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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前传3《神秘骑士》五

邓克没法回答。就算是个自由骑手也需要骑马,当个佣兵也需要把剑啊。“你会找到另一匹马的,”他縋起水桶,安慰道,“七国遍地都是马。会有别的领主要你的。”他掬起一捧水,一饮而尽。
“别的领主,是啊,您倒是认识一个给我瞧瞧。我不年轻了,又不如您强壮,更别提高大了。壮汉永远不缺人要。巴特维尔大人就喜欢大个骑士。你看看汤姆·赫德尔,你有看见他比武么?他在武场上所向披靡。当然,火球的儿子也不赖。提琴手也是。我倒希望是他击败我呢。他拒绝收取赎金。他说,他除了龙蛋什么都不要……除了他业已击败对手的友谊。真是一朵骑士精神之葩啊。”
梅纳德·普棱大笑起来:“是一把骑士精神之琴吧。那家伙正拉出一曲暴风骤雨,在风雨降临之前,我们最好还是躲得远远的。”
“他不收赎金?”邓克问道,“真是高贵的姿态。”
“兜里金龙不缺,姿态自然高贵。”梅纳德爵士调侃道,“你若有心,就该吸取教训,邓肯爵士。如今远走高飞还不嫌晚。”
“走?去哪儿?”
梅纳德爵士耸耸肩膀:“随便哪儿。临冬城,盛夏厅,阴影之地亚夏,这无关紧要,只要不用留在此地。牵起你的马,带上盔甲,溜出大门就行。没人会记得你。蜗牛还有他的下一场对手要忧心,其余众人只会注目比武。”
一瞬间,邓克的确隐隐心动。只要他保有盔甲战马,他至少还算是个骑士。丢掉了这些,他只能算是个乞丐。一个壮汉乞丐,也只是个乞丐。但他的装备和武器已然属于乌索尔爵士了,雷鸣也是。宁当乞丐,不作小偷。他曾混迹于跳蚤窝,与“白鼬”、拉夫、“布丁”之流为伍,是老人令他告别了如此生活。他可以想象艾兰·帕尼其爵士会如何评价普棱的建议。但艾兰爵士已死,因此答案籍由邓肯口中说出:“雇佣骑士也有荣誉。”
您你愿意誓守清白荣誉而死,还是玷污荣誉活命?别回答,饶了我吧,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带上你的男孩逃命吧,绞索骑士,在您落得您盾牌徽标的下场之前。”
邓克怒道:“您怎知我的下场?难道您如提琴手一般做梦么?你对伊戈又知晓多少。”
“我只知鸡蛋若想保命,就得离煎锅远远的。【注:鸡蛋与伊戈同音】”普棱悠然道,“白墙堡对那孩子可不是个好地方。”
“您在比武中战况如何,爵士?”邓克问道。
“啊,我并未在武场报名。最近武运不佳啊。要您说,谁会最后得到龙蛋?”
反正不是我,邓克想,“诸神自有分断,我可不知道。”
“猜猜看吧,爵士。您自有犀利双眼。”
他略略想了一下:“提琴手?”
“真不错。愿意阐明一下您的理由么?”
“我只是……感觉如此。”
“我也一样。”梅纳德·普棱说,“不妙的感觉啊,为所有挡在提琴手路途上的人,不论是骑士,还是男孩。”
在他们的帐外,伊戈正在洗刷马饰,两眼却遥望远方。这孩子如此在意我的失败。“行了,”邓克唤道,“再刷下去,他就和你一样秃了。”
“爵士?”伊戈扔下了刷子,“我知道那只笨蜗牛杀不了你!爵士。”他紧紧地抱住他。
邓克摘下孩子的宽边草帽戴在自己头上:“学士说你拿了我的铠甲走了。”
伊戈不满地抢回了帽子:“我刷了您的链甲,擦亮了你的护臂,护喉和胸甲。但头盔被乌索尔的枪尖扎裂凹陷了。您得找个武器师傅把它敲平。”
“让乌索尔爵士去敲吧,这是他的东西了。”没有马,没有剑,没有盔甲。说不定侏儒们愿意带我一起进戏班呢。这下看上去就滑稽了,六个矮子用猪尿泡揍一个大汉。“雷鸣也是他的了。过来,我们把东西交给他,去祝他接下来比武顺利。”
“现在么?爵士。我们会赎回雷鸣么?”
“用什么?小家伙。石头还是羊粪蛋?”
“我想过了,爵士。如果您能借到……”
邓克打断了他:“没人会愿意借我那么多钱的,伊戈。他们凭什么?我算什么,一根自称为骑士,被某个蜗牛用棍子差点戳掉脑袋的大木头么?”
“那么,”伊戈说道,“您至少还有雨点。我会骑回学士。我们去盛夏厅吧。您可以在我父亲麾下服役。他的马厩里战马如云。您尽可以挑一匹战马,再找一匹驮东西。”
他知道伊戈是好意,但邓克无法重回盛夏厅卑躬屈膝,像现在这样,败落之后,身无分文,来谋个职位,却连把剑都没有。“孩子,”他说,“你去那里最好,但我不能从你父亲的桌下或马厩靠残羹冷炙过活。也许到了我们该分别的时候了。”邓克总能在兰尼斯港或旧城的守卫队中谋得一席,他们喜欢要大个子。从兰尼斯港到君临,每家客栈的门檐上我都撞痛过额头。除了给我满头包之外,我的个子也该为我挣几个铜板了。但守卫可不带侍从。“我已经把我所知尽授予你,虽然那也不多。一个出色的武术教头会更好地训练你,找个可敬的老骑士,确保他知道该抓长枪的哪一头。”
“我不想要什么出色的武术教头,”伊戈说,“我只要你。如果我用——”
“不行,别提这个。我不想听。去收拾我的武器。我会把它们和赞美之辞一同献给乌索尔爵士。今日事,今日毕。”
伊戈踢了踢地面,他的脸和大草帽一样耷拉着,“好的,爵士。如您所言。”
从外面看来,乌索尔爵士的帐篷朴实无华:深色帆布,四角正方,用麻绳紧紧钉入地面。唯一的装饰是正中飘扬的一杆长长灰旗,上绘银色蜗牛。
“在这里等我。”邓克吩咐伊戈。孩子牵紧雷鸣的缰绳。高大的棕色战马驮满了邓克的武器与铠甲,甚至包括他新得的旧盾。绞索骑士,我是个多么糟糕的神秘骑士啊。“用不了多久。”他低头弯腰钻进帘子。
帐篷简陋的外表下,内里的华丽舒适程度令他猝不及防。他脚下铺满密尔的织毯,五色杂陈。一圈便椅簇拥着一张华丽的高脚桌。柔软的靠垫堆满羽毛床铺,熏香自一尊黑铁炉中冉冉升起。
乌索尔爵士坐在桌边,拥一壶酒面对着成堆金银。他的侍从模样迟钝,正与他一同清点钱币。蜗牛不时轻咬硬币,或将其放到一边。“看来你要从我这学的还很多,威尔。”邓克听见他说,“这个硬币被人切过,这个则磨薄了。还有这一个?”一抹金光在他指尖舞蹈,“收钱之前要看好了。拿去,给我说说你看到了啥。”金龙划过半空,威尔扑了个空,硬币掠过他的指尖滚落地上。他跪下身去找到金币,反复瞧了两次,答道:“这个没问题,大人。一面有一条龙,另一面是国王……”
昂德里夫瞥了邓克一眼:“上吊的家伙。很高兴看到您能走动,爵士。我怕我失手杀了您。您能否好心向我的侍从解释一下金龙的问题。威尔,把金币递给邓肯爵士。”
邓肯别无选择地接过。他击落了我,所以现在我得甘心接受他的嘲弄?他皱起眉头,在手心里掂量着金币,仔细检查正反两面,又放进嘴里:“纯金的,未经切削和打磨,分量十足。换我也会收下,大人。这有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国王。”
邓克仔细察看。金币上雕刻的面庞年轻无须,英姿飒然。伊里斯国王在金币上满面胡须,老国王伊耿亦是如此。两者之间的贤王戴伦倒是没有胡须,但硬币上的不是他。金币不算很旧,不可能铸于“无能的”伊耿之前的年代。邓克剥擦着头像下的文字。戴伦,文字如此说,但邓克熟知贤王戴伦的模样,这决不是他。他再次细看,发现字母的笔画有些奇怪,那不是……“戴蒙!”他惊呼道,“这是戴蒙!可世上从没有戴蒙国王,只有——”
“伪君。黑火戴蒙在叛乱中铸造了他自己的钱币。”
“但仍是金子,”威尔反驳道,“如果这是纯金,那就该和别的金龙一样值钱,大人。”
蜗牛揍了他一个耳光:“白痴!没错,这是纯金,逆贼之金。拥有它已是叛国,使用它则是双倍叛逆。我得把它融了。”他又揍了一巴掌,“快滚得远远的,这名优秀的骑士和我有正事商议。”
威尔连滚带爬地眨眼没了影。“请坐,”乌索尔爵士彬彬有礼地说,“您要来点酒么?”在他自己的帐篷里,乌索尔爵士看起来和酒宴上简直是两重天地。
蜗牛匿于壳中,邓克暗记。“多谢,不用。”他把金币抛回乌索尔爵士手中。逆贼之金,黑火之金。伊戈曾告诉我这比武大会全是叛贼,可我并未当真。他欠这孩子一个道歉。
“就半杯,”昂德里夫坚持道,“你听上去亟需喝一点。”他倒了两杯酒,把一杯递给邓克。脱了盔甲,他看上去更像商人而非骑士,“冒昧猜测,您是来了结账目。”
“正是,”邓克接过酒杯。也许喝了头痛会好些,“我带来了我的盔甲,武器和战马。将他们与我的赞美一同带走吧。”
乌索尔爵士露出笑容:“我猜这时该轮到我赞扬您在武场上表现勇猛了。”
邓克暗想,“勇猛”是否是“笨拙”的体面之辞。“感谢您的赞扬,但是……”
“我想您误会我了,爵士。可否冒昧问您是如何成为一名骑士的么,爵士?”
“艾兰·帕尼其爵士在跳蚤窝找到了正在追猪的我。他的旧侍从在红草原战死,他需要人替他照料马匹,擦亮盔甲。他保证若我服侍于他,他会教我舞剑持枪和骑乘马匹的技艺,因此我欣然接受。”
“动人的故事……虽然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提起那头猪。不知艾兰爵士如今身在何方?”
“他已死。我埋葬了他。”
“如此。你是否将他带回帕尼其镇?”
“我不知那镇在何处。”邓克从未见过老人的帕尼其镇。艾兰爵士绝少提起,正如邓克绝少提及跳蚤窝,“我将他葬于面西的山坡,好让他常常欣赏落日。”便椅在他庞大的身躯下吱嘎作响。
乌索尔爵士回身就坐:“我有我自己的铠甲,坐骑更胜于你。一匹衰弱的老马和一堆破钢板锈链子于我又有何用?”
“斯提利·佩特打造了我的战甲,”邓克微愠道,“伊戈对这套铠甲精心照料,链甲上不沾一点锈斑。铸它的钢铁坚固耐用。”
“坚固耐用,但沉重,”乌索尔爵士抱怨,“而且对任何正常人都过于庞大。你壮得不同寻常,高个子邓肯。至于你的马,骑起来太老,煮来吃还塞牙。”
“雷鸣自不如从前年轻,”邓克承认,“如你所言,盔甲也略嫌巨大。但你尽可以随意出售。从兰尼斯港到君临,数不清的铁匠都愿接手这般货色。”
“换来仅值一成的钱,我估计,”乌索尔爵士说,“随后拿去融掉。这可不行。我爱的是亮闪闪的银币,不是一堆破铜烂铁。源自国库如假包换的银币。那么,您究竟是否愿意赎回您的装备,爵士?”
邓克捻着手里的酒杯,皱起了眉头。酒杯是沉甸甸的真银,杯缘镶着一圈金丝蜗牛。杯中之酒亦金光闪闪,甘醇美味。“若是心愿都能信手拈来,我又何尝不愿欣然付钱。可是……”
“……你连下个注的两个银鹿都掏不起。”
“如果您允许……允许我暂借回我的盔甲与战马,我可以晚些付清赎金。一旦我筹足数目。”
蜗牛用滑稽的眼光看着他:“您去哪里筹足,爵士?”
“我可以服侍某个领主,或者……”说出这些话异常困难,这让他觉得自己像个乞丐,“可能会要好几年,但我终会还债。我发誓。”
“用您那骑士的荣誉么?”
邓克脸红了:“我会在羊皮纸上写下契约。”
“一小片废纸加上雇佣骑士的信手涂鸦?用来做厕纸还差不多。没别的用处。”
“您自己也是个雇佣骑士。”
“这您可伤到我了。的确,我浪迹天涯,从不听任他人差遣……但我上一次卧睡荒郊野外已是很久远的事了。旅店对我来说更为舒适得体。我是个‘比武骑士’,您所能遇见的最优秀的那种。”
“最优秀?”他的傲慢令邓克恼怒不堪,“狂笑风暴也许不会同意,爵士,‘长刺’里奥和‘野兽’布雷肯想必也颇有不同看法。在杨滩堡,无人知晓蜗牛知名。若您身为如此著名的比武冠军,为何如此默默无闻?”
“您听到我称自己为比武冠军了么?确实,那会让您名扬天下,对我来说,还不如回家自个出水痘。多谢夸奖,但我并非冠军。我会赢得下一场,但决战中我将落马。巴特维尔为第二名准备了三十金龙的赏金,对我足够了……算上丰厚的赎金和我赢得的赌注。”他对着满桌金银扬了扬手,“您看上去强壮高大。身高总是会打动愚民的心,虽然在比武中不值一文。威尔替我为我自己下了一赔三的赌注,肖尼大人愿意与我以一赔五对赌,真是十足的蠢货。”他用修长的手指拾起一枚银鹿,旋转着弹上半空,“下一场我会击败老公牛。然后是猫咪窝骑士,如果他能挺到与我对决的话。这两场的赔率定然很高,真是让人伤感呢。庶民们总是如此热爱本乡的英雄。”
“格伦顿爵士是英雄之血脉。”邓克鲁莽地反驳道。
“哦,我真的期待如此。英雄血脉也许能值当一赔二吧。婊子的血脉就没那么值钱了。格伦顿爵士一有机会就唠叨他的尊考,但您是否注意到他从不提及自己的母亲?理由相当深刻呐。他是由营妓所生。简妮,那名字是叫?他们称她作一文钱简妮。直到红草原,战火点燃前夜,她接了数不清的客,结果那晚之后她被改称为红草原的简妮了。火球在那之前要了她,毫无疑问,但跟着就是一百个其他男人。在我看来,我们的好朋友格伦顿可是酷爱假设啊。他根本连红头发都没有。”
英雄血脉,邓克想道。“他称自己为骑士。”
“那可真是如假包换的。这孩子和他的姐姐在青楼长大,就是那个叫猫咪窝的地方。一文钱简妮死后,由别的妓女照料他们,时时向他灌输他母亲唠叨不休的关于他是火球遗种那一套。一个邻近的老侍从训练了这孩子,但他自己是个侍从,所以无从授予这小杂种骑士称号。但半年前,一队骑士碰巧路过妓院,某个名叫摩根·邓斯塔波的骑士醉里瞧上了格伦顿的姐姐。无巧不成书,那姐姐还是个雏,邓斯塔波又没足够的银子付她的初夜。因此讨价还价之下,摩根爵士授予了她弟弟骑士称号,就在猫咪窝二十个目击证人面前。而后他乖巧的小姐姐牵着他上楼让他开了苞。就是这么回事。”
任何骑士都有权授予他人骑士称号。服侍艾兰爵士时,邓克听过各色故事,某人的骑士称号源于善意施予、恶言威胁、或是一兜银鹿,可从没听过用初夜权买骑士名衔的。“巷间传言,”他听到他自己驳斥道,“未必就可尽信。”
“我从基尔比·皮姆处得知,他宣称自己正是授衔仪式的在场证人之一。”乌索尔爵士耸耸肩,“英雄之子,妓女之子,或者两者皆是,只要对上我,他必败无疑。”
“您可能抽到其他对手。”
乌索尔爵士扬起了一边眉毛:“我再没见过比科斯格罗佛更热爱小小银鹿的人儿了。我向您保证,我下一场必定抽中老公牛,然后是那男孩。您愿意赌上一把么》”
“我身无分文,哪能再赌。”邓克不知哪一件事更让他沮丧:是得知蜗牛买通比武总管在抽签中为所欲为,还是发现蜗牛刻意挑他来做对手。他起身道:“我已尽我所言。您可以带走我的马和刀剑,以及所有铠甲。”
蜗牛打了个响指:“或许还有另一条路。您委实并非毫无一技之长。您的落马姿势相当华丽呐。”乌索尔爵士的双唇随着他的浅笑闪闪发亮,“我会让您暂借您的战马与铠甲……如果您愿跟随于我麾下的话。”
“跟随您?”邓克不解,“怎样跟随?您已经有一名侍从。难道您需要卫护某座城池?”
“也许吧,如果我自己有一座的话。但说真的,我更喜欢体面的旅舍。城堡得要花费巨资维护。并非如此,我只是要您再和我挑几场比武对敌罢了。二十场应该绰绰有余了吧。这个您会干吧?您可以分到我酬劳的一成。而且,我保证在将来会对准您宽大的胸膛,而不是脑袋。”
“您要我跟随您在各处主动落马?”
乌索尔爵士满意地咯咯笑着:“您是如此标准强悍,没人会相信一个盾上漆着蜗牛的胖老头能打败你。”他摸摸下巴,“另外,您得换个盾牌。要我说来,一个绞死的人看上去是挺吓人的,不过……总是被高高吊着,不是么?一副衰败样子,死得透透的。得要找个更能唬人的东西。或许一个熊头?一个骷髅?三个骷髅更好!还是挑在枪尖的婴儿。另外,您得披个长发,留起络腮胡子,越桀骜不驯越好。世上这种不为人知的小比武多得数不清。算上我能弄到的赔率,我们很快就能买得起龙蛋了,直到……”
“……直到所有人都知道这大个子没指望了?我丢了我的盔甲,但荣誉仍在。您可以带走雷鸣和我的装备,其余免谈。”
“荣誉只能让您沿街行乞,爵士。比起跟着我比武来,这世界上有糟糕得多的事。至少我能教您几样比武的诀窍,您在这方面比栏中的猪高明不了多少。”
“您在取笑我。”
“我早取笑过了。就算被取笑,您还是得吃饭。”
邓克真想狠狠砸烂他那张微笑的脸。“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何您的盾上纹着蜗牛。您并非货真价实的骑士。”
“听上去您倒像块货真价实的木头。您瞎了么?看不到眼下的危险么?”乌索尔爵士放下酒杯,“您知道我为何非得冲这儿下手么,爵士?”他站起来,轻轻拍拍邓克的胸膛,“枪尖要戳中这儿,您一样也要乖乖滚下马。脑袋那么小,对我难度还更大些……但也更轻易能置你于死地。我可是收了银子的。”
“银子?”邓克躲开他的手,“您是什么意思?”
“预付六个金龙,死后再赏四个。要买骑士的一条命算是绰绰有余了。您该心存感激。若是他出价更高,我可能得把矛尖戳进你的眼窝呢。”
邓克头晕目眩。为何会有人买凶杀我?在白墙堡,我与人无怨无仇。自然,没人比伊戈的哥哥伊里昂更怨恨我,但明焰王子已被放逐去狭海对岸。“谁付的钱?”
“日出之时,金子由仆人带来,恰在比武总管拟定对战名单前夕。他隐身于斗篷,并未提及主子姓名。”
“但这是为什么呢?”邓克问。
“我没问。”乌索尔爵士又倒了一杯酒,“以我看来,您的敌人比您所知的更多,邓肯爵士。难道并非如此么?还有人说您是我们如今所有苦难的根源呢。”
邓克感到一只冰冷的手攫紧了他的心:“您是何意?”
蜗牛耸耸肩:“我或许并不在杨滩镇,但斗武于我息息相关。我观望远方的比武,一如学士观望星移斗转。我得知在杨滩镇,一名雇佣骑士引发了一场七子审判,结果‘碎矛’贝勒死于其弟梅卡之手。”乌索尔爵士坐落椅中,伸展双腿,“贝勒王子为人敬重,明焰王子也是高朋满座,他们想必都很难忘记他受放逐的原因。想想我的提议吧,爵士。蜗牛或许会在身后留下粘迹,但小小粘液于人无害……若您与龙共舞,只会烈火焚身。”
邓克步出蜗牛的帐篷,天色看起来晦暗了些。东边天际的乌云愈加厚重浓密,而日色西沉,在中庭投下长长的阴影。邓克发现侍从威尔打量着雷鸣的蹄铁。
“伊戈去哪儿了?”他问道。
“那光头的小子?我哪里会知道。自个跑走了吧。”
他忍不下心和雷鸣说再见,邓克暗忖,一定是跑去帐篷翻他的那些书了吧。
但他却并不在帐篷。书本仍然在原处,在伊戈的铺盖边整齐地摞成一叠,可男孩不知所踪。邓克隐隐感到有些事出了差错,小家伙不太可能不征得他的同意就四处乱晃。
几尺外,两个发色灰白的军士在条纹帐篷外喝着麦酒。“……好吧,去他的,一次就够了……”其中一个咕哝道,“太阳高照时草绿绿的,唉……”身边的那个捅了捅他,他停下嘟囔,才注意到邓克:“爵士?”
“你们有没有见到我的侍从?他叫伊戈。”
士兵抓了抓他耳根的灰色胡茬:“我记得他,头发比我还少,一张嘴巴足有三个大。有几个小子和他纠缠了一会,不过那是昨天晚上了。之后我就没见过他,爵士。”
“多半把他吓跑了。”他的同伴补充道。
邓克狠狠盯了那人一眼:“如果他回来了,让他在这儿等我。”
“行啊,爵士,没问题。”
或许他只是去看比武了。邓克掉头朝武场走去。路过马厩时,他遇见了格伦顿·鲍尔爵士正刷洗着一匹漂亮的栗色牡马。“您可曾见到伊戈?”他问道。
“不久前他刚跑过这边。”格伦顿爵士从口袋里掏出一根胡萝卜,喂着他的马儿,“这匹新战马不错吧?科斯坦大人让他的侍从来赎她,但我告诉他省省那些金子吧。这家伙我自己要了。”
“大人不会满意这个处置。”
“大人跟我说我没权利在盾上画火球纹章,大人还跟我说我的纹章应该是一堆猫咪柳。去他妈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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