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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比略金币的历险

  戴森先生和查尔斯·菲利普斯先生的相识是一种机缘巧合,而这正是每日在伦敦街头涌现的成千上万个机缘巧合中的一个。戴森先生是一个文人,他因为才能用错了地方而郁郁寡欢。他的那些禀赋本可以使自己在青年时代便跻身本特利最受喜爱的小说家之列,而他却选择了沉沦。的确,他对学术逻辑十分在行,可对生活的逻辑却一窍不通。尽管他实际上只是个游手好闲、充满好奇心的观察者,可他却自诩为艺术家。在他的诸多幻象之中,他最中意的是那个化身辛勤劳动者的幻象。带着极度疲倦的表情,他会走进自己钟爱的憩所、那家坐落于女王大街的小烟馆,并向所有关注他说话的人宣称他见到过两个太阳接连着升起落下。人到中年、礼貌异常的烟馆老板之所以能够忍受戴森,一半是出于善良的本性,另一半则因为戴森只不过是一位寻常的客人而已。老板允许他坐在一只空桶上表达他对于文学和艺术问题的观感,直到他觉得累了或烟馆打烊为止。只要没有新顾客找上他,老板就不担心他的雄辩会吓跑客人。戴森迷恋于对烟草进行大胆的尝试,不厌其烦地试验着各种新型的组合。一天傍晚,他一进到店里就开始宣扬上次试过的那个滑稽的配方。听到他的话,一个与他年纪相仿、前后脚走进店来的年轻人要求店员也依葫芦画瓢地给自己来上一份。他在吩咐伙计的时候,还冲着戴森先生礼貌地笑了笑。戴森觉得很是受用,没等几句话,两人便热烈交谈起来。不到一小时,烟馆老板就看见这两位刚刚结交的好友肩并肩坐在木桶上,谈兴正浓。

  “我亲爱的先生,”戴森说道,“我要用一句话来告诉你文学家的使命。文学家所要做的只是编出些绝妙的故事,再用一种绝妙的方式把它们讲述出来。”

  “我承认你的说法,”菲利普斯先生说,“但是请允许我指出,在真正的语言大师那里,所有的故事都奥妙至极,任何一个场景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内容并不重要,表达方式才是一切。当然,最高深的技巧在于通过风格的冶炼化平庸为神奇。”

  “这的确是技艺精湛的一种表现,但这精湛的技艺却被愚蠢地或至少是不明智地滥用了。正如同一位出色的小提琴艺术家想向我们展现和弦的美妙,却用小孩玩的班卓琴来进行演奏一样。”

  “不,不,你真的错了。我发现你对于生活抱着一种极端错误的观点。让我们暂且将这些抛开。来我家玩吧,我住处离这儿不远。”

  就这样,戴森先生成了菲利普斯先生的伙伴,而菲利普斯先生住在离霍尔本不远的一个安静的广场周围。从那时起,两人便常常相互拜望,通常是定期的,偶尔也会不期而至。他们还会相约着在女王街的小烟馆见面。他们的交谈使得烟馆老板的利润失色不少。在文学准则的问题上,两人一直争吵不断:戴森支持文学是一种纯粹性想象的观点,而作为物理学学生和人种学票友的菲利普斯先生则坚称文学必须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多亏了逝去亲人的关爱,这两个年轻人才能免受饥饿之苦,思考这些高深的问题;这让他们可以悠游度日,并在缺少苦难调剂的环境中充分享受无忧无虑的波西米亚式的快乐。

  六月的一个晚上,菲利普斯先生正坐在自己位于红狮广场的安逸的家中。他打开了窗,平静地抽着香烟,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流。天空异常澄澈,落日的余光久久徘徊于天际。夏日傍晚闪耀的暮光与广场上的煤气灯光交相辉映,营造出一种奇异的明暗效果。在人行道上跑来跑去的小孩、在酒馆边懒洋洋躺着的闲汉,还有那些悠然自得的过路人在光影游戏中或是一闪而过,或是飘飘摇摇,怎么看都不像是真实的存在。对面房子的窗子一个接一个地一点点亮了起来;不时有人在百叶窗上投下自己的影子;稍远处自鸣琴演奏出华丽的意大利花腔,仿佛是这一场魔幻秀最为贴切的伴奏;而霍尔本大街上来往车流所发出的低沉的轰鸣声则从未停息。菲利普斯陶醉于眼前的景象:天空中光芒引退,一切都归于黑暗,而广场也逐渐静谧下来。他依然坐在窗前发呆,直到尖锐的钟声将他唤醒。他看了看表,发觉已经过了十点。有人在敲门,接着,他的好朋友戴森先生走了进来,按照老习惯坐在一把扶手椅上,开始安静地抽起烟来。

  “你知道的,菲利普斯,”他滔滔不绝地说道,“我一直在追寻那些奇妙的事物。我记得就坐在这张椅子上,你坚称人们无权对那些奇妙的、不可思议的事物或是文学作品中的种种巧合加以利用,你还认为这么做是错误的,因为实际上它们绝不可能真正发生,而人生也并非由一个个巧合所构成。现在,给我听好了,就算你说的是真的,我也不会认同你的结论,我觉得你那套理论完全是废话连篇,何况我还要推翻你的前提假设——今天晚上,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真的吗,戴森?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毫无疑问,不管那是什么,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如果你能够行行好告诉我你的奇遇的话,那我倒是挺开心的。”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我这一天累坏了,从昨晚七点开始,几乎没离开过我那张旧书桌。我想把我们上周二讨论的那个问题想清楚,你知道的,那个关于拜物教信徒的点子。”

  “对,我记得的,你想出什么了吗?”

  “是啊,比我预想的要好,但是还有些困难,主要是观念和实践之间还存在矛盾。不管怎样,今晚七点的时候我想通了,想出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我离开家,漫无目的地在街头闲逛。我的脑子里一直在想着自己的事,并没有留心自己走到了哪儿。原来我一路向西,来到了牛津街北边那片静谧的、粉刷一新的高档住宅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又掉头向东,经过一条昏暗的小街,那里空空荡荡、漆黑一片。当时我并不知道身处何地,直到后来才发现那地方离托特纳姆法院路不远。我沿着马路懒洋洋地信步向前,享受着这份宁静。马路的一边似乎是几家大型商店的后场,积满灰尘的窗户层层叠叠,直没入茫茫夜色之中;一旁耸立着几台绞架似的器械,大概是提升重物用的;那下面大门紧锁,一切都显得那么凄凉。接着,眼前出现了一座硕大的家具仓库;路上横亘着一堵阴森的白墙,就如同牢狱的高墙一样令人生畏;再接着是民团的营地,然后是一条通往广场的过道,马车正停在那里等候客人。这差不多是条无人的小路,也没有几扇窗户能够映射出那星星点点的灯火。我徜徉在这片宁静和凄寂之中,心里清楚这儿和伦敦那些喧嚣的主干道恐怕只有一墙之隔。突然,我听到人行道上传来急速奔跑的脚步声,从一间好似马厩的房子里,一个男人好像被弹射出来一样,一下子落在了我的鼻子跟前。他直冲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向外扔东西,一瞬间就消失在另一条道路的尽头,而我甚至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我对他倒不是很在意,却在盯着别的什么东西看。我之前告诉过你他扔东西来着,好吧,我仿佛看到一道火焰闪过天际,飞落在人行道上,颤个不停。就算是我,也不禁为之神迷。我缓了缓神,发现一块亮闪闪的半便士大小的东西在地上滚来滚去,速度越来越慢,最后滚向一旁的排水沟,在沟沿上稍作停留,便滑进了排水沟中。尽管我对自己的猎物一点概念都没有,但我相信我一定是兴奋到了极点,都叫出声来了;在那一刻,更让我高兴的是,我发现那东西并没有掉到下水道里去,而是落定下来,横在两根铁条之间。我弯下腰,把它捡起来,迅速塞进口袋里去;我刚想朝前走,耳边响起了那急匆匆的脚步声。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可还是一下子钻进那像马房一样的地方,尽可能地藏身在阴影里。一个男人冲了过来,离我站的地方只有几步之遥。我很庆幸自己躲了起来。我辨不清他的面貌特征,但我看见他那闪着寒光的眼睛和牙齿,他手里还拿着把外形丑陋的小刀。我想要是那第一位先生被这位强盗式的人物抓住,后果一定不堪设想。菲利普斯,我得告诉你,猎狐的确是件令人振奋的活动,听,号角在冬日的黎明吹响,猎犬吐出舌头,狐群四处奔逃;可这和‘猎人’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这正是我晚上所经历到的,尽管只是惊鸿一瞥,却让人印象深刻。那个男人经过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杀气,而这两人的到达时间只相差五十秒钟,我真希望这五十秒钟对于前者逃生来说是足够了。”

  戴森背靠着扶椅,重新点燃了他的烟斗,若有所思地吐着烟圈。菲利普斯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思索着那个和横死有关的故事,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幅可怕的场景:人行道上的追逐、灯光下闪亮的尖刀、追逐者眼中的愤怒以及被追逐者心头的恐惧。

  “好吧,”他最后说道,“你从水沟里捡到的究竟是什么?”

  戴森跳了起来,显然是被吓到了。“我真的没有概念,我也没想到看一看。但我们可以一起来研究一下。”

  他在自己的背心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个亮闪闪的小物件,往桌子上一摆。它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带着古代金器所特有的光彩。钱币上的浮雕图像和文字呼之欲出,仿佛一个礼拜前刚离开铸币厂的大门。两人先是趴着观赏,看到兴头上,菲利普斯不由得拿起钱币,仔细检查起来。

  “统治者提比略大帝,”他读着钱币上的铭文,又看了看钱币的背面,带着惊奇的神色盯着看了半天。他转向戴森,狂喜之情溢于言表。

  “你知道自己发现了什么吗?”他问道。

  戴森酷酷地回答他:“很明显是一枚古代钱币。”

  “的确如此,这是枚提比略金币。不,还不准确。你发现了唯一的一枚提比略金币。来,看反面。”

  戴森看见钱币背面印着半人半羊的农神形象,他正站在芦苇丛中,一旁流水潺潺。人物形象虽然极其细小,却轮廓清晰,显得十分精致。这是张可爱又可怕的面孔。戴森不由得想起了那个众所周知的片断:他的玩伴和他一起一天天长大,直到空气中充满山羊的恶臭。

  “是的,这是枚稀有的古币,你认识它吗?”

  “我认识的。这是存世古物中相对稀少的一种;如同我们在书本中所读到的那些珍宝一样,它也被故事化了,被包裹在层层迷雾之中。传说它是提比略为了夸耀自己的骄奢淫逸而下令铸造的那批钱币当中的一个。你看见背面的铭文了吧:‘维多利亚。’据说,因为一次重大的变故,所有铸币都被回炉销毁,只有它逃过一劫。它的光芒在历史的长河中时隐时现,在消失了数百年之后又出现在另一块大陆。一位意大利的人文主义者‘发现’了它,但没过多久便销声匿迹,直到再次为人们所发现。一七二七年,土耳其商人约书亚·伯德找到了它,并从阿勒颇把它带回家中。然而,就在他向古董收藏家们展示自己的宝贝藏品之后仅仅一个月,它又消失了,自那之后,没有人知道它身处何地。而此刻它就在这里。”

  “把它放进你的口袋里去,戴森,”他停了一会,说道,“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不会让任何人看到它,更不会说起它。那两个人看到你了吗?”

  “我觉得没有。我觉得那个从黑暗的通道里窜出来的男人什么都没看见。我确信他没看到我。”

  “那你也没真正地看见他们咯。哪怕你明天在街上碰到他们,你也一个都认不出来。”

  “对,我认不出来。正如我所说,那条街上灯光很暗,而且他们跑起来就像个疯子。”

  他们两人在那儿坐了好一会儿,在各自心中编织着对于那次奇遇的幻想;然而,戴森对于奇妙事物的渴望最终还是战胜了他的理智。

  “这比我想象的还要奇怪,”他最后说道,“我看到的实在太诡异了;一个男人大半夜地在伦敦街头闲逛,那条街上只有灰蒙蒙的房子和空荡荡的围墙,沉寂而阴冷,这时候,仿佛一切都被罩上了面纱似的,烟雾从石板路上升腾而起,大地闪耀着火热的红光,在他的脚下,他好像听到地狱的熔炉正在嘶嘶作响。另一个男人因为恐惧而癫狂,为了保命飞奔而过,他的步履被愤怒和仇恨的火焰所包围,还有利刃在恭候着他;这的确太恐怖了;而你告诉我的又都是些什么呢?菲利普斯,我要对你说,我看见罗网在收紧;从今往后,我们的脚步也将深陷迷雾之中,哪怕是最平常的小事也会显得意义非凡。你可以站出来反对我的看法,闭上你的双眼,但是你不得不再次睁开;记住我的话,面对着那些无法逃避的事情,你必须学会屈服。一条错综复杂的线索出于偶然正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有责任去解开它。至于这件事的罪魁祸首,他们逃不出我们的掌心。我们会在伦敦城铺下天罗地网,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某条街道或是某处公共场所和这些不知名的罪犯不期而遇。是的,我几乎已经看到有人在向你家的方向走来,装作漫无目的的样子在街角徘徊,时而岔到那些四通八达的主干道上去,却出于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总是离你越来越近,就如同那些流行于东方神话传说中的航船被磁礁所虏获一样。”

  菲利普斯回应他道:“我的确相信只要你掏出那枚钱币,像现在你所做的那样把它放在人家鼻子跟前炫耀来炫耀去的话,你完全有可能碰到那个罪犯。毫无疑问,你的那玩意会被人用暴力抢走。但只要你不这么做,我不觉得我们有任何担心的理由。没人看到你拿走了古币,也没人知道它在你这儿。对我来说,我会安心地去睡觉,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踏踏实实,自然而然。那晚你在街上碰到的事情是很诡异,但我绝不会再为此大费周章,如果必要的话,我会去报警。尽管那枚提比略金币以某种戏剧化的方式潜入我的视野之中,我可不希望成为它的奴隶。”

  “至于我,”戴森说道,“我要像一个以冒险为己任的侠客一样勇往直前。不是我想寻求刺激,而是它找上了我;我要学习那张开网的蜘蛛,对每一次细微的震动都反应灵敏,时刻保持警惕。”

  戴森告辞后不久,菲利普斯先生便拿出刚刚买来的燧石箭头,花了一整晚来考证它们的真假。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是现代人而非古人类的杰作;当他的怀疑经过仔细观察被证实之后,他显得兴奋异常。在他作为一个人种学家为这样卑劣的行为而感到愤怒的当口,他完全忘记了戴森和那枚提比略金币;他伴着次日的第一缕阳光进入梦乡,整个故事都被他从脑海中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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