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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总共有九个人,都是长枪兵,听命于民政当局,准备从非军事区的半道护送尊贵的客人前往佩尔米亚边境。托提拉上尉出示了自己的外交证件,这时兹米瑟斯突然冒出来,确认证件完全合乎规范。

  “到了预定的时间你们还没出现,”托提拉解释说,“我们就有些担心。因为我们从你们在边境站的伙计那里听说了一些传闻,说在边境你们这一侧有强盗活动。他们原本准备过来看看你们的情况,不过我自告奋勇替他们过来,因为嘛,嗯,我无意冒犯,但是我们比你们的人可快多了。看来我们想的没错,”他意有所指似的看一眼无头尸,“不过就算没有我们你们似乎也应付自如。嗯,这是当然的。他们大概狠狠吃了一惊吧,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对手是什么人的时候。”

  长枪兵们随身携带一台美丽的折叠烤架,他们用铜盘在上面做饭,食谱看起来相当复杂,混合了肉干、香肠和大米。这些人似乎半点不着急,而食物的味道简直让季若特发疯。这时准下士又从便携酒瓶里往一个白蜡小杯子里量了一小杯葡萄酒加入酱汁。被人问到时,托提拉说:“哦,不过是标准的野外配给罢了。不过如果你在这地方困了一整天、什么吃食都没有,我猜不管吃什么都会觉得味道不错的。”

  他们还有一种软和的精小麦面包,这是伊瑟姿唯一肯接受的食物;她坐在众人围成的圆圈边缘,竭尽全力不去享受面包的滋味。兹米瑟斯坐在托提拉上尉身旁,一个锡盘平衡在握拢的左手上,跟长枪兵们的动作完全相同。便携酒瓶里的葡萄酒十分可口,相比之下,共和国能买到的最棒的酒都像浓盐水。

  “当然了,所有人都激动得要命,”托提拉说,“说实话,我自己并不像佩尔米亚人那么关注击剑。我在学院学过一点,如果你被派驻佩尔米亚,那就非学点皮毛不可,否则根本插不进他们的谈话里。可最近几个月他们满口只有这件事,你们的这次巡回比赛。全国到处都挂上了你们的画像。”

  “画像,”季若特说,“真是疯了。他们怎么知道我们长什么样?”

  “他们并不知道,”托提拉露出一丝笑意,“那些画像大概不能说是特别惟妙惟肖吧。不过这就是佩尔米亚的艺术传统。你们应该长什么样、而不是你们实际上长什么样,明白我意思吗?等着瞧吧。不过请一定克制,不要笑出声来,他们这里的人是很敏感的。”

  “这是佩尔米亚的传统,”兹米瑟斯含着满嘴的食物说,“类似于宗教偶像的小像。永远都是圆嘟嘟的脸,穿着五百年前就过时的衣裳。”

  托提拉哈哈大笑:“完全正确,一旦你不再纠结于完全不像这个小缺点,那些画像其实相当美丽。他们认为自己描绘的是灵魂而不是肉身。”

  一阵若有所思的沉默,然后奥多问:“也有我的画像吗?”

  “当然,”托提拉说,“穿着全副盔甲,自然是,因为你是长剑选手嘛。事实上你的画像跟你本人倒相当神似。”

  奥多说:“我长得像父亲。”

  “可不是么,”苏伊达斯说,“我猜他们佩尔米亚人也还没忘记浇灌者长什么样。”

  托提拉低头看自己的手。伊瑟姿说:“请别跟我说连我的画像也有。”

  “你非常受欢迎,”托提拉高高兴兴地说,“只不过呢,”趁伊瑟姿吸口气准备回答的档,他接着往下说道,“他们把你画成了男人,这也是当然的。”

  除了苏伊达斯,其他人都忍住了没有笑出声来。伊瑟姿张开嘴,有生以来第一次哑口无言。

  “艺术传统,你懂的,”托提拉小心翼翼地避开她的脸,“在佩尔米亚,所有描绘剑手的艺术都是,那个,男人。女人通常是天使或者抽象的人物形象。”他又欢快地添上一句,“不穿衣服的。但是他们希望描绘的是你作为剑手的那一面,所以只能把你画成男人。你有一把漂亮的红色大胡子,都快长到腰上了。”

  这回就连苏伊达斯也懂得不要作声。托提拉接着说道:“事实上画像只不过是开始。关于你们所有人都有专门写出来的书。完全是编造的。”听他补充了这一句,季若特扮个大大的鬼脸,“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关于你们的任何情况么。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民谣,吟诵你们的光辉事迹。只要两块特拉齐流浪歌手就唱给你听,就在路边唱。听说还有一部无韵诗写成的戏剧,十天前我离开乔伊奥兹的时候,有人告诉我说他们刚开始排演。到时候你们都得去看,那是很高的荣誉。”

  富兰特泽士嘟囔道:“我从来不晓得他们国家的人这样有创造力。”

  “哦,不是的,”托提拉说,“至少只有画家是土生土长的。诗人和音乐家都来自帝国。人家告诉我说,东帝国的一切在佩尔米亚都是最流行的风尚。当然啦,本地也颇有些有才华的艺术家,他们会用胡桃汁把脸涂黑了去表演,不过这把戏谁也骗不过。”

  “要是有哪个姑娘胆敢装扮起来假装是我,她会巴不得自己没生下来才好呢,”伊瑟姿冷冰冰地说,“这点我可以跟你保证。”

  “事实上,演你的会是男人,”托提拉说,“佩尔米亚的舞台上没有女人。而且请听我说,我要向你发出最真挚的请求,就是千万不要为这件事闹腾,否则会被他们当成最最严重的侮辱。因为那等于是在拒绝他们给予的特殊荣誉,明白吧?他们是一点也不会高兴的。”

  “她不过是开玩笑罢了,”兹米瑟斯坚定地说,“她完全明白这次的任务有多重要,不是吗?”兹米瑟斯的声音非常安静、非常专注,仿佛恋人的低语。伊瑟姿迟疑片刻,然后飞快地点点头,“这不就得啦,并且谢谢你预先警告我们。幸亏你先提了,否则我们要吓一大跳呢。”

  “总之呢,”托提拉说——别人的感激似乎让他不太自在——“等你们到了那边,一切都会是最好的,希望能弥补你们迄今为止遭的这些罪。”说到这里他坐直了一点,“我不知道你们原本打算怎么样继续前进,不过如果你们没什么雷打不动的计划,”苏伊达斯发出哼的一声,托提拉似乎没有听见,“那么能否容我建议你们与我们一道过去呢?我已经自作主张派人去我们的兵站要一辆轻便马车,明早就该到了。”

  “不可能,”苏伊达斯打断他,“从这里到非军事区,那是三十英里路呢。”

  托提拉微笑:“只要我们愿意,我们是可以动作很快的,你知道。比起马车,如果我让人送带马鞍的马来,速度还会更快。不过说实话,我实在不好意思建议你们骑马,因为除非你们早就习惯骑行,否则等到了乔伊奥兹,恐怕所有人的状态都不会很好。”

  富兰特泽士说:“我们已经派人回去找马车了。”谁也没听见他这话,因为就在同一时刻兹米瑟斯说,“谢谢你。真是太好了,如果不会太麻烦你的话。”

  “那么就这样说定了,”托提拉说,“只要你们不反对稍微赶点路,运气好的话我们很快就能把损失的时间追回来。自然的,我会先派人过去通知他们你们耽搁了。不过第一场比赛可能得提前一点。听说为了看比赛,许多矿工都专门到镇上来了,让那么些人失望可不行。”

  大兵们把自己的毯子给他们用——又厚又软的羊毛毯,深蓝色——还把马厩的棚子拆了当柴烧——他们自己没敢拆,因为那是政府的财产。他们睡在马厩里,蓝皮肤在屋外站岗,以防强盗的朋友回来。季若特刚要睡着,苏伊达斯走过来在他身旁坐下。

  他说:“这帮人还挺不错,你觉得呢?”

  季若特点头:“反正他们是竭尽所能要对咱们好。”

  “哦,那是不用说的,”苏伊达斯静静说道,“蓝皮肤做事从来不会半吊子。你已经见过他们的装备了,在战场上他们也有最不可思议的医疗支援。你该看看他们的战地医院,而且每个连都配一个医生,你简直没法相信他们的本事。我们那些所谓的医生,死在他们手里的伙计比敌人杀掉的还多。而蓝皮肤会把你缝回去,让你几个星期之后就能站起来。我认识一个人,被从战场上捡回来时已经死了3/4,蓝皮肤找到他,把他带去自己的医院,现在他跟新的一样了。”

  季若特皱眉:“是我们的人?”

  “当然,”苏伊达斯说,“而且他们照料俘虏也非常好。食物、衣服、住处都比俘虏自己的部队还强,那是不消说的。这些人实在不可思议,这些蓝皮肤,在很多方面他们让我们显得像儿童或者野蛮人。”

  “我还以为你恨他们。”

  “啊,这个嘛,”苏伊达斯打着哈欠仰躺下来,“关键在于他们遵从命令,立刻服从、绝不质疑。当然,正因为这样他们才变成绝好的士兵。所以说如果上头要他们照看你、好好待你,他们就会执行。但是如果命令下来,要他们杀掉所有的俘虏,他们也会立刻动手,一秒钟也不会停下来琢磨。烧掉整个镇子、强奸妇女、杀死小孩,他们根本不会想到要违抗命令。而且你也看得出来为什么——对他们来说这些都不成为问题,毕竟他们比咱们强那么多,对于他们来说,这不过是把滚水倒在蚁丘上。

  季若特用胳膊肘撑地支起上身。他说:“我想象不出来托提拉上尉会屠杀平民。”

  “托提拉根本没参加大战,”苏伊达斯回答道。“他太年轻了,在帝国年满十八才能入伍。可是如果人家要他割开我们的喉咙,三分钟之内我们就全死光了,这我可以跟你保证。总的说来,我觉得我还是更喜欢阿兰姆·查塔特。面对野蛮人的时候,你至少很清楚自己处在什么位置。大战中有两回,阿兰姆·查塔特接到命令屠掉全村的人,结果他们抢走了能拿走的一切,可是一个人也没杀。他们是这么说的:杀这么多人,简直跟做苦工一样,对咱们有什么好处呢?杀小孩也没有荣誉可言,小孩子的指骨根本不值得串起来。”

  “什么?”

  苏伊达斯哈哈大笑。“那是他们计数的方式,”他说,“他们割下左手的食指,把指骨串成项链。太小的骨头他们不想要,因为会被人嘲笑,当然了,如果上头要他们抹平某个村子,十次里面有九次他们都会动手,但也有时候人们会撞上大运——如果阿兰姆·查塔特觉得活儿太重、钱没付够的话。他们大概非常不喜欢被剥削吧。”

  “你们两个声音小点行吗?”伊瑟姿从马厩另一头喊话,“咱们有些人还想睡觉呢。”

  轻便马车抵达时,季若特还在睡。他睁开眼,发现马厩里空空如也,于是走出门外。轻便马车就停在据点前。他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它比他们驾来的那辆车要小,可是搭载乘客的车厢却大多了,它蹲在弹簧上,仿佛一只热切的狗。马车的轮子薄到不可思议,而且非常细。车辕上套了六匹马,两两成对:一对灰色、一对栗色、还有一对花斑马。车身被刷成了明亮的红色。

  “我们先回去把你们之前丢下的行李捡上,”他听见托提拉在说话,“在你们抵达乔伊奥兹之前应该就能带着行李回来。这期间毯子什么的你们可以继续用。很抱歉,只能让你们先凑合凑合。”

  “请别道歉,”富兰特泽士回答说,“毕竟我们还在共和国境内,如果要怪谁的话,也应该是怪我们。怪我。”他带着忧愁的微笑补充道。

  “我觉得你们做得非常棒,”托提拉说,“你们临时拼凑的轮轴很了不起。换了我在你们的位置,我敢说我是想不到这个法子的。”

  “可以动身了吗?请问?”伊瑟姿打断他们,“我们越早出发就越早赶到。而且那里应该有可以洗漱的地方吧。我觉得自己活像是在粪堆底下埋了二十年。”

  座位棒极了,柔软舒适,有坐垫,椅套用的是一种类似天鹅绒的布料,而且就连奥多也有足够的空间放腿。“这只是普通的驿马车,”托提拉抱歉似的说,“我跟驿邮那边征用的。不过它应该能把你们送到乔伊奥兹。这些小东西结实得很,专能应付糟糕的路况。当然了,等到了佩尔米亚,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转到更舒服一点的车里。”

  “哦,”伊瑟姿道,“这么说他们佩尔米亚就没有烂路了?”

  “路是帝国工程师造的,”苏伊达斯说,“不是吗?”

  “这个嘛,很多都是,”托提拉回答道,“当然那是在大约三百年之前了,在独立之前。大战期间我们稍微把它们修了修,方便货车在矿山之间往来。”

  季若特发现自己几乎没办法保持清醒。轻便马车比他睡过的任何床都更舒适,他几乎感觉不到车身的移动。靠垫似乎自动塑造成了他后背的形状、承担起他的重量,让他感觉自己仿佛变成纯粹的智力,净化了肉身的一切粗重需求。他觉得自己简直能就此写出一份神学小论文,只要他能坚持不闭眼。

  “谁也没跟我说过什么画像,”伊瑟姿愤愤然,“我不喜欢这些人。你们注意到了吗?他从头到尾都不看我,哪怕是在我跟他说话的时候,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样。”

  “帝国的社会对女人抱有一种相当不同的态度,”兹米瑟斯安抚她,“极其敬重,自然是,骑士精神这个概念几乎就是他们发明的。但日常生活里男人和女人并不怎么打交道。我猜他大概有点怕你吧。”

  伊瑟姿发出一种表示难以置信的声音,挺像苏伊达斯的呼噜声(他卡在角落里睡得正沉),只不过稍微高一些、尖一些。“确实,他们在很多方面都跟我们大不一样。”富兰特泽士说,“记得我们接待过一个从东帝国来的商贸代表团,就在大战刚刚结束的时候——”

  “我猜我们不会有太多机会跟他们打交道,”兹米瑟斯接着往下说,“如今在佩尔米亚,帝国部队的实际数量非常少,只有大约五个团,其中两个还是工程部队。事实上,是佩尔米亚人负担不起费用了。阿兰姆·查塔特也一样:七年之前他们就给足了钱打发他们回老家。大部分阿兰姆·查塔特都已经离开佩尔米亚,但我听说在南部还有几个小分队,给他们惹了不少麻烦。我很高兴地说,那地方离我们要去的地方非常之远。”

  “佩尔米亚人自己又怎么样呢?”自从遇到托提拉上尉,奥多的话多了不少。季若特猜想他俩都很高兴能跟同一阶层的人交谈——哪怕其中一个人的肤色不同,而另一个人又是浇灌者的儿子。他隐约记得弗罗斯·维尔让曾是帝国的城市,是在佩尔米亚脱离帝国独立之前建造的。

  “哦,他们倒还好,一旦你跟他们熟起来,”兹米瑟斯说,“基本上他们跟我们差不多,只不过他们在七百年里都是帝国的行省,而我们从未被征服过。这么说吧,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比差异更多。”

  “哪怕在打了七十年的仗以后吗?”伊瑟姿问,“我觉得很难相信。”

  “大战正好是我们之间一个巨大的共同点。”兹米瑟斯回答道,“他们不想打,我们也不想打,是两边的大家族坚持要打仗。我想你会发现,他们埋怨的不是我们,而是自己的上层阶级。”他调整了一下摊开在膝盖上的毛毯,那模样实在很像是在马车里稍微活动身体的老妇人,简直叫人无所适从,“真正起作用的是王水反应。它改变了一切,也是它带来了和平。”

  季若特问:“什么?”

  兹米瑟斯微笑,“王水反应,”他重复了一遍,“是东帝国自然哲学家的发现。通过某种化学物质就能从低等级的矿里得到银子,用传统工艺没法提纯的那种矿。这也就意味着今后东帝国在国内造银会更便宜,无须再从佩尔米亚进口。作为回应,佩尔米亚人只能大幅降价。他们的经济完蛋了,没钱继续打仗。同时帝国也不需要再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扶植过去的贵族统治阶级,因为他们不再依赖佩尔米亚的银供应。于是呢,军事贵族失势了,矿主接管了国家。也就是跟我们一样的那些人,”兹米瑟斯补充道,“那些可以讲道理的人。所以我们才需要这次这种争取民心的活动去赢得工人阶级,让他们明白我们只是普通人,跟他们一样。这么一来他们就不会再有兴趣参加另一场战争。”

  苏伊达斯醒来时浑身是汗。他睁开眼睛。他在轻便马车里,其他人全死了。

  不对,那是另外那次,这一次其他人只是睡着了。这有着微妙但极重要的区别。兹米瑟斯的脑袋往前耷拉下来,鼻子埋进围巾里。伊瑟姿的头枕在奥多肩上(倒要看看这两人醒来时会是什么反应)。季若特的脑袋靠在车厢的木板上,张着嘴巴。富兰特泽士坐得笔直,即便在睡梦中也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跟任何人有身体接触。苏伊达斯深吸一口气,然后噘起嘴唇把气吐出去,就好像他刚刚幸运地逃过一劫。

  他做了一个梦,是以前没做过的梦,虽说主题跟通常的那一套也不乏关联。他梦到了昨天的战斗,是从远处观看,仿佛在分析一个很有潜力的学生在战场上的表现。他看见了敌人,那是个独眼男人,穿着邋遢的破外套——过去军队发的那种,也就是说对方跟他一样也是老兵。那人很高,还很瘦,手里拿着一把砍刀。

  (这里的人拿砍刀对战。愿神怜悯他们。)

  苏伊达斯从没用刺剑杀过人,不过这是小儿科。对手朝他走来,本能地摆出一个粗糙的低部后位起式,大概是指望能在六分位找到向上劈的机会。苏伊达斯很配合地也来了个低部起式,吸引对方缩短距离。那之后他只需要从对手右臂下方刺入,防守进攻一气呵成,在胃的上部刺出一个利落的小洞。刺完他后退了一步,因为濒死的人有时会发起最后一次猛扑。但这人是不会再扑上来了,于是他快速缩短距离,仔细将剑尖对准对方的锁骨中央;他轻柔而坚定地将剑尖往下推,直至碰到骨头。小菜一碟。

  而且理应如此,这是不消说的,因为面对皮肤柔软的猎物,刺剑是人类发明的最佳杀戮工具。他记得自己从死人的肩膀向前看,就在那人向后跌倒之前。前面没有更多目标了。尸体从剑上脱落时,剑柄上传来轻微的拉力。这时候苏伊达斯吸了一口气准备用来尖叫,并且睁开了眼睛。

  两万五千诺米斯玛塔,他告诉自己。

  他再次呼气,缓慢而连贯,免得自己过度换气。两万五千诺米斯玛塔是足够好的理由,它代表了未来,而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未来可言。这笔钱够他在城里时髦的街区开一家高档击剑学校:一间镶木板的长厅、许多的练习室、一个饭厅和厨房。楼上那层则是舒适的公寓,她住在那里会很高兴。那是诚实而令人愉快的退休生活。再也没有开刃的剑,永远没有,从此以后他只拿钝剑。

  他还记得打开箱子时胃部如何抽搐,因为箱子里的剑全都开了刃——这是武器,不是运动装备。他也想过仅仅解除对手的武装就好。这是很容易的,假如对手拿的是刺剑、长矛或者单手剑,哪怕是长剑也没问题。可那混蛋非得拿把砍刀。这里的人拿砍刀对战。愿神怜悯他们。

  一切都结束后,他把它捡起来看了看。那是寻常铁匠打的东西,两英尺长的刀身,一寸半宽,有弧度,只一侧开刃,非常锋利。刀身略微扭曲,锻造时留下的瑕疵和淬火的痕迹并没有完全锉掉,唯一一根深血槽的内侧也没有打磨光滑。因为这东西大多数时候都被用来砍小树、修篱笆、偶尔杀头猪,你是不会为这种事大费周章的。在佩尔米亚,每个谷仓里都有这么一把砍刀。

  他从一具尸体上拿了一根围巾,把它包起来塞进木箱。光看着它都让他恶心,但你永远说不清会不会遇上什么情形,需要把这种东西派上用场。它们总能派上用场,不是吗?

  他努力想象大厅高高的窗户,窗前挂着绘有人像的锦缎窗帘。人人都去德泽尔的学校,想学击剑只有那地方最好。你知道吗,他曾经是刺剑冠军呢!他们说这话时会带着一丝惊奇,因为谁能想得到呢?那个总是开开心心的秃头胖子,脸上挂着热情又明亮的笑容,行为举止也那么讨喜,可那人居然当过职业击剑选手?

  知道吗,他还参加过大战呢!不,他们不会说这个。他们不会有任何理由去说这个。

  要是现在能有杯烈酒,要他拿什么换他都愿意。可是他答应过她,而且他知道,哪怕他只是看一眼酒瓶她也会晓得。然后等他回家的时候,就会发现人去楼空,屋里只有一封用词考究的短信。他意识到自己在不断地把右手握紧又张开,就像医生教他的那样,那个增强筋腱力量的动作。

  那么,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想借它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一个斯科利亚的拦路劫匪拿着一把佩尔米亚的砍刀做什么呢?这问题并不怎么费脑筋,尤其那人还穿着军队发的大外套。砍刀当然是大战期间捡来的,许多人都把它们当成纪念品、战利品带回了家。这种东西在农场很有用,他们是这么想的。战场上也能捡到剑啊、矛啊之类军队发的破烂货,但它们都太不经用了。好多人甚至开始自己动手仿制砍刀,因为它们实在特别有用。

  可不是么。他看看自己的疤,那是一个蓝皮肤的医生缝起来的。那些蓝皮肤真是棒极了,只要你能赶上他们心情好的时候。

  而现在我们要回去佩尔米亚,他心想。世上所有的傻事里,我单挑了这一件。为了两万五千诺米斯玛塔。这个数字本身也够可笑的。事情肯定不止表面上那么简单。毕竟除非脑子发昏,谁也不会……

  他希望其他人醒过来,好帮他止住这些在脑子里不断打转的念头。人是没办法这样生活的,总是在你自己的头脑中被围困,就好像浇灌者打开水闸之前的弗罗斯·维尔让。他故意一不小心碰了季若特的脚,可对方只哼了一声就继续睡了。

  可是,他告诉自己,过去也会改变,就像其他的一切那样。你离过去越远它就越模糊,直到你抵达某个点,那时你的记忆就变成了不可靠的证据,除非有证人替你作旁证。而如果没有证人——好吧,记忆也算是财产,毕竟如果没有其他证人对它宣告所有权,记忆就属于你。那么把它稍加扭曲、磨平边缘、往上面加一个圆钮让它不再尖利,这么干也不犯法。只有傻瓜才会把没有刀鞘的匕首放在自己口袋里。

  或者那也没什么关系,只要你能不睡觉,或者像他这些年遇上的那些出奇走运的家伙,睡醒以后从来不记得自己的梦。而且也只有傻瓜才会回佩尔米亚,哪怕是为了两万五千诺米斯玛塔,除非他真的非这样做不可

  他往窗外看,正好看见一个蓝皮肤头盔上的白羽毛在一点一点。

  好吧,至少来的不是阿兰姆·查塔特。有时候住在他们楼下的租户会用藏红花和大蒜烧鱼。上一回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他自己是完全不记得了,但似乎是松莎想办法从他身边溜了出去、跑去了行会的总部。四个受过训练的剑手才从他手里把剑抢下来,其中一个还被伤得很重。这一切只是因为鱼和藏红花的气味,因为这气味混杂了雨后空气的甜香。阿兰姆·查塔特经常吃鱼。真奇怪,他们明明是内陆的游牧民族。不过他们似乎在海岸边的某个地方用皮毛交换淡鱼干。佩尔米亚人知道他们喜欢吃,就把这当作标准的配给食物供应。当然了,那个时候他还在喝酒,只不过(据他自己的记忆)出事的那天晚上并没有喝。他用的武器(这是他唯一记得的一件事)就是一把砍刀。是他带回家的纪念品,因为他觉得也许能派上用场。不消说,他带回来的不止这一把,但其他的他都没告诉她。

  死掉的老兵的砍刀在车顶的箱子里,跟其他武器放在一起。他几乎能感觉到它的存在,感觉到它在看着他。当然了,砍刀基本上只不过是一把长得太胖的匕首,谁也不会想到用这鬼东西去击剑。只不过在勒卡佩鲁斯的《防御的真正艺术》里有一页插图,两个人穿着寻常的衣裳,各拿一把弯曲的大匕首面对面站着。在那一页上并没有通常那些技术性的描述:准备动作、步法、可能的防御与反击之间的切换等等。那一页上只有一句话。这里的人拿砍刀对战。愿神怜悯他们。

  (想到这里他才记起,其实在他自己的行李箱里就有一件战争纪念品,用厚实的蓝布仔细包裹,放在那件干净的衬衫和他精心挑选的、稀罕的击剑教材底下——教材是他准备带去佩尔米亚出售的,走运的话,行会的图书馆永远不会发现丢了这几本书。可是他的行李箱在轮轴折断时已经从马车上扔下去,附近又有这么多强盗,恐怕他再也没机会跟它重逢了。这样多半更好些,毕竟只有傻瓜才会带一把砍刀进入佩尔米亚。)

  轻便马车碾到了一个坑或者一块石头上,马车略往前冲了一下,几乎无法察觉,但却足以惊醒富兰特泽士。他睁开眼睛盯着车厢对面,脸上露出震惊和极其悲伤的神情。那神情一闪而逝,就像起风的日子云从太阳表面飘过。苏伊达斯觉得自己完全理解对方的感受。

  他同情地说:“还在这儿。”

  “什么?”

  “没什么,”苏伊达斯说,“顺便说一句,你没错过什么大事。”他朝窗外瞟了一眼,“如果我猜得没错,我们离边境还有大约一小时。这东西像风一样快。”

  “我睡了很久吗?”

  苏伊达斯点头。“旅行的最佳方式,在梦中旅行,”他说,“免了一路傻坐。最糟糕的方式当然是走路。我从来都讨厌走路,太原始。”

  “我自己倒是喜欢散散步,”富兰特泽士温和地说,“我和妻子会在傍晚去河边走走,我们有只狗,你知道。”

  “随你高兴,”苏伊达斯回答道,“我说,边境那边似乎有些我们的人。那时候我们就能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了。”

  富兰特泽士露出担忧的神情:“你什么意思?”

  “这个嘛,”苏伊达斯不大清楚该从哪儿说起。他已经在脑子里把各种问题咀嚼了很长时间,所以不可能指望其他人能像他这样明白。“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他说。“我们来到我们自己国家的兵站,而且别忘了,那是很重要的一站,不是什么附属分支。结果发现兵站已经关门大吉,一个人也没有,路上还设了陷阱?嗯?”

  “自然是很不方便的了……”

  “首先,”苏伊达斯坚定地说,“在没有明确命令的情况下,抛弃军事设施是严重失职,为这事儿他们可以绞死你。其次,他们知道我们要来对吧?你提前派人通知了,他们应该在那里等我们。”

  “人家是这么跟我说的。”

  “可不是么。而且所有人都不停地说这次的任务多么多么重要,不是吗?可是等我们到了那儿——自然稍微比预定的时间晚了一点,但是走过那条路的人都知道,一路上可能发生各种事把你耽搁下来——然后怎样呢?哈,那地方彻底关门大吉,半个人也没有。你就不觉得奇怪吗?哪怕只一点点?”

  “这个嘛,的确,”富兰特泽士说,“但你似乎想暗示说这里头有些见不得光的勾当,而我更倾向于把这理解为沟通失误。”

  “你觉得这样的解释说得过去?”

  “哦,毫无疑问,”富兰特泽士说,“大战期间,我在卡努斐克斯将军手下供职。我负责好几个部门的物资运输,那之后再也没有什么事能让我吃惊了。我们有一条法则,是某个很有智慧的人想出来的,我一时记想不起他的名字。一百次里有九十九次,表面看来像是叛国或恶意的行为,最后都只是单纯的无能。”

  苏伊达斯平静地点头。“然后还有一帮强盗凭空冒出来,正好就在我们在那里期间,”他说,“这都只是巧合而已。”

  富兰特泽士想了想该怎么回答。“并不真的是巧合,”他说,“我猜他们——嗯,这就是他们谋生的方式,而且他们干这行当已经有一阵子了,他们派了人在路上望风——”

  “他们选择的伏击地点,”苏伊达斯盖过他的声音,“是在政府兵站的后院。除非他们知道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否则那就是最傻最傻的选择了。那个兵站本来应该有一整队士兵,专干追捕和消灭强盗的活儿。明明有一英里又一英里空荡荡的旷野,他们随时可以攻击我们。根本说不通。”

  富兰特泽士皱起眉头。“那么,”他说,“他们肯定知道兵站关闭了。”

  “好吧,可是我们出发前你最后做准备的时候,你找了人先过去告诉他们我们要来了。并没有人找到你,跟你说兵站关闭了对吧?”

  “没有,”富兰特泽士承认,“没人跟我说过。”

  “好吧,那么当你派人过去的时候,就在我们出发前两天——”

  “我们出发的前一天。”

  “前一天,而在那个时候兵站是开着的,也没有任何人听说计划要将它关闭。我们抵达的时间比原计划晚了十二个小时左右,并不算太久,结果那地方已经空空如也,路也给堵住了。而且,”他又补充道,“还有一帮强盗在兵站附近徘徊,所以他们肯定知道兵站关闭了,可政府却不知道。如何?”他添上一句,“这不可能是什么过渡办公室的书记员搞砸了那么简单,对吧?”

  “可能的,”富兰特泽士慢吞吞地说,“比如出于人员轮换的原因而做的常规调动,相关部门的低级官员忘记通知中央办公室。”

  “那你派去送信的人呢?就算军队的人正准备换岗,你派去的人难道不会提起吗?——哦,顺便说一句,等过两天你们这些人过去的时候,那地方应该已经关了。”

  “或者他们以为我们早就知道。”

  “强盗又怎么说?”

  “他们看见部队离开,”富兰特泽士说,“觉得正是好机会。马车会在兵站停下,攻击静止的马车比拦住移动的马车容易多了。尤其是,”他开心地补充道,“他们自己又没有马。”

  苏伊达斯想了想,然后摇头:“我觉得不是。”

  “这么说肯定是那些强盗,”富兰特泽士又添上一句,“是他们把木头放在路中间的。”

  “嗯,对,”苏伊达斯说,“那根木头,它正好在你的‘攻击静止的马车更容易’理论上戳了一个洞。他们只需要把木头放在路中间,就像你说的那样,然后马车就能停下来,根本不需要跑来跑去。”

  富兰特泽士耸耸肩。“那么或许是军队离开兵站时把木头放在路上的,”他说,“这种事情我哪知道,但说不定这是标准的操作程序呢。”

  “在和平时期不会。”

  “那就肯定是强盗放的。”

  苏伊达斯烦躁地叹气。“然后呢,”他接着说道,“然后又是谁出现了呢?蓝皮肤,出现在国境线我们这一侧。他们根本连非军事区都不应该进入,更别说我们国家境内了。”

  “哦,托提拉上尉全都解释清楚了,”富兰特泽士坚定地说,“他的证件也完全符合规范。而且他出现算我们走运,”他又添上一句,“否则的话——”

  “然后还有他,”苏伊达斯轻声说着朝兹米瑟斯的方向点头,“你肯定也注意到了,每次有什么坏事发生,他就凭空消失到不知哪里去了。”

  “他是有证明文件的政治官员,由外交办公室临时委派来的。”

  “行。最后一件事,”苏伊达斯的双手开始乱动,左手拇指揉搓着右手上的伤疤,“在C9和非军事区之间有多少个兵站?”

  富兰特泽士稍微睁大眼睛:“七个。”

  “我们已经快到边境了,途中一次也没停过。”

  片刻的沉默,之后富兰特泽士说:“托提拉说了,他想追回损失的时间。”

  “在兵站停车可不是随你高兴做不做的。至少对于深处斯科利亚国土的佩尔米亚兵不是——你必须在兵站停下来出示文书。而我们一直没有离开大路,所以并不是把途中的兵站全绕开了。即便托提拉决定不遵守规定、只管往前骑、不停下来出示通行证,兵站也总该有些反应。守备部队应该赶紧派骑手来追我们,或者穿过田野赶到前头去通知下一个兵站拦路。可是并没有。从这里我能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在C9和非军事区之间的所有兵站都关闭了。”他停下来给富兰特泽士机会说话,对方没有回答。“那么,”他说,“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干呢?”

  惊慌的神情出现在富兰特泽士脸上,但很快就过去了。“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他说,“偶尔有时候所有的兵站都会同时关闭,出于某种原因。别问我原因可能是什么,”他飞快加上一句,“我可不是专家。”

  “你曾经是。”

  “那是七年之前了,而且那时还在打仗呢,如今肯定跟那时候不一样了。同样的,也可能没人想起来要告诉我这件事,说这次关闭兵站的行动正好要在我们出发去佩尔米亚的时候进行。不仅如此,”他看见苏伊达斯张开嘴巴,径直接着往下说,“当地的强盗很可能知道兵站关闭的时间表,并且利用它进行自己的营生。事实上,如果确实存在一个常规的关闭计划,强盗是肯定要把它利用起来的。还有可能佩尔米亚人也知道这件事,而我的办公室却不知道,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佩尔米亚的小队会在这里待命,他们是来为我们的人民提供保护的,”他用力加上一句,“出于相互合作与信任的精神。如何?”他问,“这是可能的不是吗?”

  “反正你好像真的信。”

  “总强过你的猜测,”富兰特泽士说,“某个针对我们的巨大阴谋,涉及政府的好几个分支。那不但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还要雇用非常不可靠的执行者,例如普通的强盗。更不必说为达成目的,这样的阴谋实在过于复杂,简直荒唐可笑。如果有人想杀我们,”他轻声补充道,“有许多容易得多的办法,还有许多方便得多的地方。除此之外,”他的口气非常温和,“我们还活着。我就问你了,如果真有人那么神通广大,能编织出你所想象的那种规模的阴谋,他们竟会杀不死我们吗?他们不会费这么大的功夫,然后却指望一小群拿着农具的强盗去打败斯科利亚国内四个最厉害的剑手。”

  苏伊达斯满脸不悦地看着他,但不悦很快化作微笑。“这倒提醒了我,”他说,“木箱里的剑,它们怎么突然像被施了魔法一样,从钝剑变成了开刃剑呢?”

  富兰特泽士缓缓摇头。“我并不觉得这会对你的论点有所帮助,”他说,“如果我阴谋要谋杀我们,我才不会偷偷把我们的假武器换成了真的。适得其反,你不觉得吗?”

  苏伊达斯怒火中烧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哈哈大笑。“对不起,”他说,“无聊的时候我就开始东想西想。多半你想得更对,”他补充道,“我还记得在大战期间有一次,我们把食物带给围困弗罗斯·维尔让的部队。人家还说雷内克河上的桥已经修起来了,因为我们早就让他们把桥修起来,已经说了不知多久。于是我们就到了那儿,结果发现没有桥,然后一群工程师出现了,告诉我们说他们刚刚才得到命令要开始修桥,然后当然了,命令又被取消了,因为浇灌者把雷内克河往东移了七英里,我们不必再过河了,我猜这次大概就是那种情形吧,遇到莫名其妙的事,我就编出这么个绝妙的理论——”

  “我记得那座桥,”富兰特泽士打断他,“想让他们把桥修起来的就是我。”

  “说笑吧?”

  “没有,真的。我负责向弗罗斯·维尔让运送物资。一座简单的桥,只要几个人一周就能建好,可我们的车队却要绕个大圈子、多走两天的路,简直太可笑了。当然了,将军不许在那里修桥,因为他计划要把河改道,可是我在军队指挥链上的等级太低,没人告诉我大局的构想,所以我花了很长时间和精力去游说上头支持这个我认为完全合理的项目。当然啦,我完全是浪费时间,还让自己显得像个傻子,”他微笑起来,“我还记得那时自己多么愤怒,而且那个愤怒在当时显得特别的不合时宜,因为淹没弗罗斯·维尔让不消说是大战中最伟大的胜利,而我却因为它妨碍了我的桥而怏怏不乐。过后我自然看出自己多么可笑,可是在当时那时候……”

  马车减速,苏伊达斯拉下窗户把头伸出去。“看着像是边境,”他说,“有一座据点,路上修了一扇门,还有两个当兵的。”

  “这不就是了,”富兰特泽士开开心心地说,“一切正常。”

  苏伊达斯根本懒得跟他争辩,他在观察那些士兵。他尝试着设身处地:假如自己是边境上的卫兵,突然迎面来了一队事前没听说过的蓝皮肤骑兵,而且还是从斯科利亚境内出来,他会如何反应?时间太短,他没法恰如其分地重建一系列如此复杂的情绪,但他基本上确信自己肯定不会站在原地满脸无聊,而那两个大兵正是如此。

  他伸手过去用食指戳了戳兹米瑟斯的鼻翼。“醒醒。”他说,兹米瑟斯哼了一声,睁开眼睛,“到边境了。”

  “什么?哦,妙极了。我最好去跟兵站的军官说句话。”

  兹米瑟斯从他的旅行毯下方滑出来,钻出马车。苏伊达斯努力竖起耳朵,可是听不见说话声。他问:“大战期间你在卡努斐克斯手下供职?”

  富兰特泽士说:“没错。”

  “多长时间?”

  “大约八年,那之前我在总司令部。”

  苏伊达斯点头:“那就不是战地军官了。”

  “不算是。我的确有很长时间都待在前线附近,不过——”

  “反正他们在开门了,”苏伊达斯说,“要不我就出去看看能不能——”

  “最好不要。”

  富兰特泽士声音里的某种东西让苏伊达斯迟疑,正好这时兹米瑟斯回来了。他爬进马车缩回自己的毯子底下,动作那么的顺溜,让人无法相信他曾经离开过。马车开始移动。

  “谢谢你叫醒我,”兹米瑟斯说,“嗯,我跟队长稍微聊了两句。托提拉的队伍会一路护送我们到乔伊奥兹。他们还安排了一辆货车在非军事区里等着我们,车上有食物、帐篷、毯子之类的。往后就不会这么艰苦了。”

  苏伊达斯质问:“为什么所有的兵站都关掉了?”

  兹米瑟斯连眼睛也没眨。“愚蠢的误会,”他回答说,“队长都跟我解释了。每三个月左右,兵站就会做一个入侵演习,其中一部分就是关闭兵站网络、追踪模拟的入侵部队。就好像大战期间阿兰姆·查塔特前来洗劫时那样。看来似乎是有个傻瓜安排了一次演习,然后谁也没想到要跟我们提提这事。”

  苏伊达斯看着他。他确信兹米瑟斯一直在睡觉,直到自己叫醒他为止。“好吧,”他说,“倒也说得通。”

  “的确。这件事情我得在报告里提一下。当然了,佩尔米亚人也会听说这档子事。恐怕我们会显得很傻。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还得靠他们来营救。我估摸着这消息会在某些地方引起大动静呢。可话说回来,本来还可能更糟的,”他微微一笑,“我猜这条路你是很熟悉了。”

  苏伊达斯回答道:“很久之前。”

  “哦,从你那时候到现在,应该也没多大变化。路上的坑可能更多了,我猜。因为实在没钱做道路养护。”

  苏伊达斯冷冷地挤出一个笑脸,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兹米瑟斯拿起自己的书开始读,这次书籍上的题目刚好能看见。潦草的棕色手写字体:《佩萨尼乌斯与蓓蕾妮丝》。苏伊达斯忍住了没笑,他还记得松莎在书商市集买过一本,作为礼物送给她妈妈。这本书有许多缺点,其中之一是动不动就吟诵剧毒的伤感浪漫诗。兹米瑟斯手头这本,一看就知道是自制的版本,虽说苏伊达斯完全无法想象这位政治官员亲手抄书的情形:在城市图书馆的书写室,从东向的高窗洒进的阳光越来越黯淡,而他依然坐在高脚凳上一字一句缓缓抄写。更可能是这样吧(他逐渐坠入梦乡,同时幻想出另外一种可能性,尽管他自己也承认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事情确实如此):也许这本书是从某个被诬陷入狱、判处死刑的政治犯手里收缴来的。兹米瑟斯读它是出于一种扭曲的愿望,想要弄清死去的书主人的想法。嗯,这反正也是一种理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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