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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

那个夏天,昆廷没有待在布鲁克林,因为他的父母不住在那儿了。他们都没跟他商量,突然就把他们在斯卢普公园的城镇住房给卖了,换了一大笔钱。随后半退休到波士顿一片名叫切斯特顿的宁静的郊区,住进了一所仿殖民地时期风格的豪宅。昆廷的母亲成为了一名全职画家,至于他父亲做些什么,只有上帝才知道。
被迫离开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他却一点儿也不觉得震惊。这一点很是让人惊讶。昆廷寻找着他体内应该怀念过去街坊邻居的那一部分,却愣是找不到。他想他肯定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摆脱了以往的身份和生活,这正好使得一切变得更加干脆、明了。真的,或许这样更容易一些。显而易见,他的父母是因为经济原因才做了这样的决定,而不是出于善意或者任何其他逻辑。
黄色的切斯特顿房子带有绿色的百叶窗,它所坐落的地形如此咄咄逼人,看上去亦真亦幻。虽然它的布置装点类似殖民地时期的风格,但它如此巨大以至于看上去像是充气而成的,而不是建造而成——它向四面八方扩散着,还带有额外的侧翼、山墙和屋顶。庞大的空调外机在外面没日没夜地嗡嗡作响。比起真实世界,这里甚至更让人觉得不真实。
昆廷回家过暑假了——这是布雷克比尔斯的暑期,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是九月份——他憔悴的面容、沉闷空洞而充满倦意的眼睛和神出鬼没的行为举止使得他父母很是担心。但是他们对他的好奇还是一如既往地温和,轻而易举就能得到满足。在他家郊区这台永远装满东西的巨大冰箱的帮助下,他很快就开始恢复体重了。
起初,只要身上时刻都能暖暖的,每天都能睡觉,能够远离马雅可夫斯基、情境和那冷酷无情的冬日白光,这就是一种解脱。但是七十二个小时之后,昆廷就又觉得生活了无生趣了。在南极的时候,他会幻想什么也不用干,只要躺在床上、睡觉和发呆,但是现在却在这儿虚度时光,而且这些时光转瞬即逝。经历了在布雷克比尔斯南方分校的长时间沉默,他现在变得对闲言碎语很不耐烦。他对看电视也不再兴致盎然——对他来说,电视节目好比一场电子木偶表演,好比一个对他来说无论如何都是毫无意义的人造模拟世界。真实的生活——还是幻想的生活?布雷克比尔斯到底是哪个——那才是要紧的,那才是在别处正在发生的。
被困在家里的时候,他通常都会这么做,开始他的费勒里狂欢。每次他看它们的时候,这些20世纪70年代的老封面就显得越来越陈旧,还带着迷幻的《黄色潜水艇》的色调,而且有几本书的封面已经彻底掉了下来,被塞在书页当中用作书签。但是书中的世界还是一如既往地新奇而有活力,经久不衰。之前昆廷从未真正领悟到第二本书的聪明之处。在《报时女孩》中,鲁珀特和海伦突然被直接从他们各自的寄宿学校诱拐到了费勒里,这也是唯一一次查特文孩子是在冬天而不是夏天穿越过去的。他们最后在稍早的一个时间段回来了,该时间段跟第一本书的时间轴重合。在预知能力的帮助下,鲁珀特追随了马丁和海伦的脚步——海伦的更早一些——当他们按照说明重复《墙上洞天》中的动作的时候。他不让自己被人看见,给他们留下线索,并在他们毫不知晓的情况下帮助他们(人称“木头一号”的神秘人物原来是乔装打扮了的鲁珀特)。昆廷在想普拉弗写《报时女孩》是不是只是为了弥补《墙上洞天》中的所有情节漏洞。
与此同时,海伦开始着手搜寻神秘的费勒里引导兽。据传说,人们是没法抓住它的,但是一旦被抓住——撇开所有逻辑不谈——它就应该满足你内心的欲望。这只兽把她带入了一场狡猾、迂回的追捕中,不知怎地,他们在那令人沉醉的挂毯里绕进绕出。这挂毯是用来装饰怀特斯拔厄城堡的图书馆的。她只瞥见过它一次,它在一丛刺绣而成的灌木丛后面害羞地偷看她,之后就啪嗒着它的偶蹄消失不见了。
最后,那对双胞胎公羊安火和安棕跟往常一样出现了,就像一对阴险狡诈的治安官。当然,它们是正义的一方,然而它们对于费勒里的照管颇有些奥威尔的性质:对于所发生的事情,它们无所不知,而且它们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但是它们几乎不代表自己所负责的生物来进行积极调停。大部分时候它们只是谴责每个制造混乱的人,念完各自的一套说辞后,便要求每个人重申忠诚誓言。之后,它们就会闲逛到某个不幸的农民的苜蓿地里随意啃食。
昆廷还费劲读完了《移动的沙丘》,这个系列的第五本,也是最后一本(除了昆廷以外,任何人都确信这是最后一本),这本是普拉弗迷的最爱。这本的篇幅要比其他任何一本书长一半,主角是海伦和最小的查特文孩子——聪颖、内向的简。《移动的沙丘》的基调不同于前面几本:上两册讲的都是寻找他们凭空消失了的哥哥马丁,但都一无所获,结果使得原本具有活泼开朗和不屈不挠英式性格的查特文孩子变得郁郁寡欢。两个女孩一进入费勒里,就碰到了一个神奇的、在那个王国随意行走的沙丘。她们爬到沙丘上,然后骑着它穿过了费勒里的绿色乡野,来到了一个很靠南的梦幻的沙漠荒原。这本书剩下的部分讲的全是她们的事。
几乎什么也没发生。剩下的书页里都是简和海伦没完没了的对话,聊的是对错之分、青少年基督教形而上的东西,以及她们的责任到底是在地球上还是在费勒里。简非常担心马丁,但是跟昆廷一样,也有些嫉妒:无论是何铁律阻止查特文孩子永远留在费勒里,他已经找到了一个漏洞,或者说是漏洞找上了他。不管是死是活,他都已经成功地超过了他回家探亲的期限。
但是生性爱骂人的海伦,对马丁却是各种奚落——她觉得他只是躲在费勒里,这样他就不用回家了。他就是个不肯离开游乐场、不愿上床睡觉的小孩。他就是彼得·潘。为什么他就不能长大成人、面对现实呢?她说他自私自利,自我放纵,“是我们当中最孩子气的那个”。
最后这对姐妹被一艘雄伟的快速帆船给带走了,这艘帆船在沙粒中行驶,就跟在水里似的。帆船上的船员全是巨大的兔子。它们驾驶这艘复杂的帆船时极其注重技术细节,实在让人印象深刻。若不是因为这点,它们看上去还真是忸怩作态(讨厌《移动的沙丘》的人总把它们比作伊沃克人)。
兔子们给简和海伦留了一份礼物,是一套能够让她们在地球和费勒里之间随意快速移动的魔法纽扣。她们一回到英格兰,自以为是的海伦就迅速地把纽扣藏了起来,不肯告诉简它们在哪里。搞得简用特定时期的方言痛斥她,还把家里彻底翻了个底儿朝天。但是她从没找到过那些纽扣,这本书以及这个系列就以这样一个难以令人满意的结局收尾了。
即便这不是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书,昆廷也很好奇普拉弗到底会把《魔法师》这本书的故事写成什么样子。一方面,他已经没有查特文孩子可以写了:每本书都主要讲两个查特文孩子,一个是前一本书里年纪稍大的,另一个是新出现的年纪稍小的。但是黑发可爱的简是最后一个,也是年纪最小的查特文孩子。她将要一个人回到费勒里吗?这样就破坏了规矩。
另一方面,这些书的一半乐趣在于等待查特文孩子找到去费勒里的路,等待魔法大门为他们打开,然后他们只需要出现就可以了。你知道门总会打开,而且每次打开的时候都会令你称奇。但是有了纽扣之后你就可以来回自由穿梭。这样还有什么不可思议呢?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海伦把它们藏了起来。要不然他们都可以建个地铁直接通往费勒里了。
昆廷和他父母的对话总是那样循环往复、有违初衷,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实验剧场。每天早上,他总是在床上能赖多久就赖多久,尽量避免跟他的父母共进早餐,但是他们总是等他起床。他没法赢:因为他们甚至比他更无所事事。有时候昆廷会想他们是不是在玩一个故意作对的游戏,他的父母都乐在其中,可他却并不觉得。
他下楼会发现他们坐在餐桌旁,桌子上洒落着面包皮、面包屑、克莱门氏小柑橘皮和装着谷物早餐的碗。他假装对那些切斯特顿板栗很有兴趣,同时拼命地寻找着一些牵强附会的谈话主题:
“那个,你们还打算去南美旅行吗?”
“南美?”他爸爸抬起头很是惊奇,似乎都忘了昆廷的存在。
“你们不是要去南美吗?”
昆廷的父母互相看了看对方。
“西班牙。我们打算去西班牙和葡萄牙。”
“噢,葡萄牙。对。我本还以为会不会是秘鲁啥的呢。”
“西班牙和葡萄牙。这次旅行是为了你妈妈。里斯本的某所大学有一个艺术家交流项目。然后我们会顺着底格里斯河乘船游览。”
“是塔霍河,亲爱的。”昆廷的母亲说道,她那爽朗的笑声似乎在说“我嫁给了个笨蛋”。“是塔霍河!底格里斯河在伊拉克呢。”
她用她那又大又直的牙齿咬着一片葡萄干吐司。
“好吧,我想我们短期内确实不会沿着底格里斯河航行!”昆廷的父亲为此哈哈大笑起来,仿佛这一点真的很好笑似的,然后停了下来开始思考。“亲爱的,你还记得咱们在伏尔加河上的游船上度过的那个礼拜吗?”
接下来就是一长段俄罗斯回忆。他们的二重唱有时会被显著的沉默给打断,昆廷把沉默理解为那些他不想知道的性行为的暗示。他十分羡慕查特文孩子,因为他们的爸爸在军队里,妈妈在疯人院里。马雅可夫斯基肯定知道该怎么来处理这样的对话。他肯定会把声音消除。他想知道学习那个魔咒会有多难。
每天早上十一点左右,昆廷就忍受到了极限,为了切斯特顿的相对安全而逃到室外。切斯特顿固执地拒绝袒露它绿色、自满的外衣下所隐藏的神秘或阴谋,哪怕只是一丁点儿。他没学过开车,所以他骑着他父亲20世纪70年代的白色十速自行车,来到了小镇中心。这辆旧自行车几乎重达一吨。出于对它辉煌的殖民地时期传统的尊重,小镇由一套严苛的分区法来管理,这使得这里的一切都具有一种永久而造作的雅致状态。
谁也不认识,啥也不在乎,昆廷游览了一些革命先烈的住所。这些地方一般都是房顶很低、树木茂密。他视察了一个四四方方、涂有白漆的一神论教堂,大约建于1766年。他环顾了葱郁平坦的草坪。在这里,业余的大陆非正规军士兵跟训练有素、武装精良的英国兵进行了正面对抗,其结果可想而知。教堂背后藏了一个令人愉快的惊喜:一座漂亮的消失了一半的十七世纪墓地。那是一块方形的绿得过分的草地,草地上面撒落了一些湿湿的藏红色的榆木树叶,周围还有一圈锻铁围栏。墓地里面清凉而寂静。
墓碑上刻着长有翅膀的头骨以及非常虔诚的四行诗,讲述了这一家人是如何被热病夺去生命的,铭文在常年的风吹雨打下已变得模糊不清。昆廷在潮湿的草地上蹲了下来,尝试着破译一块非常老旧的墓碑。那是一块矩形的青色石板,早已裂成两半,一半埋在了绿色的草皮中,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波浪。
“昆廷。”
他直起腰来。一个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通过墓地大门走了进来。
“嗨?”他诧异地说道。她怎么会知道他的名字?
“我猜你不会想到我会找到你吧。”她情绪有点波动。“我猜你肯定没想到。”
她朝他径直走来。直到最后一刻,昆廷才意识到她并不打算停下来,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没有改变步伐,她一把抓住他谷仓夹克的前襟,迫使他蹒跚后退,跨过一块低矮的墓脚台石,正好靠在了一棵柏树的芳香枝干上。她的脸就是一个怒气冲冲的面具,正对着他的脸,靠得极其地近。整个下午都在断断续续地下着雨,柏树的针叶都潮湿了。
他克制着要挣扎的冲动。他可不想被逮到跟一个女孩在墓地里打架。
“嘿,嘿,嘿!”他说。“住手。给我住手。”
“现在我来了。”她说,刻意装作镇定,“现在我来了,我们俩得谈谈。你将要应对我。”
他仔细地看了她一眼之后,发现她浑身上下都呈现出警告的标志。她整个身体系统紊乱,令人触目惊心。脸色过于苍白、体形过度消瘦。双眼充满怒气。她长长的黑发柔软稀疏、闻着很久没洗了。她穿着破烂的哥特式套装——她的双臂被包裹在看着像是黑色电工胶带的东西里头。她的手背上有些结了痂的红色抓痕。
他差点没认出她来。
“我在那里,你也在那里。”朱丽娅说,用眼睛盯着他。“难道不是吗?在那个地方。那个学校,或者随便它是什么。你被录取了,不是吗?”
这下他明白了。她毕竟也参加了那场考试,他并没搞错,但是她没够格。她在第一轮的卷面考试中就被他们淘汰了。
但是现在乱套了。这种事本就不该发生,还有卫兵负责确保它不发生呢。任何没通过考试的人的记忆都会被一个教员温和而精心地蒙蔽,然后用一个极度似是而非的托辞来掩盖。这并不简单,也绝不道德,但是这些魔咒合乎人道、不言自明。除了在她的这个情形中没起作用,或者没完全起作用。
“朱丽娅。”他说。他俩的脸贴得很近。她的气息中含有尼古丁。“朱丽娅,你来这儿干吗?”
“别跟我装,你倒是敢装!你去了那所学校,不是吗?那所魔法学校。”
昆廷面无表情。在布雷克比尔斯上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要跟外人讨论学校里的事情。不然就会被开除。但是不管怎样,如果弗格把记忆魔咒给搞砸了,那并不是昆廷的问题。而且这可是朱丽娅。她那可爱而长有雀斑的脸蛋,跟他的贴得如此之近,看起来变老了许多。她的皮肤上还有疤。她十分痛苦。
“行了。”他说。“好。的确。我是去了那边。”
“我就知道!”她尖叫起来。她在墓地的草地上跺起了她那穿着靴子的脚。从她的反应他猜测她之前的表现至少有部分是在虚张声势。“我就知道这是真的,我就知道这是真的。”她说,主要是自言自语。“我就知道这不是梦!”她俯下身去,用双手捂住了脸,差点儿就抽搐哽咽起来。
昆廷深深地呼了口气。重新整理了下他的夹克。
“听着。”他轻轻地说。她仍旧曲着身子。他弯下腰,把一只手放在她狭长的背上。“朱丽娅。你不应该记住这些东西的。如果你没有被录取的话,他们本应该让你忘记这一切的。”
“但是我本应被录取的!”她直起腰来,红色的双眼闪烁着,疯子般地冷静单纯、严肃认真。“我本应被录取的。我知道的。这就是个错误。相信我,真的。”她的那双大眼睛狠狠地直视着他。“我跟你一样,我能施展真正的魔法。我跟你一样。明白吗?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没法使我忘记。”
昆廷明白。他什么都明白了。难怪自他上次见到她以来,她改变了这么多。帘子后那一瞥,看到了天外有天,把她彻底撞离了正常轨道。她见过一次,就难以释怀。布雷克比尔斯把她给毁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现在依然如此,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为什么他会感到如此内疚?他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但是照道理情况并非如此。即便你真的能够施展魔法,这也不会使得你比其他人更耐抗记忆魔咒。”
她如饥似渴地盯着他。他刚才所说的一切正好证实了她希望相信的一点:魔法是真实存在的。他往后退了几步,想要跟她保持点距离,但是她抓住了他的袖子。
“噢,别、别、别、别、别。”她说着,脸上拂过一丝笑容。“昆。求求你。等一下。别。你一定要帮帮我。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来这里找你。”
她把她的头发染成了黑色。看上去又干又枯。
“朱丽娅,我也想帮你。但是我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
“你看这个。看着。”
她很不情愿地松开了他的手臂,生怕她一松开手他就会消失或逃跑似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朱丽娅施展了乌加特棱柱喷射,步骤基本正确,这是一个简单的巴斯克光学魔咒。
她肯定是在网上找到的。一些真实的魔法信息确实在现实世界中流传,主要是在网上。这些信息中难免夹杂着胡说八道,即便有人使用了它们,也未必能弄清真假。昆廷甚至看到过有人在易趣网上卖布雷克比尔斯的运动上衣。平民百姓靠自己的本事会念一两个魔咒,虽然这种事极为罕见,但也绝非闻所未闻。不过据昆廷所知,这些人也都是随便玩玩而已。真正的魔法师称他们为三流巫师。他们中有些人把舞台魔法师当做自己的职业,有些人则给自己树立一种受到狂热追捧的半神的形象,将那些巫术崇拜者、撒旦崇拜者和古怪的基督教异类聚集到自己身边。
朱丽娅像是在演夏令剧目《莎士比亚》似的,一字一句很夸张地念着咒语。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昆廷紧张地瞥了一眼教堂后面的门口。
“你看!”她不服气地举起她的手。魔咒竟然算是生效了。她那被咬下来的指甲在空气中留下了微弱而光亮的彩虹迹线。她把它们舞来舞去,就像一个诠释舞者做着神秘的手势。乌加特棱柱喷射是个毫无用处的魔咒。一想到她花了多少个月,甚至是多少年,才弄明白了这个魔咒,昆廷心头就感到一阵剧痛。
“看到了吗?”她问道,几近落泪。“你也看到了,对吧?我要是现在开始学也还不是太晚。我不会去上大学了。告诉他们。告诉他们我还是能够来的。”
“詹姆斯知道吗?”
她僵硬地摇了摇头。“他没法理解。我不再见他了。”
他很想帮她,却毫无办法。现在还不算太晚。关于这事最好还是坦率一点。这原本可能是我,他想。差一点就是我。
“我想我没法儿帮你。”他说。“因为这事儿并不取决于我。我从没听说过他们会改变心意——从没有人得到过第二次考试的机会。”
但是爱丽丝得到了考试的机会,他想,即便她没受到邀请。
“可是你可以告诉他们。你不能决定,但是你可以告诉他们我在这里,对吗?告诉他们我还在这儿等待?这点你至少能做到吧。”
她再次抓住了他的胳膊,昆廷不得不咕哝着迅速施一个对抗魔咒来熄灭棱柱喷射。那玩意儿能够吞噬针织物品。
“就告诉他们你见过我。”她急切地说,双眼充满了渴望。“求求你了。我一直在练习。你可以教我。我愿意做你的徒弟。你需要什么我都会去做。我有个阿姨住在温彻斯特,我可以和她住在一起。”
“还是你想要什么,昆廷?”她稍微挪了挪,更加地靠近了他,这样她的膝盖就能碰到他的膝盖了。不知不觉地,他感到他俩之间原来的情感电场又形成了。她尝试着微笑,柔美而带有讽刺意味,让这一刻萦绕在空中。“也许我们可以互相帮助。你以前常常需要我帮忙。”
他很生气,气自己抵挡不住诱惑,气这世界怎么就这样。他想破口大骂。看到任何人如此这般地委曲求全,都令人生厌,可是她……本应该是任何人而不是她。昆廷想,她已经经历的不幸比我这辈子经历的还要多。
“听我说。”他说。“朱丽娅。如果我告诉了他们,他们肯定会再来找你,并清除你的记忆。这次会是真的。”
“他们可以试试。”她吼道,突然变得暴躁。“反正他们已经试过一次了。”
通过收缩的白色鼻孔,她拼命地呼吸着。
“告诉我它在哪里。当时我们在哪里。我一直都在找它。你只要告诉我学校在哪里,我就不再烦你。”
如果朱丽娅出现在那间房子,死乞白赖地央求被准许入学并说出了他的名字,那昆廷能想到的就是他绝对会被开除的悲剧。
“学校在纽约州北部。大概在哈得孙河的某处,具体地点我不是很清楚。我真的不知道。靠近西点。他们把它变得隐形了。连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它。但是我会告诉他们你的情况,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话。”
他把事情越搞越乱了。也许他终究应该忽悠她的,他想。再想想办法骗骗她。可是已经太晚了。
她用双臂抱着他,似乎由于释然和绝望而精疲力竭得无法站立,他也抱住了她。曾经,这就是他想要的一切。
“他们没法儿使我忘记。”她在他胸口轻轻说道。“你明白吗?他们没法儿使我忘记。”
他能感受到她心脏在跳动,这跳动使他听到了一个词语:羞愧,羞愧,羞愧。他想不通为什么他们没有录取她。如果有人理应去布雷克比尔斯的话,这个人绝对是她,而不是他。但是他们真应该清除她的记忆的,他想。弗格这次会确保万无一失了。无论如何,这样她会过得更开心。她能重回正轨,重返大学,重归詹姆斯的怀抱,继续她正常的生活。这将会是最好的选择。
第二天早上他就回到了布雷克比尔斯。其他人都已经在那儿了;他们都很吃惊昆廷竟然在家待了这么久。他们中在家待得最久的也就呆了四十八个小时。爱略特压根就没回家。
小屋里凉爽安静。昆廷再次感到安全。他又回到了他所归属的地方。爱略特正在厨房里,拿着一打鸡蛋和一瓶白兰地,想尝试做饮料酒。没人想喝这酒,但总之他就是下定决心要做。乔希和珍妮特正在玩一个叫做“推进”的愚蠢的纸牌游戏——基本上就相当于“比大小”的魔法——这在布雷克比尔斯广受欢迎。昆廷只把它当做一个秀牌技的机会,结果导致再没人愿意跟他玩了。
他们在玩的时候,珍妮特讲述了爱丽丝在南极饱受磨难的故事,尽管实际上除了昆廷以外大家都早已听过。而且爱丽丝本人正好就在房间里,静静地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浏览着一本旧的草本植物志。在他把他们上次的对话搞得一塌糊涂之后,昆廷不知道自己再次见到爱丽丝会是什么心情。但是令他诧异和欣慰的是,他见到她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尽管种种可能的原因表明情况应该相反。那感觉棒极了。见到她时,他心头一紧,有种难以名状的幸福。
“然后当马雅可夫斯基试图给她一袋羊脂的时候,她把它扔了回去,砸在了他的脸上。”
“我本来是想把它交回去的。”爱丽丝坐在靠窗的座位上,静静地说道。“但是天气那么冷,我瑟瑟发抖得厉害,我算是朝着他抛过去的。他便‘chyort vozmi!’地骂个不停。”
“你为什么不要呢?”
“我不知道。”她把书放下。“我原来的计划都没把它考虑在内,这东西反而使我乱了阵脚。而且我不想让他再看我光着身子。不管怎样,我不知道他会给我们准备羊脂啊。我都没打算用柴卡蒂斯维利。”
这就是个善意的谎言。好像爱丽丝真的没用柴卡蒂斯维利来御寒一样。关于她的事他已经错过了很多。
“那你是用什么来取暖的?”他问道。
“我尝试用了些德国生热魔法,但是每当我睡着了它们总会消退。到了第二天夜里,我每隔十五分钟就得醒一次,只是为了确认我还活着。到了第三天,我都快要疯了。因此,我最后只好用微调过的米勒照明。”
“我没听懂。”乔希皱着眉头。“那怎么能帮到你啊?”
“如果你把它弄坏一点点,它就会变得很低效。多余的能量就会变成热,而不是光。”
“你知道这样一不小心就会把你自己给煮熟了吗?”珍妮特说。
“我知道。但是当我意识到那德国的玩意儿没用时,我想不出任何其他办法了。”
“我想我应该见过你一次。”昆廷静静地说。“在夜里。”
“你肯定不会错过我。我看起来就像是一盏马路照明灯。”
“一盏赤身裸体的马路照明灯。”乔希说。
爱略特进来了,拿着满满一盖碗黏黏的、毫无吸引力的饮料酒,开始把它舀入茶杯中。爱丽丝拿起书,向楼梯走去。
“等等,我马上就去拿热的过来!”爱略特一边叫道,一边忙着磨碎肉豆蔻。
昆廷没有等。他跟着爱丽丝走了。
起初他觉得他跟爱丽丝之间的一切都彻底改变了。随后他又觉得一切都恢复正常。现在他才明白他根本就不想让一切恢复正常。他忍不住想看她,甚至当她发现他在看她,她也看了看他,然后又很尴尬地移开视线。就好像她以某种方式变得电力十足,无法控制地吸引着他。他能感受到她衣裙下赤裸的身躯,闻到它好比吸血鬼闻到了血腥味。也许马雅可夫斯基尚未把他体内的狐狸本性完全激发出来。
他在楼上的某个卧室找到了她。她正躺在成对单人床的某一张的床罩上面,看着书。里面光线昏暗、空气炎热。屋顶以一个古怪的角度倾斜着。房间里到处都是奇特而老旧的家具——一张藤椅,能坐的地方被压烂了;一个梳妆台,有个抽屉被卡住了——而且这个房间的深红色墙纸跟这栋房子里任何其他房间都不匹配。昆廷把窗户猛地拉开一半——传出一阵刺耳的吱嘎声——然后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另一张成对单人床上。
“你能相信他们这儿有这些书吗?有一整套——就在浴室的书橱里。”她举起她正在看的那本书。难以置信,竟然是本旧的《墙上洞天》。
“我有跟这一模一样的版本。”封面上是马丁·查特文穿越旧落地大摆钟到一半的情景,他的双脚还在这个世界,诧异的脑袋却探到了费勒里,画得宛如一个20世纪70年代绝妙的迪斯科冬季仙境。
“我有好些年没翻这些书了。天呐,还记得那匹‘惬意马’吗?就是那匹能带你到处转的大大的毛茸茸的马?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特别想要一匹。你看这些书吗?”
昆廷还不确定关于自己对费勒里的痴迷应该向她透露多少。
“我有时也会看看吧。”
爱丽丝得意地笑了笑,继续看书。“为什么你还觉得你有秘密可以逃得过我呢?”
昆廷交叠双手放在脑后,躺在枕头上,抬头看着低矮倾斜的天花板。这不对劲。有一种兄妹的感觉。
“这儿。你挪过来。”
他换了张床,躺到了爱丽丝的身旁,屁股靠向小床的侧边,这样就能腾出些空间来。她举着那本平装书,两人一起静静地看了数页。他们的肩膀和上臂碰到一起。昆廷感觉这张床是在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上,若他望向窗外,就能看到不断后退的风景。他们俩都小心翼翼地呼吸着。
“关于‘惬意马’,我总搞不明白。”昆廷过了一会儿说。“首先,这马只有一匹。会在某个地方有一大群‘惬意马’吗?还有就是它太有用了。你可能会觉得到现在都有人将它驯化了吧。”
她用脊椎敲打他的头,力道还不算轻。
“某些坏人。你不能驯化‘惬意马’,‘惬意马’是自由自在的。不管怎样,它太大了点。我常常想它是机械的——有人用某种方式把它造了出来。”
“比如?”
“我不知道!一个魔法师。过去的某个人。不管怎样,‘惬意马’肯定是女孩子家的事儿。”
珍妮特把头探了进来。很明显,楼下的聚会已渐渐散去。
“哈!”珍妮特喇叭似的叫道。“你们竟然在看这个。”
爱丽丝本能地移开了一英寸,但是他没有动。
“好像你没看过一样。”昆廷说。
“我当然看过!我九岁的时候,我让我全家的人叫我‘菲奥娜’叫了两个礼拜。”
她消失了,留下了一阵寂静,令人舒服、没有回声。热空气从半开的窗户飘了出去,房间内变得凉爽起来。昆廷想象着一缕无形的混合热气上升到湛蓝的夏日天空中。
“你知道真的有一个查特文家族吗?”他问道。“在现实生活中?大概他们就住在普拉弗的隔壁。”
爱丽丝摇了摇头。她不再移开,既然珍妮特离开了。“可是这很伤感。”
“为什么伤感?”
“唉,你知道最后他们都怎么样了吗?”
昆廷摇了摇头。
“有一本书讲这事儿。他们中的大多数长大后都很无聊。家庭主妇、保险业巨头,诸如此类的。我记得有一个男孩娶了个女继承人。我知道有一个在二战中丧了命。但是你知道马丁的事儿吧?”
昆廷又摇了摇头。
“好吧,你知道他在书中是怎么消失的吗?他的确是消失不见了。他要么逃跑了,要么出了车祸,要么就是其他什么原因。有一天吃完早饭他就凭空消失了,从此以后人们再也没见过他。”
“真正的马丁?”
“真正的马丁。”
“天呐。真是伤感。”
他试着想象,一个头发松软、面孔新鲜的英国大家庭——在一张红褐色调的全家福照片上,都穿着白色网球服——突然,照片中央裂开一个大洞。阴郁的公告。缓慢得体的接受。挥之不去的伤害。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哥哥。”爱丽丝说。
“我知道。”
听到这个她突然看着她。他也看着她。这是真的,他的确知道。
他用一只胳膊肘撑起身体,这样他就能低头看着她,他周围的空气中回旋着躁动的微笑尘埃。“我小时候,”他慢慢地说,“而且甚至我稍大一些后,我一直都嫉妒马丁。”
她朝他微笑着。
“我明白。”
“因为我以为他终于做到了。我知道这注定是个悲剧,但是于我而言就像他闯入了银行、打破了体制。他可以永远待在费勒里。”
“我明白。我懂你的意思。”她用一只手按住他的胸口,制止了他。“这就是你跟我们其他人的不同之处,昆廷。你实际上仍旧信奉魔法。你应该知道别人都不信奉,是吧?我是说,我们都知道它是真的。但是你是真正的信奉它,不是吗?”
他感到紧张不安。“那是错的吗?”
她点点头,笑得更灿烂了。“是的,昆廷。它是错的。”
他吻了她,起初是轻柔地。然后他爬起来把门给锁上了。
一切就是这么开始的,当然开始的部分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一开始就像他们只是侥幸得此机会,似乎有点期待某人或者某事来阻止他们。当没什么事发生,也没什么后果时,他们就失去了控制——他们如干柴烈火般粗暴地脱去对方的衣服,并不仅仅是出于对彼此的欲望,也是出于一种想要挣脱束缚的纯粹欲望。这就像一场幻想。在这个小小的纯洁的卧室里,他们的呼吸声和布料沙沙作响声听起来宛如雷鸣。只有上帝才知道他们楼下的人能听到些什么。他想要推倒她,看看她的欲望是不是跟他一样强烈,看看她能做到什么程度、她会让他做到什么程度。她没有阻止他。这不是他的第一次,甚至从技术上来讲,这也不是他跟爱丽丝的第一次,但是这次绝对不同。这次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性爱,而且这要好很多,因为他们不是动物——因为他们是文明、守礼、有自我意识的人类,变身成为了汗涔涔、淫荡好色、全身赤裸的野兽。并不是通过魔法,而是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到达了这一阶段。
对于此事他俩很谨慎——他俩之间也几乎不讨论这件事——但是其他人都知道,而且他们总找些借口让他们俩单独在一起,昆廷和爱丽丝也总是照做。或许他们也很欣慰他俩之间的紧张关系终于告一段落。爱丽丝想要昆廷正如他想要她,对于昆廷而言,这个事实跟他来到布雷克比尔斯所见到的一切一样都是奇迹。虽然难以置信,但是他除了选择相信也别无他法。他对朱丽娅的爱是一种义务,是一股危险的力量,将他捆死在又冷又空的布鲁克林。爱丽丝的爱相对真实许多,将他决定性并永久性地绑定在了布雷克比尔斯的新生活、真正的生活。它让他安定在此地,别无他处。这不是幻想。这是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生。
而且她能理解。她似乎知道昆廷的一切,他的所思所感,有时比他还先知道,尽管如此或者正因为如此,她想要他。他们两人无礼地把小屋的楼上给殖民地化了,只是跑回各自的寝室去拿些不可或缺的个人物品,还告知天下,入侵者都会被暴露在两人的情投意合之下,口头的或是其他的,还会看到他们散落四处的内衣裤。
这并不是那个夏天唯一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令人惊奇的是,三个年纪稍大的物理小子都从布雷克比尔斯毕业了。甚至成绩很烂的乔希也是如此。还有一周就会举行正式的典礼;因为是私人事务,所以没邀请学校里其他的学生。按照传统,这个夏天剩下的时间他们都还可以留在布雷克比尔斯,但是在此之后这三个年纪稍大的物理小子就得出去闯荡世界了。
对这一转变昆廷很是震惊。其他人也是。很难想象没有他们,布雷克比尔斯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昆廷也很难想象离开布雷克比尔斯之后的生活。他们很少讨论以后要做些什么,至少当着昆廷的面很少谈及。
这倒未必会引起恐慌。布雷克比尔斯已经向外界输送了很多人才。在那个更广阔的世界,有很广泛的魔法师网络。作为魔法师,他们也都能够糊口。只要他们相互之间毫不干涉,他们差不多可以为所欲为。真正的问题是弄清楚他们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有些学生群体进入了公共服务行业——默默地促进人道主义事业的成功,抑或巧妙地维护着各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的平衡,抑或参与到魔法社会的管理中去,诸如此类。很多人只是到处旅行,或是创作魔法艺术品,或是表演精工细作的巫术战争游戏。其他人则投身科研:许多魔法学校(虽然布雷克比尔斯不是)提供研究生学习项目,最后会授予各种各样的高级学位。有些学生甚至会选择申请去读一所常规的、非魔法大学。将传统科学,尤其是化学,应用到魔法技术上是一个很热门的领域。谁知道通过使用新的超铀元素你会不会创造出一些新的魔咒呢?
“我想试着去跟泰晤士龙谈一谈。”有一天下午爱略特漫不经心地说。他们正坐在图书馆的地上。坐在凳子上实在是太热了。
“谁?”昆廷说。
“你觉得他会见你吗?”乔希问。
“你要是不问的话永远也不会知道。”
“等一下。”昆廷说。“泰晤士龙是谁?或是什么东西?”
“泰晤士龙。”爱略特说。“你懂的。就是住在泰晤士河的一条龙。我敢肯定他还有其他名字,龙的名字,不过我怀疑我们没法儿正确发音。”
“你是在说,”昆廷环顾四周寻求帮助。“一条真正的龙?你的意思是真的有龙存在?”每次被人耍他总能知道,但是这次他却有些摸不着头脑。
“得了吧,昆廷。”珍妮特嘲笑他。他们已经玩到了“推进”游戏中要把纸牌抛到房间对面变成帽子的环节。他们正在用厨房里的一个搅拌钵。
“我没开玩笑。”
“你真不知道啊?难道你没有读过麦凯布?”爱丽丝怀疑地看着他。“就是在米尔克的课上啊。”
“没有,我没读过麦凯布。”昆廷说。他不知道到底应该生气还是兴奋。“你本来可以直接告诉我真的有龙存在嘛。”
她嗤之以鼻道。“之前从没讨论过这事儿呀。”
很明显,确实有像龙这样的生物存在,尽管很罕见。大部分是水龙,这些独居生物很少浮出水面,它们把自己深埋在河泥里,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世界上每一条主要河流里都有一条龙——只有一条。他们聪颖过人、长生不老,往往身藏着各种各样奇异的智慧。泰晤士龙并不像恒河龙、密西西比河龙或涅瓦河龙那么友善,但是据说它更加聪明、更加有趣。哈得孙河也有它自己的龙——大部分时间它都蜷曲在一个阴暗深处的涡流里,这个涡流离布雷克比尔斯的船屋不到一英里。几乎有一个世纪人们都没见过它。为人所知的最大最古老的龙是一条庞大的白龙,它盘踞在南极冰盖下的一个巨大的淡水蓄水层里。有史记载以来,它从未跟任何人说过话,甚至跟它的同类都没有过。
“不过你真的觉得泰晤士龙会给你免费的职业建议吗?”乔希说。
“噢,我不知道。”爱略特说。“对于这些事龙总是很怪异的。你想要问它们一些深奥的问题,比如魔法是怎么来的,或者有没有外星人,或者下十个梅森素数是什么。而有一半的时间它们只是想玩中国跳棋。”
“我喜欢中国跳棋!”珍妮特说。
“噢,好吧,也许你应该去找泰晤士龙谈谈。”爱略特不耐烦地说。
“也许我会的。”珍妮特得意地说。“我觉得我们会有很多话聊。”
昆廷觉得所有的物理小子都彼此喜欢,不光光是他和爱丽丝,或者至少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对身边的人都相互有感觉。早上他们睡到很晚。下午他们就打打台球,在哈得孙河上泛舟,解读彼此的梦境,争论毫无意义的魔法技巧问题。他们讨论着他们各自喝醉酒后不同的表现和特色。一场关于谁的言论最无聊的比赛正在进行,竞争非常激烈。
乔希正在楼上的走廊里自学如何弹奏老式立式钢琴。他们正躺在草地上,听着他不连贯地演奏着《全心全意》,一遍一遍又一遍。这本该听起来让人心烦,不知怎地,他们却并不觉得。
到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完全拉拢了管家钱伯斯。他总会定期地给他们从布雷克比尔斯的地窖里拿些上等好酒。这里的地窖总是塞得很满,不管怎样总得喝掉一些。爱略特是唯一一个真正懂点喝酒技巧的人,他尝试着教会他们中的其他人。但是昆廷的酒量很差,而且他还很有原则地拒绝吐出来。因此,他每天晚上都会喝醉,然后忘了他本该学会的东西,第二天晚上再从头学起。每天早上昆廷醒来,总觉得要他再多沾一滴酒都是近乎不可能的。可是一到下午五点钟,这个信念早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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