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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与金 三

语言形式对尤斯坦帝斯的《万物论》里的逻辑结构有实质影响吗?没有。

 
于是,在论文答辩的前夜,我离开了厄尔庇斯,留下的是我的笔记、一些没付清的账单,还有一双我塞不进背囊的旧鞋。你瞧,没脸见人。我发现自己年轻时的思维真是太古怪了:我觉得告诉导师我浪费了他们、也浪费了自己两年时光,是一件比拦路抢劫更令人羞愧的事情。
虽然我不该这么说,但我真的是个抢劫的行家。我先做了仔细的思考,而不是像大部分抢劫犯那样没头没脑地冲上大街就动手。我花了一个星期在城里走来走去,做着笔记,记录守卫巡逻的线路和时间,还有他们的视线范围以及从大型商业区到主要银行的最短路径。我去法院查了档案,阅读了几百宗拦路抢劫案的庭审记录,清楚了解了大部分抢劫犯是在什么地方出的错(百分之六十七的劫匪是因为大手大脚的花钱方式令人起疑而被捕的;百分之十三的劫匪袭击了身藏武器的人;百分之六的劫匪在同一个地方打劫同一个邮差超过四次)。我在干草市场的自卫学校花了两个星期训练,然后花了一个星期在酒吧里找人打架。之后我才坐下来,准备一大张纸,一张地图,一副罗盘,开始计划我的第一次抢劫。过程行云流水,让我净赚十七个安吉尔加三十个铜板。收获太丰,我差点儿就金盆洗手了。
不过厄尔庇斯不是个什么大城市,这里认识我的人太多了,所以我坐着邮车到了帕拉普罗斯多西亚。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重新勘查和计划,然后呢?第三次出去打劫时,我在鹅市拦下的那顶轿子,坐在里头的居然是我在厄尔庇斯的母校的教务长。我第二天就赶紧跑远,一直跑到了科利斯,在那儿存下了我的积蓄,准备了一个避难处以备后用。然后我回到了帕拉普罗斯多西亚,给我的老同学福卡斯亲王写了封信,向他提出了一个我知道他肯定会感兴趣的条件。现在回想起来,我依然觉得那是一个聪明的决定。要是守卫队抓到了我,市长会在福卡斯得到任何消息之前把我五花大绑,然后我就死定了。死亡还是福卡斯,这是一个关系到生死的选择。总的来说,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

 
第二天,这事儿就满城皆知了。一个叫萨洛尼努斯的,有着炼金术士、学者和绅士大盗的多重身份,因尤多霞公主之死受到通缉,已经逃离本城,逃离过程中还在城墙上炸出了一个七英尺的大坑。这只可能是萨洛尼努斯,他们想,因为人们所知的唯一能产生这种爆炸效果的东西是雷灵液,而那种东西正是这个萨洛尼努斯发明的。全世界只有五个人知道怎么制造这东西,其中四个当时都不在城里。我那时已经在一家理发店找到了一份扫地的工作,工钱一天三个铜板。在那儿,我听到一名守卫队长说,市长已经派了一个轻骑兵连去追这个萨洛尼努斯,所以这家伙一定跑不远。与此同时,福卡斯亲王暴跳如雷,派了一个筐盔兵中队去追市长的人。这说明他不相信那些人会做出正确的处理。那位守卫队长则明显对亲王的举动嗤之以鼻。
我在理发店待了足足三天,就是为了确保守卫队已经不再在城里搜寻我了。然后我在“节智”酒吧外面打劫了一个醉醺醺流着口水的维萨尼商人,抢来五个安吉尔二十个铜板。第二天一早,我订了去科利斯的第一班邮车。小菜一碟。
不用说,我没有坐那辆邮车走。我出现在了车站,就在邮局外面,确保售票的书记员、车站管理员和车夫都看清了我。我进了邮车,在里面坐了一会儿,等到邮车准备出发,这才静悄悄地打开没人看见的另一边的车门,溜下了车,朝通往奶酪仓库的那条窄巷猛钻进去,爬过围墙,穿过庭院,从后门进了刀匠场。然后我就到了制革厂,把我的东西清理个干净,再在棕门旁的老“指南”戏院旁一家停业了的旅店下面租了一个地窖。过了几天,我听说两个下了班的筐盔佬在“贞洁有奖”酒吧告诉别人:他们已经有了关于萨洛尼努斯的重大线索,知道他去了科利斯,一周之内就能抓住他。
麻烦就在于,如果你的聪明已经声名在外了,你不能辜负他们对你的期望。
对于我要做的事来说,旅店下面的地窖真是太完美了。钱,当然是我最大的问题,然后是我去准备补给时可能遇到的各种危险。我真的不想再去打劫了。即便在最理想的状况下,那也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谋生方式,而且我也知道,我的背景知识都严重过时了。还有,我也觉得打劫不是件体面的事。另外,作为伦理研究方面的泰山北斗,我感觉自己有义务做个榜样。可我需要钱。吃饭什么的不需要多少钱,因为通过惨痛的经历,我已经练就了在缩衣节食的情况下熬过漫长日子的本领。可是材料和设备需要不少钱。买这些东西则是另一个难处。我冥思苦想了很久,却没得到任何灵感。我遗憾地做出了决定,是时候把我最后一点资产中的某一件兑换成现金了。具体地说,这件资产是劳迪卡斯教授。
 

 
东西是最好的,但人有时候也有用。劳迪卡斯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在厄尔庇斯的时候,我是说我第二次在那儿的时候,也就是《对话》刚发表时,我是新上任的道德与伦理哲学讲师,而劳迪卡斯是一个瘦骨嶙峋、结结巴巴但热情诚恳的学生,就是不会交朋友,也不太跟得上课程。我当时正处在周期性的“我要做一个好人”阶段,所以帮助劳迪卡斯通过了预考,不过也就刚刚及格。后来时过境迁,我处境转变,不得不赶紧离开那里的时候,他正在努力上进成为一个优等生。现在,他在学院当艺术老师,手里保管的钥匙能拿到公家的零钱和贮藏室里的东西。在《伦理理论随笔》里,我极力反对利他主义的进步自利观,认为那不过是故弄玄虚。我猜我当时的想法是错的。
我从学院的前门走了进去,没人看我。这是因为,这里任何可能认出我的人都知道我在科利斯。我之前在马槽里洗了把脸,在理发店刮了胡子,还聪明地穿着一件毫不起眼的长袍,那是从镇子另一端的某根晾衣绳上摘来的。我问了问门房,这会儿在哪儿能找到劳迪卡斯教授。很简单,他们说,他这会儿在旧图书馆。我点头致谢,这是外省来的受尊敬的访问学者都会做的举动。不过我做得有点儿生硬,因为斧头的木柄戳到了大腿内侧。
学院的旧图书馆很大。你要是把这里烧成平地,然后犁一遍,种下去的谷子能养活一个村子。哲学区占了整个二楼(要沿着一道紧凑的螺旋石梯上去,真是让我头晕目眩)。我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劳迪卡斯,但二十码外我就认出他了。他已经谢顶(他十九岁的时候头发就不浓密),成了“地中海”,但脸没什么变化。这真是不幸:看上去就像有人把原来那张脸铲了下来,缝到了一个秃头上,头的下面连着更老更肥的躯体。
他站在那里,弯腰瞅着一本书。我实在按捺不住。我悄悄地走到他身后,在他左肩旁叫了一声:“你好,劳迪卡斯。”
这不是一个明智的举动。我差点儿让他心脏病发作。他竟吓得跳了一英尺高,嘴里还尖叫着,听上去简直像农贸市场上六只猪一齐嘶叫。接着,他看着我,张大着嘴,嘴唇一动一动的,却没吐出半个字来。
“跟我来。”我说。
对于有的人,只要你用正确的语气对他们说话,他们就会本能地听从你。他偏过头不看我,然后说:“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不知道……”
“我不在这儿。”我笑着说,仿佛我们在回顾什么愉悦的往事,“我现在在科 利斯。”
“你不能留在这儿。”他的眼睛凸了出来,仿佛我拿绳子勒紧了他脖子似的,“要是他们发现你在这儿……”
“别担心,”我说,“你可以很快很轻松地摆脱我。你的办公室在哪儿?”
“新院。”他回答道,然后马上意识到不应该告诉我,“你想干什么?”
“继续走,”我说,“保持微笑。”我有点后悔这么跟他说了。他那表情就像北门挂着示众的那些头颅一样,而且是那种晾了一个星期的人头。“你是要……”
“嘘。”
我们从后面的楼梯出来,进了南院,穿过回廊到了新院,再左转。他的办公室在底楼,这也显示了他的地位。门没关,可能说明他对同事的极度信任,或是他粗心大意。我关上了门,拴上了门闩。
“看到我你似乎并不高兴。”我说。
“你到这儿来真是疯了。”劳迪卡斯说,“要是他们在这儿抓到你,我的事业 就全完了。亲王的人已经来过了,问了我各种问题。”
这情况我还真没预料到,我本该预料到的。“嗯,没事,”我说,“显然你跟他 们说了你完全不知道我的情况,而他们也相信你了。他们没理由再来找你。现在,听我说。我需要你的帮助。”
他看上去很忧伤,“什么……”
我给他解释了。他盯着我,仿佛我在向他索要他的肝脏似的。“我做不到,”他说,“那就是偷窃啊。要是有人发现我挪用了公款和公共物资……”
我朝他露出一副受伤的表情。“《道德困境》第七章第五节第九段,”我说, “你争辩说,对朋友的忠诚必须永远优先于对政府的忠诚。你用了砌墙的砖来做比喻;每一块砖都必须跟它旁边的砖块紧紧相连,否则不管你把每一行垒得多齐,它的基础都无法支撑上面的砖层。”我朝他一笑,“我一度反对你的观点,但你改变了我的看法。跟你到厄尔庇斯的第一年相比,现在的你进步真大啊。”
他惊慌失措地看了我一眼。“我办不到,”他说,“我不敢。”
“胡说。”我已经赢了,“你把精神上的勇气和生理上的胆量弄混了。第九章第二节第四段,你写道……”
“好吧。”有些天生就是学者的人,宁可牙齿被人用撬棍撬掉,也不愿意别 人引用自己的话来反对自己,“你待在这儿。我尽快。”
我摇了摇头。“那么多东西,你一个人拿不动的。”我指出。这是真话。而 我呢,在过去的峥嵘岁月里曾经做过两年的门房,干过各种抬上搬下的活儿。我的逻辑无懈可击。

 
事实上,我是第二次去厄尔庇斯的时候误打误撞学上炼金术的。我一直对炼金术有那么点儿兴趣,但我的专业课真的太忙了。再说我也买不起玩炼金术用的那副家当。后来我认识了尤尔庇得斯,一个研究人员。他当时在找一个助手。很快,我们的角色就对换了;他退休以后,他们把他的岗位给了我。我真的需要那份工资。
当然,研究炼金术的时候,筹集研究资金一点儿也不难。只要人们相信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是可能的(根本不可能),你就能找到愿意资助的大款。只要他们愿意出钱,我当然乐意试一试这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而我犯的错误,当然,就是在从业三个月后,爱上了这门研究。
那是个错误,我现在意识到了。有点儿像结婚三年后爱上你老婆。这会干扰你的判断,让你身处劣势。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因为,两件事我都经历过。
说到老婆,尤多霞从来没在乎过我。我由衷地相信她不具备动情的能力。而另一方面,她又非常害怕变老,真实可见的、能吓得半夜满头大汗醒来的那种害怕。不是怕死,就我所知,她没想过死这回事。只是怕老。她说过,岁月就像炼金术反过来,把黄金变成废物。我真的不太明白她的话,不过我明白她为什么会那样。十九岁的时候,她沉鱼落雁。二十五岁的时候,她开始有一点点衰老,就像有人把一幅美丽的油画稍微弄损了一点似的。她以前老是站在镜子前,盯着脸上某条别人都看不见的细纹,那股惊慌我真的用鼻子都能闻出来。所以,当她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炼金术士的时候,她就开始有想法了,即便我那时实际上已经被他哥哥关起来,困在他为我打造成实验室的宫殿一隅、努力研究着炼金术。她必须确保万无一失,这也就意味着我必须爱上她,爱上她的美丽,让我拥有我所能获得的最强烈的动机。我后来很恨她,就像我恨炼金术那样,原因也差不多。即使到今天,我仍旧很难原谅她。
这真是一个大矛盾:爱与强奸能在同一件事里体现出来。两年里,我强奸了科学,试图给福卡斯和尤多霞他们想要的:黄金和青春。做不到,当然了。不可能做到的。但他俩都对我充满了盲目的、毫无保留的信心,就像坠入爱河或者信仰上帝那样。我想,这种状况我也能忍耐。我或许真能就这么继续糊弄下去,相信迟早有一天他们对我的信心会破灭或坍塌,他们会意识到我根本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聪明,最终他们就会放我走,或者杀了我。可毁掉这一切的是另一件事:我真的有所发现,或者说有渺茫的机会有所发现。如果成功,这将是我这辈子唯一真正有价值的成就,会给我带来财富、名誉,也许——只是也许——还有快乐。

 
多亏了劳迪卡斯,我得到了我需要的所有东西:所需原料中剩下的部分,几样设备,十个安吉尔——那是他好心地从他掌管的社会基金里挪用出来的。我把木盒夹在腋下,快步回到地窖,满脑子想的都是我即将进行的实验,预计着可能遇到的问题,把每一步都在脑海里先过一遍。我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回到地窖、摆好设备、点上灯、取来水的。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时间会融化——它会变得漫长,一罐水仿佛要等到天荒地老才能烧开;也会变得紧迫,尤其是在你操作每一个步骤、试图不紧不慢地在同一时间完成七件事的时候。我在脑海里把每一个细节都盘算好了,一秒钟也不浪费,但时间还是要么不够用,要么过得太慢。
蓝色物和绿色物。我把神之泪和强金属片放在坩埚里加热,化合物开始减少,然后我把蓝色物和绿色物混到一个石烧杯里,把固体加到液体里。这次没有起泡,但是有浓密的白色蒸汽,这让我意识到:一个没有窗户的地窖可能不那么适合我的行动。我加了天海力,一次加一丁点儿。一块干净抹布的一角在烧杯里蘸过之后变成了天蓝色。离真正的长生不老只有一步之遥了。
过度聚精会神的麻烦在于,你会忽略其他所有事物。我背朝着门口,他们静悄悄地进来了。他们抓住了我,我这才反应过来。

 
队长告诉我,抓我其实没那么困难。他派出了巡逻队,告诉他们发现任何奇怪的气味都要报告。显然,你在半条街以外就能闻到我这儿飘出去的气味。就这么简单。
我坐在马车车厢里,挤在队长和一名小队长之间,脚踝还被绳子绑着。等走到白门和长街相交的地方,我看了看转弯的方向:朝左去治安队,还是朝右去宫里。我们朝右去了。
“我们得先把你洗干净。”我们穿过正门的时候,队长说道,“不能让你这么 一副样子去见亲王。”
我指出我和亲王曾是大学同学,曾经一起过着没出息的、肮脏低贱的生活。 我第一次见到福卡斯的时候,我对队长说,我已经一个星期没刮胡子,他的鞋子上还有呕吐物。队长朝我笑了笑,说他没上过大学。他倒是想上,但他父亲是个养着六个孩子的钟表匠。这话让我老实了。
我从未试过被人按着清洗。我告诉他们我完全可以自己来,但我猜他们不愿意让我手脚自由,怕我跑了。脸刮得倒还不错,也让我想起一些往事:被四个人按住、喉咙上架着刀锋,我不是第一次经历这个,真的。他们给了我一件朴素干净的长袍,又给我戴上微微磨损的米黄色手铐。衣服没有口袋。
队长和他的人把我带到大厅,交给宫廷人员。队长将绑我的绳子一端递过去时,向我礼貌地点点头,并祝我好运。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第一次遇到福卡斯的时候,不用说,他还是个无名小卒。事实上,他那会儿比无名小卒还不起眼。在王位继承的序列里,他排第十二,这意味着他毫无机会,而且他爹那会儿刚刚因为叛国罪被执行了死刑。当时人们对他真是字面意义上的“视而不见”,真有意思。
而我呢,正好相反。我叔叔是前景光明的土地投机商,政治后台强硬,而我也称得上一颗冉冉升起的学术新星,在引领潮流的圈子里,我位于最核心的那个小圈子。核心到什么程度?你要是把罗盘的指针插在我头顶,就能标出其他所有人的位置。按理说,我不应该把我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福卡斯这样一个价值为零的人物身上。不过我喜欢他,那会儿喜欢他。
那天我刚到一个聚会,就看到他被人扔出来。他是那种喝多了就会发酒疯的人,而他被逐出聚会的原因——我后来这么琢磨——应该是他呕吐的时候没吐到自己鞋上,而是女主人的裙子上,然后尽管她一个劲儿说不用,他还是努力地去擦拭人家的裙子,结果这时候他的消化系统再一次背叛了他。两个男仆把他架到了大街上,他两脚悬空,在空中乱踢,就像被处绞刑的人。那两个男仆轻巧地把他扔进了一个水色泛褐的大水坑。他在那儿坐了,不知道,大概有五秒吧;然后他站了起来,有点摇摇晃晃,但还保留着骨子里的一点点优雅和尊严,像一只猫一样;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啪的一声撞在墙上。
跟我同行的人从他身边一窝蜂地走过,个个都是一脸“别看他,你不知道他刚从哪儿出来”的表情。但他朝我笑了。灯笼的光芒中,我看得很清楚。他的表情仿佛在说,别太瞧不起我,你看到的这副样子真不是我的高光时刻。我朝他咧嘴一笑,然后他又摔倒在地。
我第二次遇到他,是在门尼西修斯评述斯特拉台利德斯的课上。我挺有耐心地坐着,脑海里在组织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会让在场的所有人意识到:我比门尼西修斯聪明十倍,而且至少比斯特拉台利德斯聪明三倍。我脑海里这个问题眼看就要设计好的时候,那个老傻瓜忽然闭上了嘴。福卡斯立刻站起身来,问出了我一直在心里琢磨的那个问题。
嗐,当然跟我想的不是完全一样啦。没我设计得那么简洁,表述也不像我那样优雅。不过他在逻辑上发现的突破口,正是我发现的那一处。门尼西修斯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事实上,这个问题也不算太蠢。”然后给出了一个我当时几乎没可能反驳的回答。这让我很感激福卡斯,是他的抢问避免了我出糗,同时他那股安静而愉悦的优雅气质,还有那装腔作势的范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我问我认识的人,那个提问的小子是谁,他们告诉我是福卡斯。我做了点安排,让人邀请他去一个我会参加的聚会,然后专门跟他聊了聊。我们聊了半个小时伦理实证论,然后离开聚会,去喝两杯。他当时身上没钱,于是我借了半个安吉尔给他。
一年后,黑死病来袭。王位继承顺序排在福卡斯前面的十一个人里死了九个,而我叔叔也死在那场瘟疫里——死后马上被人发现,他已经濒临破产了。他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干劲十足但智力有限。他没有意识到他的计划里有什么严重的漏洞,要是他那会儿没死于黑死病,不出一个月他的项目也会完全崩盘。我当时还差六个月就毕业考试了。我有一大箱衣服被房东收走了,算是抵押拖欠的房租,最后剩下的就是五六十本书,和四个安吉尔。
社会结构的应变机制永远令我惊叹。没过几天,我就被排挤出中心圈,到了社交群的外围的外围。我甚至没法接近我的老朋友,去问他们要点钱。福卡斯这个暴发户当时不在城里,因为他要去首都参加好几个葬礼。我的导师,一个既钦佩我又厌恶我的人,给我找了那份门房的工作。我留了下来,变成了一个隐形人。
那又如何?没啥大不了的。我在那儿学到了炼金术的重要一课:黄金在贵重金属和渣滓之间转换的催化媒介,就是万物的可变性。我还学会了很多其他技能:搬挪重物,打扫地板,清洁污物,安安静静地站三个小时不被人留意。都是好技能,在我日后的生活中起到的作用比我的专业课大多了。我的观点是,我们是所有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的总和,不管好事还是坏事。当然,在一名炼金术士看来,人就是一堆材料组合在一起,并以各种步骤发生着反应。这意味着,如果你漏掉一种材料,哪怕是——尤其是——这种材料是不稳定或有毒的,你就会得到一个全然不同的结果。如果实验结果不错,你就不能说某种特定材料或某个步骤坏了。如果你得到像我这样一个结果——唔,“好”和“坏”这两个词本来就不够科学。重要的是实验的目的,以及你是否达成了目的。
不管以哪个标准来衡量,福卡斯都是一个成功的实验。一开始是垃圾,最后炼成了纯金。换个稍不中用点儿的人,遇到这样的天降横福,多半会把过去嘲笑、鄙视过他的人屠杀一番来庆祝。真要那样的话,厄尔庇斯大学十个人里得有九个人难逃一死——但这种做法确实是福卡斯家族几百年来的一贯作风。可福卡斯偏偏不是这样的人。他原谅了他的敌人,犒劳了他的朋友,只是没有帮到我。别误会,他是想帮我的。他费了很大力气去寻找我的下落。但那时我的导师已经死了(死于黑死病。那场瘟疫在厄尔庇斯闹得并不严重,但他是受害者之一),其他人要么不知道,要么压根儿没关心过我。其他学生都在被窝里睡觉或者在外面喝酒的时候,我在门房和图书馆里工作,完全不知道福卡斯在找我。最后,我遇到了一点麻烦,不得不离开厄尔庇斯。
历史会对福卡斯百般赞颂:他限制了各省贵族的权力,结束了与阿梅根尼的战争,控制住了公共财政。说实话,历史会爱死他的。不管以后是哪一边占了上风,他们都能从福卡斯身上找到赞美的地方。贵族派会赞扬他褫夺劳动公会的权力并且支持自由贸易,而潮流派会崇拜他的福利政策和土地改革。他们会无止无休地争论他的施政纲领到底是什么,他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而他们也永远争论不出真相,因为历史不会承认这样一种可能:某些意义深远的伟大变革的起源,纯粹是因为一个独裁者一时间拿不定主意。他一直是好心的。而比起其他那些利他主义者,他更幸运:在将自己的好意付诸行动的过程中,他没有给周围的人和事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害。事实上,他不过是一个头脑简单、基本比较正派的青年,没有生在帝王家最危险的那个圈子里。他尽了一切努力,让所有事情安静地、慢慢地推进,以免这些凡尘俗事打搅他履行那个高于一切的天职;他的这一天职,就是去发现,或者现实点儿说,是去资助别人发现,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的秘法。未来我要真能抽出时间来写完我的《理想共和国》(十年前开始写的,拿到了预付稿费,花完了),我一定得找个地方把他当成模范君主写进去。他的统治如此优秀,恰恰是因为他根本无心统治。

 
“你好,福卡斯。”我说。
他正看报呢,听到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这他妈到底什么情况?”他说。
我耸耸肩。“抱歉,”我说,“我以为——”
“不,”他叫道,“你没有‘以为’,这就是问题所在。妈的,我给你写了信啊。你不是个挺聪明的人嘛。”
我坐了下来。卫兵看来不太高兴,但福卡斯没有留意。“听我说,”我说道, “我当时觉得,你可能,嗯,怪我——”
“说真的。”他露出委屈而生气的表情,“咱哥儿俩认识多久了?”
“抱歉,”我重复道,“我慌了,行了吧?事情发生了,我不得不逃,离开那儿,走得越远越好。然后我想,我这举动多可疑啊,我以为——”
 
“你以为,我会因为你跑了就断定你杀了她。”他摇摇头,仿佛不相信任何人能笨到这种程度,“最重要的是你现在平安无事。不过说真的,我的妈呀,尼诺,你非得炸掉一堵墙吗?”
我露出一副懦弱的傻表情,“我想不到别的办法。”
“太神了。”他朝我一笑,“那样可能会害死别人的,你没意识到吗?然后你就真的山穷水尽了。”
我垂下头,“我脑子糊涂了。”
“光是携带那玩意儿,就能让他们把你脖子拧断。我能做的不多,你知道。”他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呼出来。
“是怎么发生的?”他说。
我告诉了他。当我跟他描述他妹妹是如何死去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他闭上了眼睛,把头偏向了一边。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我看到妈妈杀一只鸡的时候也是这样。关键是,我吃了那只鸡,虽然我对它的死亡心存芥蒂。有些事很丑陋,但却是必要的。
然后他打了个哆嗦,就像一只淋湿了的狗甩干身上的水。他说:“你为什么没警告她?”
“什么?”
“为什么没警告她不要喝?”
我弱弱一笑,“你觉得她会听我的话吗?”
“不,”他承认道,“恐怕不会。”
“还有,”我接着说,“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还以为她挺懂的,不至于跑到实验室来,也不问安不安全,就喝下一烧杯东西。”
他很感兴趣,“她就那么……”
“她问我是什么东西。我把原材料告诉了她。没等我反应过来……”
“啊,”他点点头,“我理解。她觉得知道了原材料是什么,就能知道做出来的是什么。她总是自视甚高,我这个妹妹。”
 
“她确实是个不错的科学家,”我说,“她学了不少东西。”
“这也害死了她。”他低声道,听着就像赢了一局他在一刻钟以前就已失去兴趣的棋,“要我说,这事儿用来反对女子接受教育最合适不过了。她觉得她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没等你告诉她不能喝,就把它咽了下去。没耐心,跟个孩子似的,总是在仆人刚把盘子端进来时就扑上去抢蜂蜜蛋糕。”
“要是我能预料到哪怕一点……”
“当然了。”他抬了抬手,这个话题就此终止。“喏,”他说,“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会发一份声明,说我妹妹是自然死亡的。我们会为她举行国葬,当然,到时候需要你作为主祭人到场。抱歉,”他又说,“我知道你不会应付这种官方场合。”
“别担心,”我答道,“这点心意我还是能尽到的。”
“大概要一个星期来安排,”他接着说,“与此同时——”
他没有把话说完。回我的操作台去,浪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其实他真的没有把这当成对我的惩罚。他真的相信我很享受做这些事。
我站了起来。“还有一件事,”他说,“倒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但肯定有人帮 了你。不然你从哪儿弄来那些设备的。你知道咱们之间已经既往不咎了,但我得问是谁帮助了你。我必须交个人给市长,不然我接下来几个月都要焦头烂额了。”
我又坐了下来。“我有一些联络人。”我说。
“是,我猜到了。”他的眼神冷冷的,“抱歉,你得把名字告诉我才行。”
“是盗贼公会里的。”我说。
他的眼睛睁大了一点。“还真有个盗贼公会?”他说。
“当然了,”我撒谎道,“我真的很抱歉,但是……”
他耸耸肩,“公会的秘密比你的生命还宝贵。好吧,不提了。现在我知道真 的有个盗贼公会了,守卫队有这消息就行了。谢谢。”他又说,“你帮了我个大 忙。”他皱了皱眉头,“我是不是刚刚让你泄密了?”他问,“要是会给你带来麻烦,我可以忘掉你刚刚说的话……”
“完全没问题,”我说,“我们一直以为你们早就知道这个组织了。”
(然后我想,有意思。问起他妹妹的死时,他就像在询问一个同事的病弱配偶的健康状况,但确认盗贼公会的存在时却是大感兴趣的样子。我不禁想,要是他们告诉他尤多霞死讯的时候我也在场,不知能看到怎样一番景象?)
“要多久?”他问。
我刚想起身,准备走出去,“难说。”
“估计一下。”
我耸耸肩。这个姿势是想表示我对这个世界漠不关心,但它谁都糊弄不了。“真的,难说。也许六个星期,也许一个月,也许……”
“六个星期。”
“六年也有可能,”我回道,“全看运气。我要是幸运,明天这时候就成功了。要是运气不好,永远无法成功。还有个可能是永远存在的:这事根本办不到。”
他朝我一笑。“大马路的承包商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说,“他们精确地 知道把路从城里修到码头需要多久,但我问他们的时候,他们总要多说两个月。这样,等工期按他们的预估完成以后,他们可以因为提前完工而要求我发奖金。得了吧,尼诺。多久能好?”
“六个星期。”
“我就猜到了嘛。”他朝我微微一笑,然后我身后有人打开了门,“那就六个星期。你的承诺我记住了。”他说。

 
是的,我是尚在人世的最伟大的炼金术士。我要是否认这一点就太蠢了,否认不过是一种变相的炫耀。但请特别留意“尚在人世的”这个修饰语。
 
要举例的话,想想“皮蠹”拉艾利拉努斯吧。他绝顶聪明,还在法艾诺利上学的时候就已经提炼出了神之泪,也是第一个把银分解成四大要素的人。在厄尔庇斯的时候,我与他来往过一小段时间。或者说赫伦尼乌斯吧,他完全刷新了我们对液体重组的认知。他要是还活着,我连给他捧演讲稿的资格都没有。更不用提哥狄阿努·塞古都斯了,这位是我真的想认识一下的人物。但我到帕拉普罗斯多西亚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而戈德利努斯——嗐,只有业内人士会对他感兴趣。事实上,现在是炼金术的黄金时代。这绝非夸张修辞。过去十五年里涌现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发现,比过去两个世纪都要多。这个时代的天才们,真的绝顶聪明;而且这样的天才,保守估计也得有两打。但有意思的地方在这儿:在那两打天才里,谁都没能活过三十三岁。
那个时候,我三十二岁。具体来说,我当时三十二岁十一个月。

 
曾经有段时间,人们对著名油画的复制品特别狂热。这种事你也明白《:提麦乌斯的审判》《西内欧之战》《女孩与白鸽》……它们跟原作一模一样,不过总会差一样东西,比如审判席上的那个水壶,或者战争场景里国王的盾牌,或是那姑娘的耳环。这样做的目的是:你可以把赝品挂在聚会餐桌旁边的墙上,趁宾客们猜测它到底哪里跟原作不同时,你可以饶有兴趣地观察他们的表情。
《炼金术士萨洛尼努斯的工作间》的赝品里缺失的是一具尸体,女性尸体。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发现了。这么明显,简直就像脚下的地球上有个大洞,能让我们轻松地透过洞看到底下的星星。
“谢谢,先生们。”守卫给我领路的时候,我对他们说,“我知道怎么去。”
当你沦落到在士兵面前说徒劳的俏皮话的时候,这真不是个好兆头。门一关上,我就无力地坐到了地板上,浑身发抖。我一般不这样的。我肯定是撞上什么看不见的邪物了。
过了一会儿,我想办法重新振作起来,站起身,把火点起来。我不记得自己上一顿吃了什么,反正不觉得饿。火点着以后,我走到放材料的橱柜前,找出一瓶阿夸维特。透明无色的东西。我本来用它当酒精炉的燃料。我喝下了三口。要说有什么用,就是让我更难受了。
那,我想,我他妈该怎么办呢?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任何一个懂行的炼金术士,做梦都想拥有我这样一套 操作台。你能想到的任何设备这里都有,而且是最高质量的:一长排瓶瓶罐罐,像阅兵式上的士兵,装着各种稀罕的材料——有的要一百安吉尔才能买到一盎司,更多的只有在黑市上才能买到(不过它们太稀罕了,这一行的任何人都能马上知道你是从哪儿弄来的)。如果我需要某件特制的玩意儿,我要做的只是拍一下门,然后把清单交给守卫。他会去工具匠或玻璃匠那儿,第二天我就能拿到东西。成本不用考虑,无尽的研究资金。如果真的有地狱,我由衷相信,地狱就是你正好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
我有六个星期时间来发现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的秘密。这根本不可能实现。我到书架的顶层拿下一本波利克拉特斯的《多样艺术》。第六章,第十九页,第四段。把普通金属变成黄金。
好吧,我想。
首先,把普通盐(有了)和硫酸(大把的)用玻璃棒搅拌好。搞定。接下来要用到硝酸(有好多桶)。把硝酸和盐与硫酸混在一起,生成王水。跟我不同的是,波利克拉特斯的最大问题不在于他写下的东西(虽然经常有问题),而在于他没写进来的一些小细节,比如超级不稳定,或者会产生大量毒性气体,或者妈呀,一定要在一块冰上进行这步操作。幸运的是,我第二次离开厄尔庇斯后没多久,来自菲莱的温桑德尔带着我把这个流程过了一遍,所以我多多少少知道要怎么做。温桑德尔是个伟大的人物,只因他做了些面值六安吉尔的伪币就把他处以绞刑真是对科学的犯罪。他做的伪币实际上比政府发行的还要纯三个百分点,你能相信吗?就我所知,现在有很多珠宝商在积极地搜罗他做的那一批。
流程走到了三四步,你就得把亚麻布餐巾的一角浸到那杯东西里,然后点燃。要特别警醒的是:注意控制火势。我特别幸运,因为我亲眼看见一位专家为我演示过了——温桑德尔的通缉令上说他是一个“没有眉毛的高个子男人”。这描述实在太精确,所以通缉令在神庙的门上挂了不到三天,他就被逮到了。小心起见,我把一个大浴盆装满了水,把头浸了进去。等餐巾烧完了,我小心地把灰烬倒到一个罐里,然后拉起风箱,让火烧到最大。
下一步,坩埚。我盛了半坩埚昂贵的铜钉(真他妈浪费。但要的就是这种非常纯的铜,再说出钱的又不是我)。我把半英担的木炭用掉了差不多一半,这才把铜钉熔掉,我把熔融状态的铜倒进漂亮的五腔锭模,放到一边等它冷却。我那瓶破除水已经空了,这真是件烦心事,于是我决定自己造一些:把盐加到水里,再把细粉状的生银加到硝酸里,把两者在一个玻璃容器里混起来,生成一堆褐色的糊状物;再加入鹿角酒,等糊状物消失,就得到了破除水。等我把这一切弄完,那些小铜条也已经冷却,可以从锭模里敲出来了。我夹住一块铜条,慢慢地放到破除水里,等五分钟,然后取出来,把破除水洗掉,小心弄干。一条镀银的铜条。自然,我刚说的操作过程是简化和篡改过的(因为,我要是把真正的流程告诉你,你就学会了,那我和我的同行们就没这口饭吃了)。
四根铜条,一根银条。我戴上鹿皮手套,把一点餐巾灰烬弄到食指上,然后轻轻地擦拭那块镀银的铜条,直到灰烬都没了。变化的过程十分缓慢,你一开始不会留意到,除非灯光正好从某个角度照到它。这过程很长、很慢,正当你绝望地相信已经失败了的时候,银色上却呈现出一道不可能看错的淡黄。这会让你重拾信心,然后你会继续,直到灰烬全部抹完,你的指尖也麻木了,而那银条现在变成了金光闪闪的深蜜黄色的金子。
小菜一碟,真的。
我工作的时候没有留意到时间流逝,所以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大概过了六个小时。铜的熔化实在慢得让人头疼,但那些灰烬起作用则比我想象的要快。时间有时候会融化,会流动,会凝结,在一个熔融的核心上形成一层坚硬的表皮。
我把瓶瓶罐罐们小心地收了起来,这样不管谁来查看,都不会知道我用了哪些东西。然后我把波利克拉特斯的书合上,放回了原处。
我把水倒进一个玻璃烧杯,加了一滴蓝莓汁,让它呈现出一种无害的凝滞的蓝色。我把金条放进烧杯,把四块铜条整整齐齐跟它叠在一起。我从架子上拿起一把四磅重的直头尖顶锤,在锤头包上一块布,然后用拳头捶起门来。
 
照旧是吱吱嘎嘎的钥匙开门声,然后门开了。我不认识这个守卫。我试着看他身后,但他挡住了我。
“我要些材料。”我说。
他点点头,“什么材料?”
“王盐、魔炎、神足基、饱和龙盐,用硫酸……”
他一脸苦巴巴的样子。我笑了。“进来,”我说,“我写给你。”
他拿着那张羊皮纸走后,门又关上、锁上了。我把四分钟计时的沙漏翻了过来,等到沙子全漏下来了,我又敲了敲门。
另一个守卫把头从门框里伸进来。“怎么?”他说。我对着他的头就是一锤。 他像苹果从树上掉落一样摔倒在地。我在心里默默数了六下,这才小心地打开门。门外的守卫从来没有超过两个,但凡事都有第一次嘛。幸运的是,这次还是照旧。我把守卫拖进来,溜到走廊上,小心地关上门,用钥匙锁上。一个小时,我猜;也许还能再长一点,不太可能更短。一个小时,我能跑多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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