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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我记忆断断续续。我记得我待在床边,头埋在床上,不管萨克斯比太太怎么劝,我都不肯起身,也不下楼去厨房。我记得理查德过来,又站到我裙边,顶了顶我,我没动静时,他起身大笑离开了。我记得有人拿汤上来,我不肯吃。有人把灯拿走了,房中一片漆黑。后来我终于起身,因为不得不去上厕所。红发的圆脸女孩(丹蒂)带我去厕所,并挡在门边,以免我顺势跑入黑夜之中。我记得我又哭一阵,他们又给我喝更多加药的白兰地。有人替我更衣,穿上不是我的睡袍。我睡了大概一小时,然后被一阵塔夫塔绸的沙沙声吵醒。我惊恐地望着放下头发的萨克斯比太太耸肩脱下洋装,露出身体和脏兮兮的内衣。她捻熄蜡烛,爬上床,躺到我身旁。我记得她躺下来时以为我睡着了。她将双手伸向我,后来又收回去。最后像守财奴看到黄金一样,她抓起我一绺头发,放到嘴上。

  我感觉到她的温度、不熟悉的身形和她身上的酸臭。我记得她迅速熟睡,并开始打呼,我则睡睡醒醒。睡眠断断续续,夜晚过得异常缓慢。我感觉黑夜彷佛分成了好几个夜晚。好几年的夜晚!我宛如在烟雾中飘荡,不断跌倒。我有时醒来会以为自己在荆棘庄园的卧房里,有时以为在克林姆太太的房间,有时以为在疯人院的床上,而身形庞大的看护舒适地躺在我身边。我醒了无数次。醒来时,我会嘟囔一阵,并渴望着睡眠。但最后心里总是会涌起一股强烈的恐惧,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如何来到这里,以及我真正的身分。

  终于,我醒来了,且无法再次入睡。黑夜已不再黑暗。街上原本有盏街灯,光芒照亮窗前那一条泛白的薄围巾。现在街灯已经熄灭。光线呈混浊的粉红色。不久,粉红色的光化为令人作恶的黄色。光线慢慢移动,城市的声音也渐渐出现。一开始声音细微,并陆续增强。起初是鸡鸣声,后来口哨和铃响传来,小狗开始吠叫,婴儿放声哭嚎,人群激动呼喊,随之而来便是咳嗽、吐唾沫的声音,沉重的脚步声来回,最后马蹄声和车轮声在街上回响,不绝于耳。伦敦的喉咙传出各种声音。时间已是六、七点钟。萨克斯比太太睡在我身旁,但我现在已完全清醒,感觉好可怜、好想吐。虽然已是五月,气候也比荆棘庄园温暖许多,我起身时还是发抖了。我手上仍戴着手套,但我的衣服、鞋子和皮革包都被萨克斯比太太锁在箱子里。「亲爱的,以免妳醒来脑筋胡涂,以为自己在家里,换了换衣服便走出去不见了。」现在我睡眼惺忪、迷迷茫茫站在她面前,想起昨晚她说过这句话。她把钥匙收在哪里?门的钥匙又在哪呢?我又发抖了。这次身体抖得更厉害,我感觉比之前更反胃,但我思绪非常清楚。我一定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伦敦。去哪里都好。回到荆棘庄园也行。我一定要有钱。我心想,我一定要去找苏(这是我心里最清晰的念头)!萨克斯比太太呼吸粗重,平稳规律。她会将钥匙放在哪里?她的塔夫塔绸洋装挂在马鬃屏风上。我悄悄走过去,拍拍裙子上的口袋。空的。我站到架子、抽屉柜和壁炉前找。没有钥匙。但我心想,可能藏在某个角落。

  她翻身,没醒过来,但头动了动。我觉得我知道钥匙的位置……记忆开始回来了……她将钥匙藏在枕头底下。我记得她手熟练的动作,然后依稀听到钥匙叮铃声。我向前走一步。她嘴唇打开,白发散落在脸颊。我又向前,地板吱呀作响。我站在她身旁,迟疑一会,接着举起手,将手慢慢伸进枕头下。

  她睁开眼,抓住我手腕,露出微笑。她咳了咳。

  「亲爱的,来得好。」她说着擦了擦嘴。「但我特别留心的话,恐怕只有从小偷到大的女孩偷得到我东西。」她手原本紧紧抓着我手臂,后来开始抚摸我。我全身颤抖。「老天,妳好冰!」她这时说:「来,亲爱的,把这盖上。」她将被子从床上拉起,裹住我身体。「好点了吗?乖女孩?」

  我纠结的头发散落到脸前,双眼从发下望着她。

  「我希望自己死了。」我说。

  「噢!好了。」她起身回答。「这是什么话?」

  「那我希望妳去死。」

  她摇摇头,脸上仍挂着笑容。「什么疯话,乖女孩!」她鼻子吸了吸。厨房传来一股可怕的味道。「闻到了吗?易卜斯先生在煮我们的早餐。我们看看如果面前放盘美味的腌熏鲱鱼,还会不会想死!」

  她又揉了揉双手,手掌发红,但手臂上松垮的肉如象牙一般白皙光滑。她睡觉时只穿着内衣和衬裙。现在她将两片束腹扣起,穿上塔夫塔绸洋装,然后将梳子沾水梳头。「嗒啦咿咿。」她边梳边断断续续哼着曲调。我仍让头发垂在眼前,并静静望着她。她脚皮都龟裂了,脚趾肿胀。她双腿几乎没有毛。她弯腰穿长袜时,嘴里不禁发出呻吟。她大腿肥胖,皮肤有一道吊带留下的痕迹。

  「好了。」她穿好衣服时说。一个婴儿放声哭泣。「那哭声会惊醒其他孩子。下楼来吧,乖女孩,好吗?我去喂小孩子。」

  「下楼?」我说。如果我要逃走,我一定要下楼。但我看着自己。「像这样?妳不把我洋装和鞋还我?」

  也许我语气太激动了。也许我表情透露出一丝心机,或放手一搏的感觉。她怔一下,然后说:「那脏兮兮的旧衣?靴子?干么,那是出远门才会穿的。看这里,这件丝质洋装。」她拿起挂在门后的睡袍。「这才是小姐早上在家穿的。这里也有双丝质便鞋。妳不觉得很美吗?穿上吧,乖女孩,然后下楼吃早餐。别害羞。约翰.佛鲁姆十二点前不会起床,楼下只有我、绅士和易卜斯先生。我想妳邋遢的模样绅士早见过了!至于易卜斯先生,乖女孩,妳可以把他当……嗯,就说是个叔叔吧。嗯?」

  我别开头。这个房间令人厌恶,但我绝不会穿着睡衣,随她下楼到昏暗的厨房里。她又求又哄我一阵子,后来终于放弃,走出房间,并用钥匙锁上门。

  我马上走向装着我衣服的箱子,试着掀开箱盖。箱子紧闭,箱体坚固。

  后来我走到窗边,推着窗框。框能推开一、两吋。钉死窗户的钉子已经生锈,我觉得如果我推大力一点,应该能推开。但窗仍很狭窄,离地也很高。何况,我还没有衣服穿。更惨的是,街道人来人往。我原本看到人群,想打破玻璃窗,挥手呼救。过一会,我冷静下来,仔细观察,发现他们面露愁容,衣服肮脏,手上拿着个小布包,孩童和狗在旁奔跑,戏弄着他们。这是现实,理查德十二小时前说过。现实很苦、很悲惨。要不是萨克斯比太太好心让妳远离这一切,这会是妳的人生……

  对面设有挖了心形孔洞的百叶窗的房子门口,一个女孩身上绑着脏兮兮的绷带,喂着她的婴儿。她抬起头,看到我望着她,便朝我挥舞拳头。

  我从玻璃窗前退开,双手掩面。

  * * *

  不过,萨克斯比太太回来时,我准备好了。

  「听我说。」我走向她说:「妳知道理查德是从我舅父家带走我的吧?妳知道我舅父很富有,并且持续在搜寻我?」

  「妳舅父?」她说。她替我端了个托盘上楼,并站在门口,等我退开。

  「里利先生。」我退后说:「妳知道我在说谁。至少他仍觉得我是他外甥女。妳不觉得他会派人来找我吗?妳觉得他发现妳这样待我,他会感谢妳吗?」

  「应该会吧。如果他真的在乎的话。我们让妳过得不舒服吗,亲爱的?」

  「妳心里有数。妳知道你们违背我意愿将我关在这里。老天,把我的洋装还我好不好?」

  「没事吧,萨克斯比太太?」那是易卜斯先生在说话。我声音提高了,因此他走出厨房,来到楼梯口关心。理查德也从床上翻起身。我听到他脚步越过地面,打开门在听。

  「没事!」萨克斯比太太轻快地回应。「好了,好了。」她对我说:「看,妳的早餐都凉掉了。」

  她将托盘放到床上。门是打开了,但我知道易卜斯先生仍站在楼梯口,理查德仍在楼上静静听着下头的动静。「好了,好了。」她又说一次。托盘上有个盘子和一支叉子,还有一条餐巾。盘子上盛着两、三条琥珀色的鱼,鱼下有摊奶油和水。鱼鳍和鱼头都还在。餐巾放在光滑的银环中,有点像在荆棘庄园特别为我准备的银环,但上头没有名字的缩写。

  「拜托让我走。」我说。

  萨克斯比太太摇摇头。「乖女孩。」她说:「去哪?」

  她等了等,我没回答她便离开了。理查德关上门,回到他床上。我听到他哼着歌。

  我想拿起盘子,摔到天花板、窗户或墙上。然后我心想:妳一定要坚强,妳一定要坚强,准备好逃跑。于是我坐下吃饭。我缓慢、细心又可怜地从琥珀色的鱼肉挑出鱼刺。我的手套变得潮湿和肮脏。我没有可以替换的手套。

  * * *

  过一小时,萨克斯比太太回房将空盘拿走。另一个小时过去,她端咖啡上来。她走之后,我再次站到窗前,或将耳朵贴到门上。我踱步一会坐下,然后再起来踱步。我从怒火中烧,伤感难过,渐渐变得麻木。但后来理查德来了。「嘿,茉德──」他还说不到一句话,我便瞪着他,满腔怒火。我冲向他,想打他的脸。他挡住我的手,并将我打倒在地,我躺在地上,一直踢、一直踢──

  于是他们又用白兰地加药让我昏睡过去。有一、两天时间,我都在黑暗中度过。

  * * *

  隔天我再次在莫名其妙的时间醒来。房里多了一张竹编椅,椅子漆成金色,上头放了块深红色的椅垫。我搬到窗边,用睡袍包裹着身体,坐在椅子上。后来萨克斯比太太打个呵欠,张开双眼。

  「乖女孩,还好吗?」她说,彷佛她会日复一日重复这句话。但我一点都不好,一切不对劲到了极点,我宁可一死了之。听到这愚蠢又反常的问题,我不禁咬牙切齿,拉扯头发,双眼满是憎恨地瞪着她。「乖女孩。」她这时说:「喜欢那张椅子,是吧?亲爱的?我就觉得妳会喜欢。」她又打个呵欠,环视四周。「夜壶呢?」她说。我之前维持礼貌,将夜壶拿到马鬃屏风后使用。「帮我拿过来,好吗?亲爱的?我快尿出来了。」

  我文风不动。过一会儿,她自己起身去拿了。夜壶是白瓷做成,清晨天还昏暗时,我起初看到内侧的黑痕,心里一阵作恶,以为是一团毛发。但后来发现只是装饰。夜壶上头画着一只眼,眼上有睫毛,眼睛四周以黑字写下一句格言:

  好好使用保清洁

  我不透露我见闻!

  韦尔斯赠

  那只眼睛总让我感到不安。但萨克斯比太太将夜壶放好,漫不经心拉起裙子,弯下身子。我打个寒颤,她露出俏皮的表情。

  「不好看,是吧,亲爱的?别放心上。我们到大房子里,会替妳弄个隔间。」

  她站起身,将衬裙塞到双腿间擦了擦,再揉揉双手。

  「好了。」她说。她打量我,双眼闪烁。「妳觉得怎么样?不如我们今天替妳打扮一下,让妳漂漂亮亮的?妳的洋装在箱子里。但那是件呆板的老洋装,是吧?样式奇怪又过时,对吧?我们替妳换上好一点的衣服。我替妳留了不少衣服。全包在银箔纸里。美得很,妳看到绝不会相信。不如我们请丹蒂来替妳穿上?丹蒂虽然看来很粗鲁,但用针很灵活,妳说是吧?她举止就是那样,没办法。有人说她不是受人抚养、而是受人饲养长大。但她心底是个善良的人。」

  她现在引起我注意了。换洋装,我心想。我一穿好衣服就有机会逃跑了。

  她看到我神情改变,相当开心。她又替我端来一盘鱼,我再次吃下。她替我带来像糖浆一样甜的咖啡,害我心悸。后来她替我拿一罐热水,将毛巾弄湿,想替我擦洗身体。我不让她碰我,直接将毛巾从她手中接过来,擦过我的脸,手臂下和双腿间。我这辈子第一次亲手清洗自己的身体。

  然后她走了。当然,她出门后不忘锁上门。不久,她带着丹蒂一起回来了。她们手中拿着一个个纸盒,将盒子放到床上,解开缎带,拿出一件件洋装。丹蒂看到不禁惊喜尖叫。洋装全由丝做成。一件是紫色的洋装,并缝上黄缎带为装饰,另一件是绿色的,上面有一条银色的条纹,第三件是深红色的。丹蒂抓起洋装边缘,摸了摸。

  「茧绸?」她彷佛不敢置信地说。

  「茧绸,混入红棉丝。」萨克斯比太太说。她说这几个字时语气生硬,像在吐樱桃核。她拉起深红色的裙襬,丝绸反射着光,让她下巴和双颊一片通红,彷佛沾到胭脂。

  她和我目光交会。「亲爱的,妳觉得怎么样?」

  我从不知道世上有这些颜色、材质和洋装。我想象自己穿上这几件洋装,走在伦敦街头。我心一沉说:「难看,太难看了。」

  她眨眨眼,随即表情恢复正常。「妳现在是这么讲。但妳关在妳舅父乏味的大房子里太久了。说实话,搞不好蝙蝠都比妳了解时尚。乖女孩,等妳初次在伦敦登上社交场合,妳会有五彩缤纷的洋装,到时候妳回头看这几件衣服,想到自己曾以为颜色太抢眼,恐怕会笑掉大牙。」她搓揉双手。「好,哪件妳觉得漂亮?谢勒绿和银色那件?」

  「妳没有灰色、棕色或黑色的洋装吗?」

  丹蒂望着我,一脸嫌恶。

  「灰色、棕色或黑色?」萨克斯比太太说:「可是妳现在有银色和紫色洋装耶?」

  「那紫色吧。」我最后说。我觉得银条纹会害我瞎掉,深红色让我作恶。但反正我本来就快吐了。萨克斯比太太走到抽屉柜,拉开抽屉。她拿出长袜、束腹和五颜六色的衬裙。衬裙令我叹为观止,因为我一直以为麻一定是白色,就像我小时候以为所有黑色的书都是《圣经》。

  但我现在一定要穿有颜色的了,不然就要赤身裸体。她们替我更衣,像两个女孩打扮洋娃娃一样。

  「好,哪边要夹起?」萨克斯比太太看着洋装说:「丹蒂在量身的时候别动,亲爱的。老天,看看妳的腰。别动!丹蒂手上拿针的时候别乱动,我告诉妳。好多了。太松了吗?尺寸就别太计较了。哈,哈!毕竟又不是买的。」

  她们脱下我的手套,但替我拿新的来。她们让我穿上白色丝质便鞋。「我可以穿鞋吗?」我说,萨克斯比太太回答:「鞋子?乖女孩,鞋子是走路穿的。妳又要走去哪里……?」

  她说得好像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打开大木箱,拿出我的皮革行李袋。我一边看,丹蒂一边缝,萨克斯比太太走到窗边光下,舒舒服服坐进吱呀作响的竹藤椅上,开始翻看里面的东西。我看她摸着便鞋、扑克牌和梳子。但她找的是我的珠宝。她很快找到了小布包,打开将东西倒在腿上。

  「好,有什么?戒指、手镯、女士肖像。」她打量这东西,表情突然变了。我知道她在上头看出谁的容貌,毕竟我曾在那张脸上寻找我自己。她马上把肖像放到一旁。「绿宝石手镯。」她接着说。「乔治国王注123时期的流行,但宝石满美的。这我们会帮妳卖个好价钱。珍珠坠炼、红宝石项链。对妳这样的女孩来说太重了。我会替妳找个珠串。玻璃珠好了,但会亮到妳以为是蓝宝石!那比较配妳。还有……噢!这是什么?太美了,对不对?丹蒂妳看,看里头漂亮的宝石!」

  丹蒂望过去。「好东西耶!」她说。

  那是镶着宝石的胸针,我曾想象苏呵着气,擦着宝石,并瞇眼盯着它瞧。萨克斯比太太将胸针拿高,瞇着眼睛仔细看。光彩灿烂夺目,即使在房中也一样。

  「我知道这适合别在哪里。」她说:「乖女孩,妳不介意吧?」她打开扣针,别到自己胸前。丹蒂放下手中针线,看着她。

  「噢!萨克斯比太太!」她说:「妳看起来像个王后。」

  我心脏再次大力跳动。「方块王后注124。」我说。

  她不解地望着我。不确定我在称赞、还是嘲笑她。我自己也不知道。

  * * *

  后来有段时间,我们沉默不语。丹蒂缝好衣服之后,动手梳理我的头发,并用发簪束起。接着她们要我起身,让她们好好欣赏。她们歪着头,一脸期待,但后来表情全垮下来。丹蒂搓搓鼻子。萨克斯比太太手指在嘴唇上敲,眉头皱起。

  壁炉上有块方镜,四周有石膏心形装饰。我转身,从那一小面镜子中端详自己的脸和样子。我几乎认不出自己。我嘴唇苍白,双眼肿胀发红,双颊肌肤和颜色像蜡黄色的法兰绒。我久未清洁的头发乌黑,头皮出油。洋装的衣领太低,露出我喉咙附近骨头的轮廓和形状。

  萨克斯比太太说:「也许紫色终究不适合妳,乖女孩。会凸显出妳的黑眼圈,看起来都像瘀青了。至于妳脸颊……稍微捏一下好了,恢复一点血色?不要?让丹蒂帮妳吧。她手劲像雷电一样强,真的。」

  丹蒂走来捏我脸,我大叫一声挣开。

  「好啊,很皮是吧!」她头一甩,脚跺地。「好啊,继续当黄脸婆吧!」

  「嘿!嘿!」萨克斯比太太说:「里利小姐是个名门闺女!我希望妳对她说话时也把她当小姐。妳别噘嘴。」丹蒂刚才嘟起嘴。「好多了。里利小姐,不如我们把洋装脱了,换绿色和银色的洋装试试?那件绿洋装只有一点点砷注125。只要妳上身别流太多汗,完全不会害到身体。」

  我无法从头再受同样的苦,于是我不让她脱下我身上的紫色洋装。「妳喜欢啊?乖女孩?」她表情和语气都变温柔了。「看!我就知道丝质衣服会让妳心情好点。好了,我们下楼让男生开开眼界怎么样,里利小姐?丹蒂,妳走前面。楼梯不好走,我怕里利小姐跌倒了。」

  她打开门锁。丹蒂经过我身前,过一会儿,我跟在她后面。我仍希望能穿上鞋子、帽子和斗篷。但万不得已的话,就算没戴帽子,脚穿丝质便鞋也会逃跑,并一路跑回荆棘庄园。走到了楼梯最底下,我该从哪道门出去?我不确定。我看不到。丹蒂走在我前面,萨克斯比太太心情焦虑,紧跟在后。「脚有踏稳吗?乖女孩?」她说。我不答腔。附近房间传出一个非比寻常的声音,听起来很像雌孔雀的啼叫,声音拔尖震颤,然后渐渐歇止。我吓了一跳,并转身去望,萨克斯比太太也转身。「走开,老家伙!」她挥舞拳头大喊。接着温柔地对我说:「没吓到吧,亲爱的?没事,只是易卜斯先生年老的姊姊,可怜的家伙,她长年卧床,大惊小怪的。」

  她嘴角勾起笑容。叫声再次传来,我听到之后加快脚步走下阴暗的楼梯。我脚底隐隐发疼,呼吸急促。丹蒂在最底下等。走廊很狭窄,她一人彷佛就挡住所有空间。「这里。」她说。她打开通往厨房的门。我想她身后的门通往街道,因为上面有门闩。我脚步变慢。但萨克斯比太太跟上,并摸着我肩膀。「没错,乖女孩。这边。」我跌跌撞撞再次向前。

  厨房比我印象还闷热昏暗。理查德和约翰.佛鲁姆那男孩坐在桌前玩骰子。我出现时两人都抬起头,齐声大笑。约翰说:「看那张脸!那是谁打出来的黑眼圈?丹蒂,告诉我,是妳的话我要亲妳一口。」

  「小心我待会也把你揍成黑眼圈。」萨克斯比太太说:「里利小姐只是累了。你这小混蛋,别占着椅子,让她坐下。」

  她说完锁上身后的门,将钥匙放到口袋,走过厨房,检查另外两道门,确定都锁好了。她见我看着她,便说:「以免寒风吹进来。」

  约翰又掷了骰子,看完点数便起身。理查德拍拍空椅子。「来坐,茉德。」他说:「来,坐我旁边。只要保证妳不会像妳星期三朝我扑过来就好。我就以约翰的命发誓不会再把妳揍倒。」

  约翰生起气。「你别随便拿我的命发誓。」他说:「不然,小心我要你的小命,听到了吗?」

  理查德没回答。他和我目光相交,露出微笑。「来,我们重新当朋友,嗯?」

  他手伸向我,我躲开他,将裙子拉开。门已锁起,厨房狭窄封闭,让我不禁心生一股莽勇。我说:「我不想当你朋友。我不想跟你们任何人当朋友,我来到这里是逼不得已,是萨克斯比太太的意思,我现在无力反抗她。其他人记得一件事:我憎恶你们所有人。」

  我没有坐到他身旁的空椅,反而坐到主位的大摇椅上。我坐上去时,椅子吱呀作响。约翰和丹蒂马上望向萨克斯比太太,她朝我眨眼两、三下。

  「这样也不错吧?」她最后挤出笑容。「妳坐得舒服就好,亲爱的。我坐这硬椅子就行,对我身体也好。」她坐下抹抹嘴。「易卜斯先生不在?」

  「去干活了。」约翰说:「还带了查理.瓦格去。」

  她点点头。「我所有婴儿都在睡觉?」

  「绅士半小时前喂他们吃了药。」

  「好孩子,好孩子。让这里舒服又安静。」她望向我。「好啦,里利小姐?喝点茶好不好?」我没回答,只坐在摇椅上,缓缓摇晃。「还是喝咖啡?」她舔了舔嘴唇。「那喝咖啡好了。丹蒂,煮热水。乖女孩,想配蛋糕吗?要约翰溜去拿个蛋糕来吗?不想吃蛋糕啊?」

  我缓缓说:「这里每一样食物对我来说都形同粪土。」

  她摇摇头。「妳真是出口成诗!要蛋糕吗?」我别开头。

  丹蒂开始煮咖啡。俗丽的钟滴答作响,整点钟声响起。理查德卷根烟。墙之间飘散着香烟、灯和蜡烛的烟。墙面都呈棕色,隐隐散发光泽,彷佛漆上了肉汁。墙上零散钉着几张彩色的图片,画的是胖天使、玫瑰和荡秋千的女孩,还有几张剪报,纸张受潮卷起,内容都是运动员、马匹、狗和盗贼的版画。易卜斯先生的焊炉旁的软木板上钉有三张肖像,分别是恰博先生、耶鲁先生和布拉默先生注126。上面都是飞镖洞。

  我想,如果我有飞镖,我也许能威胁他们,逼萨克斯比太太把钥匙拿出来。如果我有个破玻璃瓶,或如果我有刀的话也行。

  理查德点燃香烟,在烟雾中瞇眼端详我。「衣服很美。」他说:「颜色正适合妳。」他手伸向黄色缎带饰边,我打他的手。「啧啧。」他这时说:「看来脾气还是不好。我们原本希望关一阵子妳会乖点。像苹果或小牛一样。」

  「去死,好不好?」我说。

  他笑了。萨克斯比太太脸红了一阵,然后大笑。「听。」她说:「一般女孩骂,听起来多没气质。小姐骂人,听起来还是悦耳。不过,亲爱的。」她身子越过桌子弯过来,声音压低。「我希望妳说话不要那么恶毒。」

  我瞪着她,语气平淡地回答:「妳觉得我会在意妳对我的看法吗?」

  她身子缩了一下,脸变得更红。她眼皮颤抖一阵,别开头。

  * * *

  我后来喝着咖啡,不再开口。萨克斯比太太坐在一旁,手轻轻敲着桌面,眉头纠结。约翰和理查德再次玩起骰子,边玩边吵。丹蒂在一盆棕色的水里洗尿布,然后挂在火前烘干,散发臭味。我闭上双眼,肚子不断抽痛。我再次想,如果我有刀,或一柄斧头……

  但房间太闷热了,我身体疲惫又周身不适,不知不觉仰头睡着了。我醒来时已经五点。骰子已收起来。易卜斯先生回来了。萨克斯比太太在喂婴儿,丹蒂在煮晚餐。晚餐是培根、卷心菜、碎薯块和面包。他们给我一盘,我像早上挑鱼刺一样,可怜兮兮切掉培根上的脂肪和面包边,才将食物吃下肚。后来他们拿出玻璃杯。「想喝点酒吗?里利小姐?」萨克斯比太太说:「啤酒还是雪莉酒?」

  「琴酒?」理查德说,他双眼闪烁着顽皮。

  我喝了琴酒。酒入口很苦,但听到银汤匙搅拌时敲击玻璃杯的叮铃声,依稀令我莫名安慰。

  * * *

  那天就这么过去了。接下来几天也顺利度过。我很早便就寝。每天都由萨克斯比太太帮我更衣,她会脱下我的洋装和衬裙,将衣服锁起来,然后再把我锁起来。我睡得不好,每天早上醒来都想吐,而且满怀恐惧。我会坐在金椅上,一遍遍想着我被关在这里的各项细节,拟定我的逃亡计划。我一定要逃,我一定会逃出去,我会逃出去找苏。抓走她的人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得了。他们的房子在哪?我不知道。算了,算了,我之后再查。总之,首先我要去荆棘庄园,求舅父给我钱。当然,他仍会相信自己是我舅父。如果他不给我钱,我会求仆人!我会求史黛西太太!不然我会用偷的!我会从藏书室偷本稀有的书,然后卖掉!

  不,我不能这么做。即使现在,我一想到要回荆棘庄园,全身都会打冷颤。我后来突然想到,我在伦敦其实有朋友。我认识哈斯先生和霍崔伊先生。哈斯先生就是喜欢看我爬楼梯的那位。我能去投奔他吗?我觉得可以,我已被逼到绝境……不过霍崔伊先生人比较亲切。他曾邀请我去他家和他在霍利韦尔街的店。我想他会帮我。我相信他会帮忙。而且我觉得霍利韦尔街不可能多远,对吧?我不知道,这里没有地图。但我应该会找到路。霍崔伊先生那时便会帮助我。霍崔伊先生会帮我找到苏……

  我思绪动得飞快,伦敦污浊的天光亮起。易卜斯先生煮着腌熏鲱鱼,他姊姊尖叫,绅士在床上咳嗽,萨克斯比太太也在床上翻身,打呼叹息。

  只要他们不要盯我这么紧就好了!一天就好,每次门在我身后锁上,我心里都会想,总有一天他们会忘记锁门。那时我便会逃走。他们时时提防,哪天一定会累。但他们不曾忘记。我抱怨空气沉滞,令人无力。我抱怨不断飘来的热气。我故意一直说要上厕所,因为厕所在房子后面,并在昏暗、满是灰尘的走道另一头,那里看得到天光。我知道有机会的话,我能从那里逃向自由。但机会迟迟不来,丹蒂每次都会和我走到那里,等我出来。有次我想逃,她轻轻松松便将我抓回去。萨克斯比太太打她,因为她居然让我有机会逃跑。

  理查德带我上楼,并动手打我。

  「对不起。」他边打边说:「但妳知道我们为了这一切努力了多久。妳唯一要做的就是等我们把律师带来。妳曾告诉我,妳很擅长等待。为什么不帮帮我们呢?」

  他打得我身体瘀青。每天瘀青的颜色都愈来愈浅,我心想:瘀青消失之前我就会逃走!

  我沉默度过无数小时,脑中仔细思考。我坐在厨房,待在台灯光线照不到的角落。我心想,也许他们会忘了我。有时感觉他们真忘了,屋子里的喧闹依旧。丹蒂和约翰会亲吻和吵架,婴儿会不时哭啼,男人会玩纸牌和骰子。有时其他的男人会出现。有时是小男孩,偶尔会有女人和女孩。他们会带着赃物来卖给易卜斯先生,让他再转卖出去。他们随时会出现,拿来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我眼中,全都是恶心庸俗的烂东西,诸如帽子、手绢、便宜的珠宝,甚至是一截饰带。有次竟然还有人带一束黄头发来,带来时,发上仍系着缎带。赃货川流不息,一波波涌入。这和荆棘庄园的书截然不同。书送入庄园时,彷佛沉入黏稠的海水,无声无息落到幽暗的海床上。赃货也不像书中描述的东西,书中的东西都很实用,充满明确的目的,例如椅子、枕头、床、帘布、绳子、棒子……

  这里没有书。只有生活中最糟糕混乱的一面。这里生活唯一的目的就是赚钱。

  而这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我。

  「不冷吗?乖女孩?」萨克斯比太太会说:「不饿吗?妳额头好烫!不会发烧了吧?可不能让妳生病。」我没回答。这我全都听过了。我让她将毯子裹到我身上,让她坐在一旁,帮我摩擦手指和双颊。「妳心情不好吗?」她说:「妳看那嘴唇。笑一笑的话会多美啊。不想笑啊?甚至……」她吞了吞口水。「为我笑笑也不肯?乖女孩,只要看看万年历啊。」她将过去的日子画上黑叉叉。「已经过了一个月,只要再过两个月就行了。那时我们就知道会有什么事!其实没多久,对吧?」

  她简直语带哀求,但我只直直望着她的脸。彷佛在说,和她在一起一天、一小时、一秒都嫌太久。

  「噢!好了!」她先紧握住我的手,再松开手,拍了拍我。「还是觉得很奇怪吗?是不是,亲爱的?」她说:「别在意。怎么能让妳精神好一点?嘿?一束花?还是想要蝴蝶结,来绑妳美丽的头发?首饰盒?笼中鸟?」也许我动了一下。「啊哈!约翰呢?约翰,这先令拿去。这是假币,所以付钱动作要快点。你去替里利小姐买只笼中鸟回来。亲爱的,妳想要黄鸟还是蓝鸟?算了,约翰,只要漂亮就好……」

  她眨眨眼。约翰去了,半小时回来,提个柳条篮,里面装了只燕雀。后来他们忙了一阵。他们把牠挂在梁上,摇篮子看牠扑翅。查理.瓦格那条狗在下头又跳又叫。但那只鸟就是不唱歌。房间太黑了。牠只会拍动或啄着翅膀,并去咬笼子。最后他们把牠忘了。约翰喜欢喂牠吃蓝色的火柴头。他说他不久打算让牠吞下一根细长的灯芯,然后用火点燃。

  * * *

  没有人聊到关于苏的事。有一次,丹蒂摆设晚餐时望着我,搔搔耳朵。

  「说也奇怪。」她说:「苏怎么还没从乡下回来,对不对?」

  萨克斯比太太望向理查德、易卜斯先生,最后望向我。她舔了舔嘴。「听着。」她对丹蒂说:「我本来不想说的,但现在干脆告诉妳吧。其实,苏永远不会回来了。绅士派她收尾的那事跟钱有关。那笔钱比原本要给她的还多。丹蒂,她带着那笔钱跑了。」

  丹蒂嘴巴张大。「不是吧!苏.纯德?妳情同女儿的人?约翰!」约翰这时刚好下来吃晚餐。「约翰,你猜猜发生什么事了!苏把萨克斯比太太的钱全拿走,所以她远走高飞,不回来了。萨克斯比太太心都碎了。如果我们看到她,我们一定要杀了她。」

  「远走高飞?苏.纯德?」他哼了一声。「她才没那个胆。」

  「但是真的。」

  「她跑了。」萨克斯比太太说着又望了我一眼。「这间房子里,我再也不想听到她的名字。就这样。」

  「没想到苏.纯德最后变聪明啦!」约翰说。

  「这就叫骨子里流着罪犯的血。」理查德说。他也望着我。「总教人出其不意。」

  「我刚才怎么说的?」萨克斯比太太沙哑地说:「不准提她的名字。」她举起手,约翰不说了。但他摇摇头,吹个口哨。过一会,他大笑。

  「不过,我们分到的肉就变多了,对不对?」他说着把肉舀进盘子。「要不是这臭小姐在这里。」

  萨克斯比太太看到他瞪我,弯身打他。

  * * *

  在那之后,如果有人来到屋子里,问起苏的事,就会被带到一旁,像约翰和丹蒂一样,听说苏本性毕露,摆了萨克斯比太太一道,害她心碎了。大家听了全都说同样的话:「苏.纯德?谁想得到她这么坏?可见有其母必有其女……」他们会摇摇头,面露遗憾。但就我看来,他们也忘得很快。甚至约翰和丹蒂都忘记她了。在这栋房子,在这区域,记忆终究无法久留。我晚上多次听到脚步和车轮声惊醒。我听到有人奔跑,听到一家人静静趁夜逃走。之前绑着绷带,在设有挖了心形孔洞百叶窗的房子前喂小孩的女人消失了,房里换了另一个人。再过一会,又出现另一个会喝酒的人。对她们来说,苏算什么?

  苏对我来说算什么?我在这里会害怕自己想起她亲吻我的双唇,抚摸我的双手。但我也害怕忘记。我希望能梦到她。不过我从未梦过她。有时我会拿出我假母亲的肖像,在里头寻找苏的双眼和她的尖下巴。萨克斯比太太发现我在看。她愈看愈心神不宁,最后她索性把肖像画拿走。

  她说:「木已成舟,妳别再想无法改变的事了。好不好,乖女孩?妳多想想未来的事。」

  * * *

  她以为我对过去念念不忘。但我其实仍在思考未来。我仍注意着钥匙是否锁上门。我知道,不久有人会把钥匙忘在钥匙孔上。我仔细观察丹蒂、约翰和易卜斯先生。他们渐渐习惯我了。他们会大意,会忘记我。快了,我心想,快了,茉德。

  我是这么想的。结果却发生了这件事。

  理查德每天都会出门,没说他去哪。他身无分文,要等律师来那天,他才会有钱。我以为他只是去肮脏的街上散步,或坐在公园。我以为封闭的厨房不只令我窒息,也令他窒息。但有一天他出门后一小时便回来了。今天屋子难得一片宁静。易卜斯先生和约翰已出门,丹蒂睡在椅子上。萨克斯比太太替他开门,让他走进厨房,他将帽子脱下,亲吻她脸颊。他双颊红润,眼睛冒着光芒。

  「嘿,妳猜怎么了?」他说。

  「亲爱的,我想不到!你赌的马全赢了?」

  「比那更好。」他说。他手伸向我。「茉德?妳猜怎么了?来,别躲在阴影下。表情别这么凶嘛!等妳听完这消息再凶。这件事跟妳关系可大了。」

  他抓住我的椅子,开始连人带椅将我拖向桌旁。我甩开他。「怎么跟我有关系?」我生气地说。我刚才坐在一旁,正静静思考自己的人生。

  「妳听了就知道。来看。」他手伸入背心口袋,拿出个东西。原来是一张纸。他将纸抖开。

  「契约吗,亲爱的?」萨克斯比太太站到他身旁说。

  「一封信。」他说:「从……嘿,猜猜看谁寄的?妳猜嘛,茉德?」我不吭声。他做个鬼脸。「不想玩吗?我给妳线索?是妳认识的人。一个朋友,非常亲近。」

  我心一震。「苏!」我马上说。但他头一扭,哼了声。

  「不是她。妳以为在那地方,他们会给她纸吗?」他望向丹蒂,她眼睛开了又合,然后便继续睡了。「不是她。」他又压低声音说了一次。「我指的是另一个朋友。妳不想猜?」

  我别开头。「我干么猜?你本来就打算告诉我,不是吗?」

  他又等了一会儿才说:「里利先生。」他说:「就是妳以前的舅父。啊哈!」我听了吓一跳。「妳有兴趣啊!」

  「让我看。」我说。也许我舅父终究有在搜寻我。

  「好了。」他将信拿高。「收信人是我,不是妳。」

  「让我看!」

  我起身拉他的手臂,看到信封上一排字,便把他推开。

  「那才不是我舅父的笔迹。」我说。我失望透顶,想出手打他。

  「我从来没说上头是他的字。」理查德说:「信是他写的,但是由他的总管魏伊先生寄来的。」

  「魏伊先生?」

  「更好奇了,嗯?哼,妳读了信就知道了。拿去。」他打开信拿给我。「先读这面。那是附注。我其实一直觉得很奇怪。至少解释了我们在这之前,为何从未听到荆棘庄园的消息……」

  字迹潦草难以辨读。墨水受摩擦而抹开。我将纸凑向附近的光线下,开始阅读。

  亲爱的先生:

  我今日在老爷个人文件中发现这封信,我觉得他原本打算将信寄出。先生,只是他写完这封信过没多久,便病倒了,至今不见好转。史黛西太太和我起初以为是由于他外甥女深夜私奔,败坏门风所致。后来我们发现此信,先生,从信中看来,他对此并未感到震惊。恕我直言,我们其实也不惊讶。谨寄此信,先生,希望信能顺利送到您手上。

  荆棘庄园总管马丁.魏伊先生

  我抬头,但没多说什么。理查德看到我的表情,嘴角勾起。「读完其他内容吧。」他说。我将信纸翻面。那封信不长,时间为五月三日,已是七周前的事了。上头写着:

  致理查德.瑞佛斯先生:

  先生。我想你带走我外甥女茉德.里利了。我希望你喜欢她!她母亲是个婊子,除了那张脸,她跟她母亲一个样。我作品的进度确实会大受影响,但我并不放在心上,因为我佩服你,先生,你懂得如何好好对付婊子。

  克里斯多佛.里利先生敬上

  我反复读了两、三遍,然后又读一次,信从我手中滑落。萨克斯比太太马上拿起,自己读了起来。她辛苦地辨读文字,脸色渐渐发红。她读完时大喊一声:

  「那恶棍!噢!」

  她的叫声惊醒了丹蒂。「谁,萨克斯比太太?谁?」她说。

  「一个坏蛋而已。大坏蛋,他生病了,罪有应得。不是妳认识的人。回去睡。」她手伸向我。「噢,亲爱的──」

  「不要碰我。」我说。

  那封信比我原本所想令我更难过。我不知道是文字伤了我,还是这封信终于证实了萨克斯比太太的说词。但我心情动荡,无法忍受她和理查德的目光。我尽可能远离他们。其实也不过两、三步之遥。我靠到棕色的厨房墙边,然后从那里走到另一面墙,那里有道门,我手枉然抓住门把。

  「让我出去。」我说。

  萨克斯比太太来到我身旁。她手没有伸向门,而是伸向我的脸。我将她推开,马上走到第二道门,然后第三道门。「让我出去!让我出去!」她跟过来。

  「乖女孩。」她说:「不要因为那老坏蛋说的话难过。他不值得妳流泪!」

  「妳能让我走吗?」

  「让妳去哪里?这里难道不能满足妳吗?这里不是应有尽有吗?而且未来更是如此,不是吗?想想未来那些珠宝、洋装──」

  她再次靠近。我再次将她推开。我退到肉汁色的墙边,伸出拳头,一次次敲打。然后我抬头,面前便是万年历,上头都是黑色叉叉。我一把抓起,将它从墙上的钉子扯下。「乖女孩──」萨克斯比太太又说。我转身将万年历扔向她。

  * * *

  但后来我放声哭泣。哭完之后,我觉得我变了。整个人失魂落魄。那封信夺去我的灵魂。万年历挂回墙上,我置之不理。万年历一天天变得更黑,我们一吋吋靠近彼此的命运。日换星移,季节更迭。六月天气变暖和,甚至变得更热。屋子里开始飞满苍蝇。理查德被苍蝇烦得抓狂。他拿便鞋,满面通红,满头大汗追打牠们。「妳知道我出身名门望族吗?」他说:「看我现在这样子,妳会觉得我是吗?会吗?」

  我不回答。我开始跟他一样,渴望苏八月生日的到来。我心想,我会照他们吩咐向任何律师或法务人员作证。但我每一天都过得焦躁不安,昏昏沉沉。天气太热,我根本睡不着。晚上我会站在萨克斯比太太狭小的窗边,眼神茫然地望着街道。

  「从那里过来,亲爱的。」萨克斯比太太如果醒了会咕哝。据说自治市区有霍乱。「谁知道妳会不会吹到风发烧?」

  气流和臭气可以让人发烧吗?我躺到她身旁,等她睡着,再走回窗前,将脸贴到窗框中的缝,大口呼吸。

  我几乎忘记自己打算逃跑。也许他们感觉到了。因为一天下午,我想是七月初吧,终于只剩丹蒂看守着我。

  「妳看紧她。」萨克斯比太太边戴手套边告诉她。「她出什么事,我会把妳杀了。」至于我,她亲了亲我。「还好吗?亲爱的?我离开应该不到一个小时。回来给妳带礼物,好不好?」

  我不回答。丹蒂让她出门,然后将钥匙放到口袋里。她坐下,将灯从桌上拉近,开始工作。她不是在洗尿布,因为现在屋里婴儿不多了。萨克斯比太太开始替他们找家,因此现在屋里渐渐平静下来。她拿着偷来的手绢,拆着上头绣的字。不过,她做得很无聊。「无聊死了。」她发现我在看便说:「以前都是苏在做的。妳想不想试试看?」

  我摇摇头,眼皮垂下。她不久打个呵欠。我听到突然精神一振。我心想,如果她睡着,我也许可以从她口袋偷钥匙,试着开门!她又打了呵欠。我开始冒汗。时钟滴答作响,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十五、二十、二十五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我穿着紫色洋装和白色丝质便鞋。我没有帽子和钱。算了,算了。霍崔伊先生会给妳。

  睡啊,丹蒂。丹蒂,睡啊,睡啊……快睡,去妳的!

  但她只打个呵欠,点着头。一小时快过去了。

  「丹蒂。」我说。

  她吓了一跳。「干么?」

  「我……我可能要去上厕所。」

  她放下手上工作,扮个鬼脸。「真的啊?现在,非得在这时候去?」

  「对。」我手按着肚子。「我觉得不舒服。」

  她翻白眼。「从没见过女生像妳这样不舒服。那就是大家说的小姐病吗?」

  「我想一定是。对不起,丹蒂。可以请妳帮我开门吗?」

  「那我跟妳去吧。」

  「不用。妳想的话,可以待在这里拆绣字……」

  「萨克斯比太太吩咐我每次一定都要跟着妳,不然我会挨骂。走吧。」

  她叹口气,伸展身体。她洋装手臂下有一片汗渍,边缘发白。她拿出钥匙,打开门,带我走进走廊。我走得很慢,看着她的背摇摇晃晃向前。我记得上次想逃走,被她一把抓住的事。我知道就算我现在能把她撞开,她仍旧能够马上站起来追我。我也许能拿她头去撞砖墙……但我光想,双手都软了,我觉得我办不到。

  「去吧。」她说,我迟疑了一下。「怎么了?」

  「没事。」我拉着厕所门,缓缓拉上。「妳不需要等我。」我说。

  「不,我会等妳。」她靠到墙上。「透透气也好。」

  天气温暖,臭气熏天,厕所又更闷更臭了。但我进去之后关上门,拉上门闩,环顾四周。那里有个小窗,没比我的头大多少,破窗格用破布补起。那里有蜘蛛和苍蝇。厕所的座位龟裂,十分肮脏。我站着思考大概一分钟。「好了吗?」丹蒂喊。我没回答。地板是泥土,已被踩得很实。墙面一片粉白。有条绳子,上面挂着一张张新闻纸。征求女士先生二手衣物,状态新旧皆可──韦尔斯羊肉和新鲜鸡蛋──

  快想,茉德。

  我将脸转向门口,将嘴靠近木门的开口。

  「丹蒂。」我小声说。

  「干么?」

  「丹蒂,我不怎么好。妳能不能帮我拿东西。」

  「什么?」她拉了拉门。「妳先出来,小姐。」

  「我不行。我不敢。丹蒂,妳上楼到我房间,帮我去衣柜抽屉拿,好不好?妳会看到。好吗?噢!拜托妳快点!噢!一直流!我好怕男生回来──」

  「噢。」她终于懂我在说什么了。她压低声音。「突然来了,是吧?」

  「妳能替我去吗,丹蒂?」

  「可是我不能离开妳身边,小姐!」

  「那我一定要待在这里,等萨克斯比太太回来!可是假如约翰或易卜斯先生先回来怎么办!或我晕倒怎么办?而且门上闩了!那时候萨克斯比太太会怎么想?」

  「噢,老天。」她嘟囔,接着又说:「妳刚才说衣柜抽屉吗?」

  「最上面的抽屉,右边。妳快点好不好?我只想弄干净,然后躺下来。我每次都很惨──」

  「好。」

  「快点!」

  「好啦!」

  她声音远去。我耳朵贴到木门上听她的脚步声,接着听到厨房门打开,然后关上。我将门闩拉开,拔腿就跑。我沿着通道跑出去,来到中庭。我记得这里,我记得荨麻和砖墙。接下来要走哪条路?我四周都是高大的砖墙。但我继续跑,墙渐渐不见了。我面前出现一条泥路。我之前来的时候整条路都是滑溜的烂泥。我看到并认出来了。我认识这条路!这条路会通到一条巷子,接着会连到另一条路,穿过一条街,最后会到……哪里?我最后来到一条我不认得的路上。那条路向前延伸,穿过远方桥下的拱门。我记得当时有座桥,但记得它没那么远,印象中也没那么高大。我记得这里应该有面高大、死气沉沉的砖墙。但这里没有墙。

  不管了。继续走。背对房子,继续跑就对了。走到更宽阔的路上,巷弄昏暗弯曲,妳一定不能在里面迷路。跑,快跑。不管妳觉得天空多开阔,多有压迫感;不管伦敦多么嘈杂;不管这里有多少人,也不要管他们的目光;不管他们衣着破旧,而妳的洋装多光鲜亮丽;不管他们都戴着帽子,妳却抛头露面。不管妳穿丝质便鞋,每次踩到石头和煤渣脚都被割破──

  我逼自己继续向前。只有横冲直撞的马匹和车轮能阻挡我。每次我到路口,我都会停下来,然后扑身钻入大小马车之间,我想是因为我神色慌张茫然,或者也许是我洋装亮眼,马车夫大都拉住了缰绳,以免把我撞倒。我一直向前。我想中途有只狗对我吠,咬我裙子一口。我想还有两、三个小孩冲到我旁边,边尖叫边看我步履蹒跚。「你。」我手扶着腰。「你可以告诉我,霍利韦尔街在哪吗?往哪走会到霍利韦尔街?」但一听到我出声,他们全都跑走了。

  这时我速度变慢了。我越过一条繁忙的道路。这里的建筑变得更雄伟。但过两条街之后,房舍变得无比破烂。我该往哪走?我待会再问人,再等一会。现在我只要一直走,让我跟萨克斯比太太、理查德、易卜斯先生隔愈多条街愈好。我迷路又有什么关系?我已经迷路了……

  接着我经过一个路口,举目望去是一道铺黄砖的缓坡,尾端残破的屋顶上头,有个隆起的黑影,建筑上头的金十字架闪闪发光,那是圣保罗座堂。我在图画上看过,我想霍利韦尔街在那附近。我转身撩起裙子,往那方向走。这条路气味难闻,但座堂似乎不远。看起来近在咫尺!砖石变绿,气味愈来愈糟。我向上爬,路突然向下,我眼前一片开阔,差点跌倒。我原本以为自己会到一条街,或一个广场。结果我站在一段歪扭的楼梯上方,楼梯通往臭气熏天的河水。我来到了河岸边。圣保罗座堂确实近在眼前,但我们中间隔了一整条泰晤士河。

  我站在岸边望着河,心中既害怕又惊惶。我记得自己在荆棘庄园沿着泰晤士河散步。我记得受到侵蚀的河岸看似焦虑和担心。我以为河跟我一样,渴望加速并变宽。但我没料到河水会变得如此宽阔。河水如毒液流动。河面漂满杂物,如干草、木头、杂草、纸张、破布、软木塞和歪斜的玻璃瓶。河水流动不像河,反而像海洋潮起潮落。船头划水而过,河水击打岸边时,楼梯、河道和木码头附近都漂着泡沫,如同酸奶一样。

  那是河水和垃圾交集汇聚之处,但河上还是有人,他们在船上划桨,拉着船帆,像老鼠一样毫不迟疑。河边不时还有女人和孩子赤脚弯身,在起伏的垃圾间挑选路径,像在田野中拾穗的人。

  我站了一分钟,看他们涉水向前,但他们没抬头,因此没见到我。不过,岸边全都是仓库,仓库里都是工人。我注意到他们时,他们也都注意到我了。我想是注意到我的洋装。他们先盯着我瞧,然后挥手大喊。我见了自震惊中回过神来。我转身,沿着黄砖道返回,再次走到大路上。我看到通往圣保罗座堂的桥,但我现在位置不够高,我找不到向上的路。我现在走的这条路很狭窄,路面没有铺砖,臭气逼人,处处积着泥水。这条路上也有人群。他们是船工和仓库工,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时而吹口哨,时而大喊,试图吸引我的目光,不过他们没有碰我。我手放到面前,加快脚步。最后我找到一个男孩,他穿着看来像个仆人。我问:「过桥到对岸的路怎么走?」他指向一条楼梯,并盯着我爬上去。

  不管是男人、女人或小孩,大家都在盯着我瞧。我又回到车水马龙的路上,但即使在这里,他们仍盯着我。我想撕下一段裙布遮住我的头。我想乞讨一枚钱。要不是我不知道该乞讨哪一种钱币、帽子要多少钱、要去哪买,我一定会这么做。但我一无所知,只能继续向前。我便鞋的鞋底开始破了。不要管,茉德。如果妳开始在意,妳就会哭。这时前方的路逐渐爬升,我再次看到河水的光泽。终于看到桥了!我不禁加快脚步,结果便鞋的洞马上破更大。过不了多久,我不得不停下来。桥头的墙边有个小空间,并设有浅浅的石椅。旁边挂着一个软木圈。告示牌上写这是为了救掉到河里的人而设置的。

  我坐下来。桥比我想象来得高。我从来没到过这么高的地方!我想到不禁一阵头晕。我摸着我破烂的便鞋。女人能在桥上当着大庭广众揉脚吗?我不知道。车辆迅速接连经过,像湍流般轰声不断。假如理查德追来呢?我再次掩面。再等一会,我会继续向前。阳光炎热。再等一会,让我喘口气。我闭上双眼。现在即使有人盯着我,我也看不到。

  有人站到我面前,开口说话。

  「妳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我睁开双眼。是个年老的男人。一个陌生人。我手放下。

  「不要怕。」他说。也许我露出疑惑的表情。「我不是故意吓妳的。」

  他摸摸帽子,略行个礼。他看来就像我舅父的朋友。他说话像个绅士,领口洁白。他笑了笑,然后仔细打量我,神情友善。「妳不舒服吗?」

  「你可以帮我吗?」我说。他听到我的声音,表情变了。

  「当然了。」他说:「怎么了?妳受伤了吗?」

  「没有。」我说:「但我过去这段日子太折腾了。我──」我望一眼桥上的马车。我说:「我怕某些人。你能帮我吗?噢!我希望你答应我!」

  「我已经说了。可是这可是大事!而且妳一个小姐……妳愿意跟我来吗?告诉我妳的经历,我会好好听妳述说。现在先别说话。妳站得起来吗?妳恐怕脚受伤了。天啊,天啊!我招辆出租马车。没问题。」

  他手臂伸出,我扶着他站起。我一松懈,全身便软弱无力。「感谢老天!」我说:噢!感谢老天!可是听我说。」我抓他抓得更紧了。「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我没有钱可以付你──」

  「钱?」他手放到我手上。「我不会拿妳半毛钱。别放心上!」

  「可是我有个朋友,我觉得他会帮我。你可以带我去找他吗?」

  「当然好,当然好。还能怎么办?来,妳看,车来了。」他弯向路旁,举起手。一辆出租马车从车流中靠过来,停在我们面前。那绅士抓住门,将门拉开。车厢封闭且黑暗。「小心。」他说:「妳上得去吗?小心,阶梯很高。」

  「感谢老天!」我抬起脚又说一次。我上车时,他站到我后面。

  「就是这样。」他说。接着又说:「瞧,妳爬楼梯的样子多美啊!」

  我脚踏在楼梯上,停下来。他手放到我腰上。「上车啊。」他催我进车厢。

  我向后退。

  「想一想。」我马上说:「我觉得我还是用走的。你能告诉我路吗?」

  「今天太热了。妳身体太虚弱了。上车。」

  他手仍放在我身上,并推得更用力。我扭开身子,我们几乎像在扭打。

  「好了,别闹了!」他微笑着说。

  「我改变主意了。」

  「来嘛。」

  「放开我。」

  「妳想在大庭广众吵吵闹闹吗?来吧。我知道有个房子──」

  「房子?我不是说我只想去找我朋友?」

  「噢!我想妳洗净双手,换双长袜,喝杯茶之后,他会更喜欢妳。不然……谁晓得?在那之后,妳搞不好会比较喜欢我。嗯?」

  他神情依旧亲切友善,脸上仍挂着笑容,但他手抓住我手腕,大拇指抚摸我的皮肤,并再次试着将我推上马车。我们现在真的扭打成一团。没有人来插手。我想路上其他车子经过时看不到我们。桥上路人曾看我们一眼,后来便转开头。

  不过还有马车夫。我朝他喊。「你没看到吗?」我大喊。「我们有误会。这人冒犯我了。」那人听了便放开我。我绕到马车前,仍继续喊他。「你愿意载我吗?载我一个人?到的时候,我会找人付你钱,我向你保证。」

  我说话时,马车夫望着我,面无表情。他发现我没钱时,转头吐沫。

  「没钱,不载。」他说。

  那人又靠近过来。「来嘛。」他说。现在他脸上没有笑容了。「不需要弄成这样。妳在玩什么把戏?妳显然遇到了困难。妳不想换双长袜?喝杯茶吗?」

  但我仍对马车夫喊。「那你可以跟我说吗?」我说:「我要往哪边走?我一定要去霍利韦尔街。你可以跟我说从这里要怎么走吗?」

  他听到那路名,哼了一声。我分不出来是轻蔑还是笑声。但他举起马鞭。「那边。」他指着桥另一头。「然后到弗利特街往西走。」

  「谢谢你。」我开始走。那人手伸向我。「放开我。」我说。

  「妳不是这个意思吧。」

  「放手!」

  我几乎在尖叫。他向后退开。「好啊,去啊!」他说:「妳他妈逗我开心啊。」

  我用尽全力向前走,几乎要奔跑起来。但过一会,马车驶到我身旁,配合我的脚步慢下来。绅士探出头。他表情又变了。

  「对不起嘛。」他哄着我说:「上车。对不起。妳上车来嘛。我会带妳去找妳朋友,我发誓。看这边,看这边。」他拿出一枚钱币。「我会给妳这个。上车。妳不能去霍利韦尔街,那里的人都是坏人。跟我完全不同。来吧,我知道妳是个小姐。来,我会待妳很好……」

  于是他一下提声喊,一下低语,并一路跟着我走到桥中央。最后马车后头堵了一排车,马车夫喊说不能再这么慢了。于是那人身子缩回车厢,砰一声拉下车窗,马车加速开走。我吐出一口气,全身开始摇晃。我好想停下来休息,但现在不敢。我下了桥,并遇到另一条路,这里比南岸交通更繁忙,但也更没有特色了。我心里其实一方面庆幸人潮众多,但一方面又觉得好可怕。不要管,不要管,直接钻过他们。继续走。照马车夫的指示向西走。

  现在街道又变了。路旁一间间房子都有大面的窗户──商店。我终于了解什么叫商店了。窗户中展示着商品,并用卡片标价。有的卖面包,有的卖药。还有卖手套、鞋子和帽子。噢!只要一点钱!我想到绅士从马车窗递出来的钱币。要是我拿了钱就跑呢?现在想到太迟了。不重要了。继续走吧。这里有间教堂,像桥墩将河分开一样将路分成两条。我该走哪一条路?一个女人经过。她像我一样头没戴帽子。我抓住她手臂,向她问路。她替我指了路之后,像所有人一样,站在原地望着我走远。

  终于到霍利韦尔街了!只是我现在犹豫了。我想象中的霍利韦尔街是什么样子?总之,不像这样。不该这么狭窄弯曲,晦暗不明。伦敦天气依旧炎热,阳光明亮,但是一转入霍利韦尔街,我彷佛踏入暮光之中。话说回来,如暮光般昏暗也好,这样我面孔就不明显,洋装颜色也较不惹眼。我向前走,路变得愈来愈窄。地面没铺砖石,坑坑洞洞,满是尘土。两边都有商店,里头都点亮了灯,有的挂着一排破烂的衣服,有的放着破椅、空相框和有色眼镜,堆积如山。不过,卖书的店最多。我看到时,心里又犹豫了。我离开荆棘庄园之后便不曾碰过书,现在却突然看到无数书本,而且每本都封面朝上,像托盘里的面包,或是杂乱地堆在篮子里。它们一本本破烂、脱线、褪色,并标价为二、三便士。有一箱的书甚至只卖一先令,我不禁感到惶恐不安。我停下脚步,看着一个男的随意翻着一箱没有书皮的书,并拿起一本,书名是《捕鼠器之爱》。我认得这本,我曾无数次念给舅父听,都快倒背如流了!

  那人这时抬起头,发现我看着他,我继续往前。街上有更多店,更多书,也更多男人,最后我看到一面比其他家都还亮的橱窗。印刷书一本本挂在在线向外展示。玻璃上的烫金字印着霍崔伊先生的名字,金漆斑驳。我看到时全身摇晃,差点跌倒。

  店里又小又拥挤,出乎我意料之外。墙上都是书册,一旁也放着书柜。有三、四个人站在店里,每个人都快速专注地翻着一本本图画或书。门打开时,他们没抬头,但我向前一步时,裙子沙沙作响,他们全都抬起头望向我,毫不避讳。但我这时已经习惯目光了。店后面有一张小巧的写字桌,有个年轻人坐在那里,他穿着西装背心和衬衫。他如同他们一样盯着我。看我走向前,他站了起来。

  「请问有什么事吗?」他说。

  我吞了吞口水,嘴巴很干。

  我静静说:「我在找霍崔伊先生。我希望能跟霍崔伊先生说话。」

  他听到我的声音,眨了眨眼。店内顾客全都移了移身子,又上下打量我。「霍崔伊先生。」他说,语气略微改变。「霍崔伊先生没有在店里工作。妳不该来店里。妳跟他约好了吗?」

  「霍崔伊先生认识我。」我说:「我不需要跟他约。」

  他望向顾客,说道:「妳找他有什么事?」

  「私事。」我说:「你能带我去见他吗?或你可以带他来找我吗?」

  但是一定是我的表情或语气让他更加提防,只见他向后退。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在不在。」他说:「真的,妳不该来店里。店里是卖书和图画的。妳知道是什么书吗?霍崔伊先生的房间在楼上。」

  他身后有道门。「你能让我去找他吗?」我说。

  他摇摇头。「妳可以送一张名片上去之类的。」

  「我没有名片。」我说:「但你给我一张纸,我会把名字写给他。他读到我的名字就会来了。你可以给我一张纸吗?」

  他没动作。他又说一次:「我不觉得他在。」

  「这样的话,那我会在这里等。」我说。

  「妳不能在这里等!」

  我回答:「那我想你一定有间办公室之类的地方,我会在那里等。」

  他又望了顾客一眼,然后拿起铅笔,放下来。

  「可以吗?」我说。

  他脸皱了皱,然后替我拿了纸跟笔。他说:「但如果他不在,妳不能在这里等。」我点点头。「写上妳的名字。」他指着说。

  我开始写。然后我想起理查德曾跟我说,伦敦的书商是怎么说我的。我不敢写下茉德.里利。我怕那年轻人会看到。最后我想到一个别名,并写下:葛拉蒂亚。

  我折起纸片,交给他。他打开门,到走廊吹了声口哨。他静静听了一下,然后又吹一声口哨。脚步声传来。他倾身喃喃说了句话,比了一下我。我在桌前等待。

  这时,一个顾客阖上图册,和我目光交会。「别理他。」他轻声说,他指的是那名年轻人。「他只是觉得妳很随便。不过谁都看得出来妳是个小姐……」他打量我,然后朝架上的书点点头。「妳喜欢这些书,嗯?」他换了个语调。「妳当然喜欢。是不是?」

  我不吭声,也不动作。年轻人回来了。

  「我们正在问他在不在。」他说。

  他头后面的墙上钉有一张张装在蜡纸里的图片。女孩露着腿荡秋千、女孩在船上快滑倒了、女孩从断枝上落下……我闭上双眼。他向其中一人喊道:「你想买那本书吗?先生?」

  不过这时传来更多脚步声,门再次打开。

  是霍崔伊先生。

  他看起来比印象中瘦小。他的大衣和裤子都是皱痕。他站在走廊上,一脸焦虑,也没打算走进店里。他望向我,但脸上没有笑容──他环顾我四周,彷佛确认我是一个人,接着招手要我过去。年轻人退开,让我过去。「霍崔伊先生──」我说。但他摇摇头,暗示他会等门关上才会开口。门关上之后,他压低声音,情绪激动到那串话都成了气音,他劈头说:

  「老天啊!真的是妳?妳还真的来找我?」

  我一语不发,只站在原地,双眼望着他。他心不在焉地将手伸到头上,然后抓住我的手臂。「这边。」他说着带我走上楼梯。楼梯上堆满了盒子。「小心。小心。」我们爬上楼梯时他说。到了上面,他说:「这里。」

  楼上有三间房,专门用来印刷和装订书。其中一间,两人在排铅字。另一间我想是霍崔伊先生的办公室。第三间房不大,弥漫着浓郁的胶水味。他带我进了那个房间。桌上堆着散落的纸张,边缘参差不齐。那些是尚未装订完成的书页。地面空无一物,灰尘满地。一面墙上装有雾面玻璃。那面墙另一边便是刚才看到的排字室。从那里可以隐约看到两人弯身工作的身影。

  那里有张椅子,但他没请我坐下。他关上门,站在门前,拿出手帕,擦擦脸。他脸色苍白,带点蜡黄。

  「老天。」他又说一次,随即又说:「不好意思。原谅我。我只是太震惊了。」

  他语气亲切了一点。我听他这么说,稍微转开头。

  「对不起。」我说。我声音颤抖。「我怕我会哭。但我来找你不是来哭的。」

  「妳想哭可以哭!」他说着瞄了雾面玻璃一眼。

  但我不会哭。他看我强忍着眼泪,过了一会儿,他摇摇头。

  「亲爱的。」他最后温柔地说:「妳怎么能做出这种事?」

  「别问我。」

  「妳逃走了。」

  「从我舅父那里逃走,对。」

  「我指的是从妳丈夫身边。」

  「我丈夫?」我吞了吞口水。「这么说,你知道这件事?」

  他耸耸肩,脸胀红,别开脸。

  我说:「你误会我了。你不知道我这段时间受了多大委屈!别担心……」因为他双眼又瞄向玻璃窗。「别担心,我不会失控。你们要怎么看我随便你们,我不在乎。但你一定要帮我。可以吗?」

  「亲爱的──」

  「你要帮我。你一定要帮我。我一无所有。我需要钱,还有一个房子住。你以前常说希望我来作客──」

  我不由自主地提高音量。

  「冷静点。」他说。他举起双手,彷佛想安慰我,但并没有从门边走过来。「冷静点。妳知道这看起来会多奇怪吗?妳知道吗?我的职员会怎么想?一个女孩急着来找我,写了个假名……」他苦笑一声。「我女儿和妻子知道了会怎么想?」

  「对不起。」

  他再次擦擦脸,叹一口气。「我希望妳告诉我。」他说:「妳为何来找我。我不会支持妳反抗妳舅父。我向来不喜欢他严格待妳,但他不能知道妳来过这里。我也不会……这是妳此趟的目的吗?我也不会帮妳重回荆棘庄园。妳知道,他其实已经不要妳了。何况由于这件事,他生病了,病得非常严重。妳知道吗?」

  我摇摇头。「我舅父现在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了。」

  「但他对我来说很重要,妳了解吧。如果他听到妳来过──」

  「他不会知道。」

  「唉。」他叹口气,然后表情再次变得为难。「可是来找我!来这里!」他看了看我,仔细看着俗艳的洋装和手套,上面满是脏污,而我的头发想必已乱成一团,我的脸肯定满是尘土,毫无光泽,一片惨白。「我几乎认不出妳来了。」他仍皱着眉头说:「妳变好多。妳的大衣和帽子呢?」

  「我来不及──」

  他一脸震惊。「妳就这样来这里?」他瞇眼望着裙角,然后看到我的脚吓一跳。「哇,妳的便鞋!妳脚在流血!妳没穿鞋就出门了?」

  「我不得不如此。我一无所有!」

  「连鞋子都没有?」

  「没有。连那也没有。」

  「瑞佛斯连鞋子也不给妳?」

  他难以置信。我说:「只要容我向你解释──」但他没在听。他环顾四周,彷佛第一次看到桌子和那堆纸。他拿起几张空白纸页,急急忙忙盖住那些印刷好的书稿。

  「妳不应该来这里。」他边盖边说:「妳看这些!妳看!」

  我看到其中一行字,上头写着:妳会感到满足,我保证,我会不断鞭打妳、鞭打妳……我见了开口:「你要遮起来,不想让我看到?我在荆棘庄园看过更恶心的书。你忘了吗?」

  「这里不是荆棘庄园。妳不懂。妳怎么会懂?妳在那里身边全是绅士。这都是瑞佛斯害的。他应该……既然都把妳带走了,好歹把妳看紧。他看清妳的真面目。」

  「你不知道。」我说:「你不知道他怎么利用我!」

  「我不想知道!我根本不需要知道!不要告诉我。噢!妳自己看看自己!妳知道妳在街上成什么样子吗?大家当然都注意到妳了,对吧?」

  我低头望向裙子和便鞋。「桥上有个男的。」我说:「我以为他打算帮我。但他只打算──」我的声音开始发抖。

  「看吧?」他这时说:「看吧?假如警察看到妳,跟着妳到这儿?妳知道我会发生什么事吗?我的职员,我的书……如果警察来扫荡怎么办?这种不堪入目的东西,他们搞不好会有动作。噢!天啊,看看妳的脚!真的在流血吗?」

  他扶我坐进椅子,然后看向四周。「隔壁有个洗手台。在这里等着,好吗?」他走出门,进到排版工人在的那个房间。我看到他们抬起头,听到他声音。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我不在乎。我坐下便感到一阵疲倦,我的脚底刚才都还一片麻木,现在渐渐恢复知觉。房里没有窗户,没有烟囱,胶水气味变得更强烈了。我坐的地方离其中一张桌子很近。我弯到桌上,看着桌面上一堆未经裁切、尚未手缝的纸页,有些已被霍崔伊先生动过或盖起。「……我会不断鞭打妳、鞭打妳,打到妳背流血,流到妳脚上……」书是新印的,字是黑的,但纸质不好,墨水都起了毛边。字型是什么?我明明知道可是我却想不起来(真是好烦)。

  「……所以、所以、所以、所以,妳喜欢被鞭,是吗?」

  霍崔伊先生回来。他拿一块布,一盆半满的水。他手中还有一个玻璃杯,装水给我喝。

  「来。」他将水盆放到我面前,把布沾湿交给我,然后紧张地望到一旁。「妳可以自己来吗?暂时把血擦干净……」

  水很冰。我擦完脚之后,再将布沾湿,放到脸上一会儿。霍崔伊先生转过来,看到我这么做。他问道:「妳没发烧吧?妳没生病吧?」我回答:「我只是热而已。」他点点头,过来拿走水盆,然后把玻璃杯给我,我喝了一点。「非常好。」他说。

  我再次望向桌上的书页,但字型的名字我还是无法记起。霍崔伊先生看一下表,然后将手放到嘴上,咬着大拇指的皮肤,皱起眉头。

  我说:「你愿意帮助我,人真的很好。我觉得其他人只会责怪我。」

  「不,不。我刚才不是说了,我怪的是瑞佛斯。算了。现在告诉我。老实告诉我。妳现在身上有多少钱?」

  「我没有钱。」

  「一毛钱都没有?」

  「我只有这件洋装。但我想我们可以把它卖了?反正我该快点换上朴素一点的衣服。」

  「卖掉妳的洋装?」他眉头皱得更深。「别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好不好?妳回去──」

  「回去?回荆棘庄园?」

  「荆棘庄园?我是说回到妳丈夫身边。」

  「回他身边?」我不可思议地望着他。「我不能回去他身边!我花了两个月才逃离他!」

  他摇摇头。「瑞佛斯太太──」他说。我打了个寒颤。

  「不要叫我这名字。」我说:「我求你。」

  「又来了,莫名其妙啊!我不叫妳那个,那该怎么称呼妳?」

  「叫我茉德。你刚才问过我,有什么东西是我的。我有这名字,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

  他手动了动。「别傻了。」他说:「现在听我说。我为妳感到难过。你们吵架了,是不是?」

  我大笑,声音尖锐,害他吓了一跳。两名排版人员抬起头。他看到他们的反应,转向我。

  「妳保持点理智行不行?」他小声警告我。

  但我怎么办得到?

  「吵架。」我说:「你觉得是吵架。你觉得我脚走到流血,横越大半伦敦就是因为吵架?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无法想象我现在处境多危险、多混乱!但我不能告诉你。这件事情牵扯太多了。」

  「什么事?」

  「一个秘密。一个阴谋。我不能说。我不能……噢!」我垂下双眼,目光落在书页上。妳喜欢被鞭,是吗?「这是什么字体?」我说:「你可以告诉我吗?」

  他吞了吞口水。「这个字体?」他语气变了。

  「这个字型。」

  他好一会儿没回答,然后说:「粗衬线体。」他小声说。

  粗衬线体。粗衬线体。我其实还是知道。我继续望着那页书。手不由自主放到文字上。后来霍崔伊先生过来,像刚才一样用空白纸把书页遮住。

  「别看了。」他说:「不要一直盯着!妳怎么回事?我想妳一定病了。」

  「我没病。」我回答:「我只是很累。」我闭上双眼。「我希望我可以留在这里睡觉。」

  「留在这里?」他说:「留在这里?在我店里?妳疯了吗?」

  我听到这个字睁开眼,和他眼神交会。他面红耳赤,马上别开头。我语气更稳定地再说一次。「我只是累了。」但他没回答,把手放在嘴上,再次咬着拇指的皮肤。他小心翼翼、戒慎恐惧地用眼角瞄着我。「霍崔伊先生──」我说。

  「我希望……」他突然说:「我只是希望妳告诉我,妳打算怎么做?我到底要怎么把妳从店里带出去?我想我一定要租辆出租马车,并让车开到后门。」

  「你可以吗?」

  「妳有地方去吗?睡觉吃饭的地方?」

  「我无处可去!」

  「那妳一定要回家。」

  「我不行。我没有家!我只需要一点钱,一点时间。我想去找一个人,去救──」

  「去救?」

  「去找。去找而已。找到她之后,我可能又会需要帮忙。只要帮一点忙就好。我被骗了,霍崔伊先生。我被欺负了。我想可以找个律师。如果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正直的律师。你知道我很有钱吗?或者说,未来应该会很有钱。」他又盯着我瞧,但不发一语。我说:「你知道我很有钱。如果你现在帮助我。如果你收留我──」

  「收留妳!妳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收留妳?留在哪?」

  「不能留在你家?」

  「我家?」

  「我以为──」

  「我家?跟我妻子和女儿在一起?不行,不行。」他开始踱步。

  「但在荆棘庄园时你说了无数次──」

  「我刚才不是跟妳说了?这里不是荆棘庄园。荆棘庄园跟这世界不同。妳一定要知道这件事。妳多大了?妳是个孩子。妳不能像离开舅父一样离开丈夫。在伦敦,妳根本无以谋生。妳有没有想过妳要怎么生活?」

  「我不知道。我以为……」我想说,我以为你会给我钱。我望向四周,然后灵光一现。我说:「我能不能替你工作?」

  他站在原地,全身僵硬。「替我?」

  「我可以在这里工作吗?装订书本?甚至写作?我懂这行。你知道我有多熟悉!你可以付我薪水。我能租个房间。我只需要一个房间,一个安静的房间!我可以暗中租个房间,理查德永远都不会知道,你能替我保密。我可以工作,赚一点钱。存够钱我们便能找到我朋友,并找来一个正直的律师,然后……怎么了?」

  他这段时间文风不动,但他表情变了,神情相当古怪。

  「没事。」他说着动了动。「我……没事。妳喝水吧。」

  我想我脸红了。我刚才话说得很快,脸上泛起红潮。我吞下一口水,感觉清凉的水滑入胸中,像把剑一样。他走到桌边,靠在桌上,双眼不看我,一直思考。我放下玻璃杯。他转过身,双眼避开我的目光。

  「听我说。」他说,声音很轻。「妳不能待在这里,妳知道。我一定要租辆出租马车来载妳。我、我一定也要请个女人。我会付钱给那女人跟妳一起去。」

  「跟我去哪里?」

  「去一间……旅馆。」现在他又转身了,并拿起一支笔,目光盯着一本书,开始在上头写下指示。「某个房子。」他边写边说:「妳在那里可以休息吃饭。」

  「我能在那休息?」我说:「我想我永远都不能休息了!但一个房间!房间!你会到那里找我吗?今晚?」他没回答。「霍崔伊先生?」

  「今晚不行。」他仍动笔写着。「今晚不行。」

  「那明天好了。」

  他挥着那张纸,让墨水风干,最后折好。「明天。」他说:「可以的话。」

  「你一定要来!」

  「好,好。」

  「还有工作。我替你工作的事。你会考虑吧?说你会考虑!」

  「嘘。好,我会考虑。好。」

  「感谢老天!」

  我手摀住我的双眼。「待在这里。」他说:「好吗?别乱跑。」

  我听到他走进隔壁房间,并看到他小声和其中一个排版人员说话。那人穿上夹克便离开了。霍崔伊先生回来,他朝我的脚点了点头。

  「现在穿上鞋子吧。」他说着转开头。「我们一定要准备好。」

  「你人真好,霍崔伊先生。」我弯身穿上破了的便鞋。「天晓得一直没有人善待过我,自从──」我这句话说不完。

  「好了,好了。」他心不在焉地说:「现在别再想了……」

  我沉默地坐在原地。他静静等待,拿出手表,不时走到楼梯口,听底下的声响。终于他走下楼看了看,并马上回来。

  「他们到了。」他说:「好了,妳东西都带了吗?从这边来,小心点。」

  他带我下楼,并穿过一个个房间,里面堆着成山的篮子和箱子,接着穿过类似洗碗室的地方,来到一道门前。出了门有个灰色小通道,从那里走一段阶梯便会进到一条小巷。出租马车便停在那里,旁边还站着一个女人。她看到我们,点点头。

  「妳知道该怎么做吧?」霍崔伊先生对她说。她又点点头。他给她钱,钱就包在他刚才写的那张纸里。「这便是那位小姐,来。她叫瑞佛斯太太。妳必须好好待她。妳有披巾吗?」

  她有一块格纹的羊毛披巾,她将披巾裹到我身上,盖住头。羊毛靠在我脸颊上阵阵发热。虽然已近傍晚,天气仍暖和。太阳渐渐西沉。我离开兰特街已经过了三个小时。

  在出租马车门口,我转身,牵起霍崔伊先生的手。

  「你会来吧。」我说:「明天?」

  「当然了。」

  「你不会跟任何人讲这件事吧?你记得我提到的危险吗?」

  他点点头。「去吧。」他小声说:「这个女人会照顾妳,比我照顾得更好。」

  「谢谢你,霍崔伊先生!」

  他将我送上车厢。犹豫了一下,才牵起我的手亲吻。那女人接着上车。她上车之后,他关上门,然后向旁退开,免得挡到马车的路。我弯向玻璃窗,看到他拿出手帕,擦了擦脸和脖子。然后我们拐弯,驶出小巷,他的身影就此消失。我们离开霍利韦尔街,一路向北,就我看来是如此。因为我知道我们没有过河(我满有把握的)。

  但车程一路断断续续。交通非常拥挤。我起初脸一直凑在窗前,看着路上来往的群众和商店。后来我想,假如我看到理查德怎么办?于是我向后靠在皮椅上,从那里观察街道。

  过一阵子,我才再次端详那女人。她双手放在大腿上,没戴手套,皮肤粗糙。她和我眼神交会。

  「还好吗?亲爱的?」她说,脸上不带笑容。她声音和手指一样粗糙。

  我是不是在此时开始有所警觉?我不确定,毕竟霍崔伊先生找这女人的时间不充裕。只要她为人正直,态度不好有差别吗?我更仔细观察她,裙子是棕黑色,鞋子颜色和质感都像烤肉。出租马车颠簸震动,她平静地坐着,不发一语。

  「我们要走很远吗?」我最后问她。

  「没多远,亲爱的。」

  她声音仍粗糙,面无表情。我焦虑地说:「妳为何这样叫我?我希望妳不要用这个词。」

  她耸耸肩。这姿势很失礼,态度又漫不经心。我想我这时心里渐渐不安起来。我再次将脸贴到窗边,想吸点空气。空气却没吹进来。我心想,这里离霍利韦尔街多远?

  「我觉得不对。」我转向女人说:「我们不能用走的吗?」

  「用走的,穿那便鞋?」她哼了一声。她望出去。「到康登镇了。我们还要走一阵。坐好别乱动。」

  「妳可以不要这样跟我说话吗?」我又说:「我不是小孩子。」

  她再次耸耸肩。我们继续向前,速度更平稳了。我们开上一道上坡,或许坐了半小时。现在天更黑了,我也更紧绷。我们离开了灯火和商店,来到某条街上──这条街上有朴素的房子。我们拐过转角,房子变得更简陋。我们靠到一栋巨大的灰色房子前。门阶底有个提灯。一个穿着破烂围裙的女孩拿个烛芯想点燃灯。玻璃灯罩有裂痕。街道一片寂静。

  「这是什么?」马车停下,我发现车不会再走时,我问那女人。

  「这是妳的房子。」她说。

  「旅馆?」

  「旅馆?」她笑了笑。「妳可以这么说。」她手伸向门闩。我抓住她手腕。

  「等一下。」我现在终于感到恐惧了。「什么意思?霍崔伊先生要妳送我到哪里?」

  「这里啊!」

  「这是哪里?」

  「是栋房子,不是吗?是什么房子有差别吗?反正妳一样会吃到晚餐。放开妳的手,好不好!」

  「妳先跟我说我在哪里。」

  她想抽开手,但我不让她挣脱。最后她发出啧一声,放弃了。

  她说:「给小姐的房子,像妳这种小姐。」

  「像我?」

  「像妳。贫穷的小姐,守寡的小姐……还有干坏事的小姐,我也不意外。就这样!」

  我将她手腕甩到一旁。

  「我不相信妳。」我说:「我原本要去旅馆。霍崔伊先生付妳钱就是──」

  「他付我钱带妳来这,然后把妳留在这里。非常明确。如果妳不满意……」她手伸到口袋。「来,这是他亲手写的。」

  她拿出那张纸。那是霍崔伊先生包钱的纸。上面有这房子的名字──

  他写道,上流弃妇之家。

  一时间,我不可置信地看着那段文字。彷佛我看着那段字,字便会改变意义和形状。然后我望向那女人。「那是误会。」我说:「他不是这个意思。他误会了,不然就是妳误会了。妳一定要带我回去──」

  「我只要把妳带来,让妳留下,非常明确。」她再说一次,态度顽固。「『贫穷的小姐,精神虚弱,需要带去慈善机构。』这里就是慈善机构不是吗?」

  她朝那房子点点头。我没回答。我想起霍崔伊先生的表情,也想起他奇怪的语气和他说的话。我心想,我一定要回去!我一定要回到霍利韦尔街!但我满怀恐惧,内心冰凉,用想的也知道,我回去会看到什么情况。我会看到书店和一个个男人,那个年轻人,而霍崔伊先生则早已离开,回到自己的家。他家可能在城里任何地方……接下来,我便只能流落黑暗的街头。那时我该怎么办?我怎么能独自在伦敦活过一个晚上?

  我开始发抖。「我该怎么办?」我说。

  「啊,就进里头啊。」女人说,头又朝房子一摆。拿着烛芯的女孩不见了,灯发出微弱的光芒。窗户都拉上了,玻璃内一片漆黑,彷佛房间充满黑暗。大门高耸,分成两扇,像荆棘庄园巨大的前门。我看到之后,心中一阵惊慌。

  「我不行。」我说:「我不行!」

  那女人又啧了一声。「总比流落街头好吧,是不是?二选一。我收钱只要带妳过来,把妳留在这,就这样。好了,下车吧,让我回家。」

  「我不行。」我又说一次。我抓住她袖子。「妳一定要带我去别的地方。」

  「一定要?」她大笑。不过,她没甩开我的手。但她表情变了。「嗯,好啊。」她说:「妳付我钱就没问题。」

  「付妳钱?我没钱能付给妳!」

  她又大笑。「没钱?」她说:「穿成这样说没钱?」

  她看着我裙子。

  「噢!天啊。」我不顾一切扯着裙子。「可以的话,我整件洋装都会给妳!」

  「真的?」

  「披巾妳拿去!」

  「披巾是我自己的!」她哼了一声,双眼仍盯着我裙子。然后她歪着头。「妳底下……」她压低音量。「穿了什么?」

  我打个寒颤,然后畏畏缩缩、缓慢地拉起衣襬,让她看我的衬裙。我洋装下有两件衬裙,一件白、一件深红。她看到之后点点头。

  「可以。丝做的,对不对?这两件可以。」

  「什么?两件吗?」我说:「妳两件都要?」

  「还有马车夫的车资,是吧?」她回答:「妳也要付我钱,所以一件给我,一件给他。」

  我犹豫了一下。但我能怎么办?我将裙子拉高,摸到腰间的系带,将结拉开,接着小心翼翼将衬裙脱下。她连头都没转开,接下衬裙,马上塞到大衣里。

  「这东西绅士可不知道,嗯?」她咯咯咯说了句,彷佛我们现在是亲密的共谋。她搓揉双手。「那要去哪?嗯?我要跟马车夫说去哪?」

  她打开窗,等着喊出目的地。我双臂抱着身体,坐在座位上,我赤裸的大腿感觉到洋装粗糙的质料。我觉得如果我万念俱灰,恐怕会脸红或哭泣。

  「要去哪?」她又问一次。从她头后方望去,街道一片漆黑。月亮已升起。那天是新月,形状细瘦,颜色棕黄。

  我垂下头。经过徒然的挣扎,我的希望最后也化为泡影,我只有一个地方可去。我告诉她,她喊出那地点,马车再次移动。她这会儿舒舒服服坐在位子上,重新穿好大衣,望着我。

  「还好吗,亲爱的?」她说。我没回答,她放声大笑,别开头。「她无所谓了,是吧?」她彷佛自言自语。「无所谓了。」

  * * *

  我们抵达时,兰特街昏暗不明。我知道该停在哪栋房子前,因为我很熟悉对面的房子。我从萨克斯比太太家窗边天天目不转睛,看着那栋设有药膏色百叶窗的房子。约翰来应门,他脸色苍白,看到我眼睛睁大。「干。」他说。我经过他。那道门我想应该是通往易卜斯先生的锁铺,从那里走入走廊,便能直接进到厨房。除了理查德,他们所有人都在里头。他在外头搜寻我。丹蒂在哭,她鼻青眼肿,从来没见过她被打成这样,她嘴唇破裂流着血。易卜斯先生穿着衬衫来回踱步,踩得地板松动,咿呀作响。萨克斯比太太站在一旁,双眼茫然,她脸像约翰一样惨白,动也不动。但她一见我进门,身体弓起,脸惊讶地皱起,一手放到心口,彷佛心脏病发。

  「噢!我的女孩。」她说。

  我不知道他们接下来做了什么。我想丹蒂尖叫了。我看也不看便经过他们,走上楼,进到萨克斯比太太的房间──我的房间,我们的房间,我想现在我不得不这么说了。我坐在床上,脸面向窗户。我双手交迭在大腿上,头低垂。手指上都是污泥,双脚再次开始流血。

  她让我独处一分钟才上楼来。她动作轻巧地关上门,将门锁上。她钥匙转得很轻,彷佛觉得我睡着了,怕惊醒我。然后她站在我身旁,没有试着碰我,但我知道她身体在颤抖。

  「乖女孩,」她说:「我们以为妳走丢了。我们以为妳淹死或被杀了──」

  她声音哽咽,但没有哑掉。她等了等,见我没有反应便说:「站起来,亲爱的。」她说。

  我照做了。她将洋装从我身上脱下,然后脱下束腹。她没问我衬裙的事,看到我的脚和便鞋也没惊呼。不过她脱下我长袜时,全身打了个寒颤。她让我赤身上了床,并把被子拉到我下巴,然后坐在我身旁。她抚摸我的头发,用双手抽起发簪,梳开分叉。我头放松,随着她手摆动。「好了。」她说。

  房子一片寂静。我想易卜斯先生和约翰在说话,但都是窃窃私语。她的手指动得更慢了。「好了。」她又说一次,我打个寒颤,因为她的声音和苏一模一样。

  她的声音和苏一样,但那张脸……房间昏暗,她没有拿蜡烛进来。她背对窗户坐着,但我感到她的目光和呼吸。我闭上双眼。

  「我们以为妳走丢了,」她又喃喃说:「可是妳回来了。乖女孩,我就知道妳会回来!」

  「我无处可去。」我万念俱灰,缓缓回答。「我无处可去,无人投靠。我以为我自己知道,但我一直到现在才明白。我一无所有。没有家──」

  「这里是妳的家!」她说。

  「没有朋友──」

  「这里有妳的朋友!」

  「没有爱──」

  她抽一口气,才轻声开口。

  「乖女孩,妳不知道我爱妳吗?我不是说过一百次……?」

  我开始哭泣,伤心难过,筋疲力尽。「妳为何会说爱我?」我双眼噙泪哭喊。「为何这么说?把我抓来这里还不够吗?妳为何一定要爱我?妳为何要抓住我的心,非得如此折磨我,让我窒息?」

  我撑起身体,但那阵哭喊用尽全身的力气,我不久便又倒下,她没说话,只望着我,静静等我平静下来。她别开脸,头歪了歪。从她脸颊的轮廓,我想她在笑。

  「这房子多安静。」她说:「现在许多婴儿都送走了!是吧?」她再次转向我。我听到她吞了吞口水。「乖女孩。」她柔声说:「我有没有跟妳说,我曾怀过一个孩子,后来不幸过世了?大概是那小姐,也就是苏的母亲来的那时候?」她点点头。「我是这么说的。所以如果妳去附近打听,多半也是听到这说法。婴儿确实经常死去。没人会起疑……?」

  她语气意有所指。我开始颤抖。她感觉到了,于是又伸出手,抚摸我纠结的头发。「好了。嘘,没事了。妳现在很安全……」然后她手停下,抓起一绺头发,又露出笑容。「妳的头发说来好笑。」她换了个语调。「我原本就觉得妳眼睛会是褐色的,并会有白皮肤,而妳的腰和手我知道一定会又细又瘦。唯独妳的头发,比我想象中颜色浅了不少……」

  她话没说完,伸手时,头也转个方向。街灯的火光和晦暗的银色月光洒在她身上,我一瞬间看到她的脸。她有双褐色的双眼,脸颊白皙,还有双厚唇,我突然意识到,那嘴唇以前一定更丰润饱满……她舔了舔嘴。「乖女孩。」她说:「我自己的乖女孩──」

  她又迟疑了一会,终于说出口了。

  注123:乔治四世(George IV, 1762-1830),一八二○年继承王位,一八三○年驾崩。他喜欢豪华奢侈的生活,注重生活风格和品味,英国上层人士的时尚潮流都受到他的影响。

  注124:英文中,扑克牌的方块(diamond)花色与钻石同义。

  注125:谢勒绿的染料受潮之后会让身体接触到有毒的砷。

  注126:恰博(Charles Chubb, 1779-1845),英国保险柜和锁头制作工匠。耶鲁(Linus Yale Jr., 1821-1868),美国机械工程师和制造商,他是弹子锁的发明者。布拉默(Joseph Bramah, 1748-1814),英国发明家和锁匠,除了液压冲床之外,他发明的布拉默圆筒锁也改变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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