴了。他糟糕透顶的坏脾气也缓和了一些。我努力想从这中间找到一些满足感。就像看到一座花园被打理得井井有条一样,我对自己说。就像看着新生的小羊羔挣扎着站起来一样。

  船员们待在房子附近,喝酒取暖。作为消遣,奥德修斯会为他们讲述阿基里斯、埃阿斯和狄俄墨得斯的英勇故事,让他们重回那段暮色时光,重温他们的光辉事迹。他们听得入了迷,满脸惊奇。记住,他们满怀敬畏地窃窃私语,我们曾与他们同行。我们曾与赫克托耳正面交锋。我们的子孙会将故事传颂下去。

  他像个溺爱孩子的父亲一样对他们微笑着,但那天夜里他却嘲讽道:“什么与赫克托耳正面交锋,他们只能抱头鼠窜。任何有脑子的人在见到他之后都会逃命的。”

  “包括你在内吗?”

  “当然了。埃阿斯几乎挡不住他,只有阿基里斯才能打败他。我是个不错的斗士,但我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他的确知道,我想。很多人闭上双眼,对自己一厢情愿的能力异想天开,但他却像地图一样条分缕析。他细致地审视过自己,每一块石头、每一座山丘都被他尽收眼底,目光清晰,定位准确。他对自己天赋的把握,精确到了毫厘。

  “我见过赫克托耳一次,”他说,“那是在战争早期,那时我们还假装也许双方可以和平休战。他挨着他父亲普里阿摩斯坐在一把摇摇晃晃的高脚凳上,把那凳子坐出了王座的感觉。他不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他不优雅也不完美。但他始终如一,像从采石场里割下来的一整块大理石。他的妻子安德洛玛刻为我们斟了酒。后来,我们听说她为他生了一个儿子。阿斯提阿那克斯,城池统帅。但赫克托耳管他叫斯卡曼德里俄斯,是以流经特洛伊的那条河命名的。”

  他的语气怪怪的。

  “他怎么样了?”

  “和战争中所有当儿子的人一样。阿基里斯杀了赫克托耳,后来,当阿基里斯的儿子皮洛斯攻入王宫的时候,他掠走了还是孩子的阿斯提阿那克斯,砸碎了他的脑袋。那场面很恐怖,皮洛斯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很恐怖。但这是必要的。那孩子如果长大了,心里会埋着刀片的。身为人子,他的最高职责就是为父报仇。如果他活下来了,他会召集人马追杀我们的。”

  窗外,月亮已经破碎得只剩下一个角了。他沉默了,思绪翻腾着。

  “真奇怪,这想法竟然让我这么安心。如果我被杀了,我儿子就会启程。他会将那些让我长眠的人一网打尽。他会站在他们面前,说:‘你们竟敢杀害奥德修斯,如今我要你们血债血偿。’”

  房间里安静得很。时间已经很晚了,猫头鹰已经回到枝头上去了。

  “他什么样?你儿子。”

  他揉搓着大拇指根,锥子就是刺穿了这里。“我们以我的好箭法为他取名忒勒玛科斯,”超遥斗士,这是这名字的含义,“但讽刺的是,出生之后他哭号了一整天,好像他生活在战场中心似的。妇女们使尽了她们知道的各种办法,摇晃他,抱着他走路,包住他的胳膊,给他的大拇指蘸上酒让他嘬。接生婆说她从没见过这么旺盛的精力。就连我的老奶妈都把耳朵堵住了。我妻子有些阴郁,她怕这个孩子出了问题。把他给我吧,我说。我将他举在面前,看着他那张哭号的脸。‘宝贝儿子啊,’我说,‘你是对的,这世界既野蛮又恐怖,值得你冲它大喊大叫。但现在你是安全的,而且我们都需要睡觉。你能让我们平静一会儿吗?’然后他就镇定下来了。就这样在我手里安静下来了。从那以后,你就找不到比他更好相处的孩子了。他总是笑意相迎,乐呵呵地对待任何愿意停下来跟他说话的人。侍女们会编借口,专程来捏他的小肥脸。‘将来他会是多棒的国王啊!’她们会说,‘像西风一样温和,啊!’”

  他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忒勒玛科斯吃的第一口面包,说出的第一个单词,他有多喜欢山羊,多喜欢藏在椅子下面,咯咯笑着等着被抓。我想,他在短短一年时间里攒下的关于自己儿子的故事,比我父亲一生攒下的关于我的故事还要多。

  “我知道他母亲会让他记着我,但我在他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开始率队打猎了。我亲手杀了一头野猪。我只希望当我回去的时候,还有我能教给他的东西。我想在他身上留下一些印记。”

  我确定我当时说了一些模模糊糊的安慰他的话。你会留下印记的。每个男孩子都希望有个父亲,他会等你的。但那时我又想起了凡人生活的残酷。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儿,时间就在流逝。那个宝贝男孩已经不见了。他的儿子在成长、在变老,在蜕变成男人。奥德修斯失去他已经十三年了。还会有多少年呢?

  我的思绪常常回到那个目光平静又警觉的男孩身上。我好奇他是否知道父亲对他的期待,是否感受到了那些期待的重量。我想象着他每天都到悬崖上去,祈祷有船出现。我想象着他的疲惫,想象着他每晚睡觉前心里那股淡淡的悲伤。他蜷缩在床上,就像曾被父亲捧在手中。

  黑暗中,我捧起了自己的双手。我不足智多谋,也不是一颗恒星,可我第一次在双手捧起的那个空间中感受到了什么。一份希望,一丝气息,它们尚可在我的手掌间生根发芽。

  [1] 奥德修斯提议,不论海伦选择了谁做夫君,所有追求海伦的人都要发誓为其夫君的荣誉而战。

  [2] 古希腊人会用火光引鱼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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