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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

  眼下我躺在床上。身下是亚麻床单,虽略嫌凌乱,但温暖怡人,与体温相适。床上除我之外再无他人。胸口已经不痛。毫无感觉,一切良好。

  阳光从卧室窗口射入。睁眼之后,梦境曝光过度,已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点一滴的回忆。枕上只有紫花一朵,与女孩余香相伴。看来,蓓琪 [1] 从此已成回忆。过去十五年间种种往事从我心头一一流过,如纸屑纷飞,落花飘零。

  她年方二十,我年长许多,已经二十有七。当时我已成家立业,有一对孪生幼女。为了她,我已经下定决心,抛弃一切。

  女孩是我去汉堡开会时认识的。一开始,她在互动娱乐主题讲座中登台演出,长发乌黑,双眸蓝中透绿。我觉得她魅力四射,十分有趣。初时我看这女孩像个熟人,后来才发现与她神似之人和我全无交情:《复仇者》系列剧中戴安娜·李戈扮演的爱玛·琵尔。想当年,黑白银幕上的爱玛是我的梦中情人—那时我还不满十岁。

  那天晚上,我去参加一家软件商主办的派对,在走廊里与她擦肩而过。我说你演得不错。她自称是个演员,受讲座方雇用而来。(“毕竟大家不能都去伦敦西区演歌剧,对不对?”)她还说,她叫丽贝卡。

  后来我们在门道里接吻。投身我怀中时,她曾柔声叹息。

  剩下的日子里,蓓琪都睡在我房间。我全心全意,深坠爱河,只道她也意乱情迷。这场外遇从德国一直延续回英国本土,刺激无比,欢乐无匹,乐趣无穷。每念及她,不免飘飘欲仙,如饮佳酿。我明白,这才叫爱情。

  一有空我就去找她,对家里只谎称加班。忙,没办法,谁叫我在伦敦?那些晚上我都混迹巴特西一带,在蓓琪的公寓留宿。

  女孩的胴体带来无穷妙趣,我迷失在柔肤碧眼之间。性爱难以让她放松。聊起来倒不排斥,真要身体力行起来,她兴致却不高,完事越快越好。她说无论谁帮谁,口活儿实在难免恶心。这些我全不介意:只要她形容姣美,思维敏捷,我别无所求。我爱看她用黏土捏出娃娃脸,爱看橡皮泥上指甲刻出的半月形。蓓琪有副好嗓子,兴之所至开口便唱,想到什么来什么:流行歌曲,传统民谣,歌剧选段,剧集配乐,五花八门,不一而足。我妻子不唱歌。两个女儿从没听妈妈唱过摇篮曲。

  蓓琪出现后,世界才有了色彩。生活中每天都有新发现:蓓琪爱花,我便开始留意精巧优雅的花序;蓓琪爱默片,我也成了无声影迷,把《巴格达大盗》和《福尔摩斯二代》看了一遍又一遍;蓓琪爱音乐,我也收集起碟片和磁带来。我爱她,无论她爱什么,我一并爱屋及乌。认识她之前,我不听音乐,不懂默片小丑那黑白相间的雅趣,对花卉不闻不问,从未好生端详。多亏有她。

  她说她不能再演戏了,要寻个来钱的营生,收入最好稳定些。我便联系了一位音乐界的朋友,让她去当个人助理。有时我酸溜溜地猜疑,他们是否一起睡过。虽然心中纠结,我却从不过问—一来我不敢打破现有平衡,二来这疑虑实有捕风捉影之嫌。

  “你考虑过我的感受没有?”她问出这句话时,我们正从街角的泰国餐馆往回走。每次去找她,我们都去吃泰国菜。

  “每天晚上,你都要回家找老婆。你知不知道我怎么想?”

  她问得有理。有人伤心固然不妥,但我心已一分为二。我自己有家小电脑公司,工作也受了影响。我提醒自己:是时候和妻子摊牌,永远离开了。以后我只属于蓓琪一人。不难想象,她听了该有多快活!卡罗琳会难过,会受伤,孪生女儿一定更无法接受。然而,一切已成定局。

  我还会和女儿嬉戏。两人一模一样,几乎分毫无差。(唯一的分辨技巧是:阿曼达唇上有个小痣,杰西卡下巴圆一些。)卡罗琳的头发是蜜棕色,她们却发色略淡。我带女儿去公园,给她们洗澡,夜间给她们盖被。每时每刻,我难免心中隐隐作痛。但是,大势已去,无法挽回。伤痛转眼即退,取而代之的,是与蓓琪厮守缠绵、如胶似漆的无上欢乐。

  不到一周就是圣诞节了,白天越来越短。我带蓓琪去泰国餐馆吃饭。她正从鸡肉串上舔花生酱,我突然说,不久我就要抛弃妻子女儿,来到她身边。我原以为女孩会粲然微笑,可她一言不发,脸上笑意全无。

  当夜回到公寓,她不愿与我同榻,反而说我们分手吧。我本就喝多了,不禁失声痛哭,哀声求她改变心意。那天以后,我再没哭过。

  “现在你好没劲。”她直言不讳道。我凄凉地坐在起居室地上,背靠她家旧沙发。“你以前很有趣,很好笑。现在却成了个闷罐头。”

  “抱歉。”我可怜兮兮地说,“真的,对不起。我会改的。”

  “看,对吧?”她说,“真没劲透了。”

  她打开卧室门,走进屋去,反手锁了门。我就在地上坐着,自斟自饮,灌下一整瓶威士忌,直到满腹哀怨,酒气上头。记得我在她家乱转,摸摸这,摸摸那,抽噎不休。我看她的日记,从浴室脏衣篮里拖出内衣,一头扎进去,捕捉她的体香。我也曾跑到卧室前猛力捶门,大喊她的名字,但里面毫无反应,也没人来开门。

  午夜过去,我摸出灰橡皮泥,给自己做了只石像鬼。

  当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我一丝不挂地晃悠,在壁炉上发现一大块橡皮泥,又摁又揉,终于将它软化。接着,我这酒气熏天、欲求不满、怒火中烧的疯汉,用这块软泥手淫,又把乳白的精液揉进那一团死灰中去。

  我并无雕塑天赋,但那一夜,有东西在我指间渐渐显形:粗壮的手爪,狞笑的头颅,厚实的翅膀,扭曲的后腿。欲望,自怜,憎恨……全被我揉入其中。最后,几滴乔尼·沃克黑方酒为它完成了洗礼。大功告成之后,我把这玩意儿放在心口。小小的石像鬼,愿它保护我!叫我不被碧眼美人蛊惑,叫我永生不坠爱河。

  我躺着,石像鬼坐在胸口上,不久便坠入梦乡。

  再次醒来已是数小时之后。卧室门依然紧锁,天还很黑。我爬进厕所,吐得满缸满地,那一地内衣也染上了污渍。然后,我回家了。

  不记得我怎么瞒过了妻子。也许她宁愿自己蒙在鼓里。一个不问,一个不说,万事大吉。可能卡罗琳调笑了几句,说我一到圣诞就成了酒鬼。具体情形实在无法记起。

  巴特西区那套公寓,我再也不曾造访。

  每过几年,我都会偶遇蓓琪。行路时擦身而过,地铁上不期而遇,商业区恰巧相逢。每一次都很尴尬。只要在我身边,她就冷漠而窘迫,我自己肯定也如出一辙。我们打过招呼,她会提起我最近的业绩,恭喜寒暄几句。过去的日子里,我将全副精力投诸事业之中,打出一片天地。在音乐、戏剧与互动娱乐领域,人们称我为业界王者—即使尚未称王,封侯称霸也绰绰有余。

  我也曾邂逅其他女孩。她们聪明,美丽,讨人喜欢。其中不乏最能引我深爱、引我动情的好姑娘。可是,我再没爱过。

  我谁也不爱。

  理智与情感交织不清:理智告诉我,忘了蓓琪。我向自己保证,不再恋着她,不再需要她,想也不要去想。一旦想到她,那微笑与明眸便涌上心来。痛苦袭来。胸腔之中,有实实在在、无比真切的痛楚,仿佛有东西用尖锐的手爪揉搓心房。

  每当此时,我便想象胸中之物是一只小石像鬼。它包裹了我的心,冷若磐石,始终保护我。每次心动都化于无形,我便重新投入工作。

  时光飞逝:两个女儿长大了,终于离家去上大学。两个不尽相同的女孩,分处英格兰南北两端。我也离开家,与卡罗琳分居,搬进伦敦切尔西区一套宽敞的公寓。一个人的日子虽谈不上幸福,却也乐得逍遥。

  时间转回昨天午后。海德公园里,蓓琪先瞥见了长凳上的我。当时我正借春日和煦的阳光看书。她跑过来,碰了碰我的手。

  “把我这老朋友都忘了?”她问。

  我抬头道:“蓓琪,你好呀。”

  “你一点也没变。”

  “你也一样。”我浓密的胡须中夹杂银丝,头顶秃了大半。她虽已三十过半,却苗条依旧。我们都没撒谎。

  “你做得不错,”她说,“经常在报纸上看见你。”

  “我的公关人员不是吃白饭的。你最近在忙什么?”

  她在一家独立电视网管传播部。她说,要是当年没退出演艺圈该多好,如今早该在西区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纤纤指尖拂过又黑又长的秀发,她笑了,样子仍像爱玛·琵尔。我愿随她去天涯海角。

  我合上书,把它放进外衣袋里。

  我们手拉手走过公园。所到之处,朵朵春花争相朝我们颔首,黄的,橘的,白的。

  “金水仙,”我说,“像华兹华斯写的。”

  “这些就是普通水仙,”她说,“金水仙是另一种。”

  身在春日的海德公园,园外城市喧嚣不免全部抛诸脑后。我们来到甜品摊前,买了两个颜色夸张的冰激凌卷。

  “是因为别人吗?”终于,我舔着冰激凌,尽量佯装若无其事,“你甩了我,是因为别人吗?”

  她摇着头:“你太当真了。没别的。我也不想破坏你的家庭。”

  那天深夜,极晚的时候,她又说了一遍:“以前我觉得破坏别人家庭是件坏事,现在倒不在乎了。”

  我还没告诉她我离婚了。我们在希腊街找了家馆子,吃了寿司和生鱼片,喝了不少清酒。身上暖意涌动,整个晚上弥漫着米酒醇香。我们叫了辆金色出租车,开回切尔西区。

  酒意仍在,我胸中发热。我们接吻,拥抱,咯咯发笑。蓓琪仔细看过我收藏的CD,选了张烟枪牛仔乐队的《三位一体》。音乐响起,她轻声哼唱。虽然仅是数小时之前,但我已无法记起她如何褪去衣衫。她的双乳仍然美丽。当然,已不如青春年少时紧致圆润,乳头颜色黯红,更加醒目。

  我发福了些。她苗条依旧。

  “想要我吗?”她轻声说道。我们滚到床上。她的私处红艳发紫,丰满狭长,在我舌下如鲜花般盛开。她的阴蒂在我口中胀大,咸涩的味道充满整个世界。我不断舔舐、挑逗、吮吸、轻咬,感觉持续了足有数个钟头。

  她在我舌下抽搐着攀上高潮,紧接着把我的脑袋拉到面前。我们又吻了一段时间,她最终将我引导进去。

  “还和十五年前一样大吗?”她问。

  “相信如此。”

  “嗯。”

  过了一会儿,她说:“射在我嘴里好不好?”我依言照办。

  我们并肩躺着,一时沉默。后来,她说:“你恨不恨我?”

  “不,”我睡眼惺忪,“以前恨过,恨了好多年。爱恨交加。”

  “现在呢?”

  “不,早就忘了。飞上夜空飘走啦,像气球一样。”话从口出时,我心里明白,事实的确如此。

  她偎得更近,温暖的肌肤与我相倚:“难以置信,我怎么会赶你走?同样的错误不能再犯。我爱你。”

  “谢谢。”

  “傻瓜,别谢啦。说‘我也爱你’。”

  “我也爱你。”我逐字重复完毕,半睡半醒地吻了她依旧濡湿的唇。

  接着,我沉入梦乡。

  梦里,我觉得有东西在心中舒展开来。它在动,它在变。冷如磐石,黑暗永生不散。一拉,一撕,心仿佛一分为二,顷刻间痛不欲生。漆黑一片,陌生诡谲,鲜血淋漓。

  黎明降临,一片浅灰。一定还在做梦。我恍惚睁开眼睛,上个梦境已经结束,可仿佛仍未全醒。只见我胸腔大开,从肚脐到颈中开了道黑黝黝的口子。一只畸怪的巨掌正缩回胸中。那手掌颜色灰暗,黏土一般,指间还攫着长长的黑发。一晃眼间,它已踪影全无,仿佛亮灯时突然躲进罅隙去的小虫。睡眼蒙眬中,我低头再瞧,胸口哪里还有开口?肌肤已然合拢如初。看来不必大惊小怪,又是梦境罢了。冰冷的手消失不见,再也没有出现。我只觉一阵疲惫,眼皮再度落下,意识又向舒适怡人,散发着米酒芳香的黑暗中沉去。

  我又睡了一会儿。其余梦境已经全部遗忘。

  不久前我终于清醒过来。朝阳洒在脸上,身边除枕上紫花之外空空如也。眼下我正拈着花。莫非是种兰花?不过,对花卉我实在所知有限。花香陌生,咸涩,充满女性气息。

  一定是蓓琪走前留下的。当时我仍在熟睡。

  很快我就要起来,离开这张床,回到生活轨迹中去。

  不知今后是否还能见面。我发现,无论是否,我全不在乎。我感到身下是亚麻床单,胸口触到清冷的空气。感觉良好,无与伦比。

  除此以外,什么也感觉不到。

  (张秋早 译)

  [1] 丽贝卡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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