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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与珍宝

  咱是殿下足边狗,摇尾承欢在克佑 [1] ,

  斗胆开口问阁下,不知您是谁家狗?

  ——《吾赠予殿下之犬所佩项圈上诗一首》

  亚历山大·蒲柏

  你尽可以叫我杂种。反正无论说法再怎么委婉,事实就是事实。他们“好心为她自己着想”,把我妈关了两年禁闭,结果却生出我来。那是1952年,姑娘家和附近的小伙子们出去疯上几夜,就被人给扣上“病态色情狂”的帽子。只要区区两个医生点头,“病人”就要禁闭起来,“既为她自己着想,也有益社会风气”。投赞成票的医生里,一个是我祖父,另一个是和他一起在伦敦开医务所的同事。

  我知道祖父是谁。至于我老子,就是个在圣安德鲁收容所日了我妈的鸡巴蛋,不知在楼里,还是在院子地上。收容所,真是个好词!一听就觉着安全得不得了,能给你挡开大千世界里各种凄风苦雨,危情险象。那狗洞里他妈的根本不是这回事。七十年代末,那鬼地方拆迁时我去看过一眼。漫长幽暗的走廊,两边挤着蜂窝似的小房间,扑鼻尿骚里混杂着松香地板清洁剂味儿。如果向往地狱,就去圣安德鲁收容所吧,包您绝不失望。

  病历上说我妈是个婊子,是人就能上,我却不以为然。那时候她给锁在屋里,想找她通鸡巴得有钥匙才行。

  妈进收容所时才十七岁。我手头有张塞在钱包里的黑白相片,是她关禁闭前拍的。照片上,一辆摩根跑车停在乡间小道上,她就靠在车上,挺风骚地冲拍照的笑。我妈真是个漂亮妞儿。

  大学前最后一个暑假里,我正十八岁,整个夏天都在搜寻四个嫌疑最大的准亲爹:两个精神科护士,禁闭病房医生,还有收容所所长。

  我也搞不清自己究竟是谁的种,干脆把四个人全宰了。反正这些人都操过我妈。送他们上路前,我让他们说了实话。最妙的是所长。这老淫棍脸膛通红,留着两撇货真价实的八字胡。从那时到现在也有二十年了,我从没在别人脸上见过这种胡子。他的红黑斜纹领带成了绞刑道具。老浑蛋口吐白沫,脸膛青得好像活虾。

  圣安德鲁附近还有不少人,都可能是我老子,不过杀过四人之后,事情就乏味起来。我安慰自己说,四大首要嫌犯已死,如果凡是干过我妈的都要干掉,一场屠杀在所难免。就这样,我罢手了。

  我妈的病历上说,我被转送当地孤儿院抚养。我一出生,他们就给我妈做了绝育手术。我的问世是场恶心的意外,再来一次可多扫兴。

  妈自杀那年我十岁。1964年,我玩着板栗比赛,称霸小糖果店时,她坐在病房的油毡地上,用鬼知道哪儿搞来的碎玻璃划破了手腕。妈连手指也划破了,不过总算没出大纰漏。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她倒在屋里,猩红黏湿,冷了,死了。

  两年后,爱丽丝先生的人找上我。孤儿院里,副院长一直拿我们这些小崽子当后宫,想调教出一群俯首帖耳的性奴。乖乖听话的,屁眼开花之余,还能拿一根邦帝巧克力棒;要是拒不从命,就有几天小黑屋可待,不光屁眼开花,还要给他揍成脑震荡。我们都叫他老鼻屎—只要他以为我们都没看他,就会自个挖鼻屎。

  老鼻屎死在自家车库里。那辆小莫里斯车车门紧锁,有根鲜绿色橡胶软管一头套着排气管,一头伸进车前窗。验尸官宣布他死于自杀时,七十五个小男孩都松了一口气。

  不过老鼻屎以前卖过爱丽丝先生一点面子,帮他把几个喜欢搞小孩的警察头头和外国政客伺候得舒舒服服。因此先生顺手派了几个探子,以求万事尽在掌握。后来,这些人发现唯一嫌犯是个十二岁毛孩子,差点没笑到尿裤子。

  爱丽丝先生兴趣盎然,又派人来找我。那时候他比现在活跃多了。我琢磨着,当初他曾暗自盼望我是个漂亮孩子,结果不免又失望又失落。那时我已经是现在这副尊容:瘦骨伶仃,侧面看去像把利斧,天生一对招风耳,好像谁忘了关车门似的。而我呢,也只记得他是个大块头。准确地说,是个庞然大物。我想那时候爱丽丝先生还挺年轻的。不过,当年的我并不这么想。只要是大人,当然就是敌人。

  我放了学,正在往家走,就给一群狗腿子捉了去。一开始我吓得不清,不过那群弱智倒也不像什么正人君子。要知道,那时我已经躲条子躲了四年了,就算百米开外有便衣也能认出来。他们来到埃奇韦尔路,把我扔进一间空荡荡、灰扑扑的办公室里。

  时值冬季,外面差不多全黑了,屋里光线暗淡,只有一盏小台灯在桌上投下昏黄的光圈。桌后坐了个大家伙,正在一份传真末尾飞快地写东西。完事以后,他抬头看着我,从头打量到脚。

  “要烟吗?”

  他见我点头,马上递过一盒软包彼得烟来。我取了烟,他又掏出打火机给我点上。打火机是金黑两色的。“你杀了罗尼·帕莫斯顿。”他告诉我。这是个陈述句,绝无疑义。

  我一言不发。

  “嗯?不打算说几句吗?”

  “没什么好说的。”我说。

  “我听说他坐在副驾驶座上,这才起了疑。这人要是想自杀,就绝不会死在副座上。他得坐驾驶座。要我猜,是你灌过他药酒,把他弄进车里的。一定费了不少劲吧?罗尼块头可不小—好了,药酒加小车,戏码都齐了。你开车带他回家,停进车库里,这时候他已经睡死了,你就折腾出一场‘自杀’来。我说,开车时就不怕别人看见吗?你才十二岁。”

  “天黑得早,”我说,“我又走了小路。”

  他咯咯发笑,又问了几个问题,学校怎么样啦,家里怎么样啦,我喜欢什么啦……诸如此类。然后,那群手下又把我送回孤儿院去。

  没过一周,杰克逊夫妇领养了我。男的是个国际商法学者,女的是防身术专家。我想,因为爱丽丝先生让他们合力供养我,这对素昧平生的好人儿才走到了一起。

  不知道那天晚上先生在我身上瞧出什么端倪,我想一定是某种潜质。他觉得,我会是忠心耿耿的手下。我没让他失望。一点儿也没错,我的灵与肉都属于爱丽丝先生。

  当然,他不叫爱丽丝。不过即使我写出先生本名也无所谓。你绝对闻所未闻。爱丽丝先生足以跻身世界十大首富之列。我跟你说,其他九个你照样闻所未闻。各种世界巨富榜里都没有他们,这些大佬才不像你们的比尔·盖茨,文莱苏丹之流。我说的,是货真价实的财富。之所以你在电视报纸上看不见半个关于先生的字,都是有专人打点的。这些人的报酬比你一辈子看见的钱全加起来还多。

  爱丽丝先生的占有欲极强。我说过了,我就是他的一份私产。他是我不曾拥有的父亲。正是他帮我搞来母亲的病历,挖到准亲爹的消息。

  毕业时我送给自己一份大礼:我去见了祖父。(顺便一提,我拿的是商学与国际法双学位,都是一等。)之前我一直忍着,等着,始终以这件事为动力,努力向学。

  祖父还有一年就要退休了。他穿斜纹软呢夹克,脸似利斧。时值1978年,有些医生还会做家庭门诊。我尾随他来到伦敦梅达谷,走进一座高楼。他向病患展示过医学智慧,刚出门就被我迎面拦下。他手上提溜着一只黑包。

  “嗨,外公呀。”我不想假冒他人—长着这张脸,装也没用。再过四十年,我就是他,两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丑脸。不同的是他头发稀疏,已转为棕灰,我却一头鼠皮色褐发,又厚又多。他问我想要怎样。

  “当年把妈妈关起来那事,可是有点不厚道的,你说呢?”我对他说。

  他发表了一些意见,大意是让我滚。

  “我刚大学毕业。”我说,“你要为我骄傲才对。”

  他说他知道我是什么东西,还让我最好马上消失,否则他要叫警察赏我牢饭吃。

  我一刀捅进他左眼,刺进大脑。他奄奄一息时,我拿了他的小牛皮钱包,既为了伪装成抢劫案,其实也是要留个纪念。妈的照片就是从钱包里翻出来的。二十五年前的她微笑着,冲镜头直献媚。也不知那辆摩根是谁的。

  我让路人帮我把钱包当了,押期满后再亲自去当铺赎回。干净利落,不留痕迹。很多聪明人都因为留纪念倒过霉。有时我会琢磨,已经和祖父一起上西天的那四人里究竟有没有我亲生父亲。不过,就算真问,我也不指望老家伙能吐露实情。话说回来,这也不算什么要紧事,是吧?

  那之后,我开始全职效忠爱丽丝先生,在斯里兰卡一带管了几年事,又打着旅游中介商的招牌去波哥达做了一年进出口生意。后来,我一有机会就回派到伦敦,过去十五年一直负责出问题时去平事,要么就是把棘手业务理顺。平事的,嘿,倒是个肥差。

  我也说了,想杳然公众视听之外是要花大钱的。这样才能保证你不会踩到“默多克低声下气,众商行架子端高”之类的媒体狗屎。爱丽丝先生带摄影师参观华丽新豪宅?华丽的彩页杂志上绝不会有此类报道。

  除了生意,爱丽丝先生另一大嗜好就是性爱。眼下,为了这后一种爱好,我正站在伯爵宫地铁站外,雨披内袋里揣着价值四千万美元的蓝钻白钻。其实,爱丽丝先生只喜欢上漂亮男孩。不过别误会,别把先生想成个娘炮,他是个正正经经的大男人—不过恰巧爱操其他大男人罢了。我得说,世界就是个大杂烩,什么都得来一点。各人取其所需,就像在饭馆里吃饭,菜单人手一份,点餐各不相同。人各有所好 [2] ,方能各自尽兴。

  几年前,正是七月,记得我站在伯爵宫路上,等在伯爵宫前,盯着伯爵府地铁站标志。为什么地名叫“宫”,地铁站却叫“府”呢?人行道上有不少瘾君子、醉汉。我瞟着他们,一边等先生的捷豹车。

  我半点也不担心内袋里那些宝贝。怎么看本人也不像值得贼大爷出手的肥羊。再说我也懂得自卫。就这样,我看看嗑药的,瞧瞧醉鬼,琢磨伯爵府地铁站前这片人行道为何特别招他们喜爱。我猜先生的车一定因为修路堵在肯辛顿大街了。

  我想,嗑药的还比较好理解:他们在等货。不过灌黄汤的他妈来这儿干吗?又不会有人用棕纸袋包好一品脱酒精或者健力士,来地铁站偷偷塞给你。石子硌着屁股难受,背靠硬墙也不舒服。今天天气如此美好,若我是个酒徒,嗯,一定早往公园去了。

  不远处有个二十岁上下的巴基斯坦小伙子,正往玻璃电话亭里贴招妓广告:“魅力卷发,男女通吃”“金发护士,如假包换”“巨乳高校生”“美女教师调教少男”……发现我在看时,小伙子瞪了我一眼。他贴完这边,又向下一个电话亭走去。

  这时,爱丽丝先生的车停在路边,我马上钻进后座。这车不错,有些年头了。高级是高级,回头率倒也不至太高。

  司机和爱丽丝先生在前面,后排却已经坐了个矮胖子。这人剃着平头,穿一身大花格子西装。我一看他就想起五十年代老片里那些衰气十足的绿帽党,往往女方会在最后一卷胶带里甩了他,投入洛克·赫德森的怀抱。我点点头,他却直通通地伸出右手。然后,见我假意略一分神,他才把手收回去。

  爱丽丝先生没介绍我们认识。我无所谓:这家伙是谁我清楚得很。其实盯上他、钓他上钩的人就是在下。鱼儿自己还完全蒙在鼓里。他是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古代语教授,自以为目前正受命于美国国务院,前来助英国情报局一臂之力。这些都是美利坚合众国国务院内部人员亲口面授的。教授听话地对教授夫人说,他此行是来伦敦参加希泰语研究会议,要做报告。话说回来,所谓研究会议倒确有其事—全是我一手操办的。

  “你他妈为什么坐地铁?”爱丽丝先生说,“又不用省钱。”

  “坐地铁的站在街边等了二十分钟开小车的,还以为你肯定明白我‘为什么坐地铁’来着。”我不是那种直接扑上去摇尾巴的狗,爱丽丝先生也挺欣赏我这把狗骨头,“四百年来伦敦中心区日间平均交通流速毫无改善,还在10英里/小时以下。只要有地铁,我就坐地铁,谢谢。”

  “在伦敦你不开车吗?”格子西服说。老天保佑,美利坚学术圈着装美学千万莫要荼毒英伦。我们不妨称他为麦克劳德教授。

  “路上没车时例外。”我跟他说,“午夜之后不错,我喜欢半夜开车。”

  爱丽丝先生摇下车窗,点了支小雪茄。我见他两手不住发颤,大约心中正满怀期待。

  我们从伯爵宫一带开过,穿过好街区,穿过坏街区,途经无数高耸的红砖房旅馆,间杂无数更为俗不可耐的家庭旅店和床位旅社。伯爵宫区仿佛一位随处可见的英国老太太:平时体面得让人难过,干干净净,小心谨慎,可是一旦几杯酒落肚,她就一跃上桌,大扭特扭,给声音所及之处所有听众广播其风流往事。故事里,她还是当年那位天生尤物,不在澳大利亚就在肯尼亚,或者其他鸟地方,专门为几张票子舔鸡巴。

  这么一说倒显得我挺喜欢这儿似的。说实话,一点也不。伯爵宫这地界,事儿都不长久。物改改换换,人来来往往,太他娘的快了。我倒没什么文艺情怀,只是个人认为:随便什么时候,泰晤士南岸和伦敦东区都要上等得多。东区就挺合适的:好事坏事都由此开场。那是伦敦的鸡巴,伦敦的屁眼—反正鸡巴屁眼总长在一块儿。而伯爵宫则是伦敦的……妈的,我也不知道。人身上没什么部件像它。人体修辞学完全对付不了伯爵宫。我想,伦敦是个变态。太多小村小镇挤在一起,成了大城市,却永远铭记旧时边界。伦敦集多重人格于一身。

  轿车开进一条平平无奇的小路,停在一座高高的平顶大屋前。以前这儿可能是个旅馆。只见几扇窗户用木板封了起来。“是这屋子。”司机说。

  “没错。”爱丽丝先生肯定道。

  司机绕到另一边给先生开门,麦克劳德教授和我则自己走出来。我左右看了几眼,还好,没什么可疑的。

  我上前敲过门,大家一起等着。我点点头,冲猫眼微笑。爱丽丝先生则满脸通红,双手交握挡在裆前,这才不至出丑。猴急的老淫棍。

  这地方我以前来过。司机,教授,大家都来过,不过除了爱丽丝先生谁都不敢放肆。

  照我看,爱这东西,有人需要,有人无所谓。结合各方面看,爱丽丝先生是比较无所谓的。我自己也一样。等你见多了,就知道谁归哪边了。

  爱丽丝先生顶多算个美色鉴赏家。

  门里一声闷响,有人抽掉了门闩。来开门的是个老太婆,生了一副古人云“面目可憎,视之胆寒”的尊容。她穿着件口袋似的袍子,脸上布满皱纹,肌肉松弛。我他妈跟你说:有种肉桂面包,大家都说卖相跟特蕾莎修女一样,见没见过?这老太就像个肉桂卷。一张肉桂脸上,赫然瞪着两只小葡萄干眼睛。

  老太婆开口了,我听不出她说的是什么话。麦克劳德教授磕磕巴巴地回了几句。那女人狐疑地盯着门外三人,随即使了个眼色叫我们进去,又在众人身后重重甩上门。我合上一只眼,然后干脆两眼全闭,努力适应屋内暗淡的光线。

  若单闻这气味,一定会以为屋里塞满了受潮的香料。这笔生意从头到尾都叫我不爽。有奇怪的外国人搅在里面。这帮家伙真搞起他们那些鬼名堂来,真让我直起鸡皮疙瘩。带我们进来的老鬼婆就挺瘆人。现在,我已经把她定位成修道院院长嬷嬷。大家走上层层楼梯,只见一个个黑袍女人,从门拱下窥出来,从走廊里看过来。地毯磨得厉害,鞋钉钩住毛边又拉起来,发出橐橐的声音。墙上大块大块的石膏剥落下来,垂在空中,仿佛不祥的警告。我心里直打鼓,爱丽丝先生不该来这种毫无安全保障的鬼地方。

  我们在屋中前进,行动间,四周出现更多如鬼如魅的身形,纷纷默然注视。肉桂脸老鬼婆一路都在跟麦克劳德教授讲话,一会儿说几句,一会儿又几句。教授一边气喘吁吁地爬楼梯,一边尽其所能回话。

  “她想知道你们带没带钻石来。”他一边喘一边说。

  “告诉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爱丽丝先生的呼吸倒很均匀。他说话间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颤抖,那也是因为被吊足了胃口。

  就我个人所知,过去二十年间那些著名少年影星里,有一半都给爱丽丝先生操过,他干过的男模更是比你见过的都多。五大洲最漂亮的男孩尽归他所有。当然他们都不知道插自己屁眼的人是谁。爱丽丝先生给了他们相当丰厚的抚慰金。

  屋子最高处有一段没铺地毯的木楼梯,楼梯尽头就是阁楼。只见阁楼入口两侧站着一对大块头黑袍女人,活像两截树桩。不管哪个看起来都能与相扑好手一较高下。不骗你,她们手里还各拿一把货真价实的半月弯刀:女人们守护着的,是沙黑奈 [3] 的珍宝。两人身上散发着老马似的臭气,借着昏光也不难看出,她们的黑袍破旧不堪,污迹斑斑。

  老嬷嬷走上前去。那情形仿佛小松鼠抬头盯着两只斗牛犬。我打量她们漠然的脸,琢磨这些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萨摩亚,蒙古?有可能。也可能是土耳其、印度或者伊朗哪个变态农庄里跑出来的。

  老鬼婆只说了一个词,两个壮妇就退了下去,让出门来。我伸手一推。门没上锁,应手而开。为安全起见,我往里看了看,又走进去扫视一周,这才示意先生进来。这样,我成了这一代中第一个直视沙黑奈之宝的人。

  他跪在一张行军床边,头颅低垂。

  沙黑奈族是传奇的民族。说传奇,是因为我以前从没听说过沙黑奈人,别人好像也一无所知。我开始搜索行动时,即使对沙黑奈略有耳闻的人也不能相信他们确实存在。

  我手下有条狗,是名俄国学者。他递过来一份报告,说:“亲爱的朋友,你说的这族人,只有几个地方提过:希罗多德写过几行字,《一千零一夜》里有首诗,《萨拉戈萨手稿》里也有段话。除了这些就没有存在证明了。在我们看来,这些消息来源都不足采信。”

  可是小道消息传到爱丽丝先生耳朵里,吊起了他的胃口。我敢他妈的打包票,爱丽丝先生想要什么,就能搞到什么。眼下,沙黑奈之宝就在面前,先生高兴得脸都快笑裂了。

  少年站起来。床下露出半只夜壶,壶底有些颜色鲜黄的尿。他身穿白色棉袍,利落干净,足蹬一双蓝色丝织拖鞋。

  屋里太热了。阁楼两侧,两个嘶嘶作响的煤气取暖器烧得正旺。少年完全与热度绝缘一般,麦克劳德教授却早已汗如雨下。

  这白袍少年十七八岁。传说有言,他是世界上最美的男人。个人认为此言绝对非虚。

  爱丽丝先生走到他身边,像农民赶集买牲口似的验起货来,掰开嘴看看,试试货色,查过眼睛和耳朵,再拿起手检查手指和指甲。最后,先生例行公事地掀起袍子,看了看男孩未经割礼的阴茎,又拉他转身检查肛门。

  从头到尾,少年眼睛发亮,一嘴白牙熠熠生光,满脸欢喜。

  终于,爱丽丝先生把男孩拉到身前,在他唇上烙下一吻,动作轻缓温存。他直起身时舔了舔嘴,又点点头,转向麦克罗德:“跟她说,这孩子我要了。”

  麦克罗德教授对老嬷嬷说了几句,欢快的笑纹在肉桂脸上荡漾开来。她伸出手。

  “她想现在收钱。”麦克罗德解释道。

  我缓缓伸手摸进内袋里,掏出一个黑天鹅绒小袋。接着又是一个。两袋各装有五十颗四、五级钻石,浑然无瑕,切割完美,没有一颗少于五克拉。我把两袋一齐递给老鬼婆。大部分钻石都是九十年代中期从俄罗斯贱价收购的。一百颗总共价值四千万美元。老太太往掌心里倒了几颗,伸手拨拉几下,又放回袋里。她点点头。

  袋子消失在黑袍里。女人走到楼梯上,站在最高处,用她们那诡异的语言大声喊了几句话。

  我们脚下,整个大屋里爆发出一阵哀号,仿佛女妖群集,尖声哭叫。我们走下楼,穿过这片阴森迷宫。白袍少年走在最前面。号哭声始终未断。老实说,这一阵哭让我寒毛倒竖,房子里那混着香料气息的潮湿腐臭更是让人欲呕。操,老外真他妈讨厌。

  虽然七月里骄阳似火,老鬼婆还是给少年披了好几条毯子才放我们出门,生怕他染上风寒。我们把他连人带毯子塞进车里。

  我让他们捎我到地铁站,然后自己去坐地铁。

  第二天是周三,我整天都在收拾莫斯科那边的烂摊子。做事要别人擦屁股的蠢货太多了。老天保佑我不用亲自过去就能摆平:俄国菜总让我便秘。

  年纪越来越大,我越来越不爱出门。话说打一开始我也没多喜欢旅行。不过,如果有需要,我还是尽量亲力亲为。还记得有一次爱丽丝先生说恐怕麦斯维尔不能再用了,我对他说,放心,这个人我正关照着,多一个字儿也不用说了。麦斯维尔就是个贱人,一条小鱼,态度很烂,嘴却极大。

  那件事儿办得叫我自己满意极了。

  周三晚上我已经绷得像张拉满弦的弓,干脆打了个电话。他们把詹妮送到我碉堡区的公寓来,这才让我心情有所好转。她是个好姑娘,言行一丝不苟,一点也不像个婊子。

  那天晚上,我对她很温柔,事后又塞给她二十英镑。

  “你不用给钱的,”她说,“都安排好了。”

  “给自己买点变态玩意儿去,”我告诉她,“这些钱都不正常。”我揉弄着她的秀发,姑娘笑得像个乖学生。

  周四晚上爱丽丝先生的秘书来电话,说一切都很不错,该付麦克劳德教授工钱了。

  我们安排他住在萨伏伊酒店。现在,大部分人会坐地铁去查令十字街,或者在堤畔站下,沿着泰晤士河踱过去。可我宁愿在滑铁卢站下地铁,向北走过滑铁卢桥。虽然要多花几分钟,但风光无与伦比。

  小时候,同屋有个孩子告诉我,如果你在泰晤士河上找座桥,屏住呼吸走到桥中间再许个愿,无论什么都能梦想成真。我从来也没什么愿可许,于是只当这是闭气练习。

  我在滑铁卢桥尽头找了个电话亭(“巨乳高校生急需调教”“捆着我,绑着我,金发美眉就是我”),拨通了麦克劳德教授的房间电话,让他来桥上见我。

  教授穿了件新格子西服,比周二那身更花哨。他给我一个牛皮纸袋,里面是一摞打印文稿。他自个儿做了份沙黑奈语-英语对照句式表。“你饿吗?”“现在要洗澡了。”“张嘴。”诸如此类,都是爱丽丝先生与少年交流时可能用到的。

  我把纸袋放进雨衣内袋里。

  “想看看风景吗?”我问。麦克劳德教授赞同道,游览城市时有本地人导游再好不过。

  “从文献学角度看,这次的工作有点诡异,不过从纯语言学角度看却很有意思。”我们一起沿河岸漫步时,麦克劳德说,“亚拉姆语和芬兰乌戈尔语都与沙黑奈语有共通之处。如果耶稣曾致信爱沙尼亚人的先祖,他用的就该是沙黑奈语。这种语言几乎没掺入任何外来语,我有个假说:沙黑奈人当年一定紧急迁徙过好几次,在每个地方都待不长。我的工钱你带了吧?”

  我点点头,从夹克口袋里拿出破旧的小牛皮钱包,抽出一张颜色鲜艳的卡片。“给。”

  黑修士桥就在前方。

  “是真玩意儿吗?”

  “当然了,纽约州彩票。你来英国时在机场突发奇想买的。周六就要开号了。这周结果应该不错,现在这张至少能值两千万。”

  教授拿过彩票,放进自己钱包里。那钱包黑黢黢,亮闪闪,上面凸着些塑料装饰。他把钱包放进西服内袋,手却总下意识地摸回去,生怕彩票不翼而飞。要是来上个把小贼,这种自个儿告诉别人“贵重物品在此”的家伙显然是最佳肥羊。

  “得喝几杯庆祝才是。”他说。我说,是啊,不过今天这种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去酒吧窝着不免可惜。于是,我们走进一家路边店。我给他买了一瓶红牌伏特加,一盒橙汁,又拿了个塑料杯,自己则要了几听健力士。

  我们坐在木凳上,远眺泰晤士河南岸。教授又开口道:“你看,沙黑奈族男人很少。每代人里大概只有一两个。他们是沙黑奈人举族之宝。女人守护着男人,养育他们,保证他们平安长大。

  “据说亚历山大大帝,罗马皇帝台比留,还有至少两任教皇都曾从沙黑奈族购买男宠。据说凯瑟琳大帝也有个沙黑奈情人,我想这恐怕只是谣传而已。”

  我说这简直跟讲故事似的。“我是说,你看,这族人唯一的财富就是本族男色。每过百年,女人就卖掉一个男人,赚来大笔钞票,足够他们全族度过下个百年。”我猛灌一口健力士,“你说,沙黑奈全族是不是都在那屋里?”

  “我想可能性不大。”

  他往塑料杯里倒了点伏特加,又掺了些橙汁,向我举杯道:“那个爱丽丝先生一定很有钱吧。”

  “他混得不错。”

  “我对男人没兴趣。”麦克劳德说,他额上汗珠密布,却还不知道自己醉得多厉害,“不过要操那孩子也不在话下。我这辈子都没见过比他漂亮的东西。”

  “我觉得他是还行吧。”

  “你不想操他么?”

  “我不好他那型的。”我说。

  一辆黑出租车从我们身后开过,后座并没乘客,“空车”标志却是暗的。

  “那你喜欢哪型的?”麦克劳德教授问。

  “幼女不错。”

  他吞了口唾沫:“多大算幼女?”

  “九岁或十岁吧。十一二也还行。真长出奶头和耻毛以后我就兴奋不起来了。就是不对胃口。”

  麦克劳德难以置信地死盯着我,好一阵子一言不发。要是我说我喜欢操死狗,估计他最多也就这反应了。他把伏特加喝了个底朝天。“要知道,”他说,“在我们那儿,这种事是违法的。”

  “嗯,在这儿他们倒不太管。”

  “我想我该回酒店了。”他说。

  角落里转出辆黑色出租。这次,“空车”灯是亮的。我伸手叫了车,把麦克劳德教授扶进后座。这是我们的特别出租服务,从来只见活人进去,不见活人出来。

  “去萨伏伊酒店。”我对司机说。

  “好啊,老板。”司机说着,把麦克劳德教授带走了。

  爱丽丝先生对沙黑奈少年关怀备至。我每次去开会或者做报告,都见他坐在先生脚边,先生则无时不在爱抚拨弄他那黝黑黝黑的柔发。可以看出,他们彼此迷恋。的确挺感人的。不得不承认,就连我这种没心没肺的浑蛋,也被他们打动了。

  有时候,半夜里,我会梦见沙黑奈女人—那些如鬼魅、如蝙蝠的老鬼婆。她们扑扇着翅膀,栖息在古老腐朽的大房子里。这栋房子是圣安德鲁收容所,也是整个人类历史。有些鬼婆手中提着男人,扑着,飞着,男子们个个灿若阳光。他们的面孔美丽绝伦,直叫人不敢直视。

  我恨这种梦,做上一个,第二天就废了。真的,半个字不假。

  世上最美的少年,沙黑奈的珍宝。他陪先生过了八个月,然后得了流感。

  病人体温高达四十一摄氏度,肺部充满积液,身在陆上却状如溺水。爱丽丝先生找来全世界最好的医生,但少年的生命扑闪几下,如风中残烛般熄灭了。事情就是这样。

  我想这族男人本来就不健壮。毕竟,他们并非为力量而活,生命目的另有其他。

  爱丽丝先生受到很大打击。他悲恸欲绝,葬礼上一直哭得像个娃娃。看那泪水涟涟的模样,简直像死了独生儿子的妈。不过当时天上飘着雨,不站在他身边是看不出来的。我在墓园那烂泥地里穿坏一双顶呱呱的好鞋,脾气坏得一塌糊涂。

  最后,我坐在碉堡区公寓里,练过飞刀,烧了顿波伦亚意面,又打开电视看了会儿球赛。

  那天晚上陪我的是爱莉森。我们过得不怎么样。

  第二天,我带了几个得力手下,二次造访伯爵宫那栋大屋。不知道沙黑奈人是不是还在附近。按理说,她们应该还藏着几个沙黑奈男人。

  可是,石膏剥落的墙面上贴着偷来的摇滚乐海报。屋里再无香料气息,只有新鲜涂料味儿。

  一群群澳大利亚人挤在房间里,还有新西兰人。我猜他们是见房子搬空才住进来的游民。厨房里有群人拿着只破烂的罗·怀特牌柠檬水瓶子,正从瓶口吸迷幻剂,看见我们吓了一跳。

  我们从地窖搜到阁楼。如果沙黑奈女人曾不慎留下线索,泄露踪迹,或者忘记带走什么东西,爱丽丝先生也许能振作起来。

  我们一无所获。

  伯爵宫大屋留给我的唯一纪念只有记忆中那一帧图像:一个吸了迷幻剂的姑娘,无知无觉,裸着身子,露出双乳,在楼上房间里熟睡。窗户上没有窗帘。

  我站在门口,看了她太久太久,最终画面定格,烙印在我脑海深处。只见两点黑色乳头,衬着丰满的乳房,街灯投下黄色昏光,勾勒出令人不安的曲线。

  (张秋早 译)

  [1] 此处为音译,指代英国皇家植物园林邱园。—编者注

  [2] 原文为法语。

  [3] 作者虚构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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