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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龙的巢穴

夜晚在伦敦降临,随之而来的还有这座城市的知名“特色”:让每一条街道都变成瘴气通道的黄色雾气,它让人在白天的视野都降到了仅有数码距离,而到了晚上,就更看不见了。残雪逐渐融化,只剩下角落里一点点冰簇,却让鹅卵石和人行道变得更为光滑。天气依然冷得厉害,寒风与大雾组合在一起,让人完全没了出门冒险的欲望。温暖而安全的壁炉边,显得比平时更为诱人。
但我和福尔摩斯依然外出冒险了,我们走入那片有害的气体之中,在大雾中吐出冰冷的气息,我们的足迹迈向石灰屋地区,更确切地说,是迈向那个由公孙寿经营并持有的鸦片馆。
在路上,福尔摩斯把他所知有关这位中国人的一切都告诉了我。公孙寿移居到大不列颠的时间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末期,第二次鸦片战争,皇帝西逃而圆明园被大火焚毁之后。他进入英国国境之前的经历完全没有档案记载,但随后的二十年中,他依靠进口丝绸和大米建立起了庞大的商业帝国。他几乎垄断了这两种商品在英国的贸易,至少有九成以上的交易都得通过他,他也从中聚敛了相当多的财产。
因此,他的经历算是个相当动人的移民发家故事,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成为现代富豪,按时纳税,慷慨地捐助慈善事业,拥有一座贝尔格莱维亚的豪宅,在萨里郡的乡间也有庄园,两处都配备大量仆从,以此来显示他经营有道。
但始终有阴暗的传闻围绕着公孙寿,说他至少与东伦敦区三处鸦片馆有关。传闻是,从上海和香港驶出的蒸汽船不仅给他带来丝绸和大米,在这些船的甲板下、秘密的舱室内,还隐藏着生鸦片。
由于1868年颁布的《药业法》限制了鸦片提取药品的销售,因此有鸦片瘾的人都发现,相比于购买他们所能买到的鸦片稀释品,诸如吗啡、鸦片酊和其他各种相关发明,直接去鸦片馆享受纯鸦片反而要更简单,也更舒服。走私及非法提供这种麻醉品能获得大量财富,而传说中,公孙寿便是伦敦最大的鸦片供应商。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项对他的犯罪指控。他表面上无可挑剔,他的声誉毫无瑕疵。然而,在这片地区始终有传闻说,那些鸦片馆都是他开的。他是背后的掌权者,不为人知的幕后金主和受益人。他如同深穴之中的巨龙盘踞在这里,他的存在近乎神话。
而今天晚上,福尔摩斯和我就打算去那条巨龙的洞窟中揪它的胡须了。
计划非常简单。我们扮成两位绅士,一个是常客,而另一个则热诚地想要了解鸦片的好处。当然,福尔摩斯饰演的是前者,他按照这个设定给自己化了妆,用化妆品给脸色增添了一丝灰败,还往眼睛里滴了几滴盐水,好让它们显得有些发红。我则是后者,根据福尔摩斯的指示,我不必多做什么,只要像自己平常的样子,让福尔摩斯来引导大部分谈话就行。我们的目标?我们的行为举止能保证我们见到公孙寿本人。
这不是件轻松的任务,当然也不是毫无风险,我们踏入石灰屋那片中国人占据主导地位的区域时,我可不是一般地焦虑。在五六条街道形成的网络中,大部分的商铺不过是洗衣店或烟草店,路上的行人里,戴着苦力帽的亚洲人的数量也远超过西方白人,达到了大概五比一。几乎所有的商店招牌上都写着汉字,悬挂在道路上方的招幌也同样如此,这种文字看来极为优雅,其意义却让人全然摸不着头脑。
这里的建筑看起来廉价而俗丽,东倒西歪,带着一股异域气候和异国烹饪的气息——香辛料、香精,有时也有臭味。而此处的居民,在大雾之中与我们擦肩而过时,还彼此以他们那仿佛流水歌唱般的母语交谈着,他们看着我们,竭力装作浑不在意的样子,眼中却闪动着一丝憎恶,至少在我看来如此。这种感觉就好像他们知道我们作为英国本地人,完全有权出现在此处,却依然抗拒我们,将我们视为踏入他们领地的入侵者。
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的国家在他们的祖国时而趾高气扬,时而恃强凌弱,我没法说这种行为能让我们与他们国家的任何民众变得更亲近,而且,中国的状况在义和团运动之后达到了暴力的顶峰,而这完全是英帝国毫不妥协的态度与清王朝对其臣民毫无约束能力而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尽管如此,我仍然有些介意在自己的城市里被视作闯入者,这让我感觉受到了威胁。
斯坦弗常去的鸦片馆,看起来就像是一座普通得甚至有些简陋的旅馆。它的名字叫作“金莲”,夹在一家中草药商铺和一个肉店之间,后者的店铺里直接悬挂展示着不少猪头和整只的死鸭。鸦片馆的橱窗上贴着一张英语写的宣传单,保证店内“热情欢迎”“收费实惠”“极为舒适”。我们靠近门前的阶梯时,门正好打开,有人从中走了出来。他出现时帽檐压得很低,宽松的长外套领口则拉得很高,经过我们身边时甚至还加快了脚步,几乎没有朝我们的方向望上一眼。等他走出听得到我们谈话的距离,福尔摩斯便咯咯轻笑起来。我问他到底有什么好笑,他说道:“华生,你难道没有认出你的同类吗?而且对方是上议院民主党高官?”
“我几乎没怎么看到他的脸。”
“那是他故意的。但他没法隐藏起来的特征已足够明确了。一个在公共事务上表现得极为廉洁的男人,在私下的生活中却是个浪荡子。要是公孙寿能让这种地位的立法者也成为自己的客户,他没惹上麻烦也没什么奇怪的了。”
“你可真是愤世嫉俗。”
“愤世嫉俗不过是披着讽刺外表的现实主义。”
福尔摩斯这么说着,跨上台阶,推开了门。门里一片简单布置过的接待区内,一名个子矮小的中国老妇出来迎接了我们,她身上穿着一件以花朵装饰的紧身旗袍,头发紧紧地扎成光滑的发髻,发髻上则插着两根相互交叉的筷子来固定。她殷勤有礼地向我们鞠了一躬,接着以蹩脚的英语问我们需要什么。
“把你们最好的拿出来,”福尔摩斯要求道,“我们听说你这儿有好东西,夫人,我们很想亲身体验一番。我本人对你们提供的那种消遣并不陌生,我的朋友虽然不太了解,但很可能会成为这里的常客。”
那名老妇以老道的目光迅速地打量了我们两人。接着她似乎很是满意,又鞠了一躬,说道:“当然,好先生们。我们很荣幸能在‘金莲’旅馆招待您二位。我们有不少上好的房间。你们可以短暂逗留,也可以待得更久些。或许跟我上楼,我们能提供您二位正在寻找的东西。”
“楼上,很好。找个舒服、安静的地方,别让任何人打扰到我们。”
她笑不露齿。“没有人打扰。没有。很安静,给您好梦。”
“好梦。这听起来非常理想。”
“这边走。”
她以敏捷而优雅的步伐带着我们走上一段狭窄的木质阶梯,很快,我们就进入一间天花板低矮的房间,屋里的窗都关着,室内摆放着二十张紧靠在一起的矮铺。空气中满是烟雾,几乎像室外的浓雾般难以看透,而且带着浓郁而怪异的香气。油灯仿佛微弱的星光般闪烁,几乎每一张铺位上都躺着一个人,他们不是手里拿着烟筒,就是身边摆着烟筒。这些人里有些看起来很是呆滞,虚弱无力,就像所有的活力都被抽空了。其他人则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四肢抽搐,喉咙里吐出一阵阵难以索解的自言自语。不时有人睁开暗淡而死气沉沉的眼睛,与我对视,但我完全不觉得对方看见了我,他们的视线更像是直接从我身上穿过,仿佛我是个虚幻的幽灵,随时都会消失。
有两个身穿长衫、宽松裤子,戴着小帽的中国人在这些烟客之间穿行,仿佛查房的护士般热心地照料着他们。
“李,张。”老妇将那两人唤了过来,“你们好好招待这两位绅士。”她拍了拍插在发髻中的一根筷子,微微调整它的位置,“明白吗?”
李和张都点了点头。
福尔摩斯给那老妇一个先令来犒赏她的辛劳。她接过那枚硬币,再次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接着便回到接待处的岗位上。
那两名中国人都很年轻,我估计是李的那名年轻人的上唇留有胡子,它的两头长长地垂挂下来,仿佛鲶鱼的触须,而李的同伴张虽然把胡子剃得干干净净,却留着一条一英尺长的发辫。他俩以手势和轻柔的低语将我们带到两张相邻的空铺上。他们几乎说不出一个英语词,但在这儿,语言的障碍完全不重要。他们要告诉我们的只是我们该躺在什么地方,以及我们该付给他们多少钱。福尔摩斯拿出一枚克朗时,张摇了摇头,伸出两根手指。福尔摩斯将价格提到了半金镑,于是他们和蔼地接受了。
到此时为止,一切都很文明。
福尔摩斯以老道而颓废的姿态在他的铺位上摊开了手脚。我也以我自己的方式紧随其后。李和张走开了一会儿,回来时带着两根长长的金属烟管,烟斗里已填上了涂过焦油的棕色鸦片。他们递给我俩一人一根烟管,接着把小小的油灯摆在我俩铺位旁的凳子上,然后让我们侧过身,默默给我们演示了一番如何将烟管的斗凑到油灯的火光前,然后通过烟管另一头的烟嘴抽出大烟来。福尔摩斯不耐烦地点了点头,表现出一副早已熟知这一切的老手模样,将李和张赶走了。那两名中国人退入环绕的烟雾之中,只留我俩与我们的工具在一起。
“我们得这样干多久?”我轻声问福尔摩斯,“你该不会真的想让我吸入鸦片吧?”
“等着,”他回答说,“装个样子。至少要让自己看起来很享受。记得别吸太大口。”
他说得轻巧。光是闻这屋里的大烟味,我就已经头昏脑涨,陷入微醺的状态了。我担心自己可能在无意中将烟管里的大烟吸入肺部,而这足以让我陷入彻底的麻醉药谵妄状态。我小心翼翼地将鸦片凑到油灯上,将它加热,直到它开始嘶嘶作响,接着我凑近烟嘴,让热气腾腾的大烟在我的嘴里弥漫。我让它就这样团绕在我周身,等几秒后,才呼出一口气来,让它们如羽毛般散开。我看到福尔摩斯在他的铺位上也是这么做的。但他的伪装要远比我做出来的样子更像老手。又吐了几口烟后,他将脑袋靠在枕头上,钩起腿,把闷烧的烟管横放在胸口。我也有样学样,又发出几声我希望听起来像是表示满意的呻吟,以此来表现自己已完全满足。
福尔摩斯并未给出下一步行动的指示,只让我做好应付任何状况的准备。我也问过他,为什么不肯告诉我计划的那一部分到底是什么,而他的答案是,这样才能让我的惊讶显得真实可信,从而符合他给我设定的角色。我已了解福尔摩斯对戏剧性事件的偏好。而现在,似乎正是在这样的场合里,他掌握着情报而其他人却一无所知,这一点让他感到了满足。
而我若事先能知道一点点他心里设想的计划,想必我多半是会拒绝参与的。
“我说!”福尔摩斯突然叫喊起来,“嘿!李,张,不管你们的名字叫什么,过来这里。我有些话要跟你们说。”
张立刻来到他床边,食指按在嘴唇上,无声地示意福尔摩斯把声音放轻点。
“不,你们这些魔鬼,我是不会安静的。”我的同伴傲慢地表示,他的声音甚至比之前更大声了,“看这个。你们卖给我们的——我得加一句,高价卖的——是劣质鸦片。我肯定你们往里面添了东西,可能是树脂。我可是个罂粟的行家,我懂这玩意儿。你们卖的这种垃圾根本不能提劲儿。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不管张有没有听懂,他一直在做双手向下压的动作,要福尔摩斯安静下来。李现在也站在张身边,看起来同样非常希望福尔摩斯能保持平静。
“你们哪来的胆子敢这样朝我挥手?”福尔摩斯怒吼着,做出了义愤填膺的姿态,“你们难道连女王的英语都没学过吗?你们到我们的国家来,连学我们语言的这点尊重都不给。去死吧,你们这些野蛮的东方流氓。”
我觉得他的表演有点用力过猛,但这一大通演说确确实实发挥了作用。它不只是让李和张感到难堪,也惊扰了那些被罂粟麻醉的瘾君子。他们都被惊动了,有些人坐起身,其他人则大呼小叫的,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开始只是一些嘟嘟囔囔的抱怨,但很快,随着福尔摩斯继续斥责中国人卖给我们劣质鸦片,还不肯学我们的语言,这些抱怨就演变成了一片抗议的喧闹声。
福尔摩斯用烟斗的一头敲张的手臂时,事态达到了顶峰。对于那两个中国人来说,这一步迈得太远,无法容忍,他俩一起粗鲁地将福尔摩斯从床铺上拉了起来。
“你们这些流氓,把你们肮脏的爪子从我身上挪开!”福尔摩斯边表示反对,边挣扎着想从他俩的掌控下挣脱,“你们知道我是谁吗?你们要是知道自己粗暴地对待的是多么伟大的人物,你们一定会立刻松手放开我的。我可以让你们因此而被吊死。走着瞧!”
李和张似乎也曾被这样口头威胁过。即使他们无法理解这些词语的具体含义,也很熟悉这种语调,而且完全不为所动。两人紧闭着嘴,强迫福尔摩斯将双手举起,抱在脑后,把他推向出口。
他隔着两人的肩膀对我说道:“你就打算这样躺着,让他们蒙混过关,老伙计?这实在是厚颜无耻的行为,真的。他们应该好好学学,而我们则应该是给他们上这一堂课的人。”
此时整间屋子都骚动起来了,鸦片瘾君子们或是从床上爬起,或是直接站在地上,懵懂而愤怒,摇晃着拳头,因为极乐的幻梦受到这般粗暴的打扰而愤怒不已。
我不知道所谓“给他们上一堂课”到底指什么,只是跌跌撞撞地跟在福尔摩斯身后。但随后他猛地扭动了一下,想从那两名俘虏了他的人手中挣脱,而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接下来发生的便是一场我见过的最像芭蕾舞的战斗。它让前一夜里福尔摩斯与那两名印度水手之间的冲突变得好像笨拙的争吵。那次交锋完全一边倒,而这一次,双方实力相差无几,因此也就显得更为讲究,也更惊人。
福尔摩斯凶猛地击向李,对方迅速一抬上臂,封住了这道攻击,而福尔摩斯似乎对此毫不意外。那中国人回以旋身侧踢,福尔摩斯膝盖以上的身体向后翻折,躲了过去,接着他向李的腹腔劈掌,结结实实地打中了李,李不由得喘了几口大气。
李弯下腰来咳嗽的时候,张扑向福尔摩斯,他的双手高举过顶,仿佛两把阔刃匕首。两人之间的攻击和反击都极为迅速,几乎难以看清。出拳紧接着出拳,脚踢紧跟着脚踢,手肘和脚胫都成了攻击性的武器。这场交锋中用上了一切,唯独只有昆斯伯里规则缺席,它的力量和速度都带着催眠的力量,我仿佛在看着两条眼镜蛇争夺领地。福尔摩斯和张的面孔都带着极为专注的神情。两个男人的视线也完全没有离开对方。在我看来,他们的对战不仅仅在肉体上,同样也在精神层面上,这是一场智识与身体两面同时展开的较量。
我全神贯注地看着,直到我看到李从福尔摩斯身后站起来,手里抓着一把短匕首。我没多想,就直接从房间的这一头向他扑了过去。就在我跑动之际,我已将手伸入口袋,去拔我的左轮手枪。李的手里拿着武器,所以我便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也该和他一样。
李看到我跑过来,转身朝向我,他将匕首向上抛起,接着捏住了刀尖,而后将手臂向后高举,准备把匕首朝我掷来。我终于将韦布利拿了出来。我知道留给我开枪的时间不过一秒,而后匕首就会向我投来。于是我举起枪,用拇指顶开后击锤,然后开火。
这一枪打得毫无准头。我确实没有瞄准的时间。子弹没有射中李,直接嵌入他身后的墙壁,但他还是被吓着了,退缩着避开了子弹行进的方向。这给了我机会,而这正是我需要的。此时我还在跑动,几步跃过我们之间的短短距离,然后将左轮手枪当作棍棒,把匕首从他手里砸了下来。
我抬起枪管,对准他的脑袋,让他别动。“不然我就把你的脑浆打出来。”我加了一句。我的威慑显然起到了作用,虽然他不知道我说什么。
此刻,不只是这个房间,整座建筑内部都骚动起来。枪声让所有人都陷入恐慌,在我们身边的瘾君子们争先恐后地跑向屋门,而其他房间、其他楼层的所有地方,都传来了纷乱的脚步声和惊慌的叫喊。福尔摩斯和我成功制造了一场骚乱。
福尔摩斯还在与张搏斗。我在眼角的余光中瞥到他们战斗时的进退交手,不断重复的突刺与格挡、撞击和回避。汗水让福尔摩斯的眉间多了几分光泽,而张的脸上也多了一层难以置信的神色,似乎完全不能接受对手与自己不相上下的事实。张很精通某种东方武术,但很显然,一个西方人对此同样熟练让他极为惊讶。福尔摩斯的巴顿术在实战中与他的武术不是同一种风格,却同样有效,而且,由福尔摩斯这样一个训练有素的格斗家施展开来,更是每一招都能与之匹敌。甚至张还有可能会落败,因为福尔摩斯比他高一个头,能够到的范围也就因此比他更大。为此,张只能近身攻击,以此来抵消身高的差距。但这一点对福尔摩斯来说也同样有好处,因为——我事后才知道——巴顿术也吸收了一些摔跤和柔道的元素,无论是近身攻击还是隔着一段距离,都能发挥出致命的威力。
福尔摩斯就这样伺机抓住了张衣襟的翻领,打算将他拖倒在地。张竭力挣扎着维持平衡,福尔摩斯则踢腿横扫张的下身,试图让他撞在地板上。张迅猛而精准地朝福尔摩斯腹部打出几拳,几乎就要挣脱,但我的同伴紧紧贴着他,始终坚持控制着这名中国人。
最后,福尔摩斯的勇气和决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尽管张的那几下攻击毫无疑问伤到了他,他最终还是让自己的腿钩住了张的双膝内侧。张倒了下去,福尔摩斯用力压住他,让他背部着地猛地摔在地上。
在这电光石火之间,张似乎彻底输了战斗。他茫然地躺着。福尔摩斯弯下腰,抬起拳头来准备发动致命一击。看起来,胜利似乎已属于他。
唉,我忽视了李。我本以为自己已经用左轮手枪压制了他,但我关注的焦点一点一点地转移了。我越来越关心福尔摩斯和张之间的冲突。他们打得如此激烈,我怎么能不去看?而当我全神贯注地看着的时候,我就向李露出了破绽,而他毫不犹豫地抓住了。
突然,他抓住我持枪的手,掰开我的手指,轻轻松松地从我手中夺走了韦布利。接着李用一条手臂勒住我的喉咙,又把左轮手枪抵在我的太阳穴上。就在一瞬之间,我便从拘束者变成了人质。
李喊了几句中国话,让福尔摩斯注意到自己。而福尔摩斯见到我的窘境,站直身子,从张面前后退了一步。能将张彻底击溃的一击终究没有落下。地上的中国人跳着站起身,得意洋洋地咧嘴一笑,福尔摩斯则放下双手,缩起肩膀来,做出投降的姿态。
“好极了,”他说,“你们赢了。请不要伤害我的朋友。我们会静静地离开的。”
李似乎明白了福尔摩斯表达的意思,却反而将韦布利的枪口更用力地抵在我的脑袋上,更强调了他的优势和我的无助。他一把拉住我的领子,扯着我向前,于是我们四人便这样走下楼梯,进入接待区。
“金莲”的客人们都聚在这里,愤怒地挤来挤去,那位老妇则劝说着他们。她挨个儿地安抚他们的情绪。“没什么好担心的。请镇定一点。没问题的。回到房间里去吧。一切正常。”
但她的这些话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因为一个粗壮的中国人正立在门口,挡住了所有人,不让他们离开,此外,还有两个人站在她面前,坚定地保护着她,形成了一道人肉壁垒。聚集在一起的瘾君子们不乐意被围在这地方,毫不在意地说出了他们的不满。急速分泌的肾上腺素消解了吸食鸦片带来的缓和作用,愉快的迷醉也被愤怒和谩骂取而代之。
“到底怎么回事?”一个人吼道,“叫喊声。枪声。大骚乱。真是受不了!”
“你们不能像对待牲畜一样地把我们圈起来,”另一个人说,“我要求你们给我们自由。”
“是警察的突袭行动吗?”第三个人紧张地问,“我可不能在这儿被抓了。要是我妻子发现了这件事我就完了。”
其他人的发言不像他们那么清晰连贯,大多只是直接冲着那老妇和她助手的粗言秽语和谩骂,少不了针对种族的难听话。
当我们走下楼梯时,人群发出了倒吸一口气的声音。李用枪顶着我的脑袋,这幅景象让他们震惊,更激起了他们的怒火。
张快速地用中文向老妇说了几句,而后她便向这些暴徒说道:“这两个人就是制造了麻烦的人。我们会让他们走,再也不让他们回来。明白吗?现在一切都安全了。你们不用担心。我们会处理好这一切的。”
李推着我走在他前面,人群自动分开,好让我们通过。老妇一声令下,站在门口的粗壮中国人退开一步,让出了道。
就在我们要被赶出门的当口,福尔摩斯开口了。
“公孙寿。”他说。
“什么?”老妇说,“你在说什么?”
“公孙寿。你很清楚我说的是谁。就是那位‘受人尊敬’的商人,而他的肮脏秘密就在此处。告诉他,我已经盯上他了。告诉他,他将无法继续维持他那尊贵体面的假象。他完全不是他自以为的那么无法触及。我要把他赶下台去。他奢华的生活很快就会轰然崩塌。”
“您一定是哪儿弄错了,先生,”老妇面无表情地说道,“公孙寿不在这里。这儿没有人叫这个名字。您在说傻话。您一定是疯了。现在,从这里出去!再也别回来。要是让我们看到您和您的朋友再出现在这里,您一定不会喜欢我们采取的方法。下一次,我们就不会对您这么亲切了。”
李一脚把我踢出门外,他用的力气很大,我没能站稳,直接滑下了前门的台阶。我一屁股摔在人行道上,痛苦地喊了一声,但受损的其实主要是我的自尊心,而非我的骨骼。
张以同样的方式把福尔摩斯也扔了出来,但相比之下,他就表现得比我更有尊严一点,在摔倒前,他就抓住了栏杆。
李发出一声嘲讽的讥笑,朝我挥了挥我的左轮手枪。接着,先做了一个仿佛要将它递给我的假动作,然后将手枪塞进自己的裤子口袋里,又在上面拍了拍,意思似乎是,“归我了”。
我挣扎着站起身,开始往回走,想从他手里把枪夺回来。福尔摩斯阻止了我。
“别去,老朋友。不值得。那不过是一把枪罢了。你随时可以再买一把。”
我刚想表示反对,但接着就明白过来,放弃了。他说得对。我对上李毫无胜算,在我看来,他的武术水平与张不相上下。要是想从他手里抢回韦布利,很可能只会招来一顿揍,甚至更糟。
为了拯救所剩无几的尊严,我只能冷笑一声,做了个轻蔑的手势。我说我希望李拿着它能玩得开心。我一点儿也不在意它。
这完全是谎话。那把左轮手枪算得上是我最珍贵的随身物品了。它不止一次救过我的性命,不只是在阿尔甘达卜山谷。我对它的感激不小于对任何一个人。
我的心与我的身体一样,痛得要命,我只能强迫自己不再多看它一眼。

福尔摩斯和我两人渐渐走远,将“金莲”旅馆甩在身后,我俩全身是伤,满身是泥。我十分沮丧。我觉得自己难辞其咎。要不是我不够小心,福尔摩斯本该战胜张,我们则可以昂首挺胸地走出那地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耻辱地被人用枪指着扔出门外。
不过,几分钟后,我将这些想法告诉福尔摩斯时,他却嗤之以鼻。
“别这么难过,我的朋友,看在老天的分上,别道歉。这是个不同寻常的夜晚,让我精神了不少。另外,我们今天也不是一无所获。”
“你真的这么想?”
“我知道的。我们确实完成了设想的目标。公孙寿会听说我们的事。我们扰乱了他井井有条的生意,而它要蓬勃发展,仰赖的是谨慎和不为人知。我们让自己成了讨人厌的家伙,而我们所使用的方式,他既不能默许,也没法视而不见。倘若他在‘金莲’的奴才此刻没有跟踪我们,我反倒会有些惊讶。不管怎么说,我们的活儿干得不错。”
“跟踪我们……?”
“别扭头去看,”福尔摩斯轻声说,“我不想让他们发现我们已经知道了。”
“但你说的是真的吗?”我说着也压低了声音,“有个中国人在跟着我们?”
“至少有一个。我不能说我完全确定,但这肯定是他们那边最有可能采用的策略。他们应该想知道我们要往哪儿去。要是我们直接往警察局的方向走,他们就会做出拦截我们的举动;而倘若我们和路过的巡逻警官搭话,他们就会去贿赂他,要不就在那警官去他们门前找麻烦之前,确保他的态度至少是中立的。公孙寿经营了这么久的鸦片馆,足以说明他做事很精明。就算他没有实际参与这些地方的日常运营,也会雇用一些足够狡猾的手下。比如说,那个老太婆,她就不是傻瓜。别被她那蹩脚的英语给骗了。她非常狡猾。”
“是的,这一点我可以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
“可以看得出?还是说你只是事后来看才这么想?”
“或许吧。”我承认道。
“那就是说,你没有留意到她的信号?”
“信号?”
“她一开始就盯上我们俩了。她意识到我们是假冒的瘾君子,于是提醒了李和张。”
“有吗?她只对他们说了没几个字。”
“但她碰了头发里插着的筷子,快速地拍了拍,三次。”
“只是调整一下角度。”
“不,是发出暗号。我才刚闹起来,张立刻就来到我的床边。他反应得如此迅速,是因为他和李都已被提醒过,我们可能会闹事,因此做好了准备。在筷子上轻拍三下的含义远比它的表象要来得更多。我猜她把我们当作卧底的便衣警察。而现在,我说出了公孙寿的名字,她知道我们的身份并非如此,肯定想知道更多有关我们的事。”
我们继续向前走,我不得不努力克制自己想要回头去看的强烈冲动。我们身后有脚步声吗?在这重重大雾之中,我能听到它们吗?还是说,那只是我们自己的脚步声在建筑之间的回音?知道可能有人在跟踪自己的感觉真的很怪异。翻腾的浓雾更加深了这种怪异之感。我们的影子可能跟在我们身后仅几步之遥,而我们却绝不该去看他。就算可能到头来其实是福尔摩斯判断错误,根本没有人从鸦片馆出来一路跟踪我们,但想到有个看不见的追踪者,依旧让我毛骨悚然。我们游荡着从一盏街灯的光晕中走向下一盏,而两片光明的绿洲之间,距离似乎远得无法测量,更黑暗得反常。时不时会有行人模糊的身影出现在我们前方——戴高顶礼帽和穿夜礼服斗篷的要人正从俱乐部走回家里;闲逛的流浪汉正在寻觅一处可以让他蜷一晚上的地方;女店员正为她的商品寻找最后的客户——他们每一个的轮廓都会短暂地变得立体,充满细节,而后便回到朦胧的虚无之中,彻底消解。
最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但只有当221号B的前门终于安全地在我们身后关上时,我才让自己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我注意到福尔摩斯身上有不少和张搏斗留下的挫伤,于是用松节油擦剂替他擦了伤口。接着我和他彼此道了晚安,回到我们各自的卧室里。我的情绪还很激动紧张,因此我以为自己可能会失眠,但事实上,几乎就在我关上床头灯的那一瞬间,我就睡着了。
一会儿后,我被声音惊醒,有人在我那漆黑的屋里暗中走动:地板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在壁炉架上座钟走动的嘀嗒声之间,隐隐约约传来压抑着的呼吸声。
接着,有人用手捂住了我的嘴巴,而后我听到福尔摩斯的声音,轻轻在我耳边响起:“华生,别说话。起来。尽可能保持安静。我们有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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