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浴紫而生> 最后的证人 一

最后的证人 一

  我记得我曾在半夜醒来,我的妹妹正在哭泣。她那时五岁,我八岁。我们楼下传来了骇人的响动声,有人在争吵、摔东西。我们溜到最顶上的几级台阶旁边(说实话,那顶多只能算把不错的梯子)。我朝下张望,但看得并不怎么真切,毕竟炉火已经变暗,而油灯还没有被点亮。我看见了我父亲——他手里正拿着他出门时用的拐杖。这可怪了,他在屋子里干吗还要用拐杖?我母亲正朝他喊叫:“你个蠢货,你怎么这么蠢,我真该听我家人的告诫,他们说你什么都不会,而你确实是个废物!”就在那时,我父亲将拐杖向她挥去。我想他本来是打算敲她的头,可她挪了位置,而他打中了她的左臂一侧。奇怪的是,我母亲并没有因此而退却,反倒朝着我父亲的方向冲去。我父亲蹒跚了几步,朝一侧倒下,跌在了那张有着细细桌腿的小桌上,把它压垮了。我想着,完了,他弄坏了桌子,他的麻烦大了。接着我妹妹尖叫起来。我母亲抬头望向我俩,而我这才看见了她手中握着的那把刀。她喊道:“快去睡觉!”她总是对我们大吼大叫。我们总是刚好挡着她的道。

  我还记得另一个晚上,那天我也睡不着觉。我那时大概六岁。妈妈和爸爸在楼下激烈地争吵着,把我吓得哭了起来。我哭得太大声,把我哥哥也吵醒了。别管了,他告诉我,他们两个总是在吵架,接着睡吧。可我没法儿忍住不哭。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了,我说道。我觉得我哥也是这样想的。于是我俩溜到楼梯口,朝下张望,就像我们往常偷看晚餐时来拜访的客人那样。我看见爸爸用他的手杖把妈妈打倒在地,萨斯叔叔(其实他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从烟囱后面的角落里窜出,用一把刀捅了爸爸。接着妈妈看见了我们,叫我们上床睡觉。

  我还记得我丈夫死去的那个晚上。

  对那一次我可记得非常清楚。

  我记得,当我还小的时候,我们住在旷野的边沿,在谷地间一栋小小的房子里。往北大约五英里的地方,在紧邻着大片帚石楠花的位置,伫立着那些古老的遗迹。我那时候常常去那边玩。杂草几乎完全没过了这片废墟,但在有些地方,砖墙仍旧从草地里冒出头来,仿佛牙齿从牙龈中长出。曾经这一定是座巨大的城市——当然了,我那时并不知道城市是什么。废墟里还有这么一根高耸的方形石柱,大概十英尺高,微微有点儿倾斜。它不光承受了风雨的侵蚀,还常常被羊群用来蹭痒痒,以致上边的雕刻已经模糊不清。石柱上那些圆润的边缘或许曾经描绘着处理各色事务的人们,而在它的另一侧还有些别的符号。现在回想起来,我想那一定是文字。直到今天,我还能记起那些文字。当我变得富有,并有了些空闲的时候,我到学院图书馆查遍了文献——那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图书馆(他们管它叫作全人族的回忆)——可我从来没找到和那文字哪怕有一丝一毫相似的语言,也没有找到过任何有关那座沼泽地旁的古城,或是曾定居在附近的种族或文明的记录。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当你像我一样,干这一行久了,客户跟客户之间就会经常混淆。可这两人我记得特别牢。他们一个年老,一个年轻,我一直没弄清楚他俩到底是一对父子,还是一对叔侄。那个年老的块头很大,肩膀宽阔,骨骼突出。他长着张长脸,还有个秃得发亮的圆脑勺,鹰钩鼻,眼睛是鲜明的蓝色,深陷在眼窝里,一对大耳朵支棱在脑袋两边,像两只把手。那个年轻的几乎和他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只不过多了一头红发,体格也小了很多。如果把这二人看作是东方出产的那种套娃玩偶,那你可以轻易将这个年轻人整个装进老头里边。这年轻人并不怎么说话。

  你的事我们全都听说了,那个老人说,你能够做到的那些事。这都是真的吗?

  取决于你到底听说了些什么,我告诉他,有关于我的传闻很多都毫无价值。

  我猜他大概指望我表现得更像是在谈正经生意些吧。他们说,你能读取别人的思想,他问道,这是真的吗?

  不,我告诉他,这我办不到,没人能做到这点,就连大师们都无法做到。这已经属于魔法的范畴了,而魔法压根儿不存在。但我确实(我快速补充道,以防过分消磨了他的耐心)能够潜入别人的头脑内,取走他们的记忆。

  老少二人都盯着我看。我们听到的传闻确实是这样。年长者说道,可我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再说,这能力归根结底不也算是读心术吗?

  很多人确实也这样说,我解释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我告诉他们,别人也闹不清楚。学院的教授们没有一个能解释清楚。按他们的说法,这压根儿不可能。我只知道,我能够一眼望进别人的脑海里——对,就是字面意义——当我使劲盯住某个人,他的颅骨仿佛就融化开来了,而我就好像站在一座图书馆里面一样。我身边三面都环绕着从地面直伸向天花板的书架,彼此之间相隔大约九英寸。在这些架子上摆着好几千卷羊皮纸,就像是马珊德旧图书馆的布置。每卷羊皮纸都被收纳在一只黄铜管里,盖子上有标号和卷轴上第一句话的浮雕。别问我是怎么做到的,可我确实知道每只铜管里都有什么内容。我只要一伸手——我必须要实际做出抬臂、伸手的动作——从我的视角看来,我就这样把自己想要的那只卷轴取了下来、打开了盖子。接着,我会走到窗户边(不知怎的,那儿总会有扇窗户),因为窗边的光照会好一些,而窗边有把椅子。我会坐下来,打开卷轴看着它。在这一刻,它就会变成我自己的记忆,就好像这份回忆中的一切都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样。接着,我会合上卷轴,把它夹在胳膊下边。我一做出这个动作,整个幻觉便消散了。我又回到死死盯着那人的状态,整个过程中时间并没有变化。这份新取得的记忆会留在我脑海中,可我的客户或者受害者们却会忘得彻彻底底,永远也想不起来。他们甚至记不得他们曾经拥有过这份记忆,如果你懂我什么意思的话。总而言之,我又对这两个客户说道,这就是我的谋生手段。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可我是唯一能做到这一点的活人。据我所知,在此之前也没有其他人能够做到这点。

  大概有五次心跳的时间,那个老人一言不发,表情好像冻结了一样。你做这行当,是为了赚钱。他说。

  我点了点头。对,我出价不菲。

  我看得出他并不相信我。这可真厉害,他继续说道,而且听起来确实很像是魔法。你有没有办法——?

  证明我的话是真是假?我朝他露出一个诡秘的微笑。当然了,我答道。确实,我没法儿向你本人证实这一点,但我能向你所信任的别的什么人证明。为此我恐怕会对你造成一些损害。要不要这样做由你决定。

  在我说出这番话的同时,他也切切实实地变得脸色煞白。他叫我说明一下,而我照办了。挑一件别人也记得的事。我对他说道。我会把这份记忆从你脑海中抽离。接着,我会描述这件事,而你信任的那个人将会印证此事不假。当然了,你会永远遗忘这件事情,所以请选一件对你来说不怎么重要的小事。

  他向我露出那种吓坏了的表情。你确定你不会读心术吗?他问道。我告诉他我很确定。做不到。我向他保证。不可能。

  好吧。他同那个年轻人絮絮讨论了一小会儿,接着告诉我了一件发生在约二十年前一个早秋的午后的事情。有个小男孩从苹果树上掉了下来,划伤了额头。他开始哭泣,而吵闹声惊到了树荫里正呼呼大睡的一头老黑母猪。那母猪一跃而起,哼哼着小步跑走了。那个男孩不再哭泣,反而笑了起来。

  我将他告诉我的事情对他又复述了一遍,语调缓慢、小心翼翼。他朝我露出一个忧心忡忡的微笑。这疼吗?他开玩笑道。我点头,告诉他恐怕是的,会疼。在他来得及回答之前,我已经进了他的脑子。

  (对这一部分我始终拿不准。在我眼中,每次我潜入别人的脑海,四周的布局总是一样的。我身边的景象看起来特别像学院的旧图书馆,但书架都是用颜色深得多的木材建造的——我想是橡木,而不是红杉木——窗户也都是设在左侧的,不在右手侧。天花板虽然都是石膏模铸而成,却不再是几何图形,而是藤蔓和一簇簇葡萄了。地砖也是朝南北方向铺就的,而不是东西方。可能我下意识地将旧图书馆当成了某种模板,又将其略加修饰了一下。这是我倾向于相信的一种解释。但我也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会不会有谁曾经来到过我进到的这个地方,并对此处印象深刻,以致当他受聘去设计旧图书馆时,他便以自己曾见过的这番景象作为了原型呢?)

  一如既往。我总是知道应该取出哪一只卷轴,而这帮了大忙——虽然卷轴管的盖子上有标注,我却并不认识那些字母——但我确信我曾见过与之类似的文字,就刻在某处一块久经风雨的石碑上。总而言之,这些铭文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我抓起卷轴,揭开盖子,用拇指指甲盖和食指慢慢抽出其中的羊皮纸。我走到那把椅子前,坐下。一个小男孩从苹果树上掉了下来——啊,对了,我清楚地记起了这件事,仿佛它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天空中有乌云拂过,我能够闻到就快落雨的气味。我踩在一颗被风刮落的苹果上,它在我脚下裂开。那个男孩额上受的伤在左边,大概有一英寸长。男孩哭了起来,我因此心中感到一阵轻蔑。我收起那张羊皮纸,而——我听说,这举动确实会令客户感到疼痛。不像截肢或生产那样剧烈,但比拔牙要疼得多。

  老人脸色变得煞白,向后倒去,就像被抹在面包上的黄油一样,瘫倒在椅子里。我忽视了他,转而面向那个年轻人,向他描述了那份记忆,语调缓慢,滴水不漏,还包括了老人在他的叙述里没有提到的事情。年轻人的两眼大睁。他点了点头。

  你确定吗?我问他道。非常确信,他答道,我记得确实就是这样。

  我并没有提及那阵轻蔑的感觉。我不是什么完人,可真的,我这人不坏。

  我转而看向那老人。他一脸茫然。我一点儿也不记得这事了,他说。

  是啊。记忆正是如此捉摸不定的东西,你不觉得吗?你以为你还记得某件事,就像天光一样明明白白,可事实上你自始至终都记错了。这是秋天发生的事情,不是冬天;那匹马儿是棕色的,不是白色;来了两个男人,而不是三个;你在他出了门之后才听到摔门的声音,而不是在那之前。真假莫测。可只凭我真假莫测的回忆就能在法庭中令你受到死刑的判决,只要我听起来足够可信,其他人也没有发现前后不一之处。更有甚者,时间一长,能剩下的也就只有记忆了—— 一座城市曾经屹立于此,至少是在这一带;曾经有个名叫什么的人做了这么些或光荣或龌龊的事情;你的族人曾屠杀了我的族人,将他们赶出了他们自己的国家。一旦遗忘,谁又能说这些事情曾经发生过呢?被遗忘之事本质上无异于从未存在过。

  想想吧。如果没有证人存在,一件事是否真正发生过呢?

  当然了,你自己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即使最后一名证人死去了,你还是会记得自己做了什么。

  这正是你需要我的原因。

  当时当刻,我对他们说道,告诉我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那个年老的人犹豫了。稍等一下,他说,你能把记忆从别人脑中取出,行吧。那么,你还记得被取出的记忆吗?

  当然了。我告诉他,我不是刚刚才证明了这一点吗?

  是啊。他答道,可之后呢?这些记忆还会留在你脑子里吗,还是会完全消散?

  我继续面无表情。记忆会留下来。我答道。我有特殊的记忆能力,我告诉他。给我看了一纸数据,哪怕只是一眼,五年之后,我还是能够完美地背诵出一切来。我记得每一个细节。

  他不大喜欢这一点。这么说,我花大价钱要你除掉一个证人,结果转而又变出另一个证人。有完美记忆的证人。这可不是笔好生意。

  我冲他皱起眉头。完全保密,我说道,我不会说的。我宁可去死。

  是啊,他说,你现在倒是这样说了。可万一有谁抓住了你,并折磨你呢?或早或晚,他们总能让任何人招供的。

  我叹了口气。说来也奇怪,我答道,你并不是第一个这样想的人。相信我,这不成问题。真的不会。

  他看起来非常不开心,但我可没这闲工夫管他。你要么干要么不干,我说道,这就是我办事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就别雇用我。我不在乎。

  那个年轻人倾身,对着老人的耳朵低语了几句。他又低语了回去。我看得出来,他俩离冲彼此发起火来只差那么一点点了。我夸张地打了个哈欠。

  那个老人坐直了些,瞪了我一眼。我们相信你,他说,事情是这样的。

  相信我,这些事我都听遍了、看遍了。我全都记得。任何事情。只要是你能想象出来,我一定都已经将其储存在了我脑海里的某一处,就像发生在昨天那样鲜明,仿佛我就站在现场一样。谋杀、强奸,任何一种物理性伤害;恶人、变态、堕落者、可鄙之人,此中任何一个亚种或是变种,我都记得;有时我是受害者,有时我又是施害者,可出乎意料的是,我通常两者都是。鉴于记忆那捉摸不透的本质,这是否意味着我切实遭受过这些事,做过这些事呢?就当是这样的吧。够接近真相了,够好了。我会在晚上尖叫着醒来吗?这倒是不会。至少从我学会如何蒸馏提炼罂粟以后,就再也不会了。

  结果他们原来是想要我掩盖掉一桩小小的诈骗案。神殿慈善基金存有两套账本,而那个年轻一点的男人不小心让审计员看到了不该看的那本。不是什么大事,审计员对那个年老一点的男人如是说道,给我三成,我就忘记自己曾经看到了些什么。

  我放宽了心。他俩那副鬼鬼祟祟的样子,我还以为至少会是起“三重谋杀案”呢。但我没有忘记露出一副严肃而专业的表情。我可以帮你处理这事,我告诉他们,但是——

  但是?

  我微笑起来。价格涨了,我说道。接着,我解释道,我不光有着超强的记忆能力,还有幸具备心算天赋。如果他们是白色神殿慈善基金的管事,通过我的干预收回自己私吞财产的百分之三十,那么我至少应该收取两倍于原本报价的酬劳。

  那个老人看上去震惊不已。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多叵信之人,他的表情好像在说。我们给出的可不是估价,他说道,是定价。是你自己最后定下来的。

  我咧嘴笑了。那是个估价,我答道,或许你的记忆出了小错。

  我们讲了一通价。最后,我们定在了三倍于原本估价的数目。我讲起价来绝不手软。

  他们没有问我要怎样实施计划。他们从来不会过问。

  实际上,这事简单得很。那个审计员是个神父,而想要与一个神父独处一段时间简直易如反掌。你只要去忏悔就行了。

  “保佑我,神父。”我对他说道,“我有罪。”

  有那么一会儿,帘幕的另一头什么声音也没有。接着,“你继续说。”他答道。

  “有事情使我良心不安,”我说道,“非常恶劣的事情。”

  “告诉我吧。”

  呵。我该从哪儿开讲呢?“神父,”我说道,“我们真的必须要隔着这层帘幕吗?对着一块布说话我总是感觉不对劲。”

  我把他吓了一跳。“这不是硬性要求。”他温和地答道,“实际上,我们设这道帘子是为了让你说话的时候感觉更无拘束。”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看见自己谈话的对象。”我说道。

  于是他掀开了帘子。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是个友善的老人。

  我直直地望向他。“如果我闭上双眼,”我说道,“就好像能看见那些事情在我眼前发生一样。”

  “告诉我吧。”

  “如果我告诉了你,这些罪行会消散吗?”

  他摇了摇头。“但你会知道自己已经被宽恕了,”他说道,“这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我对他讲了大概半打回忆。我想其中之一可能真的是我自己的回忆。神父始终一动不动。我想他大概忘记了呼吸。当我停下以后,他问道:“你真的做了这些事情?”

  “我记得很清楚,就像它们是昨天发生的一样。”

  “孩子啊——”他开口道,可接着就说不出话来了。我能看出他内心饱受煎熬。我可不是什么天使,可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再继续折磨这老家伙了。我盯着他,接着进到了他的脑中。这从来不是件容易的活儿,可到如今我也能快速而利落地完工了。我取回了自己此行的目标,又把我刚刚对他所说的一切拿走了。再然后,我们重新回到面对面坐着的状态,而他脸上就那么一片空白——

  “神父?”我唤道。

  他眨了两下眼睛。“孩子。”他答道。我有点儿同情他。他刚从昏昏沉沉的状态中缓和过来,完全不知道我是谁,那块帘子又为何被掀开了。“然后呢?”我问道。

  “念六遍永恒无尽真言,一遍敬谨微誓。”他飞快地答道,不动声色,“以后别再这样做了。”

  我很尊敬像这样的专业人士。“谢谢您,神父。”我答道,然后离开了。

  我家人和我总是看不对眼。你肯定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把道德、责任和我们存在的意义看得很重;我也不例外,可我们的看法经常有点儿出入。我的家人们渐渐认定他们不怎么喜欢我。这我也能理解。我之前应该也说过,我可不是什么天使。当然了,一个巴掌拍不响,问题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但多数事情也确实是我挑起的。这倒没必要否认。

  我记得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妹妹和我当时正从镇上回家。大人们叫我们把五张羊皮送到磨坊去,可我们并没有像他们所教导的那样直接回家,而是到处玩耍,直到天快黑了才回。这意味着我们到家会晚——这可罪大恶极啊——除非我们穿过被大人们禁止的捷径——汉尔林地。自然而然,我们就这么做了,时间卡得刚刚好。那会儿,我们就快从茂盛的树林间钻出来,走到田野上。汉尔林地里没有规整的道路,有些地方你得靠自己在树丛间开出一条路来。我埋头从一棵瘦削的紫叶毛榉树下走过,把一根挡道的矮树枝拨开了。我记得当时我心里还在想,别松手,要不那根枝条会弹回去,抽到我妹的眼睛。接着我突然灵机一动,觉得放手让树枝打到她的脸上会很好玩(那时我好像也就九岁十岁的样子),于是就这么做了。我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听到一声可怕的尖叫。

  那该死的树枝径直打在了她的眼睛上。到处都是血,从她脸上那个吓人到失真的洞里一个劲儿汩汩往外流。接着她用双手捂住了伤口,还在不停地叫嚷。我突然意识到自己都干了些什么。我感到——得了,你应该想象得到我的感受。等等,实际上,你大概猜不到。

  “别再喊了,”我说道,“不就是擦伤了吗?来,让我看看。”

  她躲开了,就像一头不让你抓住的小牛犊一样,“你是故意的。”

  “别犯傻了。”

  “你是故意的。我知道,我亲眼看见了。”

  有时候我恨死事情的真相了。“我没有,”我答道,“只是个意外而已。我很抱歉。不是我的错。”

  当对方知道真相的时候,你其实没法儿圆谎。她看见我做的事了——我将那根枝条别开了很长一段时间,就为了让她误以为自己能够毫不顾忌地向前一步,可接着我就松开手、放走了枝条,就像弓箭手射出了一支箭一样,处心积虑、精准无比。她亲眼见证、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马上就要去揭我的底了。

  我记得那时我蹲了下去。地上有块石头。你可以用这么块石头杀死一个人。

  “我看不见了,”她说着,“你是故意的。你绝对是。”

  我觉得我当时当刻可能真的会杀了她。我记得,那时我盯着她,并不像是在看着我妹妹、看着一个人,反而像是在看一个目标——就是那里,我认定,就是耳朵上面的那个位置;村里的那个老人就是被马踢到了那个位置死掉的。我死死地盯着那个位置,可接着,我妹妹脑袋的那一侧好像就那么化开了——

  说来确实也奇怪,那个年纪的我根本没见过图书馆,也从没见过哪怕一本书;我听说过它们,有个模糊的印象,就好像你曾经听说过有种东西叫大象,但并不知道它们长什么样、有什么用处一样。当然了,我也压根儿不识字。但我突然能读书了。至少,我能读懂我妹妹脑海中的那些书,能找到我需要的那一卷——记着我松开枝条、放任它抽向她、占据了她全部视野,又令她眼前一片血红的那一卷。我也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这完全是自然反应,就像学会挤山羊奶或是杀鸡一样。就像这件事我已经做了一辈子一样。

  “你还好吗?”我问道。

  “我脸上疼,”她抽泣道,“我看不见了。”

  “出什么事了?

  “有树枝弹回来,戳到我眼睛了。”

  “我很抱歉。真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

  我记起自己手里还握着那块石头。我松开手指,让它掉了下去。“没事的,”我记得我安慰她道,“我会带你回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别担心。”

  到最后,我成了这个事故中的英雄。当然了,他们没能挽回她的那只眼睛,它伤得太重了。可每个人都赞叹我是如何控制住了场面,我是多么镇静、多么成熟而体贴。去他妈的,这又有何不可呢?坏事反正都已经发生了,那只眼睛已经毁了、治不好了。要是真相大白,我的家庭会因此四分五裂。想想真相将造成多大的损害吧,我们每个人都会受到影响,持续一生。而这世上已经有那么多的不快了。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这是我自己的记忆。对此我还蛮有把握的。

  说到底,何谓真相?不也正是一群可信证人回忆一致之处吗?我觉得祂(火神也好,无敌骄阳也罢)是谁、是个什么东西都无所谓;我有过如此之多切切实实的神秘体验,每一个都像真的一样,多数矛盾不堪。祂在这世上创造了我,就是要我来当真相的某种解药——你懂的,就像荨麻和酸模一样天生一对。在某些场合下,我能做到这样无比奇妙的事情。我能重塑过去。我能擦除真相。这听起来有些自大,可我将之视为我人生的大任。真相与爱情无异,被世人鼓吹敬仰,可多数时候却只能制造痛苦、为人们带来麻烦。显然,我无法帮到每一个人,有些事情闹得那么大、在光天化日下如此之明显,我也没什么法子——比如说第二次社会战争或是大瘟疫。可我的存在完美地证明了过去并非完全无法变通,真相也绝非是铁板钉钉。这本该激励人们、为他们带来希望。当然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工作的本质就是要让除了我雇主之外的所有人都不知道发生过某些事情(由于一些显而易见的理由,我有一半的雇主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做了些什么),而这些雇主们也绝不会自己把秘密抖露出去。

  可神父的记忆还真像是个婊子,各种各样的人都向神父告解。我猜最接近我这个状态的正常人大概就是神父了吧。他们不得不为各色披着人皮的毒害垃圾敞开心胸与记忆——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神父有像我这样的好记性,这会要了他的命。当然了,他们有他们的信仰,这是非常美好的事情。信仰一定就像他们在水道中铺设的砾石河床一样,能够把各色各样的渣滓给过滤掉。也正因为这样,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潜入一个神父的记忆中去。

  我想我的话说到现在,大概已经让你觉得我无比胜任我的工作,夸张到比我真正的实力还要好了。我可能让你觉得我能够就这样进到别人的脑海,准确地挑出我想要的记忆,然后又钻出来,全然不受别人记忆的影响。真要是这样就好了。确实,我从来只会去读那些——怎么说,那些卷轴的标题、目录和索引。可这已经够糟了。分类账簿中的每一条记录(抱歉,我开始觉得之前用的图书馆的比喻有点儿不恰当了)实质上都是一份短小但十分精炼的总结。你只需要飞快地扫过一行记录,立刻就会领悟到它在讲些什么。我可以草草阅览完一个普通人一辈子的记忆,花的时间就跟你读完《家杂务志》上其中一页纸的时间差不多。不同之处在于,对我来说,每一项记录都仿佛一幅微缩的、无比精细的图画,而我拥有(抽象来说)超强的视力,能够一眼看尽这些图画的所有内容。

  还有啊,有些记忆是会自己泄露出来的。这些记忆是那样鲜明、尖锐而生动,在一干记忆中显得如此拔群,你的眼睛会不自觉地被它们所吸引,你会忍不住去看它们。当然了,我总是尽力只管自己手头的任务,可有些事情——

  就像那些杀害了妻子的男人们,杀死了自己孩子的女人们,那些到处给井水下毒、害死了全镇居民的家伙,那些强奸犯、施虐狂和其他种种恶人……横跨整个精神失调光谱;他们跑去向他们的神父告解来获得救赎,而这些神父把世上的所有罪行都接了过来,分门别类归了档,最后又被我给撞个正着。我真的不喜欢潜入神父的记忆里。这就像是光脚走在一个漆黑的房间里,地上到处都铺满了碎玻璃渣。哦对,我还真光脚干过这种事情,至少我记得什么人曾经这样做过。绝对不是种舒心的体验。

  我去了我们约定接头的地方。只有那个年轻人在,完全没有老人的踪影。他当时正坐在蓝星神殿前的长椅上,读着一本书。当我的影子落到书页上时,他抬起头来。“怎样?”他问道。

  “全都解决了。”

  他冲我皱起眉头,好像我犯了个拼写错误似的,“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实话?”

  有时候我真的厌烦这种情况:“你没法儿知道。你只能相信我,还有我在一众德高望重的掌权者中间积累起来的完美口碑。”

  “你一定是来取报酬的。”

  “对。”

  他挪了挪脚,我看见他脚后边放着一只鼓囊囊的皮包。“你个蠢货,”我骂道,“我可没法儿带着这玩意儿回去。带着它我连一百码都走不了。”

  “我过来的时候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你又不像我住得那么远。”

  他耸了耸肩。“我管不着。”他说道,“怎样?你要点一下数吗?”

  我对他露出一个微笑。“人们从来不会跟我耍花招。”我答道,“这种心思他们连动都不敢动。”

  他一定是闻言想起了什么让人不安的事情,“确实,我想他们没这个胆量。不管怎么说,钱都在这里了。”

  我向前倾身,去抓皮包的袋子,可他又挪了挪脚,“我们确实能相信你,对吧?”

  “当然。”

  “我是说,”他继续道,“我们也不是什么杀手,我和我爸。否则我们早就给那老傻瓜开瓢儿了。可万一你决定放弃你那些原则,那我们可就走着瞧了。我想我得给你提个醒。”

  我用手背抵住他的小腿,把他的脚推到一旁去。接着,我把那皮包拉了出来。它的重量令我心安。“别担心,”我答道,“我是个很有荣誉感的人。”

  “可不是吗。”

  我直起身来。我记得那时我还在想,别,别这样做,完全没必要说这种话。“我确实也尽力做到一分钱一分货。”我说道,“我想让我的顾客觉得他们花的钱值当。这样也方便我继续做生意。”

  “呵。行了,那就再见吧。”

  “所以要是我发现有的顾客没有满意,”我接着说道,“我就再附赠些别的什么,纯粹是善意的表示。他不是你父亲。”

  年轻人的两眼大睁,“你……啥?你刚刚说什么?”

  “再会。”

  实际上,我在撒谎,可他绝对没办法发现这一点。那又怎样呢?反正是他自找的。这事最绝、最狠的一点在于,终有一天,当他的父母死去、世上只留他一人作见证的时候,谎言便成了真相——就在他脑海里、也就只留下了他的这一份记忆。所以你看吧,我既能创造真相,也能消除真相。呵,我可真狡诈。

  我有好几个客户自作多情,他们想进一步了解我,于是问我最初到底是怎么开始干这一行的。我告诉他们我不记得了。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碰到了这么件麻烦事——就像我之前提到的一样,我可不是什么天使。出了些小小的问题,导致我不得不火速离家。所幸,那天夜色浓重,追捕我的人们又不如我熟悉我家附近一带的乡村;再说,他们的狗儿也全是废物。我事先做了防范,把我前一天穿过的衣物都带走了,又把它们藏在我知道自己逃离时一定会经过的一棵空心树里。所幸,这棵树刚好长在河岸边。那群笨狗们统统聚在树边上,一边上蹿下跳、一边叫得头都快掉了,而我趁机逆流游了一段距离,顺顺当当地从河里爬上岸、径直上路了。你肯定能想象,那些追捕我的人气得要死——当然了,我没法儿停下来看戏,但我还清楚地记得他们脸上的表情。我好久没有笑得那么厉害过了。

  可一旦靠机智大获全胜带来的那份暖意消退,我就会回想起自己的现状,发现实在是诸事不顺。我全身湿透、身上只有一安吉尔三十分,既没有可去的地方,又没有朋友,也没有身份。当然了,我倒也不是历史上第一个落到如此境地的人。说到底,城市之所以形成正是因为我们这种人,它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建立起来的。

  离我最近的城市就在二十英里开外。我对它非常熟悉,所以去那里压根儿没用;总有人会认出我来,之后流言就会传开。我身上的一安吉尔三十分,刚好够去另一个沿海城市的路费,可我决定还是不要冒险,毕竟那些马车车夫有时候也记得住乘客的名字和长相。事情是这样的,我离开家的时候穿着一双木头底的麻制拖鞋,是那种你在家里走来走去的时候穿的鞋子。等到我敢停下来想事情的时候,那鞋子已经基本不剩什么了。我可没办法穿着它们走在坑洼的路上,一连走八十英里——这还是假设我打算赌一赌,继续走在大路上的情况,而我肯定不会这么干。你还记得以前那会儿,只用花一安吉尔三十分就能买到一双不错的靴子吗?那时你确实可以这么做,可首先你得找到一个造鞋匠。但想要找到鞋匠也必须先进城啊。倒霉事一桩接着一桩。

  我发现当人处在深深的怀疑和困惑中时,宿命总是会冷不丁蹦出来为你提供一条出路,可这出路几乎总是错误的那一条。我那次就是这样的。当太阳升起,首先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座农舍,简直像匹冲出了清晨的迷雾、朝我扬起了前蹄的马一样打眼。我一想,这里肯定有靴子。我可以走到农庄大门口,向他们买一双。这不是很简单吗?

  太蠢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陌生人蹒跚着找你买鞋子肯定会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在这野外,平时又从来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我又有充分的理由不想让人认出我来。去他妈的,我想道。我算不上什么天使已是既成事实了,事到如今我对此也已经无动于衷。再来一次轻微的入室偷窃又有何妨呢?男人一点儿吧。去把那该死的靴子偷出来算了。

  悲伤的是,光是做贼可远远不够。你得是个手法好的贼才能成功把东西偷走。可惜我不是。我的问题在于,我老是不看路。我特别努力地试过了,可或早或晚,总是会有椅子、桌子、锡盘或是一碗苹果被我看掉。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这么一撞就发出一阵噪音,然后就完蛋了。又摊上事儿了。

  农夫本人是个老头,身体衰弱,一条腿行动不便。我本来可以轻轻松松干掉他的。但他的儿子和四个孙子可就另当别论了。太阳出来已经这么久了,我真不知道他们为何还在屋子里乱晃、没有出去料理农作物,但他们可不怎么赞成偷盗行为。农舍后门外有一棵苹果树,它矮一点儿的树枝刚好长在合适的角度上。他们向我保证,家里的绳子可够用了,还有个粪堆。再说了,他们嘲弄道,谁还会想念我这种人呢?

  人的记忆可真是种美妙的东西。他们说在你临死之前,在弥留之际,你的整个人生会像走马灯一样从眼前闪过。这倒不完全是真的,可当你站在马车车筐上,脖子上绕了根绳索的时候,各种各样的念头确实会挤进你的脑海。在我记起的事情里,就有我妹妹的那场事故。说实话,自从那事发生之后,我一直没有再回想过那场事故——我猜我是想忘记它吧,谁又能怪我呢?——可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了这整件事。我记得我当时在想,要是我能再用一次进入我妹妹的脑海、取出记忆的那个花招,要是我立时立刻能够做到的话,那该多有用啊。突然一下,我发现我自己确实可以做到了。

  我也就不谦虚了,那次可真是个壮举。有六个男人和五个女人在场,我得一个接一个地处理,还必须在几秒钟内解决。在那之后我干过更大票的,但后来我已经积累起了足够的经验。至于这一次,这只是我第二次消除别人的记忆,而我干得确实很不错。当然了,求生欲给了我很大的激励。这并不是我干过最利落的一次活儿,我不得不令他们疼得难受——但我倒也不在乎。消除记忆带来的疼痛令他们失去平衡、头晕目眩,反过来也帮了我大忙。等到我完工的时候,就出现了这么一番景象:一个男孩站在苹果树下的马车车筐里,六个男人和五个女人围在他身边。绳子已经没了,我已经把它扔进了一旁的荨麻丛里。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我们是为什么聚到一起的。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我想我的声音一定有点儿嘶哑尖锐,可我尽力撑住了场面。“好吧,多谢了。”我记得我是这样说的,“我该上路了。”

  农夫其中一个孙子帮着我下了马车。他看起来迷迷糊糊的。我迈了一大步,接着感觉脚底碰到了沾着露珠的湿草地。“我差点儿忘了,”我说道,“还有那双靴子。”

  老农夫直盯着我看,“啥?”

  “那双靴子。”我重复道,“您真是太好了。”他手里还提着那双靴子,我猜是想作为我偷盗的证据才拿出来的。我伸手接过靴子穿上。一点儿也不合脚,但又能怎么办呢?“谢谢了。”我说着飞快地走开了。你得多练习才能学会不去回头张望。要花点儿时间,但绝对值得。

  我是那种不容易被人记住的人。你只要看看我的长相,八成也会赞同。我大概五尺七寸高,体格壮实,小鼻子、小耳朵、低额头,手臂粗短,典型一副乡下来的农村小子模样。我就像条扭来扭去的鱼一样,总能轻易地从人们的记忆中溜走。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挤满人的房间里,人们总是不会注意到我。多数时候,我就跟不存在一样。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不喜欢进到神父的脑子里去吗?那之后有整整三天,我到处晃悠,身体一点儿也不争气,昏昏沉沉的,就好像得了头痛病,却又没有痛感。我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可始终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事,于是靠做杂务打发了剩下的时间。我买了一双(对我来说)比较新的靴子;我修好了漏雨的屋顶——那会儿我正住在一间杂粮店的阁楼上。那地方的一面墙坍了,相当危险地朝外边鼓了出去,所以在店主凑够钱修墙以前一直都是空的。老鼠们占据了那栋楼的底层,而我占了阁楼。我还把手头仅有的两件衬衫拿出来,把它们磨损的地方修补了一下。此般种种。

  接着,我早早地去了集市,想看看能不能以更便宜的价格买一些被风刮落的苹果。在路上我碰到一个我认识但不熟的男人。我假装不认识他,可他喊出了我的名字。于是我停下脚步。

  “好久没看见你了。”他说道。

  “我这段时间很忙。”我答道。

  他点了点头,“工作上的事?”

  “对。”

  “真不错。拿到钱了吗?”

  “拿到了。”

  “那你现在手头一定挺宽裕的。”

  我轻轻地叹了口气,“对。”

  “简直是命中注定,”他说着,笑了,“就在‘真诚与信任’酒馆后边,天黑后一小时开赌。你可一定要来啊。”

  我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古老传说中那个以一当十的英雄,一到天黑就失掉了所有能力。对我而言,我是失掉了我所有的意志力。每天,当无敌骄阳行于空中,为我们这些可怜的凡人赐下神圣光明之时,我就完全能控制住自己。我可不去。这世上没有谁能把我拉到诚信酒馆那边去。整个早上,我能感到自己变得越来越坚定;到了中午,我就跟块石头一样强硬。直到下午过去了一半,我都还维持这种自制力。可等到太阳再往西边去、影子越拖越长的时候,我就开始自省、想知道我能不能坚持下去——我确实坚持下去了,直到第一缕晚霞出现在天边。我不知道,可能我跟狼人或是别的什么类似的生物一样吧。或许黑暗对我产生了什么影响。更准确一点儿来说,可能是那些窗户中透出的黄色灯火影响了我。那些窗户好像在呼唤着我。进来吧,它们好像在说,里边温暖又友善。当我注意到的时候简直吓了一大跳——我离酒馆只剩两个街区了。天光正在迅速变暗,我加快脚步、扭头离开。

  我觉得这种事情经常在沙漠地带发生。你走啊走,可突然一下,你会发现自己其实一直在兜圈子,最后又回到了一开始那个地方。而至于我,我也发现自己兜了个大圈子,最后就站在酒馆后门的街对面,时间刚好是日落之后的一小时。

  我大概认识其中一半的赌客,可都不怎么熟。就是平时的那一帮人。他们已经开始了。一个高个儿、瘦瘦的老人正拿着骰子,我并不认识他。这人正试图掷出一个六点来。我认识的一个人敲了敲我的肩膀、点了点头,然后问道:“你赌吗?”

  我摇了摇头,“我只是来看看而已。”

  他大笑起来,“十安吉尔。我给你五倍赔率。”

  “我赌了。”

  那个瘦瘦的老头成功投出六点来。我的十安吉尔变成了五十安吉尔。每次赌局刚开始的时候,我几乎总是能赢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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