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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炮灰 第104章

薛平津握紧手里的刀,警惕地看向四周,寻找突围的机会,这时,一个骑高头大马的男人从城门的正门走出,身长八尺,生得膘肥体壮,威风凛凛,不是别人,正是武安侯。

武安侯冷笑:“小子,今日老子便要将你碎尸万段,以慰我儿在天之灵。”

薛平津嘲笑道:“你儿就是嘲笑我长得像女的那厮?呵,既然他不长眼睛,那我便将他的眼睛剜掉,省得他以后再狗眼不识人。”

听到这声嘲讽,武安侯暴喝一声,手持一杆威风凛凛的霸王枪朝薛平津冲过来,薛平津也纵马前去迎战。

不过五个回合后,薛平津的双手便震得发麻,虎口已经磨出血,每当两人的兵器交击时,他感觉自己手臂的骨骼都要在那样的力道下断裂。

意识到自己不敌眼前的男人,薛平津纵马想杀出包围圈,但这时,那些手持铁盾的士兵将盾牌翻了个面,露出锋利的尖刺。

马儿受了惊,差点将薛平津掀翻在地上,而这时,武安侯从后面追上来:“竖子哪里逃!”

当那杆霸王枪再次落下时,薛平津忙举起双刀去挡,可他的刀竟然在两人的兵器接触后从中间碎开,四处飞溅。

武安侯顺势一杆敲在薛平津的腰上,他连人带马重重地翻在地上,再也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情况十分危急。

高处的姜绍看到这一幕,心下一定:如此一来,便能让薛焯折损一只臂膀。

嗯?

看清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时,他不可思议地睁大眼,怎么会……

“当€€€€”

当武安侯的枪打算径直戳穿薛平津的喉咙时,武安侯却听到耳边一阵空气被割破的刀风声,一道猩红的弧光从旁边横劈过来,刀刃挡住了他的枪。

“摩诃!”

薛平津本来以为自己肯定躲不过去了,形容狼狈地跌倒在地上,他甚至听到兄长在远处叫他的声音,可疼痛却迟迟没有落在他身上。

是谁?是兄长吗?

薛平津呆愣地放下挡住眼睛的手,尘土飞扬中,他看到挡在他面前的是个身形娇小的少年,兵气卷起的狂风鼓起他轻盈的衣摆,衣袖上用金线绣成的赤莲在战场的火光中熠熠生辉。

第71章 红莲

“砰€€€€”

崔遗琅的身体重重地撞在坚硬的城墙上,感觉全身上下的骨头都在发出尖锐的呐喊。

刚从地上爬起来,凌冽的拳风从他面上轰过来,崔遗琅反身往后退,但武安侯雄壮的手臂已经朝他的胸口凶猛地轰过来,崔遗琅连忙把刀挡在身前,勉强挡住这样致命的一击,但还是被余波整得往后退上好几步。

又是十几个回合后,崔遗琅大口大口地开始喘气,握紧双刀的手臂肌肉在不自觉地发抖,他竭力地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给自己喘息的时机。

好强的男人,甚至比师父还要强。

当薛平津退下后,崔遗琅迎击这位素有威名的武安侯,这是他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强的对手,甚至他到现在都没有信心能不能获胜。

武安侯收回自己的霸王枪,眼神欣赏地看向眼前的少年:“小子,你的武功真不错,长得也比那个薛家小子讨喜,不如来给我做儿子。”

崔遗琅没搭理他的招降,他大脑快速运转:不行,这样下去我的体力迟早耗尽,必须尽快找到获胜的法子。

他想到一个极端的办法,心里却有些迟疑,但眼看武安侯又手持银枪朝他攻过来,便一咬牙,再次朝对方冲过去。

从这一回合开始后,崔遗琅的刀法明显变得更快更凌冽,绯红色的刀刃在空气中滑过一道又一道刺眼的虹光,好几次都险险从武安侯的要害处擦过。

武安侯终于感到心慌:这小子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强?

等等,不太对劲。

在仔细观察崔遗琅的刀法,武安侯发现对方的刀法并没有真的变强,而是在每次的交手时,他都只会避开要害的位置,然后不顾刺在身上的枪伤,攻势更加凛冽地朝自己逼过来。

在赤练刀一刀砍在武安侯的肩膀上时,他暴喝一声,强忍住肩膀上的剧痛,一拳轰在崔遗琅的小腹上,将他轰飞出去。

崔遗琅的身体顿时像一片落叶一样坠在地上,他强压下喉咙间的腥甜,咬住下唇,踏步再次向武安侯冲过来。

当那两把赤练刀再次逼到自己的身前时,武安侯暴怒:“你小子是不知道疼吗?!”

崔遗琅不说话,但越来越苍白的脸色说明他不是一点痛觉都感受不到的,只是他必须要赢,无论用什么手段。

武安侯看向周围的士兵,怒目圆睁:“你们还看着做甚,还不快给老子拦住他。”

在武安侯的呵斥下,那些士兵即使害怕,但还是听从侯爷的吩咐,将那个红衣少年团团围住。

对付这些小兵,崔遗琅自然不在话下,耳边全是骨骼从中间断裂的恐怖声响,血水从他站的位置朝四周溅开,宛如一朵怒放的红莲,赤练刀的峥鸣仿佛人的心跳一般,蕴含无穷的杀意和狂暴。

一个又一个的士兵接连倒下,武安侯也没指望能用这些小兵困住他,只是想拖延住他,让自己歇一会,回复体力。

当崔遗琅把那些围住他的士兵都解决后,武安侯也感觉自己的体力恢复了不少,冷笑着举起手里的霸王枪,打算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个残忍的教训。

但崔遗琅此时却没有再次冲过来,他站在原地,眼神冰冷地看向面前雄壮的男人。

武安侯感觉不太对劲:等等,他手里还有把刀呢?

这时,他突然感觉胸口一阵剧痛,下意识地往下看,惊恐地睁大眼。

那把刀正插在自己的胸口,直接贯穿了他的身体。

原来在崔遗琅和那些士兵打斗时,他便趁人多纷乱,在武安侯以为自己安全时,将左手上的赤练刀从武安侯的身后甩出,直接贯穿了对方的心脏。

武安侯此刻也终于感到自己身上的力气在一点点地抽空,脱力地跪倒在地。

在武安侯跪倒在地时,崔遗琅脚步虚浮地走上前,把刀从武安侯的胸口处拔出来,他白皙的脸上溅有鲜红的血,仿佛是刺上去的一朵红花,战场上的火光照亮他那双麻木的眼睛。

他的脚步很慢,犹如闲庭漫步一般,但却给人带来极强的压迫感,身边的士兵见到他刚才杀人的,甚至都不敢上前营救自己的将军。

武安侯自知大势已去,闭上眼:“我输了,割下我的头颅祭旗吧,你小子真有种,我是第一次见到你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你的意志比我更坚定,我心服口服。”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位战无不胜的武将还是保留了自身的最后一丝尊严。

崔遗琅脚步一顿,进而干脆利落地割下武安侯的头颅,将那个头颅直直地抛到城门外。

所有士兵看到有个球状的物体呈现出一条弧线从城门处抛过来,当他们看清地上的那个球到底是什么东西时,顿时愣住。

是武安侯的头颅。

“侯爷、侯爷阵亡!侯爷阵亡了!”

武安侯的死无疑让攻城士兵的士气大增,伴随轰雷般的击鼓声,进攻的态势越来越猛。

攻打南阳郡的战役持续了三天三夜,如果不是崔遗琅提前将武安侯枭首,这仗或许还会落得个拉扯的局面。当崔遗琅把武安侯的人头从城墙上扔下来时,南阳郡的士兵顿时士气大减,再加上龙岭关四面的城门陆续都被攻破,有一个小连队的将领率先选择投降,如此一来,陆陆续续有军队的将领带领手下成建制地投降。

当夕阳的光晕穿透血腥的空气时,武安侯的那面高高的鹰面旗杆轰然倒塌,姜绍看向天边那轮沸腾的红日,脸上的笑容疲倦而欣慰:一切都结束了。

联盟军顺利进入南阳郡,开始接手投降的军队,安抚当地的百姓,崔遗琅回到姜绍的麾下时,姜绍说道:“如意,有支部队的将军被俘虏侯依旧不肯投降,我想去劝降他试试,你先回房休息吧,我晚点再来找你。对了,你的伤不要紧吧?”

崔遗琅和武安侯的这一战并不轻松,姜绍目光担忧地扫过他全身,发现他上身绯红色的团衫下隐约沁出血迹,冰冷的铠甲上冒散出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连擦汗的锦帕都染上一抹淡红。

崔遗琅淡笑着摇头:“不碍事的,一点小伤而已,我回去自己处理就是,王爷您不用担心我。”

姜绍见他脸色除了有点疲倦苍白以外,看上去确实还好,便也没再过问,至于他出手搭救薛平津一事,等自己回去后再细问吧。

于是,他匆匆忙忙地转身去劝降那位很重要的将军,崔遗琅目送他远去,在小兵的带领下先回到江都王部队的府邸。

回到房间后,崔遗琅原本平静的面容终于忍不住痛苦得扭曲在一起,他脸色苍白,捂住左下方的肋骨,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他并不是一点伤痛都没有,只是看姜绍还有要事,不想让王爷替自己担心而已。

武安侯是他生平遇到的最强的对手,他差点没撑得过对方的强攻,武安侯坚硬的拳头正面击中他的身体,那个时候崔遗琅感觉自己的肋骨都再发出尖锐的呐喊,甚至恍惚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战斗时还凭借一腔斗志,强撑着没倒下,但战斗结束后,便能明显感受到身体的疼痛和虚弱,崔遗琅轻手轻脚地从门边挪到屏风前的楠木交椅上,他慢慢地坐下来,把最外面的那层盔甲先卸下来,露出里面已经被汗和血浸透的里衣。

武安侯的那把滚银枪在他的上身划过好几道很深的口子,当他把那件被血浸透的里衣扒下来时,里面的血肉已经和衣物黏在一起,扯下那层布料时,感觉就像是用力将自己的皮肉分割开一样,痛得他冷汗淋漓,嘴唇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崔遗琅是很爱干净,很讲究的人,即使已经累得几乎连手臂都抬不起来,但现在浑身又是血又是汗的,让他这样睡他无论如何都是睡不下的,甚至连坐在床榻上都会嫌弃自己身上脏。

检查完骨头没有大碍后,他沉默地坐在椅子上,上身赤裸地露在空气中,慢慢消化那股深入骨髓的疼痛,恢复体力。

鲜血汇成一小股细流,从他脊背处慢慢往下淌,一滴一滴地落在碧绿的地砖上,触目惊心。

感觉四肢稍微恢复一点力气后,他拿起小几上的一小翁烈酒,深吸一口气,直接把精纯度极高的酒液洒在自己的伤口上。

这个手法很粗鲁,但这样大范围的伤口必须得到很彻底的清洗,精纯度极高的酒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否则一但引发炎症发热,后果不堪设想。

但这种清洗伤口的办法带来的疼痛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当酒液淌过伤口时,崔遗琅感觉像是有一把烧红的匕首往自己的伤口上割,痛得他脸色都有点扭曲,清洗伤口的手都在发抖,几乎拿不稳那个小酒翁,想着事后可能会引发炎症,他还是强忍住那股灼热的剧痛,把身上的伤口全都认认真真地清洗一遍。

等到伤口不再往外渗血后,崔遗琅终于舒了口气,他慢慢地起身,麻烦院子里的一个小厮帮他打些热水过来。

因为伤口尽量不要碰水,他很不方便地给自己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里衣亵裤,坐在床榻上开始给上身的伤口上药,在他洗澡的时候,院子的小厮已经把房间重新打扫过一遍,地砖上的血水擦得一干二净,脏衣服全都抱了出去,甚至还在熏炉里点上一支沉水香。

沉水香清雅的香气中,他不由地打了个哈欠,双眼惺忪,昏昏欲睡。

“笃笃€€€€”

听到敲门声,崔遗琅侧过脸:“谁?”

门外安静了许久,直到崔遗琅都快以为这是自己的错觉时,门外那人才小声道:“是我,薛平津,你,你的伤还好吗?”

崔遗琅闭上眼,语气疲惫道:“我没事,你有什么事吗?”

“那我能进来看看你吗?白天谢谢你救了我,我给你带了治伤的药膏,还有你喜欢吃的糖蒸酥酪,加了桂花蜜,很甜很甜哦。”

知道不让他进来的话,他今天无论如何都不会善罢甘休的,崔遗琅轻轻地叹气:“那你进来吧。”

门外探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是薛平津。

他是洗完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才来找崔遗琅的,看得出他还精心给自己脸上抹了点胭脂水粉,掩盖住脸上青紫的痕迹,笑起来时明眸皓齿,眼波流转间,一张雌雄莫辨的脸蛋很是动人。

可惜,崔遗琅完全没注意到他那点小心思,甚至都没在那张娇艳动人的脸蛋上多看一眼,他低下头,继续给伤口上药。

薛平津也不在意他的冷淡,把手里的食盒放在小几,转身刚想说什么,视线撞上一片白如丝绸的脊背时,眼神忽然凝滞。

崔遗琅年纪不大,这一身皮子也像百合花一样洁白柔软,他从小和梅笙住在一起,梅笙喜欢在自己的院子上种上奇花异草,天长日久,那种微寒的花香仿佛渗入他的肌肤里,很难想象一个男人能拥有这样的皮肤。

但此刻那身漂亮的皮子上却布满伤痕,新的旧的,青青紫紫,破坏了这身上好的肌肤,让人难免觉得可惜,薛平津认得出他左边胸口的那道刀伤还是他哥哥留下的,而那些崭新的伤口想必是今天和武安侯打仗时留下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伤口,薛平津心里有点酸,他情不自禁地走上前,坐在崔遗琅的身边,眼神很复杂。

闻到薛平津身上浓郁的脂粉味,崔遗琅皱眉:“你别靠我那么近,我闻不惯你身上的脂粉味。”

薛平津眼神幽怨:“我可是特意为你抹上了胭脂水粉,这样好的颜色,你居然连看都不看上一眼,早知道你是根木头,我却何必废那么多的功夫。”

“……请你自重,我不喜欢男人。”

见薛平津还想说什么,崔遗琅打断道:“你打扮成女人我也不喜欢。”

也不知道为什么,薛平津身上老是有一股妖妖娆娆的脂粉味,崔遗琅从小和母亲在宣华苑长大,很讨厌那种软玉红香的气味,他也很不理解为什么薛平津能毫无负担地把自己打扮成女人。

崔遗琅心道:可能他们就是这样不同的人,完全无法理解对方的行径,注定不是一路人。

薛平津纠结道:“那你不喜欢我,又为什么要救我?你明明可以任由武安侯杀掉我,然后再出手的,可是,你却出手救了我,你不讨厌我吗?”

他轻咬下唇,表情有点心虚,他虽然行事荒唐,但并不是不辨善恶,很清楚自己和哥哥在卢府对如意做的事很过分,如果有人敢这样对他,他非将那人碎尸万段不可,哪里还会出手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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