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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话的思考(以及一些题外话:园艺、漫画与童话故事)

关于神话的思考(以及一些题外话:园艺、漫画与童话故事)53

作为作家,更确切地说,作为小说作家,我经常涉及神话。过去总会涉及,大概以后也总会涉及。

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或者不尊重现实主义的小说:我尊重它们。但是我们这些以编故事为生的人,总是跟随着自己的兴趣和痴迷进入小说,而我的兴趣,不管我想不想要,几乎总是把我带入神话的王国,这并不完全等同于想象的世界,虽然它们分享着一条共同的边界。

我还记得小的时候,找到一本平装本《北欧人的故事》,就像发现宝藏一样满心欢喜,反复阅读直到装订线断开,书页像落叶一样散落。我还记得那些故事里充满正义。它们感觉很对。在七岁的我心目中,它们感觉很熟悉。

邓萨尼勋爵54说:“不用稻草制砖不易,没有记忆想象更难。”

他说的当然很对。我们的想象(如果真是我们自己的)应该基于我们自己的生活和经历,也就是我们的所有记忆。但我们的记忆包括我们小时候听到的传说、神话、童话,所有的故事。

没有那些故事,我们就会不完整。

堆肥的过程让我着迷。我是英国人,和很多同胞一样,我的业余爱好也是在花园里摆弄,平心而论,其实是折腾:这并不完全是园艺,而是一种冲动。比如说,去年我终于可以骄傲地微笑,因为收获了五六个长得奇形怪状的南瓜,每个南瓜我得花二十多美元才种了出来,而它们全都明显比本地农场出产的差得远。我喜欢园艺,不擅长却仍然骄傲,不擅长也完全没关系。

就园艺而言,过程最为有趣,结果是次要的(就我而言,能结果纯属偶然)。

你可以从堆肥中学到很多:厨房的残羹剩饭、花园的废物垃圾,经过一段时间的腐烂,可以变成一种黏稠黑色的无公害营养土,充满生机,用它种东西再好不过。

神话就是这种堆肥。

神话始于宗教,它是最深的信仰,或者是宗教发展时与之共生的故事。

(“如果他要一直杀人,”在伪经《婴孩福音》中提到年幼的耶稣时,约瑟对马利亚说,“我们不得不禁止他走到屋外。”)

然后,由于宗教陷入废弃,或者说那些故事不再被人们认为是真实发生过的,它们就成了神话。神话经过堆肥变成了泥土,成为一片肥沃的田地,其他的故事与传说像野花一样在其中开放。丘比特与普绪克的故事被重新讲述,被人忘掉大半之后,重新想起,就变成了美女与野兽。

非洲的蜘蛛神阿南西变成了猛揍柏油娃娃的兔子兄弟。从这样的堆肥之中长出了新的花朵:鲜艳开放,活力四射。

神话是方便法门。

写《睡魔》的时候(从很多方面来说,正是这个故事让我成名),我就不停地试验使用各种神话,神话是墨水,这个系列就是用这种墨水写就的。

《睡魔》在很多方面都是一种尝试,要创造一种新的神话——或者说,看看我对古代众神有什么感觉,然后试着创造出一种小说体系,写作的时候自己可以相信。一种感觉“正确”的东西,就像神话感觉“正确”一样。

梦、死亡、儋妄,还有无尽家族中其他的神灵(无人崇拜,可是当今时日谁还愿意被人崇拜呢)是一个家族,就像所有好神是一个家族一样:每一位神灵都代表生命的一个不同的方面,每一位都代表着一种独特的人格。

我认为,在所有角色之中,人们感受最深的是死亡,于是我把死亡描写成一个活泼而通情达理的十六岁姑娘——有魅力,而且非常友善。我还记得第一次遇到有人公开宣称相信我创造的人物,不免有些困惑:当我开始收到读者来信,说我笔下的死神形象帮他们度过了自己爱人的死亡,比如妻子、男友、母亲或者孩子,我感觉一半内疚,一半欣慰。

(我仍然迷惑不解,有些人从来没有看过这些漫画,却把书中的人物形象套用到这些神灵身上,特别是死亡和儋妄。)

我的试验一方面是要创造全新的众神体系,而另一方面是探索所有其他的神话。(如果《睡魔》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讲故事这个行为,或者也许,是故事的救赎天性。但后来故事有两千多页,主题很难只有一个。)

我创造出了古老的非洲口述传说:我创造出了猫的神话,也就是每天晚上猫互相讲的故事。

在《睡魔4:迷雾季节》之中,我决定迎头阻击神话,想看看它们怎样起作用,看看它们有多么坚强:怀疑的心态被搁置到什么地步会轰然倒塌?打个比方,你可以往一个电话亭里塞进多少个神话?或者能让多少个神话在同个针尖上跳舞?

这个故事受到了米尼耶神父的启发,他说——他相信有地狱,因为教会的信条说地狱是存在的。然而他并不需要相信地狱里有人。空荡荡的地狱景象让我着迷。

这很好啊。地狱可能是空的,连路西法也将它抛弃(我把他的形象塑造成为堕落的天使,这直接来源于弥尔顿),作为灵魂最好的不动产,地狱会被各种派系争夺:我从漫画里挑了几个,又从古老的神话里找了一些——埃及的、北欧的、日本的——包括天使和魔鬼,在试验的最后一步,我还加上了几个小精灵,最终惊奇地发现,整个结构有多么坚固:这原本可能是一锅难以下咽的大杂烩,然而(仍然用做饭来比喻)看起来好像是相当不错的浓汤。怀疑仍然搁置,我仍然相信神话根本上是鲜活可塑的。

写作《睡魔》的乐趣在于这片领域完全是开放的。我像是在一个所有东西都能进入的世界中写作:历史与地理,超级英雄和死去的国王,民间故事,贵族与梦想。

就像我说过的那样,神话永远让我着迷。为什么我们会有神话?为什么我们需要神话?它们又需不需要我们?

漫画总是在兜售神话:《四色幻想》包含穿着明亮色彩服装的人类无穷无尽地进行着像肥皂剧一样的战争(这是为青少年男性提供的简化的权力幻想):更不要说友好的鬼魂、兽人、怪物、青少年和外星人。在某个年龄之前,神话可以完全主宰我们,然后我们长大了,扔掉那些特别的梦,或许是暂时,或许是永远。

然而新的神话在等待我们,就在此时此地,二十世纪的最后时刻。它们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各种都市传说,情人巷里的铁钩人、手臂多毛拿着砍刀的搭车客、爬满虫子的蜂窝式发型、连环杀手与酒吧闲聊:电视屏幕让支离破碎的图像不知不觉涌人我们的客厅,播放老电影、毫无意义的新闻、脱口秀表演、广告片:我们把穿衣打扮、日常闲谈都变成了神话:偶像人物——摇滚明星或是政客,形形色色的名人:魔术、科学、数字与名声都成了新的神话。

它们都有各自的功用,都是我们给自己居住的这个世界寻找意义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之中,简单的答案就算有,也寥寥无几。每天我们都在试图理解世界。每天晚上我们闭上双眼,沉入睡眠,就这么几个小时,我们平静与安全地,完完全全陷入疯狂。

十卷《睡魔》就是我讲述这件事的方式。它们是我看待二十世纪最后十年的神话的方式:讲述性与死亡,恐惧、信仰与欢乐的方式——这都是让我们做梦的东西。

毕竟,我们的生命有三分之一都在睡眠中度过。

恐怖与奇幻(不管是不是漫画形式)通常被简单地看作逃避主义文学。有时它们可以是逃避主义——一种平淡的、自相矛盾地缺乏想象力的文学作品,带来快速宣泄、南柯一梦、轻松解脱。但它们并非一定如此。如果幸运的话,奇幻会给你一张路线图一—指引你去往想象的领地,因为想象文学的功能就是介绍我们知道的这个世界,只不过是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介绍。

神话未经检验,这点太常见。我们只是把神话讲出来,却不看它们究竟代表什么,意味如何。都市传说还有《世界新闻周报》带来最简单意义上的神话:这个世界中事件的发生根据的是故事的逻辑——并不是按照它们实际发生的方式,而是按照应该发生的方式。

然而重新讲述神话非常重要。检验它们这个行为也很重要。这件事不是要把神话看作一种完全干枯死去的东两(“好了,同学们,我们从巴德尔之死的故事中学到了什么呢?”),也不是要创造新时代的大部头自救书(“神在你心中!释放你内心的神话”)。而是说我们必须理解,即使是已经被人丢弃和遗忘的神话、也是堆肥,从中可以生长出故事。

重要的是再次讲述这些故事,重新讲述古老的故事。它们是我们的故事,应该有人讲述。

我甚至并不在乎神话和童话被人删改:迪士尼重新讲述的古老故事可能会让我心中的纯粹主义受到冒犯,然而就故事而言,我全心信仰达尔文。大家喜欢的故事版本就会存留下来,其他的就会消失,被人遗忘。出于迪士尼戏剧性的目的,也许睡美人刺伤手指,沉睡过去,又被拯救,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一天之内比较合适,但是当这个故事被重新讲述,诅咒总是要至少一百年才被打破—虽然佩罗讲述的故事中王子母亲吃人这一点早已经消失了:小红帽的故事现在以全家得救而结束,而不是小女孩被大灰狼吃掉,因为这就是故事流传下来的样子。

从前,俄耳甫斯曾经从冥王哈得斯手中救活了欧里狄克。但这并不是这个故事现在存留下来的版本。

(正如G.K.切斯特顿指出的那样,童话故事并不真实。它们比真实更真实。这不仅是因为它们告诉我们龙是存在的,而且因为它们告诉我们龙可以被击败。)

几个月之前,我发现自己在一个遥远的乡村参加一个研讨会,主题是神话和童话故事,这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我是专题发言人,他们告诉我要就童话故事这个话题在一群来自全世界的学者面前发言。在此之前,我可以昕听这个小组发表的其他论文,在圆桌会议的讨论中发言。

我为要发表的演讲做了些笔记,然后就去了第一场报告会:我听聪明睿智的学者讨论白雪公主、亨塞尔与格莱特,还有小红帽,然后发现自己越来越烦躁不满,是一种深层次强烈的不满。

让我难受的并不在于发言的内容,而是在于伴随发言的态度——这种态度暗示那些故事已经与我们毫无关系。它们都是已经死去的东西,凉透了,可以乖乖地接受解剖,举到灯下从各个角度观察,毫无抵抗地交出其中的秘密。

会议上大多数人都非常乐于口头上赞成这样的理论:童话一开始是大人讲给大人的消遣故事,但过时之后就变成了儿童故事(和托尔金教授的比喻差不多,就像是过时没人要的家具挪到了幼儿园:它们原本并不是要用作儿童家具,只是大人不想要了而已。)“你写作的时候为什么要使用神话与童话故事?”有个人问我。

“因为它们有力量。”我这样解释,然后看到学生和学者迟疑地点头。他们愿意承认这可能是真的、作为一种学术训练。然而他们并不相信。

第二天早上,我原本打算做一个正式演讲,主题是神话和童话故事。然而到了演讲的时候,我把笔记全都扔了,我没有给他们演讲,而是给他们读了一个故事。

我重新讲述了白雪公主的故事,从邪恶皇后的视角出发。故事中会问这样的问题,比如“一个王子会路过玻璃棺材里女孩的死尸,宣布自己陷入爱情,要把尸体带回自己的城堡,什么样的王子能干出这种事?”就这个故事而言,“一个女孩儿肌肤像雪一样白,头发像煤一样黑,嘴唇像鲜血那么红,可以像死去一样躺很久的时间,这是什么样的女孩?”听到这样的故事,我们意识到,邪恶的皇后其实并不邪恶:她只不过没能笑到最后:由于皇后被囚禁在窑里,要被烤死作为冬至宴会的大餐,我们同样意识到,故事都是幸存者讲述的。

这是我写过的最为深刻的小说之一。如果你自己读这个故事,可能会非常不安。而大清早面对的第一件事,一位作者站在讲台.上读给你听,又是在一个讨论童话故事的会议上,对于听众来说,就算考虑再三,也一定是一次相当极端的体验,就像以为是咖啡就喝了一大口,然后才发现有人在里面掺了芥末或是鲜血。

讲完这个归根结底只不过是《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观众席里有好多人看起来面色苍白,颇为烦恼,就像刚刚从过山车上下来,或者像是刚回到陆地的水手。

“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这些故事有力量。”讲完故事之后,我这样告诉他们。这一次他们看起来更倾向于相信我。

通常来说,我是为了发现自己对于一个主题的想法而写作,而不是因为已经知道想法才写。

我的下一部小说,对我来说,将是一种将神话固定下来的方式——现代神话和古代神话一起,都钉在北美大陆这块巨大而令人迷惑的画布之上。

这部小说暂定标题是《美国众神》(这应该不是最终的书名,而是书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写到了众多神灵,人们带着这些神灵从遥远的国度来到此地:还写到了新兴的神,比如车祸、电话、《人物》杂志之神,互联网和飞机之神,高速公路与停尸房之神:也写到了已被忘却的神灵,那些在人类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水牛之神、旅鸽之神,那些早已沉睡被人遗忘的神灵。

我现在喜欢的,或者曾经喜欢的所有神话,都会出现在书中,但它们出现的目的是想要解释所有造就美国的神话。

我在美国已经住了六年,但我仍然不了解它:美国是本地出产的神话与信仰的一种奇怪的组合,这正是美国自己解释自己的方式。

也许我会把它写成乱七八糟一团乱麻,但是我得说这并没有让我像想象之中那么烦恼。我期望让自己的思想形成某种秩序。我期望了解自己在想些什么。

如果你用枪顶着我的脑袋,问我是否相信自己笔下所有这些神灵和神话,我不得不说,我不相信。并不是真的相信。起码白天不相信,灯很亮人很多的地方也不行。但我相信那些它们可以告诉我们的事情。我相信我们可以用它们讲述的那些故事。

我相信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给我们带来的思考。

还有,不管你忘记还是后果自负地忽略了,这点仍然是真的:这些故事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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