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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绅士先走了。里利先生和茉德站在门口和他道别。我在房间窗前看着他们。她和他握握手,他行个礼。然后马车载他出发前往马洛车站。他戴着帽子,双臂交叉,脸对着我们,他的双眼一会看她,一会看我。

  我心想,恶魔走了。

  他没有打手势,因为那只是多此一举。他已经跟我们确认过计划,我们都牢记在心。他会搭火车坐到约三英里的地方,然后等待夜晚降临。我们会在茉德的会客室准备半夜出发。钟十二点半敲响的时候,他会在河边和我们碰头。

  那天过得与以往每一天都相同。茉德和以前一样去找她伯父,我在她房间徘徊,看着她的东西。只是这次,我当然是在看我们该带什么。我们吃了午餐,然后去庭园散步,走到冰屋、墓园和河边。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这么做,但事情却全无变化。是我们变得不一样了。我们沉默不语地走着。我们的裙襬不时会靠在一起,有一次,甚至手也交触了,但我们都赶紧分开,彷佛会刺痛一般。但因为我不敢看她,所以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像我一样脸红。在房间里,她像尊雕像文风不动站着。我时不时会听到她叹气,那就是唯一的动静了。我坐在桌前,桌上的盒子里装满她的胸针和戒指,我用茶碟盛醋,替她擦亮宝石。我宁可找些事做,也不要呆等。她中途有来看一下,然后拭着眼泪走开了。她说醋熏到了她的眼睛。我的眼睛其实也刺刺的。

  后来天黑了。她和我分别去吃晚餐。到了楼下,厨房每个人都郁郁寡欢。

  「瑞佛斯先生一走,一切好像都不同了。」他们说。

  凯克柏太太神色黯淡,彷佛乌云密布。玛格莉特汤匙掉到地上时,凯克柏太太用杓子打得她尖叫。后来,我们才开始吃饭没多久,查尔斯突然大哭,哭到跑出厨房去擦下巴的鼻涕。

  「他真的很难过。」一个女仆说:「他打定主意要去伦敦当瑞佛斯先生的家僮。」

  「给我回来!」魏伊先生站起身大喊,假发上的白粉纷飞。「你这年纪的孩子,跟那种家伙一起,太丢人了!」

  但不论魏伊先生或谁怎么劝,查尔斯都没回来。他这段时间替绅士送早餐,擦亮他的靴子,还刷洗他漂亮的大衣。现在他只能待在全英国最安静的房子里,磨磨刀、擦擦玻璃杯。

  查尔斯坐在楼梯上哭,头撞着栏杆。魏伊先生过去打他一顿。我们听到他拿皮带抽查尔斯的背,查尔斯不住哀叫。

  那顿饭吃起来更难受了。我们默默吃着饭,吃完之后,魏伊先生回来了,他脸色胀得发紫,假发歪一边,我没有跟他和史黛西太太到房间吃甜点。我说我头痛,其实也不算说谎。史黛西太太打量我一阵,然后转开头。

  「妳怎么身子这么差,史密斯小姐。」她说:「我想妳是把健康都忘在伦敦了。」

  但她怎么想我不在乎。我再也不会见到她,或者魏伊先生、玛格莉特和凯克柏太太。

  我道晚安,走上楼。茉德当然仍和舅父在一起。她回来之前,我照计划整理行李,我把所有洋装、鞋子以及所有该带的东西收好。全都是她的东西。我把棕色的羊毛洋装留在这里,我已经超过一个月没穿过这件洋装了。我把它放在行李箱底部。行李箱也会留下。我们只会提行李袋。茉德找到两个她母亲的旧行李袋。皮革都已受潮,长出一片白霉。上头的铜牌有刻字,字母清楚到连我都认得出来。上面有个M,还有个L。因为她母亲的名字缩写和她一样。

  我在里头铺上纸,然后把行李塞紧。我将擦亮的珠宝放进比较重的行李袋,这袋我会负责背。我将珠宝用布包起,以免一路颠簸,失去光泽。我还放了一只她的手套──白色的羔羊皮手套,扣子是珍珠做的。她只戴了一次,以为掉了。我想留起来纪念她。

  我觉得自己的心碎成两半。

  后来她从舅父那里回来了。她拧着双手。「噢!」她说:「我的头好痛!我以为他今晚不放我走了!」

  我早猜到她今天会头痛,因此跟魏伊先生要了点酒,给她安神。我请她坐下,喝点酒,然后我用酒沾湿手帕,擦拭她上眼窝。沾了酒的手帕如玫瑰一般红,而我擦拭过的地方也呈深红色。我感觉她脸凉凉的。她眼皮跳了跳。她一睁开眼,我便退开来。

  「谢谢妳。」她悄声说,目光温柔。

  她又喝了更多酒。那是好酒。我喝下她剩下的酒,酒液像一把火烧过我。

  「好。」我说:「您要换衣服了。」她穿着晚餐的衣服。我拿出她散步穿的衣服。「但裙撑一定要留下来。」

  没有空间可以放裙撑。少了裙撑,她洋装的短裙总算成了长裙,而且她看起来更瘦了。她最近变瘦了不少。我给她一双又短又宽的靴子穿。然后给她看行李袋。她用手摸着,摇摇头。

  「妳什么都准备好了。」她说:「我绝不可能这么面面俱到。没有妳的话,我绝不可能办得到。」

  她和我四目相交,眼神充满感激和悲伤。天晓得我露出什么表情,我别开头。女仆一一上楼时,地板咿呀作响,然后整栋房子安静下来。钟声再次响起,已经九点半了。她说:

  「再三个钟头,他就会来了。」

  她畏畏缩缩,语气缓慢,就像她说「三周」时一样。

  * * *

  我们将会客室的灯捻熄,站在窗边。我们看不到河,但看得到庭园围墙,并想象后头清凉平静的河水像我们一样静静等待。我们站了一小时,几乎没交谈。有时她会发抖。「您会冷吗?」我这时会这么说。但她不冷。最后连我也等到受不了了,心中开始浮现各种焦虑。我担心自己可能没打包好。我担心忘了带她哪件衣服、哪件珠宝或忘了白手套。我明知道我有把手套放进去,但我变得跟她一样,像热锅上的蚂蚁。我留她在窗边,走进卧室,打开行李袋。我拿出所有洋装和衣服,重新打包。结果,当我将皮带系上扣环时,皮带断了。皮带太老旧,几乎不成形。我拿了根针,硬是将皮带缝紧。我用嘴巴把针线咬断,线尝起来咸咸的。

  然后我听到茉德会客室的门打开。

  我心跳一下,急忙将行李袋藏到床边阴影处,站在原地,竖耳倾听。一点声音也没有。我走到会客室的门口,往内看。窗帘拉开了,月光照进来,但会客室是空的,茉德不见了。

  她没关门。我蹑手蹑脚走去,瞇眼望向走廊。这时除了房子正常的呢喃声,我觉得自己又听到一个声音。也许是另一扇门打开又关闭的声音,距离很远。但我无法确定。我轻声叫唤:「茉德小姐!」但在荆棘庄园,即使是轻声细语也显得无比大声,我沉默下来,屏息去听,双眼瞪着黑暗,向走廊前进几步,再听一次。我双手紧握,紧张到难以言喻。但说实话,我也很生气。因为在这大半夜,没个解释、没留句话就乱跑出去,还不就她才做得出来?

  十一点半钟响时,我又唤她一次,又沿着走廊走了几步。但后来我脚绊到地毯,差点摔跤。这房子她熟得很,没点蜡烛也没问题,但我对这里非常陌生,我不敢随她乱跑。要是我在黑暗中拐错弯?搞不好再也找不到路回来了。

  于是我只能等待,时间一分一秒倒数。我回到她卧室,将行李袋拿到会客室。然后我站到窗边。今晚是满月,夜色明亮。房子前的草坪铺展延伸,围墙就在另一头,墙外便是那条河了。绅士在河上某处,正朝我们慢慢靠近。他会等多久?

  我焦急紧张,冷汗直流,最后十二点钟响了。我站起来,每一声钟声都令我打颤。钟声敲完最后一声,余音回荡。我心想:「完了。」正当我这么想,我听到她靴子轻柔的声音。她出现在门口,黑暗中她脸色苍白,呼吸急促得像只猫。

  「原谅我,苏!」她说:「我去舅父的藏书室。我想看最后一眼。但除非我确定他睡了,不然我不能进去。」

  她全身发抖。我想象苍白纤细的她,无声无息一人待在黑暗的书本之间。「没关系。」我说:「但我们动作要快了。来,快点。」

  我将斗篷拿给她,并扣好自己的斗篷。她望向四周将抛下的一切,牙齿开始打颤。我把最轻的行李袋给她。然后我站在她面前,一根手指放到她嘴上。

  「好,冷静点。」我说。

  我的紧张感全消失了,我突然无比冷静。我想到我母亲,他们抓到她之前,她肯定在黑暗中偷偷摸摸穿梭无数宁静的街道和房屋。我骨子里罪犯的血像酒一样涌上全身。

  * * *

  我们从仆人走的楼梯下楼。我前一天小心翼翼上下走过一次,留心哪几阶特别会发出声响。现在我牵着她,带她跨过那几阶,注意她脚落在哪里。走廊这一头,有扇门通往厨房,另一扇门通往史黛西太太的房间,我要茉德停下来,竖耳倾听一阵子。她手仍留在我手中,没有收回。一只老鼠快速地沿壁板跑走,除此之外,四下毫无动静。地板铺着厚毯,缓和了鞋声,只听得到我们的裙襬窸窣作响。

  通往庭园的门已被锁上,但钥匙仍插在上头。我先把钥匙抽出来,将钥匙上点牛脂,接着将更多牛脂涂到门上下两处的门闩上。牛脂是我从凯克柏太太的碗橱偷来的。下次将牛脂卖给屠夫的小鬼头时,她大概会少赚六便士吧!茉德瞧我将锁上油,满脸惊奇。我轻声说:

  「这不难。要是想从门外进来,那才伤脑筋。」

  我朝她眨个眼。干这行就是有这成就感。这一刻,我其实还暗自希望关卡再有挑战性一点。我舔掉手指上的牛脂,肩膀靠着门,将门顶进门框,接着钥匙顺利转动,门闩像婴儿一般乖乖滑开。

  外头的空气清新寒冷。月光照出大片的阴影。幸好有这些影子。墙边的影子最深,于是我们放轻脚步,沿墙快步从一个影子躲进另一个影子,接着迅速穿越草坪一角,躲到树篱和树林之中。她又握住我的手,我示意她往前跑。中途她只犹豫一次,我发觉她停下脚步,便也转过身,发现她凝视着房子,神情古怪,表情一半是害怕,一半却带着微笑。窗边没有火光。没有人在看。房子矮矮扁扁的,像是剧场中的布景。我让她看了快一分钟,才拉起她的手。

  「好了,我们得走了。」我说。

  她转身之后,再也没回头。我们迅速走到庭园的围墙边,并沿墙走上潮湿弯曲的小径。矮树丛勾着斗篷的羊毛布,草丛中各种生物跳动,不时掠过面前。一张张蜘蛛网像玻璃线一样闪闪发亮,我们不得不把蛛网踩破走过去。四周的声音非常吓人。我们呼吸愈来愈粗重。我们走了好久,我以为我们错过了通往河岸的门,但这时小径愈来愈清楚,明亮的月光照耀下,拱门出现在眼前。茉德超过我,找出她的钥匙,等我们出去之后,便锁上门。

  我们走出庭园,我呼吸稍微顺畅了点。我们放下行李袋,静静站在墙边的阴影下。月光照亮河岸对面的灯心草,乍看下像一根根长矛,有着尖锐的矛尖。河面映着月光,看似一片洁白。四周只剩流水和鸟啭声,偶尔还有鱼跃出水面的声响。绅士依然不见踪影。我们比计划早到河边。我仔细听,察觉不到任何声响。我望向天空,看着头顶上的星星。星星多到不可思议。后来我望向茉德。她用斗篷裹着脸,见我望着她,便伸手牵起我的手。她牵我的手,不是因为要跟着我,也不是要人安慰。她想牵着我的手,因为那是我的手。

  一颗星星划过天空,我们两人转头望着它。

  「那代表好运。」我说。

  这时荆棘庄园的钟声响起。十二点半了。钟声穿过庭园清晰可闻,清朗的空气让钟声变得更为明亮。一时间,余音绕耳,但钟声之中,突然传来另一个轻盈的声音。我们听到马上松手站开。远方船桨吱呀作响,划过水面。银白色的河道转弯处,浮现一艘船的黑影。月光洒落河面,我看到船桨起落,并提高起来,收入船中。四周万籁俱寂,小船缓缓滑向灯心草丛,绅士从座位上蹲站起,船身随之摇摆,再次发出吱呀声。我们藏身在围墙阴影下,因此他看不到我们,但率先踏出阴影的不是我,而是她。她拖着僵硬的脚步,走向河边,并接下他抛来的绳圈,紧紧拉住船,让船缓缓靠向岸边,并安稳停下。

  我不记得绅士有没有开口。我觉得他没正眼看过我。不过他扶茉德从老旧的码头上船之后,也伸手扶我走过腐烂的跳板。我想当时我们从头到尾都没说话。我记得船身很窄,我们坐下时裙子都顺势蓬起。绅士举起船桨,将船掉头,船再次摇晃,我突然好怕船翻覆,并想象水淹过裙襬,将我们吞噬。但茉德坐得很稳。我看到绅士打量着她。但依然没人说话。我们刚才动作相当迅速,船此时马上飞快向前,顺流而下。我们沿着庭园围墙向前好一阵子,经过我目睹他亲她手的地方,然后围墙便转了个弯,消失在视线之外。河岸出现一排阴暗的树林。茉德坐在船上,目光望着大腿。

  我们一路都非常小心。夜晚一片寂静。绅士尽量让船驶在河岸的阴影中,只有树林稀疏时,我们才会被月光照耀。但附近没人在看我们。河边即使有人家,每间房子也都大门深锁,屋内一片漆黑。中途河道一度变宽,河中央出现一块块沙洲,沙洲上不只停着驳船,还有吃着草的马匹,他收起桨,让我们静静顺河漂流。依然没有人听到我们经过,也没人探头来看。后来河道又变狭窄,我们继续向前,河岸上不再有房舍和船只。夜色昏暗,月光斑驳,船桨吱呀作响,绅士双手上下起伏,八字胡旁的脸颊一片苍白。

  我们没有在河上待太久。到了距离荆棘庄园大约两英里处,绅士将船靠岸。他稍早便是从这里出发的。他将马系在这里,马背上有个女用的马鞍。他牵我们走上岸,并扶茉德上马,将行李袋挂在两侧。他说:

  「我们还有一英里左右的路程。茉德?」她没答腔。「妳要勇敢。我们现在快到了。」

  接着他望向我,点点头。我们出发了。他牵着马缰,茉德弓着背,全身僵硬,我则跟在后头。我们一路上还是没遇到人。我再次望向星空。家乡星星不曾如此明亮,夜空也不曾如此漆黑晴朗。

  马没有上马蹄铁。马蹄落在泥土路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我们走得很慢。我想是为了茉德,怕路程颠簸害她不舒服,但无论如何,她脸色仍旧很难看。最后我们来到了绅士找到的落脚处。那里有两、三栋歪斜的农舍,还有一座阴暗的教堂。她未曾看起来如此憔悴。一只狗跑来,大声吠叫。绅士一脚踢去,牠惊叫一声。他带我们走进最接近教堂的农舍,门打开,一个男人走出来,后头跟着个手拿提灯的女人。他们一直等着我们。替我们准备房间的就是那女人。她打个呵欠,不过也没忘了伸长脖子好好看一下茉德。她朝绅士行个屈膝礼。那男的是教区的神职人员,或牧师……总之,怎么称呼不重要了。他行了个礼,一身脏兮兮的白长袍,脸上胡子都没刮。他说:

  「你们晚上好。晚上好,小姐。今晚天气真好,正适合冒险!」

  绅士只说:「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吗?」他手臂伸向茉德,想扶她下马。但她自己双手撑在马鞍上,笨拙地滑下马,并远离他。她没走来我身边,反而一人站在一旁。那女的仍在打量她。她仔细望着她惨无血色、端庄美丽的面庞,察觉她一脸憔悴,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任谁都会这么想)。她一定觉得茉德怀孕了,并出于恐惧才和他结婚。也许绅士之前和她谈房间的事时,也故意误导她。因为要是跟里利先生闹上法庭,他只要能证明茉德在荆棘庄园就已怀孕,案件便对他有利。之后,还可以谎称宝宝流产了。

  我心想,再给我五百镑,我就愿意作证。

  我站在一旁,看那女的打量茉德,心里充满厌恶,但我心里仍出现了这念头。我甚至恨自己这么想。牧师上前来,又行个礼。

  「全都准备好了,先生。」他说:「不过有件小事……由于这情况特殊──」

  「对,是的。」绅士说。他将牧师拉到一旁,拿出钱。马匹甩甩头,另一个农舍走出一个男孩将马牵走。他也望了茉德一眼,但后来他目光转到我身上,并朝我碰了碰帽子致意。当然,他没看到谁骑马,我又穿着她的旧洋装,乍看之下俨然就是个小姐。她站在一旁,看来孤僻又畏畏缩缩,就像个侍女。

  她没看到,她双眼望着地板。牧师将钱收进长袍贴身的口袋里,然后搓搓双手。「太好了。」他说:「小姐要换衣服吗?想先进房间吗?还是我们现在就完成这桩美事?」

  「我们现在结一结。」其他人还没答腔,绅士便说。他脱下帽子,梳一下他的头发,拨了拨耳际的鬈发。茉德站在原地,全身僵硬。我走到她身旁,将兜帽好好拉起,将斗篷皱褶整理好,双手梳理她的头发,摸摸她的双颊。她不肯看我。她脸好冰冷。她的裙襬乌黑,像是染上出丧的颜色。她的斗篷上沾有泥巴。我说:「您的连指手套给我,小姐。」因为我知道她底下戴着羔羊皮的白手套。我说:「婚礼别戴米黄色的连指手套,戴白手套比较好。」

  她让我褪下手套,双手交叉站在原地。那女人对我说:「小姐没捧花吗?」我望向绅士。他耸耸肩。

  「妳想要花吗,茉德?」他随口问道。她没答腔。他说:「好吧,我想我们不要介意这种小事。好了,牧师,麻烦你──」

  「你至少给她一朵花吧!只要一朵就好,让她带进教堂!」我说。

  那女人没说之前我根本没想到,但现在……噢!冰冰冷冷带她来这里娶她,却连束花都没有,真是太残忍了,我真的受不了。我说得咬牙切齿,绅士望着我,眉头皱起,牧师一脸讶异,那女人脸上则带着歉意。这时茉德目光转向我,缓缓地说:

  「我想要花,理查德。我想要花。而且苏也要有花。」

  她每提到花这个字,语气都变得更奇妙。绅士叹口气,暴躁地搜寻四周。牧师也四处去找。时间已经一点半左右,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昏暗。我们站在泥泞的空地上,周围是荆棘树篱,一眼望去都是一团黑,就算里头有花,我们也绝对找不到。我对女人说:

  「妳没有我们能拿的花吗?种在花盆里之类的?」她想了一会,快步走回农舍。她出来时手中拿着一枝干叶,叶片浑圆像先令一般,颜色白得像纸片,在几根纤细叶茎上颤抖,彷佛随时会断掉。

  那是银扇草注106。我们站在原地望着它,没人肯说出它的名字。后来茉德接下树枝,分了几根给我,大部分留给自己。在她手中,叶片抖得更厉害了。绅士点了根烟,抽两口,然后把烟丢开。烟在黑暗中暗暗发光。他对牧师点点头,牧师拿起提灯,带头引领着我们穿过教堂大门,沿着一条小道向前,两旁都是倾颓的墓碑,月光下出现一条条黑色的长影。茉德和绅士并行,他勾着她的手臂。我和那女人一起走。我们是证人。她叫克林姆太太。

  「从大老远过来?」她问。

  我没回答。

  教堂以燧石建造,即使月光照耀,仍看起来非常黑。教堂内有粉刷,但白漆已经发黄。圣坛和长椅附近点了几根蜡烛,几只蛾在烛光旁飞舞,有的死在蜡油上。我们没坐下,直接走向圣坛,牧师拿《圣经》站在我们面前。他眨眼看向书页,并开口诵读经文,念得七零八落。克林姆太太像匹马一样呼吸粗重。我站在一旁,手中拿着下垂的银扇草枯枝,看茉德站在绅士身旁,紧握手中的银扇草。我亲吻过她,也曾躺在她身上,以滑溜的手抚摸她,甚至唤她为珍珠。除了萨克斯比太太,她是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心想毁了她,但她却让我爱上她。

  她要结婚了,心里却怕得要死。不久之后,再也不会有人爱她了。

  我看到绅士望着她。牧师看著书咳了咳。他仪式已经进行到要问现场是否有人反对两人结婚,他举目望向现场,一时间,教堂无声无息。

  我屏住呼吸,不发一语。

  于是他看向茉德和绅士,问他们刚才同样的问题。他说审判日一到,大家都必须说出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与其等到那时,不如现在向彼此坦承。

  现场再次一片沉默。

  接着他转向绅士。「你愿意……」他宣读剩下所有的誓词,然后问:「你愿意爱她,忠诚于她,直至死亡吗?」

  「我愿意。」绅士说。

  牧师点点头。接着他面对茉德,问她一样的话,她犹豫一下,然后开口。

  「我愿意。」她说。

  绅士看来松口气。牧师脖子伸了伸,并举手搔了搔痒。

  「谁来行交手仪式?」他问。

  我没动静,后来绅士转向我,点头朝我示意,我走到茉德身旁,他们告诉我要怎么牵起她的手,交给牧师,再由牧师将她的手放入绅士手中。我好希望克林姆太太能代替我。她没戴着手套的手指僵硬冰冷,像蜡做的一样。绅士握住她的手,复述牧师念的话。然后茉德牵着他的手,复述同样的话。她的声音微弱,像飘入黑暗的一缕轻烟,转眼间不见踪影。

  绅士拿出一枚戒指,再次牵起她的手,替她戴上,同时不断复述着牧师的话,说他会珍惜她,付出一切。戒指不适合她,看起来很怪。烛光下戒指看来是金的,但其实是假的(我后来看清楚了)。

  全都是假的,而且烂透了。牧师又念起另一段祈祷词,然后举起双手,闭上双眼。

  「两人在上帝见证下结合。」他说:「不可分开。」

  就这样。

  他们结婚了。

  * * *

  绅士亲吻她,她站在原地摇晃,彷佛头晕目眩。克林姆太太低声说:

  「她不知道自己被什么东西撞上了,妳瞧她。她之后就知道了。他专挑鲜花来采啊。嘿嘿。」

  我没转向她。如果我转身,可能会揍她一拳。牧师阖上《圣经》,从圣坛带我们到房间里登记。绅士在上面签上大名,而茉德签上她的名字(现在已是瑞佛斯太太了)。克林姆太太和我在旁边签上我们的名字。绅士已经教过我怎么写史密斯,但是我下笔时仍笨手笨脚,满怀羞愧。我羞愧的竟是这件事!房间昏暗,满是霉味。屋梁上有东西鼓动着翅膀,也许是鸟或蝙蝠。我看到茉德盯着上方的阴影,彷佛害怕有东西会俯冲下来。

  绅士抓住她手臂,带她走出教堂。云遮住了月光,夜晚变得更暗了。牧师和我们握握手,再向茉德行礼,便离开了。他脚步飞快,一边走一边脱长袍,长袍下穿着黑衣。他像捻熄烛光一样让自己消失了。克林姆太太带我们去她的农舍。她拿着提灯,我们跟在她身后,一路跌跌撞撞,她的门廊很矮,把绅士帽子都撞掉了。她带我们走上一座歪斜的楼梯,窄到我们裙子都快挤不过去,后来到了一块平台上,大小大概就一架碗橱大,我们挤在那一会,茉德斗篷的袖口不小心垂在提灯口烧焦了。

  那里有两道门,通往两间卧室。第一间地上有个货板,货板上有个狭小的稻草垫,这间是给我的。第二间有张比较大的床、一张扶手椅和衣橱,那是给绅士和茉德的。茉德走进门,双眼盯着地板,面无表情。房里点了根蜡烛。她的行李袋放在床边。我走到行李袋旁,将她衣服一件件拿出来,放入衣橱。克林姆太太说:「多好的布料啊!」她站在门口看。绅士和她站在一起,表情古怪。当初教我怎么折衬裙的是他,但现在他看到我拿出茉德的内衣和长袜,竟一脸恐惧。他说:

  「好,我去楼下抽最后一根烟。苏,妳会把这里整理得舒服一点吧?」

  我没回答。他和克林姆太太下楼,靴子像雷声一样响,门、木板地和歪斜的楼梯震动。我听见他走到外头,点根火柴。

  我望向茉德。她手中仍握着那根银扇草。她向我走近一步,急促地说:

  「如果我晚一点叫妳,妳会来吗?」

  我从她手中接过银扇草,替她脱下斗篷。我说:「别想了。一分钟就结束了。」

  她右手抓住我的手腕,她这手仍戴着手套。她说:「听我说,我是认真的。不管他做什么。如果我叫妳,告诉我妳会来。我会给妳钱。」

  她的语气很怪。她的手指颤抖,但却牢牢抓住我。她说要给我钱,就算只是一法辛注107也令人难过。我说:

  「您的安眠药呢?看,水在这里,您可以服药,这样就睡得着了。」

  「睡?」她说。她失声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妳觉得我新婚之夜会想睡觉?」

  她把我手推开。我站在她背后,开始替她脱衣服。我脱下洋装和马甲时,转身轻声说:

  「您最好用一下夜壶,还有在他来之前洗干净双腿。」

  我觉得她打了个寒颤。我没看她,但听到了泼水声。然后我替她梳头发。那里没有镜子让她看,她坐到床上,望向身侧,那里没有桌子,没有木盒,没有肖像,也没有灯。我看到她将手伸到眼前,彷佛她瞎了。

  这时屋子大门关上了,她马上平躺下来,抓住被子拉到胸前。白色的枕头上,她脸看起来很黑,但我知道她脸色苍白。我们听到绅士和克林姆太太在底下的房间聊天。他们的声音很清楚。木板地的缝隙透出微弱的光线。

  我望向茉德。她和我四目相交。她双眼乌黑,但像玻璃闪烁光芒。「妳还要别开目光吗?」她看我别开头轻声说。于是我转回去望向她。虽然她脸色憔悴,令我不忍卒睹,但我仍情不自禁地凝视着她。绅士继续聊天。微风吹进房内,烛火摇曳。我打个寒颤。她仍凝视着我的双眼。然后她再次开口。

  「过来。」她说。

  我摇摇头。她又说一次。我又摇摇头,但后来我还是走到她身旁,轻手轻脚跨过吱呀作响的木板地,她伸起双臂,将我脸拉近,并亲吻我。她用她饱满的双唇亲吻我,泪水让她嘴巴散发咸味。我情不自禁回吻着她。我的心脏像一块冻结于胸中的冰,被她火烫的双唇融化,像水一般潺潺流动。

  但她接下来这么做。她手仍捧着我的头,用力将我的嘴抵住她双唇,然后她抓起我的手,先放到她胸上,然后放到被子凹陷处,也就是她双腿之间。她用我的手指不断摩擦下体,我手指不禁发烫。

  她那一吻在我心中唤起的甜美感受瞬间变质,化为满腔恐惧和惊惶。我抽起身子,收回手。「妳不肯吗?」她伸手柔声问道:「为了今晚,妳不是做过吗?难道妳不能在我身上留下妳的吻,妳的抚摸,帮我忍受他的吻和碰触?不要走!」她又抓住我。「妳之前默默离开了。妳说当时是我梦到了妳,但我现在不是在做梦。我真希望我在做梦!天晓得,天晓得,我好希望现在是一场梦,等我醒来,人能回到荆棘庄园!」

  她手指从我手臂松开,身体向后,倒到枕头上。我站在一旁,手不断握紧又松开。我害怕她的目光、她的每一句话,和愈来愈激动的声音。我也好怕她尖叫、昏倒或大喊,让绅士和克林姆太太听到我亲吻她(我真该死!)。

  「嘘!嘘!」我说:「您现在嫁给他了。您不一样了。您已为人妻子,一定要──」

  我沉默下来。她抬起头。下方提灯已被拿起,慢慢移动。绅士的靴子声从狭窄的楼梯传来。我听到他脚步慢下,在门口踟蹰了一会。也许他在想自己该不该敲门,因为他在荆棘庄园都会敲门。最后他缓缓将大拇指放上门闩,走进门来。

  「准备好了吗?」他说。

  他带进了夜的寒意。我没有对他或她说任何一个字。我没有望向她的脸。我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我躺在黑暗中,穿着斗篷和洋装,用枕头摀住头。每次我晚上醒来,唯一听到的就是小虫在稻草垫里爬行的声音。

  * * *

  早上,绅士来到我房间。他穿着白衬衫。

  「她找妳,给她换衣服。」他说。

  他下楼吃早餐。茉德则在房间吃,房间有个托盘,上面放个盘子,盘子里有蛋和腰子。但她一口都没吃。她坐在窗边的扶手椅上动也不动,我马上了解她接下来的日子都会如此。她的表情平静,但眼神黯淡。她双手赤裸。金色的戒指闪耀光芒。她望向我时,眼神温柔、诡异又茫然,就像望着盘中的蛋、窗外的景色或我举起的洋装一样。我和她说话,问她一些小事时,她听完后会静默一会,然后会眨眨眼,才开口回答,彷佛每个问题和答案,甚至她说话时喉咙的起伏,都令人惊奇且耐人寻味。

  我替她换完衣服后,她坐回窗边。她双手手腕一直向上弯着,手指稍稍抬起,彷佛就算是放到柔软、蓬蓬的裙子上都会受伤。

  她头歪向一边。我觉得她可能在听荆棘庄园的钟声。但她不曾提起舅父和过去的生活。

  我端起她的夜壶,到房子后面的厕所倒掉。我走到楼梯旁时,克林姆太太来找我。她手臂挂着一床被单。她说:

  「瑞佛斯先生说床上的被单需要更换。」

  她那副模样彷佛想朝我眨个眼!我故意不给她机会。我全忘了这部分。我缓慢地走上楼梯,她跟在身后,气喘吁吁。她向茉德行个不标准的屈膝礼,然后走去床边,把毛毯拉开。床上有几滴黑色的血迹,并有身体压过、抹开的痕迹。她站在那看着血迹,然后和我目光交会,彷佛在说:「噢!我不敢相信。没想到真是为爱结婚!」茉德坐在一旁,望向窗外。楼下绅士刀叉碰到盘子叮当作响。克林姆太太掀起床单,看血有没有沾到底下的床垫。没沾到,她很满意。

  我帮她换床单,然后跟她到门口。她又行了一次屈膝礼,看到茉德温柔又古怪的目光。

  「难过啊,对不对?」她低声说:「也许想妈妈了?」

  我起初没答腔。后来我想起我们接下来的计划。我难过地想,算了,最好早点开始。我和她站在小平台上,关上门。我悄声说:

  「难过不足以形容。她的脑袋有问题。瑞佛斯先生一心爱着她,绝不会忍受别人闲言闲语。他带她来这宁静的地方,就是希望乡村的空气能让她平静一点。」

  「让她平静?」她听了说:「妳是说……我的天啊!她不会跑出去,把猪全放了,或是放火把这里烧了吧?」

  「不会,不会。」我说:「她只是、只是想太多而已。」

  「可怜的小姐。」克林姆小姐说。但我看得出来她思考着此事。她可没料到会有个疯女孩在家里。她只要拿托盘上楼,便会偷瞄茉德,并赶紧放下托盘,彷佛担心被咬。

  「她不喜欢我。」茉德看到她这么做了两、三次之后说。我吞了吞口水说:「不喜欢妳?怎么会!她为什么会不喜欢妳?」

  「我也说不上来。」她低声说,低头看着双手。

  后来绅士也听她提起这事,他便私下来找我。「干得好。」他说:「让她和克林姆太太害怕彼此,却又不明说。非常好。等到要叫医生来时,这会帮上忙。」

  * * *

  他等了一周才找医生来。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一周。他跟茉德说他们应该待一天就好。但隔天早上,他看着她说:

  「妳脸色好苍白,茉德!我觉得妳身体不大好。我觉得我们应该多留几天,等妳身体好一点。」

  「多留几天?」她说,语气平淡。「但我们不能去你在伦敦的房子吗?」

  「我真的觉得妳状况不大好。」

  「不好吗?可是我感觉很好。不然你问苏。苏,妳跟瑞佛斯先生说我身体好不好?」

  她坐在那儿发抖。我不发一语。「就再多待一、两天。」绅士说:「等妳好好休息,冷静下来之后。也许这几天妳多躺在床上好好休息?」

  她开始啜泣。他走到她身旁,她不禁打个寒颤,哭得更大声了。他说:「噢!茉德,看妳哭我的心都要撕裂了!如果我觉得对妳来说比较好,我当然会马上带妳去伦敦,我甚至会亲自抱着妳去。妳觉得我不愿意吗?但妳看看自己的样子,难道妳还能说自己没事吗?」

  「我不知道。」她这时说:「这里好陌生。我好怕,理查德──」

  「在伦敦不会更陌生吗?而且妳在那不会怕吗?那里又吵又挤又黑。噢!不,妳要先待在这里。这里有克林姆太太照顾妳,让妳舒舒服服的──」

  「克林姆太太讨厌我。」

  「讨厌妳?噢!茉德。妳又在胡思乱想了,没想到妳会这么想,害我好内疚,苏应该也会觉得内疚,对不对,苏?」我不回答。「她心里当然也这么想。」他蓝色的眼珠狠狠瞪着我。茉德也望向我,然后别开头。绅士双手捧着她的头,亲吻她的额头。

  「好了。」他说:「我们不要再吵了。我们就再留一天,一天就好,等妳脸颊恢复血色,妳眼睛恢复精神!」

  * * *

  他隔天又说了同样的话。第四天他对她很凶,说他一心想带他新娘回切尔西,结果她却存心让他失望、拖延他。第五天,他拥她入怀,热泪盈眶,说他爱她。

  后来,她再也不问他们要待多久了。她脸颊从未红润,双眼依旧无神。绅士吩咐克林姆太太给她各种营养的食物,她端来更多鸡蛋、腰子、肝、油腻的培根和血肠。肉让房间飘散酸臭味。茉德都不吃。结果都给我吃了,毕竟总要有人吃。我吃着食物,她只坐在窗边,凝望窗外,手转着指头上的戒指,伸展双手,或将一缕头发拉到嘴边。

  她的头发和双眼一样黯淡。她不让我替她洗,也几乎不让我梳,她说她受不了梳子划过她的头。她一直穿着从荆棘庄园逃出来时的那件洋装,裙襬仍沾着泥巴。她将最好的那件洋装给我(丝质的那件)。她说:

  「我在这何必穿呢?我宁可看妳穿。与其放在衣橱里,不如妳穿还比较好。」

  我们的手指在丝布下相会,两人都赶紧缩回手,向后退开。除了来这里的第一天,她再也没尝试亲吻我。

  我收下洋装,拿起针线,坐着把腰身松开,至少这能打发这段难受的时间。她看我修改衣服,似乎很高兴。我改好之后穿上洋装,站到她面前,她表情诡异。「妳看起来好美!」她红着脸说:「颜色很能衬托妳的眼睛和头发。我就知道。妳现在看起来就是个美女,对不对?而我看起来相貌平平,妳不觉得吗?」

  我从克林姆太太那替她要来一面小镜子。她颤抖着手将镜子拿到我们面前。我想起她之前在房间帮我打扮,说我们是姊妹。那时她看起来多开心,脸色多圆润,态度多自在。她以前多喜欢站在镜前,为绅士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懂了!从她绝望、狡黠的目光中,我终于明白了!她很开心自己愈来愈不起眼。因为她以为这样一来,他就不会想要她了。

  我曾经可以跟她说,他无论如何都会想要她。

  而现在,绅士和她相处得如何,我毫无头绪。除非必要,不然我绝不跟他说话。我该做的还是会做,但我放弃感觉,不再思考,彷佛与世隔绝,悲伤茫然地完成工作。我几乎跟她一样忧郁。不过老实说,绅士自己也心事重重。他每天只会来亲吻或骚扰她一会,其他时间他都待在克林姆太太的客厅抽烟。烟会从木板飘上来,和酸臭的肉味、夜壶和被单的气味混在一起。他骑马离开过一、两次,去打听里利先生的消息,但他只听说荆棘庄园最近不大平静,却没人知道细节。晚上他会站在房子后面的栏杆前,望向一只只黑面猪,或在小路和墓园附近走一走。不过他走起路来不若以前气势凌人,抽起烟来也不潇洒自若,反而边走边扭动,彷佛知道我们会盯着他,并受不了身后投来的目光。

  到了晚上,我会替她更衣,他会来房中,我则会离开他们,独自躺在我的房中,将头埋到枕头和窸窣作响的床垫之间。

  我以为他只需要跟她做一次就好。我以为他会怕她真的怀上孩子。但他已尝到她双手多细致娇嫩,胸部多丰盈柔软,嘴唇多温暖滑顺,我想他还有别的方式能享受她。

  每天早上,我进房找她,她脸色都变得更苍白,身材更瘦,精神较前一晚更茫然。而他渐渐避开我的目光,手一直摸着八字胡,趾高气扬的模样已荡然无存。

  至少他心底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肮脏事。这残忍的混蛋。

  * * *

  最后他终于请医生来了。

  我听到他在克林姆太太的客厅写信。医生是他的旧识。我相信这人原本也是干脏活的,或许是卖堕胎药,后来为了安全,决定去干疯人院这行。但对我们来说,他干过脏活,便代表他会保密。他不在绅士的计划中。绅士才不愿意让他分一杯羹。

  何况,一切都非常合理。还有克林姆太太可以作证。茉德很年轻,性子又让人捉摸不定,多年来与世隔绝。她似乎和绅士彼此相爱,但他们才刚结婚不到一小时,她就变得怪里怪气的。

  我想任何医生听了绅士的说词,看到茉德和我那时的样子,肯定会做出同样的判断。

  他带了另一个医生来,那是他的助手。要把一个小姐关起来,必须经过两位医生鉴定。疯人院院址靠近里丁。他们的马车很古怪,窗上装着像百叶窗的窗板,后面还设有尖刺。不过他们这趟来不是要带走茉德。他们这次只是来鉴定她的状态,之后才会来把她带走。

  绅士跟她说,他们是他的画家朋友。她似乎毫不在意。她让我替她梳洗干净,整理洋装,但接下来她都待在椅子上,沉默不语。她只有在看到马车驶来时望了一眼,呼吸稍稍加速。不知道她有没有像我一样发现窗板和尖刺。医生下马车。绅士马上从屋子走去和他们说话,他们彼此握手,交头接耳,贼贼地看向我们的窗户。

  接着绅士回屋里,让他们在外面等候。他来到楼上,搓着双手,脸上带着笑。他说:

  「嘿,怎么想得到!我的朋友葛雷维和克里斯帝从伦敦来看我了。茉德,妳记得我提过他们俩吧?我相信他们绝对没想到我真的结婚了!他们亲自来见证这件奇事。」

  他仍笑容满面。茉德却不肯看他。

  「亲爱的。」他说:「妳会介意我带他们上来见妳吗?他们现在在克林姆太太那儿。」

  我听到他们在客厅低语,口气严肃。我知道他们在问什么问题,也知道克林姆太太会怎么回答。绅士等茉德开口,发现她不答腔,便望向我。他说:

  「苏,妳能跟我来一下吗?」

  他使个眼神。茉德目光跟着我们,眨着眼。我跟他走到歪斜的楼梯平台,他关上房门。

  他悄声说:「我觉得他们来看她的时候,妳不要在场。我会注意着她,或许让她紧张一点。妳在她身旁让她太平静了。」

  「不要让他们伤害她。」我说。

  「伤害她?」他差点大笑出来。「这些人是流氓。他们当然希望疯子都安全。要是可以,他们会把疯子关到防火的金库里,当金块、银块保护,一辈子靠他们过活。他们不会伤害她。但他们也懂得这行的道理,稍有问题传出,他们就毁了。我的说法是没问题,但他们必须亲眼看看她,跟她聊聊天,也必须跟妳确认。当然,妳知道该怎么回答吧。」

  我脸一垮。「我知道吗?」我说。

  他瞇起双眼。「别跟我玩游戏,苏。我们现在都快结束了。妳知道该说什么吧?」

  我耸耸肩,仍臭着脸。「我想是吧。」

  「很好。我会先带他们见妳。」

  他原本想用手拍我,我躲过并走开了。我走进我狭小的房间等他们。过一会儿,医生进门。绅士和他们一起进来,然后关上门,站在门口,双眼盯着我。

  他们都像绅士一样高,其中一人身材结实。两人都穿着黑外套和商人靴注108。他们移动时,地面、墙面和窗户都不断震动。只有一人开口(瘦的那个),另一人只在一旁看着。他们向我行个礼,我回以屈膝礼。

  「啊。」唯一开口的医生见我行礼,轻轻应一声。他是克里斯帝医生。「好,我想妳知道我们是谁。妳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问妳一些比较冒昧的问题吗?我们是瑞佛斯先生的朋友,听到他结婚以及妻子的消息,我们觉得非常好奇。」

  「是。」我说:「你指的是我家小姐的事。」

  「啊。」他又出个声。「妳的小姐。好,现在再告诉我一次。她是谁?」

  「瑞佛斯太太。」我说:「也就是之前的里利小姐。」

  「瑞佛斯太太,也就是之前的里利小姐。啊。」

  他点点头。另一个保持沉默的医生(葛雷维医生)拿出铅笔和笔记本。克里斯帝医生继续说:

  「妳的小姐。那妳是……?」

  「她的侍女,先生。」

  「当然了。妳叫什么名字?」

  葛雷维医生握着铅笔,准备写下记录。绅士和我眼神交会,点点头。「苏珊.史密斯,先生。」我说。

  克里斯帝医生目光紧紧注视着我。「妳似乎有点迟疑。」他说:「那是妳的名字,妳确定吧?」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名字!」我说。

  「说得也是。」

  他微笑。我的心跳得好大力。也许他发现了。他态度似乎友善一点。他说:

  「好吧,史密斯小姐,妳能告诉我们妳认识小姐多久了……?」

  这就像上次在兰特街,我站在绅士面前,让他确认我的角色一样。我告诉他们关于梅费尔区艾丽丝小姐的事,还有绅士以前奶妈的事,还有我过世的母亲,最后我谈到茉德。我说她之前似乎喜欢瑞佛斯先生,但现在新婚之夜一周后,她变得非常悲伤,魂不守舍,让我非常害怕。

  葛雷维医生写下一切。克里斯帝医生说:

  「害怕。妳是说为自己害怕?」

  「不是为我自己感到害怕,先生。为她害怕。我觉得她可能会自残,她感觉好痛苦。」我说。

  「我了解了。」他说,接着又说:「妳喜欢妳的小姐。妳刚才说的都是她的好话。现在,告诉我一件事。妳觉得要怎么样才能让小姐康复?」

  「我觉得──」我说。

  「是?」

  「我希望──」

  他点点头。「说吧。」

  「我希望你们能照顾她,先生,好好看着她。」我语气急促。「我希望你们能找个地方,让她待在那里,不要让谁去碰她或伤害她──」

  我的心脏彷佛瞬间卡到了喉咙上,我的声音哽咽,泪水涌出。绅士双眼仍盯着我。医生伸手牵起我的手,握住手腕的地方,好像我们很熟似的。

  「好了,好了。」他说:「妳别难过了。妳的小姐一定会得到妳所希望的照顾。她其实很幸运,有像妳这么善良又忠心的侍女!」

  他轻拍、抚摸我的手,随即放开。他望向他的表,并和绅士目光交会,点点头。「非常好。」他说:「非常好。现在,能请你带我去见……?」

  「当然。」绅士马上说:「当然,这边请。」他打开门,他们转身背对我离开了。我望着他们的背影,突然一股感觉涌上心头。究竟是悲伤,还是恐惧,我说不上来。我向前一步,大声叫住他们。

  「她不喜欢蛋,先生!」我大喊。克里斯帝医生半转过身。我手原本举在空中,此时放下了。「她不喜欢蛋。」我变得无力地说:「只要是蛋都不喜欢。」

  我只想得到这点。他露出微笑,行个礼,但动作有点好笑。葛雷维医生在他笔记本写上不喜欢蛋(或假装记录)。绅士带领两人走到隔壁茉德的房间,然后回来找我。

  「他们见完她之前,妳都会待在这吧?」他说。

  我没回答。他关上我的房门。但墙薄得像纸一样,我听到他们走来走去,听到医生低沉含糊地问问题。过没多久,便传来她一阵阵的啜泣声。

  * * *

  他们没问她太久。我想他们从我和克林姆太太口中已经得到证词。他们离开后,我去找她,绅士站在她椅子后面,双手捧着她苍白的脸。他刚才倾身望着她,也许是低声说些情话逗她。他看我进门,便站直身子说:

  「苏,妳看小姐。妳不觉得她双眼更亮了一点吗?」

  她眼睛很亮,因为最后一滴泪水仍在眼眶打转,而且她眼眶红红的。

  「您还好吗,小姐?」我说。

  「她很好。」绅士说:「我觉得有朋友来访让她打起精神了。我想亲爱的克里斯帝和葛雷维很喜欢她。而且妳说说看,苏,看到先生开心,哪个小姐不会心花朵朵开?」

  她别开头,举起手,无力地拨开他放在她脸上的手指。他仍捧着她的脸一会儿,这才走开。

  「我怎么那么傻。」他对我说:「我一直要瑞佛斯太太待在这安静的地方休养身体,以为宁静的生活能帮助她安定心神。现在我懂了,她需要的是城市充满活力的生活。葛雷维和克里斯帝也看清这点。他们好希望我们去切尔西生活。妳猜怎么着?克里斯帝要借我们他的马车和马车夫。我们明天就出发。茉德,妳觉得呢?」

  她刚才目光望着窗外。现在她抬起头,望着他,苍白的双颊稍稍发红。

  「明天?」她说:「这么快?」

  他点点头。「我们明天就走。住到大房子里,那里有舒适安静的房间,还有称职的仆人等着妳。」

  * * *

  隔天,她如常将早餐的蛋和肉推到一旁,但就连我也吃不下。我替她更衣时都不敢看她。我熟悉她每一个部位。她仍穿着同一件旧洋装,上头仍沾着泥,我则穿着丝质的那件。即使要长途旅行,她也不让我换一件,不过我知道衣服会发皱。

  我想穿这件回自治市区。我不敢相信天黑之前,我会再次回到家中,见到萨克斯比太太。

  我替她打包,动作缓慢,心不在焉。其中一个袋子里装着她的衣服、便鞋、安眠药、软帽和发刷。那包行李要给她带去疯人院。另一袋则装着其他东西。那是留姶我自己的。唯有之前提到的那只白手套,我先搁在一旁。行李袋装满之后,我将手套折整齐,夹在洋装束胸里,贴着我的心。

  马车来了,我们都准备好了。克林姆太太送我们到门口。茉德戴着面纱。我扶她走下歪斜的楼梯时,她紧抓着我手臂。我们走到农舍外时,她抓得更紧了。她已待在房间一个多星期。她看到天空和黑色的教堂时,身体缩了一下,彷佛连柔和的空气都隔着面纱赏她一巴掌。

  我手覆住她的手。

  「老天保佑妳,小姐!」绅士付她钱时,克林姆太太大喊。她站在那儿望着我们。第一天晚上帮我们牵马的男孩也再次出现,目送我们离开,有一、两个孩子也出来看,他们站在马车两边,手拨着门上被黑漆盖掉的旧金色纹饰。马车夫朝他们挥舞马鞭,将他们赶开。他将我们的行李绑在车厢上方,然后放下阶梯。绅士扶茉德上车,将她的手从我身上拉走。他和我眼神交会。

  「好了,好了。」他彷佛在警告我。「没时间多愁善感了。」

  她头向后靠坐着,他则坐在她旁边。我坐在两人对面。门上没有把手,只有一把钥匙,像是保险箱一样。马车夫关上门之后,绅士把门锁上,再将钥匙放入口袋里。

  「我们要坐多久?」茉德问。

  他说:「一小时。」

  这趟路感觉不止一小时,彷佛过完了一辈子。那是个温暖的日子,阳光穿过玻璃窗,照得车厢发烫,而窗户也全都封死了。我想是为了防止疯子跳车。最后绅士索性拉了拉绳索,将百叶窗关起来。于是我们在热气和黑暗中颠簸,沉默不语。不久我开始想吐。我看到茉德头靠着座位的靠垫晃动,但看不清她眼睛睁着还是闭着。她双手放在身前,紧紧交握。

  但绅士感觉很烦躁,他松开领口,看看表,并拨弄着袖子。他还两、三次拿出手帕来拭额。每次马车慢下来,他便会靠近百叶窗,从缝隙朝外看。后来马车慢到几乎要停下来,开始转弯。他又望一眼,坐直身子,拉紧领带。

  「我们快到了。」他说。

  茉德头转向他。马车又变慢。我拉了绳索,打开百叶窗。我们来到一条绿林道口,面前矗立一座石拱门,石门下设有铁栅大门。一人正将门拉开。马车扯动一下,我们便沿着绿林道向前驶,最后到了道路尾端的一栋房子。虽然房子比较小巧整洁,但和荆棘庄园满像的。房子窗户都设有铁栅。我看着茉德,看她有什么反应。她将面纱拉起,从窗边向外望,双眼依然平静呆滞,但我觉得呆滞中,我依稀看到她有所领悟或恐惧。

  「别害怕。」绅士说。

  他只说了这句话。我不知道他是对她说,还是对我说。马车又转个弯,然后停下来。葛雷维医生和克里斯帝医生在那等着我们,他们身旁有个壮硕的女人,她的袖子卷到手肘,洋装外还有一条帆布围裙,像屠夫一样。克里斯帝医生走向前。他有跟绅士一样的钥匙,并打开他那侧的门。茉德听到声音身子缩了一下。绅士手放到她身上。克里斯帝医生行个礼。

  「你们好。」他说:「瑞佛斯先生。史密斯小姐。瑞佛斯太太,妳一定记得我吧?」

  他手伸出。

  他将手伸向我。

  * * *

  我觉得有一秒钟时间停止了。我望向他,他点点头。「瑞佛斯太太?」他又说了一次。然后绅士倾身向前,抓住我的手臂。我起初以为他打算拉住我,后来我才发现,他在把我推出车外。医生抓住我另一手。他们将我抬起来。我的鞋子踏到了马车的阶梯上。我说:

  「等一下!你们在干么?干什么──?」

  「别挣扎,瑞佛斯太太。」医生说:「我们是来照顾妳的。」

  他挥挥手,葛雷维医生和那女人走过来。我说:

  「你们要抓的人不是我!你们在干什么?瑞佛斯太太?我是苏珊.史密斯!绅士!绅士,跟他们说!」

  克里斯帝医生摇摇头。

  「脑袋还是存有可怜的幻想?」他对绅士说。

  绅士点点头,不发一语,彷佛他伤心到说不出话。我还真希望看到他伤心!他转身拿了个行李袋下来。茉德母亲的行李袋。克里斯帝医生把我抓得更紧。「好了。」他说:「妳怎么可能是以前在梅费尔区伟克街的苏珊.史密斯呢?妳难道不知道世上根本没有这个地方吗?来吧,妳心底知道。我们会让妳坦然接受真相,不过大概需要一年的时间。来吧,不要再扭了,瑞佛斯太太!别把妳漂亮的洋装蹧蹋了。」

  我不断挣扎,想挣脱他的手。听到他的话,我不禁停下。我望着丝质洋装的袖口,还有自己的手臂。我最近因为滋补不少营养,手臂丰满又光滑,然后我望向脚边的行李袋,上面铜牌刻印着──M还有L。

  那一刻我才终于发现绅士在我身上玩的肮脏把戏。

  我失声咆哮。

  「去你妈的混蛋!」我大叫,全身再次挣扎,努力冲向他。「王八蛋!噢!」

  他站在马车厢门口,车子因重量歪向一边。医生把我抓得更紧,表情变得更严厉。

  「我们这里可容不下这种不雅的话,瑞佛斯太太。」他说。

  「蠢蛋。」我对他说:「你看不出他干了什么吗?你看不出他的诡计吗?你要抓的不是我,是──」

  我仍不断挣扎,他依旧抓着我,但我望向他身后摇晃的马车。绅士已经坐回座位,他手掩着面。茉德坐在他旁边,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她脸上投射出一条条光。她面庞干瘦,头发黯淡无光。她的洋装破破烂烂,就像仆人穿的衣服。她情绪激动,泪水夺眶而出,但躲在泪水后的目光却冰冷坚定,像大理石,又像黄铜。

  像珍珠一样坚硬,里头藏着决心。

  克里斯帝医生看到我的目光。

  「好了,妳为何要瞪她?」他说:「我想妳认识自己的侍女吧?」

  我无法开口。但她却开口了。她用颤抖造作的声音说:

  「我可怜的小姐啊。噢!我心都碎了!」

  * * *

  你以为她是只天真的呆头鸽。呆头鸽个屁。那贱婊子从头到尾都知情。她打从一开始就跟绅士一伙。

  注106:银扇草,又称金钱花,欧洲西亚野地常见,不畏寒。英文名为honesty,意味诚实,暗讽此时人人各怀鬼胎。

  注107:相当于四分之一便士。

  注108:维多利亚时期靴子都以系带高筒为主,穿脱不易,常有各式问题,后来J.史巴克霍尔(J. Sparkes-Hall)设计了弹性松紧靴。早期男女适用,因为便于行走,受商人喜爱,便称之为商人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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