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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玛基拉从梦中醒来。这个梦她总是做完就忘,梦中有浓烟和屠杀,还有人在叫她的名字。记不起这个梦她一点也不介意,没有哪个心智正常的人愿意把那种东西留在脑子里。

  她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她是不小心睡着的,希劳德的《责任与意志》还有三分之一没读完,而第一次学位测验的时间已经近得让人心慌了。在应用科学和次级艺术方面,她的学习进度超过了所有人,但最近在投影练习上花了太多时间,阅读已经落后几个星期了,而测验中最先考的就是“精选作者”。如果不是那糟糕的头痛,功课其实还不算太重。驻校医生说,头痛应该是因为读书时光线太暗。真是这样的话,就只好把阅读时间挪到白天了。也许她应该停止投影练习,至少等测验结束后再来。毕竟,应用科学的成绩只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十五。

  她抓着水罐朝自己的方向倾斜了一点,里面空空如也。她叹了口气拿起它,一路小跑下螺旋楼梯,到天井的蓄水池去打水。抱着装满水的罐子刚刚直起身子,背后就传来一个声音。

  “你好呀。”那声音说,“原来你在这儿,过去几个星期你都躲到哪儿去了?”

  她叹了口气。“你好,科托伊斯,”她回答,“我一直在用功学习,不过这种事你是不会懂的。”

  “真幽默,”科托伊斯·索福说,“恰好,我最近也很用功。”

  “真的?你在学双音节单词之类的吗?”

  年轻人的表情一反常态地严肃起来。“当然不是,”他说,“我最近对学习产生了一种无法抗拒的渴望。卡纳迪博士因为我的次级艺术论文逾期未交,从思科纳突袭队名单中撤掉了我的名字。这件事让我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其实是个好学的书呆子。就算把我锁进一座图书馆然后扔掉钥匙,我也愿意。”

  玛基拉睁大了眼睛。“你本来该去突袭部队的?”

  科托伊斯点点头。“伦瓦特叔叔本来动用了关系,安排我和他一起去,当他的副官或者随从。我高兴坏了,结果卡纳迪博士插了一脚。”他移开了眼神,“他们说反抗军已经把伦瓦特叔叔的脑袋挑在了杆子上,立在生人码头示众。据说从海滨步道往海关厅走的路上,看见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伦瓦特叔叔。”

  玛基拉打了个寒战。“应该不是真的,”她鼓起勇气说,“这种传言大多是乱编的。拉默说,反抗军的间谍会故意散播谣言,让我们担心,觉得我们会输掉战争。”

  科托伊斯耸了耸肩。“好吧,如果那是他们的目的,我觉得他们做得很成功。那么多人啊,玛基拉。远征队里有不少我们的朋友:哈因·葛奇、米希尔·法伊姆,包括我——差一点也去了。米希尔比我还小呢,该死的,还在识字学校的时候,我就拿他比我小六个星期这件事开他的玩笑。比我还小的人怎么就死了呢?”

  玛基拉想了想。“你表弟希罗不是十五岁死的吗,”她说,然后立刻后悔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种无礼的蠢话。毕竟,提起和他感情深厚的表弟没有任何安慰作用。

  “没错,”科托伊斯平静地说,“但是他病了半年,我们至少知道他快死了,有机会习惯这个事实。但是哈因和米希尔没有生病。该死,哈因几个星期前还借了我的几何学笔记,要补抄他错过的部分。这下我还怎么在考试前把笔记拿回来?”

  玛基拉正想责怪他太过自我中心,他突然哭了。这实在令人手足无措。科托伊斯是从来不哭的,认识他这么多年,她都没见过他掉眼泪。五岁那年,他在北蓄水池边上摔下阶梯,两个膝盖都磨破了皮,当时似乎马上就要哭了。她就站在那里,仔细打量着他,像观察有趣的天文现象一样等着他哭出来,可他没有。他遇到什么都不会哭,这是最令她恼火的一点。

  “科托伊斯——”她说。

  “噢,见鬼去吧。”他抽泣着嘟囔,“这样太蠢了,现在你会告诉所有人——”

  “科托伊斯,我不会的。”

  他耸了耸肩,用袖子擦着鼻涕。“无所谓了。”他说,“最让我难过的是,如果我按照原本的安排去了远征队,肯定会害怕逃跑,或者吓得动弹不得。战场上的愤怒和暴力,想想就很可怕。你知道我刚刚意识到了什么吗?我这辈子都是个懦夫。以前我还不知道这点。”

  玛基拉非常希望可以换个地方待着,但不幸的是她没有选择。她一边因为科托伊斯选择在她面前崩溃而对他非常厌恶,一边想把他抱在怀里安慰,告诉他没关系。这很奇怪,因为她对他毫无好感。“瞎说。”她尽量轻快地说(就像亨提尔院士在形而上学辅导课上失去耐心时那样),“你不是懦夫。每个人都会害怕,觉得危险来临时肯定无法承受。这并不代表他们是懦夫。”

  科托伊斯摇了摇头。“从现在开始,”他盯着他时髦的鞋尖说,“我要确保那种事永远不会发生。我不管别人怎么说,离战争越远,我就越高兴。”

  玛基拉不禁笑了起来。“你可以建立一个新的派系,叫不想参战派。这肯定是你独家首创,我非常确信别人从来没想过。”

  “那样我就出名了。”科托伊斯带着眼泪笑道,“那会是沙斯特五十年来第一个新派系。”

  “为索福家的荣耀出一份力,”玛基拉补充。

  “喔,那是当然。”科托伊斯回答,“伦瓦特叔叔若是还在,他会很骄傲的。”

  高戈斯·洛雷登下了马,把缰绳交给护卫队的士官。“你们最好躲开点。”他低声说,“但也别太远了,免得万一有需要的时候听不见命令。不过应该没事。”

  他从背面接近谷仓,每隔几步就停下观望、倾听,就像弓箭手在高草丛里接近一只野兔。没有动静。没有刨子削木头的嘶嘶声,没有锯子和锉刀的声音,也没有人声。按理说,巴达斯肯定在作坊。毕竟他是个需要挣钱糊口的工匠,肯定会趁着天光干活。吃苦卖力的人都是这样的。

  除非他在外面伐木,或者已经死了,或者被突袭队吓坏了,逃进了山里。最后一个猜想让他皱起眉头。指挥过部队、当过职业剑士的人不会一看到斧枪手就像兔子似的匆匆逃跑。好吧,他可能出去送货或者买原材料了。甚至可能仅仅是去买日用品。

  他走过谷仓转角,进入院子,略作停顿打量四周。作坊外面空荡荡的,他也没有那种隐隐约约的、被人注视的奇特感觉。直觉告诉他,确实没人在家。巴达斯不太可能突然一箭射中他的后背,或者拿着剑从蓄水桶后面跳出来。但这次行动的重点是跟踪猎物,而不是打草惊蛇。若是弄出响动让弟弟发现,成功把他提溜回思科纳镇的难度就大了。高戈斯露出一丝微笑,想起以前几兄弟被打发到池塘捉鸭子、把它们塞进柳条篮带回鸭舍的经历。这活儿讨厌极了,几乎不可能完成。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受惊的鸭子速度更快、更难预测了。池塘里还剩十几只的时候,好戏才真正开场。那是高戈斯平生做过的最累的活儿。

  他走上三级石制阶梯,来到谷仓门口,小心翼翼地探头查看。作坊里光线昏暗,窗板紧闭。理论上说,可以藏人的地方包括几垛修整过的木料,以及角落里那台由黏土、管子和砖石组成的设备(高戈斯认出那是蒸汽台,用来薰蒸弓臂,弯成反曲弧度。他的父亲从前很想做出这个装置,结果失败了)。但高戈斯只是粗略地扫视了一圈。这么近的距离上,他愿意相信直觉。如果巴达斯在这儿,他肯定会感觉到的,但他并不在。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凳子上坐下。不算整洁,他注意到,工具到处都是,地上的木屑没到了脚踝。没有整洁怎么可能有效率呢。他拾起一把刮刀,对着光验看。磨利的刀刃上已经出现了雨点般的锈痕。父亲看到的话准会大发脾气。

  他将刮刀谨慎地放回原处,忍着打喷嚏的冲动拨开一小堆木屑。底下是一张被台钳夹住的军用平板弓,由整块木料制成,已经完成了四分之三。高戈斯用手指抚过弓腹,发现平整得惊人。有人费了大工夫才打磨得这么光滑,触感几乎像玻璃。但为什么呢?超出军队要求的质量标准有什么意义?没人会注意和欣赏它的——纠正一下,弟弟,除了你我之外没有别人会欣赏他的。好吧,要不就是你随着年龄增长变成了一个完美主义者,或者你的学徒没有其他活儿可干,只能做这个。无论如何,这么做生意不明智。幸好你有个负责军方采购的哥哥来确保别人付给你两倍的价钱,不然你肯定坚持不到现在。想到弟弟这么天真,高戈斯不禁笑了起来。巴达斯并不知道受了暗中帮助,否则准会大闹一场。巴达斯·洛雷登是个不错的人,就是有点不谙世事。

  他离开谷仓,关上门,穿过院子前往主屋。那里也是空的,不仅没人,连东西都没有。这让他想起弟弟在佩里美狄亚的岛屿区租的那间空荡荡的糟糕的公寓。显然,巴达斯讨厌囤积东西,甚至有点心理障碍。这可不是他小时候的个性。但考虑到这中间发生的事,也可以理解。不过——他一边检视客厅一边想——能让房子同时具备空旷和邋遢两个特质,也是个本事。他继续四处查看,直到找到了想找的东西——一个塞在床垫底下,用麻绳捆住的布包,里面是一把稀有而昂贵的古朗阔剑。巴达斯绝对不会留下这东西,自己远走高飞。它不仅价值高昂,而且是世上最好的剑之一。拥有过它的剑士绝不忍心主动与它分开。如果这把剑还在,巴达斯就一定会回来。高戈斯在屋里仅有的那把很不舒服的椅子上坐下——作为一个弓匠,弟弟,你的木工活做得真够差劲的——然后开始等待。

  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文纳德一点也没有做生意的心情。但是他别无选择。他需要向别人付钱,也需要从别人那里收款,还得监督工人往船上装载货物,阅读租船提单和运输提货单,还需要在离开思科纳之前批发采购杂货。如果他不做的话,不会有人帮他的。

  一个人时间紧张的时候,每件简单平常的事都会变复杂,这是商贩的生活中永恒的法则。欠他钱的人都不在家。只有动作够快,才能在码头、黄金广场或者从银行回来的路上堵到这些人。他的债主们却都能轻易找到他,而且似乎不能理解这个道理:他们越是拦着他说话,他越是没时间去找别人要回钱来付给他们。搬运工也不好找,他好不容易才聚集了一堆游手好闲的懒汉帮他干活。等他到了海关厅,才得知港务长整个上午都不在。据说可能晚些时候会回来,但也不一定,取决于之后的情况。接着,他又发现货物清单出了错,必须重写一遍(但先前写清单的书记员不在办公室,思科纳镇剩下的所有书记员似乎又都忙得接不了急活儿)。批发商那边的葡萄干全卖完了,四股制帆绳的价格不知怎么一夜之间从一卷三块钱涨到了十块。总的来说,这座镇子虽然不欢迎他,但也不想让他轻松离开。

  “羊毛脂?”找遍镇上的杂货商后,终于碰上一个没有直接拒绝的。他一边抚摸着下巴,一边若有所思地嘟囔,“羊毛脂啊。我可能还有一些。这东西的需求量不大。”

  文纳德等了好一会儿,默默从一数到十。“那能不能麻烦你找一找?”他建议道,“我至少需要两加仑。三加仑也行,如果你有那么多的话。”

  杂货商耸了耸肩。“如果有,那应该是放在地窖里了。”他回答。文纳德搞不懂他的语气,究竟是在陈述事实,还是在委婉地暗示地窖被堵死了,或者他因为害怕蜘蛛而不敢下去?

  “你能去一趟地窖吗?拜托。”文纳德问。

  “行,”杂货商勉强同意,“你明天中午再过来行吗?”

  文纳德叹了一口气,缓解憋了二十分钟的郁闷。“算了,”他说,“我再去其他地方看看吧。”他转身就走,但刚要出门时,杂货商突然说,“等等,我一会儿就来。”再看时,人已经消失在地上的一个洞里了。

  半个小时后,他空着手上来了。“我有橄榄油膏,”他用有点惊讶的语气说,“有很多桶。你想买多少都行。”

  文纳德解释说他要用羊毛脂涂船壳,以免木头被船蛆蛀穿,而橄榄油膏不仅没用,还会起到反作用。“你确定没有羊毛脂吗?”他问。

  “阁楼上可能有一点。”杂货商回答。

  文纳德深吸了一口气,刚要开口,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先借给你一点。”艾希莉说,“回去之后再还我。”

  文纳德几天以来第一次感到了高兴,“太好了,”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

  “你面前这个这五尺三寸的人,”艾希莉微笑着回答,“就是佐希思商业银行。来吧,我去拿羊毛脂给你。你看起来需要喝一杯。”

  “我还不知道你姓佐希思呢。”他们一起走向码头时,文纳德承认,“现在想来,之前我就没问过。”

  艾希莉耸耸肩。“我们没谈起过这个话题。”她说,“你看起来很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

  文纳德拉长了脸。“可以这么说。”他说,“但讲起来肯定没完,你还是别问了。你先前说的银行是怎么一回事?”

  “我得到了沙斯特在岛屿地区的代理权。”艾希莉回答,“其实也是不久前的事。因为刚好路过思科纳,想着来看看这边的室内装潢市场。实话和你说,没什么看头。这儿的人都活得很凄凉。”

  文纳德皱起眉头。“你也知道吧,思科纳和沙斯特之间正在打仗,你待在这儿可不是好主意。”

  艾希莉又耸了耸肩。“似乎没人在意。”她说,“在我看来,并不是打仗了就得跑。严谨的说法其实不是‘打仗’,而是一系列不幸事件。双方代表正在积极研究对策,希望尽快达成和解。当然,这不过是故弄玄虚,事情的本质依然是战争。不过,对于富有想象力的生意人来说,这个局面带来了不少有趣的可能性。”

  文纳德看着她。“是吗?”

  “是啊。想想吧,文。没有那些富有想象力的生意人,他们就做不了战时生意了。”

  “我觉得他们并不想做什么生意。”

  艾希莉笑了。“这不是他们能选择的事。思科纳岛上至少有五个大型商户在和沙斯特的重要家族合资,而法伊姆家族——一个位高权重的贫贱者家族——把大多数运营资金都投资到思科纳了。”

  “他们疯了。”文纳德难以置信。

  “确实,”艾希莉表示同意,“但尼莎·洛雷登这边的利率更划算。”她补充道,“我就喜欢这一点:这里的人不会因为战争而放弃上好的商机。”

  文纳德想不出该怎么回应。他还没回过神,艾希莉就问起了维特里丝。他闭眼休整了一会儿。先前遇到的麻烦事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占据他的全部注意力,不让他胡思乱想。

  “她惹上麻烦了,”他说,“非常大的麻烦。”

  “哦,”艾希莉停下了脚步,“哪种麻烦?”

  文纳德绝望地比画了一下。“我不知道,这差不多是整件事最糟糕的地方了。我唯一了解的就是,这事和亚历克修斯教长、魔法,还有洛雷登上校有关,但根本不懂——”

  “洛雷登上校,”艾希莉打断了他,“你是说高戈斯·洛雷登?”

  “不,我是说巴达斯——你那个巴达斯,你以前为他工作过的那个。你还记得吧?他是银行董事的弟弟,但他们关系不好,大概和佩里美狄亚发生的一些事有关,我不清楚。”

  “巴达斯·洛雷登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艾希莉冷静地问。

  “我说了,”文纳德回答,“我搞不懂。一开始,我以为维特里丝和我被逮捕了,然后董事似乎想让她帮什么忙。维特里丝告诉我她想留下来,做董事让她做的事。我现在担心得要命——你在听吗?”

  “什么?啊,当然在听。要不我们先去喝一杯吧,你把这些事从头和我讲一遍。我能帮上忙也说不定。”

  文纳德想了想。“好吧,”他说,“恐怕我现在头脑一片空白。如果你能提一些建议,或者帮我把事情捋清楚就太好了。神啊,我真希望我们没来过这里。”他恶狠狠地补了一句,“这是我这辈子来过的最糟糕的地方。如果可以成功离开,安全回到岛上——”

  “的确。”艾希莉不耐烦地打断,“好了,你看,街角有一家红酒铺,我们过去吧。看在老天的份上,冷静一点,从最开头开始讲。”“六块钱,”老头重复道,“爱买不买。”

  巴达斯·洛雷登看了看那条鳗鱼,又看了看老头,然后又看向鳗鱼。去掉老头的手和脚,二者可以说十分相似。“谢谢,”他说,“我宁愿挨饿,至少饿肚子不会食物中毒。”

  老头眨了眨眼。“随你便,”他说,“没有其他吃的了。”

  “这是什么道理?”巴达斯说,“一群沙斯特士兵在岛上晃荡几天,打砸了几座村庄,现在整个思科纳就没东西吃了?”

  “六块钱。爱买不买。”

  “四块。”

  老头什么都没说。他很擅长纹丝不动地坐着,像只蜥蜴。

  “五块钱,”巴达斯说,“我只出这么多,是因为我不买的话,你可能会自己把它吃掉,把你吃死了我会良心不安。”

  “六块钱。爱买不——”

  “噢,看在众神的份上。”巴达斯在衣兜里摸索一番,拿出钱来。老头把鳗鱼夹在膝盖下面,对着光举起钱币验看。其中五块钱币通过了严格检查,他有些不甘心,把第六块放在旁边一块扁平的石头上,从口袋里拿出一支凿子和一把小锤,在钱币外沿上敲了一下。接着,他再次拿起钱币调整位置,直到阳光落在刚刚凿出来的那处缺口上,使它闪烁了一下。

  “镀过的。”他说。

  巴达斯看了一眼。“你是对的,”他说,“你到底怎么看出来的?”

  老头盯着他。巴达斯拿出了另一块钱币。这次检验合格。老头从膝盖底下拿出鳗鱼,递给了他。

  “和你做生意很愉快。”他声音嘶哑地说。

  巴达斯在村中的广场上找到了坐在井边的男孩,他正在吃苹果。“哪儿来的?”他问。

  “一个老太太给我的。”男孩边嚼边说,“你想吃点吗?”

  “什么?噢,不了,你自己吃吧。”巴达斯惆怅地看着那个苹果,“我受不了这东西,吃了会觉得胀气。你看,这是我们的晚餐。”

  男孩看了一眼鳗鱼,退缩了一点。“我才不吃呢,”他说,“恶心死了。”

  “别犯傻了,这是条上好的鳗鱼。在我老家,这可是一种美食。”

  “那你肯定很庆幸离开了那个地方。”

  “你要么吃这个,”巴达斯带着最后一丝耐心说,“要么我给你一张弓和一支箭,自己打兔子去。你自己选,不用勉强。”

  男孩看着鳗鱼,咽了口唾沫。“如果放点鼠尾草和小葱,再加很多胡椒,”他说,“也许不会太难吃。”

  “没有鼠尾草,没有小葱,更没有胡椒。如果你想继续吃兔子的话,”他强调,“那我也没意见。我们还没做过炖兔子呢,是吧?”

  “前天吃过了。”男孩闷闷不乐地回答,“好吧,那就吃你这条讨厌的鳗鱼好了。但是明天我们得去镇上买点面包,行不行?”

  巴达斯摇了摇头。“不,我已经告诉你了,我不喜欢镇上。我们可以去苏萨那边看看,那里肯定有吃的卖。记得上次我们去那里送货时吃的炸面圈吗?”

  男孩仔细地打量着他。“你为什么不想去思科纳镇?”他说,“那里比苏萨近多了,而且肯定有食物卖。那里的人也不会像村里一样要高价。”

  “我不喜欢那里。”巴达斯重复道。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赶快上马车,我们要在天黑之前回家。”

  巴达斯的想法过于乐观了。快到家的时候,四周已经一片漆黑,天上连一颗星星也没有,男孩不得不在马车前面提着灯,走完最后的两里路。等他们爬上小路的最高点,男孩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房子里有灯火。”男孩叫道。

  巴达斯思考了片刻,然后跳下马车,把缰绳交给男孩。“在这里等着,”他说,“看到任何人从房子里出来,只要不是我,就赶快跑到我们之前待过的旧塔楼那里,等上一天。”他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一个钱袋。“看在老天的份上,别把这个弄丢了。这里面的钱够你坐船去岛屿那边,到那儿之后去找一个叫艾希莉·佐希思的女人,告诉她是我让你过去的。懂了吗?”

  男孩盯着他,圆睁的眼睛里满是恐惧。“这是怎么了?”他问,“如果是出了坏事,我们就不能一起藏起来等他们走掉吗?”

  巴达斯耸了耸肩。“你记得之前我哥哥派了两个士兵来把我们带回去吗?”

  男孩点头。“你揍了他们。”

  “没错。你自己琢磨琢磨。不管在房子里等我们的人是谁,他似乎不屑于躲起来。这就排除了盗贼,或者迷路的沙斯特斧枪手。同理,肯定也不是我哥哥的手下。所以,还能是谁呢?也许是一大群斧枪手。那样的话,我会去通报岗哨,然后很快回来。但我觉得这也不太可能。他们若是敢公然四处游荡、闯进别人屋里生火的话,我们去了这么多地方,早该听到风声了。我想我知道这是谁。”

  “你哥哥本人?”

  巴达斯点点头。“或者也可能是完全无害的路人,我也不确定。不论如何,你在这里等着——记住,艾希莉·佐希思,岛屿地区。记清楚了吗?”

  “记清楚了,”男孩回答,“我可以和你一起过去吗?”

  “不行。待在这里,注意观察。”他伸手从马车厢里拿出那把九十磅的反曲短弓,以及装着短芦苇箭的箭筒,看了看,又把它们放了回去。“见鬼去吧,”他说,“这把弓我大白天都射不好,更别说夜里了。算我活该。”

  他悄无声息地顺着谷仓一侧走到柴棚。幸运的是,他对柴棚的门极为熟悉,知道怎样打开它才不会让铰链发出嘎吱声。院子里伸手不见五指,但他凭借触觉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一把安着伐木柄的手斧,用一根带子挂在横梁的挂钩上。拿它做武器就像把兔子当食物一样,聊胜于无。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气愤。如果房子里的人真是高戈斯,那幸好他提前察觉到了。以他现在的感受来看,若是猝不及防地碰面,他会想都不想地直接发起攻击,而由于高戈斯身上几乎肯定带着更好的武器,那么做就会犯下大错。不过,提前得到警示也没有太大用处——他有了找武器的机会,短时间内却无法熄灭怒火。这很奇怪。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靠杀人挣钱,以至于无法想象自己不收报酬白白杀人。刚来到思科纳岛上,见到高戈斯和尼莎的时候,他也没觉得生气。那时的他甚至以比较文明的方式说了一番话,告诉他们尽管这座小岛比较逼仄,他还是想离他们越远越好。那次会面并不愉快,光是和他们待在同一个地方就难以忍受了。但他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想要他们流血。

  自那之后,再也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他们没有干涉他,这正是他想要的。拒绝了几个信使带来的钱啊衣物啊之类的礼物之后,高戈斯也领会了他的意思,没有再尝试接近他。最近,巴达斯已经能连续几天在这座属于他们的小岛上忘记他们的存在。为了把他们关在脑海之外,他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尽管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但他还是相信,他可以假装自己是一个靠辛勤劳动过上安稳日子的手艺人,假装自己的弓做得特别好,让军方采购官情心甘情愿出高价。他以为这种幻想可以维持一段时间,甚至能够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他本人也随之固化,就像一张上了弦之后被放置一旁的弓——木材逐渐忘记弓背的张力,弓腹也顺着弓弦弯曲成永久的弧度。这现象背后的机制让他困惑,让他想起制弓这一行里的老话:一张拉满的弓已经折断了十分之九。他发现,自己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折断,让周围的一切见鬼去,但搞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想。也许是因为他发现,打破这个浅薄幻觉是如此简单——高戈斯走进他的家里,在他的壁炉里生火。这就够了。在佩里美狄亚,时不时有失去主人的房子(户主死去时没有子嗣也没有家人,或者户主去了外邦,再也没回来)。根据法律,对无主房屋宣示所有权的方法就是做屋主才会做的事——搬入新家具、粉刷墙壁、清洗窗帘,甚至简单平常地给壁炉生火。如果这么做的是几个迷路的沙斯特斧枪兵,就算他们把整座房子烧成平地,他也会默默接受。因为他们只是过客,无意宣示所有权。高戈斯在他的壁炉里生火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成了法律问题,而他在佩里美狄亚的法庭里待得足够久,知道该怎么应对。

  也可能只是几个强盗。神啊,但愿如此。

  他知道有一根窗闩钉在腐烂的木料里,已经松了,用斧柄插入窗框和窗板之间当作杠杆,轻轻地持续用力,就可以无声无息地把窗闩从烂木头里撬出来。我倒是能当个好强盗,可以破窗入室。看来,我已经把这里当作别人的房子了。撬开窗板之后,他数到二十,然后小心地翻进去,踏进漆黑的食品储藏室。尽管小心又仔细,他还是忘了一件事——有个质感像干燥的皮肤一样的东西轻轻拍在脸上时,他及时想了起来。是那种无处不在的、天杀的兔子,一共两只,倒吊在这里放血,下方的石板上放着一只接血用的盆子。他缓缓呼出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慢慢记起盆子和门闩的准确位置。在自己的房子里(是的,我的房子,该死的)把兔血脚印踩得到处都是,只会让情况变得更加麻烦。

  又数了二十下之后,他把门打开了一寸左右。毫无疑问,浅橙色的火光来自最大的壁炉。他突然生出一种不适感,仿佛房子背叛了他——仿佛它从一开始就是高戈斯手下的间谍,而他刚刚意识到真相。他觉得仿佛在悄悄接近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人,一边蹑手蹑脚穿过黑暗的走廊,一边倾听着响动。现在没必要尝试冷静了,他几乎可以闻到他哥哥的气息,就像枕头上陌生的头油味。他急迫地想挥动那把小斧子,像劈开一棵刚砍倒的树一样劈开骨头(只要知道从哪里下手,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断层,就没有劈不开的树)。这种欲望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像尿急或者腹痛一样持续不断,不想做又不得不做,令人厌恶。我们扯平了,他心想,我终于堕落到了他的层次,只不过我算是迫不得已。或者他会杀了我,离杀掉全家人又近了一大步。管他呢。最终结果无所谓,重要的是结束这一切。

  确实如此。他放松下来,站直身体,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有任何理由在自己的房子里偷偷摸摸。他将左手放在分隔房间的门上,用力一推。

  高戈斯坐在炉火面前的凳子上,背对着他,只能看见略微弓起的宽阔肩膀和没有头发的后脑勺。他转身站起来,两个动作结合得优雅流畅——高戈斯从来没有显得笨拙或者局促过,就算小时候也没有——然后向侧面跨了一小步,让火光照在他的脸上。

  “嗨,”他说,“我没听见你进来。”

  “高戈斯。”巴达斯说。

  “我路过,”高戈斯说,“在这里生了火,希望你不介意。”

  在这一刻之前,他都觉得手中的斧子像是他手臂的延伸。但现在,手臂仿佛被压了太久,完全麻木了。他可以察觉到斧子在那里,却完全没感觉。他看着哥哥,什么都没说。

  “希望我没有吓着你。”高戈斯继续说,“这个时候不适合在别人房子里晃荡。不过我比较确定,我们已经把他们都干掉了。就算有一两条漏网之鱼,我觉得也不太可能逃这么远。”

  巴达斯迷惑地眯起眼睛,然后意识到他哥哥说的是沙斯特突袭部队的幸存者。他听见自己回答说,他不久之前在路上遇到过一个和大部队走散的斧枪兵。

  “噢,”高戈斯说,“我猜,威胁又少了一个。”

  他的话似乎在暗示,只要巴达斯·洛雷登在路上遇到了一个人,准会把他杀掉,因为那就是他做的事。木匠修整木材,泥炭工挖泥炭,烧炭人制木炭,而巴达斯·洛雷登杀人。有人逃了吗?不要紧,现在日短夜长,巴达斯刚好可以找点事情做。

  “你的那个学徒和你在一起吗?该死的,我记不起他叫什么了。他还好吧?”

  “他没事。”巴达斯回答。

  高戈斯点了点头。“我想他就是那个在布里欧拉传递警报的男孩吧,他做得很好。”

  向前一步,步子稍微偏左以防绊在凳子上;如果他来得及拔剑的话,双手持斧向右侧佯攻引他防御;然后松开左手,右手挥动斧子砍向他耳朵上方的位置。他在剑术学校教课的时候,曾经把这作为基本招数教给学生。这一招简单又明显,但在人类互相屠杀的几千年历史里,还没有人发明出对抗它的稳妥方法。以此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肯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就像在十五码外射杀一只坐着不动的兔子。困难又考验技巧的是追踪猎物的过程,放箭只是个必然结局而已。以此对付一个手无寸铁、恰巧是你哥哥、又正在没话找话的人,完全是万无一失。

  “你想要什么,高戈斯?”巴达斯问。

  他哥哥难为情地笑了。“不是好事,”他说,“我不会说场面话,那等于是在侮辱你。尼莎让我把你带回思科纳镇。”

  “我明白了。”

  “其实,”高戈斯继续说,“她这样也有道理。战争正在升级,快要失控了。你是我们的弟弟,一个人住在海岸边,他们可以轻易派船驶到这儿,在我们反应之前把你抓走。那样的话,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巴达斯开口想要说话,又改变了主意。

  “我知道你不想去镇上。”高戈斯说,“众神为证,我理解你的想法。尼莎只想确保你的安全,把你留在她能掌控的地方。这个安排不是永久的,只要等到一切平静下来、我们和沙斯特之间的烂摊子解决了就行。毕竟,这是我们搞出的麻烦,理应在不伤到你的情况下处理好。在这一切演变成全面战争之前,应该可以解决掉。没人想打仗,那是疯子才做的蠢事。到时候你就可以回到这儿,和现在一样——”

  “我不去思科纳镇。”巴达斯说。

  高戈斯深吸一口气,坐了下来。“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他说,“见鬼,你是我弟弟,我不会用绳子拴住你,像牵着走失的牛犊一样把你牵回去。好吧,要不这样,港口有一艘从岛屿地区来的船,你坐上它,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是基金会无法轻易找到的地方就行。当然,把你的学徒也带上。钱之类的事不用担心,我们可以安排——”

  “你开什么玩笑,”巴达斯说。他觉得天空似乎在他周围垮了下来,他和星辰之间不再有任何阻隔,“她会杀了你的。”他用二十多年前,年轻时的语气说。

  高戈斯耸了耸肩。“必要的时候,我能应付尼莎。”他说,“窍门在于,不能老是这么做。让她见鬼去吧,小弟弟。这是你想要的对吧?”

  “你知道我根本不想来这儿。”巴达斯说,声音仿佛是从破洞的酒袋里流出来的。

  高戈斯点点头。“那是因为我们太自私了。”他说,“我想,我和尼莎都自认为可以对你做出补偿,让一切回到正轨。”他用双手大幅度地比画了一下,“但根本不是那样。无论我们做什么,似乎都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也许唯一有用的就是停止尝试。大概是这样吧,至少我和尼莎不该只考虑我们想要的,却不照顾你的想法。”

  巴达斯想不出任何回答。他在桌角坐了下来,看着高戈斯——他背朝着炉火,看起来掌控着一切,仿佛身处自己家中。他任由斧子从自己手中滑落下去。斧枪兵打了个哈欠。他从海边一路行军,在村子里作战,后来又被困在那个屋顶漏水的糟糕地方,好不容易才逃过突然袭击和那场火灾。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他只想睡一觉——如果真有人能在这个可怕的地方睡着的话。

  幸存者只有他和拉默两人。他们逃出生天,其他人都死了。没有逻辑解释得通,这只能是某种随机事件,原因毫无意义。现在,一切又顺利起来,简直像在嘲讽他们之前吃的苦。他们碰巧找到了这座偏僻又空无一人的房子,屋里有几块冷掉的烤兔肉,主屋的桌上放着走气的啤酒。还有一座舒适的干草仓可供睡觉。在他俩养足力气和勇气去找人投降之前,待在这里会暂时安全。此时,他的同伴正在外面走来走去放哨(拉默执意要这么做,就像在军队里那样。也好,如果他宁愿扮哨兵玩也不睡觉,那就祝他好运吧)。

  眼睛里落了沙子,疼得只能一直睁着。眼前是一片斑驳的红色朝霞。加入基金会的军队之前,他是个六分者的儿子,住在沙斯特半岛最西侧,守着山腰上的六十多亩地和一片沼泽过活。在天气炎热又要干农活的日子里,或者他父亲发怒时,干草仓一向是个藏身的好地方。不论在哪儿,干草仓都长得完全一样,这是世界的基本规则。眼下这一座就连气味和声响都和他多年前藏身的那一座一模一样。所以,尽管他疲惫不堪,心神不宁,饿得要命,这个地方还是让他多日以来第一次感到了些许安全。

  但这是个错误。当他把斧枪靠在稻草堆上,把双手枕在脑后时,先前以为是头顶上老鼠跑动的声音突然变得更响了。他差点就抓住了斧枪,但时间终究不够。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堆叠的稻草垛顶上跳下来,落在他身边,在他的指尖刚触到斧枪柄时一把抢了过去,把枪尖刺进了他的气管。

  巴达斯·洛雷登扭转枪刃,将它抽出来,然后蹲伏下来,仔细倾听。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奢侈地休息了片刻,然后把尸体推到稻草垛的另一边,从门口看不见的地方。他拉下那死人的外套披在肩上,以防有人朝这个方向看,然后在斧枪兵之前的位置坐了下来。他的膝盖很痛,一边听着哨兵哼的无调曲子一边等待天亮。在自己的干草仓后面蹲了两个小时之后,这是应得的休息。

  幸好他有足够的时间思考,想清楚了在他看来最好的计划。

  他低头看看斧枪,不确定自己在安全离开之前是否还需要和其他人交手。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也许只是突袭部队的幸存者,但这也仅仅是猜想而已。如果对方行事妥当,应该在门口安排了哨兵,说不定界墙那里也有人巡逻。如果他们发现了后院树篱里的那个洞,那就太不走运了。只要从那里溜出去,他很快就可以走上通往布里欧拉的主路。但那意味着需要穿过后院,从作坊的窗前经过。而如果他从这里下去,顺着谷仓一直走到前门,就可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接近门口的哨兵,让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掂量了一下手里的斧枪,然后将它靠在草垛上——赤手空拳行动反而比拿着那根长得过头的棍子更有胜算。

  他将双腿垂到干草阁楼窗外,双手支撑着地板,身体向前滑,稳稳地落在软草地上。正如他希望的那样,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他冷静而缓慢地走向大门。那里确实有个哨兵,正靠在门上,低头看着山坡下的道路,提防着从那里出现的敌人。他甚至把头盔取了下来,仿佛是为了让洛雷登动手更方便些。在靠近他之前,洛雷登从地上拾起他用来抵门的石头。石头的形状和大小都十分称手。只听一声脆响,像有人踩穿了厚厚的冰层,哨兵向前撞在门上,然后滑了下去,四肢伸开瘫倒在地。洛雷登用他的脑袋当垫脚石,从大门上方翻了出去。

  好吧,还挺容易的。比逃出佩里美狄亚容易多了,也许是熟能生巧。他脚步轻快,头也不回地沿着小径一路走到主路,那里有一块界碑,从树篱里支棱出来。他在界碑上坐下,深吸了一口气。他感觉很好,并没有颤抖或者打寒战。

  人还活着,能走路,身上没有刀伤,肋骨没断,头部也没有受伤。他一样样数过来,发现没什么可抱怨的。这样的状态,后面那两个死人求之不得。他站了起来,开始沿路前行,仿佛只是要去村里买鱼一样。我的一切都随我离开了,他想,就像上次一样,只不过这次不用在冷水里游泳。上次我逃到了这个地方,这次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了。

  他边走边思考这两次逃跑能不能拿来比较。毕竟,高戈斯迟早会带着思科纳的军队回来,逼出藏在他房子里的突袭队幸存者,或者直接动手除掉。如果是后者,那他的房子肯定会被毁掉——他们会点燃茅草屋顶,等敌人像兔子一样仓皇逃出来,再一箭射死。但如果敌人和平投降,那就不会造成多少损失了。那样的话,如果还想要回房子,就得去礼貌地找他哥哥要——太费事了,根本不值得。如果能找到男孩的话,房子可以给他,但自从发现高戈斯来访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他了。要么是被掉队的斧枪兵杀了,要么是跑到思科纳镇上,坐船去了岛屿地区(我真是个多事的蠢货,还专门告诉他该去哪儿。唉,管他呢)。如果他在全家被杀、好不容易逃离佩里美狄亚之后丢了性命,就太惨了。有那么一会儿,巴达斯开始相信男孩幸存下来是有原因的,耗费精力和运气把他带到这里也是有意义的。事实上,我上一次根本没有逃离,因为我来到了这儿。

  他停下脚步,看向身后。离家和告别从来都不是洛雷登一家擅长的事。他们离去时总是仓促而忙乱,被烈火与刀剑环绕,还得冒着被抓住的危险。他挤进树篱隐藏自己,然后蹲了下来,琢磨着怎么告别才算正式。但由于完全没有参考的对象,很快就放弃了。这也不能怪他,每次离家总是和高戈斯有关,而且总是不太愉快。第一次是离开中邦;第二次是佩里美狄亚的最后一晚,高戈斯突然出现;现在,他又被驱赶到这湿漉漉的树篱里。高戈斯似乎能将所有地方都变得不适合居住,但他又总是会出现,像是集市上一次次驱赶小贩的治安官。

  我该抓住机会,杀了他的。

  这个想法在脑中不断回荡,巴达斯倾听着,然后笑了起来。确实,他几乎动手了,但那和真正走出无法挽回的一步仍旧大不相同。老家那次无疑是高戈斯的错——高戈斯像地主的管家一样把他赶出了中邦,直接导致他跑到麦克森舅舅身边,和草原部族作战。但链条在这里就断了,他可以责怪高戈斯害他去了草原,后面的事却是自己亲手做下的,后果也得自己承担。无论高戈斯做了什么,都没有导致佩里美狄亚的毁灭。为了他自己的暴行而惩罚高戈斯,岂不是和高戈斯·洛雷登一样恶劣?

  链条断了,但高戈斯却再次出现,仿佛缺损的拼图或者丢失的书页。这是他没搞懂的地方。

  不过,这一点是可以改变的。他清空脑子,就像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清理工具,然后开始思考接下来该去哪里。

  他得考虑一些实际问题。离开思科纳需要找一艘船,还得想办法付路费。商船只会在思科纳镇入港,这意味着要去镇上待一段时间。要么找到赚钱的方法,要么遇上一个同意他在船上干活的船长(可能性很小,因为谁都看得出他对船上的工作一无所知),或者等到哪个商人给他一份差事,离开时把他一起带走。第三个选项似乎最有可能,他至少会两门能赚钱的手艺。但没有现成作品和专业工具,不知道能不能说服别人相信他。最实际的选项终究不够实际。不过,他欣然接受了这个困难。没有什么比艰巨的任务和饿扁的肚子更有利于转移注意力了。

  还有,我现在相当愉快,好像得到了一个月的长假,而今天是第一天。克服困难就能帮助我离开思科纳,而我一来这儿就想离开了。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他决定离开主路。思科纳的军队可能不久就会经过这条路,而他一点也不想和他们碰面。他走上了一条熟悉的小径——其实是一条小溪的河床,现在涨了水,他的旧靴子踩得直打滑。小径途经布利欧拉村,一直通往乌斯特和思科纳镇之间的马车道。路况崎岖,考虑到他不久前才在干草仓睁眼待了一夜,继续耗费体力实在不怎么理想。但是,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了半个小时之后,他开始庆幸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因为当他爬上一面陡坡,从另一侧滑下去时,差点踩上了一具尸体——一个背上插着一支箭的沙斯特士兵。他把尸体从烂泥中拖了出来,翻了个身。这不是普通的斧枪兵,而是个军官,应该是在最近的军事行动中走散了。他穿着做工精良的锁子甲,腰带扣是金质的,手指上戴着一个镶宝石的戒指。在他躺着的地方,洛雷登找到了一把埋进烂泥的剑,质量上乘,剑柄饰有花纹,能值三十块。死者的钱袋里还有不少于二十块的现金,靴子几乎是全新的,垫上几块布之后还算合脚。

  他脱下死者身上的锁子甲,塞进死者的挎包,结果发现包里有半块面包、一截香肠和一个洋葱。洛雷登在恩人旁边坐下,边吃边郑重地向他致谢,同时心算起来:剑能卖三十块,钱袋里有二十块,锁子甲既然坏了,就算三十吧,戒指十块,金腰带扣十块,一共就是一百。足够他坐船的路费了。这还没算上卖了挎包能得到的三块钱,他的旧靴子也值一块,如果那支箭的箭头没有弯折,也许也能卖一块钱。他重新在尸体上翻找起来,以免漏掉什么。锁子甲下面那件非军用的棉衣仍然能穿。尽管染着血,背后还有个破洞,但依然比他身上的好,所以他把棉衣也接手了。他又脱下那人的长裤,两条裤腿的膝盖处都有破损,沾满泥浆。另外还有沙斯特军队的统一长外套,穿上它就不能在思科纳镇的大街上晃悠了。但外套口袋里有一把小折叠刀和一本书。书名叫《帕西卢斯论伦理》,扉页上潦草地写着它的主人在变成任人取用的资源之前的名字:伦瓦特·索福。书已经弄皱了,有些地方的字迹被雨水和血液浸得无法辨认,但挎包里还有多余的空间,所以他把书也拿走了。离开那具赤裸的尸体时,他意识到,除了肉体之外,似乎什么都没有浪费。

  玛基拉尖叫着从梦中惊醒,睁开双眼。

  梦境退去,让她渐渐安下心来。梦中有人搏斗,有人被踩进烂泥之中。她的表哥拉默靠在一扇门上,瘦瘦的身体沾满泥污,怀里抱着一柄斧枪。人们从一座燃烧的房子里逃出来,又纷纷倒在地上。漫天的箭雨悬在空中,又向她倾泻而下。一个男人遇到一具尸体,剥光了它……还有许多她不愿去想的可怕景象。她飞快下了床,仿佛梦中的灾祸还潜伏在枕头底下一样。她抱起水罐,把冷水泼在脸上。脑子渐渐清醒,窗外,太阳升起来了。她叹了口气——已经连着两次睡过头,错过早餐了。

  她匆匆穿上长袍和一只凉鞋,另一只不见踪影,她花了几分钟才在压书机后面找到。手忙脚乱地摸索鞋带时,钟声响了——肯定是吃不上早餐了,还得在一分钟之内跑下楼,穿过天井,爬上旧图书馆的台阶去小演讲厅。她冲出房间,用力关上门,意识到自己忘记了蜡板,又返回去取,发现尖头铁笔没插在蜡板背后的线圈里,又疯狂寻找了一番,最后在床下找到。这次她下了楼梯,跑进了天井,刚好和抱着一大堆书的初级舍监撞个满怀,书不可避免地散落了一地。她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只能跪下身拾起书,塞回对方怀中。等她归还了最后一根卷轴,刚想开口道歉,就看到初级舍监(时年八十二岁,刚好是四十一岁的高级舍监的两倍)愤怒地看着她,问她,“搞什么?”她决定在自己惹出更多祸之前尽快脱身。

  现在去小演讲厅已经没有意义了。一旦授课开始,大门就会闩上,不许任何人进入。没人知道为什么有这个规矩。最广为接受的解释是,多年以前,常有并非基金会成员的人在授课途中溜进演讲厅,坐在最后排,学习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知识。玛基拉转身走向通往她房间的楼梯,脑子被羞耻和内疚完全占据,没注意到一个年轻女子清了清嗓子对她说“打扰了”,差点直接撞上对方。幸运的是,她及时避免了第二次撞人。

  “打扰了。”年轻女子重复道。

  玛基拉敬畏地盯着她。像她这样的人物从来没有在基金会的领地上出现过。她身着深蓝色的硬麻布外套和同样颜色的马裤,穿着闪亮的黑靴子,头戴一顶黑色宽檐帽,腰上环绕着丝质腰带,上面挂着刺绣丝绸做的钱袋和装着蜡板的袋子。她的肩上用深蓝色饰带挂着一把细长的银柄剑,插在蓝色的丝质剑鞘里。对于岛民来说,这是小女孩出门闯荡的标准打扮,几乎算是女商人的制服了(维特里丝就有两套,都是绿色的,此次出门文纳德没准她那么穿)。但在玛基拉眼里,这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奇特的装扮,她不确定该做何反应。“你能帮我个忙吗?”年轻女子问,“我在找一个叫卡纳迪的人。”她的声音也给人一种外邦人的感觉。除了熟悉的佩里美狄亚口音,还夹杂了一些其他东西。也许是岛屿口音?玛基拉从来没见过那里的人,但听说岛屿区的女人像男人一样穿长裤、随身佩剑。然后她突然想起,这么穿的女人大多是海盗,大概眼前这个怪人也是?不过,海盗生涯似乎没对她漂亮的指甲造成什么影响。

  “你是说卡纳迪博士吧。”玛基拉说,有些好奇卡纳迪和海盗有什么交集。也许他们想找他出手从南方商船上抢来的珍稀手抄本,或者西方丛林的废弃神庙里发现的铭文碎片。“如果他没在授课的话,应该就在住处。我带你过去。”

  “谢谢你,”年轻女子跟在她后面庄重地说。玛基拉一边领路,一边不时紧张地四处张望,似乎在确认海盗女士还跟在身后,而不是溜去抢劫配膳室了。

  “你以前来过这儿吗?”玛基拉问。

  “没有。”年轻女人回答,“我知道,对于做我这一行的人来说很奇怪。”

  “噢?”玛基拉说,马上后悔了。如果基金会真的和海盗有紧密联系,她可不想深究,“好吧,”她补救道,“祝你在这里过得愉快。”

  年轻女人露出微笑。“这里确实有很多值得一看的东西,”她回答,“有些总让我想起过去。”

  “抱歉,什么过去?”

  “这里让我想起佩里美狄亚。”海盗女士解释道,“比如这些一个接一个的天井,还有喷泉。佩里美狄亚以前有很多喷泉。”

  “啊,”玛基拉点点头,如同解开了一个大谜团,“好吧,穿过这里,上了楼梯之后左转,第一扇门那里就是卡纳迪博士的住处。”她犹豫了片刻,一方面对这个女子有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想赶快离开,免得有人看见她与这怪人待在一起。“我可以带你过去。”她最后说。

  “不用麻烦你了,”海盗女士微笑着,“我能找到路。谢谢你帮助我。”

  “噢,这没什么。”玛基拉努力表现得随意些,仿佛经常带着穿长裤佩武器的女孩游览隐修所,“很高兴认识你。”

  不知道她的佩剑会不会磕到其他东西。玛基拉一边走向自己的房间一边想。佩剑在她走动的时候有点碍事。在拥挤的街道上一定特别麻烦。

  年轻女子找到了楼梯顶端左侧的第一扇门,敲了敲。片刻等待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说:“请进。”她压下门闩,走了进去。

  “你好,卡纳迪。”她说。

  他变胖了。上次见面时,他正在岛屿区的海滨,忙着把一口沉重的行李箱朝一艘叫松鼠号的双层货船上面搬。他的头发也剪短了,大概正因为如此,看起来才比上次更多灰白。他身上的灰色长袍应该是这个地方的博士服,和他们第一次在佩里美狄亚见面时穿的褐色长袍没太大区别。现在,佩里美狄亚只存在于少数人的记忆之中了。

  “艾希莉,”卡纳迪说,“神啊,你来这里做什么?”

  艾希莉展颜一笑,取下饰带和佩剑,放在椅子上。“放心,”她说,“我不是来找你还钱的。你看起来很好。”

  “谢谢你,”卡纳迪说着,打开红酒罐的塞子,“这么说很惭愧,但这糟糕的地方很适合我。我会马上还钱的。我本该一早就还给你,但是找不到可信的人——”

  艾希莉挥挥手示意他不用说下去了。“别担心那个,”她说,“那些钱你帮我保管着吧,说不定以后会需要呢。工作还顺利吗?”

  卡纳迪笑了起来。“比起室内装潢,我更擅长这个行当,”他回答,“不过也差不了多少。你呢?你看起来挺好,但一般来说,岛民商人外表越风光,越是有可能欠了一屁股债。我希望你不是这样。”

  艾希莉摇头,接过那杯酒。“而当商人说生意上一切顺利、好得不能再好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是要找你借钱了。不过说正经的,生意确实顺利。我已经有自己的船了,”她补充道,“钱款已经结清,还拓展了业务,不再做室内装潢的生意了。我现在是基金会在岛屿区的代理人,或者说,处理完一些琐事之后,我就是了。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个。卡纳迪,你能想到吗?一个佩里美狄亚的斗剑手助理,现在管理银行。”

  卡纳迪看着她,郑重地说:“祝贺你。”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但不论他们有什么缺点,他们所经营的都是一家无比成功的银行机构,获得他们的代理权甚至比在大街上捡钱还划算。而且,”她皱着眉补充,“你也在为他们工作,所以你没资格反对。”

  卡纳迪耸耸肩。“他们给了我一份工作。我不能永远靠着你的善意过活啊。你得承认,我是个很没用的记账员。”

  “没错,”艾希莉喝完杯子里的酒,“但记账员的职位仍然是你的,只要你决心——算了,”她笑着说,“我开个玩笑。这里怎么样?”

  “就像回到了佩里美狄亚。”卡纳迪回答,“我把自己独创的一套胡话教给天真的年轻人,而他们执意相信这一切都和魔法有关。只要认真听讲写作业,就能把敌人变成青蛙。我心情好时仍然会做点研究,但主要是为了做个样子,而不是产出智慧。据我看,了解这个学科的人越少,我就越幸福。”

  艾希莉点了几次头。“的确是这样。”她说,“不过,你知道我对这种事的看法,我觉得你还是回账房工作好些。当然,这到底是你的事,也幸好如此。不,我不喝了,”看到卡纳迪想给她添酒,她拒绝道,“再过一个小时,我就得去和那些精明的生意人谈生意了。如果口齿不清,满身酒气,会留下坏印象的。”

  卡纳迪点点头。“他们只喜欢干面包和干净的泉水,过得特别惨。”他说,“在眼下的危机面前,他们也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丁点幽默感——噢,最近的军情,你应该还不知道吧?”

  艾希莉摇了摇头。“你是说思科纳的那回事吧。”她说,“怎么,又出了新状况?”

  “可以这么说。”卡纳迪回答,“出事的是几百个我方士兵,外加几个贫贱者中的重要人物。他们要么是被杀了,要么还困在思科纳。大家都很沮丧。在我看来,这个挫折应该挺严重,未来也不容乐观——六分者大量叛变、报复性袭击、海上封锁,甚至侵略都是有可能的。消息刚传过来不久,他们还在努力封锁。但这件事显然打击了基金会成员的信心。你和他们讨论佣金比例和特许经营协议时,别忘了这些。你的谈判地位很可能比你想的要高。”

  艾希莉挑起一根眉毛。“前提是,我仍然想要代理权。”她说,“这事严重吗?到底有什么影响?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基金会破产之后留下一堆还没兑现的信用证。”

  “不用太担心。”卡纳迪回答,“长远来看,这肯定是一场拼财力的战争。基金会是座大银行,思科纳则很小。不是说基金会可以损失三百个斧枪兵而毫不在意,但如果最糟的情况发生了,我们和思科纳的兵力对比是五十比一。唯一让人头疼的是,他们有不少战船,我们却一艘都没有。事实上,基金会想在岛屿区设立代理机构,很可能就跟这个有关。毕竟,如果要租一支五十艘战船组成的舰队,毫无纠纷,一次性支付酬金,你还能去哪里呢?”

  艾希莉露出微笑。“我也有过一样的想法。”她说,“在这之前,岛上所有船主都这么想过,而且讨论了很多年。大家都意识到,这笔生意耗资过大,思科纳带给基金会的烦恼还不值那么多钱。不管你那些穿麻布袋的朋友怎么看,我想现在的情况也没有大变化。不过,谢谢你的建议,”她笑着说,“至少可以让他们伤脑筋,搞不懂我是从哪儿弄到的消息。我觉得他们对于保密和安全措施相当偏执。”

  卡纳迪抿起嘴唇。“也许你是对的。”他说,“但是,一帮没礼貌的暴发户成功毁灭一个高尚又强大的城邦,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这一点你我都知道。好了,国家大事和经济问题谈得够多了。文纳德和维特里丝怎么样?岛上布荣姐妹呢?我堆在你那里的紫红色花边饰带你有没有全卖掉?”

  谈起不在场的岛民友人和旧时经历,艾希莉轻松地打发了一小时的空闲。动身去干正事的时候,她感到愉快而放松。但就在转身离开时,卡纳迪突然说,“还有件事,”语气听起来让人有些不安。

  “什么?”她问。卡纳迪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然后把目光投向墙壁。“我知道你怎么看我,唔,据我所知——”

  “我确实会想到‘哗众取宠的神棍’,或者‘江湖骗子’,不过请继续。”

  “那么想也没错,”卡纳迪说,“但是,我有个年轻学生,在所谓的哗众取宠的和江湖骗术这一行,天赋卓绝到了让人郁闷的程度——”

  “关键是‘天赋’吧。”艾希莉平静地说,“你继续。”

  “没错。之前有一天,她又看到了那种麻烦的幻象,并且一如既往地带来和我分享。我看见了。那幻象似乎没什么用,没能预知赛马赢家之类的东西。我见到了一位老熟人,你曾经的雇主。”

  “洛雷登,”艾希莉面无表情地说,卡纳迪表情苦涩。

  “在这里可不能大声提那个姓氏。”他说,“是的,她的幻象确实和巴达斯·洛雷登有关,所以我才冒着被你取笑的危险,告诉你这些。你想不想——?”

  艾希莉点点头。“是怎么回事?”

  卡纳迪闭眼片刻。“那女孩有个表兄,叫拉默还是什么的。他和突袭队一起去了思科纳。在幻象里,她看见他靠在一扇门上,似乎在放哨,时间是清晨,看起来又累又无聊。她就看到了这些——这个画面她应该看过很多次。理论上讲,这意味着它很重要。但当她把幻象给我看时,出现了新情况。我看见那个拉默表哥靠在门上,但也看见巴达斯从他背后出现,用一个东西敲了他的脑袋,然后翻过大门,快步沿着一条小径向前走。这还没有结束,她——我的学生——还看到一个男人在山坡上剥下一个死掉的沙斯特士兵身上的盔甲和衣服。当我看到那个画面时,发现那人是巴达斯·洛雷登。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他迟疑地说,“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以免——”

  “好,谢谢你,”艾希莉说,卡纳迪看到她的脸色变白了,“有没有办法——我是说,我能不能看看这个幻象?还是说不信这个的人是看不到的?”

  卡纳迪摇头。“我知道那是巴达斯。”他说,“他看起来还行,没伤没病,但也说不上多好。他拿死人的靴子和衬衣换下了自己的,这说明他的处境比较窘迫。不知道幻象里的地方是不是思科纳,但拉默表哥在思科纳——或者说,死在思科纳。也因为这个,我认为这幻象要么是刚刚发生的事,要么即将发生。我知道巴达斯确实身在思科纳。事实上,他已经在那里待了很久了。”

  艾希莉看向他的眼神变成了冷冷的愤怒,“我明白了,”她说,“而你之前没想过告诉我?”

  “不是这样的,我也只是最近才第一次在幻象里看见他。我知道他在那里待了很久,是因为我看到他有一座房子和一间作坊,看着像是在做稳定营生,和木工有关。这就是说——”

  “好,我知道了。”艾希莉打断了他,“抱歉,所以你是在说,他在思科纳,而且可能碰上了麻烦。”

  卡纳迪点点头。“我是这么猜想的,所以我想,好吧,最好把这些告诉你。我知道你之前——”

  “没错。”艾希莉说,“我得走了。谢谢你告诉我。我离开之前也许没法再来拜访你了,所以……保持联系吧。顺便问一下,文书办公室怎么走?”

  她在身后带上了门。片刻之后,卡纳迪从窗户看见她快步穿过天井,向教务长的住处走去。他注意到她忘了带走她的剑,不知道该不该派人送过去。他把佩剑从剑鞘里抽出来,发现剑柄上只连着六寸长的断刃。

  “你做了什么?”尼莎质问道。

  “我放他走了。”高戈斯疲倦地重复。

  “为什么?我告诉过你——”

  “因为我当时只能这么做。”高戈斯有些恼怒地打断了她,“想想,尼莎!他站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把斧头。我发誓他差一点就要动手砍我了。”

  “胡说。”

  “你不在场,不知道当时的情况。”高戈斯打了个寒战,“拜托,想想其他办法吧。如果硬把他带回来,我和他必然会死一个。不管他杀了我,还是我杀了他,都达不到你的目的。这样没好处,你同意吗?”

  尼莎皱了皱眉。“你带着护卫队的人。四对一——”

  “噢,当然,”高戈斯叹了口气,“三个小兵加上我,对付佩里美狄亚历史上存活时间最长的法庭剑士,战场还是一间拥挤的小屋,人数优势根本没用。杀掉一两个小兵对他根本没难度。这不是军事行动,尼莎,是家务事。带兵去只会让事情恶化。”

  “这是银行事务,”尼莎冷冷地说,“行动目标是为银行解决一个隐患。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宁愿你把他杀了。至少那样他不会四处晃荡,被抓走当人质。”

  高戈斯强压怒火,散发出的压迫感几乎可以肉眼看到。“这话我会装作没听过,”他轻声说,“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你看,”他继续说着,放松了些,“我们的目标是让他免受伤害,是吧?我做到了这点。明天这个时候他就已经坐上船了,目的地离这里很远,那地方的人可能根本没听过思科纳。问题解决了,没有使用暴力,大家都开开心心。这样甚至还能让他觉得我们不是太坏。如果你违反他的意愿,把他强行抓过来,绝对不可能有这效果。”高戈斯前倾身体,“而且,还有一个好处,我打赌你想都没想过。”

  “是吗?你说。”

  “很简单,是我那讨厌的外甥女。如果巴达斯走了,我们就可以把她放出来了。既然他不在这儿,她就没法杀他了,是吧?”

  尼莎的表情证明她确实没有考虑过这点,这一刻相当有趣。

  “这就是我的长处,”高戈斯继续说,“我能把一个难题变成解决更多难题的机会。当然,这意味着需要看到全局,做长期打算。如果我的人生有什么意义的话,就是证明了世上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就算要花很长时间,只要不放弃就行。就像麦克森叔叔以前常说的那样:只要手下还有一个人就绝不能投降,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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