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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美好的一天

夜晚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亲密感,一到早晨似乎就随露珠蒸发,彼此变得十分局促。在房里用过颇为沉默的早餐后,我们爬上旅店外的小丘,偶尔互换客套的问话。
到了丘顶,我在一块木头上坐下休息,詹米则在离我几英尺的地上,倚着一株小松树坐下。我身后的树丛里,不知什么鸟在活动——我猜是金雀,不然就是画眉。我一边听着它移动时长长的鸣叫声,看着毛茸茸的一小团物体飞过,一边思考着在这种情境下该如何应对。
静默已沉重到极点,詹米突然开口说:“我希望……”然后又住了口,满脸通红。虽然我觉得该脸红的人是我,但我很高兴有一方打破了沉默。
“希望什么?”我尽可能以鼓励的语气说。
他摇摇头,脸还红着:“不重要啦。”
“说吧。”我伸出一只脚,脚尖轻推他的腿,“要诚实,记得吗?”这样逼他虽然不公平,但我真的无法再忍受清喉咙和眼皮跳动这些不安的动作。
他双手交叠,紧抱着膝,背部微微后倾,眼睛却直盯着我。
“我本想说,我希望那个有幸当你第一个男人的人,对你很宽容,就像你对我一样。”他轻声说着,露出腼腆的微笑,“但转念又想,这话好像不太对劲。我想说的是……嗯,总之谢谢你。”
“宽容和这件事没有关系!”我猛然回答,满脸通红,眼睛不敢正视他,盯着裙子的某处。一只靴子挤入我视线,轻推我的脚踝。
“要诚实,对吧?”他重复我刚刚的话。我抬头看见他的脸,眉毛嘲弄地挑起,挂在大大的笑容上方。
“嗯,反正,第一次以后就没有了。”我有点防卫地说。他大笑,而我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脸还红着。
一道凉爽的阴影遮蔽我发烫的脸,一双大手紧紧握住我的手,拉我站起身来。詹米在我原来坐的木头上坐下,拍拍大腿要我坐上去。
“坐。”他说。
我不情愿地坐下,脸转向另一边。他环抱我的腰,让我靠着他的胸膛。我背后感觉到他稳定的心跳。
“既然,我们在没有肢体碰触的情况下无法轻松说话,那我们就碰一下吧。等你又觉得习惯我了,再告诉我。”他向后靠去,我们进入一株橡树的阴影之下。他紧抱着我没说话,只是缓缓呼吸,我可以感到他胸膛的起伏,以及气息吹乱我的头发。
“好了。”过了一会儿我说。
“好。”他放开手,把我身体转向他。距离如此之近,我看得见他脸颊和下巴上赤褐色的胡楂儿。我用手指刷过,感觉就像旧式沙发上的绒毛,既僵硬又柔软。
“对不起,我今天早上没法刮。杜格尔昨天在婚礼前给了我剃刀,但又收回去了——他怕我在新婚之夜自杀吧,我猜。”他低头对我露出笑容,我也对他微笑。
说到杜格尔,我想起前一晚我们的对话。“我在想……昨晚,你说杜格尔和他的手下,在你从法国回来的时候,在岸边等你。你何必跟他来这儿,而不是回你自己家,或者去其他弗雷泽家族的领地呢?我想说的是,杜格尔这样对你……”我话没说完,略为迟疑。
“噢。”他说,同时稍稍移动双腿,使我的重量分散开。我几乎可以听见他在思考的声音了。他很快下定决心,讲了出来。
“这个,我想,是你应该知道的事。”他皱起眉头,“我告诉过你我被放逐的原因。嗯,我离开威廉要塞以后——后来有段时间,我不太在乎……什么事都不太在乎。我父亲大约就是在那段时间去世的,而我姐……”他再度停顿,我感到他心里在挣扎。我扭过头看着他。平常总是愉悦的脸庞上,蒙着一层强烈的情绪。
他缓缓说:“杜格尔跟我说……杜格尔跟我说,说我姐姐怀孕了。孩子是兰德尔的。”
“天哪!”
他侧睨我一眼,然后又转开视线。他的眼睛和蓝宝石一样晶亮,迅速眨了一两下。
“我……我无法说服自己回去。”他声音很低,“发生这么多事,我无法再面对她。而且……”他叹口气,接着紧抿双唇。“杜格尔跟我说,她……孩子出生后,她……嗯,当然了,她也没有办法,那时只有她一个人——可恶,是我丢下她一个人的!他说她还跟另一个英国兵睡了,一个英国驻兵,也不知道是谁。”
他用力咽下口水,然后坚定地继续说:“当然,我有能力就寄钱回去,但我无法……无法提笔写信给她。能说什么呢?”他无奈地耸着肩,“反正,过了一段时间,我对在法国服役的生活感到厌倦。然后我从亚历山大叔叔那儿听到,有个名叫霍罗克斯的英国逃兵跟他说了一些事。那人逃离部队,到弗朗西斯·麦克莱恩·欧唐威里的阵营里服役。有一天他喝醉了,不小心说出在我逃出威廉要塞的时候,他跟英国驻兵一起驻扎在那儿,并目睹了那人枪决军士长的那一幕。”
“所以他可以证明人不是你杀的!”这听来是个好消息,所以我就把话说出来。
詹米点点头:“嗯,没错。虽然逃兵所讲的话,大概很难算数。不过至少这是个好的开始,至少我知道是谁下的手了。而在我……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拉里堡,也不知道能不能踏上苏格兰的土地而不用担心被抓去吊死。”
“是啊,听来不错。不过这事怎么跟麦肯锡家扯上关系的?”我冷冷地说。
于是詹米对家庭关系和宗族派系做了一段复杂的分析,厘清这些之后,可以得知弗朗西斯·麦克莱恩和麦肯锡阵营有关联,并曾把霍罗克斯的话传给科拉姆,而科拉姆又派杜格尔去接触詹米。
“这就是我受伤的时候他会出现在附近的原因。”詹米说毕,停顿了一下,眯着眼睛看太阳,“你知道吗?后来,我曾想过,那会不会是他下的手。”
“用斧头砍你?你的亲舅舅?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皱着眉,好像在思忖该说多少,然后耸耸肩:“我不知道你对麦肯锡家了解多少,虽然我想你和老奈德·高恩同行那么多天,不可能没听到一些什么。他不可能一直不谈这个话题。”
看见我回应的笑容,他点点头。“嗯,你自己也见过科拉姆的样子,谁都看得出来他活不久了。可是小哈米什还不到八岁,他还要十年才能够统领宗族。要是科拉姆在哈米什尚未准备好之前就走了,那怎么办?”他看着我,提出这个问题。
“这个嘛,我想,杜格尔会成为堡主。至少会在哈米什长大之前,代理一阵子。”我慢慢说道。
詹米点头道:“没错,是这样。可是杜格尔跟科拉姆很不一样,而且要是有别的人选,宗族里有的人不会愿意乖乖跟他。”
我缓缓说道:“我懂了,你就是别的人选。”
我仔细打量他,必须承认可能性确实颇大。他是老雅各布的外孙,身上确实流着麦肯锡家的血,只是关系是在母亲这边。身强体壮、一表人才,一看就是脑筋灵活的样子,而且继承了家族的管理技巧。在法国打过仗,证明有能力在战场上率兵,而且这是很重要的因素。虽然他被通缉,但这也并非无法克服——只要他是堡主就没问题了。
英国人在高地上已经有足够多的麻烦事,小型叛乱持续不断,还有边境袭击和宗族交战,他们不会冒着挑起叛乱的危险,去指控一个大族首领犯了谋杀罪,他的族人根本不会觉得那是谋杀。
处死弗雷泽家一个无足轻重的族人是一回事,冲进理士城堡、拖出麦肯锡家族的堡主去面对英国的审判,是另一回事。
“要是科拉姆死了,你想当堡主吗?”毕竟这是解决他目前困境的一个办法,虽然这个办法本身困难重重,而且我想也有风险。
他微微笑了一下:“不想。我没资格,就算我认为自己有资格,这样做也会让宗族分裂,杜格尔的人和拥护我的人将势不两立。我没兴趣牺牲他人性命,取得权力。不过杜格尔和科拉姆不敢肯定这点吧,所以他们可能觉得杀了我会比较保险。”
我紧锁眉头,试图想通整件事。“可是你当然可以告诉杜格尔和科拉姆,你无意……噢。”我抬头看他,眼神无比崇敬,“你说了。在宣誓仪式上说了。”
我想过,他当时把危急的场面控制得很好,但现在我才明白当时到底有多危急。族人显然希望他发誓,而科拉姆显然不希望他这么做。发这个誓,代表宣布他是麦肯锡家族的成员,这样一来,也就有资格成为宗族领袖的人选;拒绝发誓,则可能会引起公众暴动或被处死。但顺从民意发誓也有危险,只是危险可能会在私下发生。
他看穿了这层危险,选择了精明的做法:远离典礼。而当时我正在进行注定失败的逃跑计划,把他直接带回危险深渊的边缘。他在细窄的钢索上,坚定地踏出一步,然后走到了深渊的另一端。“我准备好了”,真正的弗雷泽家族。
他点点头,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想法:“没错。如果我那晚发了誓,很有可能挨不到隔天早晨了。”
想到他差点死了,还有我曾不知不觉害他暴露在危险之中,我觉得有点虚脱。他床头的刀子,看起来不过是合理的防备。我想,他在理士城堡中,不知道有多少夜晚是枕戈待旦,等待死亡前来造访。
虽然我并未开口问,他却回答道:“外乡人,我向来带着武器睡觉,在修道院的日子除外。昨晚是数月以来,我第一次没有握着匕首睡觉。”他露出笑容,显然是因为想起昨晚握在手里的东西换成了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刻意忽略他的笑容质问道。
他温和地摇摇头:“你不适合当间谍,外乡人。你想的事都透露在脸上,一清二楚。你看了我的匕首,然后脸就红了。”他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我,发色明亮的头颅撇向一边,“昨晚我要你诚实以待,不过其实没有必要,你根本不会说谎。”
“无所谓,反正显然我很不会说谎。”我脱口而出,“那么,你是不是至少可以认为我不是间谍了?”
他没回话,目光从我背后望向旅店,身体突然像弓弦一样绷紧。我惊了一下,接着便听到那些吸引他注意力的声音。那是马蹄踏地和马具碰撞的声音,有一大群人骑马往旅店这儿来了。
詹米小心地移动,缩在矮树丛的屏障后一个可以看到路面全景的位置。我拉起裙摆,尽量无声地跟着他爬。
这条路过了凸出的岩层后比较陡峭,接着又平缓地向下延伸至旅店所在的谷地。清晨的微风吹来旅人的声音,但一两分钟之后,马匹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内。
这群人有二三十个,大多穿着皮制紧身格纹裤,上身则是斜格纹衣,只是颜色和图案各异。他们无一例外都配有武器,每匹马的鞍座上至少挂着一支火绳枪,就我们所见,手枪、匕首、长剑多得数不清,四匹驮运货物的马的背上鼓胀的鞍囊里还藏着什么武器就更不用想了。六个人领着几匹未载货物也未配鞍的马。
他们虽然全副武装,看来倒十分轻松,一边骑马,一边三五成群地说说笑笑,不过偶尔还是有人抬头警惕地检视四周。其中一人望向我们的藏身处时,我忍住想要低头的冲动,那搜索的目光似乎一定会察觉到不寻常的移动或詹米头发反射的阳光。
想到这里,我一抬头,发现他也想到了。他已将披肩拉上,盖住头和肩膀,而披肩上粗糙单调的图案使他成功地融入灌木丛中。待队伍的最后几人蜿蜒进入旅店前院,詹米立刻扯下披肩,向后移往上坡的小径。
“你认识他们吗?”我喘着气,跟着他钻进石楠丛中。
“噢,认得。”詹米像山羊一样在陡峭的小径上前行,呼吸平稳,镇定如常。他回头注意到我的费力前进,便停下脚步,伸手帮我。
“那是巡逻队。”他说着头往后朝旅店方向一指,“我们还算安全,但我觉得最好赶快离他们远一点。”
我听说过黑色巡逻队,他们大名鼎鼎,属于非正规警力,在高地上维护秩序。我也听说高地上还有其他巡逻队,各有各的管辖范围,向客户收取保卫城堡或财产的“保护费”。客户如果拖欠费用,一早醒来可能会发现牲畜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却无人知道去向——巡逻队的人更是一无所知。我突然感到一阵恐慌。
“他们在找你,对不对?”
他吓了一跳,迅速向后张望,好像以为有人上坡来追他,不过却没看见半个人影。于是他看向我,露出松一口气的笑容,然后环住我的腰,助我往上爬。
“不,我想不是。十英镑的悬赏不值得这样一大群人来追捕,而且他们要是知道我在旅店,就不会整群人浩浩荡荡走向门口。”他确定地摇摇头,“如果他们要抓一个人,又从正门进去,那一定会先派人守住后门和窗户。他们应该只是停下来吃东西。”
我们继续爬,直到崎岖的小径消失,只剩一丛丛的金雀花和石楠。我们现在身处山麓丘陵,矗立的花岗岩高过詹米的头,让我想起高耸的纳敦巨岩,感觉很不舒服。
我们接着爬上一座小堡,四下望去,山坡向下斜伸,满布石块和绿茵。高地上的很多地方都让我觉得自己被树木、岩石和山峦包围,但在此处,我们却被清新的微风和阳光所环绕,它们仿佛是在庆祝我们非正统的婚姻。
离开杜格尔的影响和让人恐惧的围观群众,我感到眩晕的自由。一股冲动让我想怂恿詹米逃跑,并带我一起走,不过理智还是占了上风。我们既没钱,也没食物,只有他皮袋子里的那点午餐。日落之前如果没返回旅店,一定会被追捕。詹米显然可以整日攀爬而不冒一滴汗,也不会呼吸困难,我却没受过这种训练。他注意到我涨红的脸,于是让我坐到一块岩石上。他自己也在我身边坐下,满足地凝视底下的山丘,等待我呼吸平稳。在这里我们绝对安全。
想到巡逻队,我不自觉地把手搁在詹米手臂上:“我真的很高兴,你没值那么多钱。”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鼻子渐渐红了起来。他揉揉鼻子说:“嗯,你的话有很多解读空间,外乡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要谢谢你。”
“我该谢谢你,谢谢你跟我结婚。我得说,比起威廉要塞,我宁愿在这里。”
“谢谢你的称赞,夫人。”他说着微微鞠躬,“我也宁愿在这里。既然我们忙着彼此感谢,我也该谢谢你跟我结婚。”
“呃,好……”我再度脸红。
“不只是为那件事,外乡人,当然也包括那件事。但我觉得你也救了我的命,至少对麦肯锡家来说是这样。”他说着,笑容渐渐加深。
“什么意思?”
“身上有一半麦肯锡血统是一回事;有一半麦肯锡血统,还娶了一个英格兰妻子,是另一回事。不管族人怎么看我,一个英格兰女人变成理士城堡夫人的机会,本来就不太大。你知道,这就是杜格尔要你和我结婚的原因。”
他抬起的一边眉毛,在晨光中闪耀着金红色的光芒:“你不会更想跟鲁珀特结婚吧?”
“不,不想。”我加重语气说。
他大笑着起身,苏格兰裙刷过松针。
“嗯,我母亲跟我说过,有朝一日会有姑娘选我的。”他伸出手,拉我起身。
“我跟她说,我觉得应该让男人来选女人。”他继续道。
“那她怎么说呢?”我问。
“她翻翻白眼,然后说:‘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你这好辩的小公鸡,你会知道的。’”他大笑,“我现在知道了。”
他抬头看着阳光从松针间流泻而过,透出柠檬色的光芒。
“真是美好的一天。走吧,外乡人,我带你去抓鱼。”
我们继续上坡。这次詹米朝北前进,爬过一堆乱石,穿越一道裂隙,进入一处小峡谷的开口,里面石头遍布、绿叶成荫,耳畔则是汩汩流水声,十多道小瀑布从石头间喷溅而出,喧乱着坠入峡谷,在下方形成无数细流和水塘。
我们把脚悬在水中晃着,从树荫下移坐到太阳下,觉得太热后又坐回树荫下。我们随意闲聊,又不说得太深,也留意着彼此最细微的动作,耐心等待着让视线停留更久、让碰触更具深意的时刻自然发生。
在一个波光粼粼的深池上方,詹米教我怎么给鳟鱼搔痒。他蹲低身体避开向下生长的树枝,沿着凸出的礁石摇摆前行,伸展双臂保持平衡。走到一半,他在岩石上小心转身,伸手催我跟上。
为了在崎岖的乡间行走,我已塞起裙摆,成功减少了行走的阻碍。我们全身舒展开来,趴在冰冷的岩石上,头对着头望向水底,柳树枝条在我们背上掠过。
“重点就是找个好地点,然后等着。”他一手探入水中,动作流畅,没有溅出水花,然后把手搁在池底凸石阴影外缘的沙石上。长长的手指微微弯向掌心,水光粼粼下,仿若水生植物的叶片轻轻漂动。从他前臂静止的肌肉来看,他的手根本没动。折射之下,他的手臂朝水面的方向直直上斜,仿佛已脱臼,跟我刚刚认识他的时候一样——那是一个多月前,天哪,才一个月?
认识一个月,结婚一天。发了誓、流了血,成为家人和朋友。假如时间到了,我必须离开,希望不会让他太伤心。我发现自己对于现下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有一瞬间还挺高兴的。我们离纳敦巨岩很远,而且眼下也绝不可能有机会逃离杜格尔。
“来了。”詹米声音很小,几乎是气音。他说过,鳟鱼的听觉很敏锐。
从我这边看过去,那条鳟鱼只不过是斑斓沙堆上的一阵乱流。在岩石阴影深处,鳞片并未发出闪光,斑点叠着斑点,被透明的鱼鳍推移着,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到。因好奇而围着詹米手腕拉扯毛发的小鱼,逃入水池明亮之处。
一根指头慢慢弯起,速度慢到几乎辨认不出它的移动。我只能从它与其他指头的相对位置看出变化。又一根指头慢慢弯起,然后过了好久好久,又是另外一根。
我几乎不敢呼吸,靠在冰凉岩石上,心脏剧烈地跳动着,节奏比鱼的呼吸还快。慢慢地,手指又一根根舒展开来,然后再度开始催眠般地漂动,一根,一根,又一根,慢慢弯起,动作如涟漪般滑顺,仿若鱼鳍边缘。
鳟鱼好像受到慢速召唤动作的牵引,向外探出鼻子,纤细小巧的嘴巴和鱼鳃不断张合,保持着呼吸的节奏。鱼鳃就像跳动的心脏,在粉色的身体内部显露、隐藏,显露、隐藏。
嚼动的嘴巴探索着咬向水波。现在,它的身体大部分已经离开岩石的遮蔽,悠悠地悬在水中,不过还在阴影之下。我看见一只眼睛,在空洞失焦的凝视中前后跳动。
再有一英寸,拍动鱼鳍的身体就会来到狡诈的指头正上方。我发觉自己两手紧握岩石,脸颊紧贴花岗岩,好像这样更不容易被发现。
突然一个动作爆发。一切发生得太快,我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厚重的水花飞溅起来,洒落在距我脸颊仅一寸之遥的岩石上。詹米从我身上跃过岩石,披肩扫过,刮起一阵疾风;鱼身划过空中,掉落在铺满树叶的岸边时,发出沉重的撞击声。
詹米从礁石上跃入池边的浅滩中时,水花四溅。那发蒙的鱼还来不及挥动鱼鳍跳回水里就被他逮住了。他抓住鱼尾,熟练地拍向石面,鱼儿当场毙命。
他涉水把鱼拿给我看,骄傲地说:“是条大的。”这鱼足有十四英寸长。“早餐有着落了。”他抬头对我笑着,裤子湿到大腿,头发垂在脸上,衣服上有水渍,还沾着枯叶。“跟你说过,我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他用好几层牛蒡叶和冰冷的泥巴包起鳟鱼,接着在冷水中清洗手指上的擦伤,爬上岩石,把包好的鳟鱼递给我。
他对着鳟鱼点点头:“这个结婚礼物可能有点奇怪,但奈德·高恩可能会说,这也不是没有先例。”
“有过给新婚妻子送鱼的先例?”我饶富兴趣地问。
他脱下长袜,放在岩石上,然后躺在阳光下,赤裸修长的脚趾在暖阳中愉悦地扭动着:“有一首老情歌,是从列屿那边传来的。你想听吗?”
“好,当然。呃,可以的话,用英语唱吧。”
“噢,好。我不太会唱歌,我把文字念给你听吧。”于是他向后梳开眼前的头发,朗诵起来。
你是明亮华屋中王的女儿,
在我们的新婚之夜,
如果我是邓图尔姆堡的男人,
我会带着礼物飞奔到你身边。
你会得到一百只獾,它们是河岸的动物;
一百只水獭,它们是溪流的住民;
还有一百条鳟鱼,它们就生长在水塘里;
……
接下来是一长串列屿的花卉和动物名称。我一边看着他慷慨激昂地朗诵,一边想着自己坐在苏格兰的池边岩石上,听着盖尔人的情歌,膝上还放着一条死鱼,整件事有多么诡异。更诡异的是,我其实挺乐在其中的。
他朗诵完毕后,我热烈鼓掌,膝盖牢牢夹住鳟鱼。“噢,我喜欢这首歌!尤其是那句‘我会带着礼物飞奔到你身边’,听起来他是个热情奔放的情人。”
詹米笑了,眼睛闭着避开阳光:“我想我可以加一句:‘我会为你跳进池里。’”
我们都笑了,接着彼此沉默了好一会儿,沐浴在初夏的暖阳中。四野阒然,只有水池那边传来潺潺的水流声。詹米的呼吸平顺下来,我观察着他的胸膛缓慢起伏,以及颈间脉搏的缓慢跳动。他的脖子底部有一道三角形的小疤。
我感到他又开始像先前那样感觉羞赧和局促,于是伸出一只手,紧紧抓住他的手,希望借助碰触重拾轻松气氛。他滑过一只手臂,环绕我的肩膀,却反而使我察觉到他薄衫下身体的僵硬线条。我说要在石缝间摘些粉红天竺葵,借此拉开我们的身体距离。
“对头痛很有效。”我边解释,边把植物塞进腰带。
他歪着头凝视着我说:“你很困扰。我不是说头痛,是弗兰克。你在想他,所以我碰你,让你感到困扰,因为你心里不能同时装下两个人。是不是?”
“你很有观察力。”我说,心里感到惊讶。他微笑,但不再碰我。
“这不难懂,姑娘。我知道我们结婚后,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常会不自觉地想到他。”
当时我并不愿意想,不过他说得没错,那是不自觉的。
“我跟他很像吗?”他突然问。
“不像。”
事实上,很难想象还会有谁像他们两人这样截然不同。弗兰克身形细长,动作轻柔,肤色黝黑,而詹米高大魁梧、强壮有力,像炽热的阳光一样明亮。虽然他们身上都浓缩了运动员的某种优雅,但弗兰克是网球选手的体格,詹米则是战士,受过真正肉体考验的培养和磨炼。弗兰克只比五英尺六英寸的我高四英寸,而当我和詹米面对面站着时,我的鼻子可以舒服地放进他胸膛中间的小凹洞,而他的下巴可以轻松抵着我的头顶。
他们的差别并不只在外在体态方面。两人年龄相差近十五岁,这或许能够说明为何弗兰克谨慎有礼,而詹米坦率直接。就情人的角色来说,弗兰克优雅、世故,体贴而有经验;詹米因为缺乏经验,或者说以此为借口,他就全然奉献,毫无保留。而我对他的回应是如此之深,心完全乱了。
看着我内心交战,詹米并非没有一点同情。
他说:“嗯,那么,看来这件事我有两个选择。我可以让你好好想想,或者……”
他俯身轻轻覆上我的双唇。我吻过的男人够多了,尤其是在战争期间,调情和电光石火的爱情,是死亡和不确定感的草率盟友。但詹米不一样,他极温柔,没有一点踌躇,比较像约束下的有力承诺,因为未经请求就给予,更像是一种挑战或刺激。我是你的,他的动作如此表明,如果你要我,那么……
我要,于是我的嘴巴在他唇下张开。我未经征询,却仍满心接受他的承诺和挑战。吻了好久,他抬起头来,微笑着俯视我。
“或者,我可以试着让你分心,不再想那些事。”他终于把话说完。
他将我的头紧靠他胸膛,抚摸我的头发,并整理好从耳旁跑出来的卷发:“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知道我能让你高兴,你的身体对我有回应——这对我而言像是礼物和奇迹。之前,我不曾想过这种事。”
回话之前,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有的。我想,这样有用。”
我们再度陷入沉默,似乎过了很长时间。最后,他终于松开身体,低头微笑着看我:“我跟你说过我没钱也没土地吧,外乡人?”
我点点头,搞不清他想说什么。
“我应该早点提醒你,我们也许只能睡干草堆,什么都没有,只有石楠花、麦酒和燕麦糊。”
“我不在乎。”
他朝前方树丛的开口处点一下头,视线没有从我身上移开。
“这儿没有干草,但那边有一片新鲜蕨类还不错,你想练习、熟悉一下吗……”
***
一会儿之后,我抚着他的背,湿湿的,是剧烈运动后的汗水和蕨类的汁液。
“你要是再说‘谢谢’,我就打你的脸。”我说。
然而,我得到的回应只是微微鼾声。一片低垂的叶子掠过他的脸颊,一只好奇的蚂蚁爬过他的手,修长的指头在睡眠中缩了一下。
我拂掉蚂蚁,撑着手肘,往后靠着看他。他的睫毛很长,因为闭着眼睛而清晰明显,而且很浓密,不过颜色很怪,尖端是深赭色,根部色泽却很浅,几乎是金色。嘴唇的刚硬线条松懈下来,嘴角保留着微微笑意,下唇因为放松,形成一道完整的曲线,看起来既诱人,又无邪。
“可恶。”我轻声对自己说。
我已经抗拒了一段时日。在这桩荒谬的婚姻之前,我就早已察觉了他的魅力。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所有的人绝对都经历过这种事。只要某个特定男人——或女人——在场或出现,你就会突然变得敏感,忍不住用视线一直追随对方,计划“不经意”的巧遇。在对方四处忙碌时不知不觉地注视他,对他身上的所有小细节都仔细观察——上衣覆盖下的肩胛骨,手腕上隆起的骨头,下巴下方柔软的区域——胡楂儿最早从那里冒出来。
迷恋。这很常见,护士和医生之间,护士和病患之间,任何两种人聚在一起,相处久了都可能发生。
有些人会付诸行动,短暂、激烈的爱情故事屡见不鲜。幸运的话,激情在几个月内便会褪去,没有什么结果。不幸的话……好了,怀孕、离婚,偶尔还有离奇的性病。迷恋,危险的东西。
我有过迷恋的感觉,有过好几次,但都保持理智,没有付诸行动。然后每次都一样,过一阵子之后,吸引力减弱,那个男人失去金色光环,在我生命中回到平常的位置,对他、对我、对弗兰克都没造成伤害。
至于这次。这次我被迫付诸行动。只有天知道这个行动会带来怎样的伤害,但是我已经无法回头。
他放松地伸展四肢,趴着睡着。阳光在他后颈的红色细毛上闪耀,照亮脊椎上的小小的软毛,一路延伸至覆在臀部和大腿上的金红色绒毛,然后向下深入柔软的赭色鬈毛丛中,在他舒展的双腿间微微闪现。
我坐起身,欣赏他的长腿,流畅的肌肉线条在臀部和膝盖之间,向内凹成大腿,接着又从膝盖延伸至优美修长的脚。脚底平滑,呈粉色,因为赤脚走路而微微长茧。
我手指发痒,很想抚摸他小巧耳朵的线条,下巴粗犷的角度。好吧,我想,行动。既然我已经付诸行动,保持理智的时机早就过了。对我们两个来说,我现在做任何事都不会让事情更糟。我伸手轻轻摸他。
他睡得很浅。他翻过身,手肘撑地,好像就要一跃而起,我有一瞬间差点儿要跳起来。看见是我之后,他放松下来,露出微笑。
“夫人,你吓了我一跳。”
他算是非常有礼地鞠了躬,至少对于一个在蕨菜丛中全身舒展、赤身裸体、身上只有斑斓阳光的人来说,这就算是行了大礼。我见状大笑。至于挂在他脸上的笑容,在看见蕨菜丛中我赤裸的身体后就变了表情。
“事实上,夫人,我完全是你的人了。”他的声音突然变得粗哑。
“哦,是吗?”我轻声说。
他没有动,我又伸出手,慢慢往下靠向他的脸颊和脖子,抚过他闪耀的肩线,继续往下移动。他没有动,但闭上了眼睛。“我的天啊。”他用力吸了一口气。
“别担心,不会很粗鲁。”我说。
“谢天谢地啊!”
“别动。”
他的指头陷入碎石地面,但确实没动。
“拜托。”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抬头看见他睁开了眼。
“不行。”我说,自己享受着这个过程。他再度闭上眼睛。
“等下就轮到你了。”一颗晶亮的汗珠在他笔直的鼻梁上闪耀。
“是吗?”我说,“你打算怎么做?”
他手掌紧贴地面,臂上的肌肉线条都凸起来了,然后费力开口说话,好像是咬着牙说出来的:“我不知道,但是……我对基督和圣艾格尼丝发誓……我会……想出来的!天哪!拜托!”
“好吧。”我说,放开了他。
接着我小声发出尖叫,他扑向我,把我压在蕨菜上。
“该你了。”他说,尽是满足的语气。
***
我们在落日时分返回旅店,并在山顶驻足片刻,确认巡逻队的马已不在外面踱步。
旅店看起来很温馨,灯光已从小窗和壁缝间流泻出来。落日最后的余晖也在我们身后,因此山坡上的一切事物都有了两道阴影。随着白日的暖意渐散,微风轻扬,树叶摇曳,多重阴影在草地上起舞。很容易想见这山上有精灵,随着影子摇曳着舞姿,穿梭在纤细的枝干间,隐入森林的深处。
“杜格尔也还没回来。”下坡的时候,我说出我的观察,他惯骑的那匹黑色大阉马没在旅店的小围场里。其他一些牲畜也不见了,奈德·高恩的马也不在里面。
“还没,至少要再过一天他才会回来——或者两天。”詹米伸出一只手臂让我搀扶,我们缓缓下坡,小心避开矮草丛中的凸出石块。
“他去哪儿了?”我还在为刚才的事脸红心跳,对于他不在这件事,我没想太多——甚至根本没注意到。
詹米扶我越过旅店后方的围墙阶梯。
“去处理附近佃农的一些事。你知道,他在威廉要塞被要求把你交出来之前,只有一两天的时间。”他捏捏我的手臂,表示安慰,“没什么事比杜格尔说他不要你更能让兰德尔队长高兴了,而杜格尔既然说了,那他最好就别在此地逗留太久。”
“他很明智,而且人很好,留我们在这里,呃……彼此熟悉。”
詹米轻蔑地发出哼声:“他哪里好?那是我开出的接受你的条件之一。我说,一定要这样的话,我可以结婚,不过如果要我在草丛里圆房,还有二十个族人在旁边看热闹、给建议,那就太可恶了。”
我停下来注视着他。所以这就是他当时大声嚷嚷的原因。
“条件之一?”我说,语调很慢,“那其他条件是什么?”
天色已经暗得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觉得他有点尴尬。
“只有两个。”他终于开口说。
“内容是?”
“这个嘛……”他说着,脚步踌躇着,踢开眼前的一块圆石。“我说你必须正式入门,在苏格兰教会牧师的见证下完婚,不能只有一张契约。至于另一个条件——他得给你找一件合适的结婚礼服。”他看向一旁,避开我的目光,声音轻得我几乎听不见,“我——我知道你不想结婚。我想让这场婚礼办得……尽量让你开心一点。我想这样你会觉得比较不……嗯,我希望你有件像样的礼服,就这样。”
我正要开口说话,但他转过身,往旅店走去。
“快跟上,外乡人。”他粗声说,“我饿了。”
***
享用食物的代价是人群围绕,我们一踏进旅店大门便见识到了。迎接我们的是嘈杂的欢迎声,我们立刻被推到桌旁坐下,丰盛的晚餐已进行到一半。
这次我多少有点心理准备,没受针对我们的粗俗玩笑和肤浅评论的影响。我很高兴可以默不作声缩在一旁,让詹米面对那些嘲弄,以及关于我们整天做了什么的下流臆测。
“睡觉。”詹米如此回答其中的一个问题,“昨晚连闭眼的空都没有。”他用保密的音调补上一句,“没办法,她打呼噜。”如雷的笑声更响亮了。
我作势要打他耳光,他却拥我入怀,在众人的喝彩声中给我深深一吻。
晚餐过后是舞蹈时间,由店主提琴伴奏。我一向不太善于跳舞,一紧张就容易绊到自己。现在穿着长裙和不便行动的鞋子,更不认为自己会有多好的表现。但脱下木鞋后却出乎意料地发现自己跳得很顺畅、很尽兴。
因为女伴人数不够,旅店女主人和我只好撩起裙子,把吉格舞、利尔舞和斯特拉斯贝舞一首接一首跳下去,最后我停下来,靠着高背长椅的时候,已经满脸通红、气喘吁吁。
男人们完全不累,自己一人或两两一组,像格子上衣一样转着圈圈。最后,他们退到墙边,鼓掌欢呼,看着詹米拉着我的双手,带我跳一首叫作《北方公鸡》的激昂快舞。
跳到楼梯附近准备收舞,他环着我的腰转了个圈作为结束。我们停下舞步,然后他发表了短短的演说,夹杂着盖尔语和英语,语毕迎来更多的掌声,尤其是他把手探进皮袋子,丢给老板一个小洗革皮袋,要他把里面的钱全用来上威士忌之后,更是掌声如雷。我认出那是在图奈格的打斗中赢得的赌注,大概是他仅有的财产,我想,也没有更好的方式花掉了。
我们总算走到阳台,身后全是粗鄙的祝福呼声,一声大过一声,喊着詹米的名字。
我转身看见鲁珀特的大脸,茂密黑胡下的脸比平常还红,从下到上笑着。
“不行,鲁珀特!”詹米大叫,“她是我的。”
“兄弟,给你可惜了。一小时之内她就会在地上要了你。这些年轻家伙,都不持久。”鲁珀特说着,拿袖子抹抹脸,然后对我喊道:“要是你要不浪费时间睡觉的男人,小姐,来找我。还有……”他向上掷出一件东西。
一个鼓胀的小袋铿然落在我脚边。
“结婚礼物,什米宝吉巡逻队的一点意思。”他说。
“啊?”詹米蹲下捡起袋子。
“可不是所有人都成天在绿草如茵的河岸边无所事事,老兄。”他责备地说,眼睛飘向我,“这都是苦干实干挣来的钱。”
“噢,是啊,掷骰子还是玩牌?”詹米笑着说。
“都有。”黑胡子下露出耍赖的笑容,“把他们榨得一干二净哪,老兄。一干二净!”
詹米张嘴要说话,但鲁珀特举起长茧的大手:“不,老兄,不必道谢。替我好好待她就好,行吧?”
我手指压在唇上,送他一个飞吻。他像被人打到一样,一掌覆在脸上,蹒跚后退,惊呼着退到酒吧,身体像喝醉一样摇晃。
楼下的欢闹过后,房里就像宁静祥和的庇护所。詹米还兀自轻声笑着,爬上床,舒展身体,调顺呼吸。
我松开紧到让人不适的束腹,坐下来梳开跳过舞后凌乱纠缠的头发。
“你有最美的头发。”詹米看着我说。
“什么?这个?”我不自在地伸手摸向发束,跟平常一样,只能委婉地说是乱七八糟。
他大笑。“嗯,我也喜欢另一边。不过,我是指这边。”他故作严肃地说。
“可是它这么……卷。”我说,有点脸红。
他惊讶地说:“对啊,正因为卷才好看啊。我在城堡里听见杜格尔的一个女儿对朋友说,她要用火钳烫三小时,才能让头发变成那样。她说她恨不得挖出你的眼睛,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卷成那样。”他坐起身来,轻拉一束卷发,拉直的发束几乎碰到我的胸部。“我姐姐詹妮的头发也是卷的,但没你这么卷。”
“你姐姐的头发跟你一样是红色的吗?”我试图想象神秘詹妮的大概长相,她好像常常在詹米心里浮现。
他摇摇头,继续来回拉扯我的卷发:“不一样。詹妮的头发是黑的,像夜一样黑。我的红发像我母亲的,詹妮的则遗传自父亲。大家都叫他布莱恩·乌,意思是‘黑布莱恩’,因为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是黑的。”
“我听说兰德尔队长被叫作‘黑杰克’。”我试探着问道。
詹米干笑一声:“噢,是啊。不过那是指他灵魂的颜色,不是头发。”他俯视我的眼神犀利起来。
“你不是在担心他吧?你不必担心。”他放开头发,双手紧紧抓住我的肩膀,“我是认真的,你知道。我会保护你。保护你不被他伤害,或被其他人伤害。就算流尽最后一滴血,我也会保护你,mo?duinne。”他柔声说。
“Mo?duinne?”我问,这段激烈的话让我有点不安。我不想为他流的血负责,不管是最后一滴还是第一滴。
“‘Mo?duinne’的意思就是‘我的褐发美人’。”他拿一束发丝凑向唇边,然后微笑着,他的眼神让我的每一滴血液开始在血管里奔腾,“Mo?duinne,”他重复一次,声音温柔,“我一直想这样叫你。”
“我一直认为褐色有点无聊。”我务实地说,想拖延一下。我感觉,自己坠入眩晕的速度太快了。
詹米摇头,继续微笑。
“不,我不这样认为,外乡人,褐色一点也不无聊。”他双手捧起我整头的头发,然后散开,“就像溪水碰到石头泛出涟漪,波浪的颜色深,太阳照射到的表面则略带银光。”
我很紧张,觉得有点呼吸困难,便向后退,去捡掉落地面的梳子。我直起身时发现詹米还直直盯着我。
“我说过不会过问你不想对我说的事。我不问,但会自己推论。科拉姆认为你可能是英国间谍,虽然他不明白若是这样,你怎么会不懂盖尔语。杜格尔认为你可能是法国间谍,可能是在帮詹姆斯王寻求支援,不过这样的话,他就弄不懂你为何会独自行动。”
“那你呢?”我问,用力拉扯一束难缠的发结,“你认为我是什么人?”
他歪着头思索,上下仔细审视我:“从外表来看,你可能是法国人,你优美的脸骨跟一些法国安茹省的小姐很像。虽然法国女人通常面色蜡黄,而你的肤色却有如蛋白石。”他一根手指缓缓掠过我锁骨的弧线,我感觉皮肤在他的抚触之下发了光。
指尖移到我脸上,从太阳穴滑到脸颊,把我的头发向耳后抚顺。我在他审视的目光下保持不动,当他的手越过颈项,拇指轻抚我耳垂时,我还是忍着不动。
“金黄色的眼睛,那样的一双眼睛,我只看过一次——在一只雪豹的脸上。”他摇摇头,“不对,姑娘。虽然你有可能是法国人,但你不是。”
“你怎么知道?”
“我和你说了很多话,也从旁边听你说过话。杜格尔认为你是法国人,因为你法语说得很好——非常好。”
“谢谢。那我法语说得好,证明我不是法国人?”我嘲讽地说。
他微笑着,加重放在我脖子上的力道。“你法语说得很好——但没我好。”他用法语补上一句,然后转回英语。他突然放开我。“我离开城堡之后,在法国住了一年,后来又住了两年,跟军队一起在那里。母语是法语的人,我一听就知道。法语不是你的母语。”他缓缓摇头。
“西班牙人?有可能,但又为什么?西班牙对高地没兴趣。德国人?当然不是。”他耸耸肩,“不管你是谁,英国人都想要找出答案。各个宗族骚动不安,查理王子静待从法国起航的时机,他们无法忍受这么多未知因素。而他们找出答案的手段不会太温柔的,这我有理由确信。”
“那你又怎么知道我不是英国间谍呢?科拉姆认为我是英国间谍,你刚说的。”
“有可能,虽然你的英语也非常奇怪。不过,如果你是英国来的,你为何选择和我结婚,而不是去找你们英国人呢?这是杜格尔要你和我结婚的另一个原因——要看看到昨晚的关键时刻,你会不会逃跑。”
“而我没有逃跑。所以这证明什么?”
他笑着向后躺到床上,一只手臂挡在眼睛前面遮蔽灯光:“要是我知道就好了,外乡人。要是我知道就好了,我无法想出任何合理的解释给你。你有可能是一名小仙子,因为就我所知……”他从手臂下方朝旁边一瞥,“不,我想你不是。你太高大了。”
“你不知道我是谁,难道不怕我哪天晚上趁你睡着时杀了你吗?”
他没回答,但是手臂从眼睛上方移开,笑容加深。他的眼睛一定遗传自弗雷泽家这一边,我想。他眼睛不像麦肯锡家的那样深陷,角度奇特地嵌在脸上,高耸的颧骨衬得眼睛似乎是斜的。
他轻松地抬起头来,上衣从前面打开,把自胸膛到腰部全袒露出来。他把短剑从剑鞘中抽出来丢向我,砰的一声落在我脚边的木地板上。
他把手臂搁回眼睛上,头向后伸,露出深色胡楂儿突然停止生长的那一块,就在下巴下面。
“直直向上,正中胸骨下方,干净利落,虽然要用点力。割喉容易多了,可是会非常难清理。”他建议道。
我弯身捡起短剑。
“我要是杀了你,正好让你称心如意,你这个自大狂。”
他手肘下面露出来的笑容继续扩大:“外乡人?”
我停下来,还握着短剑:“什么事?”
“那我会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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