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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4 血肉之思

菲格斯在偷盗方面特别熟练,几乎每天都会带回一封王子殿下的通信。有时候,在菲格斯进行下一次任务——把偷来的信件归回原处,然后再偷其他信件之前,我很难把所有东西都抄下来。
其中有些信件是詹姆斯国王从罗马寄来的,而且加密的程度更大。詹米把这些信件放在一边,等闲暇时再去琢磨。王子殿下的那堆书信都没有什么危害——朋友从意大利寄来的便条、当地商人寄送的越来越多的账单(查尔斯喜欢花哨的衣服、精致的靴子和白兰地),以及路易斯·德拉图尔·德罗昂偶尔寄送的便条。路易斯的便条很容易识别,她用的那种不自然的微小字迹,让她的信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小鸟留下的足迹,而且她总是会在信纸上喷洒标志性的风信子香水。所以,詹米毅然地拒绝读这些信。
“我不会读那男人的情书,”他坚定地说,“即使是阴谋家,也会顾忌某些事情。”他打了个喷嚏,把那封才偷来的信函扔回到菲格斯的口袋。“而且,”他更加实际地补充道,“路易斯反正会告诉你所有事情。”
他说得没错。路易斯成了我的密友,她在我起居室里待的时间,与她花在自己的起居室的时间差不多。她会焦虑地拧着双手谈论查尔斯,然后又会因为入迷地讨论怀孕的奇异事情而忘掉查尔斯。她从未有过晨吐。她这该死的!尽管她轻率浮躁,但我还是很喜欢她;不过,每天下午摆脱她,然后去天使医院,都让我感到很解脱。
尽管路易斯绝对不可能踏足天使医院,但我在医院里并不是无人陪伴。玛丽·霍金斯因为第一次去医院的经历而变得无畏,鼓起勇气再次陪伴我,然后又一次。她虽然还不太敢直接看伤口,却能帮忙用勺子给病人喂燕麦粥和扫地。她显然觉得,相对于宫中的集会或叔叔家中的生活,这些活动都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改变。
虽然经常对她在宫中看到的某些行为感到震惊——不是说她见得很多,而是她很容易被震惊——但是在看到马利尼子爵时,她并没有表现得特别的厌恶或惊恐,这让我推断出她那该死的家庭还未协商完她的婚姻,所以还未把这件事告诉她。
我的这个推断在四月末的一天得到了证实。那天在去天使医院的路上,她红着脸告诉我她坠入了爱河。
“噢,他长得太英俊了!”她完全忘记了口吃,激动地说,“而且,他还那么……呃,那么高尚。”
“高尚?”我说,“唔,是的,很好。”私底下,我觉得高尚并不是我选恋人时最看重的品质,但各有所爱吧。“是哪位绅士这么有幸啊?”我温和地逗她,“我认识他吗?”
她那红润的脸庞更红了。“不,你应该不认识。”然后她双眼闪耀着抬起了头,“但是——噢,我不该告诉你的,但我忍不住。他给我父亲写了信。他下周就要来巴黎了!”
“真的啊?”这个消息很有趣。“我听说下个星期帕里斯伯爵会进宫,”我说,“你那位未婚夫在伯爵的随从中吗?”
听我这么说,玛丽的神情变得很惊恐。“法国人!噢,不是的,克莱尔。讲真的,我怎么能嫁给法国人呢?”
“法国人有什么地方不对吗?”我对她的激烈程度很惊讶,于是问道,“毕竟你也说法语啊。”不过,这或许就是问题所在。她虽然法语说得很不错,但她的害羞让她说法语时比说英语更口吃。就在前一天,我遇到几个厨房男童通过残忍地模仿“那个英国小傻子”来相互取乐。
“你不了解法国人?”她大睁着眼,惊恐地说,“噢,当然了,你不可能了解他们。你丈夫那么绅士,那么善良……他不会,我是说,他不会那样烦你……”她的脸从发际线到下巴都红得像一朵鲜艳的牡丹,口吃也快要让她窒息了。
“你是说……”我开始说道,尝试想出某种得体的办法让她解脱,同时还不让自己去猜测法国男人的习惯。不过,考虑到霍金斯先生对我说的关于玛丽父亲的事情,以及她父亲对她婚姻的安排,我觉得我或许应该试着消除她那些显然是从沙龙和化妆室流言中得来的看法。如果她最终还是嫁给法国人,我不想她被惊吓到死去。
“他们在……在床上做……做的事情!”她沙哑地低声说。
“好吧,”我淡然地说,“毕竟和男人在床上可以做太多事情了。而且,我看城里的孩子挺多的,所以我猜即使是法国男人,在正统方法上也相当熟练。”
“噢!孩子……好吧,当然了,”她含糊地说,似乎没有搞懂其中的联系,“但……但他们说——”她尴尬地低下头,声音也变得更低了,“说……他……法国男人的那东西,你知道的……”
“是的,我知道,”我努力耐心地说,“就我所知,他们的和其他男人的没有什么区别。英国男人和苏格兰人的天赋都很相似。”
“是的,但是他们,他们……把它放到女人的腿……腿下!我是说,直接放到女人的身体里!”最终说出这条最新信息后,她深吸了一口气。这似乎让她稳定下来,因为她脸上的强烈深红色稍微淡了一些。“英国男人,或者苏格兰男人……噢,我说的不是那样……”她感到尴尬,飞快地用手捂着嘴,“但像你丈夫那样正派的人,肯定不会逼迫妻子忍受那样的事情啊!”
我伸手摸着我的微微凸起的腹部,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我开始明白为什么玛丽·霍金斯在她的男人优点列表上,高尚会排得那么靠前。
“玛丽,”我说,“我觉得我们必须闲谈一下。”
走出医院大厅时,我仍然暗自对自己微笑着。我的裙子外面,还罩着单调、结实的初学修女罩衣。
许多外科医生、验尿师、接骨师、内科医生,以及其他医生,都在贡献时间和服务,把这当作慈善事业。有些人到医院来,则是为了学习或提升技艺。虽然被当作各种医学试验的对象,但天使医院里的不幸病人并没有资格抗议。
除修女以外,负责医疗的人员几乎每天都会更换,这取决于谁在当天没有付费病人上门,或者谁需要试验新技术。不过,大多数自由劳动的医生来得足够频繁,所以我很快就认识了常来的几位。
最让人感兴趣的一位,是我初次到医院时看见的那位高个子、消瘦的男医生,也就是当时在给病人截肢的那位。通过打听,我知道他叫弗雷先生。他主要是接骨师,但偶尔也会尝试处理比较难办的截肢手术,尤其是手术牵涉整条肢体,而不只是关节时。修女和护工似乎有点敬畏弗雷先生,不像与大多数医疗志愿者那样,他们从来不开他的玩笑,也不与他相互说粗鲁的笑话。
弗雷先生今天在医院。我悄悄走近他,看他在做什么。那病人是一位年轻的工人,脸色苍白地躺在草垫上喘着。他之前从大教堂的脚手架——大教堂总是在施工——上摔了下来,摔断了一只手臂和一条腿。他的手臂对于专业接骨师来说并不算难题——只是简单的桡骨骨折。但是,他的那条腿却完全不同——令人印象深刻的双重复合性骨折,涉及股骨中段和胫骨。尖锐的骨片从大腿和胫部的皮肤中穿了出来,而且在那条腿上部的大部分地方,被撕裂的皮肤都因为擦伤而变成青色。
我不想分散弗雷先生对病人的注意力,但他似乎陷入沉思,慢慢地绕着病人转圈,像以腐肉为生的大乌鸦一样前后移动,唯恐食物还未真正死亡。我想,他看上去特别像乌鸦。他的鼻梁高高凸起,顺滑的黑发并未扑粉,只是平整地梳到背后,在脖颈上扎成纤细的发髻。他的衣服也是黑色的,显得阴郁,但质量不错——显然在医院之外,他执业的收入不菲。
最后,在决定该如何做后,弗雷先生从手上抬起下巴,扫视周围找人援助。他看见了我,招手让我走上前去。我穿着粗糙的亚麻初学修女罩衣,而他太过于聚精会神,并未注意到我没有戴护士修女的温帕尔头巾和面纱。
“来,嬷嬷,”他握着病人的脚踝指示道,“抓紧脚后跟的后面。没让你用力的时候就不要用力。听到我发话,你就直接朝你那边拉这只脚。要特别慢,但要用力——这需要用许多力,你懂的。”
“我懂。”我按他的指示抓住那只脚,他则缓慢、笨拙地走到草垫另一头,若有所思地看了看那条骨折的腿。
“我这里有兴奋剂可以用,”他说着,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药瓶,然后把它放在病人的头边,“它能收缩皮肤表面的血管,把血往内部压,对这个年轻的朋友来说,血液在那里或许更有用。”说着,他抓住病人的头发,把药瓶塞到他口里,娴熟地把药倒进他的喉咙,没有洒出一滴。
病人大口大口地深呼吸着,弗雷先生赞赏地说:“啊,这会有些用。现在,至于说疼痛——没错,我们最好能麻醉他的腿,那样在我们拉直它的时候,他就不太可能抗拒我们。”
他又伸手到他那个大口袋里,这次掏出一颗铜制大头针,大概有三英寸长,其中一头扁平、宽大。他用一只瘦骨嶙峋、指节突出的手,沿着皮肤下面那条纤细的青色大静脉,温柔地探查病人腹股沟附近的大腿内侧。他的手指徘徊了一下,然后停了下来,触摸检查一个小圆圈,最后在一个点上定了下来。他用尖锐的食指朝皮肤里面戳,似乎是在标记位置,然后把铜针的针尖放到那个地方。接着,他迅速从魔法口袋里拿出一个小铜锤,然后一下就把铜针敲到了腿里。
病人剧烈地扭动那条腿,接着似乎又软了下来。之前用的血管收缩药似乎起了作用,从被割开的组织里流出的血液明显减少了。
“真了不起!”我惊呼道,“你怎么做到的?”
弗雷先生腼腆地笑了笑,原本有些发青的脸颊,因为我的赞赏而开心得泛起微弱的红光。“嗯,不是每次都有这么好的效果,”他谦虚地承认道,“这次是我运气不错。”他指着那颗铜制大头针解释:“那儿有很大一束神经末梢,嬷嬷,我听解剖医生称它为神经丛。如果你足够幸运,能够直接刺破它,那么就能麻醉掉下肢的大部分知觉。”他突然站直了身子,意识到自己在浪费时间说话,而这些时间花在手术上面更好。
“来,嬷嬷,”他命令道,“回到你的位置上去!兴奋剂的效果不会持续太久,趁流血不厉害,我们现在就得工作。”
病人那条几乎柔软的腿,很容易就被拉直,碎裂的骨头也收回到了皮肤里面。我按照弗雷先生的命令,抓住病人的躯干,而他则操纵着病人的脚和下肢,进行最后的微调,以便我们施行连续牵引治疗。
“这样就可以了,嬷嬷。现在麻烦你把他的脚稳住一会儿。”他大声喊护工拿来几根结实的木棍和一些破布进行包扎,然后我们很快用木棍把病人的腿简洁地固定住,用压力绷带紧紧地包扎了伤口。
在病人身体上方,我和弗雷先生相互灿烂地微笑着表示祝贺。
“干得不错。”我赞扬道,把一缕在我工作时散落下来的头发捋了回去。我看见弗雷先生的脸色突然变了,这是因为他发现我并没有戴面纱。就在这时,附近教堂里响起了洪亮的晚课钟声。我张着嘴看了看病房尽头的高大窗户,那扇窗户并未装玻璃,以便有害的蒸汽能够排出去。很显然,那块长方形的天空,已经是傍晚的深靛蓝色了。
“很抱歉,”我说着,开始扭动着脱掉罩衣,“我必须走了,这么晚才回去,我丈夫会担心的。很高兴有机会当您的助手,弗雷先生。”
看着我脱掉罩衣,这位高个子接骨师显然很惊讶。“但是你……好吧,不是,你当然不是修女,我之前就应该知道的……但是你……你是谁?”他好奇地问。
“我姓弗雷泽,”我简洁地告诉他,“话说,我必须要走了,不然我丈夫……”
他笨拙地站直身子,严肃地鞠了个躬。“如果您允许我送您回家,将是我的荣幸,弗雷泽夫人。”
“噢……哎呀,谢谢您,”我说道,他的体贴让我有些感动,“不过,有人护送我的。”我说着,不明确地扫视病房,寻找在不用偷东西时就来替代默塔护送我的菲格斯。他就在那里,倚靠着门框,不耐烦地晃动着。不知他在那里待多久了——修女们不让他进大厅或病房,总是要他在门边等我。
弗雷先生不信任地看了看菲格斯,然后坚决地抓住了我的手肘。“我送您到家门口,夫人,”他宣布道,“在晚上这个点,只有一个孩子保护你外出太不安全,城里的这个区域太危险了。”
我能看见菲格斯因为被称作孩子而充满了愤怒,于是急忙抗议说他是个出色的护卫,总是很小心地带我走那些最安全的街道。弗雷先生无视我们俩,只是在带我穿过医院的巨大双开门时,优雅从容地对安琪莉可修女点了点头。
菲格斯快步跟在我后面,拉动我的衣袖。“夫人!”他急切地耳语道,“夫人!我答应过主人我能每天安全地送你回家,不让你与不受欢迎的人接触……”
“噢,我们到了。夫人,您坐这儿,你的男童可以坐另外那个位置。”弗雷先生无视菲格斯的唠叨,把他提起来,随意地扔到用人乘坐的马车里。
那是辆敞开的小马车,但装备得很优雅,配有厚厚的蓝色天鹅绒座位,还有一小块顶篷,用来保护乘客免受突发恶劣天气或从上方泼下来的污水的影响。马车门上没有盾徽,也没有其他装饰。弗雷先生不是贵族,他肯定是一位富裕的中产阶级,我想。
我们在回家路上礼貌地交谈着,讨论医学上的事情,而菲格斯则在角落里生闷气,眼睛在杂乱浓密的头发下面瞪着。在特穆朗街停下来时,他不等车夫开门就从边上跳了下去,冲进了家里。我盯着他的背影,想他是怎么了,然后转身与弗雷先生道别。
“这真没什么,”他礼貌地安慰我,回应我的不停道谢,“反正你住的地方正好在我回家的路上。而且在这个时候,我不敢让您这样一位优雅的女士走在巴黎的街上。”他把我扶下马车,正张口想再说什么时,身后的大门砰的一声打开了。
我及时转身,看见詹米的表情从轻微的恼怒变化为惊吓和意外。“噢!”他说,“晚上好,先生。”他给弗雷先生鞠了个躬,弗雷先生则极其庄重地还了礼。
“很荣幸您妻子让我安全护送她到家门前,大人。至于她的晚归,还请您把罪责归到我身上,她一直在天使医院最高尚地帮助我做一个小手术。”
“我想是这样,”詹米无奈地说。“毕竟,”他对我皱起眉头,用英语补充道,“丈夫拥有的吸引力,可比不上肠道发炎或让人恶心的疱疹病例,是吧?”不过,他的嘴角扭曲了一下,我知道他并不是真的生气,只是因为我没有回家而担心。因为让他担心,我感到了一阵懊悔。
他又给弗雷先生鞠躬,然后抓着我的上半部分手臂,推着我穿过了大门。
“菲格斯在哪儿?”背后的大门才关上,我就问道。
詹米哼了一声。“我想他在厨房里,等着接受惩罚。”
“惩罚?什么惩罚啊?”我问。
出乎意料的是,他大笑起来。“好吧,”他说,“我当时正坐在书房里,想你该死的到底去哪儿了,正要下楼亲自去医院时,门突然被人推开,菲格斯冲进来,跪在我脚下,求我当场杀了他。”
“杀他?为什么啊?”
“呃,我也是这么问他的,外乡人。我以为你们在路上被拦路贼埋伏了。你知道,街上有不少危险的暴徒团伙。我想,他是没有保护好你,才会让我杀了他。可是他说你在大门口,于是我冲出去看你是否没事儿。菲格斯则跟在我后面,叽叽咕咕地说什么辜负了我的信任,不配叫我主人,求我打死他。我觉得有点想不通,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所以就跟他说晚些收拾他,让他去厨房了。”
“噢,我的天哪!”我说,“因为我回家有点晚,他就觉得辜负你的信任了?”
詹米侧眼看了看我。“是啊,他就是那样想的。而且,他也确实辜负了我的信任,让你和陌生人同乘一辆马车。他发誓说他本来要拦在马车面前,不让你上马车,但是你,”他尖锐地补充道,“看上去和那个男人关系不错。”
“呃,我当然和他关系不错,”我愤愤不平地说,“我只是帮助他接上了一条断腿。”
“唔。”我这条论据似乎让他觉得不可信。
“噢,好吧,”我勉强同意道,“或许这有点不明智。但是他看上去确实十分正派,而且我也急着回家——我知道你会担心。”不过,我现在还是希望在菲格斯疯狂地唠叨和拉动我的衣袖时,我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那时我只想着尽可能快地回到家。
“你不会真的打他吧?”我有些担心地问,“这完全不是他的错——是我坚持要和弗雷先生同行的。我是说,如果有人该挨打,那么应该是我。”
詹米朝厨房那边转身,对着我嘲弄地皱起了眉头。“是啊,是该打你,”他同意道,“不过我发过誓不打你,所以我可能还是得将就着打菲格斯了。”
“詹米!别打他!”我完全停住,拉着他的胳膊,“詹米!求你了!”然后我看到他嘴角隐藏的微笑,于是松了口气。
“不,”他说道,脸上的微笑显现了出来,“我不打算打死他——甚至没有打算打他。不过,我可能得给他一两个耳光,这样只是保全他的尊严,”他补充道,“他觉得自己犯了大错,没有按我的命令保护你——不假装发个火,我就很难让这事儿了结。”
他在厨房的厚羊毛毡门外停下来,系紧袖口,整理脖子上的领巾。“我穿着得体吗?”他问,然后把浓密、蓬乱的头发向后整理,“或许我该去把外衣取来——我不知道批评人时怎样穿才恰当。”
“你看上去不错,”我克制着笑意说,“很严厉。”
“噢,那就好,”他说道,然后挺直肩膀,咬了咬双唇,“希望我不会笑出来,坚决不能笑。”他嘟哝着,推开了那扇通往厨房楼梯的门。
然而,厨房里的氛围丝毫不滑稽。我们才进去,厨房里常见的那种嘈杂就立刻停下来,用人们匆匆到厨房一侧站成排。所有人都站着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两个女佣中间动了动,菲格斯走了出来,站到我们面前的空地上。
他脸色苍白,满脸泪痕,但他现在并未哭泣。他先后给我与詹米极其庄重地鞠了躬。“夫人,先生,我很惭愧,”他低声却清楚地说,“我不配为你们做事,但我还是请求你们不要解雇我。”想到被解雇,他那尖厉的声音颤抖了,而我却咬了咬嘴唇。菲格斯侧眼看了看那几排用人,似乎是在寻求道德支援,得到马车夫费南德点头表示鼓励。他深呼吸鼓起勇气,然后站起来,直接对詹米讲话。“我准备好接受惩罚了,大人。”他说。这似乎是个信号,有位男佣从僵硬的人群里走出来,带他走到擦洗干净的木板桌子边上,然后走到桌子另一边,抓住他的手,把他上半身拉到桌面上,然后就这样拉着他。
“但是……”詹米说道,他被事件的进展速度吓到了。他什么也没有做,直到老管家马格纳斯面色沉重地走上来,把厨房里用来磨刀、礼仪性地放在装肉盘子上面的皮带呈到他面前。
“呃。”詹米无助地看着我说。
“唔。”我说道,然后向后退了一步。
詹米眯着眼,紧紧抓住我的手。“不,你不能走,外乡人,”他用英语说,“如果我要打他,你就得看着!”
他绝望地看了看即将被打的菲格斯,又看了看马格纳斯呈给他的皮带,然后又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妥协了。“噢,去他妈的。”他低声用英语说着,从马格纳斯手里把皮带抓过来。他不确定地把宽宽的皮带弯曲在双手中间。那根皮带有三英寸宽,四分之一英寸厚,是一件令人敬畏的武器。他显然希望自己没在这里,不过还是朝菲格斯俯卧着的身体走去。
皮带击打在身上发出的声响让我一惊,有几个女佣低声地尖叫出来,但菲格斯却没有发出声音。他那不大的身体颤抖着,詹米短暂闭了会儿眼睛,然后又咬唇继续完成惩罚,鞭打的节奏很均匀。我觉得不舒服,悄悄地在衣服上擦了擦潮湿的手掌。同时,我也感到一种错乱的冲动,想嘲笑这出糟糕的闹剧。
菲格斯一言不发地忍受了一切。詹米在完成鞭打,面色苍白、流着汗液退到后面时,菲格斯还静静地俯卧着,让我有些担心他已经死了——如果不是被打死,就是因为休克而亡。不过,一阵深沉的战栗似乎贯穿他那弱小的身体,然后他向后滑动,从桌子上下来,僵硬地站了起来。
詹米大步向前,抓住他的胳膊,担心地把他前额上汗湿的头发拨到后面。“你没事吧,伙计?”他问,“天哪,菲格斯,告诉我你没有事。”
菲格斯脸色苍白,眼睛鼓得像茶碟一样大,但他却因为主人表现出好心而微笑了,两个兔牙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噢,没事的,大人,”他喘息着说,“您原谅我了吗?”
“天哪,”詹米嘀咕着,把菲格斯紧紧搂在怀里,“原谅了,当然原谅了,你个傻子。”詹米放开他,双手握着他的胳膊,轻轻地摇了摇他,“我不想再打你了,你听到没有?”
菲格斯两眼放光地点点头,然后挣开詹米,跪到了我面前。“夫人,您也原谅我了吗?”他问道。正式地把双手握在面前,满怀信任地抬头看我,就像一只在讨要坚果的金花鼠。
我觉得我会当场羞愧死,却集聚了足够多的镇静,伸手下去把他扶了起来。“没有什么需要原谅的,”我脸颊火烫,坚定地告诉他,“菲格斯,你是个特别勇敢的家伙。为什么……呃,为什么不去吃点晚饭呢?”
听到我这么说,厨房里的气氛放松下来,大家似乎都同时松了很大一口气。其他用人挤着走上前,叽叽咕咕地表示关心和祝贺,把菲格斯当作英雄来对待,而我和詹米则很快退回到了楼上的卧室。
“噢,天哪,”詹米说着,精疲力竭似的瘫倒在椅子里,“我的天哪,菩萨啊,上帝啊!我得喝杯酒。别摇铃!”他担心地惊呼道,尽管我还没有朝铃铛绳索移动,“我现在不敢面对任何一个用人。”他站起来在橱柜里翻找,“不过,我记得这里面有一瓶酒。”
确实有一瓶,而且还是瓶上好的陈酿苏格兰威士忌。他粗野地用牙咬开瓶塞,喝掉大概一英寸深的酒,然后把酒瓶递给了我。我毫不犹豫地学他喝了一口。
“天哪。”我缓过气来说道。
“没错。”他说着,把酒瓶拿过去,又喝了一大口。他把酒瓶放下,紧紧抱着头,用手指抓动头发,直到头发杂乱地立了起来。他虚荣地笑了起来。“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傻过。天哪,感觉自己像个傻瓜!”
“我也是,”我把酒瓶接过来说,“我甚至比你更傻。毕竟都是我的错。詹米,你不知道我有多愧疚。我从来没有想过……”
“啊,别烦扰自己。”过去半个小时的紧张气氛缓和下来,他充满爱意地捏了捏我的肩膀,“我想,他以为我会解雇他,那样他就会回到街上……可怜的小家伙。难怪他被打了还会觉得自己幸运。”
回忆起弗雷先生的马车穿过的那些街道,我短暂地颤抖了一下。衣衫褴褛、浑身伤口的乞丐固执地坚守着自己的领地。即使是在最寒冷的夜晚,他们也都睡在地上,唯恐某个竞争对手从自己那里偷去一个可以挣钱的角落。许多比菲格斯小很多的孩子,像饥饿的老鼠一样,在集市的人群中间快速穿行,眼睛始终关注着掉到地上的食物碎屑,以及无人防备的口袋。至于那些病得无法干活的、丑得无法卖到妓院的,以及只是太不走运的孩子,他们的一生其实很短,而且远说不上愉快。菲格斯想到有可能被人从一日三餐、衣着干净的奢华生活里扔回到肮脏环境里,突然心怀不必要的罪恶感也不足为奇。
“我也觉得是那样。”我说。现在,我喝酒的方式从大口痛饮变成了更加斯文的慢酌浅饮。我斯文地抿了一口,然后把酒瓶递还给詹米,特别超然地注意到我们已经喝掉了半瓶多。“不过,我希望你没有打伤他。”
“呃,他肯定会有点疼。”他的苏格兰口音,在平时比较微弱,但在他喝了不少酒时,总是会变得更加明显。他摇摇头,眯眼朝酒瓶里看,想判断还剩多少酒。“你知道吗,外乡人,我到了今晚才明白以前我父亲打我时有多困难。我总是以为,在被打时我才是那个最受苦的人。”他向后偏头,又喝了一口酒,然后放下瓶子,睁大眼睛盯着火炉。“当父亲可能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得仔细想想。”
“好吧,别想得太厉害,”我说,“你喝得不少了。”
“哎哟,别担心,”他欢欣地说,“橱柜里还有一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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