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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然而,我们还是花了一整天才抵达伦敦。其实不如干脆找个车站,坐火车过去。但我觉得我们得把那点钱留着买食物。我们跟一个男孩走了一段路,他背着一大篮洋葱。他带我们去一个马车聚集处,大家会去那里载蔬菜,送去城市市场。我们错过了最繁忙的时段,但最后我们还是搭到便车了,有个人马跑得比较慢,他要送花豆去汉墨斯密。他说查尔斯让他想起儿子(查尔斯就是有张儿子脸),所以我让他俩坐在前面,我坐到后头的车里,和花豆坐一起。我脸颊靠着木箱,双眼望着前方的路,路不时会上下起伏,我们看到伦敦变得愈来愈近。我其实可以睡觉,但我忍不住一直看。道路上愈来愈繁忙,乡间的树篱慢慢变成栅栏和围墙。我看着树叶变成砖石,草坪变成煤渣和尘土,路沟变成路缘。车子中途靠近一间房子,上面贴着两吋厚不断飞动的广告单,我伸手将一张撕下来,拿在手上一会,然后放手让它飞走。图上画着一只手,手中拿着一把枪。广告单上的煤灰沾到我手指。这时,我知道我到家了。

  到了汉墨斯密,我们下车走路。伦敦这一块我不熟悉,但我发现我知道自己的方向,就像我在乡下岔路时知道该走哪条路一样。查尔斯走在我旁边,眨着眼睛,有时会抓住我的袖子。最后我牵住他的手,带他穿过街道,他没甩开我。我从一家大的商店橱窗看到我们的倒影。我戴着软帽,他穿着素色厚呢外套。我们就像他妈的在树林中迷路的孩子注130。

  我们来到西敏市,第一次好好看到泰晤士河,我不得不停下来。

  「等一下,查尔斯。」我一手放到心口,转向另一边。我不希望他看到我心情激动。但这时最强烈的情绪已经过去,我开始思考。

  「我们先不要过桥。」我们继续走时我说。我怕我们遇到人。假如我们遇到绅士呢?或他遇到我们?我觉得他不会亲自对我动手,但一万五千英镑是笔大数目,我知道他以前会雇流氓替他干脏活。我原本脑中只想着回伦敦,这时才想到这点。我开始东张西望。查尔斯看到我的样子。

  「怎么了,小姐?」他说。

  「没事。」我回答。「我只是担心这里还是有克里斯帝医生派来的人。我们从这里走。」

  我带他走入一条昏暗狭窄的街道。但后来我想,要是在昏暗狭窄的街道被抓到,那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到了查令十字路口附近,转进河岸街。过了一会儿,我们来到街尾,那里有一、两间小摊子,卖着二手衣。我走进第一间,替查尔斯买了条羊毛围巾。我自己则买了一条面纱。卖我东西的人向我开玩笑。

  「别买面纱,不如买顶帽子吧?」他说:「妳的脸太美了,怎么好意思遮起来。」

  我伸出手,接下找回的半分钱。「是喔。」我不耐烦地说:「我屁股也美啊。」

  查尔斯吓得缩了缩身子。我不在乎。我戴上面纱,感觉好多了。面纱和我的软帽及印花洋装风格不搭调,我看起来像脸上有疤或有隐疾。我让查尔斯将羊毛围巾遮住脸,压低帽子。他埋怨天气很热时我说:

  「如果我把你带去找瑞佛斯先生之前,就被克里斯帝医生的手下抓走,那你会觉得天气多热,嗯?」

  他望向前方,卢尔德门山马车和马匹在路上大打结。已经六点了,这是交通最糟的时候。

  「那妳何时会带我去找他?」他说:「他住的地方还有多远?」

  「一点都不远。但我们一定要小心。我必须思考。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

  我们最后进了圣保罗座堂。我们走进门,我坐在其中一张长椅上,查尔斯则四处走动,欣赏着雕像。我心想:「我只要去兰特街就安全了。」但我担心的是绅士可能在自治市区散布我的坏话。假如易卜斯先生的侄儿个个想干掉我怎么办?假如我找到萨克斯比太太之前先见到约翰.佛鲁姆怎么办?他可不用人吩咐就想干掉我,就算我戴面纱,他也认得出我。我一定要小心。我要观察房子的动静,确定脚踩稳再行动。小心谨慎、步步为营并不容易,但我想起我母亲,她当初不够小心,看看她的下场。

  我打个寒颤。即使是七月,圣保罗座堂仍然很冷。天色渐渐昏暗,窗玻璃都失去了色彩。此时,克里斯帝医生的疯人院中,她们会将我们叫醒,下楼吃晚餐。我们会吃面包配奶油,配一品脱的茶……查尔斯过来坐到我旁边。我听到他叹气。他双手拿着帽子,金发闪闪发光,双唇呈粉红色。三个男孩穿着白袍,手拿铜烛台,走向四周点亮更多灯和蜡烛。我看着他,心想他穿上白袍的话,也可以是他们的一份子。

  然后我看着他的外套。虽然脏兮兮的,但是件好外套。

  「我们现在有多少钱,查尔斯?」我说。

  我们剩一分半钱。我带他去惠特灵街一间当铺,我们当了他的外套,拿两先令。

  他把外套交出去时哭了。

  「噢,怎么办。」他说:「我现在怎么见瑞佛斯先生?他永远不会想要一个只穿衬衫的孩子!」

  我说我们这一、两天就会把外套赎回来。我带他去买虾、一块面包和奶油及一杯茶。

  「伦敦虾。」我说:「好吃,你说是不是?」

  他不答腔。我们继续走,他走在我后头,双臂抱着自己,目光盯着地上。他双眼通红,一方面是因为泪水,一方面也因为沙尘。

  我们从黑衣修士区过河。我一直相当谨慎,但从那里开始,我更为提防。我们避开后巷和小道,尽量都走大路。城市仍有一丝暮光。其实根本称不上光,这时候尤其适合干些见不得光的勾当,甚至比黑夜更适合。暮光掩饰我们的行踪。但我们每走一步,都离家愈来愈近。我开始看到熟悉的景物,甚至是熟悉的人,我脑袋和心里再次感到混乱,以为自己再也把持不住了。后来我们到了碎石巷和南华克桥路口,转弯走到兰特街西口,站在街角望着兰特街。我血液沸腾,心跳飞快,我以为自己会昏倒。我们停在路边,抓紧身旁的砖墙,头垂下来,等血流变慢。我开口时声音沙哑。我说:

  「看到那道黑门了吗?查尔斯,有窗的那道门?那便是我家的门。住在那里的妇人就像我的母亲。我现在心里最想要的便是冲向那道门,但目前不行,因为还不安全。」

  「不安全?」他说。他面露恐惧,望向四周。我想眼前的街道在他眼中可能肮脏低劣。但在我眼中好亲切,我好想趴下来亲吻地面。

  「不安全。」我又说:「克里斯帝医生的人仍在搜寻我。」

  我望向兰特街,找到易卜斯先生店铺门,望向上头的窗。那扇窗后是我和萨克斯比太太的房间,我好渴望靠近那里。我抓住查尔斯,将他挡在我身前,我们向前走,然后贴到墙边,躲到两扇凸窗间的一点阴影下。几个孩子经过,嘲笑我的面纱。我认识他们的母亲,他们是我们的邻居,我再次怕被看到或认出。我觉得自己根本是个傻瓜,居然走进街道里,后来我心想:「我干么不干脆冲到门口,大声找萨克斯比太太呢?」也许我那一刻真的会去。但其实现在也不确定。因为我转身将软帽戴好,心里还在犹豫时,查尔斯手摀住嘴大叫:「喔!」

  嘲笑我面纱的孩子跑到另一头,这时他们分开,让人走过。是绅士。他一样戴着那顶宽檐软帽,脖子上绑着一块深红的方巾。他头发和胡子都比之前更长。我们看着他漫步而来。我想他在吹口哨。他到了易卜斯先生的锁铺前,停下脚步。手伸进外套口袋,拿出一支钥匙。他脚踢了一下门前的阶梯(先踢了一下右脚,然后左脚),把脚上的土踢下,然后将钥匙插入锁中,随意地望向四周,走进门。他一派轻松又熟悉的模样,超乎你的想象。

  我看到他,全身战栗。但我感觉五味杂陈。「那恶魔!」我说。我应该想杀了他,射杀他,或冲向他打他的脸。但看到他,我心中也兴起一股恐惧,出乎我意料的恐惧,彷佛我还在克里斯帝医生的疯人院,随时会被抓走、摇晃、束缚和浸入水中。我呼吸莫名地急促起来。我觉得查尔斯没注意到。他心里只想着他的衬衫。「噢!」他仍在叫。「噢!噢!」他看着自己指甲和袖子上的污痕。

  我抓住他手臂。我想照原路折返回去。我一心一意想逃走,真的差点就跑了。「来。」我说:「来,快啊。」这时我又望一眼易卜斯先生锁铺的门,想到门后的萨克斯比太太,又想到她身边冷静、一派轻松的绅士。去他的,他居然害我怕自己家!「我不会被赶走!」我说:「我们留下来,但先躲起来。来,这里。」我将查尔斯抓得更紧,开始推他向前,我们没离开兰特街,反而更往里头走。街上这一侧全是合租房。我们来到一间前面。「有床位吗?」我问门口的女孩。「有半张床。」她说。半张不够。我们走到下一间,然后再到下一间。两间全都满了。最后,我们来到易卜斯先生锁铺正对面的房子。门阶有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我不认识她。很好。

  「有房间吗?」我语气急促。

  「可能有吧。」她回答,仔细透着面纱打量我。

  「靠前面吗?」我抬头指着说:「那间?」

  「那间比较贵。」

  「我们租一个星期。我现在先给妳一先令,剩下明天付。」

  她皱了皱眉,但我知道她想喝琴酒。「好吧。」她说。她站起来,将宝宝放到门阶上,带我们走上湿滑的楼梯。楼梯最上面有个不省人事的醉鬼。她带我们走进门,门上没有锁,只有一块石头顶着门。房间又小又黑,有两张矮床和一张椅子。面街的窗板已拉上,玻璃窗旁放着开窗用的长杆钩。

  「像这样用。」女人准备示范给我们看。我阻止她。我说我眼睛畏光,不喜欢阳光。

  因为我马上看到窗板上有小洞,这点多少合我心意。那女人拿了先令就走了,她出去之后,我关上门,脱下我的面纱和软帽,然后人贴到玻璃窗前向外看。

  其实没什么好看的。易卜斯先生的门仍关着,萨克斯比太太窗内一片漆黑。我看了一分钟才想起查尔斯。他站在一旁凝视着我,双手拧着帽子。另一间房一个男人大叫一声,吓了他一跳。

  「坐下。」我说。我将脸转回窗户。

  「我想要我的外套。」他说。

  「不行。当铺关门了。我们明天去赎回来。」

  「我不相信妳。妳对那女人撒谎,说妳眼睛不好。妳偷走洋装、鞋子和派。那块派害我不舒服。妳又带我来住这间可怕的屋子。」

  「我带你来伦敦了。你不是想要来吗?」

  「我以为伦敦不一样。」

  「你还没看到最好的一部分。去睡觉。我们早上会去赎你的外套。那时你会感觉整个人都焕然一新。」

  「我们要怎么赎?妳刚才把我们的先令给那女人了。」

  「我明天会替我们赚个先令。」

  「怎么赚?」

  「你别问。去睡觉。你不累吗?」

  「这张床上面有黑头发。」

  「那睡另一张床。」

  「那张床有红头发。」

  「红头发不会伤害你。」

  我听到他坐下,揉揉脸,以为他又要哭了。但后来过了一会儿,他开口时语气变了。

  「但瑞佛斯先生胡子真长,对不对?」他说。

  「是吧。」我双眼仍凑在窗板前回答。「我敢说他需要人帮他修剪。」

  「是不是!」

  他叹了口气,躺到床上,帽子盖到眼睛上。我一直凑在玻璃窗上监看,像是猫盯着老鼠洞一样。我不在意过了多少小时,一心一意只望着前方。天渐渐黑了,街道变得安静,空无一人(夏天街道会很繁忙),孩子全躺到床上,大人从酒吧回来,狗都睡觉了。屋子其他房间的人来回走动,椅子摩擦地板。一个婴儿哭啼。一个女孩不断大笑(我想她醉了)。我仍目不转睛地望着家。钟声响起。我现在对每一声钟响感受都特别深,并会吓得皱起眉头。最后我听到十二点钟、十二点半钟响,并等着四十五分钟响。我仍不住看着,等待着。但我渐渐纳闷,自己期待看见什么。结果我看到这画面:

  萨克斯比太太房中出现火光和影子,然后我看到一个人影。是萨克斯比太太!我的心几乎整个崩散。她有了一些白发,并穿着以前的黑色塔夫塔绸洋装。她手中拿着灯,脸背对我,下巴动着。她在跟房间深处某个人说话,而她向后退时,那人走了过来。是个女孩。腰身苗条的女孩……我看到她,全身开始颤抖。萨克斯比太太绕到女孩身后走动,脱下胸针和戒指,女孩则靠近窗前。她站到玻璃窗前,抬起手臂,靠到窗框上,然后将额头靠在手腕上,静静望着窗外。她手指轻轻拨着窗上的带子。她手赤裸,一头鬈发。我心想,不是她吧。

  然后萨克斯比太太又开口,女孩抬起脸,街灯照亮她的面庞,我大声惊呼。

  她可能听到我了。虽然我觉得她应该听不到,但她转头,越过黑暗,越过尘土飞扬的街道,彷佛望着我一分钟。这段时间我都没眨眼。我觉得她也没眨眼,她双眼睁大。我看到那双眼,终于想起她眼睛的颜色。接着她转向房内,踏开了一步,拿起灯,把火调小,萨克斯比太太靠近她,抬起双手,解开她领口上的钩扣。

  然后房内一片漆黑。

  * * *

  我从窗前退开,苍白的脸映照在窗中,街灯照亮我的脸。我双眼下的脸颊照出一块心形。我从玻璃窗转身。我惊呼时吵醒查尔斯,我想自己肯定表情古怪。

  「小姐,怎么了?」他低声问。

  我手放到嘴上。

  「噢,查尔斯!」我脚步不稳地走向他。「查尔斯,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不要叫我小姐!虽然他们让我扮作小姐,但我从来就不是个小姐。噢!她将我一切都夺走了,查尔斯。她狠心地将我的一切占为己有。她让萨克斯比太太爱她,就像她……噢!我今晚要杀了她!」

  我疯狂地奔回到百叶窗前,望向屋子的门面。我说:「好,我要从窗户爬进去吗?我可以撬开窗闩,神不知、鬼不觉爬进去,趁她睡觉捅死她。刀在哪里?」

  我又跑起来,一把将刀抓起,摸了摸刀锋。「不够利。」我说。我看向四周,然后拿起当作门挡的石头,开始磨刀。「像这样?」我对查尔斯说:「还是像这样?怎么把刀磨利?快啊,快说啊。你他妈是磨刀童,不是吗?」

  他望着我,满面惊恐,然后走过来,用颤抖的手指示范给我看。我磨着刀。「这样好。」我说:「拿刀刺她胸口一定很痛快。」然后我怔了怔。「话说回来,你不觉得被捅死太干脆了吗?我是不是该找个比较慢的方法?」我考虑闷死她、勒死她,或用棒子打死她。「我们有棒子吗,查尔斯?那样会比较久。噢!她死的时候,一定要让她认出我来。你跟我一起来,查尔斯。你可以帮忙……怎么了?」

  他退到墙边,背靠着墙,全身发抖。

  「妳不是……妳一点都不像荆棘庄园时的那个小姐!」他说。

  「你看看自己。你也不是磨刀童。那男孩还有点胆子。」

  「我想见瑞佛斯先生!」

  我大笑,笑声疯狂。「那我有个新鲜事告诉你。瑞佛斯先生也不是你所想的绅士。瑞佛斯先生是个恶魔,也是个恶棍。」

  他走向前。「他不是!」

  「他是。他和茉德小姐逃走,告诉所有人我是她,并把我关进疯人院。不然你以为是谁签名把我送进去的?」

  「如果他签了,那一定是妳疯了!」

  「他是个坏人。」

  「他是最高贵的人!荆棘庄园所有人都这么说。」

  「他们从未像我一样了解他。他简直坏到骨子里。」

  他双手握拳。「我不管!」他大喊。

  「你想要替恶魔工作?」

  「总比、比……噢!」他坐到地板上,双手掩面。「噢!噢!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惨。我恨妳!」

  「我也恨你。」我说:「你他妈臭娘炮。」

  我手中仍拿着石头,便把石头丢向他。

  石头打到他身旁一呎处,但墙面和地板传来的声音好可怕。我全身颤抖,跟他一样。我望着手中的刀,然后将刀放到一旁,摸摸自己的脸。我双颊和额头全都是冷汗。我走向查尔斯,跪到他身旁。他想把我推开。

  「走开!」他哭喊。「不然杀了我好了!我不管了!」

  「查尔斯,听我说。」我用比较平静的声音说:「我其实不恨你。而你一定不能恨我。我是你唯一的希望。你失去荆棘庄园的工作,阿姨也不要你了。你现在无法回到乡下。何况,没有我帮忙,你永远走不出南华克自治市。你自己乱走一定会迷失方向。伦敦充满残忍肮脏的男人,专挑迷路的金发男孩下手。你也许会被船长抓上船,最后送到牙买加。你觉得呢?老天,别哭了!」他又嚎啕大哭。「你以为我不想哭吗?我被骗得那么惨,现在把我骗得团团转的人此刻正睡在我自己的床上,我母亲还抱着她。这件事严重到你根本无法体会。这是攸关生死的事。我说今晚要杀死她只是傻话。但给我一、两天时间思考。那里有钱。我发誓,查尔斯!那里的人一旦知道我受了委屈,一定不会亏待帮助我回家的男孩……」

  他摇摇头,不住哭泣。终于,我也开始哭了。我手抱住他,他靠到我肩膀,我们一起颤抖哭嚎,最后隔壁房的人受不了,开始敲墙,要我们安静。

  「好了。」我擦了擦鼻子说:「你现在不怕了吧?你会像好孩子乖乖睡吗?」

  他说如果我睡在他旁边,他觉得可以。于是我们一起睡在有红头发的床上,他睡着时粉嫩的嘴唇微张,呼吸平顺和缓。

  但我一直醒着,一整晚都想着茉德和我只隔一条街,并躺在萨克斯比太太怀中呼吸,她嘴巴和他一样开着,像朵花一样,她喉咙纤柔细致,白嫩赤裸。

  * * *

  早上一到,我有了初步的计划。我站在窗前,看易卜斯先生的店门口一会,然后看没有人来,便放弃了。这可以等等。我现在需要的是钱。我知道要怎么赚到手。我要查尔斯梳好头发,将发线分清楚,然后悄悄和他从后门溜出去。我带他到白教堂区。我觉得这里离自治市区够远,我不戴面纱被认出的机会比较小。我在高街找了个位置。

  「站在这里。」我说。他照做了。「现在,记得你昨晚哭得多惨吗?我们看你再哭一次。」

  「什么?」

  我抓住他手臂,用力捏他。他尖叫一声,然后开始哭。我手放到他肩膀,望向街道两边,一脸焦急。几个人好奇地望向我们。我朝他们招手。

  「拜托,先生,拜托,小姐。」我说:「我刚才遇到这可怜的孩子,他今早从乡下进城,结果跟老爷走丢了。你们能不能给我几枚法新注131,让他回家?可以吗?他孤身一人,一个人也不认识,法院巷和伍利奇都分辨不出来。他外套留在老爷的马车上。神祝福你,先生!别哭了,孩子!看,这个绅士刚才给了你两便士。又有人慷慨解囊!在乡下,大家总说伦敦人铁石心肠,对不对……?」

  当然,一想到自己沦落到让绅士施舍,查尔斯更是哭天喊地。他的眼泪像是一颗颗小磁铁。我们第一天就赚了三先令。足以支付我们的房钱,我们隔天换了条街,试了同一套伎俩,赚了四先令。我们餐费搞定了。剩下的钱和查尔斯外套的当票我全收在鞋子里。我连在床上都穿着鞋。「我想要我的外套。」查尔斯每个钟头都会说个一百次。我每次都回答:「明天。我发誓。我保证。只要再一天就好了……」

  接下来一整天,我都站在百叶窗前,双眼望出心形的窗洞,盯着房子,观察他们的作息。我像盗贼一样有耐心,记录一切。我看到贼带赃物来找易卜斯先生。我看到他转开门锁,拉下窗帘。我看到他的双手和老实的脸,便害我想哭。我心想:「我为何不能去找他呢?」过了一会儿,我看到绅士,内心再次满怀恐惧。接着我看到茉德。我看她出现在窗边。她喜欢站在那里,脸靠在窗框上,彷佛她知道我在看她,并藉此嘲笑我!我看到丹蒂早上帮她更衣,绑好头发。我看到晚上萨克斯比太太会替她将头发放下。我有次看到她把一绺头发放到嘴上亲吻。

  每次看到新的事,我脸都会紧紧贴在玻璃窗上,窗框都会发出吱呀声。晚上,房子一片漆黑之后,我会拿起蜡烛,从房间一头走到另一头,不断来回踱步。

  「所有人都被他们控制了。」我说:「丹蒂、易卜斯先生和萨克斯比太太都是。我敢说约翰,甚至费尔也一样。他们像两只大蜘蛛,已经织好了蛛网。我们一定要小心,查尔斯。喔,对吧!因为克里斯帝医生一定通知他们我逃跑的事了?他们现在一定知道了!他们在等待,查尔斯。他们在等我自投罗网。她从没出过房子。很聪明!因为只要在里头,她便能在萨克斯比太太身边。但他会出门。我看到了。我也一直在等待。他们不知道。他有出门。我们等他下次出门就行动。我是他们想抓的苍蝇。但他们抓不到我。我们会派你去。他们一定想不到!嘿,查尔斯?」

  查尔斯从未回答。我一直将他留在漆黑的房中,他的脸变得更苍白了,他双眼像玩偶一样蒙上一层白雾。「我想要我的外套。」他仍不时低声抱怨。但我想他已经快忘记自己为何要外套了。因为有次他这么说时,我终于回答:「好。今天你会拿到。我们等够久了。今天就行动。」他非但没看起来很高兴,反而一脸惊恐。

  也许他在我眼中看到狂热。我不知道。我觉得我这一生第一次像骗子一样思考。我带他回惠特灵街当铺,将他的外套赎回来,但我一直拿在手上。然后我带他搭上巴士。「享受一下。」我说:「看看店铺的橱窗。」

  我替我们找了个座位,坐到一个抱着婴儿的女人身旁。我坐下,将外套放在我大腿上,然后望向婴儿。那女人和我目光相交,我露出笑容。

  「长得很可爱。」她说:「对不对?但晚上会吵妈妈。我带他来坐公交车,摇摇晃晃会让他睡着。我们刚才从富勒姆到堡区,现在回程了。」

  「他真好看。」我说,弯身摸摸他脸颊。「看那睫毛!他以后一定会让人心碎。」

  「真的!」

  然后我弯回身子。到了下一站,我要查尔斯下车。那女人道了再见,巴士开走时,她从窗户挥手。但我没朝她挥手。因为我手刚才盖在查尔斯的外套下,摸上了她的腰布,偷走她的表。那是只女士用的精致小表,来得正是时候。我把表给查尔斯看。他望着那表,彷佛见到一条要咬他的蛇。

  「妳从哪里拿来的?」他说。

  「有人送我的。」

  「我不相信妳。还我外套。」

  「待会。」

  「还我外套!」

  我们走在伦敦桥上。「闭嘴。」我说:「不然我把外套丢下桥。好多了。好,跟我说,你会写字吗?」

  我走到桥边,将他外套拿到墙外晃,他才肯回答。虽然他嘴上说可以,但他又哭了。「好孩子。」我说。我带他再往前走,最后找到有人在卖纸和墨水。我买了张白纸和铅笔。我带查尔斯回我们房间,要他坐下写一封信。我站在一旁,手按在他脖子上看他写。

  「写:萨克斯比太太。」我说。

  他问道:「怎么拼?」

  「你不知道吗?」

  他皱眉头,然后写下。我看起来没问题。我说:

  「现在你照我说的写。来,你写下:我被关进疯人院,那坏蛋就是妳……(所谓的!)朋友,也就是绅士那家伙──」

  「妳说太快了。」他边写边说,歪着头。「那坏蛋就是妳──」

  「(所谓的!)朋友,也就是绅士那家伙,还有臭婊子茉德.里利……你一定要强调这几个名字。」

  铅笔继续写,然后停下来。他脸红了。

  「我不写那个字。」他说。

  「什么字?」

  「臭后面那个字。」

  「什么?」

  「里利小姐之前的。」

  我捏他脖子。「你给我写。」我说:「听到了吗?然后你写这个,给我写大一点:呆头鸽个屁!她比他更坏!」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咬着嘴唇写下。

  「很好。现在写这个:萨克斯比太太,我逃出来了,人就在附近。请这男孩把讯息转交给我。他是我朋友,这封信是他写的,他叫查尔斯。相信他,而且相信我。噢!如果这次失败我就死定了!相信我仍和妳女儿一样,心地善良,不曾变心……这里你要留空。」

  他照做了。我从他手中拿起纸,然后在最底下签上我的名字。

  「别看我!」我边签边说,然后亲吻我写好的地方,折起信纸。

  「你接下来要这么做。」我这时说:「今天晚上,当绅士……就是瑞佛斯先生离开房子,你就过去敲门,说你要找易卜斯先生。说你有东西要卖给他。你马上能认出他,他很高,八字胡干净整齐。他会问你有没有被跟踪,这时你一定要肯定地说没人在追你。然后他会问你怎么找上他的。你就说你认识费尔。如果他问你怎么知道他,你就这样回答:『透过一个叫乔治的人。』如果他问你指的是哪个乔治,你一定要说:『乔治.贾斯林,他住科利尔租屋那儿。』我说乔治谁?」

  「乔治.贾斯林,他住……噢!小姐!我不要做这件事!」

  「所以你宁可让残忍的人对你下手,然后送你到牙买加?」

  他吞了吞口水。「乔治.贾斯林,他住科利尔租屋那儿。」他说。

  「好孩子。接下来你给他这支表。他会给你个价钱,但不管他给你什么价钱,假设一百镑或一千镑,你一定要说不够。说这支表是支好表,日内瓦制的。说……我不知道……说你爸是表匠,所以你懂。让他仔细看看。幸运的话,他会把表拆开。那样你就有机会能观察四周。这时你要找到一个人。一个上年纪的妇人,她有一些白发。她会坐在一张摇椅上,大腿上也许会抱着婴儿。那就是将我一手养大的萨克斯比太太。她会为我做任何事。你要想办法到她身旁,将这封信交给她。查尔斯,你办到的话,我们就有救了。但听好。如果有个脸色阴沉凶恶的男孩在的话,不要靠近他,他会害死我们。红头发的女孩也一样。如果那蛇蝎女人茉德.里利小姐在附近,你脸要藏好。懂吗?这比靠近那男孩更糟,如果她看到你,我们就完蛋了。」

  他又吞了吞口水。他将信放到床上,一脸恐惧地坐着,目不转睛盯着信。他练习自己的说词。我站到窗边一面看一面等待。时间慢慢到了日暮时分,然后黑夜降临。天黑之后,绅士从易卜斯先生店门溜出来,他头上帽子歪斜,脖子绑着深红方巾。我看着他离去,多等半小时以防万一,然后望向查尔斯。

  「穿上外套。」我说:「时间到了。」

  他脸色苍白。我给他帽子和围巾,翻起他的领口。

  「你信拿了吗?非常好。现在鼓起勇气。别搞些有的没的。我会在这里看,别忘了。」

  他不吭一声便出发了,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他越过街道,站到易卜斯先生门口,像是要走上绞刑台一样。他将围巾拉高,遮住脸,然后回头看,望向我面前的百叶窗。「别乱看,傻瓜!」我看到时心想。然后他又拉了拉围巾,敲了门。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索性从门阶转身逃走。他看起来很想逃。但他还来不及跑,丹蒂就把门打开了。他们对话一阵,她让他在外头等,并去找易卜斯先生,后来她回来了。她左右看了看街道。他像傻瓜一样和她一起看,彷佛在看她在看什么。然后她点点头,退后让他进门。他走进去,门便关上了。我想象她用干净白皙的手拉上门闩。

  接着我静静等待。

  大概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

  我以为会发生什么事?也许门会打开,萨克斯比太太会夺门而出,易卜斯先生尾随在后。也许她只会回到房间,点亮灯,打个信号。我不知道。但房子毫无动静,最后门打开,出来的只有查尔斯,丹蒂仍在他身后,然后门又关上了。查尔斯站在原地颤抖。我现在习惯看到他发抖了,但我从他表情看出事情有异。我看到他抬头望向窗户,考虑要不要跑走。「你敢逃试试看,干你娘!」我说着揍了一下窗户。也许他听到了,因为他马上垂下头,越过街道,走上楼梯。等他来到房中,他满脸通红,涕泪纵横。

  「老天啊,我不是故意的!」他开口便说:「老天啊,她认出我,逼我做的!」

  「逼你干么?」我说:「怎么了?到底怎么了,臭小鬼?」

  我抓住他,死命摇晃。他双手摀住脸。

  「她把信从我手中抢走,拿去看了!」他说。

  「谁?」

  「茉德小姐!茉德小姐!」

  我惊恐地望着他。「她看到我了。」他说:「她认出我。我全都照妳吩咐做了。我把表给高大的男人,他拿去打开表后盖。他觉得我的围巾很怪,问我是不是牙疼。我说对。他给我一把钳子,说那用来拔牙很好使。我觉得他在逗我。阴沉的男孩也在一旁烧纸。他骂我是个单纯的呆子。红头发女孩一眼也不瞧我。但那妇人,也就是妳妈,她在睡觉。我试着走到她身旁,但茉德小姐看到我手中的信,然后她望向我,便认出我来。她说:『过来,小子,你手受伤了。』其他人还来不及看到,她便抓住我。她原本在桌上玩牌,她将信拿在桌下看,她还扭我手指,扭得好用力……」

  他话渐渐说不下去了,像是盐粒融化在他的泪水中一样。

  「不要哭了!」我说:「拜托你别哭了,再哭我发誓我打死你!告诉我,她做了什么?」

  他抽口气,手伸入口袋,拿出个东西。

  「她什么都没做。」他说:「但她给我这个。她从她坐的桌子那里拿来的。她突然偷偷摸摸把这塞给我。这时高大的男人已将表锁好,她便将我推开。他给了我一英镑,我收下了,最后红发女孩就让我出来了。茉德小姐看着我离开,目光像着了火一样,但她从头到尾没说一个字。她只给我这个,我觉得她一定是想把这给妳,可是……噢!小姐!也许是我笨吧,但天晓得这到底是干么用的!」

  他将手中东西交给我。她折得非常小,我费了一番工夫把它摊开,才看出那是什么。我拿在手上,反复转动,然后我茫然不解地凝视着。

  「就这样?」我说。查尔斯点点头。

  那是一张扑克牌。而且是以前在荆棘庄园玩的扑克牌其中一张。红心二。牌已变得脏兮兮,处处都是她弄出的折痕。但红色牌面上仍留着她脚跟留下的皱痕。

  我拿在手上,想起和她坐在会客室,抽牌预测她的未来。她当时穿着蓝色洋装,手摀着嘴说:妳别吓我了啦!

  她后来想起这件事一定笑死!

  「她在耍我。」我语气不是相当平静。「她给我这个。你确定上头没有讯息,没有做记号或暗示?她给我这个就是要嘲笑我。不然呢?」

  「小姐,我不知道。她从桌上拿来的,动作很快,而且她眼神中有一种……疯狂。」

  「什么样的疯狂?」

  「我说不上来。她看起来不像她了。她没戴手套,头发变卷了,变得好奇怪。她坐的地方有个玻璃杯。我原本不想提,但我觉得里头装的是琴酒。」

  「琴酒?」

  我们面面相觑。

  「现在该怎么办?」他问我。

  我不知道。

  「我一定要思考。」我开始来回踱步。「我一定要想她会怎么做。她会告诉绅士,对不对?她会把信给他看。然后他很快便会找到我们。他们没看到你上来这里吧?但也许有别人看到。我们无法确定。目前为止,我们都算幸运,现在运气渐渐用完了。噢!要是我没拿那女人的结婚礼服就好了!我就知道会倒霉。运气就像潮夕,潮起潮落,速度快到谁都阻止不了。」

  「别说了!」查尔斯大喊。他拧扭着双手。「把那小姐的洋装还回去好不好?」

  「那样运气还是回不来。我们能做的顶多就是大胆面对一切。」

  「大胆面对?」

  我再次走到窗边,望向那栋房子。

  「萨克斯比太太现在在里头。」我说:「我直截了当说句话不就结了?我何时会怕约翰.佛鲁姆了?我想丹蒂也不会伤害我。易卜斯先生也不会。茉德听起来喝得胡涂了。查尔斯,我东等西等根本是个傻瓜。把刀给我。我们过去了。」

  他站起来,嘴巴张大,愣在原地。我自己拿了刀,接着抓住他手腕,带他走出房间,走下滑溜的楼梯。一楼站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两人在吵架,但他们转身看到我们经过时,声音变小了。也许他们看到我手中的刀。我身上无处可藏。街上扬起沙尘和纸屑,夜晚依旧闷热。我头上没戴帽子。现在不论谁看到我都会认出我是苏珊.纯德,但现在回头也太迟了。我带着查尔斯跑到易卜斯先生的店门前,伸手敲门,然后我让他站在门阶上,自己则站到一边,背靠着墙。一分钟之后,门打开了一吋。

  「你太晚了。」丹蒂的声音传出来。「易卜斯先生说……噢!又是你。现在怎么了?改变主意了?」

  门又开了一点。查尔斯站在那里,舔着嘴唇,双眼望着丹蒂。然后他望向我,她看到他的目光,便也探出头来看,然后她尖叫。

  「萨克斯比太太!」我大叫。我将丹蒂一把撞开,冲进门。我抓住查尔斯手臂,将他拖进店里。「萨克斯比太太!」我又吼一次。我跑向毛呢布帘,一把将它拉开。后头的走道一片漆黑,我拉着查尔斯,一同跌跌撞撞进去。然后我走到了尾端的门前,将门推开。热气、烟雾和光扑面而来,我不禁眨了眨眼。我先看到了易卜斯先生。他听到叫喊声,已慢慢走到门前。他看到我,脚步便停下来,双手吓得挥起。后头是穿着狗皮大衣的约翰.佛鲁姆。而约翰.佛鲁姆后面就是萨克斯比太太。我看到她,本应该像个孩子嚎啕大哭。但桌子那边,萨克斯比太太的摇椅里坐了一个人,还会有谁,坐在那儿的便是茉德。

  查理.瓦格在椅子下。牠看到大伙的动静便开始吠叫。现在牠看到我,叫得更疯了,尾巴甩来甩去,并上前站起,想将脚掌搭到我身上。牠叫得吵死人了。易卜斯先生向前,抓住牠的项圈,用力将牠拉回来。他手劲好大,查理.瓦格差点无法呼吸。我退开身子,举起双臂。其他人全盯着我。如果他们刚才没见到我手中的刀,现在也瞧见了。萨克斯比太太张大嘴,她说:

  「苏,我……苏……」

  丹蒂从易卜斯先生锁铺那头追来。

  「她在哪?」她尖叫。她双手握拳,并将查尔斯推到一旁,看到我用力跺脚。「妳要不要脸,居然敢回来。妳这婊子!妳害萨克斯比太太心都碎了!」

  「别靠近我。」我挥着刀说。她惊愕地看着刀,踉跄退开。我希望她反应不是如此,因为感觉很可怕。毕竟,她只是丹蒂。我手中的刀开始颤抖。

  「萨克斯比太太。」我转向她说:「他们跟妳说的都是谎话。我从来没有……他们害我……他和她……害我被关起来!我花了这么久时间,这么久时间,从五月到现在!才回到妳身边。」

  萨克斯比太太手按在心口。她又惊讶又害怕,就像是我拿刀对着她。她望向易卜斯先生,然后望向茉德。接着她似乎回过神来,敏捷地向前两、三步,越过厨房,伸出手臂紧紧抱住我。

  「乖女孩。」她说。

  她将我脸埋在她怀里,有个硬硬的东西压到我的脸。那是茉德的钻石胸针。

  「噢!」我感觉到时大叫,随即挣脱开来。「她用珠宝把妳从我身边夺走了!用珠宝和谎言!」

  「乖女孩。」萨克斯比太太又说。

  但我望向茉德。她看到我,丝毫没有像其他人表现出退缩和惊恐。她只将手按在胸口,像萨克斯比太太一样。她穿着像个自治市区女孩,但她的脸藏在暗处,双眼蒙在黑影中。她看起来美丽又骄傲,但她手在颤抖。

  「没错。」我看到时说:「妳发抖吧。」

  她吞了吞口水。「妳最好不要来这里,苏。」她说:「妳最好离这里远一点。」

  「妳说得倒好听!」我大喊。她声音清楚又悦耳,我回想起自己在疯人院梦里听到的她。「妳说得倒好听,妳这骗子、毒蛇!」

  「女生打架!」约翰拍手叫好。

  「嘿!嘿!」易卜斯先生说。他拿出手帕擦着额头,望向萨克斯比太太。她手仍抱着我,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我感觉到她手渐渐松开,并伸手来拿我的刀。「唉,他嘴利得很,是不是?」她情绪紧张,笑一声说。她将刀温柔地放到桌上。我弯身再次拿起。

  「不要放那里。」我说:「那里她拿得到!噢,萨克斯比太太,妳不知道她有多邪恶!」

  「苏,听我说。」茉德说。

  「乖孩子。」萨克斯比太太又开口,盖过她说的话。「这真教人又惊喜,但又诡异。这真是……妳看看妳!像个中规中矩的……哈哈!士兵一样。」她擦擦嘴。「现在不如妳坐下来,静一静?如果妳看到里利小姐不高兴,我们不如叫她上楼?嗯?还有约翰和丹蒂,我们也请他们上楼好不好?」她头一扭。

  「不要让他们走!」丹蒂才开始行动我便大喊。「她不行,他们也不行!」我挥舞着刀。「你,约翰.佛鲁姆,留下来。」我说。然后我对萨克斯比太太和易卜斯先生说:「他们会去找绅士!不要相信他们!」

  「她疯了吧。」约翰说着从椅子站起。我朝他大衣袖子挥刀。

  「我说留下来!」我大吼。

  他望向萨克斯比太太。她看着易卜斯先生。

  「坐下来,孩子。」易卜斯先生小声说。约翰坐下。我朝查尔斯点点头。

  「查尔斯,站在我后面,挡住通往店铺的门。如果他们想跑,不要让他们冲出去。」

  他脱下帽子,嘴巴咬着帽带,一脸苍白走到门口,在黑暗中那张白脸彷佛发着光。

  约翰看着他,失声大笑。

  「你别闹他。」我马上说:「比起你,他一直对我很好。萨克斯比太太,要是没有他,我永远无法回到妳身边。我永远都逃不出疯人院。」

  她手放到脸颊上。「他帮妳这么多啊,真的?」她说着双眼望向查尔斯,露出笑容。「真是个好孩子,我们一定会好好报答他。对不对,易卜斯先生?」

  易卜斯先生一语不发。茉德从她椅子倾身。

  「你快走,查尔斯。」她清楚低声说道。「你们一定要离开这里。」她看着我,表情古怪。「你们两个快走,趁绅士还没回来之前。」

  我朝她勾起嘴角。「绅士。」我说:「绅士。妳自治市区的用语学得真快。」

  她双颊发红。「我变了。」她喃喃说:「我不是以前的我了。」

  「没错。」我说。

  她垂下目光,望着自己的双手,似乎发觉自己双手赤裸,接着彷佛手能遮羞一样,她将手笨拙地交迭在一起。她手腕传来轻微的叮当声响,那上头戴了两、三个银制细手镯,像我以前爱戴的那种。她握住滑动的手镯,然后再次抬起头,和我四目相交。我咬牙切齿,稳稳吐出话:

  「当小姐对妳来说还不够吗?妳一定要来自治市区,夺走我们的东西吗?」

  她不吭声。

  「怎样?」我说。

  她开始将手镯摘下。「拿去。」她说:「我不想要!」

  「妳以为我想要吗?」

  萨克斯比太太走向前,她双手伸向茉德的双手。

  「不准脱!」她大喊。

  她声音沙哑,望着我,然后笑了笑,想化解难堪。「乖女孩。」她退回说:「在这里,银算什么?见到妳我们多开心,银算什么东西?」她一手放到喉咙,另一手抓着椅背,弯身靠着椅子。她身子沉沉颓倒在椅子上,椅脚摩擦地面。「丹蒂。」她说:「去帮我倒杯白兰地好不好?这会儿吓得我站不住了。」

  她像易卜斯先生一样拿出手帕,擦着脸。丹蒂把酒拿给她,她喝一口坐下来。

  「来我旁边。」她对我说:「把那把旧刀放下,好吗?」我犹豫了,这时她说:「干么,怕里利小姐?这里有我跟易卜斯先生,还有妳的朋友查尔斯,我们都看着呢?来,坐吧。」

  我再次望向茉德。我一直觉得她是个毒蛇,但丹蒂拿白兰地时,灯换了位置,我看到灯光下的她多么憔悴苍白,神色疲倦。刚才萨克斯比太太一喊,她便不动了,但她双手仍在颤抖,她头靠在高大的椅背上,彷佛连头的重量都令她痛苦。她脸上流着汗,几绺头发黏在脸上。她双眼比原本还乌黑,似乎闪烁着光芒。

  我坐下来,将刀放在身前。萨克斯比太太牵起我的手。我说:

  「我真的被害得非常惨,萨克斯比太太。」

  萨克斯比太太缓缓摇摇头。「亲爱的,我渐渐明白了。」她说。

  「天晓得他们跟妳说了什么谎言!事实是,她从一开始便和他一伙。他们私下设计我,让我替代她。他们把我关进疯人院,那里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她──」

  约翰吹了声口哨。「计中计。」他说:「真聪明,不过……噢!」他大笑。「妳这天真的傻子!」

  我心底一直都知道他一定会这么说。但现在似乎不重要了。萨克斯比太太此时看的不是我,而是我们交握的手。她大拇指抚摸着我的手指。我当时以为这消息一定让她十分震惊。

  「太不幸了。」她小声说。

  「不幸根本不足以形容!」我大喊。「噢!简直糟糕透顶!疯人院啊,萨克斯比太太!里头看护伤害我,还让我挨饿!我有一次被狠狠打了一顿!我还被浸到……浸到一个浴缸里!」

  她手抽起,放到她的脸上。

  「别再说了,乖女孩!别再说了。我听不下去了。」

  「他们有用钳子折磨妳吗?」约翰问:「他们有让妳穿上束缚衣吗?」

  「他们让我穿格纹花呢洋装,靴子是──」

  「铁做的?」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望向查尔斯。

  「靴子没有鞋带。」我说:「他们觉得如果给我鞋带,我会上吊自杀。还有我的头发──」

  「剪掉吗?」丹蒂问,她坐在一旁,一手摀嘴。她的嘴边有块褪色的瘀痕,我想是约翰打的。「他们把妳头发剃光了?」

  我又犹豫了一下,然后说:「他们把我头发缝在头上。」

  她双眼充满泪水。「噢!苏!」她说:「我发誓,我刚才骂妳婊子绝不是真心的!」

  「没关系。」我说:「妳刚才什么都不知道。」我再次转向萨克斯比太太,摸着我洋装的裙子。「这件洋装是我偷来的,」我说:「这双鞋也是。而且我几乎一路走来伦敦。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回来这里找妳。因为我脑中一直在想,比起我在疯人院承受所有残忍的暴行,我觉得更糟的事是绅士一定会向妳说谎,诬赖我逃走了。我最早还以为他会说我死了。」

  她再次握住我的手。她说:「他可能有想过。」

  「但我知道妳一定会想亲眼看到尸体。」

  「对啊!我一定会这么说!」

  「后来我猜到他会怎么说了。他会说我私吞了钱,骗了你们所有人。」

  「他是这么说的。」约翰说。他啧一声。「我就说妳一定没那个胆。」

  我望着萨克斯比太太的脸。「但我知道妳不会相信。」我说:「我是妳的女儿。」她握紧我的手。「我知道妳会来找我,没找到之前绝不会罢休。」

  「乖女孩,我……喔,我原本就快找到妳了,只要再一个月!妳知道,只是我找的时候一直瞒着约翰和丹蒂。」

  「真的吗,萨克斯比太太?」丹蒂说。

  「亲爱的,真的啊。我偷偷派人去打听了。」

  她擦了嘴,望向茉德。但茉德双眼望着我。我想照亮她脸的灯同时照亮了我的脸,因为她突然柔声说:

  「妳看起来气色不好,苏。」

  这是她第三次喊我的名字。我听到时不由自主想起她过去温柔喊我名字的时刻,我双颊发烫。

  「妳真的看起来筋疲力尽。」丹蒂说:「看起来像一周没睡了。」

  「我真的没好好睡过。」我说。

  「不如这样。」萨克斯比太太作势起身说:「妳现在上楼躺一下?然后明天我和丹蒂会来替妳换上以前的洋装,帮妳梳好头发──」

  「不要在这里过夜,苏!」茉德从椅子弯身过来,将手伸向我。「这里很危险。」

  我又拿起刀,她将手抽回去。我说:

  「妳以为我不知道危险吗?妳以为我看着妳,不觉得那张脸就是危险的化身吗?那张脸多假啊,还有像演员一样虚情假意的嘴巴。脸红也是骗人的,妳以为我不知道那对狡猾的褐色眼珠吗?」

  我舌头彷佛沾上了煤渣,吐出一个个恶毒的字句,但我一定要吐出来,不然只能吞下去噎死自己。她凝视我的目光,她双眼看来一点也不狡猾。我转动刀,刀刃映着火光,照过她的脸颊。

  「我来这里是为了杀妳。」我说。

  萨克斯比太太在位子上挪了挪。茉德眼珠闪烁,目不转睛凝视着我。

  「妳当初来到荆棘庄园。」她说:「就是为了杀我……」

  这时我别开脸,刀从我手中落下。我突然感到好疲倦,内心一阵作恶。这段时间我长途跋涉,天天提心吊胆,疲惫感一时间全涌上来。现在一切都不如我所想。我转向萨克斯比太太。

  「妳就这样坐着,听她欺负我吗?」我说:「妳明知道她怎么设计我,却容她好端端坐在那儿,妳不想掐死她吗?」我这句话发自内心,听起来却像无用的威胁。我望向全场。「易卜斯先生,你呢?」我说:「丹蒂,妳难道不想帮我把她大卸八块吗?」

  「我当然想!」丹蒂说。她伸起拳头。「骗我最好的朋友,怎么可以?」她对茉德说:「把她关到疯人院,缝她的头发?」茉德不发一语,只微微转开头。丹蒂又挥了一下拳头,然后手放下来。她和我目光交会。「听起来是很坏的阴谋,苏。但里利小姐其实人不坏。而且满勇敢的?我上星期替她穿耳孔洞,她一声都没叫。后来她不知不觉也学会挑绣字──」

  「够了,丹蒂。」萨克斯比太太马上说。

  我再次望向茉德。我现在看到了,她干净的耳朵有条金线,下头挂了个水晶耳坠。我还看到她的金鬈发和深色的眉毛。她的眉毛用镊子修理成两道漂亮的弧线。我刚才都没发现,一切彷佛都是一体,包括耳坠、鬈发、眉毛和手腕上的手镯。她椅子上方横梁上还挂了个小竹笼,里头养了只黄鸟。

  我喉咙一阵哽咽。

  「妳夺走我拥有的一切。」我说:「妳夺走了,而且还弄得更好。」

  她回答:「我夺走正是因为这都是妳的。因为我一定要这么做!」

  「为什么一定?为什么?」

  她张开嘴,正要开口,接着她望向萨克斯比太太,神情变了。

  「为了作恶。」她毫无感情地说:「纯粹为了作恶。妳刚才说得对。我的面容是假的,我的嘴是演员的嘴,我脸红是为了说谎,我的双眼……我的双眼……」她别开头,音量愈提愈高,现在她把音调降下来。「理查德最后发现,我们等待拿钱的时间比我们预期来得久。」

  她双手拿起杯子,吞下剩余的酒。

  「你们还没拿到钱?」

  她把杯子放回去。「还没。」

  「太好了。」我说:「那我要一份。我应该要拿一半。萨克斯比太太,妳听到了吗?他们至少要给我一半的财产。不光只是三千英镑臭钱,而是一半。想想看拿到一半我们能怎么花!」

  但我一点也不想要那笔钱。我开口时,我的声音令我生厌。萨克斯比太太不吭声。茉德说:

  「妳要拿多少随便妳。我什么都给妳,全部都能给妳。只要妳现在趁理查德还没回来,赶快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妳叫我走就走?这是我家!萨克斯比太太──萨克斯比太太,妳告诉她好不好?」

  萨克斯比太太再次用手擦了擦嘴。

  「话说回来,苏。」她缓缓说:「里利小姐可能说得对。如果考虑到钱的事,妳现在暂时最好别碰到绅士。先让我跟他聊一聊。让我教训教训他!」

  她语气古怪,漫不经心,同时又想微笑。我觉得她的态度彷佛是发现绅士玩牌时骗走她两、三先令而已。我猜她只想着茉德的钱要怎么分。其实,我心底有点希望她不在乎那笔钱。我说:

  「妳要我走?」我轻轻吐出这句话,别开头,望向厨房,看着架子上老旧的荷兰钟及墙上的画。往楼梯的门旁地板上有个白瓷夜壶,上面画着黑色的眼睛,夜壶原本是在我房间,一定是拿下来洗之后忘了拿上楼。我从来不会忘记。我手下方的桌面上有个爱心。去年夏天我才刻到木桌上。那时我仍像个小孩子,像个婴儿一样。我再次望向四周。为什么房里没有婴儿?厨房一片宁静。每个人都文风不动地望着我。

  「妳要我走?」我又对萨克斯比太太说:「然后让她留下?」我现在声音哽咽,像个小男孩。「妳相信他们不会找克里斯帝医生来抓我?妳……妳替她换洋装,替她拆下头上的发簪,亲吻她,让她睡在我的旧床上,睡在妳身旁,然而我却睡在……睡在有红头发的床上?」

  「睡在我身旁?」萨克斯比太太马上说:「谁告诉妳的?」

  「红头发?」约翰说。

  茉德倏地抬起头,目光变得犀利。「妳监视我们!」她说。后来她更是恍然大悟,「从百叶窗!」

  「我一直看着妳。」我回答,语气强硬。「我一直看着妳,妳这蜘蛛!居然夺走我的一切。妳宁可跟萨克斯比太太睡……去妳妈的!也不肯跟妳丈夫睡!」

  「跟理查德……一起睡?」她一脸不可思议。「妳该不会以为?」

  「苏。」萨克斯比太太手放到我身上说。

  「苏。」茉德也同时开口,她身子从桌子另一边弯过来,也伸出手。「妳不会以为他对我有任何意义吧?除了名义上之外,妳难道以为他算我丈夫?妳难道不知道我恨他吗?妳不知道我在荆棘庄园便恨他吗?」

  「妳现在难道是说……」我语气颤抖,却又充满不屑。「是他逼妳,妳才不得不这么做的吗?」

  「他确实有逼我!不过,跟妳说的意思不一样。」

  我说:「妳想假装自己不是狡猾的骗子?」

  她说:「妳呢?」

  她再次凝视我的双眼,而我别开头,内心再次感到羞愧。过了一会儿,我小声说:

  「我恨透了。至少我没背着妳,跟他一起笑。」

  「妳觉得我有吗?」

  「怎么没有?妳就是个演员。妳现在就在演!」

  「有吗?」

  她说这句话时,双眼仍望着我的脸,手仍伸向我,但因为我迟迟不接,她手便垂在半途。灯光全照在我们身上,厨房四周都一片昏暗。我望着她的手指,上头全都是脏污,或是瘀青。我说:

  「如果妳恨他,妳为何这么做?」

  「没有其他办法了。」她说:「妳见过我的人生。我需要妳成为我。」

  「然后妳就能来这里,成为我!」她不吭声。我说:「我们本来可以一起骗他。如果妳坦白告诉我。我们原本可以──」

  「怎样?」

  「怎样都好。设法做些什么。我不知道……」

  她摇摇头,并小声问道:「妳愿意放弃多少?」

  她的目光阴郁,但又如此坚定和真诚。但在那一瞬间,我突然察觉萨克斯比太太、约翰、丹蒂和易卜斯先生全都望着我们,他们既沉默又好奇,心里想着:这是……?在那一刻,我正视自己懦弱的心,发觉我根本不会为她放弃任何事物,哪怕是一丁点。一想到此,我羞愧得想死。

  她再次伸出手,手指抚过我手腕。我拿起刀,刺她的手。

  「不要碰我!」我边刺边说。我站起身。「你们所有人都不准碰我!」我语气疯狂。「每个人都一样!听到了吗?我回到这里,以为这是我的家。现在你们又想赶我走。我恨你们!我真希望自己待在乡下算了!」

  我目光扫过一张张脸。丹蒂开始哭泣。约翰坐在原地,瞠目结舌。易卜斯先生手放在脸颊上。茉德按着流血的手指。查尔斯不住发抖。萨克斯比太太说:

  「苏,放下刀。把妳赶出去?哪来的念头!我──」

  她突然住口。查理.瓦格抬起头。易卜斯先生的锁铺传来钥匙转开锁的声响,紧接着是踢靴子的声音,还有口哨声。

  「绅士!」她说。她望向茉德、易卜斯先生,再望向我。她站起来,弯身抓住我手臂。「苏。」她边说边抓住我。她语气像在说悄悄话一般。「苏,亲爱的,能不能请妳上楼……?」

  但我没回答,手只紧紧握着刀。查理.瓦格略有似无吠了一声,绅士听到声音,也狗叫一声回答。接着他又吹起口哨,那是慵懒的华尔兹,我们听他跌跌撞撞走过走廊,推开门。我想他喝醉了。他的帽子歪七扭八,双颊胀红,嘴唇嘟成完美的O形。他站在原地,微微摇晃,望向整间厨房,瞇眼盯着阴影。他口哨停下来,双唇合起,并舔了舔。

  「哈啰。」他说:「查尔斯来啦。」他眨了眨眼,然后望向我和刀。「哈啰,苏也来啦。」他脱下帽子,开始解下脖子上的深红色方巾。「我就想说妳可能会来。要是妳晚个一天,我就会准备好了。我刚才才收到一封信,克里斯帝那蠢蛋寄的。他确实拖了好一段时间,居然现在才通知我妳逃走了!我猜他想在东窗事发前把妳抓回去。有个疯子小姐逃出来,对医院名声不好。」

  他将深红色方巾放到帽子里,手一松,让帽子落下。他拿出一根烟。

  「你他妈倒冷静。」我说,全身颤抖。「萨克斯比太太和易卜斯先生都知道真相了。」

  他大笑。「我想也是。」

  「绅士!」萨克斯比太太说:「听我说。苏告诉我们好可怕的事。我希望你走。」

  「别让他走!」我说:「他会去找克里斯帝医生!」我挥舞着刀。「查尔斯,阻止他!」

  绅士点燃香烟,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行动。他转头望向查尔斯,查尔斯迟疑地朝他走了几步。他手放到查尔斯头发上。

  「查尔斯啊。」他说。

  「拜托,先生。」查尔斯说。

  「你发现我是坏蛋啦。」

  查尔斯双唇开始颤抖。「我对天发誓,瑞佛斯先生,我绝不是故意的!」

  「好了,好了。」绅士说。他抚摸查尔斯脸颊。易卜斯先生嘴唇发出噗一声。约翰站起来,然后看向四周,彷佛不知道自己为何要站起。他脸红了。

  「坐下,约翰。」萨克斯比太太说。

  他双臂交叉。「我想站就站。」

  「坐下,不然我打你。」

  「打我?」他声音嘶哑。「要打就打他们两个!」他指着绅士和查尔斯。萨克斯比太太迅速上前两步,打他一下。她这下打得很重。他双臂抱头,从手肘间瞪着她。

  「妳这老母牛!」他说:「自从我出生之后,妳就一直瞧不起我。妳敢再碰我就等着瞧!」

  他满眼怒火,但后来眼眶出现泪水,开始啜泣。他走到墙边,用脚踢墙。查尔斯发抖,哭得更大声了。绅士目光从一个男孩移到另一个男孩,然后望向茉德,假装无比吃惊。

  他说:「小男孩都哭了,该不会是我的错吧?」

  「干,我不是小男孩!」约翰说。

  「你可以安静吗?」茉德用她低沉清晰的嗓音说:「查尔斯,够了。」

  查尔斯擦擦鼻子。「是的,小姐。」

  绅士靠到门柱上,仍抽着烟。「所以,苏啊。」他说:「妳现在全都知道了。」

  「我知道你是个肮脏的骗子。」我说:「但我六个月前早就知道了。我居然傻到相信你,如此而已。」

  「乖女孩。」萨克斯比太太马上说,双眼盯着绅士的脸。「乖女孩,我和易卜斯先生让妳去才是傻瓜。」

  绅士刚才将嘴上的烟拿起要吹烟头。现在听到萨克斯比太太说的话,他和她四目相交,烟拿到双唇前,动也不动站了一会。然后他头转向一旁大笑,彷佛不可置信,并摇摇头。

  「老天喔。」他小声说。

  我以为她令他感到羞愧。

  「好了。」她说:「好了。」她举起双手,像在竹筏上一样站起,彷佛她害怕动作太大会让船翻覆。「现在别再闹了。约翰,别再生气了。苏,拜托把刀放下,我求妳。不要让任何人受伤。易卜斯先生、里利小姐、丹蒂、查尔斯……苏的朋友,亲爱的孩子,大伙都坐下吧。绅士。绅士。」

  「萨克斯比太太。」他说。

  「不要让任何人受伤。好吗?」

  他望向我。「妳去跟苏说。」他说:「她瞪着我,眼神像个杀人犯。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喜欢。」

  「情况?」我说:「你是说你把我关到疯人院,让我自生自灭?我真该把你头剁了!」

  他瞇起眼,皱起眉头。他说:「妳知道妳声音有时很刺耳吗?有人跟妳说过吗?」

  我拿刀作势扑向他,但其实我还是一头胡涂,恶心想吐,全身疲惫,所以那一下有气无力的。他看着我,身子连缩都没缩,我站在那,刀尖指向他心脏前,然后我怕刀颤抖被他看到,于是我放下刀,放到桌边,也就是台灯那一圈光线之外。

  「好了,这样不是很好吗?」萨克斯比太太说。

  约翰眼泪流干了,他一脸阴沉,有一边脸比另一边颜色更深,那是因为萨克斯比太太刚打了他。他望向绅士,但朝我点点头。

  「她刚才对里利小姐动手。」他说:「说她是来杀她的。」

  绅士盯着茉德,她拿手帕包着流血的手指。他说:「我真想亲眼见到。」

  约翰点点头。「她想要你一半的钱。」

  「是吗?」绅士缓缓说。

  「约翰,闭嘴。」萨克斯比太太说:「绅士,别理他。他只是在捣乱而已。苏说一半,但那只是一时气话。她现在脑袋不清楚。她不……」她手放到额头,神情略微古怪,扫视厨房,并望向我,再望向茉德。她手遮住双眼。她说:「只要给我一点时间,好好想一下!」

  「慢慢想。」绅士态度一派轻松,语气酸溜溜的。「我迫不及待想知道妳会想到什么主意。」

  「我也是。」易卜斯先生说。他说得很小声。绅士和他眼神交会,扬起眉毛。

  「很棘手,对不对,先生?」

  「太棘手了。」易卜斯先生说。

  「你这么觉得?」

  易卜斯先生点了头。

  绅士说:「你觉得我该走吗?这样事情会简单一些?」

  「你疯了吗?」我说:「你们看不出来吗?他为了钱,仍会不惜做出任何事?别让他走!他会去找克里斯帝医生。」

  「别让他走。」茉德对着萨克斯比太太说道。

  「你哪里也别想去。」萨克斯比太太对绅士说。

  他耸耸肩,脸颊胀红。「妳两分钟前才希望我走!」

  「我改变主意了。」

  她望向易卜斯先生,他别开头。

  绅士脱下大衣。「干你妈的。」他边脱边骂,然后贼笑起来。「现在太热了,不适合搞这种事。」

  「干你娘。」我说:「妈的死贱人。你照萨克斯比太太的话做好吗?」

  「跟妳一样。」他回答,并把大衣挂到椅子上。

  「没错。」

  他哼一声。「可怜的小婊子。」

  「理查德。」茉德说。她站了起来,身子倾向桌子。她说:「听我说。你回想你干过的所有肮脏事,绝对都比不上你现在打算做的事糟糕,而且你不会因此获得什么。」

  「做什么事?」约翰问。

  但绅士又哼了一声。他对茉德说:「等妳终于懂得善待别人再来教训我。苏知不知道实情妳哪在乎?老天,妳怎么又脸红!不是那回事吧,还来啊?而且妳看萨克斯比太太那样子?别说妳在乎她的想法!干么,妳本来就跟苏一样坏。看妳抖成这副德性!勇敢一点,茉德。想想妳母亲。」

  她手按到心上。现在她神情惊恐,彷佛他刚才捏她。他看到又大笑起来,然后望向萨克斯比太太。她听到他说的话,心也同样一惊。她站在原地,手像茉德一样按在钻石胸针下方。然后她感觉到他的目光,快速瞄了茉德一眼,手便放下了。

  绅士笑声突然停止,动也不动。

  「这什么?」他说。

  「什么什么?」约翰说。

  「好了。」萨克斯比太太移着身子说:「丹蒂──」

  「噢!」绅士说:「噢!」他看着她绕过桌子,然后他来回望着她和茉德,兴奋莫名,脸更胀得通红。他手伸起,将额前的头发向后拨。

  「我现在看出来了。」他说完笑了笑,接着又仰头大笑。「噢,我现在看出来了!」

  「你什么都没看出来。」茉德说着朝他走一步,但她目光望向我。「理查德,你什么都没看出来。」

  他朝她摇摇头。「我怎么一直这么傻啊,居然没早点猜到!噢!这太绝了!妳知道这件事多久了?难怪妳又踢又骂的!难怪妳闷闷不乐!难怪她对妳百依百顺!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可怜的茉德!」他放声大笑。「噢!萨克斯比太太,妳也好可怜!」

  「够了!」萨克斯比太太说:「你听到了吗?我不会容许你再说一句!」

  她也朝他走一步。

  「妳好可怜。」他又说了一次,仍一直笑着,然后朝另一头喊:「易卜斯先生,先生,你也知道这事吗?」

  易卜斯先生不吭声。

  「知道什么?」约翰问道,他双眼像两个黑点。他望着我。「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我说。

  「什么都不知道。」茉德说:「什么都不知道,没事!」

  她仍缓缓向前,双眼直盯着绅士的脸。她双眼现在几乎全黑,眼珠闪烁着光芒,比以往更显眼。我看到她将手伸到昏暗的木桌边缘,彷佛在摸索自己的路。我想萨克斯比太太也看到了,而且她也注意到另一件事。因为她吓一跳,迅速开口。

  「苏,」她说:「我希望妳走,带着妳朋友离开。」

  「我哪儿都不去。」我说。

  「不,苏,妳留下来。」绅士深情款款地说:「别管萨克斯比太太怎么想。妳在意她的想法太久了。说到底,她的看法对妳来说重要吗?」

  「理查德。」茉德说,语气几乎在求情了。

  「绅士,」萨克斯比太太说,她双眼仍望着茉德。「乖孩子,别说了,好不好?我好怕。」

  「怕?」他回答:「妳会怕?我敢说妳这辈子从来没怕过。我敢说妳胸口韧皮之下,那硬皮做的心脏现在依旧平稳地跳着。」

  听到他的话,萨克斯比太太的脸皮抽动,她一手放到胸前。

  「你来摸!」她手指在胸上移动。「你来感觉我的心跳,再来说我不怕!」

  「摸那里?」他望了她胸部一眼。「我可不要。」然后他露出笑容。「不过,妳可以叫妳女儿去摸。她找人练习过了。」

  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我只知道听到这话之后,我朝他走一步,想揍他或让他闭嘴。我知道茉德和萨克斯比太太抢先到他身旁。我不知道萨克斯比太太扑过去时,究竟是扑向他,还是因为看到茉德扑过去,而扑向她。我知道有一道亮光,众人鞋子摩擦地板,塔夫塔绸和丝绸沙沙作响,有人抽口气。我想有张椅子刮过地面,或被撞倒在地。我知道易卜斯先生大声喊叫。他喊着:「葛蕾斯!葛蕾斯!」场面一片混乱,但我觉得他喊这名字有点莫名其妙。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是萨克斯比太太的名字,但我们从来没听人喊过。

  因此事情发生时,我只望着易卜斯先生。我没见到绅士脚步不稳地退开。但我听到他呻吟一声,声音轻柔无力。

  「妳打我?」他语气奇异。

  这时我望了过去。

  他以为自己只被打一拳。我原本也以为只是这样。他双手抱着肚子,身子向前弯,彷佛小心呵护着痛楚。茉德站在他身前不远处,现在退开。这时我听到有个东西落下,是从她还是他手中,还是从萨克斯比太太手中,我不确定。萨克斯比太太离他比较近。她确实近多了。她手臂搂着他,他全身软倒在她怀里,她用力支撑着他的重量。「妳打我?」他又问。

  「我不知道。」她说。

  我觉得没人知道。他的衣服是黑的,萨克斯比太太的洋装也是黑的,他们站在阴影之中,很难看清楚。但是最后他手从背心伸起,举到面前,这时我们看到他白色的掌心沾满深色的鲜血。

  「我的天啊!」他这时惊呼。

  丹蒂尖叫。

  「拿灯来!」萨克斯比太太说:「拿灯来!」

  约翰抓起灯,颤抖着手举到一旁。深色的血突然之间变成深红色。绅士的背心和裤子上全是血,萨克斯比太太身上塔夫塔绸洋装也染出一片红,并不断扩大。

  我从没见过血流如注的景象。我一小时前曾说要杀茉德。我磨利刀,并将刀放在桌上,现在刀不在桌子上了。我从来没见过血流成这样。我一阵反胃。

  「不。」我说:「不,不!」

  萨克斯比太太抓住绅士的手臂。「你手拿开。」她说。他仍紧抱着肚子。

  「我办不到。」

  「手拿开!」

  她想看伤口有多深。他皱起脸,然后抽开手。他背心出现一颗血泡,像是肥皂冒出的泡泡,但呈鲜红色,接着血马上涌出,像水或汤一样,哗啦一声喷溅在地。

  丹蒂再次尖叫。灯光摇晃。「干!干!」约翰说。

  「让他坐到椅子上。」萨克斯比太太说:「拿块布,压住伤口。拿个东西来接血。去拿,什么都好──」

  「救我。」绅士说:「救救我。喔,天啊!」

  他们一面闷哼叹气,一面手忙脚乱将他拉起。他们满怀恐慌地把他搬到一张硬背椅上,我则站在一旁看着。现在我回想起来,内心其实感到羞愧,因为我袖手旁观。易卜斯先生从墙壁钩子上拿了条毛巾,萨克斯比太太跪在绅士身旁,拿布压着伤口。他每次将手拿开肚子,血便会涌出来。「拿个水桶或壶。」她再说一次。丹蒂终于跑到门口,拿起放在那里的夜壶,并放到椅子旁边。血滴滴答答落入瓷壶中,红血滴到白瓷和巨大的黑眼上,比任何画面都更骇人。绅士听到声音,更加惊惶失措。

  「噢,天啊!」他又说:「噢,天啊,我要死了!」每一句之间他都在呻吟。他无法压抑自己,全身颤抖,断断续续呻吟。「噢,老天,救救我!」

  「好了。」萨克斯比太太摸着他的脸。「好了。勇敢一点。我看过女人生孩子流这么多血。后来她活下来,还拿来说嘴。」

  「不像这样!」他说:「不像这样吧!我被刺伤了。我被刺得多重?噢,天啊!我需要医生。对吧?」

  「拿酒来。」萨克斯比太太对丹蒂说。但他摇头。

  「不要拿酒。拿烟。我口袋这边。」

  他下巴顶了顶背心,约翰手伸到口袋中,拿出一包烟,还有火柴。一半的香烟都染了血,但他找到一根干的,叼在嘴上点燃了,再拿给绅士。

  「好孩子。」绅士咳嗽说。但他脸皱起,香烟掉了。约翰颤抖着手拿起,放回他双唇间。他又咳了咳。他双手间渗出更多血。萨克斯比太太拿开毛巾,将毛巾拧干,彷佛在拧干水一样。绅士开始发抖。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他说。我望向茉德。他倒下那一刻,她退开之后,便不曾动过。她和我一样全身僵硬,双眼望着他的脸。「怎么可能?」他疯狂地望向四周,看向约翰、易卜斯先生和我。「为何你们一个个光站在那里看我?找医生来。找医生来啊!」

  我想丹蒂走了一步。易卜斯先生抓住她手臂。

  「医生不能来这里。」他坚定地说:「不能让那种人进到屋子里。」

  「那种人?」绅士说。香烟落下。「你在说什么?看看我!天啊!你没认识密医吗?看看我!我快死了!萨克斯比太太,妳爱我。找个医生来,拜托妳。」

  「亲爱的,别动。」她说,她仍用毛巾按着伤口。他痛苦和恐惧交织着,提声大吼。

  「去你们的!」他说:「你们这群婊子!约翰──」

  约翰放下灯,手摀住双眼,他已泣不成声,但试图忍住。

  「约翰,去找医生!约翰!我会付你钱!干!」血再次涌出来。现在他脸色苍白,乌黑的胡子沾了血,纠缠成一团,脸颊散发光泽,像涂了层油。

  约翰摇摇头。「我不行!不要找我!」

  绅士转向我。「苏!」他说:「苏,他们杀死我了──」

  「不准找医生。」我望向易卜斯先生时,他这么说:「带那种人来,我们就完了。」

  「把他带到街上。」我说:「不行吗?在街上找医生。」

  「他伤得太重了。看看他。他们一定会找到这里来。流太多血了。」

  确实。血已几乎装满瓷壶。绅士呻吟,愈来愈虚弱。

  「他妈的!」他无力地说,开始哭泣。「谁来救救我?我有钱,我发誓。谁啊?茉德?」

  她脸颊和他一样苍白,双唇毫无血色。

  「茉德?茉德?」他说。

  她摇摇头,然后轻声说:「对不起。对不起。」

  「去你们的!救救我!噢!」他咳嗽,嘴巴喷出深红色血沫,流下嘴边。然后过了一会儿,他呕出一口血。他手无力地举起,看到手指上鲜红色的血,眼神变得疯狂。他手伸到灯光外,开始挣扎,彷佛想从椅子站起。他手伸向查尔斯。「查尔斯?」他说话时,嘴中喷出血和血泡。他抓住查尔斯的外套,想将他拉近。但查尔斯不肯靠近。他这段时间一直站在阴影中,脸色僵硬,充满恐惧。现在他看到绅士双唇和胡子上的血泡,绅士鲜红滑溜的手抓着他外套粗糙的蓝色领口,他像只野兔一样扭动身体,转身就跑。他循原路跑出去,并沿着走道钻出易卜斯先生的锁铺。我们还来不及叫住他、追他或阻止他,我们便听到他打开门,像个女孩一样朝兰特街尖叫:

  「杀人啦!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

  听到这声,除了萨克斯比太太和茉德,我们全都向后弹起。约翰冲向锁铺。「太迟了!」易卜斯先生说:「太迟了。」他举起一只手。约翰站在原地,竖耳倾听。锁铺门口卷来一阵热风,风中捎来一个声响,起初我以为那只是查尔斯叫喊的回音。后来声音变得更大,我才发现那是有人响应的叫声,也许来自附近某栋房子的窗口。过了一会儿,又有另一声传来,紧接着我们听到最糟的声响。呼啸的风声捎来一阵阵杂乱的车轮声,而且声音愈来愈近。

  「条子!」约翰说。他转身到丹蒂身旁。「丹蒂,跑啊!」他说。她怔一下,拔腿就跑,奔向后门,拉开门闩。「快!」她回头时他催促她。但他没随着她跑走。他跑回绅士身旁。

  「我们可以把他带走。」他对萨克斯比太太说。他望向我,然后望向茉德。「动作快的话,我们可以扛走他。」

  萨克斯比太太摇摇头。绅士的头垂在胸前。嘴唇间仍冒着一颗颗血泡,破了又冒,冒了又破。

  「救你自己。」她对约翰说:「把苏带走。」

  但他没走。而且不论是当时或现在,我都很确定,如果他想带我走,我也不会跟他逃。我彷佛中了魔咒,只能待在原地。我望向易卜斯先生,他奔到焊炉旁的墙边,抽起一块砖。我后来才知道,他偷偷将一笔钱放到老旧的烟盒中藏在那里。他将烟盒放到背心里。然后开始观察四周,看向瓷器、刀叉和架上的饰品。他在检查有什么东西会害他被抓。他目光没望向绅士和萨克斯比太太,也没望向我。他中途靠近我,将我用力推到一旁,并伸手拿起一个瓷杯,将杯子摔在地上。查理.瓦格站起来,呜咽吠了一声,他踹牠一脚。

  同一时间,喊叫和车轮声愈来愈近。绅士抬起头。他胡子、脸颊和眼角上都沾着血。

  「妳听到了吗?」他虚弱地说。

  「亲爱的,有啊。」萨克斯比太太说,她仍跪在他身旁。

  「那是什么声音?」

  她血红的双手盖到他手上。「那是命运的声音。」她说。

  她望向我,然后望向茉德。「妳们可以逃。」

  我不发一语。茉德摇摇头。「我不会逃。」她回答:「尤其是现在。」

  「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她点点头。萨克斯比太太再次望向我,然后望向茉德,她闭上双眼,叹口气,彷佛累了。

  「我曾失去妳一次,乖女孩。」她说:「现在,又要再次失去妳──」

  「妳不会失去我!」我大喊,她双眼睁开,一时间和我目光相交,彷佛不明白我说的话。然后她望向约翰。他歪着头。

  「他们来了!」他说。

  易卜斯先生听到他这么说,拔腿就跑,但他还没跑到房子后面漆黑的中庭,一名警察便抓住他,将他抓回来。这时两名警察已从锁铺进到厨房。他们望向绅士,望向夜壶中的鲜血,再望向我们刚才都没想到要藏的那把刀。刀在混乱中被踢到角落,上头还沾着血。他们摇摇头。自治市区警察看到这类事通常都这副样子。

  「这事太可怕了,是不是?」他们说:「这非常严重啊。我们来看多严重。」

  他们抓住绅士的头发,将他头向后拉,摸一把他脖子的脉搏,然后说:

  「这是一起冷血谋杀案。谁干的?」

  茉德动了动,或向前一步。但约翰动作更快。

  「她干的。」他毫不犹豫地说。他刚才被打的脸颊,颜色比平常更深。他举起手,指向一个人。「她干的。我看到了。」

  他指着萨克斯比太太。

  我看到和听到他说的话,但无法反应。我只说:「什么?」我想茉德也大喊:「什么?」或「等一下!」

  但萨克斯比太太从绅士身旁站起。她的塔夫塔绸洋装沾满他的血,胸针上的钻石彷佛变成红宝石。她双手从指尖到手腕都一片血红,像是小报上画的女谋杀犯一样。

  「我干的。」她说:「天晓得,我现在好后悔。但这是我干的。这两个女孩都是无辜的,她们跟此事毫无关系,也没伤害过任何人。」

  注130:童话和民间故事常见的元素。

  注131:法新(farthing),相当于四分之一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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