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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这辈子的烹飪经验都没教过我,请吸血鬼来晚餐时该给他吃些什麼。

在图书馆裡,我大半天都花在上网搜寻用生食材烹调的食谱,手抄本被遗忘在桌上。马修说他什麼都吃,但那不可能是真的。吸血鬼习惯喝血,所以应该比较能容忍没煮过的食物。但他非常讲究礼貌,只要 是我放在他面前的东西,他大概都会吞下去。

做了广泛的美食研究,下午才过一半,我就离开了图书馆。今天马修独自坐镇毕夏普要塞,密丽安想 必很开心。杭佛瑞公爵阅览馆裡没有季莲或诺克斯的踪影,我也觉得很开心。我大步沿著走道去还书时, 看到马修也显得心情很不错。

经过专门供大学部学生阅读指定参考书的瑞德克利夫阅览馆圆顶建筑,沿著耶穌学院的中世纪古墙,

我到牛津集中市场挨家挨户採购。手拿著清单,先去肉店买了新鲜的鹿肉和兔肉,然后到鱼贩那儿选购苏 格兰鮭鱼。

吸血鬼吃青菜吗?

幸好我带著手机,可以立刻打去动物系询问狼的飮食习惯。他们问我是哪个品种的狼。很久以前的一 次校外教学,我在波士顿动物园看过灰狼,灰色也是马修最喜欢的顏色,所以我顺口给了这个答案。电话 另一端那个厌倦的声音,喋喋不休念了一长串美味的晡乳类名称,解释说那是「偏好的食物」,然后提到 灰狼也吃核果、种子和莓子。那声音警告道:「不过妳不该餵牠们。狼不是适合养在家裡的宠物。」

「谢谢你的忠告。」我忍著笑意说。

蔬果商带著歉意卖给我今夏最后一盒黑醋栗和一把气味芬芳的野草莓。一袋栗子也进了我账鼓鼓的购 物袋。

然后该去酒店,我落入一个葡萄栽培法研究狂的掌握,他问:「那位先生懂葡萄酒吗?」光这个问题 我就无言以对。店员趁我心慌意乱之际,用可以為国王赎身的高价卖给我几瓶稀世难寻的法国葡萄酒和德 国葡萄酒,然后把我送上一辆计程车,让我在回学院途中,慢慢从价格震撼中恢復。

回到房间,我清乾净那张兼充书桌和饭桌的十八世纪破桌上的纸张,把桌子搬到离壁炉近一点儿的地方。我细心布置餐桌,拿出餐橱裡的陈年瓷器和银器,外加几个厚重水晶杯,想必是教员交谊厅用过的爱 德华七世时期套装酒器最后的残餘。那批忠於职守的厨娘们供应我好几叠熨得笔挺的白色麻纱桌布和餐 巾,正好铺在桌上,摺好放在刀叉旁,还可以垫我用来把东西从厨房裡端出来的有裂缝的木製托盘。

一开始做晚餐,我就发现做饭给吸血鬼吃,几乎不花时间。大部分的材料根本不用煮。

七点鐘,躐烛点亮了,除了非到最后一刻才能执行的步骤,所有的食物也都準备好了,最后需要打点 的就只剩我自己了。

我的衣柜裡简直没有「与吸血鬼共进晚餐」可穿的衣服。我不可能穿正式套装或穿去见校长时的衣服 与马修共餐。我拥有的黑色长裤和紧身裤的数量多到让人脑袋打结,每件长裤都有不同程度的伸缩性,但 大多数都沾了茶渍、船上的机油,或两者都有。终於我找到一件飘逸感的黑长裤,下襬宽鬆得有点像睡 裤,但比较有型。就用它凑数吧。

我身上只穿胸罩和那件裤子,衝进浴室,拿起梳子用力梳我齐肩的草黄色头髮。我的头髮不仅髮梢打 结,每梳一下还会从头皮上竖立起来,简直是向我挑衅。我差点考虑动用电捲髮器,但极有可能马修上门 时我的头髮还只整理到一半。他一定会準时到达,我确定。

刷牙的时候,我决定处理头髮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綰成一个髮髻,让它不要遮住我的脸。这会让我的 下巴和鼻子显得更尖,但也会製造颧骨很高的假象,而且头髮不会掉到眼睛裡,这几天它老做这种事。我 刚把头髮夹到后面,立刻就有一綹头髮跳到前面。我嘆口气。

母亲的脸从镜子裡对我看。我想起她坐下来用晚餐时多麼漂亮,我真想知道她是怎麼办到的,為什麼 她浅色的眉毛和睫毛会变得那麼显眼,而每当她对我或我父亲微笑时,宽阔的嘴看起来又那麼不一样。时 鐘打消了所有靠化妆品达成类似效果的念头。我只剩三分鐘去找一件上衣,否则我就要穿内衣去欢迎生物 化学和神经科学界的知名教授马修?柯雷孟了。
柜子裡只有雨个选择,一件黑色、一件深蓝色。深蓝色那件的优点是乾净,这是决定性的优势。但它 有个奇怪的领子,后面是竖起来的,前面像翅膀夹住我的脸两侧,然后顺势向下形成V形的领口。袖子比 较贴身,有较长的硬式袖口,末端呈喇叭状,遮住我半个手背。正当我把一副银耳环往耳朵上戴时,门上 传来剥啄声。

敲门声让我心狂跳,好像当真是约会似的。我立刻推翻了这种想法。

我拉开门,站在门外的马修看起来就像童话故事裡走出来的王子,站得又高又直。他打破了平日的习 惯,穿一身纯正的黑,这让他看起来更引人注目——也更像吸血鬼。

他站在楼梯口耐心等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啊,我真失礼。请进,马修。这麼说可以算进到我家来的正式邀请吗?」我不记得是在电视上看到 或哪本书上读到相关的说法了。

他的嘴唇勾勒出一个微笑。「不要把妳道听涂说的吸血鬼知识放在心上,戴安娜。我只是秉持正常的 礼貌。我跟任何美女之间都绝对没有什麼神祕屏障。」马修必须稍微弯腰才能从门框裡走进来。他臂弯裡 抱著一瓶葡萄酒,还拿了 一把白玫瑰。

「送妳的。」他赞许地看我一眼,把花递给我。「我可以把这放在什麼地方,直到吃甜点的时候 吗?」他对手中的酒瓶示意。

「谢谢你,我最喜欢玫瑰花。酒放窗台上怎麼样?」交代完,我就衝进厨房去找花瓶。我本来还有另 外一个花瓶,但几个小时前,教职员餐厅的酒侍听我说我不相信自己房裡有酒瓶,特地到我房间来验明正 身,宣称它其实是个酒瓶。所以我就只剩一个花瓶了。

「完美。」马修答道。

我捧著花回来时,他正在房间裡走来走去,欣赏版画。

「妳知道吗,这些画真的还不错。」我把花瓶放在疮痍满布的拿破崙时代的五斗柜上时,他说道。

「恐怕大部分都是打猎场景。」

「我注意到了。」马修道,嘴唇弯成似笑非笑的弧度。我窘得满脸通红。

「你饿了吗?」我完全忘了晚餐前照理该供应一些点心和饮料。

「我吃得下。」他咧嘴笑道。

我放心回到厨房,从冰箱裡拿出两个盘子。第一道菜是烟燻鮭鱼,上面撒著新鲜蒔萝,一小撮酸豆和 醃黄瓜颇具美感地妆点在一旁,如果吸血鬼不吃蔬菜,它们也算是纯粹的盘饰。

我端著食物回来,马修已坐在距厨房较远的椅子上等候。酒也在一个高边银盘裡搁著,我本来用这盘 子装零钱,也多亏那位教职员餐厅的员工指点,我才知道它原来是用来放酒瓶的。马修坐著看我打开一瓶 德国丽丝玲酒的软木塞。我倒了两杯,一滴都没有溅出来,然后跟他一起入座。

我的客人端著那杯丽丝玲,专心一意凑在他的鹰鉤长鼻前。我静待他完成他的仪式,吸血鬼鼻子裡到 底有多少嗅觉受体,跟狗比较何者孰多,令我十分好奇。

我真是对吸血鬼一无所知啊。

「很好。」他终於说道,睁开眼睛,对我微笑。

「酒不是我的责任。」我连忙道,同时把餐巾铺在腿上。「全都是酒类专卖店裡那个人挑的,所以如 果不好喝,可不是我的错。」

「很好。」他又说一遍:「而且鮭鱼看起来好极了。」

马修拿起刀叉,叉起一块鱼肉。我一边从睫毛下面观察他是否真的吃,同时把一些醃黄瓜、酸豆和鮭 鱼堆在自己的叉子上。

「妳的吃法不像美国人。」他喝了 一口酒,评道。

「是不像。」我看看左手的叉子和右手的刀。「我想我大概在英国住太久了。你真的吃这些东西 吗?」我再也忍不住了,脱口问道。

他笑了起来:「是啊,我刚好很喜欢燻鮭鱼。」

「但你不是什麼都吃。」我坚持道,把注意力转回面前的盘子上。

「确实。」他承认道:「大部分食物我都可以设法吃上几口。不过没什麼滋味,除非是生的。」

「真奇怪,试想吸血鬼拥有那麼完美的感官,我还以為所有的食物都会很美味。」我的鮭鱼吃起来就 像清新、冰凉的水一样纯净。

他拿起酒杯,深深注视那浅黄色的液体。「葡萄酒的味道很美好。食物一旦被煮死,吸血鬼就会觉得 味道不对。」

我赶紧检讨一下今晚的菜单,大大鬆了一 口气。

「如果食物不好吃,你為什麼还一直邀我出去吃饭?」我问。

马修的眼光从我的脸颊跳到眼睛,然后停留在嘴巴上。「妳吃东西的时候比较容易接近。烹调过的食 物味道会让我反胃。」

我眨眨眼睛,仍然听不懂。

「我反胃的时候,就不觉得饿。」马修道,声音透著怒意。

「哦!」忽然所有的线索凑拢在一起。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的气味,显然那会让他飢饿。

哦。我驀然胀红了脸。.

「我还以為妳知道吸血鬼有这个毛病。」他比较温和地说:「所以才请我来晚餐。」

我摇摇头,把另一团鮭鱼肉捲在一起。「我对吸血鬼的认识可能比大多数凡人还少。莎拉阿姨教我的 那一点点知识也非常不可靠,因為她偏见很深。比方,她对你们吃什麼东西说得很清楚。她说吸血鬼只喝血,你们只靠血就能生存。但那不是事实,是吗?」

马修瞇起眼睛,语气忽然变得很冷漠。「没错,你们必须喝水才能生存。但你们只喝水吗?」

「我是否不该谈这件事?」我的问题惹他生气。我紧张地用腿勾住椅子脚,忽然察觉我没穿鞋子。我 光著脚在招待客人。

「妳无法忍住好奇,我想。」马修把我的问题思索了很久才答道「我喝酒,也可以吃东西!.. ..最好 是生的,或冷的,不会有气味。」_

「但食物和酒不能供给你营养。」我猜测道:「你靠血维生——任何种类的血。」他瑟缩了 一下。 「你也不需要等在外面,直到我开口邀请你才能进来。我对吸血鬼的观念还有哪些是错的?」

马修满脸受尽折磨、极力忍耐的表情。他往椅背上一靠,拿起酒杯。我欠过身,伸臂到桌子另一头去 替他再倒些酒。既然要拿一堆问题骚扰他,不妨多灌他一点酒。我凑在蜡烛上,差点烧著了我的上衣。马 修夺过酒瓶。

「何不让我来?」他建议道。他替自己添了酒,顺手又把我的杯子斟满,然后答道..「关於我——关 於吸血鬼——妳所知道的一切,大部分都是凡人想像出来的。那些传说使凡人可以生活在我们周围。超自 然生物令他们恐惧。我说的不仅是吸血鬼而已。」

「黑帽子、蝙蝠、扫把。」巫术传说的三大邪恶象徵,年年在万圣节大放异彩,迸发出荒诞的生命 力。

「正是如此。」马修点头道:「所有这些故事都有多多少少真实的成分,某种令凡人害怕,帮助他们 一 口咬定我们不存在的东西。凡人最大的特徵就是这股否定的力量。我们很强壮丄爵命很长,你们有魔 法,魔族有令人嘆為观止的创意。凡人则是能说服他们自己,上下颠倒,指黑為白。这是他们独特的天 赋。」

「关於吸血鬼未经邀请就不能进到室内的传说,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呢?」我已经追问过他的饮食习 惯,现在把焦点移转到登堂入室的礼节上。

「凡人一直跟我们生活在一起。但他们不肯承认我们的存在,因為他们有限的世界观,无法对我们的 存在提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们一旦接纳我们——承认我们真正的本质——我们就再也不会离开,像是请 神容易送神难。他们就不能再对我们视若无睹了。」

「所以吸血鬼见光死的故事也是同样的道理。」我缓缓说道:「并非你们在阳光下不能存活,而是你 们走到阳光下,凡人就再也不能装作看不见。所以凡人说吸血鬼一照到阳光就会灰飞烟灭,是為了不想承 认你们可以混跡他们之间。」

马修再次点头。「他们无论如何都会装作看不见我们,当然。我们不可能躲在室内直到天黑。但暮色 降临后,凡人比较容易接受我们——这也适用於妳。妳该看看妳走进一个房间或走在街上时,那些凡人的 表情。」

我想著自己平凡的外表,怀疑地看他一眼。马修轻笑一声。

「妳不相信我,我知道。但这是真的。凡人在光天化日下看到超自然生物都会觉得不安。我们对他们 而言太厉害了——太高大、太强壮、太自信、太有创意、太有力量、太不一样。白天他们不断尝试把我们 的方柄塞进他们的圆枘裡。晚上就比较容易把我们归类為不过是与眾不同罢了。」

我起身撤掉鱼盘,很开心看见马修把盘饰以外的食物都吃光了。我从冰箱裡取出另外两个盘子,他替 自己又添了些德国葡萄酒。两个盘裡都整整齐齐排列著切得极薄的生鹿肉片,屠夫坚持说,这些肉片薄到 把它们铺在《牛津邮报》上还可以照样读报。吸血鬼不喜欢吃蔬菜。我们且看根茎类和起司的效果如何。 我把甜菜堆在盘子中央,上面再刨几片巴马乾酪。

一个装满红酒的阔底酒瓶放到桌子正中央,立刻引起马修的注意。

「我来倒酒好吗?」他问,无疑很担心我把学院烧掉。他拿起那个没有装饰的玻璃瓶,替我们各倒了 一些酒,然后把杯子凑到鼻子前面。

「C6te-R6tie。」他满意地说:「我最喜欢的酒之一。」

我看一眼那个平凡无奇的玻璃瓶:「你闻一闻就知道?」

他哈哈大笑:「有些吸血鬼的传闻是真的。我的嗅觉绝佳——视力和听力也都不错。但即使凡人也能 闻出这是C6te-R6tie。」他再次闭上眼睛:「二〇〇三年份是吗?」

我张大嘴:「是的!」这比看电视上的益智问答还精彩。标籤上有个小王冠。「你的鼻子告诉你是谁 生產的吗?」

「是的,但那是因為我曾走过那片葡萄园。」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好像耍了 一个花招愚弄我被逮 著似的。

「你可以在酒杯裡闻到葡萄园?」我把鼻子伸进杯子,很庆幸马粪的气味已经消失了。

「有时候我认為我能记住我闻过的所有东西。那可能只是虚荣。」他带著遗憾说道:「但气味能唤回 强烈的回忆。我记得第一次闻到巧克力,好像就是昨天的事。」

「真的?」我坐在椅子上,身体前倾。

「当时是一六一五年。战争还没有爆发,法国国王娶了一个不讨人喜欢——尤其是国王本入I的西 班牙公主?。」我微笑,他也回报微笑,虽然他的眼睛固定在遥远的画面上。「她把巧克力带到巴黎。它 像罪恶一样苦,也一样腐败。我们喝纯巧克力,只加水,不加糖。」

?即奥地利的安妮(Anne of Austria , 一六〇一 1 一六六六),西班牙国王腓力三世之女,法王路易十三世之妻,路易十四世之母。大仲马小说 《三剑客》為这位大半辈子都处於阴谋中心的皇后安排了一个重要角色。

我笑起来。「听起来好可怕。谢天谢地终於有人想到巧克力应该是甜的。」

「那恐怕是凡人。吸血鬼喜欢它又苦又浓。」

我们拿起叉子,开始吃鹿肉。「更多苏格兰食物。」我用刀比著鹿肉说。

马修咀嚼一片肉。「红鹿。滋味像一头年轻的高地公鹿。」

我无法置信地摇头。

「我说过,」他继续道:「有些传闻是真的。」

「你会飞吗?」我问,但已经知道答案了。

他轻哼一声。「当然不会。我们把这种事留给女巫,因為妳们能控制魔法元素。但我们强壮、速度 快。吸血鬼善於跑跳,所以凡人以為我们会飞。我们也很有效率。」

「效率?」我放下叉子,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生的鹿肉。

「我们身体不浪费能量。所以在必要时,就有很多能量可用於行动。」

「你不怎麼呼吸。」我想起瑜伽课的情形,同时喝了一 口酒。

「没错。」马修道:「我们的心臟也不常跳。我们不需要经常进食。我们体温低,这让身体大部分的 过程都放慢速度,也可以解释我们為什麼能活那麼久。」

「棺材的故事!你们睡不多,但一睡就像死人一样。」

他例嘴一笑:「看得出来,妳逐渐抓住重点了。」

马修的盘子裡除了甜菜以外都吃完了,我的盘子裡除了鹿肉以外也都吃完了。我撤掉第二道菜,请他 再多倒些酒。

主菜是这顿饭唯一需要加热的,但也费不了多少火。我已经用磨碎的栗子泥做了 一个奇形怪状、有点 像比斯吉的东西。接下来就是把兔肉轻煎一下。标準调味料包括迷迭香、大蒜和芹菜。我决定放弃大蒜。

以他那麼灵敏的嗅觉,大蒜会凌驾所有其他食材的味道——关於这一点,吸血鬼传说也是有道理的。芹菜 也不能放。吸血鬼对所有的蔬菜都不爱。香料似乎不成问题,所以我保留迷迭香,然后趁兔肉在平底锅裡 滋滋响的时候,磨了点胡椒上去。

我把马修的兔肉做得比较生,自己的那份则煎得特别熟,希望藉此驱散我嘴裡的生鹿肉味道。我把所 有的食物在盘子裡排放得很有艺术感,然后送上桌。「这道菜是熟的,恐怕——但没有煮很久。」

「妳不是要对我做某种考验,是吧?」马修皱起了眉头。

「不,不。」我连忙道:「只不过我从来没有招待过吸血鬼。」

「这麼说我就放心了。」他喃喃道。他嗅了嗅兔肉:「闻来很美味。」他低头看盘子的时候,兔肉 的热气使他身上特有的肉桂与丁香气味更加浓郁。他叉起一小块栗子比斯吉,送进嘴巴时,他瞪大眼睛: 「栗子?」

「就只是栗子、橄欖油,还有一点发粉。」

「还有盐,以及水、迷迭香、胡椒。」他冷静地说,然后又吃了 一口比斯吉。

「你吃东西有那麼多限制,有能力辨识你放进嘴裡的每一种成分,倒不失為「大优点。」我开玩笑地 抱怨道。

大部分晚餐都已下肚,我开始放鬆。我清理盘子,然后把起司、莓子和烤栗子端上桌,同时我们聊著

牛津。

「请自己动手。」我把一个空盘放在他面前。马修嗅著小粒草莓的香气,拿起一颗栗子,发出愉快的 嘆息。

「这玩意儿真的吃热的比较好。」他道。轻鬆地用手指剥开硬壳,取出栗子肉。有吸血鬼在场,掛在 碗缘的核果钳显然没有必要。

「我闻起来像什麼?」我玩弄著高脚酒杯的脚柱,问道。

好一阵子,他似乎不打算作答。沉默拉长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终於他把深思的眼神挪移到我身 上,垂下眼瞼,深深吸一 口气。

「妳闻起来像柳树的汁液,一朵在脚下踩碎的甘菊花。」他又嗅了嗅,露出一个浅浅的、悲伤的微 笑。「还有金银花和坠落的橡叶。」他轻柔地吐气「以及金缕梅的花朵和春天绽放的第一朵水仙。还有 古老的东西——苦薄荷、乳香、羽衣草。我一度以為我已经遗忘的气味。」

他缓缓张开眼睛,我望进他灰眼珠的深处,唯恐一呼吸就会打破他这些话產生的魔咒。

「我呢?」他紧紧盯著我问。

「肉桂。」我的声音很迟疑:「还有丁香。有时候我觉得你有康乃馨的味道——不是花店裡那种,而 是生长在英国茅舍花园裡的老品种。」

「香石竹。」马修道,他眼角泛起开心的皴纹。「以一个女巫而言,很不错。」

我伸手去拿栗子。把栗子拢在手心裡,从一手换到另一隻手,暖意窜上我忽然变得冰冷的手臂。

马修再次往椅背上一靠,若即若离地看了几眼我的脸。「妳怎麼决定今晚做什麼菜?」他指著晚餐剩 下的莓子和核果问。

「嗯,没什麼魔法。动物系帮了很多忙。」我解释道。

他吃了一惊,然后哈哈大笑:「妳向动物系打听该做什麼样的晚饭给我吃?」

「不完全是。」我抗议道:「网路上有生食的食谱,但我买了肉以后,不知道下一步该怎麼办。他们 告诉我灰狼都吃些什麼。」

马修摇摇头,但仍在微笑,我的不悦消失了。他简单地说:「谢谢妳,已经很久没有人做饭给我吃

「不客气。酒是最棘手的部分。」

马修的眼睛一亮。「说到酒,」他站起身,把餐巾摺好??「我带了 一瓶来,準备我们餐后一起喝。」 他要我去厨房裡拿两个乾净的酒杯。我回来时,桌上摆著一个略微歪斜的古老酒瓶。瓶子上有褪色的 乳白色标籤,印著朴实的字母和一个小冠冕。马修正小心地把开瓶器旋进年深月久、碎裂发黑的软木塞。

他把瓶塞拉开时,鼻孔翕张,表情活像一隻已经把美味的金丝雀擒在掌中的猫。瓶中倒出的酒又甜又 稠,金黄的色泽在烛光下闪耀。

「闻闻看。」他命令道,把一个酒杯递给我:「然后告诉我妳的想法。」

我嗅一嗅,惊呼道:「闻起来像牛奶糖和莓子。」真不知道為什麼这麼黄的东西会有红色食物的香味。 马修密切注视著我,对我的反应兴趣浓厚。「喝一口。」他建议道。

酒的甜味在我口腔裡爆发。杏桃香草布丁的滋味在我舌头上滚动,嚥下去很久以后,我嘴裡还有亢奋 的餘韵,彷彿喝下了魔法。

「这是什麼?」酒的滋味消散后,我终於问道。

「这是用很久很久以前採摘的葡萄酿的。那年夏季非常热,阳光灿烂,农人担心万一下雨,收成就毁 了。但好天气一直持续,他们趁变天前完成葡萄的採收。」

「尝得出阳光。」我说,替自己赢得另一个好看的微笑。

「採收时,葡萄园上空有一颗彗星照耀。天文学家连续好几个月都可以从望远镜看见它,但到了十 月,它变得极為耀眼,你几乎可以就著它的光芒看书。农场工人都认為这是葡萄受到祝福的徵兆。」

「是一九八六年吗?是哈雷彗星吗?」

马修摇头。「不对。是一八一 一年⑩。」我目瞪口呆望著杯子裡那将近两百年前酿的酒,唯恐它会在

我眼前变成空气。「『霍雷』彗星出现在一七五九年和一八三五年。」他的发音跟一般人不一样。

「你在哪儿买到的?」火车站旁边的酒类专卖店可没有这样的货色。

「安东I马利告诉我这酒会不同凡响,我就跟他买下了。」他颇為得意地说。

我转过瓶子看标籤。伊肯堡。就连我也听过。

「然后你就一直留著它。」我道。他一六一五年在巴黎喝巧克力,一五三六年从亨利八世取得建筑许 可——当然也可以在一八一一年买酒。还有他戴在脖子上的那个看起来很古老的护身符,繫绳就掛在他脖 子两旁。

「马修,」我说得很慢,注意他有没有发怒的徵兆。「你几岁了?」

他嘴唇的线条变得僵硬,但他让声音保持轻柔。「我比我看起来老。」

「这我知道。」我说,无法掩饰心中的不耐烦。

「我的年纪有什麼重要?」

「我是歷史学家。如果有人告诉我,他记得巧克力是什麼时候引进法国、一八一 一年有颗彗星掠过天 空,就很难不对他可能亲身经歷的其他事件感到好奇。你一五三六年就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去过你盖的 那栋房子。你认识马基维利吗?逃脱过黑死病吗?阿伯拉?在巴黎大学教书的时候,你在那儿上学吗?」 他保持沉默。我后颈的头髮开始刺痛。

「你的朝圣徽章告诉我,你曾经去过圣地。那时你参加了十字军?你可曾在一?六六年看到哈雷彗星 通过诺曼地上空?」

仍然没有回应。

「查里曼大帝加冕⑩你曾经观礼?迦太基沦亡?你逃过一劫?阻止匈奴王阿提拉打进罗马?,你出过一 臂之力?」

马修举起右手食指.,「哪一次迦太基沦亡?」

「你告诉我吧!」

「该死的哈米许?欧斯朋。」他嘟囔道,手在桌面上不断握紧放鬆。两天之内,马修第二度不知该说 什麼才好。他凝视著烛光,伸出手指,慢慢划过火焰。指头顿时被烫出几个红肿的水泡,但没多久便自动 復元,恢復冰冷、白皙的完美,而他脸上没有流露一丝痛苦的痕跡。

「我相信我的身体年龄大约是三十七岁。我出生在克洛维@改宗皈依基督教的年代。我父母记得这件 事,但我完全没有概念。那时候我们不过生日什麼的。就算我是五百年出生的,比较简单。」他抬起头, 很快瞥我一眼,然后又把注意力放回蠘烛上。「我在五三七年重生,成為吸血鬼,除了阿提拉之外——他 比我早出生——妳提到的都是从那一年直到我為乌斯托克路那栋房子打下基石的一千年间发生的大事,有 好事也有坏事。因為妳是歷史学家,我觉得有义务告诉妳,马基维利并没有你们以為的那麼了不起。他不 过是个佛罗伦斯政客——而且不算是个高明的政客。」一丝疲惫悄悄溜进他的声音。

马修?柯雷孟已经一千五百多岁了。

「我不该刺探。」我怀著歉意说,不确定该往哪个方向看,也想不通我怎麼会以為,多知道一些这个

吸血鬼经歷过的歷史事件,有助於我多了解他一点。班?强森⑨的一行诗忽然浮上我心头。它似乎比查里

⑩这颗彗星的发现者為法国天文学家傅罗哲克(Honor6Flaugergues)。

?Pierre Ab61ard,一〇七九— 一 一四二,中世纪法国神学家,因与哀绿伊丝(H610i.se )恋爱遭受阉割。

?西元七八六年。

⑩迦太基是一个由腓尼基人建立的古国,位於非洲北部。西元前I四六年,迦太基被罗马帝国灭亡。罗马在此建立殖民地,西元七世纪末,这座城市

落入阿拉伯人之手。二11二年第五次十字军渡海东征,终於将这座古城完全毁灭,只剩废墟。

@西元四五二年。

⑩Clovis指法兰克国王克洛维一世,他在四九六到五〇六年之间,受洗成為天主教徒,此举对后来西欧与中欧的歷史发展有重大影响。

⑨Ben Jonson,一五七二—一六三七,英国诗人与剧作家。莎士比亚去世后,强森曾协助编辑他的第一对开本剧作集於一六二三年出版-并撰写一 首悼亡诗 < 纪念我爱的人〉(To the Memory of My Beloved)刊登在昼则。下引句即出自这首诗。

曼大帝的加冕典礼更能解释马修:「他不属於一个时代,而属於每一个时代。」

「跟妳閒聊天,忘了时间是何物。」他回应道,进一步深入十七世纪文学的领域,引用了一行密尔顿 ?的作品。

我们四目相望良久,直到彼此忍耐的极限,在我俩之间布下一道脆弱的符咒。我打破了它。

「一八五九年秋季,你在做什麼?」

他脸色一沉:「诺克斯跟妳说了什麼?」

「他只说,你不会跟一个女巫分享你的祕密。」我的声音听起来比我的心情平静。

「是吗?」马修低声道,他显然比听起来更觉得愤怒。我从他下巴和肩膀的姿势就看得出来。

「一八五九年九月,我在艾许摩尔博物馆阅读所有的手抄本。」

「為什麼,马修?」请告诉我,我无声地催促,放在腿上的手指交叠在一起。我用激将法促使他告诉 我前一半的祕密,但现在我要他心甘情愿把剩下的部分告诉我。不要玩游戏,不要打艰谜。直接告诉我。

「我刚读完一本即将出版的新书的手稿。是剑桥一位博物学家的著作。」马修放下酒杯。

我的手飞快撝到嘴上,因為这时间点太重要了。《物种起源》。就像牛顿那本伟大的物理学著作《自 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不必说全名,只说《原理》,听到的人都知道。凡是高中生物学没当掉的人,都对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耳熟能详。

「前一年夏季,达尔文在论文中提出了他的物竞天择理论,但这本书不一样。它写得太好了,他利用 自然界很容易就能观察到的变化,一步一步诱导你接受极具革命性的观念。」

「但錬金术跟演化论没有关係。」我拿起酒瓶,為自己倒了更多那种珍贵的酒,我担心自己失态远超 过在意它被喝光。

「拉马克⑩相信,所有物种都来自不同的祖先,各自独立向更高形式的存在发展。这跟妳的錬金术师的信念非常类似——贤者之石是劣质金属自然演变成铜、银、金等高级金属的过程之中,难以捉摸的终极 產物。」马修伸手拿酒,我把瓶子向他推过去。

「但达尔文不同意拉马克的观念,虽然他一开始讨论演化时,也採用同一个字眼——『演变』。」

「他反对线性演变,确实。但达尔文的天择理论仍然可以视為一连串互相关联的演变。」

也许马修说得对,真的所有东西裡都藏著魔法。它存在於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裡,也可能存在於达尔 文的演化论之中。

「全世界到处都有鍊金术手抄本。」我希望在宏观画面前仍能掌握细节。「為什麼选中艾许摩尔的手 抄本?」

「我读达尔文时,发现他好像透过生物学在探讨鍊金术的演变理论,就想起有则传闻,说是一本神祕 的书,能解释我们三个物种!魔族、巫族、血族——的起源。我一直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认為它纯属 幻想。」他啜了口酒。「大多数人主张,这故事藏在一本錬金术的手册裡,避开凡人的耳目。《物种起 源》的出版促使我去找这本书,如果真有这麼一本书,艾许摩尔一定会买。他有神奇的天赋,专会找古怪 的手抄本。」

「你从一百五十年前开始,就到牛津来找它?」

「是的。」马修道:「而且在妳拿到艾许摩尔七八二号之前一百五十年,他们就告诉我,书不见 了。」

我的心跳加速,他关心地看著我。「继续说。」我道,挥手要他讲下去。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想取得那本书。所有其他艾许摩尔的手抄本都在,却没有一本符合我的期

?John Milton , 一六〇八—一六七四,英国诗人,此句引自他的名作《失乐圜》第四卷,是亚当在对夏娃说话。

⑩Jean-Bauste Lamarck , 一七四四I 一八二九,法国博物学家,演化观念的先驱者。

望。我也曾看过其他图书馆的手抄本——德国的荷索?奥古斯特图书馆,法国国家图书馆、佛罗伦斯的梅 迪奇图书馆、梵諦冈、美国国会图书馆。」

我眨眨眼,想到一个吸血鬼在梵諦冈的走廊裡游荡。

「我唯一没看过的手抄本就只剩艾许摩尔七八二号了。用简单消去法,我们的故事一定就在这本书裡 ——如果它还存在。」

「你读过的鍊金术手抄本比我还多。」

「或许。」马修承认:「但这不代表我像妳一样了解它们。不过,我读过的所有手抄本都有一个共同 点,就是对鍊金术师能够帮助一种物质变成另一种物质,创造新的生命形式,有绝对的信心。」

「听起来像演化。」我不动声色道。

「正是。」马修低声道:「确实如此。」

我们换到沙发上坐,我蜷起身子,缩成一颗球,坐在一张沙发的角落裡,马修则伸展四肢,坐在另一 张沙发的一端。好在他把酒也拿了过来。我们一安顿好,就轮到进一步的开诚布公了。

「上星期我在布莱克维尔书店遇见一个名叫艾嘉莎?魏尔逊的魔族。网路上说她是一位知名的设计 师。艾嘉莎告诉我,魔族相信艾许摩尔七八二号讲的是所有物种的起源——甚至包括凡人。诺克斯的说法 却不一样。他说它是第一本魔法书——巫族所有力量的来源。诺克斯相信这份手抄本裡有长生不老的祕 密,」我看一眼马修,说道:「还有消灭吸血鬼的方法。我听过了魔族和巫族的版本——现在我要听听你 的。」

「吸血鬼相信失落的手抄本裡,对我们的长寿和我们的力量有所说明。」他道:「过去,我们害怕的 是这个祕密——如果落入巫族之手——会给我们带来灭亡。有人害怕我们的创造涉及魔法,因此巫族可能 从中找到逆转魔法、消灭我们的途径。似乎这方面的传说有可能是真的。」他轻轻吁一口气,看起来很担

「我还是不懂,為什麼你这麼有把握,这本起源之书——不论它内容是什麼I 一定藏在某本錬金术 书裡面。」

「鍊金术的书可以光明正大掩饰这些祕密——就像诺克斯用神祕学专家的外表隐藏他的巫师身分。我 想吸血鬼最先得知这是一本鍊金术的书。这实在天衣无缝,不可能是巧合。凡人当中的鍊金术师写到贤者 之石时,似乎就以吸血鬼做范本。成為吸血鬼使我们几乎永远不会死,也让我们大多数极為富有,还让我 们有机会取得超乎想像的知识与学问。」

「贤者之石就是这麼回事,没错。」神奇魔法石跟坐在我对面这个生物之间的相似点,确实很惊人。

「但要相信有这麼一本书存在,还是很困难。别的不说,所有的故事都互相矛盾。谁会蠢到把那麼多情报 集中在一个地方?」

「正如同吸血鬼和女巫的传奇,所有与这个手抄本有关的故事,至少有一点是真的。我们只要弄清楚 这一点真实是什麼,把其餘的部分剥掉,就会明白了。」

马修脸上没有一丝欺骗或逃避。受到他使用「我们」一词的鼓励,我决定他已赚到听取更多情报的资 格。

「你对艾许摩尔七八二号的判断是正确的。你要找的书确实在裡面。」 ‘

「继续。」马修轻声说道,努力克制他的好奇心。

「它表面上是一本錬金术的书。插图中有很多错误,可能是蓄意的错误——我仍然不确定。」我咬紧 嘴唇,专心思索,他眼睛盯著我的牙齿咬破嘴唇,带出一小滴血珠的位置。

「妳说『它表面上是一本鍊金术的书』是什麼意思?」马修把酒杯凑到鼻子前面。

「那是一本刮过重写过的羊皮纸书,但原有的字跡并没有刮洗乾净。魔法藏在文本裡。我几乎错过了那些字跡。它们隐藏得非常巧妙。但翻开其中一页,如果光线的角度正确,就会看到一行行字跡在下面移 动。」

「妳能阅读吗?」

「不能。」我摇摇头。「如果艾许摩尔七八二号真的隐藏著我们的来歷、如何发展成今天这样、如何 毁灭我们等情报,也藏得非常深。」

「它继续藏著也好。」马修严肃地说:「至少就目前而言。但我们需要那本书的时刻很快就会来 临。」

「為什麼?什麼事那麼迫切?」

「我寧愿展示给妳看,而不是讲给妳听。妳可以明天到我实验室来吗?」

我点头,深為困惑。

「我们可以午餐后走路过去。」他站起来,伸伸腰。我们聊祕密与起源之际,已经喝完了那瓶酒。 「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马修握住门把,旋转一下。门喀喀作响,扣环轻易就弹开了。

他皱起眉头。「这门锁有问题吗?」

「没有。」我道,把锁扣推进推出几次:「就我所知没有。」

「妳该找锁匠来看看。」他说,又把锁上下转动一番,「否则门可能会锁不上。」

我抬起头,看到一种无以名之的情绪在他脸上一闪而逝。

「真抱歉,今晚最后会提到这麼严肃的一件事。」他柔声道:「我过得很愉快。J 「晚餐真的还可以吗?」我问。我们谈到宇宙的祕密,但我更担心的却是他肠胃的反应。

「好得不得了。」他向我保证。
看著他俊美古典的相貌,我的脸也柔和下来。一般人走在街上,从他身旁经过,怎麼可能不惊呼?我 还来不及制止自己,脚趾头就紧扣住旧地毯,我踮起脚尖,很快地亲一下他的脸颊。他的皮肤感觉冰凉、 光滑像丝缎,我的嘴唇跟他的脸相较,只觉格外灼热。

妳為什麼这麼做?我自问,放下脚跟,看著有问题的门把,藏起内心的困惑。

这动作几秒鐘就结束了,但根据我用魔法从博德利图书馆的架子上取得《笔记与疑问》的经验,几秒 鐘就足以改变你的人生。

马修仔细打量我。见我没有歇斯底里或试图逃跑,便凑过来以很慢的速度吻了我一次、两次,是法式 的吻。他的脸在我脸上游移,他深深吸入我柳树的汁液和金银花的气息。他再次站直时,眼神比平时更加 迷濛。

「晚安,戴安娜。」他微笑道。

几分鐘后,我背靠著关上的门,看到我的答录机正在疯狂闪烁。叨天之幸,那机器的音量已关掉了。 莎拉阿姨要问我方才自问的同一个问题。

我就是不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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