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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我驱车前往瓦伯顿监狱,车速比监狱的司机不知道快多少,只开了不到五十分钟。沿路的景观真是美呆了,有一道暴风雨很快会从西边降临,一道道下午的阳光正透过云层洒落在大地上,橘红色的光线把铁塔与高台照得闪闪发亮。我把车速放慢,转进监狱的信道,停在第一个通行用的笼子外,没有开进去,监狱里的光景我已经看够了。我要史白维出来跟我碰面。下车后,我走向警卫,他似乎很友善。

  “今天史白维有班吗?”我问他。

  “你想见他?”那警卫说。

  “告诉他,李奇先生来找他了。”我说。

  他跑进一个压克力防护罩里面去打电话,又跑出来对着我大叫。

  “他不认识叫李奇的人。”他说。

  “跟他说,是摩里森局长派我过来的。”我说,“从马格瑞夫镇来的。”

  那家伙又走进防护罩里讲电话,一分钟后他走了出来。

  “好的,开进来吧。”他说,“史白维会在犯人报到处等你。”

  “跟他说,他必须出来跟我见面。”我说,“在外面的路上跟我见面。”

  我走开后站在柏油路旁的尘土中等他。这是一场心理战,我赌史白维会出来见我,五分钟内就会见分晓。等他的时候,还可以闻到大雨将从西方降临的味道,再过一小时,雨就会来了。我站着等他。

  史白维出来了,我可以听到通行用笼子在移动,护栏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我转过身,看到一辆脏兮兮的福特轿车正在通行,开出来后就停在宾利轿车旁边。史白维下车后走过来,这大个儿的汗水流个不停,脸庞跟双手都是通红的,他的制服看来很脏。

  “还记得我吗?”我问他。

  他那双像蛇一样的小眼睛在我身上打量,看来有点茫然忧虑。

  “你是李奇,”他说,“那又怎样?”

  “对,”我说,“我是李奇,你在礼拜五碰到的那个,当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的双脚不断前后移动,打算跟我硬碰硬。然而他手上的底牌已经露了底,因为他出来跟我见面,这一把牌他已经输了,但是他不发一语。

  “礼拜五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又问了一次。

  “摩里森已经死了。”他说。接着他就耸耸肩,紧闭他的薄唇,不愿意继续跟我说话。

  我不经意地走到左手边,大概移动了短短几步,用史白维的身躯挡住大门守卫的视线,所以守卫看不到我。我手上亮出了摩里森那把弹簧刀,把刀子举到史白维的眼前,让他看了一会儿,我想他已经有足够时间可以看到黑檀木刀把上的金字,刀刃跳出来的时候发出很大的声响,史白维的小眼睛也盯着刀子看。

  “你想我有用这把刀来对付摩里森吗?”我说。

  他盯着刀刃,在这暴风天的阳光底下,刀刃闪耀着蓝光。

  “不是你干的,”他说,“但或许你也很想干掉他。”

  我对他微笑,他知道杀害摩里森的人不是我,所以他知道是谁杀的,自然也知道谁是摩里森幕后的老大,这道理就是那么简单,他的回答是如此简单,但却能帮我找到办案的方向,我又把刀刃往他那张大红脸上移动。

  “你希望我用这把刀来对付你吗?”我说。

  史白维慌张地四处张望,看到大门警卫就站在他三十码外。

  “他不会帮你的,”我说,“他痛恨你这废物身上的啤酒肚。他只是个警卫,但你却靠拍马屁而升官。就算你身上着火,他也不会浪费一滴尿来救你,他何苦呢?”

  “那你到底想怎样?”史白维说。

  “星期五,”我说,“当天到底怎么一回事?”

  “如果我跟你讲,你会怎样?”他说。

  我对他耸耸肩。

  “那要看你跟我说了些什么。”我说,“若是跟我说实话,就可以活着回监狱,你打算说实话吗?”

  他没有回话,我们俩就这样杵在路边。他的神经不够大条,已经输掉了这场心理战,他那双小眼睛四处张望,但总是离不开我的刀刃。

  “好吧,我就告诉你。”他说,“有时候我会帮摩里森处理一些事情。礼拜五他打电话给我,说他会把两个人送进监狱。叫什么名字对我来讲都没差,我从来没听过你跟另一个家伙的名字。我应该把哈伯做掉的,他就跟我讲那么多而已,我的目标本来不是你,我可以对天发誓。”

  “那么,到底是哪里出错?”我问他。

  “我的手下搞砸了。”他说,“原因就是那么单纯,我可以发誓,我们要杀的是另一个家伙,目标本来不是你。你也活着走出监狱啦,是不是?又没有少一根寒毛,干嘛为难我?”

  我迅速舞动刀刃,在他下巴画了一道缺口,他简直被吓呆了,不一会儿,暗黑色的鲜血就从伤口中喷了出来。

  “为什么要杀人?”我问他。

  “我杀人从不问理由,”他说,“我只是听命行事而已。”

  “听命行事?”我问。

  “没错,听命行事。”他又说了一次,“我不想知道为什么。”

  “那么,是谁叫你杀人的?”我说。

  “摩里森,”他说,“是摩里森叫我下手的。”

  “那么,是谁叫他下手的?”我问他。

  我手里的刀离他脸颊只有短短一英寸的距离,他都快要被我吓哭了。我用力瞪着他那一双蛇眼,我觉得他一定知道我要的答案,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他一定知道是谁叫摩里森下手的。

  “是谁叫他下手的?”我又问他。

  “我不知道。”他说,“我可以对着母亲的坟墓发誓。”

  我瞪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对他摇摇头。

  “不对,史白维,”我说,“你一定知道。你非得告诉我不可。”

  接着换他摇摇头,左右摇晃着那张红色的大脸,肥厚的下巴肉上已经沾满鲜血。

  “如果说出来,我就死定了。”他说。

  我拿刀子在他肚子前面晃来晃去,把他那件充满油污的衬衫给割破。

  “如果你不说,现在就会没命。”我说。

  像史白维这种家伙,只会在意眼前的利益。如果他告诉我,明天才会死;如果他不告诉我,今天就挂了——这就是他的思维模式,短视近利。所以他已经打算告诉我了,他的喉头开始动来动去,好像因为太干而说不出口,我两眼瞪着他,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就像电影里在荒漠沙丘中匍伏前进的家伙,渴望能喝到水。他已经打算跟我坦白了。

  但是他终究没有说出口。隔着他的肩膀往后方看,东边正扬起了一片尘土,接着我听到柴油引擎运转的低沉隆隆声,从灰色的车体可以看出是监狱的囚车正往这边开过来。史白维迅速转头看着他的救兵,大门的警卫走出来与囚车会合,史白维又把头转过来看我,双眼闪过一丝卑鄙的得意神色。巴士开得更靠近我们了。

  “史白维,是谁?”我说,“现在就告诉我,否则我还会回来找你。”

  但他只是退后转身,迅速逃回他那辆脏兮兮的福特汽车。巴士开了过来,害我浑身沾满了尘土,我把刀刃收起来,放回口袋里,走回宾利轿车后驱车离开。

  在我往东边开回马格瑞夫的路上,暴风雨在后面追赶着我,但我觉得笼罩在我身边的,可不是只有这个暴风雨。我真是受够了这次的挫折——今天早上,本来以为只要跟一个人讲话就可以洞悉全部案情,但现在我却什么也不知道,情况突然让人觉得很扫兴。

  我孤立无援,没有设备,也没有人手。萝丝可跟芬雷帮不上忙,我想他们俩都不会同意我的做法,而且他们必须留在局里面对自己的麻烦。芬雷还说了一句什么话?“我们就在敌人的手下做事”?而且我也不能对皮卡有太多期待,这件事已经让他很为难了。我能依赖的只有我自己了。

  但是话说回来,我也不用受到法律的掣肘,做事不会绑手绑脚,而且心无旁骛。我不用考虑“米兰达法则”、“正当理由”或者“宪法权利”等等因素,也不必担心“合理怀疑”或者采证规定,更不用请示上级来对付这些家伙。你说这对他们来讲不公平吗?当然不公平啊,谁叫他们要当坏人?他们早就越线了,所以是坏人。芬雷怎么形容他们的?他说他们真是“坏透了”,而且他们还杀了乔伊·李奇。

  我开着车从矮丘上滑进萝丝可家,停在外面的路上。因为雪佛兰不在,我想她不在家里,而我看了车里仪表板上的大钟,还有十分才六点,我还有十分钟要等。我从前座走出来,坐到后面去,在这辆老车的宽阔皮椅上伸伸懒腰。

  今晚我想摆脱马格瑞夫这个鬼地方,连格鲁吉亚州都待不下去。我盯着那本在驾驶座椅背袋子里找到的地图,心想如果我们往西开个一小时或一个半小时,再经过瓦伯顿一趟,就可以越过州界,进入阿拉巴马。这就是我的计划,带着萝丝可往西边去兜风,一路上如果碰到哪家现场演奏的酒吧,就冲进去听音乐,什么烦恼都留到明天再说。吃一些便宜的食物,几杯冰啤酒下肚,再听几首带着脏字的歌曲。我想跟萝丝可共度大好春宵,在车里轻松地等她。夜幕低垂后,我感到晚上的空气里隐约有一股凉意。大约六点的时候,雨滴开始劈里啪啦落在车顶,虽然让人感到夜间将会下一场大雷雨,但并没有真的降临。没有出现那种狂泻不止的雨势,只是落下几滴硕大的雨滴,颇有蓄势待发的样子,但终究还是没有下成。天色一片漆黑,这部沉重的车子在风雨中缓缓晃动。

  萝丝可并没有准时回家。在我看到她的雪佛兰从矮丘上滑下来之前,风雨欲来的情势已经持续了二十分钟。车子的头灯在那边晃着,光线忽左忽右地移动。她把车开进车道时,把我照得眼前一亮,灯光抛射在车库门口,她熄掉引擎后也跟着一起熄灭。我下了车,上前跟她拥吻,和她一起走进屋里。

  “妳还好吗?”我问她。

  “我想,”她说,“今天真是糟透了。”

  我点点头。确实如此。

  “难过吗?”我问她。

  她到处走动,这边开开灯,那边拉拉窗帘。

  “今天我过了这辈子最糟糕的一个早上。”她说,“到目前为止最糟的。但是我要说一件只跟你讲的事——我心里并不难过,没有为摩里森感到难过,谁会为那种人难过呢?让我难过的是他老婆。跟摩里森这种烂人过了一辈子已经很背了,没想到还受他连累而死。你说是不是?”

  “那其他事情呢?”我问她,“妳觉得帝尔怎样?”

  “我一点也不讶异。”她说,“过去两百年来,浑蛋已经变成那个家族的特产了,我对他们的底细一清二楚。我们两个家族渊源很深。你以为他跟别人会不一样吗?但是,天啊,我很高兴局里其他人都是清白的,如果局里还有人涉案的话,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受得了。”

  我跟着她一起走进厨房,她陷入一阵沉默中。她虽然没有崩溃,但心里也不好受。她打开冰箱门,那姿势就像在跟我说:“家里没菜耶。”对我挤出了一丝疲累的笑容。

  “想请我吃晚餐吗?”她问我。

  “没问题。”我说,“但是不在这里吃,我们去阿拉巴马州。”

  我把计划告诉她,她很喜欢,心情也好了一点,接着便去洗澡。我想我也可以冲冲澡,于是跟她一起走进去。但是当她开始脱掉那一身绉巴巴的衬衫时,我最想要做的事情已经改变了——阿拉巴马州的魅力退却,冲澡这件事也可以再等一等。制服下,她穿着黑色内衣的好身材呼之欲出,最后我们交缠在卧室地板上,屋内屋外都一样在翻云覆雨着,大雨冲刷着这间小屋,屋外雷电交加。

  我们终究还是去冲澡了。经过一番折腾之后,谁不需要冲澡?冲澡之后我躺在床上,而萝丝可正在着装,她套上一件褪色的丹宁牛仔裤和丝衬衫。我们把灯都关上,跳上宾利轿车扬长而去。当时是七点半,暴风雨往东而去,先横扫查尔斯顿,最后出海到大西洋上,明天或许已经到百慕达群岛了。往西走的时候,我们发现一路上的天空都是粉红色的,我找到那条通往瓦伯顿的路,沿着乡间道路疾驰,两边尽是黑暗中的田野,没有尽头似的,笼罩在可怕黄色灯光里的监狱也在我们旁边一闪而过,像是蹲在路边怒视着我们。

  经过瓦伯顿半小时以后,我们停下来帮这辆老车的巨大油箱加油。我们穿过一片盛产烟草的乡间,在富兰克林市靠一座老旧的桥梁横越恰塔胡基河,很快就来到了州界,不到九点便抵达阿拉巴马州了。我们俩决定冒个险,选择路上遇到的第一家酒吧。

  大概走了一英里后,我们看到一间老旧酒店,便把车开到停车场,下车后仔细看看,觉得这家酒店还过得去。地方是够大了,一栋宽阔的矮房子,是用柏油墙板盖起来的,到处是霓虹灯。停车场的车子还真不少,而且我可以听到音乐演奏的声音,门边的招牌上写着:

  “池塘酒吧。九点三十分开始有现场音乐演奏·一周七天不打烊。”

  萝丝可跟我携手走了进去。

  迎面而来的是酒吧里的嘈杂声跟点唱机传来的音乐,空气里飘散着啤酒的味道。我们穿越人潮走到后面去,发现一座上面有舞台的舞池,舞池旁环绕着宽阔的座位。所谓的舞台,其实也只是个低矮的水泥平台,原本很可能是用来装卸货物的台子。酒吧的天花板很低,灯光黯淡,我们滑坐进一个空位,一边等服务生,一边看着乐团在做准备工作。女服务生一个个像篮球中锋一样到处忙来忙去,终于有一个靠过来,我们点了啤酒、起士堡、薯条跟洋葱圈。过没多久她就拿着一个锡盘走回来上菜,一阵吃喝过后,我们又点了更多东西。

  “乔伊的事情你要怎么处理?”萝丝可问我。

  无论乔伊的任务是什么,我都要帮他完成,不计一切代价。那天清晨我躺在她的温暖床舖上时就作了这个决定。但萝丝可毕竟是个警察,她已经宣誓要守法、执法,而这些法律对我来讲实在碍手碍脚,所以我不知道要跟她说什么,不过她也没有等我回话。

  “我想你应该找出杀他的凶手。”她说。

  “找到之后呢?”我问她。

  但是我们只能聊到这里。乐团开始演奏了,我们没机会再聊天,萝丝可对我微笑摇头,像在道歉似的。音乐很大声,她说的话我都听不见,她耸耸肩跟我说抱歉,然后隔着桌子对我做出一个“等一下再跟你说”的手势,我们就开始把脸转向舞台。她到底怎么回应我的问题?我很想知道。

  这家酒吧叫做“池塘酒吧”,乐团叫做“池边生活”。他们一开始的演出就很棒,是经典的蓝调三重奏:吉他、贝斯加上鼓的组合,很有蓝调乐手史提夫雷范(Stevie Ray Vaughan)的味道。自从史迪维·雷因为直升机在芝加哥附近失事而身亡后,你知道有多少乐团是以他的名字为号召而成立的吗?只要把南方各州四十岁以下白人男性的人数加一加,除以三,就可以得到答案。每个人都想模仿他,因为难度并不高——即使你长得像丑八怪,即使你手上拿的是一把烂吉他,反正你只要埋头演奏就可以。里面最厉害的,可以像史迪维·雷一样,轻轻松松就把松散的酒吧摇滚乐变成老式的德州蓝调音乐。

  这一团的实力很强,“池边生活”这团名也真够逗了,跟他们还挺搭的。贝斯手跟鼓手是两个邋遢的大块头,看起来披头散发的,又胖又脏。吉他手则是肤色黝黑的小个子,他脸上挂着咧嘴的微笑,跟史迪维·雷本人还真有点像,吉他也弹得不差。他手上拿着一把莱斯·保罗牌(Les Paul)的黑色吉他,搭配的是马歇尔牌的大型电吉他扬声器(Marshall stack),老派的演奏方式极为动听。松散而阴郁的弦音,还有电吉他上面的大型拾音器,让马歇尔扬声器里的真空管几乎无法负荷,发出嗡鸣震动的嘶吼声,但也只有这样才能制造出如此华丽而丰饶的乐音。

  我们乐在其中,喝了很多啤酒,在座椅上紧紧相依。然后我们又共舞了一会儿,那种气氛让人无法抗拒——舞台上不断传来音乐,酒店里愈来愈热,人也愈来愈多,音乐愈来愈大声,节奏愈来愈快,女服务生拿着酒瓶到处走来走去。

  萝丝可看来美呆了。她的丝衬衫整件湿掉,紧贴在身上,我可以看出她没穿内衣。我跟一个令人惊艳的美女一起待在这间老酒吧里,还听到这么棒的演奏,感觉就像在天堂里一样快活。明天再办乔伊的案子吧!马格瑞夫对我来讲好像也已经在千里之外,我不想多说些什么,只希望今晚永远不会结束。

  乐团一直演奏到很晚,一定是午夜过后很久了。我们烂醉如泥,浑身没劲,实在不想开车回家。加上又开始下雨了,虽然只是小雨,但我们不想在雨中开一个半小时的车。而且我们喝了许多啤酒,如果冒险上路,最后不是掉到水沟里,就是被关进牢里。我们看到一个指针,上面写着继续开一英里路就有汽车旅馆,萝丝可笑着提议我们去那里过夜,看起来还有点不好意思,好像我们要私奔似的,好像我把她偷渡越过州界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其实我并没有这个打算,但是我也不会浇她冷水。

  所以我们跌跌撞撞走出酒吧,耳畔不断传来嗡鸣声,进了宾利老轿车之后,小心翼翼地沿着湿滑的路面慢慢开了一英里路,看到汽车旅馆就在前方。这是一栋宽阔的老旧矮房子,看来就像电影里的场景。我把车开到停车场,走进办公室唤醒夜班的家伙,把钱丢给他,吩咐他明早叫我们起床。拿了钥匙后我又回到车上,把车停在我们的小屋旁,两人一起进屋去。这里是个叫不出名字的好地方,这种地方在美国可以说比比皆是,但是一边听着雨水打在屋顶上的声音,却让我感到一阵温暖与舒适,更何况小屋里还有一张大床。

  我怕萝丝可着凉,所以要她把湿衬衫脱下。她对我吃吃地笑,用嘲弄的口气说,她可从来都不知道我有医疗执照。我跟她说,我们的训练里面包括基本的急救常识。

  “我现在需要急救吗?”她笑着说。

  “如果妳不脱掉衬衫的话,”我笑着说,“马上就会需要的。”

  所以她把衬衫脱掉,接下来她把自己都交给我。她看来美艳诱人,随时可以任我摆布。

  完事后我们累坏了,躺在一起聊天,聊的包括我们的身世、经历,以及对于往后的生涯有何梦想。她跟我聊起她的家庭,厄运跟着他们似乎已有好几代之久。听来她的家族成员都像是好人,一些农夫,一些几乎要成功,但是却在最后关头失败的人。在农药以及机械用于农业之前,他们就开始在艰苦的日子中讨生活,往往变成大自然灾害的受难者。很久以前有位祖先几乎成为大财主,但是却因为帝尔镇长的曾祖父开始建筑铁路而失去土地。银行开始催讨抵押贷款,冤仇也从以前一直延续下来,以致于她虽然热爱马格瑞夫,却讨厌帝尔那副神气活现的模样,好像整个城镇都是他家的一样——但马格瑞夫确实是他们的,从以前到现在都是如此。

  我跟她聊有关乔伊的事,都是我没跟其他人提起的事,本来都是我自己的秘密。我对她诉说我对乔伊的情感,还有我为何觉得自己有责任为他报仇,而且也很高兴能这么做。我们聊了一堆私事,过了很久之后才相拥进入梦乡。

  我们似乎才刚闭上眼睛,就被人在一大早敲门叫醒。那天是礼拜二,我们起床后在房里四处忙来忙去,虽然清晨的太阳已经升起,但黎明的湿气还是非常厚重。才五分钟我们就回到宾利轿车上,在旭日中踏上往东的归途,阳光射进满是露水的挡风玻璃,我们几乎张不开双眼。

  我们跨越州界回到格鲁吉亚州时,人也逐渐变得比较清醒。我们在富兰克林市跨河,疾驰通过一望无际的乡间田野。此刻田野仍然笼罩在一片片的晨间薄雾中,好像红土地上正冒着水蒸气似的,太阳一出来后这些水气也在瞬间销声匿迹。

  我们俩都不发一语。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希望这宁静的一刻能够永远维持下去,只有我们俩就够了。一回到马格瑞夫之后,这个美梦就会马上破灭,所以当我开着这辆华丽的大车行驶在这乡间路上时,我衷心希望未来会有更多像昨夜一样的欢乐夜晚,会有像今早一样的宁静清晨。萝丝可整个人缩在我身后的那张皮革座位上,陷入了沉思,但是看来很满足似的——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

  我们再度疾驰经过瓦伯顿监狱,在残余的薄雾中,这座监狱活像是外星人的城市。我们通过那一小片我曾经从监狱巴士里看到的灌木丛,通过一排一排隐藏在田野中的灌木,到路口后往南开上郡道。我们依序通过安诺餐厅、警局与消防队,来到了闹区,到了那座雕像后便往左转——一看到雕像,我就想起这家伙曾经为了铺设铁路而夺取他人的土地。下了斜坡后,我们回到萝丝可家,把车停在路边,下车后一边打呵欠,一边伸懒腰。我们相视而笑,知道两人都过了美好的一夜,然后携手走下车道。

  没想到她家的大门竟然开着。那扇门微微开着,留着一个一、两英寸的细缝。门之所以打开,是因为门锁遭到了破坏,被铁锹砸坏的。由于锁被打烂,留下了许多碎片,所以大门无法紧闭。萝丝可用双手摀住嘴巴,倒抽了一口气,但是没有发出声音。她瞪大眼看着大门,随即又转头看看我。

  我抓住她的手把她拉过来,挺直身子站在车库门边,接着弯下身爬往墙边,绕到房子的右侧,仔细聆听每一扇窗户的动静,不时冒险抬头眺望,迅速查看每个房间的情形。因为地面和树上到处是水,所以我们回到被破坏的大门口时,身上都湿透了。我们站起来对着彼此耸耸肩,推开大门走进室内。

  四处查看之后,发现屋内没有人,也没有被损坏弄乱的痕迹,更没有东西被偷。音响与电视都还在。萝丝可查看她的衣柜,发现她的警用左轮枪还挂在腰带上。抽屉跟梳妆台里面的东西既没被动过或搜过,也没有不见什么。我们回到走廊上,彼此对看一眼。接着我发现有东西留了下来。

  清晨的阳光从门缝透进来,可以看见隐隐约约的光束投射在拼花地板的一连串脚印上。脚印还真多,看得出有好几个人从前门闯进客厅。那串脚印消失在客厅那片花色大胆的地毯上,接着又在卧室前的那一片木质地板上出现,然后再度穿越客厅,回到大门口。昨天的雨夜里有好几个人闯了进来,有一些带着泥巴的雨水在木地板上干掉,留下隐隐约约的脚印,痕迹虽然不明显,但却很完整,可以看出至少有四人在房子进进出出。我可以看出他们留下的是哪一种脚印——他们脚上都穿着橡胶鞋套,北方人在冬天穿的那种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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