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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每周有两天下午要练习长矛比武和骑术,因为这是当时绅士教育中最重要的两项。一谈到运动,梅林的抱怨就来了,他说这年头只要能把别人从马上打下去,大家就当你是受过教育的人啦;他又说,对运动的狂热正是造成学术式微的缘由——这年头的学术风气和他小时候不能比啦,所有公立学校都被迫降低标准。曾是长矛比武选手的艾克特爵士却说,人家克雷西之战[1]可是在卡美洛的比武场上打赢的咧。这可把梅林气坏了,于是他让艾克特爵士连续闹了两晚风湿,才放过他。

  长矛比武是一门高深的艺术,需要多加练习。两名骑士比试时,右手持矛,骑马面对面冲锋;对两人而言,对手都是出现在左侧。事实上,长矛基部的握柄是在对手冲来方向的外侧,有些人可能会觉得长矛拿错边了,比如说习惯用狩猎短鞭开门的人。但这是有原因的。第一,这意味着盾牌在左手上,所以两人对冲时盾牌碰盾牌,彼此都保护得很严密。这同时也意味着,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能否用矛尖将对方刺落马,也可以拿矛横扫过去,用矛的侧边将他打落。这当然是长矛比武中最低下也最无技巧可言的一种打法。

  像是蓝斯洛或崔斯坦这样的长矛比武高手,一定都用矛尖刺,因为能提早发动攻击,不过技术差的人很容易刺空。如果一名骑士一开始便横握长矛,准备将对手扫落马鞍,那么持矛向前的对手在两人相距足足有一支长矛那么远的距离时,便已经能把他刺下马了,他根本来不及扫。

  要怎么握矛才能准确刺中,也是一门学问,若是弯身贴着马背,死命抓紧长矛,准备承受剧烈撞击,那一定没用。由于坐骑拔腿狂奔,你要是这么僵硬地握着,矛尖必然会随马儿的每个动作上下摇晃,所以几乎不可能刺中。相反,你应该放松身体坐在马上,自然地握着矛,随马儿的律动调整平衡。等到真正要出手了,这才双膝夹紧马肚,全身重量往前倾;除了原先派上用场的食指和拇指,还要指掌并用抓紧长矛,然后右手肘紧贴身侧以支撑矛柄。

  再来是长矛的尺寸。不用说,手持百码长矛的人自然能在手持十或十二英尺长矛的人靠近以前便远远将他击倒。但是百码长矛没人造得出来,即使造出来,也没人拿得动。比武者得找出他得心应手的最长距离,又能兼顾最快的速度,然后这么定下来。就拿蓝斯洛爵士为例吧,故事之后会讲到他:他有好几支不同尺寸的长矛,会视情况带长的或短的上阵。

  此外,究竟要刺敌人哪里,也要特别注意。在野森林城堡的兵器库里,有一大幅画,上面画了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他身上所有的弱点都被圈了出来。这些弱点因盔甲的样式而异,所以你必须在冲刺前仔细观察对手,找出弱点。当时最厉害的武具师傅都住在瓦林顿,现在也还住在那一带。高明的武具师傅会谨慎地将盔甲上所有面朝前方,或可能遭刺进的部位都做成凸面,如此矛尖刺中时便会滑开。有趣的是,歌德式盔甲的盾牌却多半做成凹状。让矛尖停在盾牌上比较好,因为若是向上或向下滑开,可能会击中铠甲更脆弱的部位。要把人刺下马,最佳击点就是头盔的顶饰,假如对手爱好虚荣,装了个大大的金属装饰,矛尖便可在其两侧的折翼和羽饰处找到良好的着力点。喜欢佩戴头盔顶饰的人还不少,除了熊和龙的雕像,还有船舰或城堡形状,但蓝斯洛爵士要不就完全不戴顶饰,要不就饰以一束长矛无法着力的羽毛,又或者,在某次特殊场合中,他的顶饰是一截仕女的袖子。

  两个小伙子必须学习的正统长矛比武细节繁多,若要详述,会占去太多时间,因为在那个年代,要精通一种技艺,得从头学起。你要知道哪种木料最适合制作长矛,为何如此,甚至还要定期转动长矛,使其不易断裂或弯折。武器和护具有上千个争论难解的问题,他们全都得知道。

  艾克特爵士的城堡外就是一座专用的比武场,不过自凯伊出生以来,还不曾举办过比武大会。那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修剪得很短,周围还有高起的长草斜坡,帐篷可以搭在那里。场边有一座老旧的木头看台,用支架垫高,是为女士们搭建的。目前比武场只拿来练习用,所以场子一端立了个旋转人偶矛靶,另一端则有个枪环。这矛靶是个木头刻的撒拉逊人[2],安在一根竿子上,脸涂成亮蓝色,一把红胡子,还有怒视的双眼。它左手拿着盾牌,右手则持一把扁平的木剑。如果你击中它额头正中间,那没问题,但要是你的长矛刺到盾牌或左右两边任何一处,它便会迅速旋身,通常会在你骑马冲过,一边闪躲时狠狠给你来上一记。它身上的涂漆有些刮损,右眼上方的木头都被挑起来了。枪环是个寻常铁环,用绳子吊在一座类似绞架的架子上。如果你能一枪刺进铁环,绳子会给扯断,你便可以拿着穿了铁环的长矛,得意地扬长而去。

  秋日将近,天气好久没这么凉爽了,两个男孩、武具师傅和梅林正在比武场里。这位武具师傅同时也是城堡的警卫官,他是个一板一眼的绅士,皮肤苍白,但精力充沛,小胡子还上了蜡。他平时走路总是趾高气扬地挺着胸,活像一只球胸鸽,而且一有机会就喊着:“预备,一——”他费很大力气收小腹,可是因为被突出的胸膛挡住,看不到自己的两条腿,所以走路时常跌倒。他总是抖动肌肉,此举令梅林十分不快。

  小瓦躺在梅林旁边,置身看台阴影里,正忙着抓身上的秋螨。有锯齿的小镰刀才刚收起来,割好的麦子八束一堆,立在这时节高大的麦田残株里。小瓦身上到现在还痒痒的,此外肩膀也酸酸的,还有一只耳朵热辣辣的,因为刚才跟枪靶练习时刺偏了,而平时练习刺枪自然是不穿护甲的。小瓦很庆幸现在轮到凯伊上阵,于是他困倦地躺在凉荫里打着瞌睡,搔着痒,像狗一样扭来扭去,心不在焉地观看。

  梅林坐着,背对场上所有的运动,正在练习一个他忘记的法术。这法术本来能让警卫官的胡子通通伸直,但现在只能摊直一根胡子,而警卫官根本没注意到。每次梅林施展法术,他便漫不经心地把胡子卷回去,气得梅林大骂:“该死的!”然后又从头开始。有一回他出了错,结果警卫官两只耳朵拍动了几下,他吃惊地往天空看了一眼。

  警卫官的声音在无风的空气里飘动,远远地从场子另一头传过来。

  “哎,凯伊少爷啊,这可不成!您看好了,您看好了,这长矛得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夹着,盾牌呢,要和裤子的缝线成一直线……”

  小瓦揉揉酸疼的耳朵,叹了口气。

  “你在发什么愁?”

  “我没发愁,我在想事情。”

  “想什么事情?”

  “哎哟,没什么啦!我在想凯伊学当骑士的事。”

  “那你可有得愁了!”梅林怒道,“这年头到处是没脑袋的独角兽,拿根棍子把别人推下马,就大摇大摆说自己受过教育啦!我想到就烦!哼,艾克特爵士怎不给你们找个去他的比武高手当家教?像人猿一样荡来晃去的,我看他还开心点!找个正直出了名又享誉国际,拿遍欧洲所有大学一级优等学位的魔法师做什么?诺曼贵族就是这点讨厌,满脑子只有运动,没错,满脑子就只有运动啊!”

  他愤慨地停了下来,然后故意让警卫官的双耳整齐划一地缓缓拍动两次。

  “我不是在想这个,”小瓦说,“其实我是在想啊,如果能像凯伊一样当骑士,不知该有多好!”

  “哎,那你也不用等太久,是不是?”老人不耐烦地问道。

  小瓦没答话。

  “是这样吧?”

  梅林转过身,透过眼镜仔细端详面前的男孩。

  “又怎么啦?”他凶巴巴地问。根据他的观察,徒弟正努力不哭出来,他要是口气温和点,徒弟恐怕会忍不住真哭起来。

  “我当不成骑士的。”小瓦冷冷地说。梅林的策略成功了,这下他一点儿也不想哭,只想踢梅林一脚。“我不是艾克特爵士的亲生儿子,骑士哪有我的分?当骑士的人是凯伊,我只有当他侍从的命。”

  梅林转过身去,但他眼镜下的双眼却是神采奕奕。“那真可惜。”他说,话中不带一丝怜悯。

  这时小瓦把所有的想法一股脑说出来了。“噢,”他叫道,“真希望我有亲生爹娘,那我就可以当个游侠骑士了!”

  “你会怎么做呢?”

  “我会有一套闪亮的盔甲、十二根长矛,还有一匹有十八掌幅[3]高的黑马,我要自称‘黑骑士’,然后守在井边或是浅滩之类的地方,想从那儿过的骑士都得为自己仕女的名誉和我决斗,我会先把他们打得大败,然后放他们一马。然后我整年都要搭帐篷住在野外,什么都不干,成天就和人比武、到处冒险,然后到比武大会去拿冠军,而且我绝不告诉别人我叫什么名字。”

  “你太太恐怕不会喜欢这种生活。”

  “哼,我才不娶太太呢!她们笨透了。”

  “可是我会有个心上人,”这个未来的骑士有些害羞地补充道,“这样我才能把她的信物绑在头盔上,为了她的名誉建立丰功伟绩。”

  一只大黄蜂嗡嗡飞过两人中间,从看台下飞进阳光。

  “想不想看看真正的游侠骑士?”魔法师缓缓说道,“怎么样,就当作是给你上课?”

  “想!当然想!我们这儿连比武大会都没办过呢。”

  “我想应该是可以安排的。”

  “啊啊,拜托!您可以带我去,就像您上回把我变成鱼那样!”

  “我想这多少有些教育意义。”

  “非常有教育意义,”小瓦说,“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看真正的骑士决斗更有教育意义了。噢,请带我去吧!”

  “你有没有特别想看哪个骑士?”

  “派林诺国王!”他不假思索地说道。自从森林中那段奇遇,他一直对这位绅士念念不忘。

  梅林说:“那好。把手放在身体两侧,肌肉放松。卡布利西亚、卡塔拉慕斯、辛古雷勒特、诺米拿地法、黑克慕撒。眼睛闭上,不许睁开。波拿斯、波那、波怒。我们走吧。德悠斯、桑克德斯、艾斯涅、欧雷修、拉丁那斯?埃田、正是、夸列?为啥?主词偕同形容词乃于阴阳性变格与单复数词性上必须符合等等诸如此类。我们到了。”

  他念咒时,小瓦有些异样的感觉,起先他还能听见警卫官朝凯伊大喊:“哎,不成、不成哪,脚跟站稳,用屁股的力量转身。”接着声音越来越小,像是倒拿望远镜看自己的脚,然后他开始在一个圆锥体内旋转,仿佛置身漩涡的端点,就要被吸进空气里。只听见一阵巨大、不断回旋的噪音和嘶嘶声,不断升高,形成一个龙卷风,他简直承受不住了,最后一切归于寂静,梅林说:“我们到了。”这些事所持续的时间相当于一枚廉价火箭喷火升空,于最高点翻身朝下,然后在一声轰隆下散落成星火的时间。他睁开眼睛的时间,恰好就是听到那看不见的木棍坠地的时候。

  他们躺在野森林中的一棵山毛榉树下。

  “我们到了,”梅林说,“起来拍拍衣服。”

  “我想那一位呢,”魔法师继续说,他口气很满足,因为咒语总算没出错,“就是你的朋友派林诺国王了,他正穿过平原朝我们这来。”

  “哈啰,哈啰!”派林诺国王高喊,面甲开了又关,“我说这可是家里有羽毛床的那孩子啊?是不是?啥?”

  “是啊,就是我,”小瓦说,“我很高兴见到您。您抓到寻水兽了吗?”

  “没,”派林诺国王说,“没抓着。哎,快过来吧你这母狗,少在树丛里磨蹭了。喳、喳!调皮鬼、调皮鬼!老是爱乱跑,你知道吧,啥?就只想抓兔子!都跟你说了,那里头没东西,你这坏狗!喳、喳!得了吧,得了!哎,听我的话,快过来吧!”

  “它从来没听话过。”他又补充。

  这时猎犬从灌木丛中赶出一只雉鸡,雉鸡狂拍翅膀,一溜烟逃走了,狗儿兴奋地拖着绳子,绕主人跑了三四圈,仿佛得了气喘似的粗声喘息。派林诺国王的坐骑耐着性子,站在原地,任由狗绳缠绕四脚,梅林和小瓦还得抓住那只母猎狗,解开绳子,谈话才能继续。

  “我说啊,”国王说,“可真是谢谢你们。你介绍一下这位朋友吧,啥?”

  “这是我的家庭教师梅林,他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

  “您好哇!”国王说,“我一直想认识魔法师。事实上认识谁都好,在冒险途中可以打发时间啊,啥!”

  “万福。”梅林以他最神秘的语气说。

  “万福。”国王答道,急着想留下好印象。

  他们握了手。

  “您刚才可是说‘万福[4]’?”国王问道,同时焦躁地张望,“我自个儿是觉得天气会转好的。”

  “他的意思是‘您好吗?’”小瓦解释。

  “啊,对,您可好哇?”

  他们再度握手。

  “下午好!”派林诺国王说,“您觉得这会儿天气怎么样?”

  “我看这是个高气压。”

  “啊,对!”国王说,“是个高气压。嗯,我看我也该走了。”

  这时国王剧烈颤抖,面甲又开关了数次,他咳嗽,把缰绳绞成一团,大叫:“对不住,您再说一遍?”并且似乎准备快马逃走。

  “他是白魔法师,”小瓦说,“您不用怕,陛下,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他的法术常不灵光。”

  “啊,对,”派林诺国王说,“白魔法师,啥?世界可真小,是吧?您可好哇?”

  “万福。”梅林说。

  “万福。”派林诺国王说。

  他们三度握手。

  “如果我是你,”魔法师说,“我不会走。因为格鲁莫·格鲁穆森爵士正要来向您挑战,以长矛比武一决胜负。”

  “哟,您这话可当真?这叫什么来着的爵士要来同我比武?”

  “一点不错。”

  “可有让步[5]?”

  “我看应该没有。”

  “哎,我得说,”国王大叫,“不雹则已,一下倾盆啊[6]!”

  “万福。”梅林说。

  “万福。”派林诺国王说。

  “万福。”小瓦说。

  “从现在起我可不能跟人握手啦,”国王宣布,“我们得假装彼此都认识才行。”

  “格鲁莫爵士真的要来吗?”小瓦急忙改变话题,“他真要来挑战派林诺国王吗?”

  “看那儿。”梅林说,其余两人朝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格鲁莫·格鲁穆森爵士穿了全副甲胄,正策马穿过草地,向他们跑来。他没有戴平常的护面头盔,而是换上了正式的比武头盔,看起来像个大煤筐,一边跑还一边吭啷作响。

  他唱着以前的校歌:

  我们拿长矛来比赛,

  稳坐马背如泰山。

  我们对母校的爱,

  世上什么也斩不断。

  跟上、跟上、跟上,

  直到盾牌当当响,

  随着铁铮铮男子汉响叮当。

  “我的老天,”派林诺国王大喊,“我两个月没正式拿长矛和人比武了。去年冬天他们怂恿我打了十八场,那时候他们有了新的让步规则呢。”

  就在他说话时,格鲁莫爵士到了,而且认出小瓦。

  “早安,”格鲁莫爵士说,“您是艾克特爵士的孩子,对吧?戴着蠢帽子的家伙是谁啊?”

  “这是我的家教,”小瓦连忙说道,“魔法师梅林。”

  格鲁莫爵士打量着梅林。在当时真正的比武阶级眼中,魔法师只不过是中产阶级。他冷淡地说:“啊,原来是个魔法师。您可好?”

  “这位是派林诺国王,”小瓦为他们引介,“格鲁莫·格鲁穆森爵士,派林诺国王。”

  “您可好?”格鲁莫爵士问道。

  “万福,”派林诺国王说,“不,我是说不会下冰雹,对吧?”

  “天气挺好的。”格鲁莫爵士说。

  “是啊,挺好的,不是吗,啥?”

  “今儿在探险啊?”

  “噢,可不是嘛,谢谢您。您知道呀,总是在探的,找那只寻水兽嘛。”

  “有意思啊,这差事,真有意思。”

  “是,真是有意思,您要不要瞧点粪媒啊?”

  “我的老天,当然好,就来瞧瞧粪媒吧。”

  “我自个儿家里还有些更好的,不过这些也很够瞧了,说真的。”

  “哎呀,这就是她的粪媒!”

  “这啊,这就是她的粪媒。”

  “这粪媒真有意思。”

  “是,真是有意思,不是吗?可总是会烦的。”派林诺国王补充道。

  “哎哎,这天气实在挺好的,您说是吧?”

  “是,挺好的。”

  “我说咱们还是来比他一场,啊,啥?”

  “是,咱们还是来一场吧,”派林诺国王道,“说真的。”

  “那咱们要以什么名义呢?”

  “哦,我看就依照惯例吧。你们哪位行行好,帮我换上比武头盔?”

  后来他们三人都得帮忙,因为国王早上急着起身,把螺帽和螺钉都旋错螺纹了,他们得先全部旋开,同时拿下他原本戴的头盔,换上比武头盔,也是一件大工程。比武头盔非常大,像个油桶,里面垫了两层皮革,还有三英寸厚的干草。

  准备好之后,两名骑士便各据草地一端,朝对方前进,并在中央相遇。

  “好骑士,”派林诺国王说,“可愿告知汝名?”

  “待吾参详。”格鲁莫爵士依照惯例回答。

  “此话大为不敬,”派林诺国王道,“啥?既为骑士,若非有愧,当无所惧,可直告其名。”

  “即便如此,吾决定此时不让汝知吾名,多问无益。”

  “那么虚伪之骑士,您得停留此地,与吾长矛比试。”

  “派林诺,您是不是说错了?”格鲁莫爵士问,“我记得是‘汝将’。”

  “噢,真对不住啊,格鲁莫爵士!没错,我这就改。虚伪之骑士,汝将停留此地,与吾长矛比试。”

  两位绅士不再多说,分别回到空地两端,长矛就位,准备展开第一回合比试。

  “我们最好爬到树上,”梅林说,“像这样的比武中间会发生什么事,谁也说不准。”

  他们爬上那棵高大的山毛榉,枝干向四面八方伸展,小瓦攀上一根离地约十五英尺的光滑粗枝,爬到视野良好的末端。坐在山毛榉看台上最舒服了。

  要描绘这时正发生的惊险搏斗,有件事得先说明。在那个年代,或说在盔甲最重的年代,穿着全副盔甲的骑士,等于背负了和自己一样重的金属,甚至还更重。一般来说,他全身至少重一百四十公斤,有时还可能重达一百六十公斤。也就是说,他的坐骑必然是一匹行动迟缓,且能负载极大重量的马,像是现代的耕作马,同时也因为受到那一身铁甲和护垫的阻碍,他们的速度大幅延缓,仿佛电影里的慢动作。

  “他们开打了!”小瓦高喊,兴奋地屏住呼吸。

  两匹笨重的战马庄严地缓缓迈开步伐。原本直指天空的长矛,此时也放低至水平,指着对手。看上去派林诺国王和格鲁莫爵士正拼着老命,用脚跟猛踢马肚,几分钟后,那两匹笨重的动物便踉跄跌步,开始一场惊天动地,勉强称得上快跑的旅程。马儿往前冲,一边发出当啷、轰隆、砰砰声,两名骑士振着手肘和双脚,一片片阳光照射在马鞍上。节奏突然一转,格鲁莫爵士的坐骑明显放慢了脚步,不久派林诺国王的马亦然。那真是一道骇人的奇观。

  “噢,我的天!”小瓦高喊,心中暗自觉得羞惭,这两位骑士之所以在此比武,全是因为他的嗜血,“他们会不会杀死对方呀?”

  “这是很危险的运动。”梅林摇头道。

  “就是现在!”小瓦叫道。

  只听一阵令人血液凝结的铁蹄声,两名威猛的骑士交手了。他们的长矛在对方头盔附近几英尺处晃了片刻——双方都选择了较难的刺击——便错身而过,各自前冲。格鲁莫爵士将长矛刺进他们这棵山毛榉的树干,然后停住不动;派林诺国王则一路直冲,直至完全消失在他背后。

  “现在可以看了吗?”小瓦问道,他在紧要关头闭上了眼睛。

  “安全得很,”梅林说,“他们得花点时间才能再次定位。”

  “哇啊,哇啊,我说!”派林诺国王模糊的声音从远远的荆豆丛里传来。

  “嘿,派林诺!”格鲁莫爵士大喊,“回来啊,好家伙,我在这儿哪!”

  接下来暂停了好一会,两位骑士重新调整位置。于是派林诺国王站在他原本位置的对面,与格鲁莫爵士交换了起步位置。

  “好个奸逆的骑士!”格鲁莫爵士大喊。

  “投降啊,懦夫!啥?”派林诺国王叫道。

  他们再次放平长矛,策马冲锋。

  “噢,”小瓦说,“他们可别伤到自己才好啊!”

  两匹马都耐着性子,跌跌撞撞朝对方跑去,两名骑士也不约而同决定用横扫式攻击对手。他们各自将长矛由右往左扫。小瓦还来不及再说什么,只听一声吓人却又悦耳的重击,吭啷!击中盔甲,就像公车撞上铁匠铺。比武者双双跌坐在草地上,坐骑则各自朝前缓步跑开。

  “跌得漂亮。”梅林说。

  责任已了的两匹马停下脚步,无奈地啃起草来。派林诺国王和格鲁莫爵士坐在原地,直直看着前方,腋下夹着对方的长矛。

  “呼!”小瓦说,“好一场大战!目前看来他们俩都没事。”

  格鲁莫爵士和派林诺国王吃力地爬起来。

  “防御吧!”派林诺国王大叫。

  “愿上主救汝!”格鲁莫爵士喊道。

  说完他俩拔剑朝对方冲去,因为力道过猛,只在对方头盔上敲了一下,便往后跌坐在地。

  “啊!”派林诺国王大叫。

  “呼!”格鲁莫爵士高喊,也跟着坐了下来。

  “发发慈悲!”小瓦惊叫,“好一场激战啊!”

  两名骑士这时都动了气,一场恶斗随即展开。然而这影响不大,因为他们全身裹满金属,根本无法造成对方多大伤害。他们得花好长的时间才能起身,而当你全身重达八分之一吨时,挥剑攻击实在是件苦差事。所以观者对决斗的每个阶段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还有时间加以探讨。

  在第一阶段中,派林诺国王和格鲁莫爵士面对面站了大约半个小时,互相痛击对方的头盔。由于每次只能一人出手,所以他们等于是轮流来,格鲁莫爵士从攻击中收回时,派林诺国王便出手,反之亦然。一开始,假如有一人掉了剑或卡在地上,就得耐着性子笨拙摸索,或试图拔出来,对手可以趁机多敲个几下。后来他们抓到节奏,就像玩具机械人锯圣诞树似的你来我往。经过这一连串单调的运动,他们逐渐恢复了好脾气,也开始觉得无聊了。

  经过双方同意,第二阶段的比武稍作改变。格鲁莫爵士步履维艰地走到空地一端,派林诺国王也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另一端。接着两人前后摇晃了几下,以便调整重心。若是太向前倾,他们必须开步跑才能维持平衡;反之若是太向后仰,则会跌坐在地。也就是说,连走路都是一件麻烦事。待双方各自将重心适当分配向前,恰好到了要失去平衡的程度,他们便迈开步伐跑了起来,如此才不致跌倒。他们撞成一团,像两头野猪一样。

  他们在空地中央迎面对撞,撞击声有如船难,又像巨大的钟响。两人往后一弹,跌了个四脚朝天。他们就这么躺了半晌,喘着气,然后才迟缓地想办法起身,而且显然两人火气又上来了。

  派林诺国王不仅动了火气,对撞击的力道也有些吃惊。他站了起来,却站错方向,因此找不到格鲁莫爵士。这倒是情有可原,毕竟他只能从一条细缝向外窥探——而且因为垫了稻草垫,眼睛离细缝足足有三英寸。他一副摸不着头绪的样子,或许是把眼镜跌破了。格鲁莫爵士赶紧把握良机。

  “看招!”格鲁莫爵士大喊,趁那倒霉的国王左右张望,往他头上狠狠敲了一记。

  派林诺国王气呼呼地转身,却跟不上对手的速度。对方早已绕了个圈,依旧站在他背后,又在同样的地方猛力一击。

  “你在哪里?”派林诺国王问道。

  “在这儿哪!”格鲁莫爵士叫道,又给了他一记。

  可怜的国王连忙旋身,但还是让格鲁莫爵士溜掉了。

  “在你后面啊!”格鲁莫爵士喊着,又是一下重击。

  “你这下流的家伙!”国王说。

  “迎头痛击啊!”格鲁莫爵士回道,狠狠敲了下去。

  早先那一下猛烈的碰撞,再加上后脑遭连续痛打,还有个捉摸不定的对手,这时的派林诺国王可真的是糊涂了。他在接连不断的重击下前后摇晃,虚弱地挥动双手。

  “可怜的国王,”小瓦说,“格鲁莫爵士不该这么打他的。”

  仿佛实现他愿望似的,格鲁莫爵士暂时停了手。

  “汝乞和否?”格鲁莫爵士问道。

  派林诺国王没有回应。

  格鲁莫爵士补上一记重击,又说:“你若不乞和,我就砍了你的脑袋!”

  “我不。”国王道。

  当!宝剑砍中他的头。

  当!又击中一次。

  当!第三次。

  “乞和。”派林诺国王说,简直像在说悄悄话。

  然后,就在格鲁莫爵士品尝胜利的果实,松懈下来时,派林诺国王转过身大喊:“决不!”接着朝对方胸膛正中央猛力一推。

  格鲁莫爵士应声倒地。

  “哎呀!”小瓦惊叫,“竟然使诈啊!真想不到他会做出这种事!”

  派林诺国王立刻坐在手下败将的胸膛上,如此一来总共是四分之一吨重,压得格鲁莫爵士完全动弹不得。接着他动手解下格鲁莫爵士的头盔。

  “你已经乞和了!”

  “我说乞和,然后小声说决不。”

  “你耍诈!”

  “没有。”

  “你这个下流胚!”

  “我不是。”

  “你是!”

  “我说决不乞和。”

  “你明明说乞和。”

  “不,我没有。”

  “你有。”

  “不,我没有。”

  “你有。”

  这时格鲁莫爵士的头盔被解开了,只见他顶着一颗光头,瞪着派林诺国王,气得脸都紫了。

  “奸徒,汝速速投降!”国王说。

  “门都没有!”格鲁莫爵士说。

  “你非降不可,否则我便砍了你脑袋。”

  “那就砍吧!”

  “哎,别这样,”国王说,“你也知道头盔没了就得投降嘛。”

  “见鬼!”

  “那我只好砍你脑袋了。”

  “要杀要剐随便!”

  国王装腔作势地挥着剑。

  “来吧,”格鲁莫爵士说,“我看你敢不敢动手!”

  国王垂下剑说:“唉,我说你就投降吧,算我求你。”

  “那你投降。”

  “那怎么成,再怎么说都是我骑在你上头,你说是吧,啥?”

  “哼,我忘记要怎么投降了。”

  “哎,得了吧,格鲁莫。你再不投降,我就真当你是个下流胚了。你也知道我不可能真的砍你脑袋。”

  “我决不向乞和之后又动手的骗子投降。”

  “我不是骗子。”

  “你是。”

  “我不是。”

  “你分明就是。”

  “好吧,”派林诺国王说,“你不妨起来戴上头盔,咱们俩好好打一场,我可不准别人叫我骗子。”

  “骗子!”格鲁莫爵士说。

  他们站起身,手忙脚乱地要戴上头盔,一边没好气地说着,“不,我不是。”“你明明就是。”一直闹到戴好头盔才停下来。然后两人分别回到草地两端,调整好重心,像两辆出轨的电车一般轰隆隆朝对方冲去。

  不幸的是,这时他们气急败坏,再也顾不得仔细,怒火攻心之下,居然双双错过对手。由于连人带盔甲的冲势太猛,一直到冲过对手好远才停得下来,各自转身时阴错阳差,正好谁也没瞧见谁。这时在旁观看非常有趣,派林诺国王有了遭人背后偷袭的教训,所以不停转圈想看背后,而格鲁莫爵士则因为自己用过这招,也做着相同的事。他们就这么乱晃了五分钟,站立不动、屏息静听、当当作响、或蹲或爬、凝神注目、踮脚走路、不时又像赌运气似的朝背后挥个一下。有回他们背对着背,离对方只有几英尺,却蹑手蹑脚,万分谨慎地朝反方向走开去了。还有一次,派林诺国王反手一剑恰好击中格鲁莫爵士,可是两人立即旋身又旋身,把自己弄得头晕目眩,又摸不清对手在哪儿了。

  过了五分钟,格鲁莫爵士道:“好啦派林诺,别躲了,我瞧见你了呢。”

  “我可没躲!”派林诺国王愤慨地大叫,“你倒说说我在哪儿?”

  他们找到对方,面对面欺了上去。

  “下流胚!”格鲁莫爵士骂道。

  “才怪!”派林诺国王说。

  他们转过身,大跨步走回各自的角落,气得火冒三丈。

  “骗子!”格鲁莫爵士大喊。

  “流氓!”派林诺国王吼回去。

  骂完后,他们又使出浑身解数,准备决一死战。他们身体前倾,像两头雄山羊般低下头,全速向对方冲刺,要发出致命一击。唉,只可惜他们的准头太差,离对手足足差了五码。他们以蒸汽全开、至少八节[7]的速度交错而过,有如夜间交会却未通话的船只,各自冲上绝路。两名骑士像风车一样,逆时针方向挥动手臂,想减缓速度,却徒劳无功。他们以丝毫未曾稍减的高速,双双往前冲去。格鲁莫爵士先一头撞上小瓦所在的山毛榉,继而派林诺国王也撞上空地彼端的栗子树。枝干摇晃,森林为之震动。黑鸫和松鼠咒骂不绝,半英里外的林鸽也飞离它们树荫里的栖所。两名骑士静立不动,刚好是旁人可以从一数到三的时间,然后在悦耳的盔甲碰撞声中,两人同时倒地,俯卧在那致命的青草地上。

  “我看他们是晕了。”梅林说。

  “噢,我的天,”小瓦说,“我们是不是该下去帮帮他们?”

  “如果我们有水,”梅林凭直觉应道,“可以拿水淋在他们头上。但要是把盔甲弄生锈了,他们不会感谢我们。他们不会有事的。而且我们也该回家了。”

  “但他们说不定死了呀!”

  “他们没死,我知道的。过几分钟他们便会醒过来,回家吃晚餐去。”

  “可怜的派林诺国王无家可归。”

  “那格鲁莫爵士会留他过夜,等他们醒来,照样是哥俩好,都是这样的。”

  “您真的这么认为吗?”

  “我的好孩子,我可清楚了。闭上眼睛,我们走了。”

  小瓦向梅林过人的智识屈服了。“您觉得,”他闭着眼睛问道,“格鲁莫爵士家可有羽毛床?”

  “应该有的。”

  “那就好,”小瓦说,“那对派林诺国王会很好,虽然他现在撞晕了。”

  拉丁咒语念了,秘密手势也做了,漏斗般的呼啸声和空间把他们接了去。两秒钟后,他们便躺回了看台下,而警卫官的声音正从比武场另一头传过来:“不行啊,小亚少爷,不行。您在那儿打盹也够久了。来来,到太阳底下跟凯伊少爷比画比画,一二、一二!”

  [1]克雷西之战(Battle of Crecy):英法百年战争早期著名战役。公元一三四六年,英王爱德华三世率军重挫菲利普六世统领的法军。

  [2]撒拉逊人(Saracen):与十字军对抗的阿拉伯人或回教徒。

  [3]掌幅(hand):约为十厘米,测量马匹高度的单位。

  [4]问候语“万福”和“下冰雹”在英文中是同一个单词:“hail”。

  [5]这是时空错乱的用法,“让步”(handicap)乃指现代运动中优劣悬殊时给予优者不利条件,例如高尔夫球赛时从实力差者总杆数中扣除一定数量,或赛马时优者让劣者先跑一段距离。用于此处,仿佛长矛比武也是一种现代运动。

  [6]原文“It never hails but it pours”改自英文俗谚“不雨则已,一雨倾盆”(It never rains but it pours)。

  [7]一节(knot)是每小时一海里,八节约为时速十五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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