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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的某个晚上,她替自己倒了杯红酒,开始读起雅各布写的书。她告诉自己,如果雅各布的小说有什么优点,她就会在下次通话时承认自己偷看了书,还有她多么喜欢这个故事。就算她打破约定,未经过他的同意就阅读他的书稿,他也不能生气。她可是得了绝症的人,这点就足以颠覆正常规则。

  但是她才读了一页,就知道这不是个好故事,把书稿扔到旁边不管,心情也跟着低落下去,彷佛是她对不起他。

  等她喝了第二杯酒(反正两杯并不会伤害到婴儿),才又把小说拿起来读,这次读了三十页,就再也读不下去。她要是再读下去,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对雅各布的爱。或许连这三十页都嫌太多。

  小说讲的是一个本来就读哲学系的J先生,他在公共工程处做着不愉快的工作,还跟一个拼字常拼错的肤浅金发妞共度不美满的婚姻生活。这个心思不缜密的金发妞读不下任何成熟的作品,只读得下青少年小说,因此无法理解丈夫内在生命的痛楚。为了安抚对自身存在的失落,J先生与许多女人发生了关系,而哈珀可以辨认出里面每一个人。她可以比对出大学时期的朋友、她工作的小学里的老师,还有以前的体能教练。哈珀想把这些剧情当成虚构的内容,但是J先生掩饰自己行为的谎言,几乎与雅各布之前和哈珀的对话一模一样。

  然而婚外情的纪录并不是最糟的部分。让她更恶心的是那位自视甚高的主角。

  他不喜欢公共工程处的卡车司机,不喜欢那些圆脸的家伙,也不喜欢他们圆滚滚的妻儿。他不喜欢这些司机存了整年的钱,却只是为了买美式足球职业赛的廉价后排票;他不喜欢这些司机在看完比赛后开心的模样,也不喜欢他们一再把比赛内容当作斯巴达三百壮士的温泉关之役来讨论。

  虽然J先生自己没有朋友,但是他也不喜欢太太的女性朋友们,原因竟是因为这些女人不懂拉丁文、喝的是量产啤酒而不是自酿款,同时生养一群接受过量喂食与娱乐的下一代。但这些事并没有让他不想和那些女人发生关系。

  他不讨厌自己的太太,却把她当作讨主人欢心的小狗看待。她会毫不犹豫地同意他的任何观察与论点、把他所做的评判都当成真理,而这让他觉得沮丧,同时也觉得滑稽。他甚至还设计过她,像是她曾花了一整个礼拜准备晚宴,结果也宾主尽欢,但他却对她说大家都不满意,她就哭着同意他的说法,出门买些如何举办晚宴的教学书。他并不讨厌她,却觉得自己因为跟她绑在一起的关系,不仅对不起她,也对不起自己。而且她太容易落泪了,这让他矛盾地感受到肤浅的情感。一个可以为了动物保护协会广告落泪的女人,无法理解人类生在愚昧年代里的深层绝望。

  小说里糟糕的部分还不单是处处有讽刺怒火与顾影自怜,他的文笔也很差。他不会分段,也不会分句,有时语句要过了三十个词才能找到下一个动词。没几页就会写一句外文,希腊文、法文跟德文都有。哈珀很难读懂这些金玉良言,因为他其实可以用英文好好地表达。

  哈珀无助地想到蓝胡子的故事。偷看小说的她已经回不去了,已经看到了禁忌之室的内部,看见她不应该看见的景象。她在禁门之后看到的不是尸体,而是蔑视。她认为仇恨都比蔑视好,仇恨比较容易化解;一个人既然会憎恨他人,至少这个他人获得了关注。

  他从没跟她谈过这本书,至少没有用确切的词语谈论过。虽然他有时也会以空洞的方式叙述它,像是「这本书谈的是对平凡生活的恐惧」,或是「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男人如何在心灵上遭遇难关」。他们夫妻会在交欢之后,长谈这部小说的出版将怎样改变他们的生活。他希望这部小说可以帮他们赚到一间曼哈顿小寓——哈珀其实不清楚小寓跟公寓之间有什么不同,但还是相信应该有些差别。她曾经急切地讲述他要是能上广播节目会是多棒的事,说他会有风趣、机智的表现,同时显现自己的谦逊。她希望他能上全国公共广播电台的节目,这些节目都是聊大家想买的东西、想见的名人。然而现在想起这些对话,她只觉得自己既下流又可悲,还自欺欺人。毫不怀疑地认定雅各布冰雪聪明的哈珀已经觉得这一切够惨了,但更悲惨的是她丈夫也自认如此,却几乎没有一丝说服力。

  哈珀也很惊讶于雅各布竟然可以把这么可怕的事情写得这么短浅,还行之有年。但他认为自己既然叫她不要去看,她就会乖乖听话,她的自我价值只取决于他想要的样子。当然,他的看法是对的。这部小说如果没有加入一定程度的事实,就不会这样令人作呕。如果不是她的死期将至,她才不会拿起他写的《荒田》。

  哈珀把小说放回他的桌上,将手稿迭得整整齐齐的。手稿有清简的白色封面与白色页缘,就像是豪华饭店里刚铺好的床。但大家都在饭店的床上做些不能说的事。

  后来,她照着心里那抹幽微的思绪,把一盒火柴放在手稿上当纸镇。她心想,要是龙鳞癣开始冒起烟、让她感觉刺痛的时候,可以马上拿到那些火柴。要是她将自燃而死,也要把那迭该死的手稿一起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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