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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的邂逅

  戴森先生悠闲地走在牛津大街上,带着疑问注视着眼前一切能够引起他注意的事物,他总觉得自己是在辛勤工作,并为此所带来的种种乐趣而怡然自得。他对人群、往来车辆和商店橱窗的关注使他的感官分外愉悦;他的观察是如此认真,像是被赋予了某种重大使命一样;他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处处留心,生怕错过了那些富有意义的场景。他不愿加快脚步,再加上天气炎热的缘故,差点在十字路口被疾驶而来的货车撞倒;他刚刚在一家因点心而出名的店铺门前停下,就看见街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个衣着光鲜的男人正在向他做着奇怪的手势,他此时目眩神迷,像条鱼那样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街上大大小小的车辆汇成滚滚长流,自东向西阻断了他的去路,无论是谁,哪怕胆子再大也不会选择在此时穿过马路;但那个引起戴森注意的男人似乎在人行道边勃然大怒起来,他时不时地冒着瞬间死亡的危险向前猛冲,每次退回来时却又激动地手舞足蹈,让过往的路人看着觉得十分有趣。终于,在密集的车流当中闪现出一道仅容孩童侧身而过的缝隙,那人狂奔而过,差一点点撞上迎面驶来的马车。他猛扑向戴森,如同饿虎扑食一般。“我见您在四下观望,”他急不可待地蹦出那几个词,问道,“您能告诉我吗?那个三分钟前离开这家面包店跳上马车的男人是不是长相年轻、蓄着络腮胡、戴着眼镜?先生,您能不能告诉我?看在老天的分上,能不能告诉我?回答我,这事关乎我的生死。”

  由于情绪过于激动,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显得含混不清。他的面孔由红转白,前额冒出了豆大的汗珠。他说话的时候跺着脚,用手撕扯着外衣,似乎有东西膨胀开来,堵住他的喉咙,让他无法呼吸。

  “我亲爱的先生,”戴森答道,“我总是务求精确。你的观察十分正确。正如你所说的,一个带着些许羞怯之色的年轻人从这家店铺飞奔而出,跳上在一旁等候的马车,向东驶去。像你说的那样,你的朋友戴着眼镜。也许你希望我帮你叫辆马车追上他?”

  “不了,谢谢您,这样做只是浪费时间。”那个男人的喉头仿佛有什么涌了出来,却又被他咽了回去。戴森警醒地发现在歇斯底里的笑声中,他的身体在不停地颤动;他紧紧地抓住一根电线杆,来回摇晃,像极了狂风中摇曳的小船。

  “我见医生的时候该怎么办?”他对着自己喃喃自语,“功亏一篑实在是太难熬了。”接着,他好像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之中;他再次站直身体,平静地看着戴森。

  “对于我粗暴的举动,我感到十分抱歉,”他最后说道,“大多数人都不会像您一样耐心。您能行行好再陪我走一段吗?我有点不舒服;我想是太阳有点辣的缘故。”

  戴森点头表示同意,一边走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身边的这个怪人。他的装束显得十分稳重,就算是最严谨的旁观者也无法从款式和料子上挑出毛病来;然而,从他的帽子到靴子,没有一样是合适的。戴森觉得他的丝制礼帽中间高得吓人,身上还披着件松松垮垮的晨礼服。直觉告诉戴森这家伙平常没有口袋里揣着条干净手帕的习惯。他的脸并不是特别讨喜的那种,再加上下巴上两撇姜黄色的小胡子,看起来更糟,同色的胡子与胡子之间仿佛都连在了一起。尽管有这些迹象,戴森仍然感到身边的这个人绝不是猥琐那么简单。他在和自己作着斗争,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但时不时地,情感会显露在他的脸上,很明显,他为了不像个疯子那样暴跳如雷,已经做出了惊人的努力。戴森发现有些事情很古怪,甚至有一点点恐怖:一种神秘的情绪正试图控制着他,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可能强烈地爆发出来;他们走了好长一段路,戴森在如此诡异的情境下邂逅的这个男人才总算平静了下来。

  “您对我真是太好了,”他说道,“我得再次致歉,我实在不应该这么鲁莽。我觉得我的行为需要某种解释,我也很乐意解释给您听。您知道附近有什么地方能让我们坐下来吗?我很高兴能和您聊聊。”

  “我亲爱的先生,”戴森表情严肃地对他说,“伦敦唯一一家咖啡馆就在这附近。我希望你知道你没有要向我解释的必要,但同时我又很想听听你说些什么。来,我们从这儿拐过去。”

  他们走上一条冷清的小道,接着又穿过一扇朝后开着的铁栅栏门,钻进路边的窄巷。巷子地上铺着的是石板路,两旁点缀着一簇簇蓊郁的灌木。路边的高墙投下斑驳的影子,带来些许凉气,让刚刚经历太阳炙烤的人们觉得无比惬意。巷子突然开阔了起来,一处微型广场展现在他们的面前,这儿仿佛是将巴黎的一部分移植到伦敦市中心来了一样,着实令人着迷。高墙上布满了光可鉴人的爬墙虎,墙下的花坛里旱金莲、金盏花、木樨草含苞怒放。广场中央矗立着一座绿荫环抱的喷泉,不停有水雾倾泻而出,跌落在喷泉下方的水池当中。桌椅按照顾客的要求间隔摆放,广场的另一边门户大开;出了门,是一间长条形的、阴暗的小屋;远处车辆的喧嚣已化作耳畔的呢喃。屋子里有那么一两个人坐在桌边,一边喝酒一边写作,广场里却空无一人。

  “你看,我们得轻声一些,”戴森说,“请坐,你贵姓?”

  “威尔金斯。我叫亨利·威尔金斯。”

  “请这儿坐,威尔金斯先生。我想你坐在这张位子上一定会觉得很舒服。我猜你没来过这儿吧?现在这里很安静,可一到晚上六点来钟的时候,就会到处是人,像蜂巢一样热闹,桌子椅子会一直摆到巷子那头去。”

  听到铃声,侍者跑了过来;戴森很有礼貌地问他店主安尼伯先生最近身体如何,接着又点了瓶尚皮尼红酒。

  “尚皮尼酒,”他对威尔金斯先生评论道,“是都兰地区出产的一种优质红酒。啊,来,我来给你满上。你觉得怎么样?”

  “的确很棒,”威尔金斯先生说道,“我差点没说成是勃艮第佳酿。酒香很纯正。我很幸运能遇到您这样一位好人。但愿您没觉得我发了疯。如果您知道笼罩在我身上的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我确信您就不会对我看似无理的举动而感到惊讶了。”

  他啜了一口杯中的红酒,往椅背上一靠,欣赏着喷泉上流淌下来的水滴,还有围绕着这一方净土的丝丝绿意。

  “是的,”他最后说道,“酒真的很不错。谢谢您;您能允许我再点一瓶吗?”

  侍者听到召唤,穿过开着的活动板门,带来一瓶红酒。威尔金斯先生点了根香烟,而戴森先生则掏出了他的烟斗。

  “现在,”威尔金斯先生说,“我承诺就我的古怪举止向您做出解释。说来话长。我觉得对于生活,您并不是个冷漠的旁观者。您对世间的种种机缘巧合持有睿智的见解和强烈的兴趣。我相信您听了我的故事不会觉得无聊的。”

  戴森先生对他的提议表示赞同,尽管他认为威尔金斯先生的话有些唐突,还是提起兴趣来听故事。而威尔金斯先生虽然在半小时之前还暴跳如雷,此刻却冷静得出奇,他抽完那支香烟,开始用一种平稳的语调来讲述自己的故事。

  暗谷传说

  我是西英格兰一个贫穷而博学的牧师的儿子——这些细节没什么特别之处,我都忘得差不多了。我想再稍稍强调一下,正如我刚才所说的,我的父亲十分博学,他既未曾学会那些溜须拍马的手段,又不愿纡尊降贵地去自我炒作。尽管他对古代礼仪和奇特的风俗很感兴趣,有着一颗无与伦比的善心,还不乏质朴而强烈的情感,深受教众的喜爱,但这些因素并不能使他在教会中得到晋升,六十岁的时候,他还像三十年前一样职务低微。他的收入刚刚好能够维持一个英国国教牧师最低限度的体面;我的父亲前几年去世了,我,作为他的独生子,被猛然抛落于世间,手上只有一百镑不到的本钱,面临着如何生存下去的问题。我觉得自己在乡间实在无事可做,此外,正如类似情境下通常会发生的状况一样,我被伦敦这颗磁石所深深吸引。八月的一天清晨,当露珠还在草皮上闪闪发光的时候,沿着布满植被的高耸的路基,邻居驾车把我一直送到火车站,我得向那片广袤的荒原和神秘的石林说再见了。火车到达伦敦是早上六点,阿克顿附近砖场上所弥漫着的淡淡的、令人作呕的烟尘穿过敞开的车窗扑面而来,浓雾从地面慢慢升起。此时此刻,望着那连绵不断、整齐划一的街道,我的心中只觉得单调而乏味。暑气变得越发炙热起来;车行驶到帕丁顿附近,那些阴暗污秽的房子带着肮脏的无人照看的后院,就紧靠在铁路边,伦敦城那令人晕厥的气场让我感到窒息。我跳上马车想要离开这儿,然而所经过的每一条街巷却使我更加忧郁;房子灰蒙蒙的,拉着百叶窗,大马路上冷冷清清,行人似乎不是在走,而是一摇一晃地向前挪动,显得极其疲惫,这些都让我的心沉了下去。我当晚在一家小客栈投宿,那儿连着斯特兰德大街,这是我父亲曾经到访过的地方。吃完晚饭,我出门散步,斯特兰德大街和舰队街上的繁华和欢乐一点也没能让我兴奋起来,面对这座恢宏的城市,我连一个可以被称为熟识的人也没有。一个就此沉沦的人身上会发生些什么?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老套了,所以我不会再让您受累去听我在接下去一年当中所遭遇到的事情。我带的钱并不能让我维持太久,我发现我得穿得衣冠楚楚,要不根本没人愿意搭理我;如果我想被以礼相待,就必须住在高档街区。我申请过很多职位,但今天看来,这些职位我完全没有资格去染指;我对商业行为一点概念都没有,却试图成为一名公司职员;在屡次碰壁之后,我才发现自己那些一般性的文学常识以及令人生厌的文风远远不能使我在职场上获得青睐。我读过当世最为知名的小说家的作品,我也经常去舰队街上的小酒馆喝酒,希望能够结识文学界的朋友,得到他们的引荐,这对于自己在圈内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结果却让我很是失望;有那么一两次,我冒险向邻座的先生吐露自己的观点,是的,他们的回答十分礼貌,可是那神态告诉我,我的友好表现得不是地方。我那点可怜的积蓄被一镑一镑地耗尽;我不再有能力关注自己的外表;我搬了家,新的住处很寒酸,我的伙食也变得只是例行公事。我每天一点钟出门,两点钟回到房间,当中的这段时间除了块牛奶蛋糕之外什么都没得吃。总之,种种不幸与我相伴;当我在冰天雪地之中坐在海德公园的长椅上咀嚼着面包片的时候,我意识到贫穷的苦涩,意识到当一位绅士沦落到连乞丐都不如的时候会是多么得悲惨。尽管有这些挫折,我仍然没有放弃谋生的努力。我转而关注报纸上的广告栏,睁大眼睛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我还试图在文具店的橱窗里找到线索,可一切只是徒劳。一天傍晚,我正坐在公共图书馆里看书,突然发现报纸上有一则广告。广告上说:“兹寻找文书一名。应聘者必须拥有一定的文学品位和素养。须同意出差。”当然,我知道这样的广告常常会有数百人应征,我得到这个职位的几率小之又小;尽管如此,我还是按照报纸上给出的地址向史密斯先生递交了申请,他当时正留宿在伦敦西区的一家酒店当中。我得承认几天后我收到通知的时候心猛地一跳,信上要我在方便的情况下尽快去“世极”酒店报到。先生,我不知道您的人生经历是怎样的,我也没法告诉您这样的时刻对我意味着什么。我觉得稍稍有些眩晕,心跳也比平常加快了许多,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头那儿似的,连说话也变得困难起来。以上就是我走到“世极”酒店时全部的感受。我提了两次史密斯先生的名字,门童才明白我说了些什么。我走上楼梯,手心已经湿透了。看到史密斯先生的样子,我很是吃了一惊。他看上去比我还年轻,神态温和而踌躇。我走进来的时候,他正在看书;听到我的名字,他抬头看了看我。“亲爱的先生,”他说道,“我很高兴见到你。我仔仔细细地读完了你写给我的信。信上是你的笔迹吗?”他给我看了我写给他的信,我告诉他我还没幸运到请秘书来帮我代笔的地步。他接着说:“那么,先生,你被录用了。我猜你不反对出差,是吗?”正如您所能想象到的一样,我迫不及待地接受了这份工作,开始为史密斯先生服务。一开始的几个星期,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我拿到了一个季度的薪水,还有一笔不菲的津贴供我食宿开销。然而,一天早晨,当我按照指示去酒店上班的时候,我的主人通知我必须马上收拾行李坐船出发。闲话少说,两个星期之后,我们在纽约上了岸。史密斯先生告诉我他正在撰写一本专著,为了完成计划,必须开展一系列专题研究;总之,他让我明白我们要到遥远的美国西部去。

  我们在纽约待了差不多有一个星期,之后便坐上火车,开始了一段乏味至极的旅程。没日没夜,车轮滚动向前,穿过那些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城市,碰到充满危险的高架路段,火车会减慢速度,绕开山脉和丛林,一头扎进植被茂密的旷野,在那儿,车开出好远好远,眼前仍然是连绵不断的灌木丛;车轮和胡乱放置的铁轨相互摩擦,不停地咔嗒作响,吵得人连同伴说话的声音都听不清。我和史密斯先生总是貌合神离;火车急刹车所发出的刺耳的摩擦声常常会让我在死寂的夜晚从梦中惊醒,我爬起来看着窗外,经常发现车正停在一座由木板搭建而成的小镇上,那里的道路破败不堪,照明全靠酒吧窗口漏出的星星点点的灯光。几个长相凶恶的男人总是会走出来盯着我们的车厢看;有时候,会有乘客到站下车,也会有那么两三个人站在木制的站台上等着上车。乘客中有许多英国人;这些穷苦人被迫离开死守上千年的家园,来到沙漠深处的盐碱地或是落基山脉的石头山中找寻那本就不存在的天堂。我听到人们彼此谈论着美洲的处女地能为他们带来多么丰厚的利润。还有两三名机修工人会津津有味地说起合众国的铁路部门和工厂为有技术的劳动力所提供的高额薪酬。这样的谈话通常持续几分钟便会归于沉寂。我能够看出当他们凝视着窗外那些丑陋的灌木丛和荒凉的原野时所流露出的痛苦和沮丧之情,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间或点缀着几间孤零零的木板房,没有花园,没有鲜花,也没有树木,有的只是凝固了的死寂的灰色。一天天过去了,那起伏不定的天际线、那片没有颜色没有形状也没有变化的土地,让我们这些英国人的内心充满恐惧。有一次,我晚上没睡着,听见一个妇人在幽幽地啜泣,她问老天爷自己究竟做了些什么才会让命运把她带到这样一个鬼地方来。他的丈夫试图用带着格洛斯特口音的大话来安慰她,告诉她这儿的土地很肥沃,只要稍作耕耘,就能自己长出向日葵来,但那妇人还是像个小孩子一样哭喊着要回到她母亲那里,还有他们那破旧的小屋里去。这份忧伤感染了我,让我无心去想其他事情;史密斯先生来到这样一个国家想做些什么,在这样的荒野中如何开展文学研究,这些问题都未曾使我感到困惑。我时不时地会觉得自己的处境有点奇特,我现在是一名文学助理,收入不菲,可是我的主人对我来说仍然只是个陌生人;有时候他会来到我所乘坐的车厢,就美国发几通稀松平常的议论,但在大多数时间里,他总是一个人独处,不和任何人说话,正如我判断的那样,陷入沉思。离开纽约五天之后,我收到了即将下车的暗示:我正看着远处山峦起伏,粗暴地横亘在我们面前,心想会不会有人无聊到把这堆树木丛生的石头当成自己的家,史密斯先生突然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胳膊。“毫无疑问,威尔金斯先生,现在如果能下车的话,你一定会觉得很高兴吧,”他说道,“我想,你还在看着这些大山?好吧,我希望今晚我们就能到达目的地。火车会停靠在雷丁站,我敢说在那儿我们能找到出路。”

  数小时后,火车驶进了雷丁车站。我们走出车厢,我注意到这座城镇虽然差不多同样到处是木板房,却比我们前两天见到的那些要大许多,也要繁华许多。车站里挤满了人;随着铃声和哨子声在耳边响起,我看见一群人收拾停当、准备下车,同时有更多的人在一旁等着登上列车。除了乘客之外,还有许多人也挤在车站周围,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来此接送亲友的,另一部分则纯粹是在那儿闲逛。我的几位英国旅伴都在这站下了车,然而,令我困惑的是,他们几乎就在一瞬间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史密斯先生向我点了点头,示意我跟在他后面。我们很快便融入了拥挤的人流。那不断敲响的铃声、人群的喧哗声、尖利的口哨声,还有蒸汽的嘶鸣声无不撕扯着我的感官,我费力地紧跟着我的雇主,在迷迷糊糊之中想弄明白我们究竟要去哪儿,我们怎样才能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找到出路。史密斯先生戴了顶宽边礼帽,他把帽子斜搭在头上,遮住自己的眼睛。所有人都带着同样款式的帽子,我实在很难在人群中认出他来。我们终于走出了人群,他冲进路边的一条小巷,接着又忽左忽右地拐了几个大弯。暮色渐浓,我们似乎正在穿过小镇上最为蹩脚的一处地方;灯光昏暗的街道上很少有行人,就算有也只是些痴汉子罢了。我们突然在街角的一栋房子跟前停住了脚步。有个男人正站在门口,四处张望,很明显是在等什么人,我注意到他和史密斯先生用犀利的眼神互扫了对方一眼。

  “先生,我想,您是从纽约来的吧?”

  “是的,从纽约来。”

  “好嘞,他们都准备好了,随时恭候您差遣。您看,我知道我要做些什么,我会把事情办得干净利索的。”

  “好极了,埃文斯先生,这正是我所需要的。你知道的,我们出的价很高,带他们过来吧。”

  我静静地站在那儿,听着他们的交谈,不知所云。史密斯变得焦躁起来,沿着马路踱来踱去,那个叫做埃文斯的男人仍然站在门口。他吹了声口哨,我见他以一种克制、随意的方式打量着我,像是想记住我的脸,以便下次好打交道。正在我还疑惑于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一个丑陋的懒洋洋的家伙走上前来,手上牵着两匹皮包骨头的瘦马。

  “上来吧,威尔金斯先生,快一点儿,”史密斯说道,“我们得上路了。”

  我们一同骑着马遁入沉沉夜色。没过多久,我回过头去,平原已在我们身后了,小镇的灯光微微闪耀;前方隆起茫茫群山。史密斯策马走上崎岖不平的山道,沉稳得好像曾经在伦敦最为繁忙的皮卡迪利大街上跑过马一样。我尽己所能地跟在他后面。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差不多什么都没记下来。我感到山道缓缓上升,不时能够看到路旁巨大的岩石。我对这次骑马没留下什么印象。我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我们穿过了一座茂密的黑森林,在那儿,我们的马匹只能在岩石中择路而行。我还记得随着我们爬得越来越高,空气也变得越来越稀薄,这让我感觉很奇特。我猜想旅途的后半程我一定是半梦半醒,所以当我听到史密斯开口说话的时候,被吓了一跳——

  “我们到了,威尔金斯。这儿是蓝山公园。明天你就会见识到它有多么雄伟。今晚让我们先吃点东西,然后上床睡觉。”

  一个男人从简陋的小屋里跑了出来,把马牵了过去,我们在屋里发现几块煎好的牛排,还有几瓶劣质的威士忌酒。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总共有三间房间——除了我们一同用餐的那个房间,史密斯和我各占一间。为我们干活的那个聋子老头就睡在一旁的工棚里。我第二天清早醒来,走出房门,这才发觉房子挨着山梁,差不多悬在半空中;松树林和青灰色的岩石随处可见,大概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这儿才被叫做蓝山公园的吧。四面都是白雪覆盖的高山,山间的气息闻起来和美酒一样醉人。我爬上山坡,临渊俯瞰。或许对世人来说,就如同我所搭乘的小船在太平洋中央某个小岛上失事了一样,我整个人都已经从人间消失了。我唯一能够看到的人类的痕迹是那栋木头小屋;如果我不是疏于观察的话,站在山头举目四望,附近并没有和这相类似的房子。此时此刻,一种绝望的、令人畏惧的孤独感涌上了我的心头,想着我和我所熟悉的世界远隔千山万水,我的喉头竟然哽咽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丧命于这座荒山之中。这一刹那的恐惧我直到现在仍然无法忘怀。当然,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我对自己说,经历了这一切之后,我会变得更加强大;我下定决心要充分利用眼前的一切。山里的食宿很糟糕,生活也十分艰苦。我完全被丢在了一边。我很少见到史密斯,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有好几次,就在我想他是不是出了远门的时候,竟然惊奇地发现他走出自己的房间,锁好门,把钥匙放进口袋里;还有几次,我幻想着他正在房间里忙事情,他却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靴子上沾着厚厚的尘土。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在白拿钱不干事。我整日无所事事,只好吃了睡,睡了吃,或是去山谷那儿散散步。慢慢地,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变得心安理得起来。我开始一点点扩大自己活动的半径,享受着探险的乐趣。一天,我正打算赶往邻近的一个山谷,突然在路上遇到了一群伐木人。我走上前去,希望他们当中有英国人;不管怎么样,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我真想听听他们说话的声音;我之前提起的那个老头,就我所知,除了又瞎又聋之外,还是个彻彻底底的哑巴。我指望着他们虽然没那么文雅,但仍然会以一种粗野而热情的方式欢迎我,然而,我等来的只有那冷酷的眼神、简短而生硬的回答,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看见这群人古怪地瞥了彼此一眼,当中的那个放下了手中的活计,掏出把手枪,逼着我退回到来时的小路上去。我诅咒这该死的命运,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这儿的人比野兽还要残暴。生命的孤独犹如噩梦一般困扰着我的内心,几天之后,我决定前往几英里之外的一处营地,那儿有家专门接待猎人和游客的小酒馆,偶尔会有来自英国的绅士在此过夜,或许能让我遇到些比这儿的土著居民更懂规矩的朋友。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我发现在那所号称酒馆的木头房子门前歇着一群人。我走近了些,看见他们正在交头接耳。我大着胆子迎上前去,那六七个猎户都在恶狠狠地盯着我,带着深深的厌恶之情,就像见到条令人憎恨的毒蛇一样。我感到再也受不了了,就叫了起来——

  “这儿有没有英国人,或者,有文明人没有?”

  他们当中有人把手放在皮带上,想要拔出枪来,他身旁的伙伴一把拉住了他,回答我道——

  “先生,你不久便会发现在我们身上文明一点都不少,我希望你不要完全凭空想象。不管怎样,这儿的确住着个英国人,我敢保证见到你他一定会很高兴的。听好了,他叫多布朗。”

  一位穿着打扮好似英国乡绅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站在门口看着我。那群人里面立马有人指着我对他说——

  “这就是我们昨晚说起的那个家伙。我猜你也许想要见见他,领主,他就站在那儿。”

  那个年轻男子本来有一张英国人常有的和善面孔,此时却阴云密布。他严厉地扫了我一眼,转过身去,做出鄙夷和厌恶的手势。

  “先生,”我叫出了声,“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才会受到如此待遇。您是我的同胞,我希望在您这儿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

  他狠狠地瞪了我下,似乎正要走进屋里去,却突然改变了念头,转过脸来正对着我。

  “我觉得你这么做实在太有欠谨慎了。你的忍耐维持不了多久,不,是只能维持一小会的时间。先生,让我告诉你,你可以称你自己为英国人,使英格兰这个字眼蒙羞,但是别指望有哪个英国人能够帮到你。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在这儿再待下去。”

  他走进小酒馆,那群人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我呆站在那儿,不知道这番话有没有让我气得发疯。房子里又走出来个女人,像看着只野兽或是个野蛮人那样盯着我,我转向她,平静地说道——

  “我走了很长的路,又饿又渴。我有的是钱,你能拿些吃的喝的给我吗?”

  “不,我不能,”她说道,“你最好离开这儿。”

  我像只受伤的野兽一样回到家中,躺在床上。对于我,一切都仿佛是个难以破解的谜团。我什么都不知道,只有愤怒、羞愧和恐惧。有一次,我经过临近山谷的一栋小屋,见到我,门前正在玩耍的孩子们顿时吓得四散奔逃,尖叫声响成一片。这让我更加难以忍受。我得出去找些事做。要是让我整天对着大山,就这样在蓝山公园里坐着不动,我还不如死了好。然而,无论是在哪儿,我所见到的人都会向我投来仇恨、厌恶的目光。每次当我穿过密林的时候,总能听见枪声,子弹就从我耳边擦过,嘶嘶作响。

  有一天,我无意中听到一段别人的谈话,这着实让我大吃一惊。那会儿,我正坐在石头后面休息,突然山路上来了两个人,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们当中的一个脚上缠到了野藤,狂暴地咒骂起来;另一个男人则嘻嘻哈哈,说那些藤蔓有时候也能派上些用场。

  “你他妈的是什么意思?”

  “噢,没什么。这儿的山藤倒是坚韧得出奇,绳子和它们比起来真算个球。”

  听到他这么说,第一个男人之前还在骂个不停,此刻却咯咯地笑了起来。我听见他们坐在地上,点着了烟斗。

  “你最近看到过他吗?”开同伴玩笑的那个男人又问道。

  “我那天见到他了,可惜那该死的子弹打高了。我想他一定是沾了他主人的光,可这长不了。我听说他去了金克斯那里,胡搞一气。我告诉你啊,咱们的那个小英国佬让他碰了一鼻子灰。”

  “鬼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但我相信,照着老规矩,一切都快结束啦。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搞定那些个黑鬼的。”

  “是啊,我是见识到了。几加仑煤油在布朗的店里要值一美元呢,不过我得说这还算是便宜的了。”

  他们说完便起身离开了,而我却依然躲在石头后面,豆大的汗珠从我的脸上滑落。我感到浑身不舒服,连站都站不稳,只能像个老年人那样拄着拐杖一步步挪回家。我知道那两个人谈论的是我,我还知道死亡的恐怖正在前方等着我。我整晚都没能睡着,在木板床上翻来覆去地思索着他们话里的意思,这对我不啻是一种折磨。夜已经深了,我实在觉得心里难受,就跳下床来,披上衣服走出门。我并不在乎自己会走到哪儿去,只想不停地走下去,直到累得走不动为止。那晚的月光十分皎洁,我一连走了两三个钟头,发觉自己来到了一处叫做黑暗谷的断崖前,那儿可是山里最为恐怖的地方。许多年前,一群英国男女曾经在这里露营,被当地的印第安人所虏获。他们经历了非人的折磨,在饱受凌辱之后被全部处死。此后,就算是在白天,也没有任何人敢于涉足这片禁土。我在崖边生长的灌木丛中间摸索前行,突然听见有人在说话;我一边纳闷谁会在这个时候跑来这个鬼地方,一边放慢了脚步,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山崖那儿长着棵大树,我趴下身子,躲在树干后面向外看。黑暗谷就在我的下方。月光从半空中洒落,将谷底照得透亮,从尖利的岩石背后投下死亡的阴影。而在峡谷的另一边,那些陡峭的山崖则笼罩在黑暗之中。时不时会飘来一朵浮云,像块轻纱一样遮住月亮,与山谷间呼啸而过的疾风相应和。我向下望去,看见二十来个人围着块石头,排成半圆形状,我一个个地数过去,绝大多数人我都认识。他们都是些凶恶无比的家伙,比伦敦的那些亡命之徒还要可怕。他们当中有好几个还杀过人,不,比杀过人还要糟糕。史密斯先生就站在那儿,正对着我。石头上放着一对天平,和商店里用的一模一样。我听见他的声音响彻了山谷,我的心也随之一凉。

  “金子要用命来换,”他叫道,“是的,要用命来换,用你们仇人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这儿的每一磅黄金吧。”

  有人走了出来,抬起一只手,接着用另一只手把一块亮晶晶的东西扔进天平的托盘里,叮当作响。史密斯在他的耳边咕哝了几句,便又喊了起来——

  “金子要用血来换。你们仇人的一条命,就是这儿的一磅黄金。想要天平上的黄金吗?那么,拿命来换。”

  那群人一个接一个地走上前去,每个人都举起右手;黄金在天平上被一一量过,而每次史密斯总要俯下身子,凑到对方耳边说些什么。他再一次喊道——

  “放纵你们的欲望吧。要得到天平上的每一磅黄金都必须将你们的欲望之门打开。”

  我看到了与之前相同的景象:人们举起手,托着黄金,史密斯在向他们低语着什么,每个人的脸上都显露出令人生畏的表情。

  紧接着,那些人再一次走向史密斯,压低了声音和他说起话来。我看见史密斯一边解释一边做着示范,像领路人一样做着手势。有那么一两次,他飞快地挥了挥手,仿佛在说前方一片坦途,不容错过。我专注地凝视着他的身影,其他什么也没注意到。就在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猛然发现山谷里已是人去楼空。我刚刚明明看见那些凶恶的面孔,看见史密斯和那群人围着巨石分开站着,可是这会儿,人到哪儿去了呢?带着这份无声的恐惧,我回到家中,倒头便睡。我明明睡了很长很长时间,可当我醒来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阳光就这样斜照在我的床榻上。我像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从梦中惊醒,睡眼惺忪之间,令我惊讶的是,房间里竟然站着三个人。他们当中的一个把手按在我的肩膀上,对我说——

  “好了,先生,起来吧。现在是时候了,孩子们还在外面等着你呢,他们可着急了。来吧,穿上你的衣服,今天早上可冷了。”

  我看见另外两个人心怀鬼胎般地相视一笑,可我还是蒙在鼓里。我草草地穿上衣服,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

  “好极了,过来吧。尼古拉斯,你走在前边,我和吉姆要扶着这位先生一把。”

  他们拖着我走到阳光底下,我突然明白了在我穿衣服的时候他们那些令人困惑的呢喃究竟意味着什么。门外站了差不多有两百多号人,这当中还有一些妇女。他们看见我,嘴里发出低声的咆哮。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只觉得心跳加速,大汗淋漓。我迷惘地看着他们,人群一片骚动。那些人的脸上没有一丝怜悯之情,有的只是我所不能理解的愤怒和欲望。我发现自己正走在队伍当中,沿着山坡慢慢地向上爬。我的身旁站着的都是些手持左轮手枪的家伙。时不时地,我能听到有人说话,可是他们说的那些词语和句子我始终都连不起来。我听到有一句好像是在骂我,接着又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说有人在用卑鄙的伎俩引诱当地居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接着又对他们施以可怕的折磨,最后将他们处死。这些被害者被发现的时候,就像受伤的蛇一样在阴暗漆黑的角落里缩成一团,哀号着求别人拿刀捅进他们的心脏,以结束这种难以忍受的疼痛。还有一些无辜的女孩子,消失了一两天后回到家中,接着又暴毙而亡。就算面对死亡的痛苦,她们仍然觉得羞愧难当,不敢见人。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将要发生些什么。我只是感到很累很累,像是在梦游,我什么都不要,只想好好睡一觉。终于,我们在蓝山的最高峰前停了下来,从这儿可以俯瞰整个山谷。我发觉自己正站在几棵大树底下,而这正是我平日里坐着看风景的地方。我被手持枪械的壮汉围在当中;除了有两三个人在忙着堆木头以外,其他的围观者都在搓弄着手中的绳索。这时候,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喧哗,一个男人被推了进来。他的手脚被捆得结结实实,可是面相依旧极其凶恶。看到他疼得龇牙咧嘴的样子,我甚至有点可怜起他来了。我认识他,他就在昨晚围着史密斯的那群人当中。也就是一瞬间的功夫,他被松了绑,剥光了衣服,放在一棵树下,脖子上套着绳索,绳子的另一端则拴在树干上。一个沙哑的声音下达了指令;响起一阵忙乱的脚步声,接着,绳子被拉紧了。我就这么看着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具面色青黑、肢体扭曲、死相猥琐的躯壳。又有六个人一个接一个地被吊死在我的面前,尸体被抛在地上,这些人我昨晚在黑暗谷都见过。停了大概有那么几分钟时间,早上叫醒我的那个男人走到我跟前,对我说——

  “现在,先生,轮到你啦。我们给你五分钟时间,让你说出最后的遗言。五分钟之后,以上帝的名义,我们要把你烧死在这棵树上。”

  直到这一刻我才如梦初醒,大声叫道——

  “为什么,我究竟做了什么?你们为什么要杀死我?我是无辜的人,我什么坏事都没做过。”我用手捂住脸;这样的死法看上去太可怜、太恐怖了。

  我再一次叫了起来:“我做了什么?你们一定弄错了。你们不可能认识我。”

  “你这个黑心的魔鬼,”站在我身边的那个男人说道,“我们当然认识你。这儿方圆三十英里范围内没有人不认识你杰克·史密斯的,大家都诅咒你在地狱中永受烈火的煎熬。”

  “我不叫史密斯,”我还心存一丝侥幸,争辩道,“我的名字叫威尔金斯,我是史密斯先生的秘书,我对他一无所知。”

  “听听这个魔鬼说了些什么,”那个男人又说道,“就算是他的秘书也一样该死。你倒是很聪明,昼伏夜出,总是把脸藏在黑暗当中,但我们最后还是揪出了你的狐狸尾巴。你快完啦,受死吧。”

  我被拖了过去,用铁链绑在树上。我看见木头堆满了我的四周,只好本能地闭上了双眼。接着,我感到身上被浇上了某种液体,便再次睁开眼来,只看见一个妇人冲着我不停地狞笑。她刚刚把一整瓶汽油都倒在了我的身上。一个声音嚷道:“点火!”我昏了过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周围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小屋。医生正在往我的鼻子里放嗅盐,一位绅士就站在床头(我后来才知道他是当地的警长)。

  他对我说道:“是这样的,先生,你当时尖叫了起来,声音非常凄厉。我那时带着民团刚好经过,那些孩子正要点火,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才把你救了下来。你知道,我并不是在责怪他们,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想法。他们以为你就是黑暗谷匪帮的首领。一开始,我说破了嘴皮也没法让他们相信你不是杰克·史密斯。幸运的是,一个和我同行的叫做埃文斯的当地人承认他曾经看到你和史密斯待在一起,你是你,他是他。就这样,我们把你带了回来,关在这里。只要你愿意,接受完治疗你就可以随时离开这儿。”

  第二天,我坐上了返乡的火车,三个星期后,回到了伦敦,再一次变得一贫如洗。然而从那时开始,我似乎是转了运,和各个行当里的头面人物交上了朋友;银行董事争着加入我的社交圈子,文学编辑们也纷纷投入我的怀抱。我可以任意选择从事什么职业,但不久以后,我便发现自己生来就是个闲散的命。我毫不费劲(尽管这看上去有些荒唐)地得到了一份高薪的工作,负责一家财大气粗的政党俱乐部的外联工作。我住在伦敦市中心附近的一套高档住宅里,那儿离海德公园很近,每次就餐,俱乐部的大厨都会为我精心准备,酒窖里那些陈年佳酿也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尽管如此,自从我回到伦敦之后,没有一天有过安定的感觉。我总是担心史密斯会突然出现在我的床边,因此常常会颤抖着从梦中惊醒;每走一步我都感觉像是离悬崖更近了一点。据我所知,史密斯逃过了民团的追捕。每次一想到他很有可能已经重返伦敦,我和他随时都会在街头不期而遇,我就感到头晕目眩。每天早晨离开家的时候,我都要在街上打探好一阵,生怕看见那个可怕的身影在前面等着我。我会在街角停下脚步,心里七上八下,担心再走几步就会碰到他。我不敢去剧院和音乐厅,害怕他就坐在我的身边。有时候,我还会不由自主地在夜里溜出家门,跑到寂静的广场上,被那些奇怪的影子吓得瑟瑟发抖。在人群拥挤的街头,我总是会对自己说,“事情迟早都会来的;他一定会回到伦敦,在我放松警惕的时候找上我。”我翻阅着报纸,到处找寻危险的信号,连边边角角的地方都不放过。特别是广告栏,我总是会翻来覆去地看,但是依旧毫无结果。这样一连过了好几个月,没有任何人来打扰我的生活,尽管我还是觉得自己很危险,但已经不再被那如影随形、难以忍受的恐惧所困扰了。今天下午,我正在牛津街上静静地走着,抬起头来准备过马路,却看到了那个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让我担惊受怕的男人。

  威尔金斯先生喝完了酒杯里的红酒,朝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忧伤地看着戴森。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皮制的信夹,将一则剪报铺在桌上。

  戴森仔细地看了一眼那张纸条。剪报是从一份晚报的专栏上截取下来的,上面写着:

  集体私刑

  一则骇人听闻的故事

  达尔齐尔从雷丁(科罗拉多)发回报道。据可靠消息,蓝山公园近日发生了一起可怕的群体性报复事件。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附近地区一直遭受一伙亡命之徒的侵扰。这伙匪徒经过精心组织,对当地居民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居民们由此成立了专门的清算委员会,并发现匪首是一个住在蓝山公园内叫做史密斯的人。委员会采取特别行动,抓获了六名罪大恶极之徒,当众施以绞刑。史密斯据说已先行潜逃。

  “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故事,”戴森评论道,“我相信,正如你所描述的那样,每一个白天和黑夜,那些可怕的景象总是萦绕在你的心头。然而,你并不需要害怕史密斯。反过来,倒是史密斯应该害怕你才是:你只要将和他有关的信息报告给警察,他们立即会下达命令将他缉拿归案。并且……请容许我直说。”

  “亲爱的先生,”威尔金斯说道,“我希望您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不要有任何的顾虑。”

  “那么好吧,我得坦白说,你给我的印象是你因为没有在他坐上马车离开之前拦住他而感到很失望。我想你在为当时没法及时过街而感到苦恼吧。”

  “先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我只是和那个家伙打了个照面,您所看到的我的苦恼只是源于某种焦虑。我不确定自己看到的就是那个人,但我一想到史密斯已经回到伦敦就怕得要命。这个披着人皮、心中藏着无数罪恶的魔鬼总是让我感到不寒而栗。他此刻正逍遥法外,混迹于无辜的人群当中,或许还在盘算着新的、更加可怕的阴谋。先生,听我说,那个可怕的家伙正在街头徘徊。只要他一出现,白天会变成黑夜,盛夏也会变成阴冷的寒冬。这些念头像旋风一样扫过我的脑海,我就这样失去了理智。”

  “我知道。我能部分理解你的感受。但我还是希望你明白,你实在没有必要害怕他。照目前这个状况来看,史密斯不会再来骚扰你。你要记住,他现在已经自身难保了;而且,我曾在匆忙之中瞥了他一眼,他看上去胆子并不大。你看,天色已经晚了,请你原谅,我想我得走了。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经常在这儿碰面。”

  戴森潇洒地走开了,脑子里还在回忆着那个不经意间听来的奇怪故事。他静下心来想了又想,总觉得威尔金斯先生的举止有些反常,就算他经历过这样稀奇古怪的事情,怕是也不至于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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