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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月亮之子

德莱斯坦死后的那些年,少年时期的卡斯伯特会在夜里躺在吱嘎作响的狭窄床铺上,对着哥哥的幽灵低语。
“你将我们血统中所有的优点集于一身,小德——不管这些优点有多么微不足道。”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贯穿卡斯伯特整个年少时光,在他被打得最惨的那段时间里,已逝的德莱斯坦那张狭小的空床一直摆在卡斯伯特卧室的另一边,藏青色和棕色的方格床单被父亲的一个个汽车零件箱和一包包还未寄送给助老机构的衣服所覆盖。那段时期前后,卡斯伯特开始暗地里一点点将自己与死去哥哥的身份进行整合。起初只有几分钟,后来发展到几个小时乃至几天。他甚至会以第三人称称呼自己为“德莱斯坦”。
德莱斯坦又失眠了,他可能会说。
小德刚刚弄断了他的鞋带。
达德利的橙色天空和德莱斯坦手上的泥土是一个颜色。
卡斯伯特也开始努力完成一个青少年该做的事情,挣扎着起床,挣扎着再多活一秒钟。德莱斯坦的鬼魂仍旧存在于世的想法对他颇有帮助。曾有两次他只上了两三节乐器课便放弃了。他的父亲一度强迫他将双手举到脑后,把他不情愿地从乐器店里租来的中提琴送回去,还拍着他的脑袋,强迫他在一个大块头的波兰女店主面前承认自己是个自私又懒惰的孩子。女店主似乎被这样的场景给吓坏了。
“先生,别这样。”她说道,“你这个浑蛋[31]!”
亨利·汉德利对于把钱花在艺术和人文学科方面没有多大的耐心,公然在这些事情上浪费钱令他生不如死。
“德莱斯坦会帮我的,爸爸。”卡斯伯特会对父亲说,“我保证,保证,保证。”
“别再提那个浑蛋了。”他的父亲答道,“你会被疯子抓走的。或者是骗子。”
他的父母都不够世故,无法劝导他去接受所需的心理咨询,或是送他去上公立学校。要知道,这个聪明的男孩肯定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奖学金。因此,卡斯伯特(通常认为自己是德莱斯坦)比常人早两年在平凡的西布罗姆维奇文法学校参加了中考和高考,人也变得越来越疯狂。他在中考时获得了七个A的成绩,十五岁参加高考时又在科学和数学科目上获得了四个A,拿到了伦敦大学学院生物学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这是他的第一志愿,也是一项令人震惊的壮举。《晚间邮报》还发表了一份人物略传,标题为《西布罗姆男孩荣升大学学院》。这样的关注令卡斯伯特感到窘迫,但内心深处的另一部分——最具德莱斯坦风范的那一部分却乐上了天。
这个脆弱的男孩似乎已经为逃离黑乡,去往更快乐、更有前途的地方做好了准备——如果不是那里不会更伤人(年迈的卡斯伯特永远也记不起自己染上弗洛特之前到底有多聪明了。他对文法学校化学课的记忆仅仅是他在试图用本生灯制作氧化铜时严重烧伤过自己的手指,他和同学还曾躲在实验台下面互相递气球,吸着气球笑)。
在卡斯伯特狭隘的心胸以及解离性障碍[32]的阴影中,德莱斯坦才是更聪明的那一个,自然也是会在小学和中学里惹上点麻烦的那一个。
中学的最后一年,也就是一九七七年的夏天,在升入大学之前,卡斯伯特因为在学校的锅炉房里拥抱和亲吻另一个非常孤单的男孩阿什利(一个长着一双干巴巴的黑手的男孩)而被富有同情心的校长霍克斯先生略施小戒。两个男孩只不过都想尝尝接吻的滋味,在女孩子那里又不太走运,但这却招致了卡斯伯特父亲格外的憎恨。
一个炎热的星期六早上,为了这件事,亨利又一次对他下手,用上了平日里的黑皮带以及他最喜欢用的粗大金属丝衣架。这一次,卡斯伯特感觉自己是在为生命而战。他如同裸露的膝盖般毫无防备,挣扎着躲进了汉德利家蓝色蛋壳般的厨房。灰黄的灯光透过窗子闪烁着。留声机中汤米·多尔西的《一号作品》被调大了音量,以掩盖屋里的吵闹声。
“你不许再这么鬼混了,你这个饭桶。”他的父亲怒发冲冠,再一次举起皮带(皮带被他叠成了坚硬的环状),抽打他,为了躲避皮带,卡斯伯特撞上了炉灶,又撞到了松木小厨房。“你这个该死的娘娘腔,你这个该死的浑蛋娘娘腔!”
玛丽·汉德利除了吼叫着让丈夫住手,却别无他法。温芙里德去世之后,就没有人能够缓和这种暴行了。
“你会为此下地狱的,哈利!你会下地狱的。”玛丽每次都这样叫嚷着,却一直留在他的身边。事后他通常会到肮脏的小酒馆去——那里已经够像地狱了。在那里,他可以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不被赏识的导师,做自己需要做的事情。
卡斯伯特仍旧能够回想起衣架在空中飞舞时发出的哨声,还有皮带留下的如同尖牙牙龈般的痕迹,以及《一号作品》中扯着嗓子的喇叭一声又一声的尖叫。
在这种情况下,卡斯伯特完全丧失了个性。他有时会呼唤德莱斯坦,让这个孩子的幽灵如同一条闪光的绿宝石电毯般在心里铺展开来。他想象自己爬到毯子下面,大口地喘息。那一次,他的脑袋在冰箱上重重地撞了几下,感觉晕晕乎乎的。他试图“保护”自己不受皮带的伤害,却只能落得个头晕眼花的下场。小腿由于被抽得太狠,伤痕会慢慢鼓起来,就像偷长出来的鱼鳍一样。他希望自己能够用它们永远地游离西布罗姆维奇。
“你害死了德莱斯坦!”有一次,他在遭到攻击时尖叫起来,“你害死了他!”
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及那个名字总是会令他的父母感到恐惧。
“别这么说,”玛丽尖叫道,“该死,你闭嘴!”
“这孩子已经疯了。”亨利倒吸一口气,起身向后退去,“他就像一箱子兔子一样,疯透了。”
终于,在一场同样生死攸关的鞭打过程中,邻居报了警。患了轻微脑震荡的卡斯伯特处在了桑德威尔地方议会的保护令下,暂时居住在伯明翰城市大学附近的一个寄养家庭里。他让所有人叫他“小德”,也没有人对此提出过质疑。十五岁的他已经长成了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孩,以至于很多人都会高估他的年纪和成熟度。一个星期之后,他被送回了家。负责这一案件的社工并没有把警方发现的许多虐待细节转录到卡斯伯特的档案里。议会当局的评论提到,一个“成熟的男孩”遭到了自己父亲的“一些暴力对待”。在桑德威尔那种环境中,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在几个星期的时间里,亨利似乎也悔悟了,反复重申自己十分抱歉(“我有问题,儿子。你的爸爸很抱歉,儿子”)。他甚至给卡斯伯特买了一个装在某种红色行李箱里的儿童留声机,还有大卫·鲍伊的唱片。卡斯伯特可以一遍又一遍地播放一首名叫《狮子乔》的歌曲。
不出一个月,亨利的态度(不是他的拳头和皮带)就原形毕露了。他仍旧能感觉到后悔,但当众受辱的感觉已经消失殆尽了。他不会冒险再打男孩一顿,但精神方面的虐待却越发尖刻。
“你死去的哥哥永远不会像你这么坏。”他开始这样对卡斯伯特说。
“好吧,我不是我……再也不是了。”卡斯伯特回应道,“我是没有人认识的某种东西。”
 
卡斯伯特被伦敦大学学院录取的事情从未给亨利·汉德利留下过什么深刻的印象。即便在儿子已经注册入学、领取了奖学金并搬进拉姆西宿舍时,他依然觉得卡斯伯特应该找份工作。
“你会放弃的,就像其他所有事情那样。”这位父亲不断地告诉自己的儿子。一开始,这个少年并没有在伦敦大学学院里犯什么糟糕的错误。但精神上,他已经彻底错乱了。到了一九七八年前后,在伦敦的朋克摇滚乐发展几近巅峰时,卡斯伯特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彻底自我说服他自己其实就是死去的哥哥这件事上。他留着一点儿也不时髦的深棕色长直发,侧偏分,有时还会荒谬地把黄、白、黑三色印第安人贝壳念珠当作发箍,戴在头上。
他会逃课,会吞食一瓶又一瓶的麻醉剂,会把奖学金挥霍在酒吧里,他还发现自己正巧妙地疏远遇到的每一个人。
 
在伦敦大学学院,他的复习似乎总是不得要领,于是他开始自己研究秘传宗教和神秘主义。他读了《魔法——第四部》,还用透明胶带把卢米与泰德·休斯的诗贴在了窗边的墙壁上。他渐渐相信,休斯是在通过自己的诗歌与他暗中交流。一次,在自己夜夜辗转的枕头旁,卡斯伯特将这样一句话写在了墙壁上:“他张开嘴,吐出的却是烧焦的黑色。[33]
他也会和大学里其他的学生因为一些古怪的事情发生争执。
“别让你那些该死的暴力想法靠近我。”站在食堂的队伍里,面对一个与他同时把手伸向一碗温热奶油冻的无辜社会学学生,他曾这样尖叫道。
“我不认识你。”那个学生回答。
“啊。”他说,“我能看穿你所有的想法。”
卡斯伯特/德莱斯坦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阅读苏非派禁欲神秘主义和灰色的中东《圣经》解释学书籍,而非有机化学上,还曾一度参加过初级现代标准阿拉伯语的暑假班(后来很快便放弃了)。他也许从未受邀加入过黄金黎明协会[34],但对于自己和别人来说,他已经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月亮之子。
这本应引起一些注意,事情已经有些离谱,超出了大学新生常见的精神崩溃范围,也不属于普通的皈依过时宗教的行为。卡斯伯特还曾想象自己是德莱斯坦,给身在西布罗姆维奇的卡斯伯特写过一封信。信中有一段话,很是奇怪。“向西望去。”他写道,“伦敦中央清真寺的金色穹顶闪烁着光芒。摄政公园的巨大悬铃树在上面洒下了绿色的倒影。”他将那一刻的绚丽夺目形容为“阳光充满敌意的眼神”,从洞中倾泻到英格兰的上空。他继续写道:
“我开始前后摇晃,卡迪,轻轻地用我的头碰撞冰冷的窗户,大声地重复着‘想象我,想象你’这句话。我猜,在我诵读经书——这是某种上帝的意识,对吗?——的粗暴努力中,我碰撞着自己的脑袋,撞啊撞啊撞啊,想象我想象你,碰撞摇晃碰撞摇晃碰撞碰撞碰撞想象我想象你——直到一个图书馆助理迈开大步走过来对我说:‘请你不要这样好不好,先生?’事情真的发生了,卡迪,全都归咎于上帝之眼!”
卡斯伯特还会小心翼翼地躲开自己雄心勃勃的导师丹尼尔斯先生。这位先生似乎永远只能从理智而非情感上与这个布罗姆口音浓重、举止坦率的男孩轻松相处,理解他对动物与宗教研究所表现出的过分热情。说实话,最有机会看出这孩子有问题的人就是他了,但一涉及卡斯伯特存在严重障碍的种种迹象,可怜的丹尼尔斯先生就彻底变成了一个白痴——他就是那种喜欢支持工人阶级的人,只要这些人不把他距离杰里米·边沁[35]的尸体几米远的学术界小角落搞得乌烟瘴气。丹尼尔斯先生仅把卡斯伯特看成一个满身大汗、有点儿傻头傻脑的男孩,劝他沉浸于有益身心健康的艰苦学业中,沉思一下自己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渺小。
“我相信,你会发现自己的快乐变量将有所上升。”丹尼尔斯先生用戏谑的语气说道,“换言之,要是我们能够信任老杰里米的‘幸福计算’,对吗?哈哈!”
然而对于卡斯伯特而言,筋疲力尽地复习生物课程是无法为他提供任何忘记自我的机会的,至少不像丹尼尔斯先生设想的那样。他真正进入忘我的状态时,只会更多地被卷入德莱斯坦的世界里——那个绿色灯心草下的鬼魂,那个很久很久以前身处矮林丛生的爪形水域里的水獭兄弟。水獭也令他着迷。在读完泰德·休斯的《一只水獭》之后,他一度发展出了一种见解,认为诗人和德莱斯坦一样,是个横跨动物与人类世界的半人半兽生物。“实际上,休斯只不过是在动物诗歌中描写自己,并没有用什么隐喻。”辍学之前,卡斯伯特曾在丹尼尔斯先生酸臭的办公室里,试图解释休斯的秘密。
“我迷恋休斯,无论如何努力尝试,就是无法停止想他。”他说,“他的水獭是最谦恭的一种动物。所有的生命现象和动物灵魂都存在于这种小小的野兽身上。‘不在水中也不在陆地。寻找它最初潜入的世界……既能滋养又能淹没万物的水。’明白我什么意思吗?”
丹尼尔斯先生看上去很生气,敲打着廉价手表上的水晶,还一直玩弄着它黑色的腕带。“这不是文学课,不是吗?”他严肃地看着卡斯伯特,“忘记‘动物’,想想‘细胞’。忘记‘显形’,想想‘基因’。我告诉你,如果你好好去思考,就能从中获得解放。你读完《自私的基因》那本书了吗?”
“没有。”卡斯伯特答道,“我是说,我没读,先生。”
“太糟糕了。是这样的,出生时,你搭着等位基因的便车,朝着人类的进化飞去。我们对任何事情都无法完全地控制。哈哈。”
“呃——我是说,没错。”他回答,“我试着读过,可它让我感觉……生命是毫无意义的。”
“对基因来说不是这样的。”
卡斯伯特/德莱斯坦在伦敦大学学院里熬过了两个学期,留宿的地方从拉姆西宿舍变成了尤思顿公园的长凳。这样放纵的堕落即使算不上典型,也是可怕的。正是在这段时间里,哥哥的鬼魂第一次消失了,似乎和卡斯伯特分开了。的确,卡斯伯特又可以开始把自己当作自己了。无论出于哪种原因,卡斯伯特用更明智、更聪明、更能干、更好色的德莱斯坦来彻底替代自己的做法就这样草草收场,和他从大学里辍学的时间不谋而合。
暂时,德莱斯坦再一次消失了。
 
卡斯伯特有一阵子在伦敦到处“寻找”自己失踪的哥哥,却一无所获。后来,他还试图说服父母向伦敦警察厅报人口失踪。不过毫无疑问,他们认为卡斯伯特是故意和他们对着干,是在尝试折磨他们。
不久之后,卡斯伯特便流离失所,在首都风餐露宿了。
被卡斯伯特蒙在鼓里的父母并不知道他的生存现状,如今他们已经完全习惯了他在谈起德莱斯坦时说的胡话,每当他提起这个名字,他们便会反复说上一句:“一九六八年的时候,你亲眼看到可怜的哥哥淹死在道尔斯小溪里了,卡迪。你把这段记忆封闭了起来,就是这么回事!”
卡斯伯特再也不相信他们说的任何一个字了。无论别人怎么说,他都会找到德莱斯坦。大约在这个时候,即一九八零年前后,卡斯伯特也开始养成一个习惯,不打招呼便去拜访住在赫默尔亨普斯特德,在校医院做护士的表姐丽贝卡。
丽贝卡并不知道如何哄骗卡斯伯特恢复理智。
“你看上去很糟糕。”她曾经这样告诉他,“这是个不幸的事实。”
“等等。等等。那是怎么回事?”他曾问丽贝卡,“你听上去像是在谈论我,小贝。还是说你指的是德莱斯坦?他没有照顾好自己,对吗?”
“德莱斯坦?哦,卡迪,你为什么要提起你可爱的哥哥啊?”
“因为你在谈论他!”
“没有。”丽贝卡答道,“哦,卡迪。我指的是你。你需要帮助,我亲爱的。我们就不能找个人和你聊聊吗?”
“瞧!”他说,“我会找到他的!”
丽贝卡会沮丧地叹口气,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是徒劳。
在想象德莱斯坦向山下滑去的同时,卡斯伯特本人也要时常应对自己在伦敦市中心一贫如洗的境地。他看起来的确很糟糕,指甲和牙齿都逐渐发黑了,衣服闻起来满是尿臊味儿,鞋底也开裂了。某一段时间,他还会害怕德莱斯坦在伦敦大学学院里的老同学认出他就是德莱斯坦的弟弟。一两年之后,他知道他们是不会认出他来了。
卡斯伯特的妄想开始变得摇摆。他再也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卡斯伯特,还是哥哥,或者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稍纵即逝的清醒,就像漆黑的地下室里被点燃的火柴,通常只能令他更加困惑,或是感到更深的压抑。
“在伦敦大学学院上学的人是我吗?”他扪心自问,“是我在给自己写信吗?”
二十岁前后,和对自己人生现实最后的全面把握相比,他的新常态让他陷入了更加混乱的境地。在这种相对冷静的常态中,地球上奇技的最后所有者德莱斯坦只不过是“失踪了”,而他卡斯伯特·汉德利,正在领导搜寻工作。在未来的人生中,他很少能够把握住真理,他的外祖母曾看到的那个真理:德莱斯坦已经死了,其实卡斯伯特才是奇技的最后传承者。然而,当他的思维允许时,在那难得的时刻里,这种想法只能证明他一生都在躲避的那个势不可当的负担,用弗洛特带来的麻木、用羞耻、用不间断的华丽幻想来躲避。然而德莱斯坦和童年的黑乡是不会永远远离他的。
 
卡斯伯特最终还是搬回伯明翰住了几年,不过不是住在他父母的家里,他们告诉过他,永远都不要再回去。他在汉兹沃斯的酒吧里到处徘徊。三十年前,他的父母就是在这里的舞厅相遇的。当地的廉价客栈和慈善会堂也是他过夜的地方。
他再次一头扎进了可怕的神秘主义中,为了去阅读有关苏非派禁欲神秘主义的书籍以及《威尔士民间故事集》[36]和《黄金传奇》,把书店和图书馆搞得臭气熏天。他还了解了一些讲述拉斯特法里派教义和纳瓦霍人、霍皮人的神话。他开始拥抱遇见的流浪汉,嘴里还大声地说:“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孩子?”
一天,半酣的他在布尔灵的赛弗里奇百货商店咖啡厅买了杯茶。某些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早些时候,在圣马丁教堂后面的一个垃圾桶里,他找到一件肥大的紫色亮片连衣裙。它属于某种花哨的传统礼服,像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衣服,这让他想到了葬礼后被人丢出来的东西。连衣裙的尺寸大得惊人,它主人的心脏肯定已经爆炸。裙子的上半身看上去很像某种迪斯科盛装上衣,于是,卡斯伯特用自己留着的某把老旧的剪刀剪了下来,穿着去了赛弗里奇百货。
就他的状态来说,走进商店本身就是个错误。他注意到,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男子似乎在尾随他。这位绅士穿着某种新浪漫主义的海盗服饰,天蓝色的齐膝马裤,荷叶边衬衫的胸口处装饰着蕾丝,还绑了一条腰带。他化着夸张的粉色和黑色眼影,过分强调出了他的颧骨曲线,这吓坏了卡斯伯特。
卡斯伯特决定把茶端出商店的咖啡厅,可那个男人快步跟了上来。两个人最终在家居部某客厅布景的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面前的几个电视屏幕在嘟嘟作响。
“你好吗?”“海盗”用浓重的布罗姆口音问道,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你好吗?我没想缠着你,你看上去很忧虑。我只不过是刚来的,呃,只想和你说声‘你好吗’”。那个男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喜欢你的上衣——不过你的脸和利福里街一样长。”
电视里,一个女主持正穿着带有许多小口袋的卡其布摄影师上衣,站在貌似农牧场的地方说着些什么。
卡斯伯特什么都没说。他不想说话。
“别这样。”“海盗”说道,还挤了挤眼睛,“我要是想偷你的东西,会黎明时下手的,傻大个。还是说我有什么不对劲?”他似乎完全被自己逗乐了,可卡斯伯特却已经不在意了,他全神贯注地盯着那个记者。
记者说:“这枚非凡的硬币或是苞状币,是当地一居民用金属探测器在萨福克的安得利公地找到的。莱斯特大学的研究人员正在研究币面上用盎格鲁-撒克逊的神秘符号刻下的铭文。我就不试着读出来了!”
电视屏幕上出现了金色苞状币上浮雕图像的特写。一个戴着头盔的大胡子男人正骑在一只母狼身上。母狼身下蹲着的两只小狼正在嘬着它的乳头。
卡斯伯特转向“海盗”,大胆地把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膝盖上,动作轻得就像一只麻雀。他用最浓重的布罗姆口音说道:“你感觉自己像是只迷路的小狗吗?我也是。”
顷刻间,“海盗”看上去惊呆了,兴奋地四下张望,看有没有人注视他们。在确定有人注视着他们时,他立刻站起身来,夸张地眯起眼睛指着卡斯伯特说道:“哦,滚开,你……你这个臭家伙。该死,我现在才发现。你只不过是个街上的男妓,到处拉客,不是吗?有可能是个同性恋,对吗?该死的。”他说着走开了。
“喂,别跑啊,”他对那个人说,“求你了。”
购物的人纷纷转过头来张望。一个男人怒视着卡斯伯特,把一个小姑娘从他的附近拉走了。
卡斯伯特起初觉得很丢脸,却也有点儿欣喜。至少这个新浪漫主义的怪人——暴跳如雷、难以取悦、变化无常——曾经注意过他,对他的存在做出了反应。这么长时间以来,这是他最接近亲密关系的一次体验了。再多给他点儿时间,卡斯伯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说服那个男人带他钻进男厕所,亲吻他。
此时此刻,一个留着棕色长发、一脸憔悴的大学讲师正在电视上接受采访。卡斯伯特的注意力和思绪重新回到电视上。讲师说道:“上面写的是‘嘎勾嘎嘛噶咩嘟’。我们还不太理解这是什么意思——现在还不了解——但我们认为它是古英语与古弗利然语的某种融合。真的非常令人着迷。”但卡斯伯特觉得他知道。他当然知道了。“嘎勾嘎嘛噶咩嘟”就是水獭的语言啊。
 
到了一九八一年的夏天,当罗利尔街掀起第一场暴乱时,无家可归的卡斯伯特和其他人一起扎进了得到上帝保佑的混战中。他试图帮忙(着实徒劳地)掀翻了几辆汽车,还在街上点了几把火。上百个年轻人——加勒比人、爱尔兰人、英格兰人和孟加拉人——一起横冲直撞。卡斯伯特感觉到了空前绝后的快乐,但最后却被一个警察用警棍打裂了颧骨,他的左脸上因此留下了一道难以察觉的凹痕。这是他的面部特征中最微妙的地方,是他膨胀的面庞上仍旧保留着的一部分——头盖骨左半球上最轻微的凹痕,仿佛他近一个世纪的人生中逐渐流失的逻辑正变得真实可见。
卡斯伯特记得丽贝卡向他展示过一份有关暴乱的《伯明翰邮报》剪报。他搭便车前往赫默尔亨普斯特德,到访了她和一个离异的丹麦女子合租的房子(卡斯伯特发觉丽贝卡可能喜欢女人多于男人,但她自己似乎并不承认)。
“你读读这个。”她边说边把一份已经被剪过的长方形报纸推到了茶桌的对面,还给了他一把企鹅零食让他拿着吃。“读读,卡斯伯特。是你。”
他读了读文章,碰到了令人困惑的句子:“西米德兰兹郡警方目前正在力图寻找下述人面谈。”冗长名单的底部是他的名字,不是德莱斯坦的。
“我,在暴乱里?”
“你这个老糊涂。”丽贝卡说,“为什么?该死,你太容易受到攻击了。你最好和警察聊聊,澄清一下。”
“可是德莱斯坦在哪儿?见鬼,他去哪儿了?”
丽贝卡看上去面色苍白,浑身发抖。她摇了摇头,深吸一口气,试图拥抱他。
卡斯伯特猛地挣脱了。
“卡迪,不,别害怕。”她说,“你亲爱的哥哥——你不记得了吗?”
但卡斯伯特已经飞快地一跃而起,准备逃跑了,还伸手掸掉了裤子上油腻的邓迪蛋糕碎屑。
“我必须走了,小贝。”他答道,“拜拜!”他蹦跳着从啜泣的表姐家里逃跑了,心中渴望的是街道能带给自己的安全感与丰富的可能性。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那里是他拥有过的最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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