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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七章

  一切的开端,我想我太熟悉了。那是我人生犯的第一个错。

  * * *

  我想象一张桌子,上头流满鲜血。那是我母亲的血。血太多了。血多到像墨水一样汩汩流出。为了不要让血流到木板地上,桌下放了无数个瓷碗。因此在母亲的尖叫声之间,房内都充满「滴!答!滴!答!」的声响,彷佛有个不规律的时钟。除了这些声音外,周围还有其他微弱的喊叫声。那是疯子的尖叫,还有看护的喝斥和吶喊。因为这里是座疯人院。我母亲是个疯子。桌上的皮带紧紧扣着她,以免她摔到地上。另一条皮带把她的上下颚分开,以免她咬到舌头。有条皮带将她双腿分开,让我从她双腿间出生。我出生时,在场的女人连皮带都不敢解开,怕她会把我撕成两半!她们将我放到她胸前,我的嘴找到她的乳房,张口吸吮,四周全安静下来。只剩鲜血不断滴落的声音──滴答!滴答!那声音宣示着我生命的开端,以及她生命的终结。没多久,滴答声愈变愈慢。我母亲的胸膛缓缓起伏,升起最后一次之后,永远落下了。

  我感觉到了,吸得更用力。这时女人将我从她身边抱走。我哭出声,她们便打我。

  * * *

  人生头十年,我是疯人院所有看护的女儿。我觉得她们爱我。病院里有只虎斑猫,我想我就像那只猫一样,只是她们能用缎带打扮的宠物。我穿一件跟她们样式一样的深灰色洋装,也穿着围裙,戴着便帽。她们给我一条皮带,上面有一串小巧的玩具钥匙,叫我「小看护」。我轮流睡在她们的床上,跟着她们走进一间间病房,看她们工作。那间疯人院规模不小(我想对小时候的我来说感觉更大了),分成两个区域,一边关女病人,一边关男病人。我只看得到女病人。我不介意和她们待在一起。有些人像看护一样会亲吻、照顾我。有些人会摸着我的头发失声哭泣。我让她们想到自己的女儿。其他人就比较麻烦了,大家会叫我站到她们面前,拿根我专用的木杖打她们,看护见了会哈哈大笑,说她们从没见过比这更好笑的事了。

  我在这里学到了纪律和秩序,也顺理成章了解何谓疯狂。后来才发现,这对我的人生有所帮助。

  我懂事之后,她们给我一枚金戒指,说是我父亲的,还说肖像中的女士是我母亲。虽然我不曾体会何谓父母的爱,但那一刻,我也明白了自己是孤儿。不过因为我有一群宠爱我的母亲,听到自己的身世,我并未感到难过。我以为看护是因为爱我,才给我衣服穿,让我温饱。我相貌平凡,但在没有孩子的世界里,我彷佛是个美女。我歌声甜美,善于认字。我以为自己会当一辈子看护,和疯子嬉嬉闹闹,直到终老。

  到九岁和十岁时,我们都不作他想。但我十一岁某一天,疯人院的看护长找我去看护休息室。我原本以为她要给我小点心。我错了。她跟我打招呼时神情古怪,并躲避着我的目光。那里有另一个人。她说他是个绅士,但那时候,这个词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不久之后,那个词将代表许多事。「站过来。」看护长说。绅士看着我。他穿着黑西装,手戴着一双丝质黑手套,手里拿根拐杖,上头有个象牙制的圆握柄,他撑着拐杖弯身打量我。他黑色的头发斑驳,脸色苍白,宛如一具死尸,双眼藏在有色眼镜后方半隐半现。寻常的孩子也许不敢看他,但我不是寻常的孩子,我谁也不怕。我走到他正前方。他张开嘴,舌头滑过嘴唇。他的舌尖是黑的。

  「她个头怎么这么小?」他说:「可是脚步声倒很重。她声音怎么样?」

  他声音低沉,飘忽不定,满腹牢骚,像一个瑟瑟发抖的人的影子。

  「对这位绅士说句话。」看护长轻声地说:「说妳现在好不好。」

  「我很好。」我说。也许我太大声,害绅士吃了一惊,脸皱成一团。

  「够了。」他说着举起手,接着说:「我希望妳能轻声细语?妳能点头吗?」

  我点点头。「可以。」

  「妳能保持沉默吧?」

  「可以。」

  「那别出声。──好多了。」他转向看护长。「她戴着她母亲的肖像。非常好。那能提醒她母亲的遭遇,这样她也许就不会落入相同的命运。但我不喜欢她的嘴唇。太厚了。未来命不好。还有她背老驼着,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她腿又是怎么回事?我可不要一个粗腿的女孩。妳们干么把她的腿藏在长裙里?我这么吩咐吗?」

  看护长脸红了。「先生,这只是无伤大雅的事,看护让她穿院里的制服,只是觉得好玩。」

  「我付妳钱是要让看护找乐子吗?」

  他拐杖伸到地毯上,下巴动了动。他再次转向我,但对看护长说话。他说:「她书读得怎么样?她手漂亮吗?来,给她一本书,让她念。」

  看护长拿了本《圣经》,打开来拿给我。我读一小段,绅士脸再次皱起。「念轻一点!」他骂道,最后我声音小到像在呢喃。接着他要我抄写那段书,并在一旁盯着。

  「小女孩的字。」我写完之后他说:「而且不够利落,处处有衬线的痕迹。」但他听起来很满意。

  我也很满意。我从他语气中知道我字很漂亮,彷佛是天使留下的字迹。事后我会希望自己当时字迹潦草,弄得纸页乌漆墨黑,因为我的人生便毁在我秀丽的字迹上。那绅士全身使劲撑在拐杖上,头垂得老低,越过眼镜上缘,我看到他毫无血丝的眼白。

  「好,小姐。」他说:「妳想不想来住在我房子里?别把那怪嘴唇对着我,知道吗!妳要不要跟我来,过整洁的生活,学写漂亮的字?」

  听到这话,还不如直接揍我一顿。「我一点都不想。」我马上回答。

  看护长说:「说什么!茉德!」

  绅士嗤之以鼻。他说:「到头来,她还是继承了母亲的脾气。不过,至少她也继承了她那双美腿。妳喜欢跺脚啊,小姐?哼,我房子很大。我们会帮妳找个房间,离我愈远愈好,让妳爱怎么跺就怎么跺。妳在那里尽管发神经,也没人会理妳。放着放着,我们搞不好还会忘了喂妳,害妳饿死。妳觉得怎么样──嗯?」

  他站直身子,拍了拍大衣的灰尘,但上头根本没有灰尘。他对看护长叮嘱一阵,再也没瞧过我一眼。他走了之后,我拿起刚才读的《圣经》扔到地上。

  「我不要去!」我大喊:「他不能逼我!」

  看护长将我拥入怀中。我曾见过她拿着藤条对付脾气不好的疯子,但现在她穿着围裙紧抱着我,哭得像个小女孩,并且沉重地告诉我我的未来将是如何,也就是要住在我舅父的房子里。

  * * *

  有人会雇用农夫饲养肉牛。我母亲的哥哥则雇用疯人院的看护替他抚养我长大。现在他打算带我回家,将我大卸八块。一夕之间,我必须抛下我的疯人院洋装、钥匙圈和木杖。他派女管家带一套衣服来,并依照他的喜好打扮我。她替我带了靴子、羊毛手套和一件暗黄色的洋装。那是小女孩穿的洋装,恶心得要命,裙襬只到小腿,肩膀到腰部都有一截截骨架。她将系带拉紧,听到我埋怨,又故意拉得更紧。看护见她如此都暗自叹息。她要带我走时,她们纷纷上前亲吻我,并摀住双眼。这时其中一人拿把剪刀凑到我头上,剪下一绺头发保存在链坠里。其他人见了,也从她手中接过剪刀,或拿出自己的刀子和剪刀,又拔又剪的,扯下我不少头发。她们像海鸥争食一般,争夺着落下的发束。她们的声音刺激了关在房间的疯子,害她们尖叫起来。我舅父的仆人赶紧将我拉走。外头停了辆马车,马车夫在车旁等着我们。我们驶出疯人院之后,大门重重关上。

  「这种地方怎能抚养女孩啊!」她说,并拿了条手帕擦着嘴。

  我不跟她说话。洋装好僵硬,勒得我身体发疼,呼吸急促,靴子也磨着我的脚踝。我的羊毛手套刺着皮肤。最后我忍不住把手套从手上扯下。她看我这么做,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脾气很坏,是吧?」她说。她篮子里装着要编织的东西,还有一包食物,里头有面包卷、一包盐和三颗白色的水煮蛋。她在裙子上滚动两颗蛋,把蛋壳弄裂。蛋白呈灰白色,蛋黄干得跟粉末一样。我记得那气味。第三颗蛋她放到我大腿上。我不肯吃,任凭蛋在我大腿上滚,后来蛋掉在车厢地板浪费掉了。「啧啧。」她见了说。她后来开始编织,过没多久便垂头睡着了。我身子僵硬,坐在她身旁,心里满是悲愤。马匹缓缓拉着车,路途还很遥远。我们穿越树林时,我的脸会映照在如血一般黑的窗玻璃上。

  除了疯人院,我没见过其他房子。我早已习惯疯人院高耸的围墙,封闭的窗户,以及阴森的气氛,但第一天最令我不知所措的却是舅父庄园中的寂静。马车停在一扇门前,门板高耸沉重,从中分成两瓣。门在我们注视下缓缓往内拉开,彷佛不住震动。开门的人身穿黑色丝质马裤,头戴一顶我以为是撒了粉的帽子。「那是魏伊先生,妳舅父的总管。」那女人脸凑到我旁边说。魏伊先生观察着我,然后望向她。我想她一定朝他使了眼色。马车夫替我们放下阶梯,但我不让他搀扶我的手。魏伊先生向我敬礼时,因为我看过好几次看护笑着向女疯子行屈膝礼,我以为他只是在逗着我玩。他示意我进门,黑暗笼罩到我暗黄色的洋装上。他关上门之后,黑暗更加凝重。我的耳朵彷佛潜入水中或灌了蜡,不断耳鸣。这便是我说的寂静。有人会在庄园种植藤蔓植物,而舅父种植的则是寂静。

  魏伊先生目送女人带我上楼梯。阶梯不平,地毯也破破烂烂,再加上新靴让我笨手笨脚,我中途跌了一跤。「起来,孩子。」她见我跌倒,便伸手来扶我,这次我没甩开了。我们爬了两截楼梯。我们爬得愈高,我心里愈害怕。因为这房子吓死我了。天花板好高,墙不像疯人院只有平整的底漆,反而挂满肖像画、盾牌和生锈的刀剑,甚至有钉在木框上的动物。楼梯螺旋向上,形成环绕大厅的回廊,每个转角都连接到一条走廊。阴暗的走廊中,隐约都有个脸色苍白的仆人,像是蜂巢中的幼虫,看我一步步穿越这栋房子。

  但我不知道她们是仆人。我看到围裙,以为她们是看护。我以为那些阴暗的走廊两旁都是房间,住着安静的疯子。

  「她们干么看我?」我问那女人。

  「嗯?看妳的脸啊。」她回答:「看妳是不是跟妳母亲一样美。」

  「我有二十个母亲。」我听到说:「我比她们每一个人都美。」

  那女人停在一道门前。「心美人才美。」她说:「我指的是妳亲生母亲,过世的那位。这是她之前的房间,现在是妳的房间。」

  她带我进会客室,然后再进到卧房中。窗户震动,彷佛有人在敲窗。就算是夏天,这房间也会散发寒意,而此时正值冬天。我走向壁炉的小火堆(我个头太矮,还照不到上面的镜子),站在那儿发抖。

  「妳手套应该戴着。」那女人看我朝双手呵气。「不然干脆给印克先生的女儿。」她把斗篷从我身上脱下,然后抽下我头发上的缎带,用断梳帮我梳头。「妳再乱动啊。」她见我闪躲就说:「反正痛的是妳,我又不会痛。唉,那些女人把妳头发弄成什么德性!她们真是群野蛮人。弄成这样,我要怎么帮妳弄整齐。好了,来。」她手伸到床下。「我们来看妳用夜壶。来啊,别装害羞了。妳以为我没看过小女孩拉裙子撒尿啊?」

  她双臂交叉望着我,然后她用水沾湿布,帮我擦脸和双手。

  「我还是女仆时,看过别人服侍妳母亲。」她边说边粗鲁擦着。「她没像妳这么不知感激。在疯人院里,她们没教妳一点教养吗?」

  我好想要我的木杖。那么我就会让她知道什么是我学到的教养!但我也观察过疯子,懂得如何假装无力地站着,但其实偷偷找麻烦。过没多久,她退开来,擦干双手。

  「老天,什么野孩子!希望妳舅父有想清楚,才把妳接过来。他好像以为能让妳成为小姐。」

  「我不想变成小姐!」我说:「我舅父不能逼我。」

  「要我说的话,在他房子里,他想干么便干么。」她回答:「唉唷。瞧妳害我们弄得多晚了。」

  远处传来沉闷的三声钟响。那是庄园的钟声。我从小到大都听着类似的钟声,并看着疯子起床、更衣、祈祷和吃饭,所以我以为那是某种信号。我心想,现在总算要见到疯子们了!但我们从房间走出时,房子依旧静穆无声。就连随时待命的仆人都去休息了。我的靴子再次绊到地毯。「脚步轻点!」那女人低声说,并拧我手臂一把。「这里就是妳舅父的房间,看。」

  敲门之后,她带我进房。数年前,他便请人在玻璃窗上了色,现在冬阳照在窗上,散发诡异的色彩。墙上有一排排黑压压的书脊。我以为那是某种雕刻或建筑设计。我当时只见过两本书,一本外皮漆黑,书脊满是皱褶,那本便是《圣经》。另一本书是适合疯子阅读的诗歌,外皮是粉红色的。我以为所有印刷的文字所说的都是真实的事。

  那女人让我站在门前,并站在我后面,她双手像爪子扣在我肩膀上。大家称为「我舅父」的男人从书桌后方站起,桌上堆满散落的书页。他头戴天鹅绒帽,上头有条起毛的流苏晃来晃去,眼前戴着另一副颜色比较浅的有色眼镜。

  「所以,小姐来了。」他走向我,下巴动着。那女人行个屈膝礼。「她脾气如何,史黛西太太?」他问她。

  「非常坏,先生。」

  「我从她眼神看得出来。她的手套呢?」

  「扔了,先生。她不想戴。」

  我舅父靠近。「一开始就要闹得这么难看啊。手伸出来,茉德。」

  我不愿伸出手。那女人抓住我手腕,将我手拉起。我手指细瘦,指节处微微鼓起。我以前都用疯人院劣质的肥皂洗手。我的指甲很脏,卡着疯人院的泥土。我舅父握着我指尖。他自己的手上沾有一、两滴墨渍。他摇摇头。

  他说:「唉,要是我想让粗糙的手碰我的书,我叫史黛西太太替我带个看护来就好了。但我不能给看护一副手套,逼她好好保养自己的手。妳的话就没问题。嘿,让妳看看如果小孩不乖乖戴手套,要怎么让手变柔软。」他手放进大衣口袋,从中掏出一条丝布包裹的金属珠子(那是学者用的其中一项工具),原本的功能是用来压平翘起的书页。他把工具绕成圈,像在掂重一样,然后利落打到我发皱的指节上。在史黛西太太帮忙下,他抓起我另一只手,也打一下。

  珠子打在手上像鞭子一样,但由于外表是丝布,不会打得皮开肉绽。第一下落下时,我像狗一样惊叫一声,剎那间痛楚、愤怒和惊讶交织。史黛西太太放开我手腕时,我将手指放到嘴上,失声哭泣。

  我舅父听到全身缩了缩。他把珠子收进口袋,双手急忙摀住耳朵。

  「安静,女孩!」他说。我全身颤抖,却止不住哭。史黛西太太伸手掐我肩膀,害我哭得更响了。这时我舅父又把珠子拿出来,我终于安静了。

  「哼。」他低声说:「妳未来不准忘记戴手套,嗯?」

  我摇摇头。他几乎泛起笑容。他望向史黛西太太。「妳会替我提醒外甥女她的新功课吧?我希望她能听话一点。我这里容不下发飙或耍脾气。很好。」他挥挥手。「好了,让我跟她独处。别跑太远,记得!要是她不听话,妳要来抓住她。」

  史黛西太太行屈膝礼,并摸一下我颤抖的肩膀。她假装纠正我驼背,实际上又偷拧我一把。云飘过太阳前,黄色的窗户忽亮忽暗。

  「好了。」女管家走了之后,我舅父说:「妳知道我为何把妳带来这里吧。」

  我举起发红的手指擦鼻子。

  「让我成为小姐。」

  他简短地干笑一声。

  「让妳成为秘书。妳看看,这墙上全是什么?」

  「木头,舅父。」

  「书,女孩。」他说。他走去墙边,从架上拿下一本书翻开。书皮是黑的,因此我以为那是本《圣经》。我判断其他书都是诗歌,因为我想诗歌的书皮可能有好几种颜色,也许适用于不同的疯狂程度。我觉得自己能先想到此事很了不起。

  我舅父将书拿到胸前,点了点书脊。

  「看到书名了吗,女孩?不要往前!我叫妳看,没叫妳动。」

  但书离我太远了。我摇摇头,泪水又要夺眶而出。

  「哈!」我舅父见我无助,大呼一声。「我就知道妳看不到!看下头地板上,小姐。下面!再过去一点!妳看到妳鞋旁那只手了吗?那只手是我咨询眼科医师意见之后──就是看眼睛的医生──照我意思设的。这些可不是寻常的书,茉德小姐,一般人绝对不准看。要是妳超出手指半步,我会把妳当佣人一样处罚。我会把妳双眼鞭到流血。那根手指所划出的是纯洁的界线。妳有朝一日会跨过那条线。但要等妳准备好,时间我说了算。听懂了吗,嗯?」

  我听不懂。我怎么听得懂?但我已懂得察言观色,并假装点点头。他将书放回原位,依依不舍望着架上那本书平整的书脊。

  那本书的外皮是高级货(我后来会很熟悉这本书),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名是──

  我跳太快了,这时候的我还是纯洁的,而且还能维持一段时间。

  我舅父说完话之后,好像忘了我。我站在原地十五分钟,他后来抬头才发现我,并挥手要我出去。我开门把又费了好一番工夫,门把吱呀作响,他听了脸又皱成一团。我关门之后,史黛西太太从阴影中冲出,带我上楼。「我想妳饿了。」我们边走她边说:「小女孩常肚子饿。我敢说妳现在要是能吃颗白煮蛋,肯定感动得痛哭流涕。」

  我很饿,但我不愿承认。她摇铃唤个女孩来,女孩端来一片饼干和一杯甜红酒。她把食物放到我面前,面露微笑。那笑容莫名地令人难受,倒不如给我一巴掌。我好怕自己又哭出来。但我吃着饼干,把眼泪吞下肚,女孩和史黛西太太站在一起,边看边窃窃私语。后来她们便留我一人在房里。房间变得很黑。我躺在沙发上,头枕着一块软垫,盖着我的小斗篷,抚摸我被打得红通通的小手。甜红酒让我昏昏欲睡。我醒来时,看到黑影幢幢,史黛西太太拿灯站在门口。我心里无比恐惧,感觉时间过了好几个小时。我觉得钟刚才似乎响过,现在应该已经七、八点了。

  「可以的话,我希望现在能回家。」我说。

  史黛西太太笑了。「妳说那群野女人的房子?那什么鬼地方,妳居然说是家!」

  「我觉得她们会想我。」

  「我敢说她们很高兴摆脱妳这坏脾气的白脸小孩。过来。该上床睡觉了。」她将我从沙发拉起,开始脱我的洋装。我从她手中挣脱,并挥手打她。她抓住我手臂,并扭我的手。

  「妳没有权利伤害我!妳根本不是什么东西!我想要爱我的妈妈!」我说。

  「妳妈妈在这。」她说着拉扯我喉咙上的肖像画。「那就是妳在这里唯一的妈妈。妳能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就要感恩了。好了,站好别动。妳一定要穿上这个,才有小姐的样子。」

  她把硬邦邦的暗黄色洋装和里面所有衣物脱下,替我穿上一件女孩子的马甲,并拉紧系带,马甲勒得比刚才那件洋装更紧。外头她再替我套上一件睡袍,让我戴上白色皮手套,用针线把手腕处缝死。我全身上下只有双脚是赤裸的。我倒到沙发上,双腿乱踢。她把我抓起来,将我摇来摇去,最后抓住我不动。

  「听好。」她说,她脸一阵红一阵白,每口喘息都喷到我脸上。「我以前有个女儿,她死了。她有一头黑色的秀发,个性像只小羊一样温驯。为什么黑发的乖孩子会死,但像妳一样脾气差的金发女孩却活下来,这我不懂。妳母亲明明家财万贯,为何变成一个烂货,最后害死自己,而我却要活着照顾妳的手指头,让妳成为小姐,这我也不懂。妳尽管哭得呼天抢地,我绝不会心软。」

  她把我拉起来,拖进卧房,要我爬上满是灰尘的高大床铺,然后放下床帘。壁炉旁有一道门,她跟我说那通往另一个房间,里面住着另一个脾气很坏的女孩。那女孩晚上会仔细听,如果我没有乖乖睡觉,乱哭乱闹,她马上就会听到。到时候,她下手可不会留情。

  「好好祷告。」她说:「求天父原谅妳。」

  接着她拿起提灯离开了,我置身于恐怖的黑暗之中。

  我觉得这对一个孩子来说特别可怕,就连现在也心有余悸。我躺在床上,内心痛苦又恐惧,努力竖耳去听,四周却一片寂静。我睡不着,感到反胃、饥饿、寒冷和孤独,眼皮内彷佛比外头都亮。马甲像一只手紧抓着我。我手塞在粗硬的皮手套里,指节渐渐开始发肿。巨钟齿轮时不时会发出声音,并规律敲响。为了安慰自己,我开始想象房子某处有疯子走来走去,看护在一旁照顾他们。后来我开始想象这里的生活作息。也许他们会允许疯子出去散步。也许哪个疯女人会认错房间进来?睡在隔壁的坏脾气女孩会不会就是个疯子?她待会搞不好会悄悄溜进房来掐死我!一想到此,我马上听到附近出现细微的动静,距离非常近,简直近在咫尺。我想象有一千张脸藏在床帘后面,一千只手搜索着我。我吓得泪流满面,但身上的马甲让我连哭都很吃力。我不希望黑暗中的疯女人发现我,所以我尽力维持不动,但我愈憋愈难过。不久,有只蜘蛛或蛾拂过我脸颊,害我以为有只手伸进来掐我。我惊慌挣扎,可能还放声尖叫。

  开门声传来,床帘缝隙透入一道光。一张脸出现,并靠近我。一张友善的脸,不是疯子的脸,她是稍早替我端饼干和甜酒来的女孩。她穿着睡袍,头发已放下。

  「好了,好了。」她轻声说。她动作很温柔,把手放到我头上,抚摸我的脸,我渐渐冷静下来。我的泪水自然流下。我说我怕疯子,她笑了出来。

  「这里没有疯子。」她说:「妳想到另一个地方了。好了,妳不高兴自己离开那里吗?」我摇摇头。她说:「好吧,妳只是刚到这里觉得陌生。妳不久就会习惯了。」

  她拿起灯。我看到她要走,马上又开始哭。「怎么了,妳过一会就睡着啦!」她说。

  我说我不喜欢黑。我说我怕一个人睡。她犹豫一下,也许怕史黛西太太发现。但我敢说我的床比她的床柔软多了。而且那时是冬天,寒意侵肌透骨。她最后说她会躺在我身旁,等我睡着再走。她捻熄蜡烛,黑暗中我闻到一阵烟味。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叫芭芭拉。她让我将头靠在她身上。她说:「看,这跟妳旧家是不是一样舒服?妳不喜欢这里吗?」

  我说如果她每天晚上都陪我睡,我可能会喜欢一点,她听到又笑了,然后移了移身子,舒服地躺到羽毛垫上。

  她马上沉沉睡着,就像一般的女仆一样。她身上散发紫罗兰面霜的气味,洋装胸口上有条缎带,我用戴着手套的双手将缎带拉出,紧紧握着,等待睡意。我彷佛跌入了漆黑的深渊,而那是唯一能拯救我的绳索。

  * * *

  我跟你述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你明白过去哪些力量曾影响我,并造就现在的我。

  * * *

  隔天,我待在冰冷的房间里缝东西。那时我已忘记前一夜的恐惧。手套害我笨手笨脚的,我不断刺到手指。「我不做了!」我大叫着把布撕破。史黛西太太见状便打我。我的洋装和马甲很硬,她打我背时反而打到手掌痛。虽然是件小事,但也令我暗自窃喜。

  我记得,我刚到庄园时经常被打。怎么可能不被打呢?我过惯活泼的生活,习惯病院的喧闹和二十个女人的宠爱。如今在舅父家,时时要安静,作息要规律,害我脾气更加暴躁。我想我原本很乖巧,但他们愈约束我,我愈任性。我会将桌上的茶杯和茶碟扫到地上。我会躺着乱踢双脚,直到靴子飞落。我会尖叫到喉咙流血。每次我都会受到惩罚,而且一次比一次严厉。他们会把我手腕和嘴巴绑起来。他们会把我关进房间或碗橱。有一次我打翻蜡烛,害椅子烧到冒烟。魏伊先生气得把我拖过庭园和僻静的小路,将我关进冰屋。我现在已不记得那地方多冷。我只记得一块块灰色冰块,像无数个时钟,在寂静的冬日中滴答作响(我原本以为冰块会像水晶一样晶莹剔透)。冰块滴滴答答过了三个小时。史黛西太太来找我时,我蜷缩得像个鸟巢,身子僵硬,无法打直,虚弱到彷佛被人下药。

  我想她吓到了。她悄悄将我带回房内,走的是仆人的楼梯,她和芭芭拉替我泡澡,并用酒按摩我的手臂。

  「如果她双手不能动就完了。我的天啊,他会杀了我们!」

  看她这么害怕,实在大快人心。那一、两天,我都常嘟囔自己手指发疼,没有力气,然后观赏她惊惶失措的样子。后来我太忘我,不小心捏她一把。于是她发现我双手力气大得很,马上又开始处罚我。

  * * *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大概一个月吧,但我当时年纪小,那段时间感觉相当漫长。我舅父则静静等待,像有人在替他驯马一样。他时不时会叫史黛西太太带我去藏书室,问她目前进展。

  「怎么样,史黛西太太?」

  「还是不大乖,先生。」

  「脾气还是暴躁?」

  「暴躁,而且嘴巴很利。」

  「妳用尽方法了?」

  她点点头。他叫我们离开。后来我又闹了更多次脾气,吞下更多怒气和眼泪。晚上芭芭拉摇摇头。

  「什么样的小女孩,这么调皮!史黛西太太说她从来没见过像妳这么爱捣蛋的小孩。妳为什么不乖呢?」

  我在上一个家很乖,结果看看我的下场!隔天早上,我把夜壶打翻,踩得地毯上都是。史黛西太太双手挥舞,气得大叫,并甩我一巴掌。我衣服穿一半,仍头晕目眩,她便把我从卧室拖去舅父房门口。

  他看到我们,全身畏缩一下。「老天,怎么了?」

  「喔,太可怕了,先生!」

  「不是她又捣乱了吧?妳把她拉到这里,她要是发飙,把书弄坏怎么办?」

  但他仍听她一五一十禀报,并一直盯着我。我全身僵硬站在原地,一手摀住火烫的脸颊,金发披散在肩上。

  中途他脱下眼镜,闭上双眼。他双眼少了眼镜,在我眼中感觉十分赤裸,眼皮变得异常柔嫩。他举起拇指和乌黑的食指捏住鼻梁。

  「唉,茉德。」他边捏边说:「真是坏消息。史黛西太太、我、还有所有仆人都在等妳学好规矩。我真希望看护有好好管教妳。我原本希望妳听话一点。」他走向我,眨着眼,手放到我脸上。「不要躲,女孩!我只是想看妳的脸颊。我想很痛吧。史黛西太太大手一挥可不得了。」他看了看四周。「好,我们有什么冰凉的东西,嗯?」

  他有把细长的铜制裁纸刀,刀锋是钝的。他弯腰,把刀面贴到我脸上。他动作很轻,却令我害怕。他的声音像女孩一样细柔。他说:「看到妳受伤我很难过,茉德。我真的很难过。妳以为我希望妳受伤?我为什么会希望妳受伤呢?其实希望受伤的是妳自己,因为是妳自找的。我想妳一定喜欢被打。脸比较凉了,对不对?」他转动刀刃。我打个寒颤,赤裸的双臂窜上一股寒意。他嘴巴动了动,然后重述:「所有人都在等妳学好规矩。嗯,我们荆棘庄园的人最会等待了。我们可以慢慢等、慢慢等、一等再等。史黛西太太和我的仆人会慢慢等,那是他们的职责。我是个学者,天生就是等待的料。看看妳四周,看看我收藏的书。妳觉得没耐心的人办得到吗?我的书收藏不易,累积过程缓慢。我曾气定神闲度过漫漫长日,而我有时盼到的那些书,比妳品质还差咧!」他放声大笑,如今他的笑声格外沙哑。他将刀尖移到我下巴,顶高我的脸,打量一阵。然后他放下刀走回原位,将眼镜挂钩塞到耳后。

  「如果她再捣乱的话,」他说:「我建议妳拿藤条打她,史黛西太太。」

  * * *

  也许孩子终究像马,能慢慢驯服。我舅父回到堆积成山的纸页中,并要我们离开。我听话地继续缝东西。我不反抗不是因为怕被藤条打,而是因为我见过那令人战栗的耐心。说到耐心,没人比得过疯子。我见过疯子做一些无止无尽的事情,有的会将沙从一个破杯子倒到另一个破杯子,有的会数破洋装上的缝线或阳光中的微粒,有的则会试着从隐形的账本中算出总和。要是她们是富有的绅士(而不是女人),她们搞不好会成为学者或管家。当然,这是事后得知舅父特殊的癖好之后才有的想法。那天,年纪小的我只看到表面。但我懂得那黑暗和寂静。没错,舅父的癖好实质上散发出黑暗和寂静,如水和蜡一样充满整栋屋子。

  我愈挣扎,愈会被吸入其中,最后我定会淹死。

  我当时不希望这样。

  于是我放弃挣扎,随波逐流,顺着黏稠、回旋的水流载浮载沉。

  * * *

  也许,那就是我在庄园的第一课。但隔天八点,我正式的课程开始了。我从来没有接受过女家庭教师的教导。我舅父决定亲自教我,他命魏伊先生在藏书室地上的手指铜板旁放了书桌和凳子。但凳子太高了。我的双腿会在空中摆荡,再加上鞋子很重,我坐久了脚最后都会麻掉。但只要我稍有动静,不论是咳嗽或打喷嚏,我舅父就会过来,用丝布珠绳打我手指。他所谓的耐心终究不大可信,他嘴上虽说不想伤我,但他其实经常伤害我。

  不过,藏书室为了防止书发霉,至少比我房间温暖。我也发现自己宁可写字,也不愿缝东西。他给我一支笔芯柔软的铅笔,写字时不会发出声音,还有一盏设有绿色灯罩的台灯,保护我的眼睛。

  灯点亮后会散发出闷烧沙土的气味。非常古怪。我后来变得好讨厌那味道!那是我青春年华干枯的气味。

  我的工作枯燥乏味,主要是将古老书籍上的文字抄写到皮革精制的书上。书不厚,我抄写完之后,要用一块橡皮擦将纸页擦干净。比起我抄写的内容,我更记得这段过程。纸页经过摩擦会变得又脏又脆弱。看到纸页上有污痕,或听到纸被撕破,神经敏感的舅父都会无法忍受。大家都说,小孩子会怕死人的鬼魂,我小时候最怕的,却是上一堂课写下的字没擦干净。

  我称之为上课,但我上的课和正常女生截然不同。我不会歌唱,但我会以轻柔清晰的声音朗诵文章。我不会认花朵和鸟的名字,但我会分辨各种书籍的书皮,例如我分得出皮革来自摩洛哥或俄国,是小牛皮还是未经鞣制的粗皮。我也会分辨纸张,像纸是荷兰或中国制的,是杂色纸或绢纸。我也学到关于墨水的知识,如何切笔以及如何使用吸墨粉。另外,我还学到各式各样字体,像无衬线体、粗衬线体、埃及体等,以及各种尺寸印刷字型的名称,像派卡、贝瑞维尔、翡翠、红宝石、珍珠……它们用珠宝命名,这根本是诈骗。因为它们如壁炉中的煤渣一样死板无趣。

  但我学得很快。季节更迭,时光飞逝,我慢慢得到一些小奖励,像新的手套、软底便鞋和洋装。新洋装和第一件洋装一样硬,不过是天鹅绒做的。后来我获准去餐厅吃晚餐了。我会坐在橡木大桌一端,用银制餐具吃饭。我舅父会坐在另一端,旁边放个读书架。他吃饭时很少说话,但要是我不幸叉子掉了,或刀子磨到盘子,他便会抬起头,用湿润可怕的眼睛瞪着我。「妳手有问题吗,茉德?怎么让餐具发出那声音?」

  「刀子太大、太重了,舅父。」我有次语气烦躁地回答他。

  于是他把我刀子拿走,让我用手吃东西。他喜欢吃血淋淋的肉、心和牛脚,于是我的小羊皮手套染成了深红色,彷佛回到羊皮最原始的模样。我失去胃口,只喝了点酒。盛酒的水晶杯上刻了一个M。放餐巾的银环上头也印着同一个字母,黑色的字迹已黯淡变色。那不是我的名字,而是要提醒我母亲的下场,她叫玛莉安,名字开头和我是同一个字母。

  她葬在凄凉的庭园中最寂寞的地方。无数白色碑石中,她的墓是唯一用灰色石碑的。史黛西太太曾带我去看她的墓,并要我维持墓的干净。

  「妳要心存感激。」史黛西太太说,她双手交叉在胸前,看我修剪丛生的杂草。「以后谁来替我扫墓?我肯定会给人忘了。」

  她丈夫死了。她儿子是个水手。女儿过世后,她取下她黑色的鬈发,做了个装饰画。她帮我梳头时都彷佛我头发带刺一样。我还真希望如此。我想她没拿藤条打到我,肯定心有不甘。但她还是常拧得我手臂青一块、紫一块。其实比起之前又哭又闹,我已乖巧不少,没想到她见了反而更生气。我发现之后,便故意逆来顺受,任她发泄,害她一口气无法舒坦。她愈骂我、捏我(捏了说实在也是白捏),我其实愈痛快,因为那只暴露出她内心的悲痛。我后来常带她去墓园,并在母亲的坟前用尽全力,大声叹息。不久之后,我暗中得知她女儿的名字(我真是太聪明了!)。正好厨房的猫生了一窝小猫。我便养一只当宠物,并以她女儿命名。史黛西太太在左近时,我便会大声呼唤:「波莉,来!喔,波莉!妳好可爱喔!妳黑色的毛好美!来,给妈妈亲一个。」

  瞧,这地方把我逼成什么德性?

  史黛西太太听到会全身颤抖,眼睛一直眨。

  「把那只恶心的猫带走,叫印克先生淹死牠!」她受不了时会对芭芭拉说。

  我会掩面跑去,想着我失去的家,还有爱我的看护,滚烫的泪水便会冷冰冰出现在我眼中。

  「噢!芭芭拉!」我大喊:「拜托不要!答应我妳不会这么做!」

  芭芭拉说她绝对不可能做这种事。史黛西太太便要她走了。

  「妳这狡猾、惹人厌的小孩。」她说:「别以为芭芭拉心底不知道。别以为她看不透妳和妳的歪脑筋。」

  但这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人反倒是她,而我端详着她,眼中早已没了泪水。因为她对我来说算什么?现在谁对我来说重要了?我之前一直觉得我的看护母亲会派人来救我,结果半年过去后,又过了半年。后来我再多等半年,还是连个人影都没有。我相信她们忘记我了。「想念妳?」史黛西太太冷笑一声说:「干么?我敢说疯人院来了个新女孩,脾气比妳好多了。她们能摆脱妳一定很开心。」没多久,我相信她了。我开始忘记一切,新生活使回忆渐渐淡去。不过,那段回忆不时会出现在梦中,或突然浮现心头,令人感伤和心烦,正如同书上偶尔没擦干净的字迹。

  我恨我亲生母亲。她是第一个抛弃我的人,不是吗?我把她的肖像画放到床边的小木盒中,但她甜美白皙的脸蛋跟我一点都不像,我愈看愈恨。「我来亲吻妈妈道晚安。」我有次说着打开木盒。但我其实只是为了折磨史黛西太太。我将肖像画拿到嘴上,她在一旁看着,以为我很难过。我却悄声说:「我恨妳。」我的呼吸在金框蒙上一层雾气。我那天晚上如此,隔天、后天也一样。最后我像时钟一样规律,发觉自己不这么做在床上会辗转难眠。后来,肖像画还必须轻放,缎带上不能有一点皱痕。如果金框放到木盒的天鹅绒布上撞到了,我会将金框重新拿起,小心翼翼再放一次。

  史黛西太太会露出古怪的表情看着我。而芭芭拉来之前,我从来不会静静躺好。

  * * *

  同一时间,我舅父观察着我的作业,发现字体、稳定度和声音都有长足进步。他以前偶尔就会邀请几位绅士来荆棘庄园,如今他要我站在他们面前念书。书中的文字很陌生,我虽然念了,但不明白内容。绅士听我念书时都会神情古怪地望着我(像史黛西太太一样)。我后来渐渐习惯了。念完之后,我舅父会要我行屈膝礼。我屈膝礼特别优雅。绅士会拍手,然后来和我握手,或抚摸我的手。他们经常跟我说,我多么天赋异禀。我也相信自己是某种神童,在众人目光下羞红了脸。

  白花卷起凋零前,总会先散发光彩。有一天,我来到舅父房中,发现我的小书桌不见了,他在书堆中腾出一块位置给我。他看到我的表情,示意我过去。

  「脱下手套。」他说。我脱下手套,碰到一般东西的表面时,身体不禁颤抖。那天外头没有阳光,天气寒冷而宁静。那时我来荆棘庄园已经两年了。我的脸仍像孩子一样浑圆,嗓音尖细。我还没像女人一般流血。

  「好了,茉德。」舅父说:「妳终于跨越那块铜板手指划出的界线,来面对我的书了。接下来,妳要学习此事真正的价值。妳会怕吗?」

  「有一点点,舅父。」

  「怕是应该的。因为确实是令人害怕的事物。妳以为我是学者,嗯?」

  「是的,舅父。」

  「其实,我不只是个学者。我是个百毒收藏家。这些书……瞧,看清楚了!看清楚了!它们就是我说的毒。而这本──」他说到这,慎重其事将手放到散落书桌的纸页上。「这是本索引。这本书会引导其他人收藏和研究。完成之后,这本书将成为世界上本主题最完整的作品。我撰写编修,已投注无数年的苦心,因此我会继续坚持,直到作品完成。我接触此毒多年,已不再受到影响,我的目标是要让妳也不受影响,并协助我工作。我的眼睛……妳看我的眼睛,茉德。」他脱下眼镜,脸凑到我面前。我身子畏缩一下,就像之前看到他赤裸细柔的脸一样。但现在也发现他戴有色眼镜的原因:他眼睛表面有一层膜,彷佛蒙上一层白雾。「我的视力愈来愈糟了。」他说着戴上眼镜。「妳的眼睛会代替我的眼睛。妳的手会成为我的手。妳如今已能双手赤裸来到这里,在正常的世界里……我指的是出了这房间的世界,一般人要碰硫酸和砒霜一定要戴上手套,保护血肉之躯。妳跟他们不一样。这里才是妳生活的常态。我将妳一手培养而成。我一点一滴谨慎喂食妳毒物。现在来承受更重的剂量吧。」

  他转身从柜子上拿一本书,交到我手中,并将我手重重按在上面。

  「这事不要跟其他人说。记得我们的工作多么珍贵罕见。一般人眼睛和耳朵未受训练,乍看之下会认为这事骇人听闻。若妳说出去,他们会觉得妳受到玷污。妳听懂了吗?毒已沾上妳的嘴唇,茉德。在心底记好。」

  那本书叫《拉上窗帘:罗拉的教育》。我独自坐在一旁,翻开书页,终于了解我朗诵的内容,以及众绅士为何鼓掌。

  * * *

  世俗大众称此为「情欲」。我舅父专门收集这类作品,将书本收藏于架上,保持干净和整齐,但出于奇妙的原因。他收集不是为了作品本身,不,从来不是如此,反而是为了满足某种莫名的欲望。

  我是指学者的欲望。

  「妳看,茉德。」他会拉开书柜玻璃门,手指拂过架上的书封,轻声对我说:「妳有注意到纸页上的大理石花纹吗?还有书脊的摩洛哥羊皮革?书缘的烫金?仔细看这书封加工的装饰,看。」他将书斜过来给我看,又舍不得让我碰。「别碰,别碰!啊,还有看这个。哥德体,然后妳看,标题特别描了红边。首字都加上了花纹,页边空白和文字一样宽。多么奢侈!还有这个!封面用素皮纸,但妳看这里,这卷头插画──」插画是一个女人倒卧在沙发上,一个绅士在她身旁,他的小兄弟露在外头,顶端发红。「这是波瑞注109的复刻版画,相当罕见。我年轻的时候在利物浦的摊贩买的,只花一先令。现在五十镑我都不卖。来,来!」他看我脸红了。「别像女学生一样羞怯了!我带妳来我家,教妳关于我收藏的一切,难道是要看妳脸红吗?哼,别再闹了。来这里是工作,不是休闲娱乐。钻研形式一段时间,妳很快就会忘记内容了。」

  他这句话说过无数次。但我不相信他,毕竟我当时才十三岁。起初这些书令我恐惧。因为孩童长成男女之后,居然会做出书中描绘的事,这真的太可怕了。他们会渐渐拥有性欲,身体出现秘密的器官和空腔,内心容易躁热和心焦,并渴望肉体酥麻的结合。我想象自己的嘴被人用双唇堵住。我想象自己张开双腿,受手指抚摸和穿透……如我所说,我才十三岁。恐惧转为躁动,日夜折磨着我。每天晚上,我躺在熟睡的芭芭拉身旁,却无法入睡。有一次,我拉开毛毯,看着她胸部的曲线。后来我渐渐喜欢看她洗澡和更衣。舅父的书上都说双腿应该很光滑,但她的双腿长着黑色的毛发;两腿之间应该光洁美丽,但她胯下毛发却最为浓密。我一直想不透。后来有一天,她看到我盯着她看。

  「妳在看什么?」她说。

  「妳的屄。」我回答:「为什么这么黑?」

  她惊恐地退开,放下裙子,双手遮住胸部。她脸颊羞红。「噢!」她大叫:「什么啊!妳从哪里学到这种话的?」

  「我舅父教的。」我说。

  「噢!妳这骗子!妳舅父是个绅士。我去告诉史黛西太太!」

  她去说了。我以为史黛西太太会打我,结果她像芭芭拉一样吓得退开。但后来史黛西太太拿块肥皂来,要芭芭拉抓住我,并将肥皂紧紧塞到我嘴里,前后摩擦我的双唇和舌头。

  「爱说恶魔的话,是不是?」她边洗我嘴边说:「像个荡妇,像个淫邪的野兽?像妳的垃圾母亲?是不是?是不是?」

  然后她放开手,害我摔在地上。她站起之后,双手嫌恶地擦拭着围裙。从那天起,她要芭芭拉晚上睡在自己床上,只叮嘱她要打开房门,并多点盏灯。

  「感谢老天,至少她戴着手套。」我听到她说:「那样的话,她才不会更不乖……」

  我一直洗我的嘴,直到舌头破皮流血。我不断哭泣,但仍尝得到熏衣草的味道。我想毒终究渗入了我的嘴唇。

  * * *

  但我不久便不在乎了。我的屄跟芭芭拉一样长出毛发,我明白舅父的书中充满各种错误,而我恨自己误以为那是真的。我双颊不再发烫,脸不再发红,四肢也渐渐冰冷麻木。内心的不安化为满腔不屑。我成为舅父培养的人,一个藏书人。

  「《好色的土耳其人》。」我舅父会从书堆中抬头说:「那本书在哪里?」

  「在这里,舅父。」我会回答。因为一年之内,我已知道书架上每本书的位置。我明白了他编撰巨大索引书的计划,这本书叫《普里阿普斯注110和维纳斯之世界书目》。他将我奉献给普里阿普斯和维纳斯,像其他女孩奉献自己,学习使用针线或织布机一样。

  我渐渐认识他的朋友,也就是那些来访的绅士,他们之后仍会来听我朗诵。我如今知道他们是出版商、收藏家、拍卖商,也是他作品的钦慕者。他们会寄书来,一周比一周多,还会寄信来:

  「『里利先生:关于克莱兰注111。那本关于鸡奸的书已失传,巴黎的格利维说他不知道。我该继续搜索吗?』」

  舅父听我念信,眼镜后的他双眼紧闭。

  「妳觉得呢,茉德?」他说:「唉,算了。克莱兰先别管了,等春天再打听看看。好,好。我看看……」他拿起桌上的一迭纸张。「那来整理《激情盛典》好了。我们从霍崔伊那借来,还在第二册是吧?妳把它抄下来,茉德……」

  「好。」我说。

  你觉得我很听话吧。不然我该怎么回答?很早之前,我有次不小心打个呵欠。我舅父望着我,笔离开纸页,缓缓转动钢笔尖。

  「看来妳觉得工作很无聊。」他最后开口。「也许妳想回房间。」我不吭声。「妳想吗?」

  「也许吧,舅父。」我过一会儿说。

  「也许。非常好。把书放回原位,回房间去。但是茉德──」我走向门口,他最后补一句。「请妳跟史黛西太太说,不要添壁炉中的柴火。妳不会以为我让妳偷懒,还会替妳付柴火钱吧,嗯?」

  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出房间。那时正巧又是冬天。这里感觉永远都是冬天!我在房中裹着大衣,撑到晚餐时间,并换衣服下楼。但到了餐桌,魏伊先生舀食物到我盘子时,我舅父阻止他。「不准给她肉。」他边说边把餐巾摊在大腿上。「偷懒的女孩不准吃。我庄园里不允许这种事。」

  后来魏伊先生把盘子拿走了。他的小厮查尔斯一脸歉意。我好想打他。但我只能坐在餐桌旁,双手拧着裙子,像吞下泪水一样吞下怒火,听着舅父乌黑的舌头咀嚼肉块的声响,并等他让我离席。

  隔天八点,我又回到房间工作,从今以后小心不再打呵欠。

  * * *

  后来几个月里,我长高了,身材愈来愈苗条,肤色愈来愈苍白。我变得成熟漂亮。裙子、手套和便鞋都变得太小了。舅父依稀察觉,便吩咐史黛西太太照原来的款式,替我裁几件新洋装。她裁好布料之后,要我自己把洋装缝好。看到舅父依个人喜好替我打扮,我想她心里一定有种落井下石的快感,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悼念女儿久了,她也忘记小女孩终将长成女人。总之,我在荆棘庄园已有好长一段时间,已在规律中找到安宁。我习惯了手套和硬邦邦的洋装,系绳解开时身子还会畏缩。现在只要换下洋装,我便感觉自己彷佛赤裸,像舅父毫不遮掩的眼睛一样缺乏安全感。

  我有时会做噩梦。有次我发烧,有个医师来看我。他是舅父的朋友,也曾听过我朗诵。他柔软的手指放在我下颚上,大拇指抵着我脸颊,并拉下我的下眼睑。他问:「妳常有奇怪的想法,心神不宁吗?想必如此。妳不是寻常的女孩。」他抚摸我的手,替我开了药,并叮咛一滴药必须配上一杯水。「这是安定心神用的药。」芭芭拉在史黛西太太监督下调配好药。

  后来芭芭拉结婚,便离开了我,我又有了另一个侍女。她的名字叫爱涅丝。她身材娇小,和鸟一样轻盈,像用网子捕来的幼鸟。她有一头红发,皮肤白皙,长着雀斑,像受潮的纸张一样。她年方十五,天真无邪。她觉得舅父人很好。起初她也觉得我人很好。她让我想起过去的自己,以及自己原本该有的模样,但我却再也无法找回原本的自己。我因此特别讨厌她。她只要笨手笨脚,或动作慢了点,我便会打她。她一紧张,又更加笨手笨脚,于是我便会再打她一次,害她失声哭泣。满脸泪水的她仍有着我过去的样子。我愈看出相似处,下手愈重。

  * * *

  我的人生飞逝。你可能会以为我不谙世事,不明白自己变得多奇怪。但除了舅父的书之外,我也阅读其他书籍,也曾偷听到仆人的耳语,看过他们的表情。男女仆常对我投以诡异和同情的目光,因此我心里非常明白自己异于常人。

  我和小说中最淫乱的纨袴子弟一样见多识广,但来到舅父家之后,我却没看过世界,顶多出过庭园围墙外而已。因此,我无所不知,也一无所知。接下来,你一定要记得这点。你一定要记得我做不到的事,以及没见过的事物。例如,我不会骑马或跳舞,不曾拿钱币消费过,也不曾看过戏剧、铁路、高山或海洋。

  我从未见过伦敦,但我觉得我算熟悉那座城市。我从舅父的书里读到过。我知道伦敦市中心有条河,跟流经庭园外的河是同一条,只是河道变得更宽。我喜欢想着这点,在河边散步。那里有一艘倒反的老旧平底船,船体大半腐烂了。在我眼中,船底的洞彷佛嘲笑着我永远囚禁于此的处境。但我喜欢坐在船上,望着河边的灯心草。我记得《圣经》一则故事,有个孩子乘篮子顺水而下,被国王的女儿发现注112。我希望自己能发现一个孩子。但不是为了养他!而是想让孩子在荆棘庄园长大,最后取代我,让我乘上篮子顺水而去。我常幻想自己在伦敦会有的生活,以及谁会捡到我。

  那时我仍年轻,喜欢幻想。我长大一点之后,不再那么常去河边散步。我多半站在窗边,望着远方,知道河水就朝着那里流动。我通常一站好几个小时。有一天,我在舅父藏书室漆黄的玻璃上,以指甲刻出一道细小利落的新月形缺口,后来我偶尔会靠在窗前,将眼睛凑上去。像难掩好奇的妻子,双眼贴到柜子的钥匙孔,窥视里面的秘密。

  但我其实是在柜子之中,渴望出去……

  * * *

  我十七岁那年,理查德.瑞佛斯来到荆棘庄园,他带来一个计划和一个承诺,并告诉我,他会把一个好骗的女孩骗来,帮助我逃走。

  注109:波瑞(Antoine Borel, 1743-1810),法国色情画家、插画家和版画家,最著名的作品是《芬妮.希尔:一个欢场女子的回忆录》插图。

  注110:普里阿普斯(Priapus)是希腊神话中的生殖之神。

  注111:克莱兰(John Cleland, 1709-1789),英国小说家,著名作品为《芬妮.希尔:一个欢场女子的回忆录》,出版后成为经典禁书。

  注112:由于希伯来人愈来愈多,对埃及人造成威胁,埃及法老下令希伯来人生的男婴要丢到尼罗河。约基别生下摩西之后,便把他藏在河边芦苇丛中,最终被法老女儿发现并认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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