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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与金 四

学者都是众所周知的独身主义者,而职业罪犯的生涯里也没多少时间来浪漫,所以,当我说我只真正爱过一次的时候,你应该不会感到意外。
如果能发展得更好一点儿的话,一次其实也已经够了。她很完美,很漂亮,很聪明,很善良,很风趣,很温柔;和她在一起很快乐,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而她也爱我,几乎有我爱她那么多。不过她爱得最多的是哲学(比爱我还多)。如果没有她,我不可能写出《形态与物质》。她总有办法让我思考;只要稍微蹙额,或者眉毛稍稍一动,我就忽然能看穿问题的本质所在。那时候她让我意识到:之前我最关心的事情,就是让我的敌人无法证明我是错的,换言之,就是胜利。但遇到她之后,我的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真正重要的,不再是打败哪个对手,而是把事情做对——做完美。几近完美。关于她,只有一件事是我想要改变的,如果我能的话。她已经结婚了,嫁给了福卡斯亲王。
所以,很遗憾地说,这引起了我和老同学之间的矛盾。不是第一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他的观点是,他的信任被辜负了,更不用提通奸罪和欺君罪了。我理解他的观点,我也能接受。在这种情形下,考虑到他是国家元首,是一切正义的源泉,他别无选择,只能按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而当时令我不能原谅的,直到今天也无法原谅的,就是被送上法庭的人不是我。
他代表她发起了特殊辩护,请求从宽判决。这是他的好意。不幸的是,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这样做真是没法更糟了——六名法官都是大众潮流派,结果可想而知。在情绪最比较阴郁的日子里,我曾这么想过:他之所以发起特殊辩护,是不是明知这会导致法官故意为难她而判处死刑,才故意这么做的呢?但我觉得应该不是。他是爱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而失去她,尤其是以那样的方式失去她,让他撕心裂肺。对我来说这同样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因为爱她,我害死了她,就这么简单。福卡斯就是我使用的凶器。
就这样,她死了,我活了下来。福卡斯让他的调查长官向无敌骄阳宣誓后,作证说他查不出奸夫的信息。法官们(其中两位已经死了,另外四个得等我再空出一点时间来)提出,只要调查员愿意,允许他对被告刑讯逼供来问出奸夫是谁。我还记得,他的脸唰的变得像纸一样白,然后喃喃地说不用了,他认为在这个案子里刑讯逼供没什么用。法官们耸耸肩,仿佛在说,好吧,你要是这么想的话,然后他们就很自然地做出了死刑判决。
我通过高处一扇窗户旁观了整个过程。我记得她当时多么镇定自若,直到他们开始把她绑到处刑架上。他们抓住她手腕时,她瞬间崩溃了,惊恐地尖叫起来。上了四个壮汉才把她按住,把绳子打上了结。他们在柴堆里放了很多湿柴,这样她会在被火烧到之前就被熏死。我猜是标准惯例吧。这是那种我们应该感恩戴德的小仁慈。
我这个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从不浪费任何有用的东西。所以,轮到我在学院作温桑德尔纪念演讲的时候,我把她的死当成了一个炼金术理论的范例。我说,她跟其他万物一样,是由土、气、水和火以特定的比例组合而成的,在次力的作用下处于平衡——菲罗斯特内斯曾提出:次力的终极源头是无敌骄阳环绕地球的运动。当她被处死的时候,外来的火打破了次力,让外部的火与她的组成元素结合与反应。她的土被消耗转化成生料“聚阳”。她的水蒸发了、融进了更大的外部世界。她的气被次力驱散了,而她的内部火被外部火吞噬了,生成了圣炎。这个同化或者传播的过程,可以类比为把水银从汞合物中提取出来。我问道,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在她的血肉化为灰烬的转化过程中,物质转换伴随着损失,因为她的骨灰比燃烧前要轻得多。传播中又伴随着变化,肉(软物质)与骨(硬物质)经流程催化后转变成了灰(一种不稳定的脆物质,溶于水,一阵风就能吹散)。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土在本质上是一种奉献元素,弱性,适合转换。而与之相反的是,蒸发过程中,水转化时具有延续性。她的水变成了蒸汽,迁移了,最终和云中的其他蒸汽结合在了一起,最后通过下雨坠落到低层。因此,这个过程是延续的,因为水没有消失,尽管可以转化,最终又通过记忆对抗了转变。然后是她的气,在她呼吸的肺里和其他中空的身体部位里,在她死的那一刻,被热焰驱散了,本质上没有形式的变化(不过结构上有变化:参阅布若内鲁斯关于气的形态的论文),不过是物质从一处被驱走,移动到另一处,这样一个过程罢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把气称为无敌元素,因为在物质转化过程中,它不会被改变。至于她的火,我说,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在转化完成的那一刻(我的声音这时有点颤抖),内火与外火合二为一,这是一个近似于爱的过程,一个联合,或者真正的结合。在此过程中,内外之火结合成了一个不能分解的整体,内外同时燃烧,之前的“二”现在只剩“一”了。因此,我接着说,火是所有元素中的媒介,我们必须注意火。万物的起源(马塞勒斯的原生炎)和结束(尸炎,按照凯苏拉的假设;不过可以参阅阿米安努斯的不同观点)都在于火。只有通过火,所有过程才能进行。只有通过火的破坏与提炼,我们才能实现目标:维拉转换,真正的转换,从一种元素变成另一种元素。
不消说,并非每个人都同意这个观点。不过我觉得我还是有些道理的。真正把事情弄砸了的,是我接下来把变力和人类的爱联系起来,把燃烧的过程和把爱变成恨、疚、悲、痛的过程联系起来,还拿用贫矿石通过水银提炼贵金属做比喻。我还能说什么呢?这种联系是你凭直觉能够发现却证明不了的。而一旦你在学术圈里留下了靠直觉研究的名声,你就完蛋了。不过就我的情况而言,这倒没什么大不了的。演讲完三个月后,我就在逃票偷乘一艘蠢到死的鳄梨货船时被逮住了。一切完蛋:再也不能公开露面,失去了教授职位,回到实验室,被两名守卫看着。这就是我一生的故事,真的。
 

 
我来到了走廊。往左还是往右?我选择了往左。这是个好主意。
往左的路经过次级公馆(会被扔在那里的是一些没地位的大使、商人、民事案件上诉律师、无关紧要的家属和穷亲戚),去往后宫或者厨房楼梯。厨房楼梯往下走两层就到了马场。只要你身手够敏捷,就能从那儿爬过宫殿的外墙,溜出去爬到教堂屋顶的管道上,然后顺着排水口往下,来到修道院花园,从法衣间里顺走一件法衣,你就成了在教堂前院转悠的一个教友了。我上一次逃走时就是这样干的。不过那次我只逃到教堂前院就被筐盔佬们逮住,又给抓了回去。所以,他们会认为,我这一次不会再走这边了。
重要的是,不要跑。这一点很难。前路畅通无阻的时候,你会按捺不住快点跑的冲动。但是跑起来太打眼了,再说在宫殿里,没有人会跑。所以我就走着,手插在口袋里,沿走廊而行,装成一个低级官员的样子,不紧不慢、大摇大摆地从办公室走到档案室,或者从一个勤务室走到另一个。关键是要够真。这是通过血淋淋的教训学到的。
走了四分之三的路程后,我听到脚步声从走廊另一头传来。走廊的地板是古董橡木板;除非你穿的是拖鞋,不然走起路来肯定砰砰响。我别无选择,只好推开前面的第一扇门,溜了进去。
原来这是一间浴室。福卡斯有点洁癖,所以居住区到处都有浴室。我真幸运,我想。我在浴缸后面蹲了下来,蜷在地上,等脚步声远去。
我闻到一股气味:非常浓(当然浓了,不然我不会留意到。如果你人生中很 长一段时间都在跟氨水之类的毒性物质亲密接触,你的嗅觉不可能好)。熟悉的气味。被对科学的好奇心害死实在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但我还是忍不住。为什么会有人在一个浴缸里装满蜂蜜呢?
所以我看了一眼。
她仰卧在那里,浑身赤裸,蜂蜜刚刚浸过她的鼻尖。她的眼睛是睁开的,脸上还是那副有些迷乱的表情,就跟我最后一次看到她、烧杯从她指间滑落粉碎在地的时候一样。她的头发也浸在里面。她不由得让我想起被困在琥珀里的苍蝇,当然,那和眼前的场景是一回事。蜂蜜,众所周知,是所有软物质中最不易腐败的,因此它是很好的防腐剂。把一团肉——也就是尤多霞现在的状态——放在纯净的蜂蜜里,它会几乎无限期地保存完好。
完好是相对而言,我不会毛毛躁躁地用这个词来形容我的亡妻。但是,躺在那里,浸在金色的液体里,她确实是在抵抗衰败,而且成功了,毫无疑问。她的肉没有收缩,嘴唇没有干枯,也没有你在尸体上通常能见到的那种浮肿和苍白。硬说有一点变形之处的话,也只是光线在那金黄色的液体里折射出来的效果,调整而非扭曲了她的下巴轮廓、她的鼻子角度,乃至她的眉头。我不得不说,她一如既往地美丽,而且看来会一直保持下去。这完全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在黄金浴缸里冻结住她的青春,不再畏惧变力,不怕土的软弱,不怕水的恶意,不怕气的折磨,不怕火的强力。我猜,人能否实现所想,都取决于你想要什么以及你打算付出多少来得到它。就她的例子而言,付出的代价就是死亡。但活着对她来说其实也没什么乐趣,因为活着的她一直在担忧失去、改变、退化和腐败。此时此刻,我真想坐下来写一篇论文,好好谈谈这个主题。我终于给了她她想要的,青春永葆,以死亡为媒介,通过移除内火(变化的催化剂)而生效。如果能亲眼瞧见的话,她肯定会高兴得不得了。当然,你不能什么都得到,而她更在乎的是她的肉体,而非灵魂(我找不到更好的词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就是炼金术,我想。
我站在那儿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有一件事终于穿透了我厚厚的脑壳,进 入了我的意识。那就是,我之前在走廊听到的脚步声越来越响了,到我的附近时达到最响,然后静了下来,这意味着发出脚步声的人停了下来,就在这间浴室的门外。考虑到亲王死去的妹妹就在这儿——你肯定会派人把守的——我不得不得出一个痛苦而耻辱的结论:我只能认为被派来看守这里的筐盔佬跑开了一会儿,上厕所之类的,而我在这段时间里溜了进来,关上了门。现在守卫回来了,我却把自己困在这儿了,没有任何机会可以逃脱。
蠢货,我想。
嗐,别无他法了。我走向门边,用拳头打起门来。
真希望我能在门的另一边,看看那个可怜虫的表情。那守卫肯定知道他守的这间屋子里放着一个死去的女人。屋内响起了大力敲门声,也就是说——等他来开门的时候肯定已经缓过神来了,因为他脸上是那副筐盔佬的典型表情:死气沉沉,呆头呆脑。他认出了我,当然了,他们都认识我。
“抱歉,”我说,“我肯定是在哪儿拐错了一个弯。你能告诉我怎么去后门吗?”
他听了这话想了好一会儿。我真的不喜欢朝筐盔佬挥拳。只要差上八分之一英寸,要么他们不会倒,要么我的指关节会被他们帽耳的锋利边缘刮掉皮。幸运的是,我这一次打准了。他跪倒在地,发出那种你有时会听到的轻哼声。我从他身上跨了过去,开始逃命。

 
说这些只是浪费时间。简单说吧,我最远只逃到了大门门房处。那儿有一个凹室,他们把邮包都扔在那儿。我爬了进去,弄了一大堆邮包盖住我,确保手脚都没外露。现在可以好好想想了。
时间,我应该已经说过了,是会融化的。当它是液体形式的时候(时之水?),在热的影响下(火为媒介:见上文,提了好多次),它会渗漏、会穿透,就像稀薄的矿物油,或者池塘,或者洪水。撤掉这种影响,时间会凝结,就像平底锅里的一块肥油,经过一种缓慢慢转化后,会从固态变成一堆黏糊糊的东西,能把你粘住。时间在邮包下淤积和凝结,我缩成一团,丝毫没有动弹,被邮包的粗大麻纤维不断摩擦着脸。我讨厌等待,我能感受到时间的流逝。时间的消逝是一个衰败的过程,成分逐渐减少、消失,但最后剩下的,就是真正的不朽,因此也就是精华,是宝贝。理论上,要提炼黄金的话,你只要把它扔在那儿,让雨水和湿气把杂质侵蚀掉,最后剩下的就是纯金。不过没人会这样做。因为可能会有像我这样的人来把它偷走。
我当时想:我真的有必要这么做下去吗?
最后,他们找到了我。

 
想象一下那个场面吧。在大学里,福卡斯和我,两个聪明的年轻新生,醉得一塌糊涂,沿着一条逼仄的小巷里走着。我俩刚刚被“神圣宽容”兄弟会除掉资格,正在为将来被“慈善与社会正义”兄弟会除籍创造条件(有目的地活着都会让你被“神圣宽容”踢出去,但要被“慈善与社会正义”踢出,还真要下一番功夫才行)。
我们聊着天,就像其他学生聊天那样:声音太大,语速太快,掏心窝子,聊着我们理论上懂、但对其依据与实践都毫无头绪的东西。
“不过它真是个赚钱的好办法。”我记得我是这么说的。
“炼金术。”他哼了一声。人们只有喝醉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
“但那是不可能的,”我指出,“根本做不到。”
“别这么肯定。”他阴郁地回答,“人的能力,太神奇了。看看畜牧吧。或者玻璃制造。我是说,就是这么个道理。我是说,谁会想到,只要拿一堆沙,放到坩埚里加热,加到真的、真的、真的非常热,然后你就造出了玻璃。我是说,”他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玻璃。不可思议。”
“不,不一样,”我感到必须指出重点所在,“玻璃其实没那么大不了。人们每天都在造玻璃。”
“是的,但它本来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就是我想说的。”他说,“这么一件硬 实的东西,摸得到,真的在那儿,但是又看不见,你只能透过它去看。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他顿了一下,定住摇摇晃晃的身子,接着说,“完全不合乎情理,更像他妈的魔术。嘿,不是吗?”
我耸耸肩。我已经忘了他想表达什么观点了。
“那么,”他继续道,他那聚精会神的脸扭成了一团,“也许炼金术也是一样。点石成金。我们现在做不到,不意味着永远做不到。哈?”
“但就是不可能做到啊。”我耐心地说,“因为炼金术的基本原理。”
他啐了一口,炼金术基本原理于是见鬼去了。“再说,干这个还是一份好工 作!”他说,“你猜怎么着?我要是能当上亲王……”
他顿了一下,完全停住,又吞咽了起码六下。我发现了这个症候,赶紧后退 一大步。但他这次没事。“我要是能当上亲王,”他接着说,“我要做的第一件事。猜猜?”
我摇了摇头,“什么事?”
“把所有的炼金术士抓起来,”他说,“把那些家伙都送上绞架。绝不宽恕,一个不留。你知道为什么吗?”
“点化我一下。”
“因为,”他说,“炼金术士是国家面临的最大隐患。真的。因为,”他接着说,用大拇指和食指擦着眼睛,“政府收入的基石是什么?以黄金为本。为什么?因为黄金很罕见。要是有些王八蛋发现了点石成金的秘术,会怎么样?绝对会财政混乱,就是这个问题。市场混乱成灾,黄金一文不值,上百亿的安吉尔几小时内就会被清扫出经济体系。”
我对这个话题真的不感兴趣,但我感觉有义务反驳一下,因为在这个年龄,作为一个学生、一个醉汉,你总是会翻来覆去地就任何问题进行争辩。“这我可说不好。”我说,“当然,奥妙就在于,要保住这个秘密。别让别人知道。然后你再把所有驯服的炼金术士关在地窖里,为你造上百万的安吉尔。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这些不是真正的原生黄金。你会发财的,其他人也没事,一切都好。”
他朝我射来一记鄙视的眼神。“没用的,”他说,“这样的秘密守不住多久的。肯定会泄露,然后你就完了。你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用贿赂什么的,把真的炼金术高手引诱到你这儿来,然后死死地盯住他们。然后,一旦他们研究出真玩意儿——”他用手指做了个割喉的动作,打了个嗝。
“残忍了点儿。”我说。
“残忍,”他回道,“但是正确。这样做才对。如果你是亲王,永远要做正确的事。等等,我要撒泡尿。”
他停在神圣姐妹修道院的门口,滋尿声响了起来。之后,他慌张地奔跑着 追上了我。
“啊,这就是你的计划了?”我问,“如果你当上亲王的话。”
他笑了,“我当不上亲王的。”
“真的吗?”
“不可能的,”他说,“不可能发生。”

 
当我回到实验室的时候,那块金条几乎——只是几乎——原地没动。哦,我想。
“四名守卫。”那守卫说。
“什么?”
“四名守卫,”他重复了一遍,“把守你这扇门。随时都有四名,从现在开始。”
“受宠若惊。”我说。
他瞪了我一眼,“士兵西利斯科斯现在在医院。你把他的头打破了。”
时不时地,我真的很恨我自己。不会恨太久,过一会儿就好了,不过之后又会恨起来。“对不起。”我说。
“没事。”他离开了房间。我听到门锁上了。那又如何?我想。他是个筐盔 佬。他们领这份饷钱就是来受这份苦的。他在那儿守着不让我出去,可我是个自由人,一个宇宙的居民,不是鸡笼里关的鸡。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任何人,从来没有。呃,不经常想啦。当我想要伤害谁的时候,害人绝非我的目的,只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不幸结果。大多数情况下。
我坐了下来,开始读阿卡狄奥斯的《函数论》。这本书的根基有漏洞,但讲的东西也有一定道理。他们给我送来了吃的:新鲜的面包,重口味的白奶酪,五片农家香肠,一个苹果。“西利斯科斯怎么样了?”我问。他们只是看了看我。我把东西吃了,然后把双脚搭在操作台上,闭上眼睛。但我满眼都是她浸在蜂蜜中的脸。并非因为愧疚,而是有个主意刚刚开始成形。我站起身来,找了些纸、一支笔、一些墨水,开始写起来。(如果你碰巧是任何一所稍微靠谱的维萨尼的大学的二年级生,你准能认出我写的东西。妈的,你恐怕还能把第一段背诵下来呢,比我还强。对了,第三页真的有一个基础性的错误。如果你能发现的话,算是个小奖励。)
我一定是睡着了,因为他们摇醒我的时候,我的脸贴在纸上,墨水在操作台上形成了一个小池子。我抬头一看。筐盔佬。
“跟我们来。”他们说。
“不去行吗?”我打着哈欠说,“今天可真累。”
“站起来。”他们说。我站了起来,他们把我推出了门。我很不高兴他们对我这样粗暴,不过想到被我打破头的那个人,便决定不借题发挥了。自我备忘,我想,一定要记住,别伤害别人了。
福卡斯在南图书馆等着我。这让我有些不安。我去过那儿两次,一次是作为他的朋友、作为贵宾去的,另一次是去宫里偷东西(说来话长)的时候转错了一个弯。那屋子真是没得说,在按宫里标准算比较小的那侧——你能把一整支骑兵中队装进去,不过得把他们的马留在外面的走廊上——镶嵌着金橡板,上面是最近的理想主义雕刻作品,表现着丰收、田园等主题,石膏铸板的屋顶镶金镀银涂花作画,造成了一种视觉上的错觉,仿佛葡萄藤和桑枝布满了天篷(有这么个传统:第一次来访的客人如果能从葡萄藤后找到那只一比一大小的鹪鹩雕像,就能得到两个安吉尔的奖励。我第二次来的时候才找到);五排独立的大书架,各自分开,其中一排上放着现在这位亲王的私人藏书。这排书架上有三个架子摆放的是萨洛尼努斯的著作,我发现这一点时,还颇有些感动。
“你真是不可理喻。”他说。
“严格来说,不是不可理喻。如果说‘很难理喻’,那就对了。不过……”
“你害得一名守卫进了医院。”福卡斯没心情开玩笑,“另一个掉了两颗牙。”他顿了一下,看着我,“你在哪儿学到这么出拳的?”他说,“反正不是在学校学的。”
“我不知不觉地就学会了。”我老实说,“听我说,对于那些守卫我真的很抱歉。我并不是……”
“有意的?”他摇了摇头,“他们算不上问题。”他拿起一张纸,朝我挥了一下,“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点化我吧。”
“这是一份措辞客气的引渡要求书。”他说,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脸像牛奶一样白,“梅尊廷代理办公室签署的,牵涉伪造罪、妨害治安罪、伪造货币罪。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就是引渡啰。我努力板着脸。“你不会让他们抓到我的。”我说。
他闭了一会儿眼。“我真的不觉得我现在有得选择。”他说,“这是一份合法正当的要求书,符合两国之间签订的协议。他们知道你在这儿,而且他们是直接去找的议会,而不是私下来找我。我若想把这件事捂住,潮流派会把我的头戳在长矛上的。”
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好全神贯注于那只石膏鹪鹩,就在他头顶上。它仿佛在对着我歌唱。引渡:我会在北门被正式转交给三四个全副武装的押送兵。我会乖乖就范。迟早我们会在一家旅馆或驿站或者路站歇脚。一块核桃大的雷酸盐粉扔到火里,我就能从趁乱从窗户逃跑,从此自由无阻。当然,主要的几个政府都对我比较了解,会对我搜身的,体腔也不会放过。不过,如果要我在尊严与舒适和我的生命之间做一个选择,我不会犹豫。你可以在太阳照不到的身体部位轻易藏好足够炸倒一堵墙的雷酸盐粉。
“拜托,”我说,“别让他们引渡我。伪造货币在梅尊廷是要上绞刑架的。”
“你干出这事的时候就该想到这个后果。”
我点了点头。我自己有个规矩,没有后招的时候就说实话。“我当时饿得不行了。”我说,“我在一个酒吧遇到几个人。他们说那是做珠宝,不是造伪币。”
“尼诺,你个蠢货。”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很接近真情实感的东西,让我一时 有些不安,“我还能怎么办?哎,你才是天才啊。你说说该怎么办?”
“我不是律师,”我说,“你得问专家啊,你养着他们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我已经问了。”他叫道,把头稍稍偏开,避开我的直视,“他们什么也想不 出来。他们想到的最佳方案就是以神职人员特权为由来抗辩。但引用相关条款的前提是,你得在梅尊廷的土地上。”
神职人员特权,我想,这真是个绝妙的主意。我喜欢。我还从来没当过牧师呢。“这样行吗?”
他一脸阴沉,说明他正聚精会神地思考。“他们觉得行。”他说,“这个条款有四百年历史了,最初是为了保护那些布道时鼓动推翻公会统治的牧师,不过至今依然有效。而且,它应付妨害治安和其他相关违法行为时特别有效。所以,是的,大概行。”
“那就是说,你能把我救出来。”
“前提是我们先把你交出去。”他揉了揉眼睛,仿佛三天没睡觉了似的,“都是潮流派的那些王八蛋,”他说,“利用你来害我。我敢打天大的赌,梅尊廷的人肯定是他们找来的。”
“我们好好想想。”我用我最严肃的声音说,“如果你试图捂住这件事,就像你说的,你就会落入他们的陷阱,然后你就陷入宪制危机了。要是我们顺着走,按部就班,光明正大,你可以把我救出来,还能让潮流派好看。”我耸耸肩,“在我看来很简单。”我说,“我去吧。”
他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这段时间里,我得提醒自己才能记起来要呼吸。 接着他仿佛拿定了主意,然后又打消了。“这时机也太糟了。”他说,“你马上就要……”
他一边说一边抬起头。我被关在弗戎提斯特罗派亚监狱时,曾和狱友们一起玩一个纸牌游戏。我不记得那游戏叫什么了,但当中有一个环节,就是你可以故意把你的牌亮给其他牌友看。从来没跟福卡斯玩过,但我知道他会很擅长玩这个的。
(我上一次出走又回到实验室时,拿起了那块金条。我发现它被移动过,于是马上检查了它的下方。果然,上面刻了一道线。那道线挺深的,穿透了我按波利克拉特斯的方法给镀银铜条镀上的那层金。但还有一块,我之前忘记提了。它是我以前用同一个锭模做出来的,用的材料是纯金。它就放在镀金条的旁边。阿切斯特亚图在《材料学》中猜想:点金术的过程开始于外层,然后慢慢向内部渗透,就像肉块解冻那样。)
我装出被冒犯了的模样。“我说了六个星期。”我说,“我不会做出我实现不了的承诺。”
这个弥天大谎在屋里弥漫了一会儿,然后像风中的屁一样消散了。“你在用阿切斯特亚图的方法?”
我摆出一张傲慢的脸。“不算是,”我说,“不过他似乎在某些事情上算是说对了。不过还不够。”我接着说,“如果你用一把凿子去凿它,凿到一半你就会发现它的芯还是铜的。”
(这是真的。融化黄金,让它裹住一个铜芯。这可不是件容易的活儿。我在模子里放了四个铜钉,用它们撑起铜芯,这样一来,熔融的黄金才能包住铜芯。注意细节,你看,细节决定一切。)
“如果我让他们把你……”
“别担心,”我勇敢地说,“我不会有事的。等我回来的时候,就能把活儿干完。”

 
有件事已经让我的良心不安一段时间了,那就是,我没有跟你说实话。其实这件事是这样的。
她走了进来。她看到操作台上的东西。“那是什么?”她问道。
“没什么。”
她瞪了我一眼,“到底是什么?”
我告诉了她那是什么,但有一件关键原料我漏掉没说。她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真有用吗?”
“我怎么知道?”
她弯腰闻了闻烧杯,一回身,做了个鬼脸,“很不稳定的样子。”
“是的,但是我加了些柯罗辛香精来让它稳定下来。”
她检查了一下,然后快速地点了点头,“然后呢?”
我耸了耸肩,“急什么?”我说,“要是有用的话,我将会有无尽的时间。要是没用的话……”
“你多做一点,”她语速很快,仿佛根本没过脑子,“给我做。”
我没有回答。她怒视着我。“不行。”我说。
“什么?”
“不行,”我重复了一遍,“你如果想要,自己又不是不知道配方。”
“你他妈这是……”
“无意冒犯,”我说,“不过永生是一回事,而永永远远地做你丈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你个王八蛋。”
“这么说可不公平。”我说,“我没说要跟你离婚。我们会一起度过你的余生,然后我就自由了。这是我们的婚约决定的。”
“你想让我死。”
“每个人都会死,”我说,“死亡是人生之常,定义了我们的存在。”
“去你妈的。”
“还有,”我说,“说不定这东西没用呢。而且这东西可能有毒。”
“要有毒的话,”她高兴地说,“你就会死,我就会知道不要喝它。”
“也可能毒效要过几个小时才会发作。或者要过几天。甚至,几个星期。 如果我让你喝下它,那真是犯罪级别的不负责任。”
“你会给福卡斯一点么?”
我笑了。“如果真的有效,”我说,“我最终大概还是会让它面世。不过首先我得对它进行彻底的验证。花上个,大概,两百年吧。如果两百年还不到就宣布成功,那就太没科学精神了。”
“你到底打不打算给我哥一些?”
“不打算,”我回道,“他是在资助我研究把铅变成黄金的办法,而我们都知道这种点金术不可能实现。而这个,只是我私下做的一点儿小研究。研究的成果不属于他。这成果,”我笑得容光焕发,“只属于我。因为我配得上。”
我看到她把手伸向了烧杯。以一个非常优雅的动作,她把烧杯举到了嘴边。我坐在椅子上,背往后一靠,欣赏着这番演出。当一切结束(也没花多久;我选择龙盐就是因为它起效快),我站了起来,站在她旁边,用脚把她的脸拨了过来,这样我就能看到她的眼睛了。黯淡无光。
放倒一个了,我想。自从大学时她第一次来看福卡斯、和我相识起,我就知道她是个麻烦。当福卡斯为了他那滑稽却又一本正经的信念,在相信我能点石成金的前提下,基本上算是绑架了我、把我带到帕拉普罗斯多西亚的时候,她并没有反对。不仅没反对。可别让他跑了,我有次听到她这么对他说——那是我第三次,噢,不好意思,应该是第四次尝试逃跑的时候。我在宫里漫无目的地瞎走,想找到一扇通往大街的门,却迷路走进了修道院的小花园,正好看到他俩在喷泉边喝着红酒。他向她保证,我能出宫的话,唯一的途径是变成尸体,从后门被扔进垃圾堆。严格来说,垃圾堆应该算是宫殿之外,毕竟它在宫墙的另一边。他一研究出炼金术,我就解决他。 福卡斯说。你敢,她回答道,先等他给我弄出长生不老药。他嘴一咧,朝她笑了。 噢,那就让他继续吧, 他说, 但是之后——
倒没有觉得意外,一点也没有。我心里一直清楚,自从那次在厄尔庇斯醉酒聊天后就清楚了。福卡斯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有一种变废为金的方法。毕竟,亲王的黄金比东海这边任何人都要多,万一炼金术成了,他的损失最大。所以那五六个在我之前为他工作的绝顶高手炼金术士,那几个我给他们洗玻璃器皿都不够格的大师,他们最后都死在宫里。这没什么值得奇怪的。真是讽刺:点金术真的、真的不可能实现。但我很容易猜到发生了什么。福卡斯不断给他们压力,让他们弄出成果。他们不可能做到,只好作弊。作弊很容易。可靠的快速镀金法有十几种,镀黄铁的方法也一样多,成品用肉眼难以分辨真假。更不用说实验作弊这个广阔的领域了:手法上使的花招,换底的化铁炉,色诺克拉底的第三本和第四本《实验学》(我的那两本书多年前就不见了,但之前我已经把全书熟记于心)。所以,他们作弊了,做到了让福卡斯相信他们真的能化石为金。然后他就杀了他们。
尤多霞,当然,比她哥哥聪明得多,而且她自学过炼金术,已经到了很高的水平。她知道点金术不可能实现。我猜她想的是:如果杀死一堆江湖骗子能让她哥高兴,那就让他杀去吧。她心中洞若观火,不会跟他争辩,因为他这个信念早已根深蒂固。但她读过我早年广受好评的作品《:关于有机材料的属性》。我在其中做出结论说,永葆青春的药不但在理论上可以实现,而且以我们的能力很快就能研制出来。
《关于有机材料的属性》是我另一个小小的谎话。那书里的逻辑漏洞太过明显,所以我才能毫无愧疚地出版它,因为任何发现不了这漏洞的人都活该被当猴耍。但是没有人看出来,哪怕是聪明的尤多霞也没看出来。她对我已经足够了解,知道欺压我是没用的。蜂蜜比醋容易招苍蝇是她的人生哲学的核心理念。她觉得,只要我能深深地、无可救药地爱上她,我就会为她研究出长生不老药,让她永葆青春。因为我也会害怕她失去青春。公平点儿说,我觉得她没打算在我研究出成果后杀了我。她只会简单地把我留给福卡斯。无论如何,嫁给我的主意是她向他提出来的。她说,像我这样一个老想逃跑的人,不可能被武力留住。相反,应该让我自己想留下来。之后,等她成了寡妇,大可以再嫁。福卡斯同意了。不是她的说辞说服了他,而是因为他知道:她之前一股劲儿要嫁的人是奥皮亚努斯,大众潮流派的领导者,也就是福卡斯的政治死敌。她的理由是,她已经盘算过形势,潮流派迟早要掌权,到时候福卡斯的头会被长矛戳起来挂在北门示众。要是她嫁给了奥皮亚努斯,等那不可避免的一天到来时,就算麻烦临头,她也能快速躲过一劫,保住自己的地位,还能通过奥皮亚努斯来统治。我倒不认为她真的能做到。我只相信,她就是想确定末日来临的时候,她的头颅不至于摆在她哥哥的旁边。不过,嫁给奥皮亚努斯的计划最后落了空,因为奥皮亚努斯在潮流派的一场内斗中被排挤出局。继任领导者的是培森尼乌斯,大家都知道他不喜欢姑娘,于是她只好放弃了。所以,让妹妹安全地嫁给一个政治上毫无地位的人,这符合福卡斯的利益。真能把我拴住的话,那只是附带的一点好处。
很久以前我就想杀她了,后来我又改变了主意。这让我怪不好意思的,可我在漂亮女人面前无可救药。我就是这样跟尤多霞陷入爱河的,福卡斯把尤多霞杀死以后,尤多霞还在那儿,一样动人,一样拼命想让我爱上她,这样我就能为她制造那愚蠢的长生不老药了。跑掉吧,我对自己说,没必要再死一个美人了。肉体变成腐物,热血变得冰凉,这是世界的本来规律,不需要再做证明了。跑掉吧,别管他俩了。
那一次我跑到了拉克里玛,到了大白湖的沙滩上。

 
引渡。太多事要做,时间则太少。
最让人烦恼的,当然是我知道自己不得不依靠他人。我对这种事很在意。我猜,这主要是因为其他人总在关键时刻辜负我。不过还有个根深蒂固的原因:我向来不信任别人,从来做不到。我猜,这是因为我们计算别人可能做出的行 为时,本能上总是以自己作为人性的范例。我对自己的信任之深,都不超过我一口唾沫能吐到的距离,又怎么可能信任别人呢?
还有,有些过程本来就急不得。甲元素和乙元素反应生成化合物丙需要花时间。有时你可以把火加大一点,提高反应速度,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这样。要是你弄错了,不但制不出化合物丙,还会在屋顶炸出一个大洞。另外,在使用强酸的时候,心急真不是件好事。想想吧。
把银加到硝酸里,然后加甲醇,做到尽可能的纯。我花了好多年才研究出办法,让这个实验的产出物保持稳定。而现在我面临着一个复杂的问题,要让产出物不稳定。这,也是我一生的故事。
一开始我用了二十个银币。不是政府发行的那种银铜九比一的破烂货,而是私制的(我更喜欢“手工制作”这个描述方式),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是我去见阿斯提亚格斯后从一个安全的地方收集来的。我从来没有通过伪造货币来挣钱,原因之一就是,我做的银币比政府做的更好。忍不住要做那么好。我脑海里总有那么个小小的声音,它不停地告诉我:如果一件事是值得做的,就把它做好。
把银币放到一个大玻璃烧杯的底部。倒进去一品脱最好的硝酸。硝酸是我自己制的,这么好的玩意儿市面上买不到。往后站,因为那股臭烘烘的白色蒸汽只要吸上一点儿就能毒死你。看那些欢快的小气泡,观察强酸如何腐蚀白银。看这个真让人心碎。
守卫带来了我要求的冰块。他们对待我,就好像在对付一个麻风病人和活火山的混合体一样。我笑了笑,把第二十一个银币给了这个小队长。
“不用谢,真的,”他盯着银币的时候,我说,“该说谢谢的是我。”
你能看见他脑海里的天人交战。一方面,我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暗黑逃脱大师,会毫不在意地伤害任何挡路的士兵;另一方面,一个银币可是他一个月的饷钱。当然,那不是真的银币;事实上,它是非法生产的、质量更棒的伪币。但他不会知道的。最终,他把银币握在了手心,快速地退出了屋子。
我的甲醇是从瑟米斯那儿弄来的。这是钱能买到的最好的甲醇。我把烧杯放在冰块上,倒进许多甲醇,塞好盖子,然后往后站。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等它不再冒出那些致命的气体了,我把冷水慢慢地倒进去,使晶体开始生长。棘手的部分完了;现在我要做的,就是相对琐碎一点的杂活儿: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
 
我真的不知道——现在我告诉你的,才是我真正的心里话——到底有没有可能。事实上,我从来都没有热情把这个实验做完。如果在福卡斯抓住我以前,我已经碰巧发现了这个秘密,可能我的动力还会更足一点。而现在的事实是,我如果发现了这个秘密,就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期,所以我的方法还完全处在理论阶段。我甚至不敢写下来,不敢在纸上演算,怕尤多霞看到它。它在我的脑海里已经留存好几年了,不过我从来没实践过。
一共分六步。我不会把具体过程告诉你,你应该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怕你也跃跃欲试,那就会给你带来各种可怕的后果(相信我吧),然后你的国王、亲王、公爵或者市议局会发现你在干什么。我最多只能给你点儿提示。你把一样东西加到另一样东西里,对产生的新东西做那种处理,最后得一种东西,可能是黄金,可能不是,取决于你有没有成功。其实挺简单的,不需要冰块。你可以在家里做,灶台上就行。不过别去试,求你了。
而我完成了这六步。之后,我匆匆制造了三块核桃大的雷酸盐粉,用无比薄的金叶包起来,藏在他们不可能发现的地方。行动到了这一步,我不会再细想了。万事俱备,时间刚好。
“我要见亲王。”我说。
那名小队长——不是先前那个了——点了点头。我感觉他在等着我说这句话。这么说,福卡斯打算跟我说再见了。这正是我所期望的。我最喜欢福卡斯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反应总能被你料到。在一项严格按计划实施的实验中,实验材料必须具备这种品质。
(我的人生如果是一项严格按计划实施的实验就好了。准备好你的基本材料,加上教育、经验、经历,用一根玻璃棒搅和一番,放在冰块上使反应适当地减缓。后果符合预期,结果满足目的,最终得出有用的成品。现在还没达到这样的效果。关于结果,关于成品,我们得等着瞧了。说不定我还能给一个自己惊喜呢。)
“律师说应该没问题。”福卡斯说。他看上去忧心忡忡,“他们已经把辩护部门的头头召集起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文件,加急送了过去,应该会比你先到。只要运气稍微好点儿……”
“我不会有事的,”我说,“真的。”我朝他一笑,“你知道,我向来自视聪明,但要想出神职人员特权这样的招儿……”
“妈的,”他说,“我差点儿忘了。”他在桌上的纸堆里翻了一阵,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卢卡斯特斯·萨洛尼努斯,你是否庄严宣誓,为无敌骄阳的神圣教会效力?说‘是’。”
“是。”我说,然后等了一会儿,“这就行了?”
“这就行了。你是个牧师了。现在滚出我的视线吧。”
“真的牧师?”
“真的。再见。别再去抢劫或者搞爆炸了。”
“福卡斯。”我直勾勾地看着他,我通常不会这么做的,“我走之前,有件事跟你说。”
“什么事?”
“私底下说。”
他看上去颇有些怀疑,那些筐盔佬也瞬间紧张起来。“噢,得了吧,”我说,“我现在是一名牧师了,你要是连牧师都不能信任……”
“好吧。”他朝小队长点了点头,那些筐盔佬退出了房间,“什么事?”
我把音量放低了一点。“开始了。”我说。
“什么开始了?”
“实验。”他花了一些时间去理解这两个字,然后眼睛瞪得像硬币一样圆,“我已经弄起来了。实验完成大概还要花五个小时。”
他抓住我的袖子,“你是说……”
“在我的实验室里,”我说,“就在操作台上,有一个石盆,在水钟旁边,石盆 里有一些铁钉,泡在浅绿色的液体里。大概再过一个小时,你就能看到铁钉的表面变成淡黄色。无论如何,不要碰它们,那东西能把你的手指腐蚀到只剩下骨头。让它们自己在那儿反应,不过得有人一直盯着,像鹰一样。只要液体保持绿色不变,就没事。要是变成了蓝色,必须有人加两滴那个深绿瓶里的深棕色玩意儿进去。这样就能纠正实验,但必须在液体变色的那一刻马上加进去。不然整个实验就报销了,我就得从头开始,倒回到几个月以前。”我咧嘴一笑,“他们挑得可真不是时候。”
他朝我皱起眉头,“不能等到你回来吗?”
我摇了摇头。“主要反应物只会稳定一天左右,”我说,“这东西制好以后要放九个星期才能就绪。而且,”我轻声道,“我可能回不来了。要是都没试过这件事,我死不瞑目。”
他看上去很不舒服。“别说这种话,”他说,“律师会……”
“等到了梅赞廷,我就把流程全写下来。”我说,“我会叫外交信使给你送过来。”
“别。”他一脸惊恐,“我的天啊,千万别。这样的东西可不敢托付给任何人。等你回来后,我们有大把时间。”
我耸了耸肩。“听你的吧,”我说,“记得一定要有人在接下来的五个小时内盯着那东西,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别担心,”他说话的音调比平时高了一度,“我会亲自盯着。”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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