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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想即使在那时……或该说尤其是那时,我们才刚携手合作,两人关系薄弱,阴谋仍不成形,我其实随时可能打退堂鼓,放弃他野心勃勃的计划。我记得我一醒来便萌生退意。昨天寂静的深夜里,他像剥开毒药的包装纸一般,在这个房间牵起我的手,悄悄透露他危险的计划,但天蒙蒙亮、大钟敲响半小时钟声的冰冷早晨中,同一个房间瞬间回到过去死板的模样。我躺在沙发上,静静望着四周。房中每条弧线、每个角落、每一寸我都了如指掌。犹记得十一岁时,我来到诡异的荆棘庄园里曾失声哭泣。我受不了庄园的清幽和寂静,不熟悉曲折的走廊,不习惯凌乱的墙面。我那时以为自己永远都适应不了庄园的生活。当时在庄园里,我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庄园若是肠道,我就是尖刺、倒钩、芒刺或木刺。但荆棘庄园一点一滴改变了我,将我吸收吞噬。我感到身上羊毛斗篷压着我,心想我永远不可能逃走!我注定逃不出去!荆棘庄园绝不会让我逃走!

  但我错了。理查德.瑞佛斯进到荆棘庄园就像酵母孢子落入面团,一切已彻底改变。八点钟,我去藏书室马上被赶回来。他和舅父在一起看画,聊了整整三个小时。下午舅父要我下楼去跟众绅士道别时,离开的只有霍崔伊先生和哈斯先生。我在大厅见到他们,他们扣起厚重的大衣,戴上手套,舅父拄着拐杖站在一旁,瑞佛斯站在稍远的地方,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前方。他第一个看到我,和我四目相交,但并未有任何反应。其他人听到我的脚步声,抬头望向我。霍崔伊先生微笑。

  「美丽的葛拉蒂亚注116来了。」他说。

  哈斯先生已戴好帽子,现在又脱下来,双眼盯着我的脸问:「是指女神还是雕像?」

  「噢!两者都像。」霍崔伊说:「但我指的是雕像。里利小姐皮肤十分白皙,你不觉得吗?」他牵起我的手。「我女儿会多羡慕妳啊!她们为了变白还吃陶咧!妳知道吗?白陶土。」他摇摇头。「我觉得流行白色皮肤对健康非常不好。至于妳,里利小姐,我又觉得好痛心。我每次离开妳都这么觉得!妳舅父真是太不人道了,居然把妳留在这地方,害妳脸色苍白像蘑菇似的,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我已经习惯了。」我轻声说:「而且我想是因为房子昏暗才让我显得更白。瑞佛斯先生没有要跟你们一起走吗?」

  「光线不足真的很烦,里利先生,我快看不到我大衣上的钮扣了。你不打算加入文明社会,替荆棘庄园安装瓦斯吗?」

  「只要我还继续收藏书的话。」我舅父说。

  「那就是永远不会了。瑞佛斯,瓦斯会害死书。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理查德说。然后他转向我,压低嗓子补充:「不,里利小姐,我现下还不会回伦敦。妳舅父人很好,给我一件小工作,要我整理他的版画。看来我们都对摩兰情有独钟。」

  他双眼阴沉乌黑,若蓝眼睛真能以黑来形容,便是他现在眼中的颜色。霍崔伊先生说:「里利先生,你看这样吧。图画装订期间,不如让你外甥女来霍利韦尔街?里利小姐,妳不想在伦敦度个假吗?来,看妳那样子真该来一趟。」

  「她不行。」舅父说。

  哈斯先生靠近。他穿着厚重的大衣,已汗流浃背。他牵起我的指尖。「里利小姐。」他说:「如果我有机会──」

  「好了,好了。」舅父说:「你们愈来愈讨人厌了。我的马车夫在等着呢,看。茉德,妳退后,别挡着门……」

  「一群傻子。」两位绅士走了之后他说:「是不是,瑞佛斯?来吧,我等不及了。你工具带了吗?」

  「我马上去拿,先生。」

  他行礼离开了。我舅父也正要离去,忽然他转身望着我,眼神略有所思,然后挥手要我靠近。「手给我,茉德。」他说。我以为他想要我搀扶他上楼。但我伸出手臂时,他握住我手,将我手腕抬到眼前,拉开袖子,瞇眼看着那截皮肤。他盯着我的脸颊。「他们说很白是吧?像蘑菇一样白?嗯?」他嘴巴蠕动。「妳知道哪里会长蘑菇吗?妓女身上!」他大笑。「现在不白了吧!」

  我面红耳赤向后退。他仍大笑着,并放开我的手,转身独自走上楼梯。他穿着一双软布便鞋,脚跟的袜子都露在外头。我看他爬楼梯,想象恨意像鞭子或棍子,让我拿在手中,扫过他的脚,害他跌倒。

  我站在原地幻想这画面,听他渐行渐远,此时瑞佛斯走回楼上的回廊。他没在找我,也不知道我仍伫立在前门的阴影中。他虽然只是走着路,但脚步格外轻快,手指还轻敲着回廊的栏杆。我想他甚至还吹口哨或哼歌。荆棘庄园不常出现这类喧闹的声音。由于我被舅父的话刺伤,心情激动,那声音彷佛是木柱和横梁偏移的声响,教人感到刺激又危险。我想他一步步踏过古老的地毯时,一定扬起阵阵灰尘。我抬起头,目光随他的脚步移动,深信我看到油漆的碎片从天花板翩翩落下。那景象令我目眩神驰。我想象庄园因为他带来的冲击,墙壁崩裂,瓦解倾倒。我只担心自己来不及逃出去。

  * * *

  但我也害怕逃跑。我想他心底知道。哈斯先生和霍崔伊先生离开之后,他无法和我单独说话,也不敢再次闯进我房间。但他知道他一定要确认我已下定决心。他静静观察,等待机会。他仍会和我们吃晚餐,不过他只会坐在舅父身旁。但某天晚上他没头没尾地说了这句话:

  「里利小姐,我其实心里有点过意不去,现在妳舅父因为我,心思暂时不在索引上,妳一定感到非常无聊。我想妳一定迫不及待想回到书堆中工作。」

  「书本?」我说。然后我目光落到盘中碎肉,「当然了,非常想。」

  「我希望我能为妳做些什么,排遣这段沉闷的日子。妳有没有什么作品,像油画、素描之类的,我可以在闲余的时间替妳裱褙?我想妳一定有吧。因为从窗外望出去,庄园处处都是美丽的景色。」

  他扬起眉毛,像指挥家举起指挥棒一样。当然,我什么不会,最会顺从他人的暗示。我说:「我不会画图,也不会素描。没有人教过我。」

  「什么,不曾画画过吗?请原谅我,里利先生。不得不说,我原以为你外甥女在女性艺术上肯定有相当的程度。不过,其实现在学也行,一点也不麻烦。里利小姐可以跟我上课,先生。我能不能在下午空闲时教她?我在这方面有点经验,我在巴黎有三个月都在教一位伯爵的千金画画。」

  舅父瞇起眼。「画画?」他说:「我外甥女学那个干么?茉德,妳想帮忙我们制作图册吗?」

  「我指的是单纯作画,先生。」我还没开口,瑞佛斯便语气温和地解释。

  「单纯作画?」我舅父朝我眨眨眼。「茉德,妳觉得呢?」

  「我恐怕一窍不通。」

  「一窍不通?哼,这倒是真的。我刚把妳带来时,妳的手确实笨得很,笔触都不稳,连现在也是。瑞佛斯,告诉我,学画能让我外甥女的手变稳吗?」

  「我想一定有帮助,先生,这点无庸置疑。」

  「那茉德,让瑞佛斯先生教妳吧。总之,我也不喜欢妳没事干。嗯?」

  「是的,舅父。」我说。

  理查德望着前方,眼睛蒙上一层白雾,像是熟睡时蒙上瞬膜的猫。不过,我舅父垂头望着盘子时,他瞬膜马上收起,双眼赤裸裸地和我交换眼神。那一瞬间,他心照不宣的神情令我打个寒颤。

  * * *

  别误会,我不是小题大作。我发抖确实因为害怕。我害怕他的计划,害怕成功,也害怕失败。不过我也为他胆大无畏的态度发抖。或者说,他的大胆挑动了我的身体,好比一根琴弦震动时,意外引起寻常丝线的共鸣。他第一天晚上便对我说,我十分钟内就看出,妳的生活让妳成为什么样的人。他还说,我觉得妳一只脚早已踏进来了。他说对了。若我过去不曾理解何谓「狡猾」(就算懂,也举不出例子),如今我终于明白了。

  他每次来到我房间,将我的手牵起,双唇吻上我的指节,冰冷邪恶的蓝色眼珠转动,我都明白这就叫「狡猾」。如果爱涅丝看到,她不会懂。她以为这叫献殷勤。才不是!他只是在耍无赖。我们布置纸张、铅和颜料时,爱涅丝会在一旁看着,他会站在我身侧,弯身指导我画弧线和曲线。一般男人开口随时会想提高音量,通常不适合低语,若真的压低音量,声音往往会不由自主颤抖或停顿,但他不一样,他嗓音不但能深深压低,又能像音符般清楚。她隔了半个房间,坐在一旁缝东西时,他会神不知、鬼不觉带着我一步步确认他的计划,直到每个细节都清楚了。

  「非常好。」他会称赞我,像个称职的绘画大师,指导着优秀的女学生。「非常好。妳学得很快。」

  他会露出笑容,挺直身子,将头发向后拨,望向爱涅丝,并发现她也看着他。她会急忙转开目光。

  「嘿,爱涅丝。」他会说,像猎人瞄准小鸟一样看出她的紧张。「妳觉得小姐的艺术天分怎么样?」

  「噢!先生!我根本不懂啊。」

  他会拿起一根铅笔,走近她。「妳看到了我请里利小姐拿铅笔吧?但她握得太秀气了,其实应该要握实一点。爱涅丝,我觉得妳的手应该能把铅笔握得更好。来,试试看?」

  他一摸到她手指,她马上脸红。

  「妳脸红了吗?」他这时惊讶地说:「妳是不是觉得我对妳不尊重?」

  「没有,先生!」

  「那妳为何要脸红?」

  「我只是有点热,先生。」

  「热吗?在这十二月天?」

  诸如此类。他和我一样擅长玩弄人于股掌之间。察觉这件事之后,我其实应该小心一点。但我当时并未放在心上。他愈挑逗她,爱涅丝愈不知所措,像陀螺一样,鞭子不断抽打便转得更快!我自己也比平常更常逗她。

  「爱涅丝。」她替我更衣或梳头时我会说:「妳在想什么?想瑞佛斯先生吗?」我握住她手腕,感觉皮下的骨头扭动。「妳觉得他帅吗?爱涅丝?我从妳眼神看得出来,妳觉得他很帅!年轻女生不都喜欢帅哥吗?」

  「小姐,我真的不知道!」

  「妳怎么这么说?妳这骗子。」我捏她身体有肉的地方。当然,她身上哪里好捏我早已摸透。「妳不只是个骗子,还是个婊子。妳跪在床前请求天父原谅时,有把这几条罪放到妳的清单上吗?妳觉得祂会原谅妳吗?爱涅丝?我想祂一定会原谅红发女孩,因为红发女生天性淫邪,干坏事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天父害她天天欲火焚身,又要惩罚她,那祂真是太残忍了。妳不觉得吗?瑞佛斯先生看着妳时,妳觉得欲火焚身吗?妳会情不自禁竖耳去听他轻快的脚步声吗?」

  她说她没有,并以母亲的生命发誓!天晓得她心里怎么想。但她必须这么说,不然这出戏就演不下去了。她必须这么说,并心甘情愿被捏,才能证明自己洁身自爱、守身如玉。而我一定得捏她,因为照理来说,如果我是个正常女孩,有颗正常的心的话,我应该也会渴望着他。

  可是我从来没有感觉到。不要想象我有。梅黛会为凡尔蒙注117倾心吗?我不想有这感觉。有的话,我会恨死自己!从我舅父书中,我只知道那有多龌龊。那像是伤口发炎的痒,只能躲在柜子或布帘后,以湿黏的肉体发泄,才能获得满足。他来了之后,彷佛同类相聚,我胸中只感到一股亲近感,相较之下其实更弥足珍贵。要我来说,那感觉就像一道笼罩庄园的黑影,或像攀上墙的开花植物。但这栋房子早已布满阴影和污痕,所以没人注意到。

  也许除了史黛西太太吧。因为我想只有她望向理查德时,会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他所自称的绅士。我有时会瞄到她的表情。我觉得她看透他了,她觉得他来这里,是为了骗我和伤害我。但因为她内心仍怨恨着我,于是她一声不吭,像怀抱垂死的孩子般怀抱着这份希望,嘴角带着微笑,等待我身败名裂的那天。

  * * *

  当时,这些细节都像陷阱的钢架,也像是一股股力量,拉紧弹簧,磨利齿刃。当一切准备就绪,理查德便说:「现在该动手了。」

  「我们一定要摆脱爱涅丝。」

  他双眼盯着爱涅丝,低声说道。她此时正坐在窗前弯身工作。他语气冷酷,眼神稳定,让我近乎害怕。我不由自主向后退开。他望向我。

  「妳知道我们一定要这么做。」

  「当然了。」

  「妳知道要怎么做吗?」

  我在这一刻之前都没想到。现在我看到他的表情了。

  「像这样品行端正的女孩,」他继续说:「其实这算是唯一的办法。她不敢多嘴,比起恐吓、收买都来得可靠……」他拿起笔刷,拂在嘴唇上,开始随意来回挥舞。「细节交给我。」他自在地说:「其实也没多复杂。一点都不复杂──」他微笑。她从眼前的工作抬头,他和她目光相交。「今天天气怎么样,爱涅丝?」他说:「还是好天气吗?」

  「满好的,先生。」

  「很好。非常好……」我想她这时一定垂下头了,因为他亲切的表情消失了。他将笔刷放到舌头上,将刷毛吸成尖的。「我今晚就动手。」他略有所思地说:「好吗?就这么办。我会像去妳房间一样,自己去她房间。妳唯一要做的就是让我有十五分钟时间和她独处……」他再次望向我。「然后如果她大叫,别过来。」

  * * *

  在这之前,一切都像某种游戏。绅士和年轻女士在乡下庄园中不都会玩游戏吗?打情骂俏,互相吸引?如今,我的内心第一次动摇或退缩。爱涅丝那天晚上替我更衣,我无法正视她。我撇开头。「今天妳可以把通到妳房间的门关上。」我说,我感到她怔了一下。也许她听出我语气有所迟疑,心里感到疑惑。我不敢看着她离开。我听到门闩拉起,还有她喃喃的祷告声。我听到他来到她门口,她祷告声突然停止。她终究没叫出声。如果她叫出声,我真能狠下心不去救她吗?我不知道。但她没叫,她只提高声音,先是讶异,而后是愤怒,然后我想她感到惊惶失措吧。但这时她声音突然变小,不知是被遏止,还是受到安抚,过了一会儿又传来几声低语,还有布料和肢体的摩擦声……最后一片沉默。沉默最恐怖。因为房中并非鸦雀无声,反而依稀传来踢腿和扭动的声响,好比透过望远镜,水面看似平静,实则暗潮汹涌。我想象她颤抖哭泣,衣服被扯开,但她长满雀斑的手臂不由自主抱住他下压的背,苍白的嘴迎上他──

  我双手摀住嘴,感到手套粗糙干燥的布料,然后我摀住耳朵。我没听到他离开的声音。我不知道他走了之后,她做了什么。我继续让门关着,最后我服下安眠药,沉沉睡去。隔天早上我醒得晚了,我听到她从床上虚弱地唤着我。她说她病了。她打开嘴,让我看嘴唇内侧。她双唇发红肿胀。

  「猩红热。」她轻声说,不敢看我。

  大家担心会传染。这怎么会传染!总之她搬到了阁楼,房内还热着一盘盘醋。那味道令我作恶。我后来只再见到她一次,那天她来和我道别。她面容消瘦,眼上带着黑眼圈,并剪了头发。我伸手去牵她的手时,她吓得全身畏缩,也许怕我打她。我只轻轻亲吻她的手腕。

  然后她不屑地看着我。

  「妳现在对我倒温柔。」她收回手说,并拉下袖子。「现在妳有另一个人可以欺负了。祝妳好运。我倒想看看他伤害妳之前,妳能不能先伤害他。」

  * * *

  她说的话令我心情稍微动摇,但影响不大。她走了之后,我彷佛忘了这人。理查德也离开了。其实他三天前便离开庄园,去替我舅父办事,并执行我们的计划。我的心思都在他身上,当然还有伦敦。伦敦!我从来没去过那里,但我朝思暮想,甚至觉得自己已熟悉那座城市。我会在伦敦找到自由,放开自我,找到另一种生活。我将摆脱规律,摆脱书封和装订,摆脱书本!我家不准出现纸!

  我躺在床上,想象我在伦敦住的房子。我办不到。我只看到一间间骄奢淫逸的房间,好比昏暗的房间、封闭的房间、房间中的房间、地牢和监狱、普里阿普斯和维纳斯的房间……这一连串的想法令我无比焦躁。我放弃了。我相信我脑中房子的样貌未来一定会愈来愈清晰。我起身踱步,再次想到理查德在城市巷弄间穿梭,潜入河岸边黑暗的盗贼老巢。我想象盗贼态度粗鲁和他打招呼,他脱下大衣和帽子,在壁炉边烘着双手,环顾四周。我想象他像麦基思注118一样,望着一张张凶恶的脸庞,像维森太太、贝蒂.达克西、珍妮.戴佛和莫莉.布兰森,最后他找到他想要的人选……

  苏琪.陶卓。

  她。我想象着她。脑中的她活灵活现,我彷佛知道她肤色白皙,体型圆胖。我知道她走路的样子,她双眼的颜色肯定是蓝色。我开始梦到她。在梦中她开口说话,让我听到她的声音。她说出我的名字,然后大笑。

  我正想象着她,一回神,玛格莉特便拿着他写的信进门来了。

  她上钩了,他写。

  我读完信,一头倒到枕头上,将信拿到嘴上。我用双唇贴住信纸。其实他算我的爱人吧,也许是她也不一定。因为我现在渴望她,就像渴望爱人。

  但比起爱人,我更渴望自由。

  * * *

  我将他的信扔入火中,动笔写下我的回信:我希望你马上将她送来。我相信我一定会好好爱她。她会成为我最珍贵的人,因为她来自有你的伦敦!──我们在他离开之前就想好用字遣词。

  写完之后,我只需再静待两天,第三天她便会来到庄园。

  她三点会抵达马洛车站。我派威廉.印克准时去接她。我坐在房中,感到她一点一滴接近,结果马车却空着回来。火车因为大雾误点了。我起身踱步,无法平静下来。五点钟我又派威廉去了一次。他再次空手而回。接下来我必须跟舅父吃晚餐了。查尔斯替我倒酒时,我问他:「有任何史密斯小姐的消息吗?」但我舅父听到我低语,叫查尔斯走了。

  「茉德,妳宁可跟仆人说话,也不想跟我说话吗?」他说。理查德走之后,他脾气变得很暴躁。

  吃完饭之后,他故意选了本内容满是凌辱情节的书要我念。我沉着自若朗诵各种暴行,心情慢慢冷静。但上楼回到寒冷无声的房间时,我再次感到焦虑。玛格莉特替我更衣,服侍我上床之后,我起身踱步。我一会站到壁炉前,一会站到门口,一会站到窗前,寻找马车灯的踪影。后来我看到了。车灯出现在浓雾之中,灯不算亮,在黑暗中隐隐发光。马车车身晃动,再加上车行驶在树林间,光线忽明忽灭,彷佛是种警告。我手按着心口,看马车灯愈来愈近。车缓缓驶向庄园,马车速度减慢,灯光聚焦,光线彷佛变得更微弱。我看到灯光后的马匹、马车、威廉和一个模糊的身影。他们驶到庄园后方,我跑到爱涅丝的房间(现在即将成为苏珊的房间),并站在窗前,终于看到了她。

  她抬起头,望着马厩和钟塔。威廉从座位跳下来,扶她下车。她头上戴着兜帽,穿得一身黑,身材似乎很娇小。

  但她真的来了。计划成真了。突然之间,我心中震撼,全身颤抖。

  现在太晚了,不适合见她。我必须多等一会,这时候,她应该会先吃晚餐,接着会有人带她到她的房间。我静静躺在床上,竖耳去听她脚步声和低语,两只眼睛死盯着那道区隔我和她房间的门(那块一、两吋厚的干燥木板!)。

  我曾起来一次,偷偷走到门后,将耳朵贴到木板上,但什么都没听到。

  * * *

  隔天早上,玛格莉特小心翼翼替我更衣。她替我系带子时我说:「我想史密斯小姐到了。妳看到她了吗?玛格莉特?」

  「有,小姐。」

  「妳觉得她可以吗?」

  「可以?小姐?」

  「当我的侍女。」

  她头一甩。「举止感觉非常粗野。」她说:「说她去过法国好几次了,但我也不知道那在哪。她倒是没忘记跟印克先生提起。」

  「好,我们要对她好一点。她待过伦敦,也许会觉得这里很无聊。」她没答腔。「她吃完早餐之后,妳可以请史黛西太太带她来见我吗?」

  我一整晚睡睡醒醒,一心想着她如此靠近,却又如此陌生。在我去找舅父之前,我一定要见到她,不然我怕我会生病。七点半左右,仆人楼梯那头走廊上,终于传来一阵不熟悉的脚步声,我接着听到史黛西太太的低语:「就是这。」这时门口传来敲门声。我要怎么站?我站到壁炉前。我响应时声音怪吗?她有发现吗?她有屏住呼吸吗?我知道自己屏住呼吸,双颊发烫,并努力镇定心情。门打开。史黛西太太先进门,迟疑了一会儿之后,她来到我面前。苏珊,全名苏珊.史密斯,也就是我的苏琪.陶卓,她就是那个好骗的女孩。她将取代我的人生,并赐给我自由。

  我殷殷期盼这一刻,结果见了面,第一个感受到的却是失望。我原以为她会很像我,原以为她会很美。但她身材娇小,体态羸弱,全身都是斑痕,发色和泥土一样。她下巴尖得像个锥子,双眼呈棕色,比我颜色深。她的目光有时太过老实,有时又透露出心机。她目光扫来,将我打量一番,她看我的洋装、手套、便鞋和长袜上的花纹。接着她想必这时才回想起她的训练,眨了眨眼,赶紧行个屈膝礼。我看得出来,她很满意自己的屈膝礼。她也很满意我。她觉得我是个傻瓜。我想到这点,心情异常难过起来。我心想,妳到荆棘庄园是来毁了我。我向前牵起她的手。妳难道不会脸红、颤抖或躲避我的目光吗?但她直视我的双眼,而她冰冷粗糙的手指丝毫不曾颤抖(指甲咬得乱七八糟)。

  史黛西太太在一旁盯着我们。她的心情全写在脸上,彷佛在说:「这就是妳大老远从伦敦请来的侍女啊。我想,她这样子配妳刚好。」

  「别让我耽搁妳,史黛西太太。」我说。她转身要离去时,我又说:「但我知道妳一定会善待史密斯小姐。」我再次望向苏珊。「苏珊,妳大概已经听说,我跟妳一样是孤儿。我小时候才来到荆棘庄园,当时我年纪尚小,根本没人在乎我。从那时起,史黛西太太便处处关心我,让我懂得何谓母爱,她对我的付出一言难尽……」

  我微笑着说出这一席话。不过,我本来就照三餐折磨女管家,这没什么特别的。我真正想捉弄的是苏珊。史黛西太太扭动身子,胀红着脸离开之后,我将苏珊拉近,带她到壁炉前。她走来坐下,态度温和,动作迅速。我摸着她手臂,她和爱涅丝一样瘦,但结实很多。从她呼吸中,我闻到啤酒的气味。她说话了。她声音和我所想截然不同,语气轻盈直率,但她刻意说得更温柔婉约。她描述她从伦敦坐火车到此的旅程。她说伦敦两字时,似乎特别有感触。我想她还不习惯说出口,也不曾感受过对伦敦的思念和向往。我大半辈子都待在荆棘庄园,而这个微不足道的女孩,居然能在伦敦生活,这事情实在令我百思不解,难以接受。不过,这也算是个安慰。既然她在那都能活出一片天,我才思敏捷,岂不是能活得更好?

  我一边告诉自己,一边跟她解释工作内容。我发现她又在打量我的洋装和便鞋,眼神中透露着怜悯和轻蔑,我脸红了。我说:「妳上一个小姐,她一定很时髦吧?我猜她看到我恐怕会笑话我!」

  我情绪一时有些失控,但就算语调透露一丝嘲讽,她也没发现。她反而说:「噢!不,小姐。艾丽丝小姐心地善良,绝不会嘲笑别人。何况她经常说,华丽的衣服没有价值,因为真正重要的是衣服底下的人。」

  她字字真切,真心投入在她自己虚构的故事中,天真单纯,毫无城府。我坐一会,默默端详她,然后又牵起她的手。我说:「我觉得妳是个好女孩,苏珊。」她露出微笑,有点不好意思,手指在我手中动了动。

  「艾丽丝小姐常这么说,小姐。」她说。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一件事。她退开来,手伸进口袋,拿出一封信。信已折妥并以蜡封好,笔迹热情秀气,像出自女人之手,但当然,那是理查德写的。我犹豫一下,并接了过来。我起身走到一旁,拆开信,远远避开她视线。信上头写道:

  我没署名!但我想妳知道我是谁。这就是会让我们一夜致富的女孩。那生嫩的小指匠,我过去曾经借助过她的技能,有资格推荐她。我写这封信时,她就在一旁看着呢。噢!她无知透顶。我想她现在也注视着妳吧。她比我幸运多了,我还得忍受两周肮脏的日子才能尝到喜悦。看完麻烦把信烧了,好吗?

  我原本以为自己和他一样冷静。结果我没有,我办不到,我感觉她的目光盯着我。真被他说中了!我心里涌起一股恐惧。我手里拿着信,一瞬间惊觉我站太久了。要是她看到就完了!我赶紧把信折起,一次、两次、三次,折到折不动了。我当下还不知道她不识字,而且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我发现时,不禁哑然失笑,松一口气。但我不大相信。「不识字?」我说:「一个字、一个字母都不会?」我递给她一本书。她不想接下。后来她将书拿过去,打开书封,翻开一页,专注看着一段文字,但目光从头到尾方向都错了。她慌乱不知所措,而且情绪起伏微妙,无法伪装。最后她满脸通红。

  我将书拿回。「对不起。」我说。但我毫无歉意,只感到不可思议。不识字!我觉得不识字是天大的好事,像是殉道者或圣徒失去痛觉。

  八点的钟声响起,我必须去找舅父了。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毕竟我还是得面带娇羞,提一下理查德。我说完之后,她果不其然露出狡猾的表情,接着又恢复开朗。她跟我说他人有多好。她再次说得像发自真心。也许她真这么想。也许她来的地方,人好不好是用另一个标准衡量。他请她转交的信我放在裙子口袋中,我感觉到信纸边角抵着我。

  * * *

  我不知道她独自在我房间会做什么,我想象她会抚摸我洋装的绸缎,试穿我的靴子、手套和腰带。她带了放大镜来鉴定我的珠宝吗?也许她已经在琢磨珠宝归她之后该如何处置。胸针她会留着,这个上面的宝石她会撬下来卖钱,我父亲的金戒她会给她男人……

  「妳分心了,茉德。」我舅父说:「妳宁可去做其他事情吗?」

  「没有,舅父。」我说。

  「我叫妳帮我个小忙,也许害妳不开心了。也许妳希望数年前,我干脆把妳留在疯人院。原谅我,当初把妳带走时,我以为是为妳好。但也许妳宁可跟疯子共处,也不想在书堆中努力?嗯?」

  「不,舅父。」

  他顿了顿。我以为他会就此打住,继续笔记。但他继续说。

  「我可以叫史黛西太太来,请她把妳带回去,这事容易得很。妳确定不要我这么做吗?我可以派威廉.印克驾车载妳去?」他说着弯身瞧我,眼镜后方,他茫然的眼神露出凶光。然后他又顿了顿,几乎泛起笑容。「真不知道疯人院的人会怎么看待妳。」他说着语调变了。「毕竟妳现在知道这么多事了。」

  他说得慢条斯理,咀嚼着那问题,彷佛那是留在舌下的饼干碎屑。我没回答,但垂下目光,让他尽情自鸣得意。后来他脖子转了转,又望着桌上的纸页。

  「好吧。我们看一下《舞鞭帽贩》。念第二册给我听。标点符号全都完整了。但注意页码有误。我会在这里记下顺序。」

  * * *

  我念这本书时,她刚好来带我回房。她站在门口,看着满墙的书本和上色的玻璃窗。她和我当初一样,在荆棘庄园划出纯洁界线的手指附近徘徊。她也像当初纯洁天真的我一样,并未注意脚步,不知不觉便要跨越那条界线。我甚至比舅父还在意,我一定要阻止她!他又叫又跳时,我已面容温柔地走到她面前,并伸出手。我手指碰到她时,她身体吓得缩了一下。

  「不要怕,苏珊。」我说完指着铜版上的手指。

  当然,我忘记了,她其实可以尽情、随意参观藏书室的一切,因为对她来说,那都只是印满墨水的纸张。想起之后,我再次感到不可思议,紧接着,心中便燃起一股深深的嫉妒。我收回放在她手臂上的手,担心自己会忍不住掐她。

  我们走回房间时,我问她,她觉得我舅父怎么样?

  她以为他在编字典。

  我们一起吃午餐。我胃口尽失,于是我将盘子推给她。我身体靠在椅背上,看她拇指沿着盘子摸着,并欣赏着摊在腿上的餐巾。她像个拍卖官,或地产代理人。她把每件餐具都拿起来,仔细端详,彷佛在计算每块金属值多少钱。她吃了三颗蛋,每颗都用汤匙稀里呼噜吃得一乾二净。蛋黄流下时,她不感到恶心,大口吞肉也不怕噎着。她用手指擦嘴,舌头舔着指节,然后再吞了吞。

  我想,妳来荆棘庄园就是想把我吃干抹净的吧。

  * * *

  但当然,我想要她这么做。我需要她这么做。我已感到自己毫不犹豫开始放弃这段人生,彷佛灯芯冒出烟,将灯罩熏黑;也像蜘蛛吐出银白色的蛛丝,包裹住颤动的飞蛾。我想象白丝紧紧缠绕住她。她此时还浑然不觉。等她发现时,一切都为时已晚,她会发现自己从头到脚都被紧紧包裹,外表化为我的模样。此时她只觉得疲倦,内心不安,并感到无聊。我带她去庭园散步,她却只拖着懒散的脚步跟在后头。我坐着缝东西时,她一直打呵欠,揉眼睛,并在一旁发呆。她会咬指甲,但发现我在看便会停下的。不过,过一分钟之后,她会拉一截头发到嘴边,咬着发尾。

  「妳在想伦敦的事吗?」我说。

  她抬起头。「伦敦?小姐?」

  我点点头。「伦敦的小姐这时间都在干什么?」

  「您说小姐?小姐?」

  「对,像我一样的小姐。」

  她看了看四周,然后过一会回答:「四处拜访,小姐?」

  「拜访?」

  「拜访其他小姐?」

  「喔。」

  她压根不知道。她在扯谎。我敢说这都是她乱编的!不过,我反复思考她的话,心跳突然加快。我说,像我一样的小姐。但这世上没有小姐像我。一时间,我脑中清楚浮现一个可怕的画面,我孤独一人在伦敦,然后没有人来拜访我──

  但我现在也孤单一人,没人拜访。而且我身边会有理查德,他会指示和建议我。理查德会替我们买个房子,里面有一间间房间,门都可以上锁──

  「您会冷吗,小姐?」她说。也许我打了个寒颤。她起身替我拿披肩。我看她走路。她直接走斜线,踏过地毯,完全没注意到地毯设计,把直线、菱形和方块图案全踩在脚下。

  我不断观察她。她做起日常琐事总一副无拘无束的模样,我看再久、再仔细都看不腻。七点钟,她替我更衣准备和舅父吃饭。十点钟,她服侍我就寝。然后她站在自己的房间,我听到她叹口气,便抬起头,看她伸展和放松全身。烛火清楚照亮她的身影,我隐身在黑暗中。她静静来回走动。弯身捡起一条饰带,后来又拿起斗篷,拨去衣角的泥巴。她没有像爱涅丝一样跪地祷告。她坐在床边,抬起脚,我看不到她,但我看到她一脚鞋尖抵着另一脚鞋跟,把鞋脱下。接着她起身解开洋装的扣子,让衣服落到地上,笨拙地从中走出。她解开马甲的系带,揉揉腰,又叹口气,并走到另一头去了。我忍不住伸长脖子去看。她回来时身穿睡袍,身体冷得颤抖。我也跟着发抖,彷佛感同身受。她打呵欠,我也打呵欠。她伸展身体(很享受的样子),迎向睡意!现在我看不到她了。她熄了灯,爬上床。我想她身子渐渐温暖,并沉沉睡去……

  她睡着了,天真纯洁地睡了。我以前也曾如此。我等一会,然后将母亲的肖像画拿到嘴边。

  那就是她,我低声说。那就是她。她现在是妳女儿了!

  * * *

  太简单了!但我将母亲的肖像锁回木盒中,躺在床上却辗转不寐。舅父的巨钟钟声回荡。庭园中有某种动物像孩子般发出鸣叫。我闭上眼时,脑中突然浮现疯人院,这么多年来,我回忆不曾如此强烈。我想起我第一个家。我想到眼神狂乱的神经病和看护。我突然想到看护的房间,房中放着椰壳纤维做成的垫子,白石灰粉刷的墙面上,有一行字写着: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注119。我记得通往阁楼的楼梯。我到屋顶上散步时,指甲会抓着柔软的铅皮,害怕自己失足,从上方坠落──

  想着想着,我一定慢慢睡着了,并沉入浓密的黑夜中。后来我忽然间清醒。或者说,我意识从黑暗浮出一半,变得半梦半醒。我睁开眼,茫然无措,脑中一片胡涂,心中充满恐惧。我望向床上,我的身体彷佛在不断变化,一会变大,一会变小,甚至断成两半。我看不出自己几岁。我全身开始颤抖,大声唤着爱涅丝的名字,我忘记她已经离开。我忘记理查德.瑞佛斯和我们的计划。我呼唤爱涅丝,以为她来了。但她来了之后竟拿走我的灯。我以为她一定是故意在惩罚我。「别把灯拿走!」我说。但她还是拿走了,留我一人在恐怖的黑暗中,我隔着床帘,听到门打开,还有阵阵脚步声。灯光回来之前,我感觉过了好久。但爱涅丝抬起灯,看到我脸的时候,她惊声尖叫。

  「不要看我!」我哭喊,接着又说:「不要离开我身边!」因为我感觉只要她留下,我就能避开灾难,或任何可怕的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也无法明确解释)。总之,我或她就能得救。我脸避着她,紧抓她的手。但她皮肤白皙,没有雀斑。我望向她,却不认得她是谁。

  她开口,声音好陌生。「我是苏,小姐。这里只有我。您看见我了吗?您只是在做梦而已。」

  「做梦?」

  她摸摸我的脸颊,并梳梳我的头发。她终究不像爱涅丝,而是像……谁都不像。她又说:「我是苏,小姐。爱涅丝得了猩红热回家了。您该躺好了,不然您也会着凉。您生病就不好了。」

  我的意识在黑暗之中又迷了一会路,终于脱离了梦境。我搞清楚她和自己的身分。我想起我的过去、现在和无法预测的未来。她是个陌生人,却又是未来的一部分。

  「不要离开我,苏!」我说。

  我感到她犹豫了一下。她退开时,我手抓得更紧。但她只是要爬过我,并钻到被子里。她手臂环抱着我,嘴巴靠在我头发上。

  她身子很冷,我不禁也冷了起来,身体发抖,但不久便平静下来。「好了。」她这时说。语气轻柔如呢喃。我感到她的呼吸,她的嗓音深深震荡着我的颊骨。「好了。现在睡吧。好吗?好女孩。」

  * * *

  她说,好女孩。荆棘庄园多久没人相信我善良了?但她相信。她必须相信,因为那样我们的计划才会成功。我一定要表现得善良亲切,单纯天真。大家不都说黄金很「好」吗?我对她来说终究像黄金。她来这里是要毁了我,只是时机未到。现在她必须守护我,保护我安全,像是一笔她私自藏起、准备拿来挥霍的财富──

  这我都知道,但感觉却不是如此。我睡在她怀中,感到相当安稳,也不会做噩梦,醒来时我只感到温暖和亲密。她感觉我醒来,便移开身子。她揉揉眼,头发和我的头发错落。她睡觉时脸型看起来不再锐利。她的眉毛平顺,睫毛像粉末般细致,目光和我交会时,双眼澄澈,不带一丝嘲笑和恶意……她嘴角泛起笑容,打个呵欠,并起身。毛毯掀起又落下,闷滞的热气扑面而来。我躺着回忆昨晚发生的事,心里不由自主感到有些羞耻和惊恐。我摸着她刚才躺的地方,感觉温度一点一滴消失。

  她对我的态度变了,变得更有自信,也更亲切。玛格莉特端水来,她替我倒了一盆水。「准备好了吗,小姐?」她说:「最好快点。」她将毛巾沾湿,用力拧干。我起身脱下衣服之后,她没先问,便动手擦拭我的脸和腋下。我对她来说彷佛变成了孩子。她要我坐下,并替我梳头。她啧啧说着:「打结了!遇到打结有个诀窍,就是从发尾开始梳……」

  爱涅丝以前替我梳洗更衣时,动作总是又快又紧张,梳子每次卡住,她脸都会吓得皱起。有一次,我用便鞋打她,打到她都流血了。现在我乖乖坐着让苏珊梳头(她昨晚称呼自己苏),并捺着性子让苏替我梳开打结处,我双眼望着镜中的自己……

  好女孩。

  然后我说:「谢谢妳,苏。」

  接下来,不论白天和晚上,我都常把回应挂在嘴边。我从来没向爱涅丝说过。「谢谢妳,苏。」她请我坐下或站起,举起手臂或脚时我会说:「好,苏。」她怕洋装弄痛我时,我会说:「不会,苏。」

  不会,我不会冷。但她会边走边观察我,默默确认,并会将我的斗篷领子拉高,以免冷风灌进去。没有,我的靴子没被露水浸透。但她会将手指伸向我脚踝处的袜子和鞋皮之间,确定没湿。无论如何,我绝对不能着凉。我绝对不能太累。「您会不会觉得走得差不多了,小姐?」我绝对不能生病。「您早餐都没动过,来,要不要吃一点?」我绝对不能变瘦。我是等着被杀的肥鹅。

  当然,她不知道,其实肥鹅是她。她不久便学会如何睡觉、起床、更衣、散步,熟悉规律、信号和钟声。她以为她在迎合我。她以为她能可怜我!她会慢慢学习庄园的生活,却不知道束缚住我的这套规矩,不久将束缚住她,就像摩洛哥羊皮革或小牛皮,紧紧将她包裹……我已经习惯觉得自己像本书。对她来说,我确实也像本书。她一字不识,面对我时只看到表面,却不了解内容。她注意到我的皮肤,她会说:「您好白!」但看不到底下流窜的肮脏血液。

  * * *

  我不该这么做,但我情不自禁。她先入为主地觉得我个性单纯天真,只是因为环境压力大,才经常做噩梦。我决定顺水推舟,找借口让她来床上陪我,毕竟只要她在我身旁,我都会睡得很安稳。第二天和第三天我都故技重施,后来她干脆每天都来了。一开始,我觉得她有点提防,但她在意的其实是床上方的织毯和床帘。她每次都会举高蜡烛,仔细观察织毯的皱褶。她说:「小姐,您不觉得会有蜘蛛或蛾在上头吗?随时可能会跑下来?」她抓住一根床柱摇动。结果一堆灰尘中,只有一只甲虫落下。

  不过,她习惯之后,便自在地躺在床上了。看她舒服利落地调好姿势,我想她一定很习惯和别人一起睡,并好奇那人究竟是谁。

  「妳有姊妹吗,苏?」我有次问她,大概是在她来了一周之后,我们当时正在河边散步。

  「没有,小姐。」

  「兄弟呢?」

  「就我所知没有。」她说。

  「所以妳从小到大,跟我一样,都一个人?」

  「嗯,小姐,也不是您说的一个人……就是,身边有很多表兄弟姊妹。」

  「表兄弟姊妹。妳是说妳阿姨的小孩吗?」

  「阿姨?」她一脸茫然。

  「妳的阿姨,瑞佛斯先生的奶妈啊。」

  「喔!」她眨眨眼。「对,小姐。当然了……」

  她别开头,目光蒙眬恍惚。她在想家。我试着想象那里的样子,但想象不出来。我试着想象她的表兄弟姊妹,他们是一群粗鲁的孩子,每个人都长得跟她一样,有尖尖的脸、舌头和手指。不过她手指其实不尖,但她舌头……有时她帮我夹头发,或皱眉拉着系带时,她会吐出舌头。她舌头确实尖尖的。我看她叹了口气。

  「算了。」我说。侍女不快乐,亲切体贴的大小姐也只能这么说:「看,有艘驳船。妳可以让船载走妳的愿望。我们一起许愿,让船载去伦敦。」去伦敦,我暗中自忖。理查德在那里。再过一个月,我也会在那里。我说:「就算船没去伦敦,泰晤士河也会帮我们送去。」

  「泰晤士河?」她说。

  「河啊。」我回答:「这条河,眼前这条。」

  「这条一丁点的小溪是泰晤士河?喔,不是,小姐。」她不确定地大笑。「怎么可能?泰晤士河非常宽。」她将双手张开。「这条河很窄。您知道吗?」

  过一会儿,我说我一直都知道河会愈流愈宽。她摇摇头。

  「这么一丁点的小溪?」她又说一次。「哪可能,我家水龙头打开都比这条溪的水还大。那里,小姐!您看那里。」驳船经过我们,船尾六吋的大字写着:罗莎席斯号。但她指的不是那些字,而是船的螺旋桨划过水面后,随船尾迹扩散的油渍。「看见了吗?」她兴奋地说:「那就是泰晤士河的样子。那就是泰晤士河一年四季的样子。看有那么多颜色。五颜六色的……」

  她露出笑靥。笑着的她很美丽。后来油渍散开,溪水再次变为棕色,她的笑容也随之消失。她看起来又像个贼了。

  * * *

  你一定要了解,我当时已下定决心要轻视她。不然,我怎能狠得了心下手?不然我怎能骗她、伤害她?我们长时间相依相伴,一定会变得情同姊妹。她对于亲密的概念不同于爱涅丝,不同于芭芭拉,甚至不同于任何侍女。她态度真诚坦率,放松自在。她会大剌剌地打呵欠,还会任意弯身。她会随心所欲搓揉疙瘩和伤口。我缝衣服时,她会剥着指节上的旧痂,还会问我:「有针吗?小姐?」我从盒子拿根针给她之后,她会花十分钟用针挑自己手上的皮肤。最后她会把针还给我。

  但她还给我时,会将针头反转,免得刺到我柔软的手指。「别刺伤自己。」她会说。举手之劳,却充满善意,我不禁忘记她是为了理查德才关心我。我想她也忘记了。

  有一天我们散步时,她伸手勾住我手臂。这对她来说习以为常,但我心里震荡,彷佛挨了一巴掌。另一次,我坐着坐着,抱怨自己的脚很冷。她跪到我身前,解开我便鞋的鞋带,将我脚捧在双手中不断摩擦,最后还垂下头,毫不在意地朝我脚趾呵气。她开始照她喜欢的方式打扮我。在我洋装、头发和房间做一点小改变。她替我拿了花。会客室梳妆台上放了个花瓶,多年来那里都放着枯卷的枝叶,她把那扔了,并去舅父的庭园树篱采了些报春花,插到花瓶里。「乡下当然没像伦敦有各式各样的花。」她将花插入花瓶时说:「但这些花够美了,对不对?」

  她请玛格莉特从魏伊先生那多拿点炭到我壁炉。这么简单的事!以前从来没人为我想到,甚至我自己都没想到,所以我白冷了七年。房中温暖之后,窗户都起雾了。她这时喜欢站在窗边,在玻璃上画圈圈、爱心和螺旋。

  有次她将我从舅父房间带回来之后,我看到餐桌上放着一副扑克牌。这里以前是母亲的房间,里面都是她的东西,我想这是她的牌。但突然之间,我感到心好慌,因为我脑中浮现了母亲的身影。我看到她在房间走动,或坐在椅子上,将各种花色的牌放到桌巾上。母亲还没结婚,神智清楚时,也许曾脸颊贴着手背,无所事事趴在桌上,也许曾叹气,不断等待、等待……

  我拿起扑克牌。透过手套,牌感觉好滑。但牌在苏手中就不一样了。她手法利落,洗牌、发牌都轻快灵活。金色和红色的花样在她手指间变得更鲜艳,像无数珠宝。当然,她听到我不会玩时大吃一惊,马上要我坐下来,并教我玩。游戏不是碰运气,便是靠简单的猜测,但她玩得很起劲。她盯着手中的牌总是歪着头,瞇着眼。我累了之后,她会一个人玩,不然会将牌竖立,并将牌上端斜靠在一起,最后慢慢建起一座金字塔。最顶端她总是会预留一张国王和一张皇后。

  「您看。」她完成之后会说:「您看,小姐。您看了吗?」她会把金字塔底部一张牌抽出,让建筑全垮下来,并放声大笑。

  她会大笑。那声音在荆棘庄园显得格格不入,我想就像在监狱或教堂大笑一样。有时她会唱歌。有次我们聊到跳舞。她起身拉起裙子,教我舞步。接着她要我也站起,让我一直转圈、一直转圈。我感到她身体贴着我,心跳加速。我感到她的心跳渐渐传向我,成为我的心跳。

  * * *

  还有一次,我让她用银顶针替我磨平尖牙。

  「我看看。」她说。她刚才看到我在揉脸颊。「来光底下。」

  我站到窗边,仰起头。她手很温暖,呼吸也很温暖,散发啤酒酵母的气味。她伸手摸着我的牙龈。

  「哇,真的比──」她说着收回手。

  「比毒蛇的牙齿还尖吗,苏?」

  「比针还尖,我原本是要这么讲。」她看看四周。「蛇有牙齿吗?小姐?」

  「我觉得牠们一定有,据说蛇会咬人。」

  「对。」她心不在焉地回答:「只是我以前都觉得牠们的嘴巴黏黏的……」

  她走进我的卧房。透过门,我看到我的床和床下的夜壶。她不只一次提醒我,起床时不小心踩破夜壶的话,脚会因此残废。她也再三强调,赤脚不要踩头发,因为她说头发像虫一样,可能会插进肉里,让脚化脓溃烂。她也提醒我不要用不纯的蓖麻油把睫毛染黑。另外,不管是躲避危险或逃跑,不要乱爬烟囱。现在她翻着我梳妆台的东西,不说话了。我等待了半晌,然后开口。

  「妳有认识谁被蛇咬死吗?苏?」

  「被蛇咬,小姐?」她回来了,眉头仍皱着。「伦敦?您是指在动物园吗?」

  「对,也许在动物园。」

  「应该没有。」

  「真有趣。妳知道,我原本以为妳一定有认识。」

  我微笑,不过她没笑。后来她把手给我看,上面有个顶针。我现在终于明白她要做什么,不禁露出奇怪的表情。「不会伤到您。」她看到我表情变了就说。

  「妳确定?」

  「确定,小姐。如果会痛,您可以叫出声,那我就会停手。」

  不痛,我也没叫。但感觉很妙,金属摩擦着牙齿,她手按着我的下巴,呼吸轻柔吹着我的脸。她专注磨牙时,我只能望着她的脸。于是我仔细凝视她双眼,才发现她一只眼中有深棕色的斑点,近乎黑色。我看着她脸颊平滑的轮廓,还有干净的耳朵,耳垂打了个洞,用来戴耳坠和耳环。「耳洞怎么打的?」我有次靠近她,手指尖摸着她耳垂上的小凹洞问道。「小姐,拿针啊。」她回答:「还有一些冰块……」现在,她继续用顶针摩擦着我的牙。她微笑。「我阿姨会这样做。」她边磨边说:「她会替小婴儿磨牙。我敢说我小时候她也帮我磨过……快好了!哈!」她磨得更慢了,然后停下来,手摸一摸牙,又继续磨。「当然,帮婴儿磨牙不简单。因为顶针如果不小心滑掉了。唉,我知道有好几个就这样没了。」

  我不知道她指的是顶针掉了,还是婴儿死了。她手指和我嘴唇都渐渐变湿。我吞了两次口水。我舌头伸起时,碰到她的手。她手感觉变得无比巨大,非常陌生。我想到顶针上的污痕。我想我的呼吸一定让顶针湿了,让脏东西顺势流下,我甚至觉得我嘴巴尝到味道了。如果她再磨更久一点,我搞不好会陷入恐慌,但她顶针愈磨愈慢,不久便停了。她手继续握着我的下巴,再用拇指试了试,最后收回手。

  她手松开,我刚开始身体有点不稳。她握得很紧,也磨了好一阵子,她手拿开时,我不禁感到冷空气扑面而来。我吞咽一下,用舌头舔了舔那颗牙,并擦拭嘴唇。因为她的手刚才抵着我嘴,我看到她指节上有的地方红,有的地方白,手指也都是压痕,顶针仍戴在指上。银顶针干净明亮,上头没有脏污,一点都没有。我尝到的,或想象中尝到的,是她的味道,如此而已。

  小姐可以尝侍女的手指吗?在我舅父的书中,小姐当然可以。我一想到,脸上就出现红晕。

  当我站在原地,血液莫名涌上双颊,一个女仆拿了封理查德寄的信来了。我已全忘了这事。我脑中没有计划、逃亡、结婚和矗立的疯人院大门。我完全忘了他。但我现在一定要把他放在心上。我接过信,双手颤抖,打开蜡封。他写道:

  妳跟我一样迫不及待吗?我相信妳很期待。现在她跟妳在一起吗?她看得到妳的脸吗?看起来开心点。微笑、傻笑什么的。我们漫长的等待结束了。我伦敦的事解决了,我来了!

  注116:希腊神话中有两个葛拉蒂亚(Galatea),一个是塞浦路斯雕刻家毕马龙(Pygmalion)以象牙雕出的作品,后来成了真人。另一个则是独眼巨人迷恋的海仙女(Nereid),她是海仙女中最美的一位。

  注117:出自法国小说家拉克洛(Pierre Laclos, 1741-1803)的作品《危险关系》,书中梅黛因为嫉妒情夫要娶一名年轻女子,便和凡尔蒙连手,打算要毁了那女子的名声。

  注118:出自英京剧作家约翰.盖伊(John Gay, 1685-1732)的《乞丐歌剧》(The Beggar’s Opera),麦基思是剧中主角,四处飘泊,风流倜傥,后面五人都是剧中贫民女子。

  注119:《圣经》〈约翰福音〉第四章第三十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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