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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卫斯普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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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会三百五十多年的历史中,护主之间也有冲突,于是御剑士也会杀死御剑士。这部分写进英雄连祷文时,被称为“可怕的故事”,很少有人会复诵。
瑞德并没有目睹经过,他只听见简威的马嘶吼一声,然后把尸体甩下来。瑞德追了过去想拦下它。天色渐亮,地平线清晰起来,瑞德回来时,卫斯普终于没有呕吐了,但他还是有种想自尽的感觉——他是个叛徒!杀人犯!他杀了自己的弟兄!而且,是靠着暗杀才得手的。
卫斯普扶起简威的身体,将剑和鞘解下,挣扎了一阵后把简威那枚漂亮的戒指也拿了下来。禁卫军的收入并不高,很难买到华丽的装饰,这戒指说不定是女人赠予的礼物,应该也值不少钱。
“他伤得多重?”瑞德从马鞍上滑下来问。
“死了。”
“不会吧!”
“我杀了他。”
瑞德愣在那儿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你说什么?”
“我杀了他。离开铁堂之后,我就一直……他也注意到了,你没发现他一直想离我远一些吗?拿着。”
卫斯普将死者遗留的宝剑交出来,护主却往后退,撞在马儿身上。
“拿着!”卫斯普大叫,“这是你回贝马克的船票。还有,你得赶快。我非常肯定蒙普司派了人跟踪我们,好确定你真的去了系山宫。”
“国王他说——”
“别管他说什么了!蒙普司绝不比简威更相信你,搞不好国王跟他一起设了这个局,你懂吗?当然,很可能是国王一个人的主意,蒙普司不大可能这样让手下冒险。”卫斯普愈讲愈大声,“也就是说我中了计,让你的处境比原本还危险。国王他老奸巨猾,他坚持只让一个人跟着你,说不定就是希望我动手,这么一来就可以说你是共犯。仔细想来,护主的确必须为御剑士的行为负起法律责任,所以你现在有罪了。你没注意到国王不停解释为什么你的事要保密吗?安布罗斯这个人什么时候会想解释自己的决定了?他料得到蒙普司不会乖乖——”
“卫斯普!卫斯普,停!这太疯狂了!”
“对,我是疯了!独处的御剑士不是就会疯的吗?”
“两小时内应该不会吧?”瑞德反驳道,“他对我们的待遇算是公正了。你想想,我们让他面子往哪儿放?他给你第二次机会,又赏我一个御剑士,还招待我们进宫……他不会给敌人御剑士,也不会——”
“安布罗斯他说谎!”卫斯普尖声说,“他把我交给你,根本不是赏赐御剑士,只是处理废物而已。他知道的比他说出口的多很多。你拒绝制约的那一刻,他不是就猜到你身份了吗?他马上就用名字称呼你,叫你瑞格,说你是失踪的亲王……可哪来的失踪亲王?你五年前应该跟着父母在火灾中丧命了吧?!他还说他没有派御剑士跟肯朵芬到贝马克去,你听了不觉得奇怪?某某阁下前往小小的菲坦国,国王都可以派三个御剑士随行,一个大使前往贝马克这种蛮荒野地,居然一个都不带?”他喉咙都哑了,“把这讨厌的剑拿去,趁蒙普司还没追过来,快走吧!”
瑞德还是没接剑,“当时是和谈,带御剑士去太挑衅了。”
“没错,但你父亲杀死过几个御剑士,对不对?安布罗斯完全可以给大使几个御剑士带在身边,他没这么做,应该是他预先跟你父亲谈好这是和谈的条件之一。问题是御剑会的骑士如果没有护主需要顾虑,想复仇随时可以动手,你一定也想过这点才对?”
“当然!我是想过,我每天都在想。我爸爸听到有御剑士在场很吃惊,可盖斯特不可能躲过卫士直接跑进我们的房子里,干那事的绝对是个我们认识也相信的人——要不是我接受过防火魔法,谁知道有人在幕后搞鬼?对不知情的人来说,一切都是意外。”他耸耸肩,“你真的觉得安布罗斯是在跟我玩两面派?”
“我很确定。”怎么还站在这儿谈天?禁卫军就快追上来了。“快拿了剑,走吧!”
瑞德不大情愿地接过剑,好像它会自己动起来一样,“这把剑应该拿回铁堂挂起来,卫斯普。”
卫斯普终于爆发,扯开嗓子大吼:“谁管什么狗屁铁堂!快上马!瑞德,还是瑞格,管你这个混账贝马克人爱怎么自称,你是我的护主了,有必要我为你死了也在所不惜。上马!现在就上马,混蛋!只要我还活着,命就是你的,你到哪儿我都会跟着你,当你的看门狗不睡觉也无所谓,可是谈到安全问题的话,我才是老大,你搞懂没?谁管你是贝马克国王还是区利亚皇太后,你给我乖乖听话,现在就走!”
他这番话说得其实很笨拙,瑞德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把肩带挂上,调整了长剑悬挂的位置,“抱歉,我想我还不习惯当护主。你变了很多。”
“等他们把我的头砍了,我会变更多。快上马。”
“我们该不该把尸体藏起来,丢进泥浆里?这样放着,天一亮就会被发现。”
“我就是要他们看见!快走。”
“你要他们看见尸体吗,卫斯普?这样他们会紧追不舍——”
“我们折回去。如果他们认为这是我们故意摆出来的,会以为是障眼法。”天哪,他怎么会自以为脑袋比蒙普司还灵光?御剑会准会虎视眈眈想杀了他报仇!搞不好铁堂的高年级候补生已经在大漠上追杀他们了……“我们去普雷镇,在那里偷一艘船,或者去瞧口港买票上船。不管走哪条路,总之得赶紧离开玺维。”
瑞德一蹬腿轻巧地上了马,好一阵子没再说话。
 
在铁堂住过五年的人连附近三里格内哪里有长草,十里格内哪里是岩山、哪里有小池塘都清楚。云雀在天空歌唱时,两个逃难者已绕过铁堂北方。
“你说得没错。”瑞德忽然对着天空开口,“安布罗斯没说实话。”
“嗯。你说盖斯特的剑叫‘迷幻’?”
瑞德转头露出笑容,“你还记得啊?他们在记录上也这么写,他们也会帮你写下‘没有’。”
不好笑,成了杀人犯之后没什么好笑的了。他是个才受制约一个钟头、就没能保卫好护主的御剑士。“你怎么看到的?”
“不难啊,躲在门后嘛。那时我还是小子,小子躲在一些奇怪的地方没人会怀疑,反正我没被抓到。”
“那迷幻到底是谁的剑?”
“尤瑞克爵士,328年登记上去的。想必他相当出色,才会成为安布罗斯当王储时第一个制约的御剑士。那是333年5月,我猜应当是先王在他十六岁生日时以此作为赠礼。我想,安布罗斯除了假装不知道他名字之外,别的事也说谎。泰森王在349年过世,在那之前尤瑞克爵士一直是王储护卫队的队长,先王驾崩后才成为骑士,然后,安布罗斯任命蒙普司担任指挥官,整合禁卫军及王储护卫。”
“也就是说,尤瑞克当时一定也在肯朵芬庄园!你母亲被带走时,被杀死的是他的手下!”
“完全正确。”
“过了多年,等没有护主需要烦恼后,他出现在贝马克,而且几乎是同一天,你父亲就遭到暗算。你父亲是不错的剑手?”
“以铁堂标准,不算。”
“尤瑞克跟随安布罗斯十六年……你知道蒙普司的剑叫什么名字吗?”
瑞德有些讶异地看着他,旭日东升,照得他的胡渣发出铜箔光泽,“‘魔爪’啊,怎么了?”
“我们都知道。”卫斯普骑了一会儿,思考之后说,“豪尔的剑叫‘机智’,杜朗达的剑叫‘丰收’。蒙普司当初是尤瑞克的下属,你觉得他或安布罗斯听到剑的名字,会不知道那是尤瑞克的兵器?”
“我真是个愚蠢的贝马克海盗。”瑞德回答。

5

欧若亚大陆沿海各国中,只有瑟吉一向不受贝马克人侵扰。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的海军极有效率,不容易对付,另一方面则因为他们将道德与生意分得很清楚。贝马克可以将各种货物带进港口,无须解释上面为什么有血迹;唯一的例外是奴才,瑟吉人明确拒绝奴才,所以贝马克人只将奴才送往南方的莫卡克、非国,只把非生物商品卖到瑟吉。
首都龙堡是个大港,街道干净、房舍整齐,屋顶都是砖瓦,整座城镇规则到了无趣的地步,连两个自小不曾踏足其他城市的年轻人都觉得乏善可陈。不过乏味也有其优点,卫斯普还需要时间调适身份,瑞德则表示,没得到更多信息之前,他无法决定下一步。
瑞德首先帮两人找了间还过得去的旅店,床铺很小,不过只有瑞德自己需要睡眠,而随行的御剑士对于窗外踏过屋顶的逃生路线很满意。瑞德又花了大半天时间找武具店想卖掉简威的猫眼石宝剑,最后他以超过当地货币五千元的价格成交。卫斯普心算一下,发现那超过七千克朗!这笔钱基本被用在了语言法术上。他们找法师院为两人赋予短期的瑟吉语能力,以求旅途方便,也替卫斯普施加了永久的贝马克语能力,后面这个法术价格不菲。
卫斯普发现自己的名字用贝马克语会念成“卫普斯”,他不太喜欢被改名。“‘瑞格’是什么意思?”他问,“我以为贝马克人的名字都是有意义的。”
“大多数有,其实也乱七八糟的。像我爸名字的意思是炽焰之子、火骨之子、火刃。我表哥沃夫瓦名字的意思是‘狼人’。我名字里‘格’这个字是诗歌中的‘长矛’之意,‘瑞’可能跟玺维语打家劫舍的意思差不多。我这名字历史很久了,‘瑞’也可能是‘睿智’之意,这么说来就是‘智矛’的意思。”
“很贴切啊!”
“谢谢。”
“智矛”先生接下来大手大脚地买了很多男子衣着,包括衬衣、上衣、外套、马裤、长袜、银扣皮靴、毛皮斗篷等等,把他自己和御剑士打扮得像模像样。
“我可不知道原来你想当个花花公子。”卫斯普一找到落地大镜子就转来转去地看自己的模样,硬挺的衣领磨得他脖子很痒,不过他很喜欢丝绸的触感。
“我应该让大家好好看看我的帅气啊!”瑞德有理由——他总是有理由,而且他对于服饰店老板建议的绿色和蓝色不屑一顾,自作主张挑了棕色的衣服,让自己的红发不会那么引人疑窦,还找了帽檐最大的帽子戴上。每天早上他都把胡子刮干净,腰间挂了把短剑——这是仕绅常用的兵器,因为短剑可以笔直地挂在身上,而不会碰到东西。虽说是短剑,其实也只比卫斯普的剑略短一些,在他受过御剑士训练的手上是相当可怕的兵器。
之后瑞德找到汉椎克旅店,滨水区的一间豪华旅店。这里有舒适的房间和安全隐秘的庭院。当地居民和商人会在这里与船长会晤,一边畅饮麦酒一边谈生意。瑞德看中的是这里的会议室。旅店小厮在里头用粉笔写下目前港口中有哪些船只、船长是谁、目的地是哪儿。这间旅店不欢迎身份低微的人,不过,两个年轻贵族当然不在此列。
每天都有贝马克船只入港。瑞德低调地检查了每艘船,表面上每个船长都是老实的生意人,但大家都知道这些船上藏着红帆跟龙头,随时准备攻打某座城镇。卫斯普看见这么多贝马克人还是很难保持镇静,虽然理智告诉他,这些人不过是平凡的水手,但他内心深处仍把他们当做禽兽;也因此他常常一身冷汗,全靠制约的力量压抑冲动。瑞德后来花很多时间告诉他,战争期间玺维抓到贝马克人,是以怎样残忍、不人道的方式对待的。
“他们如果乖乖待在自己的国家,怎会遇上那种事?”卫斯普反驳道,“我认为是活该。”之后一整晚他都在生闷气。
大体来说,他在龙堡还算开心。优秀的御剑士除非发现危险,不然不会干涉护主的行为,而瑟吉与贝马克相比当然安全不少。可到了第十天,两个人迎着朝阳在码头漫步时,他还是问了瑞德到底作何打算,却只得到与先前一样的回应。
“得等我知道家乡那边的状况才能决定。”
“你到底想怎么做?要回去吗?”
“如果我就这样死而复生,那一定天下大乱。拿普家、索尔家,甚至史开司家都会联合起来对付我。我大伯也会说我杀了沃夫瓦,把我送去审判。”
卫斯普听了心一凉,很少有御剑士能忍受护主接受审判,“你是说,你可能会选择不回去?”
“如果我可以搞清楚是谁杀了我父母,也确定他已经付出代价——用生命偿还——那么其实就没有理由回去了。”
这是个难以置信的好消息。“可你的继承权呢?王位怎么办?你不想当国王吗?”
瑞德指着一群大剌剌上了岸、趾高气昂的贝马克水手,他们正找地方喝酒,“这就是贝马克武士,看到他们划桨练出来的手臂和肩膀了吗?”
卫斯普看到的只有该砍头的一群人,“这些臭蛤蟆!他们的肌肉一定是到法师院弄出来的,都是法术做出来的。”
“或许吧。不过,这只凸显出我跟他们的差异有多大。我没办法想象自己会变成那个样子,甚至是花钱把自己搞成那样。我在铁堂吃饭、睡觉、上课期间,这些人一起航行到世界各地打仗,并肩作战十几次,一起做买卖,也一起出海抢东西、抓奴隶、玩女人,所以他们每个人都至少拥有五十多个出生入死的朋友,等时机一到,他们就会挺身而出,支持自己的朋友,甚至是朋友的朋友。”瑞德看着那帮贝马克男子大吵大闹消失在街道彼端,脸上露出卫斯普未曾见过的忧伤表情,“我跟他们不一样了,卫斯普!我是个陌生人,有四分之三玺维血统,没人认识我,也没人相信我。人在少年时才能找到真正的朋友,但我这段时间都在其他国家度过。我爸在这个年纪都已经率领部队出海了。现在要我在贝马克的政治圈混出头,已经太迟了。”
“你是说入铁堂害了你啰?”
“我不是也在那里交到好朋友了吗?”瑞德咧嘴笑道,气氛为之一变。
卫斯普回答:“我也是。”
“我需要地方容身时,铁堂保住了我的命。但若想要继承我父亲的王位……我唯一拥有的只是开特家族的血统,但对武士来说这不算什么。至于我学会的剑术,在他们眼中恐怕会变成冠冕堂皇的诈欺手法。说到底,谁会希望有一个军团长或者郡长,武艺高超到谁也打不赢?除了等他老死,别的方法都没用?不会的,老弟……你不会成为贝马克国王的御剑士。”
 
瑞德的等待终于有了收获。翌日一早他们在旅店外面码头人群中穿梭时,他突然停下脚步。卫斯普差点儿撞了上去。瑞德只说了声“啊哈!”就将卫斯普拉到一旁摊贩后头。前方一群贝马克人朝他们这方向走来,讲的是种卫斯普身上的魔法也不懂得的方言。他们有些肆无忌惮,把行人撞得纷纷躲避,而且浑身是汗,一副很渴的模样,看来像是刚刚卸货、正准备喝上几杯的人。
瑞德让他们走过去之后说:“很好!”又放了两个人走过之后,他添了一句:“完美!”他跳了出去,站在一个落单在后、正想急忙追上伙伴的年轻人面前,“黎菲之子爱威!”
被他叫住的武士其实不比他年长,也不比卫斯普高,但肩膀宽厚得像台推车,全身上下都是肌肉。他露出一脸好勇斗狠的表情,手搭上剑柄瞪着拦下自己的人。爱威露出厚实胸膛,身上很脏,短裤破破烂烂,金红色的体毛像是刚擦过马厩的抹布。不过,他很快认出了面前的人,本来气势汹汹,一下子却像个大家闺秀准备晕倒那样摇摇晃晃起来,无论是褐色胡子还是风吹雨打的粗糙皮肤,都掩盖不住他脸上的红晕。
“瑞格?”
“当然是我,你这家伙怎么愈来愈丑了?”
“你还活着!”
“跟你一样活生生的啊!”
一阵欢呼之后,富家少爷跟地痞流氓大大地拥抱、拍打彼此的后背。雀跃的他们吓坏了一旁正经的瑟吉路人。至于卫斯普,则感觉危险像是打雷般轰隆作响。
爱威用他强壮的臂膀抓着瑞格的方式,让卫斯普看了不禁咬牙切齿。他带着瑞格沿港口乱跑,问了一大堆问题,也不等瑞格好好回答清楚。
“那根本不是意外,”瑞格说,“我父母是被人谋杀的。还有——”
“什么?那你怎么会——”
“不管是谁下的手,那个人原本也想杀了我。”
“可是我爸——”
“沃夫瓦和他那两个走狗把我拖到港口——”
“那你怎么会——”
那群贝马克水手也到了汉椎克旅店,爱威肩膀一撞顶开门,又把瑞格推了进去,完全不搭理卫斯普。门廊很昏暗,可能是为了给进来捣乱的人一点教训。门口守卫上前拦下衣衫不整的来客,守卫比瑞格还高,比爱威还壮,有街头混混那种凶神恶煞的表情和粗大指节,可他身上的镀金制服一定出于名家之手,到任何公爵的豪宅去也不会失礼。他看见与爱威同行的两人,不免犹豫了一下。
爱威伸出一根粗手指戳了戳那衣着华贵的保镖胸口问:“‘海马’号船长到了没?一个戴银色眼罩的高个子?”
保镖听不懂贝马克语,皱起眉头朝旁边找人帮忙。另外一个也穿得相当漂亮、一样高壮的保镖过来回答:“我们没见到您说的那位船长,大人。”
“等他到了叫他快来找我。给我们两杯啤酒。”
两个守卫皱起眉头交换眼神,瑞格亮出金币解决了他们的麻烦,“请帮我们三个人准备安静的位置,等‘海马’号船长到了,麻烦你们告诉他,他儿子有紧急的事情要与他商量。”两个下人这才一鞠躬告退。
“这跟我刚刚说的不是一样吗?”爱威嘀咕。
仆役领他们走过铺着石子的前庭,找了位置坐下,附近没有别人。给他们送上啤酒的那位金发碧眼的侍女朝爱威露出迷人的微笑。卫斯普没有碰他的酒,他不喜欢这玩意儿的味道,身边两人也没理他,还沉浸在老友重逢的喜悦中,像麻雀般唧唧喳喳讲个不停。
等瑞格把自己的经历简单讲过一遍,他魁梧的朋友目瞪口呆、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这家伙是干吗的?”他拇指一指问道。
“他是我朋友卫斯普。卫斯普,这位是黎菲的儿子,叫作爱威。”
爱威板着脸孔,“我不是问他的名字,是说他在这里干吗?”
“我不能丢下他,他是我的御剑士。也别跟我说贝马克人用不着御剑士,因为我早就知道。”瑞格对卫斯普笑了笑,虽然神采奕奕,却很难让人安心。
“安布罗斯王耍诈让他收了我,武士爱威。”卫斯普说,“如果你或是其他支持瑞格的人想要丢下我,就得杀了我才行。我能理解你们的想法,不过,我还是会自卫的。”哦,让他们试试看好了!
爱威吞了一大口酒仔细思考。
瑞格又说:“卫斯普已经证明了他的能耐。安布罗斯不知想怎样利用我。玺维人认为只要有血统就可以世袭王位,所以可能是打算拿我来勒索辛沃夫。卫斯普看穿他的动机,把我带出玺维,我也非常感激他。我可没打算变成人质,你懂吧?”
“那只能祝你好运了,亲王。”爱威怀疑地笑了一下。
“等着看吧!”瑞格说,“换我问问题了。你爸就是船长吧,你们是往内海还是外海?是做买卖还是去‘冒险’?”
“去区利亚‘冒险’,拿些冬天用的皮货……当然也不会放过其他有赚头的东西。如果你想回贝马克,我爸就会掉头,大家跟你回去。”
卫斯普心里怀疑:一艘商船的船长会因为儿子的朋友,或者昔日老友的儿子,就取消一次航程吗?不过,他们是海盗……亲王可以换不少赎金,安布罗斯不就看出他的价值了吗?说不定瑞格可以用来策动政变,其中也牵扯到不少利益。御剑士要如何保护护主不被朋友所害?
瑞格对于爱威的提议不予置评,“我那胖大伯国王干得如何?”
爱威用黑指甲在桌面上敲了敲,“没人挑战他他才坐得稳,看样子没有郡长能得到多数支持。唯一一个干到底的是绥曼,就在你父亲死后不久。”
“那亲爱的绥曼郡长怎样了呢?”
“你觉得呢?等到投票时,大家都知道他赢不了,所以只有他自己投给自己。那感觉应该棒透了吧?国王派出水蜡岛的大个子艾德加对付他——据说让他死得非常难看。虽说那是绥曼,但也太狠了点。”
瑞格撅起嘴,“说不定他是活该。开特郡内部呢,军团对于辛沃夫担任郡长是什么态度?”
爱威脸色阴沉起来,又吞了口酒,“我们忍着他也只因为他是国王,对这块领地来说是好事。大家发了财,地位也比其他地方的武士要高。虽然其他郡的人笑话我们有头长了白头发的胖鲸鱼当郡长,不过,这郡长毕竟也是他们的国王。”
“所以只要他还能保住王位,开特郡的人就会保持忠心吧?那谁是军团长呢?”
爱威两手抓了抓一头乱发,“瑞格,你不会想知道的。”
“说说看吧!”
“沃夫瓦。”
瑞格仿佛被人打了一拳,整张脸抽动一下。他花了一段时间仔细思考刚刚听到的这句话,看了看卫斯普,好像想知道他有什么反应,然后才开口:“我刚刚说过,我最后一次看到亲爱的堂哥时,他已经往礁石沉下去了。他怎么着?可以在水上走路?”
“没听说这部分。”武士也抬起脸仔细思考,“我也没发现他看起来有什么不对劲。不,我不记得他参加了你的葬礼。辛沃夫在那之后不久就任命他当军团长,可能两天不到吧。”
“那有多少胸怀大志的武士挑战过我可爱的堂哥呢?”
爱威脸涨得更红了,“瑞格,就事论事的话,你也应该承认军团长是郡里最优秀的战士吧——很多人都这么想。不是说他天下无敌,可沃夫瓦绝不是好惹的人。”
“对我来说他很好对付。”
爱威听了眨眨眼睛,“真的吗?”
“我保证,卫斯普还可以把脚捆在一起跟他打呢,你说是不是啊?”
卫斯普没回话。
爱威猛然一打嗝,“挑战通常是用剑对打,但现任者可以挑选兵器。你这位小士卒朋友用斧头如何,空手打架呢?”
“啊!那算了吧。”瑞格惨笑一下,“这就不行了。”
爱威把酒喝光,用破烂袖子擦擦嘴,“你堂哥还没结婚,跟奴才生了几个小孩,可都成不了大器。也许这是他聪明的地方?这么一来,他跟他爸就成为开特家最后的子孙,他们一死,开特郡也许再出不了国王了。”
卫斯普将自己的酒杯与贝马克武士的空酒杯交换。他心情很沉重。在他眼中,眼前这位水手是瑞格的童年玩伴,也有许多令他欣赏的地方,例如忠诚,韧性,天真,很想讨人欢心。至于他那邋遢模样,其实是想装成英勇的武士,他大概觉得拘泥小节就不像男人了。他虽然脸红脖子粗,脑袋可不是空的,只是感兴趣的事情比较实际些,对他来说勇气恐怕比其他情操都重要。而他之所以这么脏,可能是因为真的像头驴子般努力工作了好几天。其实爱威跟布尔灰很像——外表迟钝,但相当可靠。
但卫斯普也看见了另一番景象:这家伙根本是禽兽,他的忠诚代表无情,韧性其实是贪得无厌,他讨人欢心是别有用心……这只大猩猩做了多少奸淫掳掠、打家劫舍的勾当?要是卫斯普直接问他,不知他是会当场否认,还是会吹嘘自己有多厉害?更糟的是,卫斯普看得出瑞格很向往那种生活——虽然包裹在铁堂的光辉之下,但他本质上还是俄雷德的儿子。卫斯普很想出言警告,不过他知道自己一旦开口,反倒会使场面更加危险。
瑞格也在适应这五年的空白,“对了,西夫瓦法力强大,他大概也帮沃夫瓦施加了防水的法术,就像他保护我不受火焰伤害一样。搞不好那浑球真是走回家的!我得杀他几次才行啊!”
女仆有意无意地走向院子另一边的桌子擦了擦,瑞格朝她点点头要她过来斟酒。
“再说一次,”爱威低吼,“那天晚上到底怎么回事?”
“有人杀了我父母,把我关在房里,然后放火烧了那栋屋子。”
“我爸是司令。”爱威表情凶狠,卫斯普看得汗毛直竖,“你这么说,是认为他把凶手放进去了?”
瑞格露出最灿烂的笑脸,“我说老朋友啊,看看你身上这团肌肉,我怎么敢说这种话自寻死路?我想范围可以缩小到四个人,其中一个是绥曼,或是他军团中的人。当时想要阻止两国签订和约太迟了,但他野心很大,也知道议会不可能支持他挑战我爸……不过,我不清楚他怎能不被守卫拦下来。”
“我爸不会放陌生人进去!”
“沃夫瓦呢?他那些手下发誓说他没离开大厅半步。汉葛斯和费佛也回去了吗?”
“他们好几年没出现了。”爱威搔搔头,“没听到什么责怪或指控的声音,可能有人付钱给他们两家。”
“沃夫瓦嫌疑比较大。他讨厌我,也知道我的房间在哪里。等我长大,我跟他势必水火不容,他干吗放着我长大成人?况且我爸死了他就能当军团长,所以对他有好处。”
“可以问问我爸是不是放了沃夫瓦进去。下一个是谁呢?”
“贝马克现任国王辛沃夫。他把我跟我妈送回去,我们可以确定他在场。他也是从中得利最多的人,毕竟他当上了国王。”
“他还——”爱威说到一半又打住。
“还怎样?”
“等等再说。最后是谁?”
“玺维国王安布罗斯。”
“应该不是亲自下手吧?”爱威犹疑地问。
“当然不是。”瑞格回答。
女仆拿了三杯满满的酒回来,武士拿起卫斯普递过来的那杯往嘴里灌,一口气就喝完了,喉咙咕噜咕噜跟打铁一样,大气不喘一下,看得瑞格和卫斯普目瞪口呆。女仆见状也对他眨眨睫毛,爱威回她一个微笑,拍了她屁股一下,那女仆似乎乐得很。卫斯普看了心想,如果自己这样做的话,不知女孩子有何反应?这招得要有魔法变出来的肌肉才行?
“怎么说?”爱威喝问道,“安布罗斯怎么下手?”
“他派了一名御剑士跟大使一起到贝马克,我相信他当初一定答应过不会派御剑士的。那御剑士跟他应该关系很亲近,化名为盖斯特。你听过这样一个人的消息吗?”
“没有。”爱威原先那种凶狠的表情又浮现出来,“你倒说说一个玺维人是怎么跑进去的?”
“他会有办法。”
“说清楚一点。”
瑞格看了看卫斯普,卫斯普脸上的表情跟爱威一样严肃。
“隐形。”
“鬼扯。”爱威又喝了口酒。
“我也觉得这不对。”卫斯普搭腔。
“这只是个可能性。”瑞格转头对卫斯普说,“沃夫拜特受制约的前一天晚上,我跟史内克聊了很久,听到很多宫中流言。王宫里一直谣传说魔法学院终于做出一种隐形斗篷。当然,就算现在有这种东西,那时也不一定有。但那天晚上尤瑞克出现在船上救我时非常奇怪,感觉上就好像——唔,算了。总之,安布罗斯有办法弄到相当强的魔法道具,如果有人可以偷渡一名杀手进去,而不被卫士发现,那就是玺维国王了,对吧?我想不出除了个人恩怨外,还有什么理由能让他一次杀死三个人。嫌疑犯大致上就是这四个——绥曼和那帮被我爸叫作血派的人、沃夫瓦、辛沃夫,还有尤瑞克爵士和背后撑腰的安布罗斯。”
“我真庆幸你活下来,瑞格。”
“谢谢,爱威。”
“有件事我得告诉你……那天晚上有个问题你完全搞错了。喂,女人!再拿酒来!”
“喝我这杯吧!”卫斯普又把他的酒递过去。
爱威稍微看了他一下,然后一口气把酒喝光。这个人的酒量好像深不见底。
“我哪里搞错了?”瑞格问。
不知为什么,卫斯普觉得自己仿佛听到阵阵号角声。危机逼近了。当然这又是直觉。他马上跳起来,又一名剑士进入庭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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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脚穿银扣长靴、头戴白色羽帽,气宇轩昂。两个看门的马上过去招呼。他的兵器柄上镀了金边、镶了宝石,看得出是把弯刀,刀刃宽厚,末端尖细,适合在船上动手,不过,面对一个剑术高超、惯用长剑的人就有点吃亏。这位剑士戴了银色眼罩,上面嵌了颗大大的绿宝石,一看就知道是爱威的父亲,黎菲船长,贝马克先王俄雷德的好友及司令。他朝儿子走来,脸上透出不悦,尤其靠近后看到卫斯普更是皱起眉头。
“你在这儿干什么?我不是叫你——”
瑞格在板凳上一回头。
“俄雷德?”
“还记得我吧,叔叔?”
“瑞格?啊,是瑞格!亲王殿下!”这大男人连忙就要跪下。黎菲原本肤色苍白,不过出海晒得黝黑,像是在皮肤上涂了层漆,那只独眼一副快要掉出来的模样。瑞格赶在他真的跪地之前拉住他,与他拥抱起来。
卫斯普觉得自己不止听见号角声,好像还有猎犬吠叫。黎菲说不定就是叛徒,那天晚上开门放刺客进去——可是单单看见他,就让卫斯普否定了这个念头。另一个可能是他会成为瑞格最好的军师、最得力的助手,但这也代表他会让瑞格回贝马克去,所以反而成了威胁。在这个时刻,朋友比敌人还来得麻烦。
爱威看了看那些仆役,叫道:“拿酒来!”他吼着,“给船长红酒,再来三杯啤酒!”瑞格有点尴尬地接受黎菲亲吻他的手,听他说自己和父亲有多相像。高大的黎菲脸上忧喜交杂,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这种情绪不可能是装出来的吧?
三个人都拉了椅子坐下,瑞格又把自己的遭遇从头讲了一遍。船长不动如山,只是定睛望着瑞格,没露出多余的表情。爱威酒喝够了,一派满足,笑着靠在一边。等瑞格说完,也解释过卫斯普的来历,黎菲点点头朝他行礼。他与儿子不同,对于御剑士表示赞许。
“听来你就算不受制约也对朋友一片忠心,卫斯普爵士。不过,恐怕你未来的任务已经确定了。”
卫斯普听了又是全身紧绷,“可以请您说仔细一点吗,大人?”
这位前辈啜饮一口酒。“我们祖国的政局变得很险恶,以后我会告诉你一些故事,卫斯普爵士。”他那蓝色眼睛与绿色义眼又转过去看着瑞格,“你比较高,也瘦一些,不过,你真的跟俄雷德好像!”
“跟父亲比起来,我还差得远,叔叔。”
黎菲摇摇头,“别再叫我‘叔叔’了,亲王殿下。现在我是您的武士,我希望能像服侍您父亲一样服侍您。我一直不认为先王过世是单纯的意外,您描述的经过更让我悲痛万分。我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为先王、也是我的挚友报仇,把属于您的王位夺回来!”
“说得好!”爱威在一旁大声附和,“起西南风了,我们四天内就可以到贝马克!”
“三天就够!”
瑞格摇摇头,“我还没准备好,大人。就让我这样称呼您吧!因为像我父亲那时一样,您得当我的智者。我要先请求您继续航行到区利亚去,如果您愿意带两个生手上船工作,我会很感激,只是我们恐怕帮不上什么忙。回程时把我们留在这里,等下次航程再来带我们走吧!”眼见黎菲父子要拒绝,他坚持说,“大人,我过去五年半都被当成死人哪!要回到贝马克,我还得努力很久。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
不对。卫斯普感觉得到——号角响、猎狗吠、马蹄声大作——危机逼近了……
黎菲的绿色眼睛光芒四射,“孩子,你没那么多时间。那场大火夺走了四条人命——这还只是一栋屋子的死伤人数,大火蔓延到其他屋子,其他地方也有人伤亡。其中有两个死者是你父亲的卫士,他们无视我的命令,跑进去想救人。当然只是白白送命。如果火地之王都没能生还,凡人进去有什么帮助?不过你也知道,卫士的信念让他们舍命冒险。”
瑞格一听整个人僵住,“四个?”
黎菲的独眼中闪过异样的光芒,“是,孩子。另外两个是你与你父王,我们以为他是去救你了。大火太厉害,等房子倒了,我们在废墟中搜索时,连骨头都找不到。”
爱威又大声打嗝,“你妈逃出来了,她没事,现在还活着。”
来了!卫斯普感觉危机迫在眉睫,猎物就在眼前,狗儿张嘴、猎人拔刀……
瑞格欲言又止好几次,终于开口问:“她人呢?”
爱威父子交换眼神,最后由爱威回答:“现在在开特郡,她还是王后,改嫁给你大伯了。”
卫斯普一直等待,等到他终于受不住现场的沉默才脱口说出:“瑞格,你想过为什么安布罗斯不告诉你这件事?他一定知道啊!你母亲毕竟还是安布罗斯的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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