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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斯蒂芬·金,《星期日泰晤士报》专访

谈谈斯蒂芬·金,《星期日泰晤士报》专访78

我迈出校门第一份工作是记者,专门采访作家。现在我已经不做这个了。但我从没采访过斯蒂芬·金。卡西·高尔文那时在《星期日泰晤士报》就职,打电话问我能不能为他们采访斯蒂芬·金。巧合的是,我正在佛罗里达写书,距离金住的地方不远。我给写书的自己放了一天假,一路开车向西。

“前言”

《星期日泰晤士报》让我写一点自己和金的小私事,作为作者的按语,于是我写了这个:

我认为,自己从斯蒂芬·金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十来岁的时候学到的﹔那时候我读了金有关恐怖小说和写作的散文集《死亡之舞》。他在那本书中指出,如果你每天写一页,就算只有三百字,一年下来你也能写出一本小说。这让人无限安心——突然之间,一件大到不可能完成的东西变得出奇地简单。成年之后,我写出了一直没时间写完的小说,比如儿童小说《鬼妈妈》就是这么写的。

这次与斯蒂芬·金会面,让我吃惊的是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觉多么舒服。所有关于放弃写作、从此隐退的传言,以及在重复自我之前可能应该及早停手的建议,好像都不攻自破。他喜欢写作,比他可能做的任何事情都喜欢,完全没有想要停下的意思。除非可能得拿枪指着他。

我第一次见到斯蒂芬·金是1992年在波士顿。我坐在他的酒店套房里,见到了他的妻子塔比莎,也就是后文所说的塔比,还有他的两个儿子乔和欧文,当时都十来岁,我们谈论写作与作家、粉丝和名望。

“如果再活一次,”金说,“所有的事情我都不会改变。就连那些不快的记忆也是一样。不过我可能不会再为美国运通做那个‘你认识我吗?’的电视广告了。从那之后,每个美国人都知道我长什么样。”

他个子很高,深色头发,乔和欧文看上去就是父亲的年轻版,好像刚从克隆工厂下生产线一样。

第二次见到斯蒂芬·金是2002年,他把我拉上台和“摇滚滞销货”乐队一起演奏卡祖笛,这是一支由会演奏乐器和唱歌的作家拼凑而成的乐队,比如说作家谭恩美,在演唱南茜·辛纳特拉的《这靴子就用来走人》的时候,她扮演施虐狂。

演出之后、我们在剧场后台窄小的卫生间里谈了几句,只有在那里金才能偷偷抽上一支香烟。他那时看起来有点虚弱,脸色苍白,不久之前一个开厢货车的傻瓜把他撞了,后来又在医院感染,住院很久才刚出来。他抱怨说下楼的时候腿很痛。那时我有点担心。

现在,又是十年过去了,金从他佛罗里达家中的停车场走出来迎接我,他看起来很不错。他不再虚弱。虽然他六十四岁了,看起来比十年前还要年轻。

斯蒂芬·金在缅因州班戈市的房子是哥特式风格,富丽堂皇。虽然我从没去过,也知道这一点。在网上早就看过照片了,看上去就是像斯蒂芬·金这样的人应该居住和工作的那种地方。门上有锻铁做的蝙蝠和怪兽装饰。

斯蒂芬·金家在佛罗里达靠近萨拉索塔市的一座小岛上,那是海边的一片地,一排都是豪宅。(“那一座是约翰·高蒂的,”路过一所巨大的白色高墙建筑的时候他们告诉我,“我们叫它谋杀大厦。”)他的房子相当难看。甚至可以说是一点都不讨人喜欢的那种难看。那就是很长一大块水泥加玻璃,就像一个巨大的鞋盒子。塔比解释说,这所房子是一个建购物中心的人盖的,用的就是购物中心的材料。就像是一座苹果商店风格的巨无霸建筑,然而并不漂亮。但是一旦你进到屋里,玻璃幕墙正对沙滩与大海,视野堪称完美,巨大的蓝色金属门廊融入夜空,花园一角可见繁星,建筑内部有绘画和雕塑,最重要的是,这里有斯蒂芬·金的办公室。里面有两张办公桌,一张很好看的桌子,视野开阔:还有一张平淡无奇的桌子,上面放着台电脑,前面还有一把经常坐的破破烂烂的椅子背对着窗户。

金每天就是坐在这张桌子旁边,这就是他写作的地方。现在他正在写本书,叫作《乐园》,讲的是游乐场里的连环杀手。窗户下面是围着篱笆的一小片地,里面有一只巨大的非洲盾臂龟慢悠悠地闲逛,像一块奇形怪状又能走动的石头:

我与斯蒂芬·金的最初邂逅,是在我见到他本人之前很久,大概1975年在克罗伊登火车东站。那时候我十四岁。我偶然拿了一本全黑封面的书。那就是《撒冷镇》。这是金的第二部小说﹔我错过了第一部,一本薄书,名叫《魔女卡丽》,讲一位具有精神力量的少女。我熬夜读完了《撒冷镇》,爱上了那种狄更斯式的描写:一个吸血鬼到来,毁掉了一个小小的美国城镇。这可不是好吸血鬼,或者说正经吸血鬼。好像是德古拉到了佩顿小镇。在那之后,金写的所有东西我都一出版就买。有些书很好,有些不怎么好。不要紧。我相信他:

《魔女卡丽》这本书金开始了又放弃,塔比·金从废纸篓里拾出来读了,然后鼓励他完成。他们那时很穷.然后金的《魔女卡丽》大卖,一切都改变了,于是他继续写作

开车南下佛罗里达,三十多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听金的时间旅行小说《11/22/63》的有声书。讲的是一位高中英语老师(就像金在写《魔女卡丽》时一样)通过位于一间古老餐厅储藏室的时间虫洞.从2011年回到了1958年,任务是从李·哈维·奥斯瓦尔德手中拯救约翰·F.肯尼迪。

像金以往的作品一样,这部小说也能迫使你关心发生了什么,一页又一页地读下去。其中有恐怖小说的元素,但它们就像是某种调料,主菜则一半是经过精心调查的历史小说,一半是爱情小说.而且始终带有对时间本质与往昔的沉思。

考虑到金职业生涯的广阔,他做过的任何事都很难说不同寻常。他靠近于畅销小说(偶尔也包括非虚构作品)。他的职业(我们大多数作家并没有职业。我们只不过是在写下一本书)是特氟龙79、这有些古怪。他是畅销小说家,这在以前(可能现在也是)往往用于描述某种特定类型的图书作家:他们会用愉悦与情节来回报你的阅读时间,就像约翰·D.麦克唐纳(金在《11/22/63》之中向他致敬)。但他又并不仅仅是畅销小说家:不管他写什么、好像他总是位恐怖小说家。不知道这点会不会让他感到沮丧。

“没有啊。并没有。我有自己的家人,他们都觉得还行。我们有足够的钱买吃的,买东西。昨天我们金基金会(这是金提供资金的私募基金,用于很多慈善事业)开了个会。我妻子的妹妹斯特凡妮组织会议.然后我们都坐下来捐钱。这事情让人沮丧,每年我们都把同样多的钱捐给不同的人……就好像把钱扔进无底洞。这才令人沮丧。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恐怖小说家。这是其他人的想法。我可一句话都没说。塔比曾经一无所有,我曾经一无所有。我们非常害怕有人会把现在这一切从我们手中夺走。所以如果有人愿意说‘你是这个’,只要书能卖出去就没关系。我觉得,我会把嘴闭上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你说的这种事情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我写了《肖申克的救赎》,写这些故事就像我写所有小说一样,我有了这个想法,并且我想把它写下来。有一个监狱故事《丽塔·海华丝与肖申克的救赎》,还有一个基于我的童年,题为《尸体》,还有一篇小说《纳粹高徒》,讲了一个孩子发现了个纳粹。我把它们发给了维京出版社,这是我的出版商。我的编辑是艾伦·D.威廉斯—一他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是位极好的编辑——总能把工作出色地完成。他永远不想夸夸其谈。我把《肖申克的救赎》寄给他们,他说:“嗯,首先你把这本书称为《不同的季节》,但你只写了三个。”于是我又写了一个《呼―吸一呼—吸》,这本书就这样完成了。这本书我得到了职业生涯最高的评价。这是人们第一次想到,哇,这可确实不是恐怖小说。

“有一次我在这里的超市,有一位老妇人转弯走过来,这位老妇人——明显是那种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的人。她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那个恐怖小说家。你写的所有东西我都不会读,但我尊重你写东西的权利。我只是喜欢更加真实的东西,比如《肖申克的救赎》。80

“于是我说:‘那就是我写的。’她说:‘才不是呢。’然后她就走开了。”

这种事情一次又一次发生。他出版《头号书迷》的时候是这样,那书是脑残粉的编年史:《尸骨袋》也是一样,那是有关小说家的哥特风格鬼故事,向杜穆里埃的《蝴蝶梦》致敬:他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美国文学杰出贡献奖的时候仍然是这样。

我们的谈话并没有在那所巨大的混凝土鞋盒房子里进行。我们坐在金在同一条街上买下的一所湖边小屋里,他们把它用作客房。乔·金也住在那里,他写作用的笔名是乔·希尔。他看上去仍然很像他父亲,然而已经不再是克隆出来的少年版了,现在他自己也事业有成:写书和图像小说。他走到哪里都拿着iPad。乔和我是朋友。

在《尸骨袋》中,斯蒂芬·金写到一位作家停止写作,但仍然可以继续出版库存的作品。我问他出版商能把他的死讯保密多久?

他狡黠一笑:“我这个想法﹐《尸骨袋》里的作家有很多书、是因为很多年前有人告诉我,丹尼尔·斯蒂尔每年写三本书、然后出版两本,我知道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存了一两部,以便给职业生涯来个漂亮的结尾。就像现在,如果我死了,所有人都保密.可以瞒天过海一直到2013年。《黑暗塔》有一部新的,《穿过锁孔的风》。那很快就要出版了,《长眠医生》也写完了。所以,如果我让出租车撞了,就像玛格丽特·米切尔一样、有些完不成,有些能完成:《乐园》完不成,但乔可以写完,小菜一碟。他的风格和我几乎难以区分。他的想法比我还好。在乔身边就像靠近转轮烟花,火花四溅,点子满天飞。我的确想要慢一点。我的出版代理正在和出版商讨论《长眠医生》——那是《闪灵》的续集一但我推迟了把原稿给他们的时间,我想喘口气。”

为什么他会给《闪灵》写续集?我没告诉他,我十六岁的时候,那本书让我多么害怕,也没告诉他库布里克的电影让我多么喜欢,同时又多么失望。

“我写续集是因为这件事非常讨厌。就是说你翻出一本特别畅销的书然后写续集。人们会想起他们小时候读过的那本书。小孩读过之后会说,那本书真是吓人,但然后他们长大了,读到续集可能会想,这可没有之前那么好。挑战在于,也许可以一样好——或者也许可以有所不同。这给你一种想要对抗的东西。这是一种挑战。

“我想写《长眠医生》,因为我想看看丹尼·托伦斯长大之后会发生什么。我知道他会成为酒鬼,因为他父亲就是酒鬼。我觉得《闪灵》里有一个漏洞,就是杰克·托伦斯这个酒鬼,虽然暂时不喝但仍然令人紧张,他从来没有试着去参加‘匿名戒酒会’这样的自助团体。我就想,好吧,我会从丹尼·托伦斯四十岁的时候写起。他会是那种人,说着‘我永远不会像我父亲一样,我永远不会像我父亲那样虐待妻儿’。然后你某天醒来,三十七或者三十八岁了,你还是个酒鬼。于是我想,这样的人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他会做一连串低端的工作,会进监狱,现在他在一个收容所看大门。我真的想让他成为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因为他有‘闪灵’,可以帮人跨越生死之门。他们叫他‘长眠医生’,也知道有猫进屋坐在床上的时候要去叫他。这写的是一个乘公交车出门的家伙,他平常吃麦当劳,或者在某个特别的夜晚可能去红龙虾餐厅吃饭。我们说的这家伙可不会去萨迪斯餐厅。”

斯蒂芬和塔比莎1967年在缅因大学图书馆的书库之中相遇,然后1971年结婚。他毕业之后没能拿到教职,所以他在一家工业洗化公司工作,给人加油、看大门,偶尔写小说贴补微薄的收入,大部分是恐怖小说,卖给像《骑士》这样的男性杂志。这对夫妇一贫如洗。他们住在旅行拖车里,金就在洗衣机和烘干机之间暂时搭出来的桌子上写作。1974年一切都变了,《魔女卡丽》的平装本版税达到二十万美元。不知道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担心钱的问题。

他想了一会儿。“1985年:塔比早就已经明白了,我们再不用为这种事担心。但我没有。我深信有人会把这些从我手中全部夺走,我又会和三个孩子一起租房子住,太美好的事情一定不是真的:大约1985年,我开始放松下来,觉得这样挺好,这样没问题。

“即使是现在,这些——”他挥挥手,指着游泳池、客房、佛罗里达小岛和这许多巨无霸别墅——“这些对我来说都很奇怪,即使每年只待三个月。我们在缅因时住的是最穷的社区。我们看到的和相处的人都是以砍树、清运垃圾之类的事情为生。我不想说自己平易近人,但我就是一个平常人,唯一的才能就是我手中这支笔。

“在纽约的豪华大餐厅吃晚饭,没有比这更让我觉得无聊的事了,你必须一坐他妈的三个小时,你知道吧,先喝饮料,然后葡萄酒,然后三道菜,然后还要咖啡,有人就得去要一个该死的法压壶还有所有的垃圾玩意儿。对我来说,什么是好啊,就是开车来这儿,去华夫屋点两个鸡蛋一块华夫饼。看到第一间华夫屋的时候,我就知道南方到了。这就很好。

“他们付给我的钱多得可笑,”他说道,“但这事不给钱我也会去做。”

斯蒂芬·金的父亲在他四岁的时候出门抽烟,然后再也没回来,留下金的母亲独自把他养大。史蒂夫和塔比有三个孩子:内奥米是持上帝一位论的线上教会神父:乔和欧文都是作家。乔正要完成自己的第三部小说。欧文的处女作将于2013年出版。

我很好奇距离与变化。写出2012年做蓝领工作的角色会很容易吗?

“肯定更难。写《魔女卡丽》和《撒冷镇》的时候,我距离体力劳动只有一步之遥。但这好像也是真的一—乔也会发现这是真的,当你的小孩长到某个年龄,写他们会更容易,因为他们一直在你的生活中,你会一直观察他们。

“但你的孩子会长大。对我来说,写《长眠医生》中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更加困难,当时谈论五岁大的丹尼·托伦斯就没有那么难,因为我有乔作为丹尼的模特。我不是说乔有像丹尼那样的‘闪灵’,但我了解他是谁,他会怎样玩耍,他想做什么还有之类的事情。但你看,这点最重要:如果你能想象出《美国众神》之中发生的所有奇妙的东西,如果我能想象出魔法门还有所有东西,那么肯定我也还是可以让我的想象领路前行:看,这就是我想象出来蓝领工作每天上班十小时的样子。”

我们现在都做作家所做的事:谈论技巧,讨论我们如何做自己所做的事情,编故事为生、为业。他的下一本书,《穿过锁孔的风》属于《黑暗塔》系列,这一系列金自己二十出头的时候就策划与开始创作了。他花了很多年完成这个系列,也只是靠他的助理玛莎和朱莉的推动才能完成,粉丝总是来信问这个故事什么时候完成,他给她们回信实在回烦了。

现在他已经写完了这个故事,又在考虑如果把这个系列看作一部非常长的长篇小说,他得重写多少。他能再写第二稿吗?希望如此。目前,斯蒂芬·金是《黑暗塔》系列第五本或第六本中的一个人物,而现实中的小说作家斯蒂芬·金正在思考是不是要在下一稿中把他去掉。

我告诉他我为正在写的故事调研时的古怪之处:我需要的所有材料,去找的时候都好像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感觉非常不真实。他点头赞同。

“太对了——你一伸手,它就在那儿。这事发生最明显的一次是当时的出版代理拉尔夫对我说:‘这有点疯狂,但你有没有某种系列小说的点子,就像狄更斯当年写的那种?’而我刚好有一个故事,写得有点挣扎。那就是《绿里奇迹》。我知道如果要写这个,必须把自己关在里面。于是我开始写,结果相当惬意地一直领先于出版时限。因为……”他犹豫了下,试着用一种听起来不那么蠢的方式来解释,“……每当我需要什么,那东西就正好出现在手边。当约翰·柯菲入狱的时候——他因为谋杀两个女孩要被处决。我知道他并没做,但我不知道真做了这事的那个家伙也会在监狱里,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当我写的时候,所有事情都在那里等我。你只是把它记录下来。所有事情都组合在一起,就像早已存在一样。

“我从不认为小说是人造之物:我认为它们是寻得之物。就好像你把它们从地里拔出来,然后就只是捡起来而已。有人曾经告诉我,这是我低估了自己的创造力。可能是这么回事,也可能不是。不过,我现在写的这个小说中,确实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这并没有让我晚上睡不着觉。我觉得等到了该写的时候,它就会出现……”

金每天都写作。如果不写他就会感到不开心。如果写作,对他来说世界就是个美好的地方。于是他就不停地写。就是这么简单。“我也许早上八点一刻坐下,然后一直工作到十二点差一刻,在那段时间里,所有事情都是真的。然后咔哒一声就停下了。我觉得大概能写一万两千到一万五千字:也就是六页。我想达到实体书的六页。”

我开始给金讲述我的理论:在遥远的未来,当人们想要了解1973年到现在是什么感觉,他们就会看金的书。他是描摹他眼中世界的大师,都记录在纸上。录像机的兴起与衰落、谷歌和智能电话的降临……所有这些都在他的书中,在怪兽与黑夜背后,让他们更加真实。

金颇为自信。“你知道吗,你说不清什么会流传下去,什么不会。库尔特·冯内古特曾经评论约翰·D.麦克唐纳说:‘从现在起两百年之后,如果人们想知道二十世纪是什么样子他们会去看约翰·D.麦克唐纳。’但我并不确定这是不是真的——好像他已经基本被人遗忘了。但我每次来这儿的时候,都试着重读一本约翰·D.麦克唐纳的小说。”

在与斯蒂芬·金的谈话中,字里行间藏着各种作家。我意识到.他们所有人都是,或者曾经是畅销书作家,他们的作品被成千上万人阅读,而且读得津津有味“你知道这件怪事吗?我上周去了萨凡纳书展……这种事我参加的越来越多了。我走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起立欢迎,可真是恐怖……或者是因为你成了文化偶像,或者他们鼓掌是因为你竟然还没死。”

我告诉他我在美国第一次见到起立欢迎的情况。那是朱莉·安德鲁斯在明尼阿波利斯参加《雌雄莫辨》巡回预演的时候。电影并不是很好,但她还是得到了起立欢迎,因为她是朱莉·安德鲁斯。

“但是,这事对我们来说太危险了。我想让人们喜欢我的作品,而不是喜欢我本人。”

那么那些终身成就奖呢?

“把奖给我让他们很高兴。发给我的奖都被我放在小破屋里了,但大家不知道这一点。”

然后塔比·金过来了,告诉我们该吃晚饭了,她还补充说,有人刚刚发现,在大房子那边,那只巨大的非洲盾臂龟正在试图和一块石头交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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