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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天刚亮,巴达斯·洛雷登就开始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昨天晚上,他取回了在太阳下晒干的筋腱,放在橡木板上,用皮革槌子捶打成纤维状,然后用一把特制的象牙梳子慢条斯理、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梳开,把一条条粗糙的黄色半透明纤维分成不同长度,分别束好,按照尺寸排放在桌面上。现在,材料准备工序只剩下清理肋骨和熬胶了。

  骨片由于自身的油脂而触感滑腻。他用滚烫的碱水把每一片都洗了一遍,尤其仔细地擦洗了接口处内部。趁着把它们放到一边冷却的时间,他制作了接下来会用到的几种胶水。

  他用凝结的血调和锯末做成了上浆剂,固定胶则是把碎皮和肌腱废料放进水中、大火熬煮一个小时制成的,期间需要偶尔搅动并撇去浮渣。他把粘合力最强的头道胶水分装到别处,余下的残渣重新放回火上炖了一整天。那气味恶心极了,但他几乎没有注意到。

  他用血胶仔细地给骨片和木胚上浆,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侧放在木块上,稳稳地摆在从窗户灌入室内的阳光里。等待上浆剂硬化的时候,他又把更多的筋捶打成纤维,还做了一张用来把肠子拧成弓弦的木质绕弦架。最后,他把浸泡过的皮革块扯开,准备包裹弓把。

  (“如果是关于战争的事情,”小卢哈当时说,“我当然愿意帮忙。你想让我做什么?”

  “噢,一些基本工作,一点也不难。我本来不想麻烦你,但我已经习惯有学徒在身边了,而且我也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这个忙。”

  卢哈微笑起来。“我一直想学一门手艺。”他说,“用自己的双手干活,而不是读书或者打仗。我想做东西,当一个手艺人。”

  “这肯定是家族遗传。”他鼓励道,“相信我,我们两个能做出中邦之外最好的弓。”

  卢哈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和许多表面上阴沉内向的孩子一样,他笑起很好看。

  “父亲会很高兴的。”他说。

  “希望如此吧。”他回答。)

  差不多在洛克斯森林战役最激烈的时候,他完成了材料的预备工序,开始制弓。

  “谨小慎微是失败者的作风。”斯滕·莫格雷说,“但另一方面,我们实在不能把这一仗搞砸,所以还是稍微稳妥些吧。”

  这是一个炎热晴朗的早晨,一丝风也没有。亮得难以直视的阳光在东方的海面上闪耀着,也将银行的镀铜屋顶照得熠熠生辉,像着火了一样。在他身后,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只有开阔的丘陵地,以柔和的起伏向海湾两侧的悬崖延伸。对于步兵冲锋来说,这样的地形再合适不过了。下坡的坡度能提供可观的动力,又并不过分陡峭,所以非常安全。在他下方,高戈斯的那支小小的军队横在大路上,像搭在铁砧上的细钢条,正等着被锤打成型。“谁要是带回高戈斯的脑袋,谁就有三十个金币。”他高声说,“如果脑袋还连在身子上,还能喘气,就再加二十个金币。除了他之外,剩下的人对我们没用处,所以尽情大开杀戒吧。保持阵型,不要磨蹭,这应该会像踩死甲虫一样容易。”

  他将三百个士兵排成两排作为中军,剩下的分成人数相等的两批作为侧翼,每侧各六百五十人排成两条长长的阵线。他的计划是展开侧翼向前推进,让高戈斯以为他们是要从他两侧冲过去,完全避开他,直接进攻思科纳镇。如果他上钩,要么会分散兵力阻拦大军,然后被迅速包围,要么会阵脚大乱,试图撤回镇内。如果情况属于后者,中军就会发动冲锋,攻击他的后方,同时侧翼将赶到高戈斯前方,合在一起,组成一条截断退路的套索。不管怎样,只要他的军队铺散开来,保持移动,弓箭手就会丧失侥幸得胜的机会,因为不论何时,战场上的斧枪兵都是散开的,他们射箭也就没有意义了。尽管开战后,他对高戈斯的好感与日俱增——你很难不对自己深入研究的对象产生感情——他还是想不通在这样的地形带着二百五十名弓箭手,要怎么与一千六百名斧枪兵抗衡。他短暂地考虑了一下议和,但没怎么犹豫就否决了这个点子。严格来说,他这是在镇压一场叛乱,算不上真正的战争。他只需要按照镇压叛乱的规程走就行了。

  高戈斯看着斧枪兵从两侧向他接近,意识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愚蠢,真是愚蠢。不知为什么,他以为敌人会用一支庞大而密集的中军向他发动冲锋。之所以产生这个荒诞的想法,是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有获胜的可能。而现在,他们似乎完全忽视了他的军队,像避开一个倒在大街中央的醉汉。

  “现在怎么办?”有人问。

  高戈斯耸耸肩。“我想是上去和敌人打吧,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这个。”

  “和哪些敌人?”

  高戈斯想了想。“他们,”他指了指敌方中军,“就是那些站着不动的混蛋。他们容易射中。好,所有人排成两排,轮流上前放箭。”

  第一轮箭雨腾空而起,像一片新麦茬地里惊飞的白嘴鸦群。他们和目标之间隔着二百多码——远地靶就是这个距离,而他最近半年一直都在让士兵练习远地靶。离敌人还剩一半距离时,箭停止了爬升,在空中悬停了一刹那——

  (极短的一瞬间,天平的两臂在薄如刀片的支轴上维持着平衡。)

  ——然后开始下落,力量和速度渐渐积攒。它们下落的位置总比预期的靠前,达到最高点后,下降速度会比爬升时快得多,势头也更猛。箭雨直接落在了中军的两排阵列上。第二排弓箭手越过第一排,前进五步之后开弓放箭。第一轮箭射中目标时,第二轮已经离弦。接着轮到第一排向前五步,箭雨飞向空中时,第二排再次前进并开弓。这次,第一排弓箭手停在了原地,因为已经没有站着的目标了。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干,斯滕·莫格雷死的时候想。)

  敌军侧翼正在快速接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下令军队组成密集方阵。如果他们有脑子的话,肯定会直奔思科纳镇,他一边想一边伸手取箭。如果冲着我们来,就要看箭够不够用了。最终成败还是取决于物资供应,取决于经济。

  前进的敌军在两侧伸展队列,准备合在一起形成包围圈。他对此毫不担心。他已经将自己的方阵收束到了最小,如果要交战,他们必须收紧包围圈,缩短士兵和士兵之间的距离,成为弓箭手最好的目标,就像他之前在河岸看到的一样。“等敌人进到八十五码之内,”他用响亮清晰的声音叫道,“前排,开弓。”

  第一轮齐射让他们散开了一些,但是空隙很快就被填满了,因此并不妨事。横排交错前进的效果和他预想的完全一致:一排放箭时另一排已经拉开了弓,空中的箭雨一刻不断。敌军阵脚大乱,仿佛地上有绳子绊倒了他们。离方阵还有四十码时,他们已经乱作一团,来不及越过堆积的死尸和伤员就纷纷中箭。尸堆越来越高,像是积聚在沙漏底部的小沙丘,或者涌上海滩那一瞬间的海浪。在四十码的距离上,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已经触手可及,不过从应用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不稀奇。两军交战本来就没什么晦涩深奥的东西,一切都取决于基础算术——最先耗尽的是高戈斯的箭,还是敌人的士兵?两者的数量非常接近。敌军究竟会终止进攻撤离战场,还是越过尸堆向前奋进,也许要看最后一支箭、最后一名士兵、某个弓箭手的剑法、某个斧枪兵穿胸甲的方式、某把弓的准头、某支箭的笔直程度,或者某个人的脑袋在关键时刻转向左边还是右边。

  高戈斯看也不看地摸到了最后一支箭的箭羽。他左手推弓,右手拉弦,勾弦指的第一和第二关节之间已经血肉模糊,开弓时背上的肌肉痛得厉害。左臂伸直时,弓发出了刺耳的断裂声,断裂的上弓臂猛撞在他的嘴上,如同老道的拳击手打了一拳,下弓臂则狠狠抽打在他的膝侧。他呆立了片刻,身上挂着损坏的弓,样子很好笑——这该死的垃圾,白蜡木弓坯没有铺筋,此时终于承受不住弓背的拉伸与弓腹的压缩,让他在决定一切的关键时刻失去了自保之力。除了扔下那两根柴火棍站在原地之外,他突然间什么都做不了了。

  “去他妈的,”有人喊道(是胡伊克·波瓦特,昨晚夜谈结束后,他在回去的路上被一根固定帐篷的绳子绊了一跤,扭伤的脚踝就像水桶上的破洞,让他的体力不断流失),“后退!整队!看在老天的份上都给我往后退。”斧枪兵开始往后撤,由于地上的尸体太多,撤退的动作很慢。箭雨仍然不断落下,倒地的人并没有比之前少。撤到七十五码外的时候,他们集合整队,这才意识到幸存者少得可怜。“去他妈的,”胡伊克·波瓦特又骂了一声,接着不情愿地下令退兵。他满心愧疚,一瘸一拐地走在队伍最后,仿佛抛弃了自己不再爱的女子。宽阔的后背成了显眼的目标,胡伊克·波瓦特是最后一个倒下的人,挣扎了几个小时才死去。

  “难以置信。”高戈斯说。

  “不信也得信,”他旁边的人说,“确实是险胜,不过总比输掉好。”

  残余的敌军里有人担负起了指挥的责任,他们排成纵列,越走越远。“剩下不超过七百人,”有人说,“大概更接近六百。”

  高戈斯迫使自己回过神来。“我们呢?”他问,“伤亡情况如何?”

  “他们根本没进入近战距离。”另一个人回答,“要是每个人的箭再少三支,肯定会被他们杀光,但我们逃过了这一劫。看起来无人伤亡。”

  到了下午,高戈斯把镇民们划分成几组,分别负责回收箭支、剥掉死尸的衣物盔甲和埋葬尸体。一个拜斯中士的信使前来报告喜讯。拜斯带兵在山里伏击了撤退中的敌军残部,大约七百个斧枪兵中只有九十人逃脱了。他想知道接下来应该追击逃亡者还是回思科纳镇。

  高戈斯觉得反胃。他告诉信使让拜斯回镇,放过那些可怜的家伙,然后走上山坡去见他姐姐。

  银行里几乎空了。没有文员在走廊里匆匆穿行,或者从桌前抬起头偷瞄他。没人坐在尼莎的办公室门外的石凳上等待召见。他推开门走进去。里面空无一人。

  他最后在金库里找到了一个文员,那人正忙着把算板上的银算筹往一只叮当作响的大口袋里放。

  “嘿,”他说,“董事哪去了?”

  文员盯着他,好像他长了两个脑袋。高戈斯低头看了看自己染血的衣服和伤痕累累的手。“没事,”他说,“我们赢了。你看到我姐姐了吗?”

  文员露出一副不知道该傻笑还是该逃跑的样子。“你不知道吗?”他说,“她跑了,已经不在思科纳了。她带着所有的现款和最好的船离开了。”

  你说阿维德·索福那家伙?阿维德·索福想,是啊,我记得他,他不就是那个比另外两支军队迟了三天才到思科纳镇,浑身湿透沾满烂泥和松针的蠢蛋吗?真是个笑话!

  据当地人说,由于最近丰沛的雨水已经流入大海,过去几天炙热的天气又烘干了大片常年被水淹没的湿地,思科纳南角那片地面被沼泽覆盖的森林比平时干燥多了,往常齐腰深的泥潭现在只淹到人的膝盖。

  穿过沼泽的过程又痛苦又悲惨,每一步都万分艰难。本来能供五个人和一头骡子通行的小道被两千个士兵踩成了粘鸟胶一样粘稠的泥泞。裹满泥浆、吸饱了水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无法抬脚,赤脚走路反而会让脚干燥些。不断有人被大丛的茅草绊倒,扭伤脚踝。森林里昏暗不堪,一切都被瘦高的冷杉树和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树冠笼罩着,气味恶心。军队不得不穿过齐腰高的荆棘和黑莓灌木,在垂到地面的树枝与树根之间钻进钻出。在自然的折磨下,什么敌人都是多余的。

  敌人根本不会进森林,他们没那么蠢。

  尽管如此,索福还是知道,如果他不派出侦察兵和先遣队,就肯定会遭到伏击,遇上路障、泥石流、敌人的岗哨和弓箭手。一个自以为不用守规矩的将军可能会害了整支军队,遭遇猝不及防的歼灭。思科纳应该已经被攻陷了——毕竟,他们该怎么抵挡四千人的大军?肯定有从镇上逃出来的反抗军余党,如果遇上了,他们会继续逃跑,还是背水一战?在阴暗的树木之间、恶臭的污泥之中交战,对双方来说都糟透了。他们肯定不会那么蠢的。(啊,但如果他们不蠢,就不会进沼泽地了。)

  “他们说前面有块空地。”掌旗中士说。

  “希望他们这次是对的。”索福说,“之前我还以为他们是故意带我们走错路——这也正常,因为我们是敌人——但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觉得他们和我们一样不认识路。毕竟,谁有事没事往这里跑?”

  掌旗中士点点头。“还是有几个认识路的猎人。”他说,“据说这里有鹿和野猪,大概我们弄出的响动把它们惊走了。还有几个老头会带着家里的猪来这里找松露。”

  “我从来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吃松露。好像要加蜂蜜,或者切成——我的天啊,他们是对的。那儿确实有片空地。”

  “不止有空地。你看。”

  空地上有人正在搭帐篷,有人徒劳地用受潮的木头和湿透的引火棒生火,有人正把弓堆叠在一起,还有人在树枝上晾衣服。索福花了五秒钟才意识到眼前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期间,空地上有些人试图去拿武器,但大多数只是站在原地愣神。仿佛他们本来坐在家里,却有神话中的野兽撞破墙壁冲了进来。

  “前三排。”索福叫道,但晚了一步,他周围的士兵已经不等命令就冲向了前方,急着要把一周以来在森林里积攒的怨气发泄在敌人身上。没过多久,空地上的两百五十名反抗军的一半逃进了森林,没来得及拿上武器,有些人还光着脚,身上只穿着里衣。剩下的人很快就被砍倒,如同那些给军队带来极大痛苦和愤怒的黑莓灌木、荆棘、蕨类、树苗和森林里的其他植物。这是一次迅速高效的砍伐,敌人暴露的肢体像树枝一样被挨个切断。斧枪兵们基本上只用斧刃劈砍,极少用到枪刃。索福没有干涉,毕竟他先前也没让士兵们考虑茅草和羊胡子草的感受。而且,他并不想阻止他们。在森林里度过的这一周让他也颇有怨气。

  军队丧失兴趣的时候,还有大约五十名敌人活着。他们大多都负了伤,有些人被砍掉了手指或者手,有些人被削掉了耳朵。整个过程就像一群恶毒的孩子漫无目的地猛砸树干,折断树枝,划破树皮直到树汁流淌出来。几乎没有敌人做出反抗。

  “够了,”索福叫道,“别再浪费精力了。控制好俘虏,我们修整一个小时后出发。找找附近有没有干净的水源,再看一下反抗军的帐篷里有没有食物。别浪费了好东西,我们还不知道下次获得补给是什么时候呢。”

  没错,说不定我们应该把敌人的尸体也吃掉。

  俘虏的供词让他愉快起来。他们试图追踪和伏击斧枪兵,结果迷了路,在灌木和烂泥中跋涉了三天,已经准备放弃原计划,撤出森林了。本来打算在森林边缘等待沙斯特的军队,要么打一仗,要么学高戈斯消灭敌军的第一部队的办法,跟着他们前往思科纳,一路骚扰——

  “你什么意思?”索福打断了他。

  俘虏看起来十分吃惊。“你不知道?”他说,“我们出发之前听到了消息,洛雷登将军打败了你们的第一部队,抓到了几百个战俘。”

  索福皱起眉头。“是莫格雷将军的军队吗?”他问,“还是阿芬姆将军的?”

  “不知道。”战俘说,“高戈斯当时还没到思科纳,我们只接到了急报和守卫森林的命令。在林子里遇到平民之后,才听说你们在这里。”

  “高戈斯真的击败了一整支军队?”索福问。俘虏紧张地点了点头。“那他应该会返回思科纳镇吧?”

  “我想是的,”俘虏抹掉从头皮上的伤口淌到眼睛里的血。他的头发也浸了血,血液像树叶上的雨水一样,沿着长得过头的刘海滴落。“我们得到的消息里没提到这个,只是说我们打了一场大胜仗,命令我们守好这里。”

  “你确定你不知道是哪支军队?如果你在撒谎,我就吊死你。”

  “我确定,”俘虏疲乏地说,“我连战场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道高戈斯传信的时候在什么地方。我们的中士应该知道,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阿维德·索福抬头看了看护旗中士,后者摇了摇头。“好吧,”他说,“中士,让俘虏列队,我们得带上他们一起走。这样吧,让他们带我们原路返回。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在泥浆里跋涉过的样子。”

  俘虏摇了摇头。“这片空地的另一边地势更高,非常干燥,但我没法带你们原路返回。我说过,我们也迷路了,足足有半天时间都在绕圈子。”斯滕·莫格雷的军队有可能被击溃了。对此,阿维德·索福的担忧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极度讨厌莫格雷,并且知道莫格雷对他也持相同态度,还要加上一份鄙夷。但是自从到达思科纳,莫格雷一直是掌控全局的人。因为他的存在,索福没怎么思考过整体战略,把心思都花在了羞辱莫格雷和他的同党上。如果莫格雷的军队真的遭遇不幸,那么他可能要花几天、甚至一整周的时间来整顿士兵,担起指挥战争的重任。这意味着索福会成为远征军的领袖。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他的责任。

  该死的战争,他怨忿地想,就算一切顺利,到头来也全是白忙活。

  “你说她离开了是什么意思?”高戈斯问。

  “就是离开了。”文员无助地重复道,“她还辞掉了董事的职务,把所有银器和大部分贵重家具之类的东西都带走了。账簿倒是都留了下来。”

  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呼出来。“好吧,”他说,“她的女儿和她一起走的吗?”

  文员一脸困惑。“什么?”

  “她女儿。伊苏斯小姐。”

  “噢,应该没有。她好像谁也没带走,除了几个护卫和船员。”

  高戈斯靠在墙上,用指尖揉搓着脸颊。“好吧,”他又说了一遍,“没时间说这个了。现在总部的职员都由谁管理?”

  文员耸了耸肩。“没人管那些了,”他说,“我想大多数也都,唔,准备离开。”

  高戈斯皱起眉头,从文员的手里夺过那袋算筹,把它们洒得满地都是。“我猜也是,”他说,“不过这样可不成。所有试图离开岗位的人一经发现,必须亲自来向我解释清楚。你负责传达给所有同僚,如果出了差错,我就追究你的责任。你叫什么来着?”

  文员叹了口气。“利尔特·瓦里尔,”他说,“誊写处副主管。”

  “好。传信下去,然后回到你的岗位。不,算了。去看看是否有新消息,弄清楚南边的守卫部队到哪里去了。我得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敌人。”

  “噢,我觉得应该没有了吧,”文员说,“你不是已经把他们全歼了吗?”

  “有消息了立刻来找我,我待在董事的办公室。”

  是真的。高戈斯把脚搭在办公桌上,想道,她真的走了,不然她那只苹果木的小杯子去哪了?那是巴达斯用厨房里的树桩做给她的。它不在,所以她肯定离开了。他注意到房间里还有许多东西都不见了,除了不值钱的和被固定在墙上、无法轻易取下的。当他把脚放在她的桌子上、却不担心她突然推门而入时,他就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建筑里已经感觉不到她的存在。都是因为她不相信他能赶跑敌人、保护家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那个文员又出现了,看起来相当紧张。“没有消息,董事,”他说,“我和其他几个主管沟通过了——”

  “董事?”高戈斯重复了一遍,“好,你继续说。”

  “我和其他主管沟通了,职员们已经重新开始工作。格雷兹中士和南部卫队按照你的命令去了沼泽地,但没有送回任何关于敌军的消息。”文员犹豫了一下,“战争似乎已经结束了,”他说,“还有什么吩咐吗?”

  高戈斯看了他一会儿。“有人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吗?”他问,“她说过什么没有?”

  文员点了点头。“我觉得是因为战争的代价已经过于高昂,没有继续的必要了。”他说。

  “过于高昂。”

  “我是这么想的。她认为是时候止损了,所以停掉了这里,去寻找别的有利可图的生意了。”

  高戈斯盯着他。“什么生意?”他质问。

  “你不知道?”

  “噢,看在众神的份上,”高戈斯恼怒地说,“我当然不知道,什么别的生意?”

  文员告诉了他:科里昂风险投资公司的一半股份,加赛尔的制革厂,维桑萨的锯木厂,拜舍斯特的葡萄园,达卡斯铜矿联合会的股本,岛上的制绳厂——

  “出去。”高戈斯说。

  巴达斯拿起了弓。

  如果条件理想,他会让胶水硬化至少一周时间。一周以上更好。但时间是件奢侈品,而且,这批昂贵的进口生皮熬制的胶水在酷烈的阳光下干得快极了。他拿起弓弦,把它的一端套进下弓臂的弦槽里,然后犹豫了一下。这把弓很可能在他第一次弯动弓稍、给它上弦时折成两段,所有劳动成果和珍贵的材料就全白费了。

  第一步是修整刻有接口的骨片,并把它们固定在木胚的弓腹上。现在,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做好,这就变成了一桩漫长又煎熬的活儿。但这一步必须精确无误,如果骨片不能完美契合,弓腹就会不结实。可怕的压缩力会找到位于骨片衔接处的弱点,把弓撕成碎片。所以他必须反复锉磨、刮擦、抛光,用手指在衔接处的一面抹上煤灰,反复组合、拆开,直到两面的煤灰均匀平坦,衔接处紧得连一根头发丝也进不去。确定了每片骨片的位置并给它们上浆编号之后,他给弓胚抹上胶,将骨片挨个拼好,然后用结实的绳子缠绕固定,每隔八分之一寸就绕一圈。为了保险,他又加上了夹钳,并垫上从多余的骨头上削下来的细长骨片,使夹钳的力量均匀分散。等待胶水固化的时候,他再次梳理筋腱,然后编好了弓弦,缠上护弦绳。

  胶水刚刚变硬,他就取下了夹钳和绳子。他又熬好了一锅胶,开始给弓背铺筋。这是个枯燥的脏活。他用先前剩下的牛皮胶水再次涂抹弓背,然后把它架在工作台前。工作台上放着四十束整理好的筋腱纤维,间隔着便于取用的距离。胶水很合适——还是温热的,粘稠程度如同新蜂蜜。他把用来压平纤维的长骨片放进一只装满水的小陶杯里。

  他选了第一束、也是最长的一束筋丝,把它浸进锅里,直到它吸饱胶水,变得柔软。然后由上而下开始挤压,让多余的胶水从末端流出,同时也压平筋束。接着,他小心地将筋束铺在弓胚背部、弓把上方的位置,用浸湿的骨片从中间开始把它展开,直到宽度达到半寸以上。他把第二束筋腱放在第一束末端,头尾相接,用骨片将纤维微微刮得长了些,然后重复相同的步骤,直到弓背中央的筋束从上弦槽一路伸展到下弦槽。完成这一步之后,他停工片刻,洗掉沾在手上的胶水。

  在第一列筋束左边铺第二列时,为了避免两列筋束的头尾接缝对齐形成弱点,他像砌砖一样错开排列,然后用骨片分别抹平,直到每一束都与上下和侧面的筋束融为一体。他重复着相同的动作,直到弓胚背部和侧面完全被一层浸透胶水的筋丝铺满,形成一条长而扁平的人造肌腱,干燥之后不论怎样用力伸展都极难断裂。第一层刚铺好,他立刻铺上了第二层。趁着胶水仍然粘稠柔软,让每一束纤维都完美融合,不留下任何弱点。终于,他用仅剩的筋丝包裹好弓腹处骨片的接缝,抹掉弓背上的所有余胶。最后一根筋腱纤维和最后一滴胶水都用光了,什么也没有浪费。

  因为时间紧迫,他用耐火砖搭了一座烘干炉,把砖块烤到烫手的程度,然后围绕放着弓的台子摆了一圈。阳光直射在砖块上,让它们在火的热量消散后依然温热。他从来没用过这个方法,唯恐热量会弄弯或弄坏弓,或者让胶水干得太快,变得易碎,又或者把筋丝烤得过猛,以至于冷却后从弓背上分离下来。这还只是他能轻易想到的问题,意料之外的灾难无疑会更糟糕。

  现在,大功告成。弓被他拿在手中,等待着上弦、驯弓、修整、打磨、抛光,以及被裹上最后一层薄如纸张的牛皮。手里的弓丑陋肮脏,如同一个新生的婴儿,一条人造的肢体,由骨头、筋腱、血液和皮肤组成。所有身体部位都经过改进和纠正,被取出之后又以更好、更有效率的方式重组在一起。弓背上的筋腱等着被拉伸,弓腹的骨头等着被挤压。二者被一条木材分隔开来,血液、皮肤和骨末又让它们亲密无间。这是一条被拉伸和挤压到崩溃边缘时,比任何血肉之躯都更强壮的手臂。以暴力制成,为暴行而生。它包含了躯体、热量、空气和人的手艺,美妙得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死去的肌肉还有生前的记忆,死去的骨骼能承受巨大的压力,死去的肢体可以夺去生命,而血液和皮肤碎屑,则能在已死的躯体部件用尽力量、挣脱彼此的时候将它们紧紧束缚在一起——

  (就像洛雷登家族一样,巴达斯微笑着想。有人弯折舒展,有人挤压并遭到挤压,但我们都无助地被一点血液和锯末,以及一张共同的皮肤粘结在一起。如果一同运作,我们在崩溃前的那一刻拥有无限的破坏力。我在这个家的背部待了很多年,现在我身处弓腹。压缩力即将在这里变成伸展力,积蓄的力量即将转化为暴力。而这把弓是我做给哥哥高戈斯的。)

  他抬起左腿跨过弓把,用右脚卡住下弓臂末端,把弓内侧抵住左膝窝,左手握住上弓臂全力内弯,直到能将弓弦上端套进弦槽。弯动很困难,得用上全身力气。他感觉到骨片无比希望碎裂——但没有碎裂的余地,因为它对抗着弓背筋丝中同样难以忍受的张力。两股力量互相制约,就像剑拔弩张的家庭成员,被永远无法逃脱、永远把他们推向极限的力量羁绊束缚在一起。正当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上好弦的时候,肠线打成的线圈成功滑进了弦槽。弓弦承受住了拉力,线圈和护弦绳也保持完好。巴达斯单手托住弓,寻找着能让它保持平衡的重心。驯弓意外地很成功:下凹的弓把两侧是两条向上凸起、美丽匀称的曲线,弓身完全对称。反曲弧度的末端又再度反向弯曲,形成另一股张力。他屏住呼吸,拿起弓——它轻极了——用手指勾住缠着护弦绳的弓弦中段,左手前推,右手后拉(又是两股对立的力量,因为背道而驰而产生暴力)。他的手臂、后背和肩膀的肌腱骨骼开始发力。他谨慎地实验着,每次用力时都只多拉开一寸,直到拇指底部触到下颌,弓再也无法被拉得更开。

  他休息了片刻,活动着酸痛的肌肉。这讨厌的东西拉距不大,每多拉开一寸都需要大得多的力量。一百磅的弓只能拉开二十五寸,准头不好,但力量很足。总之,它不适合我。但是高戈斯从来都是家里最强壮的人,能轻易拉开一百磅的弓,而且小拉距适合凭本能快速射箭。高戈斯从小就是凭本能射箭的。他从靠在门框上的箭囊里拿出一支箭,搭上弦,瞄准房间另一端一块三寸厚的橡木板,然后开弓放箭,由着弓本身的力量把弦带离手指。箭射得偏高,箭杆裂开了,破甲箭头直接射穿了木板。这力量让人恐惧。巴达斯站在原地注视了一会儿,然后给弓下了弦,小心地放在桌上。

  之后,他用刮刀、粗糙的芦苇杆和沙子对弓进行了修整,又用优质的生皮裹住弓把,精心打蜡防潮,最后刷上厚厚两层纯正的、贵得吓人的科里昂防水漆。漆干得很快,防水效果很好。弓看起来漂亮了些,除了木制弓胚露出一条黑线之外通体奶白,熠熠生辉。

  他拿过最后一块好牛皮——用它写字就和用最好的羊皮纸一样——写下‘给高戈斯,来自巴达斯,致以爱意’。然后他开门叫了一声。很快,一个文员匆匆赶了过来。

  “高戈斯·洛雷登还在银行里吗?”巴达斯问。

  “应该是的,”文员回答,“但他不会待多久了。有消息说阿维德·索福和第三支部队刚刚出现在南边。他正准备离开。”

  巴达斯微微一笑。“时机正好。”他说,“把这把弓给他,快一些,这很重要。”

  文员点点头。“我马上就去。”他说。

  “好伙计。这是他一直想要的,所以他应该会很高兴。”

  文员离开后,巴达斯关上房门,在地板上坐了下来,把头埋在手中,努力不去想自己做了什么。

  高戈斯用左手握住弓把,破皮结痂的右手拉弦指搭在弓弦中段。这把弓完美极了,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的手臂,但强壮得多。他觉得这把弓已经跟了自己很多年,他了解它,熟悉它,就和熟悉家人一样自然。

  “它真美,”他说,“而且,它是巴达斯为我做的。”

  中士用脚尖敲着地面。“确实不错,”他说,“但我们还有仗要打,所以你玩够它之后——”

  高戈斯没有抬头。“我得去向他道谢。”他说,“你不明白。我失去了我的姐姐,但重新得到了我的弟弟。我们又是一家人了。”

  中士从鼻子里呼出气来。“高戈斯,我们得出发了。”他说,“如果不能在天黑前赶到山里,就没法找到有利地形。我们可能会输掉这场战争——”

  “你说得对,”高戈斯说,“巴达斯给我做弓不是为了让我拿着它打败仗的。道谢的事情只能等到我回来再说了。”他不情愿地把弓放进弓囊,手指抚过刷了漆的弓背。“真有意思,”他说,“我用他上次给我做的那把弓干了一些很糟糕的事。我有个预感,这次一切都会大不相同,就像一个崭新的开始。”

  “真的吗,”中士说,“你是想说,你用这把弓可能会射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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