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搖滾歌王李致佑

“致佑,看什麼呢?那麼入神?”

一名穿着花格子襯衫的男人,好奇的問着他。

他是他的助理兼經紀人阿莫。

“沒什麼。”他收回視線淡漠的回覆,而後往前面靠窗戶的餐位走去。

“是不是有狗仔跟蹤你?”阿莫坐在沙發上,回頭看向李致佑還望着的方向。“我覺得還是應該派幾名保鏢保護你,這樣就可以防止那些不良狗仔對你私生活的偷拍了。”

阿莫說話間把手中一份文件,推向對面的李致佑跟前。

“我今天才回濱市,行程保密工作做得那麼好,一兩天內肯定不會有狗仔知道的。”李致佑拿起那份文件查看。

那是一份劇本,阿莫剛爲他接的一部戲,不過要不要拍攝,還得等他看完之後才能決定。

“那可不一定,狗仔之所以稱之爲狗仔,就因爲他們的鼻像狗一樣靈。一旦嗅到一丁點的味道,那就是甩不掉的狗屁膏藥。”

“這部戲我覺得不適合我,拒絕了吧。”李致佑大概看了一下劇本後,便把本子扔給了阿莫。

“不是吧?清朝皇子大男主,預計五十集。這可是國內流星小生都爭相想接的一部戲。

因爲你的流星與才能,直接都不需要試鏡的。你確定不要接了嗎?我可是費了一番功夫纔拿到的本子。”阿莫覺得很是可惜。

“不接。”他端起咖啡杯品嚐了一下,直接簡短明瞭的回絕。

五十集的ip大劇至少也得拍一年半載,這次回濱市他可不是單純的回來宣傳新專輯的。

“你也別拒絕得那麼快,本子你先留着回家慢慢看。反正還有一個多月才能夠定下其他的角色,製片人那邊我會先爲你忽悠一下。”阿莫把劇本又推給了他。

“……”他沒有再說話,目光靜靜的望着咖啡廳前面的那個舞臺。

這是休閒與娛樂爲一體的咖啡廳,上午在舞臺上是有助唱歌手的。

他已經不太記得,自己剛剛出道時的模樣了。

“行吧,我先走了,有事找我。”阿莫也不再繼續嘮叨惹他煩,識趣的起身離開。

舞臺上咖啡廳的中年油膩老闆,一直喋喋不休的說教着揹着吉他的少年。少年因爲什麼事來晚了,再加上吉他一直調不好音,只能默默的被老闆罵。

“我幫他彈唱一曲。”

一股清澈好似山間清泉的聲音,迴盪在空氣中。

中年油膩老闆看向對面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臉色顯得有些不屑:“你以爲自己搖滾歌王李致佑啊,還想幫人家解圍。你能彈唱嗎?”

“能不能試了不就知道了嗎?”李致佑大步邁上舞臺,伸手向少年示意把他身上的吉他給他。

“那就給你一次機會,趕緊的。”老闆焦躁的呵斥。

少年看着李致佑那隻長得極好看的手,食指上還戴着枚銀色的戒指,戒指上有一個小虎頭,可愛又顯霸氣。

他迅速將目光轉移到他的臉上,儘管他戴着黑色的口罩。可咖啡色的劉海之下,那雙深邃又充滿迷惑的電眼,還是讓他一眼就認出了,他就是自己的偶像李致佑。

“嗯。”少年滿臉興奮,但沒說太多,趕緊把吉他交給他。

門口一直望着咖啡廳裡的時宇臨,見剛纔那個英俊帥氣的叔叔,此時跑去了舞臺。他便沿着旁邊的屏風跑進去,隨便找了一處沙發坐下,靜靜的觀望着他。

那個叔叔長得好好看,他的眼睛與自己的好像喲。

最近哥哥們一直在對比各大醫院精子庫的dna,還會尋找一些與他們相似的男人,從中獲取他們的毛髮做實驗對比。他是因爲這個叔叔和自己長得像,所以纔會跟蹤他。

希望能夠拿到他的頭髮,然後讓哥哥做一下dna對比。反正他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死馬當活馬醫,即使叔叔與他們沒有關係也沒事。

萬一叔叔就是他們的爹地呢,那就是他立了一大功。

少年化身小迷弟乖乖的站在舞臺下面,努力掩飾心中的激動。

李致佑坐在高凳上,右腳站地,左腳彎曲踩着高凳下的助梯。修長的手指撥動着琴絃,快速的調準音色。光是這坐姿與拿吉他的範,就足以令人癡迷。

即使他不彈奏,這完美的身材比例坐在那兒,便是一道極度亮麗的風景。

此時咖啡廳裡已來了很多客人,來光顧的都是老客人,並且幾乎都是年輕的學生和少年。只因他們知道這家咖啡廳與別的不同,上午每天都會有助唱歌手。

李致佑彈奏着一曲,這是他的成名曲。不過自從他出名後,就不會隨意彈奏和演唱了。若想再聽到就只能夠去他的演唱會。

這吉他音樂一出,頓時就讓咖啡廳裡的氣氛活躍了起來。舞臺上穿着白色體恤的年輕男子,剎那間成爲了焦點。

音樂前奏結束,伴隨着空靈又磁性的歌聲,一句句感動人的歌詞進入人的耳朵,好聽得要懷孕。

“他是李致佑嗎?”

“怎麼那麼像我的男神……”

“這聲音是我的歐巴呀。”

“他到底是不是李致佑?他怎麼會在這兒……”

衆人的心情激動不已,跟着音樂的節奏揮着手,拍着掌聲。

這把吉他有問題,其中有一根琴絃突然斷裂。李致佑只能夠通過自己的能力與彈吉他的技巧,拍着吉他的邊鼓。可即使如此凡是專業人士,還是能夠聽得出來這其中的不足。

時宇臨看着旁邊那架電子琴,心裡突然有些癢癢的。能夠在這裡遇到一個知己,簡直就是一樂事。

他把小揹包裡的兒童卡通小口罩拿出來快速的戴上,從旁邊的階梯跑上舞臺。繼而坐在電子琴的椅子上,跟着那男人彈奏的音樂合奏。

雖然他是第一次聽這首,但他有過耳不忘的本領,聽一遍就會了。

突然融入進來的電子琴音樂,令李致佑本能的轉動所坐着的高凳,望向爲他‘解難’的人。

電子琴前坐着的可愛小男孩兒,戴着白色唐老鴨圖案的鴨舌帽,帽檐特別有範的別往左側。他那雙胖乎乎的小手指,因這首音樂很搖滾又快速,彈奏的速度自然也很快。

矮小的身子跟着音樂的節奏而搖晃,整個人都沉浸在自己的音樂中。

時宇臨發現他正在看着他,便向他眨巴了一下左眼,那雙眼睛放着電,小小年紀就能給人一種迷死人不償命的誘惑。

不過,小男孩兒放電的表情,怎麼與他那麼相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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