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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九月鹰飞

重新回到时间之海之后,三个人都沉默了许久,似乎有太多的话想要说,却反而不知从何说起。

“前面两个时间碎片,我们听到的东西太少,这第三个……好像又听到得太多。”最后还是姜米打破了沉默,“不过,那个奇奇怪怪的胖子,和那个僵尸一样的棺材里的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胖子会不会就是扎兰丁呢?”

“从魔仆来分析,很有可能是扎兰丁的另一个化身,”冯斯说,“不过,听完他们的对话,我倒是可以十分确定这个碎片所处的历史时间,以及胖子和僵尸在那个时代的身份。”

“什么年代?他们是谁?”刘岂凡问。

“西汉,地点是寿春。那个胖子是一个寿春城里的富商,姓杨,名叫杨麓。”冯斯说,“至于那个僵尸,就是著名的淮南王刘安。”

“淮南王刘安?”姜米抓着冯斯的手紧了一下,“是那个得道成仙的刘安吗?”

“就是他老人家。”冯斯说,“所以大家也都看到了,他的所谓得道成仙,好像很不如意呢。”

“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姜米问,“这有点不符合你的文盲身份啊。”

“不,文盲还是永恒不变的,只不过他们俩对话里所提到的那些事情,我碰巧还是在那本《空斋笔录》里读到过。”冯斯作诚实坦白状。

冯斯读到的那本经过篡改的《空斋笔录》里,一共有两个池莲故意安插进去的和魔王有关的故事,一个是他先前讲述过的于志可的故事,另一则就正好和淮南王刘安有关。

那则故事讲述了一段小偷所偷听到的对话,对话的当事人就是淮南王刘安和寿春城里的富商杨麓。在那个夜晚,寿春的主人刘安进入了杨麓的家,却对杨麓俯首称臣口称“主上”,并且提及了一件大事:他正在准备起兵叛变,但还没有开始就已经事情败露,眼看已经走投无路,所以到这里来求杨麓救命。

杨麓狠狠地训了刘安一顿,骂他为了一己私欲而破坏了自己的大事。但骂完之后,他还是答应救刘安一命,于是从一个地道里放出了一团形似太岁的肉乎乎的怪物,怪物在刘安肩头咬出了一个伤口后,刘安恭恭敬敬地磕头离去。

不久之后,武帝的特使在寿春找到了刘安谋反的确凿证据,淮南王被逼自杀。但是民间一直流传,说淮南王根本没有死,他吞下了事先炼制好的仙丹,与身边号称“八公”的八位一同修道的幕宾升仙飞走、从此远离人间成为仙人了。

“这一段墓室里面的对话正好解释了书里记载的这段内容,”冯斯说,“杨麓骗刘安说自己可以赐他成仙,于是刘安就把杨麓当成神仙和主人来供奉,惟命是从,但最终刘安发现,他虽然获得了永恒的生命和巨大的力量,却变成了僵尸一样的怪物,而且每天都要受到剧痛的折磨。而杨麓,显然也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仙人,而只是想要借助刘安的权势达到某些目的而已,只不过刘安太过冲动,破坏了他的大计。”

“那杨麓到底是谁?”姜米问,“是魔王的某个手下吗?又或者,其实他就是……魔王本身?”

“你应该听到了他最后的那一声吼,”冯斯说,“老实说,如果把我放在那个年代,听到他在我面前这么着喊一嗓子,搞不好我真得跪。而且,听他说话的口吻,总是把他自己放在极高的位置上,而我所见过的魔仆,没有谁会认为自己地位很高——它们总是不停地提及魔王,不断地表达它们对魔王的崇拜和绝对服从。”

“那可就太有趣了,”姜米说,“如果杨麓就是魔王的话,那么几千年来,守卫人家族、包括黑暗家族和魔仆们对魔王下落的判断岂不都是错误的了?魔王根本就没有藏在某个地方万年不现身,而是化身成了人类,一直就潜藏在人类社会里。啊,照这么说,那个扎兰丁王子说不定也是魔王在那个时代的化身!”

“路晗衣曾经跟我说过,守卫人的祖先们通过读取被抓获魔仆的思维活动,得知魔王在涿鹿之战受到重创,因而进入了类似沉睡一样的保护状态。现在看来,要么是魔仆故意欺骗,要么是它自己都并不知情,魔王其实是选择了和人类一起生存——这当中可能埋藏着深意。”冯斯说。

“都很有可能,只可惜我们没有证据。”刘岂凡说,“不过,我倒是有了另外一个发现。”

“什么发现?”冯斯问。

“淮南王刘安,说不定就是你的祖父,也就是绑架我的那个人。”刘岂凡说。

“亲,这个可就有点跳跃性了,”冯斯说,“一个是西汉时代的古人,一个是现代人,你是怎么把他们联系起来的?”

“其实就是刘安在墓室里说的那句话,”刘岂凡说,“‘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姜米问。

“又撞到我这个文盲手里了,”冯斯说,“我在营销账号的鸡汤微博里用过这句话,当然是从网上随手摘抄的。全句是‘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溺于渊犹可游也,溺于人不可救也。’出自一首周武王时代刻在脸盆上的铭词。这句话最常见的解读是说,与其淹没在小人当中,不如淹没在深深的潭水里。淹没在潭水里还能游出来,淹没于小人之中就没救了。但你知道,在微博上写鸡汤骗粉丝嘛,肯定要装一装深沉,所以我更喜欢另外一种解读。”

“什么解读?”

“不把这句话中的‘人’解释成‘小人’,而是解读为‘感情’,或者说‘人性’。”冯斯说,“如果按照这种解释的话,刘安的那句话就很有意味了。”

“就是说,不要陷入任何感情中,甚至于……不要相信任何人?”姜米琢磨着,“倒像是一个厌倦了人世的人能说出来的话。刘大少,你刚才说,哆啦A梦的祖父也喜欢说这句话?”

“我和他见面极少,但是在那些很有限的相处时间里,他确实不止一次说过这句话,所以我印象很深。”刘岂凡回答,“虽然他在我面前总是很和蔼,但我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他有一种骨子里的冷漠,好像真的是无法亲近任何人。”

“那么,假设杨麓就是魔王或者魔王某个十分重要的手下,而刘安就是我祖父,那他就真的获取了长生不老的可怕能力了,”冯斯说,“我的祖父居然是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这么想想还真他娘的带感呢……”

冯斯回想着和祖父有关的种种情由,发现即便自己卷入魔王世界已经一年了,对祖父的了解仍然少得可怜。他只知道祖父曾经在贵州山区待过一段时间,威胁山民替他豢养魔仆“老祖宗”;他曾经给父亲冯琦州写过信,在信里用“传承千年的家族荣耀”之类的话语激励他为家族服务;他似乎也在四处搜罗有能力或者有潜力的人培养成为手下,刘岂凡就是目前已知的一个牺牲品;他和雾蟒山地下水电站的站长丰华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只体内存在着一片时间之海的古怪魔仆很可能就是他放在这里的;冯斯见过两次的小家族守卫人丁小齐也曾跟踪祖父,却惨遭杀害……

这些碎片到底能拼成什么样的形象?冯斯还是觉得难以把握。他乍一看似乎就是个追求势力的普通的“恶人”,但仔细想想,光用追求权势来解释或许又太简单粗暴,挖掘不出藏在表象背后的真实目的。更何况,从刚刚看到的那段时间碎片里的场景来看,祖父极有可能就是两千年前的西汉古人淮南王刘安,而且极有可能和魔王本人打过交道,这当中的隐藏信息就未免太丰富了。

“我还想到了一点,”刘岂凡说,“还记得魔仆请我喝酒的时候,张口闭口‘小安’么?那或许就是指的刘安的安。印证起来,他就是刘安本人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我现在真是感觉有些遗憾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了。”冯斯说,“如果我真是淮南王的后裔,说起来好像也怪有面子的。”

“我觉得,你的祖父,可能是全世界对魔王了解最多的人,”姜米说,“他对魔王的了解,会比那些守卫人家族还要多。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冯斯问。

“甚至于,他说不定知道魔王的秘密,”姜米说,“那个守卫人世界花费了几千年都没有挖掘出来的秘密:魔王是谁?魔王想要做什么?”

“而且,我感觉他不只是知道,而且还在为此而努力,”刘岂凡接口说,“只是,我们谁也不知道他努力的方向是什么——是帮助魔王还是阻挠魔王?他寻找天选者,又把我改造成现在这样,是因为我们会对魔王有益还是有害呢?”

“这个世界确实是太复杂了,可能大家根本都还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要做些什么。”冯斯说,“完全就是一片乱七八糟的混沌。大少说得对,我们这么玩命地提升自己,搞不好最后反而会对魔王更有利——但我们还是别无选择。”

“绝不会的,我相信你。”姜米又握了握冯斯的手。

冯斯忽然很想把姜米楼到怀里,但他马上反应过来,姜米现在并不是自己的恋人,两人之间曾经有过的感情已经被他消除了。他不愿意再想下去,只能轻轻说了声:“谢谢。”

“注意,前面就是另外一个碎片了。”刘岂凡提醒说。

“大少,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是不是可行。”冯斯说,“你刚才说过,在这片时间之海里,你的能力反而更强了,对吗?”

“是的,你想要做什么?”刘岂凡问。

“通过第二个和第三个碎片,我们大致可以作出判断,形成碎片的原因,都和魔仆在特殊条件下的力量爆发有关,而我们所进入的,就是那一片魔仆身处的核心区域,被吞噬的时间大约在爆发前十多分钟到几十分钟不等。”冯斯说,“那么,如果一进入碎片,你就马上用你的蠹痕把周围尽可能宽广的区域都覆盖起来,让那当中的时间停滞。”

“然后你我二人就有相对充裕一点儿的时间,可以去附近搜寻一下了,”刘岂凡明白了过来,“万一在附近发现了什么,我们也可以在时间停滞的情况下好好商量一下,也许有机会获取更多的有用信息。”

“倒是好主意,可惜我不像你们个个身怀绝技,只能在一边当木头人啦。”姜米很是遗憾。

“你自己呆在原地,别乱跑,别抢小孩糖吃……”冯斯絮絮叨叨地还想继续饶舌下去,被姜米毫不客气地一脚踢在屁股上。

眼前又亮了起来。仍然是一片山野之间,但举目远眺可以看见一些古代中式民居,可见这里应该是在中国境内。冯斯和刘岂凡已经踪影不见,姜米只能站在原地耐心地等待着。

二十来分钟后,她忽然发现冯斯和刘岂凡的身影重新出现在距离她大约半公里的山路上,最为诡异的是,身边还多出来一个人。

一个道士打扮的男人。

姜米愣了一会儿,大致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事。冯斯和刘岂凡在时间停止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道士。然而,这个道士不具备在停滞的时间里来去自如的能力,而冯斯和刘岂凡一定是有重要的问题要询问他,于是中止了蠹痕,带着他一路走一路谈话,走了回来。

她知道时间碎片里时间有限,分秒如金,不敢上去打扰,只能远远地看着三人边走边交谈。那个道士满脸的惊魂未定,道袍破破烂烂,身上还有不少的擦伤,似乎腿还在发软,不时地脚底下磕磕绊绊一下,好几次差点摔倒,看样子是刚刚经受了什么巨大的惊吓。他一面和冯斯说着话,一面手里不停地比划着,显得情绪颇为激动。而冯斯和刘岂凡都表情专注地听着此人的叙述,可见他所说的内容十分重要。

可惜的是,这一段叙述最终没能讲完,整个世界再次陷入黑暗。三个人永久地离开了这片时间碎片,只有他们的“分身”继续留在其中,重复着永恒的循环。

“到底怎么回事?那个道士是什么人?”抓住冯斯的手之后,姜米迫不及待地问。

“一个很重要的证人,”冯斯说,“他可能可以提供证明,说明魔王果然一直没有消失!一直以其他形态存活在人世间!”

“你说什么?”姜米惊呆了。

“这就吃惊了?告诉你,还有更绝的。”冯斯说,“那个道士运气是真好,不但见到了魔王,而且一次见了俩。”

“什么?俩?”这时候如果有光线的话,大概可以看到姜米的嘴张得能吞下一个手机。

“张献忠地宫里的那个魔仆所说的话是真的,魔王不止一个,而是有两个,”冯斯说,“在刚刚的那个时间碎片里,他们俩都在。两位魔王,两位世界的主宰,都他妈的在。”

历经千辛万苦,卓真定和兰真澍终于找到了这个山洞。在山间朝雾的掩映下,洞口显得云气氤氲,带有一种高深莫测的神秘感。

“真的是这儿吗?老和尚不会骗人吧?”卓真定看着眼前阴森森的洞口,有些犹豫。

“路标是不会撒谎的,”兰真澍说,“何况这个洞看一眼就觉得不同寻常,应该不会有错。搞不好这次轮到咱们师兄弟在师父面前露脸了。”

“只要回去能够不挨骂,我就要叩谢老君了。”卓真定苦笑一声。

卓真定和兰真澍是两名龙虎山的正一派道士,师从于第四十八代天师张彦頨。此时正是嘉靖年间,嘉靖皇帝一向对丹鼎修炼之术最为热衷,于是张彦頨投其所好,广派门下弟子深入西南四川、云南诸省,寻找古代高人方士遗留下来的宝器、秘籍等物,以便供奉给皇帝。

张彦頨这一声号令倒不打紧,只苦了门下的众弟子们,不得不钻入深山老林荒郊野岭,如探险家那般餐风露宿,受尽苦楚。而这样的辛苦也很难换回什么好结果,要知道所谓的上古仙士、得道高人,往往也就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真想要找一个出来哪儿那么容易?到了最后,弟子们要么空手而归,要么弄回一堆毫无价值的破烂,让张天师好生郁闷。

奔走于川东阆中山区的卓真定和兰真澍,原本也应当和其他弟子一样,带着浑身蚊虫叮咬的痕迹和快要散架的骨头无功而返,接受张天师的训斥。然而,一个意外的巧遇却让两人看到了飞黄腾达的机遇。

那是一个砍柴的樵夫不小心从山崖上摔下,跌断了一条腿,眼看只能死在山里,结果恰好苦苦寻宝的卓兰二人经过那里,救了他一命。感激涕零的樵夫请二位道士到家里做客,兰真澍趁机向他打听,附近山野里可有什么修道的高人——或者曾经有什么修道的高人。樵夫想来想去,只想起附近山头上有一个孤身一人的老和尚,已经在那里住了好几十年,从来不和人来往。

修道之人在山野里独自隐居是很寻常的,但和尚隐居这种事却很少见,更何况一呆就是几十年,听来着实有点奇怪。两人反正就是胡乱撞运气,于是决定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点“佛宝”,也能稍微平息师父的怒火。

两位道士当天就按照樵夫的指点找到了老和尚的住所,两人颇费了一番力气爬上山顶,敲了半天门却无人响应,他们对望一眼,推门进去,立即闻到一股浓烈的尸臭味。

老和尚趴在地上,已经不知死了多久了,尸体都腐烂得差不多了。这反而让两位道士松了口气,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翻找老和尚的遗物了。然而一番寻找之后,除了生活必备的物品之外,这间粗陋的茅屋里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都没有,更别提两人心心念念的“宝物”了。

这样的事原本在意料之中,两人也并没有特别失望,只是在屋后草草挖了一个坑,把和尚的遗体埋葬了。正准备回到樵夫居住的山村,眼尖的卓真定忽然伸手一指:“看!那棵竹子上好像刻了什么记号。”

兰真澍凑近一看,果然,屋外的一棵翠竹竹身上明显有刀刻的痕迹,刻的是一个古怪的符号,有点像梵文一类的外邦文字。两人继续寻找,很快又找到了几处,这些符号连在一起,指向了山的西面。

“这肯定是路标!”卓真定兴奋地说,“咱们顺着路标找下去,也许能发现点儿什么。”

“我觉得又是竹篮打水……”兰真澍嘟囔着,有些不想动,但还是跟在他身后向前走去。

没有想到,这条路出乎意料的漫长曲折,竹子上刻下的标记仿佛无穷无尽地向远方延伸。幸好两人身上带足了干粮,走了两天之后,正当他们精疲力竭想要放弃时,路标终于消失了,出现在眼前的就是这个古怪的山洞。通往它的小径隐藏在一大片茂密的竹林后面,如果不是循着老和尚刻下的标记,寻常人根本难以发现。

卓真定当先走到洞口,正准备进去,却忽然间停住了脚步:“快过来看!”

兰真澍连忙跟了过去,发现洞口上方密密麻麻贴满了许多符咒,看符文的形势似乎是道家的,但却全然不属于他所见识过的任何一种道符。

“不认识吧?要不是碰巧在古书里见到过,我也认不出来,”卓真定得意地说,“这些符文,是西晋时川东鬼道团特有的镇邪符咒,用来镇压法力强大的恶鬼的。鬼道团存在时间短,很多东西并没有流传开来。”

“镇邪符咒?法力强大的恶鬼?”兰真澍微微皱眉,“这么说起来,这山洞果真有些邪门。”

“不是一般的邪门,”卓真定说,“这些道符的下面,还有梵文的金刚经。也就是说,布置这些符咒的人,觉得道门的法力还不足够,还要借助佛门的帮助。”

“乱弹琴!简直和民间做法事的愚民一样,和尚道士一锅端……”兰真澍摇着头,心里却对这座山洞越发产生了一些惧意。他当道士也有二十多个年头了,从来没有见到过任何符咒真正显过灵,反倒是知道一些其他道士借助机关道具故弄玄虚的事例,内心深处也总是觉得自己当道士无非就是混口饭吃,其实能不能得到张彦頨的赏识并没有那么重要。眼下他感受着山洞里不断吹出的阴风,着实不愿意进去冒险。

但卓真定却跃跃欲试:“走!进去看看!老和尚说不定是个假扮的道士呢,兴许在洞里藏了些什么。”

兰真澍拗不过他,只能跟在他身后。和狭窄的洞口相反,洞内相当宽阔,也不如想象中黑暗阴森,只是洞内几条岔道向里延伸得很深,不知道通往何处。

“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回去准备点绳子之类的东西再来?”兰真澍说,“这样路径错综复杂的山洞,最容易迷失在其中,那样岂不是活活饿死?”

“放心吧,你那么笨都能想到容易迷路,老和尚就更想得到了,”卓真定胸有成竹,“你仔细看,洞壁上也是有标记的。”

果然,洞壁上也能找到相似的路标。兰真澍唉声叹气,不得不跟着卓真定深入山洞,两人点起事先准备好的蜡烛,沿着标记走出去将近半个时辰,却始终一无所获。除了嶙峋的怪石、滴滴答答的渗水和潮湿的空气之外,这里甚至连一只虫子都看不到。

“不大对劲啊,”兰真澍说,“这么潮湿阴暗的山洞,里面应该有很多虫子才对,可为什么我们走了那么久,连一只蚊子都没有见到。”

“你说得对,不只是虫子,这里的洞壁处处光滑,竟然连苔藓都没有长,这太不正常了。”卓真定说。

两人对望一眼,各自拔出了随身的宝剑,行走愈发小心。被老和尚标记过的山洞又拐过了一个岔路,终于到了尽头。两人看着眼前被烛光照亮的幽暗景物,都有些不知所措。他们这一路上设想了很多山洞尽头所藏的可能性,也许是黄金珠宝,也许是佛家道家的典籍法器,也许是什么凶猛的野兽,也许只是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但现在出现在两人面前的,却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之外。

——他们看到了一朵花。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想象的花。

这朵花花朵的直径几乎有三丈,由三四十片硕大的花瓣组成,拼出一个近乎浑圆的大圆盘,下方的花茎粗长有如树干。花朵总体呈现出暗红的色调,但仔细一看,却能看出那些花瓣的颜色并不是纯色,靠近花蕊的部分红色较浓,靠近外围的则更多呈现出墨黑色。

除此之外,这朵巨花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那并不是正常的芬芳花香,但也绝不是臭味,而是另外一种香气,让人一闻到就会禁不住吞咽唾沫的香气。

“怎么会有一股肉香?”兰真澍很是纳闷。

“也许是因为……这朵花的食物就是肉。”卓真定沉着嗓子说。

兰真澍打了个寒战,悄悄向后退出几步。卓真定却并不畏惧,虽然也小心翼翼地不接近那朵奇怪的花儿,却把山洞附近都仔细检查了一遍。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我们在这个山洞里居然看不到一只虫子了,”卓真定伸手指着地上,“你来看。”

兰真澍低头看去,只见一只长长的蜈蚣在地上快速爬行,慢慢爬向那朵巨花。它顺着花茎爬了上去,一直爬到花瓣上,随即那朵花瓣以迅疾的速度颤动了一下,蜈蚣随即消失了。他立即猜到,一定是巨花用某种特殊的方法吸引了洞内的昆虫,全部把它们化作食物吞食掉。

既然能吃蜈蚣,那能不能……兰真澍忽然心里一颤,在一种奇怪直觉的驱使下扭头一看,这一看差点吓得他魂不附体:他背后的地面上不知何时钻出了一条红色的藤蔓,有如巨蛇一般扭动着身躯向他悄悄靠近。他本能地就地一滚,躲开了这根藤蔓,但藤蔓越过他,卷向了正在全神贯注观察巨花的卓真定。

“当心!”兰真澍大叫一声。

但是这一声喊叫已经太晚了。卓真定的注意力一直在被那朵巨花所吸引着,当听到兰真澍的警告时,根本来不及闪避了。红色的藤蔓卷住了他的脚踝,一股巨大的力道拉扯着他上百斤重的身躯,浑似没有分量一样,一下子拉到了巨花的花瓣上。当卓真定的身躯接触到巨花的一瞬间,花瓣猛地收紧,就像卷起的毯子一样,把卓真定整个人都包裹在其中。卓真定的身体在花瓣里拼命挣扎,紧跟着发出一连串极度痛苦的喊叫声,声音凄惨尖利,简直不像是人的喉咙能发出来的。

“救我!救我!”卓真定声嘶力竭地大吼着,“兰师兄!救我!”

兰真澍光是听到卓真定的喊声就已经觉得自己两腿发软了。他想要掉头就跑,却也不忍心就这样扔下同门师弟不管。想了一会儿,他咬咬牙,举起早已拔出的宝剑,一剑砍向黑色巨花的花瓣。

花瓣的质地既厚且韧,但倒并不是刀枪不入,这一剑砍下去,勉强能砍出一道裂缝来,感觉就是像砍到了厚厚的布匹上一样,只是从中涌出的似红似黑的花汁,看上去让人隐隐有点恶心。兰真澍横下一条心,照着这条裂缝连砍了好几剑,终于整个切掉了一部分的花瓣,露出了被卷在其中的卓真定的身体。

兰真澍定睛一看,“啊”的大叫一声,一时间吓得魂不附体。在被砍掉了半片花瓣后,被卷裹于其中的卓真定的下半身露了出来——但这半截身体已经化为了白骨!卓真定从腰部以下的身体,已经被黑色巨花的汁液完全腐蚀掉了外部的皮肉!

这一幕让兰真澍吓得几乎要晕厥过去。他料想下半身已然如此,上半身肯定也差不多了,难怪卓真定的呼救声已经好长时间没听到了。身体化为白骨,当然是必死无疑了,兰真澍已经救不了自己的师弟,当前之际唯有想办法救自己。他转过身去,再也不管身后的巨花和卓真定,撒开双腿狂奔而逃。

他在弯弯曲曲的山道里狂奔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件十分糟糕的事情:他迷路了。由于奔逃得太匆忙,他没有留意遵循着那个老和尚所留下的路标,现在,他已经完全迷失了方向,周围的洞壁上根本找不到标志了。不过,身后总算没有追兵,就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兰真澍没有办法,只能提心吊胆地摸索着前行。他知道,很多山洞的路径十分复杂,一不小心甚至于可能活活困死在其中,但此时此刻也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碰运气。刚才的一片慌乱中,蜡烛已经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他不愿意浪费宝贵的火折子,索性摸着黑向前探索。

好在运气没有糟糕到头,摸索了一个多时辰之后,他的眼前出现了亮光。兰真澍以为是撞到了出口,心里一阵激动,但连滚带爬地扑过去之后,他却又忽然停住动作,并且伸手捂住了口鼻,避免弄出声音来。

——前方并不是洞口,而是山洞里的另一个洞穴,亮光来自于洞穴里,似乎是烛光。在见识了刚才那朵吓死人的食人巨花之后,兰真澍可不敢贸贸然地去惊动别的什么怪物了。

他把身体紧贴洞壁,悄悄地探头张望,这一看又是差点叫出声来,幸好手掌还算捂得严实。他看到了一大团肉呼呼圆滚滚、就是一座肉山一样的奇怪生物,身上正在发出白色的光芒。这毫无疑问不是人间所能见到的任何一种寻常动物,透出一种极端的诡异和邪恶。

兰真澍在心里默默念着三清六御各方神明的名字,乞求诸神祖师保佑,不要让自己被眼前的邪物所伤害。他慢慢注意到,这只怪物发光是有原因的,那些光芒似乎是它的力量的象征,用来和对面的敌人进行对抗。

但那个敌人既不是人也不是怪物,甚至于不是什么活物,而是……一个看上去像是用玉雕琢而成的小雕像。这个小雕像最多也就有半个手掌大小,和肉山一样的怪物之间体积差距何止百倍,但看得出来,双方势均力敌,因为雕像上正在放射出灼灼的红光,和怪物的白光相互挤压碰撞着,谁也压不倒谁。

兰真澍瞪大了眼睛仔细辨认,发现那枚小小的雕像是雕成了昆虫的形状,有点像一只屎壳郎。真是奇怪了,兰真澍想,玉雕一般不都是一些很精致优美的东西么,怎么会有人去雕琢一只屎壳郎呢?

还没想清楚这一点,他又发现,其实在那个肉山般的怪物巨大的身躯后面,居然还坐着一个人。那个人不知道是生病了还是怎么回事,浑身上下用长袍裹得紧紧的,脸也被一块黑布完全遮挡住了,身子好像还在不断地颤抖。兰真澍恍惚间有点明白过来,巨怪其实是在保护身后的那个人,真正在对抗的,其实是那个蒙面人和玉雕。

双方的光芒基本上旗鼓相当,一时间陷于僵局。兰真澍觉得这样危险而古怪的打架场合自己还是不要搀和的好,正准备蹑手蹑脚地离开去摸索一条新路出来,耳边忽然响起了人说话的声音。那是蒙面人终于开口对着玉雕说话了。

“四千年啊,四千年了。”蒙面人微微喘息着说,“你我已经四千多年没有见面,真是没想到,再见的时候竟然会是这样。你还可以说话吗?”

四千年?这几个字吓得兰真澍觉得自己的腿又软了。这个人和那枚玉雕,难道是活了四千年的老妖怪?那就算是老君来了都未必能保佑得了自己了。我这是卷进了什么样的事情里面啊?他想,早知道就不来这里找什么劳什子的宝贝了。

玉雕并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也不知道是不能说话还是不愿意说话。蒙面人也不管对方是否愿意搭理他,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四千年前,你我决裂,分道扬镳,却不曾料想再见面的时候仍然是这样栖栖遑遑。事到如今,你还觉得你是对的而我是错的么?”

玉雕依然没有发声。蒙面人叹了口气:“我知道,你还在恨我,在你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背叛者,是毁掉了你一切计划的背叛者。但是你有你的信念,我也有我自己的,我并不认为我当初的抉择是错误的。我们既然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就拼个你死我活吧。”

这句话说完之后,他也不在出声了。巨怪身上的白光越来越炽烈,玉雕身上的红光也越来越闪亮刺眼,兰真澍感到一股逼人的热力扑面而来。他想要逃跑,但不知怎么的,在那股热力的笼罩之下,他只觉得自己的两腿不听使唤,甚至于连手指头都不能移动一下。

见鬼,我居然会死在这两个千年老妖怪的手里。兰真澍痛悔着自己不该出于好奇在这里偷窥这罕见的一幕,却也毫无办法。正当他以为自己只能闭目待死的时候,耳边听到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随即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把他的身体整个送了出去。他就像是一块石头一样飞在半空中,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兰真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半山腰上,抬头看看,此处距离山洞还有很远的距离,假如是被爆炸生生崩到这里的话,浑身的骨头恐怕都应该全部摔断了。但是摸了摸全身上下,除了一些擦伤之外,并无大碍,还能站起来走路。

看起来,似乎是有某些特殊的力量,把自己一下子“送”到了这里。兰真澍苦笑一声,知道凭自己的智慧和见识根本无法解释刚才发生的一切,索性不去多想了,无论如何,能够保住性命就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还是赶紧下山去吧,先找个地方休养一下,都缓过劲来就回龙虎山。

兰真澍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一点点站起来,只觉得双腿仍然在不停地颤抖,他尝试着向前走出两步,脚下却绊到了什么东西,再度摔倒在地。兰真澍狠狠地骂了一句什么,低头一看,发现绊倒他的不是别的,赫然正是那块奇特的玉雕。不过,此时此刻,玉雕上面已经没有了先前那种夺目的光华,看上去完全只是一块普通的雕饰。

兰真澍的第一反应是掉头就走,不去招惹这个瘟神,但不知怎么的,那块小小的玉雕对他却好似有着无穷的吸引力。他迈出几步后,想了一想,咬咬牙,又重新回头走到了玉雕身边,弯腰把它捡起来,纳入怀中。

“总算也是件宝贝……”兰真澍自言自语着,“带回龙虎山交给师父,也算是交差了吧。”

“就是这么回事。”冯斯说,“我们在山路上发现了他,大少凭直觉认为他可能是这一片时间碎片中的关键人物,决定停止蠹痕盘问他一下。事实证明大少是绝对英明的,山顶离这里还很远,我们并没有足够的时间上去,更不必提在那个弯弯曲曲的山洞里搜寻了。”

“这个故事可真是太有意思了,”姜米说,“那个胆小的道士所看到的肉山一样的怪物,肯定就是咱们的老朋友魔仆啦。而身边的蒙面人,说不定和乌拉尔山的扎兰丁王子,还有古墓里的大胖子杨麓,都是同一个人。”

“基本可以肯定是同一个人,虽然他的外形不断在变化。”刘岂凡说,“但是我和冯斯都搞不太明白那只蜣螂是怎么回事。我们以前没见过那样的东西。”

“虽然并没有能够亲眼见到,但我觉得我可以猜测那是什么玩意儿。”姜米悠悠地说。

“你知道?”冯斯很惊奇,“你对中国古文化也了解吗?”

“那东西根本就和中国古文化没关系,只是你太没文化了而已。”姜米好像是在努力憋住笑,“那玩意儿呢,学名蜣螂,中国民间俗称屎壳郎,大家都觉得它就是滚粪球的。但是在中国之外的另外一个国家,它的名字就要高大上得多,而且还受到人们的崇拜。碰巧,我去那个国家旅游的时候,就买过一个这样类似的纪念品……”

“圣甲虫!”冯斯大喊起来,“妈的我就说总觉得忘了什么东西呢!埃及的圣甲虫,不用什么文化,看过电影的就知道,我就是一下子短路了而已。”

“好吧好吧,算你一时短路,”姜米故作宽容,“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么一只埃及人的圣物会漂洋过海跑到明朝的四川山区、还能和人打架呢?”

“我刚才说过了,我怀疑那个蒙面人,和这只屎壳郎——好吧,圣甲虫,就是当年消失的两个魔王。”冯斯说,“兰真澍也向我们转述了蒙面人对圣甲虫说的话。可以判断出来,他们俩是老相识,曾经关系很亲密,至少也是互相合作的同伴,但却因为某些原因分道扬镳,甚至于反目成仇。这很像是当初我们对魔王做出的猜测:两个魔王在如何对待人类进化的问题上产生了争执,结果导致了自相残杀,让人类意外地取得了涿鹿之战的胜利。”

“而且,在明朝嘉靖年间提到‘四千年前’,基本就是涿鹿之战的年代,从时间上也是吻合的。”刘岂凡说。

“所以,我们可以大致地理出一点和魔王有关的初步的轮廓了,”冯斯说,“两个魔王在涿鹿之战时内讧,导致了人类的胜利,从此守卫人取得了对世界的主导权。但魔王从来不像人们所猜测的那样就此挖个坑藏起来静养,至少其中的一个并不是那样,而是一直伪装成人形,生活在人类社会当中,至于具体方式还不太清楚,有可能是改变形体,也有可能是直接侵占人体。”

“目前我们已经知道,他曾经在西汉假扮过淮南王刘安身边的富商杨麓,在宋末假扮过扎兰丁王子,在明朝嘉靖年间也出没过,只是身份不详。”刘岂凡说,“你的祖父喜欢把‘宁溺于渊’挂在嘴边,但是这位魔王好像正相反,宁可溺于人也。”

“这能说明什么?”姜米问,“他一直很想了解人类?”

“我觉得是,”冯斯说,“虽然还不清楚涿鹿之战的时候他们具体发生了什么分歧,但是可想而知,两个人对人类未来的判断完全不一致,这才闹起来内讧,导致他们俩两败俱伤,沉寂了四千六百年。我觉得她一定很不甘心,一定很想证明自己为人类选择的进化方向是正确的,所以他混在人堆里,不只是观察,也在参与。”

“还真是,做一个富商本来就可以对经济产生影响,扎兰丁王子就更不用提了,已经是影响历史进程的人物了。而在时间碎片之外的时代,鬼知道他还扮演过哪些角色,没准儿还当过美国总统呢。”姜米说,“不行了,我的好奇心简直要爆炸了!魔王到底到底想要干什么啊!”

“地球人都想知道……”冯斯说。

三人进入了第五个时间碎片。这一次,眼前出现的既不是荒芜的山野,也不是黑暗的墓穴,而是一座城市,现代城市。只是,这座城市看上去满目疮痍,许多房屋倒塌了,废墟里清晰可见烧焦的印记。路边的行人一个个行色匆匆表情阴郁,而且大多面黄肌瘦,看似营养不良。

这座城市仿佛刚刚经受过战火的摧残。

三个人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判断出了这座城市属于哪个国家——独具特色的服装与路边招牌上的日语实在是太醒目了。而日本这个国家的本土,在现代只遭受过一次大规模的战争的洗礼。

“我们看来是回到了二战期间的日本。”姜米喃喃地说,“这可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地方。但日本那么大,这是哪儿呢?”

“我记得二战的时候,贵国空军基本上把日本的重要城市炸了个遍。”冯斯说,“不问问还真判断不出这儿到底是什么地方。但是我不懂日语,不知道用英语能不能凑合问问。”

“我学过一些基础的日语,”刘岂凡说,“以前被你祖父关起来的时候,实在闲得无聊,跟着网络上找到的教材学过一些,进行一些简单的日常交流应该还可以。”

“那就靠你了。”冯斯拍拍他肩膀。

刘岂凡点点头,走向附近的一个正在路边卖烟的小贩,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突然转过身,匆匆忙忙跑了回来,脸上的表情十分严峻。

“怎么了?”姜米忙问。

“冯斯,快背上姜米,快点!”刘岂凡说。

“背?干吗?”冯斯有点莫名其妙。

“没时间解释了!赶紧!”刘岂凡的语气也听来十分紧张。

两人都知道事态严峻,也不再多问,冯斯把姜米背在了背上,随即发现周遭的时间停止住了,所有路人都停住了动作。这无疑是刘岂凡发动了他的蠹痕。现在,只有他和刘岂凡可以自由行动了。

“赶紧,顺着这条街往下,再跑三个街区,就是防空洞,”刘岂凡说,“我在上一个时间碎片里消耗了太多的力量,不知道这次能撑多久,抓紧时间。”

冯斯背着姜米,一边跟在刘岂凡身后奔跑,一边问:“干什么跑那么快?美帝要来轰炸了?”

“比那个还糟糕!”刘岂凡虽然并没有背人,但身体素质比冯斯差得多,反而跑得气喘吁吁,“刚才我找那个卖烟的小贩问清楚了现在所处的时间地点,今天是1945年8月9日,这座城市是长崎!”

“我靠!原子弹爆炸的那天?”冯斯大吃一惊。

“没错,就是今天,而且我没猜错的话,就会在这几分钟。别忘了,魔仆每次都是受到特殊的刺激才会爆发出操控时间的力量,形成时间碎片,还有什么刺激能强过原子弹爆炸?”

“但是,就算我们在这里被炸死了,不也应该没事吗?”冯斯问,“我在前几个时间碎片里受到的小擦伤,一出去就痊愈了。”

“但是你并没有死,不是么?”刘岂凡喘着粗气说,“原本就在这片时间区域里的人,死了也不过是在下一个循环复生、然后再死一次。但是对于我们外来者,死亡可能就是永恒的!”

“不是吧?”冯斯傻眼了,“我们不能死?”

“对,不能死。”刘岂凡肯定地说。

“那可完蛋了……”冯斯不知道是累的还是紧张的,也开始大喘气了,“从卷进这个世界开始,我设想过自个儿的各种死法,但是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死于原子弹,而且是大半个世纪之前的原子弹……世界真奇妙啊。”

两人又跑了一阵子,终于跑过了两个街区,眼看再跑完最后一条街就能到达防空洞,而看看刘岂凡,虽然很疲累,但如他所说,时间之海加强了他附脑的力量,应该还可以勉力支撑。冯斯心里稍稍松了松,但突然之间,他的脚下一脚踩空,一下子摔倒在地上。回头一看,地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可能是炮弹爆炸后的碎片所致,因为不如寻常的弹坑那么明显,他没能留意到。

刘岂凡连忙停住脚步:“你怎么样了?”

“糟糕了,脚踝扭伤了!”冯斯疼得冷汗直冒,“大少,我肯定是没法跑了,得靠你带着姜米去防空洞躲起来。”

“不行,不能扔下你不管!你可是天选者啊!”刘岂凡说。他也已经很累了,浑身的衣服都湿透了。

“废话,你有力气管我吗?”冯斯大吼道,“现在一秒钟都耽搁不起了!要么这个狗屁天选者死,要么三个人一块儿死!你不懂什么叫多活一个算一个吗?”

刘岂凡咬着牙点了点头。冯斯龇牙咧嘴地把姜米扶到他背上:“没时间多说了,大少,拜托。”

刘岂凡点点头,背着姜米吃力地跑远。冯斯坐在地上,喘了几口气,慢慢把身体放平,躺在了地上。他发现在这样一个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自己竟然并不是十分紧张,这可着实有点奇怪。

是因为我经历的事情太多,过去也曾经多次直面过死亡,所以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了吗?冯斯在这等死的间隙中百无聊赖地分析着。似乎也可能说得通,但仔细想想,又不是特别像。

过了半分钟,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原因——可能是因为自己总觉得事情会有转机。是的,他的确曾经一次次和死神打交道,但每一次都只是擦肩而过,并没有真正地丢掉小命。每到危难的时候,就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转机出现,一下子扭转局势。或许自己真的有那么一点天选者的味道呢,冯斯想,天不要我死,我就不会死,注定要和魔王缠缠绵绵一直到最后的时刻。

但他又推翻了这个结论。毕竟他很清楚,自己在内心深处从不相信什么狗屁的命运或者宿命,即便是魔王世界狠狠毁掉了他构建二十年的世界观,他也并不觉得自己正在与之打交道的对象真的是所谓的“神”或者“魔”。更多的,他把魔王想象成某种超人一样的存在,无论力量多么强大,也并不具备那种宗教上的高高在上的特殊意义。

那为什么在不知道原子弹什么时候就会当头掉下的时候,我还是那么平静呢?冯斯想啊想啊。到了最后,他终于发现了真正的答案,这个答案让他的一颗心猛地往下沉。

我其实是在悄悄地期盼着死亡,冯斯想。过去的一年太累了,那么多的艰难困苦,那么多的生离死别,那么多的求而不得,全都压在他这个原本以为凭着小聪明就可以吊儿郎当过一辈子的年轻大学生身上。他无可选择地背上了天选者的重任,又需要时时刻刻担心着朋友们的安危,以至于放弃掉了自己喜欢的校园生活,变成了一个心不在焉的都市白领。

真的很累,累到有时候真想甩手不干了,去你大爷的爱谁谁。而更重要的是,这种令人烦闷的负面情绪中,还夹杂着对当初离开姜米的痛悔。现在姜米虽然嘴上表示原谅了他那时的决定,也一直和他关系不错,成天相互斗嘴打趣,甚至偶尔会有一些很亲昵的举动,但冯斯还是能察觉到那种抹不去的疏离感。姜米似乎在寻找着和他相处的方式,自己也在尝试,但却始终找不到过去的那种默契。

他成天在微博上编造心灵鸡汤骗钱,对于爱情中所需要的心灵相通,实在是研究得太多了。尽管编造那些语句的时候,他自己非但不相信,还会一边点击发送键一边在嘴里嘟囔两句“又去骗傻逼”,但在和姜米重逢之后,他却发现,那些胡编乱造的鸡汤段子经常能狠狠击中他的心。

真的找不到过去那种春风拂面般的默契感了,冯斯悲哀地想。如果说其他的压力都还可以承受,爱情却往往会成为压垮一个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此时此刻,在等待着那颗震惊世界的古老原子弹的时候,那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像水银一样钻进了身体的每一处缝隙。

也许就这么放弃掉一切反而是好事情呢,冯斯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灰意懒吧。

他呆呆地看着长崎的天空里厚厚的云层,心里隐约还记得历史书里讲过,轰炸长崎的当天,由于天气状况不佳,原子弹并没有命中市中心,所以给长崎造成的损失并没有广岛那么大——尽管仍然也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巨大破坏了。但他也清楚,这里既然是时间碎片的中心,就说明魔仆一定是在这附近遭到了核弹的波及,这才触发了它操纵时间的奇妙能力。

搞不好原子弹刚刚好就会在自己的头顶炸开。

所以大概还是逃不掉吧。不过,魔王为什么会带着魔仆万里迢迢漂洋过海跑到日本来呢?又或者不是魔王,而是别的什么人把魔仆带过来的?这一趟行程会和那个神秘的日本科技组织有什么关系么?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感觉上仿佛过去了很久,但实际上的时间流逝也不过是短短十几分钟。但他发现了一些不对——为什么原子弹还没有落下来?而且,按理说,刘岂凡此刻已经无法再支撑蠹痕了,周围的时间也应当开始重新运行了才是,然而,街上的日本人却依然维系着木雕一样的静止姿态,一只正在从屋檐上往地上飞的鸟儿也一直停在半空中。

不大对劲。冯斯费劲地站了起来,拖着受伤的一只脚四下里走了几步。他发现,整座城市、包括天空在内的颜色,正在一点一点地变淡,周围的色彩比起刚进来的时候好像灰暗了一些。他想了想,再次用蠹痕创造出一个他的能力范围内最高倍的望远镜,通过望远镜观察天空。

天空的边缘似乎在被什么力量所挤压,就像是水墨画被水浸湿了一样,开始变得有些线条模糊、形状扭曲。这显然不可能是那颗尚未爆炸的原子弹造成的。

冯斯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渐渐有点明白了。一定是包裹着时间碎片的时间之海受到了其他力量的影响,以至于碎片内的循环时空也无法保持过去的稳定态了。虽然接下来会怎么变化还暂时不得而知,但至少时间真正的停止了,原子弹不会在他头顶炸开蘑菇云了——小命暂时保住了。

“我他妈还真的是天选者啊……”冯斯扔下望远镜,伸了个懒腰,“总有从天而降的神兵来救命。”

视线中的天空就像是一块玻璃一样,出现了清晰的裂痕,裂痕逐渐扩大,把整片天际撕裂成两块。随即,无数新的裂痕产生,世界开始碎裂、崩塌。也不知道那架由查尔斯·斯威尼驾驶的B-29轰炸机此刻到底飞到了那里,不过,冯斯知道,在这架飞机无限次循环飞行投弹的最后一次里,那枚原子弹没有机会落下来了,被困在这片平行时空里的长崎人也终于可以结束那个永恒重复的噩梦了。

脚底一下子变得虚浮,那是地面也消失了。但冯斯并没有摔倒,一股无形的力量托住了他的身躯,把他送到了另外一块硬地上。眼前也突然出现了新的光亮。冯斯揉揉眼睛,定睛一看,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地下河的河道里,正站在河岸边的一片干地上。姜米和刘岂凡也站在旁边,都显得一脸茫然。但当姜米注意到冯斯的时候,她眼睛一亮,突然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冯斯。冯斯一时间手足无措,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

“你这个混蛋运气还不错,总算没有死!”姜米紧紧搂着冯斯,“刚才在时间碎片里,我一眨眼已经到了防空洞里。小刘子把情况一说,我差点揍他一顿,但是也知道不可能有时间去找你了。我以为你死定了,急得都哭起来了,幸好最后原子弹还是没有炸。小刘子说,是有外来的力量干扰了时间碎片,时间碎片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系统……”

“是的,我猜也是,我们总算都活下来了,运气的确不错。”冯斯拍拍姜米的后背,内心却泛起了一阵苦涩。姜米虽然情绪激动地抱住了他,但他却明显能感觉出来,这并不是恋人之间的真情流露,而只是好哥们之间的友谊式的拥抱。姜米很关心他,甚至为了他而流泪,但那眼泪仍然和爱情无关。就像如果现在宁章闻死在他的面前,他也一样会哭泣。

我们果然回不去了吧,冯斯的心里有一种剧烈的酸楚。先前躺在1945年的长崎街面上的那种心灰意冷再度从心底蔓延而起,以至于逃生的喜悦都被压下去了。

朋友一样的拥抱……抱着一个好朋友……好朋友……

“那个……二位,我们是不是先关心一下别的事情?”身畔传来刘岂凡小心翼翼而尴尬的声音。

冯斯连忙小心地挪开姜米的手臂,四下里看了看。他发现地上摊着一滩烂泥一样的的泛着蓝光的东西,乍一看就像是被倾倒了蓝色颜料的沼泽,有几分诡异,也有几分恶心。再仔细看看,这摊“烂泥”似乎是有生命的,还在轻微地蠕动。

“这是什么?”冯斯问刘岂凡。

“我们刚才就在它的体内。”刘岂凡回答。

“你是说……这时那只魔仆?扮猪吃老虎把我们吞进时间之海的魔仆?”冯斯很惊讶。

“就是它,它的身体被整个炸开了,但是好像还没死透,生命力真是顽强。”刘岂凡说。

“不对啊,根据我们在时间碎片里所看到的,这位仁兄每次一遇到危险就会爆发力量,形成一个时间碎片然后自己跑路,眼下被打到快要死了,为什么却没有像以前那样呢?”冯斯说着,忽然吓了一大跳,“喂,不会我们现在已经在碎片里了吧?那我们岂不是要在这儿循环一辈子?”

“放心吧,并不是,”刘岂凡说,“它已经被提前注射了药物,抑制住了体内的力量。”

“是谁注射的药物?”冯斯刚刚问出口就反应过来,“妈的,还能是谁?是那群所谓的科技狂人吧?”

刘岂凡伸手指了指旁边。冯斯抬眼看去,几个人正向着三人所在的方位走来,一个女人,四个男人,其中走在最前面的年轻男人是冯斯认识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在这样的场合与这个男人重逢。

“老哥,好久不见了!”冯斯咧着嘴挥了挥手,“你怎么一脸败犬相啊?”

男人阴沉着脸,没有搭理他。这个男人,就是冯斯的异卵双胞胎兄弟池慧。

冯斯很清楚池慧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嫉妒和厌憎,所以对于对方的态度并不以为意。他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几个人身上。这一女三男的年龄也都不大,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女人尤其显得年轻漂亮,但冯斯觉得她的脸型看起来隐隐有点面熟,应该是有些像一张自己经常见到的脸,但具体像谁,他一时想不起来。

“是不是在想我长得像谁?”女人笑眯眯地说。

冯斯瞧了一眼就能判断出,池慧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从他那愤愤不平的神态来看,他正在被这四个人胁迫或操纵。能够胁迫池慧,能够干掉这只阴险的千年魔仆,说明这帮人的能力实在是非同小可,甚至有可能比普通守卫人还可怕。但他一向面对任何危险的时候都能摆出一张二皮脸,所以这会儿也是陪着女人一起笑:“可能是……岛国的爱情动作片?”

他原本想用这句话来激怒对方,但女人一点也不生气:“我倒是挺想去当个爱情动作片明星的,但是没有人来邀请我啊。再想想,乖。”

冯斯摇摇头,表示自己猜不出来。女人又是嫣然一笑,伸出莹白的手指放到自己的嘴唇边,摇晃了一下,然后抿了抿嘴唇。

“你是想说……啊!哑巴!小樱!”冯斯不觉提高了声调,“你是小樱的亲戚!”

的确,眼前的这个年轻女子,眉目间的确和关雪樱有几分相似,尤其是清澈明亮的眼睛。只不过关雪樱的眼瞳里总是透出干净纯洁的气质,这个女子的眼神却充满了狡黠和诡诈。

有点像王璐的眼神呢,冯斯想。

“没错,我就是关雪樱的姨妈,也就是她妈妈的妹妹,”女子说,“我叫上杉舞子,关雪樱的妈妈叫上杉雪子。”

“所以小樱的名字里会带个雪字,”冯斯点点头,“那你们都是日本人了?”

“‘你们’指的是什么?我和姐姐?”上杉舞子反问。

“不,我知道你和小樱的妈妈都是日本人,”冯斯说,“我问的是,你的家族成员,或者说同伴,或者说同事……总之就是你们那一群人,你能理解的。”

“先说说你对‘我们这群人’了解多少吧。”上杉舞子说。

“我只知道你们当中有一部分在日本,是不是全都在日本就不知道了,”冯斯说,“你们认为守卫人这几千年选择的修炼附脑的进化方向是错误的,因为附脑的力量来自于魔王,说不定会被反制,所以你们决定采取科技之路,要通过完全属于人类自己的科技来对抗魔王。从我亲眼所见来看,你们提炼出来的药物确实很灵。除此之外,我就再也说不出其他的什么了,好像就连守卫人大家族都不知道你们的详情。”

“说得差不多,”上杉舞子说,“守卫人也确实对我们缺乏了解,因为相比起他们来说,我们太弱了,暴露自己不是找死么?”

“那小樱的妈妈为什么会把她带到中国来?”冯斯问,“她到底带来了什么秘密?”

“这个秘密怎么能告诉你呢?”上杉舞子风情万种地一笑。

“好吧,那我换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你们又重新出现了呢?”冯斯问,“你们觉得自己已经不弱了?”

“可能会比以前好一点点吧,”上杉舞子说话滴水不漏,“关键在于,没有时间了。如果我们再不出手,守卫人就会走上一条最为可怕的进化之路。”

“最为可怕的进化之路?你指的是什么?”冯斯不解。

“你以后会知道的。”上杉舞子说,“你那位可爱的祖父,可能也是预见到了这条奇怪的道路,才把你和这位刘小哥带到这里来,和这位魔仆见面。当然,并不仅仅是见面这么简单,他的最终目的,是把魔仆的力量送给你。”

“送给我?那还真有点受宠若惊呢。”冯斯说,“这么长时间以来,大家总是想要从我手里得到点儿什么,他居然还要给我送礼。为什么呢?”

“你和刘小哥刚才也肯定已经知道了,这只魔仆,就是从上古时代开始一直跟随在魔王身边的最忠实的奴仆。它有着奇妙的操控时间的能力,甚至于从它身上提取出的微量体液就能让刘小哥成为拥有时间停止蠹痕的奇才。”上杉舞子说。

“这种能力确实远远超出我的想象之外,到现在我都难以理解,为什么它可以复制一整个宇宙的截面,放入一段时间循环里,然后再藏在自己的体内。”冯斯说,“所以说,他老人家是想让我也这样可以操控时间?”

“你这一生中迈出的每一步,背后都有他的推动,”上杉舞子说,“不管是守卫人、黑暗者还是我们,都想要抓住他,但谁都没能耐成功。他实在是个很厉害的千年老妖精啊。”

“我明白,这个老妖怪很爱我……”冯斯苦涩地笑了笑,“不过看上去,这一次他并没有如愿。我并没能接收到什么力量。”

“当然了,是我中断了这个过程。”上杉舞子说,“其实我并没有想要着急出手的,也想看看你能不能真的找到办法从魔仆体内吸取他的力量。但是它发现了我们,并且主动向我们发起攻击。你也知道,我们几个只是普通人,没有守卫人那么多保命的功夫,遇到危险就只能放大招啦。很遗憾,浪费掉了那么厉害的东西。”

“我懂了,果然是你们的药物干的。”冯斯说,“不过也幸好你们出手了,不然我可能就在时间碎片里被原子弹炸死了。”

“原子弹?”上杉舞子很好奇。

“落在贵国长崎的那颗原子弹。”冯斯说。

上杉舞子似有所悟:“果然那时候他们就在长崎……总而言之,我不得已搅扰了你们的好事,只能说声抱歉了。”

“你这话会让人产生奇怪的联想的……”冯斯嘟哝着,“我还没问你呢,你带着我亲爱的哥哥跑到这里来,到底想做什么?”

“整个事情完全是一连串的复杂意外,”上杉舞子说,“简而言之,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要找你帮忙,为此想了很多办法。我先是找到了关雪樱,用家族亲情去引诱她,试图让她来劝说你,但她好像看出了我不怀好意,我见了她两次,她也不愿意帮忙。”

“小樱是不会出卖朋友的。”冯斯说。

“然后我又抓住了你这位年轻英俊的哥哥,原本是想要要挟你们的养母池莲,通过池莲来劝说你——我知道你对她的感情是又恨又爱。”上杉舞子说。

冯斯没有回答,但脸上的表情说明了一切。上杉舞子接着说:“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池莲比我想象中狠心狡诈得多。她表面上答应了我的要求,实际上却编造了另外一条谎言,试图反过来通过你劝说关雪樱,让关雪樱交出她母亲藏起来的秘密。那个秘密在她心目中,看来比这位池慧大帅哥重要多了。”

池慧脸上肌肉一阵扭曲,目光中流露出极度的伤心和愤怒。冯斯叹了口气:“她做出什么事来我都不会觉得奇怪。然后呢?她骗到小樱了吗?”

“没有,那当中出现了意外。”上杉舞子的语气里颇有几分幸灾乐祸,“她自己被你祖父抓走啦!”

“什么?”冯斯真正地紧张起来,“被我祖父抓走了?那……她……”

“看,我果然猜得没错,你虽然恨她,内心深处还是拿她当成自己的妈妈的。”上杉舞子俏皮地眨眨眼睛,“而且,除了池莲,你的好朋友,那个姓文的漂亮小姑娘,也一起落入了你祖父的手里。哦对了,还有一个姓黎的小姑娘——你还真是艳福不浅啊。”

“文潇岚和黎微……都被他抓走了?”冯斯喃喃地说,“你大爷的,这简直是一锅端啊……”

“确实是一锅端,令祖一出手就玩大的。这样的话,我们之间的交易还可以谈。”

“你要找我谈什么交易?”冯斯问。

“我知道她们被关在哪里,也可以想办法帮你救出池莲,救出你的两个朋友,相应的,你也要帮忙去接近路晗衣。”上杉舞子说。

“路晗衣?”冯斯十分意外,“这怎么天上一脚地下一脚的?怎么又扯到路晗衣身上去了?”

“我刚才不是跟你说了么?我这一次到中国来,就是因为有些事情已经严重到难以收拾,我们不现身已经不行了。”上杉舞子说,“而这件事的关键,就在路晗衣身上。”

“我不答应行不行?”

“那就要看那三个人的性命对你是不是真的重要了。”

从地下河离开的过程不算太艰难,因为现在的池慧拥有着相当强大的力量,强大到一般的自然困境对他而言都不是什么大事。冯斯并没有询问他既然能够使用蠹痕,为何还会受制于上杉舞子,只能在心里猜测,或许又是什么独特的化学手段,可以暂时解除对附脑的禁制,但却又留有长期的毒性,令他不得不屈服。或许就类似于武侠小说里的三尸脑神丹什么的吧?

可见用附脑还是用科学其实并不重要,冯斯想,总而言之,魔王世界里的每一股势力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区别只是吃肉的时候直接用手抓还是拿刀子切而已。

“我们先走了,你好好考虑吧。”上杉舞子留下一句话,飘然而去。

冯斯目送着几人远去。他看得出来,池慧就像一个填满了的炸药桶,仿佛随时都能爆炸,但最后还是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他忽然间有些可怜自己的这位兄长。

无论他内心深藏着多少骄傲,却只能一次次地受制于人,一次次地受尽屈辱,冯斯想,其实也是个可怜的人。

“你这个哥哥长得比你帅多啦。”姜米说。

冯斯耸耸肩:“他那是人工打磨的,至少我是纯天然的。”

说完,他不怀好意地瞟了姜米一眼,姜米挥起拳头作势要打:“看什么看?老娘也是纯天然的!”

刘岂凡静静地站在一旁听着两人打闹,始终一言不发。冯斯注意到了些什么:“大少,你怎么了?怎么脸色那么难看?”

刘岂凡还没来得及回答,忽然身体摇晃了一下,软软地倒了下去。好在冯斯手快,一把抱住了他:“大少?你怎么了?受伤了吗?”

“不是受伤,”刘岂凡摇摇头,“我刚才是一直硬撑着的,怕被那几个日本人看出来。”

“看出什么来?”姜米也连忙帮着扶住刘岂凡的身体。

“那只魔仆的力量并没有被浪费,”刘岂凡好像是在强忍痛楚,“它遭受到致命攻击的一瞬间,把所有残余力量聚集起来,转移到了我的附脑里。”

“什么?你的附脑里?”冯斯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可能是一种本能的选择,”刘岂凡说,“毕竟我吸取过他的体液,体内有和他近似的操控时间的力量。但是,这些力量原本是应该给你的,只有你的天选者体质才能承受。现在压到了我身上……似乎……有点糟糕。我可能承担不起。”

“那可麻烦了,”冯斯皱起眉头,“你不至于也像那个胖魔仆一样,承受不住就爆发一下吧?”

“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刘岂凡说,“但是千万别爆发,爆发出来会比我以前的力量失控糟糕无数倍。那时候最多不过毁掉几座楼,现在……”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姜米问。

“我们去找丰华明吧。”冯斯想了想,“他是守卫人,无论如何手里也应该有‘酒’。虽然不清楚酒能不能对你这种情况奏效,但没有其他任何办法了,只能去试一试。”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由于丰华明事先调离了值班的职工,从官方安排上来看,发生坍塌时的地下水电站里并没有人,所以现场也并没有针对人员的救援工作,但仍然有不少重型机械在进行清理,并且准备抢修。从人们的交谈声中可以听出,因为这一场不知道原因的莫名其妙的事故,整座矿山小镇都停电了,而且不知道会停到什么时候。现在镇上的人们都惶惶不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在这一片混乱中,三人偷偷找到了一辆停在附近的汽车。冯斯用蠹痕创造出钥匙,姜米开车,很快把刘岂凡带回到镇上。

镇上果然完全断了电力,各家各户都只能点亮蜡烛照明。不过,也没有太多人呆在家里,人们大多聚集在街道上,满怀焦虑地议论纷纷。对于外人而言,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在因为产业结构调整而不断走下坡路的矿区小镇,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从地图上彻底消失;但对于镇上的居民而言,这里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日子已经很艰难,如果再失去赖以生存的水电站,真不知道日后该怎么办了。

满街都是人,没有谁留意到三人的行踪。他们很容易就翻窗进入了丰华明家的卤菜店——也就是他的家。此时此刻,丰家甚至连蜡烛都没有点,从外面看起来,似乎一家三口都出去了。刘岂凡重重地喘着气,一进客厅就倒在了沙发上。

“再忍忍,小刘子,他们好像都不在。”姜米小声说。

“丰华明是水电站站长,应该会到现场去参与抢险,”冯斯分析着,“但他老婆不是车祸腿瘸了么?也上街热闹去了?而且他的儿子智力不大高,一直都很孤僻,按理也不该去和太多人混在一起。有点不大对劲。”

正在说着,门外突然响起了重重的敲门声,三人连忙噤声。敲门声持续了一会儿后,终于停止了,冯斯的耳朵里听到了门口隐隐传进来的咒骂声。

“疯子明这个老疯子,平时恨不得拉屎都要钻到地下去,他妈的电站真出事了,他反而不见人影了!”

“会不会是他今天又跑去值班,给埋在地下了?”

“不会的,出事之后,有好几个人都在镇上看到了他的。但是现在这狗日的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家里也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说话的两人渐渐远去。等到他们的脚步声消失,冯斯低声开口说:“不大对头。不管地下水电站的崩塌到底是故意安排还是意外,丰华明都应该想办法寻找我们才对。但是现在哪儿都见不到他,我怀疑他出事了。”

“那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儿吧。”姜米说。

“来不及了。”一直强忍着痛苦的刘岂凡说,“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冯斯的身上就感到了一种强大的挤压的力量,但却并没有看到任何实体的物质。姜米和刘岂凡也被同样的力量制住,三人都动弹不得。他触类旁通,猜到这是某种压缩空气的蠹痕,但却没有任何办法去反抗。好在自己的蠹痕也还可以使用,他悄悄在手心里创造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指望着这把刀能出其不意地起点儿作用。

“冯同学,别费这个劲了,那么小的一把刀都能伤到我,我也就别在守卫人的世界里混了。”一个听上去有点中气不足的女声在黑暗里响了起来,而且,嗓音听来很是耳熟。冯斯只觉得一股力量硬生生掰开了自己的手指,把那把刀拽出来扔到了沙发底下,他只能在心里叹了口气。

“啊,是你!”姜米忽然间惊呼出声,“老姐,是你吗?”

“老姐?”冯斯一怔,“你姐姐?你怎么从来没有跟我提过你有个姐姐?”

“是干姐姐。”黑暗中的女人话语里带着一丝笑意。

“干姐姐?”冯斯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了,“老板娘?是你!”

这时候他也分辨出了对方的声音。这个躲在黑暗里用蠹痕袭击他们的人,居然就是冯斯和姜米所住的那家小镇旅馆的老板娘,那个待人亲切热情、还和姜米结拜了干姐妹的徐娘半老的老板娘。

“从一开始住进你家的店,就是一个阴谋,对么?”冯斯从最初的惊讶中镇定下来。倒也不必大惊小怪,他想,这种事儿已经经历得太多了,总有刁民想害朕。

“还真不是,这家旅馆其实不是我开的,”老板娘回答,“只不过当我的家族手下发现你到达这里之后,在你到达之前,我就处理掉了原来的那个女老板——反正你也没见过我么,又怎么能分辨出在网上和你说话的人并不是旅馆里的那个呢?”

“处理掉了……你的意思是,杀了她吗?”姜米的声音有些颤抖。

“这是魔王世界里的日常而已,妹妹,”老板娘喊得很亲热,“你和我做了干姐妹,又和天选者那么亲近,应该早就习惯了。”

“我习惯不了。”姜米说,“我还真以为你拿我当朋友呢,你送我的手镯我还戴在手上的。”

“戴在手上当然是最好的,”老板娘轻笑一声,“不然的话,我怎么能那么方便地掌握你们的动向呢?”

“掌握我们的动向?”姜米先是不解,继而恍然大悟,“你在手镯里藏了窃听器?”

“我也不能白送人东西嘛,总得得到一点回报。”老板娘说。

“我懂了。”姜米叹了口气,“在你们的世界里,想要结交一个真朋友还真是挺难的呢。”

“你属于哪一方?”冯斯问。

“这并不重要,”老板娘说,“反正所有人都对天选者感兴趣,也都对刘小哥感兴趣。你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旁人的注目。”

“就像武侠小说里说的,九月鹰飞。”刘岂凡说。

“是的,九月鹰飞,”老板娘说,“猎狐的季节到了,群鹰早已飞起。”

“那么,飞鹰大姐,你现在抓住我们,是为了什么呢?”冯斯问,“就算是鹰,对待狐狸的态度也不同啊,有的想蒸着吃,有的想炸着吃,有的想拿盐腌了留到过年下酒吃。”

“我不敢把你留到过年了,”老板娘叹了口气,“我很喜欢你,更喜欢我的干妹妹,可是,在这个世界里,个人感情是没有资格摆到台面上的。”

“喂,你的意思不会是要现在就做掉我吧?”冯斯一惊,“天选者的命留着难道不是更有价值?”

“我怎么能确定是对守卫人更有价值还是对魔王更有价值?”老板娘用森冷的语气说。

冯斯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异样的味道。他果断地用尽全力猛地挣扎了一下,手中的短刀向着老板娘说话的方向飞了过去。然而,毕竟蠹痕重压之下力量不足,对方甚至不需要动用蠹痕,轻轻地偏了一下头,刀子越过她的肩膀,落到了地上。

然后他就感到自己的咽喉部位所受到的力量加大了,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狠狠地掐住他的喉咙。妈的,这又是一个不由分说就想要要我命的!冯斯很恼火,却没有任何能力去反抗。不过他也注意到了,对方似乎是受了不轻的伤,所以力气稍显不足,这么着捏了一分多钟也并没能把他捏死,只是让咽喉部位格外难受。

正在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忽然又隐隐感到一种力量在从体内向外涌,和几个月前在疯人院地下室里激发出蠹痕时的感觉十分相近。这是另一种能力的激发么?冯斯精神微微一振,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种奇特的感觉上,希望能捕捉到它的实质。

但是这股力量始终难以把握,倒是呼吸越来越困难。老板娘能施加的力道固然有限,钝刀子也是能割肉的。冯斯憋得肺都要爆炸了,正在想着自己难道会以这样屈辱的死法死在这座布满煤灰的小镇里么,陡然间耳边听到老板娘闷哼了一声,随即喉头的压力一松。紧跟着,身体所受到的束缚也消失了。

他跪在地上,抚着喉头咳嗽了许久,慢慢才觉得稍微舒服了一些,姜米早已来到他的身边扶住了他。

“你怎么样?”姜米问。

“还好,不过估计得有几天不能K歌了……”冯斯说着笑话安慰姜米。他又喘息了一阵子,从地上爬起来,去检查老板娘,发现老板娘已经躺在了地上,气息奄奄。他蹲下身子检查,发现老板娘的脸上、脖子上有一大片类似冻伤一样的古怪伤痕,并且一直延伸到脖领子里面。对方是女性,他当然也不好意思掀开衣服看,但心里大致有数了:难怪老板娘一直显得说话中气不足,蠹痕的力量也不够强,看来是之前已经和别人火并了一次,受了伤。

不过,导致她刚才突然中断攻击的,却并不是这片伤痕,而是一个新的伤口。此时此刻,在老板娘的腰间,正插着一柄短刀——冯斯先前在匆忙间用蠹痕创造出来的短刀。

冯斯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客厅里摆放的书桌——丰家没有单独的书房,所以书桌摆在客厅里——下面好像有一团黑影在蠕动。这次时间充裕,他索性双手各创造出一把匕首,大喝一声:“出来!我看见你了!”

那个小小的黑影从书桌底下钻了出来,慢慢站起来,身形很是矮小,而且看上去似乎有点眼熟。冯斯想了两秒钟,不觉提高了声调:“丁骞!是你这臭小子吗?”

“你才是臭小子呢!”黑影不服气地闷哼一声,真的是丁骞的声音。

冯斯松了口气,放下手里的刀:“没事儿了。姜米,大少,这个孩子是我的朋友。”

丁骞又哼了一声,嘴里说了半句:“我不是你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并没有说完,只是闭上嘴不再说话了。姜米凑过来,借着窗缝透进来的些微月光打量了他一下:“你就是那个叫丁骞的小帅哥?你好啊!”

她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丁骞犹豫了一下,勉强伸出手来和姜米握了握手,又很快缩回去。不过看得出来,他脸上的警惕减少了不少,似乎对姜米有着对冯斯多得多的好感。

“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冯斯问,“你这个年纪没法自己买车票啊。”

“你不是给我留了钱的么?我在街上找了个换纱窗的,让他买了票带我上车。”丁骞回答。

“你这小混蛋,脑子还真机灵……”冯斯大摇其头。

“但是我不怎么认识这边的路,下火车后坐错车了,花了好几天才到这儿。然后我就一直偷偷跟着你。”

“你跟着我,是想要亲眼见到杀害你哥哥的凶手吧?”冯斯又问。

丁骞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冯斯摇了摇头:“我本来想说一句‘你跟来能有什么用’,但是再一想,你要没来,刚才我的脖子说不定就断了。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起码你没有眼睁睁看着我死在那儿,尽管你完全可以那么做。”

“我只是想要找到杀我哥的凶手,”丁骞用一种极力假装老成的语气硬邦邦地说,“我们的帐以后再算。”

冯斯叹了口气,上前两步,伸手想要摸摸丁骞的脑袋。丁骞向后退了一步,躲开了他的手掌。冯斯知道丁骞虽然不会再杀他了,但对于他撞伤丁小齐的事件仍然心有芥蒂,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默默地退到一边。

“小帅哥,你知道这间屋子的主人去哪儿了吗?”姜米问。

“在地下室,都被这个老太婆杀了。”丁骞说,“那个水电站站长和老太婆打得很厉害,但最后还是输了。一家三口都被杀了。”

他大概是见惯了魔王世界里的血腥残杀,尤其自己的家族也被杀得只剩最后一个人,所以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显得有些冷漠。但冯斯听完,还是心里一颤。他和丰华明打交道的时间其实很短,对他的妻子和儿子更是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丰华明为了守护藏在地下河里的魔仆,三十年如一日地留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把自己的锋芒全部隐藏起来,一直过着平庸而乏善可陈的生活,那股子韧性还是让他情不自禁地心生佩服。

这个世界里,好像就没有什么“个人”的概念,冯斯想,几乎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了家族的使命而活,这种工蚁一样的生命真是让人感到不舒服。

他定了定神,好容易才想起当下最要紧的事情:“对了,你刚才说地下室?这房子里还有地下室?”

“有,入口就在站长卧室的床底下。”丁骞说。

“没准‘酒’就藏在里面……来,帮个忙,把这个‘老太婆’的尸体也暂时搬到地下室里去,”冯斯招呼丁骞,“人家只不过是个中年妇女,打扮一下还挺显年轻的,别老是老太婆老太婆的!”

“怎么也不会比这位姐姐还年轻吧?”丁骞瞪了他一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这年头的小屁孩真是张嘴就胡扯,从哪儿学来的!”冯斯狼狈不堪,身后的姜米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运气不错,地下室里果然找到了“酒”,而且数量还相当大。冯斯看着眼前的一堆瓶瓶罐罐和针筒,才发现自己虽然也目睹过那么几次“酒”的使用,自己却从来没有操作过。正在犯愁,丁骞已经低下头,借着冯斯创造出的照明灯不声不响地开始操作。

“你居然会配‘酒’?”冯斯很惊讶。

“家族人少,小孩子也得多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丁骞回答,“不过,这个站长居然会屯那么多原料,而且从针筒和量杯的容量来看,估计他平时用得也很多。看起来,他的附脑反噬力量也很强。”

“也?”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字。

“在我们家族,曾经有一位我的舅舅,附脑的力量很强,虽然比不上四大高手那么厉害,但也被认为是家族的希望。于是他拼命地练习,拼命地提升力量,不断刺激附脑。结果附脑越来越活跃,对‘酒’的用量也越来越大,终于到最后失控了。为了不把家族的人都杀光,他赶在自己彻底发疯之前自杀了。”丁骞说。

丁骞说得很平淡,但其中包含的无奈与疯狂仍然让冯斯一阵阵的不寒而栗。姜米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声:“做守卫人真难啊。每一个人都像是一只工蜂,生活里除了蜂王之外,再没有别的念想,简直就是……没有自己的灵魂。对不起,小帅哥,我只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没有别的意思。”

“我明白的,其实你说的是对的。”丁骞对姜米的态度倒是挺不错,“但是生下来就那样,也没得选啊。”

丁骞很快手脚麻利地配好了‘酒’,替刘岂凡注射了大剂量的药物。半个小时之后,刘岂凡才慢慢地恢复过来。

“马虎算是控制住了,但附脑还是很不安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捣乱。”刘岂凡苦笑着,“而且,虽然我能够感觉到有一股强大到难以置信的力量贮存在附脑里,我却根本不敢去动用,碰都不敢碰。”

“还是你之前说的:这种力量以你的身体根本不能驾驭?”冯斯问。

刘岂凡点点头:“你祖父只是想利用我操控时间的能力来做一个引路人,真正的目的是让你吸取魔仆的力量。他是对的,天选者毕竟是天选者,我的蠹痕虽然算得上与众不同,但终究还是普通人,只有你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但是那几位日本人的突然出现打乱了这个计划。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股力量导到你身上去,藏在我的体内,根本就是定时炸弹啊。”

“没办法,定时炸弹也只能委屈你先揣着,”冯斯说,“现在这里死了四个人,镇上因为水电站毁了的事情也乱糟糟的。而且,没有丰站长罩着,那帮毒贩搞不好还要来找我们的麻烦,而大少现在又不方便动用蠹痕。所以,最好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赶紧离开。”

“去哪儿?”姜米问。

“回北京啊,还能去哪儿?”冯斯说,“大少需要静养,你也最好回到大学里比较安全。”

“那你呢?”

“我答应了美丽的上杉舞子小姐,去路晗衣身边找一个人。”冯斯说,“具体什么人她也没有详细说明,只是说回北京后会给我指示。”

“所以你是打算扔下我,自己去处理这件事?”姜米看了冯斯一眼。

冯斯脑袋一歪,避开姜米的目光:“我是伟大的天选者嘛。这种事情当然得我出马,你们平民还是在宿舍里练练瑜伽就好了。”

姜米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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