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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夜里的演出

我躺在床上,彻底累坏了。翻找比顿留下的记录资料其实还算挺享受的,而且尽管手边可用资源不多,能帮几个病人看看病还是让我觉得自己有点用处,心里踏实了一些。
感受手指下的肌骨、脉搏,检查病人的舌头和眼珠,这些熟悉的例行工作对平抚从踏出石阵以来一直缠绕我心头的惊恐颇有助益。不管身处的状况多诡异、自己和这地方又如何格格不入,当我明白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人时,心中多少感到安慰。他们的身体温热、多毛,我能感受到他们的心跳,听得到肺部的呼吸。有些人身上带着难闻的体味,身子饱受折磨,又脏又臭,不过这些对我而言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些状况绝对不会比战地医院更糟糕,而且病人患的都只是不会让人担心的小伤小病。
我很满意自己能重操旧业,替人疗伤解痛,接回脱臼和修补伤口。很感谢科拉姆建议我接下这一职务,不管当初是什么鬼命运把我带到这地方,担负起照顾他人的工作让我觉得自己不再那么严重地受不甘的念头的折腾了。
科拉姆·麦肯锡,这奇特的男人。他颇富修养,心胸宽宏又细心体贴,外显的矜持带着刚毅顽强的内在。这刚毅的特性在他弟弟杜格尔身上更是明显,杜格尔是天生的战士,不过看他们兄弟俩站在一起,却能看出谁更强大。科拉姆虽然双腿扭曲残疾,但他是宗族领袖,也是理士城堡内所有一切的主宰者。
洛特雷克症候群——我先前虽然没见过实际病例,倒是听过一些描述。这个病症以其最为人所知的受害者法国画家图卢兹-洛特雷克命名。不过我提醒自己,洛特雷克这时候还不存在哦!这是骨骼与结缔组织的一种退化病症,病患的外观在十多岁初发病前通常看起来并无异状,但病发时,支撑身体的腿骨会在体重的压挤下碎裂坍塌。
我心不在焉地扯顺打结的头发,回想课本上的描述:体内循环不良引起的苍白肤色和过早出现的皱纹,是该病症的征兆,手指和脚趾的干燥状况及明显的硬茧也是该病的迹象,这我先前在科拉姆身上已经注意到了。由于患者的腿骨会扭曲、弓弯,脊椎便会相对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发生扭曲,引起剧烈疼痛。患者体内白血球数量低,易增加病菌感染概率,过早引发关节炎。再者,患者因体内循环不良,加上结缔组织退化,必会产生不孕和性无能的问题。
霎时,我的念头停了下来,想起哈米什。“我儿子。”科拉姆曾骄傲地向我介绍。嗯……那么,或许科拉姆并没有性无能的状况,或者也许他有,但利蒂希娅很幸运,因为麦肯锡家族的男人许多都长得非常相像。
我沉陷在如此有趣的想法里,一阵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一个模样随处可见的小男孩站在门外,捎来科拉姆的邀请口信。小男孩说,厅堂里将有歌唱表演,若是我愿意赏光莅临,麦肯锡家族的领主将会十分荣幸。
方才的臆测让我好奇地想再见见科拉姆,于是我快速地朝玻璃镜瞄了一眼,虽然用处不大,还是顺了顺头发。我关上房门,跟着我的小小护花使者穿过起风的寒凉廊道。
厅堂在夜里看来有点不同。沿墙架立的松木火炬燃烧得噼啪作响,偶尔迸出蓝色的松脂火光,带着些许快活的气氛。原本附着数根铁叉和大锅的火炉,热度在热闹的晚餐时间过后已渐渐降低,炉床上现在只有一团炉火,靠着两根缓缓燃烧的大圆木撑着,铁叉都已收入洞穴般的烟囱内了。
厅堂里的桌椅板凳还在原处,不过已稍稍后移,炉边腾出了一些空间。炉边一带显然是表演的中心点,因为科拉姆那张雕花大椅已摆到另一侧。科拉姆正坐在椅子上,腿上盖着暖毯,伸手可及的小桌子上放着玻璃酒瓶和几只高脚大杯。
科拉姆看到我在拱门下踟蹰着,友善地对我招招手,示意我坐到他身旁的凳子上。
他以愉悦而随性的口吻说:“克莱尔女士,很高兴你愿意赏光。虽然格伦的歌声已有我们这群人欣赏,但他若知道有新朋友来听歌,一定会很开心。”
身为麦肯锡家族首领的科拉姆面色憔悴,宽阔的肩膀有点垂垮,过早出现的皱纹深深凿刻在脸上。
我口中喃喃自语地说着些无关紧要的事,然后环顾整个大厅。众人开始涌入,有时又向外走去,大家三五成群地交谈着,纷纷坐上靠墙放置的长凳。
“抱歉,你说什么?”声音越来越嘈杂,让我漏听了科拉姆说的话,一转头便看到他把酒瓶递了过来。这是个淡绿色水晶制成的漂亮钟形酒瓶,透过瓶身玻璃看去,瓶内的液体颜色是深海的绿,但一倒出来却是美妙的淡玫瑰红,而且带着美味的醇酒香气。这酒的滋味十足美妙,在心有不甘地让每一滴佳酿甘露滑入喉咙之前,我沉醉地闭上眼,先让酒香搔弄我的口颚。
“这酒不错,对吧?”低沉的声音里带着愉悦的音调。我睁开眼睛,看到科拉姆赞许地对我微笑。
我张口想回话,却发现这滋味里滑顺细致的韵味是骗人的,这酒烈得让声带轻微麻痹。
“太……太美妙了。”我努力地说出口。
科拉姆点着头:“的确,从德国莱茵河地区来的。你对这酒不熟?”当科拉姆拿着酒瓶朝我杯子送过来时,我摇摇头。他用发亮的玫瑰红的酒装满我的杯子,又握住自己的杯脚转动着,好让火光照耀出杯中酒液泼溅的朱红。
“不过,你倒是懂得好酒。”他倾着杯子,享受杯中佳酿的浓郁果香,“但我想,这也很自然,因为你有法国血统——或者,应该说是一半的法国血统。”他微笑着迅速更正,“你的家族来自法国何地?”
我迟疑了一会儿,想起在这种情况下说话要尽可能贴近事实。“我的家族和法国的关系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也不是很直接的联系。我那些可能在法国的远亲都来自北部,在贡比涅附近。”对于脱口而出的话,我自己都有点讶异,因为我未来的亲戚真的就住在贡比涅附近。要贴近事实,的确。
“啊,不过你自己从没去过?”
我倾着杯子,一如先前地摇摇头。我闭上眼,深深呼吸,好吸进美酒的醇香之气,接着依然闭着眼答道:“没有。我也从没见过那儿的亲戚……”我一睁眼便发现科拉姆紧盯着我,“……我之前就说过了。”
“你的确说过。”他不慌不忙、平心静气地点点头。科拉姆·麦肯锡的双眼是漂亮的柔和灰色,覆有一片浓密的黑睫毛。他是个迷人的男子——至少腰部以上是。我的目光越过科拉姆,望向炉火旁的一群人,我看到他的妻子利蒂希娅和几位女士正热烈地聚在一块儿和杜格尔说话。杜格尔·麦肯锡也是个迷人的男子,而且五体健全。
我拉回注意力,发现科拉姆正心不在焉地看着墙上挂着的画。
“而且正如我先前所言,我希望可以尽快上路去法国。”我突然开口,把他从暂时的失神状态中拉回。
科拉姆一手拿起酒杯,质问似的挑起眉来,口气轻快地回答:“你的确说过。”我稳稳握住酒杯,示意只需要一点酒即可。我起身想朝拱道走去,但科拉姆却把这雅致的酒杯装得近乎全满。
科拉姆的目光紧盯着逐渐涨升的酒液:“比彻姆女士,正如我先前所言,我想你应该很愿意在本地多停留一些时日,直到我们为你的交通问题做好最适当的安排。毕竟,你也不那么急吧。现在不过是春天,而在秋季风暴前的数月穿越海峡可是十分危险的事。”他的双眼和杯子同时扬起,锐利的目光紧盯住我。
“不过,要是你愿意告诉我法国亲戚的名字,也许我可差人先捎个口信过去,让他们准备准备,如何?”
科拉姆在吓唬我,我没得选择,只能先喃喃说“好的,也许等会儿就给你”之类的虚应之词,然后急忙在歌唱表演开始前推说内急,得离开一下。这是科拉姆设下的游戏和圈套,我还不是他的对手。
我的托词也非全然虚构,我在堡内几个漆黑的厅里花了点时间胡乱走寻,才找到我要去的地方。完事后,我摸索着找到回去的路,手里还握着酒杯。我看到一条通向厅堂的明亮拱道,走进时才知道我走到了较矮的入口,正站在离科拉姆较远的对面厅尾。这情况对我正好,我默默走进长厅,沿着墙走向其中一张板凳,然后煞费苦心地融入人群。
我朝大厅前端望去,看到一个身形修长的男人。从他手上的小竖琴研判,他必定是吟游诗人格伦。科拉姆一招手,仆侍急忙给吟唱者取来凳子。格伦坐上凳子,开始为竖琴调音。他耳朵贴近竖琴,轻拨琴弦。科拉姆从瓶中又倒了一杯酒,手再一挥,差遣仆人把酒杯朝诗人那儿送去。
“他召来他的笛子,叫来他的酒杯,科尔老国王唤来他的三个提琴手……”我无礼地低声唱着这首老儿歌,引来莱里的斜眼。莱里坐在挂毯下方,挂毯的织纹图样是一个猎人带着六条拉长身子的斜眼狗,到处乱窜地追捕一只孤零零的野兔。
“你不觉得这狗有点过分吗?”我挥指着挂毯,在她身旁的凳子上蓦地坐下。
“噢!呃……是呀。”她小心翼翼地回答,身子还稍稍往旁边移开。我试着把莱里拉进我友善的对话里,不过多数时刻她只是简单地用“嗯、啊、噢”回应,而且只要我一跟她说话,她就会脸红心惊,所以没多久我就放弃了。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厅堂前头的景象。
格伦已经将竖琴调至满意,他从外套中拿出三把长短各异的木笛,搁在小桌上,方便等会儿取用。
我突然发现,莱里没和我一样享受对吟唱诗人和乐器的兴趣。她微微挺直身子,目光越过我的肩头,望向低矮的拱门,同时身子也缩躲在挂毯的阴影下,免得被人发觉。
顺着她的目光,我发现詹米·麦克塔维什红发的高大身影正朝厅里走来。
“啊,英勇的大英雄!你喜欢他呀?”我问身旁的女孩儿。
她发疯似的猛摇头,但脸颊上鲜明的红晕已道尽一切。
“这样啊,我们来看看可以做点什么,如何?”我真是心胸宽大又慷慨。我站了起来,兴高采烈地猛挥手,好吸引詹米注意。
这年轻人看到我招手,便笑着穿过人群走来。我不知道他俩之前在院庭里发生过什么事,不过我看詹米和这女孩打招呼的方式虽然亲切,但依然正经,他对我弯腰致意的方式反而更轻松随性。经过我们这段时日被迫生成的亲密感,詹米已经很难再把我当成陌生人了。
厅堂前头传来测试的琴音,表演即将开始。我们赶忙入座,詹米就在我和莱里之间坐下。
骨架细瘦、发色灰褐的格伦是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不过一旦开口唱起歌来,你就会忘却他的长相。众人听得如痴如醉,格伦成了唯一的焦点。他以一首简单的曲子开场。这是一首盖尔语歌谣,曲中强烈的词韵和旋律甚为契合,歌声伴着他轻触竖琴的弦音,拨捻琴弦引出的震动中似乎都带着曲中字词的尾音余韵,从一段旋律滑渡到下一段去。他的声音简单得令人迷惑,起初你以为这声音只不过是听来舒服却缺了点力道,但随后你会发现他的声音竟直直穿透全身,每个音节都清澈晶亮,犹如水晶。不论能否听懂歌词,这声音都会在脑中隆隆回响。
这首歌得到众人热烈诚挚的掌声,歌者随即再献唱一首。我想,这首唱的是威尔士语,这声音听在我耳里就像旋律悠扬的漱口声,但我周围的人似乎都能跟上,他们无疑听过这首曲子。
在歌者重新调音的短暂休息间隙,我低声向詹米打探格伦在理士城堡是不是已经有一段时日了,随即我回想起,说:“噢,可是你不会知道吧?我都忘了你自己到这里也没多久。”
“我以前来过理士。十六七岁时在这里待了一年,格伦那时就在这儿了。你应该看得出科拉姆很喜欢他的音乐,他给格伦的待遇很丰厚。这个威尔士人只要愿意在哪个地方待下,所有领主都会欢迎的。”
“我还记得你以前在这里的时候……”开口的是莱里,虽然她的脸依旧微微晕红,但她决定加入谈话。詹米微笑着转过头,让她也加入对话。
“你记得啊?那时候你才七八岁。我觉得自己那时很不起眼,更别提会有人记得。”詹米礼貌地转回头对我说:“听得懂威尔士语吗?”
“嗯。不过,我还是记得。”莱里接续说道,“那时候,你……我是说……你不记得我吗?”她的手紧张地扭着裙子咬起指甲来,我全看到了。
詹米的注意力似乎被厅堂那头正以盖尔语争论着的一群人吸引过去。
“啊?”他含糊地说,焦点突然又回到莱里身上。他微微笑着:“不,我想我不记得。十六岁的小毛头心里只顾自己,哪会去注意根本没看在眼里、脸上挂着鼻涕的小孩。”
我猜他这番话本意是要自嘲,而非嘲笑对方,但话一出口,效果却刚好相反。我心想,暂停一下,让莱里恢复平静也许比较好,于是我赶忙插嘴:“哎呀,威尔士语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詹米,你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噢,知道。”詹米开始将格伦吟诵的字句转译为英语。这是一首古老的叙事曲,显然是一个年轻男子爱上了年轻女子(不然呢?)的故事。贫穷的他爱上了她,却自觉配不上她,于是离开家乡,到海上寻找发财机会。年轻男子遭遇船难,碰上威胁性命的海蛇、迷惑他的人鱼,历经数度冒险之后,终于寻得财宝重回故里,却发现年轻女子嫁给了他最好的朋友,如今已成人妻。这个朋友更穷,但显然更聪明。
我半作弄地问:“那你会怎么做?你会当个无财不婚的男人,还是不管有钱没钱,娶了再说?”这个问题似乎让莱里同样感兴趣,她抬起头来想听听詹米的答案,同时又假装非常注意格伦开始吹起的笛音。
“我?”詹米似乎被这问题逗乐了,摇着头笑道,“这个嘛,既然我一开始就是个穷光蛋,而且看来没什么机会发财,我想,要是我这么穷还有姑娘愿意下嫁,还真是幸运。而且,我对海蛇肉可没什么胃口。”
他还打算继续说,但被莱里止住了。莱里羞怯地将手搁上詹米的臂膀,脸部泛起潮红,然后又急速把手缩回,好像詹米的手臂是烧红的铁。
“嘘,我的意思是,他要开始唱了。你们不想听吗?”
“噢,要啊。”詹米期待地稍往前坐,接着发现自己挡住了我的视线。他要我坐到他的另一边,莱里则移到板凳下。我看得出她对这安排颇为不悦,于是坚持自己待在原位,不过詹米一定要我换位置。
“不行,你坐过去会看得、听得比较清楚,而且要是他说起盖尔语,我还能一边小声说给你听。”
虽然众人在他弹奏时窃窃私语,不过在每段演奏间都会给予热烈的掌声,并且随着清亮甜美的琴音低声哼唱。突然间,厅内一片寂静,众人正屏气凝神地期待着。格伦说话的声音清澈得一如歌声,每个字都毫不费力地直达厅堂的高耸天顶。
“两百年前,那时……”他以英语说着。我突然感到一阵似曾相识,这正是我们在尼斯湖的导游说起大峡谷传说时的语气啊。
不过,格伦所说的故事无关鬼怪或英雄,而是精灵。
“……有一支精灵族住在巨龙岩附近,这座岩山以在此伏居的巨龙命名。菲昂杀了巨龙,并在巨龙倒地之处埋下龙骸,这座岩丘便以此为名。菲昂和他的武士们离世之后,来此定居的精灵族想找人类的母亲哺喂精灵的孩子,因为人类拥有精灵没有的特质,而精灵族认为,这些特质可以透过喂食人乳,传给自己的孩子。
“而巨龙岩当地的尤恩·麦克唐纳在他妻子产下长子的夜里,正好在一片漆黑中外出照顾牲口。一阵夜风和他错身而过,他在风吹的声息里竟听见妻子的哀叹。她的叹息声一如产子前的叹息,尤恩听到她在风里,便转过身以圣父、圣子与圣灵的名,将刀子抛进风中,他的妻子随即安然落在他脚边的地上。”
众人异口同声的“啊”就落在故事结尾的句点上。格伦紧接着又讲了关于精灵族的聪明才智和工于心计的故事,以及他们和人类世界互动的大小事。这些故事有些以盖尔语诉说,有些则以英语道出,选用何种语言显然是看哪种语言最适合故事中字词的声韵,因为每个故事的声韵都是如此优美,甚至超越内容本身。詹米果真信守诺言,在我耳边将盖尔语小声译为英语。他翻译起来毫不费力,速度极快,我想这些故事他先前必已听过多次。
我在这些故事中特别注意到一则男子夜里出外到精灵山的故事。他听到山上的岩石传来女人“如泣如诉”的歌声,于是再靠近一点细听,结果听到了这些话语:
我是巴尔奈领主的妻子,
精灵族又把我劫来这里。
男子听到后随即赶到巴尔奈家里,发现屋主不在,而他的妻子和孩子也消失了,便急忙找来牧师,带着牧师赶到精灵山。牧师对着山上的岩石祝祷,洒上圣水。突然间,夜幕变得更加浓黑,一阵如雷巨响传来,接着月亮在云后出现,月光映照出草地上一个精疲力竭的女子身影。她是巴尔奈的妻子,怀里还抱着孩子。这女子疲惫不堪,好像历经了长途旅程,却又说不出曾到过哪里,更不知道自己如何来到此地。
厅内其他人也有故事要说,格伦便坐在凳子上啜着酒休息。大伙儿在炉火旁一个接一个地说着故事,厅内气氛变得恍惚迷离。
有些故事我几乎没有听入耳中。我已经恍惚了,不过不是因为故事内容,而是因为我自己。天旋地转的思绪在酒、音乐和精灵故事的催化下,层层交叠。
“两百年前,那时……”我脑海里响起韦克菲尔德牧师的声音。
在苏格兰高地的传说故事里,时间总是以两百年前开始,就跟你听过的“很久很久以前”一样。
还有被困在精灵山岩石块里的女人,她们经历一段时间的长途旅行,精疲力竭地抵达,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如何来到这里。
我觉得手上寒毛冷得直竖,不安地抚了几下。两百年——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七四三年,对,接近两百年了。还有女人穿越石阵……我突然想到,一定都是女人吗?
我脑子里突然冒出别的念头:她们能回去,用圣水、咒语或刀子,她们能回去。所以,也许,也许我真的回得去。我一定得回到纳敦巨岩石阵那儿。我感到一股让我稍微晕眩的兴奋感蹿升而起,我伸手去取酒杯,想喝点酒,好让自己平静。
“小心!”我的手指摸找着,碰到了我漫不经心地搁在一旁板凳上的水晶杯,而杯中酒液近乎全满。詹米长长的手臂伸了过来,越过我的大腿,在千钧一发之际保住酒杯,避免了一场惨剧。他拿起杯子,优雅地以两根偌大的手指夹住杯颈,轻轻在鼻下前后晃着。他把杯子递给我,眉毛高高挑起。
“莱茵河来的。”我解释道。
“哈,这我知道。”他还是一脸促狭表情,“科拉姆的酒,对吧?”
“哎呀,没错。要不要尝点?很好喝。”我递过杯子,手还有点颤抖。詹米犹豫了一下,接过酒杯喝了一小口。
“啊,这酒好喝。”他递回酒杯,“不过酒劲也是双倍强劲。科拉姆因为腿疼的关系,晚上都会喝。”他紧紧看着我问:“你喝了多少?”
“两杯,噢,不,三杯。”我有点逞威风地说。
“不会吧。”他的眉毛依旧高高挑着,“多数人和科拉姆共饮两杯之后就会在桌底下躺平了,而你竟然没醉,真是让我印象深刻。”他又把杯子从我手上拿开。
詹米语气坚定地说:“而且,我觉得你最好别再喝了,不然你连楼梯都爬不上去。”他杯子一倾,从容喝下杯中的余酒,接着把空酒杯递给莱里,看都没看她一眼。
“小姑娘,你把杯子拿回去好吗?时候也不早了,我想送比彻姆女士回她房间。”他漫不经心地说着,接着便把手放在我肘下,扶我朝拱道走去,留下这女孩在背后瞪着我们离去,还好她的表情还不至于想杀人,让我松了一口气。
詹米随我上楼,而且出乎意料地跟着我走进房间,但这惊喜在他关上门随即脱下上衣之后就消失了。原来我忘记两天前就打算帮他解掉绷带这档事了。
“我想把这东西拿掉,它磨来磨去折腾了我好几天。”他揉了揉系在臂下的人造丝和亚麻布条。
“你竟然没有自己解开,真让我意外。”我伸手解开系结。
“因为我怕啊,你第一次包扎之后曾把我痛骂一顿。我想要是我敢动手碰这玩意儿,可能会被打屁股哦。”他笑着对着我说,一点都不会不好意思。
我装着一脸严厉答道:“要是你不乖乖坐下,马上就会挨打。”我的双手搁在他没受伤的那侧肩膀,摇摇晃晃地将他拉到房里的椅凳上。
我解下护具,仔细检查肩关节。关节伤处虽然还有点肿胀,伤口也还在,不过,谢天谢地,我没看到肌肉撕裂的迹象。
我对詹米那天在马厩的行为十分不解,现在更加困惑:“如果你那么急着想甩掉这东西,为什么昨天下午不让我把它拿掉?”我看到詹米身上被亚麻布绷带的粗糙边缘磨出的发红部位,都快破皮了。我小心翼翼取下绷带,所幸绷带底下一切安好,状况甚佳。
詹米转过头,斜着眼看我,接着有点羞怯地低下头:“我……我只是不想在亚历克面前脱掉衣服。”
“害羞吗?”我讽刺道。我让他抬起手试试关节的伸展状况,这动作让他稍微退缩了一下,不过听到这句话,他却笑了。
“才不是。要是害羞,就不会半裸着坐在你房里了。是因为我背上的疤痕。”詹米看到我扬起眉,便接着解释,“亚历克知道我是谁,我是说,他听过我挨过鞭子的事,但他没见过鞭痕。这种事情听人说过和亲眼见到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詹米动了动,测试一下肩膀酸痛处,然后把目光转开。他对着地板皱着眉,说:“这……也许你不会明白。如果你知道某人受过伤害,这只是你对他所知的一部分,不会让你对此人的看法造成多少差别。亚历克知道我受过鞭刑,就像他知道我的头发是红的,不影响他如何对待我。”詹米抬起头,目光在我脸上寻找一丝能体会、理解他的迹象。
“但是,要是你亲眼目睹,那就像……”他犹豫着,想找到合适的字眼儿,“这就会有点……针对性。我要说的也许就是这个意思。我在想……要是亚历克看见我的疤痕,他之后再见到我,詹米·麦克塔维什这个人时,恐怕没办法不去想我背上的疤痕。我会知道他脑子里正想着我的疤,他这样又会让我回想起我的伤,而且……”詹米突然停下,耸耸肩膀,“这解释很糟,对吧?不管怎样,我在这件事上太懦弱了,不愿面对事实,毕竟我自己看不到背上的伤疤,也许那没我想的那么糟。”
我见过受伤的人拄着拐杖走在街上,而错身而过的人都会将目光避开,我想詹米这么解释也不是没有原因。
“你不介意我看到你的背?”
“我不介意。”他语气里透露出微微讶异,停下来想了一会儿后答道,“我觉得……你似乎有种能力,能让我明白你为我的遭遇难过,但又不会让我觉得你在可怜我。”
我绕到詹米身后,细看他的背上伤疤时,他沉住气坐着动也不动。我不知道他自认背上的状况有多可怕,但的确够糟糕了。即便在昏暗的烛光下,而且先前又已经见过,他背上的鞭痕依然让我触目惊心。先前我只见过肩膀一侧的伤疤,但詹米的鞭痕从肩膀落到腰间,覆满了整个背。虽然许多疤痕都已褪色成白色细线,但最严重处却形成厚厚一道银白色的楔形伤疤,划开整片平滑的肌肉。我难过地想到,这背部曾经一定很漂亮。詹米的皮肤细致、健康,骨肉线条坚实优美。他的双肩宽平方正,背脊两侧隆升而起的浑圆肌柱将脊骨画出一条滑顺笔直的沟槽。
詹米说得对。看到这些骇人的伤疤,我脑中会无法自抑地浮现疤痕形成的画面。这双满是肌肉的手臂如何被抬起、摊展开,被人绑住,绳索是如何勒进手腕里,发色红棕的头痛苦地被人用力压抵着柱子。我试着不去想象这些画面,但詹米背上的疤痕迅速逼迫我联想到它们。当鞭子抽下去时,他可曾大叫出声?我赶紧抛开这样的想法。我听过从战后德国流传出来的故事,当然景象比詹米的经历残忍得多。不过,他说得对,听到和看到完全是两回事。
我不自觉地伸出手,仿佛轻轻一触就能治愈他的伤痛,抚平他的鞭痕。我一处接一处抚画着背上伤疤,好像把他无法看见的深深伤痕呈展给他,此时詹米长长叹了一口气,身子却没移动。最后,我静默地将手轻轻放在他的肩上,心里找寻着该说的话。
他将手放在我的手上,像是感知我无法以字词传达的心情,轻轻握了一下。
“还有遭遇更惨的其他人。”他静静说,接着他把手松开,奇异的情境就这么结束了。
詹米转过头,试着想看肩上伤处:“感觉好像复原得不错,现在不那么痛了。”
“复原得很好。”我仿佛喉里哽了什么似的清清喉咙。
“伤口正在复原,上边都结痂了,而且也没有流脓。接下来两三天要注意保持清洁,而且除非必要,别动用手臂。”我拍了拍他没受伤的肩膀,示意他起身。他自行便可穿上上衣,将衣尾塞进格纹裙里。
当詹米在门边停下,想说点什么告别话时,气氛一度有点窘。最后他邀我隔天到马厩去看一匹新生小马,我答应会去,两人随即异口同声地互道晚安。在我关上房门前,我们对着彼此蠢蠢一笑,点点头。关上门后我随即躺上床,在酒后蒙眬中睡着了。翌晨醒来,我已记不起夜里的骚动梦境。
***
隔天,花了整个早上处理完新来的病患后,我到储物间找寻可用的药草,以补给药柜所需,并且慎重地在戴维·比顿留下的黑本子上记下医病细节。我离开窄小的房间,到外头做做运动,呼吸点新鲜空气。
此时周围不见人影,我把握这机会,走到城堡上边的楼层探险,去看看空无一物的房间和蜿蜒的楼梯,把城堡的空间记在脑子里。我可以说这真是最没章法的楼层规划,几年下来,堡内这里多盖一点,那里添建一些,现在已经很难看出楼层的原始样貌。例如,这个厅里挨着楼梯在墙上盖出一间凹室,但凹室显然毫无用处,不过是为了填补一个小到无法成房的空间硬盖出来的。
凹室外挂着亚麻布条串成的帘子,半掩视线。要不是我注意到室里突然闪过一道白光,还真会毫不停步地径直走过。我在门口处停下脚步,朝小房间里望去,想看看那光影究竟是什么。原来那是詹米上衣袖子绕过一个女孩的背,把她拉近接吻。她坐在他的大腿上,淡黄秀发捉捕到从窄窗透进的阳光,闪耀的光芒就像钻游溪面的鳟鱼在晨光中辉映的光芒。
我顿住了,不知如何是好。我无意窥探,但又怕踏上廊石的脚步声会引起他们的注意。就在我犹豫之际,詹米从互拥中松开身子,抬起头看。他的目光迎上我的双眼,面容从警戒的神色随即转为认出来者的神情。詹米眉一抬,略带挖苦地耸着肩,让女孩安坐在他膝上,弯身继续忙着。我也回耸肩膀,踮着脚尖离开。这可不关我的事,不过,我心头稍有怀疑,科拉姆和这女孩的父亲应该都会认为让这两人“交往”非常不恰当吧。要是他们选择幽会地点时不多加注意,下次詹米被打可是要算在他自己头上了。
当晚,我看到他和亚历克一起吃饭,我在长桌上挑了他们正对面的位子坐下。詹米开心地跟我打招呼,不过眼中略带警戒。亚历克对我只是一如往常地“嗯”了一声,正如他曾在马厩那儿解释给我听的,女人因为天性不懂鉴赏骏马之美,所以男人难以和其交谈。
“马调教得如何啊?”我刻意打断对桌忙着嚼食的詹米问道。
“还不错。”他谨慎地回答。
我的目光越过一碟水煮芜菁看着他,恶作剧地问:“詹米,你的嘴唇看起来有点肿,是被马给撞了吗?”
“是啊,我一不注意,马头一甩,就……”他眯着眼,语气平静地答道。不过,我感到桌底下有只大脚踩住我的脚背,虽然只是轻轻放在我脚上,不过这威胁意味倒是直白无讳。
“那些小母马竟然这么危险,真是太糟糕了。”我无辜地说。
“母马?喂,小伙子,你现在调教的不是母马吧?”当亚历克说出这句话时,我脚背上的脚踩得更用力了。我用另一只脚当作杠杆,想撑开詹米的脚,不过没成功,于是狠狠地朝他脚踝一踢。他猛地缩了一下。
“你是怎么啦?”亚历克大声问。
“咬到舌头了。”詹米的目光越过捂着嘴巴的手瞪着我。
“你这笨手笨脚的臭小子,我就知道你笨成这副德行,连马都洗不干净、照顾不好……”亚历克花了好几分钟细数他的帮手笨手笨脚、愚蠢、痴呆,以及大大小小的蠢样。而詹米呢,这位也许是我这辈子见过手脚最灵活的人,虽然涨红着脸,却还是低头无感似的默默吃饭。我的目光在接下来这顿饭的时间里,都认真地看着餐盘。
詹米拒绝再来一份炖菜,突然起身离座,让亚历克连珠炮似的攻讦戛然而止。老驯马师和我无言地吃着饭。几分钟后,他用最后一口面包抹净碟子,放进口中,身子后仰,蓝色的独眼讥讽地盯着我瞧。
他语气平淡地说:“你不该戏弄那小子。要是那女孩的爹或科拉姆知道了,詹米可不会只是被揍到鼻青脸肿。”
“还可以得到老婆?”我直直看着他的眼睛。
他缓缓点头:“也许,不过那不是他该娶的老婆。”
“不是他该娶的?”听过亚历克在马厩所言之后,我有点讶异他会这么说。
“对。他需要的是女人,不是女孩。就算莱里十五岁,她也还是个女孩。”
亚历克苍老冷酷的嘴扭曲成一抹看似微笑的线条:“也许你认为我这辈子都在马厩里生活,不过,我以前可也有过老婆,我很清楚女孩和女人的差别。”
亚历克的蓝眼在他准备起身时闪过一道光:“姑娘,这差别你也清楚得很。”我冲动地伸手拦下亚历克:“你怎么知道……”
老亚历克讪笑地哼了一声。“姑娘,虽然我只有一只眼睛,可不代表我是个瞎子。”他边走边咯咯笑着说。
我找到回房的楼梯,回到房间,心里细想着老亚历克若是意有所指,那这位老驯马师最后那番话的含义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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