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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1 音乐有魅力

罗杰·麦肯锡从人群中穿过,不时地向面熟的人点头,但是向前挤得很坚决,防止有人想要拉他谈话。他没有心情闲谈。
布丽安娜已经去喂孩子了。他尽管想念她,但是同样很开心她暂时离开。他完全不在意别人看她,那些看她面容的人都十分赞赏,也足够尊敬。但是,他看到小浑蛋福布斯盯着她的背影看,表情就像那些在草坪上看那尊女神石像的男人一样。
与此同时,他又为她感到特别骄傲。她穿着新裙子,非常漂亮。看着她的时候,他有种愉悦的占有感。可他那种愉悦感里有些许瑕疵,因为他不舒服地想到,她看上去就好像是属于这里,像是这一切的女主人。
又有一个奴隶小跑着从他旁边经过,她朝房子走去,裙摆环绕在一只手臂上,一盆新鲜的小圆面包平稳地顶在头上,还有一盆夹在腋下。乔卡斯塔拥有多少奴隶呢?他心想。
当然,这点就排除了布丽安娜继承河场的可能性。她不会同意蓄奴,永远也不会。罗杰也不会同意。阻止布丽安娜合法继承河场的不仅仅是他自己的骄傲,想到这点他就觉得欣慰。
他听到有小提琴的低弱哀鸣声从房子传来,感觉自己的耳朵立即立了起来。聚会上当然会有音乐,运气好的话,还会有几首他不知道的新歌。
他转身穿过露台,朝房子走去。他没有带笔记本,但是尤利西斯肯定会给他提供些东西。他向法科尔德·坎贝尔夫人鞠躬。她穿着粉色的丝绸衣服,看上去就像特别难看却又昂贵的灯罩。他停下来,让她先进屋,咬着脸颊内侧,看她那四英尺宽的裙摆短暂地卡在三英尺宽的门里。但是,她灵巧地侧身扭动,像螃蟹那样走进走廊。罗杰跟在后面,保持着敬重的距离。
琴声停了下来,但是他能够听到附近有搬动乐器时发出的响声。他们在大客厅里,在时机成熟时,客厅的双开门能够打开,让舞者穿过门厅涌进来。现在,客厅里只有几个客人在闲谈。
罗杰从尤利西斯旁边经过。尤利西斯站在壁炉旁边,整洁地戴着假发,穿着绿色的用人制服,手里拿着随时可用的拨火棒,监督着两个女仆制作一大缸新鲜的朗姆潘趣酒。他的双眼自动地朝门边转过去,认出了罗杰,然后又转回去监督女仆工作了。
乐师挤在客厅的远端,将乐器准备好,偶尔饥渴地朝壁炉边看。
“你今天会给我们演奏什么曲子?”罗杰在小提琴手旁边停下来问道。他微笑着,小提琴手朝他转过身来。“《弯角母羊》,还是《肖恩·毕依》?”
“噢,上帝保佑你,先生,我弹奏的不是什么好歌。”那位乐队指挥轻蔑但友好地挥手指了指那些混杂的乐队成员。他是一个长得像蟋蟀的爱尔兰人,驼着背,但是双眼明亮。
“他们只会弹奏些吉格舞和里尔舞的曲子。不过,要跳舞的人也不多,”他务实地补充道,“毕竟这里不是都柏林的礼堂,连伊登顿的都比不上,一个好的小提琴手就足以让他们跳到窒息了。”
“那应该就是你了?”罗杰微笑着,朝乐队指挥放在架子上,小心避免被人踩到或坐到的那把小提琴点了点头。
“就是我。”那位先生同意道,优雅地鞠躬致意,“我是谢默斯·汉隆,先生,为您效劳。”
“幸会,先生,我是罗杰·麦肯锡,从弗雷泽岭来的。”罗杰也向他鞠躬,很喜欢这种旧式的正式感,然后短暂地握了握他的手,小心他那扭曲和干瘦的手指。汉隆看到罗杰很小心他那只患关节炎的手,于是不赞同地皱了皱眉头。
“嗯,擦点油就好了,没问题的。”汉隆实验性地屈伸一只手,然后晃动手指,表示无所谓,用快活而生气勃勃的目光注视着他。
“关于你,先生,我刚才感觉到你的指尖上有茧。你或许不拉小提琴,但是你喜欢弹什么弦乐器吗?”
“只是在晚上消磨时间而已,不像你们这几位先生。”罗杰礼貌地朝乐团的人点头。整个乐团现在已经将设备摆出来,其中包括一把破旧的大提琴、两把维奥尔琴、一支小号、一根长笛,以及一支最初或许是狩猎号角的东西,不过它看上去被修改过,上面增加了几个管状的圆圈,朝不同的方向伸出来。
汉隆精明地看着他,打量着他的宽大胸脯。
“听他的声音!没错,你是个歌手,麦肯锡先生?”
罗杰的回答被身后响亮的重击声和悲痛的拨弦声打断了。他转身回去,看到那个大提琴手护着他的大提琴,就像母鸡保护着特别大的雏鸡那样,防止它再被损坏。刚才显然是有位先生经过,不小心踢到了他的大提琴。
“小心点!”大提琴手责备道,“笨手笨脚的酒鬼!”
“噢?”那个踢到大提琴的人,身材矮壮,身穿海军制服,威胁地怒视着大提琴手,“你竟敢……竟敢对我说……”他脸红得不健康,站着时有些摇晃。罗杰离他六英尺远,都闻到了酒精的气味。
那个军官朝大提琴手竖起食指,似乎要开口说话。他的牙齿中间露出粉色的舌尖,但是他没有说出话来。他那红得发紫的下巴颤抖了片刻,然后他放弃了尝试,原地转身离开,急转弯避开端着酒水迎面走进来的男仆,撞在门框上弹回来,然后走到了走廊里。
“要注意,奥莱利先生。”谢默斯·汉隆冷冰冰地对大提琴手说道,“要不是因为我们在海边,那么在你才走到门外时,就有征兵队等着你了。实际上,我觉得他不会拿着铁笔之类的东西等着攻击你。”
奥莱利表情丰富地朝门上啐了一口唾沫。
“我认识他,”他轻蔑地说道,“他叫沃尔夫。我看更像狗,而且是条可怜的狗。他醉得什么都不知道,一个小时过后就会把我忘了。”
汉隆若有所思地眯眼朝沃尔夫上尉刚才走出去的那扇门看去。
“嗯,或许是那样,”他同意道,“但是我也认识那位先生,我相信他的脑袋或许要比他所表现的更敏锐。”他站了片刻,若有所思地用手掌轻拍他的琴弓,然后把头朝罗杰转过去。
“你说你从弗雷泽岭来?你是卡梅伦夫人的亲戚?噢,或者说应该是英尼斯夫人?”他纠正了自己的说法。
“我娶了詹米·弗雷泽的女儿。”罗杰耐心地说道,发现这是最高效的描述,因为这里大多数人似乎都知道詹米·弗雷泽是谁,所以这可以让人不再继续询问罗杰的家族关系。
“嚯嚯,”谢默斯说道,明显很钦佩,“嗯,很好!呵!”
“那个混球到底在这里做什么?”大提琴手问道,仍然怒视着已经走出去的沃尔夫上尉,他安慰地轻拍他的大提琴,“大家都知道他想要娶卡梅伦夫人,然后自己拥有河场。他今天来这里真是丢人现眼!”
“他或许来表示自己并没有记恨在心,”罗杰说道,“文明的表态,输得心服口服之类的,是吧?”
听到罗杰这么说,那几位乐师窃笑、大笑起来。
“或许是吧。”笛手说道,拿着长笛摇了摇头,“但是,如果你是邓肯·英尼斯的朋友,告诉他跳舞的时候要注意背后。”
“是啊,要给他说说。”谢默斯·汉隆说道,“去吧,年轻人,去告诉邓肯。回头见。”
他朝等候着的男仆勾了勾手指,从男仆端过来的托盘上干脆地拿起一杯酒。他端起杯子致意,朝罗杰咧嘴微笑:“或许你知道一两首我不知道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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