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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一踏进家里的前门,就听见电话铃响。打电话的是弗兰克·阿伦,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过圣诞。准确地说,应该是跟他们一起过圣诞——他那几个兄弟要携家带眷挤到他那边去过节。

  我刚想开口拒绝——那时,我最不想干的事儿就是跟一堆人过疯疯癫癫的爱尔兰圣诞节,喝威士忌,听他们感伤话说乔当年,可能还要再加上二十几个挂着鼻涕的小毛头在地板上爬来爬去——但听到的却是我说我要去。

  我觉得弗兰克听上去跟我一样惊讶,但又真心高兴。“太好了,”他大喊一声,“你什么时候到?”

  我还站在玄关里,雨鞋的水滴在地砖上面。从我站的地方,可以穿过拱廊看到起居室里面。那里没有圣诞树——乔死后有些事我根本不想费心——看起来好不凄惨,对我一个人来说太大了……大得像滑轮溜冰场,只是装修是老派的美国调调儿。

  “我刚办完事回来。”我说,“要不我随便带几件内衣,马上回车上去,趁暖气还没冷掉就直接南下,你看如何?”

  “太好了,”弗兰克毫不迟疑地作了表示,“我们可以趁东莫尔登那些毛头小鬼还没到,自己先来一场光棍宴。我挂掉电话马上就去替你准备好酒。”

  “那我最好马上上路。”我说。

  那绝对是乔死后我过得最棒的一次节。我想,说不定还是唯一好的一次。连着四天,我是阿伦家的“荣誉家人”。我拼命喝酒,拼命举杯向约翰娜的往事致敬……心里也知道她在天上看了必也高兴。有两个小毛头儿在我身上吐过奶;有一条狗半夜爬到我的床上跟我同衾共枕;尼基·阿伦的小姨子在圣诞节后的那一晚,还睁着惺忪的醉眼朝我送秋波,那是她撞见我自己一人在厨房弄火鸡三明治时候的事。我吻了她一下,因为她看来很需要有人吻她。她还大胆(我真正想用的词是“淘气”)地伸手朝我那地方抓了一下;那地方在过去的三年半里,除了我自己以外没别的人碰过。我吓了一跳,但并非全然不快。

  不过,此事并没有进一步发展——满屋子都是姓阿伦的人,而且这位苏茜·多纳休也不算正式离婚(她跟我一样,那年的圣诞节也是阿伦家的“荣誉家人”),所以自然不太可能喽。况且,那时我也觉得是我该走人的时候了……也就是说,再不走的话,我可能会在一条窄窄的街道上飙车,直朝街底的厚砖墙撞上去。我在二十七号的时候打道回府,心里很庆幸答应来这一趟。走的时候,我狠狠搂了弗兰克一下,两人在我的车边互道珍重。连着四天,我从没想起我在忠联银行的保险箱里面现在除了灰,什么也不剩了;连着四晚,我上床就一觉睡到隔天的早上八点,就算偶尔醒来也是因为泛胃酸或因为宿醉而头痛,但我就是没在半夜里忽然醒来,脑子里响着曼德雷,昨晚我又梦回曼德雷。我回德里的时候,整个人精神焕发,像重获新生一般。

  一九九八年开年的第一天,破晓的晨光清冷,静谧,美丽。我起床,冲澡,然后站在卧室的窗边喝咖啡。这时,我忽然有一种感觉——简单明了得如同“上面”就是你的头顶之上,“下面”就是你的脚底之下——我又可以写东西了。这是新的一年,事情不再一样。现在,只要我想写,我就可以写,堵在我脑子里的大石头已经自动滚开了。

  于是,我走进书房,坐在电脑前,打开电脑。这时我心跳正常,额头上没有冒冷汗,颈背也没有,两只手也都还有热度。我拉下主画面,也就是你每点一下那个“苹果”标志就会跑出来的画面,我的老朋友Word6.0就登场了。我点一下Word6.0,出现了羊皮纸和笔的图标。就在这时,我忽然无法呼吸,感觉像是有铁环紧紧箍住了我的胸口。

  我慌忙从书桌边往后退,两只手抓住身上汗衫的圆领,张口挣扎。只是,我书房椅子的轮子被一块小地毯——乔在世的最后一年淘到的宝贝——卡住,我就这样直朝后倒,整个人翻了过去。我一头撞在地板上面,刹时只见眼前一片金星乱冒。我想我那时还算幸运,没摔昏过去。但我又想,一九九八年开年的第一天早上,我最幸运的正是摔跟头的方式。我若没急着朝后退,反而继续盯着那个图标看——还有之后的一片可怕空白——就很可能一口气上不来,一命呜呼。

  等我踉跄着站直了身子,终于可以呼吸时,只觉得喉头紧缩,窄得只容一根干草穿过去,每吸一口气,都有一声怪异的窸窣高音,但我终究是开始呼吸了。我蹒跚撞进浴室,对着洗脸槽大吐特吐,吐得之猛,甚至还喷到镜子上面去了,直吐得我脸色灰白,连膝盖也伸不直。而这时,我撞到的地方换成了眉骨:砰一声,我撞上了洗脸槽的边缘。所以,虽然我的后脑勺没流血(只是没到中午就鼓起了一个相当可观的大包),额头倒是流了一点。这第二次的撞击也留下一块淤青。后来,我在碰到有人问起的时候,当然撒谎说是半夜起来进浴室时一头撞在门上弄的。真是呆头鹅一只!希望可以给半夜两点起来不开灯的人一点教训。

  完全清醒后(若我还真有“完全清醒”这回事的话),我发现自己正蜷伏在地板上面。我爬起来,先帮额头上的伤口消一下毒,再坐在浴缸的边缘,头低低地埋在膝盖中间。我要等到我觉得站得住脚的时候,才敢再站起来。我想我在那里坐了有十五分钟吧。在那十五分钟里,我决定了,天降神迹不论,我的写作生涯已告结束。哈罗德会痛心得大喊大叫,德布拉会不敢相信得连声哀叹,但是,他们又能怎样?找出版警察来抓我?叫“每月好书俱乐部”的盖世太保来吓我?就算这样,跟我有什么关系吗?老蚌生不出珠来,你又能怎样?除非是天降神迹让我不药而愈,我的写作生涯算是完了。

  那又怎样?我问自己,往后四十年你会怎么过,迈克?拼词游戏是可以让你玩上四十年,爱填多少字谜就填多少字谜,威士忌也随便你喝!只是,这样就够了吗?往后的那四十年,你还有别的事儿干吗?

  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至少那时我不想管。往后四十年?船到桥头自然直!那时,我只要过得了一九九八年的元旦这一天,真的就余愿足矣。

  等我觉得又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时,便走回书房,拖着脚,摸到电脑前,眼睛紧盯着自己的脚丫子,胡乱摸到了我要的按键,把电脑关了。没先存盘就那样子关机,是会破坏程序的,但在那种情况下,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一晚,我又梦到我顶着暮色,走在42巷上面,小路直通“莎拉笑”。晚星初现的时候,我一样许了个愿,潜鸟也一样在湖面哀鸣。我还是觉得背后的林子里面有东西在一步一步朝我逼近。看来,我的圣诞假期已经结束了。

  那一年的冬天很难熬,很冷,风雪又多。二月时还来了一场流行性感冒,撂倒了德里镇的一大群老人家。就像一株株老树才刚熬过冰雪暴,偏偏又碰上强风横扫而过。我倒是侥幸全身而退。那一年冬天我连鼻塞也没有过。

  到了三月,我搭飞机到普罗维登斯参加“威尔·翁新英格兰填字大赛”[58]。我拿到第四名,奖金五十块大洋。我没把支票拿去兑现,而是裱起来,挂在起居室里面。以前我的“优胜证书”(这是乔的说法;在我看来,好的说法好像都是乔讲出来的)都挂在我书房的墙上。但在一九九八年三月,我已经不太进书房了。若要在电脑上玩拼词或填字游戏,我都用笔记本电脑,而且是坐在厨房里玩。

  我记得有一天我坐在厨房里,打开笔记本电脑的主画面,往下拉到填字游戏……然后,再让光标往下掉两三级,点亮了我那老相好——Word6.0。

  刹时扫过来的不是沮丧,不是无能,不是压在心底的怒火(打从我写完《从巅峰直坠而下》后,就常有这些感觉),而是伤感和单纯的渴望。我呆呆看着屏幕上的Word6.0图标,那感觉忽然跟我看皮夹里几张乔的照片一样。每一次我呆呆看着她那几张照片时,都会想,若要我拿自己不朽的灵魂去换回她的命,我也愿意……而那年三月的那一天,我心里也在想,若要我拿我的灵魂去换回写小说的能力,我也愿意。

  那就试试看吧,我心里有声音低声唤道,说不定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

  只是,没有不一样,我心里清楚。所以,我没去开Word6.0,而是把它拉到屏幕右下角的垃圾筒,丢了进去。永别了,老相好。

  那一年冬天,德布拉·温斯托克打了好几次电话来,大部分讲的都是好消息。三月初时,她跟我说,《海伦的承诺》已经获选为“文学公会”八月选书之一,另一本是斯蒂夫·马丁尼[59]写的司法界惊悚小说,他也是《纽约时报》畅销榜八到十五名中段班的老将。德布拉说我英国的出版社爱死了《海伦》这本小说,认为这绝对是我的“突破之作”(我的书在英国一直是卖得有气无力的)。

  “《承诺》这本书对你来说真是开创了新局面,”德布拉说,“你说是不是?”

  “我想是吧。”我说的是老实话,但心里其实很想知道若德布拉听说我这本开创新局面的作品,是在近十二年前就已经写好了的,不知会作何感想。

  “这一本有……我不知道……有一种成熟的感觉吧。”

  “谢了。”

  “迈克?是不是接触不良啊?你的声音不太清楚。”

  是不清楚,因为我的手正捂在嘴上,免得爆笑出声。这时,我小心地把手从嘴上拿下来,看一看手掌侧边的牙印子。“这样好一点了吗?”

  “好多了。你的新书怎么样了?透露一点口风嘛。”

  “你知道这问题的答案啊,亲爱的。”

  德布拉笑了。“‘你读了便知,约瑟芬’,”她说,“对吧?”

  “是的,宝贝儿。”

  “嗯,那就请你继续惠赐大作。你在普特南的老朋友们急着要看你更上一层楼。”

  我跟她道再见,挂上电话,马上狂笑不止,连笑了约有十分钟吧,笑得眼泪都掉了下来。这就是我,你看,始终在更上一层楼。

  那期间,我同意接受《新闻周刊》记者的电话访问。那人正在整理一篇专题报道,《美国的新哥特文学》(管它是什么意思,只要能多卖几本杂志出去就好)。另外也同意《出版人周刊》作一次专访,全文会在《海伦的承诺》出版前登出。我之所以同意,是因为这两篇访问听起来都像“软球”,也就是你可以一边读邮件一边在电话上回答提问。德布拉很高兴,因为我一般对这类新书宣传都是敬谢不敏。我最讨厌我这工作里的这一部分:每次碰到的人连你该死的“大作”都没读过,劈头问的偏偏就是:“你写的这些疯疯癫癫的事是怎么想出来的?”尤其是电视上的谈话秀。推书的过程很像吃寿司,只是换你当寿司。这一次我没有拒绝采访,是因为我觉得总要给德布拉一点好消息去跟她的老板汇报。“对,”她终于可以说了,“他还是那个不推书的怪物,但这次终究还是让我说动了他去做两件事。”

  在做这些事之余,晚上的“莎拉笑”噩梦始终没断。倒不是天天上演,但每两三天就要来上一次,所幸我在白天倒是从来不会想起这些梦来。我照样玩我的填字游戏,还买了一把钢弦吉他开始学弹吉他(不过,绝不会有人来请我跟帕蒂·洛夫莱斯或艾伦·杰克逊[60]一起巡回演出)。我每天都要看一遍《德里新闻报》上面吹捧过头的讣闻,看看有没有我认识的人。也就是说,我很像是半睡半醒在过日子。

  而哈罗德·奥布洛夫斯基在德布拉打来谈读书俱乐部的电话后不出三天,就又打来一通电话,替这些画上了休止符。那时,屋外风雪交加——先是风雪后是冰雨,雪虐风饕的。那是那年冬天最后一场也是最大的一场风雪,等到了傍晚的时候,德里就会全镇停电。不过,哈罗德五点打来电话时,老天才刚开始发威。

  “我刚和你出版社的编辑谈过,谈得很愉快呢。”哈罗德说,“真是一场很有新意、让人兴奋的对话。其实,我才刚挂掉她的电话。”

  “哦?”

  “真的。普特南那边的人都觉得,迈克,你最新一本小说对你在书市的销售地位绝对有加分的作用。这本书很强。”

  “是啊,”我说,“更上一层楼。”

  “啊?”

  “没什么,我在胡扯!哈罗德,你继续讲。”

  “哦……海伦·尼尔林是很精彩的主角,斯卡特也是你写过的最棒的坏人。”

  我没吭声。

  “德布拉有意再跟你签三本书,就拿《海伦的承诺》作第一本。条件很优厚。我都没有去求他们。三本啊,可是比现在出版社一般愿意签的还多一本。我开口提的数目是九百万,一本三百万,心里准备好被她笑……不过,当经纪人总得起个头嘛,而我这人向来都挑最高的地方起步。我看我的家族里,古代的时候应该有罗马军官的血统。”

  埃塞俄比亚地毯商还差不多,我心里暗想,但没说出来。我那感觉就像牙医的麻醉药下得太重,害得嘴唇、舌头跟着那一颗烂牙,还有烂牙周围的牙龈,一概都麻了。若想开口讲话,可能也只能啪嗒、啪嗒地咂着嘴喷口水。至于哈罗德呢,好像陶醉得不能自已。一口气签三本书的新约,笔调全新、风格成熟的迈克·努南。好多的票子啊,宝贝儿。

  但这一次,我倒不想笑。这一次,我想尖叫。哈罗德继续讲,很是兴奋,什么事也没注意到。哈罗德不知道摇钱“书”已经死了;哈罗德不知道这一位新的迈克·努南,现在每次一想要写作,就会爆发一阵呼吸急促、大吐特吐的严重病状。

  “你要听她怎么回答的吗?迈克?”

  “洗耳恭听。”

  “她说啊,‘嗯,九百万当然太高,但这个起点也不算离谱。我们觉得这一本新书会让他有大跃进。’这真的不常见!不常见!好了,我还没回她,必须要先跟你谈一下。我想我们最少可以要到七百五十万。其实啊——”

  “不行。”

  他一时间没吭声。这停顿长到我觉得我抓电话的手怎么抓得那么紧,很痛。我伸展手掌,放松一下。“迈克,你听我把话说完——”

  “我不想听你把话说完。我不想谈新合约的事。”

  “恕我很难同意。还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吗?你想想看,天老爷!我们谈的可是高价啊!你若等到《海伦的承诺》出版后再谈,我可没办法保证还有这样的——”

  “这我知道,”我说,“我也没要你保证什么。我不要什么高价,我就是不想谈合约。”

  “不要那么大声嘛,迈克,我听得到。”

  我大声?有吗?有吧,我想,那时我是喊得有一点大声。

  “你不满意普特南他们是不是?我想德布拉知道了会很难过的。你若有什么要求,我想菲莉丝·格兰一定会竭尽所能去替你做到的。”

  你该不会和德布拉有一腿吧,哈罗德?我脑中一冒出这念头,就忽然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了。这个矮墩墩、五十多岁、秃顶、小鼻子小眼睛的哈罗德·奥布洛夫斯基啊,一定搞上了我那一头金发、贵族气派、史密斯学院[61]出身的编辑。你跟她有一腿是吧?你是在跟她躺在广场大饭店的床上时一起商量我的未来的?你们两个是在算计我这一只又老又累的呆头鹅还榨得出来多少颗金蛋?用过之后就可以一把扭断脖子去做馅饼?你们两个算计的就是这个吧?

  “哈罗德,我现在没办法谈这件事,我也不想谈。”

  “有问题吗?你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呢。哎呀,我还以为你会乐得不知今夕何夕!”

  “我没问题。只是,现在跟我谈长期合约的时机不太好。请你见谅,哈罗德。锅里有东西要烧煳了。”

  “那可不可以下个星——”

  “不行。”我说完就挂上了电话。我想,那应该是我长大后第一次把非推销的电话硬是给挂掉了。

  当然,我锅里哪有东西烧煳了,我还烦得什么也不想下锅呢。我走进起居室,给自己倒了一杯纯威士忌,然后一屁股坐在电视前面。我在那里坐了近四个小时,什么都看,也什么都没看进去。屋外,风雪的声势愈来愈强。明天,德里一定处处都是吹倒的树,一片雪窖冰天,像冰雕世界。

  九点十五分时,停电了。约三十秒后,电力恢复,然后再断掉,之后就再没回来了。那时,我当这是在提醒我不要再想哈罗德说的那没用的合约,不要再想乔听到九百万时巧笑出声的得意。我站起来,拔掉没电的电视插头,免得半夜两点来电时大鸣大放(这根本就多虑了,因为那一次德里的电一停就是两天)。我走上楼去,把脱下来的衣服扔在床脚,爬上床,连牙都懒得刷,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我不知道我是睡了多久才开始做那噩梦。

  我做的那一连串噩梦,我现在把它们叫做“曼德雷噩梦集”。而我那一天做的,是这“噩梦集”里的最后一集,压轴的一集。而且,我想,那一天的噩梦还因为我被吓醒时屋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而更惨。

  开始时,跟先前的噩梦都一样,我正沿着一条小路往前走,耳朵里都是蟋蟀和潜鸟的叫声,也抬头看了一眼头顶上面愈来愈暗的那一道窄窄的天色。等我走到了车道,就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有人在“莎拉笑”的招牌上面贴了一小张贴纸。我凑近过去,发现是电台的贴纸,上面印的是:WBLM,102.9,波特兰的摇滚小胖子。

  我把眼睛从贴纸上面挪开,抬头去看天色。金星出来了。我照旧对着金星许下愿望,希望约翰娜能够重回身边,鼻子里也照样是湖水阴湿但呛鼻的气味。

  有东西躲在林子里面,落叶窸窣作响,树枝咯吱断裂,听那声音,体积好像不小。

  最好去那里吧,我脑子里有声音在说,有人用合约吃定了你啊,迈克。三本书的合约,最惨的一种。

  我动不了,我就是动不了,我只能站在这里。我得了走路障碍。

  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我其实还能走。能走动让我很高兴。这算是有了重大的突破。那一天在梦里我想,以后什么都会不一样了!以后什么都会不一样了!

  我顺着车道再走下去。一路上,新鲜但又有一点腥的松树味道愈来愈浓。我踩过几根掉下来的树枝,其他就随脚踢开。我举手拨开覆在额上的湿头发,看到手背上有一道刮痕,便停下脚来端详,心里不解。

  没时间看了,我梦里面的声音在说,快走下去,你有书要写。

  我没办法写了,我回它一句,那一阶段过去了。我现在过的是后半段的四十年。

  不对,那声音说,口气里的严厉让我有一点怕,你这是写作漫步,不是写作障碍。你也看到了,都不见啦。所以,赶快走下去,走到那里去。

  我有一点怕,我跟那声音说。

  怕什么?

  嗯……万一丹弗斯太太就在那里呢?

  那声音没回答。它知道我怕的不是吕蓓卡·德温特家的管家,她只是一本老书里的角色,“一袋白骨”罢了。所以,我再往前走。看来也没别的选择,但我每往前走上一步,心里的恐惧就加深一分。等我走到离那一栋黑乎乎的大木屋还有一半的路时,恐惧已经渗到了我的骨子里,像火在烧。这里好像不太对劲,有事情完全不对劲。

  往回跑,我心里想,从来的路跑回去,像姜饼人一样死命地跑[62]。就算要一路跑回德里,我也要跑。我再也不回这里来了。

  只是,我听得到有呼噜噜吸口水的声音从背后的黑影里传来。黑影愈来愈大,还有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林子里的那东西现在在车道上了,就站在我身后。我若转身看到那东西,准会吓得像是挨了一记重锤,马上魂飞魄散。那东西一定有血红的眼睛,耷拉着庞大的身躯,饥火中烧。

  那木屋是我保命的唯一希望。

  我再朝前走。小路两旁簇拥着的灌木丛像有利爪一般,向我伸来。借着初升的月华(以前在这样的梦里,月亮从没升起过。只是,以前我也从没在梦里待得这么久),窸窸窣窣的叶片看起来像一张张嘲讽的笑脸,看得到像有眼睛在眨,有嘴在笑。下面就是木屋黝黑的窗口。我知道我进屋后也没电可用,因为暴风雪吹断了电线。我只能按着电灯开关一下开、一下关,一下开、一下关,直到那东西伸出爪子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像拉心上人一般拉着我直坠入黑暗的深渊。

  我走到了车道过四分之三的地方。看得到铁路枕木铺的步道一路伸到湖边,浮台就在水面上漂,在一抹月光里呈现一块幽忽的正方形;也看得到有一块长方形的东西,就躺在车道和门阶衔接的地方。以前没见过有这东西。是什么?

  等我又往前走了两三步后,我就知道了。那是一具棺木,弗兰克·阿伦杀价买下来的那具棺木……他说,葬仪公司的人在敲我竹杠。那是乔的棺木侧翻了过来,棺盖敞开一半,里面是空的。

  我很想放声尖叫。我想,那时我真的很想马上转身往回跑——就跟我背后的那东西赌一赌吧。但我还没来得及转身,“莎拉笑”的后门就开了。一个可怕的黑影从里面倏地飞出来,朝愈来愈大的暗影直扑过去。那是人!那东西像是人形——但又不是。那是一团皱缩起来的白色东西,膨膨的手臂举得高高的。应该是脸的地方并没有脸,却发出凄厉的喉音,像潜鸟的叫声。一定是约翰娜。她逃得出棺木,但逃不出缠在身上的尸衣,整个人被缠在里面。

  这东西的速度快得恐怖!不像一般人想的鬼那样晃悠悠地飘来飘去,而是跑百米似的直冲过门阶朝车道飞扑过去。它一直等在这里。我以前做这梦时,老是在车道那一头僵住没办法动。这一次既然我终于走了过来,它就要来抓我了!等它丝一般飘忽的手臂抓到我时,我准会放声尖叫!等我闻到它爬满蛆的腐肉,看见它斗大的黑眼睛穿透尸衣细密的纹理瞪着我看时,我准会放声尖叫!等我吓得魂飞魄散像得了失心疯似的,我准会放声尖叫!我准会放声尖叫……只是,那里没人听得到我尖叫。只有潜鸟。我又回到了曼德雷,只是,这一次我再也走不动了。

  就在那个凄厉尖叫的东西朝我扑过来时,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坐在卧室的地板上面,发出沙哑、惊恐的叫声,还不停拿头去撞东西。我是过了多久才清醒地知道,自己已经醒了,已经不在“莎拉笑”了?我是过了多久才清醒地知道,我不知什么时候从床上跌了下来,在梦里爬过卧室,然后整个人缩在墙角,不停拿头去撞墙的?一直撞!一直撞!像疯人院里的疯子!

  我不知道,那时没电,床头的钟也停了,所以没办法知道。我只知道,一开始,我没办法从墙角里出来,因为缩在那里比回到卧室任何地方都要安全。我也知道,即使我的人已经醒了过来,我还是陷在噩梦里好长一阵子不得脱身(我自己想,八成是因为我没办法开灯驱散噩梦)。我很怕一从墙角里出来,那个白色的东西就会从浴室里飞出来,挟着它凄厉的死亡尖叫,要把它已经起头的事做个了结。我知道我全身抖个不停,我知道我身上又冷又湿——腰部以下都是湿的,因为我真被吓得“屁滚尿流”了。

  我待在墙角里大口喘气,流着冷汗,呆呆地看着房里的一片漆黑,心想,真有噩梦的景象会这么恐怖,把人吓疯吗?我那时觉得(现在也还是觉得),那一年三月的那个晚上,我差不多得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后来,我终于觉得可以从墙角里出来了。我在地板上爬,爬到一半时,脱掉了尿湿的睡衣裤子。就在我脱裤子时,又陷入短暂的昏乱。之后有五分钟的时间又惨又虚幻:我在原本熟得不得了的卧室地板上前前后后乱爬,一直撞上东西,伸着虚弱颤抖的手胡乱摸索,每撞上一样东西,就哀叫一声。不管我摸到了什么,刚摸到时,都觉得是那可怕的白色怪物!不管我摸到了什么,都不像我熟知的东西。没有了床头钟的绿色荧光数字给我作保证,加上方向感一时失灵,我虽然是在自家的地板上爬,人却是像在亚的斯亚贝巴[63]的寺庙里。

  最后,我的肩膀终于碰到了床沿。我站起来,随便抓起床上的一个备用枕头,扯下枕头套,擦干胯下和两腿。然后我爬回床上,拉上床单,躺在床上一边发抖,一边听屋外的冰雪打在窗玻璃上的声音。

  那一晚,在那之后,我再也睡不着了。而那一场梦也没跟平常的梦一样,在我醒来后渐渐淡化。我侧躺在床上,寒战慢慢消退,心里一直在想:她的棺木会放在车道上也不是没有道理——乔很喜欢“莎拉笑”,若她的阴魂要留在哪里闹一闹的话,不选那里选哪里呢?但她为什么要害我呢?为什么我心爱的乔会想要害我呢?这我就实在想不出理由了。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到后来,我注意到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已经泛出灰白,家具的轮廓在泛灰的黑里面影影绰绰的,像雾里的哨兵。这样一来,感觉就好一点了。这才像话!我决定这就去厨房用柴炉煮一壶很浓的咖啡。我要开始把这一切扔到脑后。

  我两脚一伸,跨到床边,伸手拨开盖在额头上的汗湿头发。这时,我一眼看到自己的手背,刹时愣住。一定是我在卧室地板上摸不清方向地乱爬,在一片漆黑中想爬回床上的时候划伤的。一条浅浅的凝血伤口划过我的手背,就在关节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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