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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雷蒙的头脑有些迟钝。他必须说点什么,但他想不到合适的回答。蠢货,我是雷蒙·埃斯佩霍,我就是你,所以我干吗要告诉你我是谁?他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开开合合,看到另一个自己眼里的惊讶换成了另一种东西,另一种危险得多的东西。那个人握紧了手里的小刀。
“外星人!”雷蒙大喊出声,“这儿有该死的外星人!它们要把我关起来。你一定得帮帮我!”
这才是关键。那个人的敌意稍稍减轻了些。他转过头,用眼角余光打量着雷蒙,目光仍然带着怀疑,但已不再流露出凶狠。雷蒙身子前倾,走得很慢也很小心,尽量不去惊动那个人。
雷蒙第一次近距离地看着自己,甚至有些看入了迷。毕竟,虽然他的记忆在大唱反调,对面这位可是他遇到的第一个人类!此刻的他肮脏而凌乱——平时下巴上的胡楂如今成了一副蓬乱的大胡子。他漆黑的眸子中透出怀疑,右手缠裹着染血的布条,雷蒙突然头晕得厉害:他明白,在那堆脏兮兮、乱糟糟的绷带里,少了一根手指。就是培育出他的那根手指。
但另一个雷蒙看起来也不太对劲。他本以为看到对方就像是在照镜子,但事实并非如此。那张脸与他期待中的熟悉面孔不同,看上去更像是录影带中的自己。也许——他想——也许他的五官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对称。他的声音也比自己想象中更高,而且带着愤愤不平。就像录下来的自己的声音,让他反感。另一个雷蒙蓄有胡须的下巴向外凸出,看起来相当挑衅。
他在对方的眼中又是怎样的呢?细密的头发,皮肤上的皱纹没有那么多,没有疤痕,胡须也很稀疏。他看起来应该年轻得多。如果他不觉得对面的人和自己相似,就没有理由怀疑外星人都做了些什么。雷蒙的优势在于,他知道发生了什么、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那个人所知的一切。而对方的优势在于,淹得半死的那个人不是他,而且他还有一把刀。
“拜托,”雷蒙搜肠刮肚地找着能够自圆其说的话,“我一定得回到提琴手之跃镇才行。你有货机吗?”
“我他妈看起来像有货机吗?”对方说着,像十字架上的耶稣那样抬起双臂,“这些该死的家伙已经追了我一星期了。你又为什么碰巧在这会儿逃到这儿来,嗯?”
这是个好问题。他们离外星人的巢穴可不近,而且时机也巧得过了头。雷蒙舔舔嘴唇。
“这是他们第一次带我出来,”雷蒙决定尽量让自己的话接近真相,“它们把我关在一个水槽里,在这儿北面的一座山底下。它们说要追捕一个人。我想它们是打算利用我,比如观察我都吃什么之类的。或许它们懂得不太多,你知道的,我是说关于人类。”
另一个他思考起来。雷蒙尽量不去看那把刀。他们俩最好都别想着那把刀的事。他听到自己继续说了下去,嗓音单薄而尖利,听起来很是恐惧。
“我试着反抗,可它们有那个东西。装在我的脖子里。就这儿,你能看到它是从哪儿刺进去的。如果我做出违逆它们的事情,它们就会电击我。我已经走了好些天了。拜托,伙计,你不能把我丢在这儿。”
“我没打算把你丢在这儿。”那个人说。他的声音里带着厌恶。厌恶,或许还带着点优越感,“我也是从它们那儿逃出来的。它们炸毁了我的货机,但我还有别的手段。它们可吃了不少苦头!”
“是你干的?”雷蒙努力让自己的嗓音透出由衷的敬佩,“是你炸毁尤内亚的?”
“尤什么?”
下次可别说漏嘴了,雷蒙告诉自己。想清楚再开口,蠢货。至少等到刀子到你的手里再说。
“就是那个会飞的盒子。它们是这么叫它的。”
“噢,”那个男人说,“对,就是我干的。我看到过你。我当时就在旁边看着。”
“所以你也看到过它们装在我脖子上的那玩意了。”
那个人似乎勉强承认,雷蒙的说法还是有些真实的成分。雷蒙可以从那个人的姿势看出来:他已经收起了杀意。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那个人问道。
“卓柏卡布拉杀了外星人。不知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趁它们搏斗的时候,我就逃跑了。”
对方自顾自笑了笑。雷蒙决定不让他知道,他们早已看穿了他用烤饼兽想要达成的计划。最好让另一个雷蒙把时间都花在想象自己有多聪明,以及其他人有多愚蠢上。
“说起来,你叫什么名字?”那个人问。
“大卫,”雷蒙凭空捏造了一个名字,“大卫·潘纳斯克。我住在阿马多拉那边。我是联合信托公司的银行家。我大概在一个月前独自出来野营,他们就趁我睡觉的时候抓走了我。”
“联合信托公司在阿马多拉有分公司?”那个人问。
“对。”雷蒙说,他不知道是否真是这么回事,也不知道自己还没恢复的其他记忆会不会彻底推翻他的说法,所以他选择面不改色地扯谎,并且祈祷不会被揭穿,“刚开了六个月。”
“真他妈的,”那个人说,“好了,赶紧起来,大卫。如果想离开这地方,就得开始干活了。我已经造好了大概三分之一的木筏。如果要载上两个人,你最好也来帮忙。没准等回头有时间了,你可以给我讲讲你对那些狗娘养的都知道些什么。”
那个人转过身,走回森林里。雷蒙跟了上去。
往森林里走上二十来米,就到了一片空地,那个人没有费事去搭建小屋或者火坑。这儿并非住所,而是建筑工地。四捆竹子似的竹藤用冰根树的树皮捆绑着,藤条的红色表皮闪闪发光,就像上了漆。这是浮筒,雷蒙心想。用军用小刀的锯齿刀背锯下树枝和小树苗,然后把这些藤条捆扎起来,就能够漂浮在水面上。这只筏子应该没法防水——如果他们不用东西垫在木筏上的话,河水肯定会泼溅到他们的腿上和屁股上。而且这些藤条太细,捆得也不够紧。对这么个一只手受了伤又有来自地狱的恶魔在后追赶的人来说,这种成果可谓令人惊讶,但它可没法带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到提琴手之跃镇去,更别提两人一起了。
“怎么?”那人说。
“只是看看,”雷蒙答道,“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竹藤。要我帮忙砍吗?只要告诉我,你是在哪儿找到的……”
那人摆出一张臭脸思考起来。雷蒙知道那双黑眸子后面在做着什么盘算。雷蒙——或者说大卫——砍起藤条来确实要比那个受伤的男人要快,但这就意味着对方要把刀子给他。
“我来就好,”那人说着,朝远离河边的森林深处点了点头,“你去瞧瞧能不能找些结实的树枝加到里面去,能的话再找点食物。日落前回这儿来。等到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准备把这鬼玩意儿放下水了。”
“噢,好。”雷蒙说。那人吐了口唾沫,大步向南走去,留下他一个人。雷蒙挠了挠开始长出伤疤的手肘,转身走进林木之间的阴暗处。他意识到自己没问对方的名字。他当然想不到去问,因为他早就知道了。恐惧在他的心中涌起:另一个雷蒙或许会认为这种疏忽很怪。他必须更加谨慎才行。
于是直到日落之前,他就一面把断掉的树枝和宽大的冰根叶拖回营地,一面编造要向自己这位双生兄弟讲述的故事。他在途中停下了一会儿,敲开了几只糖甲虫的壳,吃掉了里面的肉。没有烹调过的生肉很咸,肉质光滑,口感不佳。但他没时间去烹调了。他努力不去思考马奈克和那头卓柏卡布拉究竟发生了什么,其中哪一个丢了性命,而哪一个仍旧潜伏在枝叶之下,准备狩猎他。但无论结果是什么,都不会改变他要做的事,所以他根本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问题上。
到了日落时分,他和他的双生兄弟收罗了另外六捆竹藤,以及约莫三分之一数量的树枝,用来铺设成木筏的“地板”。那个人似乎也很满意雷蒙找来的宽大而柔软的冰根叶,但他并没有把赞美说出口。雷蒙煮了两把糖甲虫,他的双生兄弟烤了一只“制桶工之龙”——那种栖息在低处的树枝上,小巧且形似鸟儿的蜥蜴。这种蜥蜴在烤制的时候会令人不安地扭动,就算两个大脑都被切除,稀薄苍白的血液也被抽干,它的肉体也仍然活着。
他们谈了一小会儿话,雷蒙仔细地询问了那个人的名字和身份。然后他们为明天做好了打算——如何把这些树枝和成捆的藤条搬到水边去组装,还需要砍伐多少木材,以及是否要去剥更多的树皮来搓制绳索。
“你好像有点儿经验。”那人说。雷蒙突然担忧起来,或许他不该表现得这么熟练。
“我偶尔也会出来探险,只要有时间。大多数时间里,我都得坐在书桌前。”雷蒙说着,努力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做银行业务,你知道的。不过钱是好东西。”
“你干过勘探工作?”
“没,”雷蒙说,“只不过我会出外野营,到处看看。你知道的,暂时远离一下人群。”
男人的表情软化了些许,正如他的所料。对于欺骗对方,雷蒙感到有些内疚。
“那你呢?”雷蒙问道,然后他的双生兄弟耸了耸肩。
“我把很多时间花在野外,”他说,“留在城市里没什么意义。只要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这行还是挺好赚的。生意好的时候,我可以赚进六千,甚至七千。”
这牛皮有点吹过头。雷蒙从来没赚到过四千以上,就算生意最好的时候也没有。旺季的平均收入大概是两千五,运气不好的时候,他的收入不超过一千。对方的黑色眸子仿佛在挑衅,子是他摇摇头,装出惊讶的样子。
“那可真不错。”雷蒙说。
“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钱就不难赚。”那人躺在地上说。
“你的手怎么了?”雷蒙问。
“该死的外星人,”那人说着,开始解开那块被血液浸染的绷带,“我当时在朝他们开枪,然后枪就爆炸了。可让我吃了不少苦头。”
雷蒙凑上前去。在火光中,他看不清那片红色有多少是肿胀的血肉,还有多少是因为光线本身。那只手掌的皮肤就像隔了夜的墨西哥卷饼里的肉馅。本该是食指的地方,只有一块粗糙不平的血肉,肉的表面烧焦了,留下一块奇特而美丽的银白色伤疤。
“你烙过了伤口。”他说。他的记忆回到自己找到烟盒的那个营地,马奈克也就是在那里说出了他的真正身份。所以这个人才会在那儿耗上那么久。他是在处理伤口之后进行休养。
“对。”那人说,他的语气显得漫不经心且拖沓,雷蒙明白,这表示他以此为傲,“我用火烤刀子,一直到它发红发热,然后再放上去。没法子。我当时流血不止。还有块骨头只能割断。”
雷蒙忍住没有笑。他们真是两个死脑筋,他和他的双生兄弟。他忍不住为这个人的所作所为而自豪。
“发烧吗?”他问。
“断断续续吧,”那人承认道,“不过手臂上没出现条纹,所以看起来应该没有得败血症。要不我早就死掉了,对吧?告诉我,你是怎么被这群魔鬼抓住的?”
雷蒙开始讲述早先构思好的故事。一个多月以前,他独个儿去了北面远处露营。他的爱人卡米娜跟他分了手,所以他希望找个地方独处,免得她再来找他,或者他那些朋友过来慰问。他看到了一只会飞的盒子,于是过去查探,结果那群外星人就下手了——打昏他,然后给他下了药。那部分他记不太清了。然后他一直待在水槽里,直到他们把他拖出来,要他去狩猎。故事的来龙去脉很简单,而且与事实相差不太远,不至于轻易被拆穿。而且另一个雷蒙多半会同情他。他谈起了摧毁尤内亚的爆炸、长途跋涉、卓柏卡布拉的袭击,还有他的逃脱。听到对方解释那些烤饼兽尸体背后的计划时,他装出吃惊的样子。对方为自己的聪明而得意的神情令人恼火。而且如果雷蒙没能在恰当的时刻点头或者赞美,对方就会怒目相向。
整个讲述从头到尾都别有用意,而且这法子似乎见效了。等到雷蒙解释自己有多么需要远离人群,朋友们的安慰就像嘲笑一样令人痛苦和羞愧的时候,那人自顾自点了点头,而且等讲述完毕,他并没有评头论足一番。这是当然,男人不会做这种事。
“我们轮流守夜?”那人问。
“当然,”雷蒙说,“这样或许比较好。我来守头一班,我不累。”
他说了谎。他累得要命,但他在河水里挣扎的时候,有过一段失去意识的时间,另一个雷蒙连这点休息都没有。而且不管怎么说,他这个来自阿马多拉的银行家最好还是做点该做的事,以便讨好救了自己的这个人。
那人耸耸肩,递出了他的军用小刀。雷蒙犹豫了片刻,然后接了过去。皮革刀柄略微发黏的触感,还有手感匀称的刀身。感觉是那么熟悉,又和他记忆中有所不同。思考片刻之后,他意识到改变的是他自己的身体:他从前握着它的时候,手上长着老茧。对方却误解了他的表情。
“确实没有大用,”那人说,“但我们只有这个了。它没法抵挡卓柏卡布拉或者红夹克怪之类的东西,不过……”
“没关系,”雷蒙说,“多谢!”
那人嘟哝了一声,然后躺倒下去,背对着火堆。雷蒙又摆弄了一会儿刀子,让这双新生的手也熟悉了它。这些个稀奇古怪的旅伴,不管是人类还是外星人,似乎都能轻易把刀子交给他。马奈克这么做,是因为它知道这样很安全;那个人这么做,是因为他认为雷蒙是盟友。这是个错误。太明显了。
雷蒙看向黑暗,努力不让那堆小小的营火影响他的视线,一面思索着出路。到提琴手之跃镇的路程很长,如果马奈克的话是真的,那雷蒙就会在到达之前成长到和另一个自己极其相似的地步。那个人迟早会察觉不对劲。就算没有,雷蒙也不知道自己回到城镇以后能做什么。法官会乐于相信他就是正宗的、法律承认的雷蒙·埃斯佩霍;恩耶人也或许会决定让他跟马奈克的族人一起死掉。如果两个雷蒙一起回去,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聪明的做法就是杀掉那个人。他手里有刀,他的双生兄弟受了伤,又在酣睡之中。只需要往脖子上飞快地一抹,问题就解决了。他可以往南边去,过他自己的人生,而另一个人的尸骨绝不会有人发现。他本该这么做才对。
可他下不了手。
你在什么情况下会杀戮?记忆里的马奈克这么问他。雷蒙坐了下来,而在这漫长的几小时守夜之中,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难以回答这个问题。
等到拂晓时分,他们便开始继续制作木筏。雷蒙重新捆扎了藤条,他的两只手比他的孪生兄弟捆得更紧。他们就需要多少根树枝才能制成木筏考虑了一番。这场交流短暂而又简单,雷蒙和那个人处理问题的方法相同,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唯一的分歧只在于他的孪生兄弟拒绝让他负责更多的那份工作。让没受伤的人多干活本来没什么不对的,但对方却执意不让他这个细皮嫩肉的阿马多拉银行家多插手,雷蒙太了解他的想法,他知道争辩毫无意义。
到了中午,他们已经搜集了制作木筏所需的足够材料。雷蒙用两根切下的树枝和一根亮蓝色的巴拿马常春藤做了一套粗糙的挽具,用它抄近路将藤条和树枝拖到水边。那个人把这些活儿交给他,自己负责搬运剥下的树皮和冰根叶。雷蒙觉得这代表他的双生兄弟感到疲倦了。
沙洲比雷蒙记忆中要小,但仍然堆满了各种杂物。他用不着向身后的那个人请教,便把这些木材拖到了靠近下游的河堤处。沙洲创造出了河中的一片死水,这片水域是他们在投身于无情急流之前测试竹筏的好地方。
雷蒙取下挽具,蹲在河堤上。在这片死水里,他能够看到自己的倒影,还有站在他身边的双生兄弟。两个人很相似,却又不尽相同。雷蒙正在生长的胡须更柔软、颜色也更浅。他的头发更长,让脸型有所改变。但他们仍旧像是兄弟。他能看到另一个他脸颊和脖颈上的痣,还有自己在同样位置的微小斑点。他腹部的伤疤抽痛起来。
“还不坏,”那人说着,朝水里吐了口唾沫,掀起的涟漪扰乱这面柔软的镜子。这只木筏的个头肯定小不了。圣保罗星较小的重力使得树木枝繁叶茂,他们没有花时间去把高大的树苗砍成两截,而是直接拿来使用。空间并不富余,但足以容纳他们两人了,“我们应该在上头盖个住处。”
“比如小木屋?”雷蒙看着面前收拢来的这堆木材。
“棚屋就行。有个能遮风避雨,在里面睡觉的地方。如果能弄到足够的木头,还能做个生火的炉栅。在底下铺上冰根叶,再堆上两掌厚的沙子,就能在河上保暖了。”
雷蒙斜着眼睛看了看那个人,然后又看向河的上游,看向马奈克和那头卓柏卡布拉搏斗的地方,试图推测自己在河里待了多久,又游了多远。他没法确定。那段时间感觉很长,而且距离也很远。但他当时是在生死边缘,所以印象恐怕做不得准。
“我们先把这些弄到下游去吧,”他说,“我想先离这儿远点。”
“你害怕了?”那人道。他语气中的讥讽让雷蒙感到愤怒与尴尬。他能看出对方的失望,还有永远充斥于那具身体里蠢蠢欲动的愤怒,期待着以出手伤人来取乐,也能感受到自己胸中涌动着同样的情绪。他在这里必须小心应对,否则结果恐怕会是一场代价高昂的争吵。
“害怕用军用小刀和木棍去对付一头气急败坏的卓柏卡布拉?”他说,“不怕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听到这句侮辱,那人板起面孔,但还是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
“我们有两个人,”他说着,半转过身,“我们能解决它。”
“也许吧,”雷蒙没去揭穿对方的牛皮。面对这头卓柏卡布拉,他们唯一的法子就是变成鸟儿飞回提琴手之跃去。可如果他抓住这句话不放,他们就肯定会吵起来。“问题在于,万一那个外星人赢了呢?”
“打赢一头卓柏卡布拉?”那人的口气里满是怀疑。鼓起勇气说他们俩能杀死那头野兽并不难,但要想象马奈克靠同样渺茫的机会活下来就很难了。雷蒙神情阴郁。
“就在我逃走的时候,情况看起来还不错,”他说,“外星人有种类似枪的武器,至少打中了那头卓柏卡布拉两次,也许削弱了它的力量。我可不打算留在这儿等着看结果如何。另外,如果那个该死的外星人还活着,而且手里还有那把枪,那我们还是最好别被它追上。”
“好吧,”那人说,“我们就先往下游漂个一两天,就算给你求个心安。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停下,然后加盖棚屋和炉子;还可以再检查一下藤条,看看扎得是不是够紧。”
好一句挖苦。到了现在,那家伙还在为雷蒙说自己两只手能比他一只手扎得更紧而耿耿于怀。
过去的雷蒙会这把话看做侮辱,或许还会跟对方打上一架,但现在可不行。很好,蠢货,雷蒙心想。爱挖苦就挖苦去吧。我很清楚你自个儿有多害怕。
“好主意。”他简短地答道。
把树枝捆起,然后固定在筏子上——这项工作耗时不少,但并不费力。雷蒙发现自己竟然找到了某种节奏:把树枝放到上面,系住一边,然后是另一边,接着系紧和另一根树枝交叉的位置。一、二、三、四,就这样不断重复,他全身心地投入体力劳作之中。他的手脚没有了老茧的保护,开始疼痛和起水泡。他把痛楚抛到脑后:这没什么可抱怨的。如果说另一个他能砍掉自己残留的指骨,那么雷蒙也当然不怕手掌蹭破点儿皮。
他的双生兄弟尽可能跟上他的节奏,但那只残缺的手大大拖慢了他的速度。雷蒙能感觉到那个人心里的恼火:他不想在一个蠢银行家面前丢人。等到日头落向对面河岸的树梢时,雷蒙满意地发现,对方的绷带又渗出血来。
最后,他们把冰根叶铺在树枝上,把宽阔柔韧的叶片固定在一起,做成毛毯的样子。这算不上彻底防水,不过至少他们往南去的时候,屁股不会被打湿。筏子看起来可不怎么样。它没有舵,只在船尾有一根控制方向的粗糙船桨,面积不超过两点五平方米,对于摔跤比赛是足够了,作为旅行的工具就太狭小了些。不过他们所要做的只是待在这条大河的河面上,一直漂到提琴手之跃镇。他们把木筏拖进那片死水的时候,它便顺利地漂浮在河面上,等他们俩都爬上去以后,感觉还是既稳当又安全。
“真他妈不赖,大卫,”他的双生兄弟说,“你干起活来挺像个男人的,是不是?”
“我们都干得很棒,”他赞同道,“现在打算出发了吗?”
话音刚落,他们便听到了一个声音——那是远方传来的卓柏卡布拉的咯咯叫声。听起来它似乎很痛苦。雷蒙腹部绷紧,而那个人也脸色发白。
雷蒙划动船桨,离开沙洲后方,渐渐接近水流最湍急的河心。那个男人蹲坐在木筏边缘,不住回望。怪物和马奈克都没有现身,尖叫声也没再响起。雷蒙一面掌舵,一面为他们及时逃脱而庆幸。再在岸上过一晚,他们恐怕就会遭逢不测,也许只需要再过一个钟头。幸好他的双生兄弟那么努力跟上他的节奏。要是雷蒙昨晚下手杀了那个人,就没有这种好事了。只凭他一个人,绝对无法及时做好木筏。
但那头猛兽的叫声——即使带着痛苦——却让他莫名地有些伤感。如果说活下来的是卓柏卡布拉,那死掉的就是马奈克了。这位部队领袖为了保护族人不受穿越群星和时光而来的暴力伤害,送掉了性命。那么阻挠马奈克的塔特克鲁德的那个生物呢?只是个来自墨西哥的穷乡僻壤的自大猴子,在逃避法律制裁的途中撞见了外星人的巢穴,甚至对自己的发现将会导致的后果一无所知。至少马奈克努力过了。它是战死的,就算它辜负了族人的期待,却也不失光荣。令他惊讶而又不安的是,他发现在它已经死去,而他得到自由的现在,自己几乎在想念马奈克。而且尽管它曾经给他带来那么多的痛苦,尽管曾对那个外星人满心憎恨,雷蒙想到它的惨死,就不禁有种遗憾和悲伤的感觉。
“你还是比我强,怪物,”雷蒙用比呼吸更低的声音说,“你还是比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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