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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小瓦知道,若是把他和梅林的一番谈话说出来,凯伊一定会觉得是别人可怜自己而不肯去,于是他什么也没说。说也奇怪,两人方才一场恶斗,如今又成了好朋友,走到了一起——眼中带着困惑的情感。他们一起出发,也不多作解释,不过仍有些尴尬。弥撒结束后,他们便来到了哈柏的大麦田尽头。此时小瓦不须再隐瞒,到了这里,一切便容易了。

  “走吧,”他说,“梅林要我告诉你,这附近有东西是特别要给你的。”

  “什么样的东西?”凯伊问道。

  “冒险吧。”

  “我们要怎么去呢?”

  “就沿着这片麦田一直走下去,我想应该会走进森林。我们要让太阳保持在我们左手边,但也要记得它移动的位置。”

  “好吧,”凯伊说,“到底是什么冒险?”

  “我不知道。”

  他们沿着麦田走,跟随那条想象中的直线,越过猎园和猎林,不时环顾四周,等着怪事发生。途中他们惊动了六只小雉鸡,又怀疑它们是否有不寻常之处,凯伊差点要说其中一只是白色的。假如那真是只白雉鸡,突然又有只黑鹰从空中俯冲而下,那么他们便可确定附近有神奇之事,接下来只需跟着那只白雉鸡——或者那只黑鹰,就会找到中了魔咒的城堡,以及城堡里的少女。可惜啊,那只雉鸡不是白色的。

  走到森林外围,凯伊说:“我想我们得进去啰?”

  “梅林要我们沿着这条线走。”

  “好吧,”凯伊说,“我可不怕。如果是为我准备的冒险,一定是好事。”

  他们进了森林,很惊讶地发现路并不难走,大概就像现今的大森林。那时候普通的森林都像亚马孙丛林。当时没有猎雉鸡的地主,整天只想把灌木丛铲平;当时的木材商人数量不及今日的千分之一,也不会处心积虑要砍光剩下的几分林地。野森林大部分几乎无法穿越:参天神木构成巨大壁垒,枯死的树木倒落在其他树干上,被藤蔓缠在一起,活着的树则争相朝着给予生命的阳光往上生长。地面因为排水不佳,有如泥沼;有些地方则被朽木覆盖,踩下去很不扎实,所以你可能会突然蹬穿腐烂的树干,摔进蚁穴;或全身缠满野蔷薇、旋花蔓、忍冬、牵牛花和起绒草,还有一种乡下人称作“甜心”的植物,以至于走不出三码就会被撕成碎片。

  这一带倒是还好,哈柏的那条线似乎指向一连串树林间的荫凉空地,野生的百里香丛上蜜蜂成群,嗡嗡作响。昆虫的季节已经过了高峰期,现在应该是黄蜂和果实的时节,但还是有许多豹纹蝶,正开花的薄荷上则有蛱蝶和红纹蝶,小瓦摘下一片薄荷叶,当口香糖般边走边嚼。

  “奇怪,”他说,“这儿好像有人来过。你看,那里有个马蹄印,还是上过蹄铁的。”

  “你看到的也太少了,”凯伊道,“前面就有个人呢。”

  果不其然,下一片空地的尽头有名男子,手里拿着伐木斧头,坐在他刚砍倒的树旁。他看起来有些怪异,个子很小,驼着背,脸色像桃花心木,身上的一片片老旧皮革则用绳子固定在结实的手脚上。他正用刀子吃着面包和羊奶酪,那把刀经过长年磨利,只剩薄薄一片。他背靠在他们平生所见过的最高的树干上,四周满地都是白色的木屑。刚砍下的树干切面看来很新。他的眼神明亮有如狐狸。

  “我看冒险就是他了。”小瓦悄声说。

  “才怪,”凯伊说,“冒险里头有的是铠甲武士或喷火龙之类的东西,才没有脏兮兮的砍树老头。”

  “嗯,反正我要去问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他们朝那大口吃东西的樵夫走去,但他似乎没注意到。他们问他这些空地通往何处,问了两三次后,才发现这可怜的家伙不是聋了便是疯了。他既不回答,动也不动一下,说不定又聋又疯呢。

  “哎,走吧!”凯伊说,“他八成跟瓦特一样是个疯子,连自己在干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继续走吧,别理这老头了。”

  他们又顺利走了将近一英里。倒不是说有什么明显的路径,空地之间彼此也没有连续。任何人若是不经意来到这里,一定会以为只有自己所在的这片空地,长几百码,但他如果走到尽头,便会发现另外一片空地,只是被几棵树遮住。途中他们几次见到类似的残株,上面都有斧痕。不过这些残株多半被小心地覆盖上野蔷薇,或连根拔起。小瓦认为这些空地应该是人工砍伐出来的。

  走到一片空地边缘时,凯伊抓住小瓦的臂膀,悄悄指着尽头。那里有座长满青草的斜坡,缓缓隆起至一棵巨大的悬铃木下方。悬铃木高达九十英尺,矗立坡顶。一名魁梧的男子惬意地躺在斜坡上,身边还有一条狗。此人与悬铃木同样令人称奇,因为他赤脚站立或卧倒的高度足足有七英尺。他没穿衣服,只有一件林肯郡绿毛料织成的格子褶裙,左前臂绑了皮护腕。一条狗枕着他厚实的棕色胸膛,狗头随之缓缓起伏。它竖起了耳朵,注视两个男孩,不过没有其他行动。男子似乎睡着了。他身旁有一把七英尺长弓,还有些长过一布码[1]的箭支。如同先前那位樵夫,他的肤色也像是桃花心木,胸前的卷毛被阳光晒成一片金黄。

  “就是他了!”凯伊兴奋地耳语。

  他们有些担心那条狗,小心翼翼朝那人走去,可是它只用眼神跟随着他们,下巴一直紧靠在敬爱主人的胸膛上,还轻轻摇了下尾巴。它动着尾巴,却不举起,只在草地上左右摆动两英寸的距离。男子睁开眼睛——显然他根本没睡着。他朝两个男孩微笑,伸出拇指朝空地更远处比了比,然后收起笑容,又闭上眼睛。

  “请问一下,那里是什么地方呢?”凯伊说。

  男子没有回答,眼睛依然闭着,不过他再度举起手,拇指朝刚刚那个方向又比了比。

  “看来他要我们继续走。”凯伊说。

  “这准是冒险没错,”小瓦说,“我在想啊,刚才那个哑巴樵夫靠着大树,会不会是他爬上去,然后把我们要过来的消息传到这里?他看起来好像在等我们。”

  听了这话,那位裸身巨人睁开一只眼睛,有些讶异地看着小瓦。接着他睁开双眼,容光焕发的大脸上满是笑意。他坐起身,拍拍狗,拾起他的弓,然后站了起来。

  “好吧,两位少爷,”他仍旧笑着说,“咱们一道走就是。都说年轻人脑袋最灵光是吧?”

  凯伊满脸讶异地看着他。“你是谁?”他问道。

  “奈勒,”巨人说,“我本来叫约翰·奈勒,后来成了绿林中人,大伙儿就叫我约翰小。可现在大家都弄反了,叫我小约翰。”

  “喔!”小瓦开心地大叫,“我听过您呢!有时候大人晚上会讲撒克逊人的故事,我常听到您的名字呢,还有罗宾汉。”

  “不是‘汉’,”小约翰语带责难地说,“绿林里咱不这么叫的。”

  “可是故事里都叫罗宾汉呀。”凯伊说。

  “哎,那些老学究懂什么?好啦,咱们也该上路了。”

  他们分别走在壮汉左右,他讲话虽慢,走起路来却健步如飞,他走一步他们得跑三步才跟得上。狗儿则快步跟在后头。

  “请问,”小瓦问道,“您要带我们上哪儿去呢?”

  “哎,当然是罗宾木[2]那儿!我说小亚少爷,你这么灵光,不是早该猜到了吗?”

  巨人顽皮地偷瞄他一眼,因为他知道自己这番话同时给了男孩两个问题——首先,罗宾的真名究竟是什么?其次,小约翰怎么知道小瓦的名字?

  小瓦先问了第二个问题。

  “您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啊,”小约翰说,“咱们就是知道。”

  “罗宾木知道我们要来吗?”

  “哎,我的小鸭鸭,像你这样的小学究,要说就说他的学名才对。”

  “可是他到底叫什么名字?”男孩喊道,一方面是恼怒,另一方面是因为跑步跟上,有些喘不过气,“您自己说是罗宾木的。”

  “是木没错啊,小鸭鸭。这儿不到处都是木头吗?你现在不就在里面跑吗?可真是个响叮当的好名字。”

  “是罗宾森!”

  “是嘛,就是罗宾森。还有什么更适合的呢?他就是森林里的王嘛。这森林可是自由自在的好地方,不管冬天夏天都随你睡,让你在里头打猎,免得挨饿。一年四季轮流长出漂亮叶子给你闻,或者顺序倒过来落叶。让你站在里面,以免让人瞧见;让你在里面走动,不被人听见;躺下来睡觉,还带给你温暖——啊,对咱们这种自由自在的人来说,森林可真是好地方!”

  凯伊说:“我以为罗宾森的手下都穿紧身长裤,还有林肯郡绿毛料做的无袖短上衣呢。”

  “我们穿啊,可只有在冬天需要的时候才穿,或是裹了皮革绑腿干木工活儿的时候:现在是夏天,哨兵只负责守望,用不着穿那些。”

  “您是哨兵吗?”

  “是啊,麦奇也是,你们跟他说过话了,就在砍倒的那棵树下。”

  凯伊得意地说:“我看啊,前面这棵大树一定就是罗宾森的堡垒了!”

  他们来到林中王者的面前。

  那是一棵椴树,就像以前英国东南部赫福德郡的摩尔公园[3]里的那些,高至少上百英尺,离地一码处树腰周长达十七英尺。它那山毛榉似的树干底部,长着胡须般的小树枝,树干上长出主分枝的每一处,树皮都裂开,早因雨水或树汁而变色。蜜蜂在青绿而有黏性的树叶间嗡嗡飞舞,越飞越高,越接近天空。一副绳梯消失在群叶之中。没了梯子,谁也别想爬上去,即使配备铁爪子也一样。

  “凯伊少爷,你想得没错,”小约翰说,“罗宾老大就在那儿,躺在树根中间。”

  男孩们原本对岗哨比较感兴趣,那些人高踞这棵时而摇曳、时而低语的大地荣耀之上,藏身枝头的鸦巢之中。这时他们连忙将视线往下移,见了这位绿林大盗。

  他并不像男孩原先所想象的,是个浪漫的人——或者该说第一眼看起来不像,不过他几乎和小约翰一样高。不用说,他们是世上两个能用长弓一箭射到一英里之外的人。他的肌肉结实,全身没有一丝赘肉。他不像半裸的小约翰,而是谨慎地穿着褪色的绿衣,身边带着银色号角。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皮肤晒得很黑,粗糙得像树根,但那是历尽风霜、带着诗意的成熟,并非年事已高,因为他才不过三十岁(后来他活到八十七岁,并且将长寿归因于长期吸闻松树里的松香)。此刻他躺卧着往上看,却非望向天际。

  罗宾森幸福地躺着,头枕在玛莉安膝上。她坐在椴树的树根之间,穿着绿色连身罩衫,腰间系了一袋箭,手脚都裸露在外。她放下了瀑布般的亮褐秀发,平日为了打猎和烹饪方便之故,大多扎成辫子。她正轻声和他重唱,并且用头发搔他的鼻尖。

  “他喜欢和我一起,”玛莉安唱了起来,

  “躺在那青青树底,

  “调整他的轻快音符,

  “去和那鸟儿的甜美音律。”

  “来这里,来这里,来这里,”罗宾哼道,“在此他不会,

  “再有仇敌,唯有冬季和酷寒天气。”

  他们开怀大笑,又从头唱起,一人轮流唱一句:

  “野心他避之唯恐不及,

  “却爱躺在太阳光里,

  “去寻吃的东西,

  “找着什么都满意。”

  然后又齐声唱道:

  “来这里,来这里,来这里,

  “在此他不会,

  “再有仇敌,

  “唯有冬季和酷寒天气。”

  曲子在欢笑中结束。罗宾原本用他晒成褐色的手指,绕着垂在脸上那些细柔如丝的头发玩,这时他扯了一下,一跃起身。

  “约翰。”他说道。

  “老大。”小约翰说。

  “所以你把两位小少爷带来了?”

  “是他们带我来的。”

  “不管怎么样都欢迎,”罗宾道,“我从未听人说过艾克特爵士的坏话,也向来觉得没必要猎他的野猪。凯伊和小瓦,你们好,是谁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把你们送进森林,送到我这儿来啊?”

  那位小姐打断他:“罗宾,你不能带他们去!”

  “亲爱的,有何不可呢?”

  “他们年纪还小。”

  “那岂不是正合我们的意?”

  “太没人性了。”她苦恼地说,一边编起了头发。

  绿林好汉显然觉得不要争比较保险,便转身问两个男孩别的问题。

  “你们会射箭吗?”

  “看我的吧!”小瓦说。

  “我可以试试。”大家看小瓦自信满满,都笑了,所以凯伊语带保留。

  “来吧,玛莉安,给他们一把弓。”

  她递给他一把弓和六支二十八英寸长的箭。

  “射那啄木鸟。”罗宾说着把弓箭交给小瓦。

  他看了看,发现一百步外果然有只啄木鸟。他觉得自己出了糗,便笑嘻嘻地说:“真对不起啊,罗宾森,对我来说恐怕太远了些。”

  “没关系,”绿林好汉说,“射射看吧,我看你射箭的动作就知道。”

  小瓦使出全力,快速而准确地搭上箭,两脚张开,和他希望飞出去的方向呈同一直线,肩膀放正,弓弦拉到下巴,瞄准目标,稍微向上二十度。因为他每回射出去都偏左,便又瞄准右边两码处,然后放箭。没射中,但相距不远。

  “现在换凯伊。”罗宾道。

  凯伊重复了同样的动作,也射得不错。他们举弓的姿势都很正确,两人都迅速找到了主箭羽并让它朝外,而且扣住弓弦拉弓——若是没有正式学过,多数孩子拉弓时都会用拇指和食指抓住箭尾扣弦处,然而真正的弓箭手会用两三根指头拉开弓弦,让箭自然跟随。他们拉弓的时候都没有让准头偏左,也没有让左手前臂去碰到弓弦——这是外行常犯的两大错误;而且两人放箭时的力道十分均衡,没有过度猛拉。

  “很好,”绿林好汉说,“都不是玩票的。”

  “罗宾,”玛莉安口气尖锐地说,“你不能让他们置身险境,送他们回家去吧。”

  “那可不行,”他说,“除非他们自己想走。这是我的难处,却也是他们的。”

  “什么事啊?”凯伊问。

  绿林好汉抛下弓,盘腿席地而坐,拉着玛莉安到他身边坐下。他神情有些困惑。

  “是摩根勒菲,”他说,“这很难解释。”

  “要我就根本不解释。”

  罗宾愤怒地转向爱人。“玛莉安,”他说,“如果我们没有他们帮忙,就得丢下其他三人了。我也不想叫这两个孩子去,但若非如此,等于把塔克白白送给她。”

  小瓦觉得这时应该转移话题,便礼貌地咳了一声,说:“请问一下,摩根勒菲是谁?”

  三人同声回答。

  “她是个大坏蛋。”小约翰说。

  “她是个仙子。”罗宾说。

  “不,她才不是,”玛莉安说,“她是个妖妇。”

  “重点是,”罗宾道,“没人知道她究竟是谁。根据我的看法,她是个仙子。

  “而我呢,”他瞪着玛莉安,又补上一句,“依然坚持这个看法。”

  凯伊问:“你是说她像那些把蓝钟花当帽子戴,往香菇上一坐就是老半天的人吗?”

  他们哈哈大笑。

  “当然不是。天底下没那种东西,女王她可是千真万确的仙子,而且非常可怕。”

  “假如你非得把这两个孩子扯进来,”玛莉安道,“那你最好从头说起。”

  绿林好汉深吸一口气,伸开双腿,困惑的神情又回到他脸上。

  “嗯,”他说,“假设摩根是仙子中的女王吧,或者至少和他们有关系,这些仙子可不像你们奶妈讲的故事里的那种。有人说他们是最古老的民族,早在罗马人来到之前便居住在英格兰——比我们撒克逊人和其他古老民族都还要早,只是后来给驱逐到地底。有人说他们看起来像人或侏儒,也有人说他们看起来很平常,还有人说他们看起来什么都不像,随他们高兴变成各种形体。不论他们外形如何,他们拥有古代盖尔人[4]的知识,他们知道许多深藏于洞穴之中、早已为人类遗忘的事情,其中多半不是什么好事。”

  “小声点。”美丽的少妇神情怪异地说,两个男孩发觉彼此靠得更紧了。

  “总之,”罗宾放低声音,“我刚说的这些‘生物’,请原谅我不想再直呼其名,他们最不寻常之处,就是没有心。倒也不是说他们只想为非作歹,而是万一你逮着一个,把他剖开来看,里面可是没心脏的。他们和鱼一样是冷血动物。”

  “他们无所不在,即使我们在说话时也一样。”

  两个男孩赶紧看看四周。

  “安静,”罗宾说,“我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讨论他们会招来霉运的。重点是,我相信这个摩根是……呃……这些‘好人’的女王,而且我知道她有时会住在我们这座森林北边的城堡里,叫作战车城堡。玛莉安说这位女王自己并非仙子,只是个和他们有交情的巫师。也有人说她是康瓦耳伯爵的女儿,不过那不重要。总之今天早上,因为她施咒,‘至古之民’抓走了我的一名手下,也抓了你们的一个手下。”

  “不会是塔克吧?”小约翰叫道,他因为外出站哨,不知道最新进展。

  罗宾点点头:“消息是从北边树林传回来的,就在你说这两个孩子来了之前。”

  “老天,可怜的修士!”

  “把事情经过也说出来吧,”玛莉安说,“不过你或许先解释一下名字比较好。”

  “关于这些‘天赐之民’,我们所知不多,”罗宾说道,“其中之一,便是他们用动物的名字。比方说,他们可能会取‘母牛’‘山羊’或‘猪’这类名字。所以,假如你正巧要招呼自己的母牛,喊的时候千万记得要指着它。不然你可能唤出一个也叫这名字的仙子——或者该说是‘小小人’,他一受召唤便会现身,可能会把你抓走。”

  “事情的经过似乎是这样,”玛莉安接着说,“你们城里的猎犬要方便,狗童便带着它们来到森林外围,正巧看到塔克修士和住在这附近的老人瓦特在闲聊……”

  “请等一下!”两个男孩大喊,“就是那个发疯前住在我们村子里的老头吗?就是咬掉了狗童的鼻子,现在住在林子里的怪物吗?”

  “正是,”罗宾回答,“但是——可怜的家伙,他可不是怪物。他平常以吃草、树根和橡实为生,连一只苍蝇都不会伤害。我看你们是搞错了。”

  “瓦特吃橡实?”

  “事情是这样的,”玛莉安耐着性子说,“他们三人聚在一起打发时间,有只猎犬(我想应该是叫卡威尔的那只)朝可怜的瓦特扑去,要舔他的脸,结果把老先生吓坏了,你们的狗童便叫道:‘狗儿过来!’他想制止它。他没伸出手指。你知道,他本该指着狗的。”

  “后来呢?”

  “哎,我有个手下叫史凯洛克,民谣里都叫他史卡雷,他正好在附近伐木,他说他们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包括那只狗在内。”

  “我可怜的卡威尔!”

  “所以仙子把他们抓走了。”

  “你是指‘和平之民’。”

  “抱歉。”

  “重点在于,假如摩根真的是他们的女王,我们又想在他们还没被施魔咒之前把他们救出来,那我们就得进她的城堡找人。古时候他们有个女王叫赛丝,会把抓来的人变成猪呢[5]。”

  “我们当然要去。”

  [1]一布码为三十七英寸,约等于九十四厘米。

  [2]小约翰认为罗宾汉(Robin Hood)是以讹传讹,正确的名字应该是Robin’ood,Wood即森林之意,故此处译为罗宾森,并非Robinson。因为口音的关系,小约翰把Robin Wood念成Robin'ood。

  [3]Moor Park,十七世纪初的名园,现址为高尔夫球场。

  [4]盖尔人(Gaels),指古代居住在苏格兰高地和爱尔兰的凯尔特人(Celts),或指不列颠人(Britons)。

  [5]赛丝(Circe)是古希腊史诗《奥德赛》中的女术士,她把奥德修斯的部下都变成猪,却无法将他变成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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