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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们按照计划,在四月最后一天离开了。理查德工作已完成。舅父的画册已经裱褙装订好。他带我去看,彷佛是特别招待。

  「好作品。」他说:「妳觉得呢,茉德?嗯?」

  「是的,舅父。」

  「妳看到了吗?」

  「有,舅父。」

  「对。好作品。我想我该邀请霍崔伊和哈斯来。不如请他们……下星期来?妳觉得呢?我们是不是来庆祝一下?」

  我没回答。我想着餐厅和客厅。而我届时人会在另一个阴暗遥远的地方。他转向理查德。

  「瑞佛斯。」他说:「你想跟霍崔伊回来当我的客人吗?」

  理查德鞠躬,一脸歉意。「先生,我恐怕有事在身。」

  「太可惜了。你听到了吗?茉德?太可惜了……」

  他打开门。魏伊先生和查尔斯提着理查德的行李站在回廊上。查尔斯用袖子揉着双眼。「滚!」魏伊先生粗蛮地说,脚随之一踢。查尔斯抬起头,看到我们从舅父房中走出(我想是看到了我舅父),他全身抽搐颤抖,拔腿就跑。我舅父也发抖一下。

  「瑞佛斯,你看到了吗?我每天受的折磨?魏伊先生,我希望你抓住那男孩鞭一顿!」

  「好的,先生。」魏伊先生说。

  理查德望向我,露出微笑。我面无表情。到了楼梯上,他牵起我的手,我的手无力地放在他手中。「再见。」他说。我不发一语。他转向我舅父说:「里利先生。再见了,先生!」

  「真是个英俊的人。」马车慢慢消失在视线中,舅父说:「嗯,茉德?妳怎么不说话?妳难道不希望我们回到独处的时光吗?」

  我们走回屋子里。魏伊先生拉上受潮膨胀的门,大厅又变得一片昏暗。我随着舅父走上楼梯,就像我还是小女孩时随史黛西太太走上楼梯一样。我心想,从那时起,我究竟爬上这座楼梯多少次?我脚踏上这里和那里多少次?我这段日子穿不下、穿坏多少便鞋、洋装和手套?我默默读了多少淫秽的文字?又为无数绅士朗诵多少文字?

  楼梯、便鞋、手套、文字、绅士都会留下,而我则会离去。他们还会在吗?我再次想着舅父这栋房子,想着餐厅、客厅和藏书室。我想到我在藏书室有色窗玻璃上偷偷刮开的新月形缝隙,未来不再有人会由内向外望了。我记得有次醒来,房间在黑暗中浮现,我当时心想:我永远不可能逃出去!现在我知道我逃得走了。但我觉得我永远忘不了荆棘庄园。或者,我在墙外过着阴郁破碎的生活时,荆棘庄园也忘不了我,我如鬼魅的身影仍会不断浮现。

  我想着自己会成为何种鬼魂。大概是整洁单调的鬼吧,永远踏着轻柔的脚步,顺着古老的地毯花纹,穿梭在残破的庄园。

  其实,我也许早已成了鬼魂。我找到苏,她给我看她准备要带的洋装和衣服,还有她准备打亮的珠宝,以及要打包的行李袋。但这段时间她都没有和我眼神交会。我静静看着她,不发一语。比起她拿起的东西,我心思全放在她身上,我观察她的双手、她的呼吸、她嘴唇的蠕动,她说的话我都恍若无闻。最后,她没有东西要给我看了。接下来,我们只需要等待。我们各自吃了午餐。下午我们走到母亲的坟墓。我望着墓碑,心中没有任何感觉。那天天气和煦潮湿。我们散步时,鞋子踏在充满露水的翠绿土地上,洋装也沾上一条条泥痕。

  就像顺从舅父的安排,我顺从了理查德的计划。这次的逃亡计划感觉不再是由我的欲望驱使,反而是他的。我已毫无欲望。我在餐桌前吃完饭,念完书。我回到苏身旁,让她决定我该穿什么,她给我酒,我就喝,并和她站到窗边。她不安地移动重心。「您看月亮。」她轻声说:「好亮!您看草坪上的阴影。现在几点了?还没十一点?现在瑞佛斯先生应该在河上了……」

  我走之前,只有一件事要做。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我这些年在荆棘庄园吞下多少愤怒,度过多少黑暗不安的夜晚,而下手的画面已浮现眼前,令我兴奋又欣慰,我们逃跑的时间一分一秒接近,屋子渐渐陷入沉睡,趁四下一片死寂,无人留心,我便出发了。苏离开我去看行李。我听到她解开扣环。我在等的就是这一刻。

  我偷偷溜出房间。我知道路,不需要灯,而深色的洋装能让我遁形。我走到楼梯口,窗口在破烂地毯上洒下月光,我快步穿过。然后停下脚步,竖耳倾听。四下寂静。我继续向前,走进面前的走廊,沿着我房间正对面的路走。到第一扇门前,我再次停下,又竖耳倾听,确认房里全无动静。

  这道门通往我舅父房间。我过去从来没进去过。但如我所猜想,手把和铰链都有定时上油,转动时没发出声响。地上铺了厚地毯,让我的脚步声几不可闻。

  他的会客室比我的会客室更黑,看来也比较小。他墙上挂了帘布,还有更多书柜。我一眼也不看。我走到他卧室门口,耳朵贴上木门,然后手握住门把转动。一吋、两吋、三吋……我屏住呼吸,手放在心口。没有声音。我将门向前推,站在原地再听一次。如果他翻身,我会马上转身离开。他动了吗?一时间毫无动静。我踟蹰不前,在原地等待。然后房中传来细微、均匀、粗哑的呼吸声。

  他床帘拉紧,但像我一样在桌上留了盏灯。这点令我十分惊讶,我没想过他会怕黑。但昏暗的灯光帮上了忙。我身子不动,环顾四周,最后终于找到我这趟打算来拿的两样东西。他梳妆台上一壶水旁边放着他的表炼,上头有一条褪色的天鹅绒线系着藏书室的钥匙。一旁还有他的剃刀。

  我快步走去,将东西拿起。表炼轻轻顺势落下,我感到链子滑过我的手套。要是真掉了……表炼没有落地。钥匙像钟摆摇晃。剃刀比我预期来得重,刀刃微微脱离刀柄,露出刀锋。我将刀再拉开一些,拿到灯下看。刀一定很利,正合我意。我觉得应该够利。我抬起头。壁炉上的镜子在一片漆黑的房中,出现了我的身影。我一手拿钥匙,另一手拿刀刃。我的样子就像警世画中的女孩,画名为《背信》。

  我身后舅父的床帘并未拉紧。缝隙中透进一道光。光线微弱,其实称不上是光,顶多说是没那么暗。光照亮他的脸。我从来没见过他睡觉的模样。他看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娇小。毛毯紧紧拉到下巴,绷得没有一点皱褶。他鼓着嘴呼吸。他在做梦。也许梦中充满墨水字、十二点活字、摩洛哥羊皮革和小牛皮。他在梦中一本本数著书脊。他的眼镜彷佛交叉着双臂,端坐在他床头的小桌上。他眼睛皮肤细嫩,一眼的睫毛下有一抹潮湿的光泽。刮胡刀在我手中渐渐发烫……

  但这不是那种故事。时候未到。我站在那里望着他睡觉快一分钟,然后我离开了。如我进门一样,我小心翼翼,无声无息出了门。我走到楼梯口,并走向藏书室,我进到藏书室里之后便把门反锁,点亮灯。我如今心大力跳着,头晕目眩,心中满怀恐惧和期待。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不能再多等了。我走到舅父书柜前,打开书柜前的玻璃门。我最先拿出的是《拉上窗帘:罗拉的教育》,那是他给我的第一本书。我拿出来,打开书,放到他书桌上。然后我拿起剃刀,手指握紧,将刀打开。刀卡得很紧,但拉到最后一吋时,刀刃自动弹开就位。毕竟,刀本来就是为切割而生。

  但我终究难以下手。我狠不下心,差点放弃。我无法用刀在干净的纸页上划下第一刀。我害怕书本会尖叫,害我被人发现。但书没有发出尖鸣,反而发出了叹息,彷佛渴望有人将自己割开。我听到那声音之后,每一刀都更加快速和利落。

  * * *

  我回到苏身旁时,她站在窗口,双手不断拧扭。午夜的钟声已过。她以为我迷路了。但她见到我,大大松了一口气,也忘了骂我。「穿上您的斗篷。」她说:「把带子系好。行李袋拿着。不是那个,那对您来说太重了。好了,我们要走了。」她觉得我很紧张。她把手指放到我嘴上。她说:「冷静点。」然后她牵起我的手,带我穿过屋子。

  她脚步跟贼一样轻巧。她跟我说我该踩哪里。她不知道我刚才如影子般无声无息伫立于暗处,看我舅父睡觉。但我们这时走的是仆人的路,没铺地毯的通道和楼梯对我来说十分陌生,屋子这一区我完全不熟悉。她手一直牵着我,直到地下室门前。她将行李袋放下,并在钥匙和门闩上涂油润滑。她和我眼神交会,眨了个眼,像个男孩子。我心脏在胸中隐隐作痛。

  然后门开了,她带我走进夜里,庭园全变了个样,房子显得诡谲古怪。当然,这个时间我只站在窗口向外望过,从未见过房子外观。如果我这时站到窗边,会看到自己向前奔跑,或看到苏拉着我的手吗?我会像草坪、树林、石头和常春藤的枯枝一样失去颜色,一片惨白吗?一时间,我脚步犹豫,转身望向玻璃窗,心里相信,我只要多等一会儿便会看到自己。接着我望向其他窗户。会不会有人醒来叫我回去呢?

  没人醒来,也没人出声叫唤。苏再次拉起我的手,我转身随她离去。我有围墙栅门的钥匙。我们走出门,重新锁上之后,我便把钥匙扔到灯心草丛中。天空一片晴朗。我们站在阴影处,沉默不语,宛如两个西斯贝,等着皮拉摩斯注120。月光下,溪流一半银白色,一半乌黑。

  他一直待在乌黑的地方。船低伏在水面上。船颜色深,船身瘦长,船头微微仰起。承载我梦想的黑色轻舟。我看着它驶来,感到苏的手在我手中动了动,然后我上前,接下他扔来的绳索,让他扶我上船,听话地坐到座位上。她摇摇晃晃走到我旁边,身体完全失去平衡。他用单桨抵着岸稳住船,她坐好之后,我们便掉头顺水而下。

  没有人说话。除了理查德划桨,也没有人动。我们无声地顺水缓缓漂流,前往各自黑暗的地狱。

  * * *

  接下来呢?河上这段旅程很平稳,我希望能继续下去,但后来他要我下船骑马。如果是平常,我应该会怕马。但我如今死气沉沉坐在马上,让马载着我。我想如果牠想把我甩下,我也会任由牠处置。我记得那间燧石教堂、银扇草枝和自己的白色手套。我双手赤裸,手从一人手中交到另一人手中,然后被塞上戒指,感到痛楚。有人要我说特定的几句话,我现在也不记得了。我记得牧师,他穿着满是灰色污渍的牧师白袍。我不记得他的脸。我知道理查德亲了我。我记得有一本书,有人交给我一枝笔,要我签上名字。我不记得走出教堂的经过。我接下来记得的便是一间房间,苏解开我的洋装。然后我记得粗糙的枕头靠着我的脸颊,而毛毯更粗糙,还有我在哭泣。我赤裸的手上仍戴着戒指。苏的手指从我手上滑下。

  「您一定不一样了。」她说,我别开脸。

  * * *

  我再次望去,她已离我而去。取而代之站在那儿的是理查德。他在门口停留一会,我们四目相交。然后他吐口气,手放到嘴上,掩住笑。

  「噢,茉德。」他小声摇头说,摸着胡子和嘴唇。「我们的新婚之夜。」他说完又笑了。

  我看着他,一声不吭,毛毯紧紧拉在我胸前。我现在醒了,意识清楚。他安静后,我听到房子的声音。他刚才踏过的楼梯现在伸展着。一只老鼠或鸟在椽梁上移动。那声音很陌生。我的想法一定全写在脸上。

  「这里对妳来说很不适应。」他走近说:「别在意。妳很快就会到伦敦了。那里比较有象样的生活。别想这里的事。」我不吭声。「妳说句话行不行?嗯,茉德?来嘛,妳不需要害羞,尤其现在是跟我在这里。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茉德!」他来到我身旁,伸手抓住枕头上方的床头板,使劲摇晃,床脚随之摩擦着地板。

  我闭上双眼。晃动又持续了一会,然后床不动了。但他手臂仍停在我上方,我感受到他的目光,感受到他壮硕的身体。我彷佛能透过眼皮,看到他笼罩的黑暗。我感到他动作变了。老鼠或鸟仍在天花板上窜动,我想他仰起头,去看声音从何处而来。之后房子不再有声音,他再次打量着我。

  忽然他的呼吸扑上我的脸颊。他朝我脸吹气。我睁开眼。「嘿。」他温柔地说,表情古怪。「别说妳感到害怕。」他吞了吞口水,然后缓缓将手从床头板上收回来。我缩了一下身子,以为他要打我。但他没有这么做。他的目光扫过我的脸,然后移到喉咙的凹处。他看了看,彷佛惊叹不已。「妳的心跳好快。」他轻声说。他手伸下来,彷佛打算用手指来感觉我脉搏跳得多快。

  「碰啊。」我说:「碰了就等死吧。我身上有毒。」

  他手停在离我喉咙一吋的地方。我直视他双眼,眼睛眨也不眨。他直起身子,嘴唇抽搐一下,然后嘴角勾起,露出轻蔑的笑容。

  「妳以为我想要妳?」他说:「是不是?」他用气音说的。当然,他不能说太大声,不然苏会听到。他激动地走开,手将头发梳到耳后。一个行李袋挡到他的路,他踢了它一脚。「他妈的。」他说。他脱下大衣,手拉扯袖扣,粗野地解开一手袖子。「妳一定要这样看着我吗?」他说,手臂此时已整截外露。「我不是已经告诉妳,妳很安全?如果妳以为结这个婚我比妳开心──」他来到床边。「但我一定要表现得很开心。」他一脸阴郁。「而且结婚时,新婚夜就是要开心。妳忘了吗?」

  他掀开大约在我屁股附近的毛毯,露出床垫上的床单。「过去。」他说。我照他吩咐做了。他坐下来,笨拙地转身。他手伸到裤子口袋,拿出个东西。是一把小折刀。

  我看到时,马上想到我舅父的剃刀。不过,我偷偷摸摸走过熟睡的房子,割开书页,已是另一段人生的事了。现在我看着理查德将指甲放到刀上的凹槽,拉开刀刃。刀上有黑色的污斑。他面露恶心地看着刀,然后把刀抵在手臂上。金属碰到他身体时,他犹豫不决,身体抽动,随即放下刀。

  「他妈的。」他又骂了一次。他摸摸胡子和头发,眼睛望向我。「别看了,看有个屁用。妳现在没在流血吗?有的话就省得我受苦。妳现在没有那个……女人要忍受的月事吗?」我不吭声。他嘴巴又抽搐一下。「哼,这倒像妳。我早该想到了,反正到头来都要流血,不如用那血做点什么。但是,刚好就是没有……」

  我说:「你就非得用各种方式羞辱我吗?」

  「小声。」他回答。我们仍轻声细语。「这是为我们两人好。拿刀割手臂的又不是妳。」我马上伸出手臂。他挥开我手。「不用,算了。」他说:「我来好了,等我一下。」他吸了口气,刀刃沿手臂向下移动,放到手掌底的皱纹,那处皮肤上没有长毛。他停顿一下,又吸一口气,然后迅速划了一下。「妈的!」他脸抽动说。伤口流出一点血。昏暗的烛光中,他白皙的手掌根部上,血彷佛呈黑色。他让血滴到床上。血不多。他将大拇指压到手腕和手掌上,血流更快了。他避开我的目光。

  但过了一会,他轻声说:「妳觉得这样够了吗?」

  我望着他的脸。「你不知道吗?」

  「对,我不知道。」

  「可是──」

  「可是什么?」他眨了眨眼。「我想妳是指爱涅丝的事。别太抬举她了。要羞辱一个贞洁善良的女孩方法太多了,可不只有那个方法。妳应该懂。」

  血仍缓缓流着。他咒骂一声。我想到爱涅丝那时让我看她红肿的嘴。我别开身子,心里感到恶心。「好了,茉德。」他这时说:「我失血过多昏倒之前告诉我。妳一定读过吧。我相信妳舅父他妈的索引里一定有关于落红的条目。对吧?茉德?」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望了床上的鲜血一眼,然后点点头。他像是画龙点睛,将手腕按上去,把血迹抹开。然后他皱眉看着自己的刀伤,脸颊苍白,做了个鬼脸。

  他说:「见自己洒出点血,我就没力了,亏我还是男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怪物,每个月都要忍受这种事。难怪妳们总是在发疯。妳看我皮开肉绽的样子?」他给我看他的手。「我觉得我割太深了。都妳的错,谁叫妳刺激我。妳有白兰地吗?我觉得喝点白兰地会好一点。」

  他拿出手帕,压在手臂上。我说:「我没有白兰地。」

  「没有白兰地。那妳有什么?有药水什么的吗?快,我看妳表情就有。」他望向四周。「收在哪里?」

  我犹豫一下,但他一提到,我身心也都渴望起安眠药。「在我的皮革袋里。」我说。他将瓶子拿过来,拔开瓶栓,鼻子凑过去闻,然后皱起眉头。「也替我拿个杯子。」我说。他找来一个杯子,倒了点浊水进去。

  「我不用那样喝。」我滴着药时他说:「妳那样就行了。我想要快一点。」他将瓶子拿过去,掀开手帕,在伤口上滴了一滴药。伤口刺痛,害他脸皱成一团。药流下来时他伸舌去舔,然后叹口气,目光停在我身上,双眼半闭。我喝口药,全身发抖,随即躺回枕头上,将杯子放在胸前。

  不久他露出微笑,然后笑出声来。「『上流夫妻的新婚之夜』。」他说:「伦敦的报纸会替我们写篇专文。」

  我身子又发抖,并把毛毯拉高。被子盖住了床单上的血迹。我伸手拿药。但他抢先一步,把瓶子拿起,收到我抓不到的地方。

  「不行,不行。」他说:「妳现在处处跟我作对。今晚我先保管。」他将瓶子收到口袋,我疲倦到不想把瓶子拿回来了。他站起来打呵欠,手抹了抹脸,揉揉眼。「我好累!」他说:「现在已经三点多了,妳知道吗?」我不吭声,他耸耸肩。但他在床脚徘徊,垂头看着我身旁的位置,彷佛犹豫不决。然后他看到我的表情,假装全身发抖。

  他说:「话说回来,要是我醒来发现妳掐我喉咙,我也不意外。不,我不会冒险。」

  他走到烛火旁,用舌头舔湿拇指和食指,捻熄蜡烛,然后全身缩成一团坐到扶手椅上,拿大衣当毯子。他大概抱怨了一分钟,说天气多冷,姿势多难睡,椅子角度多不舒服。但他最后比我还快睡着。

  他睡着之后,我下床快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月光明亮皎洁,我不想睡在黑暗中。但其实,月光照亮的每个角落对我来说都很陌生。当我伸出手指,触碰墙上的污痕,那面墙只变得更陌生。我的斗篷、洋装和内衣都收在衣橱里。我的行李袋已关上。我找了又找,想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最后只看到洗手台的阴影处有双我的鞋子。我走过去,弯腰将双手放到鞋上,然后收回手站直,再弯腰碰一次。

  我躺回床上,竖耳寻找我熟悉的声音。寻找钟声和低吟的齿轮。四下只有琐碎的声响,像木板的嘎吱声、鸟或老鼠的爬行声。我头向后仰,望着上方的墙。苏就睡在那道墙后。如果她在床上翻身,如果她唤我名字,我想我听得到。她只要发出声音,任何声音都好,我一定会听到,我确定。

  她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理查德在椅子上移了移身子。月光缓缓爬过地板。不久我睡着了。我梦到了荆棘庄园。但房子的信道和我记忆中不同。我要去找舅父,结果迟到了,而且迷了路。

  * * *

  那天之后,她每天早晨会来替我更衣,准备食物,并拿走我碰都没碰过的盘子。但就像我们在荆棘庄园最后的日子,她躲避着我的目光。房间很小,她坐得靠我很近,但我们几乎没交谈。她静静缝东西。我玩扑克牌。我赤裸着手指摸着我踩皱的红心二。理查德整天都不在房间里。晚上他会不断喃喃咒骂一切。他会骂乡下脏乱的小径,害他靴子沾满泥。他会骂我闷不吭声,怪里怪气。他会骂我们在这里空等。尤其,他会骂那硬邦邦的扶手椅。

  「妳看。」他说:「我的肩膀。妳看到了吗?骨头都从关节跑出来了。根本要脱臼了。我一周内就要变畸形了。然后看这些皱痕──」他气呼呼地抚平裤子。「早知道我就带查尔斯一起来。照这样子,我到伦敦会被笑死,沦为过街老鼠。」

  伦敦,我心想。这个词现在对我来说完全没意义。

  他每隔两天会骑马离开,打听舅父的消息。他抽烟抽个不停,食指上的烟渍扩散到其他手指。他不时会让我喝一滴安眠药,但他坚持保管那瓶药。

  「非常好。」他看我喝药时说:「差不多了。妳不但变瘦,脸色也好苍白!苏每分每秒都变得更圆更胖,像克林姆太太的黑面猪一样。明天让她穿上妳最好的洋装,好吗?」

  我照做了。为了结束漫长的等待,我现在会做任何事情。他靠近来抚摸或斥责我时,我会假装害怕、紧张和哭泣。我会避开苏的目光,认分扮戏。不然我就会故意看她,露出绝望的目光,看她会不会脸红或心虚。她不曾有反应。我记得那天晚上,她的双手滑过我的肌肤,深入转动,将我生命打开。现在她苍白的双手触碰我都了无生气,脸上也面无表情。她只像我们一样,等待医生到来。

  * * *

  我们等了又等。我不记得多久了。两、三周吧。终于,理查德有天晚上告诉我:「他们明天要来了。」隔天早上又说一次:「他们今天要来。妳记得吗?」

  我昨晚不断从噩梦中惊醒。

  「我不能见他们。」我说:「你一定要请他们回去,择日再来。」

  「别闹了,茉德。」

  他起身穿衣服,系好领子和领带。他的大衣整齐地放在床上。

  「我不会见他们!」我说。

  「妳会。」他回答。「并且将这件事了结。妳不喜欢这里。现在我们该离开了。」

  「我太紧张了。」

  他没答腔,只转身拿梳子梳头。我倾身抓住他大衣,翻找口袋中的安眠药,但他看到了,马上过来,并把药瓶从我手中夺走。

  「噢,不行。」他说:「我不能让妳昏昏沉沉的。而且妳乱喝药,不小心毁了一切怎么办!喔,不行。妳神智一定要清楚。」

  他将药瓶放回口袋。我又伸出手,他马上躲开。

  「让我喝药。」我说:「理查德,让我喝药。我发誓一滴就好。」我话说得飞快。他摇摇头,摸了摸大衣的绒布,抚平我的指痕。

  「还不行。」他说:「乖一点。努力一下。」

  「我办不到!没喝药我冷静不下来。」

  「为妳自己努力一下。为了我们,茉德。」

  「去你的!」

  「对,对,去我们的,去我们所有人。」他叹了口气,然后转身继续梳头。过了一会我坐倒在床上,他望着我的眼睛。

  「为什么发脾气,嘿?」他温柔地说,随即又说:「妳现在冷静点了?非常好。他们来见妳的时候,妳知道要怎么做吧?要苏帮妳梳理干净,别太铺张,朴素一点。要哭的话可以,但别太夸张。妳知道要说什么?」

  虽然不甘愿,但我其实心底知道。因为我们已经练习过无数次。我等了一下,点点头。「没错。」他说。他拍拍口袋里的安眠药。「想想伦敦的事。」他说:「那里每个街角都有药店。」

  我的嘴巴嘲弄地颤抖。「你认为到了伦敦,」我说:「我还需要我的药吗?」

  连我听起来,这句话都没什么说服力。他别开头,沉默不语,也许是在忍住笑意。然后他站到壁炉旁清理指甲。他时不时甩刀,将细细的脏东西一丝不苟弹进火焰中。

  * * *

  他先带他们去跟苏见面。当然,他们会以为她是他妻子,现在发疯了,觉得自己是仆人,说话举止都像侍女,并住在侍女的房间。我听到楼梯咿呀作响,靴子咚咚敲着木地板。我听到他们的嗓音低沉,没有抑扬顿挫,但听不清楚他们说什么。苏的声音我完全听不到。我坐在床上,他们进门,我便起身行个屈膝礼。

  「她是苏珊。」理查德小声说:「我妻子的侍女。」

  他们点点头。我仍不说话。但我想我表情一定很怪。我看到他们打量我。理查德也望着我,接着他走过来。

  「她是个忠诚的女孩。」他对医生说:「但她这两周内心悲伤,心力交瘁。」他带我从床边走到扶手椅上,让我就窗边的光坐下。「坐这里。」他温柔地说:「坐在妳大小姐的椅子上。现在别紧张。这几位绅士只想问妳几个小问题。妳一定要老实回答。」

  他手放到我的手上。我好奇他是想让我安心,还是在警告我。这时我感到他手指握起我一根手指。我手上仍戴着婚戒。他偷偷将戒指摘下,藏在手中。

  「好。」其中一个医生说,他现在看来满怀信心。另一人在一本书上写下笔记。我看他翻了一页,心中突然好渴望摸到纸张。「好。我们见过妳大小姐了。妳确实有尽心尽力注意她的健康和安全,但我很遗憾地告诉妳,她恐怕病了,病得非常重。妳知道她以为自己叫妳的名字,成长背景和妳相同吗?妳知道吗?」

  理查德盯着我。

  「是的,先生。」我小声说。

  「妳的名字叫苏珊.史密斯?」

  「是的,先生。」

  「而瑞佛斯太太,也就是之前的里利小姐,在她结婚之前,妳是在她舅父荆棘庄园服侍她的侍女?」

  我点点头。

  「在那之前,妳在哪里工作?是不是为一个姓登菈凡的家族工作?地址应该是梅费尔区伟克街?」

  「不,先生。我从来没听过这家族。他们全都是瑞佛斯太太的幻想。」

  我语气像个侍女一样。我逼自己说出另一个地址和家族。那是理查德认识的家族,如果医生想去确认,他们能提供我们需要的背景。但我们猜他们不会费心去确认。

  医生又点点头。他说:「而关于瑞佛斯太太,妳刚才提到她的『幻想』。这幻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吞了吞口水。「瑞佛斯太太平时很奇怪。」我小声说:「荆棘庄园的仆人都说小姐脑袋不大对劲。我记得她母亲也疯了,先生。」

  「好了,好了。」理查德故作圆融地打断我。「医生不想听仆人私下的八卦。只要说妳自己的观察就好。」

  「好的,先生。」我说。我望着地板。木板已磨损,木头有些碎片翘起,和针一样粗。

  「至于瑞佛斯太太的婚姻。」医生说:「对她有什么影响?」

  「正是结婚害的,先生。」我说:「她从那时起就不一样了。她之前似乎爱上了瑞佛斯先生。我们所有人在荆棘庄园都觉得他照顾她……」我和理查德四目相交。「照顾得无微不至,先生!我们全都以为她会因此变好。结果新婚之夜后,她就变得非常古怪……」

  医生和他同事对望。「听到了吧。」他说:「这段话和瑞佛斯太太的说法是不是不谋而合?太不可思议了!彷佛她受不了人生的负荷,因此将她的重担交到更能承受的另一个身分身上。她像小说虚构了自己的身分!」他转向我。「确实像小说。」他若有所思地说:「告诉我,史密斯小姐。妳的小姐喜欢书吗?喜欢阅读吗?」

  我和他目光相交,但我喉咙彷佛已闭起或破裂,像木地板一般。我无法回答。理查德代我回答了。他说:「我的妻子从小便接触文学。她舅父是个孜孜矻矻的研究者,一手照顾她长大,他像待儿子一般重视她的教育。瑞佛斯太太这辈子最爱的就是书。」

  「真相大白!」医生说:「她舅父固然是个令人尊敬的学者,但让女孩读太多文学作品……就像建立女子学院一样……」他额头冒出汗珠。「我们国家此时竟然在教育女人。你妻子的病恐怕属于未来大规模的精神疾病。我现在可以告诉你,英国人民的未来堪忧啊,瑞佛斯先生。你说她新婚之夜后便出现精神异常的现象?其实……」他意有所指地压低声音,并和在一旁记录的医生交换眼神。「还不够明显吗?」他敲敲嘴唇。「我想替她把脉时,发现她缩起手,不想让我碰。我也注意到,她手上没有戴戒指。」

  理查德听到这话,突然眼神一亮,装模作样地从口袋拿出一样东西。这便是所谓的坏人总有狗屎运。

  「戒指在这里。」他神情严肃,手中拿着那枚金戒。「她不但脱下来,口中还骂脏话。她现在连说话都像仆人了,嘴里不干不净的。天晓得她从哪里学会的!」他咬着嘴唇。「先生,你们能想象我心里有多沉痛。」他手掩住双眼,重重坐到床上。然后彷佛心头一惊,又站了起来。「这张床!」他沙哑地说:「我以为是我们新婚之床。没想到我妻子宁可住仆人的房间,躺在稻草垫上!」他全身发抖。够了,我心想,别再演了。他总会陶醉在自己干的坏事中。

  「可怕的案例。」医生说:「但我们会治疗你妻子,这点你别担心,我们会让她脱离违背自然的幻想──」

  「违背自然?」理查德说。他又一阵发抖,神情变得古怪。「啊,先生。」他说:「你有所不知。还有另一件事。我原本不想提,但我现在觉得不能瞒着你们。」

  「什么事?」医生说。另一人停下手,笔悬在空中。

  理查德舔了舔嘴唇。那一瞬间,我便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我头马上转向他。他注意到了,趁我还来不及阻止便说出口。

  「苏珊。」他说:「大小姐的行为令妳感到羞耻。但妳不需要为自己感到丢脸。妳没有错。我妻子发疯之后虽然逼妳就范,但妳并未引诱或迎合这令人作恶的癖好──」

  他咬着手。医生睁大眼睛望着他,然后转头看向我。

  「史密斯小姐。」医生倾身说:「此事当真?」

  我想着苏。我想着她,想的不是她现在在墙另一头沾沾自喜,幻想背叛我之后,开开心心回到伦敦贼窝的模样。我想到的是她撑在我上方,头发垂下,妳是珍珠……

  「史密斯小姐?」

  我声泪俱下。

  「当然。」理查德说着来到我身旁,手重重放上我肩膀。「她的眼泪不言而喻吧?我们需要将事情说明白吗?我们要逼史密斯小姐说出我妻子对她说的轻佻话,还有毛手毛脚的事吗?我们还称得上绅士吗?」

  「这个自然。」医生赶紧说,身体向后。「当然。史密斯小姐,妳的悲伤就是证据。妳现在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了,也不需要担心大小姐的安危。接下来,我们将好好照顾她,妳不用操心。我们会收留她,并医好她所有疾病。瑞佛斯先生,你了解,像这样的案例,治疗恐怕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他们起身,将文件拿出来,并找地方放。瑞佛斯将梳妆台上的梳子和发簪清开,让他们将文件放好,在每一张纸上签名。我没有看他们签名,只听到笔画过纸面的声响。我听着他们一同走向门口,彼此握了握手。楼梯响起砰砰的脚步声。我继续坐在窗边的座位上。他们驾车离去时,理查德站在房子前的通道上。

  接着他回到房中,关上门,走向我,将结婚戒指丢到我大腿上。他搓揉双手,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你这恶魔。」我冷漠地说,并擦去我脸颊上的泪水。

  他哼一声,走到我椅子后方,双手扣住我的头,并将我的头向后掰,我们四目相对。「看着我。」他说:「老实告诉我,妳不欣赏我。」

  「我恨你。」

  「那恨妳自己。妳和我很像,像得超乎妳所想。妳以为世界会因为我们内心纠结挣扎而爱我们吗?世界根本不把我们放眼里。感谢老天!从爱里向来就得不到好处。但只要没人把我们放在眼里,我们就能从中榨出财富,就像从抹布拧出脏水一样。妳知道这千真万确。妳跟我没什么两样。我再说一次,恨我,也恨妳自己吧。」

  至少,他按在我脸上的双手很温暖。我闭上双眼。

  「我会。」我说。

  * * *

  苏从她房间过来,敲了敲我们的房门。他姿势不变,但叫她进门。

  「妳看小姐,」她进门时,他语气一变。「妳看小姐,妳不觉得她双眼亮了一点吗……?」

  我们隔天便出发去了疯人院。

  * * *

  她来替我换最后一次衣服。

  「谢谢妳,苏。」每次她替我钩上扣子,或系好衣带,我会照旧温柔地说。我仍穿着离开荆棘庄园时的那件洋装,上头仍沾着泥土和河水。她穿着我丝质的洋装,一身蓝色的丝绸,再加上棕色的头发和双眼,衬托她如凝脂般白皙的手腕和喉咙,显得格外动人。她变得好美。她在房中走动,拿起我的内衣、鞋子、梳子和发簪,并小心翼翼收到行李袋中。房中有两只行李袋,一只准备带去伦敦,一只要送入疯人院。她以为前者是给自己,后者给我。看她选择令人不忍卒睹。我看她皱眉打量着胸衣、长袜和鞋子,便知道她在想,在疯子和医生面前,穿这些应该够了吧。这件要让她带着,以免晚上冷。好,这个和那个的话(安眠药和手套),她一定要带着。她离开之后,我将药和手套放到另一袋的深处。

  她不知道我另外还留了另一样东西。我留下了荆棘庄园缝纫盒中,她用来磨我尖牙的银顶针。

  * * *

  马车比我预想来得早。「感谢老天。」理查德说。他拿起帽子。他太高了,不适合待在这间低矮倾斜的房子。我们走到屋外,他便伸展身子。但我在房中待太久,忽然觉得外头好宽阔。我紧勾着苏的手臂,走到马车门边。我必须放开她的手,永远放开她的手!但这一刻,我反而迟疑了。

  「好了,好了。」理查德说着将我的手从她手中抽出。「没时间多愁善感了。」

  然后我们上路。马蹄奔驰,车轮转动,但我觉得这趟旅程不只如此。这趟彷佛抵消了我和史黛西太太从疯人院到荆棘庄园的第一次旅程。马车减慢速度,我将脸贴到窗前,以为自己会看到小时候的疯人院和我所有母亲。我相信我仍认得出她们。但那间疯人院规模很大,这间小得多,气氛没那么森严。这里只收容女疯子。以前那间疯人院是盖在光秃秃的空地上。这间门旁还有一片花床。花朵高大,顶端像尖刺一般。

  我背靠到椅子上。理查德望向我。

  「别害怕。」他说。

  然后他们将她抓走了。他帮忙将她送入他们手中,挡在我身前,站在门口向外望。

  「等一下。」我听到她说:「你们在干么?」然后她喊:「绅士!绅士!」突兀又正式的一个词。

  医生语气温柔,安抚着她,后来她开始乱骂,这时他们的声音也变得严厉起来。理查德坐回座位。车厢摆正之后,我终于看到她了。两个男人抓住她手臂,一个女看护抱住她的腰。她的斗篷已从肩膀滑落,帽子歪斜,头发从发簪松脱。她脸一阵红、一阵白,神情疯狂。

  她双眼紧紧望着我。我像石头僵坐在原地,理查德这时抓住我手臂,用力按我手腕。

  「说话啊。」他低声说:「妈的。」于是我清楚但呆板地大喊:

  「噢!我可怜的小姐啊!」她褐色带斑点的眼睛睁得老大,头发在空中飘扬。「噢!噢!我心都碎了!」

  * * *

  即使理查德关上了门,马车夫挥下马鞭,将马车掉头,那段叫声彷佛不断在车厢中回荡。我们沉默不语。在理查德的头旁边有个菱形的雾玻璃窗,我一瞬间又见到她。她仍不断挣扎,手高高伸起,指向马车。这时马车驶下一道坡,窗外只剩下一片树林。我脱下婚戒,扔到地上,从行李袋拿出一双手套,戴到手上。理查德看着我颤抖的双手。

  「好了──」他说。

  「不要跟我说话。」我啐道。「你敢跟我说话,我杀死你。」

  他眨了眨眼,想挤出笑。但他嘴巴扭曲颤动,胡子下的脸色惨白。他双臂交叉,坐在座位上不断变换姿势。他跨着腿,后来又放下。不久他从口袋掏出香烟和火柴,想把马车窗拉开。谁知车窗卡住了。他双手流着汗,愈弄愈滑,最后滑到玻璃上。「去你妈的!」他这时大叫。他摇摇晃晃起身,敲着车厢顶,叫马车夫把车停下来,然后找钥匙。我们才开了不过一、两英里,但他马上跳下车,来回走动,不住咳嗽。他手不断将额前的头发向后拨。我看着他。

  「瞧你真像个坏人啊。」他回到座位上时我酸溜溜地说。

  「妳现在又多像小姐了!」他冷笑道。

  然后他别开头,将头靠在随车震动的头垫上,眼珠在眼皮下移动,假装睡着了。

  我自己睁着眼,透过菱形玻璃窗望着窗外的道路。那是一条蜿蜒的红土路,路上尘土飞扬,彷佛一条从我心中流出的血河。

  * * *

  我们旅程有一段坐疯人院的马车,后来改搭火车。我以前从未搭过火车。那是个乡下的火车站。因为理查德仍怕舅父派人来搜索我们,所以我们找了一家旅舍,在那里等火车来。他请旅馆老板给我们一间房,并替我准备茶、面包和奶油。托盘我一眼都不瞧。茶愈泡颜色愈深,并慢慢凉掉了,面包也受潮弯起。他站在壁炉旁,摇着口袋中的钱币,突然破口大骂:「去妳的,妳以为我拿食物给妳是免费的吗?」他自己把面包涂奶油吃了。「我希望我赶快看到我那笔钱。」他说:「天晓得我多需要钱,这三个月跟妳和妳舅父在一起,干些他所谓的绅士活,拿到的薪水根本连绅士的袖子都买不起。搬行李的他妈去哪了?为了两张车票,还要骗我多少钱?」

  一个男孩终于来拿我们的行李。我们站到车站月台,看着铁轨。铁轨彷佛有人擦过,散发着光泽。不久铁轨开始震动,并像掉牙后的神经般嗡嗡作响。嗡鸣声愈来愈大,变得相当刺耳。接着火车猛力顺着铁轨冲进站来,火车头冒出一朵朵烟,无数车厢门映入眼帘。我仍戴着面纱。理查德给列车人员一枚钱币,一派轻松说道:「你可以确保到伦敦前,没人来打扰我跟我妻子吧?」列车人员答应了。理查德进到车厢,坐到我对面的座位,满腹牢骚。

  「我付钱给列车人员,搞得好像要大干一场,结果却只能跟我处女老婆规规矩矩坐在这!我跟妳说清楚,这趟费用我要跟妳分开算,从妳那份扣。」

  我不吭声。火车震动,彷佛被铁锤击中,缓缓沿铁轨向前。我感到车速愈来愈快,手不禁紧抓着皮革拉环,最后我手隐隐发疼,也被手套磨出水泡。

  于是,旅途继续展开。我以为我们肯定横越了一块辽阔的大地。你必须明白,我的空间感和距离感与常人不同。我们在一座红砖房的小镇暂停,后来又停到另一座类似的小镇。接着来到第三座稍微大一点的镇。每一站似乎都有一群人喧哗吵闹地挤上车,乒乒乓乓关门。我怕人群会害火车开不动,搞不好还会让车翻覆。

  我心想,就算火车失事,让我粉身碎骨也是我活该。我甚至暗自希望火车真的出事。

  结果事与愿违。引擎带着我们加速,然后慢了下来,窗外再次出现街道和教堂的尖顶。但我从没见过那么多街道和尖顶。接着便是更多楼房,房子之间车水马龙,有着各种牲畜和车辆,还有好多人。伦敦!我一想到心不由得一紧。但理查德看到我的目光,贼贼笑了。「妳生来便属于这里。」他说。车在车站停下,我看到站名写着:美登赫注121。

  我们虽然速度很快,但目前才走不到二十英里,接下来还有三十英里的路。我坐下,手仍抓着拉环不放,身体靠向玻璃窗。但车站挤满了男男女女──女人成群为伍,男人则随意走动。见到他们,我不禁畏缩着身子。火车不久嘶嘶作响,拖着庞大的身躯,边颤动边活动起来。我们驶离美登赫的街道,并经过一片树林。树林另一端有着宽阔的平野和庄园,有的和我舅父的庄园一样气派,有的则更宏伟。平野上农舍四布,有一座座猪圈,花园立有断木杆,让豆藤生长,外头也晾着衣服。晒衣线挂满的话,衣服会挂在窗上、树上、矮树丛上、椅子上和坏掉的推车柄上。衣服晾得到处都是,颜色泛黄并滴着水。

  我姿势不变,将一切尽收眼底。看吧,茉德,我心想,这就是妳的未来。眼前这全是妳的自由,像块布一样铺展开来……

  我不知道苏是不是受了伤。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将她关在什么地方。

  理查德打量我藏在面纱下的表情。「妳没在哭,对吧?」他说:「好了啦,别心烦了。」

  我说:「别看我。」

  「难道妳想回到荆棘庄园,在书本里打转?妳知道妳不想,妳知道妳想要自由。妳不久便会忘记妳是怎么得到自由的。相信我,我很了解这种事。妳只需要有耐心就好了。我们两人都要有点耐心。我们还必须相处好几周,那笔钱才会归我们。对不起,我之前口气太凶了。好了,茉德。我们很快就会到伦敦了。我向妳保证,到了那里事情就不一样了……」

  我没吭声。最后他咒骂一声放弃了。天色渐渐黑了。不如说是天空变黑了,这代表我们离城市愈来愈近。玻璃上出现一条条煤灰,风景逐渐变得肮脏灰暗。农舍被木屋取代,有的房子窗户和墙面都破破烂烂的。花园被一片片杂草取代,再过一会,杂草变成一条条沟道,沟道化为黑色的渠道,接着可怕的烂泥路出现了,一旁还堆有石头、泥土和灰烬。不过我仍心想,就连灰烬也是妳自由的一部分。我内心不由自主涌起一股兴奋感。但后来兴奋感化为不安。我一直以为伦敦像庭园中的一栋房子,四边建有围墙。我也曾想象伦敦拔地而起,高耸干净,屹立不摇。我从未想过城市会乱七八糟向外扩张,在外围形成市郊和村落。我以为城市是完整的一个地方。但现在在我眼前的,却是一块块湿润红土地和一道道深沟,还有盖到一半的房舍和教堂。建筑的梁柱交错,如骨头般裸露在外,窗户还未装设玻璃,屋顶也还未上瓦。

  玻璃窗沾上一层煤尘,像是面纱上的瑕疵。火车开始爬升。我不喜欢这感觉。我们开始穿越街道。单调画一的灰黑色街道不计其数,我觉得自己永远分辨不出差别!城市里,门窗和屋顶错落,烟囱四立,车马川流,人来人往!广告牌和花稍的招牌令人目不暇给,上头写着西班牙百叶窗、铅制棺材、油脂和废棉回收买卖。到处都是文字,两公尺高的文字,彷佛不断在尖叫和咆哮。皮革打磨、店面出租、四轮干净马车、壁纸工匠、完全支持、出租!出租!自由参加……

  伦敦每一吋都充满文字。我看到之后吓得摀住眼睛。等我再次睁开眼,火车已缓缓向下,四周出现覆盖厚重煤灰的高大砖墙,车厢变得无比昏暗。不久,我们面前出现一个巨大宽阔的拱形屋顶,全由肮脏的玻璃构成,一眼望去鸟儿扑翅飞翔,漫天都是一缕缕烟雾和蒸气。火车震荡一阵停了下来,令人心惊胆战。附近还有别的引擎发出巨吼,车厢一道道门关上,走道挤了成千上万人(在我眼中)。

  「帕丁顿车站到了。」理查德说:「来吧。」

  他来到城里,动作和说话都变得更快,整个人都变了。他不再看我,但我现在好希望他多顾着我。他找到一人替我们拿行李。我们和人群站成一条线(这叫排队,我知道这个词),并等着坐马车(出租马车,我从舅父的书中也有学到这个词)。有人会在出租马车中亲吻,有人会跟爱人在里头恣意妄为,有人会叫马车夫绕着摄政公园。我知道伦敦。伦敦是个能让梦想成真的城市。但我不认识这个嘈杂纷扰的地方。这里充满我不了解的目的。这里充满文字,但我却读不懂。砖墙、房子、街道彷佛无穷无尽,人群杂沓来去(衣着、容貌和表情都一模一样),让我心惶惊愕,难以负荷。我站在理查德身旁,手臂勾着他。要是他抛下我怎么办!哨音响起,穿着黑西装的人(平凡人和绅士)个个拔腿奔跑,掠过我们身旁。

  我们终于坐上了马车,摇摇晃晃驶入呛鼻脏乱的街道。理查德感觉到我的紧张。「妳被街道吓到了吗?」他说:「我们恐怕还会见到更糟的景象。妳期待什么?这是城市,名门缙绅和市井无赖彼此为邻。妳放心。完全不需在意。我们要去妳新家了。」

  「我们的家。」我说。我心想,到那里,只要关上门窗,我就会冷静下来。我会洗澡、休息并睡觉。

  「到我们的家。」他回答。他又望了我一会儿,然后手伸向我身侧。「来,如果这景象让妳心烦──」他拉下窗板。

  我们再次坐在马车上,在稀微的暮光中随车摇摆。但这次,伦敦所有慑人的声响围绕着我们。我们经过公园时我也没看到。我完全看不到马车夫走哪条路。虽然我研究过伦敦地图,知道泰晤士河的位置,但就算我看见道路,恐怕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们停下时,我也说不上来我们坐了多久的车。我心乱如麻,只一意安抚着心情。勇敢点,我心里想,去妳的,茉德!这是妳渴望的未来。妳丢下苏,妳放弃一切就是为了这里。勇敢一点!

  理查德付钱给马车夫,然后回来搬行李。「从这里之后我们要步行。」他说。我独自爬下车,在天光下眨眨眼。光线其实不强。太阳不见了,反正天空也笼罩着厚云,云朵呈棕褐色,像是绵羊身上脏兮兮的羊毛。我原本以为自己会到他家门口,但我面前没有房子。我们面对一条街,景象凄凉残破到无法形容。街道的这一侧是一面高大呆板的墙,另一侧倚着充满石灰污渍的拱桥。理查德向前走。我抓住他的手臂。

  「这条路对吗?」我问。

  「没错。」他回答:「来吧,别紧张。我们还不能住大房子。我们进城来一定要低调,就这样而已。」

  「你还在怕我舅父会派人来找我们?」

  他再次向前走。「来吧。我们很快就能在室内聊了。不要在这里说。快来,走这边。把裙子撩起来。」

  他此时脚步飞快,我几乎快跟不上。他见我拖拖拉拉,便一手提着全部行李,另一手抓住我手腕。「没多远了。」他语气不凶,但手抓得很紧。我们转个弯,进到另一条路。我看到一栋大房子脏污破烂的门面,后来我发现那其实是一间狭窄民宅的后阳台罢了。空气满是河道的臭味。人们好奇地看着我们。我脚步不禁更快了。不久我们转进一条小巷,脚下都是碎煤渣。那里的孩子成群结队,随意围成圈,一只鸟在中间扑动跳跃。他们用细绳把鸟的翅膀绑起来了。他们看到我们时,便朝我们逼近。他们想要钱,或想拉我袖子、斗篷和面纱。理查德伸脚踹他们。他们咒骂一会儿,便回去看鸟了。我们走上另一条更脏的小径。这段时间,理查德抓得更紧,走得更快,熟门熟路的。「我们快到了。」他说:「别管这里多脏乱,这没什么。全伦敦都跟这里一样脏。再走一小段,我保证,然后妳就能休息了。」

  终于,他脚步慢下来。我们来到一块中庭,地上有一层厚厚的烂泥,并长着荨麻草。周围墙面高大,墙上都湿漉漉的。这里没有开阔的通道,只有两、三处狭窄隐蔽的小道,里头一片黑。他拖着我走向其中一条,那条路又黑又臭,我突然犹豫了,全身反抗着他。

  「快来。」他转身说,脸上没有微笑。

  「去哪里?」我问他。

  「开启妳的新生活,已经过太久了,现在一切正等着妳。到我们的家。我们的管家在等着我们。好了,来吧。还是我要把妳留在这里?」

  他的声音疲倦,但态度强硬。我望向身后,观察其他小道,他带我走进来的烂泥路藏在暗处,彷佛潮湿的墙面打开一个口,让我们进入之后又合起来,把我困住。

  我能怎么办?我无法独自回头面对那群孩子以及迷宫般的巷弄、街道和城市。我无法回到苏的身边。我这趟目的也不是如此。我所作所为将我带到这黑暗的地方。我一定要往前,不然我的存在便失去了意义。我再次想象等着我的房间。我想象我将钥匙插入钥匙孔,打开房门。我想象屋里的那张床,我会躺到上面,沉沉睡去──

  我犹豫一秒之后,便让他拉着我进到那条暗道之中。没走几步,面前便出现几阶平浅向下的楼梯,楼梯尾端有道门,他伸手敲门。门后马上传来狗叫声,接着是一阵轻快的脚步声,门闩拉开。狗不叫了。开门的是个金发男孩。我想是管家的孩子。他望着理查德点点头。

  「你好吗?」他说。

  「很好。」理查德回答:「大婶在吗?小姐来了,看,她来住这了。」

  那男孩打量我,我看到他瞇起眼,辨认着面纱下的脸。然后他露出微笑,又点点头,拉开门让我们进去,等我们进门,他便紧紧将门关上。

  房里头是个厨房。我觉得是仆人的厨房,因为那里狭窄没窗,昏暗脏乱,热得令人难以呼吸。那里有个壁炉,桌上还有两盏冒着烟的灯。其实,这里也许是马夫的房间吧。那里有个铁笼架起的焊炉,四周放着各式工具。焊炉旁有个穿着围裙、面色苍白的男人,他见我们进门,便把火叉或锉刀放下,擦擦手,直率地打量我。壁炉前坐了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男孩子。那女孩面庞圆润,一头红发,也毫不避讳地望着我。男孩面色土黄,愁眉苦脸,一口烂牙嚼着一条干肉,身上穿着一件不寻常的大衣(即使我满心困惑,仍一眼注意到那件衣服),那件大衣似乎是用各式各样的毛皮拼凑而成。男孩膝间有只不断挣扎的狗,他双手握住牠嘴,不让牠叫。他看向理查德,然后望向我。他打量我的大衣、手套和帽子,最后吹了声口哨。

  「衣服挺值钱的。」他说。

  此时一旁的摇椅咿哑一声,向前倾斜,一个白发女人弯身打他,他缩了缩身子。我想她就是管家。她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看得比任何人还仔细。她怀里抱着一捆东西。她将东西放下,费力地从座位站起,那一捆东西颤动一下。这比铁架焊炉、毛皮大衣还教人吃惊。那捆毛毯中包着一个熟睡、脑袋肿胀的婴儿。

  我望向理查德。我以为他会开口,或带我离开。但他此时已收回抓着我的手,双臂交叉,从容地站在一旁。他面露微笑,但笑容十分古怪。现场每个人都沉默不语,除了白发女人,没人在动。她从椅子起身,来到桌旁。她双颊发红,闪耀油光,身上的塔夫塔绸洋装沙沙作响。她走来站到我面前,头来回摆动,端详我的轮廓。她嘴巴蠕动,舔了舔嘴唇,目光紧盯着我,神情格外激动。她将发红粗糙的双手伸向我,我身体不禁向后畏缩。「理查德。」我说,但他仍袖手旁观。女人怪模怪样的,表情又好吓人,我吓得不敢动弹,任凭她掀开我的面纱。她看到我脸庞的那一刻,神情变得更为古怪。她触碰我的脸颊,彷佛以为她一碰,我的脸就会消失。

  她双眼一直望着我,却对理查德说话。她声音沙哑,眼中闪烁泪光,不知是因为年老,还是激动。

  「好孩子。」她说。

  注120:出于古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 43 BC-17/18 AD)的剧作《变形记》(Metamorphoses)。西斯贝和皮拉摩斯为一对恋人,因为父母反对两人恋情,他们相约在森林一同私奔。

  注121:美登赫(Maidenhead)有「处女」、「贞洁」之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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