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尸骨袋> 5

5

  我十六岁时,碰到过一次飞机以超音速的高速低飞掠过我的头顶。那时我正走在林子里面,可能在替我要写的故事构思情节吧,要不就是在想多琳·福尼尔哪个礼拜五晚上在我们把车停在库什曼路底的时候,若肯迁就一下,让我脱下她的小裤裤,多好!

  无论如何,我脑子里的心思不知跑到哪里去时,忽然一声轰隆巨响袭来,吓得我措手不及,应声扑倒在满是落叶的地上,双手盖在头上,心脏怦怦跳得飞快,以为这下子我命休矣(我竟然还是处男)!在我前四十年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件事的恐怖,比得上我“曼德雷噩梦集”的最后一场噩梦。

  那时,我躺在地上,等待死亡的巨锤敲下。过了约三十秒吧,根本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我这才知道,刚才那是布伦斯威克海军航空站的喷气式飞机驾驶员在搞鬼!他等不及飞到大西洋就加速到一马赫。只是,妈呀!谁想得到声音会这么大?

  等我慢慢爬起来,站在那里等心跳慢下来时,我才发觉,不是只有我被这晴天霹雳的巨响吓破了胆。我记忆里头一次,布劳茨内克我家后面的这片小树林一点声息也没有。我呆站在那里,一束灰蒙蒙的阳光洒在我身上,T恤和牛仔裤脚沾的都是皱巴巴的落叶。我大气也不敢出一声,竖着耳朵仔细听。我从没体验过这种程度的安静。要知道,即使是一月的大冷天,树林子里也是莺莺燕燕、细语不断呢。

  后来,终于有一只燕雀开口唱了一声。又安静了两三秒后,一只蓝鸟回应了一声。再过个两三秒,一只乌鸦奉上它不成敬意的回响。再后来一只啄木鸟开始敲木头抓它的小虫,一只花栗鼠在我脚边的矮树丛里东突西蹿。在我站起来一分钟后,树林子又到处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切回归正常,我也回头去做我的事。只是,我从没忘记那一天的晴天霹雳,也没忘记事后的那一片死寂。

  那场噩梦过后,我时常想起小时候的那个六月天,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感觉是会有一点不一样,或可能会不一样……但同样先是一片寂静,让我们确认自己未受伤害,而危险——若有危险的话——已经不见了。

  反正,那个礼拜后来的几天,德里完全停摆。暴风雪带来的冰雪和强风造成极大的破坏,事后气温又陡降二十度,以致铲雪不易,清理的速度就更是缓慢。不只如此,三月暴风雪过后的气氛向来阴沉又低落。我们每年都要熬一下这样的天气(运气不好的话,四月说不定还要再碰上三四次),但大家始终都没办法安之若素。每一次碰上这样的风雪,没一个人的心情不受影响。

  那个礼拜快过完时,天气终于开始放晴了。我马上抓住机会,出门到“莱德爱”再过去三家的那一家小餐馆,去喝一杯咖啡,吃一份上午茶的馅饼。我去的“莱德爱”就是约翰娜死前去办事的那家。就在我边喝咖啡、吃馅饼,同时填报纸上的字谜时,有人问我:“努南先生,可以坐在你旁边吗?今天这里蛮挤的。”

  我抬起眼来,看见一个老人家。我认得他,但想不起来名字。

  “我是拉尔夫·罗伯茨,”他说,“在红十字会里当义工,和我太太露易丝一起。”

  “哦——好,请坐。”我说。我大约每隔六个礼拜就去红十字会捐一次血。那里有不少老人家在你捐完血后,会分果汁和饼干给你,叮嘱你若是头昏,千万别急着站起来或有突然的大动作;拉尔夫·罗伯茨便是其中一位。

  “请坐,请。”

  他就座时,看了一眼我在读的报纸。报纸正折在填字游戏那边,摊在晒进来的一方阳光里面。“你觉不觉得填《德里新闻》的字谜有一点像打棒球时把投手三振?”他问我。

  我笑了起来,点一点头:“我玩这跟有些人去爬珠穆朗玛峰的理由一样,罗伯茨先生……纯粹是因为它就在那里。只是,填《德里》的字谜,没人会失败。”

  “请叫我拉尔夫,谢谢。”

  “好,我叫迈克。”

  “好。”他咧嘴笑了一笑,露出不太整齐的一嘴黄板牙,但还全是原装货。“我喜欢光叫名不用姓,就像是可以拿下领带一般。我们这一阵的风雪很够看吧,对不对?”

  “对,”我说,“但现在暖和多了。”温度计相当灵敏,朝上跳了一下三月的舞步,从前晚的二十五度跳到那一天早上的五十度。还有比气温上升更棒的好事:太阳又暖暖地晒在你的脸上了。就是因为太阳的暖意,才把我从屋子里给哄了出来。

  “依我看,春天就要到了。有的年头它会有一点迷路,但总还是找得到回家的路。”他小啜一口咖啡,放下杯子,“最近都没在红十字会看到你。”

  “还在间隔期。”我说,但我在说谎,两个礼拜前我就可以再捐两品脱的血了。提醒卡就贴在冰箱上面,我只是压根儿没想起来。“下个礼拜就会去,一定。”

  “我只是提醒一下,因为我知道你是A型血,A型血向来很好用。”

  “替我留位子。”

  “包在我身上。你还好吧?我这么问,是因为你看起来很累。若是失眠,这我感同身受,没骗你。”

  他倒真的看起来像是失眠,眼睛四周都塌下去了。不过,他的年纪也有七十好几了吧,我想任何人到了他那年纪大概都会失眠。只要多活个一阵子,生活就会在你的脸颊和眼睛周围打出凹陷的印子;只要多活个一阵子,你的样子就会像杰克·勒·摩塔[64]打了一场十五局的硬仗。

  我才要开口说我每次碰到有人问我过得怎样时的制式答案,心里就想,我干吗非扯这些“万宝路牛仔”[65]的鬼话不可?我这是要骗谁?眼前这一位,可是在红十字会的护士一替我拔下针头就一定为我奉上巧克力夹心酥的人。我就算跟他明说我不好,又能怎样?引发大地震?大火?洪水?狗屁!

  “不太好,”我说,“我最近其实不太好,拉尔夫。”

  “流行性感冒吗?现在传染得厉害呢。”

  “不是,这一次流行性感冒还真的放过了我。我睡得也还可以。”这倒是真话——“莎拉笑”的噩梦没再回来,不管是正常版还是高八度的尖叫版。“我想就是忧郁了一点吧。”

  “嗯,那你应该去度个假才好。”他说完又小啜一口他的咖啡。等再抬眼看我的时候,他皱起了眉头,放下手上的杯子:“怎么了?有事吗?”

  没事,我很想跟他说,只是你是第一只打破死寂的鸟儿,拉尔夫,就这样。

  “没事,没事。”我说完后,把他讲的话重复了一遍,“度个假……”因为想感觉一下这几个字从我嘴里讲出来的滋味。

  “是啊,”他说时带着笑,“大家都会度假的嘛。”

  大家都会度假的嘛。他说的对,就算力有未逮的人,也照样去度假。累的时候,去度假;被麻烦事弄得焦头烂额,去度假;被赚钱、花钱压得喘不过气来,去度假。

  我当然有钱度假,也绝对可以暂时放下手边的事——什么事啊?哈哈!——但我却需要由这一位在红十字会发饼干的人,替我指出眼前明摆的出路!亏我还大学毕业!打从我和乔一起去百慕大的那次后,我就再没度过假。那是她死前最后一年冬天的事。磨坊早打烊了,我却还紧盯着磨盘不放。

  但要再到夏天,我在《德里新闻》上面看到拉尔夫·罗伯茨的讣闻(被车撞死),我才发现我欠他的有多少。我跟各位说,他的建议比我捐血后喝的橘子汁都要补。

  那一天,我离开餐馆后没直接回家,而是跑去轧马路,走遍德里这鬼地方一半的地头,那份只填了一半字谜的报纸夹在腋下。我一直走到身体发冷才停下来,虽然那时气温已经回暖。我什么也没想,却又什么都想。那是很特别的“想”。我每次酝酿文思到了快要可以动笔时,都会这样子“想”。虽然我有好几年没这样子“想”了,但我还是很容易、很自然就会上手,就像我的写作从没断过似的。

  我的“想”,就像有几个彪形大汉开来一辆大卡车,把一堆东西搬进你家的地下室——我最多也只能这样解释。你看不出来那些东西是什么,因为全包在棉垫里,但你也不需要去看。就是家具嘛,让家像个家,刚好的家,一切都像你要的家。

  等那些彪形大汉爬上他们的卡车走了,你就走进地下室,四下看看(跟我那天早上在德里镇上四处乱走,穿着我的雨鞋上山丘、下溪谷乱走一通一样),摸一摸这边包在棉垫里的弧线,摸一摸那边包在棉垫里的棱角。这一件是沙发吗?那一件是梳妆台吗?无所谓。该有的都在这里,搬家工人什么也没漏掉。虽然得靠你自己往上搬(往往还会害你一身的老骨头腰酸背痛),但没有关系。全都搬来了才重要。

喂,老兄,这么大声没吓着你吧,不好意思啊,弄坏了你的门。

而这一次,我想——或者是希望吧——货运卡车把我往后四十年需要的东西全都送了来。往后这四十年,我可能都得住在“非写作区”。这四十年一股脑挤到了我的地下室门口,礼貌地敲了门,可是连着几个月没人来应门,最后它们只好弄来一具攻门槌来撞门。

  我不在乎门;我在乎的是家具。有家具坏掉、不见吗?我看没有。我只需要把东西弄上楼,扯掉包在外面的棉垫,放到它们该放的地方就好。

  我在回家的途中经过“天幕”。这是德里一家迷人的小电影院,虽然(或者是因为)有录像带革命,但生意还是很好。那个月,他们放映的是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名片。不过,四月时放映的全是亨弗莱·鲍嘉[66]的名片。他是乔一辈子的最爱。我在电影院门口的华盖下面站了好一阵子,端详他们贴的新片海报。等我回到家,马上在电话簿上随便挑了一家旅行社,跟那边的人说我要到拉戈岛。你是说西屿吧[67],那人跟我说。不对,我跟他说,我是说拉戈岛,鲍嘉和白考尔演的《盖世枭雄》的拉戈岛,我要去三个礼拜。接着又转念一想,我有钱,单身一人,又退休了,这“三个礼拜”是什么意思?加到六个礼拜好了,我说。你帮我找一栋小屋什么的。会很贵哦,他说。我跟他说没关系。等我回德里后,就会是春意正浓的时节了。

  在这期间,我有家具要拆。

  头一个月,我对拉戈岛很是着迷,可到了最后的两个星期,就无聊得要抓狂了。不过,我还是待了下去,因为无聊也是良方。忍受无聊的耐力高一点,能做的思考也多。我在那里吞了约莫千万只小虾下肚,灌了约莫千百杯玛格丽特下肚,又读了约莫二十三本约翰·麦克唐纳[68]的小说——真要好好算一下的话。我烤焦一层皮,脱掉一层皮,最后终于换得一身古铜色。我买了一顶运动帽,上面用鲜绿色印了“鹦鹉头”[69]几个字。我只在同一片海滩闲晃荡,到后来,每个人我都叫得出来名字。我也帮我的家具拆封。虽然有许多我不喜欢,但每一样都还真的正合我的屋子用。

  我想乔,想我们一起走过的人生道路。我想跟她说,没人会把《二即是双》和《天使,望故乡》相提并论。“你别拿怀才不遇那一套屁话来烦我,行不行?努南!”她这样说过……我在拉戈岛那阵子,她这句话一直在我脑子里回响,每一次都是乔的声音:屁话,怀才不遇的屁话,狗屁小男生才会讲怀才不遇的屁话!

  我回想乔穿着她那条红木色的长围裙朝我走来,手上的帽子里面满满都是黑色的喇叭菇。她笑得很得意,朝我大喊:“今晚没人吃得比努南家好!”我回想她给她的脚趾甲涂指甲油,上身整个弯下来压在两条大腿中间。女人家要做这件事不用这姿势还真不行。我回想她拿书扔我,因为我笑她剪的新发型。我回想她用她的五弦琴学弹乡村舞曲的神情。她没穿胸罩只套一件薄汗衫的身姿。我回想她哭的模样,笑的模样,生气的模样。我回想她骂我屁话,怀才不遇的屁话。

  我也回想我做的那些噩梦,尤其最后一场算是压轴的大噩梦。这很容易,因为那一场噩梦跟别的比较平常的噩梦不一样,并没有因为时过境迁而淡化。我做过的梦中于事过多年之后依然清晰如昨的,就是那最后一场“莎拉笑”的噩梦,还有我生平头一遭的“咸湿梦”(一个女孩子没穿衣服躺在吊床上吃李子)。其他的梦不是糊成一团,就是忘得一干二净。

  “莎拉笑”的那些梦,有很多细节我记得很清楚——潜鸟,蟋蟀,晚星,我许的愿望等——但我觉得这些大部分都似真实幻。若真要说的话,只是布景罢了,因此都可以排除在我的考虑之外。这就只剩三个主要的因素,也就是三件最大型的家具需要我来拆封了。

  我坐在沙滩上,远眺落日缓缓沉落到我沾着沙的脚趾头下面。我想,各位不必当“逊客”,也想得出来这三样东西是怎么凑在一起的。

  “莎拉笑”噩梦集里的主要因素,是在我背后的林子、在我下方的屋子,还有迈克·努南这个僵在半途没办法动弹的人。天色愈来愈暗,林子里潜藏危险。再往下走到屋子那边去很可怕——可能是因为那屋子空了很久吧。但我对我该朝那里去从没有过怀疑,不管怕或不怕,那是我仅有的避难所。只是,我到不了。我没办法动。我在做我的“写作漫步”。

  不过,我在那最后一场噩梦里,终于有办法举步朝我的避难所走去了。但是,这“避难所”是假的。这避难所之危险,是我做过的……呃,对,我做过的最匪夷所思的怪梦都无从比拟的。我死去的妻子从屋子里冲出来,发出凄厉的尖叫,身上裹着尸衣,想要害我。即使过了五个礼拜,我离德里也大概有三千英里远,回想起那疾速冲过来、举着膨膨手臂的白色东西,我还是会禁不住发抖,忍不住要回头看看背后有没有什么东西。

  但那真的是约翰娜吗?我也不敢说,对不对?那东西包得紧紧的。棺木看起来是像她下葬的那具没错,但也可能只是在误导。

  写作漫步,写作障碍。

  我没办法写了,我跟我梦里的声音说。那声音说我还可以写,那声音说写作障碍已经消失。这我相信,因为写作漫步消失了,我终于可以继续朝车道走下去,走到避难所去。只是,我很害怕。即使那白色东西还没出现,我也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我说我怕的是丹弗斯太太,但那只是我在梦里把“莎拉笑”和曼德雷搅和在一起。我怕的是——

  “我怕的是写作,”我听见自己说得很响亮,“我连试一下都怕。”

  那是我要搭机飞回缅因州前一晚的事。我整个人处在半醉未醒的当口——那一次度假到后来,我晚上多半以酒为伴。“我怕的不是写作障碍,我怕的是解开写作障碍。我是真的玩完了,各位,彻底玩完了。”

  不管完还是没完,那时,我想我终于摸到了关键。我怕的是解开障碍,我怕的是重拾人生的线头继续走下去——没有乔相陪走下去。只是,在我心底深处,我相信这是我非做不可的事。躲在我身后林子里的那些险恶、窸窣的声音,要说的也就是这意思。而你信什么,可是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能还重得要命,尤其是你的想象力还很丰富的话。想象力丰富的人心里一起风暴,“好像”和“就是”的界线就会变得模糊起来。

  林子里的怪东西,对,各位看官。我在想这些事时,手里就有。我举起手里的酒杯遥敬西方,落日映在玻璃杯身里面,一片火光灼灼。我酒喝得很凶,这在拉戈岛可能不成问题——哎呀,谁度假不喝得凶一点?这简直算是法律了呢。归期将届的时候,我喝得更凶,而且是随时可以喝到挂的喝法,会惹祸上身的喝法。

  林子里有东西,可以避难的地方或许有吓人的怪物在守门。那怪物不是我太太,可能只是我关于她的记忆。这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莎拉笑”一直是这世界上乔最钟爱的一处地方。由此,我就又想到了另一件事,而且还兴奋得从我躺的贵妃椅上一骨碌伸脚下了地,坐起身来。“莎拉笑”也一直是我那定稿仪式举行的地方……香槟,最后一句,还有最重要的那一句祝祷:哦,那就好了嘛,对不对?

  我到底想不想重整旗鼓?我真的想要重整旗鼓吗?一个月或一年以前,我可能自己也说不准。但现在,我想,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要往前走——放掉亡妻旧爱,振作心灵,开始迈步前行。但在我往前走之前,得先倒回去一下。

  我必须回那木屋去。回“莎拉笑”去。

  “对,”我说出声来,全身汗毛直竖,“对,就是这样。”

  有何不可?

  这问题一冒出来,只让我觉得跟拉尔夫·罗伯茨提醒我该去度一次假一样,真呆!我若该回“莎拉笑”一趟,现在度假不就正要结束了吗?不就真的是有何不可了吗?头一两晚可能会有一点怕吧,因为最后一场噩梦的阴魂还没散去。但回那里去,说不定还能把那噩梦早一点赶走。

  而且,搞不好我写作的问题可以因此改观(这最后一点,其实是被我压在意识的偏僻角落里的)。不太可能吧……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天降神迹不论,元旦时我坐在浴缸的边缘用蘸湿的浴巾擦额头上的划伤时,心里不就想过这样的话吗?对,天降神迹。不是有盲人因为跌倒撞到头而忽然复明吗?不是有瘸子走到教堂台阶的最高一级就可以扔掉手里的拐杖吗?

  还有八九个月的时间,哈罗德和德布拉才会真正开始拿下一本小说的事来烦我。在这期间,我决定就待在“莎拉笑”了。德里那边是要花一点时间打理一些事情,同时也要让比尔·迪安有时间帮我把湖边的木屋整理好,我才可以住。但七月四号,我就可以过去了,肯定没问题。我觉得七月四号这日子不错,不仅因为这一天是美国的国庆日,缅因州西部的蚊虫季会在那时候告终也是很重要的考虑因素。

  那一天,我收拾好度假行李(约翰·麦克唐纳的平装本小说我就留在度假小屋,给下一任住客看了),刮掉一个礼拜没刮的胡子茬,带着一张黑得自己差一点都认不出来的脸,搭机飞回缅因州。我下定决心:我要回那地方去。那地方在我的下意识里是避难所,替我挡掉了愈来愈深的黑暗。虽然我心里知道,这一次回去不是没有风险,但我还是要回去。我回去时,不会奢望“莎拉笑”变成“卢尔德”[70]……但我至少还可以希望。而且,这次等我看到湖上有晚星初现的时候,一定要许下愿望。

  我对“莎拉笑噩梦集”所作的这一番解释虽然条理分明,却还有一件事摆不平。由于我找不到说法来解读,只好故意扔着不管。只不过我到底没这个命,因为,我想,我心底还是躲着一个作家吧。作家这一种人,就是有办法要他的脑子胡思乱想。

  那件事,就是我手背上的那道划伤。那道划伤在每场噩梦里都出现过,真的,没骗你……然后,划伤真的出现在现实世界里了。这可是弗洛伊德的书里找不到的鬼话。这样的事,绝对只在“精神病友”的求助热线上才听得到。

  纯粹巧合罢了。飞机降落时,我心里想道。我坐的是A-2的座位(搭飞机坐最前面的好处是,若飞机坠毁,你会是“抵达”事故现场的第一人)。飞机飞向班戈国际机场的滑行路线时,我看着窗外的松树发呆。积雪已经全部褪去,静待来年再见。我呢,度假悠闲得要死。只是巧合。你一辈子划破手不知有多少回!我的意思是,人的手永远摆在身体的最前面,对不对?人的手老是到处乱挥,对不对?所以手会划伤跟自找的差不多嘛!

  这些话说起来都没错,但又有地方不对。是没错,但是……唉……

  是地下室的小伙子们。是他们不肯信。地下室的小伙子们就是不肯信。

  这时,我搭的这一架七三七客机落地,抖了一下,这些思绪就全被我扔了出去。

  回到家后的那个下午,我在衣橱里面乱翻,终于摸到了我装乔旧照片的鞋盒。我把照片理了理,然后细看我们在旧怨湖拍的照片。旧怨湖的照片多得吓死人,只是,热衷拍照的人是约翰娜,因此照片里有她的不多。不过,还是让我找到了一张,我记得是一九九〇年或一九九一年拍的。

  有时,连摄影菜鸟也拍得出好照片——就像七百只猴子花上七百年在七百台打字机上乱敲一通,不也……这一张就真的拍得很好。照片里的乔正站在浮台上面,阳光映在她身后,红里泛着金黄。她刚从湖里爬上来,全身湿答答的。她穿的是两截式泳装,灰色,带红色的滚边。我正好抓拍到她伸手把湿漉漉的头发从额头和太阳穴拨开的模样,巧笑倩兮。她的乳头透过泳装的三角罩杯看得很清楚,就像B级片这类见不得人的爱好——海滩派对出现吃人怪兽,平静校园跑来疯狂杀手——里的女主角在电影海报里的媚影。

  我忽然像狠狠挨了一拳一样欲火中烧!好想要她。我要她就在楼上,模样跟照片里一样,一绺绺湿湿的头发挂在脸颊上,湿答答的泳衣贴在身上。我要隔着上面那一截泳衣吸吮她的乳头,舔布料的味道,透过布料感觉她挺立的乳房;我要吸她泳衣布料的水分,像吸奶一样,然后扯下她的下半截泳衣,和她翻云覆雨,直到两人销魂蚀骨,极乐不知所属。

  我抖着手把照片放到一旁,和其他几张我最喜欢的照片摆在一起(不过,我对其他几张的喜欢都比不上这一张)。这时,我已经兴奋起来,兴奋得像薄薄的一层皮下裹的是一块石头。兴奋到这程度,等它褪掉,你绝对也瘫了。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身边又没女人可以帮忙,最快的方法自然是打手枪。只是那时,这念头我想都没想过。相反,我在楼上的几个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焦躁得很,拳头一下握紧、一下松开,牛仔裤的裤裆里像装了一根管状的饰品。

  生气可能是悼亡过程里的正常阶段——我在某篇文章里看到——但我在约翰娜死后,从没生过她的气,直到我找到那张照片的一天。我走来走去,升起来的旗就是不肯降下来,心里充满愤怒。笨死了这婆娘!怎么会挑一年中最热的一天出门办事?大笨蛋,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这死婆娘!留我一个人变成现在这样!连书也没办法写!

  我坐在楼梯上,想自己该怎么办。这时候应该要喝一杯才好吧,然后再加一杯挠挠前面那杯的背。我刚要站起来,又觉得那不是个好主意。

  我改到书房里去打开电脑,玩起填字游戏。那一晚我上床时,原想要再看一眼乔穿泳装的照片,但马上又觉得这跟我在又气又沮丧的时候喝上两杯同样不好。只是,我今天晚上一定又会做那一场梦,我关灯的时候心想,我一定又会做那一场梦。

  但我没有。我那“莎拉笑噩梦集”好像结束了。

  又想了一个礼拜后,“至少到湖边避暑吧”就变得像是愈来愈理想的主意了。所以,五月初的一个礼拜六下午,我想我那位自尊自重的缅因州房屋管理人一定会待在家里看红袜队比赛,于是我打了电话给比尔·迪安,跟他说我要在七月四日左右到湖边的木屋去……若顺利的话,说不定连秋天、冬天都在那里过。

  “哦,好的,”他说,“这真是好消息。这里好多人都很想你,迈克。你太太的事,不少人想跟你致哀,你知道吧。”

  他的口气是不是有一丝丝责备的味道?还是我自己的想象?我和乔在那一带确实不是没有影响。“莫顿—卡许瓦卡玛—城堡景观丘”一带唯一的小图书馆,我和乔就奉献过不少心力。乔也带头募款,相当成功,替地方弄了一辆书香专车行走四方。除此之外,她还参加仕女裁缝社(阿富汗毛毯是她的专长),也是城堡郡工艺合作社的要员。她探访病患,协助年度消防义务捐血活动,在城堡岩的盛夏庆里替女性拿下一席摊位……林林总总,还都只是她刚开始施展手脚。而且,这些事她做起来一点也没有卖弄“大地之母”的姿态,她总是含蓄、谦逊,头压得低低的(一般都是为了要把她脸上那一抹快意的笑藏起来——我的乔可是有比耶尔斯[71]的幽默呢)。所以,老天爷啊,我想老比尔要骂人也不是没有道理。

  “大家都想念她。”我说。

  “是啊,大家都想念她。”

  “我自己依然很想她。我不回湖边小屋,大概也是因为这缘故吧。我们在那里有过太多美好时光。”

  “我想也是。但你若能回来,我真的高兴极啦。我有的忙了。屋子都还不错——你今天下午要来都可以,就看你想不想——只是,房子空久了,像‘莎拉笑’这样,还是会有霉味的。”

  “我知道。”

  “我会叫布伦达·梅泽夫把屋子从上到下打扫一遍。就是以前替你们打扫的那位,你还记得吗?”

  “布伦达年纪大了,要她一个人做全面的春季大扫除好吗?”我们说的这位女士六十五岁,身材矮壮,性情温和,粗人一个,但笑口常开。她特别爱拿巡回推销员开玩笑,说这些人到了晚上就像兔子一样从这个洞跳到那个洞。她啊,和丹弗斯太太八竿子打不着。

  “布伦达·梅泽夫这样的太太吆喝大家共襄盛举,从来不嫌老。”比尔说,“她会再叫两三个女孩来负责扫灰、搬东西的。要花你三百块大洋。可以吗?”

  “太便宜了。”

  “水井要测一下,发电机也是,但我敢说这两样都没问题。我在乔的书房旁边看到黄蜂窝,要趁着木头干透前先用火熏掉。哦,老屋的屋顶——你知道,就是最中间的主屋——要换瓦了。去年就该跟你提了,但你一直没来住,我就随它去了。这笔开销你可以接受吗?”

  “可以,万把块没问题。超过一万,就打电话给我。”

  “若超过一万,我就笑嘻嘻地去跟猪玩亲亲。”

  “可以在我到那里前都弄好吗?”

  “可以。你需要一点隐私,这我知道……若还没好,一定先让你知道。她那么年轻就走了,我们都吓了一跳。每个人都是。又惊讶,又伤心。她真是个大好人。”“大好人”从老扬基的嘴里说出来很像“讨海人”。

  “谢谢你,比尔,”我觉得热泪在眼眶里刺得微痛。伤心像喝醉酒的客人,不停回过头来做最后一次道别。“谢谢你跟我说这些。”

  “替你留一份胡萝卜蛋糕哟,小老弟。”他说完笑了一下,但有一点迟疑,好像怕他这话说得不得体。

  “胡萝卜蛋糕啊,多多益善。”我说,“就算做得太多,肯尼·奥斯特养的那条爱尔兰狼犬不是还在吗?”

  “在,那条狗吃起胡萝卜蛋糕来不撑破肚皮就不知道停!”比尔兴致高昂地朗声说道,咯咯笑到咳了几声。我静静听他说,自己也微微笑了一下。“他叫他那条狗‘小蓝莓’,天知道怎么会取这样的名字!还真是‘空空’!”我想他指的应该是那条狗而不是狗主人吧。肯尼·奥斯特身高不到五英尺,小巧玲珑,绝对是“空空”的反面。缅因州特有的这一形容词,是笨手笨脚的意思。

  这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好想他们——比尔、布伦达、巴迪·杰利森、肯尼·奥斯特,还有其他终年住在湖边的人。我连小蓝莓也想。这条爱尔兰狼犬不论走到哪里,头永远抬得高高的,好像脑袋瓜里只有一半大脑,下巴也永远挂着长长的口水。

  “我下去过,打扫冬天暴风雪留下的垃圾。”比尔听起来有一点不好意思,“今年不算坏——最后一场大风雪只是雪大而已,谢天谢地——但还是剩下不少垃圾没清完。这是我早该清掉的,你没住过来根本不是借口,要知道你的支票我都兑换了。”听这两鬓花白的老家伙捶胸顿足、呼天抢地,有一点好玩。乔还在的话,准会笑出来了。

  “只要七月四号以前万事搞定,比尔,就可以了。”

  “保准你乐得跟泥滩里的蛤蜊一样合不拢嘴,这我保证。”比尔自己听起来才像泥滩里的蛤蜊,我也很高兴。“又要下来在湖边写新书啊?跟以前一样?倒不是前一对夫妇人不好,我太太对前一对夫妇没意见,只是——”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说,这是实话。接着,我忽然起了一个念头:“比尔,能不能先帮我做一件事,再清理车道,要布伦达·梅泽夫开始大扫除?”

  “有事尽管吩咐。”他说。我就跟他说了我要他帮忙的事。

迪安/邮局取件/TR-90(旧怨湖)

四天后,我收到一个小包裹,上面的回邮地址很简单:。我打开小包裹,晃一下,就从里面掉出了二十张照片,都是那种用后即丢的小相机拍的。

  比尔拍的全都是一张张不同取景的木屋照片,大部分都给人长久没人住的荒凉感觉……即使是有人照管(套用比尔的话)的房子,过一阵子,照样会有那种荒凉感。

  但这些我不太去看,前面四张才是我要的。我把照片排在厨房的桌上,屋外强烈的阳光正好可以打在照片上面。这几张照片,比尔是从车道顶上往下拍的,立可抛相机对准伸手伸脚、四仰八叉的“莎拉笑”。从照片里看得出来,不仅主屋的木头上有青苔,加盖的北厢和南厢的木头也都长了青苔。断掉的树枝落了满地,车道上也积了一层松针。比尔一定想在他睡午觉前就全打扫干净,但没动手。我跟他说得很清楚我要怎样的照片——我说要“原汁原味”——所以比尔就照吩咐给了我原汁原味。

  车道两边的灌木丛,在我和乔最后一次去住之后,往外蔓生了不少;不算乱长,不过,没错,有些长一点的枝丫伸过了柏油路面,像情人般急着相会。

  只是,我的目光不断回到同一个地方,无法挪开:车道底的门阶。照片里的景象和“莎拉笑噩梦集”的类似,可能只是巧合(要不就是作家活跃得出奇的想象力又在作怪),但从台阶的木板下面长出三朵向日葵,和我手背上的那道划伤一样,教我不知如何解释。

  我把这张照片翻过来,背面有一行蜘蛛脚一样的字,是比尔写的:这几个家伙来得也太早了……还擅闯私人土地!

  我再把照片翻正。三朵向日葵穿过台阶的木板长了出来。不是两朵,不是四朵,而是三朵向日葵,像探照灯!

  和我做的梦一模一样!

推荐阅读:
  • 《沙丘》六部曲合集
  •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 《猎魔人》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