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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矿物质为植物之粮,植物为动物之粮,动物为人类之粮;人类也将成为其他生物之粮,但非诸神,因其本性早已自人类身上移除;因而必是魔鬼。
——卡当《Hyperchen》
道尔在坠落极短的时间后,赤脚撞上一张桌子,他几乎得弯曲双膝才能保持直立。他在一座帐篷内,就好像一个刚从恶梦中惊醒的人,总是在慢慢认出自己房中的一切后才逐渐感到安心,道尔也回想起自己在哪里看过这张桌子,以及这些纸、蜡烛和雕像——他就在罗曼尼博士的吉普赛帐篷中。当他从桌上跳下来,才注意到自己全身赤裸,谢天谢地这里热得很。他显然已回到一八一〇年。
但这怎么可能呢?他感到不解。我又没有活动钩。
他走到帐篷门帘边微微拉开一角,刚好看见几个巨大的骷髅人慢动作似的从燃烧的帐篷后面跑过,他们隐隐发亮,有如视网膜的残像,但因转瞬间便消失无踪,他也不敢肯定是否真看见了。除了余火发出细碎的爆裂声之外,只听得见营区北端传来不协调的、轻快的钢琴与手风琴乐声。
他放下门帘,开始在杂物堆中翻找,最后找到一件系腰带的长袍和一些高跟凉鞋,他穿上之后,又找到一条干净的围巾,好包扎仍流血不止的脚,以及一把入鞘的剑。觉得装备较为齐全后,他走出帐篷。
他的左侧有脚步声接近。他拔剑转过身去,却发现那个老吉普赛人“该死的理查德”正惊愕地瞪着他,接着往后一跳,猛然拔出鞘中的匕首。
道尔放下剑尖抵在地上,平静地说:“理查德,我不会伤害你。我还欠你一条命……和几杯酒。你的猴子还好吗?”
理查德的眉毛简直扬得不能再高了。他拿着短刀的手迟疑地晃了几下,终于还是垂放下来。“它呀……很好,谢谢,有你的关心就更好了。”他不太确定地说,“呃……罗曼尼博士呢?”
夜里的凉风吹来,北侧的音乐渐渐变慢,多了一股忧郁的气氛。“他走了。”道尔说,“我想你永远不会再见到他。”
理查德完全了解地点点头,然后收起短刀,从口袋掏出猴子,小声地告诉它这个消息。最后他又抬头看着道尔说:“谢谢你,现在我得去把我那些四散奔逃的可怜族人找回来。”他动身才走几步又停下来,转过头咧嘴笑笑,在帐篷燃烧的火光中道尔看见他的牙齿闪了一下。“我想你们非吉普赛人也不一定很笨。”说完后,再次起步离开。
道尔刚刚离开的帐篷,此刻已完全着火,一片片火红耀眼的帐篷帆布被卷上清朗的夜空。道尔想起那个泼了他满头的夜壶,便小心地闻闻头发——好像还算干净,他才突然想到那身污秽想必也和借来的衣物一起留在一六八四年了。
“艾希布雷斯!”右侧远处有人大叫着,过了一会儿道尔才想起自己是艾希布雷斯。一定是拜伦,他心想,接着又自我修正:或者应该说是拜伦的卡。
“在这里,爵士。”他喊道。
拜伦跛着脚从暗影中走出来,愤怒地环顾四周,手里则拿着匕首做好准备。“终于找到你了。”他说着,又更靠近些看他,“你为什么穿这件长袍和这双怪鞋?”
“这……说来话长。”道尔将剑纳入鞘中,说道,“我们走吧——我需要一件长裤和一大杯烈酒。”
“哦?”拜伦吃惊地说,“可是那些火巨人怎么办?他们走了吗?”
“是的。罗曼尼已经耗尽他们的能量,来增加他避难咒的功力。”
“咒语?”拜伦不屑地呸一声,“那么他现在在哪里?”
“走了。”道尔说,“现在应该是死了,铁定错不了。”
“该死,我真希望能亲手杀死他。”他怀疑地看着道尔,“你好像对这整件事十分了解。而且我几分钟前才看到你,怎么这么快你的裤子就不见了?”
“我们走吧。”道尔又说一遍,身子也开始打颤。
他们于是走了开来,经过一座燃烧的帐篷,帐篷旁边便是被道尔压断一根粗枝的树——他惊觉到依当地时间计算,这只不过是几分钟前的事——接着他们穿越帐篷后面的草地,当他们离火场愈来愈远,原本映在前面的长长身影也逐渐没入黑暗。
在黑暗草丛中之物发现,爬过田野比走路容易,因为它可以抓着草秆拉扯前进,只需偶尔往地面踢一下便不至于全身落地。此时若有人看见,此物便如一只甲壳动物灵活地掠过海底。
好啦,这个曾一度与正常人无异之物想道,最后一笔账已经清了,长期的循环也将结束,毁掉我的人已经步上被我杀害之路。我看见雅格熄灭,因此我知道他走了。此物咯咯笑起来,仿佛风中枯叶的窸窣声。半个小时前,它想,我还担心他可能会逃过一死,如今他却已经死了一百二十六年。
这时,它听见右后方有人声和脚走过草地的沙沙声,于是它立刻停止前进,转了几圈之后速度渐慢,最后终于撞到矮树丛停下来,手脚朝天。
“你担心我的友人不愿收留我们?”一人不耐烦地说,“我再告诉你一次,他们会很乐意的,为什么不呢?”
啊,这应该是那个年轻爵士,草丛内之物心想,我们本打算让他为我们做点事情。对了,他是个卡——本尊在希腊。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他本该杀死国王的。阴谋诡计,愚蠢的梦。
“可是,”另一人犹豫地说,“他们以为你出国去了。你如何解释你出现在此的原因?”
这第二个声音让爬行物深感气恼,它迅速坐起,腾空盘旋片刻,像一个泄了气的气球,再次落地时,它使劲一踢,飞升到二十英尺高的半空,以便看个清楚。
有两个人正穿越田野离开燃烧的营区,此物缓缓下降之际,惊恐地瞪着其中较高那人。的确,非常高,它想,还有——伊西斯神啊!——看似金黄色的浓密长发和胡子!他究竟得了什么神助能逃出那间客栈?还回到这里来?这个道尔究竟是何方神圣?
此物开始乱挥乱游以便赶紧回到地面,因为它得跟踪他。这个曾经是罗曼尼博士,如今却已损毁的卡,若说还有丝毫目的,那便是亲眼看见道尔死。
因施法所引起的热病已渐渐缓和,罗曼奈利博士生气地瞪着安稳熟睡的病人。该死的罗曼尼,他心想,快告诉我进展如何呀。这发热的借口就快撑不下去了,我非得做出选择,要不杀了他,要不让他康复。
博士摸摸拜伦的额头,轻轻诅咒一声,因为不觉得热。拜伦翻了个身,罗曼奈利赶紧蹑手蹑脚走出房间。继续睡吧,爵士,他心想,再多睡一会儿——至少等我那个无能的分身有消息再说。他走进他用来作为工作室的凌乱房间,抱着一丝希望看向已经点燃却无动静的隔空交谈蜡烛,叹口气,转而将视线移向窗外,看着太阳逐渐沉下米索隆吉彼端的山丘群中。辽阔的帕特拉斯湾已经蒙上黑影,几艘渔船正要返航,三角形的船帆被晚风吹得鼓鼓的。
桌上忽然“噗”的一声,他旋即转身瞪视蜡烛,只见烛光开始变亮。“罗曼尼!”他对着火光喊道,“你成功了吗?”
烛火没有出声,虽然它继续不断变亮,却没有形成圆形。
“罗曼尼!”博士叫得更大声,也不管是否会吵醒沉睡中的拜伦,“我现在能杀他了吗?”
仍然没有响应。突然间,那根亮得刺眼的蜡烛竟从中折断,仿佛屈指招呼似的——吃惊的罗曼奈利博士低低哼了一声——接着,蜡烛轻轻从中间裂开,一大片热蜡从里头涌到桌面上。当蜡烛融成一堆嗞嗞作响的蜡泥时,罗曼奈利看见整根曲折的烛芯发出黄白色的光。
该死,他心想,这表示此刻罗曼尼的蜡烛烧起来了。他的帐篷一定失火了。难道雅格失控?没错,一定是这样——它们太过兴奋以致烧了他的营区。那么明天是不可能火烧伦敦了,因为它们会有好几个星期感到烦腻怠惰。罗曼尼,你这个蠢笨的、该死的……冒牌货!
他等到烛芯不再发光,蜡泥也开始冷却起泡之后,走到橱柜前解开一只皮箱的环扣,小心地从箱内拿出另一根蜡烛。他打开蜡烛包装,掀开房中油灯的雾面玻璃罩,将蜡烛插上点燃,不一会儿,新蜡烛的烛芯便环绕着神秘的圆形火焰。
“主人!”罗曼奈利对着烛火大吼。
“什么事?罗曼尼。”主人立刻以有气无力的声音回答,“雅格还配合吧?那个玩具够不够——”
“该死,我是罗曼奈利。伦敦那边出差错了。我刚才试着联系他,蜡烛却融化了——你明白吗?他的蜡烛不知怎么搞的烧掉了。我猜一定是他控制不住雅格。我不知道究竟该不该杀死拜伦。”
“罗曼——罗曼奈利?烧掉了?杀死?什么?”
罗曼奈利重复说了好几次,主人才终于了解情势。
“不,”主人说,“不要杀拜伦。计划也许还有挽救的余地。你到伦敦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可是我得花上一个月才到得了英国。”罗曼奈利抗议道,“到那时候——”
“不,”主人打断他,“不用旅行——要马上过去。今晚就要到。”
太阳的最后一丝银色光泽在帕特拉斯群山背后闪逝,海湾上已经没有船只。罗曼奈利顿了一下,才粗着嗓子低声重复:“今晚?我……我无法负荷这种事。这样的法术……如果我到了之后还得发挥最大功力的话……”
“你会死吗?”火焰中传来主人刺耳的声音。
罗曼奈利的额头上沁出汗来,说道:“你知道不会的,还不至于。”
“那就别再浪费时间。”
有一个矮个儿沿着雷登荷街走,骄傲自得的模样和他的外表极不相称,因为每当他从一扇窗或一道门前经过,从照射在他身上的亮光可以看出,他身上仿佛穿着睡衣,而他虽然眼睛炯炯有神并带着僵硬的笑容,脸上却是满布皱纹憔悴不已,还有一只耳朵不见了。
夜里有许多商店不营业,但是新开张的除毛店却仍开着大门,光线洒到门外的圆石路面上,面带笑容的矮个儿进入后,大喇喇地走向长柜台。柜台上有个服务铃,他一声急似一声地按着,简直就好像他在被制止之前,每按一声就能得到一个先令。
有位店员急忙从柜台另一端赶来,谨慎地打量这个矮个客人,然后大声地说:“能不能请你不要再按了?”
铃声戛然而止,只听得矮个儿说道:“我想和你的老板谈谈。带我去见他。”
“如果你是来剃毛的,不需要找老板。我可以——”
“小伙子,我说要找老板,我也只跟老板谈。你要知道,这和我一位朋友有关——其实是他叫我来的。他无法到处跑,因为他——”那人忽然打住,对着店员用力眨了一下眼睛,“——长毛,非常浓密的毛长满全身。嗯?你懂吗?小伙子,最好别想拿你的麻醉枪。带我去见老板。”
店员愣在当下,舔舔嘴唇说:“呃……该死……好吧。请你等一下,我——不。先生,这边请!”他掀起柜台的一块活动木板让矮个儿能够进去,接着说:“从这里进来。请你不要……在这里头做任何疯狂的举动好吗?”
“我不会的,小伙子。”那人说,显然对这样的想法感到惊讶、伤心。
他们两人穿越后门,沿着一条阴暗廊道走到尽头,他们才刚接近,便有一人从凳子上站起来将他们拦下。“怎么了?”那人问的同时,手很快伸向拉铃,“彼得,你明知道顾客是不准进来的。”
“这个人刚刚进来,”彼得急忙说,“他说——”
“我有个朋友全身长满了毛,”矮个儿不耐烦地打岔,“赶快带我去见你们老板,好吗?”
走廊上的警卫以谴责的目光看看彼得。
彼得无能为力地耸耸肩说:“他……也不晓得是怎么知道的,还叫我别拿枪。”
警卫考虑了一会儿,松开铃索说:“好吧,在这里等一下,我去通报。”他打开身后的门走进去,又小心地关上,不过直到他再度开门时,绳索始终没有停止晃动。“彼得,”他说,“回店里去。这位先生请跟我来。”
“好的,队长。”不修边幅的矮个儿笑了笑,身手敏捷地走进去。
门后有一道铺着地毯的狭窄楼梯,顶端接着一条走廊,走廊上有几扇门。从楼梯口算去的第二扇门开着,警卫指着门说:“这是他的办公室。”然后便退下。矮个儿滑稽地将很可笑的假发往后一梳,才走进房中。
里头有一个眼神冷酷机灵的老人,从凌乱的桌子后面起身,指着一张椅子,用令人印象深刻的低沉声音说:“先生,请坐。我们就假设我是全副武装,好吗?我知道你——”
他忽然打住,更仔细地看着来者的脸。“道——道尔?”他诧异极了,并立刻伸手拔亮桌上的灯芯。“我的天哪,”他深吸一口气,“是你!可是……我明白了——我想必是高估了贝纳的冷酷自私。他说他杀了你原来是说谎。”他又渐渐恢复自信,但有一度脸上确实出现惧色。
那人往后一靠,愉快地笑着说:“喔,是啊,他是说谎没错。不过我现在也可以说是死了。”他吐出舌头做斗鸡眼说,“被毒死的。”
老人的眼中又再次出现些许恐惧,为了掩饰便厉声说道:“别打哑谜了。你是什么意思?”
矮个儿收起笑脸说:“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把剃刀扔了,就再也不会秃头。”他举起一只长了许多肿块的手,“你有没有看见指头中间的短毛?已经开始了。”他的脸颊往后拉,露出一排牙齿和一个野蛮的笑容,“我们……就这么假设吧,先生,假设我随时都能离开这里。如果我非逃不可,这个身体会留下来,而且里面会忽然多出一个非常恐惧、非常困惑的灵魂——而我早已远在数英里之外。”
戴若不觉脸色发白。他狠狠盯着那对曾经属于道尔的眼睛说:“天哪,是你。很好,不,不要逃,我并不想伤害你。你把道尔怎么了?”
“我本来是在史帝佛斯·贝纳身上,因为时间太长,所以毛长得像头熊。我吃了许多番木鳖碱,和一种会让人产生幻觉、举止疯狂的药,然后我把舌头嚼得碎烂——那么他便没有机会告诉任何人——然后就直接和他对调了。”
“我的老天,”戴若低声惊呼道,“那……可怜的王八蛋……”他摇了摇头:“算了,逝者已矣。我大老远跑来就是为了找你——为了和你谈一笔交易。该死,这段对话我已经反复练习上百遍了,到头来竟不知如何启口。我想想——第一,我可以随时治疗你的多毛症,治疗你全身的毛,多少次都行,因此从现在起你可以自由地更换新躯体,这将是你随心所欲的选择而非必要。不过这不是我的主要交易条件。”他打开抽屉拿出一张纸说:“这是我从一本书上摘录的,你听听看。‘另一桌,’”他大声念出来,“‘似乎有人——我后来听说——对于陌生人所提之异教观点甚感不服,便抓住发言者前襟,以表达强烈不满;那人衬衫被扯破,露出胸部,众人这才发现衣服底下的肌肤布满新生的短毛,就如同男人数日未刮胡子留下的胡渣。这位——’”戴若抬起头笑笑说,“我还不能让你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暂且称他为无名氏吧。‘无名氏先生,’”他又继续念道,“对众人高喊:我猜他是狗脸乔!抓住他,脱下他的手套。尽管此人奋力挣扎,仍很快被脱去手套,手上果然也长满短毛。无名氏先生平息骚动后,宣称若要让此恶名昭彰之杀人犯接受正法,必须马上行动,诉诸法律未免缓不济急,于是众人将他拖至酒馆后院,并利用系于仓库活动吊钩上之绳索将他吊死。”戴若念到这里将纸放下,微笑地看着另一人。
“很有趣的故事。”借用道尔身体的人说。
“是啊,”戴若附和道,“这现在是个故事,但几个月后便会成为真的——历史。”他微笑道:“这说来话长啊,乔。你想不想喝点白兰地?”
道尔的脸再次笑了。“不必在意我。”阿美诺皮斯·菲齐说。
在突如其来的静默中,贺拉宾的秋千座仍因片刻前的剧烈动作而晃动不已,他瞪着桌旁石板地上血肉模糊的尸体,心里明白这名乞丐爵士的坠落已经让他重新控制了局面。他愉快地笑了,并且拍着彩绘的手掌大喊:“他差一点就落在桌上了哦?”小丑知道自己再度吸引了众人的注意,于是不慌不忙地将一大块肉放进盘中,若有所思地咬了几口,便将肉往大厅后方一丢,那些残疾者纷纷踉跄着脚步扑上去,又争又吼的声音让小丑很是满意,他语气平静地说:“除非是我给的,否则你们谁也别想从我这儿拿到什么。”
他抬头看着剩下的乞丐爵士。虽然此时他们已经不再叫嚣挥手,而只是警觉地往下看,但他们的蜘蛛网吊床却仍在高空中前后摆荡,他们的眼睛也在油灯发出的迷蒙红光中闪烁不定。贺拉宾的目光往下移到尸体身上,接着又转向坐在长桌边的小偷爵士。刚才鼓噪得最大声的米勒则避开他的目光。
“凯灵顿。”贺拉宾轻声叫道。
“是。”他的副官一边答应一边站出来。他在秣市的一家妓院里与人斗殴,脚至今还是跛的,不过绷带已经取下,他受挫的怒气今晚尤为强烈。
“替我杀了米勒。”
就在米勒听了脸色发白、惊慌失措地将椅子往后踢,并急忙起身之际,凯灵顿已从腰间掏出手枪,漫不经心地对着米勒的方向开枪。子弹从米勒喉咙的后侧穿过张开的嘴巴,并在他衣领上打了个洞。
尸体倒在石板地上时,贺拉宾双手一摊。“你们瞧,”他趁着众人再次骚动之前大喊一声,接着又以较平静的语气说,“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总会喂饱你们。”
小丑露出微笑。这是场好戏,但罗曼尼博士呢?难道他所有的承诺真如米勒所说,都只是为了操纵伦敦小偷以便谋求他自身私利所说的谎言吗?贺拉宾比其他人更清楚可能发生了什么事,他内心里其实比米勒更不安。国王被杀害了吗?倘若是的话,怎么没有任何地面探子来报?或者消息被压住了?罗曼尼到底在哪里?
在静默中,走廊传来的不稳定且刺耳的脚步声特别响亮。贺拉宾抬起头来,因为那不是罗曼尼的铿锵步伐而有点兴致缺缺。不料当来者步入大厅,他却惊讶得瞪大眼睛,因为来的人竟然就是罗曼尼,只不过他脚下穿的不是弹簧鞋而是厚底靴。
小丑不禁得意地环顾一周,然后以古怪的姿态向来者行礼。“阁下啊,”他尖声道,“我们一直带着致命的不安——在刚刚经过的几个事件中——”他朝着两具尸体挥挥手说,“等候着你的来临。”
话才说完,贺拉宾的脸色就变了,他更仔细地瞧着来者,因为他脸色苍白,身子摇摇晃晃,鼻子和耳朵还有血渗出来。“你是……贺拉宾?”那人声音嘶哑地说,“带我……到罗曼尼博士的营区去……马上就去。”
小丑正感到惊愕茫然,残疾者的角落里忽然有人尖声叫道:“去了也没用啊,皮耶!那整个计划跟拉美西斯一样死定了!不过我可以带你去找那个破坏的人——如果你能打败他,扭断他的脖子,那比起光是让英国灭亡的收获更大呢,弗瑞德!”原本有些激动不安的群众里,有些人已经恢复冷静,一听到这些话立刻给予掌声与口哨声。
“凯灵顿,”贺拉宾又气恼又尴尬,小声说道,“把那家伙弄出去,干脆杀了他。”他紧张地对着罗曼奈利微笑道:“呃,这位先生,实在抱歉。我们的……民主政策有时候实在太——”
但罗曼奈利却仿佛惊吓过度地盯着那个轻飘飘的残疾人。“闭嘴!”他粗声吼道。
“没错,凯灵顿,让他闭嘴。”贺拉宾说。
“我是说你,小丑。”罗曼奈利说,“你要是不闭嘴就滚出去。你——”他接着对凯灵顿说,“留在原地别动。”然后,他几乎是勉强地再次转向毁容的残疾人:“过来。”他说。
那东西啪嗒啪嗒晃过地面,像是跳踢踏舞似的舞到他面前停住。
“你是他,”罗曼奈利惊异地说,“你是主人在八年前制造的卡。可是……脸上的伤看样子像是有……几十年了。而且你的重量——你已经几乎就要瓦解。在八年内,不,应该说自从我上次和你谈话到现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怎么可能变成这种模样?”
“因为菲齐打开的那些门。”那东西尖声说,“我走进其中一道门,花了很长时间才回来。不过我们路上再讨论吧,克莱德——知道这一切的人现在住在拉德巷的‘双颈天鹅’,如果你能带他到开罗进行彻底调查,那么这八年的功夫就没有白费了。”那东西转过去看着贺拉宾说:“我们需要你派六个——不,十个——最高大、最冷酷又机灵的小伙子,要能够抓住一个高大的人并将他绑起来,又不能杀害他或损坏他宝贵的大脑。喔,还要几辆马车和几匹骏马。”
群众当中有人暗自窃笑,而贺拉宾则是虚张声势又有点心虚地说:“我才不想听命于一张该死的……没用的活蛇皮。”
罗曼奈利正要开口反驳,站在地板中央的那个衣衫褴褛之物却挥手阻止他,并说道:“小丑,你的确得听命于这张蛇皮。你以前就曾经受我指挥,只不过我已几乎记不得当初并肩悬挂在钟楼废墟里,计划谋略的那些夜晚了。我记得比较清楚的是等待你的出生。你父亲身高还不到那张桌子高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他成为这个小偷帮会的高大首领时我也认识他,后来你为了想要一个弄臣而再度让他变矮以后,我们也偶尔会偷一瓶酒对饮闲聊。”此物说到激动处,有几颗牙从它嘴里喷出向上飞旋,好像油里面升起的气泡,“当你知道自己的愚蠢言论完全错误,却又不得不等着时间再次来临,重新再听一遍,这真是可怕的经验,但我办到了。我是这世上唯一知道整个来龙去脉的人,也是唯一值得你听命的人。”
“照他说的去做。”罗曼奈利博士咆哮道。
“对。”这不断跳动的东西说,“你抓到他之后,我会和你一起到开罗,等主人将他处理完,不管他剩下什么,我都会杀死他。”
道尔凭着记忆写下《信使报》的附函之后,随手往书桌上那堆手稿一丢,旁边就躺着罗曼尼博士那把入鞘的剑。有件事他并不十分惊讶,那就是在写下《黑夜十二小时》前几行后,他发现,虽然潦草书写时仍隐约看得出他原来的笔迹,但如今已成为左撇子的他正楷字迹已然不同——但却丝毫不陌生,因为那正是艾希布雷斯的笔迹。如今整首诗已经写完,他可以肯定,若将这篇稿子的幻灯片置于一九八三年收藏于大英博物馆的手稿幻灯片之上,必定完全吻合,无论是逗点或是“i”上面的小点,都会和原稿一模一样。
原稿?他内心交杂着畏惧与不安。这里的这叠纸是原稿……但此时此刻,它却比我一九七六年所见的还新。哈!当时我若知道这些字迹是自己以前所写或未来即将要写的,就不会那么感动了。记得在前几页有一些油渍,不知道是何时、何地又是如何沾上的?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天哪,他心想,如果我留下来当一辈子的艾希布雷斯——世界历史很显然是如此安排的——那么根本没有人写艾希布雷斯的诗。我会将我在《一九三二年诗选》中所读到的诗默写下来,而我的稿子会印上杂志,他们再从杂志撕下诗稿编成《诗选》!这是个闭合回路,无所谓创造!我只是个……使者兼管理人。
他把这个叫人头晕的念头抛到一边,站起来走到窗边。他掀开窗帘,看着底下“双颈天鹅”的大院子里,挤满了载运邮件与乘客的马车。拜伦跑哪儿去了?他心想。这个时候总该已经找到几瓶红葡萄酒了吧。我不介意随便喝几杯,好让我晚一点再去想一些问题……例如这个拜伦的卡会有何下场——他非消失不可,因为我知道后世的历史记录上没有他,可是他又说,明天要去找几个老朋友。那么他会如何消失呢?卡会老化吗?他会死吗?
正当他放下窗帘时,有人敲门。他走到门边,谨慎地问:“哪位?”
“我是拜伦,带点心来了。”门外传来愉快的回答,“你以为会是谁?”
道尔打开门链让他进来。“你跑了好远去买的吧?”
“我的确跑到奇普塞德去了,”拜伦坦承,一面跛着脚走到桌旁,将一个油纸包往上一放,“不过成果丰硕。”他将纸撕开:“喏!热羊肉、龙虾色拉和一瓶波尔多红酒,我觉得不可能,酒贩却坚称如假包换。”他忽然一呆。“杯子,”他抬头看着道尔说,“我们没有杯子。”
“就连头盖骨也没有。”道尔点头道。
拜伦笑笑说:“你读过我的《闲散时光》!”
“读过很多次!”道尔老实地说。
“真想不到。算了,反正可以轮流就着瓶子喝。”
拜伦往房中扫视一圈,发现桌上的那叠诗文。他一手抓起,大叫道:“啊哈!是诗!是你写的就承认吧。”
道尔微微一笑,带点责备的神情耸耸肩说:“正是我写的。”
“可以看吗?”
道尔尴尬地挥挥手说:“请便。”
拜伦读了几页之后——这时,道尔发现他刚才解开羊肉纸包时所沾的油渍,已经留在稿纸上——将稿子放下,不太确定地看着道尔问道:“这是你第一次尝试写诗吗?”这时他已经把松脱的木塞拔出,并喝了一大口。
“呃,是的。”道尔从他手中接过酒瓶,也喝了一些。
“看来阁下还算颇具才气——虽然里头有不少既晦暗又错综复杂的东西——只可惜这年头的诗人实在是没价值。我倒宁可拥有动态才华——五月里,我从塞斯托斯通过赫勒斯庞特海峡(即达达内尔海峡)游到阿拜多斯,这项功绩比任何文学成就都更令我自豪。”
道尔笑笑说:“老实说我也同意。如果我能做出一张四脚能同时着地、正正方方的椅子,会比写出这首诗更让我自满。”他将手稿折起,以附函包起来,写上邮件地址,然后在上头滴上热蜡做封印。
拜伦颇有同感地点点头,一度欲言又止,接着很快问道:“对了,你究竟是谁?我不是非要你回答不可,无论如何,自从你杀死那个凶恶的吉普赛人救我一命之后,我已经把你当成一辈子的朋友,可是我真的很好奇。”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也是他第一次显露出符合他真正年龄二十三岁的模样。
道尔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将酒瓶放到桌上。“其实我是美国人,听我的口音你大概也猜到了,我来……这里……是为了听柯勒律治演说,却和这个罗曼尼博士发生冲突——”他忽然打住,因为他好像听到窗外有敲击声,后来想起他们在四楼,便不予理会,继续说下去,“结果我和一起旅行的同伴失散了——”他又停下来,开始觉得酒气上冲,“算了,拜伦,我还是老实告诉你吧。先让我再喝一点酒,”道尔喝了很长的一口之后,格外小心地放下酒瓶,“我生于——”
这时候,两边同时响起玻璃碎裂与木板破裂的声音,两名彪形大汉分别从窗户与房门冲入,在地板上翻滚几圈后站起。桌子翻覆了,食物掉了一地,桌子和油灯摔得粉碎——瞬间变暗后有更多人从门口涌入,有人踩着破裂的门进来,有人一跃而入,而遭破坏的门如今只剩一角还挂在扭曲的铰链上。泼溅的灯油上开始出现摇曳晃动的蓝色火焰。
道尔抓住其中一人的围巾结,拖了两步,把他从窗户甩出去;那人撞到窗框,有一会儿,他似乎拉到第一个人抛上来的绳索,但他的手脚很快便消失不见,同时传出愈来愈远的惊恐叫声。
拜伦迅速地拔出罗曼尼的剑来,此时有两人举起短棍,走向仍重心不稳的道尔——外头下方也传来数声破裂声和惊慌的喊叫——只见拜伦一剑刺出便已来不及收手,直接往最靠近道尔那人的胸口刺入三英寸深。“小心,艾希布雷斯!”他大叫一声,同时将剑拔出,试着直起身子。
另一人看见突然出现这样的致命武器,惊骇地举起短棍,使尽全力往拜伦头上砸。一声闷响后,拜伦便即倒地,昏迷不醒,剑也丢到一旁。
道尔为了平衡重心,连忙蹲下抓住书桌的一脚,却刚好看见拜伦动也不动地躺着。“你这王八——”他气得大吼,起身之际将书桌高举过头——桌上所有东西都掉了下来,要寄给《信使报》的信封也从窗口飞出去,“——蛋!”他说完最后一个字,便将桌子砸向打昏拜伦那人的头和他高举的手臂。
那人倒下后,由于有几名入侵者忙着灭火,道尔便趁机冲向门口;其中两人跳出来挡住他的去路,却被他挥出的重拳给击倒。就在他踉踉跄跄跑上走廊的时候,有人仔细瞄准他的右耳后方,掷来一只装满细沙的袜子,原本向前冲的他顿时“砰”的一声倒在地板上。
罗曼奈利博士对着这具不动的躯体看了几秒钟,手一挥,将跟着道尔跑出来的人遣退,然后将装沙的袜子甩进口袋。“用氯仿处理过的布蒙在他脸上,把他抬走,”他用粗嘎的声音说,“听到没有,你们这群没用的小丑。”
“哎呀,阁下,”抬起道尔脚踝的人抱怨道,“他们可是有所准备!除非诺曼没有摔死,否则我们就死了三个人。”
“里面另外一个呢?”
“死了,老板。”最后走出房间的人说,一面穿上一件烧焦冒烟的外套。
“我们走吧。走后面楼梯。”罗曼奈利按了按眼睛说,“尽量不要散开,起码能做到这点吧?”他小声说:“你们把这里搞得像座疯魔殿,一定会引来追捕的人,我只好施个迷向咒混淆线索了。”他开始念念有词,贺拉宾等人谁也听不懂,念了十几个音节之后,他的手指间开始涌出血来。前面楼梯方向传来笨重的脚步声,众人不安地动来动去彼此互望,但片刻后,他们便听到模糊的争辩声,脚步也愈离愈远。罗曼奈利不再出声,并且垂下双手,发出粗粗的呼吸声,几个和他在一起的人看见血像泪水一样从他眼中流出,无不脸色发白。“快走,你们这些笨虫。”罗曼奈利立刻挤到最前面去带路。
“什么是疯魔殿?”殿后一人小声地问。
“就是一种风琴。”其中一名同伴回答,“去年夏天,我到音乐节去看我外甥弹管风琴,就听到有人弹奏这种乐器。”
“你外甥弹什么?”
“弹管风琴。”
“天啊,会有人付钱去看这种玩意?”[1]
“住嘴!”罗曼奈利嘘了一声。接着便开始下楼梯,肩上这不省人事的负担让他们气喘吁吁精疲力竭,也就根本不想说话了。
一阵尖锐而不协调的哨音齐鸣,终于把因为被麻醉而半昏睡的道尔吵醒。他躺在一个棺材状的箱子里,盖子已被掀开,里头的湿冷让他全身发抖。他坐起来揉揉眼睛,深呼吸几口之后,才发现这个空无一物的小房间确实在摇晃,他现在一定在船上。他把一条腿举到箱子外,穿着凉鞋的脚后跟碰到地板后,用手按住箱子两边昏头昏脑地撑着站起来。他的嘴巴里仍全是氯仿的恶臭,摇摇晃晃走到门边时,他一边露出苦相一边吐口水。
正如他所料,门从外头锁住了。门上在他脖子高处有一扇小窗,没有玻璃,而是嵌着一根根粗铁条——难怪房里这么冷——他身子微蹲往外看,看见一块湿湿的甲板只延伸几码远便被一道灰蒙蒙的雾墙给挡住了,在晦暗中还看到一条绳索高度及腰,与甲板平行,显然就系在他的舱房隔板外面。
刺耳的哨声似乎来自前方十来码处。道尔被刺激得神经紧绷,而且他相信捉他的人并不想杀他,便扯开喉咙大喊:“别再吵啦!还有人想睡觉呢!”
有几个哨声果然立刻停住,其余的则变得断断续续,不一会儿也安静下来。这时,道尔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因为他听到简直就像是罗曼尼博士的声音说:“你——不,你留下;你——去叫他闭嘴。你们其余的笨蛋继续吹。如果一个普通人的叫声就能让你们分心,那么席兰吉来的时候,你们还怎么吹得下去?”
那怪诞的哨声又重新响起,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在窗前动也不动的道尔看见一个令人迷惘的东西——一个小老头,裹着涂了焦油的帆布外套,戴着皮帽,拉着那条及腰的绳子朝着道尔而来,但他的双脚却是往上飘,看起来好像在水中前进似的。当这个毫无重量的爬行物撞上隔板,从小窗往内看时,道尔看见那半张脸与独眼,便认出正是那天在街上遇见的疯子,说要带他去一道时间裂缝,结果只是把他带到一块空地让他看一些多年前烧焦的骨头。
“等这些……人结束以后,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路,”爬行者说,“但是如果你现在再出声,我就让你整路上都饿肚子。你还是希望能保持力气对吧,杜怀特?”此物说完话,便将可怕的脸用力贴在铁杆上,低吼道:“我建议你还是吃东西——当主人处理完毕,把你交给我善后的时候,我希望你嘴里还有牙齿。”
道尔刚才不得不放开被雾沾湿的铁杆,但此时他却被那只眼睛所射出的恨意吓得退了几步。“喂,”他小声说,“放轻松点。我到底对你做了——”他话说到一半,被一股恐怖的疑虑梗在喉头,而这疑虑也随即成为确凿的事实。“天啊,那块空地就是萨里河岸边的空地,对不对?”他低声说,“你并不知道我从地窖逃出来……所以你以为你指给我看的是我自己的头骨,对吗?老天爷。这么说你逃过了柏加的泥土弹……但是我有那张纸充当活动钩……天啊,你一定是从那时候一直活到现在啰!”
“没错。”这曾是罗曼尼博士的东西尖声说,“而这也是我回家的旅程——卡从来无法活这么久,我很快就要搭乘那最后一艘船,航行过黑夜十二小时——但在此之前,你终究而且肯定是要死了。”
不一定,除非你还能在一八四六年四月十二日在乌威治沼泽遇见我,道尔心想。“你说的黑夜十二小时是什么意思?”他小心地问,怀疑此物是否读了他昨晚写的诗。
它吊在绳子上笑着说:“你会比我更早看见的,斯图。这是通过冥府杜阿特的路程,死去的太阳神拉每晚都要走这趟黑暗旅程,从日落到日出。这里的黑暗结结实实,时刻是测量距离的标准,就好像在一个开展的钟面上航行。”此物忽然住口,然后打了个响雷般的嗝,简直将它的体积喷掉一大半。
“下面安静点!”从雾中传来一声怒吼,声量大得足以盖过尖锐的哨声。
“死者都聚集在冥河沿岸,”罗曼尼压低声音继续说,“哀求搭上太阳神的船重返生界,如果他们能上船,便将得拉神之助恢复青春活力。有些人甚至游过来抓着船,但巨蛇魔会爬出来……喔,爬得很远!……咬下他们并吞下肚去。”
“那么,他——我——在诗中所提到的就是这个了。”道尔平静地说。他抬起头来,挤出一个自信的笑容,说道:“我已经在一条以时刻为里程碑的河流上航行过,事实上我还经历过两次很漫长的旅程,而且都活了下来。如果我真的到你所说的杜阿特河去,我敢打赌我会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黎明那端。”
这些话激怒了罗曼尼博士:“你这个笨蛋,没有人——”
“我们现在正在前往埃及,对吧?”道尔打岔问道。
那只独眼惊讶地眨个不停:“你怎么知道?”
道尔笑着说:“我什么都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抵达?”
罗曼尼这东西继续皱了一会儿眉头,接着它似乎忘了刚才的怒气,几乎不带疑心地说:“再过一星期或十天,如果在艉楼甲板上的那群人能成功地唤起席兰吉——风元素的话,这就像风神埃俄罗斯给奥德修斯的东西。”
“喔。”道尔往船尾方向看去,企图看透雾气,却未成功,“类似那些在罗——我是说你的营区里失控的那些火巨人吗?”
“对了,对了!”此物拍着赤裸的脚掌高喊,“很好。没错,这两个族类是近亲,其他还有水和土。你应该看看土元素,巨大的活动悬崖——”
忽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哨音——或者应该说是尖叫,但并非出自人类——劈空响起,对船造成明显震撼,所有松动的木板都震脱了。道尔急忙从窗边跳开,想也不想就认定有一架巨型喷气式客机,像是波音747什么的,不明原因地企图在附近海面上全速降落,说不定就在他们正上方。后来他又被抛回来撞在门上,因为有一道风墙从船尾扫来,把所有船帆绷得紧紧的,还有几根桅杆像是被巨拳打中而折断,船头沉得很低,接着又再度拉高,整艘船就这么充满能量地冲向前去。
在船只与船上所有物品经过移动而适应新速度前的短短几秒钟内,道尔背贴着的船尾舱板仿佛已不像墙面而像是地板,当他的棺材箱喀喇喀喇滑过甲板朝他撞来时,他赶紧抬起双脚——而且根本无须跳跃——让它一头撞在他刚才脚踝所在之处。接下来重心又晃回正常位置,他往前一栽,手和膝盖就趴在箱子上。风声呼号之外,他听到第一波高高激起的船头浪轰隆哗啦地冲过甲板。
他很快爬起来抓住窗格,在不断吹来的冷冽风中眯起眼睛寻找罗曼尼的残余物,但它已经走了。希望他直接掉到船外去了,他心想——不过我想他是不会沉的,他只会像只大甲虫游水跟在我们后面。船轰隆隆地直往前冲,好像巴士全速驶过一片耕地,但道尔抓着窗格许久,终于瞥见几个人影挤在艉楼甲板上,显然试着想要下来。至少雾被吹散了,他头晕地想着,然后放开铁杆,身子往下滑成坐姿,被风刺痛而泪水直流的眼睛仍是眨个不停。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嘈杂声、寒意和持续的蹦跳却没有减缓的迹象,道尔很庆幸自己现在拥有的是贝纳的躯体,因为道尔自己的身体会晕船。但即使如此,他依然庆幸自己终究没有吃下拜伦买回来的龙虾色拉。
大约到了中午时分,窗格间丢进了几样东西:一个纸包裹“噗”一声掉在地板上,道尔打开一看,里头有咸猪肉和硬邦邦的黑面包,另外有一个有盖的罐子掉了几英寸下来,然后被一个小钩链钩住晃来晃去,罐子里装的是淡啤酒。自从在“双颈天鹅”被剥夺了餐点之后,道尔从昨天中午开始就什么也没吃,对他来说,时间好像已经过了不只二十四小时了,因此他大口大口吃得津津有味,吃完后甚至还舔了舔包装纸。
约莫过了六个小时,同样的过程又重复一次,他还是吃得精光。不久,天开始黑了——不过风与船的全速前进却丝毫未曾松懈——他正想到今晚该怎么睡的时候,窗口又丢进几条毯子。
“谢啦!”他大喊,“能不能再给我一罐啤酒?”
房里并未全暗,道尔便在棺材箱里临时铺了一张尚称舒适的床;他正要爬进去,却竟然听到啤酒罐的链子哐啷哐啷往上拉——风呼啸地吹过船上索具,因此听不见倒啤酒的声音——然后又轰隆一声落回原位,是满的。
他赶紧站起来跑过去,当他紧贴着墙壁喝啤酒,尽量不浪费一点一滴之际,忽然觉得奇怪:他如今被抓,而且即将面对折磨与死亡,但为何他并不十分紧张?一部分原因当然是他那不假思索的自信,自从他拥有一个比以前好得多的躯体之后,这份自信始终没有完全消失过;至于剩下的乐观则是基于——他现在已乐于承认——艾希布雷斯在一八四六年之前是不会死的。你小心一点,老兄,他心想。你也许可以确定你不会死,但不见得艾希布雷斯就不会被严刑拷打个一两次。
尽管身陷困境,他还是微笑着翻来覆去想找个舒服的姿势,因为他想到了伊丽莎白·杰克琳·逖奇,他明年就会娶她——他一直想着她的肖像很美。
这趟行程持续了十五天,这段期间风的怒号未曾稍停,因此几天过后,道尔从窗口看见的那些踉踉跄跄的水手似乎也都习惯了,此外道尔也始终没有见到罗曼奈利和退化后轻如无物的罗曼尼博士。第四天,天花板上有一根受力过重的老旧横梁裂出长长一道裂缝;在此之前道尔所做的不外乎吃、睡、注视窗外,以及试着回想艾希布雷斯那段鲜为人知的埃及之旅,但裂缝出现后,他便开始忙碌,他先顺着木纹扯下一条三英尺长的裂片,然后试着用牙齿和指甲把其中一英尺长的一段修成类似小刀的东西。他本想将铁杆上的啤酒罐扭扯下来,压平了当作工具,但心想这样不只会让他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喝不到啤酒,这么明显的意图还可能招来搜身的命运。
旅程中,只有一件事几乎和席兰吉的降临同样令人不安。在第十一天星期六的夜里,将近午夜时分,他好像听到一声凄厉的吟啸压过了不断呼号的风声,他试图往外看,但这就和没有戴挡风眼镜,骑在时速七十英里的摩托车上看东西一样困难。他觉得自己看到一艘黑船,因为船比浪更黑更亮,所以才看得到,不过十分钟过后,他上了床,多半已经相信是自己勉强在强风中视物,而造成视网膜失去功能。说到底,无缘无故怎么会有艘船在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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