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最寒冷的冬天:美国人眼中的朝鲜战争> 三

  从某种意义上说,砥平里发生了两场战斗。第一场战斗发生在双联隧道。双方都是大规模作战,但中国的兵力明显压倒联合国军。然后,原州之战又引发了更激烈的砥平里战斗。所有这些战斗的焦点都是围绕争夺横穿中央走廊、通往南部的运输大动脉。砥平里位于原州西北约15英里、汉城以东约50英里、三八线以南约40英里的地方。军事史学家汉堡曾对两场战役有过详细介绍,按照他的说法,双联隧道“在砥平里西南方向三英里左右”。他说,铁路在那里“突然从南转向东,然后进入隧道,在横穿山体后重新拐向西南。隧道所在山体由两条南北走向的山脊构成,比谷底高出100米左右。两条山脊相互扣合形成一个马蹄形,缺口处是唯一一条通向砥平里的公路。这条离开山谷的公路横穿两条隧道之间的铁路”。汉堡提到,谷底南北长1000米左右,东西宽500米左右,山谷被几座约500米的高山环抱其中。[1]

  美军的进攻将从砥平里开始,并把这里作为核心,以此控制通往交通枢纽原州的道路。美国人和彭德怀一样,也相信围绕中央走廊必将发生一场恶战。1月底,李奇微的西线军队展开第一轮大规模攻势,第2师奉命在东侧提供掩护,进入砥平里地区以确定志愿军第42军的方位。李奇微的情报人员认为,他们肯定就隐蔽在中央走廊的某个位置,至今仍未暴露。在战争的第一个年头,两支军队在行军转移方面的差距显而易见:在夜间战斗中,即使面对九个师的中国军队,美国人也不知道对方藏身何处。相比之下,要把美军的一个师隐蔽在朝鲜大地上,就像把一只大河马藏到宠物店里面一样困难。

  整个双联隧道战斗分为三个阶段:侦察以及随后的两次战斗,每一次战斗都极其惨烈。1月26日,第8集团军发动的“霹雳行动”是李奇微的一个大手笔,他希望借此一战重新夺回朝鲜战场的主动权。第二天,一支由莫里斯·芬德森中尉指挥的侦察队对双联隧道地区进行了侦察。芬德森是在军隅里一战之后来到第23团的,他一直因为没有参加这场战斗而感到遗憾。他被分配到谢尔曼·普莱特的B连,任务是带领第1排对东侧铁路线附近的地区进行侦察,按照上司的说法,那里叫“双联隧道”;一直不断有零散情报称,在该地区发现了一些中国部队。他的任务就是亲自到那里去核实——上司告诉他,仅此而已,别的什么也不用做。

  这项任务有点荒诞不经。因为他们的出发地就在敌人控制区域的纵深位置,那里已经是北方了,因此,他担心随时有可能被伏击。芬德森在17岁高中毕业的时候参加了“二战”,当时是隶属于第70师的坦克兵,始终跟随巴顿将军在法国驰骋。在平原上驰骋的那种力量感可比现在的巡逻强多了。他现在的任务就是远离其他美国部队,独自体会战场的孤独。如果遭遇不测,没人会来救你,你只能自己想办法。他带领着自己的侦察兵,一路上小心翼翼,最终到达了距离双联隧道一英里左右的指定地点。他们在这里果然发现了中国士兵,随后双方短暂交火;之后,芬德森接到命令,立即返回基地。回到营地之后,芬德森庆幸自己活着完成了任务。[2]

  第二天,按照阿尔蒙德的指示,弗里曼派出一支更大的部队再次前往该地区进行侦察。这支特遣队的任务只是对该地区进行侦察,并尽可能不与敌人的大部队交火。执行这次任务的侦察队由两个连的一部分兵力组成,分别是来自第23团的C连(詹姆斯·米切尔中尉指挥),以及来自友邻第24师第21团的一个连(连长是哈罗德·穆勒中尉)。C连的一半人是新兵,对该连在前几个月里遭受的重创几乎一无所知,很多人刚走出新兵训练营便作为替换人员被派往前线,还很少有人接受过步行作战训练。按计划,两支部队将在梨湖里会合,然后从那里出发,前往15英里以外的双联隧道。

  这是一支规模很小的混合部队——只有四名军官和五十六名士兵,但重装上阵:八支勃朗宁自动步枪,两挺重机枪,四挺轻机枪,一支火箭发射筒,一门60毫米口径的迫击炮,57毫米和75毫米口径无后坐力炮各一门;一旦进入作战状态,有近一半人使用重武器,另一半人协助前者。他们还有一辆3.75吨重的卡车和九辆吉普车。他们的头上还有一架负责联络的小型侦察机,如果地面部队没有及时发现已经现身的中国军队,这架飞机就会向他们飞来发出警报。飞机与基地的通讯联络明显好于地面部队,但与地面部队的联络却很差。营作战参谋梅尔·斯泰上尉也是这支部队中的一员,按照命令,他在侦察队离开梨湖里之后就可以返回营部,但他还是决定留下来,跟随侦察队一直到双联隧道。在他乘坐的吉普车里,有唯一一部能和侦察机联络的无线电。由于天冷路滑、雾气浓重,整个部队的行进速度非常缓慢。这也让侦察机在早晨的作用非常有限。[3]

  中午时分,他们到达“双联隧道”。米切尔先行到达通往隧道的山谷最南端,然后等待穆勒会合。到此为止,似乎一切都还顺利。米切尔的吉普车在最前面,始终与部队保持50码的距离,运载重型武器的卡车远远地跟在后面,这样一旦前面的吉普车遭到袭击,后面携带重武器的部队可以快速插上支援。肯·汉堡写道,墨菲定理在这时起作用了:只要有可能出错的事情,就一定会出错。他们停留的位置就在向北通往隧道的主道上,但旁边还有一条向东通往附近新村的小路。由于侦察队的大部队尚未到达,因此斯泰上尉自告奋勇,决定亲自进入新村一探虚实,以保证大部队到达之后无须停留即可继续前进。他驾车走了一半距离,然后把吉普车停到路边,步行进村。当然,他随身还携带着唯一能与侦察机进行联络的无线电。他的吉普车很快就遭到袭击,车被炸毁,司机被打死,斯泰失踪。

  现在,地面部队与空中耳目之间的唯一有效联络方式没有了。侦察机里坐的是副营长米拉德·恩金少校,他看到大批敌军正从453号高地的斜坡上向美军靠拢,于是马上呼叫米切尔中尉,通知他们尽快离开山谷,但是他无法联系上米切尔。他很快就意识到没有必要再发出警告,因为进攻实际上开始了。恩金少校唯一能做的就是立即通过无线电通知第23团:侦察队有可能全军覆没。然后,立刻返航加油。

  实际上,侦察队一踏进空旷的山谷就掉进了中国人精心设计的陷阱,大批中国军队虎视眈眈地等着他们陷得更深。中国人发起进攻时,二等兵理查德·福克勒尔和侦察队中的其他士兵被敌人的火力压住。他后来回忆说,就在他们准备吃午饭的时候,第一颗迫击炮弹落在附近;几乎就在同时,枪炮声四起,各种武器随即向他们开火。指挥官命令驾驶员立即掉转车头。但道路狭窄,连吉普车都很难驾驶,更不用说卡车了。刚掉转方向,最前面的吉普车就中弹了。福克勒尔还记得,惊慌失措的驾驶员把车停在了路中央,整个队伍的前进因而受阻。这时,敌人的一挺机枪向他们猛烈扫射,而这辆吉普车是它的主要目标。随后大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这样的声音那时恐怕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可怕的声音,福克勒尔认为,那肯定是防冻剂从散热器里喷出来的声音。就在中国人开火时,米切尔和穆勒之间还出现了短暂的激烈争执。穆勒认为,避免全军覆没的唯一机会就是冲上前面的高地(正东面的一座山),然后在那里构筑阵地,但米切尔仍想沿公路撤回。后来,穆勒对米切尔大声吼道:“我们必须爬到前面的山顶,中国人正在从另一侧逼近。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4]中国人也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双方都拼命地向那座山冲去,夺取制高点。但是,抢夺这座山的关键在于时间,那么美国人必须扔下大部分重武器以便轻装步行。最终,他们只带了一支火箭发射筒、一挺轻机枪和几支勃朗宁自动步枪。

  那天恰好是一个年轻人拉伦·威尔逊的21岁生日,他是第23团第3营直属连的驾驶员,被借调到C连。上司向他保证,巡逻是最轻松的任务,因为前一天进行了一次侦察,而且只遇到极少数的敌人。但威尔逊还是有点紧张:尽管有让人安心的保证,可执行军事任务总免不了危险和不确定因素,而且在执行这次任务的人中没一个是他认识的人。和他乘坐一辆车的四个战友均来自第24师,随车携带一挺轻机枪。他感觉非常孤单。其他来自第23团的吉普车驾驶员也都是陌生人,这更增加了他的孤独感。每个人都希望认识身边一起战斗的人,因为在战争中,人们不仅是在为自己而战,也是在为别人而战。他认为,这绝不是捉迷藏的游戏,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儿,也不知道在哪儿会被中国人彻底包围,或者等你知道时已经晚了。他注意到一件事,来自第24师的士兵都穿着刚送到朝鲜战场的(可以两面穿的)新大衣,这让他多少有点嫉妒。这种军大衣保暖好,更重要的是,白色外套在冰雪漫天的朝鲜是最好的伪装。

  1948年,威尔逊在盐湖城高中毕业后马上加入陆军。“二战”期间,威尔逊还是个孩子。当时美军曾在盐湖城的主要街道上进行过一次阅兵,他当然不会错过这样大开眼界的机会。长长的队列,步伐整齐地走进附近的一个美军基地,让他羡慕不已。在读高中时,他就参加了后备军官训练团,相信军人肯定将会成为自己的职业。他在第23团服役已一年有余。1950年7月初,在离开美国本土前往朝鲜的前一天恰好是他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因此,上司允许他和妻子在附近一家酒店度过最后一夜。这让他的上司很恼火,这位未婚的上司认为,在没有得到陆军正式批准的情况下,有责任感的士兵不会在战前和妻子在一起。在前往双联隧道的路上,他还在美滋滋地想着当父亲的感觉——就在三个星期之前,他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女儿苏珊。现实让他无暇多想,毕竟离家很远了,但随后发生的事情立刻让他感到活着有多美好。[5]

  威尔逊参加过洛东江战役,并且在军隅里成功脱险。他非常信任弗里曼上校,对自己的上司、直属连连长约翰·梅茨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认为他是自己见过的最沉着冷静的人。在军隅里的最后几个小时里,美军已经乱作一团。就在他拆卸厨灶的时候,中国军队正在步步逼近,紧张的情绪让所有人窒息。这时,梅茨上尉出现了。威尔逊给梅茨拿了一点吃的和一杯咖啡,给自己也煮了一杯咖啡,和梅茨坐在一起。突然,中国人开火了,紧挨在他身边的厨灶烟囱立刻出现了两个窟窿。威尔逊马上趴倒在地,咖啡溅了一身;而梅茨一动未动,只说了一句话:“嗨,不就是两个洞吗,不用担心。”最终,他们还是成功地沿公路向西撤到安州。他们乘坐的吉普车在半路上失灵,于是他们把车拴到坦克上。尽管看着不够气派,但毕竟还是脱险了。

  在进入山谷之前,从梨湖里到“双联隧道”的整个行程一直平安无事。之后,威尔逊便听到令人憎恶的军号声。多年之后,他依然清晰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情:很多人认为,在听到军号声之前,他们并没有看到中国军队的身影。突然之间,他们就陷入一片混乱。那种感觉很奇怪,好像敌人来自另外一个战场,他们能看见你,而你却看不到他们——那无疑是最糟糕的时刻。一个军官大吼着催他们把吉普车挪到路边,以便让他们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他马上意识到,中国军队就在他们进入山谷的那个地方设下了阻击网。那个军官突然间又大声喊叫,让军队立即向山顶撤,似乎刚才的命令才下达一半便立即改变。之后,威尔逊听到穆勒也在大声传达同样的命令。此时,所有指挥官都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的兵力明显处于劣势。他们马上就会发现双方的兵力差距到底有多大。

  他们从北坡向山上撤退,这里的雪更厚,地面更滑,而中国人是从南坡向上爬。潘罗德让威尔逊带上两箱弹药,威尔逊当时感觉每只胳膊额外增加了20磅的负荷;他异常焦虑,觉得这次是躲不过去了。潘罗德在关键时刻表现异常出色,证明他的确是一个优秀的指挥官。每当有人想放弃的时候(尽管这很可能意味着被中国人活捉,更有可能是死亡),他就会赶着他们向山上爬。威尔逊注意到,山脚下拥着七八个人,后来才知道都是福克勒尔的部下,而且都是第一次执行巡逻任务的新兵。潘罗德向他们大声喊道:“快走,浑蛋!快走!”但他们一动不动,这让威尔逊感到意外,他的本能一直在告诉自己:人多的地方才安全。

  对于那些困在山脚的人来说,那是一个噩梦:第一次品尝战争味道的九个新兵(当然也包括福克勒尔)发现自己脱离了大部队,茫然不知去向。他们不了解战争,也不了解自己所在的部队,又与集体脱离,更没有指挥官告诉他们该怎么做,除了恐慌还是恐慌。慌乱之中,他们奔向附近的几间茅草屋,似乎那里能给他们带来一点安全和庇护。后来,据称有一些士兵过度惊慌,拒绝执行上山的命令。福克勒尔肯定会说,这绝对是恶意诽谤。他们并没有拒绝执行命令,他们只是没有听到命令。福克勒尔说:“事实是我们勇敢地还击了。”有些人还在混战中丧生。他不知道命令该是什么样的,因为他们还不熟悉战争。尽管他们的名字都印在团部的花名册上,甚至可能一个挨着一个,但彼此不认识。其中有一个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小伙子,刚刚结婚,福克勒尔对他的印象只有一个:他说自己还没付清结婚戒指的钱。他还记得来自马萨诸塞州的艾伦·安德森,在战斗打响时,安德森在慌乱之中扔掉了武器,结果在回头捡地上的枪时中弹身亡。福克勒尔还记得理查德·诺曼,因为那天恰好是他的17岁生日。他被一颗手榴弹击中,他的来自芝加哥的朋友理查德·斯卡泰尼为他包扎了伤口,但他们都在那天牺牲了。曾经和福克勒尔待在一个战壕里的罗伯特·沃尔什来自纽约,他在那天的战斗中也牺牲了。机枪手托马斯·米勒一直在勇敢地还击,而且发誓一定要打死十五个敌人。半个多世纪之后,福克勒尔依旧无法忘记那悲惨一幕,他会像唱颂歌那样念叨着他一生中最黑暗的一天,这七个人“都死在1月29日,都死在1月29日……都死在1月29日……”除了福克勒尔之外,只有米勒的机枪手搭档贾勒莫·安塔兰侥幸逃生,因为他是关岛人,长得很像亚洲人,中国士兵把他误认为是自己人,于是他趁机溜走了。

  最后,福克勒尔终于知道了大部队去向,于是他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克莱门特·佩特拉塞维奇打算横穿那个小村庄,跑回到山上。福克勒尔的右腿被子弹击中,几分钟之后,两人被俘。“我一直觉得,我们可能被一个团的中国人包围了,但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小队。”福克勒尔说。他努力撑起身子,站起来投降,佩特拉塞维奇也跟着他举起双手。他对福克勒尔说:“我在等着看你怎么办。”由于伤势严重,福克勒尔无法自己走路,于是佩特拉塞维奇就成了他的拐杖。他们走进村子,看到一队中国士兵。福克勒尔说:“嘿,佩特,看看,这里到处都是担架。”

  “但不是给你准备的,福克勒尔,别想了,不是给你用的。”佩特拉塞维奇回答。这也是老朋友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进村之后,他们就被分开了,两人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他可以肯定,佩特拉塞维奇被送进了战俘营。战后,当军方公布遣返人员名单时,福克勒尔一直在寻找佩特拉塞维奇的名字,但第2师的官方记录显示,没有人再看到过佩特拉塞维奇。

  现在,已经成为战俘的福克勒尔躺在地上,中国士兵从他身边走过时,还看看是不是有手表,却没人动他的钱包。福克勒尔想,手表对他们的价值更大,而钱包则毫无价值。然后,他看着这些中国士兵开始毁坏美国人丢弃的车辆。他们掀掉茅草屋房顶的干草,撒在吉普车和卡车上面,然后撒上汽油,一把火烧掉。之后,他们径直离去,没人对福克勒尔感兴趣。他爬进茅草屋,钻进一个草甸子下面,等着被敌人打死或是被战友救起。

  第二天,他爬回了似乎有几英里远的那条公路。五十二年之后,他作为游客再次回到韩国,实际丈量了一下当时的距离,才惊奇地发现居然只有1.5英里。就在他爬到原以为会得到帮助的位置时,一架美国飞机俯冲下来向他扫射,他滚进路边的沟里,在那里静静地等着,后来一名乘坐吉普车经过此处的美军上尉发现了他。[6]

  在脱离队伍的士兵被打得七零八落时,特遣队的其他士兵则冒着敌人的机关枪火力爬上了山顶,中国士兵就在相邻的山上构筑阵地,向他们猛烈开火。刚爬了一会儿,威尔逊便感到精疲力竭,不得不经常停下来喘口气,但敌人的火力也越来越猛。在爬到距离山顶还有三分之一的位置时,他停下来,觉得一步也不能动了。这时,又是潘罗德跑回来,鼓励他一定要爬上去,必须撤到高地。不知道从哪里涌出一分力气,威尔逊坚持了下去;他知道一旦让思想服从于身体,那肯定会丢掉性命。在爬到一处临时防御阵地时,他已经力气全无。尽管寒风刺骨,但他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他觉得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就算中国人没逮住他,严寒也会要了他的命。即使爬到山顶,也有可能会被冻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恐惧心理的极端刺激最终帮助他克服了身体的极限。令人欣慰的是,他一直没有扔下弹药,尽管在爬山过程中,他曾数次想过扔掉这些东西。后来,他很庆幸自己没有那样做,因为就在那天夜里,他们很快就打光了所有子弹;如果没有他的这两箱子弹,或许他们真的会全军覆没。

  最后大约有40人成功爬到山顶,随身携带的武器只剩下一挺轻机枪、八支勃朗宁自动步枪和一门火箭筒。勃朗宁自动步枪始终是步兵最亲密的伙伴。参加过朝鲜战争的人都对它称赞有加,因为它既可以单发,也可以连发。每支枪需要两个人共同操作,一个人负责射击,另一个人负责上弹,一个弹夹装20发子弹。威尔逊负责上弹,与他搭档负责射击的战友来自另一支部队,他后来忘记了这位战友的名字(应为下士威廉·斯特拉顿,威尔逊给斯特拉顿做上弹手)。[7]多年之后,威尔逊还在为此事后悔,因为在那么长的时间里,两个人的生命是如此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他们共同战斗,紧紧地贴在一起,怎么就没有交换一下姓名呢?威尔逊是否提到那天是他的生日呢?因为那很可能是他的最后一个生日。威尔逊只记得这个机枪手是个该死的家伙,除此之外,就是那件让自己垂涎欲滴的白色军大衣,这说明他来自第21团。中国人的进攻一浪高过一浪,在冲击美国人的防线时,可以看到中国士兵的头在面前上下起伏,时隐时现。勃朗宁枪手坐在地上耐心等待,然后看准机会抬头射击。他们总共有8个弹夹、160颗子弹,也许是他们一生中的最后160发子弹了。枪手没有浪费一颗子弹。威尔逊想,或许是老天爷一直在保佑他吧。

  中国人的火力异常猛烈。后来,一颗子弹击中枪手的右手,打断了他的几根手指,但这并没有让他停下来。威尔逊帮他包扎好伤口,他又拿起枪继续开火。在如此充满血腥和充斥绝望的战斗中,这个家伙还在用战士们常用的讽刺语言在吹牛:这个伤口价值百万,他的战争结束了,他会收集其他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等回到美国,他就可以给他们深爱着的人打电话,尤其是他们的女朋友。后来,中国人的火力愈加猛烈,他不时地照顾其他人,包括有些受伤的人。他告诉大家,他们一定会胜利,一定要有信心,决不能在精神上垮下来。

  任何事情都不能阻止斯特拉顿。受伤的右手让他无法继续射击,于是他就用左手射击。当很多中国士兵冲过来时,他站起来打光了枪里的最后几发子弹,这时他第二次中弹,不过是在胸部;另一名战士匍匐着爬过去,把他拖回战壕中央。此时,又有一颗手榴弹落在他的双腿中间,他痛苦得惨叫了一声。

  米切尔中尉说:“求求你,别喊!”

  枪手大叫:“我的腿被炸掉了。”

  “我知道,可喊也没用!”米切尔回答。不一会儿,斯特拉顿第四次中弹,这一次没有给他再留下任何生存的机会。[8]

  那天夜里,这个小小防御阵地里的几乎每个人都负伤了。潘罗德和穆勒一直在告诫手下,受伤了也不能大叫,更不能呻吟,因为这会向敌人暴露他们的位置,给敌人鼓劲。黄昏时分,他们终于得到了有力支援,一架侦察机先锁定中国军队的几个阵地,随之而来的美军战机用火箭炮、汽油弹和机枪对目标进行狂轰滥炸。之后,又有一架小型飞机向他们的阵地投下一些弹药和急救药品。大多数空投物品偏出他们的防御阵地,但还是有一箱弹药顺利地落到阵地里。飞行员一次次地在上空飞过,试图把弹药尽可能地扔到他们面前。飞机飞得很低,很低,以至于地上的人都能看到飞行员的脸。威尔逊觉得他应该进入万神殿,因为他为了一群素不相识者的生命,凭借着非凡的勇气和高度的荣誉感,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最后,飞行员再次超低空飞行,扔下一条黄色的条幅,上面写着:“友军正从南面赶来,马上到达。”[9]但是,“马上”又是多长呢?如果那是一个很漫长的“马上”,他们也许永远等不到那一刻了。他们知道,一旦黑夜降临,中国人将会再次发起进攻,而且按照以往的经验,夜间攻击的间隔更短,火力更猛。正如他们预测的那样,中国人在那天夜里再次发起猛攻,到处都是机枪、手榴弹和冲锋枪的射击声。最后,米切尔带领手下撤离小山丘的制高点。他们的弹药所剩无几,他不想浪费一发子弹,只有在看到中国人的头时,他们才会开枪射击。

  让我们回到第23团团部。弗里曼一得到侦察队遭到中国主力袭击的消息,就立即命令发动空中打击。一名侦察机飞行员告诉弗里曼,这支小侦察队遇到的敌人至少有两个营,甚至可能是一个团。如此说来,敌人的兵力极可能是2000或3000人对60人。弗里曼命令第2营营长吉姆·爱德华兹中校向双联隧道方向靠拢,使他的阵地比其他人又向前推进了约10英里,然后在那里组织支援部队。爱德华兹把这个任务交给营里最优秀的年轻军官F连连长斯坦利·蒂勒尔。他们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组织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尤其是重武器——一门81毫米口径迫击炮和几挺重机枪。爱德华兹指示蒂勒尔全力冲破敌人的防御,但一定要见机行事,争取在夜间完成救援任务,同时务必确保本方部队首先建立稳固的防御阵地。如果有必要,他可以在夜里保持防守阵形,然后在凌晨发起进攻。于是,蒂勒尔带领167名官兵出发了。

  蒂勒尔的进攻几乎完美无瑕——借用弗里曼的话来说就是“朝鲜战场上最精彩的小部队作战行动”。[10]这支救援部队在下午5点半左右到达指定地点。一到目的地,中国人就用两挺机枪从山谷对面的453号高地向他们开火。蒂勒尔的驾驶员把车开进路边的一个深沟,对蒂勒尔大喊:“上尉,我们最好先待在沟里面,否则中国人的枪会打中你。”“这些该死的中国佬。”蒂勒尔回答。

  蒂勒尔认为,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占领山谷的制高点453号高地,否则他的部队将被彻底压制在谷底。他派出两个排从两翼夹攻453号高地,然后由第三个排用迫击炮和重机枪正面进攻。这样可以在发起侧翼进攻之前,先消灭敌人的一部分有生力量。如此猛烈而致命的火力对这支小部队来说绝对不可思议,对中国人来说也绝对难以招架,他们最后放弃了高地。在朝鲜战争中,中国人在许多时候会战至最后一人,但那天在453号高地上没有。

  晚上10点半,从两翼进攻的救援部队在453号高地会合。蒂勒尔立即在山顶构筑起一个稳固的防御圈,这样在解救附近山上的幸存者时就可以在这里提供有效的火力掩护。最初,蒂勒尔想在453号高地坚守到第二天凌晨,尔后在早晨发起进攻,但是一名医务兵在夜里偷偷穿过敌人的火力封锁,来到蒂勒尔的阵地。他说,被困士兵已经处于绝望状态,弹药打光了,3/4的人阵亡或受重伤,于是蒂勒尔决定当夜发起进攻。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守卫在山顶圆形土丘上的士兵便注意到远处扬起的灰尘,觉得那很可能是救援部队的吉普车和卡车。威尔逊还是怀疑他们能不能坚持到那个时候。中国人近在眼前,最近的时候离他们只有30或40英尺,而且对方的人数明显占优;在如此猛烈的进攻下,这几个人守住阵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越来越多的人丧失战斗能力,不断有人牺牲。有些受伤的人陆续死去,有些原来能征善战的现在因伤而无力还击。活着的人忙着从死者身上取下子弹。那时,威尔逊感觉自己的生日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本已成年的他可以周游各地,享受生活,难道自己的人生就这样走到终点了吗?最让威尔逊难过的就是他也许永远也看不到自己的女儿了。

  有一次,中国人已经冲到山顶,威尔逊拔掉最后一颗手雷的保险销。就在这时,中国人突然停止进攻。那时的弹药太宝贵了,于是他趴下来,用手攥着手雷,没有扔出去。后来,他觉得自己可能在战壕里不知不觉地昏睡过去了。那一夜的情形让他永生不忘:当蒂勒尔带着救援人马站到他面前时,他仿佛身处梦境,既是明明白白的现实,但又迷迷糊糊,似梦似真。他一直认为,有一部分中国人进入过他们的阵地,甚至还有人向他的肋骨上使劲踢了一脚。他记得,中国人占领了山顶。潘罗德中尉告诉手下装死,中国人没逗留多久便离开了。随后几天,他确实感到身体一侧疼痛难忍,好像的确被人踢了一脚,但他还是不敢肯定,他的记忆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威尔逊还记得重武器震耳欲聋的轰响声,那是蒂勒尔正在率部向山顶冲锋。随后是一片宁静,这死一般的寂静让他担心:救援部队是不是又被敌人消灭了。之后,在晚上11点左右,他听到了说英语的声音。尽管看不见人,但听得很清晰,他们在大声喊叫:停火,他们是美国步兵。山顶圆土丘上有人在大喊:“谁在‘玫瑰碗’决赛里赢了?”但他们是在朝鲜,谁他妈的知道参加“玫瑰碗”决赛的是哪两支球队?更不用说谁赢了!

  蒂勒尔花了将近四个小时,终于把所有人都弄下了山,既有活人和伤员,也有死人。威尔逊还攥着那颗没爆炸的手雷,路上脚下一滑,手雷掉在了地上,他马上拾起手雷扔了出去,好在没人受伤。在最初执行侦察任务的60个人当中,13人死亡,5人失踪(可以认定为死亡),30人受伤,很多人伤势严重。只有12个幸运的人没有受伤,其中就包括威尔逊,他终于幸运地活过了自己的21岁生日。从那时起,只要是坐在吉普车里行军,威尔逊就一定要坚持至少有一个人携带勃朗宁自动步枪。为了表达对救援队的救命之恩的感激之情,幸存者后来向他们赠送了一面锦旗,上书“只要有危险,就找蒂勒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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