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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 三

关于女巫,有些事情你们绝不知道。
死而复生,她跟我讲过,没什么了不起。相比之下,把别人起死回生才是无比艰辛。她说,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复活他人的事迹极其罕见。复活别人有两个步骤。你得先去“楼上”(让我们回忆一下之前用过的比喻),进入一个“非常坏的房间”,找出你需要拯救的人,说服他们跟你回去,而他们往往是极其不情愿回去的。想要完成这步,她说,就要求复活对象是真的非常想要返回尘世——试想你要怎么跟一群悲痛的遗属解释:其实他宁愿一死啊,正好摆脱你们这些人——通常只有一类情况符合要求,即逝者在人间尚有未了的心事。而这种心事,她告诉我,从来只有一样,毫无例外,就是爱。
看来她脑子里也只有这东西了。
第二个步骤又细分为两个阶段。首先,你必须把损毁的尸体复原,让它能够重新承载生命。她说,这部分纯粹是艰辛劳苦的体力活。你得把自己变小——非常、非常小,小到能爬进动脉和静脉,在血管内修修补补,或是把断裂的地方重新缝合起来。神经和皮肤也需要同样的处理。这意味着你得连续几天、甚至几周累死累活,而工作环境之恶劣,连煤矿工人都无法忍受。当你缩小到那种体积时,周围时间的流逝速度也会起变化。她说,明明你得在某人的血管里辛 苦劳作一个月,外界看来却只有一小时。正因为这样,尸体才不至于僵冷得无法重启。如果拖得太久,那神仙也束手无策了。所以你必须守候在死亡现场,尽快进入逝者的尸体。
没人会为钱做这种事,她说。没人会为某个亲密的朋友,或是最崇拜的人,或是叔叔婶婶这么做。只可能是为了爱,她说,只有爱。
我爬上锯木坑外的矮墙。发现我的那个男人放下手头的活儿,朝这边走了过来,同时大嚷着什么。可锯片的噪音淹没了一切,所以我一个字也没听清。我挑好位置,像只潜水鸟似的跳了下去。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自己搞砸了。我的膝盖落在了最近的一台锯片上。我满心以为自己会弹出去,然后被踢出这里,却随即感到锯片切穿了我的腿。我身体往前一倾,腹部朝下地倒在了三个并排运行的锯片之上……

 
我承认,她在战场上复活我之后,我爱上了她。不得不说,我以前完全无法想象,自己竟然可能这么爱她。我欠她一条命。我知道当我离开后,她巴巴地一路跟来,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现身,而她做这一切只是因为爱我。我意识到自己过去大错特错了,居然想要抛弃生命能赋予我们的最美好的礼物。我告诉她,一想到我真的可能死掉,从而来不及醒悟,我就后怕。她说好啦,现在没事了。以后也永远不会有事的。
我们洗劫了位于姆纳斯特的国库;至少,我洗劫了那地方。让我单独干一次。我告诉她,我只是想知道自己办不办得到。我解释说,过去我们之间出了些问题,导致我抑郁不乐;也许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觉得她掌控了我的生活——只要她和我在一起,一切都由她来操作,一切都由她来包办,我无须担心任何难题。我猜,恰恰是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让我陷入了焦虑和无助。所以,如果我单枪匹马地偷一次(还是要借助她的帮助,因为这次的行动单人不可能完成,但整个运筹策划都由我来操办),我就能找回自我,相信自己仍是那个能够独当一面的自由人,而不仅仅是她的附庸。好主意。她说,就这么办吧。
我这辈子从未这么努力用功过。我连续几小时地冥思苦想,绕着城里转了许多里,做了厚厚的一丝不苟的笔记,算好行动时间、目标数量、可能使用的测量工具。我泡在图书馆里,阅读几何学和三角学的书籍,为的是学会估算外墙的准确高度与厚度,还有所需绳索的精确长度;以及一袋袋金币的重量,到时我得用精心改造过的滑轮车把它们拉出去。我坚持不用魔法,只靠人力。我们花了整整两天在山里游荡,搜寻药草配制对付守夜人的迷药——我们打算从天窗垂下一根细绳,通过它往守夜人的啤酒里滴药。离行动的大日子越近,我就越是容易想到一些不利的可能性。万一那里有狗呢?我们没发现对方有养狗的迹象,但我还是出门买了一个油纸袋,往里装了一大块浸过迷药的生猪肝。我不断告诉自己,我有多么享受这个过程、这种挑战和不确定性,享受我俩并肩协作的快乐——此时我们不是一名女巫和一介凡夫,而是两个平等的人类。我对她说,我只是区区凡人没错,可我很聪明:我把好好的靴子割下鞋底,掉转方向再缝回去,这样一来,别人看见泥地上的鞋印就会以为我们去了相反的方向——换作别人,谁能想出这么棒的主意?
 
不说你们也能猜到,我最后把一切都搞砸了。我爬上屋顶,给守卫的啤酒里下了迷药。等他睡着后我爬进屋里,从他腰间取下钥匙,然后打开地下金库的门,开始往麻袋里填装财物。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敞开的天窗里刮进一阵阴风,把地窖的门给吹关上了,而我把钥匙留在了外面的锁孔上。我被困在里头了。
没等到天亮,仅仅是三四个小时之后,地窖门便开了,一大群剑拔弩张的圆帽卫兵涌了进来。我只好朝他们送上一个大大的、胆怯的微笑。
当然,她把我救了出去。她在监狱外墙上捣了个隐形的洞,又在我的牢房墙上开了洞。我记得自己跌跌撞撞地迈进了走廊,四下寻找她的身影。然后,我感到颈背被轻轻咬了一下。“走哪边?”我问。几秒后,我的左耳被咬了一下,于是我朝左边走去。不到两分钟,我就走出了监狱,一路上跨过了五个昏倒在地的守卫。看来,没有保姆照顾,我连门都没法出了。
我告诉她:“我觉得我已经不想做贼了。我们做点别的事情吧。”
“好啊。”她说着,给我斟了杯酒,“那我们就做点别的。”
“好啊,”我说,“做什么?”

 
于是,我们尝试了一下慈善事业。
我们拥有的钱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之前,我们已经把卡曼多亚、北皮利亚、摩洛森和埃斯皮德邦联的大多数银行、贵金属铺和税务署都洗劫一空。我们偷来的金银财宝太多,根本不可能随身携带。我们用上了十几辆载铁矿石的车,每辆都有六匹马拉着,这才把钱全部运到了佩那尔罗纳的某个山脚下。我们藏宝的地点非常安全,你得挖穿二十尺深的花岗岩才够得着,可她只需合上双眼、念叨几句咒语就行。对于有些人而言,成事不费吹灰之力。我想,这就和出身富贵一个道理。
“有两条路可选。”我记得自己这样告诉她,“我们可以只是单纯地往街边一站,把钱施舍给路人;也可以用这笔巨额财富来影响世界,让它彻底改头换面。”
她看着我,耸耸肩。“怎么着都行。”她说,“你想选哪条路?”
我开始给她讲述共和国的历史。我告诉她,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经有一个小小的城邦,由历代国王统治。这个城邦渐渐壮大,后来征服了邻国,于是周边地区的贡物和税收都流向了它的国库。然而,国王把敛来的钱财都用来满足自己的愚蠢嗜好,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还大兴土木建造宫殿和私人行馆,垄断了一切。与此同时,穷人却在挨饿。此时,一个出身古老显贵家族的人挺身而出,他的名字叫维克多利努斯。他告诉人们,这个国家的运作方式大错特错了。劳苦大众创造的财富,以及军人勇士开疆辟土夺来的财富,应该由全体国民平等地分享;而且,世袭的君主专制很愚蠢,领袖应当由人民选举产生。当时的国王想吊死维克多利努斯,可人民不允许;他们反过来将国王赶下了台,推举维克多利努斯担任领袖。国王组织起一支雇佣兵队伍,可人民的军队势如破竹地击垮了他们。由此,共和国诞生了。可(我告诉她)后来它变了质。这种质变是缓慢地、 逐渐地发生的,没人留意。人们的眼光都聚焦在了别的事物上。他们观赏着共和国的无敌军队大力征服世界的其余部分——对诚心归降者示以仁慈,对负隅顽抗者以战屈之——那些诗人用美妙的词语,如是粉饰道。共和国政府做出了许多令国民称道的政绩,可与此同时——那句谚语怎么说来着?对,所有女人最后都会沦为她们母亲的模样。这话放在共和国身上也是同理。只不过,把持朝政的不再是国王,而是十人议会。除此之外,如今的共和国与之前的城邦并无任何不同。
她耐心听我把话说完,然后点点头。“没错。”她说,“这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我们可以改变现状。”我说,“我们能让一切回到正轨。有了这笔钱和你的魔法,我们完全能把维克多利努斯做过的事再做一遍。我们可以推翻共和国,把十人议会成员的脑袋都插在广场的尖矛上,解放全国人民。现在我明白了,”我说,“我真的恍然大悟了,这就是我遇见你的原因。”
她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再过一会儿,”她说,“你恐怕要说这是我们的‘命运’了。”
我热切地注视着她。“为什么不呢?”我说,“我的意思是,扪心自问吧:我天生就是混迹街头的料,却为什么要出生在上流社会?可维克多利努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在这点上面和我一样。上天知道我比不了维克多利努斯,远不如他勇敢、高尚、睿智,所以把你赐给了我。可我实在太驽钝,直到现在才领悟这一点。”
她静默片刻,陷入了沉思。然后,她说:“好吧。”
我冲她露出灿烂的笑容,说:“我爱你。”
“我也爱你。”她回道,可我的思绪已经飘向了别处。

 
就这样,陷入爱河的一男一女下定决心,要颠覆国家。可他们该从哪里下手呢?
“我们得小心地从长计议。”我说。我们正躺在床上,透过窗户眺望贝洛伊萨海湾。朝阳缓缓地升起,海面泛着紫色,天空则是一片深暗的蓝与红。
 
“当然了。”她说,语气令我觉得,她对这事不是特别上心。
“人民是愚钝的。”我继续道,“他们的问题在于,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过得不开心。你可以压迫他们,令他们挨饿受冻,巧取豪夺他们的土地,送他们的子孙进沙漠受死。而他们只会坐在原地,逆来顺受。”我朝她的方向一靠,从葡萄串上摘下一粒果实,“所以之前爆发的所有革命都不了了之。”我接着说,“我父亲也是败在这上头的。他以为只需买通皇家卫兵的几个高级官员就能成事。他从没想过,十人议会远比他财大气粗,无论他出多少钱打点关系,他们都开得出更高的价。这么做行不通。你必须从人民入手。”
她一颔首,说:“你得让他们不开心。”
她有点犯傻啊。“他们本来就不开心,”我纠正她,“你只需要让他们意识到这一点。”
“噢,我懂了。”她打了个呵欠,“待会儿你想去游个泳么?”
“我不确定,再说吧。另外,”我继续道,“光让他们发现自己不开心还不够。得有一场大灾难,一个导火索,事情得一发不可收拾。必须发生点儿特别的事,就像过去发生在布雷弗斯瑟姆尼亚的四名神父被捕事件,或者德佛尔贝亚尔的买卖圣职事件。得有一件事,让他们联合起来、走上街头抗议。不然他们只会乖乖地待在家里,私底下互相诉苦。”
“好,”她说,“这事应该不难办。”
我又吃了颗葡萄。这是进口货,味道相当不错。“当然,还需要拉拢军方,让他们和我们同仇敌忾,这毫无疑问。”我接着说,“光有几个愤世嫉俗的中层军官可不够,高层军官和基层军官也得笼络。只要让他们对某件事真心感到愤怒,我们就水到渠成了。”
“比如,什么样的事?”
我回忆了一下前例。“乔伊瑟奥那回是因为屠杀平民。”我说,“萨珊人推翻第三王朝,是因为当时皇帝命令军方杀死阿普厄勒姆的全城妇孺。军队之所以叛乱,往往是由于政府要求他们干某件极其恶心的事,令他们感到万死不能服从。否则,就算明知有错,他们也会低头依令行事。”
“我懂你的意思。”她说,“难为你考虑得这么面面俱到。”
我点点头。“我们得制造一种恶性循环,”我说,“让政府为了维护政权采取的一切措施,到头来都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倘若他们采取绥靖政策,企图息事宁人,民众就会得寸进尺;倘若他们选择武力镇压,基层军官就会愤而倒戈。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是我说的‘不可收拾’了。我们需要一场真正可怕的灾祸,这样一来才会暴发叛乱,任何人、任何事也无法阻挡。”
“而这就是我们需要策划的事。”她说,“我明白了。”
这时有人敲门,是女仆送早餐来了。随后我们去游了个泳,这天海水平静又温暖;然后我们回到旅馆,做了爱。我意识深处仍在盘算整件事情,尝试着勾勒出一场成功的叛乱。她没有再提这个话题,于是,我猜想她比较乐意让我来动脑筋想计划。
“会顺利的,”她说,“这事我们可以齐心协力去做。”

 
我得承认,自己向来没有早起的习惯。补充一句:如果我通宵未眠,那么黎明醒着也还算正常。但若要我一起床,便瞧见黎明女神用她的粉红指头抹过深蓝色的天空,那着实是一种煎熬。
所以,当她把我从睡梦中摇醒时,我透过敞开的窗户看见蓝紫相间的天空,不由得咕哝起来:“别烦我,回去睡觉。”
她用两根手指戳了戳我的肋骨,令我立刻睡意全无。“怎么了?”我哀怨地问。
“起床,”她说,“动作要快。我们得马上离开。”
这话听来莫名地熟悉亲切。过去有不少人,其中很多都是习惯早起的女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并且都有合情合理的原因——城管要来啦,卫兵要来啦,她 们的丈夫回来啦,诸如此类。我一秒之内便翻身下床,开始搜寻自己的鞋子。“咋了?”我问,“怎么回事?”
“快点儿。”
尽管她直催我,我还是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自从来到贝洛伊萨,我们就没抢过银行,当局也还未掌握我们的身份。至于丈夫,她根本没有。她把我的外套丢过来,我赶紧胡乱套上。她扶着门,等我先出去。
“怎么回事?”我非要刨根问底。于是,她指了指窗外。
有那么一会儿,我压根儿看不出发生了什么。然后我猛地理解了眼前的一切,吓得心脏都停止了。外面是一片海,可它出现的地方不对,不在平时的位置,而是涨得很高很高。那不是海,那是一道硕大无朋的巨浪,正朝我们滚滚而来。
我转向她。我想告诉她,大事不妙,我们跑不掉了。然而我一句话也抖不出来,只发出一声可悲的尖叫——简直和猪叫差不多。每逢十万火急的关头,我就特别擅长这种猪语。她也没有讲话。她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念了一句我听不大懂的语言,眨眼之间,我们就出现在了别的地方。

 
建城667年金月15日,一场诡异的海啸袭击了贝洛伊萨城。关于这场海啸,历史学家有诸多记载。他们说,这正是这场天灾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变革。海啸给共和国的第三大城市造成了巨大损失,导致五万人丧生,二十五万人无家可归、一贫如洗。这结果已经够糟了,可更糟的是,由于贝洛伊萨被毁、无力再向首都供应粮食和其他货品,这些东西就得由其他地方运出,平添了六百里的运输路程,其中一百里还是陆路。很显然,这个工程没法完成。首都粮价在一周之内翻了倍,又翻了番。愤怒的民众聚集在维克多利努斯广场,又被广场卫兵驱赶了出去。他们转而来到国家粮库前,破门而入,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谣言很快散布开来:粮食委员会长期非法挪用购置应急储备粮的资金,把钱拿去玩期货了。这个谣言,其实真的只是谣言。粮库之所以空着,是因为粮商联盟试图涨价,而粮食委员会正冒着风险和他们博弈。可倘若把真相公之于众,只会让民众更加愤怒。人们还开始质问修路款项的去向:政府本来计划在赫尔米亚和首都之间修建一条公路——供粮地发生变动后,这条线路成了运粮的必经之道,一旦建成就能节省三天的运输时间。可钱去哪儿了?政府一直避免正面作答。真相是,政府没钱。因为之前的潘克利亚战争耗资甚巨,考虑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脆弱,政府又否决了增税的提议。可这一点他们也不敢说,只好保持沉默。然而政府越沉默,民众便越坚信自己的猜测。
正当十人议会以为局势已经触底、不会再恶化之时,一桩重大事件发生了。一个姓费沃里安的人,维克多利努斯的旁系子孙,做了个梦:他的祖先向他显了灵,让他前往普勒西周边山区的一个洞穴,那里藏有一笔巨大的财宝。那是我的遗产,维克多利努斯的鬼魂告诉他,我之所以把它藏起来,就是留给我的子民在危急关头使用的。善用它吧。这个梦给费沃里安留下了万分深刻的印象,所以他真的去了那个山洞。然后他发现,那地方从洞底到洞顶都堆满了木箱,里面塞满了金币和银币。他费尽全力,才把其中一小箱搬到了自己的轻便马车上,将它运回城中。然后,他来到群众集结的维克多利努斯广场,把自己的发现和之前做的梦都公之于众,并给大伙儿看了装财宝的箱子。很容易想象,这个举动引发了何等轰动的效应。这个倒霉的费沃里安有生以来第一回被群众扛在肩头,送到了议事厅(几天以前,十人议会已经很明智地撤离了这个地方),在人民的拥戴下登上了维克多利努斯的宝座。人们说,费沃里安正是他那伟大祖先的转世化身。与此同时,十人议会把一半的皇家卫兵派去山间看守宝藏。后来留存于世的记录显示,他们的动机其实无可指摘,纯粹是打算用这笔天降横财来帮国家度过危机。然而,对于广场上的群众而言,这个举动只能有一种解释:维克多利努斯送来他的遗产,想拯救饥民于水火之中;可十人议会却想窃取这笔宝藏,以饱私囊。
皇家卫兵本就所剩无几,但假如那个时候,十人议会没有把其中一半人派出城去,局面也许尚能控制。结果却是,守在城里的皇家卫兵仅剩五千人,无论他们多么恪尽职守、训练有素,也抵挡不住全城的愤怒民众。他们遵照军团的光荣传统,战斗到只剩一兵一卒,与大约三万平民同归于尽,可也只挺住了一个小时。十人议会企图从下水道逃出城去,却被逮住了,不出几分钟,他们的头颅就被插在了广场凯旋门顶部的尖矛上。可怜的费沃里安正式改名为维克多利努斯二世,在蓝色尖塔神庙为他举办的加冕礼上——虽是临时草草准备的,现场气氛却十分热烈激昂——被冠以了“第一公民”的头衔。
小菜一碟。

 
你疯了,我对她说,你的精神完全失常了,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你杀了二十万人,只为了——
她茫然地盯着我,“是你说的。你想要这样。”
“我?”我真想动手揍她了,“你竟敢把这事怪到我头上?我是想帮助人们。”
“没错。”她耐心地说,“可你说过,人民是愚钝的。你说得让他们不开心。”
这句话在我脑中盘旋片刻。人民太蠢了,得让他们愤怒。是的,这话是我说的,好吧。
从这一瞬间起,我们陷入了一片痛苦的沉默。我意识到,她一定自认为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毕竟她替我做了那么多,一切都是为了助我实现梦想。你应该先跟我商量的,我对她说。她却回答:“可我想给你一个惊喜。”这一刻,我真心怀疑她是在故意逗我。
当时我们仍然待在苏利姆贝西亚,即她用魔法把我们从贝洛伊萨瞬间转移来的地方。这里是山区,局势相对安定。动乱的消息一传出,地方政府就明智地封锁了进出本地的通路。不过当然了,这对我们丝毫不起作用。可我不想离开。那时候,我根本不在乎自己身在何处。肩负如此多的人命,让我良心深受谴责。我还估算了一下,结果证明自己最初的想法并不正确:我不是史上最坏的人。这个成就属于菲洛卡尔普斯,他在“伟大社会战争”里导致了超过百万人死于非命;紧随其后的是欧西帕,他害死了九十万人(你大概能回想起来,是他故意把瘟疫带进了梅瑟拉)。我的排名要靠后得多,大约居于十二三位,可这是因为竞争者都太丧心病狂了。我想自杀,但她不会放任我这么做的。我想杀了她,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我想出了那个聪明的点子:杀了她,然后自首求死。这计划很妙。我知道,她死而复生需要四十八个小时,因此我可以先杀了她,然后立即自首,死在绞刑架上(在布雷乌尼斯,所谓的简易程序审判是名副其实的简易)。等她活过来、发现我的计谋时,我的尸体已经僵冷多时,即便是她也无力回天了。这个计划差点儿成功。差点儿。
后来,我调整了计划,这回完全是以库瓦斯城的锯木场为核心,看起来远比上一回有希望。那些锯片不仅能杀了我,还会把我切得支离破碎。我万分确信,经过这个,她绝不可能把我拼回原状、救回人世了。
我低估了她。我总是低估她。

 
我对她了解尚浅的时候,就知道她的话不算可靠。虽然如此,有些事情她是没理由撒谎的,尽管我怀疑她撒起谎来根本不需要理由。接下来,便是她告诉我的一些事,是非真假凭君辨析吧。
她的父亲在一个制革场工作——瞧见了吧,谁会撒这种谎呢?——她家位于阿拉卓。别费心查地图了,没用的。那儿如今是一片低矮的丘陵,当地人犁田的时候,偶尔会从地里挖出陶器和骨头碎片来。在如今的威萨尼共和国南部,阿拉卓人曾经建起过一个小小的王国,可后来他们吃了败仗,亡了国。这事史书并无记载,因为(她说)当时人类还没发明文字呢。呃,所有女人都爱在年龄方面撒谎,可多数人是往年轻里撒的。
他们不会读写,却会加工皮革。制革场是相当重要的存在:许多男人都在那里工作。新鲜兽皮都是用二轮车从方圆数里的周边地区运来的。显然,阿拉卓人崇尚大家庭。她告诉我,她有四个兄弟、两个姐妹,而且没有一人夭折于童年。她排行倒数老二。她出生时,大哥已经能出门工作了,就在板岩采石场。家里不算富裕,但她也想不起什么时候缺衣少食过。她爱全家人,可最喜欢的要数排行第二的哥哥。他叫塔拉欣,比全体兄弟姊妹都高一头。塔拉欣年仅十四岁时,就能搬动父亲搬运的东西了,而且他还有双巧手。父亲估计:送他去当木匠学徒、甚至铜匠学徒都不成问题。对他们而言,进入这些行当无异于阶层地位的大大提升。总的说来,她印象中的家是爱意满满、温馨快乐,并且满怀希望与憧憬。
当她母亲杀死她父亲时,一切都变了。
她七岁那年,父亲暴毙。她记得当时母亲眼泪汪汪,兄弟们则异乎寻常地沉默。然后,一个邻居走进屋,又离开了;不过一会儿,治安官便来了这里,还带了十几个士兵。她后来才知道,邻居来探望原本只是想帮忙,却无意中发现死者嘴角残留着干涸的白沫,耳边还有些许板结的血痕。巧合的是,这邻居的兄弟几年前刚好死于误食毒蘑菇,所以她见过这些迹象。她担心起来:此时并非毒蘑菇生长的季节,死者怎么会误食呢?
治安官搜索了整个房子,发现屋后院子的水桶里藏着一个小小的陶罐,里面装着风干的蘑菇。罐口本来小心翼翼地用蜡封着,但已经被打开了。
她母亲几乎立马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这么做都是为了孩子,她说。她丈夫是个好人——以他的标准而言,但他永远成不了器。他没什么宏图大志,一辈子当个制革匠就心满意足——反正这辈子不会太长,因为制革匠通常死得早。可他死后只留下他们孤儿寡母,她又该怎么办呢?现在的她风华正茂,如果丈夫立刻就死,她完全可以再嫁,还很有机会找个前途光明的男人,让她的孩子过上优裕的生活。她看得出制革场的工头爱慕她,可他为人太爱体面,只要她丈夫尚在人世,他便不可能采取任何行动。今年秋天她攒了不少毒蘑菇,本来准备立刻下手,可丈夫突然犯了严重的热病,卧床不起。他似乎很有可能病死,那样一来,她就不必冒险亲自动手了。她把蘑菇晾干、藏好,想着万一他病愈了还用得着。最后,他痊愈了。她坦白地说,自己当时差点儿丧失勇气,好几次都想把蘑菇扔掉、把整个计划忘掉。可那时,她的大儿子开始在采石场干活儿。每天晚上看见他浑身脏兮兮、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里,还因为采石场的粉尘而咳嗽不止的时候,她这个做母亲的就难过不已。她想,假如她嫁给制革场工头,或者玉米店那个管事的——他看上去挺喜欢她的,这两人中随便哪个都能给她儿子谋份更好的差事,还能给女儿们找到登对的婆家。所以,趁那天孩子们都不在家,她把收藏起来的一半毒蘑菇煮进了汤里。她自己也假装喝了一碗,其实是把汤倒掉了。
最后,这个案子被提交到了国王跟前。他最近才从父亲那儿继承了王位,是个高尚的理想主义青年,喜欢哲学家和诗人的那一套。国王尤其崇尚真理与正义。他说,这两样东西是神的孪生女儿,缺了哪样,任何好东西都没法在世上存活。他强调得全面听取证言,于是审问了所有沾亲带故的人,包括死者唯一在世的亲人,他姐姐。当然,她一向爱护弟弟,所以伤心透了。国王还多次询问被告,有没有为自己申辩的理由,可被告翻来覆去只会念叨几件最基本的事实,还坚称杀夫是为了孩子着想,而非自己。国王明显听得很郁闷,最后判了她个死刑。
那之后,他们兄弟姐妹的日子变得非常艰苦。她家房子本是属于制革场的,所以他们被迫搬了出去。她大哥也丢了采石场的工作,因为没人愿意和杀人犯的儿子共事。他们只好流落街头,风餐露宿,沿路乞讨,最后因为流浪罪被抓了起来。国王非常反感乞讨行为,认为它是国家道德风范的毒瘤。他很同情他们(他是这么说的),特别考虑到他们是孤儿,遭遇不幸也显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一时心慈手软开了特例,法律和正义的基石就会遭到破坏,人类就会沦落到野生动物的水准。所以,他别无选择,只好把他们移交给公共事务管理人,后者会给他们找份工作,让他们做些有益于社会福祉的事。
这话翻译一下就是说:他们会被送去修筑高架渠。当然,高架渠早就消失在时间长河里了,她告诉我,但当年那玩意儿可是一道胜景。它是一道细细的拱弧,位于两山之间,横跨了一道看似简直无法征服的峡谷。从城里出发,要走一天时间才能到它跟前。修好这高架渠、给城里输送洁净的饮用水是先王的梦想,因为城里每年都有数百人死于饮用污浊的井水。先王开了个头,他的儿子则耗尽毕生精力和资源来完成了它。三十年后,高架渠终于竣工,城里每个街角都建起了喷泉,西南边的那块干燥沙地则变成了一片宽阔的菜园,给市民供应新鲜便宜的蔬菜。
然而,建筑水渠本身却是一项可怕的任务。为了保证合适的坡度,让水流顺利通过,他们必须把其中一座山的顶部凿平。建造渠体的石块是五十里外的采石场加工的,因为就地开采的石材太软,不合用。事实证明,要从那么远的采石场运石头过来,他们根本造不出足够结实的马车。于是,御用工程师们新建了一条十分平坦光滑的道路,把滚轴放在路上、石块放在滚轴上,就能沿途拖动前行。为了挪动巨石,还得给路面涂上兽脂,这就意味着没法用牛拉车了,因为牛在这路上站不稳脚跟。所以,巨石得由众多男女来拉动,小孩则走在前面,往夯实的黏土路上涂抹兽脂。等石材被送到山间,人们便用巨大的起重机把它抬到需要的地方,再通过杠杆将其安进准确的位置。这项工程中随时都有不下五万人在共同作业,很多时候还不止这个数目。半数劳工都是战俘,来自吃了王国军队败仗的邻国。剩下的都是赤贫的本国人。国王的墓志铭上有这么一段话,强调在他统治下,这个国家没有失业者和乞丐,街头没有饥饿的儿童;无论年纪老幼、是否残疾,人人都有工作。为了筹集修水渠的资金,国王不得不出兵征服了西部平原周边的一些弱小城邦:没有掠夺来的贡品和战俘,这项工程压根儿不可能完成。国王在他的墓志铭里十分不情愿地承认了邻国的贡献;他说,不认可他们的牺牲是不公道的。
她告诉我,一开始,她和兄弟姐妹在采石场干活儿。这基本上是因为大哥在采石场工作过,而有经验的工人更抢手。大多数劳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样一来工作就变得既低效又危险。当时人类还不知道铁的存在,所以切割、打磨石块的工具都是石器。加工石块是项惨痛的作业。锤击石材、去掉不需要的部分时,石屑总是四下飞溅,他们时常被尖锐的碎屑割伤。她姐姐被戳瞎了一只眼睛;排行第三的弟弟受伤后伤口化脓,得败血症死掉了。他们倒是不缺食物——国王很重视这点——夜里睡在帐篷里,外面有人看守着不让狼群靠近。
他们只在采石场待了一年多,因为此后大哥就被征召入伍了。王国对克拉斯塔人的战事吃紧,于是把强制入伍年龄降低到了十七岁。大哥倒是挺高兴能离开,在他看来,当兵总比当采石工强多了。他在战争中表现突出,先是被提拔为小小头目,后来又当上了小头目。后来他在克拉斯塔首都攻城战中染上露营热病,于城破前夕丢了性命。因为整个家里只有大哥是熟练的采石工,他一死,剩下的人都失去了继续在采石场干活儿的资格。于是,他们被重新分配去了运石队。
在运石队工作有一些好处。对两个女孩而言,给路面涂抹兽脂,比凿石头这种苦活儿轻松多了。她最爱的哥哥塔拉欣被分配去了拖石块的小队,那儿的其余队员多是女人和老年男人。他又高又壮,尽管这活儿令人筋疲力尽,他却很高兴能摆脱漫天的尘土和乱溅的石屑;况且,现在不用终日敲击石块,他的双手和肩膀就不必遭受严重的钝痛了。这儿的食物分量不足,味道也差,但好在每逢渡河的时候,他们总有足够的净水可喝——她告诉我,采石场的水老是掺着许多沙尘,喝起来就跟嚼稀泥一个样。他们在运石队干了六个月,然后有一天,她那成了独眼龙的姐姐在滑溜溜的路面上摔了一跤。当时他们正走下一道陡坡,恰逢一块石头从滚轴上松脱,滚下坡去便把她压成了一摊肉泥。她的每一块骨头都碎裂了,人瞬间死亡。
几天过后,趁别人熟睡之际,她和哥哥促膝长谈了一次。对他而言,姐妹之死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说,至今为止,他们一直唯唯诺诺地服从着,遵照长辈和上级的意志而活,可到头来得到了什么?他们失去了两个兄弟,一个姐妹;父亲被毒杀,母亲被吊死。如果继续留在这儿修筑水渠,他确信他俩也撑不了多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都太奇怪了,他说,凭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们的父母一直以来都是好人,对他们倍加爱护;从结果看来,母亲似乎爱得过了头,可她只是为他们着想,当妈的不都这样吗?他也不觉得国王绞死母亲有错,因为她亲口承认自己杀了丈夫;而且据他所知,要是他们没被送来修筑水渠,说不定早就饿死了。他不否认,自始至终,每个人都在尽量做正确的事,遵守法律,施行公平和正义。也许事情会发展到如此不堪的地步,仅仅是因为他们运气太差,他不确定,毕竟他不是国王身边那些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智者。可从现在起,塔拉欣说,他再也不管什么正确、公道和正义了。以后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拼尽全力让他俩活下去。不过他预感,如果继续待在高架渠工地,他俩也会小命不保。所以,他说,他觉得他们应该离开,去别的地方尝试别的生活。他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做什么,也许只能边走边想。就他们两人,挑战整个世界;可在他看来,即使挑战失败,他俩也没什么可输的东西了。所以,她意下如何?
当时她九岁,塔拉欣十五岁。他们还剩下几件衣裳,都是管理穷人的官员以前分发给他们的。塔拉欣还有把小小的锤子,是在路边捡到的,他故意没交给工头。她记得他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她,问:现在,我们只有一把锤子,要怎么养活自己呢?
她告诉我,头一个受害者的模样她至今记忆犹新。他们离开运石队后,在沙漠里走了整整两天,终于来到一小片房屋前。一条涓涓小溪从山间流下,他们走的路就从溪流上跨过。这儿有一座旅店。它和如今的旅馆不大一样,她说,就是一个商队大篷车暂停下来,用货物交换食物、歇脚处和牛马饲料的地方。大多数时候,来往这里的都是赶着牛车的大群客商;不时也有做小本生意的货郎,他们只靠自己背着一大捆亚麻布、一大桶酒或是黄油,步履蹒跚地行走;偶尔还有猎人,他们带着兽毛、兽皮和羽毛,穿梭在城市与乡野之间。她和哥哥杀掉的那人——他们原本没打算杀人的,可那是塔拉欣第一次下手,不知轻重分寸——是靠捕鸟为生的。他常在山麓丘陵地带设下涂了粘鸟胶的棍子,用来诱捕山雀。他背了一个大包,里面塞满了蓝的、绿的鸟毛,就是城中贵妇爱装饰在帽子上的那种。当然,那时他们还不懂这个。他们在路边的壕沟里躲了大半天,只见一辆辆大篷车绝尘而去,却没看到一个落单的客商。捕鸟人是头一个出现的,背上的庞大包裹高高耸在头顶上方,他们本以为里面装着面粉之类。等他们扯下他的包、发现里面除了羽毛什么也没有时,不禁心都碎了。
然而,正如他们母亲曾说的,人活着就要吸取教训。第二次动手时,他们事 先确认了目标带的东西能吃。结果,这回的战利品是黄油。目标带着一个几乎与自己一样高、形状有点像胡萝卜的罐子,还用绳子在把手上做了两个绳套,这样背起来更容易。塔拉欣这回手下留了情,结果当他们扬长而去时,黄油小贩还没断气,眼睁睁看着他俩一起抬着罐子离开了。他们走啊走,然后发现了山侧有一个洞穴。于是,他们在洞里停下,对着加了盐的黄油狼吞虎咽,直到一口也塞不下为止。
罐里还剩许多黄油,他们不想浪费。浪费食物可是罪孽啊。塔拉欣说,他们可以把罐子扛去邻近的镇子,卖掉剩下的黄油。她有些害怕:万一有人认得这罐子呢?她想。或者,万一那黄油小贩醒了过来,回到镇里,把自己被拦路抢劫的事情告诉所有人了呢?塔拉欣笑话她说,黄油罐的样子都差不多。要是有人拦下他们问话,就说罐子是从路边捡来的得了。
后来,看守她的狱卒告诉她,他们做错的地方,在于没有把抢劫对象灭口。狱卒是个好心肠的人,有个女儿和她年纪相仿。所以,得知她第二天就要被绞死,他实在感到怜悯,尽管她犯了抢劫罪和谋杀罪。他告诉她,不论杀人还是暴力抢劫,量刑都是一样的。这种犯罪都要做好相应的思想准备。可是,也别一心想着死,他劝解道。总有死刑犯能在最后一刻变成死缓犯的,尽管新国王不像他父亲,不大喜欢判人死缓。可是,狱卒说,你还有机会嘛。
我不知那天夜里她是如何入睡的。我在死囚牢房里就老是失眠,相信我。不过我猜,如果你是头一回入狱,因为焦虑恐惧而疲惫至极,倒是有可能入眠。不管怎么说,她睡着了,然后做了个梦。
梦中,她问道:你是我的母亲吗?
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母亲,梦说,我长得像她,是因为你希望我像她,但你母亲是个愚蠢的女人。我可以成为你的新母亲,我不蠢。
她说:那又有什么意思呢?反正明天一早,他们就要绞死我了。
梦微微一笑。很久很久以前,她说,有个盲人姑娘。一天,她真正的母亲走到她面前说,看看这些漂亮的花吧。我看不见,姑娘说,我是瞎子。不,她真正的母亲说,你只是闭着眼。睁开眼睛吧。姑娘闻言照做了,然后她就看见了那些花。只要你不愿意,他们就无法绞死你。就算他们绞死了你也无妨。他们杀不了你。
 
她记得自己想道:这话说不通啊。可她还是问梦:那她从此都不瞎了?
对,梦回答说。因为她真正的母亲教她睁开了双眼。我便是你真正的母亲,我能教会你许多东西。
比如呢?
可梦只是摇了摇头。这无关紧要,她说,你自然会明白的。等你掌握能力后,细节就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有一件事:你,接受我为你真正的母亲。
好吧,她记得自己这么回答道,我接受你。然后呢?
梦笑出了声。再说一遍。
我接受你。她说。
再说一遍。你得说三遍。
我接受你。她说,好了吗?
梦发出一声愉悦的叹息。好了,她说,从现在起,一切都好了。我赐予你女巫的力量,而你同意接受它、拥有它、使用它,从此刻到永远。现在,梦轻快地继续道,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不明白。
我猜你也不明白,梦说。可没关系,已经完成了。想想你的人生吧。
我还是不想的好,她记得自己这么说。你刚才说的那个力量,到底是什么东西?
想吧,梦说,想想你的人生。你全部的人生,你,还有你身边的所有人,都努力在做正确的事。你母亲是这样,国王也是这样。对吗?
她耸耸肩。我想是的。
你所有的家人都死了。他们杀了你全家。明天一早,他们还要杀了你。现在,你觉得这就是公道,或是正义吗?这事对吗?
 
她思索了一下。我不知道,她说。不,我觉得不对。
我也觉得不对,梦说。所以,美好的意图会带来恶劣的后果。我再问你,你们抢了黄油之后,第一件做的事情是什么?
我们把黄油吃了。
梦点点头。你们饿了,吃了黄油。这是好事吗?
她记得自己回答:我觉得,是好事。我们本来很饿,后来不饿了。这很好。
哈,梦说。于是她想,自己答得很对。那么,我再问你,梦说,你们是有意抢黄油的吗?你们是有意打晕那个黄油小贩、伤害他的吗?
是的。
那么,梦说,恶劣的意图也能带来美好的后果。你们吃到了黄油。假如你们没吃,很可能已经饿死了。你们怀着坏的意图,结果却是好的。
对,可是——她一顿,感到一头雾水。这些话都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梦说,你明天不必死了。说一件美好的事给我听听,一件最美好的事。
她思索起来。她回忆起了年幼时父母教给自己的话。爱,她说,爱是最美好的事。
我明白了,梦说。你有爱过任何人吗?
当然了,她说。我爱我的家人,父亲母亲,兄弟姊妹。我当然爱塔拉欣。
好,梦说。那他们都死了,你做何感想?
我觉得非常难受,她说,非常、非常难受。
当然了,梦说。爱,这世上最美好的事,会让你非常、非常难受。它向来如此。其实,爱是这世上最恶劣、最糟糕的东西,因为它伤害起我们来,造成的痛楚远胜过其他任何事,不论火烧、断手断脚还是分娩。爱比死更糟糕,因为它会不断地伤害活着的人。爱是天底下最恶劣的东西,因为我们总在失去所爱之人, 总会痛不欲生。你觉得这话对吗?
对,她说,我觉得很对。
可梦朝她微微一笑,说:我已经赐予你女巫的力量。从今以后,凡是你爱的人都不必死了。现在,回答我,她继续道,这是件好事吗?
如果这是真的,就是好事。
是真的,梦说。我不会欺骗你,我是你真正的母亲。你有了女巫的力量,而这股力量才是世上唯一的好东西。这唯一的好东西,能让你随心所欲做想做的事。其余一切都是坏的,是邪恶的、伤人的存在。只有女巫的力量是好的。所谓好,就是能够做你想做的事。你懂我的意思吗?
如果是真的的话。
唉,你真是无可救药,梦说。然后她醒了过来。
她记得自己想:这只是个梦。一明白这点,她不由得伤心起来。她想,我真希望它不只是梦而已。我真希望自己能让那扇牢门自动打开,然后我就能走出这牢笼,重获自由了。
牢门自动开了。
她记得自己盯着牢门愣了一会儿,然后想:我一定是还在梦里。但她起身走到门边,探出脑袋往外一看。外面的过道上空无一人。她想:我不能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他们不会准许我离开的。然后她回忆起了梦告诉她的话。她走出监牢,沿着过道走到另一扇门前。她冲着房门微微一笑,于是门自动开了。
门里面的人正是那狱卒。他回过头来,目瞪口呆地瞧着她。她想:我恨这些狱卒,就是他们把人关进牢里,又送上绞刑架。我希望这人的脑袋炸开花来,就像我们用力捏雪球时,雪球爆裂开来的那个样子。于是,狱卒的脑袋爆裂了,脑浆飞溅四墙,然后她走过他的尸体,继续往前走去。
我必须找到塔拉欣,她想。起初,她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随后,她的脑海中自动浮现出一幅画面。紧接着,她突然就不在过道里了。她出现在了户外,广场之上。她抬头望向通往城市主街的大拱门,然后便看见了塔拉欣的头颅。他的头被插在了一根锈迹斑斑的铁矛上,嘴巴与双眼大张着,表情充满恐惧。她盯着它瞧了一会儿,然后穿过拱门,朝主街走去。
那天夜里,她睡在一间旅馆的温暖床铺上。梦来找她了。怎么了?梦问。
你骗了我,她说。塔拉欣死了,他是我最爱的人。但你说过,我爱的人再也不会死了。
当时他已经死了,梦说。可从现在起,一切都不同了。你拥有女巫的力量,世上唯一的好东西。从现在起,你爱的人永远不会死。
她对着梦笑了笑。我一直都在做梦,对吧?她说,过会儿我就会醒来,发现自己还在监狱里。
梦说,或许吧。可如果这真是梦,别醒来不就好了。
她皱了皱眉。这听上去很聪明,她说,可我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呀。
梦看着她,说:那我们假设女巫的力量只是个梦好了。在梦里,绝无可能的事也能发生,比如魔法。在梦里,那些我们挚爱、但已离世的人也能回到我们身边。在梦里,我们可以随心所欲。但女巫的力量并不是梦,它是真实的。
是吗?真的?
噢,是的。只要你别醒来。
然后(她告诉我)她醒了过来。这回,为了确认自己的能力,她让床飘离地板,绕着房间飞了起来。

 
趁我想起这事儿了,告诉你们:大革命后,共和国被推翻、维克多利努斯二世刚刚建起理事会时,他们设立了一个真理与正义委员会,专为过去三百年间所有因“叛国罪”被处死的人平反。我可怜的父亲——愿神让他安息——也被平反为“人民英雄”。他们在废墟纪念馆的东北角给他精心打造了一座小小的雕像。不用说,那雕像一点也不像他本人。

 
我仍记得那个夜晚,那时我们还愿意彼此交谈。当时,我们刚从萨珊国奥尔米格特的地方金库偷回了三十二万钱币,正待在旅馆马厩旁的小房间里歇脚。金银堆积盈屋,我们只好坐在盥洗台边上。
“她说得不对。”我告诉她,“这不可能是梦,因为我也在里头呢,而我知道自己醒着。”
她耸耸肩,“也许这是我俩共同做的梦。”
“没有这种梦。”
“那倒是,”她承认,“可世上也没有魔法才对。”
我不买账。“如果这是梦的话,”我说,“那也该是我的梦,而你并非真实存在。那样一来,你就是我梦中的情人了。你确实是我的梦中情人。”我礼貌性地补充了一句,“可我认为你是真实存在的。”
“非常感谢。”
“所以说,”我得意扬扬地总结道,“这不是梦。也即是说,”我继续,“她说得不对。她在误导你。”
她摇了摇头。“她不会误导我。”她说,“她是我真正的母亲。”
这是循环论证啊。“那你之后还见过她吗?”我问。
她叹了口气,道:“没有。这么说吧,算有一次。我不太确定。我的确看见 她了,可我觉得那是在做梦。一个真实的梦,”她解释道,“而不是——呃,幻觉。”
我吃了一个蜂蜜蛋糕。萨珊菜其实不合我的口味,但我挺爱他们的蜂蜜蛋 糕。“但她的话还是不对。”我说。
“我希望你别再这么说了。”
“她错了。”我坚持不懈,“她说世上没有正邪之分,做你想做的事就好。这话就不对,已经在很多方面被反驳过无数次了。萨洛尼努斯《矛盾论》的第三本——”
她打了个呵欠。“不是说做你想做的事就好,而是说要有能力做你想做的事。二者区别大了。这话没什么好反驳的,因为它确实不假。另外,我见过萨洛尼努斯,他是个白痴。”
我目瞪口呆,“你见过萨洛尼努斯?”
“在我看来,”她说,“女巫的力量是一种——那话怎么说来着?独一无二的 特例。管制其他人的规则对我们无效。然而正因为我们是唯一的特例,才反过来证明规则普遍有效。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从没告诉过我你见过萨洛尼努斯。”

 
我记得自己睁开眼来。阳光深深灼痛了我的双目。我想,噢,去他妈的。
她俯视着我。她看上去哀伤至极。“对不起。”她说。
这是我印象中她最美丽的一瞬间,尽管她的眼睛已经哭红了。
“我还活着,”我说,“我身体还齐全么?”
她点点头。“我真的很抱歉。”她说,“我从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不开心。我以为——”
“以为什么?”
“我以为你只是——只是因为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东西。我以为,一定是我没搞清楚你真正的愿望。我以为你想做的就是偷东西,你一直说自己骨子里是个贼。”
我是那么说过,偶尔。
“所以,”她继续道,“我以为只要我们四处行窃,从全世界最大的金库和银行偷钱,你的心情就能好起来。我以为你想要的就是这些——行窃,永葆青春,有个漂亮情人,并且永远不必担心被捕、受伤或者死亡。我以为这就是你想要的一切。”
“你现在还这么想吗?”
她用指节擦掉眼角的一丝泪。我以前从没见她哭过。“因为她说过,能随心所欲做想做的事,是世上唯一的好事。”
“我想做的,”我缓缓地、温柔地告诉她,“就是摆脱你。”
然后我出门走上了大街。她没有试图阻止我。离开旅馆大门二十码之后,我停下脚步,把精神暂时集中在了脖子后面。没有虫子咬我。连一丝痒酥酥的感觉也没有。
 
我在附近瞎转悠了一阵,不知不觉走进一家酒馆。一两杯酒下肚后,酒劲还未上来,我便意识到旁边站了个人,他正盯着我看。是个六十岁上下的肥胖男人,长着一头卷曲的白发,穿了一袭昂贵的红色长袍,领子是皮毛做的。他目不转睛地瞧着我。
显然,我本该大为警惕的。然而,当时我正处于一种什么也不在乎的心境。我又喝了一杯酒,然后起身朝那人走去。他一刻也没垂下目光,或是转脸看向一旁。
“您这样看着我,是有什么事吗?”我问。
他仍然瞧个不停。“是啊,”他说,“请坐,让我请你喝两杯吧。”
“那就来一杯,谢了。”我说,“我认识您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他闻言大笑起来。“这句话,”他说,“问得太他妈好啦。总的说来,你应该不认识我。可问题是,我认识你吗?”
“此话怎讲?”
“我没理由认识你。这不可能。可最最奇怪的是……”他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白葡萄酒,小口啜饮着。在我看来,他完全没有醉酒的迹象。“你长得很像我以前见过的一个人。”他说。
“噢,是吗?”
“一模一样。”他咧嘴一笑,“所以你不可能是他,”他继续说,“因为那是近四十年前的事了。你多大了?十九?”
我耸耸肩,说:“我长了张大众脸。”
“屁话。”他眯起双眼打量我,仿佛我是合同上的小小印章。“听着,因为你显然不是他,那我就给你讲讲,为啥我这么在意这个人。将近四十年前,那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孩儿差点杀了我。”
“真的假的。”
他点点头。“噢,是真的。”他说,“你看,我是个金匠,我老爹从前也是金匠。 当时发生了很多起入室盗窃案,所以老爹和我整夜都拿着剑,坐守在铺子里。后来,那家伙真的来了,还捅了我一刀。我差点儿丢了小命。”
“差点儿。”我说。
“对。显然,我没死成,不然也不会待在这儿啦。”他顿了一下,“你长得像父亲,对吧?”
我夸张地耸耸肩。“不知道,”我说,“我从没见过他。我母亲也只见过他一次。纯属交易。”
“啊。”肥胖男人咧嘴笑了,“好吧,那么,这也许说得通了。”他说,“我没有冒犯的意思。毕竟,又不是你的错。”
“我想也不是。”我说,“其实,我这辈子一直活得清清白白,全部精力都耗在了帮助比我更不幸的人上头。”
“当然清白了。”肥胖男人说,“不管怎么说,那事已经过去很久啦,而且,最后我也没受到什么伤害。”他往前一倾,冲我露出一记故作奸诈的眼色,“其实吧,”他说,“结果正好相反。”
“什么意思?”
“一件大怪事。”他说,“我是很多年后才知道的。”他说了下去,“老爹在去世之前的那几年才告诉我的。肯定是你这辈子听过最奇怪的事儿。”
“快讲呀。”
“好吧。”他停下来啜了一口酒,“就像我刚才说的,那个贼——他也许是你 老爹,也许不是,反正我们永远也没法知道答案了,我猜——他捅了我一刀。所以,别人叫来医生,用海绵给我周身消了毒,确保伤口干净之类的。总之,他们用缠了羔羊毛的小签子在我肚子里搅来搅去的时候,你猜发现了什么?告诉你,发现了一个该死的大肿瘤。他们说,这玩意儿原本是没法切除的,但那贼恰好一刀把它割掉了,切口又干净又准确,没有哪个外科医生做得出来。后来我 就痊愈了。要不是那贼捅了我一刀,我肯定活不过一个月。这事儿千真万确。你说,你这辈子还听过更离奇的事吗?”
我看着他,盯了很长一段时间。“还真听过。”我说,“但这事儿也差不了太多了。”

 
所以,我当然必须回到旅馆。她还坐在我离开时她坐的位置。我觉得她压根儿一动也没动过。
“你能改变过去吗?”我问。
她耸耸肩,“我不知道。我没试过,但应该不行吧。怎么,你想让我改变过去吗?”
“没什么了。”我说。我在她身侧的床沿坐下,问:“为什么选我?”
她茫然地注视我。“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她说,“为什么这么问?”
我思索了一下自己的答案。“我刚刚才发现,”我说,“我这一辈子过得清清白白,所有精力都耗在了帮助比我不幸的人上头。”我无力地咧嘴一笑,“这真是个意外之喜,相信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她说。
我给她解释了一番。“所以,”最后我总结道,“我不是杀人凶手;我其实还救了那人一命。没错,我做学生时的确偷了很多东西,可我把所有钱都给了别人、给了朋友,他们觉得没有那钱自己就死定了。后来我们偷了——事实上,行窃的活儿全部是你干的,我多数时候只是在那儿站着而已——我们偷了很多东西,但这只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而已。”
她看着我,“真的吗?”
我耸耸肩,“偷来的钱,我们手里已经丁点儿不剩了,不是吗?我们不是扔掉了、送给别人了,就是花掉了。我们从政府和富人手中抢来了钱,最后这些钱几乎全部流进了穷人的兜里。呃,”我换了个说法,“相对比较穷的人手里。另外,没错,我说的话导致你害死了几万人,可结果呢,十人议会因此被推翻了——我 不知道当初维克多利努斯为了建立共和国,造成了多少伤亡,但我估计数字一定不会少。现在执政的家伙也和以前那些混蛋一样坏,可这不是我的错;如果要怪,不如去怪当初把国王赶下台的维克多利努斯好了。”我说,“我一直都在造福他人,从来没有为自己打算。你说说,这事儿是不是挺神奇的?”
她扭开了目光。“正如她说的,”她告诉我,“意图不重要,行为本身才重要。”
“你信这个?”
“我其实不大关心这个。男人才考虑这种事。”她重新看向我,“我做的一切只是为了爱。”
“就像你母亲。”
她点点头,“没错。”
我深深地、缓缓地吸了口气。“那如果我想离开你,”我说,“如果这是我真正想做的事,你会放我走吗?为了爱。”我补充了一句,“因为你爱我。”
她浑身一颤,“她说过,我再也不会失去我爱的人了。”
“她撒谎。”我告诉她,“很久很久以前,你就失去我了。”

 
我没有离开。一来,是因为我不相信她会放我走。我怎么知道爬进我头发的虱子不是她,街边跟着我的狗不是她,飞在头顶三百米处的鸟儿不是她?至少,当她是人类时,我还能知道她在哪儿,也能隐约猜猜她想干什么。可关键是:我从来猜不透她的想法。我亲手做的一切,很可能都只是依了她的意愿,受她引导、操控。我毫不怀疑她可能故意害我再次被关进牢里,仅仅是为了再次把我从牢里捞出来;而我连想都不愿想,为了把我弄进去,她干得出什么样的事来。当某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清白无辜得跟冰雪似的,做起事来反而会束手束脚。这就是我留在她身边的另一个原因:毕竟,我无依无靠,除了偷东西之外毫无谋生的本领,然而行窃对我已经没有吸引力了。神灵保佑,我现在得守住自己的高尚节操啊。
所以,我留在她身边纯属权宜之计。不,并不完全如此。自从我试图——其实成功了——自杀,纵身跳进库瓦斯城的锯木机以来,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相处。至于跳锯木机这个举措,要是哪个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自我了断,不稀罕选择痛苦较轻的自杀方式,那我推荐他也这么做。总的说来,我觉得最后是她的道歉动摇了我——当我死而复生、醒转过来时,听到的第一句话:对不起。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思考。关于爱,我想了很多。我意识到,自己压根儿 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回想了萨洛尼努斯在《伦理学》中对“爱”的表述,也即常识中的标准定义: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我试着把这个定义套用在她身上,却觉得不大吻合。她说她爱我,而幸福之于她,就是永远不会失去所爱之人。按照那个标准,守财奴爱他的金子,因为他不允许自己花掉它,哪怕煤炉已空、而他自己就快冻死。但那不是爱。我把定义稍稍调整了一下: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把他人的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的关心目标。好吧,这就能解释她为什么要向我道歉,为什么在误以为我喜欢偷窃的情况下,要耗上三十多年陪我偷遍各地国库了。总的说来,我觉得她并不怎么擅长爱人,尽管这不代表她不爱我。她爱得情真意切,却丝毫不得要领。毕竟没人是完美的。
我仍然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定义。好吧,再换个说法: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把他人的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的关心目标。我总感觉这个定义有点妥协的味道,就像某个委员会煞费苦心制订出了一个提案,又做了不少幕后交易才让它获得多数票通过。不管那么多了。这个定义不行也得行。
接下来是最困难的部分:把这个定义套用到我自己身上。要说我珍视她胜过自己,那实在吹得有点离谱了;但是,考虑到我拼尽全力也要把自己绞成碎肉,以打破她复活我的企图,我似乎真是把自己看得一文不值,即价值为零——如果不能为负的话。她在我眼中的价值至少是大于零的。至于另一句话:好吧,我想,为什么不呢?相守三十年不是件微末小事,无论期间是好是坏抑或糟糕透顶,它毕竟延续了如此漫长的时间,有它的分量,不是随便说句拜拜或者一转身,就能抛在脑后的。我回想了一下这些年来自己耳闻目睹的几段包办婚姻:那些夫妇从一开始就互相看不顺眼,之后也没能培养起多少感情,尽管如此,相伴好歹胜过独自一人。不,这个例子没有举好。我想说的事实很简单:我过去之所以没有离开她,仅仅是因为我根本无法离开。无论我逃去哪里、如何伪装,她总能跟上来。真有点类似那句老话: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你也无法摆脱自己。同心,同德,同体。
我想,我已经和她绑在一块儿了,就连死亡也没法把我们分开。倘若我把余生都用在让她幸福快乐这事上头,或许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假如这问题还有任何解决的可能的话。你这是在想些什么啊,我对自己说,你疯了吧。可是——
没错。可是。
抛开动机不谈的话,我这辈子确实过得无可指摘,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论从哪个方面看,我都是个把爱献给了全人类的人。我心怀恶劣的意图,却造就了美好的结果,与过去的她截然相反。或许,爱这种东西只有在冷却状态下,才能锻造出成果。就像金属薄片,经历千锤百炼,才能被敲打成可用的形状。它和金属条不同,不能在火里烧成白热状态,然后弯折、流动、镦粗(3) ,最后完美成型,甚至在表面印上锤头的标记。它太单薄、太脆弱、太易碎,经不起被烧得赤热。或者,再打个好懂的比方吧:战争打起来怒火滔天、轰轰烈烈,停战议和却是个缓慢又艰难的过程。双方得一步一步地妥协,弃其不欲弃、为其不欲为,目的是达成一个共识,让彼此尽管不情不愿,但终于能说一声:将就了。
如果死不了,能够“将就”活着便是最好的打算了。

 
“那么,”她说,“你现在想怎么样?”
我一声叹息,说:“你没听清我的话么。”
“不,我听清了。”她皱起眉头,“只是——如果你不喜欢偷东西,那你喜欢 什么?”
这话令我不禁莞尔。“你猜怎么着,”我说,“过了太久,我都忘记了。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其实很简单:我想让你开心。”
“噢。”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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