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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那个夏天其余的日子,就这样无心无绪、模模糊糊地过去了。后来我收到通知信,说我被分配到温斯洛普馆,室友的名字我当时并不知道,只知道他刚在国外待了一年回来。说我对这个消息漠不关心,还算是轻描淡写,以我当时的心态,就算继续和这个老太太以及她脏兮兮的猫便盆住在一起也无所谓。我妈的事情,我谁也没讲。我一直在实验室工作到新学期开学那天,一天都没休息,不让自己分神去想别的事。教授问我愿不愿意在学期中继续帮他工作,但我拒绝了。这样做或许很不智,而且他似乎很惊讶我竟然拒绝这份荣幸,但是倘若接下他的工作,我就没有时间去图书馆了。我怀念图书馆安抚心灵的宁静。
      现在要讲到我处境发生剧变的部分。那变化如此之剧烈,如今回想起来简直像跳冲,彷佛在此之前我一直只是飘浮在人生的表面而已。事情始于我搬进温斯洛普馆那天,卢榭西和我已经卖掉我们宿舍的二手家具,所以我提着一年前抵达哈佛时的那只行李箱,外加少少的东西,包括一盏台灯和一箱书,搬进了新宿舍。我觉得自己再一次进入绝对匿名的状态,彷佛如果不想和某个更聪明的家伙为伍,就可以立刻改名换姓。我的宿舍是像卧铺火车那样的长条形,隔成前后两个房间,浴室在最后面,位于四楼,面对温斯洛普方院,可以望见院子后面无甚可观的波士顿天际线。我的室友连个影子都没有,他的名字我也还不清楚。我花了一些时间考虑应该选哪一个房间—靠后侧的房间比较小,但是比较有隐私;只是另一方面,我也必须忍受室友随时经过到浴室去—为了让未来的相处有好的开始,我决定要等他来,一起讨论。
      我才刚把最后一些行李推上楼,就看见门口有个人影,手里抱着一大迭纸箱遮住了脸,费力呻吟着走进房间,把箱子搁在地上。
      「是你。」我说。
      他是我在汉堡店碰见的那个人。今天他穿着须边卡其裤,灰色的T恤上印着「哈佛壁球队」,腋下渗着一圈新月形的汗渍。
      「慢着,」他盯着我说,「我认识你。可是我怎么认识你的?」
      我说了缘由。起初他想不起来,接着浮现恍然大悟的神情。
      「没错,提行李箱的家伙。我猜这表示你找到了维格斯渥兹馆。」他突然想到,「恕我冒昧,但这么说来,你不是应该念大二吗?」
      这是个合理的问题,但答案有点复杂。虽然我入学的时候念大一,但是我在高中修了足够的大学先修课程,所以可以三年就毕业。我本来不太考虑这个问题,始终期待可以念完完整的四年。但是接到我爸来信之后的几个星期以来,加快速度完成学业的这个选项越来越有吸引力。显然哈佛的高层也这样想,所以才会让我和高年级生住在一起。
      「我猜这表示你是个不可一世的家伙,对吧?」他说:「那么,我们来吧。」
      他讲话的调调一方面带着隐约的嘲讽,一方面又有点称赞的意味。「什么?」
      「你知道的呀,名字,年级,学号,主修,出生地,诸如此类。你个人的来历。说得简单一点,我的记性简直是一团浆糊。」
      「我姓范宁,生化系。俄亥俄。」
      「干得好。虽然你要是明天问我,我有八成会不记得,请不要见怪。」他往前走,伸出手。「我是乔纳斯.黎尔。」
      我竭尽所能,给他一个很男子气概的握手。「黎尔,」我重复了一遍,「黎尔喷射机的黎尔?」
      「唉呀,不是,是莎士比亚那个疯王5才对。」他看看四周,「那么,这两间豪华卧房,你挑了哪一间?」
      「我想应该等你来再决定比较公平。」
      「第一课:千万别等—丛林法则,诸如此类。但是既然你已经打定主意要当好人,我们就来丢铜板吧。」他从口袋里掏出铜板,「正或反?」
      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抛起铜板,从半空中抓住,压在手腕上。
      「我猜……头吧。」
      「为什么每个人都猜头?应该要有人研究这个问题看看。」他抬起手,「嗯,你怎么知道的,是头。」
      「我想我要比较小的那间。」
      他露出微笑。「看吧?这有多难?我也会做一样的决定。我不敢保证,但半夜上厕所会尽量不上错你的床。」
      「你一直没跟我说你主修什么。」
      「你说得没错,我太无礼了。」他伸出两根手指比出引号,「有机与进化生物学。」
      我听都没听过。「真的有这门主修?」
      他弯腰打开一个箱子。「我的成绩单上是这样说的。而且,念起来挺好笑,听起来也有点龌龊。」他抬头,露出微笑,「干嘛?和你期待的不一样?」
      「我原本以为—我不知道⋯⋯是比较活泼的东西。历史,也许吧,或者英文。」
      他从箱里拿满满一捧书,开始摆到书架上。「我问你,天底下有这么多科目,你为什么选了生化学?」
      「我想是因为我很在行。」
      他转身,双手叉腰,「是啊,就是这样。事实是,我爱氨基酸爱得发狂。我都把它加进马汀尼里。」
      「什么?」
      他转头。「詹姆斯.庞德?摇一摇,不要搅?俄亥俄没这个电影吗?」
      「我知道詹姆斯.庞德是谁。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你放进的那个是什么。」
      他嘴巴弯成一个戏谑的微笑。「哈哈。」他说。
      我们喝到第三杯的时候,听见有个女生在喊他的名字,以及从楼梯上来的脚步声。
      「在这里!」黎尔回喊。
      我们两个坐在地板上,面前摆满黎尔的一大堆道具。我从没见过有人像他这样,明明只带了一瓶琴酒和苦艾酒出门旅行,却有着各式各样、电影里才见得到的酒保工具—小量杯、调酒器、精巧的小刀。一袋冰汪出一滩融化的水,旁边是一罐从街上的市集买来、已经打开了的橄榄。早上十点三十分,我已经彻底喝醉了。
      「天哪,看看你。」
      我费劲地让迷离的目光聚焦到门口那个人身上。一个女生,穿着淡蓝色亚麻布夏日洋装。我先提到洋装,因为那是她身上最容易形容的部分。我不是要说她很漂亮,虽然她的确很漂亮。我希望能说明她身上那种特殊到无法归类的特质(不像卢榭西妹妹那种十分钱一打,反倒没让我留下任何持久印象的精雕细琢零缺点)。我可以描述这些特点—她纤细平胸的身材很男孩子气;凉鞋里露出来的小巧脚趾被街道的脏污弄得黑黑的;心形的脸蛋和水汪汪的蓝眼睛;淡金色的头发没用发夹夹起也没绑起来,披散在被阳光晒得闪闪发亮的肩膀上—但是她整个人远非这些细部描述的总合所能呈现。
      「莉兹!」黎尔很夸张地跳起来,设法不让酒洒出来。他笨手笨脚地伸长手臂给她一个拥抱,她则用夸张的厌恶表情把他推开。她戴着小小的玳瑁框眼镜,镜片是圆形的,戴在别的女人脸上或许会显得太男性化,但她戴来完全不会。
      「你喝醉了。」
      「我才没醉,差得远咧。不像我这位室友这么没用。」他用空着的那只手遮住嘴角,很夸张地装出咬耳朵的样子,「别告诉他喔,但是一分钟之前,他看起来温柔动人。」他举起酒杯,「来一杯?」
      「我再过半个钟头就要去见我的指导教授。」
      「我就当妳答应了。提姆,这位是莉兹.马康,我女朋友。莉兹,这是提姆,我忘了他姓什么,但是我一定会想起来的。好好打招呼吧,我来给这个小妞调杯鸡尾酒。」
      按照礼貌呢,我应该要站起来,但是这样又显得太过正式,所以我决定坐着不动。当然啦,就算我想站起来也不知道怎么才办得到。
      「嗨。」我说。
      她坐在床上,纤细的双脚盘起来,拉起裙襬盖住膝盖。「你好吗,提姆?所以你就是那个走运的赢家。」
      黎尔懒洋洋地倒琴酒。「这位提姆是俄亥俄来的。我只记得这一点。」
      「俄亥俄!」她讲出这三个字的兴奋之情,简直像是讲萨摩亚的帕果帕果或缅甸的仰光似的。「我一直很想去耶。那里是什么样子?」
      「妳是在开玩笑吧?」
      她哈哈笑起来。「好啦,有一点。可是那是你的家乡耶,你的心灵归宿,你的pays natal(家园)。讲来听听吧。」
      她的直率让人卸下心防。我努力想找些值得一提的事情来说。可是要从何谈起被我抛在脑后的家乡呢?
      「那里非常平坦,我想。」形容得如此没有说服力,我不禁暗暗蹙眉。「那里的人很亲切。」
      黎尔把杯子递给她,她看也没看一眼就接下。她喝了一小口,然后说:「亲切很好。我喜欢亲切。还有呢?」
      她的目光还是盯在我脸上。那种凝神专注让人很不安,但我并非不欢迎—恰恰相反。我看见她的嘴唇上方有一圈隐隐约约像水蜜桃的绒毛,闪着点点汗光。
      「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
      「你的家人呢?他们是做什么的?」
      「我父亲是验光师。」
      「好值得尊敬的专业喔。如果没有眼镜,我什么东西都看不见。」
      「莉兹家在康乃迪克州。」黎尔补上一句。
      她又喝了一口,比较大的一口,愉快地皱起脸。「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乔纳斯,我自己会说。」
      「哪个地方?」我说得一副我很熟康乃迪克州的样子。
      「一个叫格林威治的小镇,老兄。我应该很恨那个地方,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比那里更可恨,可是我办不到。我爸妈是天使,我很爱他们。乔纳斯,」她瞪着手上的杯子说:「这真的很好喝耶。」
      黎尔把一张书桌椅拉到房间中央,反向面对椅背坐下。我暗暗记住,从今以后都要这么坐。
      「妳明明可以描述得很棒。」他咧嘴笑说。
      「又来了。我又不是耍猴戏的,你知道。」
      「别这样嘛,小南瓜,我们好需要喔。」
      「『小南瓜』,听听看你自己在说什么。」她叹口气,鼓起脸颊,「好吧,就这一次。可是搞清楚,我是因为有朋友在才这么做的喔。」
      我不知道他们这段谈话是什么意思。莉兹又啜了一口,隔了让人不安的好长一会儿,或许有二十秒吧,整个房间一片沉默。莉兹闭上眼睛,像在降神会里冥想,召唤亡灵前来那样。
      「那味道宛如—」她皱起眉头,甩开这个念头,「不,不对。」
      「拜托,」黎尔呻吟说,「别这么吹毛求疵。」
      「别吵。」又过了一会儿,她脸色亮了起来。「宛如⋯⋯最冷冽日子里的空气。」
      我不敢置信。她说得太好了。不只是好,比好还要好得多。她的遣词用字不仅仅发挥了润饰经验的功能,而且还让那经验的存在变得更为真实。这是我辈子第一次发现语言有力量能让生命变得更加深刻,而且这些词句从她唇间吐露出来也格外性感。
      黎尔从齿间吹出一声赞赏的口哨。「很不错。」
      「噢,这只是我拥有的天分而已。靠这个和两毛五就可以让你换个口香糖。」
      「妳是作家?」
      她笑起来。「天哪,不是。你见过作家吗?全是醉鬼,每一个都是。」
      「这位莉兹就是我们说的那种英文系学生。」黎尔说,「社会的负担,什么工作也找不到。」
      「你那些乱七八糟的意见就不必说给我听了吧。」她下一句话是对着我说的:「他没告诉你的是,他表面上看来是耽溺美食享受的人,但其实他并不是。」
      「才怪,我明明就是!」
      「那你何不告诉他,过去十二个月你去了哪里?」
      因为有太多的信息要消化,加上三杯烈酒下肚的影响,我竟然没想到这个最明显不过的问题。乔纳斯.黎尔为什么会需要一个落单的人来当他的室友?
      「好吧,我来说。」莉兹说:「他在乌干达。」
      我看着他。「你在乌干达干嘛?」
      「噢,就做做这个,做做那个啊。结果,他们的内战打得正热闹,和宣传小册子上保证的都不一样。」
      「他在联合国的难民营工作。」莉兹解释说。
      「好啦,我挖粪坑,递冰袋,这又不会让我变成圣人。」
      「和我们其他人相比,你是圣人没错。提姆,你这位新室友没告诉你的是,他有个拯救世界的正经计划。我讲的是很大型的综合救援计划喔。他的自我和这栋房子一样大。」
      「其实呢,我考虑要放弃了。」黎尔说:「不值得为了这样去得痢疾。我这辈子没拉石拉成那样子过。」
      「是拉屎,」莉兹纠正他:「拉石是什么东西?」
      这两个人,我很难跟得上他们的你来我往,而且问题不仅仅在于我被搞得胡涂,或我已经有一半的心都在我新室友的这位女朋友身上。我觉得自己彷佛从一九九○年代的哈佛,踏进一九四○年代的好莱坞电影里,看着知名明星史宾塞.屈赛和凯瑟琳.赫本唇枪舌剑。
      「嗯,我觉得主修英文很棒。」我说。
      「谢谢你。听见没,乔纳斯?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庸俗。」
      「我警告妳,」他的手指指着我,对她说:「妳讲话的对象是另一位可怕的科学家。」
      她装出恼怒的样子,「一下子,我人生里的科学家居然多如雨下了。告诉我,提姆,你做的是哪一种科学?」
      「生化。」
      「这是……?我一向都搞不懂。」
      被问到这个问题,我异常高兴。或许关键只在于是谁问的。
      「基本上就是生命的基础构造。是什么让东西有了生命,让生命能运转,让生命终结。就是这些问题。」
      「嗯,说得真好。我敢说你身上还是有诗人的成分。我开始喜欢你了,俄亥俄来的提姆。」她一口气把酒喝完,杯子摆到一旁。「至于我呢,我来这里是为了形塑人生哲学。这个方法太昂贵了,但当时看来是个好主意,而且我决定继续做下去。」
      这个奢侈的雄心壮志—四年大学,两万三千元啪一下就烧完,只为了成就一个人的人格—又是她身上另一个我渴望能多了解的面向,活像异形的面向。我虽然说她古怪得像异形,但心里其实觉得她像天使。我百分之百相信她不属于凡间。
      「你不认同?」
      肯定是我脸上的表情有这样的反应。我觉得脸颊发热。「我没这么说。」
      「你什么都没说。给你一点建议,『我说啊,有舌头的男人,若不能用舌头赢得女人,就不算个男人。』」
      「不好意思?」
      「莎士比亚,《维洛那二绅士》。用白话文说呢,就是如果有女人问你问题,你最好老老实实回答。」
      「如果你想把女人弄上床的话。」黎尔插嘴说,他看着我,「你得原谅她。她喜欢莎士比亚频道,但她说的话我有一半都听不懂。」
      我对莎士比亚几乎一无所知。和大多数人一样,对吟游诗人的印象仅限于《西泽大帝》(暴力,但也有部分很刺激),以及《罗密欧与朱丽叶》(在那之前我都还觉得这故事实在太扯)里尽忠职守长途跋涉的角色。
      「我的意思是,我从没碰过有这样想法的人。」
      她笑起来。「嗯,如果你想和我混,小家伙,那你最好背熟一点。」她从床上站起来,「说到这里,我该走了。」
      「可是妳还没喝到我们一半醉。」黎尔抗议,「我本来还希望和妳上床耶。」
      「你休想。」她走到门口又回头看我,「我忘了问,你是哪一家?」
      又一个我无法回答的问题。「又来了?」
      「飞行?猫头鹰?AD?你可千万不要是波歇林!」
      黎尔替我回答:「其实呢,我们这位小男生虽然理论上是大三生,但还没有开始体验哈佛生活的这一面。这个情况很复杂,我醉得太厉害,没办法解释。」
      「所以你还没有加入会社?」她对我说。
      「这里有会社?」
      「终极会社6。来人捏捏我,你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
      我听过这个名词,但仅仅如此。「是某种兄弟会吗?」
      「呃,不尽然。」黎尔说。
      「他们啊,」莉兹解释说,「是跑错时代的恐龙,彻头彻尾的菁英主义,不过也会举办最精彩的派对。乔纳斯是斯毕社7,和他爸爸,他爸爸的爸爸,以及打从鱼长出两条腿以来的所有黎尔家男人一样。他也是那个什么什么的,乔纳斯,那叫什么?」
      「潘趣仔。」
      她翻个白眼,「这什么东东啊。基本上,意思是说他可以决定让谁进去。爱人,想想办法吧。」
      「我才刚认识这个家伙耶,说不定他根本不感兴趣。」
      「我当然有兴趣。」虽然我一点都不确定我要让自己参加什么?而且像这样的地方要花多少钱?但是只要能有多一点时间和莉兹在一起,赴汤蹈火都在所不惜。「绝对有。我对这个绝对有兴趣。」
      「很好,」她得意洋洋地说,「星期六晚上。晚宴服。看见没,乔纳斯?搞定!」
      我百分之百相信。
      但第一个问题是:我没有晚宴服。
      我这辈子只穿过一次,是租来的镶深蓝丝绒的粉蓝色外套,配上只有海盗才会喜欢的荷叶边衬衫,以及大得像拳头的夹式领结。非常适合慈悲镇高中以岛屿为主题的毕业舞会(『乐园之夜!』)但对斯毕社高贵精美的厅堂来说完全不合格。
      我想租一件,但是乔纳斯却劝我另做打算。「你的晚宴服人生,」他解释说:「才正要开始。我的朋友啊,你需要的,是战斗服。」他带我去的店叫「凯瑟」,专卖回收的正式服装,价钱便宜得就算吐在衣服上也不心疼。那里是好大的一个房间,平凡无奇得像巴士站,墙上挂着被虫蛀的动物脑袋,空气里弥漫浓烈的樟脑丸味道,呛得我的鼻腔都痛了起来。我挑了一件普通的黑色晚宴外套,一件腋下有黄渍的打折衬衫,一盒便宜的袖扣和炼扣,以及一双只有走路和站着才会痛的漆皮晚宴鞋。在派对之前的那几天,乔纳斯扮演的角色介于睿智的年轻叔叔与导盲犬之间。晚宴服任我选择,但他坚持要替我选领结和腰带,挑了几十条之后,他选了镶有绿色小碎钻的粉红真丝。
      「粉红色?」用不着说,这绝对不会是俄亥俄州慈悲镇会喜欢的东西。粉蓝色晚宴服,可以,粉红领结,不行。「你确定要选这个?」
      「相信我。」他说:「这就是我们要的东西。」
      据我了解,这派对是某种精心安排的第一次约会。社员有机会好好观察可能入会的新成员,也就是所谓的「潘趣仔」。我担心我没有伴可以带去,但乔纳斯要我放心,叫我最好单身赴宴。如此一来,他解释说,我就有机会让那些没有人陪伴的女生留下印象。她们都是为了这个场合,从其他大学被邀请来的。
      「弄两个上床,你就绝对可以入社了。」
      这个荒谬的说法,惹得我哈哈大笑。「为什么只要两个?」
      「我的意思是同时喔。」他说。
      自从搬进维格斯渥兹馆的那一天之后,我就没再见到莉兹。我并不觉得奇怪,因为她住在很多附庸风雅的人搬过去住的梅瑟,沿着河走过去还有好一段距离。我曾经偷偷地,保持适度距离地探询,想进一步了解她和乔纳斯的关系。他们其实不算是哈佛恋人,但从小就认识了。两人的父亲是私立寄宿高中的室友,两家人多年来常一起渡假。这在我看来很合理,如今想来,他们的唇枪舌剑感觉上比较像是一对感情好的兄妹,而不像是浪漫的恋人。乔纳斯说他们有好多年都受不了彼此,直到十五岁那年,被迫陪两家父母在缅因州外海的小岛度过两个星期雾蒙蒙的假期,他俩的相互厌恶才沸腾升华成如今的面貌。他们没让家人知道—乔纳斯甚至承认,这件事隐隐有点乱伦的感觉—隐藏两人的热情,夏日里趁爸妈在阳台喝到烂醉的时候,躲在谷仓和船屋里约会,也没真的把彼此当成男女朋友,一直到后来双双上了哈佛,才发现他们是真的喜欢彼此。
      这段叙述至少部分说明了他们关系的怪异。除了共同的过往之外,还有什么能把性情如此相悖、人生观如此不同的两人结合在一起?我越是了解这两人,越是明白他们其实有多么不一样。他们从小就在相同的社交圈打转,念实际上没什么不同的私立住宿或不住宿的学校,在年仅十二岁、还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的时候,就能在纽约地铁、巴黎地铁或伦敦地铁畅行无阻。很可能是相同的际遇让他们两个人随时都能陪伴彼此左右,这是所有爱情存在的真义,也是一切悲剧的重要元素。当时我还没有足够的智慧去了解,一直到过了很多很多年之后才明白。然而我相信自己从一开始就察觉到了,这也是我之所以与她亲近的缘由,是把我拉向她的力量。
      派对的日子来临了。一整个白天混乱不堪,我什么事都没做好。我紧张吗?公牛进到斗牛场,看见欢呼的观众,以及戴帽持剑的男子,牠会有什么感觉?乔纳斯整天不见人影—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时间接近八点,也就是约定的时间,他还是没出现。我身上的中西部性格总是让我为了什么情况算迟到,什么情况不算的地区差异而觉得很不安。到了九点半,我决定着装(我怀抱少女般的梦想,以为黎尔会和我一起换装准备),我的焦躁快要变成愤怒了。他八成已经忘了自己的承诺,而我会像个被抛弃的新郎,整个晚上穿着晚宴服孤单看电视。
      另一个难题出现了,我不知道怎么打蝴蝶领结。我八成怎么费劲也打不成,因为我的手抖得太厉害了。戴袖扣和炼扣,像是要把锤子穿过针孔。我如同码头工人那样满口粗话骂个不停,耗了足足十分钟才把袖扣套进正确的扣眼,等搞定时,已经满头大汗。我用一条发臭的毛巾抹掉汗水,看看浴室门口全身镜里的自己,希望能得到一点激励。我是个外表不起眼的男生,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是。虽然天生纤瘦,也没有什么明显的疤痕,但我老是觉得鼻子在我脸上显得有点太大,双手对比于我的身躯有点太长,头发配在我的头颅上有点太多。然而镜子里的脸和身体看起来并没有这么不乐观。光滑的黑色外套,闪亮的皮鞋,浆烫硬挺的衬衫—出乎我意料的,连粉红色的腰带也是—看起来一点都不会不自然。我顿时觉得懊悔,毕业舞会时竟然一身粉蓝装束。天晓得,像黑色晚宴服这么简单的服装,可以把一个人的外表提升到如此境界?我第一次放胆想象,这个乡下来的普通男孩或许可以不触动任何警铃地踏进斯毕社的大门。
      门敞开,乔纳斯冲进靠外的房间。「该死,几点了?」他从我身边直冲进浴室,打开莲蓬头。我跟着他走到门边。
      「你到哪里去了?」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语气很暴躁,但覆水难收。「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已经十点了。」
      「我有个实验要赶。」他剥掉身上的衬衫。「活动要十一点才真正开始,我有没有告诉你?」
      「没有。」
      「噢,这样啊,对不起。」
      「你都怎么打蝴蝶领结啊?」
      他身上只剩一条内裤。「我会知道才有鬼。我用的是夹式的。」
      我回到靠外的房间,乔纳斯隔着水声喊我。「莉兹有没有来?」
      「没有人来。」
      「她应该要来和我们会合的。」
      我的焦虑全集中在身上的领结了。我回到镜子前面,从口袋里掏出领结。要诀呢,我听说,就是要打得像绑鞋带那样。这能有多难啊?我从两岁就自己绑鞋带。
      答案是:难得多了。不管我怎么打,两端的长度都不一样,差得老远。这条丝带活像着了魔。
      「哇,你太帅了。」
      莉兹从敞开的门口翩然进来。或者应该说,是个和莉兹长得很像的女人,一个纯然低调、魅惑的女人。她穿着合身的黑色小礼服,领口挖得很低,配上闪亮的红色高跟鞋,头发加了东西,看起来丰盈蓬松,而且把眼镜换成了隐形眼镜。一条长长的真珠项链—无疑是真的—深深垂在她的领口。
      「哇!」我说。
      「这个,」她手拿包丢到沙发上,「是每个女人都想听到的单音节字汇。」随着她穿过房间的,是一朵多重香味的云。「你的领结有点麻烦,我猜?」
      我把这可恶至极的东西交给她。「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干嘛。」
      「我来看看。」她走向我,从我手里接过领结。「啊哈,」她看了看说,「就是这个问题。」
      「什么?」
      「这是蝴蝶结!」她笑起来,「不过呢,你碰到贵人了。我经常帮我爸打这个,站好别动。」
      她把领结套在我脖子上,在衣领下方固定好。穿着高跟鞋的她和我差不多高,我们的脸只有几吋的距离。她的眼睛专注凝视我的喉咙底部,忙着做她的神秘手艺。每次和女人挨得这么近,都是要接吻的时候。这是第一次的例外。我的目光本能地移向她的嘴唇,看起来好柔软温暖,然后顺着一颗颗珍珠往下探,宛如有一道低瓦度的电流窜过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眼睛看上,浑蛋。」
      我知道自己脸红了,立刻转开目光。「对不起。」
      「你是男人,又能怎么样?你们就像有轮子的玩具被拖着走。那种感觉一定很讨厌。」最后的调整结束,她往后倒退一步。她的脸颊微酡,难道她也脸红了吗?「好了。看看吧。」
      她从她的手拿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交给我。这盒子的材质摸起来很光滑,像是打磨发亮的骨头,握在手里暖暖的,彷佛散发纯粹的女性能量。我打开盒子,里面是半月型的肤色粉末,还有一面小圆镜,我自己的脸在镜子里回看,底下是一个打得完美无瑕的蝴蝶结。
      「一百分。」我说。
      莲蓬头呻吟一声停止出水了,我的意识扩展开来。我忘了我室友的存在。
      「乔纳斯,」莉兹喊着,「我们要来不及了。」
      他冲进房间里,拉着毛巾裹住腰。我觉得自己好像被逮到做了坏事。
      「那么,你们两个要站在这里看我穿衣服?除非—」他看着莉兹,带着暗示地扯着毛巾,很像逗弄观众的脱衣舞娘。Ca te donne du Plaisir, mademosiselle?(小姐想来点乐子?)」
      「快一点啦,我们来不及了。」
      「我是用法文问的耶。」
      「那你得好好改进你的发音。我们在外面等,非常谢谢你。」她抓起我的手臂,带我朝门口走去。「走吧,提姆。」
      我们下楼到院子里。周六晚上的大学校园自有规则,在世界准备要歇息之际,校园便苏醒了。到处都有音乐从窗户流泻出来,暗处里有哈哈嬉笑的身影,四面八方传来讲话声。我们穿过廊道的时候,有个女生匆匆走过,一手拉着裙襬,一手拿着一瓶香槟。
      「你会表现得很好的。」莉兹要我放心。
      我们站在大门口。「我看起来很担心吗?」我很担心,当然。
      「你只要表现得像是他们的一份子就行了。这才是唯一的重点。一切的重点,其实。」
      不在乔纳斯身边,她变成有点不一样的人,更洞明事理,甚至有点厌烦世事的模样。我觉得这比较接近真实的她。
      「我忘了说,」莉兹说,「我要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她也会参加派对。」
      我不确定该怎么想了。
      「是我表妹。」莉兹说,「呃,是远房表妹。她念波士顿大学。」
      这个提议让我迷惑。我必须提醒自己,刚才在楼上发生的只是无害的调情,再没有别的—她是别人的女朋友。
      「好吧。」
      「别表现得太过兴奋。」
      「妳凭什么觉得我们会处得来?」
      这句话说得有点太唐突,甚至有点怨气。但是她就算觉得我太无礼,也没表现出来。「只要别让她喝太多就行了。」
      「这是个问题吗?」
      她耸耸肩。「小黛是个派对女孩,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她叫丝达夫妮。」
      乔纳斯追上我们,不住咧嘴笑,满口道歉。我们走向派对,仅仅三条街的距离。之前他指过斯毕社的房子给我看。那幢房子我经过不下一千次,是砖砌的排屋,有个围墙围起来的侧花园。大学派对通常都很吵,噪音强力放送,方圆百里都听得见,但是这个派对却没有。看不出来里面有任何活动进行的迹象,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乔纳斯搞错日期了。他走上大门,从晚宴服口袋里摸出挂在锁扣上的单一把钥匙。我以前看过这把钥匙,就在他的抽屉柜上,但始终没多做他想。锁扣是一只熊头,也就是斯毕社的社徽。
      我们跟着他进去。这是个空荡荡的玄关,黑白方格交错的地板像棋盘。我不觉得自己是来参加派对—说是半夜降落在异国还比较像。我所看见的空间黑漆漆的,充满阳刚味儿,而且以大学生住的房子来看,算得上十分整洁。撞球轻响,附近有人在打撞球;墙角的台座上站着一只很大的填充熊—不是泰迪熊,而是真正的熊。这只熊以后脚站立,爪掌往前伸,彷佛要抓伤隐形的攻击者(是这样吧,或者是要弹钢琴也说不定),头顶上传来一阵轻松畅饮的高谈阔论。
      「来吧。」乔纳斯说。
      他带我们走到一段楼梯。从街道上看,这幢占地甚大的房子非常不起眼,但是里面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们走上楼梯,迎向众人从楼梯平台上方的两个大房间里溢出来的喧哗与热气。
      「乔—汉子!」
      我们才一进去,就有个身穿白色晚宴服,满头红发的大个子用手肘一把揽住乔纳斯的脖子。这个人脸色红润,腰围庞大得像个丧失活力的运动员。
      「乔—汉子,乔乔,大明星!」他突如其来地亲了乔纳斯的脸颊。「还有莉兹,我可以说妳今天晚上看起来格外可口吗?」
      她翻个白眼。「嘴巴真甜啊。」
      「她是不是爱我啊?我说,这女孩是不是爱上我了?」他手还是揽着乔纳斯的脖子,眼睛却看着我,一脸惊诧关切,「老天爷啊,乔纳斯,告诉我不是这个家伙。」
      「提姆,见过亚寇特.史宾塞。他是我们的社长。」
      「也是个鬼吼鬼叫的醉鬼。告诉我,提姆,你不是同志吧?因为啊,请恕我无礼,打这个领结,你看起来还真有点同志样。」
      我猝不及防。「呃⋯⋯」
      「骗你的啦!」他大笑起来。我们周围全是人,有更多人跟在我们后面从楼梯上来。「说真的,我刚才是在耍你。这里有一半的家伙都是同志。本人我呢,就是所谓的性杂食动物。这样说对不对啊,乔纳斯?」
      他咧嘴笑,跟着戏闹。「一点都没错。」
      「这位乔纳斯是我最特别的一位朋友,非常特别。所以你尽管放手去做,想表现得多么有同志味儿都没关系。」
      「谢谢你。」我说:「不过是我不是同志。」
      「这也没关系!这就是我说的!听听这家伙说的话。我们不是波歇林,你知道的。说真的,那些家伙就是停不下来,不停互干。」
      我这时有多想来一杯?非常非常想!
      「好啦,我们聊得很开心。」亚寇特乐呵呵地说,「可是我得走了。我和道德沦丧大学的大四生以及绝妙古柯碱在三温暖有个火辣辣的约会。你们这些孩子继续吧,玩得开心啊。」
      他遁入人群中。我转身找乔纳斯。「这里每个人都像他这样?」
      「事实上,不是的。他们很多人是会来硬的。」
      我看看莉兹。「妳可别离开我身边。」
      她挖苦地笑着说:「开什么玩笑!」
      我们挤过人群到吧台。这里没有微温的桶装啤酒,长桌后面是穿白衬衫的酒保,忙着调酒,递出一瓶瓶海尼根。看着他在我的伏特加通宁水里加冰块—我从新鲜人的生活里学到,永远只喝透明的酒—我忍不住想偷偷传送马克斯主义同志的加密讯息给他。「其实我是俄亥俄州来的。」我或许会告诉他:「我在图书馆帮书架上书。我和你一样,都不属于这里。」(『附带一提,请准备好。光荣的工人革命在今天午夜就要展开!』)
      然而在他把酒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有了一种新的感受。很可能是因为他的动作—非常机械化,像是高速机器人,注意力已经转到下一个派对宾客身上—我突然有个想法,觉得我办到了。我通过了。我成功地潜入另一个世界,一个隐藏的世界。这就是我始终寻觅的地方,一直以来都在寻找的地方。我给了自己一会儿的时间来消化这个感觉。加入斯毕社—顷刻之前还觉得是不可能的事,这时已然是既成定局,命中注定的事实。我会拿到社员资格,因为乔纳斯.黎尔会替我铺路,否则还能怎么解释我们第二次的意外相逢呢?命运之神让他来到我的生命里,必定是有理由的,而这就是理由。在我周遭四面八方放射出来的浓郁特权氛围,宛如某种新型态的氧气,我花了一辈子等待吸取的氧气,让我觉得自己活力狂野奔放。
      沉浸在这个新思绪里的我,没发现莉兹就站在我面前。和她在一起的是另一个人,一个女孩。
      「提姆!」她扯开喉咙,压过我们背后房间里如雷贯耳的音乐声。「这是小黛。」
      「很高兴认识妳。」
      「我也是。」她很娇小,淡褐色眼睛,脸上有雀斑,一头亮丽的褐色头发。和莉兹比起来姿色平庸,但有自成一格的美—应该能用可爱来形容吧—她对我微笑的模样,让我知道莉兹肯定说了我不少好话。她手里的杯子装的是某种透明的东西,但差不多快喝光了。我的也喝完了。这是我的第一杯还是第二杯?
      「莉兹说妳念波士顿大学?」
      「是啊!你主修生化,对吧?」
      我点点头。这是史上最无聊的对话,但非先搞定不可。「妳呢?」
      「政、治、学!嘿,你想跳舞吗?」
      我的舞跳得很烂,但谁不是呢?我们走到五彩灯光照射的舞池,开始尴尬地进行亲密的举动,假装我们不是三十秒之前才认识。舞池已经挤满了人,音乐刻意维持低调,等待大伙儿酒喝得够多。我四下张望寻找莉兹,但没看到她。我想她太冷静,不会用这种方式来愚弄自己,也希望她没看见我。我一点都不意外丝达夫妮非常爱跳舞,但我没想到她竟然跳得这么好。我的每一个动作都只是舞步的笨拙模仿,和音乐或其他的一切都没有关系,而她却表现得轻盈柔美,近似于真正的优雅。她旋转、扭身、回旋,那臀部款摆的模样,若是在其他情况之下或许会显得低俗,但此时此刻却彷佛被赋予一种截然不同、奔放不羁的道德灵性。她努力把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我身上,始终带着温暖动人的微笑,目光如雷射般集中焦点。莉兹是怎么说她的?「派对女孩」?我开始明白这个优势。
      跳完三支舞之后,我们暂歇下来喝杯酒,像放假的水手那样仰头一口饮尽,又回到舞池里。我没吃晚餐,酒精开始发生效用,这个晚上变得模模糊糊。后来我发现自己在和乔纳斯讲话,他把我介绍给其他社员认识,然后我和亚寇特打撞球,这人其实还不坏。我说的和做的一切似乎都很有魅力。又过了好一段时间,方才有一晌不见踪影的丝达夫妮拉着我的手回到音乐里。整夜狂放不休的音乐宛如夜晚自身的心跳,我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也不在乎。又好几首快舞之后,音乐转慢,她的双臂揽着我的脖子,我们一个晚上几乎都没怎么说话,但现在这个笑意温婉甜美的女孩在我怀里,身体靠着我,指尖轻搔着我颈背的头发。我从来没有得到过像这样受之有愧的礼物。我的身体反应她一点都不会错过,而我也不希望她错过。一曲终了,她的双唇贴在我耳际,呼出的甜蜜气息让我颤抖。
      「我有古柯碱。」
      接着,我发现自己和她一起坐在很大的皮沙发上,在一间很像是狩猎小屋的房间里。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小包东西,是用笔记本纸折了又折包好的。她用我的哈佛学生证把古柯碱在茶几上分成胖胖的两条,然后拿一元纸钞卷成一个小管子。古柯碱是我尚未体验过的大学生活一部分,但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坏处。她弯身靠近茶几,秀气精巧地深深一吸,把粉末吸进鼻腔,接着她把纸钞交给我,让我可以依样画葫芦。
      一点都不坏。事实上非常好。吸进粉末的几秒钟之内,我就体验了如焰火般席卷而来的幸福感,似乎不是远离现实,而是更加深入现实的感觉。这世界是个美妙的地方,聚集美好的人,这个迷人的处所,值得付出最由衷的热忱。我看着丝达夫妮,她是如此美丽,在此夜此刻,我终于得见她的美,也终于能找出字汇来形容我的体悟。
      「妳跳得真棒。」我说。
      她倾身,用她的唇凑起我的唇。这不是女学生的吻。这吻的意思是说,只要我愿意,没有任何规则需要顾忌。不到一会儿,我们的身体就分不开了,舌头、手、皮肤交缠,所有东西都被丢开、解开、拉开,我觉得自己掉进一个纯粹感官的漩涡里。这和卡门在一起的经验不同,没有锋棱,没有粗暴,我觉得自己彷佛融化。丝达夫妮跨坐在我的大腿上,拉下她的内裤,一路往下探,包裹住我;她开始以如流水般不可思议的方式律动,宛如潮汐里摇曳摆动的海葵,轻晃、扬起、潜入,每一个动作都伴随着皮椅的吱嘎声。仅仅几个钟头之前,我还在房间里踱步,担心会有个备受羞辱、孤单难耐的夜晚。而此时,我却在这里,上了一个身穿小礼服的女生。
      「噢,对不起,老兄。」
      是乔纳斯。丝达夫妮像炮弹般从我身上弹开。一晌慌乱的行动,内裤拉起来,衣襬扯下去,一件件内衣匆忙调整好。我那位站在门口的室友,几乎压抑不住狂喜的情绪。
      「天哪,」我正拉上拉链,或者应该说努力拉上。我的衬衫下襬卡在拉链里,更添闹剧效果。「你应该敲门的。」
      「你也应该锁门。」
      「乔纳斯,你找到她了吗?」莉兹出现在他背后。她一踏进房门,眼睛便瞪得好大。「噢。」她说。
      「他们正深入认识彼此呢。」乔纳斯暧昧地笑起来。
      「我看得出来。」莉兹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眼睛没看我。「小黛,妳的朋友在外面等妳。除非妳要我叫她们别等。」
      当然不可能,激情的气球已经破掉。「不用。我想我该走了。」她抓起地板上的鞋子,转身面对我。很荒谬的是,我竟然还坐在沙发上。「嗯,谢啦。」她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
      我们该亲吻吗?握手?我该说什么呢?「不客气」似乎不是适合的措词。最后,我俩之间的鸿沟变得太宽,再也碰触不到彼此。
      「我也是。」我说。
      她随着莉兹离开房间。我觉得很难受?不只是因为我胯下硬得疼痛,也因为莉兹对我失望透顶。我证明自己和其他男人没有两样:绝对的投机份子。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她对我的看法有多么重要。
      「大家都到哪里去了?」我问乔纳斯。整幢房子静得出奇。
      「已经凌晨四点钟,大家都走了。除了亚寇特,他在撞球室昏死过去啦。」
      我看看手表。的确是。不知道是因为肾上腺素或是古柯碱与酒精的相互作用,我的脑袋很清楚。这天晚上尴尬的片断记忆在我心里浮现,把一杯酒泼到某位社员的约会对象身上;想用B52’s乐团的〈爱的小屋〉跳哥萨克舞;听某人讲起他那残障哥哥的悲惨故事时,竟然笑得太大声。我到底在想什么,竟喝得这么失态?
      「你还好吗?要不要我们等你?」
      我这辈子最不需要的就是他们等我。我已经在打算要睡在任一张公园长凳了⋯⋯现在还有人这么做吗?「你们先走吧。我就来。」
      「别理会莉兹,如果这是你担心的事,这整件事都是她的主意。」
      「是吗?」
      乔纳斯耸耸肩。「这个嘛,你当真和她表妹在沙发上混或许不算吧。但是她希望你觉得……我不知道,希望你觉得是自己人吧。」
      这番话让我觉得更难受。我实在很蠢,竟然以为莉兹是在帮她表妹一把,结果恰恰相反。
      「听我说,提姆,对不起—」
      「算了吧,」我挥手要我室友离开,「我没事,真的。回去吧。」
      我等了十分钟,让自己重新打起精神,才离开这幢房子。乔纳斯没说他和莉兹要去哪里,八成是回她住的地方,但我不能碰运气。我走到河边,沿岸而行,心里并没有目的地,只觉得在自我惩罚,但确切是为了什么缘由,也说不上来。毕竟,我是照着此时此地的标准,完成了外界对我的期待。
      灰蒙蒙的黎明照亮我的身影,一个穿着晚宴服的悲惨身影,远在朗费罗桥五哩之外,眺望查尔斯河盆地。第一批划浆手现身,用优雅的长桨划破水面。据说这样的时刻会有天启,结果并没有。我想要的太多,才让自己陷入难堪的境地,我无话可说。我宿醉得厉害,两只脚都因为太紧的鞋子而起了水泡。我突然想到已经很久没和我爸讲话了,觉得很歉疚,但也知道我不会打电话给他。
      回到温斯洛普馆时,已经快九点。我用钥匙开了门锁,看见乔纳斯刮好胡子、坐在床上,正把腿套进牛仔裤里。
      「天哪,你看看你,」他说:「你是被抢劫还是怎么了?」
      「我去散步。怎么啦?」
      「我们要走了。就是这么回事。」他浑身散发愉快的急迫感,站起来把衬衫塞进牛仔裤裤腰。「你最好快换衣服。」
      「我累死了,哪里都不想去。」
      「再重新考虑一下。亚寇特刚打电话来。我们要开车去新港。」
      这个可笑的提议该如何回应,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开车到新港至少要两个钟头。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爬上床睡觉。「你在讲什么?」
      乔纳斯扣好手表,走到镜子前面梳着才刚冲完澡、湿淋淋的头发。「会后会。这次只有社员和潘趣仔参加。你知道,就是通过入社的人。那也包括你,我的朋友。」
      「你唬我。」
      「我干嘛拿这种事情唬你?」
      「欸,我怎么知道。说不定是因为我把自己搞得像大傻瓜。」
      他哈哈大笑。「别对自己这么严苛嘛,你是有点醉了,那又怎样?大家都很喜欢你,尤其是亚寇特。很显然,你在图书室的越轨行为让他印象深刻。」
      我的胃往下沉。「他知道?」
      「开什么玩笑?大家都知道啊。我们去的是亚寇特家,顺便告诉你。你应该看看那个地方,就像杂志里那样。」他从镜前转身,「快回到地球啊,范宁。我是在自言自言语吗?」
      「呃,我想不是。」
      「那就看在老天份上,快去换衣服。」
      5 即李尔王。黎尔(Lear)即李尔。
      6 Final Clubs,哈佛大学多个历史悠久的学生社团,必须经由特殊申请管道才能入会,原本只限男生参加,现已逐渐开放女生入会。
      7 Spee Club,是哈佛大学最悠久的社团之一,包括肯尼迪家族等名人都曾为社员。该社是哈佛终极社团中第一个允许非裔男生入会的,二○一五年也开始允许女生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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