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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13

她的手一直比画着“医院”,都比画得有点儿疼了,但贾尔斯不会去的,她也知道这是为什么。医生一看见这些伤痕就会知道,那是被爪子抓出来的,他们会根据限制饲养宠物的协议去见阿佐尼安先生,搜查华盖影院的公寓,以确保房客没有窝藏什么危险的猛兽。然而,她和贾尔斯都很清楚当地政府会如何处置这些“危险的猛兽”:它们会被带离不称职的主人,然后一觉睡过去就完了。
于是她答应了贾尔斯的要求,全凭猜测,用碘酒和绷带给他治疗了一番。她每做一步都会遭到他的嘲笑——这是他的方式,表达他并不为此忧心。可这安慰不了她。贾尔斯的一只猫被吃掉了,他的伤口也可能发生种类不明的感染。贾尔斯年纪大了,身体也不怎么强壮,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那就是她的罪过——她和她控制不了的内心的愧疚。她的心,也是一只野性的动物。如果动物管控中心的人找上门来,第二只要被关起来的活物就是她。埃莉莎正盯着贾尔斯,确保他把她准备的汤和水都喝掉。这时,他们听见了水滴进浴缸里的声音。他们对视了一眼。他们现在已经知道,那生物无论是没入水中,还是冒出水面,都可以是无声无息的,所以这就意味着,他是故意告诉他们,他从水里站起来了。贾尔斯的手紧攥住勺子,像握着一把刀,这让埃莉莎心碎。大家都变了,却没有谁变得更好。
整整一分钟之后,那生物才从浴室里出来。他慢慢地迈着步子,脸朝着地面,鳃老老实实地合拢着,那双能要人命的大爪子藏在大腿后面。他那长着鳍的背驯顺地缩着,一侧的肩膀抵着墙壁,仿佛把自己锁在了斯特里克兰的水泥柱上。埃莉莎相信,在这生物永生不老的一辈子里,他从未体会过后悔的痛苦。于是她站起来,张开双臂,急切地想要接受他的歉意,正如她并不愿意原谅自己。
他不敢看她,垂头丧气地从她的胳膊旁边走了过去。他剧烈地颤抖着,身上的鳞片都抖落到了地板上,莹莹闪烁,就像放映厅天花板上的灯。他慢悠悠地蹭到屋子的另一边,活像基抹那些挨了鞭子的奴隶。他的头垂得低低的,和坐在桌边的贾尔斯齐平。贾尔斯连连摇头,举起两只手。
“别这样,”他说,“你没做错什么啊,孩子。”
那生物把两只手从背后露出来,慢慢地,慢慢地——几乎看不出来——把爪子半缩进指头里,伸向了贾尔斯缠着绷带的胳膊。贾尔斯看了看埃莉莎,埃莉莎也看了看贾尔斯,两个人同样困惑,却又充满希望。他们看着那生物从桌子上抬起贾尔斯的胳膊,动作轻柔得像抱着一个婴儿,然后把它放到了自己的面前。尽管他的姿态很温顺,可这动作却着实令人不安:看起来,他像是要吃掉贾尔斯的胳膊,就像挨了骂的孩子硬要把晚餐吃完。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一点儿也不恐怖,反而非常神奇:他伸出了舌头,这生物的舌头比人类的更长、更平滑,舌头从两颚间伸出来,轻轻地拍打着绷带。贾尔斯的嘴巴动了动,可他实在惊讶,连一个完整的词都说不出来。埃莉莎也很意外,两只手垂着,没能比画出一个字母。那生物一边舔,一边转动着贾尔斯的胳膊,把整条绷带都舔湿了,直到他的唾液沾到了贾尔斯的皮肤,融化了干涸的血迹,最后全部舔掉。他把这亮晶晶的胳膊放在贾尔斯的膝上,然后慢慢俯下身子,像是临别赠吻一般,舔了舔贾尔斯的头顶。
整个仪式就这样突兀地结束了。贾尔斯朝他眨了眨眼睛。
“谢谢你?”
没有反应。埃莉莎觉得他可能是太羞愧了,不好意思动。但是,对一个只有沉浸在水里才能获得安慰的生物来说,这一天真的太漫长了:他的鳃开始翕动,胸脯也开始起伏颤抖。埃莉莎想给贾尔斯洗一洗胳膊,重新涂上碘酒,然后重新包扎。她也绝不想慢待那生物,她走近他,一只手放在他拱着的背上,轻轻地把他往浴室推。他同意了,但只肯倒着向后退,虽然踉踉跄跄,却仍然保持面向贾尔斯俯身屈膝的姿势。在他所有的姿态里,这是她见过的最不优雅的一种,经过浴室门口时,她得拉着他胳膊才行。他的肩膀一歪,还撞到了那棵空气清新剂纸夹搭成的树。
她把他扶进了浴缸。灯没开,他的脸没入了水下,但他的眼睛依然闪闪发光。埃莉莎没理会,往水里加盐,却还是能感觉到他的凝视。从小到大,她总是能感觉到街上的或是公交车上的男人会盯着自己看,但这不一样,这样的注视动人心魄。她把手伸进浴缸,搅一搅刚撒的盐,这时他们的目光相遇了。虽然只有一秒钟,但就在这一秒钟里,她读出了感激和惊讶。这念头很古怪。她让他觉得惊讶。这怎么可能?古往今来,他才是最最令人惊讶的生物啊。
埃莉莎搅好了盐水。她的手就在他的脸旁边,动一动,很简单,所以她就动了动手,用手掌托住了他的脸颊。很光滑。她敢打赌,那些科学家的数据里根本就没记下这一点。
他们只记录他的爪子、牙齿、棘突。她却在抚摸他,手滑过他的脖子和肩膀。水使他的体温和空气的温度一样,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感觉不到他的手也正滑过自己的胳膊,摸到了她肘窝里柔软、发青的肌肤。他手掌里的鳞片就像又拖又拽的小人国居民,在她的皮肤上闹着玩儿似的划来划去。他用爪子戳了戳——当然绝不会戳破——她的大臂,在那里留下一道道白色的痕迹。
之前给贾尔斯包扎完伤口,埃莉莎就换了一件薄纱布衬衫,这衣服可以追溯到“之家”的年代了,当那生物的手从她的胳膊挪向她的胸前,棉布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立刻洇湿了。先是一侧乳房,然后是另一侧,湿衬衫紧贴着她的皮肤,让他的抓握显得很重。她感觉自己犹如赤裸一般,坦陈在他的双手之下,胸前一波一波的战栗袭来,让她几乎无法呼吸,可这里面没有一丝不正当的意味。他在她面前一直都是赤身裸体的,她其实早该加入他这天然之态的行列。
房间里透出了楼下影院里的灯光。《路得记》,她想,机器准备重新放映一遍。可是并没有音乐传来。是这生物。他的身体发出的亮光将水染成了粉色,像火烈鸟,像矮牵牛花,像其他不为人知的动物和植物,而她只从那些丛林录音里略得一二:吱吱吱,嚓咔呵,咕噜咕噜,嘻嘻嘻嘻。她拱起后背,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这双手上。这手掌足够宽厚,撑得起她的整个胸膛。
远处的某个地方,贾尔斯疼得咝咝作声。埃莉莎发觉自己闭着眼睛,连忙睁开了。她发现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挪动了,往前倾着,伏向浴缸,头发都垂进了水里。她很想继续向前靠,向前倾,像她无数次在梦境里那样整个儿浸入水中。可贾尔斯受伤了,是她造成的,她得重新帮他包扎才行,尤其是伤口刚刚被舔过了。埃莉莎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挺起了后背,那生物的手顺着她的腹部一路向下,收回了水里,没弄出一点儿声音和水花。
埃莉莎用浴袍遮住了湿衬衣,然后走出浴室,但她却没走向贾尔斯,而是经过他身边,穿过整间公寓,来到了厨房的窗户前。她的前额抵着玻璃,双手按着玻璃,视线一片模糊。可这不是因为她哭了。窗户上有水,小小的水珠挂在玻璃上,一颗颗地坠落,留下一道道湿漉漉的水渍。是啊,可能,她还是哭了。
下雨了。

14

他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拧着旋钮,图像不清楚,颜色也不对。这一大坨垃圾真叫见鬼,是在一个叫“科修斯科电器”的地方买的。是电源线的毛病,还是内部线路的毛病?是不是他的哪个孩子把果汁泼上去了?他挺想把电视机的后盖一把扯开,好指出罪魁祸首,但他没那么干,因为他毫无理性地担心,电视机的内部会有点儿像那个把整个奥卡姆弄得焦头烂额的小玩意儿。他一直都没能确认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又凭什么以为自己能修得了电视机?
也许是天气干扰了信号。在搬来巴尔的摩的这段时间里,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雨,他发誓。倾盆大雨下了一整天。屋顶上装着一根天线,活像个蜘蛛。他在奥卡姆偶尔瞥见的太空舱收发器也是这模样的。爬上去调整天线,这念头挺诱人的,尤其是还下着雨。遥望暴风雨越来越猛烈,冲着闪电大声嘲笑,这种身临险境的感觉只有男人才懂。
然而,眼下却是这样的境况:废墟一般的客厅,一家子都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可你却不知道灼伤痕迹在哪儿。塔米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小狗的事儿,蒂米想看《伯南扎的牛仔》,莱妮叨叨着胶冻糕,说她很为自己骄傲,因为她把那些橙色糊糊从盒子里倒了出来。这些天来,他们的饭菜都是从盒子里倒出来的。为什么?斯特里克兰很清楚这是为什么。因为她整天整天地不着家,谁知道都干了些什么事。他就不该回家来,他就应该在办公室里再睡一晚。毕竟,霍伊特将军四个小时前才往奥卡姆打过电话,更糟的是——他找的是弗莱明,传来的口信像玻璃一样清楚。
斯特里克兰还有二十四小时来寻找标本,找不到的话,他的职业生涯便就此告终了。
“告终”是什么意思?军事法庭?军事审判?还是更坏的?什么可能都有。斯特里克兰并不害怕,于是他爬上了他那辆瘪一块鼓一块的卡迪拉克——他发誓奥卡姆的人都在窃窃私语、肆意嘲笑——然后开回了家。刚到家,弗莱明就打来电话了。他按照斯特里克兰吩咐的,像个行家似的,跟着奥夫斯泰特。斯特里克兰用不着惊讶,因为弗莱明就是一条狗,而狗鼻子总能闻到屎味儿。弗莱明说他拍到了奥夫斯泰特在一幢没有家具的房子里收拾行李,他认为奥夫斯泰特和一位名叫米哈尔科夫的苏联大使馆随员有关系。“峡流之神”可能还在国内,甚至还在这座城市里。斯特里克兰现在就应该出门,在夜里,在雨里,找到那个生物,把这事了结,完成他的使命。
可是,他却仍然在转动电视机的旋钮。《伯南扎的牛仔》到底在哪个台?
“《伯南扎的牛仔》是给大人看的,”莱妮说,“让他们看《学府趣事》好了。”
斯特里克兰一愣,他肯定是自言自语地说出声了。他瞥了一眼莱妮,他简直不愿意看她。她昨天是顶着新发型回家的,蜂窝头不见了,仿佛被亚马孙的大砍刀削掉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平顺的、更具少女感的、长及脖颈的S形波浪鬈发。可她不是个少女了,对吗?她是他孩子的妈妈,她是个该死的妻子。
“但是爸爸说我们可以看《伯南扎的牛仔》!”蒂米嚷嚷着。
“如果蒂米能看《伯南扎的牛仔》,”塔米争辩道,“那我就可以养小狗!”
《基戴尔医生》《梅森探案》《摩登原始人》,三个差不多的节目,一堆没信号的频道,他看到的就这些了。他感觉到一阵雷鸣,看向窗外。什么也没有,只有雨,扑向窗子,像扑向挡风玻璃的虫子一样炸开,只是内脏都被冲掉了。他的内里也被冲掉了。他的职业生涯,他的生活,都冲掉了。这正是对美国式幸福的讽刺。该死的胶冻糕,想象中的小狗,在哪个频道都找不着的西部节目。
“谁也不能养小狗。”他说,“你们知道小狗会变成什么?会变成大狗。”
医生、律师、原始人,他把节目里的人物和自己映在屏幕上的倒影混在一起了。他是那个医生,他是那个律师,他是那个原始人。他开始退化,衰败。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文明正在剥落崩溃,原始的嗜血欲望正在冉冉升起。
“理查德,”莱妮说,“我记得咱们说过至少可以——”
“狗是野物。你可以试着驯化它,你想怎么试都行,但是有朝一日,狗总会显露出它的本性,它会咬人。这就是你想要的?”
他思忖着:“峡流鳃神”是狗,抑或他自己是狗?
“爸爸!”蒂米挥着胳膊,“你调过台了!”
“我刚才怎么说的,蒂米?”莱妮训斥道,“那个电视剧太暴力了。”
人们死在手术台上,死在监狱里,整个物种都在慢慢作死。三个频道飞快地换过去了。鬼魂般的频道,幽灵般的信号,炼狱般来源不明的静电干扰,他止不住地继续拨动旋钮。
“《伯南扎的牛仔》并不暴力,”他怒道,“这个世界就是暴力的。要我说,这就是该看的,唯一该看的。你想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吗,蒂米?那就要学会正视问题,然后解决它。如果有必要,那就朝它脸上开枪。”
“理查德!”莱妮倒吸了口冷气。
啪!旋钮掉了,正落在他手里。斯特里克兰盯着它,目瞪口呆。装回去是没戏了,塑料断了。他把它扔在地毯上,没听见一点儿声音。孩子们全都不作声了,莱妮也是,他们全都成了哑巴。终于都哑了,终于都合了他的心意。唯一的声音是旋钮卡在空白频道上发出的沙沙声,听起来就像下雨的声音。是的,雨。雨林。那才是他的归属。他懦弱地跑到这儿来了,可那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他走向前门,一把拉开。啪啦啪啦的声音变成了狂啸。好,好极了。如果他凑近去听,就能听见那些猴子——霍伊特的信使——在潮湿的树间荡来荡去,发出刺耳的屏蔽打码声,指挥他该做些什么,就像斯特里克兰在永同的那座金矿里被尸体遮蔽时一样。好的,长官。他会撕开血肉和错位的骨头,直至找到可供呼吸的空气。至于被撕扯的是谁,已经不再重要了。
片刻之后,他出门了。只是走到那辆凯迪拉克威乐那儿,他就已经浑身湿透。雨水猛击着钢铁车板,像丛林里的食人族擂出疯狂的鼓声。他用手指抚摸着引擎盖上的装饰,仿佛那是某种原始崇拜的偶像。格栅里的利齿之间,有血一样的液体滴落。尾翼太锋利了,直接把雨滴劈成了两半。那个卖车的,那个笑容可掬、脸上带着剃刀印的靡菲斯特是怎么说的来着?纯粹的力量。
他用手蹭了蹭那片被撞坏的车漆。湿漉漉的绷带散开,掉了。那些接合的断指,黑得就像深夜。他皱了皱眉。连结婚戒指都看不出来了啊。他用另一只手按了按其中一根感染的手指。没有感觉。他更用力地按了下去。指甲盖下面流出了黄色的液体,淌到了车后,又被雨水冲掉。斯特里克兰眨眨眼睛,甩掉沾在上面的水。他是真的看见了吗?
莱妮突然出现了。她在他身边,撑着一把伞,缩着身子。
“理查德!快回去!你吓着——”
斯特里克兰猛地用双手攥住了她的衬衫,疼痛沿着他的手指一下子蹿上了胳膊。他狠狠地把她压在被撞扁的车尾上。一阵风掳走了她的伞,抛进了夜色中。在莱妮身体的撞击下,凯迪拉克几乎毫无反应。这工艺,顶级的悬架,完美校准的减震器。莱妮死死地盯着从天而降的瓢泼,雨水把她脸上的妆容冲得乱七八糟,少女感的发型也被浇得软趴趴的。他动了动手的位置,抓住了她细细的小脖子。他不得不俯下身子,好让自己的声音压过雷声和雨声,被对方听到。
“你以为你比我聪明?”
“不是……理查德,请你……”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每天都进城,不知道你背着我干的那些事?”
她极力地想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脖子上掰开,指甲抠进了他黑色的手指。越来越多的液体渗了出来,发臭的黄水滴在她的脸颊上、下巴上,映着街灯闪闪发亮。她大大地张着嘴,里面灌满了雨水。如果他再不动一动,就这么一直卡住她,她肯定会呛死。
“我不是……故意的……那只是……”
“你以为别人不会发现吗,在这个屁眼大的小破城市里?他们看得见,莱妮,就像他们能看见这辆被撞了的车子一样。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觉得我不配住在这儿,觉得我无法掌控自己。我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明白吗?”
“明白……理查……我不能……不能……”
“毁了这个家的人,是你。不是我,不是我!”
斯特里克兰差点儿就相信了这些控诉。他用两只手掐住她的脖子,越来越使劲儿,为的就是增强这种相信。她眼球里的血管开始扩张,就像红色墨水滴落在纸上。她猛咳着,喷出的东西就像一条带血的舌头,简直恶心透了。他把她的身体向后一撇,轻松得犹如踢开一个足球。他听见她的身子撞在车库的门上。那声音和猴子的尖叫相比,是很轻柔的。雨水让他的衣服紧贴着身体,变成了第二层皮肤。又是赤身裸体了,就像在亚马孙一样。他能感觉到口袋里的车钥匙,硬硬的,像一截断裂的骨头。他把它们抽了出来。他满意地往前走,走了一辆凯迪拉克那么长的距离,走了整整一生的距离——仿佛仍可挽救的一生。
他打开车门,跌坐在驾驶座上。车里面是干爽的,洁净的,闻起来还是簇新的。他打着了火。当然,车子发动的时候会发出呻吟声,但它会带他到该去的地方去。他想象着办公桌下那个上锁的抽屉,那里面是他的70型伯莱塔——就是他用来打粉色河豚的那支。他会想念“亚拉巴马-侬好”的。男人总是会越来越喜欢自己的工具,而且那真的好用。不过,是时候更新换代了。他一脚踩下油门,脑海里描绘着后轮飞转带起的泥浆,喷得车库门上全都是,喷得莱妮身上全都是。郊区变得丑陋不堪,可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底层的一切本来就很丑陋。

15

早上到了,可天还没亮。水满外溢的排水沟上戳着交通路标,像一颗颗锥形的牙齿。辅路上用锯木架围成警戒线。她乘坐的这辆公交车劈开一英尺深的积水,朝前行驶,轮胎被一波一波的水冲刷着。这些,这一切——大地的涌动,无边的黑暗,都映照着她内心的痛苦。自从暴雨开始以来,她每天都要查看两次河水水位,这样的行为,其实无异于把她的心一点一点地往外挖。明天,奥夫斯泰特博士就能如愿了。她和贾尔斯会把那生物装进“哈巴狗”里,然后开到防波堤脚下,让他到水里去。所以,今天这一天一夜,将是她与他——这个比任何人都更懂得她的生物共度的最后时光。难道这还不是爱吗?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哪怕是在昏暗的公交车里,她也能看清自己的鞋子。这双鞋子啊,她到现在都无法相信。昨天,赶在上班之前,她焦心地勉强睡了几个小时。而在那之前,她实现了一个梦想。她走进了朱莉娅鞋店,尽管被那辛辣的皮革味儿吓了一跳,她还是飞快地转向橱窗,抓起那双摆在象牙色台子上的低跟、方头、镶着金银线的鞋子,然后把它们送到了收银台。
事情也清楚了:她长久以来想象中的那位朱莉娅——拥有商业头脑、令人敬畏的大美女其实并不存在。她问了,是登记处的女人告诉她的,那只是个听起来好听的名字。这番话让埃莉莎感到很欣慰。她回了家,让这双闪闪发光的鞋子温柔地包裹着自己的脚。如果朱莉娅不存在,好吧,那她就是朱莉娅了。养护那生物已经花光了她的存款,这笔奢侈的花销更让她濒临破产。她从不在乎,现在也不在乎。这双鞋是一对美丽的蹄,就在这一次,在这最后一天,她也想成为一个美丽的生物啊。
埃莉莎下了车,撑开伞,可感觉不对劲:这真是人类的蹩脚发明。她把伞扔进了排水沟,仰脸向天,沉迷在水中,试着去呼吸。再也不要变回干巴巴的模样了,她下定了决心。回到家时,她身上湿透了,可心里很高兴。她沿着走廊往里走,水滴从衣服上噼噼啪啪地滴下来,聚成一个个小水洼,她希望它们永远也不要干涸。她以前是从不锁门的,直到那生物偷跑到楼下影院去。她摸到了自己藏在一盏坏灯里面的钥匙,把它插进了锁孔。
贾尔斯不在他往常待的地方。她出发去奥卡姆之前,他曾告诉她,他想完成那幅画,那幅用炭笔画的素描。他说他心如火烧,说他自打年轻时就从没这么有灵感过。埃莉莎毫不怀疑他的话,但她也不傻。贾尔斯其实也很清楚,结局近在眼前,他是想给她空间,让她好好道别。
他走了,可收音机还是开着的,埃莉莎在桌边磨蹭了一会儿,听了听政治、体育赛事比分、无聊的地方新闻,这些都与她生活中不听话的幻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就让它开着,不停地播放。昨天,那生物裹着湿毛巾,和她一起坐在桌子旁边。这是他第一次坐在椅子上,背上的鳍和短短的、带甲板的尾巴都弄得他挺不舒服。他那模样就像个刚洗完澡的女人,逗得她大笑起来。他虽然不太可能明白她为什么笑,却还是亮起了光——这就是他笑的方式:胸膛闪着金色的光,鳃摆动着。
她用手指搅了搅拼字卡片,她一直想教他认识印刷文字。前一天,她下班时带了一本杂志回家,让他看了些他绝无机会看到的东西:一架727飞机,纽约爱乐乐团,索尼·利斯顿狠揍弗洛伊德·帕特森,伊丽莎白·泰勒在《埃及艳后》中的精彩剧照。他学得多起劲儿啊。他原本惯于用爪子撕扯猎物,而此刻却细致微妙地伸出长长的食指和拇指,捏起了伊丽莎白·泰勒的那张剧照,放在727飞机的图片上,然后又把这两张放在了纽约爱乐乐团的图片上面。接着,他就像个玩玩具飞机的孩子,把那张727飞机和剧照推到了桌子的另一边,放在了另一张《埃及艳后》的剧照上面。
这意思很清楚:伊丽莎白·泰勒想从纽约到埃及去,就必须乘坐飞机才行。
这么一条信息,当然是他用不着的。他这么做,她很肯定,就是为了看到她的笑容,听到她的笑声。
可这些都不能代表他的状态就很好。一种灰蒙蒙的色调笼罩着他,就像工厂里的沙砾的颜色。他那艳丽的鳞片失去了光泽,钝化成青色,犹如躺在人行道的一枚旧旧的硬币。简而言之,他似乎在逐渐变老,而她很害怕,这是她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就算没有几个世纪那么久,只有几十年,这生物也不曾失去一丝一毫的生机。奥卡姆至少有过滤器、温度计,还有专业的生物学家队伍。可这里,能支撑他活下去的东西一样都没有,只有爱,这终归不够。他正在慢慢地死去,凶手就是她。
“预计今天东部沿海地区将有暴雨,”收音机嗡嗡响,“巴尔的摩将持续受此影响,午夜之前,水位线还将上涨五到七英寸。这场暴风雨是避无可避的了,诸位听众。”
她从桌上拿起一支黑色记号笔——那是他们上语言课时用的。桌子上还有一本日历,每一天每一页上都写着一句过时的励志名言。她没法儿忍着眼泪再看下去了。她摘掉记号笔的笔帽,如果不写下来,不把它变成实实在在的东西,不亲眼看着,她就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了。记号笔在纸上划动,犹如小刀划过她的皮肤。
午夜——码头
今天晚上,她会打电话请个病假,这么多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即便弗莱明觉得这不太正常,也为时已晚。星期一,她还会再回奥卡姆去上班吗?这个问题真是老掉牙了。或许不会吧——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了。至于之后要怎么挣钱,她还没想过。这种忧虑也是老生常谈的了,仿佛被她抛在了脑后。那天,贾尔斯来找她,说他到时候可以帮忙把那生物送走。他脸上露出了某种神情,她觉得自己肯定也是同样的一副表情——仿佛说了“再见”之后,就再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可失去的东西了。
她最怀念的快乐是,她离开一阵子之后再见到他时的悸动。这是她最后一次享受这种意乱神迷的战栗了,所以她很慢很慢地走进浴室,仿佛她是一簇凉水,一寸一寸地向里淌。他亮起了光,就像一片未被人类打扰过的海面之下的缤纷珊瑚。她根本没有力量抗拒他的召唤。
埃莉莎关上门,往前走,愁肠百转得几乎要晕过去。她感受到一种令人泪下的悲伤,接着是一股更强烈的来自喉咙的拉力,以及可以定义为“激情”的情感。一瞬之间,她要做什么,都变得无可置疑、无可惊讶。她突然意识到,结局其实一早注定,从她看向F-1的水箱,并被拉进去的那一刻起——或许不是物理上地被拉进去,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比如他鳞片间的星团,他眼睛里的超新星——就注定了。
塑料浴帘垂在墙边,她猛地一拽,金属环就绷出来了。她又这么拽了十一次,金属环从墙上一一掉落,滚进了树叶间。浴帘上的每一次撕扯,都是令人震惊的、不可逆转的破坏,这个星球上任何一个上大夜班的清洁工都不敢这么干。她像往床上铺被子那样把浴帘铺在地上,用它塞住护墙板,塞住门底下的缝隙。她尽可能地把塑料浴帘绷紧,塞牢,然后站了起来。虽然不能像那生物一样控制水,但她也有一样还不错的东西:现代化的管道。
埃莉莎按下洗手池里的塞子,打开了水龙头,水流了出来。她又在浴缸前俯身,做了同样的事。把所有的水龙头同时开到最大是穷人绝不会做的事,但她不是穷人,今天不是。今天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她拥有了她想要的一切:她爱着,也被爱着,并且像那生物一样拥有无限——他既不是人类,也不是动物,而是一种感觉,一种力量,在过去与未来,为一切美好的事物所共享。
她脱掉制服,如同基抹采石场里的奴隶从肩上卸下了石料。她解开胸罩,脱掉内衣,仿佛挣脱了被同类强加的枷锁。每一件掉落的衣服都没有弄出声响。洗手池和浴缸里的水都溢出来了,漫过了铺在地上的浴帘,像一只温暖的手,拍打着她的脚踝,又拂过她的小腿。她只穿着那双银色的鞋子,她把一只脚放在浴缸旁边给他看。他曾在她的卧室里看过那些漂亮的“蹼”,但这双比那些更绮丽,也是她拥有的唯一一件像他一样明亮美丽的东西。这是她摆过的最大胆的性感姿势,她能听见女总管骂她没用、愚蠢、难看,是个婊子。这时他从满溢的浴缸里浮现,成千上万条静默的瀑布从他的身体上倾泻而下,越过浴缸边缘,落入她等候的臂弯里。
他们交缠着,她的身体在他的身体里找到了对应的空间,他的身体也进入了她的。她的头没入水下,感觉真是奇妙。他们徜徉翻动:她在上,喘息着,水从头发上往下泼;他在下,沉溺在摇曳的水下。想要吻他,她就必须把头埋下去,而这样的吻令人心醉神迷,让她僵硬的世界里那些单调乏味的线条也变得柔软了,洗手池、马桶、门把手、镜子,甚至包括墙壁,全都失去了原有的形状。
水面之下,吻在回荡。不是人类嘴唇发出的那种讨厌的、湿黏的啧啧声,而是仿佛隆隆巨响的雷雨,灌入她的耳朵,流进她的喉咙。她用手捧住他覆着鳞片的脸,手掌蹭着他搏动的鳃,用力地吻他,唯愿将他们掀起的风暴变成一场海啸,好让洪水来得再猛烈些。也许能救他的不是雨,是她的吻。她向他的嘴里呼气,气泡擦过脸颊,一阵阵发痒。呼吸,她祈祷着,学会呼吸我的空气,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但是他学不会。他用强壮的双手把她托出水面,好让她不会被呛死。出于各种原因,她大口大口地喘息,用双手按着胸口,帮它重新适应氧气的存在。她发现自己的手上沾着他亮闪闪的鳞片,她为之深深着迷,把手拂过自己的胸膛和腰腹,让鳞片覆上身体,希望这才是她本来的模样。她曾在楼下的影院里听过一段对白,已经听过几百遍了:别再困乏汝心。坚强度过这段时日。因为你儿子的寡妇必将诞育孩子,为你延续子孙后代。是啊,为什么不要呢?她睫毛上的每一滴水珠都自成一个世界——她在科学文章上读到过这样的内容。它们中的某一滴,难道就不能成为他们的后代,繁衍出全新的、更好的物种吗?
她在浴缸里体验过的一切幻境都无法与此刻相较。她摸遍了他所有的隆起和凹陷。他有性器官,就在应该在的位置,而她也有,也在应该在的地方。她把他拉进自己的身体里,在涤荡着的水中,这并不难,就犹如海底的构造板块发生了移动。影院里的灯光穿透地板和塑料,发出耀目的光,但和他剔透色彩的明灭节奏相比,这光也显得黯淡。仿佛他们身下就是太阳,一定是,必须是,因为他们此刻身在天堂,在上帝的沟渠里,在基抹的矿渣里,所有神圣的与卑劣的在此刻合一,超越了性,将善信播种。他在她的身体里植入痛苦与欢愉的古老历史,这历史不仅将他们联结起来,也将万事万物联结在一起。在她的身体里的,不仅仅是他,而是整个世界,反之亦然,她也在整个世界之中。
生命就是这样交换,突变,出现,存活,一个生命就是这样,经由成为另一个物种,使自己本物种的罪恶获得了赦免。或许奥夫斯泰特博士能够理解。埃莉莎只能窥豹一斑,只能瞥见峰峦的山脚,冰川的一角。她觉得自己很渺小,在这巨大而神奇的宇宙之中,自己是如此微末,于是她在水中睁开眼睛,提醒自己不要忘记现实。植物的叶子飘过,像蝌蚪,浴帘撕裂,拍向他们,像虔诚的水母。
现实世界中,外面狂风暴雨,叠加着《路得记》中的狂风暴雨——那场终结了《圣经》中大干旱的风雨。她跟随着感觉抽动身体,每一次都像松开紧攥的拳头。是的,干旱终结了,终结了,终结了。她笑了,水灌满了她的嘴。她终于起舞,真正地舞蹈,在这被水淹没的舞池中舞蹈。她不怕跳错舞步,因为她的舞伴正紧紧地揽着她,将带她去往任何她必须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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