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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马尔科姆,印刷商

我第一个清醒的念头是:“下着雨呢。这里一定是苏格兰。”我第二个念头是,那第一个念头毫无帮助,因为此时脑海中搅拌着的一幅幅随机的画面正在相互碰撞,引发着每一个神经突触上一起又一起毫无关联的微型爆炸。
我吃力地睁开一只眼睛。眼皮被粘住了,整个脸感觉冰凉而浮肿着,仿佛我是一具被掩埋了的死尸。这么想着我恍惚打了个冷战,这个微小的动作提醒了我,我全身正包裹着湿透的布料。
雨毫无疑问地下着——声音像是轻快而稳健的鼓点,绿色的沼地上升腾起一层薄薄的雨雾。我坐起身,像一头河马从沼泽里探出头来,然后立刻又朝后倒了下去。
我眨了眨眼又马上闭上,任由雨水从天而降。细微的意识开始渐渐恢复——我记起了自己是谁,也记起了身在何处。布丽!她的脸突然闯入了记忆之中,好似一记重拳正中下怀,我顿时大声喘息起来。失却的画面裂痕斑斑地呈现在眼前,分离的撕扯又开始强拉住我,仿佛石阵通道里的混沌世界又开始回旋在我周身。
詹米!对了,那是我始终紧抓不放的支柱,是我固守理智的唯一秉持。我慢慢地开始深呼吸,把双手合拢在狂跳不已的心口,努力召唤詹米降临到我眼前。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失去了他,但他终于出现了,清晰而鲜明地浮现在我意识的双眼之前。
我又一次挣扎着坐起身,成功地张开双手支撑住了自己。是的,这里确实是苏格兰,几乎不可能是别的地方,可它又是曾经的苏格兰,至少我希望它是。无论如何,这不是我离开时的苏格兰。周围树木的形态完全变了,近旁山坡下有一片枫树苗,我上山的时候它们显然不在那儿——那又是什么时候?今天早晨?还是两天以前?
从我踏入石阵到现在有多久了,我不知道;我在石阵脚下的山坡上昏迷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根据身上衣物的透湿程度,那应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雨水已经淋透了我的每寸肌肤,冰冷的小溪正顺着体侧在衣裙之下汩汩地往下流淌。
一侧麻木的脸颊开始刺痛,我用手捂住了它,感到皮肤上刻着一片坑坑洼洼的斑纹。低头一看,草地上落满了花楸树的莓果,有红有黑地闪着光泽。多么巧合,我心想,隐约觉得煞是有趣。我跌倒在一棵花楸树下——而花楸正是高地人用来祛除巫术和魔法的宝物。
紧抓着那棵花楸光洁的树干,我用力把自己拉了起来,一边扶着树干稳住自己,一边朝东北方向望去。雨幕笼罩的地平线是一片模糊不清的灰色,但我知道因弗内斯就在那个方向。若有现代的公路,应是不消一个小时的车程。
道路是着实存在的。沿着山脚我可以分辨出一条粗糙的路径,轮廓依稀,在泛着水光的绿色沼泽植物的边界上形成一条银光闪闪的深色线条。然而,四十多英里的徒步旅程,同那天驱车前来的感觉一定相差甚远。
站了一会儿我觉得好些了,四肢的无力感同意识里的混乱与崩溃一起,在慢慢退却。此番穿越与我预想的一样艰险,或许更糟。瞬时间我又感到头顶凶神恶煞的巨石,一个冷战,寒意刺痛了肌肤。
然而,毕竟我还活着。活着,并且有一种小小的确信,犹如一轮微型的红日埋藏在胸中。他就在这里。如今我知道他一定在,而这个意识在我投身巨石的一刻之前尚未成形。那是本着信念的放胆一跳,仿佛对詹米的思念是我朝那汹涌的洪流里投下的一条救生的绳索——最终,当那绳索在我掌心一紧,我便自由了。
此时,波涛把又湿又冷的我伤痕累累地冲上岩石林立的岸边,但我终于到了!到了这个陌生国度,而我要找的男人就在这里。忧伤与恐惧的回忆开始消退,我意识到我的骰子已经掷出,落子无悔,返程几乎是必死无疑。意识到我可以在此地留存下来,犹豫和惶恐开始被一种异常的平静取代,几乎有点欢欣鼓舞。不能回头的时候,除了出发别无选择——出发去找他。
后悔自己没想到让裁缝在斗篷的面料与衬里之间加上防水层,我一边咒骂着自己的粗心,一边把湿透的衣服裹得更紧了一些。即便是湿的羊毛也有一些保暖作用,如果我走动起来会更暖和。我很快地拍了拍衣裙,放心地发现那包三明治也随我安全着陆了。很好,空着肚子走四十里路实在让人有点望而生畏。
运气好的话,我都不需要走那么远,我可能找到一个村子或一户人家,并幸运地买到一匹马。不然的话,我也有所准备。我的计划是赶到因弗内斯,不管以什么方便的途径,之后再乘坐公共马车去爱丁堡。
此时詹米身在何处,这点很难说。爱丁堡是他发表文章的地方,他有可能在那儿,但也很有可能在任何别的地方。如果找不到他,我可以去拉里堡,他的老家。无疑,他的家人应该知道他在哪里——如果他还有家人的话。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我一阵心寒,我哆嗦了一下。
我想起每天早晨从停车场走到医院路过的一家小书店,一度曾经销售过海报。最后一次离开乔的办公室的那天,我看到几张令人目眩神迷的样品。
“今日是你余生的开始。”其中的一张印着这行字,一只模样愚蠢的小鸡从蛋壳里傻傻地伸出脑袋。另一扇橱窗里的另一张海报上,一条毛毛虫正顺着花枝向上攀爬,花枝上方飞腾着一只绚丽的蝴蝶,下方的格言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意识到,老掉牙的俗套之所以这么烦人,正因为它往往是对的。我放开了那棵花楸树,开始朝着山坡下我的未来出发。
从因弗内斯到爱丁堡的车旅漫长而颠簸,一辆大马车里,同我脸贴着脸挤在一起的有其他两名妇女,其中的一位带着个怨声载道的儿子,另有四名身材与脾性各不相同的男士。
格雷厄姆先生是坐在我身边的一位矮小而活泼的年长绅士,他在脖子上挂着一袋樟脑和阿魏,把整车厢的人都熏得泪眼迷蒙。
“这个对祛除带有流行感冒的邪恶流液相当有效,”他向我解释道,一边拿起那个口袋在我鼻子底下轻轻摇晃,像摇着一个香炉,“秋冬季里我每天都戴着它,都已经有近三十年没生过病了!”
“太惊人了!”我礼貌地感叹道,竭力屏住呼吸。他的话我并不怀疑,兴许就是这股气味将所有的人拒之千里,于是病菌都对他鞭长莫及了。
相比之下,这药在小男孩身上的效果就远不尽如人意了。自从小少爷乔吉对车厢里的气味做了几次未加遮掩的高声评论后,他便被裹在了他母亲的胸前,此时他向外张望着,脸色颇有点发青。我密切地关注着他,并同时关注着对面座椅下的那把便壶,以备不时之需,助此二者迅速找到彼此。
我猜想这把便壶是为恶劣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形准备的,因为一般来说为了女士们文雅的需要,马车会每过一小时左右稍作停歇,这时候全车乘客则好似一群鹌鹑般四散着进入路边的植被之中,即使那些不存在大小便需要的人,也很需要从格雷厄姆先生阿魏袋的恶臭里寻求解脱。
换了一两次座位,格雷厄姆先生发现他在我身边的位子被华莱士先生占了,一个胖胖的年轻律师,刚在因弗内斯处理完一位年迈亲戚的遗产,准备回爱丁堡,他这么向我解释。
对于他从事的法律事务,我的兴趣远不如他本人,但此情此景下,他显然被我吸引的事实也算让人欣慰,于是当他从口袋里掏出袖珍的象棋棋盘摆在膝盖上,我便与他开始对弈,消磨了几个小时时间。
期待着即将在爱丁堡遇见的一切,我的注意力既没有集中在旅途的不便上,也没有专注于复杂的棋局。A.马尔科姆这个名字不断回旋在我的脑际,犹如一支希望之歌。亚历山大·马尔科姆,这必定是詹米,显然必定是他!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
“考虑到卡洛登之后高地叛党的遭遇,在爱丁堡这样的地方使用化名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罗杰·韦克菲尔德这么向我解释,“尤其对于他——毕竟他是个被定了罪的叛徒。而且看样子,他好像也习惯成自然了,”他的口气有点挑剔,一边审视着那篇批判税法的文章潦草的手稿,“就当时来说,这简直就是煽动叛乱。”
“是啊,听上去很像詹米。”当时我这么冷冷地一说,但内心着实在狂跳不止,眼见那与众不同的散漫草书和其中措辞大胆的评述。我的詹米。我拨弄着裙子口袋里硬硬的长方形小包,琢磨着还有多久我们才能抵达爱丁堡。
天气一直反常地好,除了偶尔的细雨之外,一路畅通无阻,我们用不到两天时间就完成了整个旅程,途中四次停车换马的时候,我们在驿站酒馆里吃了点东西。
马车驶进一座庭院,是一家名叫博伊德白马的客栈的后院,坐落在爱丁堡皇家一英里的脚下。乘客们下了车,步入熹微的阳光,好似一窝刚从蛹中孵化的蝴蝶,翅膀凌乱,动作生涩,对于走动的自由深感陌生。走出幽暗的车厢,就连多云的爱丁堡灰色的天光都显得令人目盲。
我感到久坐的双脚有点发麻,但还是连忙开始赶路,指望能在先前同程的旅伴们忙着领取行李的时候赶紧逃离这个院子。然而事与愿违,快走到街上时,华莱士先生追上了我。
“弗雷泽夫人!”他说,“请问我能否有幸陪同您去往目的地?您肯定需要人帮您搬行李的吧。”他回头朝马车望去,马夫们明显正相当随意地把旅行袋和手提箱一个个扔进人群,继之传来一片混乱的抱怨和叫喊。
“呃……”我说,“谢谢您,不过我……呃,我会把行李留给店主看管。我的……我的……”我忙乱地搜肠刮肚,“我丈夫的仆人会过来取的。”
听见“丈夫”一词,他的胖脸微微一沉,但还是很有礼貌地恢复了笑容,举起我的手深鞠了一躬。
“我明白了。能否允许我为了您一路上令人愉悦的陪伴表示深切的感谢,弗雷泽夫人?也许我们下次还会见面。”他直起身,审视着喧腾的人群从我们身边经过,“您丈夫会来接您吗?能认识他我将深感荣幸。”
虽说华莱士先生对我的兴趣算是种相当的赞美,但也很快变得相当烦人。
“不,我要晚些时候才跟他碰头,”我说,“遇见您真是荣幸,华莱士先生。希望以后还能再见。”我热诚地握了握华莱士先生的手,这让他很有些窘迫,趁着这时我便一溜烟地穿过了成群的旅客、马夫和食品小贩。
我没敢在车站附近停顿,生怕他会跟着我追出来。于是我一转弯冲上了皇家一英里的斜坡,在宽大的衣裙所允许的范围里全力奔跑,跌跌撞撞地穿过人群。幸运的是,我选了个市集日来到这里,从车站方向看起来,我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边林立的锁定摊位和卖牡蛎的商贩之中了。
跑向斜坡的途中,我停下来,像个躲过追捕的小偷一般喘起了大气。这儿有座公共喷泉,于是我在池边坐下,好缓一缓呼吸。
我到了。真的到了。爱丁堡在我身后顺坡而上,一直上到那巍岩耸立的爱丁堡城堡,我的前方则正对着城市脚下雄伟壮阔的荷里路德宫。
上一次我站在这座喷泉边的时候,美王子查理正向集结在爱丁堡街头的市民发表演说,用他的皇族气概掀动得群情振奋。当时他从池边向那喷泉中央雕花的尖顶奋力一跃,一脚踏进池中,抓紧一个泉水喷头呼喊道:“向英格兰进军!”于是乎,人群咆哮起来,欣然感动于这彰显着青春的昂扬斗志和英武体能。若非注意到池中泉水早已为此举预先关闭,我本人也很可能会被深深打动。
查理如今身在何处,我心生好奇。卡洛登后他回到了意大利,想必是从此过上了终生流亡的皇族所可能过上的某种生活。他近况如何我无从知晓,也无心去牵挂。此人既已从历史的书页中翻篇而过,也在我的生命里就此终结,留下的只有一派残破不堪。如今还有多少能得到拯救尚未可知。
我觉得好饿。天刚亮时在邓达夫的客栈里吃了点简陋的麦片粥和煮羊肉,那顿匆忙的早餐以后我就什么都没再吃了。口袋里还有最后一个三明治,当车厢里满是同车旅客窥探的目光时,我一直没去动它。
我掏出三明治,小心地把它打开。夹了花生酱和果冻的白面包此时已惨不忍睹,紫色的果冻渗透了疲软的面包,整个三明治被压成了扁平的一坨,然而它却美味无比。
我认真地享用起来,品味着醇厚而油滑的花生酱。有多少个早晨,我在这样的面包上涂抹花生酱,为布丽安娜做三明治带去学校当午餐?想到这儿,我坚决地打消这个念头,转而把注意力分散到路人身上。与现代人相比,他们确实有点不同,无论男女都相对较矮,营养不良的迹象颇为明显。尽管如此,他们身上却有一种强烈的亲切感——这些是我熟知的人,大多是苏格兰和英格兰人,多年来听惯了波士顿人平直的鼻音,这满大街滔滔不绝的浓郁的小舌腔给了我一种异乎寻常的回家的感觉。
吞下了最后一口代表我的过去的甜蜜与香浓,我一把捏皱了保鲜纸,环顾了四周,见没人看我,便打开手掌让那一丁点儿塑料薄膜偷偷地掉到了地上。那团薄膜在鹅卵石路上滚了几英寸,随后仿佛有了生命一般,自动地松散开来。轻风吹起,那微薄的透明纸瞬时张开了翅膀,就像一片树叶似的从灰色的石头上飞扬起来。
一对车轮驶过,掀起的气流把它吸到一辆运货马车底下,它恍惚眨眼一般反射出一道闪光,旋即便消失了踪影,没有引起路人丝毫的注意。我不禁怀疑,同样是植入了错误的年代,我的存在会不会像它一样波澜不兴?
“你又犹豫不决了,比彻姆,”我开始责备自己,“该上路了。”我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
“劳驾,”一个面包店小伙计走过我身边,我拉了拉他的衣袖,“我在找一个印刷商——马尔科姆先生,亚历山大·马尔科姆。”我感到一股恐惧与兴奋交汇在我腹中,如果爱丁堡根本没有什么名叫亚历山大·马尔科姆的印刷社店主呢?
答案是,确有其人。小伙子的脸先是沉思着扭曲起来,继而又舒展开了五官。
“哦,是的,夫人——就打这儿下去,在您的左手边。卡法克斯巷。”他一点头,夹紧了胳膊底下的面包,重新投入了人流涌动的大街。
卡法克斯巷。我侧身挤进了人群,沿着建筑物的边缘走去,以防被不时从高处窗口泼下的污水溅到。爱丁堡几千人口所排放的污水统统经由鹅卵石街巷的阴沟排出,依靠重力作用和频繁的雨水来维持城市的可居住性。
这时候,皇家一英里宽阔的大街对面,卡法克斯巷低矮而暗沉的入口赫然展开在我眼前。我怔住了,呆呆地望着前方,剧烈的心跳足以从一码之外听见,如果有人在听的话。
雨将下而未下的样子,空气中的潮气让我的头发卷曲起来。我把发卷从额头推开,在没有镜子的情况下尽力地整理着一头乱发。继而,瞥见前方有一扇平板玻璃的窗户,我赶紧凑上前去。
布满水汽的玻璃雾蒙蒙的,但还是映出了一个模糊的影子,那影子瞠目结舌的样子,满脸通红,但除此之外还算是张看得过去的脸。而我的头发却已不失时机地卷成了一头疯狂的乱麻,四下里从发卡间挣脱出来,俨然是美杜莎发型的完美翻版。我烦躁地扯掉了发卡,开始盘起我的发卷。
店里有个女人正伏在柜台上。她带着三个小娃儿,我心不在焉地旁观着,只见她放下手中的买卖,转身不耐烦地教训起他们来,用手提包扑打着中间的那个孩子,那男孩刚刚摆弄完地上水桶里种着的几株新鲜的茴芹。
这是一家药房。我一抬头,见大门上书写着“霍氏”的招牌,激动地意识到我认识这里。我暂住爱丁堡的那会儿,曾经在此买过草药。打那以后,橱窗里的陈设明显有所添加,加了一大罐有色药水,其中悬浮着一具略显人形的东西,兴许是猪的胚胎,兴许是婴儿期的狒狒,咧开着嘴的扁平五官压在圆柱形的罐壁上,模样令人很是不安。
“好吧,至少我比你可好看多了!”我摁下一枚不听话的发卡,喃喃自语道。
也比店里的那个女人要好看点儿,我心想。她结束了交易,正把钱袋塞进手提包,消瘦的脸上皱起了眉头。她的肤色是那种城里人常有的苍白,皱纹很深,清晰的褶痕从鼻子延伸到嘴边,眉头紧蹙着。
“你这小耗子,让魔鬼逮了去算了!”一行人嚷嚷着走出店门时,她生气地责骂着小男孩,“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叫你把爪子揣兜里!”
“打扰一下。”一种难以抗拒的突发的好奇推着我走上前去,打断了她。
“哎?”一下子从母性的规劝中被分了神,她茫然地看着我,近距离下她更显得有些憔悴。她紧缩着嘴角,嘴唇向内翻折进去——无疑是因为掉了牙齿。
“我忍不住在羡慕您的孩子们,”我尽力显示出即兴的爱慕之意,露出和蔼的微笑,“多漂亮的小宝贝儿!告诉我,他们都几岁了?”
她惊讶地垂下了下巴,证明她确实掉了好几颗牙。冲我眨了会儿眼睛之后,她回答道:“哦!是这样,您真客气呀,夫人。啊……玛斯丽十岁了,”她向着正用袖口擦着鼻涕的大女儿点了点头,“乔伊八岁——快别把手指头塞鼻子里了,你这脏孩子!”她轻声地责骂着,然后转过身自豪地拍了拍最小的孩子的脑袋,“小波莉嘛,今年五月刚满六岁。”
“真的?”我凝视着这个女人,露出了惊愕的表情,“看不出来,您的孩子都这么大了。您一定很年轻时就出嫁了吧。”
她不无骄傲地微笑着。
“哎哟,没有!没那么年轻,我生玛斯丽那年也就十九岁。”
“真不可思议。”我衷心地表示惊叹,从兜里掏出几个便士,分给孩子们每人一个。接过硬币,他们羞涩地点头致谢。“祝您日安——恭喜您有这么可爱的家人。”我说完一转身,微笑着挥手离开。
十九岁生了大女儿,而玛斯丽现在十岁。她只有二十九岁。而我,感谢良好的营养、卫生和牙科医术,并幸免了多次怀孕生产与重体力劳动的拖累,看起来比她着实年轻好多。我做完深呼吸,把头发捋到脑后,迈进了卡法克斯巷的阴影之中。
小巷蜿蜒而下,稍有点长,印刷店就在坡底的地方。巷子两侧有热闹的店家和住宅,但此时我所注意的别无他物,只有挂在那门口的干干净净的白色招牌。
A.马尔科姆
印刷商,图书经销商
招牌上的大字底下印着:“图书、名片、手册、大报、信件等”。
我伸手触摸着店名的黑色字母。A.马尔科姆,亚历山大·马尔科姆,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也许吧。
再等一分钟,我又要不敢迈步了。于是我推门进去。
屋里最靠前的是一排宽宽的柜台,其中有一扇可以打开的翻板,侧面的架子上摆放着几盘铅字。另一侧的墙上钉有各色的海报与告示,无疑都是样品了。
通往后屋的门打开着,可以看见一架印刷机笨重而棱角分明的轮廓。伏在印刷机上,背对着我的,是詹米。
“是你吗,乔迪?”他问,没有转过脸来。他穿着衬衣和马裤,一手拿着把小小的工具,正在摆弄着机器的内胆。“你去得够久的。有没有搞到那个——”
“不是乔迪,”我的声调高得有点儿异乎寻常,“是我,”我说,“克莱尔。”
他非常慢地直起身子。他留的长发梳成一条深棕红的辫子,浓浓的色泽闪着古铜色的亮光。在他转身之前,我来得及注意到他束发用的是一根整齐的绿色丝带。
他看看我,没有说话。一丝震颤掠过那强壮的颈部,他咽下口水,还是什么也没说。
依旧是那张明朗而友善的脸,那维京人高耸而平直的颧骨上方轻扬起一对深蓝色的眼睛,宽宽的嘴唇两角微翘,仿佛永远有个微笑藏在那儿,一触即发。当然,那眼角和嘴边的皱纹加深了。鼻子有些许异样,笔直的鼻梁靠近基部的地方变宽了点儿,那是一道断骨后久已痊愈的旧伤疤,让他多了几分凶悍,我心想,不过同时也减了几分孤傲之气,让他看起来有一种新的粗犷的魅力。
见他久久地望着我,眼睛都不眨一下,我穿过柜台的翻板走了过去,清了清嗓子:“你的鼻子是什么时候折断的?”
那宽阔的嘴角微微一抬:“大约是我上次与你告别之后的三分钟——外乡人。”
他的话里有些犹豫,喊我的口气几乎像是在提问。我们之间近得不足一尺,我试探地伸手摸了一下他那伤口的细线,鼻梁骨顶住古铜的肌肤显出一道白色。
他向后一缩,仿佛有电火花划过我们俩之间,刹那间粉碎了他先前平静的表情。
“你是真的!”他小声说道。我先前就觉得他脸色很白,此刻,所有残留的血色悉数褪尽。他双眼一翻,颓然倒地,连带着印刷机上原先摆着的纸张和零碎物件也纷纷坠落——作为一个如此高大的人,他摔倒得竟这般优雅,我漫不经心地想。
那不过是一阵昏厥。待我跪倒在他身边松开了他喉头的领结,他的眼睑已经扑闪起来。此时我已没有丝毫疑问,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扯开了他领口厚厚的亚麻。它当然还在,那锁骨上的小小的三角形刀疤,拜皇家龙骑兵第八队之乔纳森·兰德尔上尉所赐。
他慢慢地恢复了平日健康的血色。我往地下盘腿一坐,把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他的头发在我手中浓密而柔软。他睁开了眼睛。
“很糟糕,对吧?”我微笑着俯视着他,我们成婚的那天,他曾对我说了同样的话,也是同样地把我的脑袋捧在膝头,一晃已经二十多年。
“很糟糕,恐怕有增无减啊,外乡人。”他回答说,嘴角抽搐了一下似乎闪过一丝笑容。突然间,他坐了起来,瞪着我。“天啊,我的主啊,你确实是真的!”
“你也是。”我扬起下巴望着他,“我以……以为你死了。”我本想显出轻松自如的样子,但我的嗓音背叛了我。泪水从脸颊上奔涌而下,他搂紧了我,衬衣粗糙的布料接住了我的眼泪。
我开始颤抖,所以许久之后才意识到他也在颤抖,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坐在布满灰尘的地板上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是拥在彼此怀中哭泣,任由二十年的渴望汩汩地淌下我们的脸庞。
他的手指紧紧地缠在我的发间,被扯松了的头发披散到我的脖子上。松脱的发卡顺着我的肩膀洒落而下,犹如冰雹般叮叮咚咚地打在地上。我自己的手指攥紧了他的前臂,掐进了他的亚麻衣裳,好像生怕他的躯体如果不被束缚住便会随时消失一样。
他似乎也被同样的恐惧支配着,突然握住我的双肩,把我推远了点儿,死死地盯住我的面孔,一手放到我脸颊上,一遍遍地描摹起我的骨骼线条,毫不理会我的眼泪和肆意泛滥的鼻涕。
我大声吸了吸鼻子,这好像让他恢复了神志,他松开我,急忙从袖口里摸出一条手帕,笨手笨脚地先擦了擦我的脸,再擦了擦他自己的。
“把它给我。”我抓过那慌乱摇摆着的布条,用力擤了擤鼻子,“好了,你来。”递过手帕,我望着他擤完鼻涕,发出的声音活像只快被勒死的家鹅。我咯咯地笑了,忘记了伤感。
他也笑了,用指关节抹去眼中的泪水,却仍无法把注视着我的眼睛挪开。
忽然间,我发现没有触摸到他令我难以忍受。我向他扑过去,他也适时地抬起双臂接住了我。我拥紧了,直到听见他的肋骨发出咔咔的声响,感觉着他的双手粗鲁地抚弄我的背脊,一遍遍地念我的名字。
最后,我终于放开了手,往后坐了坐。他瞧着自己双腿间的地板,皱起了眉头。
“你掉了什么东西?”我好奇地问。
他抬起头笑了笑,有点害羞。“我还以为我完全失去把持,尿湿了裤子呢!还好没事儿,不过是坐在个麦芽酒罐子上了。”
真的,一汪香醇的棕色液体正从他身下慢慢地扩散开来。我惊叫了一声,踉跄着站起来,扶他起身。他估摸了一下身后的衣物被弄脏了多少,但无望地放弃了,于是耸耸肩解开马裤。刚把窄窄的布料从屁股上褪下,他马上停下来看了看我,脸有点儿红了。
“没事儿,”我说,感到自己的脸颊此时也已变得通红,“我们都结婚了。”我说着却垂下了眼睛,觉得顿时透不过气来,“至少,我想我们是。”
他盯着我看了好久,然后一弯笑容泛起在那宽大而柔软的嘴唇上。“哎,我们是结婚了。”他说,一边踢开那弄湿了的马裤,一边朝我靠过来。
我向他伸出了一只手,既是一种欢迎又是一种阻挡。我多么想要再次触摸他,胜于想要任何其他东西,却又莫名其妙地羞涩无比。过了这么久,我们究竟该如何重新开始?
这种夹杂着羞涩的亲密感束缚着我们,他也感觉到了。他在离我几寸远的地方停下来,握住了我的手。犹豫了些许,他低下头,嘴唇似是而非地擦过我的指关节。一触到我的银戒指,他的手指便停下来,把那金属指环轻握在拇指与食指之间。
“我一直没把它摘下来。”我脱口而出,似乎这件重要的事情他必须知道。他轻轻地捏了捏我的手,却没有放开。
“我想——”他停下来咽了咽口水,仍旧握着我的手。他的手指再次摸索到银戒指,“我非常想吻你,”他说得很温柔,“可以吗?”
我的泪水早已盈满眼眶,此时再次涌起的两滴泪珠漫了出来,我能感觉到它们,饱满而圆润地滚下了我的脸颊。
“可以。”我耳语道。
他慢慢地把我拉近了他,把我们牵着的手握在他胸口下边一点儿。“我有很久没干过这个了。”他说,蓝色的眼睛里深藏着希望和恐惧。我接下了他目光中的礼物,并奉还给了他。
“我也是。”我柔声回答。
他的双手用无比细腻的温情捧起了我的脸,他的嘴唇覆盖到我的嘴上。
我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是什么。是期待着重演我们最后分别时的那场猛烈的怒火吗?我曾多少次记起那一幕,在回忆中重新经历那每一个瞬间,却眼睁睁地无法改变它的结局。是期待着我们黑夜里的婚床上那种无穷无尽的、近乎粗暴的相互拥有吗?对此我确实很渴望,也曾多少次汗湿着、颤抖着从回忆的睡梦里惊醒。
可是,此时我们却是两个几乎互不相触的陌生人,各自在慢慢地、试探性地寻找着会合的可能,用无声的双唇寻找着,并同时给予着彼此的默许。我闭着眼睛,詹米也同样闭着眼睛,我不用看就知道。很简单,我们根本就不敢直视对方。
他没有抬头,只是开始轻轻地抚摸我,透过我的衣服感触着我的骨骼,温习我的曲线。最后他的手顺着我的胳膊游走下来,抓住了我的右手。又一次摸索到那个戒指,他的手指开始环绕着触摸起银指环上交织着的高地纹案,多年的磨砺让那纹案变得很光润,却仍旧清晰可辨。
他把嘴唇从我的嘴上挪开,游移到我的脸颊和眼睛上。我轻抚他的背脊,隔着衬衣感觉着那看不见的道道印痕,那旧时伤疤的遗迹,就像我的戒指,久经磨砺却依旧清晰。
“多少次我见你出现在眼前,”他在我耳边温暖地低语道,“你常常会来。有时是在我的梦里,有时是在我发烧的病床上,在我害怕、在我孤独到确信我快要死去的时候。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总会出现,微笑着,头发卷在脸颊边。可你从不开口说话,也从来没有碰过我。”
“现在我可以碰你了。”我伸出手温存地抚过他清晰可见的鬓角、耳朵、脸颊和下巴,游走到他的后颈,那束起的红色的头发之下。终于,他抬起头,双手捧着我的脸庞,深蓝色的眼里闪耀着强烈的爱的光芒。
“不用害怕了,”他柔声说,“我们俩在一起了。”
如果店门上的门铃没有响,我们兴许会无止境地站在那儿彼此凝视到永远。我放开詹米,突然转回头望去,只见一个精瘦的小个子男人,毛糙的一头黑发,正张着嘴站在门口,手里举着个小包裹。
“哦,你来啦,乔迪!干吗去了这么久?”詹米说。
乔迪没有回答,怀疑的双眼一个劲儿地上下打量着他的雇主,光着两腿仅着一件衬衣站在店中央,马裤与鞋袜抛了一地,而揽在怀中的是衣裙起皱、头发散乱的我。乔迪的瘦脸顿时责难地皱起了眉头。
“我不干了,”他醇厚的嗓音带着西部高地人的腔调,“印刷归印刷——这点我是支持你的,可别想错了——可我是属于自由教会的,跟以前我爸和再以前我祖父一样。为一个天主教徒帮工是一回事儿——教皇的钱币跟谁的都一样,对吧?——可为一个道德败坏的天主教徒帮工就大不同了。为你自己的灵魂,老兄,你爱干吗干吗去吧。但在店里狂欢这种事儿,要我说,就实在太过分了。我不干了!”
他把包裹端端正正地摆在柜台正中,一转身便大步流星地往外走去。门外,市政厅的大钟正开始敲响,乔迪走到门口一转头,谴责地瞪了我们一眼。
“而且连正午都没到!”说着,把店门重重地甩在身后。
詹米望着他的背影出了会儿神,然后慢慢地又坐回到地板上,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而且连正午都没到!”他重复着,擦了擦脸颊上的眼泪,“哦,上帝啊,乔迪!”他前仰后合地用双手抱紧了膝盖。
我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但心里颇为担忧。
“我可没打算给你惹麻烦,”我说,“你觉得他会回来吗?”
他吸了吸鼻子,满不在乎地用衬衣下摆擦了擦脸。
“哦,会的。他就住在街对面的威克姆巷。我过会儿会去找他的,去,去解释清楚。”他说着看了看我,慢慢回过神来,补充说,“天知道怎么个解释法!”一时间,他似乎又要大笑起来,不过还是忍住冲动站了起来。
“你还有别的马裤吗?”我问,一边拾起了扔在地上的那条,把它挂在柜台上晾干。
“哎,我有——在楼上。不过你等一下。”他那长长的手臂钻进柜台下的橱柜,取出一张告示,上面整齐地印着“已外出”的字样。他把告示挂在门外,又从里面紧紧地插上了门闩,转向我。
“你愿意跟我上楼来吗?”他诱惑地伸出臂弯,眼里闪着亮光,“如果你不觉得这算道德败坏的话?”
“为什么不呢?”开怀大笑的冲动像冒着泡的香槟酒在我的血管里蠢蠢欲动,“我们都结婚了,不是吗?”
楼上分隔成两间屋子,楼梯平台的前后各一间,再加上平台处的一小间厕所。后屋显然完全用作印刷店的储藏室了,门被支开着,我能看见装满书本的木箱,用麻绳捆扎整齐的小册子堆得高高的,还有一桶桶的酒精和墨粉,以及一堆奇形怪状的五金器件,多半是印刷机的备用零件。
前屋则朴素得活像一间修道士的卧房。屋里有个抽斗柜,上面摆着一架陶瓷烛台,另有一个洗脸台、一个板凳和一张窄窄的小床,不比露营用的折叠床大多少。看到这个我松了口气,这才意识到我一直屏着呼吸。他是一个人住。
我迅速地环顾了四周,确定屋里没有女性存在的迹象,我的心才恢复了正常跳动的节奏。这里明显只住着詹米一人。他拉开遮住屋子一角的帷幔,露出一排木钩,上面挂的无非是几件衬衣、一套暗灰色外衣和长马甲、一件灰色的羊毛斗篷和他这会儿来取的那条备用马裤。
他背对我把衬衣掖好,系上了新裤子,但我能从他肩头紧张的轮廓里看见几分拘谨。一种同样的张力在我自己的颈后抽紧。重逢的震惊平复了一些,我们俩一下子又都变得非常害羞。我见他挺了挺肩膀,转身面对了我。歇斯底里的大笑和泪水都已经止住,虽然种种突发情感留下的痕迹在他脸上仍旧看得出来,我知道我的脸上也一定如此。
“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克莱尔,”他轻轻地说,“我以为我永远……唉。”他稍一耸肩,好像亚麻衬衣的肩膀有点紧似的。然后他咽了咽口水,正视了我的眼睛。
“那孩子?”他问,一时间所有的情感在他脸上表露无遗,急切的期待、绝望的恐惧,还有想要同时抑制住这两者的挣扎。
我微笑着伸出手说:“来。”
我仔细想过很久,如果穿越石阵能够成功,我此行该带些什么。由于一度曾被指控施行巫术,这次我格外小心。然而有一件东西我必须带上,无论它被人看见会产生何种后果。
我拉他到小床边坐在我的身旁,从口袋里掏出了我在波士顿精心包好的长方形小包裹,打开防水层,把里面的东西塞进了他的手里。“给。”我说。
他小心翼翼地接了过去,像是捧着一个未知的危险物品。一双大手紧紧地合拢在那叠相片的周围,刚出世的布丽安娜圆圆的小脸则一无所知地展开在他的十指之间,小拳头紧握着毛毯,似乎被这全新的生存状态累坏了一般,闭着斜翘的眼睛,在睡梦中微张着小嘴。
我抬眼看了看他,一张彻底空白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把相片捧在胸前,圆睁着眼睛,一动不动,如同刚刚被利箭穿心一般——而我猜他确实是这个感觉。
“你女儿给你带来了这个。”说着,我把他的脸转过来,温柔地亲吻了他的嘴唇。这一下打破了魔咒,他眨了眨眼睛又活了起来。
“我的……她……”那诧异的声音很沙哑,“女儿,我的女儿,她……她知道?”
“是的。来看看别的。”我从他手中抽走了第一张,露出下面的快照里已有四颗牙齿的布丽安娜,滑稽的笑容喜气洋洋地缀满了一岁生日蛋糕上的糖花,头顶上挥舞着崭新的毛绒小兔,得意得活像个小小的恶魔。
詹米不知所云地咕哝了一声,绷紧的手指松开了。我从他手里接过那一小摞相片,开始一张一张地拿给他看。
布丽安娜两岁,矮矮胖胖的,穿着滑雪服,帽子底下的圆脸儿红得像小苹果,一绺一绺的头发如羽毛般随风飘扬。
布丽安娜四岁,头发梳成油光的小铃铛造型,身穿白色背带套裙,一条腿搁在另一边膝盖上,端坐着为摄影师绽放着笑容,文静而优雅。
五岁,自豪地拥有了她第一个午餐盒,等候着登上开往幼儿园的校车。
“她不让我跟她一起去,一定要一个人走。她非,非常勇敢,什么都不怕……”我有点儿哽咽,解说着,展示着,指点着一幅幅变换着的画面,他不断抓过新的相片,之前的那些则纷纷滑落到地上。
“哦,上帝!”他惊呼,见到布丽十岁时坐在厨房地板上搂着大个儿纽芬兰犬小熏的画面,这是张彩色照片,她的头发,衬着小熏油亮的黑色皮毛,闪烁着灿烂的光彩。
他颤抖不已的双手再也握不住了,我不得不把最后的几张拿给他看——长大成人的布丽,一张里提着一串刚钓到的鱼,满脸欢笑;一张站在窗前,独自沉浸在秘密的思绪中;一张脸色绯红,头发蓬乱,劈了一半的柴火,正倚靠着斧柄稍作歇息。这些相片展示了她同一张脸上我所能捕捉到的各种不同的情绪,同一张脸,高高的鼻子、宽宽的嘴唇、高耸而宽阔的维京人的颧骨,还有那双上挑的眼睛——一张她父亲的脸的更精巧、更纤细的翻版,而她父亲此时正与我并肩坐在这小床上,颤动着无言的嘴唇,悄无声息的泪水从他的脸颊上奔涌而下。
他伸出一个张开的手掌悬浮于相片之上,颤抖的十指没有触及那光亮的表面,他转向我,缓缓地倒在我的怀里,像一棵倾倒的大树般优雅得难以置信。静静地,他把脸埋在我的肩头,泣不成声。
我的手臂紧搂住他宽宽的、抽泣着的肩膀,把他抱在胸前,我自己的泪水落在他的头发上,在那红色的波浪里印下一摊摊深色的小小的印迹。我把脸颊贴在他的头顶,小声地说着些无关紧要又支离破碎的东西,仿佛他是布丽安娜。我想,也许这就像外科手术——即便已修复了所有存在的损伤,康复的过程依然会很痛苦。
“她的名字呢?”临了他抬起脸来,用手背擦了擦鼻子。他重新捡起相片,轻手轻脚的,好像那些画面经他一碰便会冰消瓦解。“你给她取了什么名字?”
“布丽安娜。”我自豪地回答。
“布丽安娜?”他望着相片皱起了眉头,“怎么给小姑娘取了这么糟糕的名字!”
仿佛被当头一击,我惊跳起来。“哪里糟糕了!”我气愤地说,“多美的名字啊,况且,还是你让我取这个的呢!糟糕?你什么意思?”
“是我让你取这个的?”他眨起眼睛。
“千真万确!当我们——当我们——我们最后告别的时候。”我抿紧了嘴唇没再哭出来。片刻之后,按捺住了心绪,我补充道:“你让我给孩子取名时随你父亲。他的名字是布莱恩,不是吗?”
“哎,是的。”终于,他脸上的笑容战胜了其他情感,“哎,”他重复着,“是的,你说得没错。只是——啊,我以为那娃儿会是个男孩,仅此而已。”
“那你很遗憾啰,她不是个男孩?”我瞪着他,一边开始一张张地抢回那四散的相片。他用双手按住我的手臂,阻止了我。
“没有,”他说,“没有,我不遗憾,当然不会!”他的嘴角微微地一翘,“但我也不想否认,她可是让我大吃了一惊,外乡人。你也一样。”
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看着他。为了这一刻,我准备了几个月,可我仍旧膝盖绵软,柔肠百结。而他则全然措手不及地眼见我的出现,在如此的打击之下有些许摇摆也在所难免。
“我想我确实吓了你一跳。我来了你有没有觉得遗憾?”我咽下口水,问道,“你——你要不要我离开?”
他的双手像钳子一般夹紧了我的胳膊,我轻轻地叫出了声来。意识到他弄疼了我,他松了手,却依然把我抓着不放。我的建议让他的脸顿时变得很是苍白,他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
“不,”他回答,貌似镇静,“我不是,我——”他的下颌一时间突兀地停顿在半空,接着又重复道,“不。”非常肯定。
他滑落了一只手握住了我的,俯身用另一只手捡起些相片铺开在自己的膝盖上,他低头细细地端详着,让我都看不清他的表情。
“布丽安娜,”他轻声道,“你念错了,外乡人。她应该叫布丽叶娜。”他用那高地人特殊的音调,把重音放在前边儿的“布丽”上,轻快地带过了后边的音节,布丽叶娜。
“布丽叶娜?”我学着念了一遍,笑了。他点点头,眼睛仍旧盯着相片。
“布丽叶娜,”他说,“很美的名字。”
“你喜欢我很高兴。”我回应他。
他抬起目光正视我的眼睛,一撇笑意在宽宽的嘴角忽隐忽现。
“给我讲讲她,”他的食指勾勒着那身穿滑雪服的胖娃娃,“姑娘小时候是啥样子?她最先学会说的是什么?”
他把我拉近了点儿,我顺势依偎到他的身旁。高大坚实的他散发出清新的亚麻和油墨的气息,一丝温暖的男性的味道令我感到熟悉而又兴奋不已。
“‘狗狗’是她学会的第一个词。第二个是‘不!’”
他脸上的笑意扩散开来:“哎,这个词他们都学得很快。她很喜欢狗,是吧?”他像摆弄纸牌似的把相片呈扇形铺陈开,找到了有小熏的那张,“跟她一块儿的这狗很可爱啊。是什么品种?”
“纽芬兰犬,”我俯身浏览起那些相片,“还有一张,里面有我一个朋友送给她的小狗崽……”
淡泊的灰色日光越发暗沉下来,雨点已经在屋顶上滴滴答答地下了好一会儿,这时,一声毫不客气的咆哮从我杰西卡·古登伯格的蕾丝胸衣下响起,打断了我们的谈话。自打那花生酱三明治以后已经又过了好长时间。
“饿了,外乡人?”这还用问,我心想。
“嗯,既然你这么问,我确实饿了。你还在抽屉最上层藏吃的吗?”我们刚成婚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时时备着点儿食物,好应付他经久不衰的好胃口。而我们住到哪里,哪里的大小橱柜的顶层抽屉里就总会有各色的面包卷、小糕饼或小块奶酪。
他笑着伸了个懒腰:“别说,我真还藏了些。不过这会儿东西不多,只有几个放了好久的薄饼。不如我带你下楼去酒馆吧,看看——”一时间,刚才翻看布丽安娜相片时的喜悦从他脸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忧虑。他瞥了一眼窗外,淡灰的天光已渐变为一种柔和的紫灰色,他忧虑的神情加深了。
“酒馆!天哪!我把威洛比先生给忘了!”我还没来得及说上话,他已站起身,开始翻找衣柜里干净的袜子。一手提着袜子,一手拿着两个薄饼,他走了出来,顺手把后者抛到我的膝头,一屁股坐到板凳上胡乱拉扯着把袜子穿了起来。
“威洛比先生是谁?”我咬了一口薄饼,碎屑散落下来。
“该死,”他似乎在自责,不是说我,“我说好了中午去找他的,完全给忘了!这会儿肯定四点都过了!”
“没错,我刚听见大钟响过。”
“该死!”他又骂了一遍,一边把脚蹬进一双带着锡质搭扣的皮鞋,站起来,从挂钩上抓过外衣,停在了门口。
“你想跟我来吗?”他忧虑地问。
我舔了舔手指,站起来披上了斗篷。
“千军万马都挡不住我。”我向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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