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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腿酸软,脚起水泡,身上裹着毯子,绝望之情又开始蔓延,身心饱受旅途的折磨,眼里带着惊惶畏缩的神色——这一切都没能逃过同伴那双锐利的眼睛。不过,这种恐惧并没有流露于表面,而是暂时在脑中转变成对往事的痛苦回忆。不请自来的同伴缓解了他背井离乡、无亲无友的空虚,至少,在西蒙自己能容许的范围内是这样。他还是心存疑虑,将大部分情感和想法隐藏在心里,不愿再次冒险,不想再失去。
清晨,四处鸟鸣啾啾,两人艰难地穿过冷飕飕的森林。宾拿比克对西蒙解释说,他家在伊坎努克山峦上,每年大概下山一次,从东赫尼斯第到爱克兰“办事”。西蒙暗自猜测他是来做贸易的。
“可是,唉!年轻的朋友,今年春天哪儿都不安生啊!每个人都愁容满面,忧虑重重!”宾拿比克挥舞双手,模仿人类的模样,“边境的人们都不怎么喜欢国王,对吧?赫尼斯第人更是怕他怕得厉害。其他地方也是,饥荒和怨愤如影相随。人们吓得不敢走动,大路上也不再安全。不过嘛,”他咧开嘴笑了,“如果你想听真话,其实那些路一直不安全,至少偏僻的路段都是。但是,奥斯坦·亚德北部的情况确实越来越糟。”
西蒙正仔细观察一束束投在树干间的正午阳光。“你去过南方?”他总算回了一句。
“如果‘南方’指的是爱克兰以南,那么,是的,去过一两次。但你要知道,在我的族人看来,只要离开伊坎努克,都算是‘去南方’了。”
这番话并没有吸引西蒙的注意:“你是一个人去南方吗?那……那……坎忒喀有没有跟你一起去?”
宾拿比克再次露出笑容:“没有。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的狼朋友还没出生呢,那时我才……”
“你是怎么……怎么得到这只狼的?”西蒙插嘴问。宾拿比克发出一声恼火的唏嘘。
“回答一个问题,还总是被人再用问题打断,那答起来可就难了。”
西蒙想作出认错的样子,可又陶醉在春天中,仿佛鸟儿正在感受羽毛间掠过的轻风。“对不起。”他说,“有人也这样说过……一个朋友……他说我问题太多了。”
“不是‘太多了’。”宾拿比克一边说,一边用手杖拨开垂落下来的树枝,“是‘一个接一个不停地问’。”矮怪发出短促的笑声,“那么,你想让我先回答哪个?”
“啊,随便哪个都行,你来决定。”西蒙诺诺应声,话音刚落,矮怪用手杖轻轻敲了一下他的手腕,吓得他跳了起来。
“我更希望你别阿谀谄媚。人们在集市卖伪劣商品时才会那副德性。比起这样子,我宁愿你无休无止地问一大堆蠢问题。”
“阿……阿语……?”
“阿谀谄媚。意思是顺着别人的意思,说讨好的话。在伊坎努克,我们说:‘油嘴滑舌的人应该去舔雪地靴。’”
“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我们不喜欢圆滑狡诈的人。好啦,不用介意!”宾拿比克仰头大笑,黑色的头发飞舞起来,眯成细缝的眼睛几乎消失在圆圆的脸蛋和眉毛中间,“不用介意啦!我们已经走得太远,像迷路的匹克派格——我是说,话题扯太远。停,别再提问题了。先找个地方歇会儿,我再告诉你当初是怎么遇见坎忒喀的。”
他们选了一块巨大的花岗岩。它凸出地表,直立在森林中,像只布满斑点的拳头,阳光洒在它高处的半截。小伙子和矮怪爬了上去,森林静静地围绕在四周,刚刚带起的尘土又慢慢落下。宾拿比克把手伸进皮囊,拿出一条肉干和一袋味道不浓的酸葡萄酒。西蒙嚼着肉干,踢掉鞋子,在阳光下活动酸痛的脚趾。宾拿比克审视着那双鞋。
“我们得再找双鞋。”他戳了戳发黑破烂的皮革,“要是一个人的脚受了伤,那他的灵魂也岌岌可危了。”
听了这话,西蒙笑了起来。
森林万籁无声。在古老之心生机盎然的绿意中,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好吧,”矮怪终于开口说,“首先你要知道,我们这一族并不讨厌狼——虽然也不至于把它们当朋友。矮怪和野狼比邻而居数千年,多数时候,我们和它们两不相干。
“客气一点地说,我们的邻居,也就是浑身长毛的瑞摩加人,觉得狼是一种危险的动物,狡猾且不可信任。你应该挺熟悉他们吧?”
“是吧。”西蒙很高兴自己还是知道一点,“他们常常到海……”他意识到自己口误,“到鄂克斯特来。我还跟不少人聊过天。他们喜欢留长胡子。”他补充道,显示自己知识丰富。
“嗯,总之,我们住在高山上,我们坎努克人——我们矮怪——不杀狼,因此瑞摩加人以为我们是狼妖。那些冻得疯疯癫癫、嗜血好杀的脑袋啊。”宾拿比克一副又好气又好笑的表情,“他们认为矮怪是邪恶的魔法生物。他们还很好战,克鲁祸和我的族人之间爆发过很多很多血腥的战争——我们坎努克人叫他们克鲁祸。”
“真叫人难过。”西蒙说,想到自己一直尊敬老公爵艾奎纳,不由有些心虚。虽然大家都知道公爵脾气暴躁,但在印象中,他不像是会屠戮无辜矮怪的人啊。
“难过?你用不着难过。至于我嘛,现在想来,瑞摩加人不管男女都那么笨拙,长那么高一定很辛苦,但我不觉得他们很邪恶,或者该死。唉。”他叹了口气,摇摇头,活像一个满脑学问的牧师,一不小心闯进了没有出口的小酒馆,“对我来说,瑞摩加人是个难解的谜。”
“那狼呢?”西蒙刚问出口,心里马上责备自己又打断别人的话头。不过这次宾拿比克没有理会。
“我们一族住在崎岖的岷塔霍,瑞摩加人把那一带的山脉叫做矮怪落。我们一般骑步子灵敏的长毛山羊,从羊羔开始饲养,一直养到能在山间载人行进。西蒙,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能跟当一名伊坎努克的山羊骑手相比。骑在坐骑背上,在世界的脊背上跳跃穿行……山上有些裂缝深不见底,丢块石头下去要很久才能听到声音,那样的裂缝,只需轻轻一跳,就能越过去……”
宾拿比克微笑起来,愉快地回想着。西蒙在脑海里勾画出高山上的景象,突然有点头晕目眩,双手赶紧撑住石头。他往下看去,还好,离地只有一人高。
“我刚发现坎忒喀时,她还是只小狼崽。”宾拿比克接着说,“她母亲大概被猎杀了,也有可能饿死了。雪地里,一点黑鼻头暴露了她。被发现以后,她一直朝我吼个不停。”他微笑着,“她现在是灰色的没错,狼嘛,像人一样,长大了也会改变毛色。总之,那时候……我被她奋力抵抗的精神感动,就把她带回家。我的师傅……”宾拿比克顿了顿,只听松鸦的尖叫声回荡在四周,“我师傅说,既然把她从冰雪女神瑾奇琶手里接了过来,那我必须负上作父母的责任。朋友觉得我做事欠考虑。啊哈!我说,我一定会将小狼训练得跟长角的羊一样,成为一头坐骑。但没人相信我——之前从没有人试过。但没有先例的事太多……”
“你师傅是谁啊?”暖融融的阳光里,坎忒喀正在两人脚下睡觉。她挥动四肢,翻了个身,肚皮朝天,露出厚厚的白色毛皮,就像国王的披风。
“这个嘛,西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以后再讲。我要先把这个故事讲完。总之,我确实教会坎忒喀怎么驮我。教她这些事情……”他撅起上唇,“算是个有趣的经历吧。反正我不后悔。我常常到处旅行,多过其他族人。山羊虽然擅长跳来跳去,脑容量却很小。狼则非常聪明,而且像欠你钱似的,总是忠实地跟着你。狼一旦有了伴侣,你知道吗,是会终生厮守的。坎忒喀是我的朋友,比羊羔好太多了。对吧,坎忒喀?对不对?”
大灰狼闻声坐起,用大大的黄眼睛看着宾拿比克,摇晃一下脑袋,报以一声短促的吠叫。
“看到了吧?”矮怪笑了起来,“来吧,西蒙。我想,我们最好趁太阳还挂在天上时继续赶路。”他滑下大石,小伙子也跟着照做。落地后,他单脚跳着,把鞋子套到脚上。
下午很快就过去了。他们踏着沉重的脚步,穿过密集的丛林,宾拿比克还一直回答着各种问题,主要是关于他以前的旅行经历,那些地方西蒙只在白日梦中游历过。他绘声绘色地形容:冰封的岷塔霍上,夏日阳光仿佛巧手的珠宝匠,将整个地方刻得晶莹剔透;还有这座阿德席特大森林的北部,有个静悄悄的冰雪世界,雪白的树木中生活着奇异的动物;在瑞摩加消息闭塞的小村庄,人们连圣王约翰和宫廷都没怎么听说过,他们满脸胡须,桀骜不驯,依偎在高山的阴影里生火取暖,哪怕他们当中最勇敢的人,也对夜里呼啸而过的黑影心存畏惧。他还讲到传说中的赫尼斯第秘密金矿,要通过蛇一样蜿蜒曲折的密道才能抵达,据说密道位于格兰玻黑漆漆的山脉下。他又谈起赫尼斯第人,那是一群天马行空的异教徒,他们的神灵居住在蓝天绿地和顽石间——在所有人类当中,数他们最了解希瑟。
“希瑟真的存在……”西蒙小声说。他带着惊奇,也带着恐惧,回忆起发生过的事,“医师说的没错啊。”
宾拿比克扬起半边眉毛,“希瑟当然真的存在。你是不是以为他们会坐在森林里,也好奇地想人类是不是真的存在?别傻了!和他们相比,人类才是新物种——只是这个新物种重创了他们。”
“因为我以前从没见过啊!”
“你也从没见过我和我的族人。”宾拿比克回答,“你也从来没见过珀都因、纳班,或者色雷辛草原……那是不是说明,这些也都不存在?你们爱克兰人还真是傻头傻脑的!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不会坐等世界来找他,为他一点一点揭示真相!”矮怪的目光一直朝前方望去,眉头紧锁。西蒙担心自己是不是冒犯了他。
“那,聪明的人应该怎么做呢?”他带着一丝挑战意味,问道。
“聪明人不会等待世界向自己证明何为真实。一个人在未亲身体验之前,怎么能自认为正确呢?师傅教过我——虽然我也不敢保证完全理解了他的意思,大致是说,凡是听来的消息,你就没有资格去评判。”
“抱歉,宾拿比克,”西蒙踢中一颗橡果,果子往远处滚去,“我只是一个小厮——在厨房干活的小鬼。你说的那些话,跟我沾不上边。”
“啊哈!”宾拿比克动作敏捷,靠过来用手杖重重敲了一下西蒙的脚踝,“这是个好例子,正好!啊哈!”矮怪摇晃着小拳头。坎忒喀以为在呼唤自己,跑过来绕着二人打转,他们只好停下脚步,免得被窜来窜去的狼绊倒。
“Hinik,坎忒喀!”宾拿比克嘘道。她往旁边一跳,像驯服的城堡猎犬一样晃起尾巴。“好吧,西蒙。”矮怪说,“希望你不要介意我刚刚的大喊大叫,不过你确实说到点子上了。”他举起手,阻止西蒙开口提问。小伙子看着矮怪一脸认真严肃的表情,嘴角不由上翘起来。“首先,”宾拿比克说,“小厮不是鱼卵生的,也不是鸡蛋孵的。他们完全有能力像最聪明的人一样想问题,前提是他们自己有这个意愿,不把‘我不能’或‘我不行’常挂在嘴边。这样吧,我还是详细解释一下好了,你不介意吧?”
西蒙被逗乐了,完全不介意自己的脚踝被敲了一下——反正也不怎么痛。“请吧,请解释解释。”
“那好,我们把知识比作一条河流。如果你是一块布,该怎样吸取更多的水呢——是被人抓着,蘸点水就拿开,还是自己心甘情愿地跳进水里,让水没过全身,围绕着你,将你浸透?你说呢?”
日光倾斜,天色渐晚。想到自己被丢进冰冷的水里,西蒙不由一阵颤抖:“我想……我想还是应该被浸透,才能更了解水。”
“太对了!”宾拿比克高兴地说,“太对了!看来你已领会了这堂课的要点。”矮怪继续往前走。
实际上,西蒙已经忘记问了什么问题,不过他不在乎。这小个子有种吸引人的魅力——幽默中透着真诚。西蒙觉得自己正被一双温暖的手照料,虽然是一双小手。
他们艰难地朝太阳的方向前行,落日的余晖扑面而来,显而易见他们正在往西。一缕耀眼的光芒穿过叶片间的缝隙照在眼睛上,让西蒙晕晕乎乎、脚步不稳,眼前的森林闪烁着大片光斑。他问宾拿比克,他们是否正向西而行。
“哦,是。”矮怪回答说,“我们正朝着小闹走,不过今天到不了,过会儿我们就停下休息,扎营吃饭。”
西蒙很高兴听到这话,但不忘继续问道——毕竟,这也是属于他的冒险。“小闹是什么?”
“哦,那地方不危险,西蒙。巍轮山南部的丘陵在那边形成一个马蹄形的凹陷,离巍轮路也很近。不过正如我所说,今天是到不了的。我们在附近找个地方扎营吧。”
又走了几弗隆,他们找到一块不错的地点——一条林中小溪,岸上有堆大石头。溪流静静冲刷着沿岸鸽灰色的圆石,喧闹地拍打垂进水中的弯树枝,最后消失在几码开外的灌木丛中。溪边立着一排山杨树,硬币般圆圆的绿叶随入夜前的风轻轻摆动,发出柔和的沙沙声。
两人很快在溪边找了些干燥的石头,堆起火圈。坎忒喀很感兴趣似的看着他们干活,二人用力把石头搬到指定的位置时,她总是冲到石头旁,又是咆哮又是撕咬。不多会儿,矮怪便生起火,火焰在夕照中苍白地跳跃着。
“现在,西蒙,”他用手肘推了推一直捣乱的坎忒喀,大狼只好不情不愿地蹲在一旁,“该打猎了。先找找哪儿有适合作晚餐的鸟,我再给你露一手。”他搓着双手说。
“可我们该怎么抓鸟呢?”西蒙看着汗津津的手中的白翎箭,“朝鸟儿丢箭吗?”
宾拿比克哈哈大笑,拍打着膝盖上的兽皮,“你这小厮的脑子还真有趣!不会的,不会的,我让你看几个聪明的小把戏。你要知道,在我生活的地方,每年只有很短一段时间能抓到鸟。到了严冬,连一只鸟都看不到,除了那些在云端里穿梭、从山顶一直飞去东北荒原的雪雁。但我曾到南边旅行,有些地方的人一年到头都猎鸟吃鸟,我在他们那儿学了几招,待会儿让你见识见识!”
宾拿比克拿起手杖,招呼西蒙跟上。坎忒喀也跳了过来,但矮怪挥手把她赶开了。
“Hinik aia,老伙计。”他和善地说。她的耳朵抖动着,前额的灰毛皱了起来。“我们要悄悄行动,你的大爪子帮不上忙。”大狼没精打采地转身,回到篝火边趴下。“不是说她不懂怎么悄悄行动,”矮怪对西蒙说,“但要她自己愿意才行。”
二人穿过小溪,走进灌木丛,没多久便又踏入森林深处,身后的流水声轻得像窃窃私语。宾拿比克蹲下来,让西蒙也照做。
“我们准备开工。”他说着,用力一扭手杖,手杖竟然分成两半。西蒙这才发现,分开的两截手杖短的那一截是刀柄,刀刃则藏在另外半截的空心里。矮怪把长的那截颠倒过来,摇了摇,一只小皮袋滑到地上。接着,他从手杖另一头拆下一片,长的那截便成了一根空心的管子。西蒙看着,笑了出来。
“好厉害啊!”他叫道,“像变魔术一样。”
宾拿比克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小包裹有大惊喜——坎努克的信条,是这么讲!”他举起圆柄骨刀,在空管上戳戳刺刺。接着,又一支骨管滑了出来,矮怪伸手接住。当他查看这支小管时,西蒙发现管子一侧有排小孔。
“这是……笛子?”
“是啊,笛子。没有音乐,晚餐怎么能算完整呢?”宾拿比克将乐器放到一边,用刀尖戳了戳小皮袋,打开来,只见里面是块压得实实的羊毛块,还有一根更细的管子,长度跟手指差不多。
“越来越小了,是不是?”矮怪扭开管子让西蒙看,里面装满许多用骨头或象牙做的细镖。西蒙伸手想摸摸,宾拿比克眼疾手快,赶紧挪开了管子。
“小心,不能碰。”他说,“只能看。”他用大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钳出一支飞镖,举到快消失的黄昏夕照中,只见刃尖上涂着某种黏稠的黑黑的东西。
“有毒?”西蒙倒吸一口冷气。宾拿比克严肃地点点头,眼里却散发出兴奋的光。
“没错。”他说,“但不是所有飞镖都淬了毒——捕鸟不需要用毒,那会破坏肉味的鲜美——但光凭一支小飞镖没法阻止大熊或其他体型庞大的动物。”他松开手,让毒镖落回管子,又挑出一支没有喂毒的。
“你用飞镖杀过熊?”西蒙满心惊讶地问。
“是啊,杀过——不过聪明的矮怪不会待在原地看着熊死掉。你知道的,毒药不会立刻发挥作用,而熊的身子可大了。”
说着,宾拿比克拿起小刀,在粗糙的羊毛块上划了一下,用手撕开粘连的纤维。接着就像楼上的女仆莎拉缝补衣服那样,手指灵巧地上下翻飞,西蒙还没想明白其中的奥妙,又被另一道工序吸引住了。宾拿比克把线飞快地缠在飞镖底部,一圈一圈交叠往上绕线,最后缠成了一团毛线球。完成之后,他将飞镖连刃带线团塞进中空的手杖,其他飞镖则原封不动放回袋子,系在腰带上,最后把手杖拆下来的其他部分交给西蒙。
“如果不麻烦的话,请你帮忙拿一下。”他说,“我在这儿没见到几只鸟,按理说这会儿它们应该忙着各处找虫子吃。说不定最后只能逮只松鼠——当然松鼠也挺好吃。”他一边越过倒下的树干,一边飞快地解释说,“猎鸟要非常小心,还要有丰富的经验。待会儿你看到飞镖打中目标,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我喜欢会飞的东西,也喜欢它们急速跳动的小心脏。”
后来,在叶片沙沙作响的春夜里,西蒙和小矮怪懒洋洋地坐在营火边,消化丰盛的晚餐——两只鸽子外加一只肥松鼠。西蒙还在思考宾拿比克说过的话,他很奇怪,自己慢慢地和一个人交上了朋友,却发现对这人的了解竟如此之少。另外,矮怪为什么会喜爱将要被杀死的猎物呢?
显然,我对那个血腥的樵夫可没有这种感觉, 他想。那人恐怕也会杀掉我,就像他杀掉希瑟那样利索 。
可是,他真的会吗?他真会用斧子砍西蒙吗?也许不会吧——他以为希瑟是魔鬼。他当时背对着西蒙,如果真把西蒙当成敌人,他是不会那么做的。
不知他有没有老婆 ?西蒙突然想。他有没有孩子?他是个坏人 啊!但坏人一样可以有孩子——埃利加国王也有个女儿。如果父亲死了,她会不会难过?我当然不会难过,我也不会为了那个樵夫之死而难过,但要是他的家人发现他那样子死在森林里,我会为他们难过。真希望他没有家人,是独身一人,孤零零地在森林里生活……一个人在森林里……
西蒙突然坐起,满心恐惧,觉得自己孤身一人,无依无靠……但其实不是。宾拿比克就坐在河岸边,嘴里喃喃自语。西蒙一下子觉得,这小个子能出现,实在太好了。
“宾拿比克,谢谢……谢谢你的晚餐。”
矮怪转头看他,嘴角泛起一丝微笑:“我也很高兴能给你弄顿好吃的。你现在看到南方人是怎么使飞镖了,想不想学一手?”
“太想了!”
“很好。我明天教你怎么用飞镖——说不定下一次就是你给我们找晚餐材料了,嗯?”
“我们……”西蒙拾起一根树枝拨弄火炭,“我们还能一起旅行多久?”
矮怪闭上眼睛,往后仰躺,用手挠挠长满黑发的脑袋,“这个,至少一段时间吧,我想。你要去奈格利蒙,是吧?那我至少会跟你一起走到大盆地。你觉得如何?”
“好啊!……嗯,好。”西蒙放心多了,也往后靠去,在火炭前晃着裸露的脚趾。
“不过 ,”宾拿比克在旁边说,“我还是不明白你干吗非去那儿不可。我听说奈格利蒙在招兵买马,还有流言提到约书亚王子。我之前虽然在偏僻的地方旅行,但也听说他不见了。这次又有人说他躲在奈格利蒙积极备战,对抗他的国王哥哥。你听过这些消息吗?我就是多嘴问一句,你真要去那儿?”
西蒙刚稳下来的心瞬间动摇了。他只是个子小罢了 ,他暗自责备自己说,又不是傻子 。他深呼吸几次,回答说:“你说的那些我都不大了解,宾拿比克,我父母都过世了,但是……我有个朋友在奈格利蒙……他是个琴师。”这些都是实话,可他会信吗 ?
“嗯。”宾拿比克连眼皮都没抬,“可是,比起戒备森严的要塞,还有很多更好的选择。当然,你很勇敢,孤身在外闯荡,只是我们有句老话:‘勇敢和愚蠢总是形影不离。’要是你发觉当初想去的地方已经不太适合自己,也可以来我们伊坎努克生活。你可以做个像铁塔一样高大的矮怪!”宾拿比克咯咯傻笑起来,尖细的声音听起来像松鼠。西蒙心里虽还有些紧张,但也跟着笑了起来。
篝火暗淡下来,四周的森林渐渐隐成一片模糊不清的暗影。西蒙将斗篷紧紧裹在身上,宾拿比克则心不在焉地用手指抚摸笛子上的小孔,眼睛盯着被树林分割成一片一片、仿佛天鹅绒般的天空。
“看!”他抬起头,伸出笛子指着夜空,“看到了吗?”
西蒙将头往小个子那边凑了凑,但天上除了星星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没看到。”
“你看不到那张网?”
“什么网?”
宾拿比克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你在箱子一样的城堡里什么都没学到?那是麻津美麓之网。”
“谁?”
“啊哈。”宾拿比克又将头缩了回去,“那些星星。在你眼前飘浮的那一片繁星就是麻津美麓之网。根据传说,她撒下这张网,好抓住逃走的丈夫伊西岐。我们坎努克人叫她塞达——黑暗之母。”
西蒙注视着头顶上空微弱的星光。整片天空就像一块厚厚的黑布,将奥斯坦·亚德和其他光明的世界分隔开来,而星星就像是布上最薄的地方,透出点点光线来。他眯起眼,看到星光组成一个扇形。
“光太暗了。”
“说得对,天空不够清澈。据说麻津美麓更喜欢这样的天气。要是天气晴朗,她镶嵌在网上的珠宝就会发出明亮的光,让伊西岐远远就能看到、逃走。话说回来,虽然有那么多乌云密布的夜晚,她也从来没能抓到他……”
西蒙眯起眼睛看着,“马间……麻鹿……”
“麻津美麓。月亮女神麻津美麓。”
“你刚刚说过,你的族人叫她……塞达?”
“没错。坎努克人相信,她是万物之母。”
西蒙思索一会儿,“那为什么你们叫它,”他指向天空“‘麻津美麓之网’,而不是‘塞达之网’?”
宾拿比克扬起眉毛,微笑着说:“问得好。我的族人确实也这么说,不过我们是叫它‘塞达的毯子’。我还到过很多地方,知道这张网有各种别称。毕竟,希瑟才是这片大陆的第一任主人,也是他们在很久很久以前,第一次给这些星星取了名字。”
矮怪坐了一会儿,跟西蒙一起抬头仰望笼罩在世界上方的黑色幕布。“我想到了。”他突然说,“我给你唱首关于塞达的歌怎么样——就唱一部分吧,毕竟这首歌实在太长。我献丑了啊?”
“好啊!”西蒙更用力地把自己裹在斗篷里,“请唱吧!”
之前一直躺在矮怪腿上打呼噜的坎忒喀突然醒了,她抬起头,看看这个又望望那个,低沉地咆哮了一声。宾拿比克四下环顾,还眯缝起眼睛打量了一番篝火对面影影绰绰的树丛。过了一会儿,坎忒喀没发现什么异样,于是用大脑袋挤了挤宾拿比克,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些,又闭上了眼睛。宾拿比克拍拍她,拿起长笛,试着吹了几声。
“你明白的,”他说,“这只是整首歌的一小部分。有些地方我会解释给你听。塞达的丈夫,希瑟叫他伊西岐,我们则叫他奇卡苏特,他是百鸟之王……”
接着,矮怪一脸严肃,嘴里发出高亢的音节,声音出人意外地悦耳,就像高处呼啸而过的风声。每唱完一句,他都会停下,吹奏一段笛子。
“源头天洞名沱辉,
 河水汩汩永流淌,
 洞穴高悬又闪亮,
 洞中塞达纺纱忙。
 天神之女掌黑暗,
 皮肤苍白黑发长。
百鸟之王正翱翔,
 身姿翩跹星路上。
 星路迷人又闪亮,
 一见塞达钟情肠。
 奇卡苏特见了她,
 非她不娶誓言下。
请将女儿交给我。
 美丽人儿擅纺纱,
 纺锤流出细丝线。
 奇卡苏特诉直言,
 华丽衣裳已齐备,
 千万毛羽根根缀。
话语落进沱辉耳,
 字字珠玑句句美。
 百鸟之王多财宝,
 这门亲事正合适。
 塞达之父满口应,
 贪得无厌老沱辉。”
“然后,”宾拿比克用平常说话的声音解释说,“天空之神老沱辉就把女儿卖给了奇卡苏特,自己则得到一件羽毛斗篷,他要用那件斗篷来做云彩。就这样,塞达不得不跟随丈夫到山巅另一边的国度去成婚,成为百鸟之后。但这桩婚姻几乎没有幸福可言。奇卡苏特很快就对妻子不理不睬,只在吃饭和朝塞达撒气时才回家。”矮怪轻轻笑了,用毛皮衣领擦了擦笛子,“哎呀,西蒙,这个故事真是太长了……然后,塞达找到一个巫婆问计,那女人说,如果她能怀上孩子,就能唤回奇卡苏特的心。”
“巫婆还给了她一道用骨头、伪茜和黑雪制成的符咒,于是塞达果然怀孕,生了九个孩子。可奇卡苏特仍然不肯回心转意,还放话说要将孩子从她身边带走,让他们得到更好的教育,免得被塞达培养成无用的月之子民。
“这些话传到耳中之后,塞达便把最小的两个孩子藏了起来。奇卡苏特前来带走孩子,问她怎么有两个不见了。塞达告诉他,那两个孩子已经病死。他就这样头也不回地带着其他孩子离开了,而她只剩无尽的诅咒。”
他又唱了起来:
“奇卡苏特双翼展,
 塞达眼泪滴滴落。
 母亲悲泣声声哀,
 骨肉分离何其悲。
 九子如今剩一双,
 名唤霖季与雅娜。
天空之神两孙儿,
 月亮女神孪生子。
 不为人知身子瘦,
 雅娜霖季悄成长。
 远离生父躲藏忙,
 死亡爪下护周全……”
“听懂了吧。”唱到一半,宾拿比克停了下来,“塞达不想让她的孩子像鸟儿和野兽一样死去。他们是她的全部,也是她最后的依靠……
“塞达哀思宛如潮,
 孤独寂寞遭背叛。
 满腔爱恋化悲愤,
 珍藏珠宝倾囊出。
 奇卡苏特从前赠,
 如今粒粒大网镶。
巍峨山脉峰顶高,
 满心黑暗塞达至。
 厚厚毯子新织成,
 甩手高抛覆夜空。
 设陷专为负心汉,
 冷酷无情抢她儿。”
宾拿比克慢慢地摇头晃脑,吹了一段优美的颤音,这才将长笛放下。“西蒙,这首歌非常长,但唱的全是至关重要的大事。接着还会唱到那两个孩子,霖季和雅娜的故事。他们要在月亮之死和鸟儿之死中间挑选一个——月亮之死,就像你看到的,虽然落下但还会照常升起;鸟儿之死,虽然死去但留下了鸟蛋,也会世世代代延续下去。我们矮怪认为,雅娜选择了月亮之死,最后成为希瑟的女宗长——就像是老祖母那样。凡人们,包括我和你,西蒙,则继承了霖季的血脉。这首歌非常非常长……要是以后有机会,你想慢慢听完吗?”
西蒙没有回答。听着歌唱月亮的曲子,吹着羽毛般轻柔的夜风,他早已沉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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