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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虫

  从前,有个名叫爱德华的人从挪威移民到美国去碰运气。当时,欧洲人只是在美国东部最早的三个定居点定居。美国西部的大部分土地仍然属于自上一次冰河时代以来便在那里生活的人。中部肥沃的平原被称为“有待开发的地方”——那是一片狂野之地,机会和风险同样巨大——爱德华便是定居在这里。

  他卖掉了他在挪威的一切,用这笔钱在当时位于达科他州境内的一个地方买下了土地和农业设备,那里还定居着许多其他来自挪威的新移民。他盖了一座简陋的房子,建起了一个小农场,经过几年的努力,他终于兴旺发达了。

  镇上的人告诉他他应该找个妻子组建家庭。“你是个健壮的小伙子,”他们说,“这是万物的天然秩序!”

  但爱德华不愿结婚。他太爱他的农场了,他不知道自己心里有没有空间让他可以再去爱一个妻子。他总是感觉爱情不切实际,会阻碍更重要的事情。在挪威的时候,他还是个年轻人,目睹了他最好的伙伴爱上一个女孩后,因为女孩无法离开挪威的家人而放弃冒险的生活和财富。在原来的国家,人们挣不到什么钱,他的老朋友娶了妻子生了孩子,却几乎无法养活他们——他已经被判终生妥协和被剥夺——他现在的一切都归功于自己年轻时的突发奇想。

  然而造化弄人,甚至连爱德华也遇到了他看中的女孩。他在心里找到了空间,可以同时爱他的农场和妻子,并娶了她。他认为他不可能比现在更加幸福——他那颗坚韧的小心脏现在充盈得就要爆炸啦——所以当妻子要求给他生个孩子时,他拒绝了。他怎么可能同时爱农场、妻子和孩子呢?然而,当妻子怀孕,内心的那种喜乐使他感到惊讶,他满怀期待地盼着孩子出生。

  九个月后,他们把一个男婴迎接到了这个世界。生产的过程十分困难,妻子从此变得体弱多病。这个婴儿也有问题:他的心脏很大,胸部的一侧明显比另一侧大。

  “他会活下来吗?”爱德华问医生。

  “时间会证明的。”医生回答说。

  爱德华不满意这个回答,于是带着孩子去看老埃里克。老埃里克是个术士,在挪威,他已经因为非同寻常的智慧而举国闻名。他把手放在男孩身上,过了一会儿,他便竖起眉毛。“这个男孩很古怪!”埃里克叫道。

  “医生也是这么跟我说的,”爱德华说,“他的心脏太大了。”

  “不仅仅是这个问题,”埃里克说,“不过,确切地说,他的特别之处可能很多年不会表现出来。”[1]

  “但他会活下去吗?”爱德华问。

  “时间会告诉我们的。”埃里克回答说。

  爱德华的儿子活了下来,但妻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死去了。起初,爱德华只是难过,然后他生气了。他生自己的气,因为他让爱情打乱了他现实生活的计划。现在他要在农场上干活,又要照顾一个婴儿——没有妻子来帮他!他也生孩子的气,因为他既古怪又脆弱,尤其是他的到来把妻子送进了坟墓。当然,他知道这不是孩子的错,对婴儿生气也没有意义,但他忍不住。所有他不明智地允许自己内心开放的爱之花已经酿成了苦果,现在它就在那里,像胆结石一样困扰着他,他不知道该如何摆脱。

  他给孩子起名叫奥利,独自抚养他。他送奥利去学校,在那里,奥利学习英语和其他几个爱德华一无所知

  的科目。在某些方面,男孩一眼就能被认出是他的儿子:他长得像爱德华,和他一样努力,除了上学和睡觉,他无时无刻不在父亲旁边耕犁,而且从不抱怨。但在其他方面,这个男孩是个怪人。他讲的是带美国口音的挪威话。他似乎认为这个世界上有好东西等着他,这是一种独特的美国观念。最糟糕的是,这个男孩已经被他那颗大心脏的突发奇想奴役了。他会瞬间坠入爱河。七岁时他便向一个同班同学也是邻居的女孩求婚;十五岁上高中时,他又向一个在教堂弹手风琴的年轻女子求婚。如果从天上掉下来一只鸟儿,奥利也会抽噎着哭上好几天。当他意识到餐盘里的肉来自动物,便再也不肯吃。这个男孩的内心是善良的。

  奥利真正的麻烦开始于他十四岁的时候——那一年,蝗虫来了。在达科他,没人见过这样的东西:大到足以遮住太阳,宽达数英里,像上帝的诅咒。人们去户外行走,下脚便能踩死几百只。蝗虫所到之处,所有绿色东西都被它们啃光;啃完草地,它们就爬上玉米和小麦,啃完玉米和小麦,它们又狼吞虎咽地吃掉木头、纤维、皮革和草皮屋顶。它们甚至要剥下田野里绵羊身上的羊毛。遇到一个可怜人后,它们蜂拥而上,把他后背上的衣服也吃掉了。[2]

  这场灾祸眼看就要摧毁包括爱德华在内的每个移民的生计,移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与它们作战。他们用火、烟雾和毒药驱赶这些害虫,在地上推石磙碾压它们。爱德华农场附近的一个镇规定,所有十岁以上的人每星期要运三十磅蝗虫尸体到垃圾堆,否则就要被罚款。爱德华全心投入了灭蝗战,但他儿子一只蝗虫也不肯杀。甚至走到家门外时,他会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以免踩死蝗虫。这让他父亲差点心烦意乱。

  “它们吃光了我们所有的庄稼!”爱德华冲他叫道,“它们毁了我们的农场!”

  “它们只是饿了,”儿子回答说,“它们不是有意要伤害我们,所以我们故意伤害它们是不公平的。”

  “公平不是问题。”爱德华说。他竭力控制住自己的脾气。“有时,为了生存,你不得不杀戮。”

  “在这种情况下,”奥利说,“杀死它们并没有任何好处。”

  听他这么说,爱德华的脸彻底红了。“踩死这只蝗虫!”他指着地上的一只命令道。

  “我不!”奥利说。

  爱德华大发雷霆。他拍打着不听话的儿子,儿子依然拒绝杀死蝗虫,所以爱德华用皮带痛打了他一顿,把他关到房间里,不让他吃晚饭。他听见儿子的哭声穿过墙壁,看着窗外一群蝗虫从他田里飞起来,感觉他对儿子的心更硬了。

  奥利拒绝杀死蝗虫的消息在移民中间传开了。人们很生气,镇上对他父亲进行了罚款;奥利的同学按住他,逼着他吃蝗虫;在街上,奥利不认识的人也辱骂他。父亲既生气又尴尬,于是不再和奥利说话。突然之间,奥利发现自己没有了朋友,没有可以说话的人。他太孤独了。有一天,他收养了一只宠物。这是唯一能容忍他存在的生物:蝗虫。他根据挪威神话叫它托尔,把它藏在他床下的一个雪茄盒里。他喂它残羹剩饭和糖水,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会跟它聊天到很晚。

  “每个人都恨你,但这不是你的错,”他低声对托尔说,“你只是在做你生来该做的事。”

  “唧唧唧唧!”蝗虫一边摩擦翅膀一边回答。

  “嘘!”奥利说。他往盒子里放了几粒大米,关上了它。

  从此,奥利走到哪里就把托尔带到哪里。他打小就很喜欢小昆虫。每当阳光照耀,它们就趴在他肩膀上鸣叫;每当奥利吹起口哨,它们就欢快地跳起来。然而有一天,父亲发现了托尔的盒子。他愤怒地把蝗虫赶了出来,把它放进壁炉,扔进火里。壁炉里传来一声高音尖叫,之后是轻轻的爆裂声。托尔死了。

  奥利为死去的朋友哭泣着,爱德华把他踢了出去。

  “没人能在我房里为蝗虫流泪!”他吼着,把儿子推到外面。

  奥利瑟瑟发抖地在野外待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父亲觉得对他太严厉了,又感到难受,于是出去找他。但他看到的是一只巨大的蝗虫,它正睡在一排排被毁掉的小麦中间。爱德华厌恶地退却了。那个生物和藏獒一般大,大腿壮得像圣诞节的火腿,还长着像马鞭一样的触角。爱德华跑进屋,拿起枪,但当他回来想一枪打死那东西的时候,蝗虫把他围了起来,飞进他的枪管里,把他的枪堵住了。接着,它们在他面前的上空盘旋着,排成几个字母,拼写成一个单词:

  O-L-L-I-E

  爱德华震惊地放下枪,盯着那只巨大的蝗虫。现在,它像人类一样用后腿站起来了。它没有蝗虫那样的黑眼睛;它的眼睛和奥利的一样,是蓝色的。

  “不,”爱德华说,“这不可能!”

  但后来,他发现这个生物的脖子上还围着儿子上衣撕裂的领子,它的腿上还挂着奥利裤脚上的翻边。

  “奥利?”他试探着,“是你吗?”

  那虫子上下移动着脑袋,像是在点头。

  爱德华的皮肤感到了一阵奇怪的刺痛。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感觉自己似乎不在自己的身体里。

  他儿子变成蝗虫了。

  “你能说话吗?”爱德华问。

  奥利将它的腿一起摩擦着,发出尖锐的声音,似乎他最好也只能做到这样。

  爱德华不知道如何反应。他讨厌奥利的样子,但是为了儿子,他不得不做些什么。他不想让每个人都知道,所以他没有找医生,那个医生嘴巴大着呢;他叫来了智者老埃里克。

  埃里克蹒跚着来到麦地看了看。最初的震惊过后,他说:“和我预见的一样。虽然过了很多年,但他终于显现出了他的异能人特质。”

  “是的,很明显,”爱德华说,“但这是为什么呢?怎么才能逆转呢?”

  埃里克查阅了一本他随身携带的已经破旧的书——这是一本民间的异能人手册,从他的异能人曾祖母开始,这本书已经在他的家族传了好几代。[3]“啊,这儿,找到了。”他说着,舔了舔拇指,翻到了一页。“它说,当一个具有某种异能气质和一颗巨大心脏的人觉得不再有人爱自己的时候,他会变形,变成任何一种他觉得跟他最有感情的生物。”

  埃里克奇怪地看了看爱德华,这让爱德华感到羞愧。

  “这孩子有个蝗虫朋友啊?”

  “一只蝗虫宠物,是的,”爱德华说,“我把它扔

  进火里了。”

  埃里克咂了咂嘴,摇了摇头:“也许你对他有点严厉。”

  “对这个世界来说,他太软弱,”爱德华咕哝道,“不过不要紧。我们怎么矫正他呢?”

  “我不需要书来告诉我该怎么做,”埃里克说着,收起那本破书。“你要爱他,爱德华。”

  埃里克祝他好运,离开了,留下爱德华和那个曾经是他儿子的生物。他盯着它长长的薄翅膀和可怕的下颚,颤抖了起来。他怎么爱得起这样的东西呢?尽管如此,他还是尝试了一下。但他充满了怨恨,他的努力不怎么真诚。他没有向孩子表现善意,而是整天责备他。

  “我不爱你吗,孩子?难道我没喂你,没有给你屋檐让你睡觉?我八岁就不得不放弃学业去工作,但我没让你埋头读书写作业以充实你的大脑吗?如果这还不是爱,那这是什么?我还欠你什么,你这个美国顽童?”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当夜幕降临,爱德华无法忍受让奥利进屋,于是让他睡在谷仓,留下一桶残羹剩饭给他吃。韧性造就男人。爱德华认为,对奥利温和只会导致更多当初将他变成蝗虫的心软行为。

  早上,儿子不见了。爱德华把谷仓和麦地搜查了个遍,但哪儿都没找到儿子。三天后,儿子还是没回来。爱德华开始怀疑他对待奥利的方法是不是错了。他坚持自己的原则——但这是何苦呢?他赶走了唯一的儿子。现在,奥利走了,爱德华意识到,和儿子比起来,农场对他的意义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但这个教训来得太迟。

  爱德华变得如此伤心难过,以至于他来到镇上,向所有人承认了所发生的事情。“我把我儿子变成了一只蝗虫,”他说,“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

  起先并没有人相信他,所以他请来老埃里克证实他的故事。

  “这是真的,”埃里克对前来求证的人说,“他儿子是只大蝗虫,有一条狗那么大。”

  爱德华向小镇上的居民做出了承诺:“我的心像一只干瘪的老苹果,”他说,“我帮不上我儿子,但如果有人爱他,爱到足以将他变成一个男孩,我会把我的农场送给你。”

  这极大地激励了大家。面对这样一份丰厚的奖品,他们说,他们几乎可以爱任何东西。当然,他们必须首先找到蝗虫男孩,于是他们分成几路出发了,开始在路上和田野里搜寻。

  奥利长着高度灵敏的蝗虫耳朵,听到了一切。他听到父亲在谈论他,听到了人们寻找他的脚步声,他不想见到他们。他和新的蝗虫朋友们一起躲在邻近的一个农场,任何时候,只要有人走近,蝗虫们就成群地将那个人围起来,形成一堵墙,让奥利趁机逃走。但几天后,蝗虫们没有了食物,于是飞到了天上,转移到了别的地方。奥利想加入它们,但是他太大太重,飞不起来。作为一种没有感情的生物,没有任何一只蝗虫留下来和奥利做伴,他又落单了。

  没有了朋友的帮助,不久,奥利在睡觉的时候被一群男孩偷袭并用网捉住了。就是那群在学校里折磨奥利的男孩子。年纪最大的那个将奥利挂在肩膀上,蹦蹦跳跳地回到镇上,一边走一边唱歌庆祝。“我们会把他变回男孩,我们要得到爱德华的农场咯!”他们欢呼道,“我们要富起来咯!”

  他们把奥利放在他们家里的一个笼子里,然后等着。一个星期后,看到他固执地保持蝗虫形态,他们改变了策略。

  “告诉它你爱它。”男孩的母亲建议说。

  “我爱你!”最小的那个男孩透过笼子的栅栏向奥利喊道,但没喊出来他就笑出来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你至少应该忍住笑。”一个大一点的男孩说。然后他尝试了一下。“我爱你,蝗虫。”

  但奥利没有注意到。他蜷缩在角落里睡着了。

  “嘿,我在跟你说话呢!”男孩喊道,踢了踢笼子。“我爱你!”

  但他没有、也无法强迫自己说出来。当奥利开始整夜像蝗虫一样尖叫,他们一家人放弃了,将奥利卖给了邻居。这是个老猎人,没有家庭,也没经历过什么感情上的事情,他稍微尝试了一下向这个男孩子表达爱意,但几次之后他便放弃了,将奥利搬到了外面,让他和猎狗一起生活。和人相比,奥利更喜欢和狗做伴。他和它们一起进食,和它们一起睡在狗舍。起先,它们害怕他,但是奥利非常和蔼可亲,于是很快它们便习惯了他,他也成了狗群的一员,被它们接纳了。有一天,老猎人发现大蝗虫不见了,多了一只大狗。

  之后的几个月,奥利作为一只狗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但是狩猎季到了,狗狗们要开始工作。第一天,猎人把狗群带到一片生长着茅草的田野。他大叫一声,所有的狗开始奔跑,狂吠着穿过田野。奥利跟着它们,和它们一起叫着。这多好玩啊!突然,他被草地上的一只大雁绊倒了。那只大雁飞上空中,想要飞走。但是在它还没来得及飞走之前,随着一声巨大的枪声,它掉了下来,死了。奥利惊恐地盯着它的尸体。过了一会儿,一只狗跑到他跟前,对他说:“你还在等什么?你不打算把它带给主人吗?”

  “当然不了!”奥利说。

  “随你的便,”狗说,“但是如果主人发现,他会杀了你的。”然后它叼起死去的大雁,跑开了。

  次日清晨,奥利不见了。他跟着大雁跑,从地面追逐它们的V形迁徙队伍。

  爱德华听说了儿子被找到之后又不见了,认识他的人都担心他儿子再也不会回来。他一下子陷入了绝望。他再也不出门,任由田地荒芜。如果不是老埃里克每星期给他送来吃的,他很可能已经饿死了。但是,像蝗灾一样,爱德华的黑暗时期终于还是过去了,他又开始打理农场,去镇里赶集,每到星期日,他还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堂里自己原来的座位上。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恋爱结婚了,他和这个妻子有了一个女儿,她叫阿斯嘉德。

  爱德华决定好好爱阿斯嘉德,因为他没能爱奥利。当她长大,他尽量做到开明。他允许她喜欢流浪动物,允许她因为愚蠢的事情而哭泣,从不责备她的善意举动。她八岁的时候,爱德华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季节。因为庄稼歉收,他们只能吃萝卜。有一天,一群大雁飞过,其中一只离开队伍,在爱德华的房子附近降落了。这是一只非常大的大雁,个头是正常大雁的两倍。它似乎并不害怕,于是爱德华走到它跟前,抓住了它。

  “今晚你能变成一顿丰盛的晚餐!”爱德华说着,把它带进屋并锁在笼子里。

  家里的餐桌上已经几个星期没有出现过肉了,爱德华的妻子很高兴。她生起火,准备锅,爱德华则磨快了刀子。但当阿斯嘉德走进厨房,看到眼前的一切,她生气了。

  “你不能杀它!”她叫道,“这是只漂亮的大雁,它没有对我们做过什么。你们这样做不公平!”

  “公平不是问题,”爱德华告诉她,“在生活中,有时,为了生存,你必须杀戮。”

  “但我们不是非杀它不可,”她说,“我们今晚还可以喝萝卜汤——我不介意!”

  然后她倒在笼子前,开始哭了起来。

  如果换成别的时刻,爱德华可能会责备女儿,告诫她心慈手软会带来危险——但现在,他想起了儿子。

  “哦,好吧,我们不杀它。”他说着,跪下来安慰她。

  阿斯嘉德停止了哭泣。“谢谢你,爸爸!我们可以留着它吗?”

  “除非它想留下来,”爱德华说,“它是野生动物,把它关在笼子里是很残忍的事情。”

  他打开笼子。大雁摇摇摆摆地走出来,阿斯嘉德一把抱住它的脖子。

  “我爱你,大雁先生!”

  “嘎!”大雁回答说。

  那天晚上,他们吃的是萝卜汤,上床睡觉的时候,他们的肚子还在咕噜咕噜叫着,但他们很开心。

  大雁成了阿斯嘉德心爱的宠物。它睡在谷仓里,每天早上跟着阿斯嘉德去上学,她在教室里的时候,它就趴在校舍屋顶的喇叭上。每个人都知道大雁是她最好的朋友,谁也不准射它或把它炖汤。阿斯嘉德编出她和大雁一起探险的故事,比如她骑着大雁去了月亮上面,去尝尝月亮上的奶酪是什么味道,和父母一起吃晚饭时,她便把这些故事讲给他们听。所以,一天早上,当阿斯嘉德激动地把他们叫醒,宣布大雁已经变成了一位年轻男子时,他们并没有那么吃惊。

  “睡吧,”爱德华打着哈欠说,“连公鸡都还没醒呢!”

  “我是认真的!”阿斯嘉德叫道,“你自己去看啊!”她抓着父亲的胳膊,将疲惫的父亲从床上拉了起来。

  当爱德华走进谷仓,他几乎昏了过去。在一个稻草窝里,站着一个年轻男子,正是他失散已久的儿子。奥利现在长大了,身高达到了六英尺,身体强壮,下巴上还留着胡子茬。他的腰上围着一个在谷仓里找到的麻袋。

  “看,我没说谎吧!”阿斯嘉德说。她跑到奥利跟前,紧紧地拥抱他。“你在干什么呢,傻大雁?”

  奥利发出一声大笑。“你好,爸爸,”他说,“你想我吗?”

  “非常想。”爱德华说。他伤心得哭了起来,走到儿子身边,拥抱着他。“我希望你能原谅我。”他低声说。

  “多年前我就原谅你了,”奥利回答说,“我只是花了一些时间才找到回来的路。”

  “父亲?”阿斯嘉德说,“发生什么事了?”

  爱德华松开奥利,擦了擦眼泪,转身面对着女儿。“这是你哥哥,”他说,“我跟你说过他。”

  “就是变成了虫子,”她说着,眼睛睁得越来越大了,“然后逃走了的那个吗?”

  “就是那个,”奥利说着,伸出手要和阿斯嘉德握手,“很高兴见到你。我是奥利。”

  “不,”她说,“你是大雁!”她不理会奥利伸出的手,又抱住了他。“你怎么变成大雁的?”

  奥利也拥抱着妹妹。“这话说起来可就长了,”他说。

  “好啊!”阿斯嘉德说,“我喜欢听故事。”

  “吃早餐时他会告诉我们的,”爱德华说,“对吗,儿子?”

  奥利咧嘴笑了。“我很愿意。”

  爱德华一只手拉着他,另一只手拉着阿斯嘉德,他们领着他走进屋子。爱德华的妻子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后,他们坐在了一起,吃萝卜烤面包做的早餐。奥利向他们讲述了自己做大雁这几年的故事。从那天起,他成了家中的一员。爱德华无条件地爱着儿子奥利,奥利再也没有失去人的形态。他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注释】

[1] 埃里克只是简单地按了一下,他是怎么知道这个男孩的特异之处的呢?这还不大清楚。可能他自己就是异能人,他的能力就是探测其他人身上的特异能力,哪怕是潜在的或尚未开发的天分。

[2] 在十八、十九世纪,美国西部遭受了罕见的蝗灾。最大规模的蝗灾发生于1875年,十二万亿多只蝗虫覆盖着面积超过加利福尼亚的平原,所到之处满目疮痍。

[3] 这本书可能是Vitaligis Peculiaris,是很久以前的一个江湖医生用一半是他发明出来的拉丁文写成的医书。这本书给出的建议中,有一些是合理的,但大部分是胡言乱语。要善于区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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