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维多利亚三部曲Ⅲ:指匠情挑>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但在那之前,我自己也没空多想。我仍觉得自己会逃出去。即使一周周过去,我仍坚信不疑。我只是终于明白,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克里斯帝医生身上。因为如果一开始他就相信我是个疯子,之后不论我说什么,他只会觉得我病情加重了。更糟的是,他仍信誓旦旦觉得,只要我能写字我就有机会痊愈,并明白自己是谁。

  「妳接触太多文学作品了。」他有次巡房说:「那就是妳的病因。但有时我们医生必须采用矛盾的治疗方式。我打算让妳再次接触文学,藉此重新恢复自我。看。」他替我带了个用纸包着的东西。那是一块字板和粉笔。「妳把这空白字板放面前坐好。」他说:「今天之前,妳必须替我写出妳的名字。注意,字要写工整!我指的是妳的真名。明天妳要替我写出妳人生开头的故事。然后妳要继续书写,一天天接续下去。当妳重拾写字的能力,妳将重拾自己的理智……」

  于是他要培根看护让我拿着粉笔,一次坐好几小时。当然,我什么也写不出来,粉笔会碎成粉末,不然便会因为手汗而受潮或变得滑溜。他回来见到空白的字板便会皱眉摇头。有时他身旁跟着史毕勒看护。「妳怎么不写个字?」她会说:「医生花这么多时间,希望妳康复。这就叫不知感恩。」

  他走之后,她会一直摇我,我大叫或咒骂的话,她会摇得更用力,摇到我牙齿都快从头上松落,摇到我快吐了。「生病啦。」她这时会对其他看护说,并眨个眼,看护会大笑。她们恨小姐。她们恨我。她们觉得我用自然的方式说话是在嘲笑她们。我想她们以为我为了引起克里斯帝医生注意,故意假装举止低俗。这点让小姐也恨我。只有疯了的威尔森小姐偶尔会对我好。有次她见我拿着字板哭,便趁培根看护背对我,走过来替我写了我的名字。我指的是茉德的名字。虽然她是好意,但我希望她没有写。因为克里斯帝医生看到,他露出笑容大喊:「干得好,瑞佛斯太太!我们大大进步了!」而隔天,我又只能乱涂乱画时,他当然以为我又在捣乱。

  「不要让她吃晚餐,培根看护。」他严厉地说:「直到她再次写字为止。」

  于是我一次次写着:苏珊、苏珊……写了五十次。培根看护打我。史毕勒看护也打我。克里斯帝医生摇摇头。他说我的病比他所想的还严重,需要用另一个方法。他让我喝木馏油。他要看护抓住我,并把油倒入我嘴中。他还说要带养蛭人来,替我的头放血。后来有个新的小姐入院,她只会说编造的语言,并说那是蛇语。于是他便将所有时间放在她身上。他用针刺她,在她耳朵后面用力挤破纸袋,用滚水烫她,想方设法吓到她说英文。

  * * *

  我希望他会一直专心刺她、烫她。木馏油差点噎死我,我也害怕水蛭。而且我觉得他不理我的话,我会有更多时间计划逃亡。我脑中依然只有这个念头。已经六月了。我是在五月某天到疯人院的。不过,我神智都清楚,仍能好好观察房子的窗户和门,注意是否有松脱。每次培根看护拿出钥匙,我都仔细看,默默记得哪一支钥匙开哪一扇门。我发现有一支钥匙能打开房间和走廊每扇门的门锁。如果我能把那支钥匙从看护钥匙圈取下,我相信自己一定能逃走。但钥匙圈很牢固,每个看护都把钥匙看得很紧。之前有人警告培根看护我很狡猾,因此她尤其注意。她想从橱柜拿东西时,只会把钥匙给贝蒂,然后她会马上把钥匙收回,放到口袋里。

  每次见她将钥匙收到口袋,我都不禁全身颤抖,心中涌起难抑的愤恨。这世界这么多人!怎么会是我。我被囚禁在这里,无法拿到我的钱,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而这一切就差一把钥匙。一把简单的钥匙!甚至不是多好的钥匙,只是一把普通有四个凹痕的钥匙,我只要拿到对的钥匙胚和锉刀,转眼间就能复制好。这念头每天在我脑中不断出现。我洗脸也想,吃饭也想。我在小花园散步也想,我坐在客厅听小姐嘟囔哭泣也想,我躺在床上,看护的灯照着我的眼睛也在想。如果思绪是铁锤和鹤嘴锄,我大概已逃走上万次了。但我的思绪更像毒药,我想太多,反而让我有了心病。

  和刚来时不同,这种病不会令人恐慌冒汗,不知所措,而是会令人感觉迟钝麻木。那是一股忧郁悲惨的气氛,会不知不觉、一点一滴渗入内心,就像墙面的颜色、餐点的气味、哭泣和尖叫的声响一样,我发觉情况不对时,一切已太迟了。我依旧会跟所有愿意和我说话的人强调,我脑袋很清楚,我来这里是个错误,我不是茉德.瑞佛斯,他们一定要马上放我走。但我太常挂在嘴边,这些话反而变得轻飘飘的,彷佛钱币经手太多次,上面的脸孔慢慢磨损消失。最后有一天,我和一个小姐在花园散步时,我又重复一次相同的话。那小姐望着我,眼中净是怜悯。

  「我以前也曾有过这念头。」她好心地说:「但妳看,因为妳进到这里,恐怕妳真的疯了。我们其实各有各的古怪之处。妳要好好观察身边的事物,并好好看看自己。」

  她露出笑容,但像刚才一样,她笑容中也净是怜悯,接着她继续向前走了。但我停留在原地。我说不上自己已经多久没有想过,自己在他人眼中是什么模样。克里斯帝医生吩咐院内不能有镜子,担心镜子被砸破,所以我最后照镜子应该是在克林姆太太家(在克林姆太太家吗?)。那时茉德让我穿上她蓝色丝质洋装(是蓝色吗?还是灰色?),并拿起一小面镜子。我双手遮住双眼。洋装是蓝色的,对,我确定。他们把我送进疯人院时,我一直穿着那件!后来他们把洋装夺走了。也拿走了茉德母亲的行李袋,还有里头所有东西,包括梳子、内衣和红色毛织便鞋。那些东西我再也没见过。我低头望着身上的花呢格纹洋装和橡胶靴。我身体已慢慢习惯这套服装了。现在我再次看清它是什么样的装束,并且希望自己早点认清现实。负责盯着我们的看护闭着眼坐在一旁,在阳光下打盹,但她身旁有面窗,里面是漆黑的客厅,玻璃像面镜子,映照出花园排队绕圈的小姐。镜中有个人停在原地,手放在脸上。我眨眨眼。她也眨眨眼。她就是我。

  我缓缓走向她,仔细看着自己,内心惊恐万分。

  一如那个小姐所说,我看起来就像个疯子。我头发仍缝在头上,但长度已变长,变得蓬松散乱。我的脸色苍白,上头各处都有斑点、抓痕和浅浅的瘀伤。我想因为缺乏睡眠的关系,我双眼浮肿,眼周布满红丝。我脸不曾如此干瘦过,脖子像根木棍。花呢格纹洋装穿在我身上像个洗衣袋一样。衣领下,我看到茉德以前的白手套肮脏的末端,我至今仍将手套收在心口,隐约可以看出小牛皮上留着我的齿痕。

  我看了大概一分钟,一直看,心中想着小时候,萨克斯比太太一直精心清洗、梳理和保养我的头发。我想到她怕我冷,都会先替我暖床,才让我睡觉。我想到她会替我挑出最软的肉。牙齿刺嘴的时候会替我磨牙。双手一次次按摩我手臂和双腿,以免我手脚长歪。我记得她这辈子有多仔细保护我的安全。我出发去荆棘庄园是为了致富,这样我才能和她一同分享。现在我美好的未来没了。茉德.里利偷走了那一切,并把她的命运给了我。她原本应该要在这里。结果她让我成为她,自己逍遥于世,而她照的每一面镜子,例如在衣饰店试穿洋装,或在戏院,或在宴会厅跳舞……每一面镜子都会照出和我处境截然相反的面貌,她会变得美丽、快乐、自信、自由自在──

  我应该要勃然大怒。我内心确实渐渐感到怒火。但这时我看到自己的眼神,我的表情吓坏我了。我怔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后来负责的看护醒来,走过来戳我。

  「好了,自恋小姐。」她打个呵欠说:「我敢说妳连脚跟都值得欣赏一番吧。我们现在来看看。」她将我推入队伍中,我垂下头,慢慢向前,看着裙襬、靴子,还有前一个小姐的靴子。什么都好,就是别让我抬头看向客厅窗户,再次看到我双眼中的疯狂。

  * * *

  我想那时候大概是六月底了吧。也许是更早的时候。在那里,时间难以分辨,连每一天都分不清楚。你多半只能知道一周又过去了,因为其中一天早晨,我们必须去客厅听克里斯帝医生念祷告词,那时便知道礼拜日又到了。也许我应该要像罪犯一样,每个星期天画下记号。但当然,前面好几周,这么做似乎毫无意义。因为每次礼拜日一到,我便想下一周我就会逃出去了。后来我渐渐迷糊了。我觉得有几周好像有两、三个礼拜日。有时又好像没有礼拜日。我们唯一确定的是春天已经过去,夏天来了。因为白天愈来愈长,太阳愈来愈炽烈。院内像烤炉一样愈来愈热。

  院内我记忆最深的便是闷热,光凭这股热就足以让人发疯。我们房间的空气简直变得像汤一样。我记得有一、两个小姐因此过世。当然,葛雷维医生和克里斯帝医生是医疗人士,他们会将死因解释为中风。我听到看护私下讨论。天气愈来愈热,她们脾气愈来愈暴躁。她们一直抱怨头痛和流汗的事,也抱怨身上的洋装。「我为何要穿羊毛,待在这里照顾妳们。」她们会拉扯我们,嘴里骂道:「我明明可以去唐桥疯人院,那里的看护全都穿府绸──!」

  但我们都知道,事实上,没有其他疯人院接受她们,而且她们也不会去。她们太懒散了。她们老是说小姐多麻烦、多心机,并常给大家看身上的瘀青。但其实小姐吓都吓傻了,生活悲惨,根本无法耍心机,麻烦其实都是看护心血来潮自找的。其他时候,她们的工作清闲得要命,因为我们七点就得上床睡觉。看护会给我们药,让我们昏睡,接着她们会坐在那儿,阅读书和报纸直至半夜,有时会做烤吐司和泡巧克力、刺绣、吹口哨和乱放屁,有时会站到门口,隔着走廊大呼小叫聊天。真的无聊到不行时,她们甚至会溜到别人房里,自己负责的小姐则锁在房里,根本没人看顾。

  早上克里斯帝医生巡完房之后,她们会脱下便帽,解开头发,拉下长袜,撩起裙子。她们会给我们报纸,要我们站在旁边搧她们白皙的粗腿。

  至少培根看护是这样。她比其他人更常抱怨热气,因为她双手更痒了。她一天要贝蒂替她抹十次油。有时她会烦得大叫。天气最热的时候,她会在床边放两瓷盆的水,将手泡在水里睡觉。她会因此做梦。

  「他太滑了!」有天晚上她大叫,然后嘟囔:「看吧,他跑了……」

  我也做梦了。我每次闭上眼似乎都会做梦。可想而知,我会梦到兰特街、自治市区和家。我会梦到易卜斯先生和萨克斯比太太。梦到他们,我都会很难过,醒来我通常会哭。我有时会梦到疯人院。我会梦到自己醒来过完一整天,接着才真的醒来,发现一天正要开始,而且接下来的日子会过得和梦中几乎一模一样,我会怀疑这两天搞不好都是我的梦。疯人院的梦会令我神经错乱。

  好几周过去,夜晚愈来愈热,我脑袋愈来愈不清楚,并开始做最可怕的梦。我梦到荆棘庄园和茉德。

  她是毒蛇和恶贼,但梦中的她从未露出真面目。我从来没梦到绅士。我只会梦到我们回到她舅父的庄园,我是她的侍女。我梦到我们散步到她母亲的坟墓,或是坐在河边。我梦到我替她打扮,梳理头发。我梦到我爱她(做梦有错吗?)。我知道我恨她。我知道我想杀了她。但有时我半夜醒来,一时间会忘记这些事。我会睁开眼,望向四周,房间闷热,所有人都辗转难眠。我会看到贝蒂赤裸的粗腿,培根看护满头大汗,还有威尔森小姐的手臂。普莱斯太太睡觉会把头发向后放,就像茉德以前一样。半梦半醒间,我会望着她,忘记自四月底以来的日子。我会忘记自己从荆棘庄园逃了出来,忘记黑色燧石教堂中的婚礼,忘记在克林姆太太家的日子,忘记自己坐车到疯人院,也忘记这场可怕的阴谋。我会忘记自己打算逃跑,以及逃跑之后自己打算怎么做。惊慌之中,我心中只想着,她在哪里?她在哪里?然后我会松口气,她在那……我会再次闭上双眼,在那一瞬间,我不是在自己的床上,而是在她的床上。床帘已经拉起,她会躺在我身旁。我感受着她的气息。「今晚好黑!」她会用温柔的声音说,然后说:「我好怕!我好怕──!」

  「不要怕。」我总是回答。「喔,不要怕。」那一刻,梦会消逝,我会醒来。我醒来会满怀恐惧,想到自己可能像培根看护说梦话,或叹气颤抖。接着我会躺在床上,心中感到无比羞耻。因为我恨她!我恨她!但我知道每次我心底都偷偷希望梦能到最后。

  我开始害怕自己会梦游。假如我试着去亲普莱斯太太或贝蒂怎么办?但如果我努力保持清醒,脑袋最后一定会更迷糊。我想象各种可怕的可能情景。那几个晚上相当诡异。闷热让我们全都昏昏沉沉,但也时不时会让小姐痉挛,再怎么安静服从的小姐都有可能发作。从床上便能感觉到那阵骚动。有人尖叫,铃声大作,接着传来一阵脚步奔跑的声音。声音像是一声响雷,打破闷热寂静的夜,虽然不陌生,但每次听到,你心中仍会发毛。有时一人发作会引起另一人发作。想到这点,你会害怕自己会不会发作,彷佛能感到痉挛渐渐占领全身,身体冒汗,不由自主抽动。喔,那真是可怕的夜晚!贝蒂有时会呻吟。普莱斯太太会开始哭泣。培根看护会坐起,「嘘!嘘!」她会出声,并打开门弯身去听。后来尖叫声会停止,脚步声会渐渐远去。「她这下好了。」她说:「不知道她们会把她关进软垫病室,还是浸她?」听到浸这个字,贝蒂又会呻吟,普莱斯太太、甚至威尔森小姐都会发抖,将头缩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字很特别,却没有人愿意解释。我只能想象她们会拿一根黑色橡胶吸盘,像通排水管一样将我压进水里。这想法太可怕了,不久当培根看护提到这词,我也开始发抖。

  「我不知道妳们在发什么抖。」她走回床上时会对我们所有人说,语气厌恶。「又不是妳们谁发作了,对吧?」

  但有一次,有人发作了。我们被噎到的声音吵醒,发现普莱斯太太倒在床边地板上,用力咬着手指,手都流血了。培根看护摇了铃,男人和克里斯帝医生跑来,他们绑住普莱斯太太,将她搬下楼,一小时后,他们将她带回来时,她的洋装和头发都滴着水,彷佛淹死了半条命。我后来才知道浸水代表把人扔到浴缸里。我听了心里舒坦一点。因为就我看来,比起被吸、被压到水里,丢进浴缸不算太糟吧……

  我当时仍一无所知,不懂自己在说什么。

  后来事情发生了。我想是溽暑中最热的一天。那天正巧是培根看护的生日。当天晚上,她偷偷要其他看护到我们房间,并办了个派对。我好像说过,她们偶尔会这么做。虽然规定不准,并吵得我们难以入睡,但我们绝对不敢跟医生告发。因为护士会说是我们的妄想,事后再揍我们一顿。她们要我们静静躺着,她们则找地方坐着打牌或玩骨牌,喝柠檬水,有时也会喝啤酒。

  因为培根看护那天生日,这天晚上她们喝啤酒。也因为天气太热,她们喝得很尽兴,喝到颇有醉意。我躺在床上,被子盖着脸,但双眼半睁着。她们在时我不敢睡觉,以免我又梦到茉德。我怕这些梦泄漏出去,怕到已可以称之为(或我想克里斯帝医生会称之为)病态的恐惧。话说回来,我也觉得自己该保持清醒,要是她们喝太多,全都茫了,那我就能起来偷钥匙……

  不过,她们没喝茫。她们只满脸通红,变得更吵、更开心,房间愈来愈热。我觉得自己慢慢打起瞌睡。她们的声音开始变得遥远空洞,像梦里的声音一样。有时其中一个看护会大叫,发出哼声或笑声,其他人会叫她小声点,然后自己哼哼哼笑起来。我听到会全身抽动,惊醒过来。看到她们肥脸胀红流汗,血盆大口张开,我好希望自己有枪能射死她们。她们坐在那儿,夸耀自己最近弄伤了哪个小姐,用的又是什么手段。她们开始比手劲。她们将手掌和其他人的手掌合在一起,看谁手最大。然后其中一人露出她胳臂。

  「我们看妳的手臂,贝琳达。」这时另一人大喊。贝琳达便是培根看护。她们全都有个好听的名字。你能想象她们的母亲在她们小时候望着她们,期待她们长大成为芭蕾舞者。「来,我们看看。」

  培根看护故作害羞,然后拉起袖子。她手臂壮得像卸煤工人,但相当白嫩。她弯起手,肌肉鼓胀。她说:「这是爱尔兰的肌肉,遗传自我祖母家。」其他看护摸了一下,吹起口哨。然后其中一人说:

  「我敢说有这样的胳臂,妳可以跟芙露看护比了。」

  芙露看护患有斜视,她负责楼下的一间房。据说她曾经是监狱的女看守。现在培根看护脸全胀红。「比?」她说:「我倒想看看她把手臂跟我放一块。然后我们看谁手臂比较粗。比?好啊,来比啊!」

  她的声音吵醒了贝蒂和普莱斯太太。她望过去,看到她们身子移动。「回去睡。」她说。她没看到我半闭着眼看她,并在心里咒她死。她再次露出手臂,把肌肉鼓起来。「要比没问题。」她嘟囔,还朝其中一个看护点头。「妳去把芙露看护带过来,然后我们来看看。玛格丽塔,妳去拿条绳子。」

  看护站起来,摇摇晃晃,吃吃吃笑着离开了。一分钟之后,第一个看护带着芙露看护、史毕勒看护和第一天帮我更衣的黑发看护来了。她们刚才都在楼下一起喝酒。史毕勒看护双手扠腰看看四周说:

  「哼,克里斯帝医生要是看到,妳们就有得受了!」她打嗝。「比胳臂是怎么回事?」

  她把袖子挽起。芙露看护和黑发看护也挽起袖子。另外那个看护拿了一段缎带和一把尺来,她们轮流量她们的肌肉。我看她们量着手臂时,就像夜晚在树林中看到小妖精的男人,心中难以置信。她们站成一圈,将灯从一人移到另一人,灯光飘动,投出诡异古怪的阴影。啤酒、热气以及测量比较的兴奋感,让她们彷佛不断上下起伏晃动。

  「十五!」她们嗓门起高大喊,接着又一声:「十六!十七!十八点五!十九!芙露看护最粗!」

  这时她们不再围圈,放下灯,散坐各处,嘴上不饶人地吵着。突然之间,她们不像小妖精了,比较像水手。看见她们这样子,心底会期待她们身上会有刺青。培根看护脸比平常更阴沉。她闷闷不乐说:

  「哼,胳臂这次我就让芙露看护赢吧,但我相信脂肪应该不能跟肌肉一样算数。」她双手在腰上揉一揉。「好,那重量咧?」她抬起下巴。「这里谁敢说自己比我重?」

  有两、三个人马上站到她旁边,说她们比较重。其他人试着把她们抱起来测量。其中一个跌倒了。

  「方法不对。」她们说:「妳们动来动去的,我们根本分辨不出来。我们需要换个方法。不如妳们站到椅子上往下跳?我们看谁让地板嘎吱响得最大声。」

  黑发看护大笑一声说:「不如妳们跳到贝蒂身上?看谁能让她嘎吱响。」

  「看谁能让她叽叽叫!」

  她们望向贝蒂的床。贝蒂听到自己名字睁大眼睛。现在她闭上眼,开始发抖。

  史毕勒看护哼了一声。「她会为贝琳达叽叽叫,屡试不爽。」她说:「不要选她,不公平。用威尔森小姐。」

  「没错,她会叫!」

  「或普莱斯太太。」

  「她会哭!哭的话不──」

  「用茉德!」

  其中一人说了。我不知道是谁。她们刚才全都笑成一团,现在突然都不笑了。我想她们望向彼此。然后史毕勒看护开口。

  「椅子拿过来。」我听到她说:「站到上面──」

  「等一下!等一下!」另一个看护大喊。「妳在想什么?妳不能跳到她身上,那样会害死她。」她顿了顿,彷佛抹了抹嘴。「躺到她身上就好了。」

  听到这句话,我把被子从我脸上拉开,睁大双眼。也许我那时候不该这么做。搞不好她们其实只是在闹着玩。但我一拉开被子,她们看到我的表情,全爆出笑声,并朝我冲来。她们把被子从我身上扯下,将枕头从我头下抽走。其中两人压在我腿上,另外两人抓住我手臂。她们一瞬间便束缚住我,像是一只全身火烫、满身大汗的野兽,长着五十颗头,五十张大嘴喘着大气,还有一百只手。我挣扎时,她们便捏我。我说:

  「妳们放开我!」

  「闭嘴。」她们说:「我们不会伤害妳。我们只是要看培根看护、史毕勒看护和芙露看护谁比较重。我们只想看谁会让妳尖叫得最大声。妳准备好了吗?」

  「放开我!放开我!我会跟克里斯帝医生说!」

  有人打我脸一拳。另一人扭我的腿。「少在那扫兴。」她们说:「好了,谁要先?」

  「我来。」我听到芙露看护说,其他人后退一点,让她靠过来。她顺了顺她的洋装。「妳们抓好她了吗?」她说。

  「我们抓住她了。」

  「好。别让她乱动。」

  她们紧紧压着我,彷佛我是张湿被单,她们打算将我拧干。我当时思绪难以形容。我觉得她们会把我手脚从身上撕下,会捏碎我的骨头。我开始大叫,并再次被揍一拳,然后身体被扯了一阵。后来我便安静了。这时芙露看护爬上床,拉起裙襬,开脚跪在我旁边。床发出咿呀声。她搓着手,咕噜转动的斜眼盯着我。「我来啦!」她说著作势摔到我身上。虽然我脸紧皱,吸气准备承受撞击,她却没落下。培根看护阻止了她。

  「不准用摔的。」她说:「摔就不公平。慢慢压上去,不然就不玩了。」

  于是芙露护士回到原位,然后四肢就位,慢慢倾身,将重量全放到我身上。我准备好的那口气全被挤了出来。我心想,如果我躺在地上,不是躺在床上,她肯定会压死我。我双眼流泪,鼻水和口水喷出。「求求妳!」我说。

  「她求饶了!」黑发看护说:「那代表芙露看护得五分!」

  她们这时松开手。芙露看护亲我的脸颊,从我身上爬下,我看到她双手举高站起,像是拳赛的赢家。我抽了口气,断断续续咳嗽。后来她们又将我抓紧,换史毕勒看护了。她比芙露看护更令人难受。不是更重,而是动作更粗暴,她倒下来时,四肢的关节,像膝盖、手肘和髋骨都用力压着我。她的马甲也是硬的,边缘像锯子一样刮着我身体。她头发油腻,气味酸臭,她呼吸像响雷一样在我耳边隆隆作响。「快啊,妳这小贱人。」她对我说:「叫出来!」但我仍保有一丝尊严。我牙齿紧咬,不论她怎么压,我死也不出声。最后围观的看护大叫:「喔,真可惜!史毕勒看护零分!」她膝盖使劲顶了一下,悻悻然爬起,口中咒骂。我头从床垫抬起,双眼流满泪水,但看护身后,我看到贝蒂、威尔森小姐和普莱斯太太纷纷看着我,全身颤抖,但假装在睡觉。她们害怕自己会受到怎样的欺负。我不怪她们。我头倒回去,再次咬紧牙关。现在轮到培根看护了。她仍满脸通红,白皙的手臂凸显出她红肿的双手,简直就像戴着手套。

  她像芙露看护一样,双脚张开跪坐在我旁边,伸展手指。

  「茉德啊。」她说。她手抓住我睡袍的衣襬,将衣服拉整齐,拍拍我的腿。「好了,小婊子。谁是我的乖女孩?」

  然后她压到我身上。她比其他人动作都快,冲击倏忽其来,令人无比难受。我大叫,看护们纷纷拍手。「十分!」她们说。培根看护大笑。我感到她全身颤动,像擀面棍一样,我不禁双眼紧闭,叫得更大声。接着她又故意颤抖一阵。看护欢呼。但接下来她做了一件事。她双手撑起身子,将脸凑到我面前,但她胸腹和双腿都仍紧紧贴着我。她屁股开始动,用特别的方式磨蹭我。我双眼倏地睁开。她眼神挑逗。

  「喜欢吗,嗯?」她边动边说:「不喜欢啊?我们听说妳喜欢。」

  听到这句话,看护全哄堂大笑。她们大笑时,我在她们脸上看到之前见过的嫌恶,只是我一直都不明白。当然,我现在了解了。我马上猜到,茉德在克林姆太太家对克里斯帝医生说了什么。我一想到她把这件事说出来,还在绅士面前说出口,作为我发疯的证据,我内心彷佛天打雷劈。我离开荆棘庄园之后,内心受到无数打击,但这次、这一刻心感觉最痛。彷佛我全身都是火药,此时碰到火柴。我开始挣扎尖叫。

  「放开我!」我尖叫。「放开我!放开我!下来!」

  培根感到我扭动,她笑声停止,再次使劲用屁股紧压住我。我看到她胀红的脸在我脸上方,便用力撞她。她鼻子发出卡一声。她痛得大叫,血喷到我脸上。

  这时我其实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原本抓住我的看护已松开手,但我仍不断挣扎尖叫,彷佛她们仍抓着我。培根看护从我身上滚下来。我想有人在打我。可能是史毕勒看护,但我仍不断痉挛。我依稀察觉贝蒂开始咆哮。隔壁房中的小姐也跟着尖叫起来。我想看护都跑了。「把这些瓶子和杯子收一收!」我听到一人说,她和其他人飞奔离去。然后有人一定吓到了,顺手拉了走廊上的手把。铃声响起。男人应声赶来,而再过一会儿,克里斯帝医生也到了。他还在穿衣袍。他看到我在床上不住踢脚摇晃,培根看护鼻子的血洒了我满脸。

  「她发作了。」他大喊。「很严重。老天,她受到什么刺激?」

  培根看护不发一语。她手摀在脸上,但双眼盯着我。「发生什么事?」克里斯帝医生又说一次。「做梦吗?」

  「做梦。」她回答。后来她看着他,回过神来。「喔,克里斯帝医生。」她说:「她喊着一个小姐的名字,边睡边动!」

  我听了又重新开始尖叫。克里斯帝医生说:「好。我们知道发作时该怎么治疗。你们几个和史毕勒看护负责。浸冷水。三十分钟。」

  男人抓住我手臂,将我抬起。刚才看护将我紧紧压住,如今他们将我抬起时,我感觉自己彷佛飘浮在空中。但其实他们是拖着我向前。隔天我发现自己脚趾磨破皮了。但我现在不记得自己从楼上被带到地下室的过程。我不记得自己经过软垫病室,走下黑暗的走廊,来到他们放浴缸的地方。我记得水龙头哗啦哗啦的水声,我脚下冰凉的瓷砖,但画面相当朦胧。我最记得的是他们将我手脚固定在一个木框上,绞盘嘎吱声中,木框升到了水面正上方。我抵着皮带挣扎,悬空摇晃。

  然后我记得他们将绞盘松开,我落入水中那一刻,还有他们突然停住绞盘时的震动。冰水淹没了我的脸,而我试着吸气时,水呛入我的口鼻。我试着呕吐咳嗽时,只吞进更多水。

  我以为他们吊死我了。

  我以为我死了。然后他们转动绞盘将我吊起,接着又让我落下。吊一分钟,浸一分钟。总共浸了十五次。十五次冲击。我的生命之绳被拉扯了十五次。

  在那之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 * *

  他们终究杀死了我。我倒在黑暗中,没做梦,思绪尽皆支离破碎。我不是自己,我谁都不是。也许我永远都不能恢复自己了。我醒来时,一切都变了。她们替我穿上一样的洋装,一样的靴子,带我回一样的房间,而我像只羊乖乖跟着她们。我全身都是伤口和瘀青,但我毫无感觉。我没有哭。我坐在那儿,跟别的小姐一样眼神发直。有人说要用帆布系住我手腕,以免我又发作。但我宁静无声躺着,她们便打消了念头。培根看护替我和克里斯帝医生讨论。我撞得她眼睛发黑,我以为后来和我独处时,她会打我一顿。我心想,要是她来打我,我会默默承受,毫不闪躲。但我发觉她似乎像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她望着我,眼神古怪。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其他小姐闭上双眼,她和我目光相交。「没事吧?」她轻声说。她望向其他人的床位,然后又转头望着我。「没受伤吧,嗯,茉德?只是好玩而已,对吧?我们一定得找点乐子,不是吗?不然我们会发疯……」

  我别开头。不过我想她仍看着我。我不在乎。我现在什么都不在乎了。我一直维持着精神和心智,一直等待机会逃跑,却沦落至此。突然,我对于萨克斯比太太、易卜斯先生、绅士、甚至是茉德的记忆都渐渐模糊了,彷佛我脑袋充满烟雾,或拉上一道不断飘动的帘布。我试着回想自治市区的街道,却发现自己在其中迷了路。疯人院没有其他人知道那几条街。如果小姐提到伦敦,她们只会提到她们小时候记得的上流区域。那和我所知的城市截然不同,说是孟买我也信了。没有人叫我真正的名字。当别人叫我茉德和瑞佛斯太太,我都开始回应,有时我觉得因为这么多人叫,我一定是茉德。有时我甚至不做自己的梦,而是做她的梦。有时我会记起荆棘庄园她曾说或做过的事,彷佛是我自己的记忆一样。

  我被浸水那一晚之后,除了培根看护,其他看护都对我更冷漠。但我已习惯别人摇我、欺负我和赏我巴掌。我习惯看到其他小姐被欺负。我习惯了一切。我习惯我的床和刺眼的灯,习惯威尔森小姐、普莱斯小姐、贝蒂和克里斯帝医生。现在就算拿水蛭来,我也不在乎了。但他从来没这么做。他说我叫自己茉德不代表我更好了,只是代表病情转到另一个方向,有天会转变回来。在那之前,治疗都没有意义,于是他连试都不试了。不过,我听说事情的真相是他对治疗失去兴趣了。他之前治好了说蛇语的小姐,她人已复元,并已让母亲带她回家。再加上有的小姐死了,疯人院损失不少收入。现在每天早上,他会测量我的心率,看看我嘴巴,然后便走了。空气变得又闷又臭之后,他在房中也不再久留。当然,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房里,而我甚至连空气都习惯了。

  天晓得我还习惯了什么。天晓得他们会把我关在那里多久。也许好几年吧。也许跟可怜的威尔森小姐一样久。搞不好……谁知道?她哥哥将她关进这里时,她曾跟我一样神智清楚。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搞不好我到今日依旧会在疯人院里。我现在想到身体仍会颤抖。我可能永远都逃不出去。而萨克斯比太太、易卜斯先生、绅士和茉德,他们现在又会在哪里?

  我会遥想这些事。

  * * *

  但后来,我真的成功逃出来了。怪命运吧。命运无常,却有其安排。命运将特洛伊的海伦送到希腊,不是吗?并把一个王子送到睡美人面前。命运使我一整个夏天都待在克里斯帝医生那里,然后你看命运把谁送上门来。

  我想事情发生在他们浸我之后的五、六周,也就是七月某日。可想而知我那时已变得多笨。天气依然炎热,我们整天都在昏睡。我们早上等待吃饭铃响前会睡,下午大家会一个个点着头,口水滴到衣领,在客厅各处打盹。毕竟没有别的事好做。没有什么事能让我们保持清醒,而睡觉能消磨时间。我睡了又睡,睡得跟其他人一样多。后来有一天,史毕勒看护早上来房间说:「茉德.瑞佛斯,跟我来,有访客来看妳。」她们还得把我叫醒,重新跟我说。她们重述时,我听不懂他们的意思。

  「访客?」我问。

  史毕勒看护交叉双臂。「不想见他是吧?我要叫他回家吗?」她望向培根看护,她仍揉着指节,皱着脸。「痛吗?」她说。

  「像被蝎子螫,史毕勒看护。」

  史毕勒看护啧了啧。我又问一次:

  「访客?找我?」

  她打呵欠。「总之是找瑞佛斯太太。妳今天是她不是?」

  我不知道。但我站起,双腿发抖,感觉血液从心脏加速流动,因为如果访客是男的,那不管我是茉德、苏还是谁,我唯一想得到的就是绅士。我的世界瞬间缩小,脑中只想着一件事,我被伤害了,而罪魁祸首就是他。我望向威尔森小姐,想起三个月前我曾对她说,如果绅士来我要杀死他。我那时是认真的。现在我一想到自己将见到他,出其不意之下,却感到反胃。

  史毕勒看护见我犹豫了。「来啊。」她说:「要来就快!别管头发了。」我把手放到头上。「我想他看妳愈疯愈好,免得期望太高,是不是?」她望向培根看护一会儿。「快来!」她又说一遍。我身子一扭,脚步蹒跚跟在她身后,进到走廊下楼。

  那天是星期三。很幸运,不过我那时还不知道,因为星期三克里斯帝医生和葛雷维医生会搭着马车,去招揽新的疯子小姐,疯人院那天很安静。几个看护和一、两个男人站在走廊上,打开门呼吸新鲜空气,其中一人拿着烟,他一看到史毕勒看护便把烟藏起。不过,他们没看我,我也没多看他们。我脑中只想着接下来的事,每分每秒都感到更反胃和不舒服。

  「里面。」史毕勒看护说,她头朝客厅门一扭,然后抓住我的手臂将我拉近。「妳记好,不准假装发作。软垫病室这种天气里又舒服又凉爽。有一阵子没关人了。医生不在院内时,我说话分量跟男人一样,一切我说了算。妳听到了吗?」

  她摇了摇我,然后将我推进门。「她来了。」她换个语调朝里头的访客说。

  我原本以为是绅士。结果不是他。站在那里的是个金发蓝眼的男孩,他身穿一件蓝色的厚呢外套,我看到他第一秒心中五味杂陈,一方面松了口气,一方面又失望透顶,差点没晕过去。因为我以为他是陌生人,而这全是场误会,他一定是来找别人的。他看着我的脸,面露疑惑,这时终于、终于……彷佛他的面容和名字缓缓从薄雾和浊水中浮出我的脑袋,即使他没有穿着仆人的服装,我也终于认出他了。他是荆棘庄园的磨刀童查尔斯。如我所说,他上下打量我,然后歪头望向我和史毕勒看护后面,彷佛他以为茉德跟在后头。后来他再次望着我,双眼睁大。

  这一刻,我获得了拯救。因为他眼中见到的不是茉德,而是苏,从我离开克林姆太太家之后至今,他是第一个。那双眼将我的过去还给我。它们也给了我未来。我站在门口,和他四目相交,看到他目光移开,然后疑惑地回到我身上,我自己的困惑慢慢消失,脑中有了计划。每一步都很完整。

  我已不顾一切,只能孤注一掷。

  「查尔斯!」我说。我已不习惯说话,声音沙哑得像是蛙鸣。「查尔斯,妳认不出我来了。我想……我想我一定变很多。但是,噢,谢谢你来看你以前的大小姐!」

  我走向他,抓住他的手,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然后我将他拉近,差点要哭出来,低声向他耳语:

  「说我是她,不然我就完了!我什么都给你!说我是她!噢,拜托说我是她!」

  我紧抓着他的手,并用力拧扭。他向后退。他刚才戴着帽子,额头上有一条红色的痕迹。现在他满脸通红,张开嘴说:

  「小姐,我……小姐……」

  当然,他在荆棘庄园也是这么叫我的。感谢老天,他原本就这样叫我!史毕勒看护听到他开口,便心满意足又充满嫌恶地说:「好啦,见了家里熟悉的面孔,小姐脑袋瓜一眨眼就治好了不是?克里斯帝医生会多开心啊?」

  我转身和她目光交会。她表情厌烦。她说:「妳不请那年轻人坐下啊?他大老远跑来?是啊,坐下吧。但年轻的先生,我是你的话,我不会太靠近她。她们何时会发作、乱抓人我们也说不准。再温和的病人都一样。这距离好多了。好,我会站在门口,如果她开始乱动,你就叫我,好吗?」

  我们坐在靠窗的两张硬椅子上。查尔斯仍一脸疑惑,但他现在眨眨眼,面露恐惧。史毕勒看护站在门口凉爽处,门维持敞开。她交叉双臂盯着我们,但她也时不时将头转向走廊,对那头的看护点头低语。

  我双手仍握着查尔斯的手,无法放开。我弯向他,全身颤抖,悄声说话。我说:

  「查尔斯,我……查尔斯,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高兴看到一个人!你一定、一定要帮我。」

  他吞了吞口水,同样压低声音说:

  「妳是史密斯小姐?」

  「嘘!嘘!我是。噢,我是!」我双眼开始流泪。「但你在这里一定不能这么说。你一定要说……」我望向史毕勒看护,然后继续小声说:「你一定要说我是里利小姐。不要问为什么。」

  我在想什么?其实我想到的是那个说蛇语的小姐,还有那两个之前死掉的小姐。我在想克里斯帝医生之前说,我的病情转到另一个方向,并确定有朝一日会变回来。我在想如果他听到查尔斯说我是苏,不是茉德,他可能会找个方法,紧紧看住我,也许束缚住我,将我关进软垫病室,或浸我和查尔斯。换言之,恐惧改变了我的思路。但我还是有所计划,而且每分每秒都愈来愈明朗。

  「不要问为什么。」我又说:「可是,噢!我被设计了!他们诬陷我,说我疯了,查尔斯。」

  他望向四周。「这地方是疯人院?」他说:「我以为是间大旅馆。我以为我会在这儿找到里利小姐。还有……还有瑞佛斯先生。」

  「瑞佛斯先生。」我说:「噢!噢!那恶魔!他骗了我,查尔斯,他拿了我的钱逃到伦敦了。他和茉德.里利!噢!这对狗男女!他们把我关在这里等死!」

  我声音不禁提高,彷佛成为另一个人,彷佛有个真正的疯子透过我的嘴巴说话。我握紧查尔斯的手,阻止自己放大音量。我用力捏,彷佛要把他的手指扯下关节一样,并害怕地望向门口的史毕勒看护。她头已转开,背对门框,和看护及男人说说笑笑。我头转回来,望着查尔斯,正想再次开口,但他表情变了,我不禁怔住。他双颊原本通红,现在一片惨白。他低声说:

  「瑞佛斯先生去伦敦了?」

  「伦敦。」我说:「不然天晓得跑哪去了。就算是地狱我也不意外!」

  他吞了吞口水,身子扭开,然后将手从我手中抽出,双手掩面。

  「噢!噢!」他颤抖地说,正和我刚才一样。「噢,那我完了!」

  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他开始哭了。

  后来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告诉我他的故事。正如我几个月前所猜想,绅士一走,他觉得自己在荆棘庄园磨刀一辈子根本不值得。查尔斯抗拒人生,成天郁郁寡欢。他一直没精打采的,总管魏伊先生就鞭打他。

  「他说会打得我皮开肉绽。」他说:「真的那么狠。老天,我一直尖叫!但被鞭其实不算什么,我敢说鞭个一百下都没关系!小姐,这根本比不上我的失望和心痛。」

  他说得无比动人,我觉得他有事先演练过。后来他全身僵硬,彷佛觉得我会打他或大笑,并准备承受任何打击。我虽然语气苦涩,但口中说的是:「我相信你。瑞佛斯先生确实会让人心痛。」

  我心里想的其实是茉德。查尔斯似乎没注意到。「真的!」他说:「多好的一个绅士!喔,是不是?」

  他脸上神采飞扬。他擦了擦鼻子,然后又开始哭了。史毕勒看护望过来,噘起嘴。除此之外,她没多做反应。也许大家来克里斯帝医生这儿见小姐时经常落泪。

  她又望向走廊,我转向查尔斯。看他楚楚可怜的模样,我脑袋又更冷静了。我让他哭一会儿,仔细打量他。我注意到起初没发现的事。他脖子很脏,发型很怪,这头像羽毛一样白又蓬,另一头黑又硬,他沾了点水,把头发梳贴。他外套袖子羊毛里卡着树枝。他的裤子都是尘土。

  他擦拭双眼,见我在看,又满脸通红。我小声说:

  「现在别说谎了,告诉我真相。你从荆棘庄园逃出来了,是不是?」

  他咬着嘴唇,点点头。我说:「全是为了瑞佛斯先生?」他又点点头。然后他全身颤抖,抽一口气。

  「瑞佛斯先生以前常跟我说,小姐。」他说:「他说只要他付得起一份好薪水,他便会雇用我。我心想,与其待在荆棘庄园,我宁可免费去替他工作。但他在伦敦我要怎么找他?后来,事情生变,里利小姐逃了。庄园自那时起每个人都自求多福。我们都觉得她和他私奔了,但其实没人说得准。他们说这是一件丑闻。一半的女仆都走了。凯克柏太太离开了,她去另一个绅士家!现在玛格莉特负责煮饭。里利先生脑袋不正常。魏伊先生必须拿汤匙喂他吃饭!」

  「凯克柏太太。」我皱眉说:「魏伊先生。」名字像一盏盏灯。每次一盏灯亮起,我脑中一部分便更清晰。「玛格莉特。里利先生。」然后:「汤匙!全部……全部都因为茉德跟瑞佛斯先生私奔害的?」

  「我不知道,小姐。」他摇摇头。「据说他一周后才发作。因为他一开始很冷静,后来他发现他有些书被毁了之类的。再后来有一天,他突然痉挛,倒在藏书室地板上。现在他不能拿笔或任何东西,词汇也都忘了。魏伊先生让他坐个大轮椅,要我推他。但我推不到十公尺就会崩溃大哭。我什么都做不来!最后他们把我送去我阿姨家,照顾她的黑面猪。据说……」他又擦擦鼻子。「据说照顾猪心情会好点。但我心情一直好不起来……」

  他接下来说的,我都没听到。我脑中有一处亮起,比其他处都亮。我又握住他的手。「黑面猪?」我瞇起眼说。他点点头。

  他的阿姨是克林姆太太。

  我想乡下就是这样。我从来没问过他的姓。他和我睡在同一间房,躺在同样都是虫的稻草床垫上。他阿姨讲到住在房里偷偷结婚的绅士和小姐时,他马上猜到是他们,但是不敢相信自己运气这么好,所以只字未提。他听到两人是坐马车离开,而克林姆太太的长子曾和马车夫聊天,并从马车夫口中得知克里斯帝医生管理的房子的名字,以及房子所在位置。

  「我以为这是一间大旅馆。」他又说,并再次害怕地望着四周,看向上铁网的灯、光秃秃的灰墙和窗上的栏杆。他三天前趁夜逃出克林姆太太家,从那时起便睡在山沟和树篱下。「太迟了。」他说:「我来到这里便不能回头了。我在门口找瑞佛斯先生。他们查了登记簿,说我应该是要找他妻子。然后我想起茉德小姐心地一直都很好,如果要有人说服瑞佛斯先生雇用我,也就是她了。结果现在……!」

  他嘴唇开始颤抖。魏伊先生其实说得对。他这么大个人,居然还这么爱哭,要是换个地方,换个时间,我也会忍不住打他。但现在我看着他的泪水,在我伤痕累累、绝望的双眼中,他的泪水就像无数撬锁工具和钥匙。

  「查尔斯。」我说着倾身靠近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你不能回荆棘庄园。」

  「我不能啊,小姐。」他说:「喔,我不能!魏伊先生会活生生剥我的皮!」

  「而且我敢说你阿姨也不要你了。」

  他摇摇头。「她会说我逃跑根本是个傻瓜。」

  「你要找的是瑞佛斯先生。」

  他咬着嘴唇,点点头,仍不住哭泣。

  「那你听我说。」我说。我现在不像在说话,甚至称不上悄悄话,我彷佛是用呼吸在讲话,因为我担心史毕勒看护会听到。「听我说。我可以带你去找他。我知道他在哪里。我知道是哪一间房子!我可以带你去找他。但首先你一定要帮我逃离这里。」

  我说我知道绅士下落,即使不算真话,也不算假话。因为我非常确定,一旦我到伦敦,得到萨克斯比太太帮助,我一定能找到他。但那一刻,我无论如何都会说谎。我敢说谁都会说谎。查尔斯望着我,用手掌根部擦了擦脸。

  「帮妳逃出这里?怎么做?」他说:「妳为何不能自己走出去,小姐?」

  我吞了吞口水。「他们觉得我疯了,查尔斯。有人签了一份约……唉,别管是谁了。他决定把我关在这里。那是法律规定。看到那看护了吗?看到她手臂了吗?他们这里有二十个看护,个个手臂都像那样,而且她们每人动作都毫不客气。好,看我的脸。我疯了吗?」

  他看着我,眨眨眼。「嗯──」

  「我当然没疯。但这里,有的疯子很狡猾,她们能装作自己没疯,所以医生和看护分不出来她们和我的差别。」

  他再次望向四周,然后看向我,就像我之前打量他一样,他彷佛第一次好好端详我的样子。他看着我的头发、洋装和天然橡胶靴。我将双脚收到裙子下。

  「我……我不确定。」他说。

  「不确定?不确定什么?不确定你想不想回阿姨家,顾猪一辈子?还是不确定你想去伦敦,替瑞佛斯先生工作?伦敦耶,想清楚!还记得小孩子付一先令就能骑大象吗?哇,还真难选择。」

  他垂下目光。我望向史毕勒看护。她望向我们,打着呵欠,然后拿出表。

  「猪?」我马上说:「还是大象?哪一个?老天,选哪个?」

  他嘴巴蠕动。

  「大象。」他沉默了好一会儿说。

  「好孩子。好孩子。感谢老天。好,听好。你身上有多少钱?」

  他吞了吞口水。「五先令六便士。」他说。

  「好。现在要做的事是这样。你去个城镇,找一间锁铺,到店里之后你要跟他们买……」我手伸到双眼前。我感到脑中彷佛有股浊水淹上来,彷佛有面窗帘覆盖住我的思绪。我差点吓得尖叫,幸好窗帘再次拉开。「买一个房间钥匙胚。」我说:「房间钥匙胚,叶片长一吋。说你家老爷要的。如果那人不卖,你一定要偷到手。好了,不要露出这种表情!我们到伦敦时,会寄给他另一组。你拿到钥匙胚之后保管好。接着去铁匠铺。买个锉刀。看到我手指吗?跟这一样宽。比给我看我说的宽度。好孩子,没错。然后锉刀和钥匙胚一样保管好。下星期带来这里。下星期三,只有星期三才行!你听到了吗?然后把东西给我。听懂我说的话吗?查尔斯?」

  他睁大眼睛望着我。见到这样,我心中又一阵狂乱。但这时他点点头,然后目光移到我身后,扭了扭身子。史毕勒看护已自门口走向我们。

  「时间到了。」她说。

  我们站起身。我手握着椅背,以免自己脚软。我望着查尔斯,彷佛我双目能烙印在他眼中。我刚才放开他的手,现在又伸手握住他。

  「你会记得我刚才说的话吧?」

  他点点头,面露恐惧,垂下目光。他想抽开手,向后退开。然后一件怪事发生了。我感到他手抽离我手中,却发现自己不想让他走。

  「不要抛下我!」我脱口而出。「拜托,不要抛下我!」

  他吓了一跳。

  「好了。」史毕勒看护说:「我们没时间闹了。来。」

  她开始剥开我手指。她花了一点时间。查尔斯手挣脱时,他马上收起手,将指节放到嘴上。

  「很难过,对不对?」史毕勒看护对他说,手臂扣着我手臂。我肩膀抽动。「不过别放心上。疯子全都像这样。我们都说,最好别来看她们。最好别让她们想家。她们会很激动。」她将我抓得更紧。查尔斯缓缓退开。「现在你回去可以跟其他人说,她究竟疯成什么德性了,好吗?」

  他眼神在她和我之间游移,然后点点头。我说:

  「查尔斯,对不起。」我牙齿打颤,断断续续说出话。「别放心上。这没什么。完全没关系。」

  但我看得出来,他终究觉得我一定疯了。如果他这么想,那我就完蛋了,我会关在克里斯帝医生的疯人院一辈子,永远都见不到萨克斯比太太,永远无法对茉德复仇。这念头胜过了恐惧。我逼自己冷静下来,史毕勒看护终于放开我。另一个看护进门,带查尔斯到大门。他们让我目送他离开,而且,噢!我用尽全力才阻止自己追过去。他走一段,中途转身,脚步跌跌撞撞,并和我四目相交,然后再次面露惊恐。因为我刚才试着微笑,我想笑容大概很可怕。

  「你要记得!」我大喊,声音又尖又怪。「记得大象!」

  看护哄堂大笑。其中一人推我一把。我全身乏力,她那一下将我推倒在地。我斜倒在地。「大象!」她们说。她们站着嘲笑我,笑到眼泪都流出来。

  * * *

  那一周令人心焦如焚。我神智清楚之后,疯人院变得无比难熬,我意识到自己先前习惯这里的生活,代表心智丧失到什么程度。假使我这七天又再次陷入习惯之中呢?假使我变笨呢?假使查尔斯回来,我疯到认不出他来?一想到此,我就吓得要死。我不择手段不让自己再做梦。我会捏自己的手臂,直到手上青一块、紫一块。我会咬自己的舌头。每天早上醒来,心中都满怀恐惧,怕自己不知不觉多错过一天。「今天是星期几?」我会问威尔森小姐和普莱斯太太。当然,她们都不知道。威尔森小姐总是觉得是美好的星期五。接着我会问培根看护。

  「今天是星期几,培根看护?」

  「审判日。」她会回答,并皱着眉头揉手。

  我还怕查尔斯根本不会来。也许我那天表现得太过疯狂,也许他已不知所措,或也许他中间出了意外。再不可能的情况我都想过一遍,例如他被吉普赛人或盗贼捉走;或被公牛撞倒;或遇到正直的人,他们说服他回家;有一天下雨,我觉得他睡觉的山沟可能涌入大水把他淹死了;后来打了雷,我想象他躲在树下,手中拿着锉刀……

  整周都像这样。后来星期三到了。早上葛雷维医生和克里斯帝医生坐马车离开病院,接近中午时,史毕勒看护来到我们房间门口,看着我说:「妳哪来的魅力啊?楼下那小伙子又回来看妳了。照这速度,我们马上要宣布婚讯了……」她带我下楼。到了走廊,她戳我一下。「不准耍花招。」她说。

  这次,查尔斯看起来比之前更害怕。我们坐在跟上周一样的位子,史毕勒看护再次站到门口,和走廊上的看护打闹。我们沉默对坐无语一会儿。他脸色惨白。我悄声说:

  「查尔斯,你干了吗?」

  他点点头。

  「钥匙胚?」

  他又点点头。

  「锉刀?」

  他又点一下头。我用手摀住眼。

  「但钥匙胚。」他嘟囔。「几乎快花光我所有钱了。锁匠说钥匙胚品质有好有坏。妳从没跟我说。我买了质量最好的。」

  我手指松开,望向他。

  「你给他多少钱?」我问。

  「三先令,小姐。」

  三先令买了个六便士的钥匙胚!我再次摀住眼。「算了。」我接着说:「别管了。好孩子……」

  我告诉他接下来该做的事。我说他晚上一定要在克里斯帝医生庭园围墙另一头等我。我说他要找到树最高的地方,并在那等我。有必要的话,他必须等一整晚。因为我不确定自己逃跑需要多久。他要静静等待,随时准备跑。如果我没逃出来,他一定要知道,我中途遇到问题,隔天晚上,他必须再来等我。他必须等我三个晚上。

  「在那之后,如果妳没逃出来呢?」他睁大眼睛问。

  「如果我没逃出来。」我说:「你就这么办。你去伦敦,找到兰特街,那里住个女人叫萨克斯比太太。你告诉她我在哪。愿上天保佑,查尔斯,那女人爱着我!她会因为你是我朋友好好待你。她会知道该怎么办。」

  我转头。眼眶中全是泪水。「你听懂了吗?」我最后说:「你发誓?」

  他说他听懂了。「给我你的手。」我说。我看到他手在抖,不敢让他偷偷塞给我钥匙胚和锉刀,担心他会不小心掉到地上。他东西收在口袋里。我和他道别时从他口袋拿走了,就在史毕勒看护眼皮底下拿的,她看到他满脸通红亲我脸颊还嘲笑他。锉刀我收到袖子里。钥匙胚我拿在手上。上楼梯时,我假装弯腰拉袜子,把它滑入我靴子里。

  接着我躺在床上,想着我听过的所有盗贼,他们都很会说大话。我现在跟他们一样。我手上有锉刀,也有钥匙胚。疯人院围墙外也有人接应。现在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拿到钥匙,想办法复制。

  我是这么做的。

  * * *

  那天晚上,培根看护坐在椅子上,弯着她的手指,我说:

  「今晚不要找贝蒂,让我替妳按摩手,培根看护。贝蒂不喜欢。她说油弄得她闻起来像块排骨。」

  贝蒂嘴巴张大。「噢!噢!」她大喊。

  「老天啊。」培根看护说:「好像闷热还不够我受。安静,贝蒂!像排骨是不是?我对妳那么好?」

  「我没有!」贝蒂说:「我没有!」

  「她有说。」我说:「像排骨,准备要丢到锅里煎了。让我帮妳涂,看我手多干净柔软。」

  培根看护望过来,她没看我的手,而是盯着我的脸。然后她瞇起双眼。「贝蒂,闭嘴!」她说:「吵死了,我手都痛死了。我相信谁来擦都一样,但我宁可找个安静一点的。来。」她拇指放到她裙子上,拉开口袋。「拿出来。」她对我说。

  她指的是钥匙。我犹豫了一下,然后手伸进去,拿起钥匙。钥匙因为她的腿变得温热。她看着我拿。「最小那支。」她说。我握住最小那支钥匙,其他钥匙在底下晃,接着走到橱柜,拿出那一罐油脂。贝蒂趴在床上,踢着脚,头埋在枕头哭泣。培根看护向后倒,拉起袖子。我坐到她旁边,替她在肿胀的双手上涂油,如我之前见过无数次一样。我揉了半小时。她不时皱起脸,然后双眼半闭,从眼皮下望着我。她眼神温和,略有所思,泛着笑意。

  「没那么糟,对吧?」她喃喃说:「嗯?」

  我没答腔。我想的不是她,而是晚上和接下来要做的事。如果我脸红了,她一定会以为是害羞。如果我神情古怪,略有迟疑,那在她眼中像什么?这里我们所有人都很古怪。最后她打呵欠,抽回手伸展身子,我心大力跳一下,但她没注意。我从她身边走开,将油膏放回橱柜。我心又大力跳动。我只有一秒钟能做我必须做的事。钥匙圈和钥匙挂在锁上,开门的那把垂在最底下。我不打算偷,我偷走的话,她会发现。但大家来兰特街时,经常带着肥皂、油灰和蜡……我拿起钥匙,迅速并小心地压到罐子里。

  油脂留下了压痕,形状漂亮。我看了一眼,转紧盖子,将油罐放回架子上。我关上橱柜,假装上了锁。我用袖子把钥匙擦干净,还给培根看护,她跟之前一样用拇指尖拉开口袋。

  「放进来。」我还钥匙的时候她说:「放到口袋底。没错。」

  我避开她的目光。我走向我的床,她打呵欠,坐在椅子上打盹,和平常一样,后来史毕勒护士拿安眠药来了。我以前也习惯跟其他小姐喝药,但今晚我把药倒到床垫上,然后还回空碗。接着我全身发烫,等着看培根看护接下来的打算。如果她走去橱柜,例如拿纸、蛋糕或一块缝纫作品,不管是多小的东西,如果她走去橱柜,发现柜子没关,并拿钥匙锁起来,我的计划就毁了,我那时要怎么做就难说了。我真的觉得自己可能会杀了她。但总之,她没走过去。她只睡在椅子上。她睡了好久,我开始感到绝望,觉得她永远不会再醒来了。我咳了咳,拿起我的靴子扔到地上,用床脚磨地,但她仍睡个不停。后来她做了个梦醒来,起身穿上睡袍。我手指遮着脸,透过指间看她。我看到她站起来,透过棉质洋装揉揉肚子。我看到她望向每个小姐,然后看向我,似乎略有所思……

  但后来,她不想了。也许是太热的关系。她又打呵欠,将那串钥匙挂到脖子上,走上床,不久便开始打呼。

  我听着她的打呼声,数到二十时便起身,像鬼魂一样,悄悄走回橱柜,拿出那一罐油。

  我开始着手复制钥匙。我说不上来耗了多久。我只知道花了好几小时。当然,虽然锉刀质量很好,我也用被子和毛毯裹住双手盖住声音,但声音仍然很大声,我只敢配合培根看护的打呼声磨钥匙。而且我动作依然不能太快,因为我时时要比对油脂上的压痕,确定没有磨错。再加上我手指会痛,我偶尔不得不停手休息。我有时还会流手汗,钥匙胚会在我手中滑开。拚老命磨钥匙真的好可怕,我感到夜晚像沙粒从我手中一点一滴落下。有时,培根看护会安静下来,我会住手,望向四周,重新注意自己和一张张床上熟睡的小姐,房间静得彷佛时间停止,我害怕自己会永远困在这一刻。那天晚上没人大叫,没人做噩梦,没有铃响,所有人都沉沉躺在床上。我是疯人院里唯一醒着的人。其实我可说是全世界唯一醒着的人,但我知道查尔斯也醒着,他在克里斯帝医生疯人院的围墙外等待着我。远方萨克斯比太太也等待着,也许她在床上叹息,或拧着双手原地踱步,唤着我的名字……这念头给了我勇气,让我继续稳稳地移动锉刀。

  最后好不容易,我将钥匙胚对到罐里,发现所有刻痕都符合了。钥匙磨好了。我将钥匙拿在眼前,不敢相信。我手指沾满铁屑,锉刀也磨破了手,手指发麻。但我不敢多花时间将伤口包好。我小心翼翼起身,穿上我的花呢格纹洋装,拿起橡胶靴。我也拿了培根看护的梳子。就这样,我只拿了这点东西。我从她桌上拿起梳子时,她的头动了一下。我屏住呼吸,但她没有醒来。我无声无息站在原地,望着她的脸,内心突然充满罪恶感。我心想:「她发现我骗了她,会多难过啊!」我想到我要帮她揉手时,她有多开心。

  这一刻脑中浮现这想法真是太奇怪了。我又看了她一分钟,然后走到门口,动作无比缓慢地将钥匙插进锁孔,动作无比缓慢地轻轻转动。「拜托,老天。」钥匙边转我边悄声说:「亲爱的神,我发誓我会变个好人。我这辈子改头换面,我发誓──」钥匙有了阻力,并卡住了。「干!干!」我说。叶片卡住了,我最后还是没刻好。现在钥匙不管正反都转不动了。「干!干你妈的!噢!」我紧抓住钥匙,再转动一次,门锁仍然没动静,最后我放开手,默默回到床边,拿起培根看护的油罐,蹑手蹑脚回到门旁,将锁孔涂上油,并用嘴吹进去。我心中怕得快昏倒了,我再次抓住钥匙,这次……这次成功了。

  在这之后,还有三道门。钥匙全都一样,中途卡住了,一定要上油。每一次我听到锁中金属摩擦声都全身颤抖,并加快动作。但没人醒来。走廊闷热无声,楼梯和大厅一片寂静。前门上了闩,但这道门不需要钥匙。我出去之后没关上门。这跟我和茉德从荆棘庄园逃出去那次一样简单。我只有在院前的步道才感到惊慌,因为我走上一条碎石道时,我听到脚步声,然后一个声音传来。那声音轻声喊:「嘿!」我听到差点吓死。我以为那人在叫我。后来有个女人笑声传来,我看到人影。两个人,我想一个是贝兹先生,另一个是斜视的芙露看护。「你会让你的──」其中一人说。但我接下来听不到了。他们穿过房侧的矮树丛。芙露看护再次大笑,然后笑声被摀住了,四下恢复沉默。

  我没停下脚步,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我拔腿就跑。一开始轻手轻脚跑过那条碎石路,后来全力冲过草坪。我没回头望向疯人院。我没替仍关在里面的小姐着想。我曾想过将钥匙丢到设有小围墙的花园里,让别人捡到,但我没这么做。除了自己,我谁也没救。我太害怕了。我找到最高的那棵树,接着花了半小时攀上树干上的树瘤,后来又摔下来,于是我再试一次。摔了第二、三、四次……最后我好不容易才爬到最低的树枝上,接着再爬到更高的树枝。一步步爬过咿呀作响的大树枝,来到围墙边……天晓得我是怎么办到的。我只能说我办到了。「查尔斯!查尔斯!」我从砖墙上大喊。没人回答。但我毫不犹豫,向下一跳。我落到地面,听到一声惊叫。是他,他等太久睡着了,我差点压死他。

  他那一声叫让疯人院的一条狗吠了起来。那狗让其他狗也跟着叫了。查尔斯手摀住嘴。

  「快来!」我说。

  我抓住他手臂,我们背对墙,全力向前跑。

  * * *

  我们跑过草坪和树篱。天依旧很黑,根本看不见路,而且起初我太害怕了,根本无暇找路。查尔斯不时会跌倒或慢下脚步,手扠着腰,上气不接下气,这时我会歪头去听,但除了鸟叫、微风和老鼠,四周没有别的声响。不久,天空愈来愈亮,我们看到一条浅色的道路。「往哪走?」查尔斯说。我不知道。我上次站在一条路前,决定要往哪走已是好几个月前的事。我望向四周,原野和渐渐明亮的天空突然变得广大无边,令人惧怕。然后我看到查尔斯望着我,等我的答案。我想到伦敦。「这边。」我迈开脚步,心中的恐惧烟消云散。

  一路上都像如此。每次我们遇到两、三条路形成的岔路,我会站在原地一分钟,用力想着伦敦。彷佛我是迪克.惠廷顿注129,心底会知道该往哪里走。天色更亮时,我们开始听到马匹和马车声。如果能搭便车多好,但每次听到马车或推车声,我都担心是疯人院派来追我们的人。后来我们看到一个老农夫驾着驴车从一道大门出来,我才确定他不是克里斯帝医生的人员。我们站到路上,他慢下驴子,让我们坐在他旁边,搭了一小时的车。我把发辫梳开,解开头发的缝线,现在头发像椰棕绳一样竖起,我没有帽子,于是我拿了查尔斯的手帕,盖在我头上。我说我们是姊弟,之前跟阿姨住一起,现在要回伦敦。

  「伦敦,嗯?」农夫说:「据说那里的人可以活到四十岁,连个邻居都没见过。是这样吗?」

  他在一座城镇外围一条路放我们下车,并告诉我们接下来要走哪条路。我猜我们大概走了十五公里左右。接下来还有六十公里。现在天还算早。我们找到一家面包坊,买了些面包。但店里的女人神情古怪地盯着我的头发、洋装和橡胶靴,害我好希望干脆不买面包,挨饿算了。我们坐在教堂墓园的草地上,靠着两个歪斜的石头。教堂钟声响起,我们两人都吓一跳。

  「七点钟。」我说,突然感到心里一阵沮丧。我望向培根看护的梳子。「如果他们没有早点发现,现在会起床看到我床上空荡荡的。」

  「魏伊先生会在擦鞋。」查尔斯说。他嘴唇开始颤抖。

  「想想瑞佛斯先生的靴子。」我马上说:「我敢说那双靴子需要好好擦亮。伦敦的路都会把绅士的鞋弄得很脏。」

  「真的?」

  他感觉好多了。我们吃完面包,起身拨了拨身上的草。一人拿着铲子过来。他看着我们,眼神和面包坊的女人一模一样。

  「他们觉得我们是野孩子。」我们望着他经过时,查尔斯说。

  但我想象有人会从疯人院来,问他们关于一个穿花呢格纹洋装和橡胶靴的女孩。「我们走。」我说。我们从大路弯进一条安静的小道,跨越平野。我们尽量沿着树篱走,但这里草比较长,走起来更辛苦,速度更慢。

  太阳高照,空气愈来愈热。蝴蝶和蜜蜂在四周飞舞。我不时停下来,解开头上的手帕擦脸。我这辈子从来没走过这么远,这么辛苦。这三个月来,我顶多绕着疯人院小花园一圈圈走着。我脚跟长了个先令大小的水泡。我心想:「我们永远都到不了伦敦!」

  但每次我这么想,都会想到萨克斯比太太,想象我出现在兰特街门口时她脸上的表情。然后我会想到茉德,不论她在哪里,并想象她的表情。

  但她的脸在我脑中一片模糊。我愈想不清楚愈心烦。我说:

  「告诉我,查尔斯,里利小姐眼睛是什么颜色?是褐色还是蓝色?」

  他眼神古怪地望着我。

  「我想是褐色,小姐。」

  「你确定?」

  「我想是吧,小姐。」

  「我也这么觉得。」

  但我不确定。我脚步又走得快一点。查尔斯在我身旁跑步,不住喘气。

  * * *

  那天中午,在通往一座村庄的小道上,我们经过一排小屋。我让查尔斯停下来,我们站在树篱后,我探头看了看门窗。其中一间有个女孩站在那抖衣服。但过了一会,她往里头走,不久便关上窗。另一道窗,有个女人拿了桶水,来回走动,她没望向窗外。另一栋小屋门窗都关起,里头一片黑。但我想里面一定有什么值得偷的东西。我考虑去敲门,如果没有应门,便试着打开门闩。但我站在那做心理准备时,最后一间小屋突然传来声音,花园的栅门口有个女人和两个孩子。女人绑着软帽的系带,和孩子吻别。

  「好了,珍娜。」她对年纪比较大的孩子说:「请妳顾好小宝宝。我回来会给妳蛋吃。想的话,妳可以缝手帕边,但用针记得要小心。」

  「好的,妈妈。」女孩回答。她抬起头让妈妈亲吻,然后站在栅门上摇晃。她母亲快步从小屋走开。经过我和查尔斯,不过她没发现我们,因为我们仍躲在树篱后面。

  我看她走远,然后目光从她移到小女孩身上。她已经跳下栅门,带着弟弟沿原路走向敞开的小屋大门。这时我望向查尔斯说:

  「查尔斯,命运总算站在我们这边了。给我六便士,好吗?」他摸了摸口袋。「不要那枚。有没有比较亮的?」

  我拿了他最亮的一枚,用洋装袖子擦得更亮了。

  「妳打算做什么,小姐?」他问。

  「别管我。待在这里。如果有人来,吹个口哨。」

  我站起来拉平洋装,然后从树篱后面走出来,利落地绕到小屋栅门前,彷佛我刚才沿着路走过来。小女孩转头看我。

  「妳好?」我说:「妳一定是珍娜。我刚才遇到妳妈。妳看她给我什么。一个六便士。很棒吧?她说:『请把这六便士给我的女儿珍娜,要她快去商店一趟买面粉。』她说她刚才忘记了。妳知道面粉是什么,对吧?乖女孩。知道妳妈还说什么?她说:『我的女孩珍娜是个乖小孩,告诉她其中半分钱她可以拿去买糖果。』啊,妳喜欢糖果对不对?我也是。糖果最好吃了,是吧?但对牙齿不好。没关系。我敢说妳牙齿都还没全部长出来吧。噢!看妳牙齿多漂亮啊!像一串珍珠一样!最好趁剩下的牙齿长出来之前,快去商店。我会待在这里顾家,好不好?那六便士很亮吧!还有妳弟弟啊,看。妳不想带他一起去吗?乖孩子……」

  这是最下流的伎俩了,我非常讨厌。但我能说什么?我也被下流的伎俩害了。我说话这段时间不断快速扫视着四周小屋的窗户和道路,但没人出现。小女孩把钱放到围裙口袋,抱起弟弟,摇摇晃晃走了。我看她离开,然后冲进房子。那地方没东西好偷,但我在楼上箱子里找到一双黑鞋,差不多是我的尺寸,还有一件用纸包着的印花洋装。我觉得这件洋装可能是那女人结婚时穿的。我向老天发誓!我差点下不了手,但最后我还是偷走了。

  我也拿了顶黑色的稻草软帽、一件披肩和一双羊毛长袜,并从食品储藏室拿了一块派和一把刀。

  然后我跑回树篱,来到查尔斯的藏身处。

  「转身。」我换衣服时说:「转身!不要一脸惊恐,你他妈娘毙了。去她的!去她的!」

  我指的是茉德。我想到那小女孩珍娜,拿着面粉和她一袋糖果回到小屋的画面。我想到她母亲回家时,还来得及喝下午茶,却发现自己结婚洋装不见了。

  「去她的!」

  我拿起茉德的手套,扯到缝线松脱。然后我把手套丢地上,在上面跳。查尔斯看着我,脸上十分害怕。

  「不要看我,白痴!」我说:「噢!噢!」

  但后来我怕有人来。我又将手套拿起,放回我胸口,系好软帽的系带。我将疯人院的洋装和橡胶靴丢到沟里。我脚上的水泡破了,像眼睛一样流着泪。但长袜很厚,黑鞋已经老旧柔软。洋装有玫瑰的图案,软帽的边缘有雏菊。我想象我看起来的样子,可能像牛奶店墙上挤奶女工的图片。

  但我想乡村就适合这样子。我们离开田野和阴暗的小道,回到大路上。过了一会,另一个老农夫经过,他也载了我们几公里,然后我们再次步行。

  我们加紧赶路。查尔斯一路都沉默不语。最后他终于开口:

  「妳问都没问就拿走他们的鞋子和洋装。」

  「我也拿了这块派。」我说:「不过我猜你会吃。」

  我说我们会把那女人衣服送回去,在伦敦替她买一块全新的派。查尔斯看起来很怀疑。我们找到一个开放的谷仓,并在稻草堆上过夜,他身体背对着我躺着,肩胛骨颤抖。我心想他会不会趁我睡觉时逃回荆棘庄园。我等到他熟睡之后,将他靴子鞋带和我的绑在一起,如果他想逃,我就会醒来。他是个令人恼怒的孩子,但我知道目前有他在还是比没他在好。因为克里斯帝医生的人在找的是单独旅行的女孩,不是姊弟。我心想如果逼不得已,一到伦敦,我就会把查尔斯抛下。

  但伦敦依旧感觉很遥远,空气依然太过清新。晚上我突然醒来,结果谷仓中全是牛。牠们站一圈,看着我们,其中一只牛的咳嗽声像人一样。别告诉我那很自然。我把查尔斯摇醒,他跟我一样害怕。他起身想跑。当然,他跌倒了,差点把我脚扯断。我解开鞋带。我们向后退出谷仓,跑了一阵才用走的。我们看到太阳在山坡后缓缓升起。

  「那代表东方。」查尔斯说。晚上跟冬天一样冷,但山丘很陡,我们愈爬愈热,到达山顶时,太阳高挂天空,天都亮了起来。我觉得早晨就像颗蛋,这时已经破壳而出,蛋破了条缝,慢慢蔓延。我们前方是一片英国乡野,河流、道路和树篱蜿蜒,教堂四立,烟囱冒着袅袅炊烟。乡野再过去之处烟囱变得更高,道路和河道变宽,缕缕烟雾更密集。最后视线尽头有个污点和黑痕,或可谓化为一片黑暗。那黑暗像是火焰中的黑炭,其中不时闪现着玻璃窗的反光,还看得到金色的圆顶和光彩夺目的尖塔。

  「伦敦。」我说:「噢,伦敦!」

  注129:民间故事《迪克.惠廷顿和他的猫》的主角,故事中,他出身贫苦,前往伦敦寻求发大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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